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凝心聚力推动平安建设迈上新台阶
“施工图”落地转化为“实景图”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范天娇
每10万人命案发案率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最低水平;
刑事案件、诈骗案件、涉黑涉恶“十类案件”、传统侵财案件、可防性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呈现“六降”局面;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期内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
近年来,安徽充分发挥平安建设部门职能作用,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全面升级,平安安徽建设的“施工图”正落地转化为和谐稳定的“实景图”,确保了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提供坚强安全保障。2024年,安徽省平安建设工作成效位居全国前列,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分别达到99.34%和97.26%,均为近年来该省最高值。
打防并举夯实平安之基
“我们发现有员工套取公司资金,到中心报案后,都没过48小时,民警就完成证据固定并开展侦查工作,当月就帮我们追回全部损失数百万元。”合肥某科技型企业负责人为合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的反应迅速点赞。
像这样高效运转的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安徽16个省辖市公安局、62个县(分)局均已挂牌成立,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增强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打防违法犯罪“加码力”,带来群众对安全感的“稳提升”。去年以来,安徽坚持打防管控一体发力,接续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提升年行动和有组织犯罪防治深化年行动,共打掉黑恶犯罪团伙15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873人、破获刑事案件4276起。以“夏季行动”“冬季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破案攻坚,掀起对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全省现行命案全部告破,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99.7%。
此外,精准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做实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安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呈现下降趋势。强化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完善看守所刑释人员安置帮教衔接机制,推动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全省重新犯罪率降至0.34%。
平安建设为了人民,也依靠人民。安徽着力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力量,强化公共安全整体防控,实施37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对群众关心的房屋安全、演出活动安全、寄递渠道安全等开展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协同治理等工作,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同时推深做实平安乡村、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建设,广泛组织“义警”、网格员、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隐患排查、巡防值守,全省31万名“江淮义警”活跃在基层一线,构建群防群治“同心圆”。
定分止争绘就和谐“枫”景
在桐城六尺巷社区,孙某改造早年购买的废弃厂房,顺带帮邻居平整了部分路面,改善了周边群众居住环境。
而在此前,因担心工厂重建影响自家采光和通风,邻居姚某与孙某闹得并不愉快。清代大学士张英的第十二世孙,六尺巷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张耘得知后,带着两人重温了传颂百年的六尺巷故事,运用“六尺巷六步走”工作法,成功劝说双方各退一步,同意以原来厂房墙角为界,让出一段距离重砌院墙,双方握手言和。
“六尺巷蕴含着和谐礼让的优秀传统文化,运用到调解工作中,倡导德法相依,促使矛盾当事人主动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争利少一点、让利多一点,减少矛盾激化、复燃的可能。”张耘说。
桐城市将六尺巷折射的文化内涵与司法实践融合,孕育出“六尺巷六步走”工作法,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金钥匙”。300多个“六尺巷调解室”全面铺开,调解员们灵活运用“听、辨、劝、借、让、和”六步法,引经据典演绎现代版“各让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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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激活徽文化的“善治”基因,安徽各地抓好矛盾风险动态排查、实质化解、源头管控,解锁了一个个“平安密码”。芜湖市沈巷镇预防化解征地拆迁矛盾“三问”工作法、马鞍山市医疗纠纷化解“导、解、防”工作法、桐城市“六尺巷六步走调解”工作法成功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合肥市“巷导计划”、阜阳市“四事四权”、滁州市皖“枫”苏畅、黄山市“歙事井然”、铜陵市“铜心解纷”等一批创新实践涌现,全省90%以上矛盾纠纷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绘就平安安徽好“枫”景。
强基导向提升阵地建设
按照“集中办公+协同联动”形式,霍山县综治信息中心、县信访局整体入驻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团队、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等矛盾纠纷化解核心力量必须入驻,每天19个办事窗口为群众提供“点单”服务;
走进4800平方米的无为市综治中心,公检法司以及信访、住建等十余个部门常驻轮驻,其他部门随叫随到,实现群众诉求“最多跑一地”;
打开固镇县综治中心的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平台,700多个县直部门、乡镇村居、基层站所、调委会等账号在线运行,实现矛盾纠纷“一网通办”……
如今,安徽加快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与一体化运作工作机制,推动综治中心“高效+闭环”式运行管理,各级综治中心持续夯实垒强,平台建设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为夯实社会安全稳定根基,安徽持续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安徽法院系统打造“村居微法庭”“周末村居法庭”“‘枫桥式’无讼服务点”等站点,在推动多元解纷、保障乡村振兴、强化源头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7个基层人民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安徽检察机关坚持“一院一策”,推进基层院典型经验和工作品牌建设,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带动争先创优集群效应。安徽公安机关深化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做到市县“一村(格)一警”全覆盖,328个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全部完成“两队一室”改革,9个派出所被评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安徽司法行政系统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2.2万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提供专业支撑。
守护平安,每个人都是“主角”。安徽上下凝心聚力,在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优的机制、更实的举措,让江淮大地的“平安底色”越发鲜亮,群众的“幸福成色”越来越足。
引领睦邻友好合作 捍卫国际公平正义
俄罗斯各界热切期待习近平主席对俄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庆典
□ 新华社记者 黄河 刘恺 江宥林
应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邀请,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于5月7日至10日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在莫斯科举行的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庆典。
俄罗斯各界人士对习近平主席即将到访表示热烈欢迎,认为习近平主席此次访问意义重大;期待在两国元首战略引领下,双方进一步深化政治互信,赓续历史友谊,拓展务实合作,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相信此访将为俄中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发展注入新动力,为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作出新贡献。
元首外交定向领航
莫斯科,春意盎然,彩旗招展。这座历史名城已做好准备,迎接一位中国老朋友的到来。
“元首外交对俄中关系发展起到定向领航的作用。”俄罗斯科学院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研究所副所长亚历山大·洛马诺夫高度关注习近平主席来访。他相信此访将进一步深化两国政治互信,“推动俄中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取得新成果”。
这次访问将是习近平主席担任国家主席后第11次到访俄罗斯。10多年来,中俄两国元首在不同场合会面已超过40次。在两国元首的战略指引和关心推动下,中俄关系成熟、坚韧、稳定,两国已探索出一条“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相处之道,站在了新型大国关系的前列,树立了相邻国家关系的典范。
今年以来,习近平主席同普京总统两度战略沟通,引领中俄关系在风高浪急的百年变局中坚毅前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东方系教授阿列克谢·罗季奥诺夫说,在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习近平主席此访对两国关系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相信此访将为两国关系健康发展注入更多动力,进一步推动俄中关系高水平运行。”
互授珍贵勋章,一起乘坐高铁,一同观球赛,一起同两国青年交流互动……中俄两国元首交往的一幕幕暖心瞬间也彰显着中俄友好的深情厚谊。俄罗斯知名汉学家、俄中友好协会副主席尤里·塔夫罗夫斯基认为,“双方元首密切互动和高度互信,引领着两国友好关系始终朝着更加稳定的方向发展”。
在两国元首把舵定向下,中俄务实合作破浪前行、量稳质升:2024年两国贸易额达2448亿美元,中国连续15年保持俄罗斯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中俄务实合作持续深化,为两国关系发展注入蓬勃活力,也为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俄罗斯科学院中国与现代亚洲研究所所长基里尔·巴巴耶夫说,在两国元首战略引领下,俄中务实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期待习近平主席此访为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交往合作注入新动力”。
传承两国深厚情谊
2015年5月9日,莫斯科红场。在俄罗斯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70周年庆典的主观礼台上,习近平主席和普京总统并肩而立,神情庄重。
回忆起10年前那场庆典,年逾七旬的莫斯科市退休教师玛丽亚·谢苗诺娃仍清晰记得,当时电视画面中多次出现习近平主席的身影。“非常期待习近平主席再次来访并出席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庆典,这体现了两国和两国人民对那段烽火岁月中结下的深厚友谊的珍视。”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苏联伟大卫国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中俄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亚洲和欧洲两个主战场,两国军民为挽救国家危亡、争取世界和平付出了巨大民族牺牲,作出了重大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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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在并肩奋战中以鲜血和生命铸就了伟大友谊。
娜塔莉亚·赫留金娜是俄罗斯援华志愿飞行员后代协会主席。她父亲季莫非·赫留金是当年援华苏联空军志愿队轰炸机部队指挥官。“俄中之间的友好情谊是鲜血铸就的!”赫留金娜动情地说,“习近平主席此访将向世界展示俄中深厚的友谊,促进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不断传承。”
历史中凝结的深厚情谊为如今两国民间友好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中俄人文交流蓬勃开展,“青年友好交流年”“地方合作交流年”“科技创新年”“中俄文化年”……两国在教育、旅游、卫生、体育等各领域交往不断增加,中俄民心相知相通、相近相亲成色越来越足。
俄罗斯胜利博物馆历史学者亚历山大·米哈伊洛夫说,两国人民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结下的友谊跨越时空,成为维系两国世代友好的情感纽带,“习近平主席此访必将推动俄中人民间真挚情谊不断延续”。
“历史见证俄中相互支持,并肩而行,习近平主席此访必将推动两国携手开创更美好未来。”圣彼得堡市社会政策委员会副主席亚历山大·柳比莫夫说。
加强多边平台协作
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庆典前夕,莫斯科街头,写有“胜利”字样的旗帜随风飘扬。在路边,以苏联卫国战争历史为主题的图片展板和装饰橱窗吸引行人停下脚步,或合影留念,或浏览沉思。
“习近平主席此次访问俄罗斯并出席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是具有世界意义的重大事件。”俄罗斯军事科学院副院长瓦列里·巴拉诺夫说,此访将展现俄中两国捍卫二战胜利成果的决心,以及共同致力于构建更加公平国际秩序的信念。
多名俄方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当今世界面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回潮,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冲击的背景下,俄中同为世界大国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负有特殊责任,两国关系的意义和影响已经超出双边范畴。
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安德烈·鲁登科说,习近平主席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之际访问俄罗斯,表明俄中决心共同反对任何篡改二战历史的企图。“期待两国以此访为契机,为共同推进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作出新的贡献。”
近年来,中俄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平台密切协作,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提供更多正能量,为促进全球南方国家团结合作作出重要贡献。
在罗季奥诺夫看来,俄中是多极化世界的关键力量,在推进世界多极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期待习近平主席此访进一步加强两国在国际事务和全球治理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共同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参与记者:席玥 阚静文 安晓萌)
新华社莫斯科5月5日电
图片新闻
近日,江西省分宜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围绕商圈、景区等重点场所,开展巡逻防控,维护治安秩序,提高街面见警率,为欢度“五一”国际劳动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图为民警在分宜县螺蛳小镇景区巡逻,确保游客安全。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黄小军 摄
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年来成效显著
□ 本报记者 刘欣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实施三年来,在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指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决扛起信访工作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重要成就。全国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信访结构进一步优化,信访秩序明显好转,有力地支持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2023年12月,福建省宁德市有关领导干部在接待来访群众时,收到群众反映的残疾人“出行难”问题,第一时间协调市残联、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摸底全市残疾人出行问题,迅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024年1月,《宁德市残疾人电动道路型轮椅车登记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出台,惠及全市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为解决福建省残疾人“出行难”问题提供了宝贵经验。
这是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的案例之一。今年2月举行的全国信访局长会议上披露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大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下基层督促解决信访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参与57.4万人次,接待群众108.8万批次。
目前,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一些省份建立健全“五级书记抓信访”机制,落实省市县乡村“一把手”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接访下访、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示范带动各级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
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信访工作实现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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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构建了以《条例》为统领的信访工作法规制度体系,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
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国家信访局制定了规范复查复核、履行提出“三项建议”(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职责等方面的配套文件,分批分期修订完善86件信访工作制度规范,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实践路径更加清晰。
各地区各部门推进配套制度办法、业务规则“立改废”,基本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法规制度。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比如,山西省创新建立信访工作联席办和5个专项协调组的“一办五组”工作机制,按法治化要求调整省信访局机构设置。上海市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调衔接机制,信访部门和政法部门每月研究会商改革进展情况,查找难点问题,强化工作合力……
如今,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2019年以来,重庆市某区居民李某等人反映其房屋拆迁安置已有十余年,仍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查核实后,确认李某反映情况属实,在区纪委监委协调督促下,李某等人的安置房产权证于2023年底办理完毕。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按照《条例》规定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对未依法履职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涉事部门、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落实《条例》的必然要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为此,国家信访局会同中央依法治国办制定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编写《信访工作法治化学习读本》,统一3大类29种信访事项处理文书模板,42个中央部委制定完善“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信访基础业务规范更加健全;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活动,优化信访统计,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项督查,加强日常督办。
各地也涌现出一批经验做法。辽宁省制定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重点举措,扎实推进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范化、标准化;贵州省组建省级信访工作法治化专班,编印信访工作法治化应知应会手册等,制定55种文书模板;河北省建立常态化省市联合督导机制,对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
如今,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依法办理的实践路径更加清晰,各类信访事项基本做到了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较好实现了“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
源头治理提质增效
“当初听说要在家门口建垃圾站,楼里‘炸了锅’,旁边600米就是学校。”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某社区的王阿姨站在新规划的口袋公园选址前,笑着说起几个月前的“风波”。
今年初,垃圾分类站点选址方案公示后,百余名居民因担心异味、噪声、安全等问题,在网格微信群里激烈反对。相应的单元长、楼长、网格长分级响应,积极收集意见、答疑解惑、对接有关部门协商。三周后,改建下沉式智能收集点与增建居民健身活动区的计划初步确定,一场可能引发集体信访的矛盾悄然化解。
记者了解到,针对群众诉求多元等现状,奎文区创新机制,以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为抓手,发挥社区作用,推行“三长听四邻”工作法(即网格长、楼长、单元长听邻里动态,促底数清;听邻里诉求,促解难题;听邻里疾苦,促纾民困;听惠民政策,促快落地),提升“抓前端、治未病”质效,化解矛盾在基层。这是贯彻落实《条例》的缩影之一。
《条例》规定,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按照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求,中央信访工作联席办、国家信访局自2023年起,部署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夯实基层基础,运用法治方式,做到预防在早、化解在小,努力实现信访问题标本兼治。
各地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依托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平台,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大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下基层督促解决信访问题。探索推广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对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北京市深入分析信访和“12345”大数据中的高频、共性民生问题,开展“每月一题”专项治理;安徽省从“徽风皖韵”中寻找“解纷良方”,探索形成“六尺巷工作法”等具有特色的典型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系列政策文件,用好“塞上枫桥”工作机制,把矛盾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
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信访部门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依法确定受理范围、完善受理告知、加强教育疏导,坚持精准甄别、精准分流、精准转办,发挥网上信访快捷高效、接诉即办优势,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督办受理办理不规范事项,加强领导包案、督查督办、跟踪问效,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问题解决质效。
化解矛盾只跑一地只进一门
海南昌江县综治中心织就基层治理平安网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5月5日下午,《法治日报》记者走进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指挥大厅,大屏幕上跳动的数据流如同城市脉搏,此起彼伏的电话铃声与键盘敲击声交织成“平安协奏曲”。
“五一”假期,随着值班人员轻点鼠标,网格员实时传回的巡查画面跃然屏上——“智慧大脑”将社会治理的触角延伸到黎乡苗寨,全程跟踪、及时督办群众诉求的受理、办理情况,让百姓生活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看得见、摸得到。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昌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火热实践,是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载体。”昌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方才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综治中心建成启用以来,初步形成县镇村整体联动、统筹协调的县域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让群众反映诉求、解决矛盾“只跑一地”“只进一门”,为全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昌江样板。
形成三级治理矩阵
“要突出特色亮点,深入挖掘昌江在综治中心建设过程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3月4日,昌江县委书记陈儒茂到县综治中心及县社管平台指挥中心调研全省综治中心现场会筹备工作情况时说。
今年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扩大开放之年。综治中心作为集中受理和处理群众诉求的场所,主要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双重职责。近年来,昌江县围绕自贸港封关运作“一号工程”,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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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社会治理根基,擦亮平安昌江新名片。
踏入占地面积超2000平方米的昌江综治中心,宽敞明亮的大厅、井然有序的窗口、热情专业的工作人员,无不彰显着昌江县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道路上的积极探索和坚定决心。
1月21日,昌江县综治中心揭牌成立。中心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标准,打造“1厅+N室”模式,设置群众服务大厅、矛盾调解、指挥调度等13个功能区,整合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心理咨询、信访接待、诉讼服务等10项服务资源。
记者注意到,试运行以来,昌江县综治中心累计接待群众600多人次。在这里,无论是棘手的劳资纠纷,还是复杂的宅基地争议,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依法推进,进一步提升昌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在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中,昌江坚持集约、实用、便利原则,全方位优化中枢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场地资源,高标准建成县级综治中心,打造8个乡镇实战化分中心,村级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立92个服务站,逐步形成‘1+8+92’三级治理矩阵,实现阵地建设全覆盖,综治中心成为全县基层治理的‘桥头堡’。”方才健说。
常驻轮驻随叫随驻
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常驻,风险多发行业主管部门轮驻,相关诉求涉及单位随叫随驻……
“综治中心启用后,不再局限于单个部门,而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汇聚强大的工作合力。”昌江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吴传信说,中心创建了“常驻+轮驻+随驻”工作制,实行合署式办公、一体化调度、专班化管理,实现平台融合、力量融合、工作融合。
昌江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建立入驻部门间的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构建常态化培训制度,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将三级中心的工作实绩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推动综治中心各项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县、镇、村层层发力,点面结合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镇级综治中心作为主阵地,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村级综治中心作为“前沿哨所”,主动排查、及时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
吴传信表示,昌江县委政法委坚持以机制建设促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协同化运转体系。强化会商会办,建立“定期+应急”双轨会商机制,针对重大疑难纠纷、复杂信访积案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无法解决的,提请同级党委政法委协调推动或报告上级综治中心。
此外,县综治中心对各乡镇、各部门报来的重复警情、矛盾纠纷治安风险等信息开展每日分析,加强风险等级研判和预测预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政法干部蹲点指导组及时下发风险提示函、问题督办函,推动相关部门压实处置责任;定期研判矛盾纠纷、治安隐患整体态势,形成专题报告。
县级综治中心统筹全县调度工作,推动“访调”“诉调”“公调”“检调”对接,督促部门落实“吹哨报到”机制;直接对乡镇、村居综治中心、网格员垂直指挥,提升基层应急处突能力。落实回访督办制度,县综治中心做好接办事项电话回访,政法干部蹲点指导组结合下沉蹲点工作加强线下回访,做好稳控和疏导工作。
线下调处线上流转
“大家都是邻居,有矛盾不要怕,心平气和把事情讲清楚。”3月26日一大早,张爱玲赶到昌江县石碌镇香岭村,组织矛盾双方调解,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当天中午双方便签订调解协议。
张爱玲是石碌镇专职调解员,她受昌江县综治中心平台分派,联合当地司法所、村委会等介入矛盾纠纷调解。这是昌江县综治中心推行“线下调处+线上流转”双轨并行机制,快速化解邻里土地纠纷的一个生动实践。
建成启动以来,昌江县综治中心持续优化综治系统功能模块,实现受理、分流、调处、回访、办结等环节“一网通办”。
记者注意到,对群众来访、网格上报、部门推送、12345热线转办等诉求,昌江县综治中心经窗口受理形成“一案一码”并由当班负责人研判后,根据诉求性质派单至责任部门处理,调处过程通过视频记录、文书上传等方式动态更新,做好卷宗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现“进度可查、责任可溯、结果可看”。
基层是矛盾纠纷的高发地,若不能及时有效化解,小矛盾可能演变成大冲突,影响社会秩序。昌江县综治中心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理念,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形成“专职调解员+专业团队+社会力量”的联动调解矩阵,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昌江县综治中心推动政法、信访、人社等10个单位成建制常驻,工会、妇联等11个部门轮驻,引入医疗、婚姻等1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组建由心理咨询师、法律顾问和精通各种语言的调解员等专业人员构成的动态调解资源库,打造基层多元纠纷化解新格局。
本报昌江(海南)5月5日电
守望平安 警心如璞
记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华南城社区民警马玉璞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深耕社区玉汝于成,守望平安警心如璞”,这是辖区一位居民送给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华南城社区民警马玉璞的一句话。
4月28日,马玉璞被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工作者”。这是她从警26年、担任华南城社区民警9年来,获得的又一殊荣。谈及感受,她对《法治日报》记者说:“作为一名社区民警,我的工作就是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守护安宁,做群众的知心人。”
探索“一群五队”新模式
接受采访时,马玉璞的手机微信提示声响个不停,她不时打开手机边看边说:“又来一条线索!”
