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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南法院“一体化”修复守护绿水青山

法治日报      2024年12月17日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法院依托“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搭建生态环境司法执法“一体化”修复平台,着力构建以修复资源管理、重点项目管理、动态智能监管为核心的生态修复系统。目前,该县李集镇沟塘生态修复等6个项目正通过平台推进实施,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体化”修复平台以党委、政府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决策为核心,明确法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等各方主体在平台中的作用。环保部门根据生态修复需要,将合规性修复项目上传至平台流转。审核通过后,结合实际推进项目实施。项目修复完成后,组织开展验收,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价,确保生态修复取得预期效果。此外,相关职能部门还可将预先制定的需求,或者根据平合受损坏环境信息及修复资源类型规模,制定符合条件的修复需求投放至平台,从而满足多样化的生态修复需求。
  “一体化”修复平台的网格管理分为线上和线下两部分,线上网格根据生态修复的具体资源和要素独特属性,对专家智库、修复资金等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分类管理。线下网格与社区治理网络对接,做好环境现状调查、环境修复监督、环境纠纷化解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平台除法院、环保部门外,还包括群众、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社区组织等主体,形成一张集“民意表达、决策规划、专家智库、多层级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元化治理网格。同时,进一步健全“实时+节点”修复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实现“多方同步监管、实时跟踪监督”。
  此外,平台开通“信息公开”“信访投诉”“在线诉讼”3个诉求渠道,群众可通过“信息公开”窗口,查询环境信息及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进度。同时,设立“企业绿色发展”司法服务窗口,进一步畅通企业与环保专家常态化沟通交流渠道,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绿色转型中遇到的难题。针对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环境资源案件,在平台实施“技改抵扣”执行修复项目,用技术改造资金抵扣部分赔偿资金,支持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开通“分期付款”在线申请窗口,困难企业可在线申请分期付款,有效解决“案件执行企业经营难、案件不执行环境修复难”的两难问题。
  灌南县法院主动融入生态环境治理大局,自主研发“一体化”修复平合手机App,实现PC端与移动端数据同步生成、同步传输。同时,将连云港中院“7+1”生态司法修复基地(7个陆上基地、1个海洋牧场)纳入平台,有针对性地进行功能布局,推动不同生态资源向物质资源和经济资源转变,以生态振兴助推乡村振兴。     朱猛 李加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