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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下一版 2024年08月03日

薪火相传,再立新功 习近平主席回信激励香港各界人士倾力贡献国家发展   □ 新华社记者

  “习近平主席的回信让我们深受鼓舞,给了我们为家乡、为香港、为国家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信心!”1日在香港举行的一场座谈会上,香港企业家包陪庆难掩激动之情。
  近日,习近平主席给包陪庆、曹其镛等祖籍宁波的香港企业家回信,对他们予以亲切勉励。回信传递出习近平主席对香港企业家的亲切关怀与殷切期待。香港社会各界表示,会牢记习主席的殷殷嘱托,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改革开放大局,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习主席给祖籍宁波的香港企业家的回信令人深感鼓舞,信中字里行间彰显习主席对他们传承先辈爱国爱乡的优良传统、为家乡建设和国家发展贡献力量的肯定和亲切勉励。
  曹其镛由衷感谢习近平主席的勉励,表示回信令人深感激动和鼓舞。他说:“我们会继续传承爱国爱港的精神,在自身领域努力,服务和贡献香港和国家所需,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近代以来,一大批宁波人走出宁波、重工兴商,逐渐形成了心系祖国、步履四海的商人群体,涌现出包玉刚、邵逸夫等爱国爱乡知名人士,为祖国和家乡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被称为“宁波帮”。近日,包陪庆、曹其镛等香港“宁波帮”后代给习主席写信,汇报他们传承先辈优良传统、积极服务国家发展等情况,表达继续为祖国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的决心。
  曹其镛的弟弟曹其东分享了写信初衷:“我们想向习主席汇报在港宁波籍企业家的发展现状,表达我们在国家发展新阶段继续传承上一代报国精神的愿望。”
  习近平主席的回信令祖籍宁波的香港企业家及各界人士倍感振奋,他们表示会用实际行动将优良传统代代薪火相传。
  世界中华宁波总商会会长、香港大唐金融集团副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德麟说:“我们会牢记习主席嘱咐,凝心聚力、再接再厉、携手奋斗。”
  在香港和浙江两地创业的“90后”蒋思雨说,回信让新一代青年创业者感受到习主席的关心和支持。“祖籍宁波的香港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桑梓情怀值得年轻一代学习,是我们创业和奋斗道路上应当传承的优良传统。”
  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回信中的指示,发挥香港独特优势,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成为香港各界共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慧琼表示,习主席的回信表明国家从未忘记香港在国家发展中的贡献,同时也鼓励香港企业家要紧紧把握国家发展机遇,不断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步伐。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施清流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主席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改革开放大局,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陈勇表示,在香港由治及兴的新时期,更需要爱国爱港爱乡的企业家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运用聪明才智创造更辉煌成就,为香港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香港中华总商会表示,香港工商界将继续积极发挥自身所长,服务国家所需,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中贡献香港企业家力量。
  习近平主席的回信激励香港社会携手共进、奋勇向前,各界纷纷表示将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各展所长、再立新功。
  香港浙江省同乡会联合会会长詹洪良说,习主席的回信将指引大家将家国情怀融入实际行动。“让我们以更坚定的信念、更昂扬的斗志,继续努力奋斗,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添砖加瓦。”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说,习主席的回信令广大香港居民备受激励,鼓舞海内外中华儿女万众一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为建设祖国再立新功。
  “香港特区政府定当继往开来,全力凝聚香港商界和民间的爱国爱港爱乡力量,推动他们继续在各自领域尽展所长,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香港贡献。”李家超说。
新华社香港8月2日电  
化解历史遗留复杂难题 确保矛盾不外溢不激化 南京探索推广扬子国投“枫桥经验”国企版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位于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的江水源热泵建设项目,2018年因民营建设单位陷入债务危机而停工,直接影响重点单位能源供应安全,还拖欠农民工工资、设备材料款约2.5亿元,波及90余家参建单位和近1500名农民工。
  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扬子国投)按照纾困思路接手该项目后,在法治思维引领下积极运用“枫桥经验”化解危机,不仅整合造价、审计、工程、法务多条线,与拟清算管理人团队主动对接推动确权,还积极联动信访、调解、律师、公安等单位对可诉矛盾纠纷提前“会诊”,累计召开调度会近百次,处理问题矛盾近千条,与施工单位磋商8轮次,顺利完成了资产回购工作,成功化解了国资损失、农民工信访、工程烂尾三大风险。目前这一城市清洁新能源建设项目已全面“复活”,供能面积已达31.67万平方米,被誉为“江水空调”。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2023年以来,扬子国投党委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问题不上交不转移、矛盾不外溢不激化,有效化解了20多项历史遗留和民生诉求难题。目前,按照南京市委的部署要求,南京市国资委已委托扬子国投进一步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规范化、标准化、可量化的“国企版”指标体系,为大型国有企业的依法治理和改革创新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见微知著 和谐诉讼
融租项目纠纷和诉化解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稳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压舱石”与“顶梁柱”作用。与此同时,其面临的社会矛盾与纠纷如不能有效解决,将导致外溢风险加剧、社会波及面广的问题。
  南京扬子国投成立于2014年4月,是南京市大型国有企业,总资产3600亿元,规模位居江苏省前列,系国家级新区——南京江北新区的主投资建设者,承担重大功能项目与产业载体投资建设运营、产业基金投资及管理等职能,其所遇问题的化解路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019年,扬子国投下属扬子租赁公司与合作方联合开展了一笔本息上亿元的融租业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以程序瑕疵为由停止支付租金,形成事实违约,合作方一纸诉状将承租人告上法庭。“若采取‘对抗式’诉讼,不仅可能激化矛盾,导致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甚至将会对区域金融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扬子租赁公司负责人张春光介绍说。
  2023年,面对首次出现的融租诉讼,扬子国投党委见微知著,强化风险意识,明确“和诉”原则,将案件提级至集团本部管理。在律师专业研判的基础上,集团主要领导带队与承租方多轮交流,晓之以法、动之以理、感之以情。“最终,通过正和博弈,承租人根据法院判决,主动签订终止协议并归还全部本息,金融业务风险成功化解。”张春光欣慰地说。
  自2024年起,扬子国投明确对各成员企业诉讼事项进行提级管理、专题研判,以不诉、少诉、和诉为优先化解路径,确保国企自身权益不受损,同时最大化维护社会效益和争议各方合法权益,形成“多赢”效果。
精准把脉 靶向发力
民生领域难题逐一破题

  运用“枫桥经验”源头化解矛盾风险取得明显成效后,扬子国投党委精准把脉、靶向发力,加大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持续高效推进民生领域难题化解的资源整合和执行力度,对企业民生领域难题逐一破题。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妥善处理了保障房沿街商业载体运营手续办理中遇到的一系列难题。
  2024年2月19日,扬子国投收到阳光信访平台转交的“人民网网友留言”信访件,反映信访人承租了扬子国投下属成员企业开发、运营的某保障房项目沿街商业载体,用于开设宾馆。承租人在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过程中发现,因保障房的特殊属性,该配套商业载体缺少办理手续的相关权证,无法开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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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国投第一时间成立问题处置专班,明确由两名中层干部牵头负责,组成专项“助企帮办团”,牢固树立“客户思维、用户导向”意识,开展多轮协调和人员安抚工作,主动对接业务主管部门,帮助落户企业问询解难。其间,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在了解情况后多部门积极联动,从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角度,迅速出台运营手续办理的过渡性操作办法,解决企业经营难题。“依据其中‘过渡性操作’条款,新区范围内存在类似情况的国有载体,都可以进行集中确权。”扬子国投下属建发集团董事长谭智斌介绍说。
  据了解,通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国企实践,扬子国投精准施策,努力使问题不上交不转移、矛盾不外溢不激化。2023年以来受理12345工单超7700件,签收率、办结率100%,解决率和满意率均位于全市前列。
聚焦难题 深入探索
出台首个国企版指标体系

