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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版 2025年06月25日

习近平会见新加坡总理黄循财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董雪 6月24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进行正式访问的新加坡总理黄循财。
  习近平祝贺黄循财胜选连任。习近平指出,今年是中新建交35周年,双方始终坚持相互理解、彼此尊重,为中新关系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中新合作契合中国各阶段发展方向和重点,取得苏州工业园等一系列沉甸甸的合作成果,为两国各自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助力,也为地区国家合作树立了标杆。双方要从两国关系发展历程中汲取经验和智慧,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让中新友谊之树枝繁叶茂、硕果累累。
  习近平强调,中新要牢牢把握两国友好大方向,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发展中新关系,确保航向不偏、动力不减。要筑牢中新友好政治基础,支持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以更高水平政治互信服务两国关系发展。中方欢迎新方继续深度融入中国发展,双方要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打造数字经济、绿色发展、人工智能等领域标志性成果,推动重大项目提质升级,续写高质量合作新篇章。要鼓励两国人民常来常往,深化人文交流合作,让中新友好更加深入人心。中方始终认为,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不可阻挡,世界不能重拾霸权主义,不能被拖回丛林法则。中方愿同新方一道,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站在公平正义一边,共同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世界走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
  黄循财表示,新中友好源远流长,双方始终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两国关系稳定发展,合作密切。新加坡历任领导人都高度重视对华关系,中国是我连任后出访的首个东盟以外国家。新加坡将继续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反对“台独”。在两国共同庆祝建交35周年之际,新方愿充分运用中国繁荣发展带来的机遇,扩大双边贸易、投资规模,拓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能源等领域合作,加强人文交流,推动新中关系取得更大发展。面对动荡的国际形势,新方愿同中方密切在区域和多边平台协调合作,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和国际秩序,相信中国一定会为世界和平发挥更重要作用。
  王毅参加会见。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
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总体安排公布 习近平将出席系列活动发表重要讲话并检阅部队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董博婷 孙少龙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我国将隆重举行纪念活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将出席系列活动发表重要讲话并检阅部队。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纪念活动总体安排。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之际隆重举行纪念活动,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伟大抗战精神,意义重大而深远。
  中央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胡和平首先在发布会上介绍了10项主要活动安排。
  一是,9月3日上午,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名义,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包括检阅部队。习近平将发表重要讲话。9月3日中午,在北京举行招待会,习近平将发表重要讲话。9月3日晚,在北京举行文艺晚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将出席。二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为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抗战将领或其遗属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对国内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抗战将领或其遗属、抗战烈士亲属的慰问活动。三是,7月7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举行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88周年仪式,同时举行《为了民族解放与世界和平——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主题展览开幕式。四是,9月3日前后,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举行港澳台同胞、海外有关人士座谈会,举行国际学术研讨会。五是,9月18日,以辽宁省委、省政府名义,在沈阳市“九一八”历史博物馆举行勿忘“九一八”撞钟鸣警仪式。六是,10月25日前后,举行纪念台湾光复80周年大会。支持海外侨胞在当地组织相关的纪念活动。七是,12月13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在南京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八是,公布第四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和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名录。对抗战纪念设施和抗战遗址、遗物进行修缮保护,推介一批抗战主题展陈精品。九是,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创作推出一批文艺作品和主题出版物;加强学术研究,确立一批重点课题。此外,还将发行纪念币和纪念邮票。十是,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群众性纪念活动。香港、澳门也将组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
  随后,阅兵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作战局少将副局长吴泽棵介绍了阅兵有关情况。他说,这次阅兵由徒步方队、装备方队和空中梯队组成,在总体设计上,科学安排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阅力量,精心编组各受阅方队、梯队。
  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既注重历史传承,又富含时代特色,一方面,通过展示抗战部队老番号、老功勋和特有精神,彰显对英烈的缅怀、对功勋的崇尚、对抗战精神的传承,体现抗战英雄用生命和鲜血铸就的历史丰碑,永远屹立在中国人民的心中,永远激励着人民军队誓死捍卫国家和民族尊严;另一方面,通过展示我军新体制、新能力、新风貌,彰显新时代强军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体现人民军队向世界一流军队迈进的铿锵步伐。第二个特点是,既体现军兵种特色,又展现一体化联合,徒步方队,重点展示我军改革重塑后新的军兵种结构布局,以及“三结合”的武装力量组成;装备方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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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展示我军装备体系建设最新成果,通过群队联合、方队合成的编组方式,体现我军联合指挥、联合行动、联合保障的力量运用新模式,反映我国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空中梯队,重点展示我空中作战力量体系化水平和快速提升的先进战斗力。第三个特点是,既有传统主战力量展示,又有新域新质力量参阅,这次参阅的所有装备均为国产现役主战装备,我们在展示新一代传统武器装备的基础上,也安排部分无人智能、水下作战、网电攻防、高超声速等新型作战力量参阅,体现我军适应科技发展和战争形态演变、打赢未来战争的强大能力。
  目前,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的阅兵总体方案,我们正在有序展开各项准备。这次阅兵,我们坚持勤俭建军原则,充分依托既有条件组织实施,最大限度提高阅兵的效费比。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胡和平表示,根据这次纪念活动的总体安排,将邀请有关国家的领导人、前政要、高级别官员,有关国际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外国驻华使节、武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为中国抗战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或其遗属代表出席纪念活动。
  吴泽棵表示,这次阅兵,受阅的武器装备全部为国产现役主战装备,是我军体系作战能力、新域新质战力、战略威慑实力的集中展示,是我国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的集中体现。主要有几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成体系。参阅的所有武器装备都是从各军兵种作战部队遴选抽组,既有一部分战略打击力量,也有一部分战役战术先进装备,还有一些与未来战争形态相匹配的新质力量。第二个特点是,要素全。基本涵盖了指挥控制、侦察预警、防空反导、火力打击、综合保障等各类型力量。第三个特点是,实战化。按照作战群队编组受阅,体现了信息主导、体系支撑、精兵作战、联合制胜的特点。
  吴泽棵说,这次阅兵聚焦诠释抗战胜利主题,注重抗战元素、历史元素融入设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是,传承抗战血脉。参阅部队大多从具有抗战部队血脉的单位中抽组,涵盖了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联、华南游击队等抗战主力,充分反映人民军队艰苦卓绝的抗战历程,反映红色基因的历史传承。第二个是,崇尚功勋荣誉。遴选我军抗战时期的功勋荣誉旗帜,体现人民军队在抗日战争中取得的伟大胜利、建立的不朽功绩,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对功勋荣誉部队的始终铭记、对优良传统作风的接续传承。第三个是,重温历史经典。这次阅兵我们抽组联合军乐团,演奏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抗战经典曲目,专门设计了阅兵专用标识等,让全国人民重温抗战历史、感悟抗战精神,激励人民军队誓死捍卫国家和民族尊严。
  今年是中国军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35周年。吴泽棵表示,今年阅兵将安排执行过维和任务的部队参阅。民兵是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这次阅兵将安排民兵方队参阅,这是民兵首次参加以纪念抗战为主题的阅兵活动。
  据悉,这次阅兵将安排参加过抗战的老战士、老同志、老民兵、地方支前模范代表和抗战烈士亲属代表,邀请国民党抗日老兵,以及为中国抗战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或其遗属代表到现场观礼。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京举行 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等
赵乐际主持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朱宁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赵乐际委员长主持。
  常委会组成人员15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明作的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治安案件调解工作;做好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执法,完善有关处罚程序规定,完善关于扣押的审批手续,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一人执法”的情形和条件;对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作出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祥作的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修改完善治理平台“内卷式”竞争方面的规定;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平台经营者处置平台内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细化对侵害数据权益、恶意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对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滥用自身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作出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本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三部法律之间的适用关系;完善管理与指挥体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拓宽单位和个人报告渠道,细化有关部门报告程序;完善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的启动和解除程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虚假信息予以澄清,保障患者医疗救治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关于海商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增加船员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规定,做好与国际通行规则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保险和财务保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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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完善“托运人”、航次租船合同、海上货物运输与海上拖航合同纠纷、船东互保组织相关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作的关于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明确国家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加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定;进一步充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定;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平作的关于渔业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增加有关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增加有关转产转业渔民就业创业扶持、社会保障权益维护方面的规定;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加大全链条监管力度;规范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让制度;增加有关加强渔港建设、维护和服务方面的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曙宏作的关于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充实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的举措内容,增加“发展促进”专章;完善保障民用航空安全有关规定;加强旅客权益保护,完善旅客运输合同格式条款、航班延误服务保障相关内容等。
  为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分别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的议案。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振武分别作了说明。
  为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增强社会救助兜底功能,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社会救助法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陆治原作了说明。
  为了健全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有效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打牢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制度基础,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医疗保障法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章轲作了说明。
  为了解决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华春莹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议案的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作了关于202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报告指出,2024年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62.06亿元,为预算的98.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055.9亿元,完成预算的97.9%。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33400亿元,与预算持平。下一步,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巩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本面,加快政策落地,强化部门协同,突出发展质量,强化民生导向,树牢底线思维,确保预算平衡和财政平稳运行,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宏才作的关于2024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财经委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加大逆周期调节,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及时推出实施增量政策,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24年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批准该草案。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侯凯作了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报告了中央财政管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重大项目和重大风险、重点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审计情况,以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后,报告提出了五项审计建议:加强宏观调控政策协调配合,增强政策合力;深化经济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相里斌作了关于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工作主要进展和成效,分析了新质生产力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点工作: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技术革命性突破;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深化人才工作机制创新,打造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秘书长刘奇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最高检检察侦查厅挂牌成立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并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在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加挂“检察侦查厅”牌子,最高检检察侦查厅正式挂牌成立。
  最高检检察侦查厅负责办理法律规定可以由最高检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需要由最高检直接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并指导地方各级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最高检检察侦查厅正式挂牌成立,体现了党中央对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度重视,对严惩司法腐败的鲜明态度,体现了最高检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大局的履职担当,标志着检察侦查专业化发展迈上新台阶。该厅的设立将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统筹加强检察侦查机制、机构和专门化建设,更好地助力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级检察院和部分地市级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检察侦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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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第二十次会议举行 王小洪出席并作主旨发言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张晨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第二十次会议24日在京举行,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王小洪出席并作主旨发言。
  王小洪指出,习近平主席立足人类前途命运,郑重提出全球安全倡议,主张走出一条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共赢而非零和的新型安全之路。中方愿与各成员国积极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大力弘扬“上海精神”,全面深化执法安全领域务实合作,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为促进世界和地区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小洪提出5点建议:一是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提供“上合方案”。二是坚持安危共担,筑牢防范域外势力干涉的“上合防线”。三是聚焦共同关切,提升地区反恐工作的“上合能力”。四是健全合作机制,完善打击新型跨国犯罪的“上合平台”。五是深化交流互鉴,为构建人类安全共同体提供“上合经验”。
  上合组织成员国代表,上合组织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代表作了发言。会议签署了纪要。
申飞飞:“做百姓心中最亲最爱的人”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鹅屋派出所位于距县城90多公里的太行山巅,辖区内沟壑纵横、道路崎岖,被人戏称为“太行山上的小西藏”。虽然条件很是艰苦,但壶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大峡谷派出所所长申飞飞在这里一干就是16年。
  2008年,警校毕业的申飞飞被分配到鹅屋派出所。“那天,我坐公共汽车整整走了4个小时的盘山乱石路才跨进派出所的大门。一进门我就傻眼了,派出所在乡政府的院子里,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我和所长住在一个又暗又潮湿的宿舍,取暖仅靠一个小煤炉。”申飞飞回忆道。
  16年中,申飞飞的足迹遍布辖区18个行政村、172个自然村的山山水水、沟沟壑壑。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办证送证、缉拿逃犯、救助游客、抗洪抢险等,都是申飞飞的工作内容。
  “只要把群众当亲人,群众就会把咱当亲人。”这是申飞飞这些年里最大的感受。
  “结婚时,母亲会给儿子缝新被子。我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我结婚的时候,鹅屋有几位大娘专门坐很远的车去河南省买棉花,给我做结婚用的新被褥。”多年没有母亲照顾的申飞飞看着大娘们亲手缝制的新被褥,泪水模糊了双眼。
  老百姓的肯定,给了申飞飞更大的坚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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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申飞飞走上所长岗位,有组织的认可,有百姓的支持,他干劲更足了。他牵头建立“四包五调”和“四新防范、四老调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组织辖区所有单位共防共治,实现了“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的目标。
  2022年,申飞飞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当时乡亲们听说我从北京回来,就第一时间往派出所赶,非要把奖章拿出来再给我戴一次。”申飞飞自豪地说,“他们说,这个牌牌是国家给的,但他们还想给我再戴一下。国家满意,老百姓更满意。”
  2023年底,申飞飞从鹅屋派出所调至壶关县大峡谷派出所当所长。大峡谷镇有长治市唯一的5A级景区八泉峡,还有4A级景区红豆峡、青龙峡等。全县四分之三的旅馆、酒店集中在大峡谷镇,每年接待游客约220万人次,是长治市全域旅游的主战场、乡村旅游的主阵地。
  针对这样的特殊情况,申飞飞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旅游警务,探索试行“乡村+旅游、特行+特色”基层治理新模式,以“铸警魂、聚民心、解矛盾、保平安、赢民心、锻铁军”为工作目标,锚定主防深耕细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在申飞飞的办公室里,有一幅字格外醒目:“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心系群众、守土有责,做百姓心中最亲最爱的人。”
  “我就是想把老百姓的事想得再细一些、做得再实一些,群众路线就有了根,‘枫桥经验’就有了谱,人民警察也就有了魂。能服务一方百姓、守护一方安宁就是我最大的追求。”申飞飞坚定地说。
1万余名领导干部完成述法 江西以领导干部述法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刘午庚
  
  近年来,江西把开展领导干部述法作为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的重要抓手和精准切口,以述法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今年,全省共有1.06万名领导干部完成述法,述法覆盖面、影响力持续增大,针对性、实效性显著提高。
拓宽述法主体
  “要求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程序,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取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2月25日,吉安市市场监管局井冈山经开区分局局长颜江枫在述法会上进行述法。
  当日,现场述法的还有下属执法稽查局、食药检测中心、质检中心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余5家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执法人员要筑牢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尊重当事人权利,树立良好市场监管形象。”述法会上,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曾广炆逐一点评。
  近年来,江西积极拓宽述法主体,提升述法辐射带动效应。在书面述法方面,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延伸到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主要负责人,做到“应述尽述”;在现场述法方面,探索推动从党政主要负责人“示范引领述”到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及重点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延伸拓展述”。
  今年,全省3367名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7244名省市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截至今年6月13日,全省共举行现场述法86场次,法治建设的“头雁”效应凸显、“群雁”活力倍增。
把准述法内容
  “推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在全省率先推行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在2024年述法会议上,时任会昌县委书记潘金城重点围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等内容进行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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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会昌县麻州镇增丰村将260亩大竹坝水库超期贱租发包给3名村民,发包期限从2006年至2055年,仅收取5000元租金。经核查,发包过程缺乏“四议两公开”、评估和公平竞租等法定程序,造成了集体资产流失、村民利益受损。
  案发后,会昌县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在全县19个乡镇建立“1+2+N”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由1名法治分管领导,司法所、党政办各1人组成法制审查人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相关领域专家及数名法审辅助人员,对全县长年累积的492份村集体合同开展“法治体检”,成功解决232份“问题合同”,为村集体挽损止损174万余元。
  近年来,江西根据不同述法主体、围绕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依据不同清单开展述法,重点更加突出,内容从“格式化”向差异化转变,并要求把上年度点评问题、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必述内容。
创新述法形式
  南昌市述法实行“典型发言+表态发言”模式,典型发言优先出场,侧重阐述经验做法,让与会者学习借鉴;表态发言靠后出场,重点阐述问题、打算,让其他述法者同堂旁听,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萍乡市在电视台开设“县区委书记述法”专题栏目,安排全市5个县区委书记进行“开门述法”“阳光述法”;
  吉安市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在电视台开展“一把手述法”活动,组织全市13个县(市、区)长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谈体会、谈问题、谈打算,主动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近年来,江西优化创新述法形式、述法环节,由最初提交书面述法报告“单向被动述”逐步向领导点评、代表测评、群众参与“多维互动述”,县级以上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连续5年主持述法会议,“书记点评”作为述法固定环节,做到“有述必有评、一述一评”。在民主测评环节,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述法测评。
  “我们积极探索‘灵而实’的述法形式,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将自身‘摆进去’,身临其境开展‘法治体检’、体验‘法治课堂’。”江西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强化整改落实
  “针对述法点评我市复议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我市正探索聘用行政复议辅助人员模式,补充了行政复议人员和辅助人员数量……”九江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就述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介绍说。
  据了解,为防止“一述了之”,推动“一述到底”,江西建立“述法+N”工作机制,推进“述法+考评、督察、整改、责任”等工作,形成“述法+”品牌效应。
  一方面,江西加强“述法+考评”统筹衔接,建立与组织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将述法测评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述法问题整改完成率纳入全省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强化“述法+督察”协同联动,将述法问题整改情况列入法治督察重点内容,通过“督察+巡察”、实地督察、“个案式”督察等形式,以察促改,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把述法问题整改率纳入法治江西建设关键指标动态监测。同时,压紧“述法+整改”主体责任,对述法点评的问题下发“督办单”,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告诫、约谈和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2024年,全省6个设区市、12个省直单位因述法问题整改完成率未达到90%而被扣分,占比分别达到54.5%、13%;全省市县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点评问题2507个,全部完成整改。
乡村治理由“村里事”变“家里事” 西藏米林市西嘎门巴村的平安路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从严格意义上讲,今年42岁的白玛丁增并不能称为一名“措姆卓哲”(门巴族语,意为擅长伐木的手艺人)。
  2003年,他和家人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墨脱县甘登乡鲁古村和果登村整村搬迁至米林市羌纳镇西嘎门巴村,从此告别了“刀耕火种”的生活,靠着勤劳与智慧带领乡亲们走出了一条“青山生金”之路。
  6月10日一早,白玛丁增收拾好行装,准备和羌纳边境派出所民警张镇一道前往边境例行巡查。
  2008年入党,2022年担任副村长,2023年加入“雅尼义警”队伍,和土生土长的边民一样,白玛丁增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大山深处的沟沟坎坎,田野尽头的标识记号,都已印在了他的脑海。
  乡村要振兴,平安稳定是底色。边境前沿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白玛丁增的眼睛,在他所守护的边境线内至今未发生过一起涉外事件。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在张镇看来,从化解邻里矛盾到帮助居民办事,从反诈宣传到平安巡防,义警队伍成为边境村居平安创建不可或缺的力量。
  近年来,羌纳镇政府与羌纳边境派出所对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与现代化建设工作机制,由双联户、村“两委”、网格员和党员组成“雅尼义警”协助派出所开展巡逻、参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护游警务和帮扶共建等工作,在边境沿线筑起一道警民融合的“防火墙”。
  作为副村长,白玛丁增不仅带领村民积极参加巡边固边活动,还带领大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我们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作用,运用村级事务积分制管理,并与基层党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深度融合,使村民自治行为变得可量化、可考核,有效激发村民的主体意识与责任意识。”白玛丁增对《法治日报》记者说,西嘎门巴村正以“法治”“德治”推动“自治”,实现乡村治理从“村里事”向“家里事”转变,调动了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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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要振兴,发展产业是根本。通过分析调研,白玛丁增和村干部们因地制宜找到适合本村发展的新路子,宣传引导村民种植果树。镇政府为全村84户村民免费提供2000余株车厘子树苗,通过科学种植和精心管理,车厘子产量逐年提高,有效促进了村民增收致富。
  在白玛丁增的带领下,村子里的民族文化传承体验馆(藏纸厂)、苹果园和蓝莓园等各项产业迅速崛起,不仅为村民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来源,也为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脚的茧子厚了,鞋的底子薄了,对肩上担子的感情却深了。看到一棵棵小树苗成熟结果,曾经光秃秃的山坡披上了绿装,白玛丁增由衷地感到振奋。
  今年以来,来到羌纳镇的游客数量达到45000人。在这林海苍翠间,致富路上的村民,四面八方的来客,正度过一个平安惬意的夏天……
图片新闻   近日,国网浙江电力(台州)红船共产党员服务队走进临海市白水洋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电力普法宣传活动。图为服务队队员向联络站工作人员讲解《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朱露 摄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请审议 进一步规范保障执法 完善处罚程序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朱宁宁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三审稿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执法,将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出示的“执法证件”明确为“人民警察证”,并对有关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了完善。
  修订草案三审稿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一人执法”的情形和条件,规定公安机关在规范设置、严格管理的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询问、扣押、辨认的,或者进行调解的,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进行。“一人执法”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未按规定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或者录音录像资料损毁、丢失的,相关证据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同时,进一步完善关于扣押的审批手续,并增加规定当场扣押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明确涉未成年人案件举行听证的情形,并增加规定听证不公开举行、听证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此外,修订草案三审稿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治安案件调解工作,将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活动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进一步明确本法和反恐怖主义法的适用,并对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作出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赵晨熙 今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草案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了有关法律之间的适用关系。有的常委会委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明确本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三部法律之间的适用关系。对此,草案二审稿建议将有关内容修改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对作出专门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上述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
  有的常委会委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拓宽单位和个人报告渠道,细化有关部门报告程序。草案二审稿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明确国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二是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三是明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向上一级部门和国务院部门报告。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合理设置平台经营者义务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赵晨熙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修订草案第四条删除了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的规定,修订草案第五条将现行法第四条中的“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修改为“反不正当竞争行政主管部门”。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地方提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主要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时涉及其他多个部门,实践中有必要通过协调机制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统筹协调,建议恢复现行法关于协调机制的规定;此外,修订草案规定的“反不正当竞争行政主管部门”指向的具体部门不清楚,建议明确为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修订草案二审稿采纳上述意见,并对相关规定作相应修改。
  修订草案第六条第四款对平台经营者处置平台内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规定。有的部门、单位和企业提出,在网络经济时代,平台经营者应当在规范平台内经营者的竞争行为、处置不正当竞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平台经营者的义务。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建议将该款移至第三章,修改为:“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引导、规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公平竞争;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按规定向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报告。”
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进一步充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定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蒲晓磊 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二审稿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建议,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要,进一步充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定。对此,草案二审稿作出修改:一是强调“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明确规定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三是增加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有的部门和地方建议,增加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定。对此,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海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增加船员劳动权益保障方面规定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蒲晓磊 海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地方、单位和社会公众提出,船员工作条件较为艰苦且涉外性强,建议增加船员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规定。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船员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船员劳动与社会保障国际条约的规定,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
  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企业和社会公众提出,按照船舶最大载客量计算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保险或者财务保证的额度,可能过高增加企业成本,对海上旅客运输市场影响较大,建议只原则规定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保险和财务保证制度,对额度计算方法和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的内容不作规定。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将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修改为:“承运人或者实际承运人应当对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进行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保证。”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完善航班延误服务保障相关内容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蒲晓磊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建议,完善旅客运输合同格式条款、航班延误服务保障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旅客权益保护。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作以下修改:在修订草案一审稿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关于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应当包括的内容中增加“客票销售、退票与变更、乘机、行李运输”;将修订草案一审稿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中的“餐饮安排”修改为“食宿安排”。
  在完善保障民用航空安全方面,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实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或者扰乱民用航空秩序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渔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加大全链条监管力度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赵晨熙 渔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渔业生产属于高危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建议增加有关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建议增加规定:从事渔业生产的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水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议加大全链条监管力度,守牢食品安全红线。修订草案二审稿建议与相关法律做好衔接,完善相关规定:从事养殖生产、运输、销售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饵料、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增强基层治理活力 村委会组织法和居委会组织法迎来修改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委”组织法)迎来修改。村委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和居委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村委会和居委会分别是农村、城市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组织法和居委会组织法分别是村委会、居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宪法关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的立法实施。
  1987年11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村委会组织法(试行);1998年11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村委会组织法;2010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村委会组织法进行全面修订。1954年12月,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居委会组织条例;1989年12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居委会组织法。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两委”组织法作了个别修改,将村委会和居委会任期由三年修改为五年。
  “两委”组织法施行以来,在维护村民、居民合法权益、发展基层民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脱贫攻坚取得伟大胜利、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中积累了一些新的经验做法,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我国经历了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基层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治理模式、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各界修改现行“两委”组织法的呼声日益强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
  “有必要认真总结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治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回应社会关切,对现行法进行修改完善。”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振武指出,此次修改“两委”组织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现行村委会组织法共6章41条。此次采取修正方式对现行法作部分修改,可改可不改的,不作修改。修正草案共26条,据此修改后的村委会组织法新增1章,为7章50条。修正草案对总则、村委会组成和职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机制等进行了完善。修正草案还进一步完善了村委会选举制度,包括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成;规定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员经村民同意可参加选举;完善村委会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把住村干部“入口关”;规范委托投票;增加村委会成员辞职的程序规定。同时,修正草案新增专章,完善对村委会工作的保障,明确村委会日常运转经费、成员基本报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并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落实中央推进基层减负的决策,保障村委会协助政府工作的经费和条件等;规定对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
  现行居委会组织法共23条,不分章。此次采取修订方式对现行法进行全面修改。修订草案共7章50条,完善居委会组成和职责的规定,增加引导居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指导协助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等职责。规范居民小组的设置,完善居民代表制度;完善居委会的选举制度,增设居民选举委员会,增加选民登记的规定,规范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方式及条件,规范不同选举方式下的选举程序,完善居委会成员罢免、辞职、职务终止、补选制度,并规定对破坏选举的处理。修订草案还完善了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规定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制定、修改、备案有关要求;增加居委会组织民主协商的专门条款,等等。此外,修订草案还完善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机制以及居委会工作保障制度。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社会救助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事关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6月24日,社会救助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目前,我国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制度在内,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救助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统筹协调难、救助范围窄、程序繁琐、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需要制定社会救助法,促进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草案共7章76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草案规定社会救助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针对部门之间信息不畅、协调困难、政策衔接不紧密等问题,草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明确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与协同合作机制。
  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强化社会救助兜底功能。围绕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草案规定科学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根据救助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社会救助。在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基础上,增加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对不同社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分别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
  体现社会救助便民惠民,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围绕提高救助效率、确保救助便民及时,草案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统一受理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完善主动发现等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动了解居民生活状况,及时依法组织救助。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依法核对社会救助家庭收入、财产等状况;已经被确认为社会救助对象的,确认结果信息在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共享互认。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社会救助统计制度,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等服务类社会救助。
  统筹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围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草案明确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有效衔接和协同,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自愿开展救助帮扶活动,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规定社会救助有关服务事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
  此外,草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相关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医疗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监督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今天,医疗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2010年出台的社会保险法、2014年出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作了规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等作出部署。为适应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发展需要,巩固改革成果,解决医疗保障制度规定分散、系统集成不够等问题,有必要制定医疗保障法。
  草案共7章50条,在总则中明确了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医疗保障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针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规定分散、系统集成不够的问题,草案设专章系统规定了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对其中较为成熟定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明确了参保范围、筹资方式和待遇保障;对还需继续改革完善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居民大病保险,授权地方制定具体办法;规定了医疗救助的方式,与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衔接。为适应就业形态新变化,草案规定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逐步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为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草案作出多项规定加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一是明确医疗保障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和会计制度,专款专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二是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管控、精算分析,构建中长期收支平衡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三是明确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原则要求,立足基金承受能力,满足参保人员合理医疗需求,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合理使用和医药服务质量提升;总结疫情防控经验,规定发生重大疫情等紧急情况,可以临时调整基金支付范围。四是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
  为方便人民群众便捷享受医疗保障服务,草案优化医疗保障服务,规定健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服务城乡全覆盖。同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相衔接的医药费用直接结算机制,完善异地就医医药费用直接结算制度。此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培训和指导。
  草案还加强了对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的监督,要求建立人大监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分工协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基金使用实施动态智能监控,提高监督效能。草案严格设定法律责任,综合运用罚款、暂停涉及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暂停医药费用联网结算、解除服务协议等多种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加强监管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蒲晓磊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修正草案明确,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加强监管。一是实行许可制度。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应当具备相应条件,依照规定的程序取得准运证明。二是明确发货方、收货方、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义务。发货方应当查验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准运证明,核验运输容器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收货方应当查验准运证明、运输记录,核验运输容器铅封是否完整;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运输容器并及时清洗,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三是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篡改运输记录、运输容器清洗凭证等单据。四是明确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和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具体管理规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修正草案提出,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增加“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将其纳入注册管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违法生产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修正草案规定,严厉惩处有关违法行为。对未经许可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违法行为设定严格的法律责任。同时,加大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深查实改 见行见效 吉林、河北、广西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 新华社记者 薛钦峰 黄耀滕 岳文婷