马玉璞的两部手机里有9000余名微信好友,九成是辖区居民和商户。她以微信联动群为原点,推进辖区商户业主、行业群等60多个群进入微信矩阵,月均收集社情民意932条,实时推送信息654条,实现市场、群众与专属网格互融互通。
马玉璞所在的华南城社区警务室辖区面积1.3平方公里,总人口4.1万,流动人口3.5万,最多时可达20万人。人流、物流、车流、信息流“四流”高度集中,流动人口多、矛盾纠纷多、警情案件多,治安秩序纷乱复杂。
为解决治理难题,她探索出“一群五队”的“党建+”社区警务工作模式,即线上建立一个微信互动群,线下成立治安巡逻队、信息收集队、防范宣传队、纠纷调解队、防范督导队五支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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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动开展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形成以警务室为核心的“社区小警务、安全大防范”群防群治防范新格局。
如今,马玉璞一步步走进了群众心间,“有难事找马玉璞,有纠纷找马玉璞,有困难找马玉璞”已经成为辖区群众的习惯,群众已经把“马玉璞”和“警务室”紧紧连在一起,华南城警务室也被群众称为“马玉璞警务室”。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这闺女真跟亲闺女一样!”一位90多岁的老人逢人就夸马玉璞。
在一次走访中马玉璞得知,辖区两位90多岁的老人因身份证地址有误,导致社保无法办理。她积极联系户籍民警上门拍照,并第一时间将办好的证件送到老人家里,解决了困扰老人许久的难题。
像这样一桩桩、一件件民生小事,每天都在马玉璞身上发生。近年来,她带领警务室民辅警先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3600余件,走访帮扶困难家庭80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3400余起,平均每人每天要在辖区行走两万多步。
地铁华南城西站开通后,客流量大。每天地铁站旁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就有3000多辆,摆放混乱,电动自行车失窃案也随之高发。针对这个问题,马玉璞协调组织东张寨党支部6名老兵组成“老兵党员巡逻队”,在四个多月时间里,帮助警方捣毁两个盗窃团伙。
在马玉璞的不懈努力下,辖区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呈连续下降趋势,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因矛盾激化引发的重大案事件。
党建联动服务零距离
2016年,河南省“一村(社区)一警”新郑现场会后,马玉璞申请到华南城警务室成为一名社区民警,因为“社区民警离群众最近,服务群众最直接”。
如今,“一村(社区)一警”机制已在全省城乡社区推广,就是通过把民辅警派驻在群众身边,民警通过走家串户,了解社情民意,做到人熟、地熟、情况熟,实现警务政务相融合、办公管理同步、便民服务到户,逐步形成以驻村(社区)民警为中心、村组(社区)干部为纽带、辖区居民群众为基本防控单元、覆盖全省的治安防控网络。
马玉璞在深入践行“一村(社区)一警”机制中,坚持“党建+社区警务”的工作理念,主动前移阵地,推动工作落实,探索出“1+4+N”党建联动工作法。2023年底,她推动成立专属网格、联动联勤站,并成立华南城专属网格党支部。她以“1个”华南城专属网格党支部为主,与东张寨社区、林锦店社区、华南城公司党支部、电商大厦新就业群体“4个”党组织共同联建,一并统筹联建了豫商联盟、快递跑腿等“N个”社会组织,把相关工作人员培养成流动网格员,为辖区社会治理凝聚强大力量。
“通过联建活动,我们把基层党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通过开展组织生活的方式,增强党员先锋意识,强化党员辐射带动作用,吸纳联动组织中的党员有效融入信息收集、政策宣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各项工作中,一律佩戴党员徽章、红袖标开展工作,实现‘党员在身边,服务零距离’。”马玉璞说。
2016年至今,马玉璞和网格员先后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2736处,清零率98%;建立“爱心粥屋”“雷锋交通岗”,与群众融为一体、打成一片,帮助商户解决证照办理、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问题300余个,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100余件,使一个个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迎刃而解,一件件矛盾纠纷及时化解,辖区商户入驻量不断攀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得到提升。
享受税费优惠须合法合规
□ 林楠特
近年来,我国实施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瞄准政策红利,通过拆分经营、隐匿收入、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骗享税费优惠。近日,安徽、新疆、辽宁大连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3起通过拆分经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偷税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从公开曝光的案件细节看,不法分子的手段隐蔽且性质恶劣。以安徽这起案件为例,涉案人员盛某向亲戚、朋友借用身份证,成立了85家个体工商户,除前期为某纸业公司补开发票外,后期开票金额均控制在每家每季度不超过30万元增值税起征点,借此骗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优惠。这种“化整为零”式的操作,看似“精明”,实则都被大数据记录下来,税务部门循线追踪,揭穿了不法分子的伪装。可以说,案涉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侵蚀税收公平的基础,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且严重背离政策帮扶小微企业的初衷。
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是国家基于宏观经济调控与扶持经营主体而发出的“政策红包”,每一分红利都凝结着国家对企业的关怀与支持。企业拆分经营骗享税费优惠,本质上属于偷税行为。对此,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相关案件,既对不法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也进一步传递出严监管的鲜明信号。案件的查处充分说明:在大数据赋能监管的当下,税务部门对异常纳税行为的识别能力大幅提升,任何异常波动都将被“数据慧眼”精准捕捉,任何税收违法行为都无法逃脱严密的监管网络,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市场主体的基本义务。税费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其善意容不得丝毫曲解和亵渎。税务部门要持续强化税收监管与稽查力度,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发挥实效。各类经营主体应当深刻认识到,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是自身稳健发展的基石。唯有恪守法治底线,强化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合法合规享受税费优惠,才能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解决群众烦心事桩桩有举措事事有回音
上海杨浦创新“五有”工作法打造人民城市实践新样本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法制与新闻》记者 黄浩栋
“源头预防案案有质效、接收受理时时有渠道、分流办理事事有回音、矛盾化解桩桩有措施、为民解难件件有温度”。如今,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这五句话已深深地融入每个人的行为自觉,通过持续创新形成“五有”工作法并在全区推广。
“‘五有’工作法是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新实践,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探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说,“在司法实践中,‘五有’工作法既是履职态度,也是工作决心,它告诉我们要时时刻刻把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工作要求记于心、践于行,把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
可复制可推广
看见拖欠已久的工资到账,朱师傅和工友们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此前,朱师傅所在的建筑公司包工头刘某卷走2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跑路,30位农民工来到杨浦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接到求助后,杨浦区检察院迅速响应,以“五有”工作法为指引,为案件准确定性,引导区人社局行政执法人员收集证据,并建议向区公安分局移送犯罪线索。
刘某到案后,杨浦区检察院通过召开听证会,对建筑公司负责人和刘某开展释法说理。经多方协调,建筑公司同意先行足额垫付农民工工资,刘某的家属也在多方见证下向企业全额退赔。
据悉,杨浦作为上海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中心城区,也是旧城改造大区,近年来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涉法涉诉信访化解难度不断增大。如何更好地实现源头治理,考验着基层党委、政府和政法各单位的治理智慧。
杨浦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康强说:“‘五有’工作法的应运而生,找到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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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当事方深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的力度和温度。”
其实在2023年,杨浦区检察院就创新了“检察听证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工作法”,进一步开拓解纷路径,提升解纷效能。在此基础上,杨浦区检察院持续丰富以“五化”(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为目标的信访工作法,最终固化为“五有”工作法。
“‘五有’工作法的本源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杨浦区检察院通过持续创新,进一步拓展了其内涵和外延,具有广泛的适配性和可操作性,是广大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新抓手和新准则,也是社会治理提质增效的新路径和新依托,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现实意义。”杨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志斌说。
发挥“头雁效应”
在杨浦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长接待室里,陈勇接待了李女士。十多年前,李女士的母亲被闯红灯的电瓶车撞倒,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然而肇事者音信全无,致使执行无法到位。
接访前,陈勇调阅了原案卷宗,向法院了解了执行情况,并到申诉人所在社区了解其生活状况。接访中,陈勇当面向李女士详细了解了情况,最终厘清诉求、找准症结,一举化解了这个沉积多年的信访老案。
“领导接访下访,为检察机关依法靠前解决群众诉求发挥了‘头雁效应’,进一步激发了推进信访案件事心双解的‘群雁活力’。”上海市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周子简说。
记者在杨浦区检察院制定的“五有”工作法深化推广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中看到,今年的推进计划共设定了四大板块十六项任务,并分别安排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做好统筹落实。其中,列明案件办理负面清单和办理流程图,保障“案案有质效”;通过“五位一体”受理渠道、回复答复“双向通道”,体现“时时有渠道”;建立案件流转机制,确保“事事有回音”;形成“领导包案+检察听证+检调对接+司法救助”模式,落实“桩桩有措施”;在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开设检察为民专栏,提供线上办理和线上服务,展现“件件有温度”……
“‘五有’工作法需要政治智慧和专业能力来支撑,我们要发挥好全体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善于抓住问题本质,以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为目标,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根本,最终赋能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上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春健说。
融入社会治理
近日,杨浦区委政法委与区检察院共同召开矛盾风险预防化解“五有”工作法理论研究暨推广运用启动会,旨在启动“五有”工作法赋能社会治理的理论研究并要求在全区推广。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杨浦区积极于去年年底全面启动新时代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而“五有”工作法成为其核心内涵和关键支撑。
走进殷行街道打造的全区首家升级版综治中心,“五有”工作法赫然在墙。信访、人民调解、律师、综合执法等综治力量集体入驻,实现多元联动;同时下设基层综治工作站,实现上下协同。这里还建成了信息化指挥系统,通过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对全区矛盾纠纷化解和突发案事件的集中处置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
“‘五有’工作法已经成为杨浦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最具辨识度的内在支撑,为优化基层综治工作提供了全新的路径选择。为此,我们率先为‘五有’工作法赋能综治工作制定了操作标准,以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殷行街道党工委书记邱红说。
此外,在“五有”工作法的支撑下,杨浦区还创新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智能化”治理模式,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找得到人、办得成事、解决得了问题。
“‘五有’工作法是杨浦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源头化解矛盾风险的一项创新探索,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将持续深化实践探索,不断丰富完善这一工作法的内涵外延,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推广运用,全力守护好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杨浦区委书记薛侃说。
杨晋柏调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
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海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晋柏近日在三亚、陵水调研反走私、基层社会治理和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
在天涯反走私综合执法站、三亚海警局天涯工作站,杨晋柏实地调研打击走私、岸线防控和站点建设情况。他指出,今年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扩大开放之年,要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深层次、大样本综合压力测试,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海警、海事、公安、综治等多方协同联动,健全群防群控反走私综合治理体系。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陵水黎族自治县未成年人护苗驿站调研时,他表示,试验区在办学过程中要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持续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杨晋柏指出,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定力、养成习惯,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海南政法铁军。
新疆兵团党委政法委专题辅导会强调
在严查实改中锤炼过硬作风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近日举办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辅导会,兵团党委党校副校长张旭团受邀授课,兵团党委政法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系统解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强调党员干部要以更高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做到深入“学”、精准“查”、认真“改”,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思想防线,在严查实改中锤炼过硬作风,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参会党员干部表示深受启发,将以更严标准规范自身行为,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各环节。
据介绍,兵团党委政法委将系统推进学习教育学用结合,以学促查、以查促改,统筹推进专题研讨、问题检视、专项整治和群众监督,确保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河北省司法厅学习教育读书班指出
深学细悟真查实改见真章
本报讯 记者李雯 河北省司法厅近日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风腐同查同治》警示教育片,并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文件,开展集中研读和交流研讨。
读书班指出,要深刻认识实施中央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锲而不舍抓好贯彻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一体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着力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要切实扛起学习教育主体责任,在聚焦主题、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在真查实改、标本兼治上见真章,在依靠群众、开门教育上求实效,全力推动全系统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读书班强调,要总结好运用好读书班成果,把学习成效转化为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的高度自觉,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优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树立“实干担当”鲜明导向,把学习教育同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高质量完成全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干事创业巨大能量。
广西公安厅创新青年民警培养机制助力平安建设
持续打造公安特色青年工作品牌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余 恋
4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主办、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团委承办的区直机关理论宣讲骨干培训会上,区直机关300余名青年宣讲骨干齐聚一堂,自治区“00后话百年”宣讲团成员代表登场切磋,专家现场讲解点评,干货满满。
这场培训,不仅是技能的提升,更展现出八桂青年勇担理论传播使命、创新宣讲形式的青春力量,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之花在八桂大地绚丽绽放注入新动能。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近年来,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团委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将共青团工作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通过组建志愿服务小分队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常态化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和丰富多彩的团建活动,持续打造“广西青年反诈联盟”“警营读书会”等具有公安特色的青年工作品牌,激励引导社会各界青年在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中贡献青春力量。
织密反诈青春网
打击治理电诈犯罪,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大局稳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24年3月24日,随着启动按钮的按下,“广西青年反诈联盟”在广西14个设区市正式启动,一批高校青年的加入,为“全民反诈”注入青春力量。
“广西青年反诈联盟”由自治区公安厅牵头组建,成员涵盖广大青年学生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青年,以志愿服务为载体,共同致力于宣传普及反诈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意识,让更多群众免受电信网络诈骗危害。
广西公安机关通过“广西青年反诈联盟”平台,进一步壮大反诈志愿者队伍,发挥青年群体的人才优势、创新优势,通过组建“反诈宣讲团”“校园反诈队”,开展“反诈知识竞赛”“反诈短视频大赛”等活动,推动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辐射带动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反诈工作。
握指成拳,合力致远。“引导青年在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推动构建广西‘青年民警+团干部+青年志愿者’的反电诈宣传新格局,是自治区公安厅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助力青年全面成长的创新行动,也是加快推进新时代青年发展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团支部书记韦珈莹说。
广西反诈青年志愿者成为反电信网络诈骗的传播者、践行者、推动者。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底,广西电诈案立案数和损失金额数同比分别下降42.45%、41.32%。
志愿服务暖民心
今年1月21日,正值春运期间,南宁东站内一场服务春运“暖冬行动”主题活动火热开展。
活动现场,青年民警以交通安全法规现场宣讲、互动游戏体验、魔术展示、有奖问答等形式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宣传。同时,与各行业的志愿者向春运旅客赠送春联、“福”字、常用药品、新春福袋等物品,提供乘车引导、政策咨询、重点旅客帮扶等服务,以有温度、接地气的服务内容,让群众感受到匆匆旅程中的温馨。
“我觉得这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服务经历,为春运旅客提供帮助,看到他们满意的笑容,让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让广大群众不仅便捷出行、温馨出行,更能平安出行。”参与活动的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青年民警志愿者韩奇晟表示。
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既是一堂生动的社会实践课,也是一次浸润心灵的教育课。
从关爱留守儿童到助力乡村振兴,从无偿献血到普法宣传,从便民利民到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团委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创人民满意公安”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组织青年民辅警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厚植为民情怀,践行初心使命。
近3年来,青年人数占比达70%的自治区公安厅志愿服务队,年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80余次,惠及群众8900余人次。
护航青年成长路
青春征程既要以蓬勃动能为桨,破浪前行,更需以价值灯塔为引,锚定航向。
2024年5月11日,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清廉·青年说”读书分享活动在南宁举行。活动以古今清廉文化传承为主线,设置“赏廉洁经典”“敬勤廉榜样”“树清正家风”三个篇章,青年民警以情景剧《爱廉说》、音诗画《清风颂》等原创作品,生动诠释新时代公安青年对廉洁文化的传承与践行。
据介绍,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团委近年来创新打造“理论+实践”双轮驱动培养模式,通过警营读书会、新老党员对话等线上线下学习活动,构建“研讨式+互动式”学习矩阵。如今,读书分享会已成为自治区公安厅机关青年交流思想、展示自我、提升综合素质水平的重要舞台,也是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
近年来,由自治区公安厅青年民警创作的《觉醒》《一切为了人民》等法治文化作品连续斩获区直机关经典诵读比赛一等奖,35人次在全区政法系统等竞赛中获奖,形成“以赛促学、以文育警”的良性机制。
与此同时,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团委将党建主题活动和群团活动融为一体,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出彩出新开展警察节等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团员青年练好内功、展示自我,不仅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和创造力,更让一批表现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团员青年脱颖而出,广大团员青年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
图片新闻
近日,河南省浚县公安局卫贤派出所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以“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图为活动现场。 本报通讯员 蒋玉河 摄
安徽凝心聚力推动平安建设迈上新台阶
“施工图”落地转化为“实景图”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范天娇
每10万人命案发案率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最低水平;
刑事案件、诈骗案件、涉黑涉恶“十类案件”、传统侵财案件、可防性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呈现“六降”局面;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期内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
近年来,安徽充分发挥平安建设部门职能作用,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全面升级,平安安徽建设的“施工图”正落地转化为和谐稳定的“实景图”,确保了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提供坚强安全保障。2024年,安徽省平安建设工作成效位居全国前列,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分别达到99.34%和97.26%,均为近年来该省最高值。
打防并举夯实平安之基
“我们发现有员工套取公司资金,到中心报案后,都没过48小时,民警就完成证据固定并开展侦查工作,当月就帮我们追回全部损失数百万元。”合肥某科技型企业负责人为合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的反应迅速点赞。
像这样高效运转的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安徽16个省辖市公安局、62个县(分)局均已挂牌成立,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增强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打防违法犯罪“加码力”,带来群众对安全感的“稳提升”。去年以来,安徽坚持打防管控一体发力,接续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提升年行动和有组织犯罪防治深化年行动,共打掉黑恶犯罪团伙15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873人、破获刑事案件4276起。以“夏季行动”“冬季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破案攻坚,掀起对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全省现行命案全部告破,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99.7%。
此外,精准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做实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安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呈现下降趋势。强化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完善看守所刑释人员安置帮教衔接机制,推动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全省重新犯罪率降至0.34%。
平安建设为了人民,也依靠人民。安徽着力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力量,强化公共安全整体防控,实施37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对群众关心的房屋安全、演出活动安全、寄递渠道安全等开展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协同治理等工作,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同时推深做实平安乡村、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建设,广泛组织“义警”、网格员、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隐患排查、巡防值守,全省31万名“江淮义警”活跃在基层一线,构建群防群治“同心圆”。
定分止争绘就和谐“枫”景
在桐城六尺巷社区,孙某改造早年购买的废弃厂房,顺带帮邻居平整了部分路面,改善了周边群众居住环境。
而在此前,因担心工厂重建影响自家采光和通风,邻居姚某与孙某闹得并不愉快。清代大学士张英的第十二世孙,六尺巷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张耘得知后,带着两人重温了传颂百年的六尺巷故事,运用“六尺巷六步走”工作法,成功劝说双方各退一步,同意以原来厂房墙角为界,让出一段距离重砌院墙,双方握手言和。
“六尺巷蕴含着和谐礼让的优秀传统文化,运用到调解工作中,倡导德法相依,促使矛盾当事人主动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争利少一点、让利多一点,减少矛盾激化、复燃的可能。”张耘说。
桐城市将六尺巷折射的文化内涵与司法实践融合,孕育出“六尺巷六步走”工作法,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金钥匙”。300多个“六尺巷调解室”全面铺开,调解员们灵活运用“听、辨、劝、借、让、和”六步法,引经据典演绎现代版“各让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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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激活徽文化的“善治”基因,安徽各地抓好矛盾风险动态排查、实质化解、源头管控,解锁了一个个“平安密码”。芜湖市沈巷镇预防化解征地拆迁矛盾“三问”工作法、马鞍山市医疗纠纷化解“导、解、防”工作法、桐城市“六尺巷六步走调解”工作法成功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合肥市“巷导计划”、阜阳市“四事四权”、滁州市皖“枫”苏畅、黄山市“歙事井然”、铜陵市“铜心解纷”等一批创新实践涌现,全省90%以上矛盾纠纷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绘就平安安徽好“枫”景。
强基导向提升阵地建设
按照“集中办公+协同联动”形式,霍山县综治信息中心、县信访局整体入驻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团队、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等矛盾纠纷化解核心力量必须入驻,每天19个办事窗口为群众提供“点单”服务;
走进4800平方米的无为市综治中心,公检法司以及信访、住建等十余个部门常驻轮驻,其他部门随叫随到,实现群众诉求“最多跑一地”;
打开固镇县综治中心的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平台,700多个县直部门、乡镇村居、基层站所、调委会等账号在线运行,实现矛盾纠纷“一网通办”……
如今,安徽加快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与一体化运作工作机制,推动综治中心“高效+闭环”式运行管理,各级综治中心持续夯实垒强,平台建设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为夯实社会安全稳定根基,安徽持续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安徽法院系统打造“村居微法庭”“周末村居法庭”“‘枫桥式’无讼服务点”等站点,在推动多元解纷、保障乡村振兴、强化源头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7个基层人民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安徽检察机关坚持“一院一策”,推进基层院典型经验和工作品牌建设,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带动争先创优集群效应。安徽公安机关深化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做到市县“一村(格)一警”全覆盖,328个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全部完成“两队一室”改革,9个派出所被评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安徽司法行政系统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2.2万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提供专业支撑。
守护平安,每个人都是“主角”。安徽上下凝心聚力,在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优的机制、更实的举措,让江淮大地的“平安底色”越发鲜亮,群众的“幸福成色”越来越足。
引领睦邻友好合作 捍卫国际公平正义
俄罗斯各界热切期待习近平主席对俄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庆典
□ 新华社记者 黄河 刘恺 江宥林
应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邀请,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于5月7日至10日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在莫斯科举行的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庆典。
俄罗斯各界人士对习近平主席即将到访表示热烈欢迎,认为习近平主席此次访问意义重大;期待在两国元首战略引领下,双方进一步深化政治互信,赓续历史友谊,拓展务实合作,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相信此访将为俄中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发展注入新动力,为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作出新贡献。
元首外交定向领航
莫斯科,春意盎然,彩旗招展。这座历史名城已做好准备,迎接一位中国老朋友的到来。
“元首外交对俄中关系发展起到定向领航的作用。”俄罗斯科学院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研究所副所长亚历山大·洛马诺夫高度关注习近平主席来访。他相信此访将进一步深化两国政治互信,“推动俄中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取得新成果”。
这次访问将是习近平主席担任国家主席后第11次到访俄罗斯。10多年来,中俄两国元首在不同场合会面已超过40次。在两国元首的战略指引和关心推动下,中俄关系成熟、坚韧、稳定,两国已探索出一条“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相处之道,站在了新型大国关系的前列,树立了相邻国家关系的典范。
今年以来,习近平主席同普京总统两度战略沟通,引领中俄关系在风高浪急的百年变局中坚毅前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东方系教授阿列克谢·罗季奥诺夫说,在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习近平主席此访对两国关系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相信此访将为两国关系健康发展注入更多动力,进一步推动俄中关系高水平运行。”
互授珍贵勋章,一起乘坐高铁,一同观球赛,一起同两国青年交流互动……中俄两国元首交往的一幕幕暖心瞬间也彰显着中俄友好的深情厚谊。俄罗斯知名汉学家、俄中友好协会副主席尤里·塔夫罗夫斯基认为,“双方元首密切互动和高度互信,引领着两国友好关系始终朝着更加稳定的方向发展”。
在两国元首把舵定向下,中俄务实合作破浪前行、量稳质升:2024年两国贸易额达2448亿美元,中国连续15年保持俄罗斯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中俄务实合作持续深化,为两国关系发展注入蓬勃活力,也为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俄罗斯科学院中国与现代亚洲研究所所长基里尔·巴巴耶夫说,在两国元首战略引领下,俄中务实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期待习近平主席此访为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交往合作注入新动力”。
传承两国深厚情谊
2015年5月9日,莫斯科红场。在俄罗斯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70周年庆典的主观礼台上,习近平主席和普京总统并肩而立,神情庄重。
回忆起10年前那场庆典,年逾七旬的莫斯科市退休教师玛丽亚·谢苗诺娃仍清晰记得,当时电视画面中多次出现习近平主席的身影。“非常期待习近平主席再次来访并出席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庆典,这体现了两国和两国人民对那段烽火岁月中结下的深厚友谊的珍视。”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苏联伟大卫国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中俄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亚洲和欧洲两个主战场,两国军民为挽救国家危亡、争取世界和平付出了巨大民族牺牲,作出了重大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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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在并肩奋战中以鲜血和生命铸就了伟大友谊。
娜塔莉亚·赫留金娜是俄罗斯援华志愿飞行员后代协会主席。她父亲季莫非·赫留金是当年援华苏联空军志愿队轰炸机部队指挥官。“俄中之间的友好情谊是鲜血铸就的!”赫留金娜动情地说,“习近平主席此访将向世界展示俄中深厚的友谊,促进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不断传承。”
历史中凝结的深厚情谊为如今两国民间友好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中俄人文交流蓬勃开展,“青年友好交流年”“地方合作交流年”“科技创新年”“中俄文化年”……两国在教育、旅游、卫生、体育等各领域交往不断增加,中俄民心相知相通、相近相亲成色越来越足。
俄罗斯胜利博物馆历史学者亚历山大·米哈伊洛夫说,两国人民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结下的友谊跨越时空,成为维系两国世代友好的情感纽带,“习近平主席此访必将推动俄中人民间真挚情谊不断延续”。
“历史见证俄中相互支持,并肩而行,习近平主席此访必将推动两国携手开创更美好未来。”圣彼得堡市社会政策委员会副主席亚历山大·柳比莫夫说。
加强多边平台协作
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庆典前夕,莫斯科街头,写有“胜利”字样的旗帜随风飘扬。在路边,以苏联卫国战争历史为主题的图片展板和装饰橱窗吸引行人停下脚步,或合影留念,或浏览沉思。
“习近平主席此次访问俄罗斯并出席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是具有世界意义的重大事件。”俄罗斯军事科学院副院长瓦列里·巴拉诺夫说,此访将展现俄中两国捍卫二战胜利成果的决心,以及共同致力于构建更加公平国际秩序的信念。
多名俄方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当今世界面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回潮,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冲击的背景下,俄中同为世界大国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负有特殊责任,两国关系的意义和影响已经超出双边范畴。
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安德烈·鲁登科说,习近平主席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之际访问俄罗斯,表明俄中决心共同反对任何篡改二战历史的企图。“期待两国以此访为契机,为共同推进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作出新的贡献。”
近年来,中俄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平台密切协作,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提供更多正能量,为促进全球南方国家团结合作作出重要贡献。
在罗季奥诺夫看来,俄中是多极化世界的关键力量,在推进世界多极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期待习近平主席此访进一步加强两国在国际事务和全球治理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共同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参与记者:席玥 阚静文 安晓萌)
新华社莫斯科5月5日电
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年来成效显著
□ 本报记者 刘欣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实施三年来,在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指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决扛起信访工作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重要成就。全国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信访结构进一步优化,信访秩序明显好转,有力地支持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2023年12月,福建省宁德市有关领导干部在接待来访群众时,收到群众反映的残疾人“出行难”问题,第一时间协调市残联、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摸底全市残疾人出行问题,迅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024年1月,《宁德市残疾人电动道路型轮椅车登记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出台,惠及全市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为解决福建省残疾人“出行难”问题提供了宝贵经验。
这是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的案例之一。今年2月举行的全国信访局长会议上披露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大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下基层督促解决信访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参与57.4万人次,接待群众108.8万批次。
目前,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一些省份建立健全“五级书记抓信访”机制,落实省市县乡村“一把手”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接访下访、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示范带动各级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
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信访工作实现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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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构建了以《条例》为统领的信访工作法规制度体系,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
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国家信访局制定了规范复查复核、履行提出“三项建议”(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职责等方面的配套文件,分批分期修订完善86件信访工作制度规范,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实践路径更加清晰。
各地区各部门推进配套制度办法、业务规则“立改废”,基本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法规制度。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比如,山西省创新建立信访工作联席办和5个专项协调组的“一办五组”工作机制,按法治化要求调整省信访局机构设置。上海市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调衔接机制,信访部门和政法部门每月研究会商改革进展情况,查找难点问题,强化工作合力……
如今,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2019年以来,重庆市某区居民李某等人反映其房屋拆迁安置已有十余年,仍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查核实后,确认李某反映情况属实,在区纪委监委协调督促下,李某等人的安置房产权证于2023年底办理完毕。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按照《条例》规定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对未依法履职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涉事部门、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落实《条例》的必然要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为此,国家信访局会同中央依法治国办制定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编写《信访工作法治化学习读本》,统一3大类29种信访事项处理文书模板,42个中央部委制定完善“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信访基础业务规范更加健全;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活动,优化信访统计,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项督查,加强日常督办。
各地也涌现出一批经验做法。辽宁省制定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重点举措,扎实推进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范化、标准化;贵州省组建省级信访工作法治化专班,编印信访工作法治化应知应会手册等,制定55种文书模板;河北省建立常态化省市联合督导机制,对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
如今,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依法办理的实践路径更加清晰,各类信访事项基本做到了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较好实现了“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
源头治理提质增效
“当初听说要在家门口建垃圾站,楼里‘炸了锅’,旁边600米就是学校。”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某社区的王阿姨站在新规划的口袋公园选址前,笑着说起几个月前的“风波”。
今年初,垃圾分类站点选址方案公示后,百余名居民因担心异味、噪声、安全等问题,在网格微信群里激烈反对。相应的单元长、楼长、网格长分级响应,积极收集意见、答疑解惑、对接有关部门协商。三周后,改建下沉式智能收集点与增建居民健身活动区的计划初步确定,一场可能引发集体信访的矛盾悄然化解。
记者了解到,针对群众诉求多元等现状,奎文区创新机制,以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为抓手,发挥社区作用,推行“三长听四邻”工作法(即网格长、楼长、单元长听邻里动态,促底数清;听邻里诉求,促解难题;听邻里疾苦,促纾民困;听惠民政策,促快落地),提升“抓前端、治未病”质效,化解矛盾在基层。这是贯彻落实《条例》的缩影之一。
《条例》规定,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按照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求,中央信访工作联席办、国家信访局自2023年起,部署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夯实基层基础,运用法治方式,做到预防在早、化解在小,努力实现信访问题标本兼治。
各地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依托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平台,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大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下基层督促解决信访问题。探索推广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对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北京市深入分析信访和“12345”大数据中的高频、共性民生问题,开展“每月一题”专项治理;安徽省从“徽风皖韵”中寻找“解纷良方”,探索形成“六尺巷工作法”等具有特色的典型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系列政策文件,用好“塞上枫桥”工作机制,把矛盾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
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信访部门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依法确定受理范围、完善受理告知、加强教育疏导,坚持精准甄别、精准分流、精准转办,发挥网上信访快捷高效、接诉即办优势,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督办受理办理不规范事项,加强领导包案、督查督办、跟踪问效,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问题解决质效。
守望平安 警心如璞
记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华南城社区民警马玉璞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深耕社区玉汝于成,守望平安警心如璞”,这是辖区一位居民送给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华南城社区民警马玉璞的一句话。
4月28日,马玉璞被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工作者”。这是她从警26年、担任华南城社区民警9年来,获得的又一殊荣。谈及感受,她对《法治日报》记者说:“作为一名社区民警,我的工作就是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守护安宁,做群众的知心人。”
探索“一群五队”新模式
接受采访时,马玉璞的手机微信提示声响个不停,她不时打开手机边看边说:“又来一条线索!”