  “顺利推进一个几十亿元、甚至百亿元级别的项目,必须坚持国资不流失底线,又妥善维护和处理好各类社会和民生问题,为此要时刻关注稳源、访源、诉源问题,对各类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有充分思想认识。”扬子国投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伟认为,要树立国企的担当精神和矛盾化解艺术,不随意将矛盾纠纷抛给执法司法机关。同时要防止各类风险外溢,包括舆情风险、声誉风险,避免损害国有企业形象。因此集团党委对通过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提升并完善国有企业治理能力有着广泛的共识。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新一轮国企改革要求,央企上市公司全面推行ESG体系建设,来衡量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2023年6月,扬子国投启动ESG体系建设、指标研究工作后,发现ESG体系核心要义即环境、社会、治理,与“枫桥经验”蕴含的社会治理价值相互兼容,遂结合自身实际将两者一体研究。2023年12月探索形成《“枫桥经验”扬子实践指标体系(研究版)》,包含源头治理、矛盾化解、事后强化3个维度、10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
  2024年1月,扬子国投这项创新探索经验得到江苏省、南京市主要领导高度关注,江苏省委政法委、南京市委政法委对扬子国投探索“枫桥经验”国企版指标体系进行了详细调研,南京市国资委还委托扬子国投对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完善,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实践研究和深化拓展,探索将指标体系作为系统衡量和评价南京市国有企业化解矛盾纠纷、优化公司治理成效的重要参考。
  2024年6月,经过专家论证后新修订的指标体系包含了党建引领、规范治理、预防管控、多元化解和成效巩固5个维度、17个二级指标、62个三级指标,突出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扬子国投审计部门负责人徐爱君介绍说,修改后的指标体系强化了党委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统筹领导以及对党员干部、员工群众的法治思维培育,丰富了国有企业内部治理、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形式以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手段,突出了从源头上做好矛盾的预防排查和风险预警,从制度上彰显企业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依的体系特点,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数字化水平,推动国企从传统治理向智慧治理转型。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成伯清评价说,该指标体系不仅推动了扬子国投在创新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国企版”上精益求精,并成功上升为大型国有企业依法治理、和谐经营、参与社会建设的模式,经过不断摸索完善,必将为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增添新主体、新渠道、新作为。
  据悉,该项探索增强了企业创新力、改革力和全体员工的凝聚力、战斗力,2023年以来,扬子国投集团营收、利润逆势上扬,多项创新数据产品在全国推广。目前,该公司正着手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国企治理融研中心,汇聚专家资源,通过实体化运行、产品化拓展,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为助推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南京智慧”。
司法部党组向燕城监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党委派出巡视组   本报北京8月2日讯 记者赵婕 近日,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贺荣主持召开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希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部党组第三轮巡视工作。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在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功夫,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领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本轮巡视将向燕城监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党委派出3个巡视组开展常规巡视,要紧盯重点问题精准监督,结合被巡视单位的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加强对政治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组织建设、巡视整改等方面监督检查,推进被巡视党组织抓实政治建设、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指导督导,严明纪律作风,高质效完成巡视任务。
  部党组成员王裕文、赵昌华、黄祎出席会议。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视组全体人员,被巡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强化规范执法 提升服务质效 西安西咸新区公安机关围绕“七个聚焦”谋划公安工作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华灯初上夜未央,“秦创原”企业总部大厦建筑群灯光璀璨,一幅幅跳跃的光影,在静谧的夜色中勾画着西咸新区发展的蓬勃生机。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陕西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平台市场主体已突破80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近50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600余家,对专业化、系统性的法律需求非常迫切。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西咸新区公安机关创新举措,设立涉企案件接报案中心。分局法制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王志伟是这个中心的负责人。
  7月23日下午,法制大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家就《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出的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这“七个聚焦”,展开热烈讨论。
  “全会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我们法制部门作为公安机关执法的‘质检员’,更应该聚焦经济发展和平安中国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优化法治环境,积极拓宽和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举措。”西咸新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张波意味深长地说,“把全会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是我们每一个人接下来要思考和实践的主题。”
  会议结束后,张波特意留下了王志伟:“涉企案件接报案中心这个平台是建起来了,这是分局当下公安改革的一个创新点,怎样真正把改革的动能注入护航企业发展和服务新区经济建设中,这就要看你们的答案了。”
  王志伟心理压力其实挺大的。
  涉企案件接报案中心6月1日正式挂牌,近两个月就接受企业涉法咨询293例,受理企业报案34起,初审涉嫌犯罪并移交办案单位案件15起,跟踪督办案件8起,很多都是比较棘手的案件。
  几天前,辖区一家企业的高管柳某等3人来到中心报案,说企业遇到了麻烦事。原来,柳某等3人经营一家工程企业,一名员工利用公司管理漏洞和职务便利,私自收取多家合作商数十万元后失联,使该公司陷入复杂的纠纷之中不能正常运营。认真研判3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和事实描述后,王志伟初步判定该员工涉嫌侵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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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快速受理并流转至办案单位,案件迅速进入规范化侦办程序。
  “讲得清、办得快,这让我们企业更有信心放手经营。”走时,柳某不住地点赞。然而柳某不知道的是,他这个案子相对简单清晰,来这里报案的,更多的是让王志伟为难的情况。
  7月26日下午研究的一起案件,三桥新街派出所的领导就和王志伟“杠上”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就是一起经济纠纷,不是咱们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应该让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才是正理。”三桥新街派出所主管刑事案件的副所长坚持自己的观点。
  原来,三桥新街派出所辖区一家企业与一家外地托管企业签订委托经营合同,由托管企业负责经营并按月支付固定收益,可半年过去了,托管方以种种理由不予兑现约定。于是,该企业就到三桥新街派出所报了案。三桥新街派出所初步认为是合同纠纷,由于当事双方都是企业,稳妥起见就拿到了中心进行研判。
  “对,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是这样,但案件中还存在一些疑点。”又一次翻看报案、初查材料的王志伟,此时也有些举棋不定,但他还是坚持了自己的观点,因为,安排出去补充调查的民警达超超还没有回复信息,那才是他下最后结论的“定盘星”。
  在激烈的各抒己见中,夜幕已悄然降临。
  “王队,你的判断是正确的,这家托管企业有问题。”人还未到,达超超的大嗓门先到了。“咕咚咕咚”灌了几口水后,达超超在桌上排开一沓材料。
  “看,我们在工商、税务、法院等单位查了这家托管公司的情况,没想到拔出萝卜带出泥,他们在我省其他地区还有3个类似的案例,手法基本相同,这些已经可以证明这家托管公司是有诈骗嫌疑的。”
  “单一地来看这个案例不构成刑事案件,但我们综合了各个层面的信息,问题就显现出来了。”王志伟这下底气足了,起身道,“应当马上立案进行侦查,保护受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研判会结束,夜已深。王志伟走出中心的办公楼,夏夜的暖风已经渐凉,舒展舒展筋骨,王志伟脑海中又泛起了学习党的三中全会精神的内容和大队长张波布置的课题。
  “提高公安服务质效,全力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就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就是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夜色中,王志伟心中的这个答案愈来愈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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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青海省举办厅级干部法治讲座   本报讯 记者徐鹏 为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8月1日,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共同举办全省厅级干部法治讲座。
  讲座特别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题进行专题讲座,从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治理体系;转变观念,广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兼顾好监管和执法效能;加强司法保护,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保证政府诚信履约践诺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式的讲解。
  青海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贾小煜主持会议并强调,要牢牢把握“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的基本理念,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把公平正义原则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规范涉及营商环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不断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以法治手段同心共建优质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通过此次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充分认识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强化了政府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青海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中央驻青单位和西宁市、海东市的厅级干部,省管企业负责人,以及省直各机关单位负责法治工作的处级干部等180余人参加了讲座。
职业闭店人避不掉法律责任   □ 林楠特

  近年来,在一些早教机构、健身房老板“跑路”等引发的消费维权事件中,职业闭店人群体愈发受到舆论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于8月1日联合相关机构发布了今年上半年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榜单,其中职业闭店人成为预付式消费维权的阻碍,位居榜单第二位,引发广泛热议。
  所谓职业闭店人,就是专门给经营不善、面临倒闭的公司设计“跑路”方案,处理“善后”工作的群体。他们在收取高额报酬后,利用自身的商业经验,凭借市场信息的不透明及法律监管的缝隙,通过转移资产、更改经营主体等方式,帮助商家规避法律责任、“洗白”信用。而面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还预付款等合理诉求则拖延应付,或是给出虚假承诺,极大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增大了维权难度。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消费者购买预付式消费产品,更多是基于对商家的信任和对产品的认可,然而商家却罔顾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雇佣职业闭店人给消费者恶意挖坑,不仅让消费者惨遭经济损失,伤害了消费者对预付式消费的热情,而且扰乱市场秩序,破坏消费环境。
  法治社会,绝不能助长恶意关店行为。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对预收费用后卷款“跑路”行为明确了罚则。最高人民法院前不久发布的《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清晰界定了实际经营者、名义经营者、帮助逃债人的责任,体现出司法严惩职业闭店行为的态度。立法上的不断完善和司法上的积极回应,将进一步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为严惩职业闭店人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职业闭店人闭得了店,但避不掉法律责任。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榜单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预付式消费存在的痛点和堵点。期待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持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畅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加强信息披露,增强消费者的防范风险意识,让职业闭店人避无可避、无空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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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重程序性办结 更重实质性化解 湖北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开展信访工作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刘 欢
□ 本报通讯员 金  浩

  投资购买了商铺,开发商却未按合同约定返租。去年4月,老肖走上信访之路。
  接到老肖反映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信访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引导老肖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最终,通过法院判决执行,老肖追回全部返租款项。
  老肖的维权之旅,是湖北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生动展示。
  “我们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确保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依法规范运行,确保人民群众信访行为依法有序理性。”在前不久举行的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研讨班上,湖北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省信访局局长柯东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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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把好关”
  因未办理养殖许可证、经销许可证,养殖的蟾蜍没法卖。家住襄阳市老河口市的老靳多方求助未果。去年6月,他到襄阳市信访局反映情况。
  襄阳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老靳,认真听取事件经过并查看其携带的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向老靳宣讲《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将信访人基本情况、主要诉求等详细录入信访信息系统。经分析研判,工作人员将该事项转至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并告知老靳转送情况。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悉后,组织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帮助老靳补正相关申报材料,依法为其办理了许可证。
  针对有的记录群众诉求不准确,转送交办督办不精准,对办理期限内信访事项重复受理、诉访分离难等问题,湖北从源头抓起,着力规范信访受理工作,制定“登全、研细、转准、督实”工作标准——
  登全,聚焦“要素齐全”,对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全面、及时、客观、准确登记录入信访信息系统;
  研细,聚焦“问题清楚”,把事项层级区分清楚、把问题性质区分清楚、把是否受理区分清楚;
  转准,聚焦“去向精准”,做到精准导入、精准分流,依法分类处理,并按要求出具相应的告知书;
  督实,聚焦“案结事了”,通过实地、电话等方式全程跟踪工作进展,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推进信访矛盾实质化解。
  在线下,信访部门准确区分信访事项性质、层级等情况,依法精准转送,严格规定出具书面告知书,让群众“心里有底、脚下有路、手里有单子”。
  在线上,湖北开通“一县一码”网上信访,群众只需扫描信访“码上行”二维码,即可一键直达“智慧投诉”,并可根据信访件编号及查询码随时查询办理情况,实现信访事项统一受理、办理,群众一个平台查询、评价。
解纷“调为先”
  在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基础上,推动信访事项背后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更为关键。
  丈夫在超市上班时意外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因赔偿诉求难以得到满足,今年1月,黄女士等一行人到大冶市信访局上访。
  大冶市信访局工作人员一方面引导信访人依法依规信访,建议通过劳动仲裁解决诉求分歧;另一方面要求属地乡镇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调解优先”要求,组织双方通过劳动仲裁协商解决。
  经大冶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等部门组织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近年来,湖北做实访调对接,省司法厅、省信访局出台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健全导入机制、对接机制和联调联动机制,坚持访调结合、调解先行,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
  与此同时,湖北充分挖掘法学大省、法学强省资源优势,做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推动化解信访“疑难杂症”。
  因15.01元的利润分配问题,自1989年下半年开始,李某愣是纠结了35年。
  针对这起信访“骨头案”,仙桃市先后组织8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分头开展案件评查、集体会诊,形成评查意见,并邀请高校专家作为第三方对评查结论进行复核。
  多位专家共同把脉,形成一致评查意见,为化解该案提供了法律支撑。
矛盾“终结者”
  “破产拍卖不是一个愿买一个愿卖这么简单,它必须进行公开竞价……”
  “办证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保障物权,但前提是这个权法律要允许公民个人所享有……”
  前不久,一场应信访人申请召开的听证会在宜昌枝江市举行。枝江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章雪松主持听证。
  听证会前,章雪松对信访事项展开全面调查,厘清信访人王某核心诉求。
  经调查,2001年4月,王某竞拍取得某破产国有企业的设备、厂房、土地等资产。因拍卖所得土地与行政机关办证时实测土地面积存在分歧,王某开始信访。
  听证会上,王某与行政机关、破产企业主管单位、拍卖法院相关负责人依次陈述观点。经反复沟通对话,信访人解开了“法结”“心结”。
  全体听证员一致作出不支持王某信访诉求合议意见,依法终结信访事项。王某自愿罢访息诉。
  据了解,湖北现已组建1000余人专家库,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在信访咨询、调解、听证、评审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2023年以来,湖北省累计组织召开听证评议、专家评审会600余场(次)、推动化解久拖不决的“骨头案”“钉子案”近400件。
  值得注意的是,湖北已出台信访工作疏导教育、矛盾化解、帮扶救助办法,对依法终结的信访事项,明确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单位要经常上门走访,做好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切实推动“事心双解”。
  湖北还在部分县探索建立信访信用管理制度,试行积分管理,将无理信访、恶意投诉等行为纳入信用考评扣分,以积分制形式实现对个人行为量化管理。
  “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要勇于自我革命,坚决纠正思想认识上的五个误区,即片面化,认为信访工作法治化主要针对信访群众;简单化,认为不予(再)受理后可以不登记、不接待、不做疏导帮扶工作;机械化,照搬照抄,只当‘二传手’,不当‘主攻手’;程序化,重程序办结,轻实质化解;诉讼化,认为信访工作法治化就是让老百姓去打官司。”柯东海说。
石家庄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构建新发展格局 擦亮城市法治底色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见习记者 李  雯
  □ 本报通讯员   张立勇