  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吉林、河北、广西等地对标对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用好群众“监督尺”,通过学、查、改“组合拳”,整治破解民生难题,做到深查实改、见行见效,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刀刃向内查问题 用好群众“监督尺”
  近期,吉林省白城市第四中学开展的“作风体检”专项行动,得到了师生和家长普遍认可。学校围绕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吸收建议,通过“家校面对面”“学生诉心声”“教师献言策”等方式,让老师、家长、学生成为“监督员”,深入查摆问题。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白城市第四中学已征集到师德师风方面意见建议15条,学校发展建议提案21项。其中,对于家长和学生关注的提升餐饮质量问题,学校根据意见建议组织学生参与食堂食谱制定,得到家长、学生普遍好评。
  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吉林、河北、广西等地把群众期盼作为“监督尺”,各地整合市长热线等反映渠道,建立信访意见箱,设置“政务服务监督码”,全面收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河北省邯郸市把解决突出问题和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捆在一块儿抓,并让群众能更方便地参与进来。对于群众抱怨房子“办证难”问题,邯郸市专门针对不动产“登记难”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了8项工作机制,如定期开工作例会、大家一起商量难题、及时交办任务等。相关部门每周分析问题出在哪里,定期公开整改进度,让群众参与监督。
  吉林省长春市近期组织11个职能部门对近年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信访反映等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将线索逐项反馈各单位,作为查摆问题重要来源。
破解民生难题 用工作实效检验学习成效
  近年来,就业市场不时出现“招聘信息不实”“乱收中介费”等乱象,给灵活就业群体就业带来诸多困扰。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基层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过程中,将办好群众身边的民生实事作为工作切入点,为灵活就业群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零工服务。
  近期,柳州市设立了“老王送工”融安零工驿站,创新实施“企业派单、群众点单、老王接单”行动,成功打造了“服务群众零距离、企业用工零风险、群众就业零门槛、务工就业零负担、技能培训零成本”的“五零”联动就业服务模式,解决了无法长期外出务工群众的就业难题。“有了零工驿站,在家门口也能获得一份收入。”柳州市融安县融康社区群众覃凤香说。
  “坚持用办好民生实事来检验学习教育的工作成效,引领党员干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祖敏说。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以解决群众身边“关键小事”为抓手,发挥当地“巨好办”平台收集问题、解决问题作用,收集涉及城市建设、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等18个领域的群众需求,精准转交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26个部门办理,对办结迟缓的提醒督促具体部门快办快结。
创新查改机制举措 增强基层干事底气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一些地区通过组建专项调研组、建立问题清单专项审核和动态跟踪等多种机制,推动查摆深入,整改走实,以学习教育成效促进基层工作提质增效。
  吉林省白城市建立“市级领导带头攻坚、部门单位牵头领题、党员干部主动认领”工作机制,确定老年助餐服务、殡葬领域治理等攻坚难题114个,全力推动问题解决。
  其中,围绕基层资源力量不足、干部上升通道不畅等问题,白城市专门出台《白城市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工作保障10条措施》。“10条措施条条回应基层期盼,让我们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更有保障,基层干部干事的底气更足了。”白城市洮北区新华街道胜利社区书记安丽说。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党支部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引导党员干警坚持知行合一,高效审理涉企案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实做细2025年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用心用情办好涉民生案件。同时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精简会议文件,优化工作流程,为基层干警减负松绑,以学习教育成效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剑指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检察侦查工作在依法稳慎中开拓创新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建立专兼并重的人才库,用好一体化机制,通过实战历练侦查苗子。”
  “在取证方式方法上,不断开拓思路、打破瓶颈,有很多新软件很管用。”
  “在办案安全中,严守医疗保障、办案区风险监管、全流程隐患排查等底线,这里面有很多要注意的点位。”
  ……
  前不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和调查核实检察部开展检察侦查工作集中练兵活动,湖北省各地检察机关侦查部门负责人、办案骨干纷纷展示突破案件的“新点子”“新战术”,共同为提升办案能力出主意、想实招。为服务一线办案需要,湖北省检察院侦查和调查核实检察部还在活动中下发了《检察侦查办案实用手册(第一版)》。
  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
  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检察侦查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要求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动作为,扎实有力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完善内部协作 加大办案力度
  加强检察侦查专业化建设,持续强化检察侦查队伍素能,积极推广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检察侦查工作……今年3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雷霆·2025”检察侦查专项行动,聚焦诉讼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犯罪背后“保护伞”、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民事乱执行等严重司法渎职问题,依法严惩司法腐败。
  实践中,多地检察机关不断完善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凝聚横向融合、纵向贯通合力,持续加大办案力度。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着力打造侦查一体化模式,发挥省院主导作用,打出“统一思想、专项带动、挂牌督办、强化指导、带头办案”等组合拳,强化省院引领;发挥地市院主体作用,对省院挂牌督办、交办及立查的大要案,由相关检察长任组长,并对最终的质效负责;突出发挥基层院基础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发现、移送线索等机制,并确定25个基层院直接试点立案。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市院主导、基层院参与,市院指导、基层院承办”的侦查办案模式,把院小人少的劣势转化为“一盘棋”的亮点特色。一方面,发挥好市院侦办案件主体作用,统一指挥、调用全市干警集中办理大要案。另一方面,发挥基层院监督“前哨”作用,既积极挖掘发现线索,又当好“战斗员”,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过去一年,全国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等侵权类案件,以及与虚假诉讼、涉黑恶“保护伞”、跨区域逐利执法相关联的徇私枉法、民事枉法裁判等渎职类案件。
  《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显示,2024年,检察侦查办案工作质效持续向好,共立案侦查1936人。法院判决有罪1698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99.5%。
  “我们注重加强监检衔接和内、外部的制约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高检检察侦查厅负责人介绍说,结合中央政法委执法司法专项检查和检察机关自查整改,检察机关还集中摸排和梳理检察侦查案件线索,2024年3月至5月集中立案侦查524件724人。此外,结合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侦办了一批案件。
  据最高检检察侦查厅负责人透露,最高检将从线索管理、调查核实、立案、制约监督等全流程细化办案程序;配合推动完善检察侦查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研究优化职务犯罪线索管理机制,实行集中、专门管理,厅局级要案线索向最高检报备。
成立专业部门 加强队伍建设
  机构专门化和队伍专业化,是检察侦查高质效推进的必由之路和根本保障。
  2024年,各地检察机关按照《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要求,持续推进检察侦查机构专设和检察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目前,已有28个省级检察院和59.3%的市级检察院,专设了检察侦查机构,初步构建了一支相对专业化的检察侦查队伍。
  与此同时,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检校合作,注重提升检察侦查人员综合素能,逐步打造政治坚定、业务专精、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检察侦查铁军。
  山西、安徽、四川等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实训,通过建立侦查人才库,以及一体化办理跨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逐步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小而精干的检察侦查队伍。
  为使高质效办案落地落实,最高检针对司法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特点、规律,通过数字建模摸排线索、推动办案,实现侦查模式由人力密集向数字引领的转型升级。通过侦查办案监督,促进提升执法司法和社会治理水平。先后编发6批检察侦查典型案例,明确定罪量刑标准,逐步统一和规范相关法律适用,制定下发检察侦查取证指引,明确取证标准和规范,完善统一法律适用。
加强监检衔接 实现线索互移
  2023年11月23日,法槌落下,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杨光明因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与受贿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这起案件是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最高检直接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第一案”。
  据介绍,杨光明在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务影响力,接受他人请托、收受他人财物,通过将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违规释放、将刑事案件降格为治安案件等方式,使多名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责任追究。
  收到该线索后,最高检高度重视,直接组织专班进行分析研判,并从辽宁、河南、山东、安徽、四川、西藏等地调用16名侦查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赴西藏、四川等地开展调查核实和侦查取证工作。办案期间,专案组克服高原反应、恶劣天气等不利因素,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多次与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做到研判更深一步,谋划提前一步,严把案件质量,确保办案安全,为全国检察侦查工作做好示范。
  监检衔接是否顺畅,直接关系检察侦查案件办理质效。实践中,检察机关积极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强与监察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线索互移,办案规模稳步提升,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2023年4月,监察机关在查办南昌某司法部门领导李某受贿案时,邀请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发现该单位办理的一批虚假诉讼案件中,李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该线索被移送至南昌市检察院后,该院迅速启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抽调全市检察侦查骨干力量组建专案组。
  专案组经过两周扎实工作,获取了虚假诉讼的关键证据,突破了关键证人,查清了李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侦查过程中,南昌市检察院将侦查发现的李某其他受贿线索及时移送给监察机关,后经查证属实。
  在侦查李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过程中,南昌市检察院还发现某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姜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线索。经与监察机关充分沟通后,南昌市检察院对姜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立案侦查。该案的办理得到了监察机关的大力支持,经过监检联动,深入协作配合,查清了姜某某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特别重大损失的犯罪事实。
  “我们聚焦监检衔接,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提升了反腐败工作合力。”南昌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安徽举办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   本报合肥6月24日电 记者李光明 今天,安徽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安徽省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覃卫国出席开班式并强调,政法领导干部要坚持使命担当、带头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依法担当、实干担当、政法担当,才能在面对重大政治考验时旗帜鲜明,面对歪风邪气时敢于亮剑,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豁得出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云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文娟、武警安徽总队司令员杜大顺出席开班式。
  研讨班要求,要在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上下好先手棋,要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有效聚合力,要在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上强化整体性,要在应对新技术衍生风险上善于抓统筹。要坚持先立后破,善于促进科学立法解决新问题;要坚持辩证思维,善于通过严格执法解决现实问题;要坚持宽严并济,善于通过公正司法维护公平公正;要坚持示范引领,善于通过全民守法夯实法治根基;要坚持守正创新,善于通过深化改革为政法工作注入强大动能,聚焦深化法治建设为民履职担当,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聚焦政治统领,持续锤炼政治能力;要突出严字当头,深入推进正风肃纪;要立足专业需要,练就过硬业务素质;要树立正确导向,营造干事良好氛围;要强化科技赋能,服务政法工作实践,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提高履职担当能力水平。
  研讨班强调,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关键在于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六个方面。要强化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正确处理认识与行动、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严管与厚爱、部署与落实、监督与支持等“六个关系”,着力推动解决一个政法单位办不了、办不好的事。
图片新闻   连日来,甘肃省肃南县公安局骑警队在祁连山国家公园马蹄段开展巡逻,扎实推进生态警务工作,为守护祁连山的绿水青山筑起坚实屏障。图为民警在公园内巡逻。
  本报通讯员 李志鹏 摄
图片新闻   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辖区陶瓷企业宣讲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知识,用司法“红”守护陶瓷“白”。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陈小林 曹逸然 摄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京举行 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等
赵乐际主持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朱宁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赵乐际委员长主持。
  常委会组成人员15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明作的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治安案件调解工作;做好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执法,完善有关处罚程序规定,完善关于扣押的审批手续,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一人执法”的情形和条件;对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作出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祥作的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修改完善治理平台“内卷式”竞争方面的规定;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平台经营者处置平台内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细化对侵害数据权益、恶意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对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滥用自身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作出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本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三部法律之间的适用关系;完善管理与指挥体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拓宽单位和个人报告渠道,细化有关部门报告程序;完善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的启动和解除程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虚假信息予以澄清,保障患者医疗救治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关于海商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增加船员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规定,做好与国际通行规则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保险和财务保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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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完善“托运人”、航次租船合同、海上货物运输与海上拖航合同纠纷、船东互保组织相关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作的关于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明确国家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加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定;进一步充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定;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平作的关于渔业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增加有关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增加有关转产转业渔民就业创业扶持、社会保障权益维护方面的规定;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加大全链条监管力度;规范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让制度;增加有关加强渔港建设、维护和服务方面的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曙宏作的关于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充实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的举措内容,增加“发展促进”专章;完善保障民用航空安全有关规定;加强旅客权益保护,完善旅客运输合同格式条款、航班延误服务保障相关内容等。
  为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分别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的议案。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振武分别作了说明。
  为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增强社会救助兜底功能,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社会救助法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陆治原作了说明。
  为了健全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有效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打牢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制度基础,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医疗保障法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章轲作了说明。
  为了解决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华春莹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议案的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作了关于202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报告指出,2024年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62.06亿元,为预算的98.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055.9亿元,完成预算的97.9%。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33400亿元,与预算持平。下一步,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巩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本面,加快政策落地,强化部门协同,突出发展质量,强化民生导向,树牢底线思维,确保预算平衡和财政平稳运行,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宏才作的关于2024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财经委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加大逆周期调节,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及时推出实施增量政策,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24年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批准该草案。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侯凯作了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报告了中央财政管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重大项目和重大风险、重点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审计情况,以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后,报告提出了五项审计建议:加强宏观调控政策协调配合,增强政策合力;深化经济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相里斌作了关于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工作主要进展和成效,分析了新质生产力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点工作: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技术革命性突破;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深化人才工作机制创新,打造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秘书长刘奇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
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总体安排公布 习近平将出席系列活动发表重要讲话并检阅部队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董博婷 孙少龙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我国将隆重举行纪念活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将出席系列活动发表重要讲话并检阅部队。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纪念活动总体安排。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之际隆重举行纪念活动,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伟大抗战精神,意义重大而深远。
  中央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胡和平首先在发布会上介绍了10项主要活动安排。
  一是,9月3日上午,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名义,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包括检阅部队。习近平将发表重要讲话。9月3日中午,在北京举行招待会,习近平将发表重要讲话。9月3日晚,在北京举行文艺晚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将出席。二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为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抗战将领或其遗属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对国内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抗战将领或其遗属、抗战烈士亲属的慰问活动。三是,7月7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举行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88周年仪式,同时举行《为了民族解放与世界和平——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主题展览开幕式。四是,9月3日前后,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举行港澳台同胞、海外有关人士座谈会,举行国际学术研讨会。五是,9月18日,以辽宁省委、省政府名义,在沈阳市“九一八”历史博物馆举行勿忘“九一八”撞钟鸣警仪式。六是,10月25日前后,举行纪念台湾光复80周年大会。支持海外侨胞在当地组织相关的纪念活动。七是,12月13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在南京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八是,公布第四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和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名录。对抗战纪念设施和抗战遗址、遗物进行修缮保护,推介一批抗战主题展陈精品。九是,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创作推出一批文艺作品和主题出版物;加强学术研究,确立一批重点课题。此外,还将发行纪念币和纪念邮票。十是,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群众性纪念活动。香港、澳门也将组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
  随后,阅兵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作战局少将副局长吴泽棵介绍了阅兵有关情况。他说,这次阅兵由徒步方队、装备方队和空中梯队组成,在总体设计上,科学安排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阅力量,精心编组各受阅方队、梯队。
  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既注重历史传承,又富含时代特色,一方面,通过展示抗战部队老番号、老功勋和特有精神,彰显对英烈的缅怀、对功勋的崇尚、对抗战精神的传承,体现抗战英雄用生命和鲜血铸就的历史丰碑,永远屹立在中国人民的心中,永远激励着人民军队誓死捍卫国家和民族尊严;另一方面,通过展示我军新体制、新能力、新风貌,彰显新时代强军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体现人民军队向世界一流军队迈进的铿锵步伐。第二个特点是,既体现军兵种特色,又展现一体化联合,徒步方队,重点展示我军改革重塑后新的军兵种结构布局,以及“三结合”的武装力量组成;装备方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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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展示我军装备体系建设最新成果,通过群队联合、方队合成的编组方式,体现我军联合指挥、联合行动、联合保障的力量运用新模式,反映我国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空中梯队,重点展示我空中作战力量体系化水平和快速提升的先进战斗力。第三个特点是,既有传统主战力量展示,又有新域新质力量参阅,这次参阅的所有装备均为国产现役主战装备,我们在展示新一代传统武器装备的基础上,也安排部分无人智能、水下作战、网电攻防、高超声速等新型作战力量参阅,体现我军适应科技发展和战争形态演变、打赢未来战争的强大能力。
  目前,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的阅兵总体方案,我们正在有序展开各项准备。这次阅兵,我们坚持勤俭建军原则,充分依托既有条件组织实施,最大限度提高阅兵的效费比。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胡和平表示,根据这次纪念活动的总体安排,将邀请有关国家的领导人、前政要、高级别官员,有关国际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外国驻华使节、武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为中国抗战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或其遗属代表出席纪念活动。
  吴泽棵表示,这次阅兵,受阅的武器装备全部为国产现役主战装备,是我军体系作战能力、新域新质战力、战略威慑实力的集中展示,是我国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的集中体现。主要有几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成体系。参阅的所有武器装备都是从各军兵种作战部队遴选抽组,既有一部分战略打击力量,也有一部分战役战术先进装备,还有一些与未来战争形态相匹配的新质力量。第二个特点是,要素全。基本涵盖了指挥控制、侦察预警、防空反导、火力打击、综合保障等各类型力量。第三个特点是,实战化。按照作战群队编组受阅,体现了信息主导、体系支撑、精兵作战、联合制胜的特点。
  吴泽棵说,这次阅兵聚焦诠释抗战胜利主题,注重抗战元素、历史元素融入设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是,传承抗战血脉。参阅部队大多从具有抗战部队血脉的单位中抽组,涵盖了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联、华南游击队等抗战主力,充分反映人民军队艰苦卓绝的抗战历程,反映红色基因的历史传承。第二个是,崇尚功勋荣誉。遴选我军抗战时期的功勋荣誉旗帜,体现人民军队在抗日战争中取得的伟大胜利、建立的不朽功绩,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对功勋荣誉部队的始终铭记、对优良传统作风的接续传承。第三个是,重温历史经典。这次阅兵我们抽组联合军乐团,演奏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抗战经典曲目,专门设计了阅兵专用标识等,让全国人民重温抗战历史、感悟抗战精神,激励人民军队誓死捍卫国家和民族尊严。
  今年是中国军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35周年。吴泽棵表示,今年阅兵将安排执行过维和任务的部队参阅。民兵是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这次阅兵将安排民兵方队参阅,这是民兵首次参加以纪念抗战为主题的阅兵活动。
  据悉,这次阅兵将安排参加过抗战的老战士、老同志、老民兵、地方支前模范代表和抗战烈士亲属代表,邀请国民党抗日老兵,以及为中国抗战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或其遗属代表到现场观礼。
换个搜索方式就能在网络平台找到不少卖家 “笑气”怎能如此轻易买到? 编者按
  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青少年涉毒问题日益突出,吸毒人员逐渐呈低龄化趋势。
  “上头电子烟”“潮饮”“笑气”等新型毒品或成瘾性物质,凭借其高隐蔽性和迷惑性,悄然向青少年蔓延。青少年好奇心强、辨别能力弱,极易在诱惑下误入歧途,甚至从“浅尝一口”走上“以贩养吸”的违法犯罪道路。
  青春不应受到毒品的侵蚀。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法治经纬版推出系列报道,聚焦新型毒品和成瘾性物质非法买卖行为对青少年的危害,揭露青少年涉毒背后的深层原因,推动依法治理,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张守坤

  “我们得到线索来到门外蹲守时,能够清晰地听到里面的人抛扔‘笑气’容器小钢瓶磕碰的声音,还有精神一阵恍惚、一阵亢奋的讲话声。我们进门后发现,3人已经吸食了几十瓶‘笑气’,东倒西歪地躺在沙发和床上。”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缉毒大队副大队长于方明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回忆起自己办理过的一起吸食“笑气”案件:“3人都是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其中有两个是情侣。”
  据了解,“笑气”,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N2O),是一种无色、带有微甜味的气体,有麻醉作用,在食品工业中常被当作添加剂,用于奶油发泡制作,因此也被称为“奶油气弹”。
  受访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已将“笑气”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使用“笑气”,都将承担法律责任。近年来,以“笑气”为代表的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日益突出,不少年轻人深陷其中,而一些不法商家还在网上用暗语、表情等方式回避监管、引流卖货,亟须引起重视。
网络平台轻易买到
  有警方告诉记者,办案中发现在短视频平台,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宣传禁毒的视频,一些不法分子胆大妄为,公开在评论区表明自己手上有“笑气”,需要的可以和他们联系,导致一些年轻人甚至未成年人能轻易获取到“笑气”。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电商平台上,只要掌握了交易“暗语”,就能轻易购买到“笑气”。
  在社交平台,记者以“打××”“气×(表情)”为关键词进行检索,随即跳出来几十条相似的帖子,内容多为“气×(表情)江浙沪 厦门 福建可送”“24h在线 3.3江浙沪”,还配有圆柱体罐子的照片,上面印有各种动漫图案。帖子中的地名意味着这些地方可以交易“笑气”,3.3的意思是规格为每罐3.3L。值得注意的是,发布上述帖子的博主都是新号,其主页大多只发布了一两条内容。
  记者联系了几名上述博主,对方很快发来联系方式。添加好友后,对方给的报价均为500元一罐,还称买得多有优惠。交易方式主要为面交(适用于同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埋包(付钱后,有跑腿将货物放在买家提供的位置附近,比如小超市,买家随后去取)和同城送(通过闪送等方式将货物送到指定位置)。
  在电商平台,如果搜索“笑气”,会直接跳转到禁毒宣传页面,上面显示“国家有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但记者转而以“气×”“×囊”等为关键词检索,很容易找到售卖此类商品的商家。其商品介绍一般是“8.5克CO2二氧化碳奶茶店咖啡厅西餐厅专用轻浮云顶奶盖发泡弹”。但私聊商家后,对方会表明自己卖的是N2O,可以添加好友后详谈。有些商品销量达到上千件。
  记者添加了其中一名商家的联系方式,对方发来价目表,瓶数不同价格不同,比如试用装两瓶只需8.8元或者9.8元。一盒10瓶售价25.9元,另有3盒68.7元、6盒127.4元等多种规格可以选择。上述瓶内N2O含量均为8.5g,如果是9g价格会高些。“全国包邮,保证没问题,可以送到手里。”
  在电商平台,记者注意到还有名为“××气体”的多个店铺,在售卖各种化学品,其中也包括“笑气”。而在商家上传的经营证照上也写明,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
  记者添加了3名老板的联系方式,对方表示,只卖给公司,不卖给个人。记者随意出示一张网上找的经营许可证图片,对方未作任何审核便秒回“可以卖”。
极具成瘾性危害大
  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禁毒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孙琪向记者介绍,“笑气”具备成瘾性和危害性,吸食“笑气”后,血液的氧饱和度会迅速下降,导致出现因缺氧而产生的头晕、胸闷、肢体不受控制等一系列症状。大量吸入“笑气”后会产生幻觉、谵妄、神志错乱、视听功能障碍和肌肉收缩能力降低等一系列副作用。“笑气”极具成瘾性,吸食者极易形成心理依赖。长期大剂量吸食,将对身体产生不可逆的损害。
  “我见过最严重的吸食‘笑气’的人,腿脚上长满了脓疮,已经站不起来了,出行全靠轮椅和他人搀扶。”于方明说。
  于方明结合办案经历告诉记者,吸食“笑气”的主要是年轻人。“目前一些年轻人对吸食‘笑气’后的危害认知不足,网上卖‘笑气’的人只会强调吸这个东西刺激,甚至会说‘笑气’没有害处。有些人为了追求刺激或为了融入圈子,走上吸食‘笑气’的道路。”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贩卖、运输和吸食滥用“笑气”违法犯罪行为。官方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共破获涉“笑气”刑事案件56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93人,缴获“笑气”35.8万升,处理吸食“笑气”人员2.6万余人。
  受访专家认为,由于“笑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合法用途广泛,即使现在已经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但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难度比较大,间接造成“笑气”容易获得,相较于绝对严控的毒品而言,就会导致“吸食者认为危害不大、贩卖者认为风险不大”,成为影响“笑气”问题有效治理、造成问题蔓延的因素之一。
平台亟须健全规则
  如何才能有效治理“笑气”非法买卖问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教授、禁毒教研室主任张黎认为,在法律制度完善方面可考虑两条路径:一是针对“笑气”滥用群体逐年扩大、危害日益严重的现状,呼吁并推动国家药监、公安、卫生等部门进一步关注和研究将“笑气”列管为毒品的可能性,以便按照毒品管制的强度来打击和处理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考虑设置毒品范畴之外的其他管制途径,比如由公安、卫生、市场监督、安监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精神活性物质的管制制度,对药品、食品工业、化工行业中具有成瘾性或滥用潜力较大的精神活性物质进行监测评估,对已造成严重滥用后果的实施临时管制。这种管制机制反应快速、成本较低,有助于防止这些成瘾性物质从正常的生产、流通、销售流入非法滥用渠道。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禁毒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文君认为,平台亟须健全规则,明确禁止非法销售“笑气”及相关衍生品,从制度层面杜绝违规交易的合法性空间。对平台内经营者(商家、用户)的主体资质进行审核,禁止无资质主体发布相关商品或服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危险化学品、易滥用物质的交易。对平台内的帖子、商品信息、评论、私信等内容承担“先审后发”“实时监控”责任,防止“笑气”相关非法交易信息传播。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疑似违规的交易行为(如高频关键词、异常交易模式)及时干预,避免危害扩大。重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笑气”危害,通过技术手段限制未成年人接触相关信息,完善青少年模式下的内容过滤。配合监管部门、司法机关打击非法交易,提供交易数据、用户信息等证据支持,形成治理合力。
  她提出,平台可以建立“笑气”“一氧化二氮”“奶油气弹”“笑气罐”等核心关键词库,并动态更新变种表述(如谐音词、隐晦代称),通过AI算法对文本、图片、视频进行实时扫描,自动拦截违规内容。对高风险商品(如“奶油枪”“气弹罐”等可能用于“笑气”滥用的工具)进行关联审核,要求商家提供合法用途证明,避免“挂羊头卖狗肉”。
  “可以分析用户交易数据,对短期内高频购买‘气弹’等相关工具的账号进行风险标记,结合物流信息(如收货地址为娱乐场所、学校周边)进一步核查,必要时暂停交易并要求用户说明用途。”李文君说。
漫画/李晓军  
600余罐“笑气”藏身食品加工厂仓库 武汉警方斩断一条非法吸食贩卖分装“笑气”链条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郑成波

