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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2025年11月23日

多元共治擦亮“塞上枫桥”警务品牌 银川公安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档升级 □ 本报记者   申东
□ 本报通讯员 陶永艳
  
  凌晨时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怀远夜市依然人声鼎沸。烤羊肉的香气弥漫街头,摊主马大姐一边招呼客人,一边笑着说:“以前总担心夜市不安全,现在时常看到警灯闪烁,心里踏实多了。”夜市上空盘旋的警用无人机不断地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幕幕场景,是银川公安构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的生动缩影。
  作为全国首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银川市公安局以“塞上枫桥”警务品牌为引领,结合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深化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着力构建“科技+人力”工作模式,用科技赋能织密“智慧网”、多元共治激活“平安细胞”、精准防控守护“烟火气”,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刑事案件发案数连续三年下降,命案、“两抢”案件破案率达100%,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率达99.7%,群众安全感达98.6%。
智慧警务战力凸显
  在银川市公安局指挥大厅,巨大的电子屏幕上实时跳动着全市治安动态:6万余路高清视频监控,动态展示全市治安态势;1万余路智能化前端,精细防控潜在的风险因素……这是银川公安打造的“全域感知网络”。它如同城市的“数字神经”,将风险隐患消弭于未萌。
  银川市公安局情指中心负责人黄光祥指着大屏幕上滚动更新的图像和数据说:“我们正在全力激活各资源平台,向科技要警力,用体系强战力,自实行‘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以来,情指中心的‘大脑中枢’作用更加明显,服务基层、服务实战能力更加凸显,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能力更加活跃。”
  近日,金凤区公安分局满城北街派出所接到市局指令——辖区一个小商店被盗,23秒签收警情,6分钟到达现场展开侦查工作。针对警情实际,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快速联动,根据事发时间、周边环境、作案特点等要素综合分析研判,在接警后9小时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自“情指行”一体化机制运行以来,全市警情签收时长平均缩短120秒,错派率同比下降3.2%,8分钟以内到达现场率同比上升12.3%,非警务类警情分流效率同比提升31.2%。
  此外,银川市公安局科学优化布防体系建设,打造网格化布警、点线面布防、全方位布控的实战化巡防格局。通过综合考量治安特点、出警半径及警情分布情况,科学划分90个治安巡区、28个交警巡区、21个快反圈、13个快反点,建设运行7个街面警务站、5个两警联勤点,同时依托65套视频巡查预案、17个无人机巡逻小组,开展视频全天候巡查,无人机机动智慧巡逻,形成“层级巡区+点位快反”的空地一体巡防网。
多元共治凝聚合力
  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派出所辖区老旧小区多,中老年人口占整体人口比例的三分之二,退休职工居多,一般性矛盾和救助类警情占比较大。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富宁街治安保卫委员会组建“富宁阿姨”调解队,收集传递社情民意、邻里矛盾、安全隐患等情况,由社区民警联合行政、司法、社区、义警、治保会等力量开展化解工作,2024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57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像富宁街这样的治保委员会,银川市目前有577个,有3.5万余名成员活跃在社区的各个角落,协助开展治安巡防、矛盾调处、信息收集等工作。
  “治保委员会成员不仅是我们的‘眼睛’和‘耳朵’,更是我们的‘手’和‘脚’。”金凤区长城花园社区民警乔智说,“辖区三分之一以上的矛盾纠纷都由治保委员会成员前置化解,我们也有更多精力做其他的事。”
  银川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多元共治模式,推动治保委员会与社区警务、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构建以派出所、综治中心为“大脑中枢”,警务站(室)、村(社区)、治保委员会为架构的社会治理运转体系。
  在永宁县闽宁镇,综治中心联动治理模式在平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年初,闽宁镇一个小区因收费问题引发居民与物业公司矛盾。社区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后,立即将情况上报至镇综治中心。镇综治中心迅速启动联动机制,派出所民警、社区干部、治保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调解。民警从法律角度解读居民和物业的权利义务,社区干部和治保委员会成员则从邻里关系、社区和谐等方面进行调解,物业代表也表示愿意调整收费方案,提高服务透明度。最终,矛盾被成功化解。
精准防控民生案件
  涉及民生的案件再小也要快侦快破。10月12日上午8时,受害人报案称其家中遭遇入室盗窃,自己收藏的手串、硬币、黄金首饰、酒等物品被盗。接警后,金凤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启动“破小案现案”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展开分析研判,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踪迹,于当日18时将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民警循线追踪,在甘肃省环县追回被盗物品30余件。2025年1月至9月,金凤区刑事案件立案数降幅达4.48%,其中盗抢骗案件降幅为38.38%,金凤区刑事案件发案数较2024年同期下降4.5%,其中盗窃案件发案数下降42.3%。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高发现状,银川市公安局持续优化完善反诈预警信息一体化平台,不断优化线索处置流程,配套建立“汇、研、处、督”闭环工作机制,2025年以来,共处置预警信息60万余条,发送预警短信220万条,核查处置涉诈电话号码1.4万个,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
  从智慧警务的“数字神经”到治保委员会的“毛细血管”,再到精准防控“靶向治理”,银川公安以“塞上枫桥”为底色,构建了“科技+机制+共治”的立体防控体系。
上海虹口“软法指引”促物管“质价率”三提升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法制与新闻》记者 黄浩栋
  
  28个小区实现物业管理“质价率”三提升,惠及居民约1.06万户,居民对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平均提升15%,物业收费标准平均增幅达41%,收缴率从原来的82%跃升至95%以上……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以一份“软法指引”实现了物管治理的“华丽蜕变”。
  据悉,新近出炉的《虹口区曲阳路街道提升居民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缴费率软法指引》(以下简称“软法指引”)是当地近年来创新实践的经验升华,实现了从“硬规管理”到“软法治理”的转变。
  “‘软法治理’重在通过民主协商和行业自律形成社会共识,体现了突破传统的治理智慧。近年来,虹口区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以全域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城市韧性提升,为上海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虹口样本’。”虹口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一洲说,“曲阳路街道巧用‘软法治理’,有效破解物管陈疾,很好地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切准痛点
  “以前女儿来看我,连个车也没法停,加上小区设施老化却疏于维护,物业管理不尽如人意,只能以不缴物业费来抗议……”曲阳路街道西南小区居民范先生回忆起以前小区窘况颇感无奈。
  据了解,西南小区物业费标准近十年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而且收缴率也处于低位。为此,物业公司不断“降标减配”,导致停车混乱、绿化破败、路面坑洼成为常态……最终形成“服务降级—管理混乱—缴费低迷”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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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老旧小区较为集中的曲阳路街道来说,西南小区的问题并非个例。面对这一僵局,曲阳路街道另辟蹊径,切准“服务先行”的治理理念,探索“党建引领、先质后价、以价促质、提质升率”的全新路径,并于2020年发布《曲阳路街道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工作原则和具体任务。
  而其中真正的突破点就在于“社区微更新”,曲阳路街道以美丽家园建设行动为契机,通过党建引领居委会、物业、业委会“三驾马车”形成合力,挨家挨户问需于民,最终把“更换下水管”“增设健身器材”“加装智能门禁道闸”等非常规项目列为必改项,同时为每个小区量身定制改造方案,提升居民对小区管理的满意度,从而奠定了小区物业质价提升的工作基础。
  经过几年努力,全街道累计完成了近100万平方米物业服务的“质价率”三提升方案,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和实践经验,这为“软法指引”的出台奠定了实践基础,同时通过座谈会、研讨会、专家论证会的理论加持,最终形成了软法文本。
  “‘软法治理’的核心内涵在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面对人民群众关切的治理难题,要善于切准痛点,并通过党建引领,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从而有效推动基层善治,为上海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贡献曲阳经验。”曲阳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徐普宝说。
凝聚共识
  三大方面24个评分项,除了个别选择“基本满意”外,其他全部“满意”……这是近日曲阳路街道东四社区开展物业服务季度评议的结果。大柏树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评价包括保安、保洁和设备维护三个方面,只有服务真的好,居民代表才会给物业打“满意”。
  “治理的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要实现高水平治理,就必须搭建多元协同平台,在倾听民声回应民意中凝聚共识,推动综合治理走深走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曲阳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梁丽娜说。
  诚如其所言,多元协同凝聚共识正是“软法指引”的一大亮点。为此,“软法指引”明确必须将民主贯穿于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每个环节,从而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凝聚多元主体之间的共识与合力,并要求从机制完善、平台搭建、效果监督三个方面加以发力。
  在机制完善方面,要求建立完善收费公示、议价联席等机制,邀请居民给物业服务“找茬”并定期评议打分,形成“整改—评议—提升”的治理闭环。
  在平台搭建方面,依托居民区党建联席会、居委办公会、居民区工作例会等平台,打破物管领域原有行政机关的单一治理模式,将各方诉求纳入规范议事轨道,推动碎片化管理向共建共治共享融合转化。
  在效果监督方面,广泛邀请居民代表参加物业服务季度评议会,根据评议结果建立优、良、中、差物业公司评价等级,畅通政、企、民三方沟通渠道,督促物业对问题做到即知即改。
优化生态
  腐蚀不堪的下水管更换一新、停车位新扩实现了路面无机动车、外立面和楼道都已粉刷、增设智能门禁让管理更加精准……面对记者的采访,曲阳路街道运光大楼小区的居民都竖起大拇指。
  “‘软法指引’的落地见效,将推动居委会、物业、业委会‘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引领广大居民建设低碳、宜居、清洁、宁静、和谐的高品质生态社区,为上海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人民城市贡献力量。”虹口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琳说。
  截至目前,“软法指引”已在曲阳路街道24个老旧小区落地,实现了物业管理“质价率”三提升。据统计,2023年、2024年曲阳路街道物业满意度连续位居全区前三,12345市民热线物业类投诉量较2021年下降30%,解决率达98.35%,位居全区第一。
  此外,针对老旧小区物业“散而小”的情况,曲阳路街道还创新了联合招标新模式,旨在通过“淘汰一批、育强一批、引进一批”优化物管企业服务能级,并利用常态化测评和定期“质价率”评议推动形成“服务提质、信任提升、收费提高、收缴率增长”的良好物业生态。
  据悉,2024年曲阳路街道又制定了新一轮的物业服务提质三年工作计划,目标在2024年至2027年三年内,通过“软法指引”追加完成5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价格调整,争取做到辖区内售后公房小区的“质价率”三提升全覆盖。
  “‘软法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治理提供了更加灵活和包容的新路径。”虹口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龙说,“曲阳路街道的创新实践为破解物业管理领域的治理顽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下一步要加大推广力度,变‘盆景’为‘风景’。”
广宁综治中心精准施策医治理顽疾 □ 本报记者   邓君
□ 本报通讯员 张达志 徐文博
  
  青少年飙车“炸街”扰安宁、企业欠薪牵动数百个家庭生计、广场噪声引发邻里冲突……面对这些潜藏在个案中的“疑难杂症”,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综治中心跳出“事后灭火”的传统模式,化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科医生”,以“综治建议”为精准“处方”,解群众燃眉之急,治问题根源病灶,推动平安建设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创安”、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深度转型,用一份份有力度、有温度的治理答卷,让“精准‘处方’医治理顽疾,‘综治建议’激活新效能”的实践在广宁落地生根。2025年9月,广宁县委政法委获评2022-2024年度平安广东建设先进集体。
溯源研判护成长
  引擎轰鸣划破夜空,少年翘头飙车掠过街巷。此前,这样的危险场景在广宁夜间频频上演,不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更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导火索”。
  今年以来,广宁县将“飙车炸街”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头号难题,县综治中心联合公安、市监、交通等部门,通过“常态巡控+精准收网”的组合拳,一举打掉8个飙车团伙,查处相关案件354宗。
  简单查处只能“治标”,深挖根源才能“治本”。通过数据分析,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发现387名涉案嫌疑人中未成年人占比近九成,而这一现象与广宁作为劳务输出大县、留守儿童监护缺失、部分家长存在“法不责幼”侥幸心理密切相关。
  针对“预防体系不完善、惩戒矫治难度大、网络环境负面影响”三大漏洞,综治中心撰写《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报告》,提出“细化家庭教育指导、改革法治副校长考核、建立政法系统预未协同闭环机制”三项核心建议,为未成年人保护开出精准“治理药方”。
  建议迅速获广宁县委、县政府采纳,全县召开未成年人保护专题会议统筹部署。如今,广宁县涉“飙车炸街”警情同比下降36.51%,347名涉事未成年人得到针对性矫正教育,留守儿童法治教育覆盖率提升至98%,家庭、学校、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网越织越密,“综治建议”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成效持续彰显。
快速响应解民忧
  “再晚一步,超千万元纸品就要被搬空抵薪,企业和员工得两败俱伤!”今年4月,广宁县某控股公司负责人的紧急求助,揭开了当地一起重大欠薪隐患——某纸业公司因经营困境,拖欠280名员工750万元工资,员工聚集厂区欲强行变卖资产,矛盾一触即发。
  面对紧急情况,广宁县综治中心没有简单“维稳”,而是以“解民忧、保民生、促发展”为导向,快速制定“抵押设备借款发薪、破产重组优先受偿”的解决方案,既保住企业复产重生的希望,又保障员工基本生计,仅用短时间便平稳化解危机。
  事后,综治中心没有止步于个案解决,而是复盘案件、调研全县企业,发现经济波动期劳资矛盾呈上升趋势,暴露出企业用工不规范、预警机制不健全等共性问题,随即形成《全县用工规范管理升级专项报告》,为破解劳资纠纷难题寻找长效之策。
  报告中“开展欠薪大排查、推行银行代发与欠薪预警、试点规范用工示范镇、总结‘快速响应、保存资产、统筹联动’的广宁处置模式”等建议落地后,成效立竿见影:全县5起潜在欠薪纠纷被提前化解,200余名劳动者顺利拿回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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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既帮我们要回工资,又给企业留了重生空间!”纸业公司员工王师傅的感慨,道出了“群众满意、企业安心”的治理温度,也印证了“综治建议”在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关键作用。
多元共治还宁静
  “夜里11点,酒吧低音炮震得卷闸门嗡嗡响!”今年5月,广宁县某小区居民的投诉,让综治中心意识到噪声扰民已成为诱发群体冲突的重大隐患。排查发现,县城4处热点区域最高瞬时噪声超100分贝,居民与商户的矛盾已升级为拉横幅、当街争吵,严重影响邻里和谐与城市形象。
  针对这一典型“城市病”,县综治中心迅速牵头制定“监测—劝导—整改—处罚—巩固”五步闭环机制,联合生态环境、公安、城管、市监等部门“合成作战”,依据职责分工精准管控噪声源,先以快速行动缓解群众不满。同时,工作人员深入分析问题本质,意识到噪声治理需“标本兼治”,随即展开调研并提交《社会生活噪声长效治理报告》,提出“明确部门职责边界与处罚标准、建立‘噪声治理共同体’吸纳群众参与”两项关键建议,破解“多头管、管不好”的治理难题。
  建议实施后,“一键静音”响应机制落地见效:居民投诉30分钟内职能部门签收、2小时内现场核查、24小时内反馈结果;“柔性执法+信用约束”结合,“社区夜话”开启自治模式,促成27条“静音经营时段”“噪声举报奖励”等自治规则。两个月后,重点区域噪声投诉量环比骤降62.3%。
  如今的广宁夜晚,“烟火气”与“静夜思”和谐共生,从“人防技防”到“心防”的治理升华,让“综治建议”成为守护邻里和谐的重要支撑。
帕米尔高原上的“家庭司法所”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张蕾
            宋洪裕
  
  进入11月,帕米尔高原寒意渐浓,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库尔干村的一座小院里却暖意融融。小院的主人布帕提玛·居努斯正耐心倾听两位村民的诉求,时而点头回应,时而温和劝说。院墙上“法润民心”四个大字,在阳光下格外醒目。
  这里是乌恰县司法局乌鲁克恰提司法所创新设立的“家庭司法所”。今年45岁的布帕提玛是乌鲁克恰提司法所所长。
  乌鲁克恰提乡地处中吉边境,辖区面积广,牧民散居在各个草场,最远村落距离司法所达数十公里,牧民有事需要去司法所时,常常是“到了地方,所里已下班”。为破解此难题,2023年,布帕提玛把自家院落改造成法律服务点,利用下班时间和休息日,为牧民解决家长里短。
  6月19日傍晚,村民买某和吾某因为两家羊群混在一起发生口角。情绪激动之下,买某打死了吾某的一只羊。眼看两人就要动手,朋友将他们拉到布帕提玛家。布帕提玛了解事情经过后,一面批评买某的冲动,一面劝吾某邻里之间要互谅互让。最后,买某当场道歉,答应赔吾某一只羊。
  几天后的一个深夜,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了布帕提玛。村民阿某哭着说,哈某酒后在300多人的微信群里辱骂她,导致其与家人发生争执。布帕提玛让阿某和哈某第二天赶在她上班前来小院。次日一大早,阿某与哈某走进小院,布帕提玛给两人倒上热腾腾的奶茶,拿出民法典,翻着法条讲解辱骂他人的法律后果。哈某听后,当场向阿某道歉。
  近年来,布帕提玛通过“家庭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2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她还在小院搭起简易普法台,通过案例讲解、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漯河检察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黄鑫迪 田颖
  