  今年6月起,河北省石家庄市全面实现“石家庄市场监管码”与营业执照同步发放。“照码同步”是该市探索审批监管衔接的一项实践举措。
  “石家庄市场监管码”融合审批许可、政策查询、惠企纾困、资质展示、年报服务等拓展功能,实现数据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推动营商环境实现新跃升。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石家庄市委依法治市办了解到,近年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功能,有效发挥法治在激发创新活力、优化资源配置、保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关键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共识,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
  石家庄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石家庄市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领导作用,面对经济工作一系列新型复杂问题,始终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依法治理经济能力,把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强劲动能。
  据了解,石家庄市将法治建设列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章部署安排,谋划实施中国式现代化法治石家庄专项行动,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领域发力,推动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石家庄市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创新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初谈法、年中考法、年末述法”,全市“四级书记”抓法治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该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初面向社会公开“谈法”,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工作;每年组织两次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将考试成绩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年末按照年度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全面总结评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石家庄市突出“小快灵”立法,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用法规的形式保障各项营商环境措施稳定连续;实施《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数据赋能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出台《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推进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
推动传统产业提档升级
  缓缓起步、快速行进、灵敏刹车……近日,在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大型综合产品试验场里,最新研制的新能源电动单轨吊样机正在进行跑合试验和可靠性测试。
  “测试效果非常好。”测试结束后,技术人员王继强兴奋地说。近年来,该公司不断深化改革,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转型,传统产业焕发蓬勃发展新生机。
  “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只有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寻求体制机制创新,才能找到科学合理的发展路径,在改造传统产业基础上打好‘特色牌’、走稳‘务实路’。”石家庄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石家庄市以法治力量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深度融合,围绕创新驱动体制机制变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含的巨大潜能。
  为促进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石家庄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加强沟通协作,深化“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通过召开恳谈会,“面对面”问需解困、成立法律服务团,“点对点”精准服务、建立定期沟通对接机制,“心贴心”聚力同行等方式,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激发新兴产业发展动能
  石家庄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石家庄市坚持立法制规先行、政策统筹引领,以制度创新促科技创新。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探索产融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成功入选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
  石家庄市制定《石家庄市贯彻落实强省会战略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推动实施五大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依法依规、分类开展低效利用土地清理整治,高标准推进高新区和循环化工园区、经开区和藁城经开区优化整合,园区集聚效应更加凸显。
  石家庄市积极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依托重点园区,建立中央创新区公共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经纪人”机制,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推进河北省高能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打造“研发-孵化-落地”全链条式创新创业体系。
  石家庄市实施科技创新“七项突破”和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十五项措施”,让机构、人才、资金、项目充分活跃起来,开展原创技术策源地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研发经费和研发投入强度刚性增长机制。
厚植培育未来产业沃土
  石家庄市是老牌工业城市,制造业基础雄厚,为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提供了充足的“底气”。瞄准未来产业,石家庄市下好先手棋,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颁布《石家庄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制定《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等7个实施细则;在全省率先开展“人才飞地”认定工作,有效推动人才技术交流合作;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在高新区建设全省首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据统计,2023年,石家庄市培养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和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等高层次人才395人,拥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4家,高新技术企业306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8033家,数量均居河北省第一,再次获评“中国年度最佳引才城市”。
  此外,石家庄市扎实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积极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在生物医药、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试点示范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发展前瞻性战略性新型产业,加快布局发展低空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塑造新动能、增添新优势。
  “在新征程上,石家庄市将紧紧围绕河北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保持‘十年磨一剑’的定力、坚定‘苦战能过关’的信心、激发‘千军万马齐踊跃’的活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让法治成为城市最美底色,答好新时代石家庄发展答卷,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法治力量。”石家庄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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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要求 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   本报讯记者张雪泓 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以“第一议题”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北京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要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按照北京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细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系统学习全会精神的具体安排,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制度效能,为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提供检察保障。
  会议强调,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将北京市委、最高检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与扎实推进最高检党组巡视市院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与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统一起来,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会议审议了最高检党组第一巡视组巡视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反馈问题清单,明确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导研制清单问题整改方案,提请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整体联动,取得实效。
天津市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提出 立足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案件   本报讯 记者范瑞恒 通讯员高军平 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宣传宣讲,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改革取得更大突破。要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始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纵深推进天津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要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执法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用好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湖北省司法厅党委扩大会议强调 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新贡献   本报讯 记者刘志月 刘欢 湖北省司法厅近日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成就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成就、重大责任,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会议要求,要自觉对标对表,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湖北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湖北司法行政工作生动实践,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新贡献。
化解历史遗留复杂难题 确保矛盾不外溢不激化 南京探索推广扬子国投“枫桥经验”国企版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位于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的江水源热泵建设项目,2018年因民营建设单位陷入债务危机而停工,直接影响重点单位能源供应安全,还拖欠农民工工资、设备材料款约2.5亿元,波及90余家参建单位和近1500名农民工。
  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扬子国投)按照纾困思路接手该项目后,在法治思维引领下积极运用“枫桥经验”化解危机,不仅整合造价、审计、工程、法务多条线,与拟清算管理人团队主动对接推动确权,还积极联动信访、调解、律师、公安等单位对可诉矛盾纠纷提前“会诊”,累计召开调度会近百次,处理问题矛盾近千条,与施工单位磋商8轮次,顺利完成了资产回购工作,成功化解了国资损失、农民工信访、工程烂尾三大风险。目前这一城市清洁新能源建设项目已全面“复活”,供能面积已达31.67万平方米,被誉为“江水空调”。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2023年以来,扬子国投党委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问题不上交不转移、矛盾不外溢不激化,有效化解了20多项历史遗留和民生诉求难题。目前,按照南京市委的部署要求,南京市国资委已委托扬子国投进一步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规范化、标准化、可量化的“国企版”指标体系,为大型国有企业的依法治理和改革创新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见微知著 和谐诉讼
融租项目纠纷和诉化解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稳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压舱石”与“顶梁柱”作用。与此同时,其面临的社会矛盾与纠纷如不能有效解决,将导致外溢风险加剧、社会波及面广的问题。
  南京扬子国投成立于2014年4月,是南京市大型国有企业,总资产3600亿元,规模位居江苏省前列,系国家级新区——南京江北新区的主投资建设者,承担重大功能项目与产业载体投资建设运营、产业基金投资及管理等职能,其所遇问题的化解路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019年,扬子国投下属扬子租赁公司与合作方联合开展了一笔本息上亿元的融租业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以程序瑕疵为由停止支付租金,形成事实违约,合作方一纸诉状将承租人告上法庭。“若采取‘对抗式’诉讼,不仅可能激化矛盾,导致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甚至将会对区域金融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扬子租赁公司负责人张春光介绍说。
  2023年,面对首次出现的融租诉讼,扬子国投党委见微知著,强化风险意识,明确“和诉”原则,将案件提级至集团本部管理。在律师专业研判的基础上,集团主要领导带队与承租方多轮交流,晓之以法、动之以理、感之以情。“最终,通过正和博弈,承租人根据法院判决,主动签订终止协议并归还全部本息,金融业务风险成功化解。”张春光欣慰地说。
  自2024年起,扬子国投明确对各成员企业诉讼事项进行提级管理、专题研判,以不诉、少诉、和诉为优先化解路径,确保国企自身权益不受损,同时最大化维护社会效益和争议各方合法权益,形成“多赢”效果。
精准把脉 靶向发力
民生领域难题逐一破题