  “请立即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今年4月20日21时许,湖北省武汉市知音桥,一辆行迹可疑的轿车进入值守民警的视野。
  民警打开汽车后备厢,4罐“笑气”映入眼帘。
  驾车的嫌疑人成某脸色瞬间变得苍白,眼神中充满了慌乱与恐惧。
  民警迅速将其控制住,并移交至汉阳区公安分局晴川街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面对民警讯问,成某起初还强作镇定,编织谎言试图抵赖。
  在强有力证据面前,成某最终供述他是受同伙程某指使,前往武汉市黄陂区一酒店门口购买“笑气”,供两人共同吸食。
  为防止其同伙程某有所察觉,民警争分夺秒,连夜展开行动,直扑程某藏匿地点,将正在吸食“笑气”的程某抓捕归案。
  在精准研判审讯信息后,4月21日,汉阳区公安分局情报指挥中心判断:这是个集吸食、贩卖、分装于一体的不法团伙。
  意识到这起案件背后隐藏着更大的犯罪网络,汉阳区公安分局当机立断,迅速调集情指中心、禁毒大队及派出所精干警力组建专班,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悄然铺开一张无形的大网。
  在大数据强力支撑下,专班民警对线索进行循线深挖、层层剥茧,两名涉嫌贩卖“笑气”的上线人员——任氏兄弟逐渐浮出水面。
  经过细致研判和排查,民警摸清了任氏兄弟的运作模式:任某甲(弟弟)主要负责联系客户、收取毒资,在网络上搭建起贩卖的桥梁;任某乙(哥哥)则充当“车手”,驾驶车辆穿梭于大街小巷,负责向下线送货并向上线补货。
  4月21日20时许,专班民警兵分三路,打响一场多点出击的雷霆收网行动。
  在汉阳区一小区内,昏暗的楼道里弥漫着紧张的气息。专班民警悄悄包围了任某乙所在的楼层,等待最佳时机。当任某乙打开房门准备外出送货时,民警闪电出击,瞬间将其牢牢控制住。民警现场查获“笑气”8罐,扣押涉案车辆1台。
  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在黄陂区一村湾的草丛和暗处严密布控,盯着目标房屋。当任某甲走出家门的那一刻,民警冲上前,将其抓获。
  对任某乙的现场突审,成为撕开整个犯罪网络的关键突破口。
  据任某乙供认,“笑气”来源于上线明某,并透露此人极其狡猾:昼伏夜出,神出鬼没;频繁变换交易地点,令人无从预判;坚持只收现金,企图切断一切电子痕迹,以躲避警方侦查。
  任某乙还提供了一条线索:当晚,其原本计划与明某在汉阳区某物流园进行交易。
  专班民警闻令即动,火速赶往目标地点布控抓捕。当明某出现在交易现场时,早已埋伏好的民警从各个角落迅速冲出,将明某控制住,并当场收缴“笑气”24罐。
  同时,潜伏在外围、正欲通风报信的明某同伙王某,也被民警精准锁定,一举擒获。
  到案后,明某、王某负隅顽抗,拒不交代“笑气”来源及藏货地点。
  专班民警将突破口转向现场监控视频。经细致梳理案发现场监控,民警捕捉到一个细节:案发时段,除明某车辆外,另有一辆越野车短暂进入现场。该车驾驶员(即王某)快速将若干物品卸至一特定门面门口后迅速驶离,整个过程不足1分钟,意图规避追踪。
  专班民警对该车辆行车记录仪的海量行车数据进行回溯分析,发现了可能的藏货地点。
  4月22日凌晨3时许,专班民警直奔汉阳区某食品加工厂内一隐蔽仓库。
  当民警推开仓库大门时,眼前的景象令人震惊:600余罐“笑气”密集堆放在一起,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金属与化学品混合气味,旁边散落着大量用于分装“笑气”的工具。
  此次行动中,武汉警方共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明某、王某、任某甲、任某乙4人,查获吸食违法人员成某、程某2人,累计查获“笑气”700余罐及大量分装工具。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武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介绍,虽然“笑气”尚未被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但是吸食“笑气”属于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私自携带、运输、吸食“笑气”,将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贩卖“笑气”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等犯罪。
  此外,“笑气”在一定条件下还具有助燃性,在不规范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安全事故的风险。
  “广大市民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坚决抵制‘笑气’诱惑,切勿因一时好奇而危害自身健康与生命安全。”该民警提醒。
吸食“笑气”十年的小林终于有了转变 浙江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探索推动戒治康复工作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张晓波
  
  小林(化名)今年25岁,却已断断续续吸食“笑气”近10年。因频繁吸食,他曾一度出现四肢麻木、意识混沌等中毒症状。
  2024年6月,小林因站立不稳就医,被诊断为“笑气”导致的神经系统损伤,此时他已无法独立上下楼梯。同年10月,其毒友“葫芦娃”在吸食“笑气”后突发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事件成为小林人生的转折点。在母亲和戒毒所民警的劝导下,小林进入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受戒治康复。
  “在警官的精心指导帮助下,我的弯腰、拉伸有了明显改善,慢慢恢复了身体机能。”小林近日对前来采访的《法治日报》记者如是说。
  小林的故事,是浙江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探索推动戒治康复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浙江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在禁毒预防“前端”、戒治康复“中端”、社戒社康“末端”协同发力,打造完整、集约、融合的禁毒戒毒工作链条,解码戒毒工作融入基层治理新路径。
  为做好预防“前端”,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将“法育青蓝”专项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立足主责主业,坚持以防为主、关口前移,着力构建全覆盖、全时空、全媒体的“滴灌式+数智化”禁毒法治教育新模式。
  面对中小学生,全系统联合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街道社区等多方力量,制定“一校一策”宣教方案,创新开展禁毒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等系列活动。活动覆盖全省10个地市,累计开展专题宣教活动157场次,受众超3万人次。相关工作被省委教工委列入进校园“白名单”,形成“校所联动、全域覆盖、精准施策”的青少年禁毒法治教育新格局。
  “做油纸伞时,警察叔叔教我们在伞面上画禁毒标语,糊伞面的时候还讲了‘西湖稠伞’的历史。我要把这把伞带回家,给爸爸妈妈讲讲毒品的‘伪装术’!”
  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与小河直街、瓶窑老街等文化特色街区合作共建,通过“非遗+禁毒”的形式,让学生们在“立骨、穿绳、糊面”等沉浸式制作过程中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其他各所也积极拓展“非遗+禁毒”宣传形式:浙江省良渚强制隔离戒毒所推出非遗灯笼制作,将禁毒知识融入民俗文化;嘉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禁毒+非遗+文化”摊位,将“南湖菱刻画”非遗魅力与禁毒知识巧妙融合。
  全系统还重点针对职业院校学生开展禁毒宣传。浙江省拱辰强制隔离戒毒所组建“1+X”禁毒戒毒教育培训联盟讲师团,联合属地派出所(禁毒办)走进职业院校,以法律知识讲解和情景模拟引导学生规避涉毒风险;浙江省良渚强制隔离戒毒所走进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空学院,针对航空专业特点,结合无人机运毒、航材藏毒等真实案例,讲解国际航线中“代收不明包裹”“有偿带货”等涉毒高风险情境的应对策略。
  面对全社会,省戒毒管理局上线发布了“浙里戒”应用并持续优化、迭代升级,访问量近135万;3家禁毒戒毒数字“云展馆”,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线上参观;“浙江戒毒”抖音号持续推送禁毒宣传短视频,让禁毒戒毒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近年来,以“笑气”、替来他明作为毒品替代品吸食的人员激增,呈现年轻化趋势,社会危害性日益凸显。
  为此,全系统聚焦“中端”治已病,探索推进戒治康复工作。通过“走读式、寄宿式、封闭式、远程式”四种管理模式,编撰《非列管成瘾物质(笑气)成瘾干预实操手册》,合理使用重复经颅磁刺激、VR虚拟现实等科学戒毒技术,综合运用医疗、运动、心理、社会支持等4个层面15种干预手段进行对症治疗,并成立“戒毒专家智库”,对“非列管活性物质成瘾鉴定和干预”等前沿问题开展集中攻坚。
  截至目前,全系统已收治戒治康复人员51人,成效良好;场所咨询专线接听400余次,涵盖全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些数据背后,折射出社会各界对专业化戒治康复的强烈需求与殷切期待,也为全系统锚定了持续深化工作的方向。
  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还聚焦“末端”提质效,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社区康复人员孙某曾状况堪忧,不仅与涉毒人员联系密切,还对社区康复工作充满抵触。面对这一情况,指导站民警开启了一场充满温度的帮扶行动。
  初次上门走访,孙某态度冷淡且抵触,直言民警多管闲事。深入了解后发现,孙某生活艰难,单身且身患疾病,无工作依靠父母退休金度日,长期困境致使其心理充满不信任与敌意。但民警并未放弃,多次安排孙某到指导站谈话,耐心讲解违反社区康复规定的严重后果;同时,联系医疗康复中心医生为其提供医疗咨询,协调康复训练中心民警为她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具运动处方,帮助其改善身体状况;积极与社区沟通,尝试为她在小区超市谋得一份工作。
  孙某逐渐从抵触转为信任,积极配合社区康复工作。去年,孙某带着喜糖来到指导站,与民警分享自己新婚的喜悦。从困境中的迷途者到收获幸福的新娘,孙某的转变生动诠释了社区康复工作的重要意义。
  2024年以来,省属各戒毒所选派189名民警援派全省91个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依法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集中教育和谈心谈话,确保“零脱管”,有效降低社会面涉毒人员和解除人员复吸率和犯罪风险,全面提升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质效。近期,浙江省司法厅研究制定了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十项措施,推动建立工作标准,构建可实行、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援派民警还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重点时段维稳安保等工作,强化特殊群体管控,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禁毒戒毒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探索戒毒社会化改革的‘浙江方案’,在禁毒法治教育‘法育青蓝’专项行动、戒治康复、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康复)等各项工作中一体推进、协同发力,为服务基层综合治理贡献更多戒毒力量。”浙江省戒毒管理局局长林守糯说。
强化数字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   无论市场形态如何变化,诚信经营是根本。经营者必须恪守诚信经营的底线,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才能行稳致远、获得商业成功
  □ 薛 军

  当前,网络消费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较大便利,已成为群众消费的重要方式。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5起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涉及“假一赔十”履约、七日无理由退货、促销误导等热点问题,彰显了司法机关对于数字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与关切。
  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宣传和教育等多方面工作,有效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市场形态经历深刻的数字化转型。伴随这一变化,数字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也面临着一系列全新问题。
  数字时代的消费场景,因电商模式的快速迭代发展而日新月异。最近几年直播电商异军突起,成为网络消费的重要形态。其由于多方主体参与,营销链条复杂,导致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容易发生推诿卸责。在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涉及经营者在直播营销中承诺商品“保真”“假一赔十”,但是向消费者交付的商品不符合承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令经营者承担其承诺的高于法定标准的“假一赔十”的法律责任。这一案例强调了商家在直播营销阶段作出的承诺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经营者如果不依约落实,就需要承担其主动承诺的法律责任。这一裁判思路意在杜绝经营者在营销阶段通过“画大饼”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关注,但在实际商品买卖中却不予以兑现的“套路式”营销行为。应该说,这一案例对于明确直播营销经营者的法律责任,避免各种形式的夸大宣传,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消费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远程性,由此产生的结果之一就是消费者完全依据经营者的描述来获得对商品的认知。这可能会导致潜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消费者对商品的认知可能是被经营者刻意“剪辑”过的。另外,由于经营者在发货时掌握主动权,这也会导致其将不能达到正常质量标准的货物发给消费者。为了平衡这种不对等的地位,法律赋予了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不容被随意排除或变相剥夺。在现实中,的确有些商家通过在页面上告知相关商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或强调“一旦拆除了外包装就不能退货”,来变相剥夺消费者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对于这种做法,究竟是以宽泛的意思自治的原则认可商家的行为,还是进行严格限制,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次最高法通过典型案例,明确表明了态度:如果要排除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必须存在正当充分的理由,不能仅以一个约定就进行排除。应该说这一案例揭示了司法机关在保护消费者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权问题上的鲜明立场,对于维护消费者这一权益,避免其被无形侵蚀,具有积极意义。
  网络时代,消费活动大多受制于各类平台规则的影响。相关规则如何制定、理解与适用,对于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影响。在现实中,促销规则作为交易规则的重要类型,也是消费纠纷多发的领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些商家以优惠酬宾之类的促销规则吸引用户,但在落实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兑现承诺。为此,在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专门收入了一个由于经营者的误导行为导致消费者未享受促销优惠,应当承担责任的案例。通过这一案例,表明了诚信经营、信守承诺的重要性。
  综观这些典型案例,应该说从各个方面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于网络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也给了我们一些思考和启示。首先,无论市场形态如何变化,诚信经营是根本。经营者必须恪守诚信经营的底线,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才能行稳致远、获得商业成功。其次,法律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在直播电商出现之后,消费者保护的场景就会发生相应变化,因此立法、执法和司法要积极回应时代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及时明确新问题上的处理思路,引领规则的发展。最后,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经营者正当权益之间也需要维持平衡。只有在这种平衡之中,数字经济的发展才能够获得长远的动力。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
不给“黄牛”生存空间   □ 常鸿儒

  近期,一款潮玩LABUBU凭借独特设计吸引了无数消费者,也让“黄牛”嗅到了商机。在二手市场上,部分LABUBU溢价超30倍,普通版溢价也在100%以上,有“黄牛”在补货群中公然挑衅,“门店新品不用抢了,我们找‘科技’全打了,你们能抢到算我输”。这番言论,揭开了“黄牛”利用技术手段扰乱市场的冰山一角。
  “黄牛”口中的“科技”,实则是抢单抢购的外挂软件。笔者近日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抢购LABUBU”发现,有多个商家售卖所谓“自动连点器”的抢购外挂,并宣称其可用来抢购潮玩、演唱会门票等,价格大多在20元左右,宣传语“一次抢购直接回本”极具诱惑性,宝贝评价上有多名购买者留言评论称,“当天抢到、好评”。为验证外挂的实际效果,笔者下单了一款外挂并按商家说明进行了安装,因LABUBU盲盒暂未开始抢购,便尝试抢购某明星演唱会门票,发现其确实可以通过自动连续点击购票选项进行抢票,操作并不复杂。连笔者都能轻易上手,不难想象,对于拥有大量抢购账户、先进设备以及外挂功能更“强悍”的“黄牛”来说,必然会在抢购潮玩、演唱会门票,甚至博物馆门票、医院号源时更加游刃有余。
  “黄牛”利用“科技”手段,将面向大众的商品和服务变成投机牟利的工具,从中赚取暴利。这一行为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同时,严重扰乱了市场正常供需关系,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近年来,相关部门打击“黄牛”的行动从未停歇,深挖严惩一批利用网络外挂软件实施抢票的违法犯罪团伙。但每当有商品火爆出圈,或是演唱会、博物馆迎来高峰期,“黄牛”总会在线上格外活跃。究其原因,一方面,商品或服务的稀缺性,让“黄牛”有利可图,巨大的利润空间驱使他们铤而走险;另一方面,部分电商平台监管不力,对抢购外挂的售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黄牛”能轻易获取“抢货利器”。可见,想要有效遏制“黄牛”,必须从供需端和技术端双管齐下,才能还市场一片清朗。
  对于电商平台来说,需切实压实主体责任。一方面,要及时清理平台内现有售卖抢票抢单外挂的商家,对其店铺采取封号、限流、取消推荐等措施。另一方面,持续丰富售卖外挂店铺的样本数据库,提升对相关违规内容的过滤能力,防止商家通过关键词缩写、暗语等方式变相售卖外挂软件。
  从监管层面说,应充分利用大数据、AI等前沿技术,构建智能监管网络。通过对“同一IP地址批量下单”“商品短时间内高频转手”等异常行为的精准识别,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封堵拦截。
  对商品或服务的发行主体来说,也应积极优化发行策略,挤压“黄牛”生存空间。比如,合理安排供应,摒弃过度饥饿营销模式,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商品或服务供应量。以LABUBU为例,据媒体报道显示,泡泡玛特官方大量补货后,其在二手市场的交易价格明显暴跌。这充分证明,当市场供应充足,“黄牛”无法再囤货居奇,商品价格自然回归理性,消费者也能真正实现按需购买。
  守护市场公平秩序,需要监管部门、电商平台、发行主体以及每一位消费者携手努力。相信只要全社会共同行动,深刻认识“黄牛”炒作的危害,不断压缩其生存空间,就一定能维护好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公益诉讼护佑中华文化瑰宝   □ 刘 艺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办案指引》),为依法规范推动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具体可操作的指引,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有效利用。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珍贵财富。保护好文物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重大职责。通过办理文物保护类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既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也有助于提升我国文化遗产法治化保护水平。
  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已授权的办案范围,办理了多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通过开展“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长城保护公益行动”等专项活动产生了集群效应,发挥了推动和提升文物保护质效的作用。这些实践展现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价值,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责任担当和司法智慧。2025年3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确立了文物保护类检察公益诉讼机制,标志着文物保护领域正式成为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这不仅是对检察公益诉讼实践探索的肯定,也对检察机关办理文物与文化遗产类公益诉讼案件提出了更高要求。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是高度复杂的系统性工作,不仅牵涉各种类型的利益,还关联多种主体的复杂关系。同时,由于我国文物体量巨大,点多、线长、面广,涉及行政机关较多,文物损害后果可能与多个行政违法行为相关。在缺乏统一办案标准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往往面临监督对象确定难、文物损害风险评估难等问题。此次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及时出台《办案指引》,对当前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回应,提炼整理了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探索出来的办案规律和有益经验,明确规范文物保护领域立案标准与起诉条件等内容,有助于引导各地检察机关厘清案件事实和明确办案类型,有效解决实务中的种种难题,切实提升办案质效,推动文物保护法得到有力贯彻落实。
  《办案指引》对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全流程进行了规定,亮点颇多。首先,确立了严格的立案标准。《办案指引》对“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进行了细化规定,意味着只有违法行为造成文物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检察机关才能予以立案,这体现出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与自我约束。同时,分别对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办案中调查取证的重点内容予以规定,如文物损害调查主要从文物损害结果、保护修复、价值损失等方面进行调查取证,并列出各个方面相应的重点调查内容。这些细致的规定,为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准确开展调查、认定损害事实提供了有力支撑。
  其次,围绕“可诉性”基本要素,分专章予以细化。《办案指引》有针对性地细化优化了监督对象的确定标准与方法,弥补了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过于简略的不足。同时,《办案指引》列举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7种情形,有助于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及时发现行政违法行为,找准诉讼请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最后,《办案指引》优化了中止审查的标准。在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保护措施通常需要层报审批,且保护工程和资金审批等流程通常需要较长周期。《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对中止审查仅作了笼统规定。《办案指引》结合办案实践对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中止审查情形进行了细化,规定“因资金审批、修缮工程等周期较长,或文物保护需要勘察分析、实验研究等客观原因,一定时间内不能全部整改到位,且行政机关不存在怠于履行职责情形的,检察机关可以中止审查并持续跟进监督”。这些规定克服了两个月回复期限的僵化规定,结合文物保护的规律,进一步细化了中止审查的适用情形,体现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的充分尊重,也将有助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
  《办案指引》为各级检察机关办案提供了高质效的指引和参照,更为文物检察保护机制继续探索与实践创新提供了强力约束。期待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持续优化公益诉讼办案模式,推动文物保护类检察公益诉讼机制在我国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中华文化瑰宝绽放新光彩。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教授)
守护群众“救命药”价格   □ 陈 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郭某某组织四家医药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逾3.62亿元,并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药品关系国计民生。此案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原因正在于其涉及老百姓的“救命药”。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是生产地钠注射液的主要原材料。地钠注射液是一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抗风湿及免疫抑制作用。在上述案件中,郭某某不仅组织四家企业针对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就销售价格、市场份额等核心竞争事项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而且为了确保协议执行,多次与关键企业沟通协调,并通过自身资源优势大规模采购原料药,为协议落地提供兜底支持,导致市场价格疯涨282倍,直接推高医保负担与患者成本,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情节特别严重。
  对此,监管部门对自然人郭某某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四名人员分别处以罚款,实现“组织者+企业+责任人”三重追责,彰显了监管部门有力打击达成垄断协议推涨价格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有效维护医药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有力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作为。
  值得关注的是,此案是反垄断法修正后,首次追究自然人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近年来部分原料药领域的垄断行为呈现出个体化、隐蔽化、跨链条发展趋势,自然人经营者因身份灵活、责任界定模糊,往往容易进行灰色操作,成为垄断协议的策划者、执行者。为此,2022年反垄断法修正时新增“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的规定,就是为了打击此类现象,进一步加大自然人的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这起案件对我国反垄断法治实践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具有极强的指导价值和教育意义。从法治实践层面看,它为后续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典型范例,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特别是自然人经营者组织或提供实质性帮助达成垄断协议时认定的基准和责任承担依据,为涉及医药等民生领域商品的规范经营划定底线和红线,为提升医药领域反垄断监管的有效性与预防性提供了有益参考。当“救命药”的价格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法律必须亮出利剑,将破坏市场秩序的黑手斩断。此次处罚不仅是对个案的处理,更是在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的实践路径,通过对法律条文的严格适用,让法律在医药市场监管中切实发挥有效作用。
  对医药行业而言,这是一记警钟。药品行业承载着救死扶伤的特殊使命,任何背离这一宗旨的行为都不应被容忍。药企作为药品生产供应的主体,必须坚守社会责任,摒弃不正当竞争手段。这起案件提醒着整个行业,在追求经济效益时,只有将患者利益和公共利益置于首位,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赢得社会的尊重与信任。
  从消费者角度看,案件的处理结果增强了民众对医药市场的信心。当“救命药”价格失控,患者面临的不仅是经济压力,更是对生命健康保障的担忧。监管部门对这起垄断案件的严处,让民众看到了守护“救命药”价格的决心,让百姓在求医用药时多了一份安心。
  维护医药领域的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有关部门一方面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原料药等关键领域的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原料药价格动态监测与异常交易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潜在的垄断行为;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填补监管漏洞,针对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价格监测与反垄断执法协同,依法严惩垄断行为。同时,行业协会等也要积极发挥引导作用,从专业化、市场化、法治化多维度出发构筑行业内合规经营的标准,主动引导药品领域相关经营主体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把竞争中合法合规作为底线意识融入到商业决策全过程,共同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让医药市场始终坚守救死扶伤、服务民生的本质。
  (作者系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
图说世象
  近日,重庆一酒店小熊猫叫早服务引发争议。当地林业部门调查称,涉事公司持有相关人工繁育许可,但让小熊猫与游客互动不符合有关规定,已责成其立即停止相关活动。
  
  点评:服务可以别出心裁,但不能逾越政策要求和法治底线。如此互动,不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更不利于小熊猫成长,理应严肃制止。
文/孜然  
让线上诊疗规范有序   □ 赵志疆

  近日,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要求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重点打击网络“医托”、违规发布医药广告,以及假借医学科普或会议活动等“引流”“带货”、伪造编造变造在职或离退休行业人员视频营销牟利等不法行为。
  近年来,“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使得线上问诊成为越来越多患者的选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12月,我国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达4.18亿人,占网民整体的37.7%。互联网诊疗给公众带来了极大便利,同时一些违法违规现象也饱受诟病。比如,网络“医托”精心编织话术陷阱,有人假扮医生贩卖焦虑,有人伪装成“病友”进行情感围猎,目的皆是将患者引流至关联医院或诊所;部分人打着医疗健康科普的旗号,编造剧情打造“网红医生”人设,引流带货卖课、开展不当营销,使健康科普失去原本意义。而某些医疗机构的线下“引流”同样触目惊心,如新华社近日报道的某肛肠医院,整体手术率超90%,随机抽查的125份病历中,113份存在过度医疗违法行为,而虚假宣传、夸大病情是其惯用手段。
  医疗行为并非普通的服务行为,它直接关乎老百姓的生命健康与安全,容不得丝毫差错与随意。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从机构准入、人员执业、诊疗规范、纠纷处理等方面,全方位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服务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无论是假医生、伪科普,还是通过虚假宣传进行引流,都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必须零容忍。
  事实上,相关部门对这些违法违规的打击整治从未松懈。近年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已多次联合制定印发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今年4月,国家疾控局等3部门联合发布的医疗卫生领域《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明确打击网络“医托”等新型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久前发布的《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对医疗广告监管执法的原则和具体监管规则进行了细致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其中要求推进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此次“通知”强调建立完善惩治涉医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多部门协同查处机制。这意味着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医疗领域风腐同查同治,加大对互联网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彰显了有关部门维护医疗行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
  互联网诊疗规范有序发展,关乎每一位患者的切身利益。这不仅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发力、严格执法,也离不开医疗机构、从业者的自律,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参与。唯有多方携手,形成合力,才能铲除互联网诊疗违法违规行为滋生的土壤,让线上诊疗真正成为守护人民健康的可靠力量,让“互联网+医疗”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为直播电商划清红线   □ 杨佳艺