  在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的北舞渡镇贾湖村,贾湖遗址的考古发现,将中华文明创下11项“世界之最”。11月12日,漯河市两级检察机关干警代表在贾湖遗址博物馆内聆听一线考古专家的讲解后感叹道:“检察、行政、社会力量共同发力,就能守护好中华文明瑰宝。”
  这场以“贾韵农心 守护非遗”为主题的漯河市检察机关“三结三联促六新”(“三结”即结合一体化履职,结合业务、案件、质量管理,结合检察建议;“三联”即内部联、上下联、内外联;“六新”即焕发党建新活力、构建党建新格局、持续转变新理念、推动检察新发展、打造融合新样板、丰富发展新路径)活动,既是一次穿越千年的文化探访,也是全市检察机关以党建引领业务、用法治守护非遗的一幕。
  “从贾湖遗址的文化守护到民生领域的权益保障,从内部协同到内外联动,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机制建设让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永召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跨部门支部结对联建后,金融犯罪案件办理的协同难题终于有了突破口。”漯河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负责人王晓东的感慨,道出了内部联建的实效。
  针对部门协作壁垒,漯河市检察院推行“跨部门支部结对”机制,围绕检察履职协同需求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党课与业务融合研讨的方式推动党员干警“讲政治”与“精业务”双向提升。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相关业务部门联合组建“党员检察官办案团队”,既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又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针对经营与管理方面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漯河市检察院积极打造“党建+管理”模式,以先锋创建为载体,在两级检察机关建立“党员骨干+业务能手”双组长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将党建要求转化为可量化的办案标准,形成“评查—反馈—整改—提升”闭环,评查结果直接与党员评优、党支部定级挂钩,推动党建与业务管理同频共振。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民事业务条线成立党员数据分析小组,常态化开展生效裁判监督线索大数据集中分析,实现数据共享、模型联合开发。”杜永召举例说,今年以来,全市民事业务条线应用数据模型53个,发现案件线索65个,实现精准监督。
  如今,漯河市两级检察机关将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案件受理、流转全程实时监控,对超期办案、程序违法问题自动预警,让流程监控从“形式化”转向“实质化”,党建引领下的管理效能持续释放。
  “校园周边违规售烟问题解决了,我们更放心了!”家长们的感受,得益于漯河市检察院联合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党组织开展的“法治进校园”活动。
  漯河市检察院以“党支部联建+业务交流”为纽带,主动与教育、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单位党组织携手,构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在规范司法执业环境领域,漯河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党支部指导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党组织与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联建活动,对社会团体违规推荐公民代理行为进行治理。
“这餐团圆饭,我盼了十几年”   □ 本报记者 何正鑫
  
  这是12年来,邓林第一次吃上“团圆饭”。围桌而坐的,是刚做完腿部手术的父亲、头发花白的母亲以及年过四十的姐姐。
  胡萝卜炖牛肉、韭黄炒鸡蛋、清蒸鲈鱼、排骨藕汤……四菜一汤陆续上桌,邓林一边给家人夹菜一边问着近况。他不经意间回头,飞快地擦了擦眼角的泪水。
  11月5日,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监狱“统一开放日”暨“书香文化进监狱”活动。《法治日报》记者走进湖北省洪山监狱罪犯亲情会餐现场,见证了前述感人一幕。
  当天,1064名罪犯家属与2268名社会各界人士及执法监督员、相关单位代表人员走进全省28所监狱,现场感受监狱教育改造成果和阳光执法成效。
  2013年,22岁的邓林因毒品犯罪至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从无期徒刑的“破罐子破摔”到表现良好获得减刑,邓林悄然发生着改变。得知这次开放日活动,邓林第一时间报了名。监区综合其家庭情况、服刑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最终把这个“百里挑一”的名额给了他。
  “这餐团圆饭,我盼了十几年。年轻时不懂事,但犯了错就得认,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回家,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面对家人关切,邓林郑重承诺。
  半个多小时的会餐,一家人吃得并不多。饭毕,邓父和邓姐在便利签上认真写下寄语。邓母则卷起邓林的袖口,细心地摸了摸里衣的厚实度,微微点头,叮嘱他“一定要好好听警官的话”。
  相比之下,一桌之隔的王庆一家气氛显得更加轻松。3岁外甥拿着牛奶奶声奶气喊了声“舅舅”,后者赶紧伸手接过孩子,一家人笑作一团。为了参加此次活动,王庆的妹妹带着3岁的孩子和年过六旬的母亲,坐了十几个小时火车从外省赶来。
  “虽然这些年一直通过亲情电话和亲情会见沟通,但还是第一次一起吃饭,机会太难得,所以把孩子也带过来了。”王庆的妹妹笑言。
  倒果汁、递纸巾、夹菜、拥抱、合影……温情的一幕幕在56个罪犯家庭中不约而同上演。悔恨的泪水、细致的问候与亲人期盼的目光、鼓励的话语交织在一起。
  当天,受邀嘉宾还实地参观了罪犯习艺场所、书法笔画学习现场等劳动、学习场所,全方位了解罪犯日常生活和教育改造情况,深层次体验了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的精细管理、精准执法、精心教育。
  “监狱和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样,最大的感受就是规范、整洁,孩子也懂事了很多,知道对我们嘘寒问暖了。”罪犯家属徐先生说。
  湖北省洪山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胡军斌说:“我们将始终践行改造宗旨,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以社会帮教传递温暖,以亲情帮教凝聚力量,帮助罪犯提升改造信心,树立改造目标,找回人生方向。”
(文中罪犯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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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落在实处 法治春风吹进心间 西安未央法院以全流程释法明理赋能实质解纷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周莹
  
  “听说村委会前的小广场有法官现场断案,原本只是来凑个热闹,没想到法官给咱老百姓把法律道理讲得这么透彻,通过小郭这个案子,以后买房签合同时可得留个心眼。”前不久,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法官唐楠楠前往东风村开展巡回审判,耐心释法说理获得群众一致赞誉。
  这场开在群众身边的庭审,是未央法院开展全流程释法明理工作的有益实践,也是法官切实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未央法院不断整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依托建机制、聚合力、拓阵地,构建层层递进、相互支撑的全流程释法明理平台体系,将“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融入司法服务细节,以全流程融会贯通赋能实质性解纷脉络,让法治的春风吹进百姓心间。
  一体协作建机制
  “公司的钱都被保全了,不解封哪有钱付款。”“钱款不到账我们不会解除保全。”在未央法院速裁审判庭,一起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的大型国企与中小微企业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陷入了调解僵局。
  法官杨若嘉积极搭建调解平台,开展情、理、法相融的释法明理工作,经过多轮调解,双方终于就还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但在支付方式上,再度陷入僵局。原告急于拿回欠款,缓解资金压力,而被告除因诉讼保全而冻结的资金外,没有多余的钱款用于支付。
  如何破解困境、化解僵局?杨若嘉第一时间与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执行局联动,制定出由审判法官以原案号直接作出扣划裁定,并移交执行部门实施,再由审判法官与执行干警共同做好双方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的创新方案。
  这一方案以“立审执”一体化的方式构建了纠纷化解快车道,也在持续性释法明理的过程中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全流程释法明理不仅要求法官在案件办理中多说一句,更要求法官在系统观念和全局视角下多想一层。”未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宝玲说。
  未央法院构建的全流程释法明理工作机制将定分止争目标嵌入司法服务全过程,通过诉前、诉中、诉后一体化闭环管理,实现“调、立、审、执”各阶段释法明理内容的溯及延伸与融会贯通,既让法官在案件办理中更有方向,也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案结事了”向“事了人和”转变。
  在全流程释法明理工作的推动下,截至今年9月,未央法院上诉率同比下降0.19%,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3.27%。
破圈融链聚合力
  “为了要回这点辛苦钱,我们四处奔波,但来到这以后,法官们再没让我们多跑一趟。”未央区综治中心内,务工人员陈某拿着送给法院的锦旗,感激地说。
  与陈某情况相同的务工人员共有53名,因被用工单位拖欠工资,他们前往未央区综治中心反映情况,中心工作人员将他们引导至未央法院诉讼服务分中心。分中心考虑到涉案人数众多,遂依托综治中心平台优势,联合未央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劳动监察大队、住建局等部门,针对本起纠纷开展专项联合调处。
  “欠薪不是银行账户里冰冷的数字,而是53个家庭的一日三餐、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药费……”在先后开展的9次协调会中,法官与调解员深入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最终仅用十余天时间,53名务工人员如数拿到所欠工资。
  “自入驻未央区综治中心并设立未央法院诉讼服务分中心以来,我们把‘法院+’联动释法明理工作模式融入了分中心的工作日常。”提及释法明理工作,分中心负责人韩霞有说不完的经验。
  未央法院聚焦专业化释法明理队伍打造,通过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整合凝聚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者、高校学者、乡贤五老、代表委员等基层社会治理主体,构建资源互补、紧密联动、多方协作的“法院+”联动释法明理工作队伍,营造浓厚释法明理氛围,促进“人心顺”与“社会稳”的双统一。
多域覆盖拓阵地
  “住房问题是咱老百姓的人生大事,遇到这种情况大家都会着急,这是人民法院案例库中和咱们这起案件相似的案例,你们来看看。”释法明理室内,调解员熊小勇使用人民法院案例库一体机,向当事人进行类案释法。
  2021年7月,蒲某经亲戚介绍与被告李某签订《房屋认购协议》,购买一处待建安置房,并全额缴纳房款。2024年12月,村集体通知选房,被告却以房屋建成后没有与协议约定面积相同的房型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蒲某遂将被告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驻庭调解员采取现场检索案例的方式,开展释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解除《房屋认购协议》,被告也在调解协议签订后第一时间向原告全额退款。
  精准释法是未央法院全流程释法明理工作的一大亮点。为提升释法明理工作实效,未央法院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在创新构建云端课堂、法律讲堂、以案释法、法治剧场、凡人小事五大释法载体的同时,积极设立释法明理室、引入人民法院案例库一体机、编印案例汇编等,打造法院内外、线上线下多域立体的释法明理应用场景,夯实释法明理阵地建设,有效满足不同群众的多元需求。
  开展全流程释法明理工作一年半以来,未央法院共举办云端课堂15期、法律讲堂29期、以案释法66期、法治剧场8期、凡人小事7期。
  “全流程释法明理工作既是我们大体量法院实现质效双升、人民满意的破局之路,也是我们法院人倾心书写的‘为民答卷’。”李宝玲表示,未央法院将持续以全流程释法明理工作为抓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提升司法服务,不断校准司法为民的标尺刻度,守护法润民心的幸福实景。
徐州打造铁路平安建设“实体中枢”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王浩
  
  10月15日,江苏省徐州市某铁路单位在徐州铁路综合警务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大型施工报备,不到一分钟就办好了手续。“要是以前,得跑两三天,现在时间快了,效率高了!”施工负责人秦凤龙深有感触地说。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上海铁路公安局徐州铁路公安处打破警种条线壁垒,系统集成部门职权,重塑事务办理流程,构建“一站式”对企服务平台,确保铁路企业技防建设审批、培训计划申报等事项实现“一站通办、一次办结”。
  这得益于徐州铁路公安处持续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体系的成果。今年以来,徐州铁路公安处不断深化“警企协作”,探索建设铁路综合警务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全力打造新模式,赋能新发展。自运行以来,铁路辖区治安环境明显改善,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徐州铁路公安处管内有21个客运车站、3座编组场、48条铁路线、43家铁路单位、24000余名从业人员,铁路线多站多单位多人员多,铁路内部治安稳定对确保旅客安全出行和铁路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今年初,徐州铁路公安处多次深入铁路单位调研问需,推动建成中心,并明确“层级协作、安全防控、集成检查、综合服务、矛盾调处”五大核心职能,设计平安创建办、安全防控中心、接待受理大厅、综合业务室、矛盾调处室、集成检查办6大功能模块,切实打造功能齐备的铁路平安建设“实体中枢”。
  中心运行以来,各类业务办理时长平均缩短50%,服务效率倍增。同时,通过中心牵引支撑基层所队组建19支“法治宣传服务队”,分层级与铁路企业联合开展“送法送安全进班组”宣传活动650余场次,铁路单位“电诈”警情同比下降66%。
  徐州铁路公安处还充分整合监管职能力量,联合铁路安监部门,统一检查标准、主体、事项和方式,一体式推进监督检查,确保问题“一次查清、一次讲明”,切实为基层“减负”、为企业“松绑”。同时,搭建上下贯通的“五级”警企联席机制体系,常态化召开年、季、月联席会议,通报商议疑难问题,打通联防联治的“最后一公里”。
  该站还加强预防警务,中心通过线上平台接入铁路企业智慧消防、电子围栏等智能安防系统,全面整合500余路视频监控,对400余处重要部位、消防重点处所实行24小时巡查盯控。运行以来,共检查发现问题331个,督促现场整改275个,限期整改56个,隐患整改周期平均时间缩短30%。
贵港港北创新社区警务工作模式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李颖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城北派出所社区民警覃伟荣与网格员陈顺溪一同上门,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停车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民警以一句“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如各让一步”,让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束后,两人又继续投入到每日的例行巡防工作中。
  民警与网格员走进群众中,一边聊家常,一边听民意,在轻松氛围中把矛盾消弭于未发之时,这样主动靠前、及时化解纠纷的场景,在贵港市港北区的34个社区中已是常态。
  近年来,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积极践行“预防警务”理念,将社区警务作为落实“派出所主防”的关键抓手,创新社区警务工作模式,有效激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末梢神经”,解决警务覆盖“最后一公里”问题。
  社区民警,正是守护社区平安最坚实的防线。港北公安分局创新性地选派了5名从所队领导岗位退下来、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专职社区民警,分片包干中心城区所有社区,从排查治安隐患、调解邻里纠纷,到走访独居老人、宣传安防知识,他们事事关心、处处留意,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以前见警察,要么是出了事,要么是来办事。现在好了,有社区民警天天在社区里转,帮我们解决了不少麻烦事。”荷城社区居民李大爷感慨道。
  科技赋能,为“铁脚板”插上“智慧翼”。近日,在荷城街道安居社区,社区民警练志雄正向几名老人演示如何使用“桂警通办”小程序办理相关户籍业务。“在家动动手指就能办理,不用再跑一趟派出所,特别方便。”王阿姨笑着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除了线上服务,港北公安分局实体化运行的基础管控中心,如同社区警务的“智慧大脑”,实时为社区民警提供数据支撑和指挥调度。“过去摸排情况主要靠走、靠问,现在中心能给我们推送精准的预警信息和治安态势分析,告诉我们重点‘防什么’‘怎么防’。”社区民警王雄坦言,这也让社区民警能更精准地配置巡防资源,提升工作效率,有更多时间深入到群众中。
  在港北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的纠纷调解室里,还经常能看到社区民警联合司法所干部、社区律师、老党员等“多元调解团队”忙碌的身影。
  港北公安分局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联合专业调解力量,既讲法理,也通情理,将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在前端。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社区警务前端化解的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2.6%,有效防范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记者了解到,港北区还全面推行社区民警进社区(村)“两委”班子兼职制度,让警务工作深度融入平安建设。社区民警定期参加党群联席会议,共同解决治安难题,将公安工作意图转化为社区党组织的行动,成为居民信赖的“穿警装的副书记”。
  此外,港北公安分局持续推动高频服务事项向社区警务室延伸,推广上门服务、代办帮办等暖心举措,真正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办到群众心坎上。社区民警主动融入港北区500个网格群、业主群,辐射20万户居民家庭,实现24小时在线响应群众诉求。
  “平时有啥疑问,在群里联系一下社区民警,没多久就能收到细致回复。”社区居民何家赛由衷称赞,“上次我家老人疑似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民警得知后第一时间上门劝阻,成功帮我们守住了‘钱袋子’。现在觉得警察时时刻刻就在身边,心里特别踏实、特别有安全感!”
北京顺义推动人民调解提质增效   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司法局对外通报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成效。据悉,目前顺义区已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网络,将调解触角延伸到治理末梢,同时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建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重点行业全覆盖。此外,顺义区司法局通过组建案卷评查工作小组提升调解质效,今年以来共评查案卷3726本,通过强化结果运用和反馈提醒,推动以评促改。
  据介绍,近年来顺义区持续巩固完善镇(街道)、村(居)基层人民调解网络,重点吸纳退休党员、退休老干部、退役军人等群体充实人民调解队伍,让更多有威望、有经验、有能力的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升调解专业度、信任度和认同度。目前全区共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623个,其中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5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598个。
  与此同时,顺义区司法局积极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沟通,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触角向重点领域延伸,先后建立行专调委会9个,覆盖道路交通、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领域,今年以来各行专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8833件。
  此外,通过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广泛吸纳法官、律师、社会工作者和相关行业、专业领域人员参与其中,共同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智力支持。
  为进一步提升调解质效,顺义区司法局组建案卷评查工作小组,采取“一案一评”方式,从材料完整性、文书规范性、证据合法性、法律适用准确性、回访及时性及归档合规性等多方面,对人民调解案卷逐个进行“质检”,推动问题整改。
东港综治中心“预警+联调”化解林地纠纷   □ 本报记者 韩宇
  
  在辽宁省东港市某镇某村,一场因坟地选址引发的林地承包权争议曾让李、王两家剑拔弩张。而近日,这两户人家却双双将锦旗送至东港市综治中心:“多亏你们把理说清了,把事儿办妥了!”
  今年夏天,东港市某镇某村村民李某的父亲身亡,李某将父亲的坟地选在同村村民王某家祖坟旁的林地里。该林地原为李家承包地,多年前,李某的父亲将其交由王某管理,但如今王某坚决反对李家的做法,还强调该林地并不在李家承包地的范围。由此引发了两家对该林地承包权的争议,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今年7月的一天,两家矛盾激化,在争吵中,王某的妻子被李某的家人打伤住院。
  东港市综治中心接到东港市公安局和某镇党委关于该纠纷的风险预警报告后,立即派出4名工作人员赶到该镇,成立由综治中心牵头、镇党委和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解组,确定了“人民调解优先、行政调查并进”的工作原则。调解组兵分两路,对李、王两家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组先后协调东港市林业和草原局、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4部门,对李家、王家在林权和殡葬等方面的争议焦点依法依规作出解答。同时,组织市林草局和公安局同步推进林地确权和治安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并特邀两名司法所退休所长参与调解,增强调解团队力量。通过“1个镇党委+4个部门+2名调解员”的联动调解机制,用3天时间成功解决了争议,两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家同意另选坟地,王家不再追究李某家人的法律责任。
  “这起纠纷能快速化解,得益于两个机制。一个是预警机制,综治中心收到社会矛盾风险预警报告,及时制定了处理方案;另一个是联调机制,在综治中心牵头协调下,相关部门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高效履职尽责,形成合力,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东港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中心负责人宋大力分析说。
河间检察积极探索案件评查有效路径   本报讯 记者葛宁雯 通讯员韩密密 张铁路 今年以来,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案件质量核心,积极探索案件评查有效路径,通过完善并构建多种机制,推动案件质量持续向好,取得较好效果。该院成立由检察长挂帅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四大检察”案件评查工作;选拔业务骨干,组建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确保评查工作专业、公正;坚持网上与网下评查相结合、常规抽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专项评查与综合评查相结合等方式,提高评查质效。此外,还积极探索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参与案件质量评查,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对部分案件进行评查,增强评查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在评查结果运用环节,该院定期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向承办人精准反馈,要求其限期整改,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业绩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紧密挂钩,激励干警提升办案质效,以高质量案件评查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广宁综治中心精准施策医治理顽疾 □ 本报记者   邓君
□ 本报通讯员 张达志 徐文博
  