马玉璞的两部手机里有9000余名微信好友,九成是辖区居民和商户。她以微信联动群为原点,推进辖区商户业主、行业群等60多个群进入微信矩阵,月均收集社情民意932条,实时推送信息654条,实现市场、群众与专属网格互融互通。
马玉璞所在的华南城社区警务室辖区面积1.3平方公里,总人口4.1万,流动人口3.5万,最多时可达20万人。人流、物流、车流、信息流“四流”高度集中,流动人口多、矛盾纠纷多、警情案件多,治安秩序纷乱复杂。
为解决治理难题,她探索出“一群五队”的“党建+”社区警务工作模式,即线上建立一个微信互动群,线下成立治安巡逻队、信息收集队、防范宣传队、纠纷调解队、防范督导队五支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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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动开展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形成以警务室为核心的“社区小警务、安全大防范”群防群治防范新格局。
如今,马玉璞一步步走进了群众心间,“有难事找马玉璞,有纠纷找马玉璞,有困难找马玉璞”已经成为辖区群众的习惯,群众已经把“马玉璞”和“警务室”紧紧连在一起,华南城警务室也被群众称为“马玉璞警务室”。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这闺女真跟亲闺女一样!”一位90多岁的老人逢人就夸马玉璞。
在一次走访中马玉璞得知,辖区两位90多岁的老人因身份证地址有误,导致社保无法办理。她积极联系户籍民警上门拍照,并第一时间将办好的证件送到老人家里,解决了困扰老人许久的难题。
像这样一桩桩、一件件民生小事,每天都在马玉璞身上发生。近年来,她带领警务室民辅警先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3600余件,走访帮扶困难家庭80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3400余起,平均每人每天要在辖区行走两万多步。
地铁华南城西站开通后,客流量大。每天地铁站旁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就有3000多辆,摆放混乱,电动自行车失窃案也随之高发。针对这个问题,马玉璞协调组织东张寨党支部6名老兵组成“老兵党员巡逻队”,在四个多月时间里,帮助警方捣毁两个盗窃团伙。
在马玉璞的不懈努力下,辖区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呈连续下降趋势,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因矛盾激化引发的重大案事件。
党建联动服务零距离
2016年,河南省“一村(社区)一警”新郑现场会后,马玉璞申请到华南城警务室成为一名社区民警,因为“社区民警离群众最近,服务群众最直接”。
如今,“一村(社区)一警”机制已在全省城乡社区推广,就是通过把民辅警派驻在群众身边,民警通过走家串户,了解社情民意,做到人熟、地熟、情况熟,实现警务政务相融合、办公管理同步、便民服务到户,逐步形成以驻村(社区)民警为中心、村组(社区)干部为纽带、辖区居民群众为基本防控单元、覆盖全省的治安防控网络。
马玉璞在深入践行“一村(社区)一警”机制中,坚持“党建+社区警务”的工作理念,主动前移阵地,推动工作落实,探索出“1+4+N”党建联动工作法。2023年底,她推动成立专属网格、联动联勤站,并成立华南城专属网格党支部。她以“1个”华南城专属网格党支部为主,与东张寨社区、林锦店社区、华南城公司党支部、电商大厦新就业群体“4个”党组织共同联建,一并统筹联建了豫商联盟、快递跑腿等“N个”社会组织,把相关工作人员培养成流动网格员,为辖区社会治理凝聚强大力量。
“通过联建活动,我们把基层党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通过开展组织生活的方式,增强党员先锋意识,强化党员辐射带动作用,吸纳联动组织中的党员有效融入信息收集、政策宣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各项工作中,一律佩戴党员徽章、红袖标开展工作,实现‘党员在身边,服务零距离’。”马玉璞说。
2016年至今,马玉璞和网格员先后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2736处,清零率98%;建立“爱心粥屋”“雷锋交通岗”,与群众融为一体、打成一片,帮助商户解决证照办理、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问题300余个,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100余件,使一个个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迎刃而解,一件件矛盾纠纷及时化解,辖区商户入驻量不断攀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得到提升。
最高法发布新就业形态
劳动者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张昊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网约货车领域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标准,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受到损害和致人损害责任承担规则,发布4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典型案例,依法妥善保护劳动者、受害者、企业等各方权益,促推平台企业、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据介绍,2024年12月,最高法发布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指导性案例,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对于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依法认定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劳动权益。
本批典型案例介绍了人民法院参照适用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认定标准,依法审理涉新就业形态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审理劳动者执行工作任务受到损害案件、劳动者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案件。
典型案例“某运输公司诉杨某劳动争议案”中,人民法院明确了企业与网约货车司机之间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依法保障网约货车司机享受劳动权益。
典型案例“某餐饮配送公司诉某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明确了认定是否属于相关责任保险中约定的“业务有关工作”,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的具体理赔情形,结合法律规定、企业经营范围、劳动者从业类型、从事有关行为对于完成业务工作的必要性及是否受企业指派等因素综合考量。鼓励企业通过购买商业保险,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因劳动者执行工作任务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及时获得救济,分散企业风险,推动新业态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典型案例“陈某诉张某、某物流公司、某保险公司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人民法院明确了受害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保险法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受害方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条件已成就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保险公司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赔偿金不足部分,受害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第一款请求指派工作任务的企业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企业有证据证明劳动者致人损害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无关的除外。
河北法院妥善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
劳动争议案件年均调撤率为32.4%
本报讯 记者李雯 记者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至2024年间,河北法院妥善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劳动争议案件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裁定再审率指标数据逐步优化,年平均调撤率为32.4%,保持在相对稳定区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性稳步提升。
据介绍,河北法院不断统一裁判标准、提升释法说理水平。通过持续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建设,促进仲裁机构与法院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标准统一。常态化召开劳动争议化解联席会议,释放调解效能、形成解纷合力,及时有效化解纠纷。依托河北特色人民法庭品牌集群,挂牌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成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态势分析、类案裁判思路梳理等印发全省法院学习参考,并逐年举办全省法院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法官业务水平。
云南检察部署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32条措施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
本报讯 记者石飞 通讯员王翠云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在昆明召开会议,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11项重点任务,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专项监督走深走实。深化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强化对管辖权实质性审查,防止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强化涉企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监督,注重对涉企案件人身强制措施以及涉企财产查扣冻及涉案财物移送、流转、处置的监督,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加强涉企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检察监督,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强化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执行活动的监督;做好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检察履职中发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监督,突出行政诉讼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依法规范推动行刑反向衔接,防止当罚不罚;注重以公益诉讼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公益诉讼探索,加强对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企补贴等行为的公益诉讼;提升检察环节涉企案件的办案和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插手经济纠纷、违规异地办案、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履职严重缺位等情形。
据悉,云南省检察院制定了《云南省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从案件抽查、线索发现、案件评查、提级审查、与法院和公安机关合作等方面细化提出了32条具体措施,并明确了每条措施的责任部门,确保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西宁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举办
本报讯 记者徐鹏 由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西宁市司法局和西宁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该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近日成功举办。此次赛事旨在全面提升全市公诉人、律师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检律协作模式,持续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本次比赛采取三对三团体对抗论辩形式,8场预赛和3场决赛轮番上演、精彩纷呈。辩论中,公诉人与律师代表队双方虽立场不同,但都秉持着对法律尊严的共同坚守。赛事由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专家组成评审团,围绕辩点分析、法学原理等维度进行专业点评,充分肯定选手扎实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经过激烈角逐,律师代表队马杰与公诉人代表队卢霞荣获“最佳辩手”称号。团体奖项方面,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分获律师组与公诉人组第一名,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西宁)律师事务所与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分列本组第二、三名。
专业化办大案 “短平快”办小案
常州检察公益诉讼筑牢食药安全屏障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王 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聚焦食药安全领域公益损害问题,通过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出台办案指南、开展“小专项监督”等措施,深化食药安全全链条治理,办理了“大盐湖水”“东鼎公司”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全面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
“在摸排食药领域公益损害线索中,我们发现50%以上的案件线索涉及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其中一些个案涉案金额巨大,网点分布全国多个省市,被侵害人数众多,违法行为人虽然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仍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且还有大量未报案消费者,检察机关有必要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为众多消费者主张权利。”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张利国介绍。
这些大案要案,仅凭检察院一个单位力量无法办理,需整合资源、上下联动、一体履职,提高办案质效。2019年12月,常州市检察院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化办案团队应运而生。该团队吸纳基层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6名具有独立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力的优秀骨干,制定“统一线索管理、统一分析研判、统一制定调查方案、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统一发布案件信息”办案机制。
2020年1月,“东鼎公司”保健品诈骗案进入团队视野。陈某与经销商勾结,以免费旅游名义将老年人骗至全国各省市10余个销售平台,通过虚假宣传产品功效、伪造检测报告等方式,诱骗近600余名老年人相信其保健品能够预防和治疗心脑血管、癌症等疾病,以每瓶近400元的高价购买成本仅10元的保健食品,销售金额达1100余万元。
案发后,陈某、“东鼎公司”员工、经销商等100多人涉嫌诈骗犯罪刑事案件陆续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中陈某等主要经营者被常州市武进、天宁等4家基层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6月8日,常州市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对该案立案后,统一制定调查方案,明确4家基层院调取证据范围,团队成员与刑事检察部门密切配合,引导侦查机关固定、完善公益诉讼相关证据,并赴实地协同调查取证。
“陈某案在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需查明‘东鼎公司’经营状况,其他院查明‘东鼎公司’销售平台及销售情况,各基层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汇总至市院,由市院分类整理,统一制作审查报告、出庭预案、法律文书,仅用5个月就对该案提起了诉讼。”张利国说。
2020年11月18日,常州市检察院对陈某、“东鼎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480余万元,获一审法院支持。2024年12月3日,该案二审终结,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该团队成立以来已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4件,替消费者主张赔偿1亿余元,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减45天,法院支持率为100%。
出台案件调查《指南》
该院在刑事案件中摸排食药领域公益损害线索时,如果发现违法销售金额不大、被侵害消费者不多的“小案”,在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同时,同步追究其民事责任,不影响办案期限的,会对违法行为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快捷、最大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短平快”办案。
为破解基层院案多人少、办案能力不足等矛盾,为全市公益诉讼检察人员提供办案指引,常州市检察院出台《食品药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核实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涵盖责任主体认定、调查方法、证据收集等各环节。“针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办理,《指南》规定公益诉讼检察官要同步介入刑事案件调查、收集证据、同步出庭等环节,让新手快速上路,让老手规范高效。”常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检察官张扬介绍。
2024年1月,姚某等人销售“压片糖果”案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检察官助理熊梦缘协助员额检察官,同步介入此案进行调查,发现姚某、施某等人明知生产、销售“压片糖果”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对人体有害的“他达拉非”药物非法牟利。“违法行为人以能够补肾壮阳为名向消费者销售,涉案金额达4万余元,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起条件。”熊梦缘介绍,在《指南》指导下,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认定违法行为人销售数量不全面,就提出补充侦查,通过核实销售账本、销售记录,很快梳理出销售数量及销售金额,并由此确定惩罚性赔偿金额。2024年8月14日,钟楼区检察院对姚某、施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了姚某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26648元、施某承担惩罚性赔偿金3924元的意见。
2023年以来,常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8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件,有效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开展小专项监督行动
常州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还开展了各类“小专项监督”行动,以行政公益诉讼审前检察建议形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通过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生鲜灯治理”专项行动,常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多个超市、农贸市场走访调查,发现20余家商贩使用了各种颜色的生鲜灯,严重影响消费者视觉感官,误导消费者可能买到不新鲜、不合格的食品。经开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整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发出生鲜灯禁止使用提示函1000余份,3000多家生鲜摊位经营者均更换生鲜灯并承诺诚信经营。
此外,该院还开展“新业态食药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8个“小专项监督”行动,深化了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平台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通过推动共同治理,织密食药安全监管网。2024年4月,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网络食药安全”专项监督中,发现一名“探店达人”以消费者身份发布未标明“广告”字样的探店视频,并在视频下方附加购买食品链接销售不合格食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5月6日,该院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后经过全面整改,3家机构被行政处罚,共计删除违法短视频2000余条。
“常州市检察机关将积极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聚焦食品非法添加、食用农产品安全、预制菜问题整治等重点监督领域,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水平和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乔璐表示。
关注·平安校园
图① 为强化学生防溺水意识和守护校园安全,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各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通过理论讲解、情景模拟、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为辖区中小学校送上“防溺水安全教育大礼包”。图为“一盆水闭气”体验活动现场。
本报记者 周孝清
本报通讯员 姚轲 摄
图② 为守护学生上下学安全,江苏省宝应县公安局近日组织民警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车、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对校园保安进行应急处突培训。图为民警和校园保安进行应急演练。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沈冬兵 摄
图③ 为守护校园安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近日来到合肥市蜀新苑小学,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校园法治课。图为检察官和学生互动问答。
本报通讯员 黄河 摄
解决群众烦心事桩桩有举措事事有回音
上海杨浦创新“五有”工作法打造人民城市实践新样本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法制与新闻》记者 黄浩栋
“源头预防案案有质效、接收受理时时有渠道、分流办理事事有回音、矛盾化解桩桩有措施、为民解难件件有温度”。如今,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这五句话已深深地融入每个人的行为自觉,通过持续创新形成“五有”工作法并在全区推广。
“‘五有’工作法是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新实践,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探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说,“在司法实践中,‘五有’工作法既是履职态度,也是工作决心,它告诉我们要时时刻刻把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工作要求记于心、践于行,把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
可复制可推广
看见拖欠已久的工资到账,朱师傅和工友们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此前,朱师傅所在的建筑公司包工头刘某卷走2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跑路,30位农民工来到杨浦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接到求助后,杨浦区检察院迅速响应,以“五有”工作法为指引,为案件准确定性,引导区人社局行政执法人员收集证据,并建议向区公安分局移送犯罪线索。
刘某到案后,杨浦区检察院通过召开听证会,对建筑公司负责人和刘某开展释法说理。经多方协调,建筑公司同意先行足额垫付农民工工资,刘某的家属也在多方见证下向企业全额退赔。
据悉,杨浦作为上海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中心城区,也是旧城改造大区,近年来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涉法涉诉信访化解难度不断增大。如何更好地实现源头治理,考验着基层党委、政府和政法各单位的治理智慧。
杨浦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康强说:“‘五有’工作法的应运而生,找到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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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当事方深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的力度和温度。”
其实在2023年,杨浦区检察院就创新了“检察听证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工作法”,进一步开拓解纷路径,提升解纷效能。在此基础上,杨浦区检察院持续丰富以“五化”(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为目标的信访工作法,最终固化为“五有”工作法。
“‘五有’工作法的本源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杨浦区检察院通过持续创新,进一步拓展了其内涵和外延,具有广泛的适配性和可操作性,是广大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新抓手和新准则,也是社会治理提质增效的新路径和新依托,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现实意义。”杨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志斌说。
发挥“头雁效应”
在杨浦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长接待室里,陈勇接待了李女士。十多年前,李女士的母亲被闯红灯的电瓶车撞倒,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然而肇事者音信全无,致使执行无法到位。
接访前,陈勇调阅了原案卷宗,向法院了解了执行情况,并到申诉人所在社区了解其生活状况。接访中,陈勇当面向李女士详细了解了情况,最终厘清诉求、找准症结,一举化解了这个沉积多年的信访老案。
“领导接访下访,为检察机关依法靠前解决群众诉求发挥了‘头雁效应’,进一步激发了推进信访案件事心双解的‘群雁活力’。”上海市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周子简说。
记者在杨浦区检察院制定的“五有”工作法深化推广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中看到,今年的推进计划共设定了四大板块十六项任务,并分别安排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做好统筹落实。其中,列明案件办理负面清单和办理流程图,保障“案案有质效”;通过“五位一体”受理渠道、回复答复“双向通道”,体现“时时有渠道”;建立案件流转机制,确保“事事有回音”;形成“领导包案+检察听证+检调对接+司法救助”模式,落实“桩桩有措施”;在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开设检察为民专栏,提供线上办理和线上服务,展现“件件有温度”……
“‘五有’工作法需要政治智慧和专业能力来支撑,我们要发挥好全体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善于抓住问题本质,以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为目标,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根本,最终赋能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上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春健说。
融入社会治理
近日,杨浦区委政法委与区检察院共同召开矛盾风险预防化解“五有”工作法理论研究暨推广运用启动会,旨在启动“五有”工作法赋能社会治理的理论研究并要求在全区推广。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杨浦区积极于去年年底全面启动新时代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而“五有”工作法成为其核心内涵和关键支撑。
走进殷行街道打造的全区首家升级版综治中心,“五有”工作法赫然在墙。信访、人民调解、律师、综合执法等综治力量集体入驻,实现多元联动;同时下设基层综治工作站,实现上下协同。这里还建成了信息化指挥系统,通过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对全区矛盾纠纷化解和突发案事件的集中处置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
“‘五有’工作法已经成为杨浦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最具辨识度的内在支撑,为优化基层综治工作提供了全新的路径选择。为此,我们率先为‘五有’工作法赋能综治工作制定了操作标准,以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殷行街道党工委书记邱红说。
此外,在“五有”工作法的支撑下,杨浦区还创新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智能化”治理模式,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找得到人、办得成事、解决得了问题。
“‘五有’工作法是杨浦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源头化解矛盾风险的一项创新探索,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将持续深化实践探索,不断丰富完善这一工作法的内涵外延,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推广运用,全力守护好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杨浦区委书记薛侃说。
一条产妇信息售价50元
记者调查医疗信息泄露问题
□ 本报记者 文丽娟
近日,山东孕妇刘丽(化名)突然收到一条加“好友”申请:“××月子中心,为您提供专业产后服务。”她心头一紧——几天前,她刚在当地一家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做完产检,并且此前从未在任何机构留下孕产信息。
“电话、住址、怀孕周数,各种隐私信息对方了如指掌。”刘丽立即拨打12345投诉。次日,医院客服联系她:“可能是××月子中心冒用医院名义进行推销。”工作人员坦言,这类事件“并非第一次发生”,医院承诺彻查此事,并希望刘丽配合取证追责。
刘丽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从明星病历外泄到普通患者就诊记录被贩卖,医疗信息泄露俨然形成一条成熟的黑色产业链。
患者隐私如何被窃取?违法交易如何运作?又该怎样斩断这只“黑手”?《法治日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花钱能查医疗记录
记者近日在社交平台以“就诊信息”“病历”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不少包含隐晦话术的帖子,比如可cx(即查询)“地址出行”“定位追踪轨迹”“开房”“流水”“档案”“记录(社保记录、医保记录、医疗记录等)”等。
其中一个帖子的信息,指向一个IP归属地为境外的社交账号。记者私信该账号咨询“如何查询某人医疗记录”,对方发来一张“业务单”,上面写着能够查询他人手机定位、身份证正反面信息、婚姻记录、社保记录、医保记录、医疗记录、学籍学历、全部资产等信息。其中,查询医疗记录需提供手机号、身份证号码、城市,查询结果包含所有医疗记录、医保记录、住院记录,出单时间为1至2天,售价为1200元。
“只有对方手机号,没有身份证号码,也不知道他在哪座城市,能查询医疗记录吗?”面对记者的提问,对方很快回复道:“再加100元就可以”。
该账号曾于今年4月中旬发布一条名称为“历史医疗记录,医保记录,精准出;婚前健康检查、堕胎记录等个人隐私随便查”的帖子,正文内容包含两张图片,附有某人的就医记录、消费记录、社保缴费三个选项。在就医记录一栏,可以看到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经办时间、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就诊凭证类型、医疗类别、病种名称、住院诊断名称、手术操作名称等信息。其中,在“病种名称”一栏,有月经不规则、病毒性皮疹、流行性感冒、月经紊乱、人流术后、抑郁状态、难免性流产等信息。
该类账号大量存在于互联网上。据“网信上海”公众号消息,近期,上海市网信办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一批医疗服务类互联网企业(主要从事医疗软件开发与维护、医疗服务培训、数字健康服务等)未依法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所属系统存在网络安全漏洞,被境外IP访问并窃取。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情况,反映出部分医疗服务类互联网企业存在个人信息制度不规范不健全、安全防护不严密、存储不合规等问题。上海市网信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一批医疗服务类互联网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一位在“开盒群”卧底过的业内人士直言,有“开盒者”会将大量医疗信息非法曝光,并进行恶意揣测。一些人的体检报告、内脏、骨科的彩超图片被非法公开,成为他人窥伺、意淫的对象;还有人的妇科、精神科医疗报告被非法公开,被他人肆意点评、嘲讽。
多种途径泄露信息
这些医疗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刘鑫告诉记者,可能的泄露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外包服务漏洞,第三方检验机构、医疗设备维保商等合作方接触患者数据;患者自身疏忽,随意丢弃带有个人信息的检查单据、处方笺;公共场景泄露,医院Wi-Fi被植入窃取程序、自助终端遭遇窃密。此外,一些患者的用药记录在医保结算环节流转时,也可能产生数据泄露风险。
“产科、新生儿科是重灾区。”刘鑫指出,少数医务人员将患者信息视作“资源”,当成“商品”出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曾通报这样一起典型案例:吴某甲、吴某乙系一家保健按摩中心的经营者,为扩大客源,吴某甲向某医院产科主管护师韦某提出,由韦某提供产妇信息,并承诺每发展一名客户就给韦某50元或60元报酬,若客户后续办卡消费则另外向韦某支付10%的提成。截至案发,韦某向吴某甲、吴某乙出售包括产妇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分娩日期、分娩方式等在内的产妇健康生理信息500多条。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类似案件时有发生:北京某医院员工符某某将明星病历发至微信群炫耀,导致隐私扩散;上海某医院主任私下传播患者裸照,被暂停执业。
还有系统漏洞,让第三方平台成为“后门”。
在浙江某妇产医院32名产妇信息泄露事件中,罪魁祸首是一款第三方签到软件。该软件违规上传孕周、预产期等数据,最终流入黑产市场。四川省某精神卫生中心2.7万份患者档案被盗,则是因省级医疗信息共享平台接口未做好加密工作,遭黑客轻易攻破。
重拳之下屡禁不止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我国已有多款守护患者隐私权的法律条文。
比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将医疗健康信息列入敏感个人信息范畴,第55条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事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民法典第1226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受访专家指出,尽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医疗隐私,但现实中维权难、执法软、违法成本低等问题突出。
在刘鑫看来,虽然我国现有“三合一”法律保护,如民法典明确医疗机构泄露隐私需承担侵权责任;医师法、护士条例规定泄露者可被警告、停业甚至吊销执照;刑法修正案规定,公职人员泄露信息需从重处罚,但实践中多处罚直接责任人,很少追究管理者连带责任,违法成本低导致威慑不足。
“医疗记录被泄露屡禁不止,深层原因有很多。一是管理失职,职能部门对隐私界定模糊(如‘就医痕迹是否属于隐私’),未细化员工行为规范;二是利益驱动,医务人员贩卖信息获利空间大(如每条产妇信息售价50元),且查处困难,查处概率低;三是相关社会顽疾,比如公民个人信息买卖猖獗、骚扰电话精准投放等暴露治理手段失效。”刘鑫说。
他指出,破局之道应该从“追责个人”到“系统治理”,比如强化警示教育,借鉴反腐模式,制作泄露隐私典型案例的警示片,强制相关岗位人员学习;完善连带问责机制,不仅处罚泄露者,还需追责机构管理者,倒逼医院加强内部管控;严打黑产链条,加大对数据交易平台、非法买家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综合成本;借鉴国际经验,规定只有在必要时才能调阅病历,降低数据泄露风险。
“医务人员需树立‘隐私即红线’的职业伦理,将保密意识融入日常操作;患者也要培养‘隐私洁癖’,妥善处理废弃医疗单据,对可疑营销电话主动取证维权。”刘鑫说。
受访的业内人士和专家指出,守护医疗隐私不只是法律命题,更是文明社会的底线。从加密技术到严厉刑罚、从医院自查到公众警惕,唯有织密这张防护网,才能让每个人安心走进诊室,不必担心隐私成为他人手中的“商品”。
保护患者隐私需构建医患协同“防护网”
□ 刘鑫
在医疗系统内部,个人信息与隐私的泄露风险广泛存在,且涉及线上、线下两大途径。
线上环节涵盖了App挂号、互联网诊疗、医疗平台的注册咨询及网站留言等场景,每一次指尖的操作都可能留下信息安全隐患。
线下部分,门急诊流程中的挂号、台账记录、叫号系统声音及显示、门急诊病历资料,乃至留观患者的各种标签,都可能成为信息泄露的源头;住院环节中,护士站的各类文件、留言板信息,病历在流转过程中的各个节点,均存在信息暴露风险。此外,行政后勤部门在收费、财物管理以及医疗废物处理等工作中,也可能接触并意外泄露患者信息。值得注意的是,病历查阅、复制以及行政单位出于管理目的调用病历等操作,同样可能成为患者个人信息与隐私泄露环节之一。
这些潜在的风险点,如同“暗箭”一般,时刻威胁着患者信息安全,亟待引起高度关注。
《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取数据脱敏、数据加密、链路加密等防控措施,防止数据收集过程中数据被泄露。医疗机构可通过数据脱敏、数据库防火墙拦截、生物识别替代等方式提高数据安全性。例如,对批量导出、异常时段访问等行为实时拦截,在门诊叫号屏、检验报告打印机等公共终端显示信息时,自动隐去患者全名等身份信息,如使用“张×华”代替全名,隐去部分身份证号(如110×××××××××××5678)等,防止患者信息在挂号、取药等多个环节被频繁暴露。什么时候可以使用“去标识化”处理技术、什么时候应当使用“匿名化”技术,需要医疗机构管理者在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中予以明确和细化。
医疗机构可以遵从“数据最小化”原则,建立岗位权限清单,不同岗位的医务人员权限相互独立,例如,医院实施电子病历分段加密后,药剂师只能查看用药记录,无法查看影像资料,检验科仅可查看检测数据。医务部门或病案管理部门要加大病历查阅、复制及调取的管理力度,谨慎甄别调阅目的及权责,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数据泄露而引发纠纷。同时,加强年度隐私核查,聘请第三方机构模拟“数据黑客”攻击路径,通过全方位模拟测试发现潜在的数据泄露风险。此外,应对离职人员进行数据追踪,医护人员调岗或退休后,医疗相关账户应立即予以注销或权限变更,及时防范泄密风险。
医疗机构在与第三方合作时,应注重防范数据泄露风险。建立合作服务商“安全保障”制度,在合同中约定数据泄露的细则及赔偿条款,例如,要求HIS、LIS、PACS系统(医院主要业务系统)运维商缴纳年度服务费的一定比例作为安全押金。第三方App接入医院数据前,须在封闭环境完成相关压力测试,及时发现管理漏洞。
应构建快速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同时,提醒就诊患者进行隐私自检,在挂号单背面或相应位置印制自查清单,提醒患者及时销毁带个人信息的废弃单据,检查候诊区是否有人偷拍电子屏等。医疗机构应对患者进行反骚扰话术宣教,告知患者接到疑似数据泄露的推销电话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个人信息来源合法性证明并录音取证。患者则应养成“隐私洁癖”,当接到可疑营销电话时,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对方立即说明信息来源;不要随便放置、丢弃包含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文件、纸张,如挂号条、处方、发票等。
医疗机构需以“零信任”原则重构数据安全防线。在管理层面,要构建完善的数据分级分类制度,对患者病历、检查报告等敏感信息进行细致分级,不同等级匹配相应的加密、访问权限。同时,强化数据安全培训,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教育,提升全员对数据保护的认知,让每一位医护及行政后勤人员都成为信息安全的捍卫者。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设立信息安全监督岗位,对病历查阅、数据调用等操作进行全程监控,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处置。
患者也应注意,在AI时代,隐私保护从来不是单方面的责任。唯有医患携手筑牢安全防线,将技术硬核防御、完备的管理流程与人文软性关怀相结合,方能真正保护医疗数据安全,让AI技术回归治病救人的正道,而非变成探秘隐私的黑手。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
仨团伙把猪肉“浸泡”牛肉粉后当牛肉卖
贵阳检察治罪+治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丁艳红
“我买的牛肉不容易煮熟、没有牛肉味、吃起来也不香,您看看这肉是不是有问题?”