  为进一步规范直播电商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猛,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高速发展背后,行业乱象也如影随形:部分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流于形式,致使假冒伪劣商品堂而皇之登上直播间;一些商家、主播及相关机构为追求短期利益,夸大宣传、忽视售后。这些乱象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阻碍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乱象之所以频发,原因主要在于直播电商参与主体多元复杂,涉及平台、商家、主播、MCN机构等多方主体,各主体的责任界定不清,导致监管难以全面精准落地。
  此次两部门联合起草《办法》,对直播电商行业存在的治理难题作出有力回应,有助于构建起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形成治理合力,推动直播电商行业更加规范化发展。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直播电商行业各参与主体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为直播电商划清红线。一方面,构建了以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为主体的全链条责任体系,通过明确细化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同时,通过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有助于充分发挥平台的关键枢纽作用,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行业监管效率最大化。
  另一方面,《办法》强化了对直播电商活动的全过程监管,有利于织牢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例如,在事前预防方面,《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建立健全交易行为规范等机制措施,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对直播商品或服务进行准入把关;在过程监管方面,要求平台加强动态监测,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采取限流等措施;在事后追责方面,要求平台采取技术手段,提供直播视频回放等功能,供消费者查询。通过规定多种机制、技术手段,《办法》为直播电商消费者提供了从事前到事后的全方位保障,有助于解决消费者关注的虚假宣传、商品质量与售后服务缺位、人工智能技术滥用等问题。
  此外,《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突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通过联合惩戒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助于促进商家合法合规经营。同时细化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关具体情形,极大增强了《办法》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当前,直播电商行业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升级转变的新阶段。唯有严格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让平台、商家、主播等参与者都成为秩序的守护者,才能驱散乱象的阴霾。期待《办法》经过法定程序后能尽快实施,为消费者打造更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推动直播电商行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毒贩为运毒开直播探查进京检查站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近日对外发布了一起该院办理的新型运输毒品案。此案中,毒贩利用短视频平台“接单”,并在进京检查站开视频直播探查情况,以备随时逃窜。此案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吉某、阿某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3年7月,北京警方侦破了一起通过私家车跨省运输毒品进京的案件,现场起获重量超4公斤的高纯度海洛因。警方在北京某酒店停车场抓获吉某时,其手机屏幕还停留在与阿某视频连线的画面。这场跨越陕冀京三地、利用短视频平台和社交软件“直播”监控运毒的犯罪至此终结。
  据了解,来自四川雷波县的无业青年吉某与阿某在案发前互不相识,但二人有一个共同的“朋友”——远在缅甸的罗某(另案处理)。吉某与罗某是同乡,阿某与罗某未成年时相识于看守所,此后多年未联系。案发前不久,两人都在某短视频平台收到了罗某的私信:“西安有个工程缺人手,可以介绍来做。顺便帮我捎个东西到北京,走一趟有三万块钱辛苦费。”
  2023年6月29日,吉某搭乘飞机,阿某驾驶私家车分别赶赴西安,按照罗某在短视频平台上的指挥,成功接头。
  罗某指令二人将私家车停在西安市某小区外,并嘱咐二人“别锁车门,再去租一辆车回来”。待吉、阿二人租完车返回时,他们发现一个黑色双肩包已经出现在阿某的私家车后排座椅套内,罗某告诉他们这就是让帮忙捎到北京的东西。而正是这个包里面装着4公斤海洛因。
  在罗某利用短视频平台的“云端”监控下,吉某驾驶租借车辆,阿某驾驶载毒私家车共同由西安中转至河北香河待命。
  2023年7月10日凌晨,二人依照罗某的“云端”指令,驱车潜入北京的目标接头酒店“踩点”。
  当日上午,运毒行动正式开始。吉某驾驶租用车充当“电子眼”,将手机架在挡风玻璃前开启视频直播。后车的阿某紧盯屏幕中的进京检查站动态,以备情况不妙时,随时掉头逃窜。手机视频直播的小小窗口,成为二人协作运毒的“监控探查”工具。
  审讯室里,24岁的阿某抹着眼泪供述:“我有两个孩子要养活,我想只是帮忙捎个包就能挣三万块钱,我也怀疑过这个不合法,但是我确实急用钱……”
  29岁的吉某开始还抱有侥幸心理,拒不认罪,称自己来北京只是为了看升旗,并不认识什么阿某。但在铁证面前,吉某最终低头承认,自己早已猜到他们运输的不是什么工程包裹,自己为了挣快钱才铤而走险。
  事实上,所谓的“高薪工程”不过是毒枭的招募话术,目标直指那些贫困地区的无业青年,就是看中了他们缺钱且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的特点,专门设下诱饵。而这种“工作”往往都是事后才给“辛苦费”,吉某、阿某直至案发也并未收到罗某事先许诺的那三万块,而这三万块的“空头支票”却买断了两名年轻人的人生。
漫画/高岳  
“套购”离岛免税商品一千二百多件被判刑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 本报通讯员 罗凤灵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享受到实惠,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通过非法手段“套购”免税商品转卖牟利,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损害国家利益。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走私案件,乐东黎族自治县女子张某伙同他人套购免税品1227件,在国内二次销售牟利,偷逃税款36.14万余元,最终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019年至2020年期间,张某帮助一名三亚“导游”(身份信息不详),带领游客至三亚某免税店套购免税品。“导游”事先告知张某所需套购的免税品品目,并提前将货款通过社交账号转账或以现金的形式交给张某,张某再使用其名下及其丈夫李某名下社交账号、支付软件向免税店支付货款,从中赚取好处费。
  2021年,张某通过社交账号招募“人头”(指为获取报酬出让本人离岛免税额度为他人代购免税品的人员),帮助一名“深圳老板”套购所需免税品。“深圳老板”提前将货款通过社交账号转账或以现金的形式交给张某,张某再向柜台支付货款,“人头”在机场提货离岛后,在岛外再将免税品邮寄给“深圳老板”,张某从中赚取好处费。
  2022年至2023年3月,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社交账号招募“人头”,并与“人头”约好时间共同前往免税店套购免税品(部分“人头”会通过免税店线上App购买免税品),张某直接在柜台支付货款或是先将货款转账给“人头”,“人头”再向免税店柜台支付货款或在免税店线上App上支付货款。“人头”在机场或海港提货离岛后会将免税品邮寄给张某,张某再通过社交账号等渠道二次销售牟利。
  2019年至2023年期间,张某在三亚某免税店利用他人免税额度,套购的离岛免税品共1227件,非法获利约1.5万元。经洋浦海关计核,张某涉嫌偷逃税款共计36.14万余元。2024年1月31日,张某经洋浦海关缉私分局电话通知后直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伙同他人利用第三人身份信息和离岛免税额度等方式套购免税品1227件,在国内二次销售,偷逃税款共计36.14万余元,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鉴于张某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1.5万元及预缴罚金15万元,依法可从宽处理。根据张某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评估意见及其当庭认罪认罚的悔过态度,对其适用缓刑符合法律规定,决定对其宣告缓刑,海南二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绿化带“埋包”竟是为交易毒品   本报讯 记者张海燕 按约定取出物品,再去指定地点挖个坑埋好,就能赚到2500元。刘某在浏览某境外社交通信软件上的招工信息时,意外发现一桩“美差”,孰料自己却因此身陷囹圄。近日,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运输毒品案,被告人刘某通过“埋包”运毒被判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24年3月,刘某经上家指示,乘坐高铁到杭州,在某小树林石凳后,挖出了几包透明塑料袋包裹的物品,每一个包裹内都是深色块状物品。此时他已经感觉到这些物品很可能是毒品,但在利益的驱使下,还是驱车返回上海,在夜间寻找了一处偏僻的绿化带,将几包物品挖坑埋藏好,并拍照将具体位置信息发送给了上家。同年4月,购毒人员张某在境外社交通信软件上购买大麻,获得该处藏包地址后,在绿化带内挖出一包透明塑料袋,内有褐色块状物品,重9.75克。
  不久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经现场指认,民警在上述绿化带内再次挖出一包透明塑料袋,袋内同样装有褐色块状物品,重50.22克。经鉴定,查获的两包褐色块状物均检测出大麻成分。公诉机关静安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运输大麻59.97克,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运输大麻59.97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在法庭审理阶段,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500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不法分子将毒品掺入烟草中贩卖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张壕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垦区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特大系列制贩毒案件,查获毒品大麻烟37.3千克、新型毒品“莫合烟”4.48克,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捣毁大麻种植和制毒窝点3个。
  2024年7月下旬,图木舒克垦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出现一类新型毒品,外观与本地传统烟草莫合烟相似,不法分子将毒品“美托尼秦”掺入其中,通过浸泡饮料服用、烫吸等方式进行吸食。
  经查,辖区群众阿某和木某二人驾驶私家车前往邻市,将以每克200至300元的价格购买毒品,带回辖区进行售卖。在二人驾车返回家中后,办案民警立即对其住处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新型毒品“莫合烟”4.36克。
  经讯问,二人供述其于2024年7月初至今,多次前往邻市购买毒品,并将部分毒品售卖给依某等4人,非法获利4000余元。
  图垦公安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深挖彻查,发现涉案人员广泛分布于新疆多个城市。办案民警迅速行动,根据犯罪嫌疑人阿某和木某供述的上下线信息,逐个进行排查。
  就在办案民警对案件线索进行深挖时,2025年1月初,辖区派出所又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小区内有人疑似贩卖毒品。接报后,派出所办案民警立即将案情上报刑事侦查大队,请求协助调查。办案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开展工作,将正在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努某和艾某当场抓获,现场缴获新型毒品“莫合烟”0.124克,吸毒工具1个。
  2025年2月中旬,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再次发现,辖区某小区内有人疑似贩卖毒品。随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侦查,发现辖区吸毒前科人员迪某曾委托犯罪嫌疑人帕某前往辖区热某处购买毒品,并在其家中查获毒品大麻烟2.01克。
  2025年3月中旬,办案民警在案件侦查中发现,辖区巴某曾多次前往邻市犯罪嫌疑人张某处购买大麻烟,分批贩卖给辖区吸毒前科人员明某,非法获利2.2万元。
  经进一步深挖发现,明某下线为辖区凡某等5人。民警立即对凡某住处进行搜查,发现其家中种植大麻树6棵,查获大麻种子84.319克。经讯问,凡某供述其曾向塔某贩卖毒品大麻烟63次,非法获利8.5万元。
  为彻底摧毁毒品链条,办案民警立即前往邻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通力协作下,将贩卖毒品的上线张某一举抓获,查获大麻烟37.13千克、大麻种子2.07千克、制毒工具若干。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了其种植、制作、贩卖大麻烟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该案已全线告破,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将毒品伪装成普通电子烟同城配送   本报讯 记者唐荣 李文茜 通讯员周芝芳 毒品伪装成“普通电子烟”藏匿于外卖餐盒,同城配送骑手沦为毒品运输“工具人”。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天,被告人任某与张某达成交易,以1400元的价格向张某出售两个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并通过扫码收取毒资。随后,任某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藏匿于普通的外卖餐盒中,通过某同城配送平台下单,使得骑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份“毒外卖”悄然送至同城的张某手中。张某在收到电子烟弹后与刘某一同吸食。几日后,张某、刘某被公安机关查获,二人尿检结果均呈依托咪酯阳性,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3日。
  数日后,任某故技重施,再次通过社交平台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并沿用相同手法利用配送平台运送,当“藏毒餐盒”抵达福田区交付点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公诉机关以任某犯贩卖毒品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福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明知依托咪酯是已列入国家管制的毒品,仍通过社交平台联络交易、利用同城配送藏匿运输,向他人贩卖该毒品,并从中获利,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案发后,被告人被抓获归案之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任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贩卖毒品后在宾馆房间容留吸食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孙芳 尚明登 公安民警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查获77.5克毒品甲卡西酮,嫌疑人却坚称仅是“持有”。检察机关依法介入案件后,从监控中可疑人员逃离的身影入手,引导侦查取证方向,构建完整证据链条。经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朱某近日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3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24年9月6日晚,公安机关在处理一起治安案件时,到某宾馆传唤朱某。在前往公安机关途中,朱某掏口袋时发出异响,引起民警警觉,民警在其座位旁发现两包包裹物。当日21时50分许,民警提取到其藏匿于宾馆房间门口地毯旁的一包包裹物。经鉴定,被搜查到的这三包白色粉末均是毒品甲卡西酮,净重达77.547克。面对证据,朱某只承认这些是用来自己吸食的。
  依法提前介入案件的检察官仔细查阅了卷宗及相关材料,一段视频引起了他的注意:民警传唤朱某时,两名神色慌张的男子趁乱从其所在的宾馆房间悄悄离开。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对两名男子的身份、去向等进行核实。公安机关经排查,确认两人为赵某、周某,二人交代了多次从朱某处购买毒品并在宾馆房间吸食毒品的犯罪事实,朱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也浮出水面。
  2024年10月25日,公安机关将案件定性从非法持有毒品罪变更为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向凤泉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凤泉区检察院依法对朱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涉亿元制造假烟团伙主犯获刑18年   本报讯 记者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郑万生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成功侦破一起特大假烟制造案,摧毁一个藏匿在大瑶山深处的制假窝点。近日,该团伙先后有22人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遣返越南籍非法入境人员10人,其中幕后主使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五十五万元。
  据了解,该制假团伙将窝点设在湘粤交界处的江华县大锡乡芙蓉村一处废弃养猪场,该地交通闭塞、人烟稀少。为逃避打击,犯罪团伙在主要路口安装监控设备,并采用严密的组织架构:跨层级人员互不相识,生产工人均为境外偷渡人员。幕后主使张某(福建漳州人)与现场负责人王某采取“不见面、不直接联系”的隐蔽联络方式。
  为掌握该窝点的具体位置和生产情况,执法人员综合运用各种侦查谋略,通过前期工作,确定了制作假烟窝点的详细情况。随后市、县两级公安、烟草部门制定详细的收网计划,相时而动。之后,警方兵分几路,捣毁窝点,查封仓库,追缉出逃运货车辆,现场一举查获生产卷烟接装机1台(套)、散装烟支215.9万余支、烟丝4500公斤、卷烟纸160.7公斤、滤嘴棒65.6万余支、水松纸1175公斤及大量原辅材料,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4人,查扣运装车辆3台。
  案件侦办过程中,专案组辗转湖南、广西、广东、福建四省,又陆续抓获20名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了这个集生产、运输、销售于一体的犯罪网络。据悉,该窝点犯罪团伙仅在七十多天时间内,便生产假烟6870大箱,总重量103050千克,涉案价值逾亿元。
直播间“神霄派大师”解忧实为“玄学杀猪盘”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彭  悦

  直播间里,身着道袍的“大师”挥毫画符,评论区“刷满”感恩“师父”的留言;屏幕之外,售价上万的“雷击木”和“灵符”竟是几块钱批发的工艺品。
  近日,一起由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新型网络诈骗案宣判:冒充神霄派道士的翁某某一伙通过玄学套路骗取9名被害人近百万元,翁某某获刑十年六个月。
自称“大师”收割流量
  “黄清沫师父说她是神霄派真传弟子,有证书。”可事实真是这样吗?直至2024年8月翁某某被警方抓获,这场披着道教外衣的“杀猪盘”终被揭穿。
  2023年,翁某某与葛某某通过某平台结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二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合谋在某短视频平台打造“神霄派(道教符箓三宗分衍的支派之一)传人”人设进行直播。葛某某自称“黄清沫”,谎称曾从商、从医,并以“大师”身份发布所谓“成功案例”视频,塑造高深莫测的形象吸引粉丝;翁某某则扮演葛某某徒弟“墨玉”,负责与粉丝对接。
  “为了让道士身份更真实,我们买了一个神霄派道士证,我负责引流、宣传和卖‘灵符’‘雷击木’,葛某某负责算命,但其实她根本不会算命。”翁某某交代,其“报价单”实为精准收割指南,都是根据被骗者经济状况进行分级定价。
  不仅如此,他们还会以直播间出现道教方面的敏感违禁言语会被封号,而粉丝经常打赏平台有收益就不会被封为由,诱骗被害人不断地给其短视频账号充值打赏。
定制话术深度洗脑
  “你命中有劫,但师父可为你化解。”这看似慈悲的台词,实为诈骗剧本的固定话术。聊天记录显示,两人分工明确:葛某某负责在直播间“立人设”,翁某某则潜入粉丝群,以“师兄妹”之名私聊目标,通过心理操控四部曲——共情痛点、制造焦虑、虚构解法、持续收割。
  比如,翁某某会将直播间粉丝拉入群聊,通过聊天获取粉丝的健康信息、家庭矛盾等情况,针对重病患者、家庭关系紧张者定制话术,编造“业障致病”“祖先降罪”等虚假因果关联,骗取“超度”“供奉”费用。
  一名被害人回忆:“‘墨玉’每天关心我的饮食起居,比家人还贴心,最后却让我花几万元买‘转运法事’。”这种披着玄学外衣的情感操控,让多名被骗者在“情感依赖+命运恐惧”中沦为提款机。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在这起案件中,被害人年龄集中在22岁至26岁之间,普遍存在情感、生活遇到困难的情况,但由于社会阅历有限,防范意识不足,从而被骗。”承办检察官说。
延伸线下非法敛财
  “一段时间后,‘墨玉’在群里组织大家到江苏开会,说一起做投资,参会的每个人要交2000元的入场费,群里面有很多粉丝回应要参加,我也去了。”居住在长顺县的被害人雷某某回忆道。
  随着“信徒”群体扩大,翁某某将骗局延伸至线下。翁某某通过虚假宣传很多“徒弟”在其教导下都创业成功,以交学费、投资股票、买药材等名目诱骗转账,还虚构泰国道观开发项目,诱骗购买道观房间。为了对被害人实施深度控制,甚至线下开见面会,利用宗教场所的名义嫁接商业项目,甚至通过实地考察、创业培训等真实场景增强欺骗性。
  2024年8月,翁某某带着多名被害人跨省到贵州黔南荔波、长顺等县实地考察,诱骗投资创业项目。被害人雷某某又转账5万元用于投资,直至雷某某家人多次收到反诈提醒电话,雷某某才幡然醒悟选择报警。其他被害人对自身遭遇的诈骗骗局始终未能察觉,直到听说翁某某被警察带走,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经审查,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在网络交流平台打着神霄派道士的身份,制作短视频,虚构事实,利用部分粉丝在情感、事业受挫时的焦虑心理,通过虚假关心博取信任,以卜卦算命、拜师供奉、做法事、售卖“灵符”“雷击木”及“筹款修道观”等为由对9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12月25日,长顺检察院向长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重庆潼南整治生鲜灯“美颜”乱象   本报讯 记者吴晓锋 紫茄油亮、扁豆碧绿、黄瓜的绿带着“脆劲”,冬瓜皮上的白霜清晰可见……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辖区某农贸市场进行回访,发现各摊位的“生鲜灯”已全部被取下,瓜果蔬菜在普通白炽灯下呈现出本来的色泽。
  今年2月19日,潼南区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多个农贸市场均存在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用这个灯照东西,好看是好看,但是有几次回去才发现买的商品不新鲜!”检察官询问了正在购物的消费者,并对辖区内的多个生鲜水果店、大型超市进行调查走访,发现仍有不少商家使用“生鲜灯”。
  2月20日,潼南区检察院针对该线索正式立案。同日,向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辖区内使用“生鲜灯”行为的监管。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生鲜灯”整治行动。通过覆盖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整治“生鲜灯”乱象。此次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检查集贸市场、商超、生鲜店等359家次,发现违规或变相使用“生鲜灯”的行为21次,督促整改更换“生鲜灯”34盏,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立案查处7件。
  案件虽初步办结,但“生鲜灯”乱象背后的症结仍需破解。近日,潼南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某乡镇农贸市场,利用“小喇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重点讲解“生鲜灯”的危害。此次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在辖区各镇街举办78场宣讲,向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发放培训资料209份,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监管能力与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强军路上的筑梦“棋兵” 记国防大学联合作战学院某中心主任吴琳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罗金沐 黄婉静

  说话条理清晰逻辑缜密,既有军人干练作风,又有学者温文风范,这是国防大学联合作战学院某中心主任吴琳给人的第一印象。
  有人说他是技术大拿、兵棋事业的开路先锋,他却称自己是一名军队科研工作者,一名强军路上的筑梦“棋兵”。
  创新、繁忙,是吴琳几十年如一日的工作常态。这些年来,他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日夜鏖战,用一行行代码、一串串数据、一个个符号,运筹于方寸之间,决胜于千里之外,在实验室中模拟出无限接近实战的战争,让兵棋走向战场。
兴趣所在 使命所系
  初春时节,北京西郊红山口百望山麓的国防大学绿意幽幽、生机勃勃,一派教战研战、练战为战的繁忙景象。
  作为世界六大仿真难题之一,战争模拟一直是各国竞相追逐的领域。兵棋是最贴近实际、最客观准确的战争模拟工具,被誉为“第0.999场战争”。
  20世纪末,中国兵棋研究还是一片空白。出于对建模仿真领域的兴趣,以及使命感所驱使,吴琳立志研发出独具特色的兵棋。
  1997年,还在海军一所军校读书时,吴琳就把个人理想融入这项我军建设发展迫切需要的事业中。2007年,全军首个大型计算机兵棋系统研发工程在国防大学正式启动。得知消息后,吴琳给负责人胡晓峰写了一封信。看到这封情真意切的自荐信后,胡晓峰决定给吴琳一个面试机会,还准备了5个问题。
  这是专门为一个人举办的面试。当吴琳顺利回答完第三个问题时,胡晓峰已决定:把这个年轻小伙子调入兵棋团队。
  吴琳果然不负众望。凭借战友们眼中敢于挑战、从不向困难低头的那股劲儿,在开发模拟系统初期,一个被认为需要几个人、数月才能完成的项目,吴琳一个人只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出色完成任务。
  从此,以吴琳为代表的第一代兵棋人成功研发我军首个战略战役兵棋系统。仅用5年时间,兵棋系统就从实验室走进部队演训场,被广泛运用于部队重大演练和国防大学教学演习,实现了从能用到好用、管用的跨越。
备战打仗 练将铸将
  2017年,43岁的吴琳接过胡晓峰等老一辈兵棋人的接力棒,成为兵棋团队所在的某中心首任主任。
  当时,少数国家不断将先进技术成果应用到兵棋领域。“我们的兵棋事业未来怎样发展?如何避免出现代差?”那段时间,吴琳时常感到焦虑万分。
  此时,围绕这一话题,团队内部讨论不断:有的主张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技术升级,有的认为要设计全新的技术体制。“要紧跟世界军用仿真科技前沿,必须重新设计系统架构和技术体制。”吴琳坚持认为,“这样做虽然风险系数高,却能给系统功能带来质的跃升,更符合信息化、智能化战争要求,更具有生命力。”从此,他和团队成员一起,开始大刀阔斧推进兵棋系统迭代更新。
  通过持续研发,他们创造性提出新一代兵棋系统平台架构和技术体制,逐步实现新域新质作战力量运用的推演支持,打造出新一代大型计算机兵棋系统平台。
  2020年,上级决定在某重大演训活动中首次运用兵棋系统。当时,兵棋工程还处于迭代研发阶段,能否全过程、全流程、全要素模拟推演现代信息化战争,团队大部分人心里没底。
  “这既是对兵棋系统的检验,也是对团队能力的考验。”团队形成共识。随后,吴琳带领团队进驻演练场。核心研发骨干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他们攻克了一个个技术难题,终于在演习开始前圆满完成任务。
  为了在兵棋系统中打响最真实的战争,让参演官兵直观感受到未来作战中可能面临的问题,这些年,吴琳和团队一起踏遍大江南北、海岛边疆调试系统。每换一个作战方向和单位,官兵都会提出新需求,吴琳和团队有求必应。
  他们恶补作战知识,把全维全要素、陆海空火天网电融合到一起,不停学习最新作战样式、作战条令、制胜机理,引导参演官兵想尽一切办法破解困局、险局,让部队通过兵棋系统感受到战场带来的残酷。
  一次推演中,红蓝双方展开激烈的攻守较量。红方飞行人员指挥战斗机执行大幅战法动作,巧妙避开对方追击夺取有利进攻位置,成功执行俯冲、瞄准、锁定和发射等一系列动作。但兵棋推演结果却让红方大吃一惊:“这么充足的导弹都没有达到作战意图吗?”
  吴琳一句话让红方人员心服口服:“你这个导弹的挂点,是想挂多少就挂多少的吗?”原来,指挥员求胜心切,在飞机上超挂了导弹。这在实战中会破坏气动外形,影响飞机性能。
  吴琳经常要求团队成员要正确处理质疑,不要回避问题。他让大家把参演人员的质疑和困惑都收集起来,若是解释不清楚导致的,就让前台辅导人员加强这方面讲解;若是后台仿真模型考虑不全,则会带着骨干去修改完善相关作战行动模型。
育才引才 放手去干
  这些年,吴琳秉承团队唯才是举的优良传统。他表示:“我们坚持育才、引才、用才,通过专家帮扶、课题牵引、项目磨砺,让棋兵方阵人才不断涌现。”
  沈博士是顶尖名校联合培养的计算机专业人才,曾经收到过多家上市公司发出的百万年薪邀请。吴琳在了解了他的专业方向和学术成果后,排除万难,通过多方努力,终于将这匹“千里马”招进团队。沈博士进入团队不久,就在系统研发中崭露头角,成为独当一面的技术骨干。
  陶博士是吴琳带的第一个博士生,他想颠覆团队原有的技术路线,通过数据驱动的训练方式让兵棋系统自我迭代成长。这是一次全新的尝试,陶博士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把想法和方案落地。”听到导师的话,陶博士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件事在团队中争议较大,万一没走对路子,那可是关系到整个系统未来的方向性失误。吴琳却说:“培养一个人,就得豁得出去,放手让他去干!”
  在吴琳支持下,陶博士和团队用构建的新系统全程保障了某重大演训活动,大幅压缩原有人力时间成本,取得重要军事效益。同时,系统也支撑了全军兵棋大赛,为打造新的兵棋生态奠定技术基础。
  兵棋系统研发之初,团队让一批年轻博士后担任分系统设计师,被戏称为“八大金刚”。现在,这些人都成了重大项目的核心骨干。
  如今,吴琳所在团队大胆启用80后担任副总设计师,90后担任主管设计师。短短一年内,被称为“四小天鹅”的青年骨干就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优异成果。
充实完善仪式规范体系   □ 赵晓冬