  青少年飙车“炸街”扰安宁、企业欠薪牵动数百个家庭生计、广场噪声引发邻里冲突……面对这些潜藏在个案中的“疑难杂症”,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综治中心跳出“事后灭火”的传统模式,化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科医生”,以“综治建议”为精准“处方”,解群众燃眉之急,治问题根源病灶,推动平安建设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创安”、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深度转型,用一份份有力度、有温度的治理答卷,让“精准‘处方’医治理顽疾,‘综治建议’激活新效能”的实践在广宁落地生根。2025年9月,广宁县委政法委获评2022-2024年度平安广东建设先进集体。
溯源研判护成长
  引擎轰鸣划破夜空,少年翘头飙车掠过街巷。此前,这样的危险场景在广宁夜间频频上演,不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更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导火索”。
  今年以来,广宁县将“飙车炸街”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头号难题,县综治中心联合公安、市监、交通等部门,通过“常态巡控+精准收网”的组合拳,一举打掉8个飙车团伙,查处相关案件354宗。
  简单查处只能“治标”,深挖根源才能“治本”。通过数据分析,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发现387名涉案嫌疑人中未成年人占比近九成,而这一现象与广宁作为劳务输出大县、留守儿童监护缺失、部分家长存在“法不责幼”侥幸心理密切相关。
  针对“预防体系不完善、惩戒矫治难度大、网络环境负面影响”三大漏洞,综治中心撰写《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报告》,提出“细化家庭教育指导、改革法治副校长考核、建立政法系统预未协同闭环机制”三项核心建议,为未成年人保护开出精准“治理药方”。
  建议迅速获广宁县委、县政府采纳,全县召开未成年人保护专题会议统筹部署。如今,广宁县涉“飙车炸街”警情同比下降36.51%,347名涉事未成年人得到针对性矫正教育,留守儿童法治教育覆盖率提升至98%,家庭、学校、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网越织越密,“综治建议”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成效持续彰显。
快速响应解民忧
  “再晚一步,超千万元纸品就要被搬空抵薪,企业和员工得两败俱伤!”今年4月,广宁县某控股公司负责人的紧急求助,揭开了当地一起重大欠薪隐患——某纸业公司因经营困境,拖欠280名员工750万元工资,员工聚集厂区欲强行变卖资产,矛盾一触即发。
  面对紧急情况,广宁县综治中心没有简单“维稳”,而是以“解民忧、保民生、促发展”为导向,快速制定“抵押设备借款发薪、破产重组优先受偿”的解决方案,既保住企业复产重生的希望,又保障员工基本生计,仅用短时间便平稳化解危机。
  事后,综治中心没有止步于个案解决,而是复盘案件、调研全县企业,发现经济波动期劳资矛盾呈上升趋势,暴露出企业用工不规范、预警机制不健全等共性问题,随即形成《全县用工规范管理升级专项报告》,为破解劳资纠纷难题寻找长效之策。
  报告中“开展欠薪大排查、推行银行代发与欠薪预警、试点规范用工示范镇、总结‘快速响应、保存资产、统筹联动’的广宁处置模式”等建议落地后,成效立竿见影:全县5起潜在欠薪纠纷被提前化解,200余名劳动者顺利拿回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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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既帮我们要回工资,又给企业留了重生空间!”纸业公司员工王师傅的感慨,道出了“群众满意、企业安心”的治理温度,也印证了“综治建议”在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关键作用。
多元共治还宁静
  “夜里11点,酒吧低音炮震得卷闸门嗡嗡响!”今年5月,广宁县某小区居民的投诉,让综治中心意识到噪声扰民已成为诱发群体冲突的重大隐患。排查发现,县城4处热点区域最高瞬时噪声超100分贝,居民与商户的矛盾已升级为拉横幅、当街争吵,严重影响邻里和谐与城市形象。
  针对这一典型“城市病”,县综治中心迅速牵头制定“监测—劝导—整改—处罚—巩固”五步闭环机制,联合生态环境、公安、城管、市监等部门“合成作战”,依据职责分工精准管控噪声源,先以快速行动缓解群众不满。同时,工作人员深入分析问题本质,意识到噪声治理需“标本兼治”,随即展开调研并提交《社会生活噪声长效治理报告》,提出“明确部门职责边界与处罚标准、建立‘噪声治理共同体’吸纳群众参与”两项关键建议,破解“多头管、管不好”的治理难题。
  建议实施后,“一键静音”响应机制落地见效:居民投诉30分钟内职能部门签收、2小时内现场核查、24小时内反馈结果;“柔性执法+信用约束”结合,“社区夜话”开启自治模式,促成27条“静音经营时段”“噪声举报奖励”等自治规则。两个月后,重点区域噪声投诉量环比骤降62.3%。
  如今的广宁夜晚,“烟火气”与“静夜思”和谐共生,从“人防技防”到“心防”的治理升华,让“综治建议”成为守护邻里和谐的重要支撑。
上海虹口“软法指引”促物管“质价率”三提升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法制与新闻》记者 黄浩栋
  
  28个小区实现物业管理“质价率”三提升,惠及居民约1.06万户,居民对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平均提升15%,物业收费标准平均增幅达41%,收缴率从原来的82%跃升至95%以上……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以一份“软法指引”实现了物管治理的“华丽蜕变”。
  据悉,新近出炉的《虹口区曲阳路街道提升居民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缴费率软法指引》(以下简称“软法指引”)是当地近年来创新实践的经验升华,实现了从“硬规管理”到“软法治理”的转变。
  “‘软法治理’重在通过民主协商和行业自律形成社会共识,体现了突破传统的治理智慧。近年来,虹口区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以全域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城市韧性提升,为上海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虹口样本’。”虹口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一洲说,“曲阳路街道巧用‘软法治理’,有效破解物管陈疾,很好地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切准痛点
  “以前女儿来看我,连个车也没法停,加上小区设施老化却疏于维护,物业管理不尽如人意,只能以不缴物业费来抗议……”曲阳路街道西南小区居民范先生回忆起以前小区窘况颇感无奈。
  据了解,西南小区物业费标准近十年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而且收缴率也处于低位。为此,物业公司不断“降标减配”,导致停车混乱、绿化破败、路面坑洼成为常态……最终形成“服务降级—管理混乱—缴费低迷”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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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老旧小区较为集中的曲阳路街道来说,西南小区的问题并非个例。面对这一僵局,曲阳路街道另辟蹊径,切准“服务先行”的治理理念,探索“党建引领、先质后价、以价促质、提质升率”的全新路径,并于2020年发布《曲阳路街道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工作原则和具体任务。
  而其中真正的突破点就在于“社区微更新”,曲阳路街道以美丽家园建设行动为契机,通过党建引领居委会、物业、业委会“三驾马车”形成合力,挨家挨户问需于民,最终把“更换下水管”“增设健身器材”“加装智能门禁道闸”等非常规项目列为必改项,同时为每个小区量身定制改造方案,提升居民对小区管理的满意度,从而奠定了小区物业质价提升的工作基础。
  经过几年努力,全街道累计完成了近100万平方米物业服务的“质价率”三提升方案,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和实践经验,这为“软法指引”的出台奠定了实践基础,同时通过座谈会、研讨会、专家论证会的理论加持,最终形成了软法文本。
  “‘软法治理’的核心内涵在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面对人民群众关切的治理难题,要善于切准痛点,并通过党建引领,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从而有效推动基层善治,为上海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贡献曲阳经验。”曲阳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徐普宝说。
凝聚共识
  三大方面24个评分项,除了个别选择“基本满意”外,其他全部“满意”……这是近日曲阳路街道东四社区开展物业服务季度评议的结果。大柏树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评价包括保安、保洁和设备维护三个方面,只有服务真的好,居民代表才会给物业打“满意”。
  “治理的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要实现高水平治理,就必须搭建多元协同平台,在倾听民声回应民意中凝聚共识,推动综合治理走深走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曲阳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梁丽娜说。
  诚如其所言,多元协同凝聚共识正是“软法指引”的一大亮点。为此,“软法指引”明确必须将民主贯穿于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每个环节,从而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凝聚多元主体之间的共识与合力,并要求从机制完善、平台搭建、效果监督三个方面加以发力。
  在机制完善方面,要求建立完善收费公示、议价联席等机制,邀请居民给物业服务“找茬”并定期评议打分,形成“整改—评议—提升”的治理闭环。
  在平台搭建方面,依托居民区党建联席会、居委办公会、居民区工作例会等平台,打破物管领域原有行政机关的单一治理模式,将各方诉求纳入规范议事轨道,推动碎片化管理向共建共治共享融合转化。
  在效果监督方面,广泛邀请居民代表参加物业服务季度评议会,根据评议结果建立优、良、中、差物业公司评价等级,畅通政、企、民三方沟通渠道,督促物业对问题做到即知即改。
优化生态
  腐蚀不堪的下水管更换一新、停车位新扩实现了路面无机动车、外立面和楼道都已粉刷、增设智能门禁让管理更加精准……面对记者的采访,曲阳路街道运光大楼小区的居民都竖起大拇指。
  “‘软法指引’的落地见效,将推动居委会、物业、业委会‘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引领广大居民建设低碳、宜居、清洁、宁静、和谐的高品质生态社区,为上海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人民城市贡献力量。”虹口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琳说。
  截至目前,“软法指引”已在曲阳路街道24个老旧小区落地,实现了物业管理“质价率”三提升。据统计,2023年、2024年曲阳路街道物业满意度连续位居全区前三,12345市民热线物业类投诉量较2021年下降30%,解决率达98.35%,位居全区第一。
  此外,针对老旧小区物业“散而小”的情况,曲阳路街道还创新了联合招标新模式,旨在通过“淘汰一批、育强一批、引进一批”优化物管企业服务能级,并利用常态化测评和定期“质价率”评议推动形成“服务提质、信任提升、收费提高、收缴率增长”的良好物业生态。
  据悉,2024年曲阳路街道又制定了新一轮的物业服务提质三年工作计划,目标在2024年至2027年三年内,通过“软法指引”追加完成5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价格调整,争取做到辖区内售后公房小区的“质价率”三提升全覆盖。
  “‘软法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治理提供了更加灵活和包容的新路径。”虹口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龙说,“曲阳路街道的创新实践为破解物业管理领域的治理顽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下一步要加大推广力度,变‘盆景’为‘风景’。”
党务铸魂 村务暖心 警务护航 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三务融合”筑起安全屏障   □ 本报记者 刘玉璟 郭君怡
  
  当大兴安岭林海铺展鎏金画卷,呼伦贝尔草原牧草翻涌千重浪,额尔古纳河清波倒映界碑庄严。驻守在祖国北疆1733.32公里边境线上的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以“党务、村务、警务”深度融合的升级实践,筑起更高水平的平安屏障。
  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赵喜文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25年以来,支队立足“边境线长、民族聚居、发展提速”新形势,紧扣移民管理事业“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要求,推动“三务融合”迭代升级,让北疆安全底色更鲜明、发展动能更充沛、民生温度更炽热。

  红色堡垒扎根边境一线
  “以前在夏营地放牧,党组织的声音难听到;现在党员跟着蒙古包走,政策讲得透,遇事有人帮!”10月12日,在新巴尔虎左旗道拉图草原上,牧民塔拉握着党员民警安宝强的手感慨道。这一变化的背后,是支队将党建引领贯穿边境治理全过程的扎实行动。
  “我们以‘三务融合’为基础,设立警民共建责任区,推动党员民警下沉网格,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赵喜文介绍,目前,支队已实现边境辖区社区(村屯)“一区一警、一村一警”全覆盖,并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个角落都有公安力量守护。
  在白音查干社区“三务融合”实践站,警地党支部每月联合开展主题党日,将政策宣讲、民生议事融入组织生活。针对牧民季节性迁徙特点,12个“流动党建服务点”跟着牧群走,今年已为夏营地牧民办理各类事项320余件,解决实际困难170余个。
  思想引领的“触角”也不断向草原深处延伸。市委党校在支队轮训队设立“教学示范点”,31个“流动党员活动室”、12所“牧区流动党校”深入牧户毡房,15个红色教育基地组成“大思政矩阵”。
  截至10月13日,全市已开展政策宣讲、红色教育23场,7000余名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增强了“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
便民温度传进群众心间
  “我家的奶豆腐、奶皮子贴上‘塔林贺喜格’的牌子,通过电商平台卖到了全国,这大半年就赚了16万元!”在陈巴尔虎旗东乌珠尔苏木,牧民布日其其格捧着包装精致的奶制品,笑容格外灿烂。
  作为蒙古族传统奶制品制作技艺的传承人,布日其其格曾因缺乏销路、包装简陋,只能在本地小范围售卖产品。支队以“村务联谋”赋能特色产业给布日其其格带来了转机。通过搭建农企对接产销平台、争取专项补贴、升级养殖和种植设施,支队把服务产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核心抓手,让边疆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我们的231名民警、村干部已全部与嘎查两委组建‘共富服务队’,把‘七送服务下基层’做深做实。”支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李艳龙介绍,服务队重点升级“送科技送资源送岗位”三类服务,邀请畜牧专家为牧民讲解科学养殖技术,引入多个畜牧旅游、农畜产品加工项目,同时,联合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助力166名待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三务融合”实践站还将社保代缴、药品代购等8项高频需求服务,纳入“全程网办+上门代办”范围。今年以来,依托“三务融合”实践站,支队累计上门服务已达2.8万余人次,将便民温度传递到群众的心坎里。
  与此同时,民族团结的“纽带”也愈发牢固。“索伦嘎”蒙古语课堂升级为“多语种文化交流站”,那达慕大会、民俗文化节等活动常态化举办。在陈巴尔虎旗那达慕现场,民警与蒙古族牧民共跳安代舞、同唱《我和我的祖国》,各族群众围坐分享美食,“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场景,成为北疆民族团结的生动写照。
安全屏障守护北疆安宁
  “从接报牲畜走失到帮牧民找回,前后才花了18分钟,‘赫力沁’护边员加上草原110观瞄塔,找东西比以前快太多了!”近日,牧民满达看着失而复得的羊群,拉着护边员的手连声道谢。这一幕正是支队“党政军警民+科技赋能”防控体系便民服务的生动写照。
  “赫力沁”为蒙古语,意为边境线上的人。目前,28个边境旅游警务工作站、值守卡点已完成改建,1157名“赫力沁”民兵护边员组成“移动哨所”,他们熟悉每一片草场、每一条牧道。今年已协助民警发现隐患47处、救助游客142起。
  此外,矛盾化解的“机制”也更加高效。支队创新“七分调解法”升级版,在6个旗(市)建成“矛盾调处分中心”,联合嘎查两委、乡贤能人组建调解队伍,将矛盾化解在基层。9月27日,新巴尔虎左旗两名牧民因草牧场划分起争执,调解组先“拉家常”稳情绪,再讲政策明边界,然后算收益促和解,最后签协议定长效,仅用1天就化解了纠纷,两人还约定“轮流放牧、共享水源”。
  今年以来,支队累计化解矛盾纠纷486起,化解率达99%,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站点、大事不出嘎查”。
  十三年深耕,“三务融合”已成为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守护边疆、服务群众的“日常法宝”。如今,边境苏木的牧民足不出户就能办社保,草场里的牛羊有智慧监控帮着看管,遇到难题打个电话就有民警上门……这些牧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安心便捷正是“三务融合”交出的最美答卷。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创新开展浸润式法治宣传教育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孙宏武
  
  海南岛秋末,赤红的木棉花瓣轻盈飘荡,悄然落进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营中学的课堂。这自然的飘落,恰似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法治护航员”项目落地的生动写照。一群法律专业大学生走进中小学校园,不是短暂走访,而是长达两周的沉浸式陪伴——与孩子们同上课、同就餐、同活动,将法治的信念与规则意识,如木棉花瓣般温柔而持久地飘进学生们的心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实施之际,国家对全民法治素养,特别是青少年法治观念培育提出了更高要求。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开展创新实践教育理念,携手海口市龙塘镇、灵山镇政府,秉持“全覆盖,求实效”的宗旨,于10月27日起在三所中小学同步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陈文彬表示,此次活动不仅是响应国家法治建设顶层设计的积极实践,更是海南省深化“护苗专项行动”、筑牢青少年法治根基的关键举措,旨在通过精准滴灌与沉浸体验,在青少年心中深植法治种子,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培养具备法治素养的下一代。
精准滴灌:法治小讲师精准覆盖
  “大姐姐的讲解让我知道了以后面对校园欺凌要怎么做。”海口市龙塘中心小学一年级学生王宽琪的感言,道出了此次活动的核心理念——精准滴灌。
  区别于“一堂讲座定乾坤”的传统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开展此次法治宣讲活动的核心在于“一班一讲”机制。该院择优选派大学生,开展系统性培训,还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定制专属课堂。
  “面对多种多样的校园欺凌情形,我们派出的小讲师们分组对龙塘中心小学的21个班级各年龄段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负责人阳立兵对《法治日报》记者说,宣讲对象覆盖龙塘中心小学的21个班级830余名小学生,成功在孩子们心中种下了规则意识种子。
  在龙塘中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各年级的小讲师们,还针对中学生的叛逆心理安排了针对性的课程,让学生深刻了解到校园欺凌的一系列后果。
朋辈领航:言传身教搭建法治桥梁
  “第一天站上讲台,我的手都在抖,甚至不知道怎么开口。”该学院一名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回忆道,“但看到孩子们期待的眼神,我突然就不紧张了。”这种紧张与期待的碰撞,正是朋辈教育的独特魅力。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这些护航员大多来自海南本地,与中小学生文化相通,能迅速打破隔阂、建立信任。在灵山镇的东营中学,短短半天内,不同年龄段的双方便开始深度交流。
  持续两周的共同学习生活,让法治教育超越课堂界限。护航员们通过课业辅导、游戏互动、寝室谈心,乃至处理校园隐性欺凌、疏导学生心理问题,将守法观念融入学校253名学生的心中。东营中学吴校长感慨:“他们的到来不仅加强了人防,更激发了孩子们的学习热情。十几个人在校园里,起到了全覆盖的安全防护作用,比监控还管用。”
筑牢防线:多方联动织密青春守护网
  阳立兵表示,此次活动也深刻揭示了当前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面临的严峻挑战。
  灵山镇综治办负责人在采访中坦言,部分家庭因谋生压力、家庭结构问题等,对孩子关注不足,导致孩子心理封闭,易受网络及生活中的不良信息影响。
  “这些现实困境让法治教育的意义超越知识传授,直指行为矫正和价值观重塑。”阳立兵表示,法治宣传教育不仅是让青少年了解规则,更是让他们在内心里建立起规则背后正向的价值观念。法治育人不是一蹴而就,唯有潜移默化地影响到这些孩子们,他们才能从被动守法走向自觉护法。
  面对复杂现实,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的沉浸式法治教育,与政府、学校形成了有效的保护合力。龙塘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高校—政府—中小学”三方联动模式,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了新思路,也不断地为法治宣传赋能。
  陈文彬表示,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的创新实践,以其精准、沉浸、双向赋能的特点,为新时代法治教育提供了可复制的“海政之声”。
宁波江北公安:企业身边的网络安全“管家”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顾蔚 柳欣
  
