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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法治日报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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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众鑫汇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志林诉你与夏菲菲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苏1283民初4907号 黄士伟、泰兴市安联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福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士伟、第三人泰兴市安联置业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江苏省泰兴市兴燕路55号燕头派出所对面原河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柏茂强、柏鹏:本院受理寇春林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1322民初1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城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9140号 赵守强:本院受理原告王世文诉被告赵守强、王政扬股东出资纠纷一案。被告王政扬不服(2024)浙0108民初9140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2024)浙0108民初9140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请;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10497号 杭州万比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京庆(山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方比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08民初10497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李荣(公民身份号码4208811981****018X):本院在执行临泉县汇乾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顺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申请追加你为本案被执行人。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内容如下: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李荣成为本案被执行人,在490万元未缴纳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定于2025年6月13日10时至2025年6月14日10时止第二次公开拍卖下列财产:漯河市源汇区人民路22号的房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5,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2025年7月1日10时至7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95/02)进行公开拍卖位于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黄河路北侧,滨河路东侧金色龙湾二期29#楼1802的房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石家庄祯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薛建雷与你单位工伤赔偿争议案(唐劳人仲案〔2025〕7号),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依法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8256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3520元。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6291.6元。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0516.6元。五、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能力鉴定费600元。六、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食宿费5920元。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1480元。八、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期间护理费10742.04元。九、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1110元。十、综上计算,被申请人石家庄祯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向申请人薛建雷共支付393540.24元。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形式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唐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召开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各债权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人民法院提议,本管理人拟定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9:30分准时在丰镇市人民法院会议室召开债权人会议,会议议题为:就债权核定、和解等问题进行讨论。
  请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准时参加,另外,希望各债权人相互将召开会议的内容、时间及地点进行转告。
内蒙古成丰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5月30日
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被告知人:张二光,男,身份证号码:410622198209135031,户籍地址:河南省淇县北阳乡北阳村5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现查明:你于2025年4月11日凌晨在苏州市虎丘区石湖北地铁站2号口旁盗窃台铃牌电动车一辆。你又于2025年4月14日晚在苏州市虎丘区何山路康合营养家店门口盗窃雅迪牌电动车一辆。后被查获。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辨认笔录、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因行为已构成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拟处行政拘留十三日。
  对上述告知事项,可向本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
2025年5月30日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经本机关依法查明,彭福建(身份证号:510125198805110039,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辰东一街1号14栋1单元1楼1号,联系电话:13908186689),在石柱县黄水镇林海道五期278号41栋102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实施建设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已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及处置。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渝(石柱)城罚先告字〔2025〕40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南宾尚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23-73325881)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你自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5个工作日内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