2023年以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市民反映相关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立即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集市假冒伪劣牛肉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有关线索,公安机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经查,贵阳市销售假牛肉的违法犯罪团伙有3个,其作案方式为低价购买猪肉,用浸泡“牛肉粉”、胶水粘牛角等方式处理后,利用乡镇赶集天设立临时摊点,假冒牛肉提高价格销售。
近日,由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白某峰等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经法院审理后作出有罪判决。该团伙是3个销售假牛肉犯罪团伙中人数最多的,也是案情最复杂,最后一个作出判决的案件。
售假团伙互相勾连
2023年4月,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市民反映,称其在辖区多个集市上购买的牛肉存在质量问题。同年7月10日,该局联合街道办、派出所等进行突击检查。经检测,白某峰、丁某亮、王某兰等多人售卖的牛肉均未检出牛源性成分。白某峰等人辩称,其销售的牛肉是从别处购买,自己并不知情。市场监管局随后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经研判后组织侦查,逐步锁定3个贩卖假牛肉的犯罪团伙。一个是以白某锋为主犯,丁某焰、杨某勇、李某定等为从犯的犯罪团伙;一个是丁某高、丁某亮、胡某涛3人组成的犯罪团伙;还有一个是以石某、王某兰夫妇为主犯,黄某庚、王某付、王某贵等为从犯的犯罪团伙。
经侦查发现,3个犯罪团伙都以贩卖假牛肉为主,各做各的生意,但又相互联系。3个犯罪团伙的成员大多来自同一个地方,相互之间都是亲戚朋友关系,比如丁某高是白某峰的三叔,石某、王某兰夫妇与丁某高、白某峰系同乡,并且犯罪手段基本一致,都是购买猪肉后,先剔除猪骨头、猪肉筋膜和肥肉,再通过浸泡“牛肉粉”增香增色等手法,将猪肉充当牛肉销售。为了让售假行为看起来更逼真,3个犯罪团伙还购买少量牛头、牛肉、牛油、牛脚等,把伪造后的猪肉用胶水粘在牛脚上,有时候还会把猪肉和少量牛肉混在一起充当牛肉售卖。
公安机关在掌握大量犯罪证据后,集中收网,一举抓获3个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并当场查获鲜肉若干,后经对查获的鲜肉进行检测,检测出猪源性成分,未检测出牛源性成分。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3个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到案后,丁某高犯罪团伙和王某兰犯罪团伙成员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供述,2022年8月左右,丁某高、丁某亮父子用猪肉充当牛肉对外进行销售。2023年7月,胡某涛在明知被告人丁某高、丁某亮实施销售假牛肉的情形下,参与其中,又自行或与他人合作销售假牛肉。石某、王某兰夫妇也早在2022年3月就开始对外销售假牛肉。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王某贵、黄某庚、王某付、罗某富先后加入石某、王某兰团伙一起销售假牛肉。
白某峰团伙中,丁某焰等人供述了参与销售假牛肉的违法犯罪事实,但白某峰却拒不承认,称自己销售的牛肉系从他人处购买,自己并不知道是假牛肉。
因犯罪嫌疑人人数较多、案情重大复杂,2023年12月,公安机关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除白某峰外,其他几个犯罪团伙成员都承认了犯罪事实,该系列案看似简单,但仔细审阅卷宗后发现,不同人参与销售假牛肉的时间不一样,在销售方式上既存在以猪肉充当牛肉,也存在牛肉猪肉混合销售的情况,在收款方式上既有微信收款也有现金收款,因此在查清犯罪金额上存在困难,而销售金额是认定是否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关键。”承办检察官王卫国说。
“进一步调取犯罪嫌疑人转账记录,核实销售金额;对白某峰供述的上家进行调查,查清是否确实存在向上家购买假牛肉的情况;加大追捕力度,使在逃犯罪嫌疑人尽快到案……”观山湖区检察院就3起关联案件共发出32条引导侦查意见。
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未发现白某峰向周边大型屠宰场进购牛肉的记录,但发现其进购大量猪肉的记录,确定白某峰供述的上家是其编造的,白某峰才是制作假牛肉的元凶。2024年7月至9月,石某、王某贵、罗某富陆续被追捕归案,几人到案后也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4年3月5日,公安机关就白某峰犯罪团伙、丁某亮犯罪团伙全部成员和王某兰犯罪团伙中到案成员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10月15日,公安机关将石某、王某贵、罗某富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2023年8月至11月,白某锋、丁某焰、杨某勇等通过以猪肉充当牛肉、猪肉与牛肉掺杂等方式,按照每斤25元至35元不等的单价以售卖牛肉为名对外销售,销售假牛肉共计85万余元,丁某焰、杨某勇、李某定、唐某春4人参与销售的金额为12万元至36万余元不等,均达到构罪标准。该团伙成员中兰某、胡某、陈某龙等人因参与时间短、次数少、金额小、仅从事驾驶工作而不知情等原因,不构成犯罪。丁某高犯罪团伙3人、石某和王某兰犯罪团伙6人均构成犯罪。
2024年4月至11月,观山湖区检察院就3起团伙案分别向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7月至2025年2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对白某峰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对丁某焰等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十九万元至九万元不等的罚金;对丁某高等3人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十三万元至四万五千元不等的罚金;对石某、王某兰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七年二个月、七年有期徒刑,分别并处三十万元、二十八万元罚金,对黄某庚等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十四万元至四万五千元不等的罚金。
针对假牛肉在市场中流通的问题,观山湖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到集贸市场、乡镇赶场点等进行现场宣传,广泛公开不法分子常用欺骗手段,引导消费者到有销售牛肉相关资质和检验资质的正规商超、农贸市场固定摊位等购买牛肉,不购买流动商贩销售的来源不明的低价牛肉。
今年年初,观山湖区检察院向相关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销售生鲜肉的流动摊贩加强管理,保障流动摊贩生鲜肉类等食用农产品安全。该院与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就相关问题进行磋商,就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达成一致意见,观山湖区某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根据各自职责对辖区流动摊贩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流动摊贩在摊位明显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向消费者主动出示“溯源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等。
前不久,观山湖区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跟踪回访,未发现市场中生鲜肉类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
编纂法典是中国生态环境立法体系化最佳选择
□ 吕忠梅
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有306部,其中,生态环境立法多达35部,远超其他立法。
2022年召开的全国生态环保立法座谈会透露,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涵盖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自然系统,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法律制度体系。
虽然有了形成体系的多部生态环境法律,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仍然十分必要。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立法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实效性,这一现状与在法治轨道上促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因此,必须以新的立法理念、立法方式,通过编纂专门的生态环境法典来解决问题。
存在“堵点”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出台。以此为标志,我国的生态环保立法一直走在“快车道”上。40多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并在民事、刑事、行政、经济和诉讼立法中明确规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与此同时,还有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余件地方性法规以及党内法规近10件。可以说,这些法律法规已涵盖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基本解决了生态环境领域“有法可依”的问题。
但这些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明显的“堵点”。
一个“堵点”是由于立法时间跨度大、单行法数量多,导致矛盾冲突多、重复率高、类型化不足,适用困难。
比如,我国目前有近十部污染防治立法,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土壤等污染防治法的条文与环境保护法重复率达30%以上。而污染防治单行法之间,既交叉重叠又矛盾冲突。有的法律已修改多达6次,有的法律20多年未作修改,法律之间的诸多矛盾冲突难以得到统一。此外,一些基本制度在不同的单行法中,适用原则、适用程序、适用条件、处罚主体或处罚形式都不完全一致,导致执法和司法困难。
还有一个“堵点”,由于生态环境立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分属不同法律部门,导致不同门类的立法存在从价值目标到制度设计的“南辕北辙”。
我国已基本建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七大法律部门构成,生态环境立法没有独立地位。现行生态环境立法主要分散在行政法和经济法两个法律部门。在立法原理上,法律体系中的不同法律部门承担着国家治理的不同使命,其立法目的、基本原则、核心制度存在差异是正常现象。但这对生态环境立法需要遵循的生态规律,体现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十分不利。实践中,污染防治类立法草案多由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出,资源和生态保护类立法草案多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拟定立法目的、设计法律制度,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立法机关再根据各方审议意见进行修改。由此导致行政机关职责法律化后的“依法打架”、司法机关裁判案件“准绳”不够等问题不时出现。
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进行系统谋划。但应当看到,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繁重。
“良法”是“善治”的基础,体系健全的生态环境立法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重要前提。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迫切需要从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协同高效的角度,解决分部门立法的问题,统一立法目标、立法原则、立法方式、立法尺度。与此同时,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需要以系统观念建构“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的生态环境立法体系,为促进形成“风险严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提供完备方案。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累了成功经验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法律实施问题,迫切需要进行认真总结,以体系化立法方式解决立法严重滞后于体制改革、法律制度碎片化等问题,为建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责—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供“良法”轨道。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还有一个必要性在于,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系统谋划“共建地球绿色家园”的中国方案。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也遭遇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迫切需要以系统性思维追求建设中国图景中的法治中国与世界图景中的法治中国,充分发挥涉外法治沟通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以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的生态环境利益,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必然选择
从世界范围看,环境法的体系化是各国立法的共同追求,并非中国所特有。
总体上看,世界各国推进生态环境立法体系化的模式大概有两种。一种是以基本法整合多部单行法,几部基本法并列的“基本法+”模式。优点是不用考虑整体逻辑主线与篇章结构,只保证单行法不违背基本法并保持规则上的一致性即可。缺点是结构分散,难以避免单行法规则“逸出”基本法。
还有一种是采取法典化模式,即将所有的或绝大部分环境法规范编纂形成一部结构完整、体系严谨的法律。优点在于既具有完善的逻辑体系,又具有政治象征意义。缺点是基础条件、理论要求高,难度大,过于追求逻辑完备可能导致法律体系停滞甚至僵化。
在中国,该选择何种体系化模式,应充分考虑历史与现实的立法基础。
回顾历史,我国在1979年制定第一部环境保护法时,基于污染防治的立法考虑,曾设想过建立“基本法+单行法”的法律体系,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现。
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强调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编纂法典显然是优于“基本法”模式的最佳方案。即便选择回到“基本法+单行法”模式,也需先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修订成为基本法,然后对30多部法律逐一修改,工作量和难度并不亚于编纂一部法典,且这种方式还无法发挥法典化标示国家转型发展的功能,无法彰显法典化促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特殊文化优势。
总之,通过梳理中国生态环境立法的历史与现状,明确“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对生态环境立法体系化的需求,以及比较立法体系化不同路径,可以说,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中国生态环境立法体系化最佳选择。
(作者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本报记者朱宁宁整理)
制图/李晓军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加快制定托育服务法
构建全方位母婴健康守护体系落实“幼有善育”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今年世界卫生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保障母婴健康 呵护祖国未来”。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主办的世界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已位居全球中高收入国家前列。
妇幼健康一直是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多名代表围绕“大健康”理念,围绕强化女性生育力保护,推动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等建言献策,构建全方位母婴健康守护体系。
法治护航保障母婴健康
妇幼健康水平显著提升,2024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14.3/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至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5.6‰,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全国分别建成超过3000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全国共有妇幼保健机构3081家,妇产科医师数达到37.3万人,每千名儿童床位数达到2.55张……近年来,我国在妇幼健康领域取得了卓越成就,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妇幼健康高绩效的10个国家之一。
在妇幼健康领域取得成绩的背后,离不开日益完善的卫生健康法律制度体系。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介绍,目前,我国在卫生健康领域已经形成了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核心,以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为主体的卫生健康法律制度体系。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安全等领域,卫生健康工作基本形成了有法可依的局面。
当前在母婴保健方面,有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予以支撑,为促进母婴健康乃至全民健康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
王晨光认为,应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比如在母婴健康保障方面,需结合国家卫健委“确定2025-2027年为‘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的规划,制定母婴保健工作的具体步骤和落实阶段,在“大健康”理念指引下,加快托育服务法等立法工作,为保障母婴健康提供更坚实有力的制度支撑。
制定生育保护告知规范
当前,我国因出生缺陷导致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5年前均降低30%以上,神经管缺陷、唐氏综合征等5种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低21%。
取得这些成绩固然可喜,然而仍有一些家庭还在为“不能生”的问题而忧虑。
生育问题一直是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嘉兴市第一医院内科主任张齐关注的话题。她注意到,目前全国育龄夫妇约2.4亿人,不孕不育发生率高达15%左右。其背后原因复杂,主要包括青少年性教育薄弱;无保护性生活引发人工流产率较高,术后关爱不足造成生育力损伤;女性婚育年龄延后;女性生殖道恶性肿瘤年轻化等。
如何加强女性生育力保护?张齐建议,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特点和认知水平,系统编撰性与生殖健康和婚恋教育教材,将其纳入必修课程。以此引导青少年树立积极健康的婚恋观,避免非意愿妊娠,保护女性生育力。同时,加强生育力保护宣传,开展面向适龄女性以“生育力保护”为主题的公益讲座,倡导适龄婚育,树立对人工流产的风险意识。此外,要加强对高龄未孕人群生育力的评估服务,试行在条件成熟的妇保医院开设高龄生育专科门诊,为高龄人群作备孕前检查评估,发现潜在影响生育的疾病,通过健康教育、生活方式管理等,把身体调整到较理想的备孕状态。
张齐认为,对女性恶性肿瘤患者还应开展生育力保存,包括放化疗前冷冻卵子、胚胎、卵巢组织等。
全国人大代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内分泌科主任阮祥燕也关注到了这一问题。
放化疗对卵母细胞损伤很大,可能会让患者失去生育能力。阮祥燕发现,实际诊疗中一些医生在给患者进行放化疗治疗前并未告知患者可以去咨询生育力保存技术,导致患者错过了最佳保存时机。她建议,医生应在放化疗前告知患者治疗后果和生育力保护的方法,有关部门应制定医疗告知规范,医生如不执行可追究其医疗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解决“不能生”关注“不想生”
解决“不能生”的问题,还要关注“不想生”的顾虑。当前,托育成本高是很多年轻人不愿生、不敢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落实“幼有所育”“幼有善育”是千家万户的期盼。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集团)广播中心编辑、记者再依努热·塔里哈提联合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托育服务法的议案》,建议制定专门的托育服务法,减轻家庭养育负担,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配套支持措施。”再依努热·塔里哈提发现,目前托育服务存在托育机构数量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不强、政策支持和监管机制不完善、风险防范能力不强等问题,建立0至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系统迫在眉睫。
对此,议案建议加快制定托育服务法,明确托育服务的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明确政府、社会、家庭责任,明确托育机构的设立、运营和管理标准,明确从业人员资质,加强对托育服务监督和保障,推动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议案提出,要通过法律规范引领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托育服务,让“幼有善育”惠及千家万户,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制定托育服务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确定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牵头起草。
另据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预安排审议34件法律案,托育服务法位列其中。
有代表团提出关于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
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制定社会信用法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社会信用法已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有代表团提出关于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议案认为,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规则不够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开放不足、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等。建议加快制定社会信用法,从法律的角度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瓶颈难题。
议案指出,制定社会信用法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必然选项,是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核心要义,是总结提炼固化信用法治工作成果的关键举措。
议案建议将一些重点制度作为立法重点予以明确。一是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和推进机制,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职责”“管理部门”等,厘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牵头单位和应承担的相关职责,解决地方信用建设过程中建设目的不统一、建设内容缺依据、牵头单位不明确、主要职责不清晰等问题。二是整体推进诚信环境建设,建议聚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三是着力推动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相关信用信息系统的开放合作,细化各类经营主体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处理、保存等实施性要求,为政府部门、经营主体归集、共享和使用信用信息提供操作规范。四是明确信用奖惩制度实施的法律目的,规范基本的奖惩措施,明确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制度,要求各行业、各地区出台相关制度对名单的列入标准、移出条件、不利影响、救济途径和相关程序等内容进行规范,确保信用奖惩在行政、市场等领域实现规范运作。五是有效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对信用信息主体的知情权、查询权、异议权、修复权、投诉和复议诉讼权进行规范,细化权益保护的操作,为地方或者行业根据自身情况完善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实施办法提供高位阶的法律依据。六是做好社会信用法与《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效衔接,对非金融领域以外的经营主体从事信息采集、实施信用评分和信用评级、开展信用调查和信用咨询业务进行明确和规范,推进征信业务的标准管理、自律管理和安全管理,完善信用服务行业监管机制。
代表建议修改道交法增设“自动驾驶”章节
为推广应用自动驾驶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周光权代表领衔提出议案,建议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增设“自动驾驶”章节条文,全面推进自动驾驶汽车的合法上路。
议案认为,目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联合发布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40429-2021),此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相互对应,需要从法律上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进一步分析相应角色的定位。同时,自动驾驶发展在商业运营场景下涉及交通运输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管、市场监督、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需要从国家立法层面实现统筹监管,协调各方利益和责任,形成有效的治理机制。此外,自动驾驶的资质要求、运营范围以及监管方式等与传统车辆的商业运营活动存在本质区别,也需明确准入标准、责任主体、保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自动驾驶商业化推广应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议案建议加快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工作,设置自动驾驶专章,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明确。比如,以“是否有驾驶人”为标准区分自动驾驶功能激活后的相关问题,具体来说,明确L3级自动驾驶下,系统提示接管后,应在一定时间内采取最小风险策略,保障安全,同时,对于L4和L5级驾驶情形应当建立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义务为核心的规制模式,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代替驾驶人,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检查自动驾驶系统、行驶数据记录仪是否正常运行,及时更新系统;智能网联汽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不适用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议案还建议为自动驾驶构建新的保险机制。议案认为,现有的交强险规定不能完全适用于自动驾驶。交强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而L4/L5驾驶情形下,车内人员与车外人员一样都需要保障。鉴于此,应当通过“自动驾驶专章”增加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强制保险,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实现受害人的快速理赔。这不仅能够解决先行赔付,减少受害人等待赔付的时间,快速理赔保护困难群体利益,也可以解决多个交通参与者责任认定模糊导致的事故现场处理效率低及并发交通堵塞问题,以及解决自动驾驶系统的不同功能模块由不同制造商提供,难以迅速确认责任主体等棘手问题。
第一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 何琪
1954年9月21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54年宪法规定,各级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各级检察院对各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期四年。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根据宪法进行了细化规定,共3章22条。第一章总则,重申宪法对检察院地位、领导关系、机构与职权的规定,并设立专门检察院。第二章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程序,规定了检察院对其他国家机关进行法律监督、对刑事犯罪进行侦查、批准逮捕及追诉等程序。第三章人民检察院人员的任免,规定了各级检察人员的产生办法,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工农检查(察)部的组织条例》,后修正为《工农检察局的组织条例》。1946年10月,陕甘宁边区人民政府制定了《陕甘宁边区暂行检察条例》。这一时期我国检察机关实行审检合一制,检察机关设在审判机关内。新中国成立后,设立最高人民检察署和地方各级检察署,并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为加强中央对地方检察工作领导,1951年9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通过《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由于当时很多地方并未建立起检察机关,《条例》规定相关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并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195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署在北京召开第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确定了检察机构在过渡时期的方针任务是,在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内,运用人民民主的法制,从检察工作方面保证“一化三改”的实现,同一切反革命分子及各种危害经济建设、危害社会主义改造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检察所有国民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内的违法犯罪案件,并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
1954年宪法完善国家机关设置,根据宪法制定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原人民检察署改为人民检察院,确立了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府两院”体制,突出了检察院在国家机构中的重要地位,并沿袭至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通过后,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健全了各级检察机构,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民主作出重要贡献。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图书馆)
要善于运用法治力量推动科技创新
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目前在立法机关的视野中,基础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
近日在2025中关村论坛年会科技与法治论坛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表示,目前我国新兴领域的立法仍需加强,新技术领域的管理和立法需尽快完善。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深刻改变了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在这一时代背景下,自动驾驶等新兴领域立法引发各方关注,如何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成为时代之问。
在周光权看来,实现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科技创新的各个环节。要善于运用法治力量推动科技创新,助力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全面升级科技治理体系
在立法机关任职近20年,周光权曾参与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多部科技领域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对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有很深的体会。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科技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周光权说。
以科学技术进步法为例。作为科技领域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科学技术进步法自1993年颁布施行以来,为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继2007年进行第一次修订后完成的第二次“大修”。
“在这部法律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新提法。”周光权举例说,比如“建立健全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全国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实验室体系”“国家支持发展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等新型创新主体”“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制度”等规定。通过增加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监督管理等章节,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全面升级了我国科技治理体系。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完成了专利法和科学技术普及法的修改,在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保障科技人员权益等方面不断探索,有效激发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
基础研究作为科技创新的源头,对科技创新具有深远影响。对此,立法机关十分重视,包括科学技术进步法在内的大量法律法规对国家加强基础研究能力建设进行了系统性规定。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这些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为科技强国建设筑牢法治根基。”周光权说。
用法律来引导科技创新
2024年12月25日,修改后的科学技术普及法开始施行。
作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负责对接这部法律的修订工作。