  “我们公司财务之前收到一封冒充银行的钓鱼邮件,幸亏民警前一天刚在群里讲过这类骗局,这才避免了损失。”不久前,一场警企沙龙上,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某企业负责人心有余悸地分享了这一惊险经历。这次对诈骗的成功阻截,正是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深化“网上枫桥”实践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江北公安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坚持线上线下同向发力,用智慧与温度将互联网逐步转化为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在网络空间精心绘制出一幅“矛盾线上解、平安共同筑、服务精准达”的治理画卷。
线上听企声 搭建警企“连心桥”
  “过去遇到网络安全问题都不知道去找谁,现在有了联络站,上午提交申请,下午就有专家来帮我们解决,真是太方便了!”近日,江北公安借助“数字警务室”成功为辖区内一家企业解决了困扰已久的网络安全问题,企业负责人对此赞不绝口。
  江北公安以“数字警务室”建设为战略支点,撬动警企关系深度融合。该局改“坐等企业上门求助”为“主动将警务前移、服务下沉”,在重点企业、产业园区、单位数据中心等网络安全要害部位,科学布建网安联络站。
  星星点点的联络站如同“神经末梢”,与江北公安“网安智慧中枢”数据互联,架起一座座实时在线的“数字虹桥”,让企业急难愁盼“一键直报”、专业指导处置“即时响应”、网络问题隐患“闭环清零”,极大地提升了涉网诉求的解决效率。目前,5间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数字警务室”如同星辰散布于江北区的经济版图上,照亮了360余家单位、企业的网络安全之路。
  除了“硬件”过硬,在“软件”层面,江北公安精心运营的网上警企交互渠道,则织就了一张更为精准、细密的立体化联络网格。平台根据金融、电商、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不同行业的特性和风险阈值,建立了7个垂直化、专业化的线上群组。
  “有别于过去单向发布通告的形式,在线上群组里,民警结合近期发生的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安全教育、风险提醒,从过去威严的‘管理者’,慢慢变成了企业身边贴心的‘大管家’。”江北公安民警施伟介绍。
线下纾企困 开通服务“直通车”
  “网络安全不是哪一个人的事,它和我们每个岗位都息息相关。”近日,在江北区某企业举办的网络安全培训现场,一位参训员工感慨地说道。这场由江北公安组织的培训,气氛热烈、互动频繁,不少员工课后反馈“内容实、听得懂、用得上”,对日常工作场景中的网络安全风险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线上沟通讲求速度与效率,线下服务则彰显温度与深度。江北公安创新推出“点单式”服务机制,打破以往“我讲你听”的灌输式培训模式,将网络安全培训内容的选择权、主导权交到企业手中:企业需要什么,民警就讲解什么;企业疑惑什么,专家就解答什么。
  今年以来,围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防范勒索软件、应对网络钓鱼等热点难点问题,江北公安已组织开展百余场专题授课和十余场小而精的警企沙龙。
  此外,面对日益复杂的网络安全威胁,江北公安主动牵头,强化与网信、市场监管、街道等多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为企业安全加上“多重保险”。特别是针对辖区内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定期组织开展联合“安全体检”,汇聚各领域专业力量,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风险扫描和漏洞排查,努力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近日,该局网安大队在巡查中发现辖区某企业出口IP频繁访问恶意域名。民警立即赶往该企业,实地检查分析网络数据,最终发现感染木马病毒的重要终端,当场快速进行专业处置,助力企业消除安全隐患。
线上线下交融 绘就共治“同心圆”
  “真没想到,看直播还能学到这么硬核的知识!”今年8月,江北公安通过“惠民企业直播间”开展了一场以“防范勒索病毒”为主题的线上宣讲,吸引了5000余人次在线观看。观众通过发送弹幕踊跃提问、互动交流,共同构筑起一道数字防护城墙。
  治理之道,重在融合。江北公安致力于打造线上线下交融互促的治理共同体,联合区司法局、前洋直播中心打造“法治E企服务中心”,将其建设成为集法律咨询、风险测评、培训宣教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利用直播这一深受欢迎的形式,开设“惠民企业直播间”,让普法宣传插上数字翅膀。
  “我们始终保持对黑客攻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诈骗等突出网络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江北公安民警陈浩磊表示,“同时,我们还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力量的培育。”
  江北公安发起成立“净网联盟”,有效整合了全区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机构、专家学者、志愿者等多方资源,推动治理模式从公安主力主演的“独奏曲”,迈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交响乐”。
  2024年,该局快速侦破的一起利用电商平台“秒杀”漏洞进行非法牟利的案件,正是这种多元共治理念的生动实践。该案从线索发现到精准打击,得益于联盟成员提供的技术支持与信息共享,有力维护了公平诚信的网络市场经营秩序。
彭阳法院答好全流程实质解纷“最优解” □ 本报记者   申东
□ 本报通讯员 陈兆培
  
  “前三季度,法院上诉率达6.10%,同比下降3.88个百分点,排名全区法院第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人民法院第三季度审判质效分析会上,这组“硬核”数据让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海文感触颇深。
  海文清楚记得,一年前,彭阳县法院各庭室的案件上诉情况并不乐观,结案数占全院近三分之一的综合审判庭,上诉率更是高达23.75%,在全院排名垫底。然而一年时间过去,彭阳县法院服判息诉率“直线上升”,综合审判庭也从“全院倒数”逆转成“名列前茅”,上诉率大幅降至8.21%。
  这一转变的背后,与彭阳县法院思维求变、主动作为的实践创新密不可分。彭阳县法院锚定“类案治理、答疑前置、审执联动”三大方向协同发力,力促全流程实质解纷,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分层分类施策 做实定分止争
  “为公司干了几年工程,结账的时候老板却消失了。我们39个人辛辛苦苦这么久,到头来拿不到钱,怎么给家里人交代?”2025年年初,彭阳县法院一次性收到39起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原告虽为39名不同劳动者,但被告均指向同一公司。
  考虑到这39起案件诉讼请求和事实基本相同,承办法官认为针对个案作出示范性判决是本系列案的最优解。随着示范案件被“庖丁解牛”,一份逻辑严密、说理充分的“精品”判决交到了当事人手中。尽管该案原告最初选择上诉,但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示范判决的法律效力与指导价值迅速凸显,其余38件案件集中按照上述裁判思路作出判决,当事人全部表示服判息诉,真正做到了以个案带动类案,实现了“判一案、结一片”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彭阳县法院立足工作实际,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践行示范判决机制,将批量案件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拓展。与此同时,彭阳县法院还牢固树立层级管理思维,压实司法责任,通过做实司法数据研判会商、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整改、人民法院案例库随案查询、法答网即时解答等工作机制,不断引导法官杜绝“结案了事”现象,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答疑前置发力 践行“如我在诉”
  “法官,我不是非要上诉,只是对判决结果有些想不通……”一起离婚纠纷案中,被告李某道出了心里话。而这样的话语,在法院日常工作中并不少见。
  如何让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权威,又体会到司法温度?彭阳县法院始终将全流程释法说理作为连接司法裁判与群众认可的桥梁,使释法说理的过程成为矛盾不断消解、纠纷不断解决的过程。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父母离婚或协议而免除。”面对李某的疑惑,承办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采取面对面的沟通方式,换位思考,先从情感上表示理解其情绪,再针对判决书存疑问题一一解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李某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表示服从判决结果,并对法官的工作态度以及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
  强化释法解疑现如今成了彭阳县法院每一位法官的必修课。彭阳县法院坚持答疑前置,明确每位法官作为矛盾化解的“最后”把关人,将说理工作延伸至立案、庭审、文书制作、判后答疑等全流程各环节,以“如我在诉”的共情视角,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讲清法律适用依据,有效降低当事人“情绪性上诉”和“试探性上诉”。
审执联动破局 实现程序“瘦身”
  “履行期限不能久,必须趁热打铁,路现在就要修,质量还得靠得住!”在某村委会调解现场,承办法官与执行干警表示。
  王某与张某系同村村民,张某扩建牛棚时,侵占了部分公共道路,导致王某下地耕种时无路可走,2025年9月,王某以相邻通行纠纷为由将张某诉至彭阳县法院。承办法官经过多轮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张某按照规划路线重新修筑一条道路,修路费用由张某承担。
  然而,新道路能否满足王某的需求?案件所经历的诉讼程序越多,当事人付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投入的司法资源也就越多,若道路潦草完工,该案必将再次进入执行程序,徒增当事人诉累。
  承办法官深谙“程序空转”弊端,随即启动“审执联动+多方协作”机制,组织联系乡政府、村委会和执行法官前往施工现场,共同敲定施工路线、材料标准、完工时限等关键细节。最终,在多方合力督促下,张某仅用7天便高质量完成道路修筑,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如今,通过立审执协调联动、一保两促、督促履行、“法院+综治”等系列措施,彭阳县法院实现从“被动执行”向“主动督促”的转变。今年以来,彭阳县法院在新收诉讼案件同比上升35.84%的压力下,执行案件数量却同比下降6.77%,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定分不易,止争尤难。我们将以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作为指引,进一步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体现‘诉止于我’的担当,久久为功做实定分止争工作,努力实现既解‘法结’又化‘心结’良好效果。”彭阳县法院院长孙有平告诉记者。
北京延庆举办低空安全法治建设论坛   本报讯 记者黄洁 近日,围绕低空经济高速发展背景下的安全管理与法治保障这一热点话题,一场“低空安全法治建设论坛”在北京市延庆区举办,来自法律界、民航管理部门、低空经济产业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的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围绕主题展开深入探讨。
  据了解,该场“低空安全法治建设论坛”是第五届八达岭低空安全发展大会暨延庆低空技术产业人才大会的平行论坛,由延庆区司法局承办。论坛上,3位特邀嘉宾从我国低空改革的机遇与挑战、统筹低空经济的发展与安全、低空安全的法治保障等不同层面,对低空安全法治建设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随后7位嘉宾从不同角度展开对话,并提出富有创见的建议。
  自2020年10月获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以来,延庆区大力发展低空经济,无人机应用在应急救援、生态监测、长城保护、城市物流、支线物流、文旅体验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张野:在社区这个“家”里有三重身份   图① 张野展示“织心妈妈”手工坊的作品。
  图② 张野为孩子们讲述普法小故事。
吉林市公安局供图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这个钩织袜子,是我们‘织心妈妈’团队的宋大娘给我织的,当时收到这个礼物,我就觉得再多的苦都值了……”近日,在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区分局德胜派出所警务室里,张野如数家珍地为《法治日报》记者介绍墙上挂着的一双崭新的蓝色毛线袜。
  张野,现任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区分局德胜派出所副所长兼女子社区警务队队长、省妇委会妇女代表、市政协委员。2023年6月,张野带领5名女警组建了女子社区警务队,成为居民口中的“张队”、孩子们口中的“张妈”以及社区老人们口中的“闺女”。
  在社区居民心中有着多重身份的张野,始终将群众冷暖放在心上。近日,记者跟随张野走进她的辖区,聆听她的故事。
“张队”以脚力走出和谐
  在警务室大门后的墙面上,两双磨得发白且有破洞的袜子照片贴在照片墙的一角。
  “这是我初到辖区走访时穿的袜子,那会儿挨家挨户敲门,每天都要走几万步……”张野回忆。她带着女子警务队的队员们在4.2平方公里的辖区里走街串巷,一户户敲门,一家家询问。一次走访结束,她看着磨破的袜子,情不自禁地说:“袜子磨漏了,但情况摸透了。”
  从此,“袜子磨漏,情况摸透”成了女子社区警务队的口头禅和“座右铭”。
  “这楼道里原来都没法下脚,堆着各种杂物,还有设施老化等很多问题。”走访时,张野发现辖区老旧小区物业瘫痪、邻里纠纷不断。为此,张野创新推出“最小单元自治法”,让一个单元的14户居民组成“自治大家庭”。她和居民一起粉刷楼道、修理防盗门、用奖励证书和小礼物激发居民参与热情。很快,破旧单元楼摇身一变,亮堂的楼梯间、崭新的门禁成了“样板间”,社区其他单元纷纷效仿。
  从单个单元到整栋楼再到整个小区,曾经的“垃圾山”变成小花坛,邻里间的争吵声也逐渐变成欢声笑语。
  如此成效显著的“最小单元自治法”得到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认可,在全市51个老旧小区得到推广,张野先后5次登上讲台介绍经验。
  日复一日地和居民相处、走访,让辖区居民读懂了张野的这份真诚,越来越多的居民自发参与到社区治安防控工作中,张野趁热打铁,提出了“六队群防联动工作法”——由社区50名网格员组成“社区网格工作队”、70名居民楼楼长单元长组成“楼蓝巡逻队”、100名老年歌舞队员组成“晚霞巡逻队”、200余名“织心妈妈”组成“织心妈妈互助队”、50名退休老党员组成“退休党员群防队”、30个商户组成“商企联盟群防组织”。6支群防队伍成为社区警务队的“千里眼”“顺风耳”,将触角延伸至每家每户。
“张妈”以警心护佑童心
  “张妈,我奶奶接到一个诈骗电话,还好我及时发现阻止了她被骗!”
  “是吗?我们宝贝真厉害!”
  距离警务室100多米的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西校区,张野和孩子们一边吃饭一边用最近发生的新鲜事给孩子们讲普法小故事。
  作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张野转变思路,将枯燥的普法课变成一个个小故事,利用中午吃饭时间,以“妈妈”的视角,给孩子们讲规矩、说案例,让法律知识如同蒲公英的种子一般吹进孩子们的心间。
  为了帮助孩子们解决困难,张野带领女队员们实施了“彩虹守护计划”,在学校设立了“警察妈妈信箱”。信箱里的一张张小纸条写满了孩子们的困惑和希望,她将孩子们的心里话一一记下,上门走访,从学业压力到心理困扰,张野用耐心与温情化解一道道难题,满足了一个个愿望。
  14岁的小新(化名)自幼父母离异,跟着常年酗酒的父亲长大,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父亲的漠视让小新走上歧路。张野认为,“这孩子只是缺少关爱,我得拉他一把”。这样想着,她陪小新吃饭、谈心,给他讲法律、讲道理,说服小新的父亲改变教育方式。如今的小新已经重新回归校园,性格变得开朗许多,几乎每天都要和“张妈”联系,分享学校里的点滴。
  而受到张野的教育和感染,小新的父亲也痛改前非,不仅戒了酒,还到工地打工赚钱养家。
  上管老,下管小,是张野的真实写照。她坚持“家校警社”联动,以慈母心、法治心、守护心的“三心”理念,通过情感关怀、法治教育和系统守护“三位一体”的干预模式,真情护航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成为1600个孩子的“张妈”。她用真心叩开一扇扇紧闭的心门,用行动点燃一个个新生的火苗,让法治之光照亮校园,温暖童心。
  张野的做法被吉林市公安局党委充分认可,被冠以“警花护苗”行动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近500名女警参与其中,累计帮扶未成年人55名,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涉未成年人警情数同比分别下降33%和27%。
“闺女”以真心送去温暖
  “小区里的大娘,还有全职妈妈平时闲暇时间喜欢聚在一起唠嗑,打麻将,有时就会产生矛盾。”张野介绍,还有些老人缺乏精神寄托和社交活动,生活单调。这些张野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一次走访中,张野发现,社区里不少大妈对手工钩织感兴趣,她灵机一动,以此为切入点,她自己掏钱买来七彩毛线,在警务室支起“编织角”,举办钩织大赛,居民们热情参与。张野又找到辖区编织能手宫老师,帮助她们成立“织心妈妈”手工坊。
  如今“织心妈妈”团队从七八个人发展到两百多人,免费培训超2000余人次,产品远销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甚至出口海外,年订单流水达百万元。
  曾经为楼道杂物吵得不可开交的邻居,现在互相帮忙缠毛线;总爱较真的张阿姨,成了最细致的“质检员”……这些曾被生活困住的妇女,如今在针线穿梭间重拾自信与希望,她们编织的不仅是毛绒玩具,更是一张张守护社区温情的网。
  “这孩子比我亲闺女还亲呢!”这是辖区的老人们对张野的评价。
  在张野管辖的社区内,有48名独居重症高龄老人,这是张野放在“心尖尖”上的牵挂,每月开展“月关爱、越健康”入户走访,面对这些平均年龄超过80岁、疾病缠身的特殊群体,张野为老人们创新建立“一人一档”健康台账,定期协调医疗队上门义诊。她为突发心肌梗死的老人争分夺秒联系救治、将半夜摔倒的老人及时送医、为行动不便的老人送去日常用品、逢年过节更是会拎着食材到老人家里为老人做顿饭……那些看似琐碎的日常关怀,为老人们送去了家的温暖与安心。
  为了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能和更多的群众说得上话、交得了心,张野坚持“和老百姓一起过日子”。她组织的元宵节“治安知识灯谜”、国庆节“家门口反诈运动会”、重阳节“尊老大联欢”等一个个丰富多彩的活动,让警民情谊在欢声笑语中升温。她和群众一起包饺子、包粽子,一起过年过生日,把无数小家聚成了温暖的大家庭。
  在过去的几年里,张野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省“最美基层民警”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如今,在辖区的街头巷尾,张野的藏蓝色身影依旧活跃,清晨的曦光照进警务室,身着警服的张野整了整衣领,带着队员们走进了大街小巷……
王磊:水乡邻里的“平安石”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肖湘风
  
