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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法治日报      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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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爱武:本院受理原告吴再萍与被告杜爱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鄂9004民初684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杜爱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再萍支付货款26516元及利息(以货款26516元为基数,从2023年3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5.475%计算)。案件受理费463元,公告费290元,合计753元,由被告杜爱武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阳涛:本院受理易天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各一份。自公告之日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永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李德新: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锐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6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镇江朗瑞电气有限公司、王延菘:本院审理原告立雄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1804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3月4日9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深圳市高光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谢奕正诉你司与张海涛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1654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3月4日10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郑平:本院受理原告石遵文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9854号民事判决书、(2023)浙0382民初985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补正)。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兰州新耀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格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98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宋天虎:本院受理原告王二广诉被告宋天虎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25民初1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冉江陵:本院受理原告黎建诉被告敖永仲、冉江陵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1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裴峰:本院受理原告盐城美丽雅漆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5民初5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杨勇:本院受理原告班国敏与被告杨勇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729民初12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寿县中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赵仁平、常永华、常成远: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寿县中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赵仁平、常永华、常成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907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6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成远、常永华、赵仁平: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成远、常永华、赵仁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907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6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常芹远、李景乐、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常芹远、李景乐、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常成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858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2378号 浙江常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柏翔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常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欠付货款本金160300元;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160300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标准,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2239号 滨州市富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南富海:本院受理浙江融昌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滨州市富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南富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8583号 遵义弘正变配电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浙江孚为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遵义弘正变配电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8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7505号 北京洛可可婚礼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长江诉被告余文博与第三人北京洛可可婚礼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7505号民事裁定书、上诉状及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上诉状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郑国朱:本院受理原告原告郑传海与被告郑国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31民初2954号民事判决书,裁判结果:被告郑国朱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郑传海劳务报酬27584元及利息(以27584元为基数,从2023年9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49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090元。由被告郑国朱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结案提示函,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柏茂强:本院受理原告严建秋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2月26日9时0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张林:本院受理的(2023)川1322民初5999号原告吴明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送达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5日下午03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黄立新:本院受理原告营山县航丰门窗加工部与被告黄立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2月28日立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材料款及加工费103300元,并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逾期利息;2.原告催收此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领取提存款公告
  科尔沁左翼后旗交通运输局与北安市超越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已注销)因施工合同欠付工程款190,447.60元,现已提存我处。根据民法典规定,请于2028年11月19日前领取,逾期未领取将归国家所有。电话0475-5212284。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公证处
2024年1月15日
领取提存款公告
  科尔沁左翼后旗交通运输局与江西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合同欠付工程款451,754.68元,现已提存我处。根据民法典规定,请于2028年11月20日前领取,逾期未领取将归国家所有。电话0475-5212284。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公证处
2024年1月15日
领取提存款公告
  科尔沁左翼后旗交通运输局与大连四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合同欠付工程款1,131,625.93元,现已提存我处。根据民法典规定,请于2028年11月20日前领取,逾期未领取将归国家所有。电话0475-5212284。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公证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