“此次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体现了我国科技创新领域的一个鲜明特点,那就是将科技创新和科普工作一体化推进。”周光权说。
修改后的科学技术普及法明确规定,国家部署实施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任务,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保障公众知情权,增进公众理解、认同和支持。
“之所以对新技术研发和应用过程中的科普作出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在部署实施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任务过程中,国家组织开展一定的科普,对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增进公众对新技术的了解具有重要意义。”周光权说。
我国科技创新领域的立法还有很多其他特色。
比如,积极倡导加大科技投入。鼓励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研发,提倡企业加强研发创新,以弥补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投入研发经费的不足。又如,强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依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是实现科技创新价值的重要途径。再如,突出对人才的重视。通过立法明确国家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社会环境,加快战略人才力量建设,完善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机制,培育符合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
“未来,立法机关还要积极运用法律来引导科技创新工作,确保科技创新活动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进行。”周光权说,尤其是要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创新主体开展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加强创新激励及其配套制度建设,使创新激励和保障制度真正落实。
相关研究要积极又稳慎
伴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现有法律制度体系出现一定程度的滞后,已难以充分应对和衔接人工智能技术所引发的各类问题,社会各界对人工智能相关立法的呼声渐起。
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人工智能相关立法列入立法计划。但周光权坦言,当前制定全国性的人工智能相关法律难度较大。在他看来,新兴领域立法涉及面宽,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平衡好促进科技发展和规范科技创新的关系。因此,在出台全国性统一立法之前,可以适当考虑由相关主管部门先行出台部门规章,以有效应对新技术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新挑战,解决当前的紧迫问题。
出身学术界的周光权尤其强调科技创新立法过程中学术交流的重要性。他认为,在立法过程中,应当鼓励在人工智能立法领域深入开展学术交流探讨,为今后适时开展人工智能相关问题立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他同时强调,相关立法研究既要积极,又要稳慎,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发展。既要通过立法为新技术新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又要深入研究相关法律和伦理问题。
“法治对科技创新活动、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创新机制、科技创新人才具有指引、激励、保护作用。只有进一步完善科学技术进步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周光权说。
制图/李晓军
多方协同联动严厉打击涉老诈骗活动
访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阎建国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人,占总人口的22%。根据预测,到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人,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如此庞大的老年群体,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现实中,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频发、诈骗形式层出不穷,这一现象不容忽视。”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说。
自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阎建国持续关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多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相关建议。他在调研时了解到,近年来,老年人遭受诈骗的问题愈发严峻,已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从以往常见的保健品虚假宣传诈骗,到近年来兴起的投资理财、网络中奖、冒充公检法人员等新型诈骗,涉老诈骗行为的危害程度与日俱增,不少老年人辛苦积攒多年的养老钱被骗得一干二净,在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同时,精神上也承受了巨大的打击。”
阎建国指出,老年人群体成为诈骗“重灾区”有多方面原因。其中,信息不对称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老年人获取信息的渠道相对单一,大多依赖电视、广播以及口口相传,许多老年人不熟悉网络购物和电子支付,对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极为薄弱,对于互联网上快速传播的新型诈骗手段了解甚少,很容易在不经意间落入骗子精心设计的陷阱。
其次,老人的孤独感很容易成为诈骗分子的突破口。许多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内心渴望关怀,诈骗分子便利用这一点,通过频繁打电话嘘寒问暖、组织免费旅游等情感诈骗手段,获取老年人的信任,进而实施诈骗行为。
另外,老年人普遍缺乏对复杂诈骗手段的识别能力,难以识破精心设计的骗局。诈骗分子往往会利用老年人易轻信的特点,编织出看似合理实则漏洞百出的谎言。法律意识淡薄也使得老年人在遭遇诈骗时,不知如何有效维权,无形中降低了犯罪成本。
阎建国指出,帮助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金融消费等方面的诈骗,需要通过政府、社区、金融机构及子女等多方协同联动,及时防范诈骗风险,切实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需要继续完善和加大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诈骗分子的惩处力度。强化执法和预警机制,公安机关可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涉及老年人的异常资金流动、可疑电话和网络信息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诈骗线索,立即展开调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诈骗行为。此外,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制作专门的防诈骗宣传视频,在老年人经常观看电视的时间段播放,提升宣传效果;通过在社区等地张贴醒目的防诈骗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渠道,向老年人普及防诈骗知识。
社区应积极发挥作用,组织防诈骗培训,邀请公安民警、律师等专业人士,定期为老年人举办防诈骗及普法讲座,通过真实案例分析,让老年人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段和防范方法,提高老年人识别骗术、抵御骗术的能力;建立互助社群,组织社区志愿者定期探访独居老人,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减少其孤独感,让诈骗分子无机可乘。
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智能预警系统、转账提醒等防诈骗服务和工具,如果发现异常,可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老年人及其家属,确认转账是否为本人意愿,避免其上当受骗。
子女应多与父母沟通,帮助他们学习使用智能设备,关注其财务状况,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子女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教父母如何使用智能手机进行社交、购物等,同时向他们普及网络安全和相关法律知识。定期查看父母的银行账户流水,若发现异常交易,及时采取措施。子女的这些行动,不仅能直接为父母构筑一道坚固的“防骗屏障”,更是多方联动防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子女积极参与到老年人防诈骗行动中,与政府、社区、金融机构等各方力量紧密配合,有助于推动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防护网,为老年人筑牢防诈骗的坚实防线,让他们安享晚年。”阎建国说。
昌吉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五个一点点”让民生难题变“幸福清单”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马 玲
老旧小区道路坑洼、路灯不亮、居民扛煤气罐上楼……这些看似琐碎的“小麻烦”,却是群众日日揪心的“大难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政府补一点、物业担一点、业主出一点、社区筹一点、街道帮一点”的“五个一点点”模式,3年实施185个“微实事”项目,惠及20万名居民,让民生难题变“幸福清单”。
从“政府独奏”到“五方共治”
“昌吉市人大坚持从小微建议着手,按照‘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督’的模式,积极助力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昌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柳学珍说。
2022年起,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微实事”项目,以“五个一点点”为核心,构建“群众点单—民主协商—共同出资—全程监督”的闭环机制:政府补一点,财政资金精准滴灌,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万元;物业担一点,物业公司承担公共设施维护责任;业主出一点,居民(商户)按需分摊,少则几百元、多不过千元;社区筹一点,通过公益募捐、闲置资源置换等方式补充资金;街道帮一点,统筹协调施工、招标等难点环节。
“五方攥指成拳,既解了资金短缺的困局,又让群众从‘旁观者’变‘决策者’。”昌吉市延安北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孔祥波说。
小切口撬动大幸福
“用了十几年煤气罐,费用高还不安全,现在通了天然气,做饭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昌吉市延安北路街道天山花园社区居民李秀兰摸着崭新的燃气灶,笑得合不拢嘴。
昌吉市人大代表帕提满在走访中了解到,天山花园社区宇庭家园小区信用社一号楼一直没有通天然气,15户居民常年使用煤气罐,“扛罐上楼”的生活不仅存在安全隐患更增加了居民生活负担。
帕提满将这一情况上报人大延安北路街道工委,申请到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微实事”项目,与社区干部一同入户走访,发动楼栋15户居民自筹5.7万元配合“微实事”项目资金6万元引入天然气,通过街道招标、物业协调施工、人大代表全程监督,仅用两个月时间便让居民的“通气梦”得以实现。
“资金不够怎么办?”“每户出1000元是否合理?”“如何保障施工质量?”在延安北路街道绿园社区“盖碗茶议事会”上,一场关于路面修复的民主实践在热烈讨论……
商户代表一连抛出10余个问题,辖区人大代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物业、居民(商户)代表围绕资金筹备、工程质量等展开讨论,最终确定用“五个一点点”解决:市人大“微实事”项目资金补助8万元;沿街33家商户按照每户1000元进行集资;由街道统一招标筛选施工单位;社区、物业做好宣传及施工期间相关配合工作;人大代表全程监督,五方合力对绿园社区宁边路商户门前凹凸不平的路面完成了硬化修复。
激活基层治理“一池春水”
“五个一点点”不仅破解了资金难题,更激活了基层治理的“一池春水”,背街小巷装上路灯,坑洼道路焕然一新,20万名居民共享“家门口的幸福”,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获得感;3年来,政府投入“微实事”项目资金1105万元,群众满意率达98%,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
为确保“微实事”不走样、不变形,昌吉市人大常委会构建“三级监督”体系,源头把关,街道审核项目,人大备案资金;透明公开,资金使用明细在业主群、公示栏“双公开”;验收闭环,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施工监督,居民签字确认后方可结项。
近日在昌吉市延安北路街道柳树巷社区昌大楼小区房顶维修施工现场,昌吉市人大代表李军手持卷尺,紧盯施工图:“防水层必须达到5毫米,这是居民议定的硬标准。”
“过去这些事情没人管,现在人大统筹起来,有了‘微实事’项目,我们自己也能出力,小区环境越来越好了,大家都很高兴!”昌大楼小区居民王大叔的话道出了群众心声。
柳学珍说:“每一分众筹资金都是民主的种子,它们在街头巷尾生根发芽,长出的便是治理现代化的参天大树。‘议政日’‘恳谈会’‘盖碗茶议事会’让协商常态化,居民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参与,已成为昌吉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实践。”
内蒙古出台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为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 本报记者 常煜 郭君怡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点在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推动司法鉴定行业有序发展、完善执业管理体系、强化机构和人员执业保障等方面予以明确,为自治区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地方立法保障。《条例》共6章61条,自5月1日起施行。
明确支持保障 细化准入条件
随着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鉴定改革的不断深入,司法鉴定行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资源分布不均衡、监管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日渐凸显,成为制约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在此背景下,《条例》应运而生。
《条例》明确了司法鉴定工作的政治属性,规定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体现公益属性。
《条例》明确了政府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支持,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司法鉴定事业发展,保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同时鼓励支持司法鉴定机构及有关公益机构发展司法鉴定事业,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等建设高资质、高水平、具有专业特色的司法鉴定机构。
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刘勇维介绍,为解决鉴定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条例》对全区司法鉴定机构的统筹布局、长远发展提出了要求,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的从业登记管理,《条例》明确了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及环境损害等四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和人员列入管理范围,实行从业登记管理,并增加了不得申请司法鉴定人登记的六种情形。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雅璐介绍,结合自治区实际需要,《条例》在申请的准入条件上进行了细化,将司法鉴定人申请条件具体规定为“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与所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确保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进入司法鉴定行业。
完善监管措施 严格规范执业
司法鉴定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强化司法鉴定活动的事前事后监管至关重要。
《条例》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进行了全流程规范,对接受司法鉴定委托、受理、材料移送、鉴定过程以及鉴定结论的出具作出细致规定,对于鉴定过程中出现的回避、中止、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等情形进行了规范。
《条例》明确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对其鉴定意见负责,不得故意作虚假鉴定,不得授意或放任他人在司法鉴定意见书上冒充司法鉴定人员签名。同时,司法鉴定人到人民法院出庭作证的应当依法保障其执业权利、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
此外,在监督检查工作方面,《条例》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考核制度、诚信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情况以及诚信状况等进行考核评价,并通过接受投诉举报等方式,接受社会对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建立严密完善的监督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刘永义介绍,《条例》创新构建了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的“两结合”协同机制,明确了司法鉴定协会的教育培训、纠纷调解等职能,形成管理合力。
为加强信息化监管,《条例》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全区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系统,并接入自治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实现监管部门和委托部门信息共享,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进行实时监督。
加大违法成本 明确法律责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为了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行为,让法律“长出牙齿”,《条例》明确了法律责任,并设定梯度处罚。
《条例》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由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直至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司法鉴定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司法鉴定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相关司法鉴定人进行追偿。
《条例》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补足之前继续开展执业活动等九项违法违规情形的罚款幅度作了大幅提高,最高罚款数额确定为50万元;对鉴定人存在违规收受财物等八种违法违规行为的罚款上限确定为5万元;同时,有违法所得的,均没收违法所得,大幅提高了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违法成本。
刘永义表示,《条例》既通过制度供给为行业发展注入动能,也以刚性约束倒逼执业规范化,要求从业者严守技术标准和鉴定程序等底线,共同维护司法鉴定公信力。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告诉记者,近年来,自治区不断强化司法鉴定监督管理,规范和保障执业活动,司法鉴定公信力显著提升。目前,全区已核准登记司法鉴定机构63家,注册司法鉴定人达934名。2024年,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案件4.91万件,鉴定意见采信率98%以上。
为文物保护提供更为精细全面保障
探访第四次文物普查“成都模式”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文/图
当看到竹林里露出1米多高的墓顶后侧拱砖时,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物管理所所长包绍远长舒了一口气。
眼前,正是他寻找了近10年的蜀端王陵。
早在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锦江区文物部门就曾多次走访调查蜀端王陵,但未能找到。从2014年开始,包绍远也踏上了寻找蜀端王陵之路。这一找,就是近10年。
成都市文物数量大,第三次文物普查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就有6914处,普查工作任务艰巨。在第四次文物普查中,成都各区(市)县均有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共246处。蜀端王陵就是其中一处。
近日,记者跟随国家文物局组织的2025年度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基层行主题宣传活动采访组一行前往成都,实地探访第四次文物普查“成都模式”。
创新制度
“蜀王是明代四川地区最大的王,对于寻找蜀端王陵,我们很重视,把可能的地方都走了一遍。”包绍远告诉记者,从2014年开始,锦江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对锦江区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核、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调查时,就曾多次走访潘家沟片区,前前后后去了十几次,都未能发现墓葬。
转机出现在2023年9月,锦江区启动潘家沟3号规划道路地下文物勘探调查工作。调查过程中,在3号规划道路北段东北侧发现有夯土层分布,随后对该区域扩大调查,最终在竹林里发现蜀端王陵。
4月15日,采访组一行来到蜀端王陵发掘现场。在寸土寸金的锦江区,被围在钢筋水泥建筑中的蜀端王陵十分显眼。
蜀端王陵是在锦江区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对地块进行常规文物勘探工作过程中发现的。
一直以来,由于文物保护会占用部分建设用地,客观上会给建设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导致有文物的地块出让难度大,建设单位保护文物的自觉性不强、积极性不高。
“成都从20世纪90年代就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把考古勘探发掘纳入基本建设前置审批的范围。早期是采取‘先考古、后建设’的方式。随着成都城市建设大规模兴起,基本建设破坏地下文物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成都市于1992年颁布《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基本建设前须开展考古勘探发掘工作,将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统一纳入前置审批事项。但这种模式存在一定问题,比如,土地出让后再进行考古工作,一旦有重要的发现就比较麻烦,会导致原有的城市规划难以落地,建设方案重新调整,建设工期受到影响,客观上给建设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甚至出现建设单位故意破坏文物的情况。现在我们采取的是‘先考古、再出让’的模式,实现了拟供应土地‘拿地即开工’,这就很好地解决了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两者之间的矛盾。”参与此次蜀端王陵发掘的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勘探发掘部主任谢涛说。
谢涛所提及的“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是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新规定。这一制度改变了过去基本建设工程中“边施工、边发掘”的考古工作局面,纠正多年来实践中“基本建设第一、文物保护第二”的不利局面。
目前,蜀端王陵已经处于锦江区政府的主动保护之下。而这离不开2024年3月成都市出台的《关于以城市更新方式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这也是国内率先实行文化遗产保护“容积率”奖励的政策,极大提升了地方政府、建设单位主动保护文物的积极性。
从2017年起,成都市把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契机,完成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重要考古发现的地理信息勘测定界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将考古勘探和文物保护调整至土地出让前完成,由文物部门独立进行考古和文物保护并联审批,实现了文物保护责任列入土地出让条件,有效保障了文物安全。2018年,成都市探索在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用地上施行“容积率”奖励机制,即“在满足城市设计容量、风貌管控要求下,规划确定保留的文保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不计入容积率、建设密度”。通过这一激励机制,保护了一大批重要的新发现文物。
升级标准
4月15日,采访组一行来到位于成都新津区九莲山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观音寺。
观音寺毗卢殿里,满墙的壁画惊艳了时光。这些由明代的蜀王请宫廷匠人来监工绘制的壁画代表了明代壁画艺术最高成就,十二圆觉群像,衣袂翻飞,沥粉贴金,历经数百年历久弥新。
观音寺创建于南宋淳熙八年(1181年),史载有一百零八重殿宇,规模宏伟。历史上几经毁损、更修,现仅存明代建筑毗卢殿、观音殿及清代的山门、弥勒殿、接引殿等建筑。
采访组一行来到观音寺时,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人员正在采集相关数据,并绘制古建筑相关示意图。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绘制对观音寺进行了全套测绘,甚至还做了三维扫描的采集,现场的测绘采集深度、精细度都高于以往,普查工作更加细致深入。
“我们发现很多文物缺乏全面而精准反映实际情况、周边环境、损伤病害的现状图、现状照片、三维扫描以及倾斜摄影等重要基础数据,不利于文物的保护和研究。”成都市新津区文物保护中心主任颜斌说,此次对观音寺的文物普查工作落实的是比国家普查标准更为精细的“成都标准”,这也是成都的创新之举。
成都在对国家普查标准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加准确、翔实的数据采集要求,制定了《成都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技术规范》,明确普查图纸数量不少于20张,对照片质量作了细化,将普查对象的地理信息勘测定界、三维扫描、倾斜摄影纳入普查数据信息,并要求开放参观的重点文物建筑编制文物活化利用导则,明确利用过程中的保护技术要求,设立活化利用业态正负清单。
构建体系
如何保护好像蜀端王陵这样的重要新发现点位,对成都来说无疑是一种挑战。为此,成都市构建了“四个一批”工作体系,即保护一批、修缮一批、处罚一批、移送一批。
“在实地调查工作期间发现,部分具有重要价值但尚未认定、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点位面临项目建设拆除风险。”成都市四普办业务指导组副组长白玉川介绍说,成都市建立了预保护工作机制,由市文物部门组织专家对此类点位进行评估,符合普查认定标准的,列入预保护登记对象,按文物进行预保护,并通知相关区(市)县领导小组,按照工作程序,抓紧开展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工作。正是因为有了该项机制,蜀端王陵等新发现得到了有效保护。
与此同时,成都市对普查中发现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文物破坏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目前查处了新都区、天府新区、都江堰市文物违法案件4起。此外,成都市四普办强化与纪检监察联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研究制定“四普”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及时移送文物违法违纪问题线索3条。
福建古田:“共和国法治摇篮”光芒万丈
□ 本报记者 王莹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追随红军当年的足迹,来到红色革命圣地——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
穿过层峦叠嶂,一座黛瓦灰墙、古朴肃穆的院落出现在青山环抱间。1929年12月下旬,120多名红四军代表、地方干部代表等聚集在此,召开了彪炳史册的古田会议,确立了我党思想建党、政治建军的原则。从此,古田会议精神成为人们心中一座红色丰碑,永放光芒。
坐拥古田会议旧址、才溪乡调查旧址、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旧址等红色地标,龙岩市不仅承载着闽西革命老区的光辉历史,还开创了红色民主法治宣传的先河,设立了最早的红色法治机构,建立了最早的红色法律体系,构建了最早的红色司法程序,铸就了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红色法魂,被誉为“共和国法治摇篮”。
近百部苏区法律法规
20世纪20年代,在邓子恢、张鼎丞等闽西先进知识分子的引领下,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浪潮很快传播到闽西。1926年夏,闽西第一个党组织、福建省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在永定县万源楼诞生。
“大革命”失败后,闽西党组织领导了震撼八闽的“四大暴动”,拉开了土地革命和创建苏维埃的序幕。
1928年8月,福建省第一个红色政权——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成立,通过并颁布了土地法、劳动法、肃反条例和婚姻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标志着早期共产党人在闽西苏区开始用法律制度规范和引领社会生活。
“溪南区土地法和后来南阳会议通过的《富农问题》决议案创造性地确定了‘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土地分配原则,既解决了效率和公平的问题,也解决了数量和质量的问题,实现让耕者有其田,为后来各红色政权的土地法律制定提供了样板。”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解说员、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人民法庭庭长吴胜佳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为了巩固红色政权成果,闽西苏区先后颁布了近百部法律法规,如苏维埃组织法、工会组织法、商人条例、婚姻法等。后来中央苏区颁布的120多部法律法规以及新中国成立后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有许多可以溯源到闽西苏区。
第一个红色审判机构
永定暴动后,1928年7月10日,中共福建临时省委发出“西字第一号”文件,指示闽西特委马上成立暴动委员会,同时成立裁判处。
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内设军事委员会、裁判处、财政委员会等,张德茂为裁判处——肃反委员会主席。这就是我党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红色审判机构,也是当代人民法院的前身。
1930年3月,闽西苏区设立了裁判部和肃反委员会,履行审判、检控职能,并逐步演化成裁判部门、政治保卫部门、工农检察部门分立的格局。
1932年3月,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长汀召开,成立了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下设裁判部,这也成为中央苏区成立最早、所辖区域最大、人口最多的省级审判机构。
经过大量而有效的司法实践,闽西苏区建立了以打击反革命、惩治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制度,健全了公开审判、陪审合议、巡回法庭等司法程序,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实行了教育、感化、改造相结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一整套司法制度。
“长征后,闽西苏区法治工作经验传播到陕北,并在后来的陕甘宁边区、各抗日根据地、各解放区不断传承、发扬光大。”吴胜佳说。
最早的红色法制报
与古田会议旧址隔河相望,矗立着一座占地1900平方米的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上千件红色法治文物被珍藏在此,记载着这片红土地对法治的探索与实践。
“红色法魂是党领导下闽西苏区法治建设中形成的宝贵财富,如何展示这一段峥嵘岁月的光辉历史,如何让这些优良法治传统得以传承?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应运而生。”曾参与展览馆升级改造工作的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马传科告诉记者。
据了解,许多重要文物史料是由年近百岁的老红军提供的,还有一些珍贵法治文物是在一些濒临倒塌的民居中发现的。
在一次对闽西苏维埃政府旧址群进行的文物考察中,考古工作人员发现了一张糊墙的旧报纸,为玉扣纸单面黑墨竖式石印。抹去上面的灰尘,“法庭日刊”几个大字赫然映入眼帘,仔细确认这张报纸的刊发日期为1931年。
经省、市文物专家鉴定,这张《法庭日刊》第四期由闽西裁判兼肃反委员会创办,是全国现存最早的红色法制报。
“作为闽西苏区当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形式和阵地,《法庭日刊》以宣传法制、提高群众法律知识为主要任务,记载了当时闽西各县、区、乡苏维埃政权开展审判、调研、普法宣传工作以及各项法治建设情况,内容十分丰富。”吴胜佳介绍说。
除了镇馆之宝《法庭日刊》,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还珍藏着以第一份成立裁判处机构的文件、闽西苏维埃土地法等为代表的珍贵文物近百件。
用好红色法治“传家宝”
2024年4月8日,2024年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启动会在上杭县古田镇举行。作为主办方代表,时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韩强介绍了征集活动在此启动的原因。
“这里有非常深厚的红色法治底蕴,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有紧密联系和许多相通之处。例如‘依靠群众’,这一点既是闽西红土地上的早期司法实践探索的经验,也是枫桥经验始终不变的根本方法。”韩强表示。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近年来,上杭县司法局传承弘扬才溪乡调查精神,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因地制宜打造培育出“红色枫桥”调解新机制,建立健全联系群众、信访接待、现场办公三项机制,把好排查、调解、防控、疏导四道关口,不仅让革命传统代代相传,也让纠纷化解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形成了“苏区干部好作风,联系群众样样通,矛盾纠纷多元调,疑难杂症件件清”的平安和谐景象。
“我们高度重视红色基因的传承,全市上下不断从丰富的红色资源中汲取养分,并将其转化为‘法治为民服务、护航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龙岩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勋善表示。
龙岩市司法局深入挖掘整合闽西苏区法治探索与实践资源,拍摄《红色法魂在闽西》专题纪录片,获评司法部“图·视·文”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二等奖;设立闽西苏区红色法治文化专业研究会,6件闽西法治事件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编写出版《红色法治》等书籍,开设《红色法魂·党性教育——闽西苏区的法治建设及经验启示》专题党课,形成了《闽西苏区的立法实践开创了人民民主法制的先河》研究成果,为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内涵。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推进红色法治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打好革命老区牌,不断推进法治龙岩建设,让法治成为护航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磅礴力量。”江勋善说。