  运用“枫桥经验”源头化解矛盾风险取得明显成效后,扬子国投党委精准把脉、靶向发力,加大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持续高效推进民生领域难题化解的资源整合和执行力度,对企业民生领域难题逐一破题。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妥善处理了保障房沿街商业载体运营手续办理中遇到的一系列难题。
  2024年2月19日,扬子国投收到阳光信访平台转交的“人民网网友留言”信访件,反映信访人承租了扬子国投下属成员企业开发、运营的某保障房项目沿街商业载体,用于开设宾馆。承租人在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过程中发现,因保障房的特殊属性,该配套商业载体缺少办理手续的相关权证,无法开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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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国投第一时间成立问题处置专班,明确由两名中层干部牵头负责,组成专项“助企帮办团”,牢固树立“客户思维、用户导向”意识,开展多轮协调和人员安抚工作,主动对接业务主管部门,帮助落户企业问询解难。其间,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在了解情况后多部门积极联动,从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角度,迅速出台运营手续办理的过渡性操作办法,解决企业经营难题。“依据其中‘过渡性操作’条款,新区范围内存在类似情况的国有载体,都可以进行集中确权。”扬子国投下属建发集团董事长谭智斌介绍说。
  据了解,通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国企实践,扬子国投精准施策,努力使问题不上交不转移、矛盾不外溢不激化。2023年以来受理12345工单超7700件,签收率、办结率100%,解决率和满意率均位于全市前列。
聚焦难题 深入探索
出台首个国企版指标体系

  “顺利推进一个几十亿元、甚至百亿元级别的项目,必须坚持国资不流失底线,又妥善维护和处理好各类社会和民生问题,为此要时刻关注稳源、访源、诉源问题,对各类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有充分思想认识。”扬子国投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伟认为,要树立国企的担当精神和矛盾化解艺术,不随意将矛盾纠纷抛给执法司法机关。同时要防止各类风险外溢,包括舆情风险、声誉风险,避免损害国有企业形象。因此集团党委对通过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提升并完善国有企业治理能力有着广泛的共识。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新一轮国企改革要求,央企上市公司全面推行ESG体系建设,来衡量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2023年6月,扬子国投启动ESG体系建设、指标研究工作后,发现ESG体系核心要义即环境、社会、治理,与“枫桥经验”蕴含的社会治理价值相互兼容,遂结合自身实际将两者一体研究。2023年12月探索形成《“枫桥经验”扬子实践指标体系(研究版)》,包含源头治理、矛盾化解、事后强化3个维度、10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
  2024年1月,扬子国投这项创新探索经验得到江苏省、南京市主要领导高度关注,江苏省委政法委、南京市委政法委对扬子国投探索“枫桥经验”国企版指标体系进行了详细调研,南京市国资委还委托扬子国投对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完善,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实践研究和深化拓展,探索将指标体系作为系统衡量和评价南京市国有企业化解矛盾纠纷、优化公司治理成效的重要参考。
  2024年6月,经过专家论证后新修订的指标体系包含了党建引领、规范治理、预防管控、多元化解和成效巩固5个维度、17个二级指标、62个三级指标,突出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扬子国投审计部门负责人徐爱君介绍说,修改后的指标体系强化了党委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统筹领导以及对党员干部、员工群众的法治思维培育,丰富了国有企业内部治理、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形式以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手段,突出了从源头上做好矛盾的预防排查和风险预警,从制度上彰显企业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依的体系特点,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数字化水平,推动国企从传统治理向智慧治理转型。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成伯清评价说,该指标体系不仅推动了扬子国投在创新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国企版”上精益求精,并成功上升为大型国有企业依法治理、和谐经营、参与社会建设的模式,经过不断摸索完善,必将为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增添新主体、新渠道、新作为。
  据悉,该项探索增强了企业创新力、改革力和全体员工的凝聚力、战斗力,2023年以来,扬子国投集团营收、利润逆势上扬,多项创新数据产品在全国推广。目前,该公司正着手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国企治理融研中心,汇聚专家资源,通过实体化运行、产品化拓展,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为助推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南京智慧”。
既重程序性办结 更重实质性化解 湖北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开展信访工作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刘 欢
□ 本报通讯员 金  浩

  投资购买了商铺,开发商却未按合同约定返租。去年4月,老肖走上信访之路。
  接到老肖反映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信访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引导老肖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最终,通过法院判决执行,老肖追回全部返租款项。
  老肖的维权之旅,是湖北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生动展示。
  “我们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确保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依法规范运行,确保人民群众信访行为依法有序理性。”在前不久举行的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研讨班上,湖北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省信访局局长柯东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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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把好关”
  因未办理养殖许可证、经销许可证,养殖的蟾蜍没法卖。家住襄阳市老河口市的老靳多方求助未果。去年6月,他到襄阳市信访局反映情况。
  襄阳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老靳,认真听取事件经过并查看其携带的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向老靳宣讲《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将信访人基本情况、主要诉求等详细录入信访信息系统。经分析研判,工作人员将该事项转至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并告知老靳转送情况。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悉后,组织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帮助老靳补正相关申报材料,依法为其办理了许可证。
  针对有的记录群众诉求不准确,转送交办督办不精准,对办理期限内信访事项重复受理、诉访分离难等问题,湖北从源头抓起,着力规范信访受理工作,制定“登全、研细、转准、督实”工作标准——
  登全,聚焦“要素齐全”,对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全面、及时、客观、准确登记录入信访信息系统;
  研细,聚焦“问题清楚”,把事项层级区分清楚、把问题性质区分清楚、把是否受理区分清楚;
  转准,聚焦“去向精准”,做到精准导入、精准分流,依法分类处理,并按要求出具相应的告知书;
  督实,聚焦“案结事了”,通过实地、电话等方式全程跟踪工作进展,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推进信访矛盾实质化解。
  在线下,信访部门准确区分信访事项性质、层级等情况,依法精准转送,严格规定出具书面告知书,让群众“心里有底、脚下有路、手里有单子”。
  在线上,湖北开通“一县一码”网上信访,群众只需扫描信访“码上行”二维码,即可一键直达“智慧投诉”,并可根据信访件编号及查询码随时查询办理情况,实现信访事项统一受理、办理,群众一个平台查询、评价。
解纷“调为先”
  在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基础上,推动信访事项背后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更为关键。
  丈夫在超市上班时意外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因赔偿诉求难以得到满足,今年1月,黄女士等一行人到大冶市信访局上访。
  大冶市信访局工作人员一方面引导信访人依法依规信访,建议通过劳动仲裁解决诉求分歧;另一方面要求属地乡镇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调解优先”要求,组织双方通过劳动仲裁协商解决。
  经大冶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等部门组织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近年来,湖北做实访调对接,省司法厅、省信访局出台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健全导入机制、对接机制和联调联动机制,坚持访调结合、调解先行,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
  与此同时,湖北充分挖掘法学大省、法学强省资源优势,做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推动化解信访“疑难杂症”。
  因15.01元的利润分配问题,自1989年下半年开始,李某愣是纠结了35年。
  针对这起信访“骨头案”,仙桃市先后组织8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分头开展案件评查、集体会诊,形成评查意见,并邀请高校专家作为第三方对评查结论进行复核。
  多位专家共同把脉,形成一致评查意见,为化解该案提供了法律支撑。
矛盾“终结者”
  “破产拍卖不是一个愿买一个愿卖这么简单,它必须进行公开竞价……”
  “办证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保障物权,但前提是这个权法律要允许公民个人所享有……”
  前不久,一场应信访人申请召开的听证会在宜昌枝江市举行。枝江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章雪松主持听证。
  听证会前,章雪松对信访事项展开全面调查,厘清信访人王某核心诉求。
  经调查,2001年4月,王某竞拍取得某破产国有企业的设备、厂房、土地等资产。因拍卖所得土地与行政机关办证时实测土地面积存在分歧,王某开始信访。
  听证会上,王某与行政机关、破产企业主管单位、拍卖法院相关负责人依次陈述观点。经反复沟通对话,信访人解开了“法结”“心结”。
  全体听证员一致作出不支持王某信访诉求合议意见,依法终结信访事项。王某自愿罢访息诉。
  据了解,湖北现已组建1000余人专家库,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在信访咨询、调解、听证、评审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2023年以来,湖北省累计组织召开听证评议、专家评审会600余场(次)、推动化解久拖不决的“骨头案”“钉子案”近400件。
  值得注意的是,湖北已出台信访工作疏导教育、矛盾化解、帮扶救助办法,对依法终结的信访事项,明确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单位要经常上门走访,做好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切实推动“事心双解”。
  湖北还在部分县探索建立信访信用管理制度,试行积分管理,将无理信访、恶意投诉等行为纳入信用考评扣分,以积分制形式实现对个人行为量化管理。
  “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要勇于自我革命,坚决纠正思想认识上的五个误区,即片面化,认为信访工作法治化主要针对信访群众;简单化,认为不予(再)受理后可以不登记、不接待、不做疏导帮扶工作;机械化,照搬照抄,只当‘二传手’,不当‘主攻手’;程序化,重程序办结,轻实质化解;诉讼化,认为信访工作法治化就是让老百姓去打官司。”柯东海说。
强化规范执法 提升服务质效 西安西咸新区公安机关围绕“七个聚焦”谋划公安工作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华灯初上夜未央,“秦创原”企业总部大厦建筑群灯光璀璨,一幅幅跳跃的光影,在静谧的夜色中勾画着西咸新区发展的蓬勃生机。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陕西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平台市场主体已突破80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近50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600余家,对专业化、系统性的法律需求非常迫切。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西咸新区公安机关创新举措,设立涉企案件接报案中心。分局法制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王志伟是这个中心的负责人。
  7月23日下午,法制大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家就《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出的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这“七个聚焦”,展开热烈讨论。
  “全会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我们法制部门作为公安机关执法的‘质检员’,更应该聚焦经济发展和平安中国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优化法治环境,积极拓宽和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举措。”西咸新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张波意味深长地说,“把全会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是我们每一个人接下来要思考和实践的主题。”
  会议结束后,张波特意留下了王志伟:“涉企案件接报案中心这个平台是建起来了,这是分局当下公安改革的一个创新点,怎样真正把改革的动能注入护航企业发展和服务新区经济建设中,这就要看你们的答案了。”
  王志伟心理压力其实挺大的。
  涉企案件接报案中心6月1日正式挂牌,近两个月就接受企业涉法咨询293例,受理企业报案34起,初审涉嫌犯罪并移交办案单位案件15起,跟踪督办案件8起,很多都是比较棘手的案件。
  几天前,辖区一家企业的高管柳某等3人来到中心报案,说企业遇到了麻烦事。原来,柳某等3人经营一家工程企业,一名员工利用公司管理漏洞和职务便利,私自收取多家合作商数十万元后失联,使该公司陷入复杂的纠纷之中不能正常运营。认真研判3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和事实描述后,王志伟初步判定该员工涉嫌侵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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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快速受理并流转至办案单位,案件迅速进入规范化侦办程序。
  “讲得清、办得快,这让我们企业更有信心放手经营。”走时,柳某不住地点赞。然而柳某不知道的是,他这个案子相对简单清晰,来这里报案的,更多的是让王志伟为难的情况。
  7月26日下午研究的一起案件,三桥新街派出所的领导就和王志伟“杠上”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就是一起经济纠纷,不是咱们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应该让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才是正理。”三桥新街派出所主管刑事案件的副所长坚持自己的观点。
  原来,三桥新街派出所辖区一家企业与一家外地托管企业签订委托经营合同,由托管企业负责经营并按月支付固定收益,可半年过去了,托管方以种种理由不予兑现约定。于是,该企业就到三桥新街派出所报了案。三桥新街派出所初步认为是合同纠纷,由于当事双方都是企业,稳妥起见就拿到了中心进行研判。
  “对,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是这样,但案件中还存在一些疑点。”又一次翻看报案、初查材料的王志伟,此时也有些举棋不定,但他还是坚持了自己的观点,因为,安排出去补充调查的民警达超超还没有回复信息,那才是他下最后结论的“定盘星”。
  在激烈的各抒己见中,夜幕已悄然降临。
  “王队,你的判断是正确的,这家托管企业有问题。”人还未到,达超超的大嗓门先到了。“咕咚咕咚”灌了几口水后,达超超在桌上排开一沓材料。
  “看,我们在工商、税务、法院等单位查了这家托管公司的情况,没想到拔出萝卜带出泥,他们在我省其他地区还有3个类似的案例,手法基本相同,这些已经可以证明这家托管公司是有诈骗嫌疑的。”
  “单一地来看这个案例不构成刑事案件,但我们综合了各个层面的信息,问题就显现出来了。”王志伟这下底气足了,起身道,“应当马上立案进行侦查,保护受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研判会结束,夜已深。王志伟走出中心的办公楼,夏夜的暖风已经渐凉,舒展舒展筋骨,王志伟脑海中又泛起了学习党的三中全会精神的内容和大队长张波布置的课题。
  “提高公安服务质效,全力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就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就是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夜色中,王志伟心中的这个答案愈来愈坚定。
娄底法院全面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用好“五字诀”织密法网护平安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梁成文