  “王磊哥哥,这是我第一次写信,字不好但都是心里话……”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西坞派出所副所长王磊的手指在这几行稚嫩的字迹上轻轻停留。
  阳光透过窗棂,照亮了信纸上真诚的字句。他想起了2024年3月那个寒风刺骨的午后,6米高的大桥上有一个悬坐在桥墩边缘的孤单身影。
  “孩子,风大,容易着凉。”那天,王磊接到报警赶到现场时,17岁的小宇(化名)正坐在桥墩管道上,双腿悬空,脚下是裹着残冰的湍急河水。王磊制止了其他人上前,独自缓慢接近,在3米外停下。
  没有训斥,没有说教,他只是用平常的语气说:“我叫王磊,心里闷的话,就跟我说说。”小宇没有回头,但紧绷的肩膀微微松动。王磊不急不躁,从河水温度说到自己读书时也曾有想不开的时候。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当小宇终于低下头悄悄抹泪的瞬间,王磊屏住呼吸疾步上前,双臂紧紧抱住小宇的腰,奋力将他从死亡边缘拽回。
  落地后,小宇失声痛哭,王磊一直轻拍着他的背:“没事了,有哥在。”
  救助并未止步于此。王磊添加了小宇的微信,在备注里特意标上一颗红星——那是他“需要重点守护”的记号。此后,无论加班到多晚,只要手机弹出小宇的消息,王磊总会第一时间回复。从日常琐事到人生困惑,这个年轻的警察成了少年最信赖的倾诉对象。
  然而,一段时间后,小宇的微信突然沉寂了。王磊发去的问候如石沉大海,他不禁惦念:“这孩子现在过得怎么样?”
  原来,小宇正在悄悄开启新的人生。18岁生日那天,他下定决心改变自己,并在一家小餐馆找到了工作,幸运地遇到了待他亲如家人的老板夫妇。这对夫妻不仅在工作中手把手教他,生活上也对他关怀备至,听他讲述过往经历时,只是轻轻安慰道:“在奉化别怕,还有我们呢。”小宇唤他们“师父”“师娘”。
  半年后,小宇萌生外出闯荡的念头,师父师娘没有阻拦,只是叮嘱:“遇到困难,就回来。”初入社会,工作的重压让他喘不过气,他想起师父的话,主动倾诉求助。于是师父又请同村好友带他做酒水配送工作。“靠力气吃饭,踏实!”师父的鼓励和陪伴,让小宇在辛苦劳作中逐渐褪去心中的阴霾,变得开朗坚韧。
  日子渐渐好起来,小宇越发想念那个曾经救他、开导他的“警察哥哥”。因为换了手机号,原来的联系方式出了问题,他选择用最传统也最真挚的方式——铺开信纸,一字一句写下心里话,于是就有了开头那封感动王磊的信。
  王磊立即按信上留下的号码拨去电话。“王磊哥哥!”电话那头的声音激动又朝气,“我现在在奉化送酒水……我能自己挣钱了,终于能在奉化好好生活了!”听着小宇的分享,王磊心头暖流涌动。他真切地感受到,自己不仅挽救了一个年轻的生命,更陪伴这个少年迎来了新生。
  从警11年来,王磊始终坚守在基层一线。
  2016年除夕夜,面对持刀劫持人质的醉汉,他沉着应对,甚至提出“换我当人质”,最终与战友合力安全解救人质。
  2024年,他成功处置一起因纠纷扬言点燃煤气瓶的突发危机,保护了群众安全。
  在日常工作中,王磊关注的不只是治安防控,更是人心温暖。除了小宇,他的微信里还有6个“特殊好友”,每个名字背后都是一段从绝望到希望的故事。
  在面对辖区治理难题时,王磊也将这种“既治标更治本”的理念贯彻其中。西坞水网密布,野泳溺水事件时有发生,单纯劝阻效果有限。王磊深入调研,听取群众心声,推动将危险水域改造为集休闲、观光于一体的亲水公园,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针对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融合难题,他牵头搭建“坞里益家”平台,组织义务巡逻队,推出“乡音调解”模式,让新老居民和谐共处。
  “救一个人容易,帮他们把日子过好,才是真正尽到警察的本分。”这是王磊常说的话。
  三石成“磊”,他正如水乡邻里的一块“平安石”,有守护的硬度,有包容的温度,也有破题的锐度。在日复一日的平凡岗位上,王磊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默默守护着万家灯火下的安宁与幸福。

  图为王磊在开展防溺水宣传。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供图  
杨帅:竭尽全力为孩子再多做一点   图① 杨帅参加无锡市“普法E课堂”网络直播活动。
  图② 杨帅在“护苗·绿书签”活动中讲授开学第一课。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贺俊丽
  
  “请用几个词形容下自己。”
  “细致、严谨、规范、温和,有温度。”
  听到《法治日报》记者的问话,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杨帅脱口而出,停顿一瞬后补充道:“每一个案件都事关一个孩子的一生,为了孩子我总觉得要再多做一点。”
寻找“快乐成长路”
  “她个子挺高,还胖乎乎的,看着挺成熟,所以我真不知道她没到14周岁。”讯问室里,面对前来提审的杨帅,涉嫌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辩解。
  事实真是如此吗?回到单位后,杨帅打开电子卷宗,一页一页翻看、一条一条点开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QQ聊天记录,终于有了发现:被害人曾向犯罪嫌疑人提到2028年11月她就成年了,而案发时间是2024年暑假。
  凭借这个关键线索,杨帅在庭审中有力驳斥了被告人对被害人年龄不明知的辩解,最终让被告人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待案件细致严谨,杨帅用专业的法律素养让加害者受到应有惩处后,她却常常不能“案结事了”,因为“被害人还是个孩子啊,他们能不能从案件中走出来,回到原本健康快乐的成长之路呢”?
  2007年9月,杨帅从大学生成为一名检察官,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一干就是12年,她擎法律之剑惩罪恶、扫黑恶,办理了多起重大典型案例。2019年4月,杨帅转岗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原本“铁骨铮铮”的她却在看到一个个因案件伤害、眼神迷茫的未成年被害人时,红了双眼、软了心。她先是考取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证,又主动“走出去”与同样关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妇联、团委强化沟通,找寻社会公益组织,携手为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等工作,努力抚平她们的“心灵创伤”。
  海面上看到的永远只是冰山的一角。“与其天天‘灭火’,不如教会孩子远离危险、提高‘避险’意识。”2019年下半年起,在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下,杨帅与社会公益组织着手编写系统性未成年人防性侵、防欺凌法律读本,通过预防、教育等手段有效保护更多孩子。
  历时近两年,倾注杨帅无数心血的《守护少年的你》法律读本完成。编撰过程中,杨帅结合检察办案实际挑选大量真实案例,以“防性侵”“防欺凌”为主题,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针对性普法提供帮助。
  6年来,杨帅办理未成年人案件300余件,帮教400余名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案件比例达95%,被评为第三届江苏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
“护未”队友不嫌多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需要更多“帮手”,共同如“应时之雨”守护好祖国的花朵。2021年,杨帅与同事组建“时雨”未检工作室,提炼“时雨”未成年人检察文化品牌,专业化、系统化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犯罪预防、教育矫治等工作。
  在杨帅看来,“护未”队友永远不嫌多。在她推动下,锡山区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司法和高等院校建立“时雨护未”志愿者队伍,设立7所“时雨护未关爱站”、1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提升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水平。2022年1月,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杨帅在办案的同时更注重压实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责任,先后制发督促监护令52份,对涉案家庭开展教育指导占比95%以上。
  针对办案机关难以解决的未成年人心理创伤持续修复难题,杨帅联合心理教育专家和社会公益组织成立“生命摇篮”项目,在无锡市妇女联合会大力支持下,该项目获无锡市慈善总会立项,解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持续性心理纾解中的经费困难。
  2024年,杨帅联合公安机关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前置特殊听证制度,努力填补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监管司法实践空白。
  因为“再多做了一点”,杨帅与无锡市锡山区乐助社工事务所联合设计的法律童趣大闯关游戏,在全省检察机关“苏小蓝”法治宣传教育嘉年华活动中现场展演;与锡山区文明办联合推出的《守护少年的你》等5个普法视频在国家级、省级平台推广、两个普法视频获省级荣誉;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覆盖辖区28万余人次;“时雨护未”青少年法律服务项目获评无锡市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大赛精品项目一类项目。
插上数智化“翅膀”
  进入数智时代,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能否有更智能化的呈现方式?2023年底,杨帅心里又有了新念头。
  2024年初,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点,杨帅与锡山区检察院数字检察团队依托该院区块链运用的技术优势,提出“锡山区未成年人保护区块链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建设项目。
  “依托该平台,可以将全区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单位部门脱离物理距离局限,在‘云端互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实现辖区‘六大保护’迭代升级。”杨帅告诉记者。
  今年5月28日,在无锡市东北塘中学学生中心,随着辖区内13家单位共同按下启动器,适用范围覆盖全区87所学校、13家公立医疗机构、惠及全区在籍学生等未成年人12万余人的锡山区未成年人保护区块链管理平台正式上线。平台将13家参与单位分为政法机关、综合保护部门、社会保护主体三类,配置40余项权限、10余项应用模块为各单位提供一键查询基础。杨帅还带领团队起草了《关于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区块链管理平台的实施办法》,以制度规范保障辖区“云端互联”实现。
  自平台投入使用以来,强制报告数量同比增长37.5%,促推刑事立案4件,推送医疗系统、教育系统强制报告线索68条,对新招录教师开展从业禁止筛查300余人次。根据平台上报信息,杨帅提前介入对一起监护人虐待案及时监督立案,并将被害人纳入重点关注人员,启动关爱安置工作。
  根据平台运行情况,杨帅与同事边运用边完善,健全关爱资源模块,邀请两名专业心理老师、两名法律志愿者入驻平台助力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多部门上传优秀普法课件、宣传视频、录播课等法宣资源21件,13家单位一键申请即可实现共享共用。
  “作为一名女性、身为一位母亲,每办理一起涉未案件,和涉案少年儿童的每一次交谈,都深深触动着我的内心。”谈起心爱的未检事业,杨帅眉眼弯弯全是笑意,“我只想竭尽全力为孩子们多做一点儿,再多做一点儿。”
涉及个人隐私及资金,这种“热心电话”别信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王丽婷
  
  “您好,您是张先生吧?您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我们的商品,您对我们的商品是否满意?不好意思,由于我们工作人员的失误,把您当时在我们平台购买商品账户信息存到了平台会员名单里边,会员有购物超值优惠,需要每个月扣费500元,您需要的话可以保留,如果不保留,我们帮助您去取消,程序是这样的……”张先生没想到,接到这个“热心电话”后,银行卡里的4万元被骗走。
  近日,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跨境电诈案,涉案金额达2261万元。主犯李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余36名被告人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团伙利用被害人急于求利的心理,通过话术,一步步把被害人拉入陷阱。”主办检察官张晓燕揭示诈骗团伙的手段,他们从非法渠道批量购买的居民个人信息中,精准筛选出行骗目标人群,这些被骗的人员多有购买商品要求返利等需求。诈骗团伙内设有电脑手、一线话务员、二线话务员、外务和厨师等岗位。其中,电脑手负责每日向一线话务员发放团伙头目购买的,含有被害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和所处区域等信息的资料,并负责统计一线、二线话务员每日诈骗“业绩”,计算诈骗犯罪团伙成员每月工资等账目。
  一线话务员根据被害人资料拨打诈骗电话,冒充电商平台客服,以被害人开通平台会员每年会被扣除会员费等为由,诱骗被害人通过电话取消会员资格。当被害人初步陷入错误后,一线话务员将诈骗电话转接至二线话务员,由二线话务员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继续对被害人实施“精准”诈骗,先让被害人误以为其转账操作是取消会员的必要步骤,再诱骗被害人将名下存款转账至诈骗犯罪团伙联系的洗钱团队“车商”提供的银行卡内,由“车商”将赃款转入诈骗团伙账户。外务、厨师负责为诈骗团伙成员提供购买生活物资、餐饮等后勤保障。
  “我们先给客户说,您开通会员可以享受打折、做直播带货、每月礼包等好处,如果需要保留的话就留意扣费短信就行。有的客户明确表示保留,而有些客户表示要取消,我们就说由于是您自己开通的,要取消的话,需要您跟银联中心进行在线核实,告诉银联中心是您自己在取消,不是别人帮您取消,如果客户怀疑,我们就会让他自己在平台上问客服这个电商会员能否取消,一般情况下,客户去平台上问客服,都是机器人回答的,给的回复是这个会员不能取消,客户就会以为自己真的开通这个电商会员了,然后就会问我们怎么取消。”在诈骗团伙中充当话务员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供述:“客户上了钩,我们会继续说,平台单方面没办法给您取消,为了避免跟客户的纠纷,我们花重金向银联申请了解决方案,设立了24小时开通的银行贵宾专线,可以协助办理取消业务。如果有客户问,为何有这种取消的渠道,我们就说,因为我们在电话回访的过程中发现有很多跟您一样,可能是家里小孩或者老人不小心开通的会员,为了避免纠纷,我们专门向银联申请了这个解决方案,之后就把客户的电话转接到二线。”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二线的话术是分阶段的,分为‘核对文件’‘身份连线’‘调资金’‘打退枪’‘开真枪’五个阶段。”张晓燕说。“刚才某平台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我开通了他们的会员,我不需要,请取消。”“您叫什么名字,我们在平台查一下,您有没有收到某平台的文件,因为我们是专门为企业服务的,个人电话打不进来,您要提供一下姓名。”这是第一阶段“核对文件”时诈骗团伙话务员与被害人的对话,如果被害人提供姓名,则会进入第二阶段“身份连线”。
  “我首先跟您说明一下,您这个业务是某平台跟银联中心那边的,不是我们银行的,所以,我们银行只是作为第三方接受某平台和银联中心的委托,协助储户办理业务,需要按照银联中心的工作指示进行。目前,您这个业务的扣费方是银联中心,要取消这个业务就需要您本人跟银联中心进行在线核实。如果您不方便外出,可选择线上办理。”这是诈骗团伙话务员在“身份连线”阶段对被害人说的话。如果被害人选择线上办理,诈骗团伙话务员会按照话术继续与被害人沟通。
  第三阶段的“调资金”与第四阶段的“打退枪”阶段,均是诈骗团伙为了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组织话务员继续通过话术与被害人沟通交流,直到其消除疑虑。
  犯罪嫌疑人供述,“开真枪”是第五阶段,团伙成员会对被害人说“由于你名下有多个账户,需要走多遍流程,账户全部认证完整之后,资金会原路返回,并且业务解除成功,下发回执单”。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会选择他名下资金比较大的账户,让他先进行手动上传做检测认证,同样是先查看余额,然后返回首页点转账。之后,团伙中的电脑手去找“车商”,即洗钱的人,“车商”把收款人的姓名、卡号、开户银行发过来,然后对被害人说,银行卡余额是多少就填多少,并引导他点击下一步,输入密码验证身份,结果肯定是交易成功或交易已受理,也就是转账成功。犯罪嫌疑人会诱骗受害人上传凭证,凭证发给电脑手,电脑手发给“车商”,这个过程一般在3分钟之内,因为超过时间就会被冻结。有的被害人会意识到余额被转走了,而犯罪嫌疑人会告诉他钱在银联中心被锁定了,需要把名下账户的数据全部认证完整,就会一次性返还。如果被害人接受了这个解释,就会接着把其他账户的钱转出去。
  “我们从扣押的诈骗团伙的手机中发现,不仅存有诈骗过程中套取的被害人信息、每日诈骗金额等涉诈信息,且团伙组织严密、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成员经统一培训后,会被分配到各个组。其中,业务组以‘老板—管理员—话务员’3个层级开展具体的诈骗业务。此案的被害人大都不了解常见诈骗手段、不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张晓燕提醒,不要轻易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内容,尤其是涉及资金交易、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如果收到自称是银行通知账户异常需要转账操作的短信,若不确定其真实性,绝对不能贸然转账。
漫画/高岳  
“完美人设”背后是“杀猪盘”骗局 □ 本报记者   黄洁
□ 本报通讯员 卢忠凯 曹正
  