“把周末双休还给学生”引热议 教育部强调
深化依法治教保障学生合法休息权益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近日,浙江、江苏、山东、湖南等多地出台文件推进落实普通高中双休制度的消息引发家长关注和热议。大多数家长赞同“把周末双休还给学生”,让学生得到充分休息。但也有个别家长担心此举会影响学生学习效率,甚至加剧教育分层。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周末双休是学生享有的法定权利,严禁学校利用周末或假期组织学生补课或变相补课,既是深化依法治教的刚性要求,也是让教育回归育人本质的必然选择。
划定禁止假日补课红线
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公布几起查处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典型案例。这些学校无一例外,都存在违规利用假期给学生补课的行为。
教育部强调,中小学在校时间过长、节假日补课等不规范办学行为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形象。各地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理念,深化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保障学生合法休息权益。
教育部的通知无疑亮明了对“普通高中周末双休”问题的态度。事实上,禁止利用假期给学生补课一直是教育部划定的“红线”。《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等相关文件中均明确提出,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周末、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
当前多地推行的高中双休政策依据,是教育部等九部门于2024年10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普通高中双休日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求,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国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周末双休制度。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褚宏启指出,中小学生周末双休是法定的休息权利,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侵犯。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尊重并保障中小学生的休息权。这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刚性要求,在法律与政策面前,不存在也不允许有弹性与变通。
追责问责违规补课行为
从1995年起,我国中小学便开始实行五天学习日。然而多年来,在成绩和升学等诸多压力下,一些地方的学校,特别是高中学校开始逐渐把双休变成单休,在周末组织学生集中补课,或通过提前返校、强制在校自习等多种方式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这类现象在毕业班中尤为突出。
“构建良好教育生态,要从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做起,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休息和闲暇权益。”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看来,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系统必须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办学治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将合理安排中小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充分保障学生睡眠和自主学习活动时间作为“底线”,将禁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作为“红线”,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常态化、持续性排查整治。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学校党委书记刘希娅建议,对占用学生睡眠、运动、休息时间,让学生提前到校上课、延后放学时间,围绕升学考试科目长时间重复训练,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违规补课复习备考的行为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对学校书记、校长的考核。此外,建议将剥夺学生休息权、违规组织补课等牺牲学生健康发展的基础教育功利性行为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范围。
教育部在通知中提出,要对在校时间过长和节假日补课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出现此类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严肃查处;对查处不力、敷衍塞责的地方,要约谈教育部门负责人,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项目申报、经费奖补等方面予以降档扣分处理;对顶风违规、屡禁不止的学校,要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依法依规予以处分;对阳奉阴违、“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相关责任人,要作为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让教育回归育人本质
尽管相关部门对学校节假日补课划定了红线,并要求加大力度落实高中双休制度,但一些家长对此却有不同看法。
大多数家长支持“减负要从还学生周末开始”,认为劳逸结合才能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但也有家长表示担忧,实行双休后,孩子在家学习效率低;有的家庭会给孩子报补习班,会进一步拉大学生间的差距;高三阶段正是要劲的时候,没有学校的统一安排和督促,会给学生带来更大压力……
对于家长的不同看法,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理解,毕竟当前考试招生的方式没有改变,高考成绩依然是学校和家长关注的核心。
“一些学校或家长认为学生在校时间越长,学习时间越多,对分数就越有帮助,但事实并非如此。”储朝晖指出,如果学生在校学习时长超越了一定的限度,即便周末两天都在学校上课,学生也可能因长期处在被动的疲劳状态,学习效率下降,难以消化所学知识,反而造成成绩下滑,适得其反。
储朝晖认为,双休日可以为学生提供参与社会实践、发展兴趣爱好、进行体育锻炼的窗口,给学生的成长留出喘息空间,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及学业发展都有好处,也能让教育回归育人本质。从长远来看,还需要进一步推动深层次教育评价改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
褚宏启建议进一步转变政府、学校的教育政绩观,不再以升学率等作为衡量区域和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标准。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机构要加强对学校内部综合改革和整体转型的有效指导,使学校尽快完成教育生态的重构与优化。
未成年人岂能成为不当牟利的工具
□ 蒲晓磊
国家网信办近日发布消息称,今年以来,网信部门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根据日常管理和网民举报线索,持续清理利用未成年人形象发布的违法不良信息,多批次从严处置违规账号。网信部门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指导平台加大违规线索摸排和打击力度,从严审核涉未成年人信息内容,累计对1.1万余个违规账号采取禁言、取消营利权限、关闭等处置措施。
网信办公布的典型问题,包括恶搞儿童、博取眼球,虚假摆拍、制造争议,不当言行、歪曲导向,违规引流、规避打击。此类违规行为无视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将童真童趣异化为流量变现工具,对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
这些利用未成年人形象不当牟利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规定,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对出现未成年人单独出镜或者由成年人携带出镜超过一定时长且经核定为借助未成年人积累人气、谋取利益的直播间或者短视频账号,或者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等吸引流量、带货牟利的账号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加强对利用未成年人形象不当牟利行为的治理,需要家长、监管部门、网络平台等相关主体各尽其责。
家长要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用好未成年人模式,充分保障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信息侵扰。
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行为。网信部门要加强监管,指导平台对相关违规内容和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配合公安机关强化违法犯罪打击。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不定期开展网络文化市场涉未成年人不良信息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对举报较多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加强检查、重点监管、从严查处。
网络平台要积极承担主体责任,摒弃“唯流量论”的算法逻辑,建立未成年人内容分级管理制度,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直播、广告加强审核,完善举报渠道,便利处置流程。
未成年人从来不是赚钱牟利的工具。各方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各尽其责、共同努力,推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更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从生力军到主力军
湖北因材用人选人促“青警尖兵”成长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徐 宏 杨保华
2400余名90后民警成为侦查打击骨干,630名40岁以下青年民警入选集中攻坚专业人才库……近年来,湖北公安机关因材用人选人促“青警尖兵”成长。
“80后、90后民警思想活跃、个性独立,喜欢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做事。我们告别‘行政命令多、以理服人少,单向灌输多、互动交流少’管教理念,注重因势利导、因人引导,通过设置一系列育新、育才和育德机制平台,让青年民警辅警快速历练成长,充分发挥所长,实现从生力军到主力军的华丽蜕变。”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人介绍。
“个人工作室”磨炼真本领
不久前,胡冰又立功了。在她带队深挖下,在境外实施诈骗的45人电诈团伙在武汉落网。
胡冰是一名曾就读于武汉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博士,2021年加入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
当时,得知单位来了学计算机的博士,各警种负责人都抢着要。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党委研究后认为“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果断把胡冰放在最急难险重的反诈战队。
2022年,东西湖区发生一起裸聊诈骗案。“女网友”隐匿于境外,侦查一度停滞。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田栗想到了手上的“王牌”胡冰。
胡冰以作案木马为原点扩大搜索范围,发现嫌疑人搭建平台时有一个不起眼的漏洞,据此抓获团伙两名主要嫌疑人。
凭借过硬技术能力,胡冰破获电诈案239起,参与支撑抓获嫌疑人897名,打掉电诈团伙37个。
2023年,东西湖区公安分局成立了10人组成的“胡冰先锋队”,成员均为80后、90后青年民警,壮大了打击电诈力量。
2024年,胡冰被评为“湖北省三八红旗手”。
2024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针对性招录11名博士补齐关键岗位短板,建立600余人的“基层优秀民警库”。
如何用好这些高精尖人才?湖北构建省市县三级侦查中心体系,设置岗位2000余个,吸引懂建模、会研判的专精尖人才对违法犯罪规律开展资金穿透和沙盘推演,寻找制胜“金钥匙”。
像胡冰一样发挥个人能力破最难的案、打最难的“怪”的尖兵,还有很多。
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民警、石首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石宝强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坐在电脑前分析成千上万条数据,寻找犯罪蛛丝马迹。他领衔侦办了湖北首起“对敲型”地下钱庄案件。
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青年民警龚圣参与公安部编制无人机防控工作规范,是无人机防控领域专家。他以“龚圣工作室”为牵引,培育6名无人机持证飞手和6名穿越机专业飞手,组建3支专业快反队,让快反处置响应效率提升一倍,顺利处置扰航事件30起。
“深耕计划”助力厚积薄发
“遇到案子就兴奋。”这是同事对39岁李堃的印象。
从小酷爱计算机又极富正义感的李堃选择了适合自己的职业——人民警察。
2008年7月,李堃从湖北警官学院毕业后到蕲春县公安局横车派出所工作。为拓展信息来源,他在黄冈首创网上QQ派出所。
2009年10月的一天,李堃收到QQ网友爆料,称蕲春有一伙酒托在网上发信息揽客,骗了不少群众。
这案子当时很新。因为懂网络,李堃担起破案重任,和同事网上网下联动,摸清了犯罪团伙组织架构,赴厦门和武汉将团伙一网打尽。
“他懂网络又肯吃苦,能钻到案子里去。资金链下贪婪的目光、数据流中诡异的信号,都让他兴奋不已。”发现李堃是个干刑警的好苗子,蕲春县公安局便将他从派出所调到刑侦大队。
此后,李堃经历两次遴选,2022年进入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工作。近两年,他带队研判支撑侦破的案值百万元以上诈骗案就达100余起,荣立个人二等功。
育苗先育沃土。湖北省公安厅实施因材用人、选人机制,推进年轻干部“深耕计划”,针对性选派厅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合适岗位培养锻炼,在民警升职、任职前开展专业性针对性谈话交流,给新警针对性安排“从警引路人”,多措并举让青年民警根据自身特点更好开展工作。
因为喜欢做群众工作,1990年出生的杜蘅从警十二载,撰写工作笔记12本,创新工作机制6项。她主导构建的“1+3+N”多元调解体系、“爱心警务驿站”惠及群众700余名。2023年12月,杜蘅任通城县公安局沙堆派出所所长,成为该县历史上最年轻的女所长。
“赛场选马”激发内生动力
“资金都打向同一个账号,她显然不是单干……”4月20日,十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王炳炜深挖一条卖淫嫖娼线索后,发现背后存在有组织犯罪情况。警方根据王炳炜的研判结果打掉组织卖淫团伙两个,抓获嫌疑人12名。
29岁的王炳炜曾在湖北省公安厅打击整治一体化专班学习一年。和省市刑侦高手同题共答、同台竞技,让他逐渐掌握涉网犯罪研判技巧。2023年,他入选全国涉诈资金查控业务骨干人才库和湖北省刑侦骨干人才库。
回到十堰,因为连续几个大案办得漂亮,王炳炜荣立个人三等功和二等功,2024年调任十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研判组组长。
近年来,湖北公安机关围绕规范执法、侦查办案、基层治理的实战急需,组建攻坚专班150余个,将它们打造成为青年民警敢打必胜的“战场”、战训合一的“练兵场”、比学赶超的“赛马场”(以下简称“三场”),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让想干事、能干事民警有施展才华的动力和舞台。
湖北省公安厅配套出台在集中攻坚行动中培养考察识别干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战时提拔表彰奖励机制,将表彰奖励向攻坚人才倾斜,引导年轻民警主动请缨参战。
“在这里不打杂、不跑腿,直接进入破案实战,让我更新了理念、迭代了战法、增长了才干,自己得以不断提升。”王炳炜说。
在“三场”历练成熟的复合型人才越来越多,人才裂变效应产出了更多“王炳炜”,全省公安机关拥有高素质研判人才6000余名。
襄阳民警王秀峰入选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家人才库、荆州民警祝希尧成长为市公安局侦查中心骨干。
“五一”假期预计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累计14.67亿人次
交通运输部门多举措服务保障返程客流
本报北京5月5日讯 记者刘欣 记者今天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五一”假期第5日,预计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26945万人次,环比下降4.5%,同比增长13.0%。5月1日至5日,预计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累计14.67亿人次,日均2.93亿人次,同比增长8.0%。
5月4日至5日,北京高速公路迎返京车流高峰,京藏、京承、京礼、京平、京港澳、京开、京哈、首都机场高速等高速进京方向及六环路部分路段易缓行,部分进京检查站车辆易排队。交通部门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制定疏堵措施,免通车道全部“抬杆”放行,高峰时段确保100%开道率。增加备勤力量,前置救援装备、加强巡视巡查,提升通行效率。针对返程客流高峰,交通部门实行“一站一场一策”,轨道交通坚持“组网延时”“按需延时”工作原则,针对性制定重点场站夜间延时措施;地面公交增加备班运力,加强运营组织,加大夜间公交发车频次,安排应急摆渡车;出租汽车组建“保点”车队;机场巴士提前筹措保障运力,并外协车辆作为补充,做好机场兜底运输保障。
为缓解“五一”假期返程客流压力,保障市民与旅客顺畅出行,上海地铁于5月4日至5日采取多项举措。1、2、10、17号线加开定点加班车至次日0点,定点加开列车途经换乘站均暂停换乘服务。同时,地铁运营方密切关注虹桥枢纽夜间客流情况,根据现场客流需求进行调整。
“五一”假期期间,山西交控集团以“五一‘晋’行时 高速路上的烟火人间”为主题,在清徐、平遥等45对服务区联动举办五一“小市集”。平遥服务区有仿民国建筑、非遗漆艺展,提供多种山西特色小吃,还可以享受“司机之家”免费洗浴、充电设施、智慧厕所、无障碍“家庭型”卫生间等便民服务;长治服务区开展非遗主题活动,有技艺展示、制作体验和产品展销。此次活动将服务区变为乡村振兴“直播间”,让过往司乘人员一站式体验山西美食、非遗文化,感受高速路上的烟火气。
随着公路领域智能化发展,甘肃临夏公路发展中心以“智慧+”为引领,在多个场景开展创新实践。在国道1816乌玛高速公路,利用“无人机+北斗+AI”系统进行智慧巡检,能精准识别路面病害,作业效率提升超50%,并实时推送巡检结果。针对传统桥梁检测难题,为7座“三特”桥梁安装健康监测系统,借助传感器和AI技术实现秒级预警,保障桥梁安全。在省道106线,联合执法部门首创“预警+现场”同步治超模式,依托大数据精准锁定超限车辆。
海南琼海公安护航万人徒步定向打卡活动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5月2日,以“致敬!红色娘子军”为主题的2025年海南琼海万人徒步定向打卡活动火热启动。海南省琼海市公安局提前谋划、周密部署,投入警力200余人次,全力以赴护航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针对徒步定向打卡活动参与人数多、路线覆盖商业密集区、交通主干道、临河步道等复杂环境,琼海公安提前开展实地勘察,绘制“安保点位分布图”,将4条打卡路线划分为“起点集散区、中途打卡点、主要交通路口、终点活动区”4大重点管控区域,根据徒步活动的特点和人流、车流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地调配警力,采取“固定岗哨+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安保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开幕式现场,全体执勤民辅警警容严整,提前到岗,设置警戒线,合理规划观看区及参与区,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及时疏导人流,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活动现场安全有序。在活动途经路线,琼海公安采取定点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4条打卡路线进行全覆盖巡逻防控,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让参加活动的群众时刻感受到警察就在身边,安全感看得见、摸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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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连日来,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治安支队民警深入哈密火车站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为“五一”小长假期间旅客安全出行和车站平稳运行筑牢安全防线。图为民警对哈密火车站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谢仁古力·托呼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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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游客安全,连日来,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山分局朱家尖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景区开展执勤巡逻。图为5月4日,民警在海滨浴场开展巡逻。 本报通讯员 邹训永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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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期间,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时增派路面警力,确保群众安全顺畅出行。图为民警在烟台市芝罘区青年路路口指挥交通。 本报通讯员 臧保东 摄
法制监督员守住办案第一关
□ 本报记者 常煜 郭君怡
□ 本报通讯员 武洁
每起警情是否登记在册、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涉案财物是否集中保管、每日警情是否回访、每起案件处置是否规范……求证这些问题是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区分局督察法制大队派驻民馨路派出所法制监督员张慧臣每天一早的“常规动作”。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案管组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制监督员作用,提升执法源头监管能力和水平,今年2月,包头市公安局指导基层单位选聘97名法制监督员派驻执法办案部门开展工作,靠前服务、全程指导。各旗县区公安分局按照本地区警情分布特点及民辅警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派驻法制监督员随警作战,服务各办案单位和派出所,守住案件办理的第一道关口。
“咱们这个案子目前已经固定了证据,接下来要对嫌疑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自由路派出所办案民警焦福东、翟文畅拿着一本案卷,一边讨论一边走进派驻法制监督员办公室,提请对一起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分局派驻自由路派出所法制监督员白冬仔细审卷后发现,这是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通过查看双方笔录、现场视频监控和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材料,白冬发现部分证据存在矛盾,部分违法事实未能完全查清,且缺少伤情鉴定等材料。白冬当即列出问题清单,指导办案民警针对疑点进一步调查取证,完善证据链条,同时建议办案民警将双方约到派出所调解室进行调解沟通,防止进一步激化矛盾。
“从源头堵塞执法问题的发生,是派驻法制监督员的一项重要职责。”白冬说。
驻所以来,白冬和其他同事充分发挥驻所优势,紧盯有现场、有视频、有线索、有对象,常态化督促办案民警规范执法,紧密围绕“警、人、案、物、场、卷”开展全量监测和全流程闭环管理,重点关注警情流失、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悬不决等执法突出问题,确保源头管控到位、执法“第一粒扣子”扣到实处。
全市公安机关派驻法制监督员工作从今年2月17日起开始运行,谈起这一个多月的工作,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分局派驻石拐派出所法制监督员赵世慧颇有心得地说:“派出所在执法办案中最重要阶段莫过于侦查取证阶段,作为派驻法制监督员,我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详情,看到第一手证据材料,进而精准服务民警办案,为他们提供法律支撑,确保整个案件的实效性和真实性。”
扭住执法公正这条生命线不放松,包头市公安局通过派驻法制监督员,把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体现到了每一次执法活动中、每一个执法环节上。
据统计,自派驻法制监督员工作运行以来,全市派驻法制监督员已巡查刑事案件567起、行政案件1463起,民警整体执法办案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北京首批28名医院消防副院长上岗
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举行西城区贯彻落实《北京市消防条例》工作会暨区属、民营医疗机构消防副院长聘任仪式。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28人正式获聘消防副院长。据悉,此次“消医联动”医院聘任消防救援人员担任副院长系北京首次开展。未来,将有更多消防救援人员入驻医院,维护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
据介绍,此次受聘担任消防副院长的消防救援人员均有着丰富的一线救援经验以及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经验。他们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医疗卫生场所消防安全特点和要求。成为医院副院长后,他们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和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此外,还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排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化解矛盾只跑一地只进一门
海南昌江县综治中心织就基层治理平安网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5月5日下午,《法治日报》记者走进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指挥大厅,大屏幕上跳动的数据流如同城市脉搏,此起彼伏的电话铃声与键盘敲击声交织成“平安协奏曲”。
“五一”假期,随着值班人员轻点鼠标,网格员实时传回的巡查画面跃然屏上——“智慧大脑”将社会治理的触角延伸到黎乡苗寨,全程跟踪、及时督办群众诉求的受理、办理情况,让百姓生活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看得见、摸得到。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昌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火热实践,是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载体。”昌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方才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综治中心建成启用以来,初步形成县镇村整体联动、统筹协调的县域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让群众反映诉求、解决矛盾“只跑一地”“只进一门”,为全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昌江样板。
形成三级治理矩阵
“要突出特色亮点,深入挖掘昌江在综治中心建设过程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3月4日,昌江县委书记陈儒茂到县综治中心及县社管平台指挥中心调研全省综治中心现场会筹备工作情况时说。
今年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扩大开放之年。综治中心作为集中受理和处理群众诉求的场所,主要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双重职责。近年来,昌江县围绕自贸港封关运作“一号工程”,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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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社会治理根基,擦亮平安昌江新名片。
踏入占地面积超2000平方米的昌江综治中心,宽敞明亮的大厅、井然有序的窗口、热情专业的工作人员,无不彰显着昌江县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道路上的积极探索和坚定决心。
1月21日,昌江县综治中心揭牌成立。中心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标准,打造“1厅+N室”模式,设置群众服务大厅、矛盾调解、指挥调度等13个功能区,整合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心理咨询、信访接待、诉讼服务等10项服务资源。
记者注意到,试运行以来,昌江县综治中心累计接待群众600多人次。在这里,无论是棘手的劳资纠纷,还是复杂的宅基地争议,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依法推进,进一步提升昌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在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中,昌江坚持集约、实用、便利原则,全方位优化中枢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场地资源,高标准建成县级综治中心,打造8个乡镇实战化分中心,村级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立92个服务站,逐步形成‘1+8+92’三级治理矩阵,实现阵地建设全覆盖,综治中心成为全县基层治理的‘桥头堡’。”方才健说。
常驻轮驻随叫随驻
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常驻,风险多发行业主管部门轮驻,相关诉求涉及单位随叫随驻……
“综治中心启用后,不再局限于单个部门,而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汇聚强大的工作合力。”昌江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吴传信说,中心创建了“常驻+轮驻+随驻”工作制,实行合署式办公、一体化调度、专班化管理,实现平台融合、力量融合、工作融合。
昌江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建立入驻部门间的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构建常态化培训制度,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将三级中心的工作实绩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推动综治中心各项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县、镇、村层层发力,点面结合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镇级综治中心作为主阵地,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村级综治中心作为“前沿哨所”,主动排查、及时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
吴传信表示,昌江县委政法委坚持以机制建设促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协同化运转体系。强化会商会办,建立“定期+应急”双轨会商机制,针对重大疑难纠纷、复杂信访积案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无法解决的,提请同级党委政法委协调推动或报告上级综治中心。
此外,县综治中心对各乡镇、各部门报来的重复警情、矛盾纠纷治安风险等信息开展每日分析,加强风险等级研判和预测预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政法干部蹲点指导组及时下发风险提示函、问题督办函,推动相关部门压实处置责任;定期研判矛盾纠纷、治安隐患整体态势,形成专题报告。
县级综治中心统筹全县调度工作,推动“访调”“诉调”“公调”“检调”对接,督促部门落实“吹哨报到”机制;直接对乡镇、村居综治中心、网格员垂直指挥,提升基层应急处突能力。落实回访督办制度,县综治中心做好接办事项电话回访,政法干部蹲点指导组结合下沉蹲点工作加强线下回访,做好稳控和疏导工作。
线下调处线上流转
“大家都是邻居,有矛盾不要怕,心平气和把事情讲清楚。”3月26日一大早,张爱玲赶到昌江县石碌镇香岭村,组织矛盾双方调解,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当天中午双方便签订调解协议。
张爱玲是石碌镇专职调解员,她受昌江县综治中心平台分派,联合当地司法所、村委会等介入矛盾纠纷调解。这是昌江县综治中心推行“线下调处+线上流转”双轨并行机制,快速化解邻里土地纠纷的一个生动实践。
建成启动以来,昌江县综治中心持续优化综治系统功能模块,实现受理、分流、调处、回访、办结等环节“一网通办”。
记者注意到,对群众来访、网格上报、部门推送、12345热线转办等诉求,昌江县综治中心经窗口受理形成“一案一码”并由当班负责人研判后,根据诉求性质派单至责任部门处理,调处过程通过视频记录、文书上传等方式动态更新,做好卷宗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现“进度可查、责任可溯、结果可看”。
基层是矛盾纠纷的高发地,若不能及时有效化解,小矛盾可能演变成大冲突,影响社会秩序。昌江县综治中心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理念,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形成“专职调解员+专业团队+社会力量”的联动调解矩阵,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昌江县综治中心推动政法、信访、人社等10个单位成建制常驻,工会、妇联等11个部门轮驻,引入医疗、婚姻等1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组建由心理咨询师、法律顾问和精通各种语言的调解员等专业人员构成的动态调解资源库,打造基层多元纠纷化解新格局。
本报昌江(海南)5月5日电
千余纠纷“一站式”化解
广东德庆县综治中心绘就基层善治新画卷
□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张达志 梁汉伟
“谢谢你们,经常闻到的刺鼻气味没了,想不到这么快就把我的烦心事解决了!”市民老黄满意地说。近日,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综治中心闻“哨”而动,协调司法、城管等部门现场联席接访,仅用数小时便促成宠物饲养管理人清理现场并承诺规范管理。
这起因生活小事引发的“小矛盾”得到高效化解,是德庆县综治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强化资源聚合、创新工作体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2024年以来,该中心累计调处县镇两级矛盾纠纷1258宗,以“一站式”服务成为群众心中的矛盾化解“终点站”,用绣花功夫在西江之畔织就基层善治新图景。
整合资源
“过去群众跑七八个部门办不成的事,现在进一扇门就能找到解决方案。”德庆县综治中心副主任江汉城的话,道破了基层治理的“破题关键”。
德庆县将综治中心嵌入“十分钟服务圈”,与政法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形成功能聚合体——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常驻综治中心“坐堂问诊”,人社、住建、卫健、退役军人事务等12个部门轮驻“对症开方”,7个专业调解委员会、1个心理服务机构及“政法三老”品牌调解室“靶向治疗”,构建起“全领域覆盖、全流程贯通”的解纷矩阵。