  这次队列条令修订,在优化体例结构、扩大适用范围的基础上,主要对仪式、阅兵、司号员操号,以及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和武器操持等内容进行调整完善,突出我军仪式规范体系的构建完善。通过增设建军节庆祝仪式,舰艇入列、退役仪式,开学、毕业典礼仪式,充实完善阅兵规范,进一步培塑具有我军特色的仪式文化,为强军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
  一次刻骨铭心的仪式,往往胜过千言万语。1933年8月1日,第一个“八一”建军节庆祝活动在江西瑞金举行,开创建军节庆祝仪式的传统。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十条规定:每年8月1日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各级人民政府和军队单位应当在建军节组织开展庆祝、纪念等活动。这为组织开展建军节庆祝仪式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增设建军节庆祝仪式,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的实际举措,有利于激发军人建功立业、报效国家的使命感责任感,提升军队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良好氛围,真正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此次队列条令修订坚持从实际出发,着重对建军节庆祝仪式程序安排、组织实施、相关要求等作出统一规范,目的在于既保证仪式活动热烈、隆重的效果,又避免因仪式繁琐增加部队负担。
  舰艇入列、退役仪式,不仅是舰艇生命周期的重要时刻,而且蕴含着丰富内涵和深远影响。新舰艇入列,意味着国家军事力量的强大和军事技术、作战能力的提升;舰艇退役,承载着服役期间的记忆,体现了国家对军事力量的重视和官兵对军人荣誉的追求。此前的队列条令虽然增设授装仪式,但是缺乏对舰艇装备的专门规范,部队在组织舰艇入列、退役活动时还存在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仪式效果。为进一步体现舰艇入列、退役活动的严肃性,增强广大官兵与舰艇同呼吸、共命运的使命感责任感,厚植胜战追求,这次队列条令修订增设舰艇入列、退役仪式,重点规范仪式准备、宣布入列等内容。新队列条令明确,舰艇入列、退役仪式,由旅级以上单位组织实施。仪式地点通常在舰艇停泊的码头举行,也可以在舰艇甲板、机库举行。
  进入新时代,我军院校开学、毕业典礼有了更加丰富的内涵,组织实施相关仪式体现了人才强军战略的时代要求。目前,军队院校在开学(开训)或毕(结)业时,一般都会组织相应典礼或仪式,总体上看都具备一定程序规范,但也存在着程序不统一、内容不一致、实施不规范等情况。增设开学、毕业典礼仪式,是进一步加强我军人才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重要形式,对于增强军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官兵战斗精神具有重要意义。新队列条令规定:开学、毕业典礼仪式通常在室内举行,也可以在广场、操场等室外举行。同时规定,举行开学、毕业典礼仪式,可以邀请学员亲属参加。
  阅兵本质上是国家和军队的一类仪式活动,也是仪式文化的重要形式和载体,具有涉及人员装备多、实施标准要求高、组织协调难度大等突出特点,对于展现军事力量、鼓舞军心士气具有重要作用。这次队列条令修订,按照阅兵组织的空间范围区分为陆上阅兵、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空中阅兵,进一步充实细化各类阅兵的组织实施规范,为部队开展阅兵活动提供基本遵循。其中,“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一节重点规范阅兵权限、阅兵指挥、阅兵准备、报告、检阅、结束等内容;“空中阅兵”一节重点规范阅兵权限、阅兵指挥、阅兵准备、编队、队形、受阅动作设置等内容。
95944部队联合军事法院检察院 探索战时执法司法工作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傅冠超彭建冬 近日,95944部队联合解放军武汉军事法院、解放军武汉军事检察院探索战时执法司法工作。军事法院、检察院一行伴随部队转场驻训,通过“辅导培训+座谈交流+示范观摩”模式,提升官兵战时执法、战场应急处置能力,推动依法治军在基层走深走实。
  活动现场,武汉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组成联合宣讲团,围绕“预防战时军人违反职责罪、法律战运用”进行辅导培训,提高法律战骨干战时办案、战场取证和战场涉法问题处置能力;开展一对一法律咨询、组织官兵代表座谈交流,听取官兵对法治服务及战时执法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探索战时涉军维权、法律监督、公益诉讼制度机制;模拟战时刑事审判法庭,选取战时常见犯罪进行开庭审理,组织法律战骨干观摩旁听,通过场景式演练帮助官兵积累实操经验。
  近年来,95944部队持续与驻地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开展法治合作。这次活动结合部队转场驻训,通过融入作战编组、开展联合宣讲、组织座谈交流、观摩法庭审判等方式,着力破解战时执法司法工作难题。经过3天实践探索,初步形成战时伴随式法治服务保障工作机制。
图片新闻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双岗街道人武部开展“国防小卫士”国防教育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学习军事知识、参加队列训练、体验装备模型等,培养孩子们国防意识。
  图为孩子们在观看装备模型。
本报通讯员    
徐伟 摄    
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 将案件办理过程变成法治教育课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戴伦乔 陈苗近日,解放军南京军事检察院、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协同办理一起涉嫌过失损坏军事通信案,并将案件办理过程变成法治教育课。
  2023年12月5日,王某某雇佣谢某某驾驶挖掘机在朱坝街道移植苗木。施工前,两人未按规定仔细查看周边环境及禁挖警示标识,不慎挖断国防光缆,导致该条线路通信中断。事故发生后,王某某和谢某某第一时间主动投案,积极配合抢修,并赔偿经济损失。
  南京军事检察院会同洪泽区检察院将听证会开到居委会,军人听证员首次联合地方听证员组成听证小组,部队代表、行业代表等50余人参加旁听。
  “疏忽大意不是借口,国防光缆是保障国家安全的‘神经线’,任何施工行为都必须绷紧安全弦。你们触碰的不仅是一条通信线,更是法律划定的红线。”听证会上,南京军事检察院检察官对王某某和谢某某进行严肃训诫。
  “我承诺:深刻认识国防光缆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相关法规,不随意挖掘、破坏、占用国防光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为深化警示教育效果,两名被不起诉人及现场代表在检察官带领下,共同宣读保护国防光缆倡议书,并在承诺展板上郑重签名。
  “听证会把法理讲透、把道理说清,既依法审慎作出处理,又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全国人大代表、陆军某部女子无人机班班长陈瑜全程见证案件办理后说,“不起诉不等于无责,关键是要让当事人和公众深刻认识到疏忽的代价,理解保护国防设施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全民国防,为筑牢国家安全防线贡献力量。”
池州市贵池区 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平台   本报讯 通讯员王友松 “多亏法律援助服务平台,依法保障我家的合法权益。”近日,因涉法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现役军人王某的母亲王新华感慨地说。这是贵池区通过一体化法律援助服务平台,让邻里纠纷在村(社区)层面化解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区司法局先后优化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服务体系、覆盖程度,联动发挥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造一体化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实行网络服务法治体系,分层次、按程度畅通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保障,依据涉法案件类型级别、轻重缓急等,明确保障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程序、层级、内容及要求,让合法权益保障更加系统、科学。
  贵池区一体化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打破以往涉法大事、小事均由区级依法维权的服务模式,让邻里纠纷、法律咨询在村(社区)层面化解。今年上半年以来,贵池区涉及“光荣之家”依法维权案件13起,其中8件在镇(街道)范围内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和依法维权。
肥东元疃镇人武部 进校园宣讲国防教育法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鹿亚俊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元疃镇人武部组织辖区退役军人走进校园,将国防教育法融入学校体育课。
  体育课上,身着迷彩服的退役军人为学生们进行队列训练、体能锻炼,并生动讲述戍边故事、战斗英雄事迹,普及国防教育法。在模拟战术训练环节,学生们学习低姿匍匐、穿越障碍。
  近年来,为积极探索国防教育新路径,元疃镇创新开展“元疃心意”志愿服务项目——国防绿活动。志愿服务项目自2024年3月开展以来,累计开展活动30场次,受益学生达1450余人次。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25年首次发布“中国好人榜”   新华社郑州6月24日电 2025年首次“中国好人榜”发布仪式暨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24日在河南省安阳市红旗渠纪念馆举办。经各地推荐、网友评议和专家评审等环节,共有152人(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身边好人光荣上榜。
  上榜好人中,有扶危济困,坚守公益之路20载的爱心驾驶员关立平;有路遇车辆侧翻起火,果断出手挽救两人生命的好男儿陈潮;有守望乡土践诺言,呵护诗意童心的女教师董艳;有冲在救灾一线,用行动告慰逝者的村支书次仁平措;有二十余载照顾老小,诠释“孝悌”的“好媳妇”袁怀玉……他们是千千万万身边好人的代表,他们是平凡人中的不平凡者,他们彰显了新时代中华儿女的坚定使命担当和奋发昂扬精神。
  活动直播现场,“中国好人”代表分享了他们的感人故事,并与全国道德模范交流互动。“中国好人”用坚守、责任、勇敢、爱心诠释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有在线观看直播的网友留言:“身边的平凡英雄越来越多,他们都是新时代璀璨星河中闪亮的星!”
  本次发布活动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办,中国精神文明网、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承办,中共安阳市委宣传部(安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协办。
河南省第一监狱实现连续40年监管安全   本报讯记者赵红旗记者从河南省监狱管理局获悉,截至6月13日,河南省第一监狱实现连续40年监管安全,安全周期位居全省第一。
  据河南省监狱管理局负责人介绍,40年来,河南省第一监狱历届党委和全体警察秉承“责任重于一切、安全大于一切、荣誉高于一切”的“一监精神”,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创新罪犯闭环式管理,打造教育品牌化阵地,推进执法高效化运行,以新格局保安全、出特色、树品牌、促提升,拓展出确保监狱长治久安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洪城监狱开展“情系黄丝带·共筑赣心桥”帮教活动   本报南昌6月24日电 记者黄辉 通讯员刘鹏 今天上午,江西省洪城监狱联合民盟南昌市委、南昌市司法局共同举办“情系黄丝带·共筑赣心桥”帮教活动,通过科技赋能、非遗传承、心理辅导等多维度教育形式,助力罪犯重塑价值观、提升社会适应能力,为教育改造工作注入新动能。
  据了解,本次活动设立主会场及多个特色分会场,整合民盟、司法局、文化馆等优质资源,打造“科技+非遗+心理+司法”的全方位帮教体系,通过沉浸式文化熏陶,增强罪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培育积极健康心态。同时,针对重点罪犯开展“归途工程+驿路向阳”专项帮教计划,通过政策宣讲、就业指导等形式,帮助罪犯解决回归社会后的实际困难,降低再犯罪风险。
  洪城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黄敬帅说,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黄丝带”帮教品牌建设,以“跳出监狱看监狱”的开放思维,推动教育改造工作向专业化、精准化、社会化迈进,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罪犯改造质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监狱力量。
在八桂边关筑起禁毒“钢铁长城” 广西边检总站织密边境毒品治理网络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邓宗校 冯国梁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祖国南疆,1020公里中越边境线,山水相连,密林遍布,特殊的地理位置滋生出贩毒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使得广西边境地区成为我国边境禁毒的前沿阵地。
  边境禁毒是一场“不能输的战争”。面对复杂多变的毒情形势,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始终将禁毒工作与反偷渡、反走私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坚持以打开路、科技赋能、堵源截流,推动广西边境地区构建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全环节管控吸毒人员、全覆盖禁毒宣传教育的毒品治理体系,在八桂边关筑起禁毒“钢铁长城”。
  截至6月5日,广西边检总站今年共查获毒品案件30余起,抓获涉毒嫌疑人90余人,缴获毒品4.2公斤,坚决将毒品挡在国门之外。
重拳严打破网断链
  “站住,不许动。”3月13日,崇左边境管理支队下雷边境派出所民警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在辖区某边境便道附近设伏,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2块,重约0.7公斤。
  今年以来,广西边检总站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聚焦“打团伙、摧网络、断通道、抓毒枭、缴毒资”的目标,深入开展边境禁毒“清源断流”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集群打零”和“大案攻坚”,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上下游环节,坚决遏制边境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为防止境外毒品内流、大宗毒品案件抬头,广西边检总站相继部署开展系列专项行动,联动技网、经侦、刑侦、禁毒等警种,开展多警种、跨区域合成作战,凝聚打击工作合力,全力追查上下家,坚持延伸打击、扩大战果,力争深挖网络、打财断血。
  2024年11月,崇左边境管理支队民警通过侦查,在某高速服务区抓获两名涉毒嫌疑人,并在车内及嫌疑人藏身处搜出冰毒1万余克。经过进一步侦查,民警于2025年2月26日,在福建省武夷山市抓获下家贩毒人员,成功打掉一个由边境地区向内地贩卖毒品的贩毒团伙。
  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广西边检总站通过破大案带小案、破小案追大案,强化案件经营和扩线深挖,深化案件复盘、以案找人、深挖扩线,斩断毒品多条内流通道,对边境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力震慑。
引线织网立体防控
  1月17日,百色边境管理支队靖西边境管理大队在工作中获悉,有不法分子携毒品流窜至边境地区。该大队迅速集结警力,对重点区域实施布控,在边境便道附近抓获携带毒品嫌疑人,同时在警犬的协助下,民警在现场搜出毒品海洛因770余克,成功阻断了毒品内流。
  立足广西边境地区禁毒工作实际,广西边检总站采取人、技、犬相结合的公开查缉模式,配备先进的查缉系统,实现关口智防,更精准识别、打击涉毒人员。
  同时,广西边检总站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创新“互联网+大数据”缉毒模式,提高对边境涉毒活动的预警发现、主动打击能力,实现对涉毒违法犯罪“传统+科技”的打击和预防。
  今年2月,崇左边境管理支队结合边境辖区毒情形势,组织警力对辖区涉毒活动进行集中打击。工作中,民警通过海量数据分析,排查出多条涉毒线索,利用信息化设备精准锁定并成功抓获10名吸毒人员。
  禁毒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广西边检总站全面优化警务运行机制,依托新兴科技手段和装备健全建密管控点位,常态部署抵边警务室,动态调整要道执勤点,通过圈层布防、要道设防、村屯联防、警地共防,在广西边境地区织牢“点、线、面相结合,人防、技防、物防相融合”的禁毒防控网。
综合施策治本清源
  “吸毒是条不归路,害人害己害大家;一旦上瘾难戒断,一步走错坠深渊。”在凭祥市,常常能听到友谊镇上传来这样的歌声。这是崇左边境管理支队友谊关边境派出所充分利用辖区群众资源,组建“壮族女子山歌队”,以山歌形式让禁毒知识在群众心中扎根。
  “山歌渐渐在村里传唱起来,慢慢地,有些吸毒人员也跟着唱,村民吸毒的现象大为减少。”回忆起创建“壮族女子山歌队”时的情景,山歌队队长陆玉群深有感触。
  近年来,广西边检总站充分利用本土文化和语言优势,吸收具有专业知识的各种社会力量,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禁毒社工队伍,不断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公益事业,广泛发动、吸收禁毒志愿者,在全社会凝聚起禁毒的强大合力。
  “我要举报,有人吸毒。”2月26日,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防城边境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某KTV抓获以生日派对名义聚众吸毒的多名涉毒人员,现场查获少量新型毒品“Y仔”。
  广西边检总站综合施策,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移民管理机构,共同打击防范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对边境涉毒重点乡镇、村屯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不断加强辖区重点场所排查管控,打好禁毒“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组合拳,边境禁毒工作成效明显。
  禁毒之事,重于泰山,一举一动,皆系家国安危。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广西边检总站将继续走好群众路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赢边境禁毒人民战争,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移民管理力量。
达州达川区检察公开听证提升办案透明度   本报讯 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王雪飞近日,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的张某某盗窃绿植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拟对张某某不起诉的事实依据与法律逻辑。听证员一致认为,不起诉决定既彰显法律威严,又体现司法温度,最终全票通过拟不起诉意见。会后,检察官联合听证员对张某某开展法治教育,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避免再触碰法律红线。
  近年来,达川区检察院坚持应听尽听的工作要求,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申飞飞:“做百姓心中最亲最爱的人”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鹅屋派出所位于距县城90多公里的太行山巅,辖区内沟壑纵横、道路崎岖,被人戏称为“太行山上的小西藏”。虽然条件很是艰苦,但壶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大峡谷派出所所长申飞飞在这里一干就是16年。
  2008年,警校毕业的申飞飞被分配到鹅屋派出所。“那天,我坐公共汽车整整走了4个小时的盘山乱石路才跨进派出所的大门。一进门我就傻眼了,派出所在乡政府的院子里,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我和所长住在一个又暗又潮湿的宿舍,取暖仅靠一个小煤炉。”申飞飞回忆道。
  16年中,申飞飞的足迹遍布辖区18个行政村、172个自然村的山山水水、沟沟壑壑。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办证送证、缉拿逃犯、救助游客、抗洪抢险等,都是申飞飞的工作内容。
  “只要把群众当亲人,群众就会把咱当亲人。”这是申飞飞这些年里最大的感受。
  “结婚时,母亲会给儿子缝新被子。我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我结婚的时候,鹅屋有几位大娘专门坐很远的车去河南省买棉花,给我做结婚用的新被褥。”多年没有母亲照顾的申飞飞看着大娘们亲手缝制的新被褥,泪水模糊了双眼。
  老百姓的肯定,给了申飞飞更大的坚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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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申飞飞走上所长岗位,有组织的认可,有百姓的支持,他干劲更足了。他牵头建立“四包五调”和“四新防范、四老调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组织辖区所有单位共防共治,实现了“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的目标。
  2022年,申飞飞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当时乡亲们听说我从北京回来,就第一时间往派出所赶,非要把奖章拿出来再给我戴一次。”申飞飞自豪地说,“他们说,这个牌牌是国家给的,但他们还想给我再戴一下。国家满意,老百姓更满意。”
  2023年底,申飞飞从鹅屋派出所调至壶关县大峡谷派出所当所长。大峡谷镇有长治市唯一的5A级景区八泉峡,还有4A级景区红豆峡、青龙峡等。全县四分之三的旅馆、酒店集中在大峡谷镇,每年接待游客约220万人次,是长治市全域旅游的主战场、乡村旅游的主阵地。
  针对这样的特殊情况,申飞飞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旅游警务,探索试行“乡村+旅游、特行+特色”基层治理新模式,以“铸警魂、聚民心、解矛盾、保平安、赢民心、锻铁军”为工作目标,锚定主防深耕细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在申飞飞的办公室里,有一幅字格外醒目:“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心系群众、守土有责,做百姓心中最亲最爱的人。”
  “我就是想把老百姓的事想得再细一些、做得再实一些,群众路线就有了根,‘枫桥经验’就有了谱,人民警察也就有了魂。能服务一方百姓、守护一方安宁就是我最大的追求。”申飞飞坚定地说。
乡村治理由“村里事”变“家里事” 西藏米林市西嘎门巴村的平安路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从严格意义上讲,今年42岁的白玛丁增并不能称为一名“措姆卓哲”(门巴族语,意为擅长伐木的手艺人)。
  2003年,他和家人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墨脱县甘登乡鲁古村和果登村整村搬迁至米林市羌纳镇西嘎门巴村,从此告别了“刀耕火种”的生活,靠着勤劳与智慧带领乡亲们走出了一条“青山生金”之路。
  6月10日一早,白玛丁增收拾好行装,准备和羌纳边境派出所民警张镇一道前往边境例行巡查。
  2008年入党,2022年担任副村长,2023年加入“雅尼义警”队伍,和土生土长的边民一样,白玛丁增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大山深处的沟沟坎坎,田野尽头的标识记号,都已印在了他的脑海。
  乡村要振兴,平安稳定是底色。边境前沿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白玛丁增的眼睛,在他所守护的边境线内至今未发生过一起涉外事件。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在张镇看来,从化解邻里矛盾到帮助居民办事,从反诈宣传到平安巡防,义警队伍成为边境村居平安创建不可或缺的力量。
  近年来,羌纳镇政府与羌纳边境派出所对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与现代化建设工作机制,由双联户、村“两委”、网格员和党员组成“雅尼义警”协助派出所开展巡逻、参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护游警务和帮扶共建等工作,在边境沿线筑起一道警民融合的“防火墙”。
  作为副村长,白玛丁增不仅带领村民积极参加巡边固边活动,还带领大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我们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作用,运用村级事务积分制管理,并与基层党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深度融合,使村民自治行为变得可量化、可考核,有效激发村民的主体意识与责任意识。”白玛丁增对《法治日报》记者说,西嘎门巴村正以“法治”“德治”推动“自治”,实现乡村治理从“村里事”向“家里事”转变,调动了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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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要振兴,发展产业是根本。通过分析调研,白玛丁增和村干部们因地制宜找到适合本村发展的新路子,宣传引导村民种植果树。镇政府为全村84户村民免费提供2000余株车厘子树苗,通过科学种植和精心管理,车厘子产量逐年提高,有效促进了村民增收致富。
  在白玛丁增的带领下,村子里的民族文化传承体验馆(藏纸厂)、苹果园和蓝莓园等各项产业迅速崛起,不仅为村民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来源,也为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脚的茧子厚了,鞋的底子薄了,对肩上担子的感情却深了。看到一棵棵小树苗成熟结果,曾经光秃秃的山坡披上了绿装,白玛丁增由衷地感到振奋。
  今年以来,来到羌纳镇的游客数量达到45000人。在这林海苍翠间,致富路上的村民,四面八方的来客,正度过一个平安惬意的夏天……
孤军浴血守四行 “八百壮士”远名扬   □ 新华社记者 许晓青

  上海苏州河北岸,光复路1号至21号,肃穆的混凝土建筑外墙上,悬挂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行仓库抗战旧址”的铭牌。向西数十步开外,纪念广场上瞻仰者众多,人们仰望四行仓库西墙在抗日战争期间留下的累累弹痕,立正、鞠躬、献花,向抗战英雄致敬。
  88年前,这里是淞沪会战四行仓库保卫战的硝烟阵地,谢晋元等“八百壮士”临危受命,与日本侵略者在此进行了长达四昼夜的激烈攻防战,留下可歌可泣的“八百壮士”英雄事迹,鼓舞全民族抗战斗志。
  谢晋元,广东省蕉岭县人,1905年生。1922年考入广州国立高等师范。1925年底转入黄埔军校第四期。1926年10月毕业,参加北伐战争。1934年9月于庐山军官训练团第二期毕业。次年任第88师补充团中校营长。
  1937年,侵华日军将魔爪伸向上海。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后,日方增援部队源源不断自长江口登陆上海,中方军民死伤惨重。战事持续两个多月后,上海北部战略要地大场失守,第88师262旅524团团附谢晋元受命,率官兵420余人于10月26日深夜进驻苏州河北岸的四行仓库(88师师部所在地),掩护主力撤退,同时尽力争取国际舆论支持。为了迷惑敌人,四行守军对外宣称“建筑内有八百人”,故外界敬之为“八百壮士”。
  10月27日清晨,日军发现四行仓库内仍有中国守军,立刻发动进攻,遭到“八百壮士”勇猛阻击。10月28日晚,谢晋元向官兵传达了“与最后阵地共存亡”的命令,表达了与全体官兵同坚守共存亡的决心。
  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馆长马幼炯介绍,谢晋元以卓越胆识和机敏指挥,率部在弹丸之地与穷凶极恶的日军激战四昼夜,打退敌人10余次疯狂进攻,毙伤日军200余人。
  当时,苏州河南岸各界声援不断,百姓自发为守军运送旗帜、食物、药品等。上海师范大学教授苏智良说,“八百壮士”孤军奋战的事迹,借助当时上海发达的传媒力量声名远扬,不仅为中国军队后撤赢得时间,更进一步激发了各行各业的抗战斗志,向世界表明了全体中国人抗战到底的勇气和决心。
  2015年8月,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正式开馆。近十年来,到此瞻仰者众多,累计人次已逾610万。谢晋元之子谢继民、孙女谢骏等相继加入志愿讲解行列。
  今天的苏州河两岸高楼林立、生态宜居。谢骏说:“通过千百次的讲述,我们将先辈的抗战精神传承下去,铭记历史,才能珍惜当下,创造出更美好的未来。”
据新华社上海6月24日电  
乌苏供电开展普法宣传筑牢用电安全防线   6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连日来,国网乌苏供电公司以此为契机,在辖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乌苏供电公司党员服务队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巴音沟牧场,向牧民发放电力普法手册、安全用电指南,提醒他们放牧时远离电杆和通信设施,不要将牲畜绑在铁塔周边,避免发生触电事故和电网外破事故。宣传间隙,服务队队员深入牧民家中,对用电线路、插座、开关等进行全面检测,及时帮助牧民更换老化、破损的电线和电器,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通过电力叔叔的讲解,我知道攀爬高压杆塔、铁塔等电力设施是非常危险的。放学回家后,我要提醒爸爸开车时远离铁塔、注意安全……”在乌苏市四棵树镇中心学校,服务队队员结合典型案例,通过播放动画短片、进行互动问答、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安全用电、保护电力设施等方面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鼓励同学们争做“小小安全宣传员”,把学到的电力知识与身边亲友分享,共同筑牢用电安全防线。
  此次活动共覆盖乌苏市周边牧场及乡镇(街道)12个,发放电力普法手册、安全用电指南600余份。接下来,乌苏供电公司将继续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使“安全用电、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刘兆新  
1万余名领导干部完成述法 江西以领导干部述法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刘午庚
  