  近年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用好“强”“优”“精”“实”“深”“五字诀”,准确把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形势、新变化、新手段、新特点,严格依法认定、精准打击,多角度、全方位强化源头预防,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202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一审案件1237件2190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112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9人,曾某、郭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强协调
做好诉源治理

  “准确把握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人员的法律适用,主动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有效遏制电信诈骗案件发生,推动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多举措践行‘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助力矛盾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在2024年法院工作部署会议上,娄底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征明说。
  以司法建议为抓手,深究制度管理漏洞,是娄底两级法院部署推进的一项重要举措。
  2023年9月1日,农业银行娄底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谭滔一行来到法院,就法院所发司法建议中提到的问题进行说明、沟通。
  如何发挥司法建议“小良方”写好社会治理“大文章”,让诉源治理不空转?针对涉“两卡”诈骗案件中涉诈异常信息检测识别缺陷、垃圾短信、诈骗电话治理不足、银行卡申领管理漏洞等问题,娄底两级法院向工信部门、辖区银行发送10余份司法建议,被建议单位回复率和采用率均达100%。
  与此同时,为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识别和抵制各种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娄底两级法院坚持用好用活法治副校长、法治进社区、巡回审判等举措。2023年以来,对老年人、学生等群体开展防范刷单、追星、游戏等反诈讲座220余场,发布典型案例150余个。
优质效
做精办案主业

  娄底市居民周某经营一家便利店。早前,一男子持银行卡来到店内,让周某用POS机为其刷卡套现,周某明知对方要转移的资金系犯罪所得,为赚取高额手续费,仍为其刷卡套现30余次,金额达100余万元,其中8名被害人被诈骗资金11万余元,周某获利7000余元。法院依法判处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二审期间,娄底中院考虑周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且自愿退缴上游犯罪赃款以弥补被害人损失,对其依法适用缓刑,最大程度体现追赃挽损的司法理念,既弥补了被害人损失,又帮助被告人回归社会。
  将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转化为彰显传统法律文化意蕴的工作,以“如我在诉”的思维考虑问题,娄底法院力求将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作为刑事审判同堂培训、沙龙研讨等活动的主要召集人,娄底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飞跃表示,“为了让精主业成为常态,优化办案质效,我们邀请公安、检察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活动,由办案一线法官分享工作感悟等,针对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进行研讨,推动出台《关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常见问题的通知》等办案指导意见,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
  而从阅核范围、阅核方式、相关责任等方面制定规范文件,运用个案监督、类案监管、业务把关、督促提醒等履职方式,落实好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发挥院庭长在政策把握、业务指导、司法经验等方面优势,通过专业法官会议把准裁判规则,是娄底中院落实好阅核制度、将每一个案件办成精品的又一路径。
深管理
做实审判体系

  娄底两级法院树牢一盘棋思想,深化审判管理,做实审判体系,精细分配审判资源,对大案要案提级管辖,将涉缅北诈骗系列案件以“资金盘”为标准指定到各基层法院审理,有效解决案件审理中法律适用与量刑平衡的难题。
  “对涉及追赃挽损案件进行标记,加大对案件流程监控力度,督促追赃挽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娄底中院立案信访局工作人员表示该院始终把好案件“入口关”。
  在把好财物“审理关”方面,娄底法院着重对涉案财物的来源、权属、性质和价值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若发现被告人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财产;合议庭对涉案财产处置进行专门评议,明确涉案财产判项,力求处理模式精细化。
  针对当前电诈案件分赃转移和上下游犯罪查处的难点,娄底中院做好当事人及家属的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向家属寻求帮助并积极退赃退赔,与被害人达成谅解,是提升审判质效的又一有益尝试。202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判处罚金3872万余元,追缴违法所得2292万余元。
  “我多次受邀参加法院组织的座谈会,了解到目前公安、检察、法院协同会商机制比较成熟,通过关联案件及时协商报告等,既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也打击了贩卖电话卡和银行卡、洗钱等上下游犯罪,形成了全链条打击合力,这是值得肯定的。”全国人大代表、冷水江三A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主任黄水波如是说。
图片新闻
话有地方说 理有地方评 江西永新公安积极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新模式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熊铭沛 黎勇
  
  “有矛盾就找民警、评理可找调解员……如今村里话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评,大伙儿心气顺了,幸福感也就更强了。”这是江西省永新县烟阁乡长富村党支部书记贺小云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近年来,永新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江西省公安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多措并举,分别在调处阵地、矛调机制、调解保障方面巧做“三道加法”,夯实基础化解、完善闭环处置、提升工作质效,积极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新模式,切实筑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固防线,有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三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210余起,化解率达99.9%。
夯实基础化解有广度
  “我开店做生意经常凌晨才回来,图省事就把车停在你家门口,没有考虑到你第二天一早出行,这是我的问题。”“我也有不对的地方,不应该往你的车上丢垃圾……”近日,原先因停车问题针锋相对的两名邻居,在永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网格员、调解员和社区民警的共同劝解下,最终握手言和。
  事后,针对辖区沿江路沿街居民反映的停车难问题,永新县公安局民警通过实地勘查、听取民意,会同管委会制定相关方案,在河堤处增设120个停车位,将居民“家门口的烦心事儿”处置在前端。
  据了解,永新县公安局近年来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对全县35个警务室进行升级改造,以营造温馨平和的调解环境为着力点,打造多元化矛盾纠纷警务调解室。
  “凭借警务室‘依村而建、扎根社区’优势,进一步向群众身边延伸,成为发现问题的前沿‘岗亭’、化解风险的基层‘阵地’、守望和睦的工作‘驿站’。”永新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局充实调解队伍,建好用好网格员、“老娘舅”、老党员、老干部等社会基础调解力量,广泛吸纳调解能力强、人缘好、说话有分量的群众加入公安“调解联盟”,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今年以来,共吸纳培训群众调解员63人,借助“调解联盟”调解矛盾纠纷368起。
完善闭环处置有力度
  前不久,永新县烟阁乡大山桥村村民樊某与农田承包者杨某因农田放水问题发生争执,其间杨某用铁锹误伤樊某脸颊,双方矛盾升级。
  派出所了解情况后,通过邀请法官、乡政府和村委会干部、乡贤等多方力量,多次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宣讲法律、解读政策。经过多次调解,最终樊某表示谅解,双方恩怨得以化解。
  据了解,针对辖区矛盾纠纷多元性、复杂性、不确定性等因素,永新县公安局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发力,完善闭环处置,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永新县公安局组织民辅警逐村(社区)、逐户开展全面摸排走访。同时广泛发动乡贤、老党员等群防群治力量收集社情民意,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稳控”,并依托派出所所长进乡镇(街道)班子、社区民警进村(居)两委班子的契机,将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信访以及法、检等部门有机整合,建立横向联合机制,对矛盾纠纷集中攻坚、对账销号。
  此外,永新县公安局建立“一人一档、一事一回访”制度,定期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开展“滚动式”回访,监督跟踪调解协议落实情况,确保受理的矛盾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提升质效服务有温度
  为进一步提高派出所民辅警及人民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永新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开展“普法专业赋能微课堂”活动。线下开展调解培训,将矛盾纠纷调处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定期组织社区民辅警、人民调解员等参加法律法规学习、矛盾化解、隐患排查、安全防范等业务培训;线上通过新媒体进行案例宣传,以案说法、以例为鉴,强化诉调对接,使广大民辅警真正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手。
  针对在调解矛盾纠纷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民辅警,永新县公安局利用每月例会评出“矛盾化解之星”,充分调动和激发民辅警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积极性,改变“矛盾纠纷不敢调、不愿调”状况。
  同时,该局用好警民微信群组、公安公众号等平台以及警民恳谈、警方提示、入户入企走访等契机,联合村社干部、平安志愿者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已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1万余份,张贴海报2000余张,开展普法宣传12场,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
新疆焉耆检察高效履职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苏丽丽

