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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一名被告人因“帮信罪”获刑

法治日报      2023年08月22日     
  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李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涉案被告人侯某在明知公司账户可能被犯罪团伙用于违法目的情况下,仍在他人指示下开办对公账户,并用个人身份信息办理电话卡提供结算帮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一审宣判后,侯某提出上诉。
  呼和浩特市中院受理该案后认为,侯某在自己没有实际经营的情况下,以虚假注册公司为他人办理对公账户供他人使用,应当明知其开办的对公账户可能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仍持放任态度帮助他人开办银行卡,造成为他人实施犯罪活动而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确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呼和浩特市中院二审驳回了侯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