  近年来,江西把开展领导干部述法作为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的重要抓手和精准切口,以述法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今年,全省共有1.06万名领导干部完成述法,述法覆盖面、影响力持续增大,针对性、实效性显著提高。
拓宽述法主体
  “要求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程序,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取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2月25日,吉安市市场监管局井冈山经开区分局局长颜江枫在述法会上进行述法。
  当日,现场述法的还有下属执法稽查局、食药检测中心、质检中心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余5家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执法人员要筑牢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尊重当事人权利,树立良好市场监管形象。”述法会上,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曾广炆逐一点评。
  近年来,江西积极拓宽述法主体,提升述法辐射带动效应。在书面述法方面,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延伸到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主要负责人,做到“应述尽述”;在现场述法方面,探索推动从党政主要负责人“示范引领述”到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及重点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延伸拓展述”。
  今年,全省3367名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7244名省市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截至今年6月13日,全省共举行现场述法86场次,法治建设的“头雁”效应凸显、“群雁”活力倍增。
把准述法内容
  “推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在全省率先推行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在2024年述法会议上,时任会昌县委书记潘金城重点围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等内容进行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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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会昌县麻州镇增丰村将260亩大竹坝水库超期贱租发包给3名村民,发包期限从2006年至2055年,仅收取5000元租金。经核查,发包过程缺乏“四议两公开”、评估和公平竞租等法定程序,造成了集体资产流失、村民利益受损。
  案发后,会昌县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在全县19个乡镇建立“1+2+N”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由1名法治分管领导,司法所、党政办各1人组成法制审查人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相关领域专家及数名法审辅助人员,对全县长年累积的492份村集体合同开展“法治体检”,成功解决232份“问题合同”,为村集体挽损止损174万余元。
  近年来,江西根据不同述法主体、围绕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依据不同清单开展述法,重点更加突出,内容从“格式化”向差异化转变,并要求把上年度点评问题、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必述内容。
创新述法形式
  南昌市述法实行“典型发言+表态发言”模式,典型发言优先出场,侧重阐述经验做法,让与会者学习借鉴;表态发言靠后出场,重点阐述问题、打算,让其他述法者同堂旁听,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萍乡市在电视台开设“县区委书记述法”专题栏目,安排全市5个县区委书记进行“开门述法”“阳光述法”;
  吉安市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在电视台开展“一把手述法”活动,组织全市13个县(市、区)长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谈体会、谈问题、谈打算,主动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近年来,江西优化创新述法形式、述法环节,由最初提交书面述法报告“单向被动述”逐步向领导点评、代表测评、群众参与“多维互动述”,县级以上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连续5年主持述法会议,“书记点评”作为述法固定环节,做到“有述必有评、一述一评”。在民主测评环节,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述法测评。
  “我们积极探索‘灵而实’的述法形式,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将自身‘摆进去’,身临其境开展‘法治体检’、体验‘法治课堂’。”江西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强化整改落实
  “针对述法点评我市复议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我市正探索聘用行政复议辅助人员模式,补充了行政复议人员和辅助人员数量……”九江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就述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介绍说。
  据了解,为防止“一述了之”,推动“一述到底”,江西建立“述法+N”工作机制,推进“述法+考评、督察、整改、责任”等工作,形成“述法+”品牌效应。
  一方面,江西加强“述法+考评”统筹衔接,建立与组织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将述法测评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述法问题整改完成率纳入全省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强化“述法+督察”协同联动,将述法问题整改情况列入法治督察重点内容,通过“督察+巡察”、实地督察、“个案式”督察等形式,以察促改,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把述法问题整改率纳入法治江西建设关键指标动态监测。同时,压紧“述法+整改”主体责任,对述法点评的问题下发“督办单”,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告诫、约谈和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2024年,全省6个设区市、12个省直单位因述法问题整改完成率未达到90%而被扣分,占比分别达到54.5%、13%;全省市县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点评问题2507个,全部完成整改。
辽宁检察高质效办好毒品犯罪案件   本报沈阳6月24日电 记者韩宇 今天上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2024年以来惩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发布5起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毒品犯罪案件。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毒品案件1008件1257人,起诉1256件1620人。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毒品案件147件,确保毒品案件高质效办理。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依法监督立案21件,纠正漏捕28人并提起公诉。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7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2人。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二审和再审抗诉17件,目前已改判15件,发回重审1件。对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被全部采纳。
  聚焦检察办案,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清源断流-2025”行动,起诉走私、制造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等32件36人。深入落实毒品犯罪“一案双查”工作理念,同步审查是否涉嫌洗钱犯罪。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毒品洗钱犯罪10件12人,起诉54件64人。
图片新闻   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到河西区重华社区,为居民进行禁毒普法宣讲。图为检察干警向居民讲解毒品的危害。
本报记者 范瑞恒 本报通讯员 李一旭 摄  
“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与涉案财物处置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 本报记者 蒋安杰

  民营经济促进法已于5月20日起全面施行,该法既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法律,民营经济组织的权益保护是该法的重要内容,权益保护的关键一环为刑事司法保护。近日,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办,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与涉案财物处置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各界代表与会研讨。
  约束执法司法合规处置 护航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伟表示,趋利性执法司法不仅扰乱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甚至会导致经济促进措施事倍功半。
  对此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建议,在侦查阶段引入管辖协商制度,并且赋予当事人管辖异议权。管辖异议权不仅要能对无管辖权提出异议,还应当有权对管辖权的顺位或者优先性提出异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计划主张,应强化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能,既要监督该立不立的问题,也要规制不该立乱立的现象。
  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静表示,“无救济则无权利”这一法谚或能为避免趋利性司法提供进路。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程晓璐则提出四条建议:第一,限缩地域管辖,确立“主要犯罪地管辖”原则;第二,严禁被指定机关擅自二次指定下级管辖,确保案件层级与重大性匹配;第三,明确同级移送管辖限于同级同区,跨区跨级必须事先经上级批准;第四,建立管辖权异议程序,赋予律师向作出指定管辖的上级机关(非被指定机关)提出异议的法定渠道,必要时组织听证。
  厘清涉案财物处置范围 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财产
  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了“三个区分”,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物与合法财产,民营经济组织财产与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个人财产,涉案人财产与案外人财产。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提出区分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的难度在于:一是有相当数量的民营经济组织财产存在与个人财产混同的现象,如何区分、区分的程度就成为办案中的复杂问题;二是若涉案财物已缴纳税款,在追缴违法所得或主动退赃退赔时是否应当与退税相衔接、如何衔接在实务中也做法不一,期待立法机关出具明确规范性指引。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珺分享了实务工作中遇到的超范围查封、扣押问题和“以罚代没”的情况,提出若能适度限制对罚金的自由裁量权,或许会对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财产性权益有所助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讲师顾亚慧提出,对于轻微犯罪,对厂房、车间等生产资料“一扣到底”的强制性措施不利于促进民营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活用查封、扣押,适当预留部分生产经营必备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有利于避免出现“办了案子垮了企业”等现象,此举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精神相契合。
  完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 坚持权利保障与司法公正并重
  完善对物之诉程序,是为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制度性供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磊认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当丰富涉案财物处置规则,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价值宣示落地实施,可考虑在刑事诉讼法设置专门性的涉案财物处置章节,增强规范的可操作性并优化配套机制;在实践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涉案财物流转应更加清晰化、精细化。
  优化对物之诉的取证程序,以实现合法合理处置涉案财物为目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奋飞认为,应当完善构建对物之诉的取证程序与证明责任分配。为避免公安机关取证不完善、不合法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借助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同时,明确承担对物之诉证明责任的主体应当是检察机关,不应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当地将证明责任转移至被追诉人。
  完善案外人程序参与权,实质化解决对物纠纷。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郭烁提到,刑事诉讼法存在对案外人的权利保障与救济途径不充分现象。从法理角度分析,在案外人未充分参与的情况下直接处分可能的案外人财产显然于理不合,根本原因在于立法供给不足,存在规范缺位。《法学杂志》编辑张式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加强案外人诉讼权利保障的可能进路:一是以公告形式实现案外人相应的诉讼知情权,使其能够及时提出异议参与诉讼;二是要降低案外人的参与被动性,目前仅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案外人出庭,其参与权落实不充分;三是要丰富案外人的后置救济途径。
  关注新兴数字财产利益 配套更新涉案财物处置程序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催生数字资产的普遍化存在,数字资产的存在形式、运行机制、估值体系迥异于传统资产,涉案财物处置规则在数字经济时代面临新的挑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程雷指出,传统资产冻结保管方为银行妥善保管不成为问题,但在数字资产保管机构多元的情况下则成为问题,所以不应该忽略冻结的数字资产的问题。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韩红兴提出,判定客体是否属于刑事涉案财物,仍要从价值性与犯罪的相关性两方面考量,数字资产的认定也不应存在例外。数字资产因其存在“数据”与“财物”的双重性质,为司法定性、定量带来了难题。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方玉分享的司法实务经验同样能够印证这一论点。在以数字资产作为犯罪对象的案件中,司法实践中存在着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其他财产性犯罪的不同观点,尚未得以完全统一此罪与彼罪的司法认同。如何判定涉数字资产的犯罪既遂与否、如何定量涉案数字资产价值等问题也存在实践中的不统一,期待立法加以指引。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陶杨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处置为例,指出需在强制性措施的技术性层面发力。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高童非提出,应探索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合作变卖机制,在不损害国家财政的前提下及时合理处分涉案财物,同时要加强监督,谨防滋生权力寻租现象。
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人才
订单式培养专题工作会议举行   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人才订单式培养专题工作会议举行。与会人员围绕“订单需求调研机制”“国际化师资引进”“校企联合招生”等议题展开讨论,提出了细化订单需求调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建议。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表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任务,学校要以“精准对接、协同育人”为核心,深化产教融合,构建订单式培养新模式,切实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配度。他强调,面向中亚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是服务国家战略的核心任务,学校需立足区位优势,深化与中亚地区的法治交流合作,以订单式培养为抓手,精准对接国际组织、涉外企业、法律服务机构及政府部门需求,打造兼具中国法治立场与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院长刘亚军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实践基地建设、师资队伍优化等方面提出具体调整方案。他表示,要重点突出“外语+法律+国际经贸”复合型能力培养,通过校企合作、定向实习、国际交流等机制,打造“定制化”人才培养链条。
传统和传承:25年后的西政是什么样子的   □ 林维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西政就像是学校门口的619站台一样仅仅是中间的一站,它并不是你们学习旅程的终点,而是你们所要开启的新的旅程的起点。
  你们已经成为正式意义上的校友,从这里走向四面八方。但西政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一遍一遍地呼唤着你们从五湖四海又回到母校。一届又一届的年轻人离开这个地方,然后又像候鸟一样不断返回,希望你们回来的时候,即使已经白发苍苍,仍然目光明亮,保持着对生活的真诚、对社会的关切、对学术的热爱和对问题的敏锐。这就是大学,我们的精神家园,我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地方。
  一所大学的成功之处,就在于通过若干年的教育,将它的独特传统投射于学生身上。西政毫无疑问就是这样一所成功的大学。当大家自称为西政人,不仅是因为我们都有西政的学位证,更是因为我们分享着共同的气质、价值和思考方式。我深知你们未来的生活未必都非常顺利,并非每个人都能拥有幸福生活,并非每个人都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大部分人都将平凡度过一生,甚至有一些同学直到现在仍然在苦恼就业问题,但西政人要能够在内心深处保留一个空间,在烦琐日常生活的磨砺中,在夜深人静之时,依然做一个理想主义者,继续思考人生的理想,反省公平和良知。在你们面临诱惑之时,深呼吸,多一分钟想想当年上课时我们共同拥有的理想和信念,我不知道这是否有用,但西政人永远都应该保持初心、牢记理想。一个心系天下、怀有远大理想的人,必须耐得住寂寞、禁得起诱惑、受得住煎熬。也只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深刻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之中,我们才能找到人生最大的价值实现。
  对母校的归属感、认同感、凝聚力是所有西政人最为强烈的气质。西政人永远对生活充满了希望、热爱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这也是我们的传统之一。无论生活充满多少裂痕,我祝愿你们内心勇敢的光芒能够从缝隙深处涌出,这就是西政人骨子里的坚韧不拔和自强不息。在未来的日子里,当你们面临必然到来的困难甚至失败时,我希望你们直面它、藐视它、战胜它。
  西政的辩论传统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大法官、大检察官、大律师。辩论的重点并不在于简单地区分输赢,一争高下。西政人通过辩论学会如何基于不同的立场来阐释同一个规则,如何阐释我们的观念以及展示说服的技巧;学会在严格、合理的程序中用事实和规则来说服别人、治理社会。更重要的是,我们懂得了如何尊重他人的差异观点和多元的生活态度,更深刻地理解了差异化和多元性对于社会的丰富多样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因此,各位西政人,请不要忘记西政课堂中的公平正义,不要忘记世界人权宣言的雕塑,不要忘记当年歌乐山下西政的人文精神传统。西政的前辈们畅谈星空之下的道德律,激烈争辩法律的具体适用,形成了中国法学教育的一道独特风景。在人工智能时代文科消亡论的喧嚣中,我们必须重新认识人文传统在西政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独特而重要的作用,高度重视人文精神在社会生活中的基础作用。
  我们有大批同学承担管理工作,进入司法机关,你们在面对复杂的社会和隐秘的人性时,不要机械处理案件,不要简单粗暴地将他人作为法律适用的对象,要更为深刻、更为广阔地了解所有普通人如何在不同的环境中基于不同的处境而走上不同的道路。作为社会生活的参与者、管理者,他人权利的维护者、裁判者,参与法律发展进步的人,更需要设身处地地理解规范适用的具体场景及其问题所在,了解司法活动是在真实有力地干预他人的生活、重新分配权利义务,所以必须把人作为主体的人、具体的人加以尊重、对待和关怀。西政人应当具有宽广的同情心共情每个人的生活,为公民的福祉和社会的发展而付出巨大努力。
  西政高度重视人文精神的培养和传承,这也正是我们建设西政人文大讲堂、东山人文高等研究院的基本动因。为什么把人文高等研究院冠名东山?因为在老校区就有一座东山楼。这是西政人才培养历史的重要发祥地。西政的传承远不止于这些。无数的前辈、校友构成了博学笃行的群像,构成了西政75年的学术传承和人才培养传统。
  毕业的时刻也是我们致敬前辈、感谢老师的时刻。每个同学心中都有自己最喜欢的老师、最喜欢的课程。一所大学、一位老师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深沉恒远的。你或许忘记了他所教授的知识,但请记住我们在大学课堂中所共同追求的目标:让每一个公民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我们的每一个言行都能让社会更加美好。西政的学术传统在这样一种教与学的互动中延续了75年。只有一代一代西政人的创新和进步,传统才能更好地传承。希望你们能够传承西政的学术传统和精神血脉,祛除浮躁之气,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钻研,担当尽职,追求完美。同时,也希望你们踏入社会后能够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和衷共济,实现共同的美好未来。
  但你们一定会发现,在知识快速更新迭代的社会,在人工智能技术似乎已经替代人的学习的时刻,我们所讲授的知识可能快速落伍,甚至你们所碰到的问题,我们从未进行过任何讲授,因为这样的问题我们也从未碰到过。在这样的时代里,不懈的坚持和努力、思考的逻辑和方法、提问的勇气和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务实正是西政75年来的教育传统,西政人从来实事求是,从不墨守成规,我们善于在实践中学习,从实践中理解社会发展的规律。西政人应当紧跟时代,成为未来变革的推动者而不仅仅是过去事业的守成者。面向不确定的社会提出伟大的问题,是这个社会前进的第一步。一个成功的大学教育,并不仅仅是灌输给你已知的知识要点,而是为你建构一个足以面对未来挑战的方法论体系。你们要始终怀抱探索精神,终身保持学习和阅读的兴趣,始终以求新求变的态度面对技术发展而引发的知识转型,始终能够对这个社会提出一针见血的问题,并且撸起袖子投身于火热的解决问题的事业中。
  歌乐山下、嘉陵江畔,1950年,新中国法学教育史从此有了西政这个闪耀的坐标。从一所培养干部的学校到一流大学的目标,从一个崭新的世界到一个伟大的新时代,75年来,西政人始终保持初心,自强不息,严谨求实,从未停止过努力、奋斗和拼搏。
  今年是西政建校75周年,我的发言题目是:25年后的西政是什么样子的。那个时候是西政建校100周年。那时你们绝大部分人在50岁左右,正适合回顾来时路途、展望未来道路,那时候的你们一定会像前辈校友一样,成为国家治理的中坚力量,在不同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建功立业。现在请你们环顾左右,想象25年后你的目标,想象你身边的人可能是一名伟大的法官、著名的学者、卓越的金融家。记住你们这一刻的梦想吧,这也是我们的梦想。25年后的西政是什么样子的?这是母校给你们留下的最后一道考题。我的答案是,你们25年后是什么样子,百年的西政就是什么样子!百年西政将仍然朝气蓬勃,心怀天下。请你们传承前辈的传统,为自己、为母校争取更大的荣光。
  (文章为作者在西南政法大学2025届学生毕业典礼上的致辞节选)
西南政法大学比较刑事法学文库揭牌仪式举行   本报讯 记者战海峰 日前,西南政法大学比较刑事法学文库揭牌仪式在渝北校区举行。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林维表示,比较刑事法学文库的成立,有助于将中国刑法的理念、经验和智慧推向国际舞台,实现平等对话与交流。对于文库未来发展,他提出:要寻找更大场地,改善文库空间;要将文库融入教学,鼓励海外归来的同事利用此平台推动国际交流;发起刑事法学者签名本捐赠系列,展现学界对学科发展的热情;要将比较刑事法相关著作纳入西政文库子文库,更好地促进学科发展;依托文库邀请海内外刑事法学者,提升西政刑事法学学科的国际化水平,打造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学术平台。
  此次揭牌仪式不仅是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学科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更标志着我国高校在构建国际化刑事法学学术平台方面迈出关键一步。据悉,比较刑事法学文库将围绕“文献活化”目标,开展“签名本学术沙龙”等系列活动,深度挖掘馆藏文献学术价值,持续推动比较刑事法学领域的中外对话与理论创新。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高质量发展论坛举行   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日前,第四届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讨会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高质量发展论坛在甘肃兰州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机制创新、课程衔接、教学方法改革等热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甘肃政法大学副校长史玉成表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是思政课教学的理论根基,思政课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实践价值的重要体现。只有将二者紧密结合,才能在教学相长中深化理论武装,让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芒照亮青年学子的成长之路。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高质量发展和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事关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性问题,事关社会主义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和思政课建设是系统工程,需要聚焦关键环节,实现双向赋能;需要汇聚各方力量,形成育人合力。
数字法治三十人论坛(2025年夏季)举行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近日,以“人工智能的突出法律问题”为主题的数字法治三十人论坛(2025年夏季)在上海政法学院举行。与会人员围绕“人工智能的权利保护”“人工智能的竞争规制”“人工智能的法律伦理”等内容进行深入研讨。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表示,随着数字化的发展,我国在经济、社会、城市治理体系建设中面临各种各样新的法治理论问题与现实挑战,需要理论界的不断探索与研究。面对新形势,上海政法学院开展了一系列数字法治学术活动,有组织地推进数字法治研究,以期构建数字法学学术交流的长效机制。学校依托独特的研究优势和坚实的研究基础,持续推进数字法治研究的纵深发展。希望与会专家学者对人工智能的突出法律问题展开深入研究,为数字法治建设提供更多智力支持,共同推进数字法治建设迈向新台阶。
林潇潇谈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诉讼—— 要明确自身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的定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林潇潇在《环球法律评论》2025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诉讼的实践倾向与应然展开》的文章中指出:
  为克服传统行政责任与侵权制度难以充分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问题,我国着力发展依托诉讼的生态环境损害应对制度。近年来,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诉讼成为规范创设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并形成颇具体量的诉讼类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诉讼是指相关主体根据法律或国家规定授权,针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具体生态环境损害,以损害直接责任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相关研究或从应然角度反思诉讼实践并讨论以公法或特别法为依托建构生态环境损害补救制度,或力图证成以侵权法为蓝本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诉讼实然制度设计的合法、合理性,为澄清相关问题提供有益思路。但前者普遍认为后者的理论尝试将因调整客体与调整手段的内在矛盾陷入悖论;后者则指出前者并未充分消解实然制度发展思路和实践倾向的合理性。
  此类诉讼应理解为法院依其宪法职责和程序法授权开展的新兴诉讼类型,因其不能适用侵权法,立法上缺乏直接、既成的权益保护方案,法院应求诸抽象法规范并承担起原初性的利益衡量工作,从而完成具体情景下的初始利益分配,形成政策判断并予以适用。
  法院在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诉讼时应在利益衡量的基础上采取预防规则和补救规则。由于二规则所应对场景不同,其最终的适用效果可能呈现出“错落有致的类型化体系”。一方面由于补救规则的适用场景面临更高的不确定性,其证成需要一定公共决策程序的补强,而行政部门作为监管者既在民意基础上具有优势,也可更方便地运用听证等反映公众意见的制度工具,其补救诉请的公共性一般相对显著,故行政部门较之非监管者具有先天优势和便利条件,相关诉请也更可能在实践中得到实现。另一方面,预防规则所面对的事实和规范的不确定性并未显著超出司法理性的处理能力,可在相对传统的司法程序框架下解决,故非行政部门的诉求也能在实践中得到较好支持。由此,实践中可能呈补救责任由监管者主导,预防责任多为非监管者主张,且后者案件数量较多的形势。该结果主要受实践因素的影响,而非规范上对不同主体有所“分工”,并不改变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诉讼整体上同属一类的判断。廓定作用范围,认识自身局限,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诉讼可以明确自身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的定位,为协调相关制度、填补制度空间提供准确的规范条件。
静水流深 敢为波涛   □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你们就要毕业了。三年法大旅程中,你们同法大并肩成长:虽然新食堂你们还没吃腻,规划中的“迷你操场”还没建起来,“小白楼”焕发新颜还要假以时日。不过,我们共同见证了“人民教育家”张晋藩先生的高光时刻;分享了学校连续六年高居法学学科排行榜榜首的喜悦;感受到了“一中心多基地”在大江南北的活力四射……从校园风貌的日新月异到社会影响力的持续跃升,法大正以更加自信的姿态擘画未来。而你们,正是这壮阔征程的亲历者和贡献者!离别之际,我想对你们表达四点希望:
  静水流深,要在时代的长河中沉淀信仰的力量。罗素曾说,“人的一生就应该像一条河”。回望你们在法大的求学时光,恰如一条奔涌向前的河流。三年来,你们在文献的字里行间不懈追问、在数据的迷宫中抽丝剥茧、在当事人的目光中发现真与善……就像不断汇聚水源的河流,在知识的海洋里汲取养分,在实践探索中沉淀自我。这种看似平静的积累,正是未来厚积薄发的基石。未来的道路上,你们或许会遭遇挫折,会经历迷茫,但请记住,涓涓细流终将汇聚成海。只要我们心怀“国之大者”,将个人理想融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坚守“志愿献身人类进步事业,爱党爱国、忠于人民”的入学誓言,坚守不讲空话、不信浮言、不兴伪事、不图虚名的价值追求,就能以“静水流深”的理性光芒,照见法治的恒久价值,践行法大人的良知与信仰。
  滴水穿石,要在浮躁多变的环境中修炼专注的心境。我们正处于一个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数字洪流席卷万物、人工智能重塑未来,信息爆炸与选择迷惘成为常态。技术的革新、职业的调整、环境的改变,会让你应接不暇、选择困惑甚至焦虑不安。希望你们能如涓滴之水,保持清醒、保持节奏、保持定力,不被浮躁裹挟,以沉稳专注的心态,走出属于自己的别样人生。“专注”,这一稀缺而珍贵的品质,对即将踏入社会的你们而言,尤为重要。扎根脱贫攻坚一线的“四川省优秀第一书记”任刚强校友,他感叹,“专注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他用最美好的七载光阴彻底改变了“龙池村”,也改变了大学生村官在村民心中“耍娃儿”的刻板印象。面对纷繁世界的喧嚣与浮躁,希望你们能修炼一颗“滴水穿石”的恒心,在喧嚣中守护思想定力,在浮躁中保持内心澄澈。一旦认准理想,便心无旁骛、持之以恒;一旦选定方向,便脚踏实地、久久为功。
  敢为波涛,要在变革的洪流中肩负责任担当。这是一个呼唤担当者的时代,法大人应当勇于成为时代的“波涛”。这份担当,根植于专业能力,要用法治思维破解新问题,塑造新规则;体现在创新突破,要敢于直面现实难题,开辟新路径;蕴含着人文情怀,要在行动中传递温度,关心世事冷暖。投身时代前沿,以专业、创新、人文、法治为根基,在服务国家社会的实践中,肩负起法大人的责任担当。
  百川归海,要在浩渺的大海中涵养博大的胸襟。新的人生旅程有坦途亦有沟壑,有缓流亦有激浪。老子赞美“水”的智慧,在于刚柔并济:顺时不忘自省,逆时更当自强,于变局中求自我超越,不断涵养如海般的博大胸襟。希望你们在人生的长河中因势而谋、顺势而为,甘于在“量变”的等待中积蓄力量,善于在“质变”的关键处乘势而上,在广阔实践中涵养博大胸襟、创造无限未来!
  “静水流深”是希望你们在纷繁世界中葆有沉稳的力量,保持“滴水穿石”的专注心境,以“静水之姿”深耕理想;“敢为波涛”是期待你们以勇气破局、以担当立世,涵养“百川归海”的博大胸襟,以法治信仰守护国家与人民,在时代洪流中做“破壁者”,改变世界、创造未来!
  (文章为作者在中国政法大学2025届研究生毕业典礼上的致辞节选)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时代绘像 《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上下卷)》序言节选   □ 王利明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研究经历了一个从幼稚到成熟、从碎片化推进到体系化构建的发展过程,逐渐积累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中国元素的法学知识、法学理论,为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笔者认为,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至少需要从以下方面努力:
  第一,坚持自主性。法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知识载体,是民族历史记忆和实践经验的理性提取。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持续关照中国实践、时代发展、人类进步,坚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的方针。法学研究应当从中国实际出发,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绝不能做他国理论的搬运工,不可“言必称希腊”或奉某一外国法律制度为圭臬,更不可“削中国实践之足,适外国理论之履”,在外国学者设计的理论框架中“跳舞”。当然,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并不意味着要排斥异域法律文化。中华文明的博大气象,就得益于中华文化自古以来开放的姿态、包容的胸怀。我们在建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时,必须坚持开放、包容和交流的态度,了解学术前沿与发展趋势,并通过充分交流和借鉴,永葆我国法学的时代性和科学性。对人类法律文明的优秀成果,应秉持鲁迅先生所说的,“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借鉴人类文明的先进法治经验和成果,在吸收、消化后为我所用,这本身也是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组成部分。当然,外国的制度、理论,都只能是我们借鉴的素材,只能服务于我国立法和司法的需要。
  第二,坚持实践性。法学是经世致用的实践性学问,法学研究要源于实践并服务于实践,才能成为具有生命力、解释力、引领力的理论。我们需要认真总结党在领导人民探索法治新路、创造法治伟业的伟大历程中所积累的丰富经验,立足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进行学理提取、原理提纯、哲理提炼,努力解读中国现实,回应实践需要,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话语体系。为此,要实现如下三个面向:一是面向立法和司法实践,推动建构具有时代包容力、实践变革力的法学知识体系。二是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要密切关注和联系中国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善于归纳和总结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立法、执法、司法提供理论支撑,为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三是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建构面向未来、走向未来、引领未来的法学知识体系。
  第三,坚持创新性。法学要成为一门治国安邦、经世济民、服务社会的学问,就必须以中国的现实问题为依归,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法学研究要加强理论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法学理论创新应当来源并服务于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针对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现实问题提出创造性的解决方案,推陈出新,革故鼎新,为民主法治建设作出贡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界立足于基本国情,以更开阔的视野借鉴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先进经验,并在许多领域进行了融通性、创新性发展,为中国法治的发展与进步提供了有力的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同时,要注重方法的创新性。既然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科学,那么法学研究者应当自觉地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秉持科学研究的严谨态度,坚持科学研究的学术规范,贯彻严谨的科学研究方法。
  第四,坚持科学性。法学研究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首先,知识具有体系性。法学之所以是一门科学,主要是因为法学本身具有科学的理论体系和科学的研究方法。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法学在自身独特的研究对象基础上,已经形成了一些具有共识性的概念、规则和制度,形成了富有逻辑、体系严谨的理论体系。我国现代法学体系是在19世纪末西学东渐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因此受到西方法学的影响较大。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学研究不断伴随着法制建设的进程而繁荣发展,但许多概念、制度仍然受域外法影响较大,我们应该继续立足于中国实践,服务于中国实践,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建构对中国有价值、对世界有意义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其次,具有自己的价值体系。不论是法律制度建构,还是法律制度研究,都应当始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为根本宗旨。价值决定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研究的具体形态和样貌。只有始终秉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的价值理念,才能建构好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最后,内容体系具有科学性。就像任何一门科学都以探究“实质性的、解释性的真理”为目的一样,法学也在寻求法律现象的规律。法学研究以法律为研究对象,以探究法律发展的规律为研究目标,它是“一门思考如何维持社会秩序的学科”。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应当是在内容上具有科学性的学术体系。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是兼具本土性与借鉴性、继承性与超越性、原创性与时代性、科学性与实践性的知识生产行动,是立足中国实际、着眼人民需求、回应时代变革、回答实践之问的真学问、大学问。人在天地间贵在自立,国家和民族贵在自强。古老的中华法系源远流长,长期傲然屹立于世界法制文明之林,为人类法制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中国是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应该有自信赓续博大精深的中华法制文明传统,建构独树一帜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为破解人类法治发展难题、困境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李淼谈网络有组织犯罪中帮助行为的归责—— 通过规范判断的方法以求实现妥当的归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李淼在《现代法学》2025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网络有组织犯罪中帮助行为的规范归责》的文章中指出:
  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网络有组织犯罪主要包括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和纯粹线上模式。前者主要表现为,传统的有组织犯罪借助于网络技术手段在网络环境下迅猛发展,此种模式又可称为“灵活化的传统有组织犯罪”,其在实施方式与空间上具有相当的灵活性,既可以在线下实施,也可以在线上进行;后者则主要是指网络时代所独有的有组织犯罪类型,该种类型的有组织犯罪通过网络环境才得以滋生、发展,佐之以各种新型的网络技术手段,故可称之为“复杂化的新型网络有组织犯罪”。无论是“灵活化的传统有组织犯罪”,还是“复杂化的新型网络有组织犯罪”,均实现了有组织犯罪在网络时代的全新“突破”,呈现产业化、复杂化的犯罪特征。由此带来的实务难题,是如何明确网络有组织犯罪中帮助行为的处罚标准。无论是中立帮助行为理论的应用,还是有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性质讨论,均无法形成有效的理论方案,陷入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困境。因此,有必要转换问题的研究视角,直接对网络有组织犯罪中帮助行为的归责问题展开研究,通过规范判断的方法以求实现妥当的归责。
  规范判断需要满足标准的客观可视性与实际可操作性,兼顾事实面向与规范面向,同时能够从正、反两个方面反复对网络有组织犯罪中的帮助行为进行归责检验。规范判断的基本框架应按照“类型思维”“规范认同”“社会认同”三条逻辑主线展开:其一,根据判断对象的特征进行类型上的归纳与划分,从事实层面决定各个行为类型之间的归责重心,以实现正面的入罪判断。其二,从寻求法规范认同的角度出发,对行为类型进行规范目的层面的考察,通过行为是否符合法规范的基本目的、价值取向的检验,确保判断结论与法规范具有一致性。在这一层面,更多的是从反面进行排除入罪的归责判断。其三,从寻求社会认同的角度出发,在肯定、否定归责的正、反两个层面代入刑事政策的目的与需求,以此阐释规范判断所欲实现的预防面向,最终在社会、公众层面使归责判断结论得到认同。