  “杀猪盘”通常是指诈骗分子利用网络交友,以短期内高额回报,诱导受害人投资的电信诈骗方式。近日,北京铁路公安处对外通报了一起“杀猪盘”电信诈骗典型案例。
  据北京铁路公安处刑事侦查支队介绍,今年9月1日,43岁的张女士在浏览网络视频过程中看到一条介绍单身男女相亲的视频,她随即发表了一条评论。很快,一个网名为“公益红娘孙姐”的人就回复了张女士的评论,两人聊得相当投机,张女士感觉遇到了“知己”。赢得张女士的信任后,“孙姐”提出要介绍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小陈给张女士。但张女士没有想到,她正一步步落入“孙姐”和“小陈”共同布下的陷阱。
  在网络交谈过程中,陈某“高薪、打高尔夫、陪领导出差”等词语打造的“成功人士”形象,逐渐让张女士动心,而陈某也借机不断与张女士频繁交流,嘘寒问暖。经过十几天的相处,陈某坦言自己在银行上班,知道金融漏洞,称每日的15时、19时左右买入外汇,在另外3个时间点卖出,就可以赚取高额“汇差”。陈某还引导张女士下载了名为“Linkim”的聊天软件,声称该软件很私密,不会被监听,并以自己是内部工作人员,身份不便为由,引导张女士下载“SIX瑞士交易所”软件,让张女士帮其进行买入卖出。在见到对方通过80万元本金不断“获利”180万元后,张女士对陈某深信不疑,决定一起投资。
  9月19日晚,张女士主动联系客服,想先投资1万元,但转账失败,此时张女士不知道已经被反诈中心96110提前止付,在这期间,张女士曾接到过96110的劝阻电话,但张女士已被“感情”和“高利”冲昏了头脑,不甘心的张女士决心继续投资。在继续追问客服后,客服给张女士发来一个二维码,张女士尝试建立自己的账号,并转账了1000元,卖出后获利100元。尝到了甜头的张女士又立即追加投资至1万元,看到张女士已经成功“上钩”,骗子们着手开始了下一步操作。
  随后,陈某在张女士的账号中先后注入5笔资金,此时客服发来提示,称该账号因多人操作已经被封,如需解封提现,需要交9900元解封费。然而解封后客服不仅没有给提现,反而要求张女士继续交“手续费、验资费”等,直到这一刻,想起96110反诈中心的风险提示,张女士才幡然醒悟,但此时已经充值共计23000余元。意识到被骗的张女士立即赶往北京铁路公安处石景山南站派出所报警,最终在北京铁路公安处反诈中心的紧急处置下,成功止付17300余元。
  民警介绍,在本案中,骗子通过营造“成功人士”形象,以可以掌握“内部信息”“短期高额获利”为诱饵引受害人上钩,通过塑造完美形象以及交友过程中的好感,进一步提升可信度,博取受害人的信任。后期,再通过“账号被封”“交纳手续费方可提现”等方式,紧抓受害人着急盈利的心理,让受害人出现“他人那么好,肯定不会骗我”和“我都赚那么多钱了,这点手续费该交交吧”等心理,进而实现诈骗钱财的目的。
  针对此类骗局,北京铁路警方提醒,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切记做好身份核实,做到不轻易投入感情、不相信高回报投资、不下载陌生软件、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对于遇到的“完美人设”更要仔细甄别,不碰“高回报陷阱”,保护好个人的财物安全。
漫画/高岳  
贩卖交换个人信息皆违法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舒美琳 汤夏越敏
  
  公民个人信息承载着个人隐私与安全,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重要法益。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将其视为“生财工具”,通过内外勾结的方式非法倒卖,最终身陷囹圄。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离职人员勾结公司“内鬼”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昔日同事因贪婪双双获刑。
  已从某公司离职的孟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将目光投向了公民个人信息交易。2022年2月至2024年6月间,他多次向前同事、时任公司市场部经理的张某某购买杭州地区楼盘业主信息。本应是客户信息“守护者”的张某某,却利用职务之便,将工作中接触到的包含小区房号、电话等内容的业主信息当作“私有财产”,多次非法出售给孟某某。孟某某则将这些信息转卖给有业务关联的装修公司陈某某(另案处理),形成了一条由“内鬼”泄露、中间商转卖、精准倒卖给装修公司等下游使用的黑色产业链,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审查,孟某某非法处理个人信息19000余条,获利近3万元;张某某非法提供信息14000余条,获利近1.3万元。案发后,临安区检察院依法对两人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类案件并非个例,从快递订单、求职简历到各类消费信息,都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窃取倒卖的目标。”办案检察官介绍,非法流转的公民个人信息极易引发电信诈骗、精准骚扰等问题,不仅干扰公民正常生活,更直接威胁公民人身与财产安全。为此,检察官提醒广大企业员工,要严守职业底线,切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提醒企业要履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防“内鬼”泄露。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不参与个人信息非法交易,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
掰手腕致骨折,法院:适用“自甘风险”原则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黄金剑 刘逸梅
  
  公园内一场普通的掰手腕,竟导致手臂骨折、花费数万元医疗费。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掰手腕受伤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小林要求被告小李承担一半医疗费用的诉讼请求。
  2025年4月,小林与小李在苏州某公园健身区相遇。小李当时正与他人进行掰手腕比赛,小林主动提出“想练一练”,双方便开始较量。在比赛过程中,小林右侧肱骨突然断裂,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右侧肱骨干骨折、右侧桡神经损伤等,住院治疗10天,共花费医疗费3.4万余元。
  小林认为,小李在掰手腕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小李赔偿一半医疗费用1.7万余元。小李则辩称,掰手腕属于自愿参与的竞技体育活动,自身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地点处于监控盲区,但双方均确认受伤时小林手臂未压至桌面。被告小李在事发后积极拨打120送医,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
  法院认为,本案中,小林主动向小李发出邀约,属于自愿参加该体育竞技活动。小李在掰手腕过程中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且在小林受伤后积极送医治疗,尽到了竞技活动参与者的一般义务。因此,法院认定小林要求小李承担赔偿责任缺乏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小林全部诉讼请求。
  “掰手腕虽非专业赛事,但属于对抗性角力活动,存在骨骼断裂等固有风险,符合竞技性体育的一般特征,属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承办法官柳蓓菁介绍,本案裁判核心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自甘风险”原则的适用需满足三大要件:“自愿参加”,即受害人主动参与,非受强迫,本案中小林主动邀约符合此点;“活动有风险”,即活动本身存在不可避免地受伤可能,如掰手腕、篮球、登山等;“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即其他参与者无故意伤人或明显违规行为,本案中小李无相关过错。
  针对此案暴露的风险,柳蓓菁表示,若市民朋友要参与此类活动,需注意:一是参与对抗性活动前,结合自身身体状况评估风险,避免冲动参与;二是若受伤,及时留存监控、证人联系方式、医疗记录等,便于后续维权;三是发现他人受伤时,尽到合理救助义务,如协助送医,减少争议升级。文体活动旨在丰富生活,但快乐需以风险认知为前提,了解“自甘风险”原则,既是保护自身安全,也是尊重他人权益。
小区快递站门口摔伤,谁该担责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李胜平
  
  当前,居民将住宅改建为经营用房的情形屡见不鲜,业主或租户违规“住改商”的情况亦时有发生,物业服务企业、门店经营者与小区业主往往容易忽略“住改商”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与法律风险。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业主于小区内一违规“住改商”快递驿站门口摔倒致伤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为相关争议与纠纷的解决作出了提醒。
  2023年12月某日傍晚,彭某在离开某小区一违规“住改商”快递驿站门店时,因踩到涉事门店门口的路面碎石坑而摔倒。彭某认为,驿站门店某副食店及其实际经营者邓某、杨某、小区物业和驿站平台不及时修复受损道路,违反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与物业服务合同义务,对自己的人身权益造成了侵害,要求各被告共同承担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小区物业认为,彭某摔倒地点并非物业管理范围,且摔倒主要为其自身疏忽所导致,彭某应当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某副食店认为,事发前案涉门店已经转让,尚未变更登记,门店实际经营者系邓某、杨某,某副食店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驿站平台认为其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快递驿站的实际经营者系邓某、杨某,其对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经改造后的快递驿站门口通行道路系其经营范围的扩展和延伸,彭某在其经营管理范围内摔倒,作为快递驿站的实际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快递驿站为违规“住改商”经营,系在建筑上另开设出口并搭建台阶,加之驿站门口道路年久失修,上述因素致使彭某走出快递驿站后不慎跌倒摔伤,邓某、杨某对彭某受伤应承担一定责任。
  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通行道路负有及时修复的职责,彭某摔倒处并非业主专有部分,系小区公共道路,物业公司应就彭某受伤承担一定责任。
  而彭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快递驿站存在改建出入口且通行道路有安全隐患、傍晚天色昏暗的情况下,在离开驿站过程中未尽到应有的安全注意义务,对于人身损害的发生存在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据此,法院认为某副食店、驿站平台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具体情况,法院依法支持了彭某的部分诉讼请求,认定由邓某及杨某连带承担40%的赔偿责任,小区物业承担20%的赔偿责任。
  该案的承办法官李长明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日常生活中,业主于小区内经营门店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与门店安全保障、物业公共场地、设施维护及业主个人注意义务紧密关联,涉及小区物业、门店经营者、业主等多方主体损害赔偿责任的分配和承担。
  对于门店经营者来说,需承担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与责任,对于门店管理范围内的道路环境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及时进行维护,有效排除他人通行危险,从而规避侵权损害后果的发生。若因其未尽经营者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经营者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责任比例依其过错程度确定。
  对小区内物业公司而言,其应当定期巡检公共区域及住户装修情况,重点检查和管理小区住宅违规施工、私搭台阶等行为并发出整改通知,对改建所导致的公共道路等处环境损坏也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如因未尽职责导致业主人身权益受损,物业企业须按自身履职情况、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小区业主在日常生活中也应当留心观察小区周围环境,增强安全保护意识,为自己的安全负责,防止因自身疏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
司法为纲护吉林农产 案例为鉴促特色振兴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吉林省坐拥得天独厚的农业资源禀赋,以人参为核心的特色农产品品类丰富、品质优良,不仅是区域农业经济的“金字招牌”,更蕴藏着千亿级产业发展潜力。2024年以来,吉林省委紧扣“打造特色农业强省”目标,围绕推动人参等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密集出台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为产业发展注入强劲政策动能。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精选多起涉特色农业的典型司法案例。这些案例不仅集中展现了吉林法院主动对标省委战略部署、精准服务特色农业发展的司法实践,更通过明确审判工作导向、强化司法政策供给、优化司法服务举措,实现审判执行工作与省委产业发展部署的深度契合、同频共振,为吉林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厘清人参属性边界
规范药食同源监管

  田某网购某公司销售的红参片,认为涉案红参为非农产品,商家按照农产品标识品名、产地等信息属于标识错误,且商家宣传了功效,涉案红参片应系药品,但商家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遂向某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认为案涉红参属中药材,且未进入药用渠道,不属于药品;非药用中药材无包装规定,参照农产品标签行为合理,商家销售网页宣传红参功效,不足以证明涉案红参为药品,虽属违规宣传,因无危害后果且及时纠正,情节轻微,不予立案。田某申请行政复议,某市人民政府维持决定。田某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不予立案告知书及复议决定,并重新处理。
  集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中国药典》载明红参具有中药材、中药饮片两种属性,涉案红参未经润透加工过程,未改变中药材属性;从用途考量,该红参未按药品标准生产、未进药用渠道销售,销售时未标明中药饮片,也未作为药品用于临床或制剂生产,故不符合中药饮片定义。田某以药品属性主张复议决定事实不清,不予支持。某公司虽曾违法宣传红参功效,但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前已整改,无危害后果,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符合行政裁量规范。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及程序均无不当。田某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原告田某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此前行业内对人参切片兼具的多重属性界定模糊,导致卖家宣传不当,消费者对用途判断容易产生偏差。法院考虑到东北日常食用、节日馈赠等非药用需求的地域特色,并依据《中国药典》及相关监管规范,明确红参属性需结合加工流程、实际用途及流通渠道综合判定。这一认定从法律层面解决了“人参切片属药品还是药材”的长期争议,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分类监管”的清晰范例,不仅为全国同类兼具药食属性的中药材市场监管提供了可参照的样本,也推动了药食同源农产品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证书虚假构成欺诈
退还货款三倍赔偿

  郭某在吉林某商贸有限公司旗下某电商平台店铺购买两盒长白山30年野山参带证书礼盒,实际支付2111.04元。收货后发现该产品存在以下问题:一、产品附带有类似鉴定证书或说明书的卡片并盖有中国参茸研究院公章,但缺少CMA标志,且该检测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法查询。二、经扫码登录该机构官网发现,其并没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联系电话为空号。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参茸研究院并非国家认可的专业鉴定(检验检测)机构,其出具的鉴定证书不具备科学性和权威性,证书所提供信息为虚假信息,因此导致郭某无法依据该证书判别产品真实属性。郭某诉至法院,要求吉林某商贸有限公司退还货款2111.04元,并支付价款三倍的赔偿金6333.12元。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被告虽为案涉野山参商品配置了证书,但证书出具单位系已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导致原告对案涉商品是否为“国检一等野山参”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支付相应价款,被告的上述行为构成欺诈,应当承担退还货款及购买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责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通过原告举证、法院依职权向电商平台调取证据等多种方式,对交易记录、商品快照、物流信息等电子证据及时固定。同时,针对网购商品易灭失、退货流程难监督等问题,要求原告履行妥善保管义务,明确“原物返还”原则。法院判决吉林某商贸有限公司承担退还货款及购买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责任。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本案以“人参产业保护”为突破口,深度参与人参产业销售端争议纠纷化解工作;以电商发展为切入点,以产品责任为落脚点,助力打造吉林人参产业“金字招牌”。法院针对人参等地域特色商品,制定“证书真实性审查清单”等类案指引,重点核查CMA标志、机构备案信息等内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让货真价实、优质优价成为人参市场新常态,以司法审判规范市场秩序、助力产业振兴。
查封人参合理处置
柔性执法平衡权益

  2023年8月,高某、陈某等6人向法院申请查封被执行人王某所有的1500支人参。同年9月,执行法官经调查确认,被执行人王某虽涉多起案件,但欠款总额不高,且被查封人参若能以合理价格处置,不仅可覆盖全部欠款,还有剩余价值。考虑到人参属易腐烂变质产品,且变现价值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大,传统司法处置方式可能增加成本、折损价值。抚松县人民法院秉持“查封物价值最大化、提升被执行人偿还能力”原则,创新采取柔性执行方式:允许王某自行选择起参时间、负责人参起获与运输,并前往专业市场变卖,由法院全程监督、管控款项。后续,王某根据市场行情确定起参时间后,法院干警同步前往参地监督人参起获,跟随运输车辆抵达长白山万良人参市场,全程管控变卖过程,最终协助人参在该市场顺利售出。在法院组织下,购买者将45万元货款直接交付给高某、陈某等6位申请执行人。
  抚松县法院通过“允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全程监督管控”的柔性执行模式,在确保人参以合理价格变现、变卖款全额可控前提下,成功将涉案人参处置完毕。最终,被执行人王某涉及的6个执行案件欠款全部清偿,申请执行人生效债权全额实现,系列案件圆满执结。
  承办法官表示,法院立足辖区人参产业“价值高、易变质、价格波动大”的特点,打破传统执行模式,在确保查封物及变现款全程可控的前提下,允许被执行人自行参与人参处置,既借助其种植经验把握最佳变现时机、避免人参价值折损,又减少司法处置成本,实现查封物品价值最大化,不仅帮助被执行人从债务困境中解脱,保障其后续生产经营,也让申请执行人生效债权快速全额实现,真正做到了“平衡双方权益、传递司法善意”。
明确鹿品标签义务
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王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宋某,并通过微信购买鹿心粉4瓶、鹿胎粉3瓶,共计支付货款850元。收货后,王某发现产品标签标注“主治心昏多志、心虚作痛”“治疗月经不调、烦躁失眠”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认为该产品违反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属于假药或劣药,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该货物实际销售者为赵某,其冒用长春市双阳区某鹿业有限公司厂名通过微信销售上述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赵某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销售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标签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规定,涉案产品属于食用农产品而非药品。后来,赵某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双阳区某鹿业),并以该名义向王某开具发票。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双阳区某鹿业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涉案产品为食用农产品,其标签标注涉及治疗功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告作为销售者,应当承担退还货款的责任。法院同时查明,王某在12315平台存在大量投诉、举报记录,涉及大量类似诉讼,法院认为其购买行为明显不具有生活消费目的,而是以牟利为导向,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保护消费者的立法本意。法院遂酌情判决被告双阳区某鹿业退还货款850元,并按照其中一盒产品价格的十倍即1214.3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原告对宋某及另一公司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系涉及梅花鹿特色农产品销售中因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法院结合农产品行业特点,对食品安全法中“消费者”身份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作出了符合立法目的与行业实际的认定,明确肯定了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负有标签合规义务,标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属明显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有助于引导鹿产品等特色产业规范包装标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同时未支持职业打假人牟利性的高额赔偿请求,强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旨在保护生活消费需要,而非鼓励借诉讼获利,体现了司法在维护市场诚信、防止权利滥用方面的审慎态度,对类案中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手握“打印遗嘱”,为何未获法院支持 □ 本报记者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王金利
  
  手握“打印遗嘱”的张女士将丈夫赵某生前与其前妻所育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单独继承房屋,却被法院认定遗嘱无效。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女士所持关于房屋继承的“打印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张女士和赵某于1994年9月登记结婚(系再婚),两人婚后未生育子女。赵某与前妻育有三子二女。2004年末,赵某取得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的产权房屋一处(建筑面积100.9平方米),该房屋登记为赵某单独所有。2018年10月初,赵某因病住院期间,张女士自行前往该医院附近的打印社打印《情况说明》一份,其中记载:“我(赵某)住在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号×单元×楼×号。等我百年后,我那份房产送给老伴张××(张女士)所有。特此说明。”同年10月22日,赵某的邻居王某、袁某、郑某前往医院探望。其间,赵某在上述《情况说明》落款处签字并注明时间。王某、袁某、郑某亦分别作为见证人签名、签写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并注明时间。2018年12月,赵某因病死亡。
  张女士将各继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据赵某的遗嘱,单独继承案涉房屋。
  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提供的案涉遗嘱(《情况说明》)系通过打印方式形成,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打印遗嘱”,但其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关于“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规定。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规定,该遗嘱应属无效,故案涉房屋应按法定继承予以处理,而不能由张女士单独继承。
  法院认为,因案件审理期间各方当事人均不申请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法院通过走访询价方式确定该房屋价值为53万余元,张女士除该房屋外无其他住房,故确定该房屋归其所有,并由张女士向其他各继承人支付相应折价款。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打印遗嘱”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张女士所持有的“打印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所谓“打印遗嘱”,是指先用电脑将遗嘱内容书写完整,然后用打印机将书写好的遗嘱打印出来的遗嘱。“打印遗嘱”的字体是电脑字库中保存的字体,不同于传统的手写体,不能使用传统的笔迹鉴定的方式来确定遗嘱内容是否为遗嘱人所写,为保证“打印遗嘱”的内容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至于被他人伪造、篡改,故法律规定在订立打印遗嘱时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嘱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条所规定的“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也应适用法律关于代书遗嘱中关于订立代书遗嘱的时空一致性的要求。即见证人应全程参与订立遗嘱的过程,见证遗嘱的全套制作程序。“打印遗嘱”实际上是通过两个步骤形成的:一是在电脑上书写遗嘱;二是在打印机上将遗嘱打印出来。因此,要求见证人全程参与遗嘱的订立过程,也就是要求见证人全程参与这两个步骤,即在书写遗嘱时见证人应在场,全程见证遗嘱人在电脑上书写遗嘱;在打印遗嘱时见证人也应该在场,全程见证电脑中的遗嘱被打印机打印出来。在遗嘱打印出来后,见证人还应检查打印出来的遗嘱内容与电脑上所书写的遗嘱内容是否一致。
  本案中,张女士所持遗嘱(《情况说明》)系其自行到打印社打印形成,遗嘱人赵某、见证人均不在场,即其形成过程不符合立遗嘱、打印、见证须具备时空一致性的要求,即时间上的同步性和空间地点上的同一性。故该遗嘱并不符合民法典关于“打印遗嘱”的法定要件,系属无效遗嘱,案涉房产应按法定继承方式予以处理。
  法官提醒,民法典对于“打印遗嘱”的制作规定了明确、严格的形式要件,如果所立“打印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会面临遗嘱无效的风险。
跨国婚姻未能实现
中介费变债务应还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韦朴
  