  6月25日,风裹挟着热浪掠过焉耆盆地,消散四野。农田里,苞谷在拔节,甜菜、西红柿、辣椒生长势头正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人民检察院3名公益诉讼检察官顶着烈日,开展案件“回头看”,走访项目整改乡镇,查看1.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情况。
  “某乡镇4座沉砂池电路已接通,3座沉砂池围栏已更换。另一乡镇机耕道厚度不达标问题已整改,防渗渠勾缝、冻胀裂缝沉降已整改。”沿着田埂、渠道,公益诉讼检察官一一查看、记录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被损毁设施修整细节。整改后,沉砂池蓄满清水,分流农田滴灌庄稼。
  自2023年12月,焉耆县检察院开展了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为切入点,对县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先后赴项目工程所在乡镇实地走访,调研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域分布、建设面积、进展程度、质量标准、存在问题和建后管护等情况。
  2024年1月22日,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焉耆县某乡镇2021年0.6万亩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和另一乡镇2021年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工程质量不达标问题。
  “经调查核实,某乡镇0.6万亩高效节水建设项目中,部分沉砂池存在电路未接通、围栏因焊接不牢出现倒塌、引渠施工不符合标准等问题。还有部分泵房未设置制度牌、操作牌,部分涵管安装不符合工艺要求。”检察官说,另一乡镇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部分机耕道路厚度不达标,2号、3号、6号斗渠多处存在冻胀裂缝、沉降,所用聚氨酯材料不符合标准,部分渠道勾缝未完成,部分闸门未做防腐、橡胶止水未安装。
  春耕在即,若不及时整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致使高标准农田建设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不利于提升粮食产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月29日,焉耆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某乡镇2021年0.6万亩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和另一乡镇2021年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的工程质量不达标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方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同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整改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整改进度,保障群众春耕生产需求。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依法积极履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令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对存在问题的沉砂池、防渗渠、围栏、机耕道进行整改。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稳产保供最关键一环,完备的项目设施是“粮田”变“良田”的保障。“检察建议制发后,我们一直在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督促相关行政单位监管施工企业保质保量赶进度。”办案检察官说,进入3月后,他们定期走访整改现场,实时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生产情况。
  6月25日,在案件“回头看”过程中,检察官遥控无人机,透过影像可清晰看见两个乡镇的1.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已被修复投入灌溉。“万亩良田,庄稼长势喜人,我们这几个月的坚守值了!”办案检察官们相视一笑,奔赴县域内其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点开展工作。
“生态+执行”为湿地保护注入新动能 莆田秀屿法院加强审执联动强化生态环境修复   □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戴慧敏 李冬香

  “大家好,请您扫一扫这个二维码,一起来认识这些国家保护鸟类吧。”今年7月,一起非法狩猎案的被告人小海(化名)再一次来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土海湿地公园,变身“护鸟达人”,在此放置爱心鸟巢,随后又向往来市民递上关于爱鸟护鸟的法治宣传手册。
  据了解,这已经是小海在秀屿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徐心怡监督下,执行“筑巢护鸟令”的第二个月。
  原来,在今年4月至5月禁猎期内,小海于禁猎区内非法捕猎了15只野生斑鸠,秀屿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的刑罚。
  在庭审中,承办法官梁志英发现,小海对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等相关法律知识一无所知。“如何防止他再犯,同时还能对周边群众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呢?”案件的定罪量刑都没有问题,但梁志英还在继续思考着。
  经过再三考虑,梁志英决定对小海发出“筑巢护鸟令”,并选定土海湿地公园作为护鸟地。
  土海湿地公园是福建省城区内面积最大的湿地公园,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大量飞鸟在此栖息,也是市民休闲放松、亲近自然的理想之地。
  “这里有画眉、云雀、大白鹭等10多种国家保护鸟类,离小海家也不远,护鸟地选在这里再适合不过了。”梁志英介绍说,今年以来,秀屿法院还与公安、检察建立起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以便更深入地开展湿地保护工作。
  随后,秀屿法院咨询了秀屿区自然资源局专业人员,在得到可行的答复后,向小海发出“筑巢护鸟令”,责令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前往土海湿地公园担任义务护鸟员,开展护鸟巡护公益时间不少于60个小时。
  同时,小海还需要根据湿地公园鸟类习性,筑造爱心鸟巢不少于30个,并积极参与湿地鸟类法治宣传活动等。
  为督促小海更好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秀屿法院启动“生态+执行”模式,交由执行局负责督促被告人履行。
  了解详情后,徐心怡结合小海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执行当天,她还邀请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共同监督实施。
  “你们放心,我再也不敢乱捕野生鸟类了。以后,我还会定期过来开展护鸟巡护,通过现身说法让更多人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巡护工作结束后,小海满怀诚意地表态。
  据了解,秀屿法院加强审执联动,以“生态+执行”模式推进生态环境修复,这在莆田法院尚属首次。
  “环境资源案件的执行效果直接关系生态环境的修复程度,我们也正积极探索生态与执行的全方位协作联动,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更及时、更全面的修复。”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郑荔琼表示。
大兴安岭建立健全仲裁诉讼衔接机制   本报讯记者张冲 通讯员魏世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印发《建立健全大兴安岭地区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旨在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和统一性,确保裁决、审理一致。据了解,该项机制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案件处理结果的信任度,提升司法机关公信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兴安岭中院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与仲裁机构的衔接配合,发挥仲裁在诉前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共同打造“一站式”诉裁分流机制。
百花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基地揭牌   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8月1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与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订《百花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共建协议》。根据协议,门头沟法院将从加强生物多样性法治化保护和生态保护普法宣传以及恢复性司法创新合作等方面为百花山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协议签订现场,百花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基地正式揭牌。
  据介绍,此次签订共建协议旨在构建协调有序、协同高效、协作创新的生态保护联动机制。门头沟法院将持续探索推进“巡回审判+协同保护基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模式,强化府院联动,共同打造生物安全司法执法保护、政策制定、技术支撑、生态修复、信息共享、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领域多元合作平台。
虎林健全机制高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近年来,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高效化解。该院联合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调处和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进一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劳动人事争议专业调解机制、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近3年来,虎林法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3件,通过调解方式化解126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高孝朋  
广州云埔街道毒品预防教育进校园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在东区中学开展以“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传递健康无毒正能量”为主题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活动期间,黄埔区禁毒办工作人员结合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毒品种类、特征、识毒防毒技巧及滥用麻精药品的危害,教育同学们自觉抵制毒品,树立健康无毒生活理念。接下来,云埔街道将充分发挥学校在毒品预防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定期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罗玲  
辽宁首期“浑河讲堂”政法培训开讲   本报沈阳8月2日电 记者韩宇 今天,由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首期“浑河讲堂”政法培训正式开讲。来自全省政法系统、工商联系统、青年企业家协会的千余名代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同堂参加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政法系统培训质效,破解政法实务难题,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启动了“浑河讲堂”培训项目,通过邀请国内知名法学类理论、实务专家开展主题讲座,交流互动、答疑解惑,为辽宁政法干警和相关行业代表搭建更具实效、更加优质的学习平台。
校园霸凌竟成短视频创作“灵感源泉” 专家:校园暴力娱乐化让施暴者更肆无忌惮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林铭溱
  
  “我被霸凌了,校霸抽了我800个嘴巴子,我不服,放学后把他约在小花园,他又抽了我800个嘴巴子,我服了。”
  这样的桥段出现在某社交平台所谓的搞笑短视频中。一女孩挤眉弄眼,用浮夸的动作表演自己被校霸“抽嘴巴子”,通过动作和情节的“反差”实现搞笑效果。在评论区,有网友评价称“这是我最支持校霸的一集”“早知道就让他抽你1600个嘴巴子了”。
  看着这些充满戏谑的短视频,就读于江苏南京某大学研究生一年级的张欣(化名)感觉到非常不适。她曾有过被霸凌的经历,“霸凌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不应该这样玩梗”。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网络上存在将校园暴力娱乐化的趋势,一些人甚至用校园暴力进行引流。在短视频平台,“校园霸凌”成了部分创作者的“灵感源泉”,“我被霸凌了”“校园爸临”“美式校园霸凌”等新梗频出。此外,目前流行的微短剧也充斥校园霸凌情节,其中不乏父母发现孩子被霸凌后“以暴制暴”等场景。
  多名受访专家认为,将校园暴力娱乐化,不仅容易再次伤害受害者,让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还容易让网友对相关求助产生漠视甚至抵触心理,亟待依法整治。
校园霸凌成搞笑梗
必须加以遏制引导