  (赵珊珊 整理)
梁山好汉们脸上的“金印”   □ 郭建

  《水浒传》中,好汉们被逼上梁山时,大多是脸上打了“金印”、被官府“刺配”的罪犯。那么究竟什么是刺配?为什么又叫打金印?《水浒传》本身对此也有解释。第八回“林教头刺配沧州道 鲁智深大闹野猪林”里,作者说:“原来宋时,但是犯人徒流迁徙的,都脸上刺字,怕人恨怪,只唤做‘打金印’。”也就是说,罪犯被判处徒刑、流放、迁徙的,都要在脸上刺字。因为大家讨厌“刺字”的说法,所以改称“打金印”。作者的这个解释对吗?难道刺字在宋朝确实是一种附加刑吗?想了解这个问题,首先就要了解宋代的刑罚制度。
最为宽大的法定刑制度
  宋代的法律所规定的正式刑罚制度,和唐朝是一样的,就是所谓的“五刑”:笞、杖、徒、流、死。这套刑罚制度在当时世界上是最为宽大、最为人道的。它体现的完全是中国特定的文化价值观念。比如流刑,因为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的是“不去父母之邦”、安土重迁的观念,将一个人强行迁居到二千里之外的远方,就算是一种很严重的处罚了。虽然罪犯身体上可能没有受到什么损伤,可是他在心理上承受了极大的痛苦。
附加刑超越法定刑
  到了唐代,随着民族大融合,文化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衍变,原来中原华夏民族那些古老禁忌已经对普通人的影响不大。唐代立法的时候,实际上已经体会到这套“五刑”刑罚体系的威慑力不够,因此,对于重罪罪犯往往“决重杖一顿”的处罚,以让罪犯皮肉重重吃苦作为处罚。
  到了唐末五代时期,社会秩序混乱,统治者如同走马灯一般,城头变幻大王旗,哪里有工夫来把罪犯关押三年,或者流放到三千里以外的地方?况且很多割据政权的统治地域也远没有三千里那么大。于是,当时广泛采用“脊杖”的处罚方式,来代替原来的笞杖徒流刑罚。同样的罪名,先按照法律规定的刑罚判决,执行的时候转换为脊杖:用竹板专门打罪犯的背脊,打出血来,这叫打一个“背花”。这个传统到了宋朝,就固定下来,被称为“折杖法”。
  宋代将原来部分的徒刑罪名改为脊杖,仍以竹板为刑具,只责打罪犯背部,数目自十三下到二十下。凡流刑一律要附加脊杖,数目为十七下到二十下。由于脊杖要打破皮肤,故号为“背花”。臀杖、脊杖都是杖毕后即放,不再服役。
  宋代流刑本刑分四等实施折杖法,流刑折杖行刑后,就地配役一年到三年,不再远流,服役年满即放。流刑犯如果还附加有编管、移乡刑罚时,则配役之刑移至编管、移乡处执行。宋代在流刑本刑外,常以附加刺配刑的方法来惩处重犯。如法律规定漏泄“朝廷机密事”,流二千五百里,“配千里”。其中流二千五百里是本刑,配千里是附加刑。实际执行时,本刑折成杖脊十八,并不流放,“配千里”才是发配到千里以外服役。
“刺配”为军
  后来,宋朝统治者觉得,有些重罪罪犯,光打一顿还不足以防止他们再次犯罪,而且“死刑重,生刑轻,故犯法者多”。死刑与“生刑”脱节,重轻失调。于是,官方又想出来将重罪罪犯在打完脊杖后再送到地方部队里去服役,作为一种附加刑。
  随着宋代社会矛盾的发展,这种配役附加刑的运用范围也越来越广,其刑罚等级也日趋细密,并呈加重趋势。发展到后来,宋代的附加刑远重于主刑,从而形成了宋代刑法的一个特色。配役的地理远近是根据罪行轻重来定的。配隶刑不定刑期,配隶人并无明文规定何时能恢复自由,唯遇朝廷恩赦,可依量移法从远处移徙近地。犯人量移后,如又遇恩赦,则放令从便。
  那么,配役为什么又要“刺字”呢?原来,在五代的时候,军阀混战,统治者采用抓兵的办法来补充军队,为了防止士兵逃亡,就在士兵脸上刺上部队的番号。这个办法也保留到了宋朝,宋朝正式的军队叫“禁军”,士兵不是抓来的,是雇来的,发工资。不过代价就是,拿了兵饷就得在脸上刺部队番号,以免拿了工资就逃走。
  宋朝的地方治安性、辅助性部队被称为“厢军”,实际上是给朝廷服劳役的军队,职责如运输物资、看守仓库、维修设施等,主要由服刑的罪犯来充当,士兵脸上也要刺上服役的地方。《水浒传》里,梁山好汉们的小喽啰士兵,脸上也都刺着梁山的番号。
  前文所述这两种情况一结合,就出现了“刺配”。
  第一,并不是所有徒流罪犯都适用附加刑,而是针对某些重罪罪犯的特定附加刑。在南宋的《名公书判清明集》里,大量的案件判决都是适用的“刺配”,但都是先有“脊杖”,然后才有“刺配”。
  第二,脸上的刺字本身不是处罚,而是服劳役的附加刑所附带的一个番号。罪犯脸上刺的字,是他前往服役的地点,也就是“军州”。宋代把一些具有重要军事意义的地点划为“军”,和普通的地方政府“州”平级——州下面还有县,“军”是基层政府,但级别高,与州平级。罪犯脸上刺的既不是罪名,也不是人名,而是一个地名。
  (文章节选自郭建的《古人的天平(上卷):透过古典名著看法律文化》,法律出版社出版)
数字法学的学术定位与内涵解析   □ 刘猛

  20世纪下半叶信息革命来临,新世纪初信息技术产生更大影响,数据成为主导世界的重要元素。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影响到法学研究,促使法学主动或被动地作出反应,来适应社会的发展变迁。
  当下引领法学学术潮流的,是以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为主要内容的法学新潮流。关于这一学术潮流的名称,有计量法学、计算法学、数据法学、数字法学和人工智能法学等,学者之间聚讼纷纭,都期望用自己使用的名称统合这一法学研究潮流。在几种称谓中,以“计算法学”和“数字法学”应用得最为广泛。计算法学,来源于计算社会科学,其推动力主要来自外部力量,是学科融合和交叉研究的产物。数字法学可以算是自生自发的产物,它的提出更多是基于社会发展形势,是法学内部对于社会发展形势的一种反应。从宏观层面来讲,“计算法学”和“数字法学”所指涉的内容基本相同,前者侧重于方法,后者侧重于内容。
  数字法学并非凭空产生的,而是有其产生与存在的深层次背景,要理解数字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需要将其放置于法学发展的长时段历史脉络、法学发展现实图景、法学发展外部场景的多重镜像中予以考察。
  11世纪末,《国法大全》的残本在意大利被发现,罗马法复兴运动的大幕就此拉开。法学先后经历注释法学、评注法学和人文主义法学阶段,再经自然法学派的孕育、历史法学的提升,最终构建了现代法学的概念和体系,形成了潘德克顿法学这一辉煌卓越的学术成果。此外,分析法学、社会法学也丰富着法学的内涵。20世纪,面对时势,新自然法学、新分析法学、后现代主义法学接踵而至。通过对学术史的梳理可以看出,每一次法学的学术变迁及流派产生都是因应时代的产物。进入21世纪之后,人类进入数字化时代,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对于人类社会的影响愈加广泛深入,完全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由此产生了新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法学予以回应,数字时代的权利如何保障,需要法学给出答案。数字时代的法学需要范式转换,以应对新的社会现状、人类需求和世界发展。因此,从法学发展的历史维度来看,数字法学即是数字时代的法学知识形态。
  从法学发展变迁的大趋势来看,现代法学经历了三种类型:传统法学、以社会科学方法进行研究的法学、后现代法学。所谓的传统法学,指的是立基于法学本体和内部需要,从自身生发出来的研究路径,其主要方法是对法律条文进行规范分析和解释,将其应用于现实之中,回应实践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既有的研究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法学发展的需求,法学要往前发展,需要找寻新的发展路径,开始借助社会科学方法进行研究。20世纪后半叶,虽然现代性的建构逐步完善,然而社会问题依然层出,后现代主义甚嚣尘上,从文学到哲学,并最终影响到法学。随着后现代主义潮流的退去,后现代法学也逐渐消沉下去。目前尚存的法学形态主要是传统法学和以社会科学方法进行研究的法学。前者是规范性的,主要是从法学的内部视角研究法律,所依托的工具是概念分析、逻辑推理、体系建构,在实务上致力于司法适用,在法学上致力于建构法学知识体系的大厦。后者是从法学的外部视角研究法律,借助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统计学等社会科学和历史学、文学等人文科学的知识与方法,对立法、司法及法学进行全方位的解读或批判,以期完善立法和司法、推进法学的多元化发展。数字法学属于以社会科学方法研究法学的一派,它面对的是海量级的法律数据,要处理这些数据,必须借助社会科学的方法,包括统计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
  17世纪科学革命后,科学替代了原来的神学,改造了亚里士多德以降的自然哲学,提出了对于世界的新解释。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也要效仿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接受自然科学标准的检验。法学曾经三次受到“科学性”问题的审问:13世纪中后期来自亚里士多德著作的“重新发现”而产生的“法学的科学性”争论,16世纪来自人文主义学者和医学界对法学的质疑以及17世纪以降自然科学对法学的知识论挑战。面对自然科学的冲击,法律学者开始自觉或不自觉地作出回应,强调“科学”(公理)推理,强调知识确定性、精确性及普遍性之严格规准的实证主义,按照自然科学标准构建法律公理体系。然而,这些“法律科学化”的努力都失败了。进入数字化时代,法学又一次遭受科学的冲击,这种冲击愈演愈烈。无论在哪一时代,法学都难以封闭性存在,其自身知识不足以支撑对社会的治理与解释时都需要外在给养。如伯科威茨所言,法律的正当性、实在法的证成,在现代社会离不开科学。法律必须从科学中寻求权威,科学化恐怕是难以避免的一条道路。数字法学,就是法学面对又一次科学化浪潮侵袭的反应,是再一次科学化的产物。
  数字法学的内涵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析:在内容方面,数字法学是法学的一种新的研究范式,统括了法学在数字化时代的新内容;在方法方面,数字法学代表了一种不同于既往的新的研究方法,彰显了法学在数字化时代的新技术。
  数字法学是一种新的法学研究范式。在法学发展史上,先后出现过不少法学流派,自然法学、历史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新分析法学、新自然法学、法律的经济分析、综合法学等,每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核心观点、思想学说、理论框架以及研究方法,对于具体法律问题的研究都会在一个统一的规则或标准之下展开,构成了法学史上学术研究的范式。数字时代来临后,数字化信息通信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与外界的连接方式,重组了生产组织方式,重塑了生活方式,形成了一系列解构与重构社会结构的新机制。法律作为编织现代国家的制度,法治作为治理现代国家的方式,无疑也受到了这种深刻变革的冲击。数字时代需要一个新的法学研究范式,新的社会环境成为刺激法学新范式产生的契机,数字法学即是对于数字化时代的回应。
  数字法学是否能够确立法学研究新范式的地位,并进而形成法学研究的新流派,取决于其自身的理论建构能力和解决法学现实问题的能力。数字法学可以为数字社会的法律问题研究提供一个框架,建立一个共享的信仰、价值与技术的体系。但是,数字法学并不是法学的全部知识形态,它主要研究与数字化相关的法律内容与领域,传统民事、刑事的问题还将继续存在,传统的法学还将持续发展。
  一个流派要确立自身的地位,要有独特的研究方法,以与其所秉持的理念、知识相匹配。因此,数字法学需要考虑数字化时代研究方式的变迁,在继承法学已有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探索新的研究方法,进而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研究方法。数字法学作为数字时代的法学知识形态,因其所处的社会背景、面对的材料及要回应的社会问题,其在方法论上亦具有与众不同之处。在数字时代,法律内容以二进制的数字形式呈现的居多,且体量是海量的,兼具规模性、多样性、高速性等特性。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人文主义,另一类是实证主义。定性研究是人文主义方法论的典型特征,定量研究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典型特征。数字法学与规范分析法学、原来的以社会科学方法研究法学诸流派有所区别的很重要一点就在于方法层面上,其特色主要是定量研究,通过对法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论。当然,数字法学的研究不能抛弃法学的传统研究方法,如规范分析、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这些研究方法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重要表征,但在数字化时代,法学更为主要的方法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特别是基于大数据所使用的定量研究。
(原文刊载于《政法论坛》2025年第3期)  
“数据信息”概念的提出及刑法保护体系的构建   □ 郭研

  概念作为认知的基本单元,是一切研究的逻辑起点。我国刑法并未界定数据的概念,实践中多是参照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中的数据定义,但两部法律对数据概念的界定存在差异且均为描述性定义,使得实践中出现信息与数据、个人数据与个人隐私等概念的混同,数据的概念无法被当然地应用于刑法之中。数据概念在立法上的不确定以及信息与数据一体两面的特性,导致司法实践对数据和信息概念的混淆以及罪名适用的分歧。
  实际上,数据与信息在本质上并非对立关系,而是交叉关系,片面强调二者的对立并不利于法益保护。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客体,可以认为,刑法设定数据犯罪的核心目的是保护以数据为载体的信息安全。我国刑法是以“信息”为中心建立的规范体系,而不加区分地在刑法中适用数据概念会遮蔽刑法的保护法益。因此,有必要提出“数据信息”的概念进行等价转换及贯穿适用,在满足刑法基本原则的同时回应现实需求,从以“数据”保护为中心的话语体系向以“数据信息”为中心的话语体系进行转变。
“数据信息”概念的提出
  当前,数据研究领域较多集中在数据确权、数字人权、数字法学等问题上,而忽略数据的概念与内涵这一重要前提。模糊的数据概念在刑法中的表现则是将数据与信息进行等同,包括一切能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有价值的信息,这使得数据与信息之间的关系“暧昧不清”,进而影响罪与非罪的判断、此罪与彼罪的认定。
  应当认为,数据不等于信息,二者分属不同层次。在技术属性层面,数据以0或1的二进制代码组成并呈现,而信息则是人们通过观察等方式获取的内容。数字时代,价值如同权利,需要“授权”,需要实实在在的人进行“价值赋予”。数据是信息的载体,数据本身不具有价值,只是一种存储信息的形式,人们无法直接读取并与之产生连接,只有进行“价值赋予”的附随在其上的信息才具有价值,因此,信息的外延要大于数据。
  “信息=数据+意义”,数据与信息是交叉存在的关系,在数据上被赋予的意义就是数据信息。数据信息是以数据作为载体的对人有价值、有意义的内容,具有法律意义,其所指向的法益能够通过刑法规定的犯罪使其特定化、具体化。数据信息也并不等同于信息,数据信息是数据所体现的有价值内容。刑法决定是否要保护以及保护的程度,均应以承载的数据信息为依据,只有侵犯了值得刑法保护的数据信息,才能进行定罪处罚。
“数据信息”刑法保护体系的优越性
  数据本体刑法保护体系关注的核心是数据的静态保护,忽略了数据在动态流通、共享、分析中对经济和社会的实际贡献,其保护逻辑强调数据作为一种技术属性的客观存在,无论其用途、场景或动态变化,一旦遭到侵害即可能触发刑法介入。这种静态化认知难以反映数据在实际应用中的多样价值,导致法律适用的僵化,导致刑法过于强调数据本体的保护,造成对行为的误判。若刑法过度强调“数据本体”的保护,将数据处理行为笼统地纳入犯罪范畴,可能打击企业对数据资源利用的积极性,减缓技术迭代速度,有碍提升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将数据信息定义为以数据作为载体的价值表达,与刑法中的具体法益进行等价转换,可以区分具有刑法保护必要性的信息与无价值的信息,从而减少对正常经济活动的干预。
  数据只是信息的载体,在法益上并不存在具体价值。数据的价值体现在数据反映的信息内容上,刑法不应当对无价值的数据进行保护,需保护的应是数据信息。刑法判断标准应依据数据的特性,落脚在数据信息的价值上。数据信息能够涵盖数据在不同场景下的动态价值,是一种更加灵活且具体的概念。数据无价值而数据信息有价值,数据犯罪的认定需向以人为中心的现代刑事法治回归,应当将属于技术问题的数据本身排除在刑法规制的范围之外,减少刑法规制犯罪的不确定性,以数据信息为中心来构建刑法保护体系。
“数据信息”刑法保护体系的具体构建
  提倡数据信息的意义在于发挥“提示作用”。如果没有“数据信息”这一概念,传统理论和司法实践鲜会关注到数据信息的内容本质,在传统罪名难以适用的情况下,个别罪名的“口袋罪”趋势愈演愈烈。
  刑法的本质是法益保护,刑事违法性的判断应当具有相对独立性。刑法规制的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具体到数据犯罪领域也是如此,刑法对数据信息的认定应该具有相对独立性,不是所有的“数据”都有价值且值得刑法保护。而对于前置法对数据的分类分级,不能直接适用于刑法领域,该领域应有其自身的判断。
  分类上,将数据信息可分为具体数据信息和其他数据信息,具体数据信息与数据信息是种属关系,但具体数据信息可以用具体代词指代,主要包括已经被刑法特定化了的数据信息。而其他数据信息是指与数据信息是种属关系。国家秘密、军事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作为刑法保护的对象,是具有价值属性的数据信息,宜将这些能成为具体犯罪罪名保护对象的“数据信息”称为具体数据信息。除了这些能够对应刑法罪名的具体数据信息,其余可称为其他数据信息。
  具体数据信息犯罪侵犯的是传统法益,应当按照传统法益的不同性质对应传统罪名。而对于刑法没有规定具体种类的其他数据信息犯罪,侵犯的则是对数据信息安全法益。合理的解决方案是在其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2款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第二百八十六条第2款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进行保护。具体的判断步骤如下:
  首先,应当识别行为指向的是数据本体还是数据信息,区分罪与非罪。其次,若行为侵犯了数据信息,则要根据数据信息的分类进行具体罪名的认定。不同信息类型对应不同犯罪罪名,对数据信息类型的识别是重要一环。应当优先考虑是否能够适用指向具体数据信息的罪名,使得犯罪认定具体明确。最后,对于未侵害具体数据信息,如果行为达到了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或者保密性的程度,可以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或第二百八十六条进行规制。需要注意的是,若数据的信息内容并未公开,非法获取数据行为侵害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内数据信息内容的保密性,则考虑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若侵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内数据信息的可用性和完整性之行为,则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原文刊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5年第3期,原题为《数字经济刑法保护中“数据信息”概念之提倡》)

李拥军谈家事司法以隐喻的方式表达—— 更能发挥其阐释或宣传的效果   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在《法制与社会发展》2025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家事司法叙事中的隐喻及其意蕴》的文章中指出:
  隐喻是借助喻体来理解本体的一种语言形式,其发生的机理在于把待理解事物的语义转移到相似事物的语义领域中去理解。隐喻是中国人较为擅长的一种表达方式,“家”是中国人日常的生活方式,家事司法是距离人们生活最近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将家事司法以隐喻的方式表达,更能让受众接受,更能发挥其阐释或宣传的效果。其大致可被归纳为“疾病治疗喻”“解结排堵喻”“文体表演喻”“唤回唤醒喻”“筑港设防喻”五种类型。
  隐喻发生的过程就是从始源域向目标域映射的过程,其发生的基础在于两者之间的相似性。所谓相似性,是指两个事物类似的属性。隐喻中的相似性是指始源域与目标域之间具有某种相通、相近、相仿的特征或特性。以相似性为媒介,隐喻可以把完全不同的现象和各自独立的客体联结起来,纳入一种可解释的框架。这种相似性根据表现形式可分为物理相似性和心理相似性。物理相似性是一种“形似”,其表现为外形或功能的相似,通常是一种客观的相似性,是一种经验的客观存在。心理相似性是一种主观创造的相似,是一种“神似”,即通过本体与喻体在人们心理上建立起事物之间主观的相似性。在家事司法叙事中,“疾病治疗喻”“解结排堵喻”“文体表演喻”“筑港设防喻”中的本体和喻体表现出的相似性是一种客观的相似性;而“唤回唤醒喻”中的本体和喻体表现出的相似性则是一种主观的相似性。
  在家事司法叙事中,隐喻的本体是家事司法,这是一个专业化的概念。叙事者为了阐释、描述家事司法的性质和功能,方便读者理解和认知,将其投射到生活化的概念中,通过疾病治疗、解结排堵、文体表演、筑港设防等可物理感知的方式或唤醒亲情、唤回良知等可心理感知的方式,把家事司法引入读者的生活世界加以理解。这样,家事司法如同疾病治疗、文体表演、筑港设防那样的形象便衍生出来。此时,家事司法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呈现出一个被形塑了的生活化的形象,因此变得鲜活和生动。五种隐喻在功能机理上是相通的,它们共同服务于家事司法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目标和任务。这些隐喻折射出当下中国家事司法需要践行一条特殊化的路径。在该路径下,家事司法应该呈现出柔性化、人性化、治理型的面向。
  (赵珊珊 整理)
郑高键谈深度伪造技术滥用行为的刑法治理路径—— 应从重塑法益、更新理念与实质司法展开   