  近年来,随着国际交往日益密切,我国部分居民试图通过“跨国婚介”寻求幸福。但人口不是商品,婚姻不是交易,倘若不提高警惕,在这美好愿望的背后可能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陷阱。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就审结这样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8月,小帅听闻小刚从事越南婚介工作,便请小刚为其介绍越南籍单身女性。小刚同意为其介绍越南单身女性,但需收取15.5万元的费用。随后,小帅向小刚转账13万元。2025年,双方签订合同,主要内容为:小刚为小帅介绍越南户籍单身女性,婚介服务费用小帅先支付13万元,剩余2.5万元介绍成功后支付。
  因婚介工作无实质性进展,小帅要求小刚返还其已支付的款项。但小刚已经花掉该钱财,只能先退还小帅1万元,然后出具欠条,内容包括承认尚欠小帅12万元未退还,以及如发生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律师费)由小刚承担,并约定于2025年4月16日前还清。但小刚未按期履行欠条义务,小帅遂将小刚诉至法院。
  都安法院依法审理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本案中,小刚为小帅介绍越南籍女子并收取高额费用,属于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工作,双方签订的合同书违反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综合案情,双方之间成立的中介合同应属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案涉中介合同无效,小刚出具的欠条应属于无效合同的返还义务转化为合法债务,小刚未按欠条约定还款,构成违约。小帅主张逾期利息及律师服务费问题,法院予以支持。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小刚返还原告小帅介绍费12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同时退还原告小帅支付的律师服务费5000元。
  婚姻的缔结应当以感情为基础,任何企图以金钱利益换取婚姻的行为都不应被提倡。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行为,由此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试图通过支付高额费用“购买”跨国婚姻,不仅面临情感与财产双重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已支付的“介绍费”极有可能因合同无效而无法全额追回。爱情虽不分国界,但跨国婚姻仍需谨慎。如选择涉外婚姻,务必要遵守两国法律法规,秉持自由平等的婚恋观,在尊重各国风俗、了解彼此真实意愿的前提下,理性追求幸福,切忌将婚姻变为交易,避免陷入人财两空的困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跌落窨井摔伤致残
物业有责赔偿七成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王明亮 张卓怡
  
  抄表员途经小区绿化带时,踩到未盖紧的井盖,摔落井中致伤残九级,应该由谁来担责?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抄表员江某到鼓楼区某小区抄表,经过一处窨井时踩到未盖好的井盖,摔落井中导致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腰第3、第4左侧横突骨折。2025年3月,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江某劳动能力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江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
  物业公司辩称,事故发生地并非正常的行走道路,也并非必经之路,江某已在小区服务半年多,已对园区熟悉,且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部分费用。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窨井位于小区内,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者,依法负有维护管理小区内窨井井盖的义务,因其疏于履行维护管理义务,导致江某受伤,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江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事故发生时间为上午,其未仔细观察窨井井盖情况,未尽到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法院酌定其对自身损害承担30%的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江某各项损失共计2.9万余元,判处物业公司按照70%的比例赔偿江某相应损失。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知,窨井等地下设施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主体,应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的安全,如遇窨井未盖紧等情况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将井盖复原盖紧,消除安全隐患。居民出行时也负有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尤其在雨天路面湿滑、夜晚视线受限的情况下,更应提高警惕、注意路况,途经窨井时或危险路段时需仔细观察窨井或谨慎绕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防范人身安全风险。
销售盗版音乐牟利
定罪获刑公开道歉 □ 本报记者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黄一鹤
  
  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侵犯著作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3年10月,被侵权公司员工乘坐朋友的车辆时,发现朋友车内播放的是其公司取得版权的歌曲,但使用的U盘并非其公司所生产,于是被侵权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审理查明,2023年4月起,被告人伍某某以妻子臧某名义在某平台注册网店,销售载有未经授权歌曲的音乐U盘。其间,伍某某通过网店结识徐某某,由徐某某在明知无授权的情况下帮助伍某某将歌曲拷贝至U盘中。截至2023年10月30日,伍某某共销售侵权音乐U盘128273个,违法所得36万余元;徐某某帮助复制音乐U盘34617个,提供空白U盘23200个。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伍某某退缴违法所得32万元,其所在单位赔偿著作权人100万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某、徐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歌曲,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伍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6.5万元;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追缴伍某某违法所得36万元;责令两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宣判后,两被告人均未上诉。
  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的行为,均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本案判令被告人通过省级媒体公开致歉,既强化了对著作权人受损公共利益的救济,又以“司法公开谴责”的方式强化社会警示;既体现了对知识产权“严保护”的司法立场,又通过“刑罚+公开道歉”的责任组合,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公共文化利益的有机统一。
《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为来琼游客安心畅游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椰风海韵、阳光沙滩、免税购物……作为我国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也是我国唯一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海南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开门迎接全球游客。
  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2001年制定的《海南省旅游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的颁布实施,恰逢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即将于12月18日正式启动的关键时刻,全面守护中外游客的“诗和远方”,擦亮自贸港旅游法治“金名片”,为海南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和制度基石。

  法治赋能旅游业新局面
  旅游业作为海南四大主导产业之一,不仅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一张亮丽名片。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海南旅游业呈现出多元化、高品质的发展新趋势:产业发展模式由依赖自然禀赋,转向旅游与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旅游消费需求从以观光购物为主,向个性化、沉浸式体验和休闲度假转变;客源结构也从国内大众市场为主,逐步转向国内外市场并重。
  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处在改革开放前沿,地理位置独特,生态环境优良,党中央赋予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重大使命和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对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此背景下,2001年制定的《海南省旅游条例》已难以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修订条例势在必行。”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军表示。
  经党中央批准,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定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封关运作不仅为海南全岛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更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
  在省司法厅立法一处二级调研员王静怡看来,《条例》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消费领域开放,促进新业态发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释放消费潜力,为将海南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设9章68条,紧扣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需求,重点围绕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旅游发展与促进、旅游开放与国际化、旅游经营与权益保护、旅游安全与应急处置、行业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规范。
  海南的阳光、沙滩、空气是宝贵的财富,《条例》最大的创新和亮点是助力打造一个健康、有序、诚信的旅游环境,让海南美景真正转化为令人流连忘返的旅游体验。
打造旅游国际化新高地
  近年来,海南围绕国家赋予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战略定位,对标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不断扩大开放、提升服务、优化环境,打造业态丰富、品牌集聚、生态优良的国际旅游消费胜地。
  为此,《条例》专设“旅游开放与国际化”一章,率先在旅游领域实施一系列高标准开放政策。比如变通国家关于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旅游业务的有关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外商独资企业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条例》提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免税购物目的地。推动邮轮游艇旅游开放创新,推动邮轮母港建设和开发国际邮轮路线。简化游艇入境手续,提升游艇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高水平建设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实施境外患者到海南自由贸易港诊疗的便利化措施,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医疗旅游目的地。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导游必须是中国公民。《条例》鼓励引进和培养国际旅游人才,支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依法在海南自贸港合作办学或者独立办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导游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境外人员技能认定合格证并在海南自贸港从事导游工作,允许境外人员在海南自贸港报考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执业。
  《条例》积极回应旅游从“观光”向“体验”转变的趋势,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海南拥有约2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资源和1900余公里的海岸线,《条例》鼓励发展海洋旅游新业态,提升滨海度假、出海观光、海上运动以及休闲渔业等旅游产品质量,丰富邮轮、游艇、游船旅游产品供给。
  文化演艺产业已成为海南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鼓励发展“演艺+旅游”新业态,支持举办大型演唱会和音乐节、影视节等演艺活动,鼓励引进国际高水平演艺活动,鼓励外国投资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允许设立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
  “旅游立法的初衷,是确保每一个到海南旅游的游客游得开心、放心、安心。”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林崇高表示,海南省正全力构建集综合性法规《条例》和旅行社、导游、景区等多个专项法规为一体的法规体系。
“舒心游”成海南新品牌
  旅游服务质量是旅游业发展的生命线,为解决海南旅游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海南旅游服务质量和形象,《条例》推出了一系列举措。
  《条例》要求推进旅游质量国际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具有海南特色的旅游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监管。违规的旅行社、导游将会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措施。
  此外,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旅游交通体系,同时在入境通关、金融支付、网络通信、医疗救助、语言标识、咨询导游等方面提升旅游服务国际化水平。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立统一、高效的旅游投诉受理平台,确保游客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市场乱象,是长期以来困扰海南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顽疾,不仅损害游客权益,更严重影响海南的旅游形象。针对这一突出问题,《条例》通过明确法律红线、加大处罚力度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帆船、帆板、潜水、冲浪、滑翔机等涉海、涉空旅游项目,满足了游客挑战自我、彰显个性的需求,但也具有一定专业性和风险性。《条例》在鼓励发展相关业态的同时,实施严格管理,明确经营许可或备案要求,划定活动区域,严禁使用“三无”船舶和渔船非法载客,推动产业向专业化、规范化、高端化发展,为打造世界级“海上运动天堂”和“低空旅游胜地”筑牢安全防线。
  “落实《条例》是海口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区,促进海口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行动准则。”海口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燕表示,海口市将聚焦“统筹协调、创新供给、开放提质、监管护航”四个关键,全面提升海口旅游服务质量,真正让游客在海口感受到“权益有保障、消费更放心”。
  “依托《条例》的政策赋能优势,我们将把法规要求作为重要遵循,推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核心区和三亚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范维正说。
漫画/高岳  
商家为防“蹭穿”给衣服上锁,是否合法 □ 本报记者     朱婵婵
□ 本报见习记者 马子煜
  
  近日,“巨型吊牌防退货”话题登上网络热搜。有消费者购买服饰后频繁退货,往往是藏着吊牌穿几天后,再凭借“七天内无理由退货”规定,变相“薅羊毛”。为防止部分消费者“蹭穿”后退货,许多商家选择采用“巨型吊牌防退货”的对策。
  除了巨型吊牌外,还有商家为应对顾客穿后退货,会选择在衣服拉链上挂一把显眼的密码锁。该锁不影响试穿,顾客确认收货后可获解锁密码,锁直接赠送。
  商家此类对策引发了广泛争议。有网友表示理解,支持商家。也有网友认为,退货率高是因为服装货不对板,这样的举措影响试穿体验。商家装密码锁、加巨型吊牌是否过度限制消费者权利?巨型吊牌阻碍试穿,是否侵犯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拆除不退不换”条款是否有效,能否对抗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本期【你问我答】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叶刚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问:商家给衣服装密码锁、加巨型吊牌是否过度限制消费者权利?若巨型吊牌导致无法正常试穿,是否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答:商家此类措施确实可能构成对消费者权利的过度限制,可能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试穿”是行使选择权的重要途径,如果商家设置了无法在拆除前进行正常试穿的障碍(如巨型吊牌、密码锁),消费者有可能在无法确认服装是否合身、款式是否满意的情况下被迫完成交易,这将在实质上架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面对部分消费者恶意“蹭穿”等行为,商家所采取的措施应当具有合理性,应当选择对消费者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在衣服上安装巨型吊牌和密码锁,这些措施虽会影响恶意“蹭穿”的少数消费者,但更会对绝大多数的善意消费者产生不当影响,已经不再属于合理的措施。
  问:巨型吊牌上“拆除不退不换”的条款是否有效?能否对抗“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拆除密码锁或巨型吊牌后,若衣服无穿着痕迹、无损坏,商家拒绝无理由退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法律规定的四类特殊商品外,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享有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该权利是消费者所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商家的“拆除不退不换”条款是商家单方面制定的,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否则该格式条款无效。商家的“拆除不退不换”条款实际上是排除了消费者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法定权利,应当认定该条款无效。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前提是“商品完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因此,消费者为查验、试穿而拆除必要的吊牌或者锁具,只要能够保持商品完好,衣服无穿着痕迹、无损坏,不影响商家再次销售的,应当认定其属于“商品完好”,消费者应当有权退货,商家不得以消费者拆除密码锁或巨型吊牌为由拒绝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
  问:电商平台在“蹭穿”乱象与商家防“蹭穿”措施的冲突中需履行哪些监管义务?该如何制定兼顾双方利益的具体规则?
  答:电商平台作为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和相关交易规则的制定者,在此类冲突中应当负有一定的监管义务。
  首先,电商平台应当制定清晰、公平的交易规则,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为商家提供合理的保护。电商平台可以考虑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的规定,对相关规则作出一些更为细化的认定规则,如在认定“商品完好”时,电商平台可以在发生纠纷较多的衣服销售领域制定更为细化的认定规则,以有效解决相关的纠纷,如衣服出现明显褶皱,无法恢复的,不属于“商品完好”,而消费者拆除吊牌的行为并不影响商品的完好性。
  其次,对于商家采取的不合理、可能侵犯消费者权利的防“蹭穿”措施(如前述的巨型吊牌、密码锁),电商平台也应当主动巡查、及时处理相关举报,责令商家改正相关措施,电商平台还可以引导商家采取对消费者影响更小的措施等。
  最后,当买卖双方因退货问题发生争议时,平台应基于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以“商品是否完好”为核心标准进行公正裁决,而不是简单地支持单方的诉求。此外,电商平台也可以考虑运用大数据技术,识别所谓的“恶意蹭穿人”“职业蹭穿人”,并建立相关的信用机制,有效规制多次恶意退货、恶意“蹭穿”的消费者。
激活无继承人作品保护的公益诉讼路径   □ 徐燚 许春明
  
  实践中,作者去世后若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相关权利人放弃权利,常因权利主体缺位而引发保护难题。这类“无继承人作品”不仅可能面临未经授权的使用、篡改等问题,影响作者精神权益及作品文化价值的维护,也可能因授权机制缺失而难以被有效利用,阻碍文化传播与创新,最终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方式,推动落实法律已确立的“国家所有权”,为这类特殊文化资产提供司法保障,助力其保护、传播与合理使用。
  无继承人作品所面临的保护困境,其根源在于权利主体缺失时缺乏有效的制度衔接。其一,权利主体缺位易导致作品被不当使用。由于缺乏明确的权利人,此类作品常被视为可随意使用的资源。除财产权方面的侵权外,更值得关注的是对作者精神权利的损害。例如,部分商业组织对无继承人的地方戏曲等作品进行不符合原意的改编,影响作品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这意味着即便作者去世,其精神权利仍应获得尊重,无继承人作品亦在此列。其二,授权机制不畅造成文化资源利用不足。与滥用现象并存的是大量作品因授权困难而无法被有效利用。像图书馆、学术机构等,因无法获取授权,往往难以对相关作品开展数字化或研究工作,影响公共文化利益的实现。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不仅在于保护作者权益,亦在于推动作品传播、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无继承人作品的闲置显然与此目标不符。其三,国家所有权缺乏具体落实机制。尽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明确,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亦属遗产范畴,但“国家所有”在实践中常因缺乏具体操作规则而难以落实。例如,由谁代表国家行使权利、侵权时由谁提起诉讼等关键问题,均缺乏明确规定。
  检察机关介入无继承人作品保护,具备法理与法律依据,并非替代其他主体行使职能。一是作品具有显著的公共文化属性。当作品因无继承人而超出私权范畴,其作为民族文化资源的公共属性更加突出。作品的保存、传承与合理使用,涉及国家文化传承的整体利益,符合公益诉讼所关注的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公益诉讼范围的合理拓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近年来,司法实践已逐步将知识产权纳入公益诉讼范畴,体现了该制度适应社会需求不断发展的趋势。无继承人作品保护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纳入这一拓展进程。
  为确保该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精准有效,需构建系统化案件办理机制。一要合理界定诉讼范围与启动标准。初期可遵循稳妥审慎原则,将保护对象限定于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艺术或科学价值的作品。启动条件应满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实际损害”,并有初步证据表明因无继承人导致保护缺失。二要完善调查取证与跨部门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可依据办案规则行使调查核实权,包括调取资料及委托鉴定等。可与版权管理、文化旅游等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评估作品状态与文化价值,形成多部门协同保护合力。三要优化诉讼请求内容,提升治理实效。诉讼请求可拓展至请求法院确认国家对该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主体地位;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推动将侵权所得纳入专项公共文化基金,用于支持无继承人作品的保护与传播。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
托举城市居民更加美好的生活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施行
他们,走进人民大会堂   图① 2025年11月10日,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前合影。
  图② 2025年11月10日,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在人民大会堂作报告后的合影。 程丁 摄  
  □ 陈伦双
  