在“粤平安”平台的智能驱动下,综治中心治理触角延伸至田间地头。不久前,永丰镇一起生产队山林纠纷通过平台预警,县综治中心启动相关工作机制,联动多个部门组成工作组,展开实地调查,最终确定由林业部门跟进林权证更新事宜,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多元解纷
今年3月,32名工人的讨薪纠纷在德庆县综治中心迎来“大结局”。面对薪酬核算分歧,县镇两级综治中心联动相关部门开启解纷模式:法官现场普法引导理性维权,劳动监察大队固定证据链,信访部门规范诉求表达,司法所量身定制调解方案。24小时内,林场老板承诺结清工资,镇司法所全程监督发放,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在“全链条”解纷机制中消弭于无形。
“我们打造的不是‘中转站’,而是矛盾化解的‘终点站’,让群众在‘前端预防—中端化解—末端稳控’的全流程服务中感受到法治温度。”德庆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陆盛雄说。
群防共治
在德庆县综治中心的基层治理生动实践中,群防共治力量与乡土智慧交织共振,辅以科技力量,激发出基层治理的创新活力。
自来水厂将水管接到村里指定位置,老林将自来水引入自家时,不小心将水管错接到村里的原有主管道,导致半年产生了1万多元水费。因为水费缴纳问题,老林和水厂产生矛盾。老林认为水厂没有每个月来抄表,导致他自己也不知道产生巨额费用。自来水厂则认为是老林自己错接了水管,其自身有责任。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司法解纷智慧屏”远程连线法律专家,在线开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老林和自来水厂各担一半责任。
这一“云端解纷”利器与群防共治力量的相互配合,已在线化解1453起跨区域纠纷,让偏远乡镇群众享受“零跑腿”的法律服务。
在科技之外,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的举措还有不少。由退休政法干警组成的调解团,凭借几十年基层工作积累的“背对背谈心法”,成功化解54起陈年积怨,让“银发力量”成为矛盾化解的“稳定器”;浸润龙母文化的“龙母文化调解队”,秉持“多走一步、多看一眼、多聊一句、多访一家、多想一些、多做一些”的“六多”工作法,积极走村入户,用民俗文化的柔性力量消融邻里隔阂;针对贡柑交易中的“定价难”“维权难”,农业专家与律师组成的“智囊团”入驻调解平台,用专业知识为农户和收购方搭建沟通桥梁,将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乡镇诉讼服务站推出“夜间送达”“面对面调解”等便民举措,让1453件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得到妥善解决。
从“政法三老”的银发智慧到“龙母调解队”的民俗力量,从科技赋能的“云端解纷”到借助传统文化开展基层治理,德庆县综治中心正将这些“沾着露水、带着温度”的实践经验,升华为可复制的基层治理“德庆方案”。在西江之畔,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绽放出愈发绚烂的光彩。
湖南桃江县:
“智慧治理+多元共治”助力基层治理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 标
□ 本报通讯员 詹 薇
近年来,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新基层治理模式,通过“智慧治理+多元共治”双轮驱动,着力推动治理方式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2024年4月,该县荣获“湖南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和“平安县市区”双项殊荣。《法治日报》记者近日深入探访,解码这个湘北县城的基层治理创新实践。
“以前靠两条腿跑断腿,现在点点屏幕全掌握。”在灰山港镇紫荆花社区,治安主任符佳琪轻点屏幕,18户独居老人和500多家商铺的情况便一目了然。这个“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打造,正是桃江县智慧治理的缩影。
借助科技加持,该镇在铁路沿线7个村(社区)加装3.2公里“智慧护栏”,组建“铁路护卫队”,去年成功化解7起安全隐患,实现铁路安全“零事故”。
此外,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桃江县“网格化+综治中心+大数据”体系已累计受理群众诉求1.2万件,排查矛盾纠纷信息1600余条,基层治理实现从“人海战术”向“智慧防控”的转型升级。
“要不是调解队,我们这个家就散了。”高桥镇村民高某感激地说。不久前,高某的娘家人为她讨公道,要求政府出面惩戒其丈夫。镇里的“有话好说”调解队第一时间出面调解,最终,夫妻矛盾得以化解,俩人重归于好。
高桥镇的这支调解队,由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乡贤组成,在当地小有名气。
“目前,全镇共有130多名婚调志愿者,每个村配备15名志愿者,初步调解由村级负责,若村级无法解决,再上报至镇里。今年,我们已成功调解了6起纠纷。”高桥镇有关负责人彭劲松说,调解队还引入了“矛盾预警”机制,平时走村串户,发现潜在矛盾及时上报。
目前,桃江县已构建起覆盖城乡的立体调解网络,全县15个乡镇调委会和247个村级调委会配备1171名专职调解员,2024年成功调解纠纷3575件,成功率达98.1%,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26万元。
针对行业纠纷特点,县里组建了交通、医疗等12个专业调委会,此外,还有“五老”调解室、“巾帼调解队”等23支志愿调解队伍活跃在基层。
走进桃江县人民法院马迹塘人民法庭,一幅由22个村(社区)名称组成的巨型爱心图案格外醒目。
“处理每一起离婚、借贷或土地纠纷,我们都坚持实地走访调查。”正在值班的法官助理仇颖告诉记者,爱心图案记录着马迹塘法庭干警一年来走村入户的足迹,也见证着这个山区法庭创建“枫桥式法庭”的生动实践。数据显示,该法庭去年受理的329起案件中,调解成功率超60%,用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赢得了山区群众的信任。
法庭聘请退休干部詹胜丰担任驻庭调解员,利用其丰富的基层经验,大大提升了调解效率。这种“法律+乡情”的调解模式,让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
此外,全县组建了247支“最小应急单元”,吸纳5600余名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
“我们通过智能化预警、专业化调解、社会化参与,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桃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胡军说。
图片新闻
为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连日来,江西省分宜县公安局开展“亮警灯、见警察”守护行动,组织民辅警走村入户,了解治安状况、社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宣传防火、防盗、防诈骗等知识,守护一方平安。图为近日,民警走访村民宣传反诈知识。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黄小军 摄
浙江缙云公安:
多措并举守护万亩茶山平安路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童思瑜
晨雾缭绕的大源镇茶山上,浙江省缙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舒洪中队民警胡超杰正将反光背心递给采茶工李婶:“清晨雾气大,穿上这个能让来往车辆更早注意到您。”他的巡逻摩托车上,急救包、反光标识与采茶工寄存的竹篓挤在一起,构成春日茶山独特的“平安风景线”。
面对春耕采茶季巨大的人流、车流通勤压力,浙江省缙云县公安局下发涵盖重点路口亮灯工程、隐患动态清零等内容的18项任务清单,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地。截至目前,缙云县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同比下降18.18%,涉农车辆亡人事故“零发生”。
今年3月中旬,在新建镇雪峰村,15辆农用三轮车正排队接受“安全体检”。“你的车反光标识脱落了,这样很危险,需要立即补贴。”缙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建中队民警王飞标逐辆检查三轮车,并进行反光标识补贴工作。采茶季以来,全县共排查9173辆三轮车,3300余辆完成标识更新,并推进“一车一档”动态管理。
在交警深入前路乡茶山时,无人机巡逻发现某陡坡缺少防护设施,随即联动交通运输部门启动“隐患清零”响应机制,28小时内联动完成护栏安装。这样的“立体扫描”已覆盖全县7286亩茶山、16处交易市场,整改视线盲区、标线缺失等隐患42处。
3月27日,石笕乡盘山公路响起无人机蜂鸣声,由交警、派出所民警及乡镇干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正在执行任务。交警通过无人机锁定一辆超员面包车,派出所警力与乡镇综治队员在2公里外设卡拦截,10分钟内截停车辆。这种“科技巡山+人力封控”模式,已在108个重点区域构筑立体防线,根据采茶工“清晨上山、傍晚下山”的规律,采取弹性勤务。3月以来,查处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等各类违法行为7340起。
夜幕下的舒洪镇仁岸村村委会会议室,交警正通过显示屏播放《采茶季交通事故警示录》,“这个三轮车载人侧翻的案例,就发生在隔壁村。”民警指着画面讲解。此类“流动警示教育课堂”已覆盖全县乡镇、社区,累计宣讲83场,教育茶农、茶企员工4200余人次。
采茶季以来,“缙云公安”短视频团队推出交通安全类情景剧15部,演绎“拒乘超员车”等交通安全知识点。茶农周伯伯点赞:“看视频学知识既有趣又记得牢!”如今,民警在茶山巡查时,常被茶农拉住讨论视频内容,“拍视频的警官”成了茶山的“云端安全员”。
“每片茶叶都承载着乡村振兴的希望。”缙云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将持续深化“防事故、保畅通、护民生”“三位一体”工作理念,推动交通安全与茶产业深度融合。随着乡镇干部、茶企、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加入,警、企、民协同的平安新格局正在万亩茶山间蓬勃生长。
广西灌阳公安:
“茶乡警务”护航茶产业发展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蒋 欣
谷雨时节,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黄关镇正江村的千亩茶园吐露新芽。随着第二届灌阳县油茶茶叶开园采茶会的举办,茶农们指尖翻飞采摘春茶,茶商们闻香而至洽谈收购,一幅乡村振兴的生动图景正在青山绿水间铺展。
在热闹的茶园里,一抹“藏蓝”身影穿梭其间。他们或是在茶园小道上发放宣传单,或是在茶棚里调解纠纷。“我们推行‘茶乡警务’,就是要让民警走进茶园,零距离服务茶农。”灌阳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韬介绍道。
灌阳县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的茶叶产区,“一片叶子”富了一方群众,“一抹藏蓝”守护一方平安。近年来,灌阳县公安局创新推行“茶乡警务”模式,通过强化交通整治、组建“警司合署”调解小组、开展“送法上门”等服务,实现警务前移、服务前伸,切实为茶产业链注入平安动能。据统计,今年以来,灌阳县茶区刑事和治安案件实现零发案,涉茶警情同比下降45.5%。
“咱们山区的路弯多坡陡,骑摩托车一定要戴头盔,运茶的车别超载!”在正江村茶园的空地上,交警大队民警正拿着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向茶农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采茶季期间,茶农们早出晚归运输茶叶,交通安全风险增加。为此,灌阳公安采取“分散宣传+集中检查”的方式,一边在茶园开设“马路课堂”,用真实案例警示茶农;一边在主干道设卡检查,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宣传+检查”双向发力方式提高茶农的交通安全意识,护好茶季“平安路”。今年以来,交警大队累计排查茶园及周边的护栏缺损、标志模糊、山体滑坡等隐患23处,处置率达100%,茶园周边车辆通行效率提升21.3%,整治成效显著。
春茶上市,茶叶交易频繁,小摩擦时有发生。不久前,正江村茶叶收购点,一名茶农因插队称重与茶企人员发生争执,双方情绪激动。接到报警后,驻村的“警司合署”调解小组迅速赶到,就地支起“流动调解桌”,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劝解。不到半小时,双方达成和解,茶农老李连连道谢:“多亏你们调解,不然耽误卖茶,损失就大了!”
为守护好“致富叶”,灌阳县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推动警务前移、服务前伸,坚持“警务围绕茶园、民警服务茶农”,组织“警司合署”调解小组常态化进茶企、茶园走访,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有效解决茶农和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3月以来,灌阳公安已成功调解涉茶纠纷12起,调处率达100%,有力确保了茶叶采收、交易顺畅进行。
“采茶莫带火种进山,接到退税电话要警惕……”茶园里,民警将法律知识编成顺口溜,通过大喇叭循环播放。为守护好这片“致富园”,民警走进茶园,利用茶农休息间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他们讲解森林防火、防范电信诈骗、禁毒等知识,切实为茶农生产筑牢“安全防护墙”。
阿克苏地区深入开展“法援惠民”行动
让受援人走出生活困境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韩琳如
冯英娟
“这里是阿克苏地区法律援助中心,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我在工地干活没拿到工钱,老板一直拖着,该怎么解决?”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待了前来咨询的艾某。
艾某家经济条件不好,外出务工又遭遇欠薪,想寻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向艾某讲解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帮其准备申请材料,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有经验的律师为艾某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经法律援助律师出面,艾某及时拿到被拖欠的1万余元工资。
这是阿克苏地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具体实践。
据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开展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
今年以来,阿克苏地区司法局指导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办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为契机,深入开展“法援惠民”行动,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阿克苏地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和上门服务。安排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阿克苏各县(市)司法局定期对法律援助律师开展业务培训,建立案件回访制度,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评查等措施,强化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评议和考核,对法律援助案件全程跟踪监督,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效。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依托新媒体平台持续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渠道。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案例讲解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此外,阿克苏地区司法局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在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配备两台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服务终端机,为群众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满足群众日益多元化、即时化的法律需求。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阿迪力江·阿不拉说,阿克苏地区司法局将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新业态领域延伸,发挥好地县(市)法律援助机构职能作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特殊群体无偿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徐州泉山区检察院:
创建“法治护航员”工作室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张 睿 周 悦
“我们是初创公司,经常会遇到新的法律问题,‘法治护航员’工作室为我们了解新政策、新规定提供了平台。”刘先生是入驻江苏省淮海科技城一小微企业负责人。工作之余,带领员工尽可能多参加“法治护航员”工作室组织的普法活动,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
江苏淮海科技城位于徐州市泉山区,是淮海经济区规模最大的城区软件园,包括6个园区,目前入驻企业1000余家,数字经济企业占比40%,专利授权超万件。
如何打通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最后一公里”,成为摆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面前的重要课题。经多次调研,该院决定紧贴实际需求,同园区主管部门、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根据园区特点量身定制护企方案,设立首家“法治护航员”工作室,推进法律服务进“城”聚势赋能。
工作室从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出发,由“两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两名书记员”组成,涵盖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坚持“扁平化组队、一体化服务”的理念,实现案件专业化办理向机制探索、样本输出全方位拓展,有力促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提升。
2023年12月,该院与江苏淮海科技城管委会签订《关于建立“泉心益企·护航园区经济发展”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企业需求侧与检察供给侧精准对接,提出12项举措,帮助企业提高预防风险和解决纠纷的能力,为企业在创新行业赛道上更好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针对淮海科技城六大园区版块的发展特点及司法需求,《意见》中提出“一园一方案”,为不同园区量身定制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等“订单式”法治服务方案,选派检察官认真听取园区企业相关需求。
“倾听企业声音,将企业需求转化为检察履职清单,是工作室一直以来的做法。”泉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娟介绍,目前,工作室针对企业及其投资者、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开设“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等专题课程20余场;对园区内直播带货、动漫制作、网络营销等行业提示法律风险50余条;帮助企业解决有关法律问题70余件。
李娟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工作室成立一年多来,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目前,我们已经计划在辖区另外三个园区设立工作室,全方位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鹤岗兴安区法院推进示范
文本应用提升服务质效
本报讯 记者张冲 通讯员韩锡艳 为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便民化水平,今年年初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多举措确保群众便捷高效获取、使用示范文本,提升司法服务质效。据了解,兴安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引入“要素式诉状智能生成机”,当事人只需根据系统提示将普通诉状进行拍照、扫码,无需进行信息录入,系统可自动分析内容并智能生成“要素式”起诉状。通过多种便民举措,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云南法院多措并举亮剑“执行难”
去年执结到位小标的案件14万余件
□ 本报记者 石飞
□ 本报通讯员 李露 杨帆
砰砰砰!凌晨6点,家住云南省建水县某小区的岳某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近日,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被建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找上了门。原来岳某一直拖欠本该付给原告的8000元租车款,官司输了还心存侥幸。
当天,知道“难逃一劫”的岳某只好将执行款全部付给申请人。夜间执行“不打烊”,这是云南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及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民生案件无小事,小标的案虽然双方当事人诉争金额较小,案情较为简单,但却事关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事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臧庆星这样说。
小案连着民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切实破解“基数大”“财产查控难”等难题,云南高院锚定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2024年云南法院5万元以下小标的执行案件在首次执行案件中占比达57.83%,执结小标的案件14万余件,执行到位13亿元。
“谢谢执行法官帮我们追回了血汗钱。”近日,一起强执案件申请人沈某激动地说。
不久前,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沈某与被告王某劳务合同纠纷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在协议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王某未履行义务。
“我向沈某要了很多次,到最后都不接我的电话了。辛苦干完活,钱却结不到。”沈某说。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上门查找等方式,一直未能联系上被执行人王某。正愁着案件如何执行时,执行法官得到王某凌晨入住泸西县某酒店的消息。
姚安法院执行干警深知,线索就是命令,执行贵在神速,于是千里追执前往被执行人入住的酒店。
看到执行法官站到自己房间门口,王某还企图逃避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王某见法院“动真格”了,立马筹款转账,该案圆满执结。
为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云南法院通过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等单位协调配合,传统节假日持续开展“夜间执行”“周末攻坚”等专项活动,对平时行踪不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通过用足用好拘传、拘留、罚款、搜查、悬赏举报等强制执行和信用惩戒措施,切实有效地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打击震慑,全力推动胜诉权益高效兑现和矛盾纠纷实质化解。2024年,全省法院累计纳入失信人数6.9万余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线索143条。
在李某等15人与杜某劳务纠纷一案中,杜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等人申请执行后,杜某玩起了“隐身术”。
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前往杜某居住地进行调查,得知杜某已经搬离。依法通过网络查控、传统调查手段,未发现杜某有财产可供执行,也未查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
这让执行法官犯了难,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如何保障?最终执行法官走访了辖区内网格员,决定充分发挥网格员熟悉当地情况和人员的优势,向网格员提出协查请求。
功夫不负有心人,网格员得知杜某的下落后,及时通报给执行法官,随后执行法官赶至杜某现居住地法院,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当面告知其劳务合同纠纷已经立案强制执行,要是不履行执行义务将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在执行法官、社区网格员的共同努力下,这一批系列案以当事人履行支付义务而执行完毕。
近年来,云南各级法院聚焦执行领域“人难找、车难扣、事难行”等问题,建立健全“执行+N”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执行联动的“朋友圈”,加强与公安、人社、住建、基层组织等协作联动,拓宽查人找物渠道,开展联合信用惩戒,积极借助各执行联动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加强信息共享和执行协作,打好执行权益兑现组合拳。
库尔勒市综治中心“一站式”受理群众诉求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房佳伟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延安路上,“库尔勒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4个大字十分醒目。
“周边交通便利,大型小区多,人员密集,综治中心设在这里更方便群众办事。”库尔勒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蒋威说。
库尔勒市综治中心接待大厅宽敞明亮,设置有引导服务、诉讼服务、检察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信访接待等功能区和6处综合接待窗口。
见记者进来,引导服务台的工作人员面带微笑迎上来:“请问您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助?是解决纠纷还是咨询法律问题?我们帮您选择窗口办理。”
记者看到,引导服务台配备办理事项登记表、登记事项进度查询指南、“新疆平安E家”小程序二维码,群众在此受理登记事项后,可通过“新疆平安E家”小程序实时查看进度。
“这综治中心不赖,一进门工作人员就迎上来了,跟医院分诊台一样,有专人引导,只要说清楚诉求就有人管。”在公共法律服务区咨询完法律问题的赵女士说。
今年以来,在库尔勒市委的领导下,库尔勒市委政法委统筹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科技赋能,实现群众矛盾纠纷从“单一调解”向“多元共治”转型,实现“线上线下摸排汇总、信息平台分流转办、疑难案件部门联动、综治中心限时盯办、案结事了回访考核”工作闭环,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综合平台作用,多部门多行业协同联动高效处置,让数据多跑路、群众“最多跑一地”成为现实。
库尔勒市综治中心统筹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12个部门常驻力量,联动住建、人社等8个轮驻单位,形成“信访调解打头阵、行政调解控风险、司法调解守底线”联动机制,每个部门窗口都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还设置婚恋、建工、物业等10个特色调解室,打造1个民商事仲裁、法院速裁、信访听证“三合一庭”。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硬件是基础,运行机制是关键,必须规范运行程序。
库尔勒市综治中心“一站式”全量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之后分类流转,依法办理,形成“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性解决”工作格局,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
前不久,库尔勒市孔雀城邦小区一楼道水管爆裂,导致一住户家中被淹,物业公司承诺减免一年物业费作为补偿,事后却未兑现。住户反映到综治中心后,该中心立即启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指派入驻中心的物业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员召集物业负责人与业主“面对面”协商,依据相关条例厘清责任归属,成功化解矛盾,实质性解决了问题。
综治中心的工作成效如何,主要看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了多少,未解决的有多少,流转到诉讼程序的有多少,以及诉讼后仍未解决的有多少。
为此,库尔勒市综治中心健全督办机制,依托统一工作平台,实现“智能分流、全程跟踪”,对入驻部门应受理而未受理、应办理而未办理、应追责而未追责、应查处而未查处等问题及时纠正、重点督办,平均办结时限缩短30%。针对收集到的疑难复杂纠纷和困难诉求,综治中心实行“书记站台”工作机制,由综治中心形成“转办单”,呈报市委主要领导签批,最大程度解决群众诉求。
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如今在库尔勒,“有矛盾纠纷就找综治中心”这一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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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李营法庭庭长肖磊率审判团队赴李营街道大务屯村开展巡回审判,依法公开审理两起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图①为庭审中法官向被告提问。
图②为法官利用休庭时间进行现场调解。
本报记者 梁平妮
本报通讯员 陈永成 摄
“线上+线下”便捷受理让复议服务触手可及
六盘水市司法局推动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陆 丽
前不久,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专家咨询论证会上,一场关于某企业不服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讨论正酣。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律师围绕执法程序、证据认定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论证,最终形成专业咨询意见,为案件办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这一场景,正是六盘水市司法局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的生动写照。近年来,贵州省六盘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用好“拓渠、引流、疏堵、清源”工作法,推动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没想到在乡镇司法所就能提交复议申请,还有工作人员专门指导,真是太方便了!”水城区陡箐镇村民王某因不服林业行政处罚,在镇司法所帮助下顺利申请了行政复议。
这份便捷得益于六盘水市司法局广拓行政复议受理渠道的系列举措。一方面丰富普法载体,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协同发力,借助多元媒体平台,高频次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送法活动、开放日活动接连开展,公益普法短信广泛发送,累计播发信息超300万条次,让法规政策走进千家万户。另一方面畅通申请路径,在乡镇司法所设立代理点,在政府网站开辟专栏,搭建网上申请平台,构建起“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便捷受理模式,让复议服务触手可及。
为打通行政复议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六盘水市司法局精准聚焦人财物建设与办案机制优化,精心打造“一站式”行政复议应诉事务中心。全面推行复议接待首问负责制,以增编、招考等多种方式广纳贤才,充实专业力量,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投入80余万元,高标准建成市县两级“五室一厅”(立案室、阅卷室、调解室、听证室、档案室、接待大厅)。同时,创新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依据案件复杂程度分类审理,简单案件办理时长严控在30日以内,极大提升办案效率。
行政复议效能的提升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六盘水市司法局聚焦案件办理质效痛点、堵点,在制度建设、争议调解等方面持续发力。通过常态化听取当事人意见,创新建立“1+2+N”联动机制:以司法局为主导,联合法院、检察院,协同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专业力量,构建多元共治的解纷格局,形成化解矛盾的强大合力。
在社会治理“清源”层面,六盘水市司法局坚持预防为先。结合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挖问题源头,严格规范执法证颁发流程,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与人员培训,强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4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493件,出庭应诉率高达100%,从源头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事中指导,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及时制发意见书,督促问题整改,实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提升一域”的良好效果。完善事后监督,严格落实回访制度,与纪检监察部门紧密联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同时,落实复议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共享、执法问题线索移送、提前介入、参与审理、协调化解等具体措施,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站在新起点,六盘水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将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服务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探索创新,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实质诉求,以高水平法治引领描绘依法行政新图景,努力打造行政复议改革的‘六盘水样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负责人出庭率升起来 行政机关败诉率降下去
崇左强化依法行政能力聚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通讯员 陆伟杰
近日,一起起诉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政府的案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崇左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朱园春出庭应诉。近年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公职人员学法并参加法治素养测试成为崇左市的新风。
目前,崇左市司法局正在准备新一轮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测评相关工作。根据计划,崇左市每半年要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包括新入职公务员、新提拔晋升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法治素养测评采用‘先学再考’的模式,我们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安排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再逐步组织测评,通过这种方式,提升领导干部的学习质效。”崇左市司法局副局长黄忠艺说。
开展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测评是崇左市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之一。2024年,崇左市出台《关于明确全市推进法治建设“6个100%”工作目标的通知》,提出力争实现全市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市本级、各县(市、区)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低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100%;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出庭1次100%;从事行政执法岗位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100%;国家工作人员旁听一次庭审100%;产业园区实现法治园区建设全覆盖100%,共6个100%的工作目标。