  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以“我被霸凌了”为关键字进行搜索,便会自动显示“校霸抽了我800个嘴巴子”的词条。点开词条可以看到,有不少短视频博主使用了这句台词,有博主会在台词的基础上叠加“花样”——夸张的双人角色扮演、魔性的背景音乐,“离谱”的霸凌理由等。还有商家利用该剧情进行产品展示,并配文“我被霸凌了,校霸抽了我800个嘴巴子也要抢我的加绒黑丝”。
  就这样,“我被霸凌了”成为该短视频平台上网友张口就来的“搞笑梗”。而校园霸凌在短视频平台上被“玩成的梗”,可不止这一个。
  “把你那破耳机、破手机换了,拿去用,让你用你就用!”在阴森的背景音乐下,一名“大姐大”走向一名看起来胆小内向的女生,把耳机、手机等电子产品一把拍在女生面前,拽着女生的头发,用凶狠的语气说出了这些话。随后,又有另一名“大姐大”以同样暴力的语气和动作把其他的东西摔给了女生,该女生则表现出非常不情愿的表情接受了这一切。
  这是某短视频平台上的“新型校园霸凌”,一些博主将其制作成“连更系列”。在这类视频中,霸凌者会把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以霸凌的方式丢给被霸凌者,逼迫他们使用,以此形成“反转”。
  在评论区,只有少数网友认为这是一种娱乐化校园霸凌的行为,并称“娱乐化校园暴力不好”。更多网友说“被霸凌一定很幸福”“要勇敢对新型校园霸凌说‘对’”,他们戏谑地将这类霸凌者称为“霸总”或“爸爸”,把这种新型霸凌称为“校园爸临”。
  在一条“校园爸临”短视频的评论区,有一名网友评论道“应该给她来点美式校园霸凌”。其所说的“美式校园霸凌”,则是短视频平台上爆火的又一“新梗”。
  “美式校园霸凌”的梗来源于国外的一个搞笑视频,视频中两名国外青年用嘻哈的舞姿配上挑衅的话语,反差搞笑味道十足。这也引起了一些短视频博主“灵敏的流量嗅觉”,立即进行模仿。
  一名拥有42万粉丝的短视频博主就开设了“美式霸凌”栏目。在栏目系列视频中,她化着浓妆,扮演成“不好惹”的校园恶霸,对着镜头“手脚并用”地比划着,边翻白眼边用轻蔑嘲讽的语气说:“这是我们的地盘,这里不欢迎你。”记者注意到,这类“美式霸凌”视频的点赞最高达9.4万。
  “我也刷到过很多这样的视频,这些人拍短视频可能是想搞笑,但我觉得非常不适。”张欣称,曾经遭受校园霸凌的经历不堪回首,在她看来,校园霸凌不应该被恶搞,“这样会有更多人去模仿霸凌,然后说这是在开玩笑”。
  校园暴力受害者小王曾被多人堵在学校食堂门口殴打,那段经历给其造成了很大的创伤。成年后,小王在网络上建立了一个校园暴力受害者的“树洞”,成为很多受害者发泄吐槽的空间,其中就有不少受害者对把校园暴力拍成搞笑视频表达了不满。
  一名受害者给小王私信留言:“我真不理解,为什么我们的噩梦成了别人的玩梗工具,被笑嘻嘻地表演出来。”
  “可能有人不知道,很多校园暴力都是从‘小打小闹’步步升级而来的。比如一开始只是起外号、抢零食,慢慢地发展到毁坏私人物品、辱骂,最后发展到拳打脚踢。”小王说,施暴者有男生也有女生。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蔡海龙发现,孩子们接触到的暴力的场景大多来自动漫、视频等媒介,他们会下意识地模仿这些暴力行为,这类视频会产生各种示范效应,引发一些新的校园暴力。在他看来,短视频具有强烈的感官刺激,如果不加以遏制和引导,对于身心发展不成熟及缺乏自制力的孩子而言影响巨大。
演绎刻画奇葩同学
负面导向不容忽视

  除了玩“校园暴力梗”外,“吐槽奇葩同学”系列视频也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受到追捧。这些视频多以一人分饰多角的形式,站在“吐槽者”的角度演绎着校园里的种种矛盾。
  记者检索发现,不少博主以“那些奇葩同学”为主题,以同学的奇葩行为为剧情进行角色扮演。在这些视频中,所谓的“奇葩同学”被贴上了“不自爱”“不检点”“不道德”的标签,甚至被指责“患有性病”。在评论区,网友们也近乎“一边倒”地站在了指责的一方,对“奇葩同学”的种种行为进行吐槽。
  也有少数网友因博主发布的视频内容“过于奇葩”而对真实性产生质疑,博主则声称,内容均来自粉丝的真实经历。
  记者进入该博主的粉丝群组发现,作者所说的“真实经历”来自粉丝文字投稿。在粉丝群内,粉丝们会将所谓的“奇葩同学”事迹公开发布,该博主将粉丝发送的文字投稿改编成视频剧本,并拍摄发布在其账号上。对于内容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博主并不会做过多求证。
  “看到这些视频,我会想起我被霸凌的经历。”张欣告诉记者,她曾刷到类似的“吐槽同学”的短视频。在视频中,她看到了“奇葩同学”因与身边人产生误会而被评价为“有公主病”“爱慕虚荣”“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并被身边同学孤立的剧情。“像极了我在学校遭受霸凌遇到的窘境。我觉得在现实里被吐槽的人或许不像演出来的那么‘奇葩’,但我还是会忍不住代入我自己,看到视频的讽刺和网友的评论,我会怀疑我才是错的那个人。”
  张欣觉得,这类吐槽视频把“奇葩同学”刻画得十恶不赦,他们最后的结局大多是被贴上各种标签,被身边的人“避而远之”,“孤立、排挤、侮辱等霸凌行为都似乎变得理所应当,因为被吐槽的人‘太奇葩’,但不少现实情况是这些所谓的‘奇葩’是霸凌者扩大化甚至造谣”。
  在张欣看来,短视频把现实中的“奇葩同学”放大了,而被言语侮辱、被贴标签、被孤立等霸凌行为却会因为这类视频的广为传播而成为合理化的手段,一些被霸凌者被贴的标签可能就源于短视频,这些很容易模仿和代入。
  蔡海龙认为,有些行为被搬到所谓的搞笑视频中,被认为是在恶搞,而实际上此类行为真实地发生在校园中,错误的引导会产生示范效应,引发新的校园暴力。校园霸凌娱乐化会导致施暴者不再有罪恶感,从而在实施校园暴力时没有压力,也容易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一些人对校园暴力的认知和态度,不再将其视为一项很严重的违反人道的事,所以一定要警惕这种视频可能引起的负面导向效应。
霸凌成微短剧套路
甚至伴随血腥画面

  一女孩因家境贫寒被同学排挤,校霸们屡次将女孩拖到天台殴打,逼迫她做出下跪等动作,并威胁道“如果不照做,我们就去把你妈妈卖鱼的摊位砸了”。女孩受尽凌辱,但为了妈妈忍下了一切……
  在女孩被凌虐至极点的时候,剧情出现“大反转”——女孩的妈妈其实是通过卖鱼隐藏身份的富豪,在本市拥有极高的“江湖地位”,因为发现女儿被霸凌而“重出江湖”。在女儿再次被霸凌的时候,女孩的妈妈召集一众手下突然出现,在亮明身份之后以暴制暴,把霸凌过女儿的同学们一并制伏。
  这样令人瞠目结舌的剧情,已经成为一些微短剧的套路。记者浏览多部相关微短剧发现,他们多以“重生之××”为剧名,大多都包含孩子被霸凌、父母是隐藏身份的“大佬”、父母为孩子复仇、孩子“重生”等要素,追求爽剧效果。
  在这些微短剧中,“暴力”成为主线。不论是在孩子遭受校园霸凌或是父母为孩子复仇的剧情中,殴打、推搡、扇耳光、拽头发等暴力行为都被不遗巨细地呈现出来,甚至伴随一些血腥画面。
  这类微短剧往往因其刺激的剧情和“大快人心”的结局博得网友眼球。记者检索发现,这类微短剧即使是付费观看,也能够获得较好的播放量,如某部“重生”系列校园霸凌复仇剧在单个平台上播放量高达18.8万。
  蔡海龙认为,不论是短视频还是微短剧,一些创作者都没有从根本上对校园暴力足够重视,这使得他们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把校园霸凌行为作为流量梗。他们也意识到校园暴力事件是社会关注的重点,是一种社会矛盾,因此抓住这点进行创作,迎合一些青少年的心态和喜好。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直言,现在一些影视作品和网络段子,都在把伤害别人的校园霸凌行为美化成恶作剧。对于一些未成年人来说,其分辨不清这种短视频内容是“段子”还是真实的,有的学生可能在进行校园欺凌行为时,也觉得自己是在恶搞、恶作剧。
  “恶作剧和校园霸凌行为在现实中其实非常容易混淆。”蔡海龙回忆道,他曾与许多中小学的班主任和校长交流,对他们而言,如何有效准确识别校园霸凌行为与恶作剧仍存在难度。
  “仅从外部的行为动作来看,有时候表现都一样,区别二者很重要的一个点在于行为的背景、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蔡海龙说,要厘清这些方面,需要老师积极介入孩子的生活。从未成年人的角度来说,恶作剧和校园霸凌之间的界限也很难把握,如果一些短视频有意剪辑、拼接、摆拍,会让一些未成年人对恶作剧和校园霸凌行为的认知更混淆,更难有效界定行为边界。
平台应当加强审核
引导合理创作视频

  摆拍校园霸凌视频,将校园霸凌行为娱乐化。这是今年7月开始,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的为期2个月的“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中重点整治6个环节中的一个。
  “这表明我国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上迈出更精准的步伐,关注校园霸凌行为娱乐化也体现了相关部门的精准治理。”蔡海龙评价说。
  蔡海龙告诉记者,德育的关键在于传播主流的文化以及正确的善恶观,但娱乐化校园霸凌行为的短视频把错误的事情娱乐化了,把学生们本应当形成的是非善恶判断消解了。此外,它把错误的行为和刷视频的“快乐”联系在一起,使孩子们在面对这些行为的时候,把本应当做出道德判断变成简单的一种生理的反应,“这对抗或者消解了我们应有的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去侵蚀一些人对于校园暴力的认知”。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提出,对未成年人而言,要避免其陷入“信息茧房”,导致其看到大量“校园暴力梗”,从而思维被限制,认为那是常态。因此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环节要严格限制算法推荐的使用。
  在受访专家看来,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所谓的“校园暴力梗”属于低俗短视频的治理范畴,但这类短视频往往处于“违法”与“失德”边界的灰色地带,认定标准较难统一,给内容监管带来困难。因此,可以定期公布相关处罚的典型事例,逐步明确短视频的合理创作边界。
  “有的短视频起了教唆作用,比如将新的欺凌手段放到这些所谓的搞笑视频中,而未成年人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模仿。所以平台应当立即将这类视频下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长期从事青少年问题研究,他认为,平台应该积极提升信息技术水平,建立专业团队接收网友举报并进行评估,核实后及时下架相关视频。
  在蔡海龙看来,这类治理有一定难度,但并非不可实现。这类视频有一些规律和套路,比如音乐、图片、情节等元素上的相似,平台需要提升技术,从这类视频的关联性进行判断,加强监管。
  “相关平台的监管可能很难一步到位。”姚金菊说,但是要明确平台对于包含校园霸凌行为的短视频具有审查和下架义务。
  “对于将校园暴力作为搞笑视频的情况,家长应当积极引导孩子思考分析此类视频的负面影响,告诉孩子身边发生校园暴力时应该如何辨别处理。”在姚金菊看来,治理了包括校园霸凌行为娱乐化问题的网络环境后,还应该告诉未成年人“可以做些什么”,这才是“治本之策”。
漫画/李晓军  
一份检察建议撤销一段冒名婚姻 川鄂检察接力破解二十年虚假婚姻困局   □ 本报记者  杨傲多
  □ 本报通讯员 邹双优 陈静娴