  甘肃政法大学郑高键在《法律科学》2025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深度伪造技术滥用行为的刑法回应》的文章中指出: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迭代不断加速,跃升为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先行者,但人工智能技术在为经济社会生活带来发展的同时催生了一系列社会治理难题。深度伪造技术(Deepfake)作为一种依托大数据和深度学习算法形成的智能音视频处理技术,可对图像、音视频等数字内容进行修改,从而以伪乱真,让人产生错误认识。技术本身无涉价值,但由于深度伪造技术已具备高度仿真与鉴别困难的应用特征,行为人利用该技术制作的作品足以颠覆人们对真实世界的固有认知,以致技术沦为了违法犯罪的工具并引发了相应的刑事法律风险。从刑法角度来看,深度伪造技术滥用行为是指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对图像、音视频等多媒体内容进行篡改、伪造或自动生成,并故意将这些虚假信息传播出去,以达到欺骗、误导、诽谤、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不法目的的犯罪行为。深度伪造技术滥用行为,不仅损害公民合法权利与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而且损害社会秩序与网络空间安全以及威胁国家安全。
  对深度伪造技术滥用行为的基础学理阐释,可揭示深度伪造技术滥用行为不法形式与危害样态的多样性,形塑全新的刑法理念和解释规则,有助于找到刑法在深度伪造技术滥用问题上的合理应对逻辑与治理进路。刑法作为保障法必须积极回应深度伪造技术滥用催生的刑事治理难题。针对侵害法益的范畴界定模糊、治罪思路不通畅以及司法认定标准不明确等困境,应当从重塑法益、更新理念与实质司法三重治理路径展开。首先,应当将技术原理作为法益界定的重要基础,构建符合涉罪特质的法益保护体系;其次,以刑法体系为框架,探析合规合理的定罪解释路径,保持审慎克制态度;最后,以刑法文本为依据,明确不法行为的认定标准。
  总之,深度伪造技术滥用行为潜藏的刑事风险日益现实化,刑法不仅要坚守传统刑事治理犯罪的阵地,而且要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并不断丰富其规制视野,促进刑法理论的创新与刑法制度的完善,为人工智能技术合法发展构筑坚实的规范保障屏障。
改革创新提效能 优化服务惠民生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有力有序推进水务执法   以民为本,循法而行。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由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北京市城管执法局)集中行使水务部门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一年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及时解决企业群众涉水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做好水务执法各项工作。
整合执法资源
推动水务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改革带来的不仅是职能整合,更是执法效能的全面升级。
  水务执法职能划转后,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坚持“一个系统、一支队伍、一个标准”理念,要求执法队员身着统一制服、配备统一装备,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培训、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与水务部门建立联合监管、信息互通、案件移送、会商会办等衔接机制,积极打造涉水管理和执法工作“闭环式”管理模式。
  该局聚焦涉水企业监管和群众反映集中的水资源、水环境、安全饮水等方面问题,联合京冀两地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模式,共同开展防汛、安全生产、节水排水、水源地保护等执法行动,依法依规处置妨碍行洪安全、污染饮用水水源、危害水环境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预防水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保障首都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执法过程中,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以超大城市涉水治理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为契机,抓好顶层设计,发动多方力量,进一步巩固水法治建设成效,努力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成果共享”的目标。
强化科技赋能
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集中行使水务部门行政执法权改革带来的变化,还有执法方式的迭代升级。
  以前,执法主要“靠腿跑”“用眼盯”。现在,依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执法人员可以在线进行数据比对、大数据筛查、远程检查,更加精准高效地发现问题隐患,进一步提高非现场监管工作效率。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和移动执法办案终端已覆盖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城管执法队员,实现一线执法工作“掌上查”“指尖办”,执法效率明显提高。
  2024年12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利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中的“施工现场管理”模块,以数据比对方式开展非现场监管,查询到房山区长阳镇某管线工程已经施工备案,但未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数据库中查询到行政许可手续,疑似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到施工现场扫码报到、亮码告知、照单检查、核实情况。经勘察,该项目已开工建设,但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嫌违法。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并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施工,严防水土流失。
  后经复查,当事人从相关部门取得批准手续,并在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依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和移动执法办案终端,不仅可以对行政检查任务管理、现场实施、流程记录进行“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还可以起到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作用。此外,相关行政执法数据还可同步到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收集、分析和评估,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动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非现场监管各行业全覆盖,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坚持执法为民
高效解决涉水违法违规问题

  今年年初,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街道某商家、某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一起,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暖人心,严谨高效办实事”字样的锦旗送到市城管执法局,向执法人员表示感谢。
  这是该局落实“城管水务执法进社区,赋能基层社会微治理”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涉水难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一个缩影。
  2024年10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在东城区推行该机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到社区宣传水务法律法规、曝光违法案例、公布咨询电话,号召商户、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积极举报涉水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线索。同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详细记录群众投诉,形成投诉督办清单,及时进行核查处置,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这家火锅店排出的污水污物经常堵塞下水道,严重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不久前,安定门街道五道营社区居民向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水务综合执法总队东城分队举报,称某火锅店排水管与居民楼排水管相连,由于火锅店排放的污水油脂含量较大,造成多户居民排水管堵塞“返水”。
  “如果您店里的排水管不与居民排水管混接,一点问题都没有。老堵着不是事儿,我们三天两头儿过来找您,也打扰您做生意……”了解居民诉求后,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火锅店,站在店主角度耐心与其沟通。
  聊天过程中,执法队员告知店主,依据《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擅自接入公共排水和再生水管网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根据包容审慎原则,影响不大且在限期内改正,可免予行政处罚。
  经过执法队员反复多次上门做工作,店主最终认识到不规范排水的危害,同意按照要求改造排水管道,加装隔油设施,定期维护排水设施,做到规范用水排水。
  “城管水务执法进社区,赋能基层社会微治理”机制建立以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主动向前一步,组织执法人员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结合典型案例,讲解执法检查项目、常见违法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相关规定,从源头解决居民涉水难题,让水务执法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文/图 李京辉 纪颖波 孙毅  
  ① 图为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质量监督专项检查。

  ② 图为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向商户讲解涉水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③ 图为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开展汛期涉水执法检查。
承德税务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助企合规经营   合规经营、诚信纳税是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县税务局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举措,全面加强纳税信用管理,为企业合规经营注入强劲“税动力”。
  针对新办企业普遍存在的政策理解不透彻、操作流程不熟悉等问题,承德县税务局开设纳税人学堂,开展新办企业“开业第一课”专题培训,为企业“量身定制”包括纳税申报实操教学视频、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发票使用风险提醒等在内的税收政策“大礼包”,助其快速熟悉办税缴费流程,尽快度过“新手期”。
  “从政策解读到实操流程,每一堂课都像‘及时雨’,让我们告别新手焦虑。2024年,公司被评为纳税信用M级,相信在税务部门支持下,很快就能实现成为A级纳税人的目标。”承德普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承德县税务局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在银行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召开以“构建信用桥梁,税务大数据赋能小微企业”为主题的税银企专场对接会议。会上,税务工作人员向银行介绍企业纳税信用情况,促成多家企业与银行签订合作意向协议,签订金额近1000万元。  
  “这场对接会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作为纳税信用‘6连A’企业,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70万元的合作意向协议,成功解决了资金周转难题,企业发展更有底气、更有信心。”承德县丰衣服装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说。
  风险管理在企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承德县税务局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建立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对企业申报数据、发票开具、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分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与企业联络,安排专人辅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避免企业因涉税风险导致纳税信用等级下降。
  “纳税信用是衡量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诚信纳税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真金白银’,还能在办税过程中帮助企业节约成本。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定期发送涉税风险提示,提醒我们及时更正报表、纠正错误,有效化解了潜在的涉税风险,为他们的优质高效服务点赞。”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说。     井鹤妹
陇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跑出护企“加速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法院聚焦企业法治需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跑出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该院以数字法院建设为抓手,上线语音识别系统,建设科技法庭、智能化档案室,依托在线调解平台、“云上法庭”网络庭审平台,实现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线上办理。今年以来,共网上申请立案1712件,电子送达率达80%以上。同时,持续优化诉讼服务,落实“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打造涉企案件“快车道”;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将司法鉴定从诉中移至诉前,进一步提高诉前调解率;按照“符合条件一律适用、当事人合意一律适用”的原则,推广运用小额诉讼程序,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今年以来,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736件,其中涉企案件219件,适用率同比提高17.9%。
  此外,陇西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组织文峰法庭、首阳法庭法官深入厂区车间,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普法宣传、“一对一”法律咨询等服务,努力打通司法助企“最后一公里”。
祁露  
夏邑警方宣防结合全力筑牢经济安全防线   今年以来,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牢固树立预防警务理念,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探索推行“宣防一体”工作机制,全力筑牢经济安全防线。
  该大队民警联合社区工作者,定期深入广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设置普法宣传展板等方式,介绍经济犯罪新变化、新手法、新特点,普及防范经济犯罪知识,引导群众增强警惕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截至目前,共发放普法宣传手册3.2万份,覆盖居民6万余人次。
  夏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为先”,联合辖区200余家企业建立“一企一警”联络机制,通过“案例解析+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的方式,讲解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案件特征,进一步增强员工识别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联合2000余家商户,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警示标语和短片,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声势,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积极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举报可疑交易线索12条,破获经济犯罪案件3件,辖区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总数同比下降6.2%。    宋欣杰
安顺西秀检察织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感谢‘新芽’关爱中心,感谢检察官给我们带来安全和希望……”近日,12岁的小婷(化名)在亲子见面会上,向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感谢。
  这是西秀区检察院帮扶罪犯未成年子女的暖心一幕。近年来,该院以“检爱护航、点亮未来”专项行动为抓手,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五大保护”,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西秀区检察院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该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部,推行检察官“一竿子负责到底”模式,推动“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最大限度挽救涉案未成年人;依托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联合多个部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实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指导全覆盖。
  西秀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该院依托区教育观护基地、“一站式”救助中心、家庭教育指导站、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四大实体平台,配套建立社工介入机制、数据监督机制;推动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探索推行“检察+互联网”工作模式,开设法治网络课堂,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西秀区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抓手,依法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该院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全省检察机关首家“新芽”关爱中心,帮扶罪犯未成年子女100余人次;针对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个案支持体系,落实个案发现、报告、转介、处理机制,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家庭、学校、社区延伸。
  西秀区检察院依托“新芽”关爱中心研发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比对罪犯、家庭成员、在校学生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锁定失学辍学儿童及未被纳入孤儿救助范围的罪犯未成年子女。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通过公益诉讼监督、制发检察建议、民事支持起诉等多种方式,督促其履行职责、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从“一站式”救助中心着力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的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问题,到利用法律监督模型破解家庭监护缺位难题……西秀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一体推进“六大保护”融合发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罗甜
泰兴延令街道推进法治建设打造善治样板   今年以来,江苏省泰兴市延令街道依托“法治延令”品牌,持续推进依法治街工作,积极打造基层善治样板。
  延令街道将法治建设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拧紧“党工委牵头、司法所主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法治建设责任链条;落实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法机制,组建“法治智囊团”,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坚持党建引领,推行“综合执法+社区网格”管理模式,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截至目前,共开展安全检查190次,办理行政许可执法事项285件。
  延令街道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建立学法清单、进行专题研讨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在各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利用开学季等时间节点讲授法治课,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助力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聚焦企业法治需求,持续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把脉问诊”、纾困解难。
  此外,延令街道积极探索法治与文化结合新路径,着力构建“实体阵地+数字赋能+全域覆盖”的立体化普法网络。在江平南路打造“惠工暖心驿站”,获评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推出“延令启航”等新媒体平台,让群众在浏览信息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教育;组建“巾帼暖阳”法律服务队,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20余次,以实际行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谢颖颖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关于原告梁杰海与被告黄镇、程某某名誉权纠纷一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605民初25183号民事判决书及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6民终1748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判决要求,现刊登判决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社会评价”。侵犯名誉权的构成应当依据受害人是否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是否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否过错来认定。且名誉权是否受到损害,不以权利人主观感受为准,而应根据社会一般大众的评价予以客观判断,即以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是否对权利人的评价显著降低进行判断。本案中,被告黄镇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微信朋友圈(微信昵称:夜雨声烦,微信号:H723sss)发布带有贬损原告人格字眼的内容,被告在朋友圈发布的相应内容均能够准确指向原告,被告发布的不当言论确实会对原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造成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的不利后果,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第一款“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的规定,本案中,原告确认截至庭审之日被告黄镇已经在其微信朋友圈删除了有关原告的言论和图片,原告请求被告黄镇在微信朋友圈向原告赔礼道歉,与侵权行为发布的范围相当,本院予以支持。如被告黄镇未按上述要求履行,本院将选择一家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相关费用由被告黄镇负担。
  ……
  原告无法举证证明请求经济损失50000元的依据,本院综合考虑两被告的主观过错、侵权情节、影响范围、损害后果等因素,酌定被告黄镇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被告程某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元。原告诉请超出本院核定部分,本院不予支持。
  原告主张律师费10000元并举证了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本院予以支持并酌定由被告黄镇赔偿原告律师费8000元,被告程某某赔偿原告律师费2000元。
  原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被告黄镇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被告程某某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对原告造成一定的精神伤害,本院酌定被告黄镇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被告程某某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需要指出的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应以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限度,网民应当受到道德的规范和法律的制约,希望双方以后在网络空间发布言论时实事求是,遵纪守法,理性发声,文明用网,否则为泄一时之愤,逞口舌之快,侵害他人人格权的,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告程某某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黄镇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连续7日公开发布向梁杰海的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需经本院审核;如黄镇未按上述要求履行,本院将选择一家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相关费用由黄镇负担;
  二、黄镇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梁杰海经济损失8000元、律师费8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合计18000元;
  三、程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梁杰海经济损失2000元、律师费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合计5000元;
  四、驳回梁杰海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00元(原告梁杰海已预交),由原告梁杰海负担570元,被告黄镇负担185元,被告程某某负担45元,被告黄镇、程某某负担的受理费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缴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原告多预交的受理费230元,在本判决生效后,本院予以退还。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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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德庆:本院受理秦秀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豫0402民初5947号
贵州中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郭军州: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新华区叶宝路宗鸿建筑设备租赁站诉被告山西泰泓兴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贵州中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郭军州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豫0402民初59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5)川0726民初42号 绵阳梓铭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小明、尤金瑞与被告绵阳应程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第三人绵阳梓铭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0726民初4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完。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粤19破204号之一 本院于2024年11月27日裁定受理东莞市蓝海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蓝海公司管理人。经查明,蓝海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资不抵债,且无任何债权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本院已于2025年6月23日裁定宣告东莞市蓝海家具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蚌埠市合意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市德瑞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何培传、马玉祥: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2017)皖0304执157号】,申请执行人现申请变更主体为丽水市语檀文化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7月26日10时-2025年7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一、周口泰和公馆1号院2606号房屋,评估价:523400元,起拍价:418720元。二、周口市川汇区莲花路北侧泰和广场商业楼767、768、769、770号商铺,评估价:297700元,起拍价:238160元;泰和广场783、785、786、7103、7105号商铺,评估价:319400元,起拍价:255520元;泰和广场780、781、782号商铺,评估价:257300元,205840元。咨询电话:0394-8173039(许法官)。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四、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武乡县中象新材料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阳泉汇森石膏建材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5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本会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于公告届满后的第40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审理20天后10日内,逾期则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兴北路198号)
长治仲裁委员会
武乡县中象新材料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石家庄溪泉运输有限公司与你方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5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本会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于公告届满后的第40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审理20天后10日内,逾期则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兴北路198号)
长治仲裁委员会
武乡县中象新材料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山西广源商贸有限公司与你方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5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本会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于公告届满后的第40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审理20天后10日内,逾期则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兴北路198号)
长治仲裁委员会
柏志文:本会受理的玉溪市华力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你、沈清富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5)玉仲裁字第15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会领取该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玉溪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6/7中缝
  杨丹拉:本院受理江阴市澄南安家建材商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225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刘国春:本院受理陈惟庆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348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张韦韦、江苏钟山度假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洪艳、句容宝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云雷、句容宝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邹瑞平:本院受理王祥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5947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孙永军:本院受理(2025)苏1183民初4030号句容经济开发区永福门业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沈磊:本院受理(2025)苏1183民初3196号陈其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雷刚:本院受理周立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34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雷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周立林借款3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2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2025年3月17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计算出的利息扣减6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封峰:本院受理周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封峰:本院受理周天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茂坤:本院受理句容市华阳镇家炜五金日杂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海:本院受理胡庆锋诉你、王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朱琳:本院受理杨再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2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钟魏:本院受理蔡卫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4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立伟:原告夏青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322民初55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张军伟: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0920号,申请人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张军伟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太原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0806号,申请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太原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答辩书,15日内提交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天津椒图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我单位已先行支付你单位职工张德强工伤保险待遇,并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工伤保险金限期偿还决定书》,2024年12月28日向你单位进行了公告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特催告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税区分中心主动履行《工伤保险金限期偿还决定书》内容要求:你单位因社保先行支付张德强工伤保险待遇,应归还工伤保险金壹拾玖万陆仟零柒拾元捌角。对以上催告内容,被催告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单位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税区分中心
天津耀强天地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我单位已先行支付你单位职工张秀昌工伤保险待遇,并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工伤保险金限期偿还决定书》,2024年12月28日向你单位进行了公告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特催告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税区分中心主动履行《工伤保险金限期偿还决定书》内容要求:你单位因社保先行支付张德强工伤保险待遇,应归还工伤保险金壹拾贰万壹仟叁佰伍拾玖元伍角玖分。对以上催告内容,被催告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单位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税区分中心
海南欣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我局受理黄友发(身份证号:52262619690926****)工伤认定申请并作出(琼9002工受﹝2025﹞0029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和(琼9002工认﹝2025﹞003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黄友发于2024年8月9日所受事故属于工伤。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相关文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局(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兴业南五横街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恒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25MA49937L65):本委已受理舒洋样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远劳人仲案字〔2025〕56号),舒洋样请求:你单位立即支付拖欠舒洋样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的工资,共计24666元。因你无法联系,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请你见到公告5日内到远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上述文书,如逾期未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8月11日上午9时在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庭(四楼402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远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李慕菲:本会依法受理(2025)烟仲字第222号申请人烟台雅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独任仲裁员李金菊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8月14日上午9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9/12中缝
  申请人六道(河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31300051/52128092、出票日期2025年3月27日、出票金额30000元、出票人破晓(宁波)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赛亿洁成(宁波)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背书人赛亿洁成(宁波)贸易有限公司等,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票据付款日后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戴雪明:原告朱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3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沈雅军:原告杨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3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刘涛:原告徐东彪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639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车婷婷:本院受理李远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上海唔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诉人常州亚特力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宋德伍就本院(2024)苏0402民初557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移送至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项晓慧:本院受理葛龙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295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博川塑业有限公司、陈沙:本院受理卞建飞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潘扬:本院受理高加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潘扬:本院受理朱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庭宇:本院受理刘志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2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呼伦贝尔市森豪新能源照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夏士权:本院受理常州灯猫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2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太仓与世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太仓优瑞佳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585民初3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李清华:本院受理常州市永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2503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风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坎龙云:本院受理常州市一米家居设计有限公司与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1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公告
泰州祥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受理夏汉尧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琼9005工认〔2025〕0057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5号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联系电话:0898-63330471)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辉市锦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受理任首敬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作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琼9005工受〔2025〕0065号)及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琼9005工举〔2025〕0013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5号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电话:0898-63330471)领取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及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公告
李震、郑力杰: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案,仲裁庭已做出决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邯仲裁字第0370号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邯郸市艺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郭立志与你公司之间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刘如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311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5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室、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姚卫东:本会受理新疆复临开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996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5年9月17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新居供应链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田文聪与你方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897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5年9月17日10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巡摩者机车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天津赐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636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组庭通知书。2025年9月26日10时在自贸中心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海南箕裘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沁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合同争议(2025)苏仲裁字第0336号案,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叶云开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7月29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第三仲裁庭开庭。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陆宜伟:本会受理的朱祥云与你合伙协议纠纷(2025)苏仲裁字第0506号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海南墨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周香屿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551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154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森焱美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曾圆月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214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铋晟智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林双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88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野望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胡秋丽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341号),并定于2025年7月29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双恒运输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景尚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445号),并定于2025年8月12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悦享食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季磊、王广静、王佳馨、王业成、吴佩嫔、曾德明、颜德春、李江、李运玲、吴志、黄小东、李运平、陈锋、董雪颖、罗萍红、吴小权、苏文进、吴坤义、姜东林、符敦侦、陈英超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463-468、470-480、483-486号),并定于2025年8月18日14时30分、2025年8月19日14时30分、2025年8月20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省职工实业发展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吴颖晖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93号),并定于2025年8月12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10/11中缝
  遗失声明
程镇于2025年06月22日遗失身份证,证号:370181199502276110,有效期限:2021.07.21—2041.07.21,声明作废。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后果与法律责任。
徐欣遗失APEC商务旅行卡,卡号000146317,工作单位义乌赛威进出口有限公司,声明作废。
王睿遗失公职律师工作证,证号:13311202061684099,声明作废。
郭爱鑫遗失警官证(警号:061245),声明作废。
毛紫菡(性别:女,母亲姓名:郭志英,父亲姓名:毛富林)出生于2016年08月25日,编号P610449800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陈雨桐于2025年06月12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22082219800501****,特此声明。
张东平因保管不善遗失新化县人民法院开具的湖南省非税收人电子缴款收据1张,票据字轨:湘财通字(2020)票据号码:3907137755案件受理费:25808元,特声明作废。
祝君豪于2025年6月21日在哈尔滨市哈尔滨西站附近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码51018220011030****,任何冒用该身份证原件进行的相关事宜,涉及到经济、法律责任的,均与祝君豪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王美玲执业药师注册证丢失,注册证号:231222012147,注册时间:2022年7月1日,声明作废。
陈长健,身份证号:22072419890729****,不慎遗失摩托车登记证书,车辆类型:普通两轮摩托车,车辆号牌为:吉J31936,车辆识别代号:LC6PCJK8050002719。特此声明作废!
潘育新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码610112197702070035,特此声明。
佳乌蓝·尼亚孜警官证(警号003895)丢失,声明作废。
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游律师执业证不慎遗失(律师执业证号:14601200910479244),律师执业证编号为:11329826,发证日期为:2023年2月9日,特此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泗水村南官经济合作社陈雄高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5369805T-0040,声明作废。
王海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102MA799FKL7D)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海南晋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665137765G)因公章破损,声明作废。
武汉鑫盛鹏远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42010610021175;合同专用章,编号42010610021177;喻勇法人章,编号42010610021179;财务专用章,编号42010610021178,声明作废。
漳州市贝特服饰有限公司遗失土地使用权证,证件编号:漳芗国用(2009)第00292号,声明作废
濮阳县鲁河镇烨烁机械租赁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28MACF0EDX3T)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09280086654,声明作废。
福州凯宏眼镜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30122685,声明作废。
贵州省黔东南三穗县清秀山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24MAAJMP596E)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26242010203,声明作废。
宁化瑞禹灯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24MACXRY3676)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42410009171,现声明作废。
松原市荣通物资经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2207031185354、法人章(任立伏)编号:2207031198198,声明作废。
湖北言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4F2CXK51,声明作废。
澄迈老城盈君文化艺术工作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60000MACL3JA85Y)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贵州语商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35MA6EB52C5Q)不慎遗失合同专用章,声明作废。
贵阳鑫众逸汽车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22MABRP80694)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1220020923,声明作废。
西林县宏峰水泥砖经营部遗失法人章(韦金佐),编号为4510300009402,声明作废。
山西安置达煤炭贸易有限公司不慎将公章,财务章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00MADLQ6CH3P,现声明作废。
丰镇市博然农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981MA13TP0671)不慎遗失原公章、原财务章、原合同章、原发票章、原法人章(法人:秦宝宝),声明作废。
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第一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98MAC7JNCD49)自本公司成立以来未在公安机关备案任何印章,特此声明。
贵州联升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5202018676265)、合同专用章(编码5202018676267)、发票专用章(91520201MACNB0YT30),声明作废。
双峰县大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313000031810,声明作废。
新疆兰海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贵州川甜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1MA6HDR8GXQ)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26018801319,声明作废。
德化县朴窑陶瓷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26MA8TPDBN8E)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52610023099,声明作废。
濮阳融进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MADKUH5A2A)遗失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贵州万鼎金庄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3MA6J93ECXE)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6231050700,声明作废。
扶余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会委员会遗失中国工商银行扶余支行开户许可证正本一份,核准号:Z2473000048502,账号:0809120229000937511,声明作废。
天津恒沅亿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MA06B3BK40)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声明作废。
北京市昌平家兴福利金属加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102655681C)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中青馨悦家政(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T1JK4T)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声明作废。
北京耀星乐堂音乐中心(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DACP4H8A)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中科(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4GEJD38)作废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以利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0D4QK83)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汉森(北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4BJ42C)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高山生姜种植专业技术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1003338526624Q)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联系人:黄立,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乐昌市坪石镇河西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281081200919G)经负责人决定停止经营并申请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湘乡市蓝精灵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3810854320394)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更名:原姓名:张应周,身份证号码:42282719791107****,现更名为:张凌铭,特此声明。
临汾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当事人:山西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5MA0L0WFN7T,注册地: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平阳景苑16-1-606)。
  经查,你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关帝庙修复工地产生扬尘污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拟处罚: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未成功,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5个工作日内可申辩或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357-8602955
临汾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