为了如期实现目标,崇左市司法局在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前一周向被诉行政机关发出提醒,确保其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2024年共提醒133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行政机关发现和改进自身在行政执法等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崇左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帅说。
据统计,2024年,崇左市人民法院书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2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收到法院通知后均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与此同时,崇左市行政复议机关完善行政诉讼“提醒函”制度,通过强化被诉案件分析研判,及时向被诉行政机关发送“提醒函”,力促行政争议一次性实质化解,提升解决争议的能动性和有效性。2024年,通过提醒推动16件行政诉讼案件撤诉和解。
据统计,2024年,崇左法院行政诉讼一审新收案件157件,同比下降43.9%;一审审结198件,行政机关败诉6件,一审败诉率3.03%,同比下降33.5%,降幅排名广西第一。
法院一审新收案件大幅下降的背后,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充分发挥。
数据显示,2024年,崇左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83件,受理512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数同比增长60%,受理数同比增长53%,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数是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立案数的3.2倍。
崇左市行政复议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针对个别行政机关未按时答复群众的投诉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行政执法不规范等产生的行政争议,依法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024年,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39件,同比增长254.55%。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黄忠艺说,“我们不断加大对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力度,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崇左市司法局开展“行政复议边疆行”活动。“我们面向干部群众、企业开展专题讲座、专题宣传、专项排查、专项服务四大行动,力争将各类行政争议止于萌芽、化解于诉前,切实维护边疆和谐稳定。”黄忠艺说。
崇左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全流程调解”工作法,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促成当事人之间沟通、和解。2024年,崇左市行政复议审理案件中调解和解170件,调解和解率45.7%,同比增长112.5%,排名广西第一。
王帅表示,下一步,崇左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法治建设“6个100%”工作目标,以法治为民为任务驱动,强化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格局,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针对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启动个案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河南襄城法院
“三同步”工作法化解医疗纠纷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陈素娟 近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据介绍,经司法鉴定,某医院对患者朱某的病情存在误诊、漏诊等问题,是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后,当事双方在医疗纠纷责任划分及赔偿问题上产生纠纷,患者家属将某医院诉至襄城法院,要求某医院和某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在案件办理中,襄城法院推行“三同步”工作法:一是优先排期审理,克服案件积压;二是建立“情绪疏导+证据开示”双轨机制,稳定家属情绪并查明真相;三是组织三方开展背对背调解,以案释法。最终,在法官的精心调解下,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我们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尝试的‘三同步’工作法体现了情、理、法的深度融合,通过‘法理清算+情感纾解’的运行模式,既维护了医疗秩序,又维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医患矛盾。”襄城法院院长张亚说。
开门接访307次办结化解信访事项293件
抚州公安“融冰”专项行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执法规范化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蔡 华 周浦
从“等访”到“约访”,从“心结”到“事结”,让“信访”变“信任”……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以开展“基础巩固夯实年”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弱项短板,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信访问题和执法顽疾,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融冰”专项行动,纵深推进公安信访工作法治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用实际成效回应群众期盼,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
化初治重
推进法治化建设
“民警带着专业律师为我讲解法律,打开了我的心结,也消除了我的误解。”居民林某说。
因对民警执法存疑,林某数次来到抚州市公安局东临新区分局进行信访。今年2月,该局相关领导多次走访林某。最终,林某的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为全面化解初次信访、治理重复信访和积案,今年以来,抚州市公安局打出化初治重“组合拳”,持续完善“接诉即办”“首接首办”等机制,规范信访事项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工作,积极做好信访群众释法说理、困难帮扶,提升初次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探索建立县级公安机关“科所队长周约访”制度,推动一线领导干部从“坐等接访”转向“主动约访”“上门走访”,确保工作关口全部前移;全面摸排近两年的信访案件,按照“属地、警种、案件、人员”类别,逐案明确包办领导、职责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压茬式推进,建成“实时建账、定期对账、限时销账”的闭环机制。
据统计,2025年以来,抚州市公安机关开门接访307次,接待来访群众329批682人次,办结化解各类信访事项293件。
治本控源
推进规范化治理
“通过规范前端执法行为,我们实现后端信访‘零发生’。”抚州市公安局信访处处长付鹏介绍说,抚州市公安局以“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牵引,通过整合督察、信访、法制、纪检监察机构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力量,建立“巡查—流转—整改—倒查—复核—结果运用”的执法大监督机制,联动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推动全局执法水平和执法质效双提升。
据介绍,抚州市公安局聚焦执法办案各环节、各要素中的风险点和不规范行为,充分利用“一案一码”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系统、全警情案件全流程智能监督管理系统,对接报案、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等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并开展常态化巡查。
此外,抚州市公安局全面推行警情日清零、立案月清仓、积案季清底“三清”工作机制,严肃追究久拖不决导致案件无法起诉的执法责任;定期对全市12389举报投诉情况进行分析,深入研判本地执法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高效处置重复举报投诉,严防因核查处置不力转化为信访案件,并畅通企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调查,严肃查处制度不执行、措施不落实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好公安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夯基固本
推进长效化发展
“信访工作既要讲透法理也要紧贴人情,才能融冰暖心。”3月28日,在抚州市东乡区某渔具店内,东乡区公安局信访科科长高宏带着徒弟刘湘花回访群众程某。高宏将16年来积累的沟通技巧、调解智慧倾囊相授,见证青年民警在实战中快速成长。
这是抚州市公安局强化青年民警能力建设的缩影。自“融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局创新构建“师徒结对+制度保障+专业培训”三维培养体系,通过老带新、强带弱的“传帮带”机制,提升新一代年轻民警在信访和执法方面的能力水平。
为夯实基层执法根基,该局量身打造“能力提升工程”:一方面开设“公安大讲堂”,由业务骨干结合“教科书式”典型案例,“清单化”解析信访工作法治化和执法规范化的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创新推出“图表化执法指引”,将复杂法律程序转化为可视化的“路线图”“导引图”。同时,编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针对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建立预警清单,让新老民警在“传帮带”过程中共筑执法安全防线。
抚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实战教学+制度规范+专业赋能”的立体培养模式,抚州公安队伍展现出全新面貌,实现“培养一个、成熟一个、带动一片”的良性循环。
阿克苏法院推动法庭赋能乡村善治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曹春华
“闹了这么多年的矛盾终于解决了,真不容易!”近日,赵某紧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人民法院驻三河镇人民法庭庭长李度的手,连声致谢。
10年前,陈某、刘某、任某分别从阿瓦提县某农业公司承包耕地,从事农业生产。5年前,该农业公司将股份转让给赵某,赵某成立了新的农业公司。
由于此前陈某、刘某、任某与农业公司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关于承包费的交纳标准不具体、不明确,导致赵某的新公司向他们收取土地承包费时产生分歧。
去年,赵某以陈某、刘某、任某拒不交纳土地承包费为由,将他们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土地。
陈某、刘某、任某已在承包的土地上耕种多年,投入大量资金,且3家都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如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将产生巨大损失。对于赵某公司来说,土地承包费无法正常收取,也严重影响其发展。
阅卷后,李度依托村规民约中的调解制度,把三河镇人民调解员组织起来,一方面由德高望重的老党员给当事人双方上“讲诚信、讲道德”的道德教育课,增强双方的诚信意识;一方面,他以“讲公平、讲法律”为主题,向双方讲解法律法规,提出完善合同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完善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
2024年以来,阿克苏地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35个基层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设立87个法官工作室、202个巡回审判点,配备70支由妇联主席、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组成的矛盾调解队伍,建立员额法官联系乡镇工作机制,汇聚政府职能部门、乡贤调解员等调解力量,共有590余件涉农纠纷以诉前调解方式结案。
同时,阿克苏地区法院依托“枫桥式兵地融合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持续深化与兵团法院的交流合作,探索兵地融合法庭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采取“庭长互挂+人民陪审员互聘+人民陪审员互任”实体化运作模式,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2年,乌什县人民法院英阿瓦提人民法庭和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永宁镇人民法庭培育兵地融合人民法庭,两院做实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让“枫桥经验”在基层人民法庭开花结果。
连某与覃某是多年好友,为帮助因投资欠下债务的覃某,连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205万元,用以支持覃某生意的资金周转。然而,覃某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导致连某的信用记录受损,两人关系因此恶化。
去年9月,连某诉至兵地融合人民法庭,要求覃某偿还银行债务。法官向双方提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解决方案,联合第一师阿拉尔市四团人民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联合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覃某每月分期支付相应金额的贷款,直至贷款还清。
近3年来,新疆阿克苏地区法院共化解涉兵地矛盾纠纷80余起,调解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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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梅城法庭干警走进严州古城步行街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面对面答疑解惑等形式,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图为干警为商户讲解经营中常用法律知识。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沈恋文 摄
周口淮阳探索“检察+社工”未成年人帮教模式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杨 晨 许方方
13名涉罪未成年人重归正途、5人考入高等院校……这是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自2024年开始探索“检察+社工”未成年人帮教模式以来取得的成果。
4月20日,在淮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区“淮小未”工作室里,3名涉罪未成年人正在宣读誓词:“我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将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面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难题,淮阳区检察院打破传统司法办案模式,联合专业社工组织融入“淮小未”办案团队,构建“三同步”(同步介入调查、同步评估听证、同步跟踪帮教)工作机制,实现司法保护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
在同步介入调查环节,社工团队提前介入案件,通过走访社区、学校,目前已形成社会调查报告26份;在同步评估听证环节,已邀请人大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等召开听证会15场,13名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被附条件不起诉;在同步跟踪帮教环节,由检察官与社工组建“1+1”帮教小组,制订个性化帮教方案16份,开发“线上+线下”双轨帮教系统,累计开展远程辅导136次。
针对监护缺失的家庭,淮阳区检察院发出督促监护令26份,建立“检察官+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联动机制,通过“家访指导+定期评估+动态跟踪”模式,推动“甩手家长”向合格监护人转变。
淮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梅芳说:“‘检察+社工’模式实现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的精准对接,将未成年人保护‘治已病’的司法实践,转化为‘治未病’的社会治理创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创新实践。”
严惩行业“内鬼”守护公民信息安全
贵州龙里法院审结快递员非法倒卖个人信息案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金 晶
近日,“网络开盒”引发全网热议,个人信息安全再次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而快递面单信息的频繁泄露,正使其成为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重灾区”。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快递从业人员非法获取、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案,4名被告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该案不仅严厉打击了行业内部人员监守自盗的行为,更推动企业完善管理机制,促进行业整改,为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司法样本。
2022年7月,龙里县某快递公司仓库内,装车员潘某、罗某的手机摄像头对准了堆积如山的快递包裹。在张某、郑某“每条信息0.8元”的利诱下,二人连续一周偷拍快递面单,将数千条包含姓名、电话、住址及购买物品的隐私信息上传至网盘交易。这些信息经层层加价倒卖,最终以每条2.5元的价格流入黑灰产市场,累计非法获利近3万元。
“郑某作案时正处于另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取保候审期间,潘某、罗某作为企业员工,为牟利突破职业底线,这类‘内鬼式’犯罪危害性极大。”案件承办法官杨茂荣说,快递面单信息可直接关联用户消费习惯、家庭住址等敏感内容,一旦被用于电信诈骗、精准推销等违法犯罪,极易引发“破窗效应”。
龙里法院审理发现,本案暴露出快递行业三大管理漏洞:部分员工法治意识淡薄、内部监管机制缺失、技术防护手段滞后。
针对这些问题,法院在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创新采用“惩治+治理”双轨模式,对4名被告人的判决中,主犯张某、郑某分别被判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从犯潘某、罗某因退赃、自首等情节获缓刑,但对曾因同类犯罪被立案的郑某及累犯罗某依法从重处罚。判决书特别强调,对履职过程中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实施犯罪的行为,应依法从严惩处。
审判结束后,法院督促涉案企业整改,建议企业建立面单信息加密制度、安装监控设备阻断偷拍行为、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员工考核体系。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在该物流园区开展“个人信息安全防护”专项行动,通过加大企业员工入职教育培训、数据防护培训等方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本案的办理在当地引发连锁反应:多家快递企业继续深化“隐私面单”技术,关键信息隐匿化处理覆盖率有效提升;物流园区设立信息安全监督员岗位,对快递面单管理实行全流程监控;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教育纳入从业人员准入培训必修课。
“个人信息安全是数字经济的基石。我们既要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筑牢法治防线,也要为营商环境优化注入司法动能。”龙里法院院长郝彦海说,龙里法院已建立涉信息犯罪案件“一案一分析”机制,适时向相关领域发出类案预警,推动形成“刑事打击+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的多元治理格局。
小邑拉花唱出彝乡普法强音
楚雄多措并举定分止争绘就基层善治新“枫”景
□ 本报记者 石 飞
□ 本报通讯员 史燕青
2024年,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开展法律法规普法宣讲、培训2500余场次,覆盖超20万人;解答法律咨询万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0万余份,惠及师生及群众30万余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16706件,调解16706件,调解率100%,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近年来,楚雄州聚焦群众需求,以“精准普法、特色普法、长效普法”为路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定分止争,绘就基层善治新“枫”景。
寓教于乐普法方式受好评
“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兄弟姐妹们,我们要万众一心打击犯罪,提高意识保护自我……”近日,记者走进姚安县春晖小区看到,姚安县农民戏剧家协会的志愿者们正在进行小邑拉花《共创平安防诈骗》的演出,现场热闹非凡。
据了解,该协会是云南省唯一的一支由农民组成的社团组织,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放在首位,至今已经走过43年的历程,自开展“三个一”模式挂钩扶持法治宣传队以来,协会担负起普法宣传剧目的创作、演出任务,成为姚安梅葛宣传团理论大众化、通俗化宣讲的一张名片,也成为普法宣传的主力军。4年来,先后创作普法宣传剧目164个,出版普法专辑4期,用锣鼓词《未成年人受保护》、小彝剧《家和万事兴》、小邑拉花《天价彩礼不应当》、花灯小戏《巧劝解》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到全县各乡、镇、村宣传国家政策方针、法律法规。
这种把“大道理”与“小切口”结合起来,把“普通话”与“地方话”结合起来,变抽象为具体,生动活泼、听得懂、记得住的普法宣传方式深受群众喜爱,唱出了彝乡普法强音。
“未来我们还将创作更多群众听得懂、喜欢看的普法剧目,继续我们的普法演出。”姚安县农民戏剧家协会会长赵章才说。
法律援助维护群众权益
“没想到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帮我解决了养老难题。”78岁的张大爷深有感触地说。
去年4月,张大爷向法院起诉3个儿子未对自己履行赡养义务,并向姚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姚安县光禄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马华礼接受指派后,积极与法院承办法官交流沟通。考虑到张大爷年事已高,行动不方便,法院到张大爷居所地的村委会开庭。最终,通过承办法官和法律援助代理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疏导,成功化解张大爷与3个儿子的纠纷。
法律援助的能量不止于此,在楚雄州司法局,接受州司法局法律援助的杨先生和他的女儿将一面印有“法援温情暖老兵,正义在肩展担当”字样的锦旗送到法律援助办公室,并再三表达了感谢。
“我父亲被原单位不合理辞退,多亏了楚雄州司法局法律援助部门的帮助,才能成功获得赔偿,非常感谢法律援助对我们一家进行的帮助。”杨先生女儿说。
法治宣讲促和谐
“现在家门口就可以实现就近务工,务工收入跟之前到昆明打工的收入差不多。自从回乡后,我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婆婆和孙子,真的太好了。”姚安县某花卉公司务工人员朱云香开心地说。
朱云香及其丈夫、儿子、儿媳此前均在外地务工,家中只有婆婆和孙子留守,导致夫妻关系、婆媳关系紧张,村委会、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曾多次到她家调解家庭矛盾。
自姚安县大力发展花卉产业以来,先后落地多家花卉企业,为本地居民提供许多就业机会,朱云香就是其中的受益者。由于可以照顾家中的老人、孩子,加上“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宣讲,现在朱云香的家庭关系越来越和谐。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牟定县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金瑞瑞大学毕业后返乡创业,在带领1000多名彝家绣女走上增收致富之路的同时,依托彝绣技能培训、彝绣创新创意大赛等活动“搭车”开展法治宣讲、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带动全县8000余名绣娘和数千户家庭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画出了一幅家门口“唱着歌、绣着花、带着娃、养着家”的美好画卷。
黑龙江林区法院打好环资审判“组合拳”
本报讯 记者张冲 近年来,黑龙江省林区法院以专业化审判、系统化修复、协同化治理、常态化普法多措并举,为美丽龙江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2024年至今,林区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15件,林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019年,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023年,指导辖区7个基层法院组建专门环境资源审判组织,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借助审判“外脑”力量,建立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提出专业意见,选任环境资源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提升案件审理科学性与公正性。
林区中院联合龙江森工集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制定强化“森工企业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林警长”联动机制的意见,指导绥阳法院与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黑龙江片区各分局签订《保护野生动植物协作管护协议》,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环资案件司法合作机制,织密环境保护法治网,打好生态保护“组合拳”。
公告专栏
2025年5月6日
项峰:本院受理文继红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902民初1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湖南永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审原告浙江安开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永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298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林福满:本院审原告黄云云与被告林福满、温州金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3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8315号 杭州星垂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杭州市江干区丽都园艺场诉被告杭州星垂贸易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08民初8315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8489号 刘俊:本院受理原告倪旭诉被告刘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6月18日9点2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郑美丽:本院受理李春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苏1283民初496号
陈金铭、钱小军:本院受理原告泰兴市广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陈金铭、钱小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5)豫0402民初1778号
杨占优:本院受理原告张玉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豫0402民初17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深圳市智德高贸易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10300051/24280555、出票日期2017年2月27日、出票金额63072.70元、出票人宁波巨发电器有限公司、收款人慈溪市周巷旭诚电器厂、付款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庵东支行、背书人慈溪市周巷旭诚电器厂等,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金日权:原告黄权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1050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黄露露:原告嘉兴市水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7669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杨玉根、嘉兴市志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告嘉兴市南湖区新丰美家缘美食城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1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姜维:原告高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10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毕后根:原告沈红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1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建安劳动服务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与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风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坎龙云:本院受理常州市一米家居设计有限公司与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周慧峰:本院受理严春发诉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个规定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次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琴妹、第三人常州恒腾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州启润纸业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被告陈琴妹、杨立强、蒋冰清、第三人常州恒腾包装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宣判传票的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6月4日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宣判,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峯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孙凌峰、宋琦:本院受理谢成宇、徐佳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峯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孙凌峰、宋琦:本院受理史海群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杨梦龙:本院受理徐国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华县四季兴种猪场:本院受理河南省国有西华林场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甘肃特丰商贸有限公司、雷娜、徐锋:本院受理常州瑞索斯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汪保友:本院受理顾强广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41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赵春凤、朱任飞、朱文彬: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钱建芬:本院受理殷国虎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良高:本院受理李旺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告当事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江西澜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我局受理郑代炳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琼9005工认〔2025〕0032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5号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电话:0898-63330471)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仁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委受理你公司职工阙俊杰的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现已作出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琼9005劳鉴工初〔2025〕0019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5号2楼205室,电话:0898-63330471)领取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仲裁公告
安徽合抱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时宜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4】保裁字第28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通知书(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费用表、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会(保定市北二环大学科技园6A号楼5层东)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组庭并于2025年8月25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高敏:本会受理张家口鹏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591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纵目科技(湖州)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暂行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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