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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法治日报      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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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雯雯:本院受理杨大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徐雯雯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22民初2583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年2月26日9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李莉:本院受理关宏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曙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张波:本院受理喇学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青0105民初3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经继斌、陈正妹:本院受理成汪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19日13时30分在浦口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巧玲:本院受理滕飞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8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苏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帅创电子有限公司、南京速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罗大顺、田福利、罗庭锋:本院受理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苏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帅创电子有限公司、南京速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罗大顺、田福利、罗庭锋:本院受理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苏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帅创电子有限公司、南京速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罗大顺、田福利、罗庭锋:本院受理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句容市银吉姆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梁怀宝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4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德翠:本院受理陈林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75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徐贤川:本院受理江阴市文林惠恩城食品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3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龚伟:本院受理苏美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29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朱余凯:原告山东卓鼎资产清算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515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徐霞客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帕沃福塑业科技江阴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林润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良元:本院受理陈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借款15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及法律服务费用2500元;3.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1民初8179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4日9点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雍通:本院受理南部县糖瓜子酒业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1民初5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及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杜小红: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盖米里克监狱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1民初69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1.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返还款项100000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吴兰珍、张凤林、陈德进:本院受理文丕春、文芳、文靖添与四川南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玉会、陈德进、张凤林、吴兰珍、第三人四川省南部县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诉请:1.判决不得执行位于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东南街2期续建工程广场6号楼广6幢1-1、1-2、1-3号房屋,并解除对房屋的查封措施;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由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川1321民初872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4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艳红:本院受理纪建云诉你买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115民初339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杨岐、刘小雨:本院受理魏素利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0115民初359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吴国忠:本院受理隋国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限期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蒙建文、何玲: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部县分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二被告向原告支付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9月23日期间的物业费257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唐迎春:关于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已作出(2023)川1321民初6720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判决: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间的物业费人民币5450.81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可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杨森、黄金艳:关于四川省南部新源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已作出(2023)川1321民初728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判决,判决:被告杨森、黄金艳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与南部县新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将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迎宾大道与幸福路交汇处锦绣国际3,4幢1单元1-6-3号房屋转移登记在被告杨森、黄金艳名下。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韩磊(公民身份号码:510781198509289410):原告倪益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借款27500元及资金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8000元,从起诉之日以本金275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时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支付。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本院2023年12月13日刊登被告曾庆德公告中,案号(2023)新2325民初2644号更正为(2023)新2325民初4471号,特此更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本院2023年12月20日刊登被告马玉乐公告中,案号(2023)新2325民初3045号更正为(2023)新2325民初4470号,特此更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本院2023年12月13日刊登被告李建花公告中,案号(2023)新2325民初2947号更正为(2023)新2325民初4726号,特此更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本院2023年12月13日刊登被告刘柏岐(曾用名刘国庆)公告中,案号(2023)新2325民初2949号更正为(2023)新2325民初4908号,特此更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本院2023年12月13日刊登被告王雪兵公告中,案号(2023)新2325民初2677号更正为(2023)新2325民初4432号,特此更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本院2024年1月4日刊登被告周永龙公告中,案号(2023)新2325民初3705号更正为(2023)新2325民初4673号,特此更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本院2023年12月4日刊登被告石永刚、李惠玲公告中,案号(2023)新2325民初2650号更正为(2023)新2325民初4465号,特此更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