  深秋的北京,五彩斑斓;人民大会堂矗立在蓝天下,格外庄重典雅。
  2025年11月10日,7位身着检察制服的代表,迎着晨光拾级而上,迈入这座承载国家荣光的殿堂。他们的脚步轻缓却坚定,仿佛踏响了21年来不曾停歇的守护回音。
  他们是山城儿女——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渝检护“未”团队)的优秀代表梅玫、龚珊、唐焕然、吴波、李非白、孙文静、王莉。今年8月,他们被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同行的,还有服务对象代表、媒体记者代表。今天,他们要站上全国舞台,讲述“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故事。
  穿过金色大厅,来到小礼堂。高耸的穹顶、璀璨的华灯,与无数排庄重的红色座椅,共同构成了一个温暖的空间。红色会标赫然醒目:“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
  10点整,国歌奏响,全场肃立。700余名来自中央国家机关、政法系统和首都院校的代表,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在此刻完美同框。
  “爸妈离婚没人管我!被人欺负没人帮我!现在我犯了错,你们都来审判我!”第一位登台的是梅玫,她身披“时代楷模”绶带,声音略带沙哑,却字字千钧。21年前,少年在法庭上的哭喊让她彻夜难眠。那一刻她明白:未检工作,办的不只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
  正是这份触动,梅玫发起组建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莎”,取其治病救人之意,寓意如春风化雨,助迷途少年向阳生长。由一人发起,到全市联动,1个岗拓展为45个岗,检察官从7人发展到501人,加上1600多名志愿者、41个社工组织、100余位心理咨询师组成的护“未”联盟,“莎姐”从一个名字成长为覆盖全市三级检察机关的工作品牌。在党委领导下,2023年重庆全域部署专项行动,凝聚“六大保护”合力,共绘护“未”成长同心圆。
  “虽非无所不能,但愿为孩子竭尽所能。”3年前,梅玫作为党的二十大代表向中外媒体分享:“我们做的事,就是陪孩子一起成长。”今天,她再次说出心里话:“用法治的阳光陪伴孩子们成长,是我最大的骄傲。”
  掌声如潮。这不仅是对梅玫的点赞,更是对渝检护“未”团队的褒奖。
  紧接着登场的是吴波。这位从江西远赴新疆、海南求学,最终扎根重庆的检察官,已在未检一线奋战7年。他始终认为“法治要有威严,更要传递温暖。”
  2022年7月,服刑人员张某写信说:“家里两个孩子没人管。”第二天,吴波便驱车百里走访,经多方协调,为两个孩子争取了生活保障,还到学校了解孩子情况。他觉得:“大人有错,孩子无辜。”但对于屡教不改者,他则当严则严。一起盗窃案件中,小周承担了刑事责任,小谭被送到了专门学校。吴波说:“惩治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本心。”
  为了让办案更有温度,他总结出“望闻问切”四步法:看衣着冷暖、眼神躲闪;听语气变化、情绪起伏;问得巧妙、聊得贴心;最后综合判断,精准施策。同事们笑称他是“行走的心理咨询师”,而他却说:“虽然头发日渐稀疏,却心甘情愿为孩子多做一些,多走几步。”质朴的真诚,引发现场会心的笑声与掌声。
  “她用行动代言:国家,不会放弃对任何一个孩子的承诺。”旁白刚落,曾担任过国家公诉人的李非白,深深一躬,掌声雷动。
  她讲述了三姐妹的故事——一场车祸夺走了父亲,早已丧母的她们一夜沦为孤儿。案件办结容易,孩子的明天在哪里?李非白联系民政、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促成姑姑担任监护人。
  然而,亲属对已付20万元赔偿款的用途语焉不详,眼看80万元尾款将至,她和同事果断向法院发函,建议暂停发放。亲属质问:“凭什么管这么宽?”甚至赌气将二妹、三妹丢在了检察院。望着那两个小小的身影,李非白红了眼眶,决心“再难,也要守着她们好好长大!”她又联合多部门探索建立“检察官+监护人”共管账户,支持成年大姐成为新监护人,帮三姐妹代位继承爷爷遗产。此后,姐姐成家、二妹工作、三妹升学,人生的每一步,都有她这位“检察官妈妈”相伴。
  “办案有期限,但守护没有尽头。”李非白坚定地说,“我们身穿检服,就扛着国家的托付;站在孩子身后,国家就是坚实的后盾。”话语落下,掌声久久不息。许多人悄然拭泪,而我也不禁湿了眼眶。
  年轻一代的声音同样铿锵。唐焕然是团队中最年轻的代表,也曾是边疆哨兵。8年前,他脱下军装穿上检服,将哨位从国境线移到了孩子们的心田。
  面对网络不良信息侵蚀青少年的现象,他与同事历时3个月,成功办理重庆市首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受害少年追索心理康复费用,闯出一条新路。针对低龄文身乱象,他支持家长起诉商家索赔清洗费,推动全市专项整治。他还改编真实案例,走进上千所学校巡演情景剧,开设线上普法直播课,累计覆盖超百万人次。
  “一次次弯腰播种,一寸寸用心守护,何尝不是另一种‘戍边’!”他说。掌声响起,是对青春誓言的回应——他们守护的,是比国境线更辽阔的明天。
  而最令人动容的一幕,属于韩丹。她不是检察官,却曾是“莎姐”的受益者。2015年,还在读高二的她在重庆三十七中报名加入首个“莎姐”校园法律社团,主持编排的情景剧《冲动的代价》登上央视《焦点访谈》。一次参观少管所,听到一名少年哽咽道:“要是当初有人教我法律就好了。”那一刻,一颗法治理想的种子在她心中萌芽。而“莎姐”校园普法,让她明白,“检察蓝”,就是用爱拽回迷途的孩子,用法点亮成长的光亮。
  高考志愿填报法学,研究生毕业后毅然报考政法机关。如今,她已成为一名基层法官助理。“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当这句话在会场响起,全场沸腾。这不是简单的传承,而是渝检护“未”路上一场爱与法的接力跑。
  报告会上,还有3位代表静静地坐在会场第二排,他们同样披着绶带,也同样闪耀。来自重庆当代党员杂志社的记者王雪,深情地讲述着他们的故事。
  坚守未检岗位16年的龚珊,办理多起重案要案,始终坚持“不让孩子的光熄灭”。她和同事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防火墙”,打造“一站式”办案救助平台,将个案经验升华为制度成果。她说:“我们要做的,就是守护光、恢复光,让孩子眼中的光暗得轻一点,再轻一点,让亮多一些,再多一些。”
  孙文静接过师父交来的142个帮教名单,创办“红岩魂·山城少年”周末帮教项目,甚至带着自己的孩子一同参与。面对质疑,她坚定回应:“如果我们都戴上有色眼镜,他们怎么抬头?”多年来,她办理600余起案件,每一次判决背后,都是无数个夜晚的沟通与引导。她相信,孩子的错只是一时迷失,只要用心浇灌,扭曲的枝丫也能挺直,迷途的孩子终将向阳而生。
  开州检察院检察官王莉则聚焦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带领团队研发“家庭成长环境风险防控”数字模型,通过大数据预警潜在风险,推动全市构建预防性保护体系。她坚信:“每个孩子都值得被珍视,家是最温暖的港湾。”
  上午11时,报告会在热烈掌声中落幕。“太感人了”成为现场最频繁的低语。一位人大代表感慨:“德法相伴、严管厚爱,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一位政协委员动情地说:“他们把孩子的急难愁盼当作头等大事,守护的不只是法律底线,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一名大学生握紧拳头:“他们让冰冷的法条有了温度,我也要把这份力量传递下去!”
  而礼堂内,热度不减。梅玫等代表再次被记者和青年学子围拥,一场爱与法的对话,在追问与回答中得以延续,如同涓涓细流,汇入更多人的心田。
  从巴山渝水到首都殿堂,他们始于初心,成于坚守。21年光阴流转,7个人,一群人,用微光汇聚星河,以平凡铸就不凡。他们是法治大爱的化身,是中国式现代化社会治理的生动缩影。
  一切为了孩子,是他们的起点;为了孩子的一切,是他们的远方。他们,一直在路上。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给他一束成长的光   □ 马田歌

  “透过开满鲜花的月亮,丹桂幽香,我趴在大学宿舍的窗台,抬头看着夜空那轮静静的月亮,好庆幸我是自由的……”很难想象,这是一个男生笔下细腻的文字。
  “这样的思想汇报,像一篇散文,文字优美,反省到位,给他一次机会,是对的!”看着小晨寄来的思想汇报,检察官李香和同事讨论起来。
  说起小晨,面庞白皙清秀,一副眼镜越发显出文静的书生气息,坐在讯问室座椅上,流露出满满的稚嫩与羞愧,以前都觉得是闹着玩,没想到竟然真把自己弄成了犯罪分子。
  原来小晨家教一直很严,父母是不允许他夜不归宿或上网打游戏的。跨年夜的时候,小晨和同学一起外出,同学让他陪着自己回家拿两瓶酒卖了换零花钱。小晨没有多想便一同前往,“拿”酒和“换”零花钱都很顺利。之后的一段时间,同学又多次要小晨陪同回家“拿”酒,也告知小晨不是“拿”是偷。可是,为蝇头小利蒙蔽的小晨难抵诱惑,还是陪着同学盗窃其家中地下室酒水,涉案1万余元。
  “俺家孩子非常老实,从小不打架不惹事,你们找他到底怎么回事?”小晨父母面对突然造访的警察,万分紧张,小晨母亲害怕地哭了起来,“这天算是塌了!”
  随后,小晨被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盗窃具有成瘾性,是宽宥教育还是严厉打击?检察官办案团队也曾出现分歧。
  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小晨一贯表现良好,在校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学习态度积极,正在备考高职单招,家庭关系和睦,没有不良行为习惯。虽然他的行为系多次以破坏性手段盗窃,但案发后部分酒水被追回,已足额赔偿被害人损失,认识到错误,案发后至审查起诉期间没有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那个教唆其共同盗窃的同学也断了联系,通过学校、家庭及社会观护基地帮教,可以关注、引导其正向发展。
  “这个情况比较适合青年志愿者协会帮教,我们一起努力试试!”徐州市泉山区团委书记王昌说。
  2025年3月,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小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6个月,要求小晨每月以电话、书信或当面等形式报告自己的成长经历、人际交往等情况,并与辖区共青团青年志愿者协会、学校形成监督考察帮教小组。
  通过学校老师督促,青年志愿者“朋辈成长”的力量,小晨更加发奋学习,严于律己,如愿考上了一所大专院校。今年9月刚开学,便给检察官寄来了在新学校的喜悦与心得。
  “俺家孩子现在又乖又能干……”电话那头是小晨母亲质朴的话语。
  的确,经调查,小晨在上大学之前,利用暑期时间送外卖赚零花钱。不仅如此,还在泉山区检察院与团委联合设立的观护基地兼职,与其他大学生志愿者一起兼任课外辅导员。
  “那些小朋友很可爱,我会教他们做题!”暑假里,小晨来检察院送思想汇报时,很自信地说着自己的近况。
  “送外卖也不是很累,注意安全,礼貌敲门,客户看到我很小,也不难为我的,还是好人多!”小晨说着笑起来,很阳光,很青春。
  “团委的青年志愿者协会里,还有几个和我专业一样的,我要把专业学好,以后更好找工作,堂堂正正地自食其力。”在思想汇报里,小晨清晰地描述着“朋辈”的力量和自己的青春与未来。
  阳光明亮地漫洒在办公室窗台,热烈而张扬,如同小晨无限可能的青春,也如同未检工作的触角,给迷途的孩子一束成长的光,帮他拂去黑夜的隐秘,照亮无尽的前方。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秋之韵   秋之韵 梵若 摄
丰收的喜悦   □ 宋振东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
不大的院子里
充满丰收成果和欢乐
东边的墙上
竖着一排被捆绑成捆
涨红了脸的高粱
西边堆放着
跟狗尾巴似的谷穗子
南墙边新鲜的花生
个个颗粒饱满
北边棚架上
雪白的棉花喜煞人
屋檐下挂满红辣椒
老枣树上结满枣儿
小院中间,堆满小山似的
金黄金黄的玉米棒子
被小孙子拎着当玩具
在院子里嬉戏
小小的人儿
似乎也感受到了
丰收的喜悦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
收获在秋日里   □ 罗本森
  
  秋阳穿过桐叶的间隙,在政法委大院门前的石阶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风卷着几片金黄的叶子掠过,不像春日那般急切,也没有冬风的凛冽,倒像政法工作者手中那份沉甸甸的案卷——每一缕纹路都藏着秩序,每一次飘落都带着郑重。站在这样的秋日里,看秋景里藏着的法治温度,品秋风中裹着的正义回响。
  想起秋日里的一次社区矫正走访。乡间小路旁的稻田早已翻起金浪,社区矫正对象老李正弯腰在地里收割稻穗,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却掩不住眼里的踏实。几年前,老李因一时糊涂犯了错,如今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扶下,不仅重拾了生活的信心,还靠着种稻子撑起了家庭。“多亏你们没放弃我,这稻子熟了,今年能给娃交学费了。”他手里捧着饱满的稻穗,语气里满是感激。看着这片丰收的田野,忽然觉得,政法工作何尝不是一场“秋日的耕耘”?对犯错者的教育帮扶,对受害者的抚慰关怀,对正义的执着追寻,就像秋日里农人对土地的用心,虽需耐心等待,却终会迎来“丰收”的希望——那是社会的安宁,是人心的归正,是法治土壤里长出的和谐之果。
  法院的调解室里,也曾有过秋日般的温情。记得一次邻里纠纷调解,两户人家因宅基地边界问题争执了半年,从盛夏吵到初秋,关系剑拔弩张。调解法官没有急于下判,而是一次次上门走访,带着他们看村头共同栽种的老松树,聊小时候一起在树下玩耍的往事。秋日的午后,阳光透过调解室的窗户洒进来,落在双方紧握的手上。“都是老邻居,哪能为这点事伤了和气。”一方先松了口,另一方也跟着点头。最终,两户人家达成和解,还约定明年春天一起给老松树浇水。那一刻忽然明白,政法工作不只有铁面无私的执法,更有春风化雨的温情。就像秋日的阳光,不炽烈却足够温暖,能融化矛盾的坚冰,让正义在理解与包容中落地生根。
  深秋的夜晚,派出所的灯光总是亮得格外早。民警小张和同事们带着反诈宣传手册,穿梭在社区的楼栋间。“阿姨,您看这个案例,骗子就是借着‘养老投资’的名义骗钱,千万要小心。”“爷爷,转账前一定要跟家里人商量,别轻信陌生电话。”他们的声音在秋日的夜里格外清晰,像秋风拂过枝叶,把安全的提醒送到每一户人家。楼道里的感应灯随着他们的脚步亮起,昏黄的光映着他们胸前的警徽,也映着居民们安心的笑容。原来,政法工作者就是秋日里的“守夜人”,他们用脚步丈量着社区的每一寸土地,用耐心守护着万家灯火,让秋日的安宁,在每一个夜晚都稳稳当当。
  秋风吹过,桐叶又落下几片,落在法院的宣传栏前,落在派出所的门牌旁,落在社区矫正对象回家的路上。这秋日的景象,像极了政法工作的模样——没有轰轰烈烈的喧嚣,却有细水长流的坚守;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有润物无声的担当。它像秋日的田野,需要用心耕耘才能收获安宁;像秋日的阳光,需要传递温暖才能化解矛盾;像秋日的守夜人,需要默默守护才能换来安稳。而政法工作者,就是在这片土地上,用初心与担当,书写着属于秋日,也属于每一个人的平安与祥和。
  
  (作者单位:广东省信宜市委政法委)
食韵长安   □ 刘卫国
  
  阳光每天都会爬上阳台,人生每日便从早餐开始。一家人围着桌子一起吃饭,幸福至极。
  多一份爱好,人生就多一分乐趣,1985年参加工作至今,在工作之余嗜好研究烹饪美食,可谓锅灶一响,香溢回肠,食趣人生!人生最休闲的陶醉就是动手做几道自己喜欢的餐食。
  有人说,警察就应该破案维护社会治安,不应该去研究饮食。其实不然,警察也是人,也需要吃饭,工作之余有份爱好亦无可厚非。
  芝麻配海带,猪肝配菠菜,鲤鱼配米醋,百合配鸡蛋。常见饮食的质量相配,从现代营养科学观点看,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物,如果搭配合理,不仅不会“相克”,而且还会“相生”,起到营养互补、相辅相成的作用。厨者,说白了,就是食材的搬运工,也就是各种食材巧妙的组合者。陕菜虽没有自己的菜系,与八大菜系无关也有关。但陕菜有它的灵魂,陕菜的魂就是蒜苗、韭菜、辣子、醋,还有大蒜,外加热油泼。蒜苗、辣子、韭菜和醋咋用,用在哪道菜,啥时候用,哪道美食需要用热油泼,油温需要多少,这些只有关中人知道。
  陕菜用醋也很讲究,不说其他,陕西光醋的种类就有好多,诸如岐山醋、西凤醋、潼关陈醋、渭南白醋、汉中小米醋、临潼糖醋(岳母生前在临潼酿造厂工作,用白糖做得一手好醋)、富平柿子醋、苦荞醋等等。做哪道菜,用哪种醋,用多少度的醋,用量多少,什么时间用,醋味打头还是直接出酸味,也是有讲究的,只有厨者自知。就拿陕南汉中某一小镇的菜品来说,酸辣土豆丝,“酸辣酸辣”,给食者的感觉自然少不了醋,其实不然,当地人用的是自己腌制的泡菜烹饪出的酸辣土豆丝,色香味俱全,可谓厨艺在民间。
  陕西的食材诸多,有本地特色,亦有舶来之品,诸如荆芥,开始秦人并不吃荆芥,后来从河南引进,加之易活长势好,秦人慢慢就接受了。还有苜蓿,草本植物,过去并非食用,如今嫩苜蓿也上了餐桌,诸如苜蓿麦饭、苜蓿煎饼、苜蓿蒸疙瘩、苜蓿蛋花汤、苜蓿豆腐菜、蘸水苜蓿等等。
  一种食材,能烹饪出多少菜品?这个没有具体答案,记得上世纪90年代初,在西安市西八路有家叫“豆腐宴”的餐馆,豆腐宴,所有的菜品自然都离不开豆腐,诸如宫爆豆腐、豆腐活鱼、肉末豆腐、豆腐箱子、琉璃豆腐等等,菜单上大约有70多道豆腐菜品,我记忆很深,外地来了朋友,我都会引荐去享受这家富有关中特色的豆腐盛宴,后来房东看豆腐宴生意火爆,要提高房租,双方因房屋租赁费起了争执,导致这家餐馆关闭了。
  陕西的历史,城墙可以证明;陕西的文化,碑林可以证明;陕西的餐饮,大街小巷可以证明。在陕西,一日三餐不重样,估计一年半载也吃不完各种民间美食。
  常来长安,食韵长安,相伴长安,人生长安。
  
  (作者单位:西安铁路公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