话有地方说 理有地方评
江西永新公安积极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新模式
法治日报
2024年08月03日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熊铭沛 黎勇
“有矛盾就找民警、评理可找调解员……如今村里话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评,大伙儿心气顺了,幸福感也就更强了。”这是江西省永新县烟阁乡长富村党支部书记贺小云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近年来,永新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江西省公安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多措并举,分别在调处阵地、矛调机制、调解保障方面巧做“三道加法”,夯实基础化解、完善闭环处置、提升工作质效,积极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新模式,切实筑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固防线,有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三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210余起,化解率达99.9%。
夯实基础化解有广度
“我开店做生意经常凌晨才回来,图省事就把车停在你家门口,没有考虑到你第二天一早出行,这是我的问题。”“我也有不对的地方,不应该往你的车上丢垃圾……”近日,原先因停车问题针锋相对的两名邻居,在永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网格员、调解员和社区民警的共同劝解下,最终握手言和。
事后,针对辖区沿江路沿街居民反映的停车难问题,永新县公安局民警通过实地勘查、听取民意,会同管委会制定相关方案,在河堤处增设120个停车位,将居民“家门口的烦心事儿”处置在前端。
据了解,永新县公安局近年来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对全县35个警务室进行升级改造,以营造温馨平和的调解环境为着力点,打造多元化矛盾纠纷警务调解室。
“凭借警务室‘依村而建、扎根社区’优势,进一步向群众身边延伸,成为发现问题的前沿‘岗亭’、化解风险的基层‘阵地’、守望和睦的工作‘驿站’。”永新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局充实调解队伍,建好用好网格员、“老娘舅”、老党员、老干部等社会基础调解力量,广泛吸纳调解能力强、人缘好、说话有分量的群众加入公安“调解联盟”,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今年以来,共吸纳培训群众调解员63人,借助“调解联盟”调解矛盾纠纷368起。
完善闭环处置有力度
前不久,永新县烟阁乡大山桥村村民樊某与农田承包者杨某因农田放水问题发生争执,其间杨某用铁锹误伤樊某脸颊,双方矛盾升级。
派出所了解情况后,通过邀请法官、乡政府和村委会干部、乡贤等多方力量,多次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宣讲法律、解读政策。经过多次调解,最终樊某表示谅解,双方恩怨得以化解。
据了解,针对辖区矛盾纠纷多元性、复杂性、不确定性等因素,永新县公安局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发力,完善闭环处置,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永新县公安局组织民辅警逐村(社区)、逐户开展全面摸排走访。同时广泛发动乡贤、老党员等群防群治力量收集社情民意,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稳控”,并依托派出所所长进乡镇(街道)班子、社区民警进村(居)两委班子的契机,将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信访以及法、检等部门有机整合,建立横向联合机制,对矛盾纠纷集中攻坚、对账销号。
此外,永新县公安局建立“一人一档、一事一回访”制度,定期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开展“滚动式”回访,监督跟踪调解协议落实情况,确保受理的矛盾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提升质效服务有温度
为进一步提高派出所民辅警及人民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永新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开展“普法专业赋能微课堂”活动。线下开展调解培训,将矛盾纠纷调处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定期组织社区民辅警、人民调解员等参加法律法规学习、矛盾化解、隐患排查、安全防范等业务培训;线上通过新媒体进行案例宣传,以案说法、以例为鉴,强化诉调对接,使广大民辅警真正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手。
针对在调解矛盾纠纷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民辅警,永新县公安局利用每月例会评出“矛盾化解之星”,充分调动和激发民辅警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积极性,改变“矛盾纠纷不敢调、不愿调”状况。
同时,该局用好警民微信群组、公安公众号等平台以及警民恳谈、警方提示、入户入企走访等契机,联合村社干部、平安志愿者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已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1万余份,张贴海报2000余张,开展普法宣传12场,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