  “在贵院大量调查核实工作的基础上,我院已向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市民政局已撤销涉案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前不久,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来自千里之外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检察院的感谢信。
  历时一个月,跨越两省三市,一起长达20年的“冒名”婚姻登记案在川鄂两地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得以监督解决。
离不掉的婚
  湖北仙桃的李先生前不久有件烦心事,他的离婚申请又被拒绝了。
  李先生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了,10多年来,他的个人婚姻状态经多种途径申请均无法变更。“她在小孩未满一岁时突然无征兆离家出走,至今我都不知道她去哪儿了。”杳无音信的妻子,破碎的婚姻,数次的奔波,李先生觉得身心俱疲。
  2024年5月初,李先生到仙桃市民政局申请离婚,并向工作人员详述了其与“杨兰”登记结婚的过程。“我和‘杨兰’进行婚姻登记时,女方身份信息不完全真实。”当年不合程序的登记,为这段婚姻埋下了隐患。由于李先生与妻子已经失联多年,无法证明“杨兰”真实身份,且二人婚姻并非胁迫等法定撤销情形,民政局无法撤销其婚姻关系。
  本以为这次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仙桃市民政局却告知李先生虽然该局无法依职权撤销冒用或虚假方式办理的婚姻登记,但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他这种情况可由检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能调查核实后,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撤销。
  事情似乎有了转机。按照仙桃市民政局的提示,李先生来到仙桃市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提交了相关材料,李先生告诉检察官自己当年结婚的妻子应该是叫潘青青(化名),而非“杨兰”。经审查,仙桃市检察院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一起“冒名”顶替婚姻。
不存在的“杨兰”
  为查清事实真相,2024年5月,仙桃市检察院发出《协助调查函》。收到线索后,大竹县检察院立刻展开调查核实。
  “目前我们掌握‘杨兰’的信息比较全面,可以先从她入手。”大竹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蒲波认为,“杨兰”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均已明确,找起来应该会轻松一些。因为“杨兰”登记的户籍地是大竹县杨家镇,蒲波决定直奔杨家派出所。
  “经四川省人口信息系统查询,杨兰,女,汉族,身份证号为5130291983×××,在我辖区查无此人。”结果令人大失所望,当初结婚登记时留下的身份证号非但不属于“杨兰”,甚至没有对应的人,是一个虚构的号码。
  虽然身份证号码不存在,但“杨兰”这个名字会是真实存在的吗?通过查询,在杨家镇的辖区登记人口里果然出现了“杨兰”的名字。这个杨兰生于1984年,不仅和“杨兰”名字一样,甚至身份证号码都只相差年份尾数和末位这两个数字。但由于杨兰的登记住址在杨家镇一个比较偏远的村里,蒲波等人无法立即前往,只好拜托民警调取杨兰的常住人口变动轨迹信息。
  令人意外的是,杨兰一直以来的人员业务轨迹信息从未离开过大竹县,且含有多次连续月的项目变更业务。出于办案经验,蒲波判断此杨兰应该非彼“杨兰”。但由于其住址偏远无法立即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杨兰”的身份线索进展暂时中断。
  根据李先生自述,由于时间太久远,他早已记不清妻子的真实姓名,但当年称呼妻子的是另一个名字——潘青青。潘青青是真实姓名的可能性很大。输入潘青青,杨家镇的常住人口里仅有两人。一个生于1999年,2004年时年仅5岁,年龄明显不符合。另一个生于1986年,同“杨兰”出生年份相近。
  登记信息显示,这个潘青青的住址离派出所很近。蒲波决定即刻兵分两路,一边让同事留下来继续梳理她的常住人口变动轨迹信息,一边自己带人实地走访。但是结果也不乐观,她的行动轨迹同“杨兰”大相径庭,真实性也得到了其左邻右舍的佐证。
  “杨兰”的寻找陷入僵局。
被更正的错误
  铩羽而归,大家再次对掌握的线索进一步分析。
  “难道‘杨兰’是为了骗婚提供了假户籍信息?”“可能是杨兰的身份证丢失后被冒用?”其他检察官提出疑问。
  “‘杨兰’和李先生没有钱财物的纠纷,还共同孕育了一个孩子,骗婚可能性极小,没必要虚构户籍信息。”蒲波提出相反意见,“是否身份证遗失,要进一步核对。”
  李先生提过妻子是四川省达州市人,户籍信息能匹配上,而且杨家镇刚好有一个和身份证号码高度相似的杨兰,难道仅仅只是巧合?不放过一丝希望,蒲波等人决定找到杨兰本人深入了解。
  按照登记户籍地址,在第三次上门时,蒲波终于见到杨兰本人。询问比对之后,确认了杨兰并非结婚登记照片上的女子,从未到过湖北,没有遗失过身份证,且婚姻关系中丈夫也并非湖北籍男子。提及潘青青,杨兰似有顾虑三缄其口。经过检察官多次提醒,杨兰承认自己表妹就叫潘青青,是她姑姑的女儿,1986年出生,第一次婚姻就是嫁到湖北。
  同行检察官立即拿出结婚登记照片和杨兰确认。但杨兰称,姑姑一家很早之前就搬到成都,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也不太确定照片中的人是否就是自己的表妹。不过她还留着姑姑的电话可以联系。通过这个电话号码,检察官辗转联系上了身在成都的潘青青。
  经过信息比对,检察官确认同李先生结婚的“杨兰”就是杨兰的表妹潘青青。
  在对潘青青及其家人询问核实时,检察官了解到潘青青初中还未毕业便只身前往湖北打工,因为当时未满16周岁,母亲就拿杨兰的户口本为其办了一张假身份证。为看起来更逼真,身份证更换了潘青青的照片,号码只修改了两个数字,其余均未改变。潘青青16岁和李先生相识,17岁发现怀孕两人便决定结婚。但因为潘青青当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用“杨兰”的假身份证进行了婚姻登记。
  至此,真假“杨兰”分辨清楚,李先生的妻子究竟是谁终于水落石出。
  经过查证,李先生与“杨兰”的婚姻登记确系由潘青青冒名顶替办理。基于查清的事实,大竹县检察院将调查报告和其他佐证材料一并移交至仙桃市检察院。
  6月17日,仙桃市检察院向仙桃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仙桃市民政局撤销该案婚姻登记信息。
  7月3日,仙桃市民政局复函,决定撤销李先生与“杨兰”的结婚登记。李先生这起离婚引起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他的婚姻登记也回到了正常状态。
公告专栏   甘肃盛泰甲元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马海琴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误工费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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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远:本院受理原告侯芳煜、张万友与被告王方远劳务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4926、49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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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妹:本院受理杨玉保诉徐大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钱香枝诉徐大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个案件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705民初1917号、2250号两份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铜陵市方圆计量器具有限责任公司、朱桂江、张兆玉、朱开惠:本院受理铜陵金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705民初5028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铜陵市方圆计量器具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铜陵金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诉你公司及朱桂江、张兆玉、朱开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705民初5028号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姚菊花、盛昌田、盛银芝、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横琴量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殷家春、江爱兰诉你们抵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起30日内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黄道荣: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22民初31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张兵: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22民初37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周晓丽: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22民初45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李绍辉:本院受理原告杨文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22民初42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张道翠:本院受理原告车朝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22民初45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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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开忠:本院受理原告刘国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22民初32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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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维: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与被告张万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422民初29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沈利达:本院受理原告梁昌运与被告沈利达、刘璐、尤华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尤华上诉状。上诉人尤华的上诉请求为:“1.撤销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23)鲁1302民初14232号民事判决,查清事实,重新审理判决,还法律的尊严;2.涉一、二审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梁昌运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专栏   石启民、中创城投有限公司、中创城投有限公司纳雍第一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新明晟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与石启民、中创城投有限公司、中创城投有限公司纳雍第一分公司、纳雍县地中海印象水汇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2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吴鹏: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中安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吴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48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航:本院受理原告四川信合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张航,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212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张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四川信合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为偿还银行借款本息10652.88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0652.88元为基数,从2024年5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3.45%计算至款付清为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陈鹏:本院受理原告罗莉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23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城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安徽尼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拓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尼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皖0422民初3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张志文:本院受理李传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小甸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胡馨平: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胡馨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川1322民初2012号判决书:一、被告胡馨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信用卡(卡号为6250972110149535)借款本金20805.38元、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每期不符合免息还款条件的交易款项为基数,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至款偿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25%计算,应扣减已支付的利息)及费用(含违约金)10198.45元;但以上利息、费用(含违约金)总计不应超过以每期不符合免息还款条件的交易款项为基数,自记账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所得金额;二、驳回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简案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罗浩铖: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浩铖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川1322民初2010号判决书:一、被告罗浩铖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信用卡(卡号为6250972110179102)借款本金10999.43元、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每期不符合免息还款条件的交易款项为基数,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至款偿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计算,应扣减已支付的利息)及费用(含违约金)4246.12元;但以上利息、费用(含违约金)总计不应超过以每期不符合免息还款条件的交易款项为基数,自记账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所得金额;二、驳回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简案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蔡爱玉:本院审理原告浙江林泰电气有限公司诉谢纯档、郑巨雷、谢得花、你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谢得花于2024年7月22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371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上诉人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答辩状至本院或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曹纪勇:本院受理原告陈俊达与被告曹纪勇合同纠纷,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2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中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兴明、李小艳:本院受理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626民初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刘贵丽:本院受理原告保康九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626民初148、209、210号开庭传票,定于2024年9月4日下午3时在本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领取开庭传票,逾期则视为送达。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蒲正坤:本院受理上诉人扈宪伟与被上诉人王刚、申培亮、原审被告蒲正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1民终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寻亲公告
  刘彦强(据其自述谐音),男,约41岁,民族及户籍登记地址不详。该人于2024年8月1日由呼家楼派出所送至我站接受救助。经医院诊断有失语、单侧肢体活动障碍等症。现无法核实到该人的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如有知情者请速与我站联系(24小时热线电话:010-84394991)
北京市朝阳区救助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