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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公告
鄞应急催告(2024)003号 张波:本局依法查明你系宁波市鄞州白鹤惠鑫食品商行(已注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12MA7HW74C2N)经营者,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51132519810506****。经我局调查:宁波市鄞州白鹤惠鑫食品商行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宁波市鄞州白鹤惠鑫食品商行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第九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于2023年6月20日对宁波市鄞州白鹤惠鑫食品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鄞州应急罚决〔2023〕000058号),并于2023年6月26日留置送达,要求宁波市鄞州白鹤惠鑫食品商行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贰万元整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而宁波市鄞州白鹤惠鑫食品商行至今未履行该义务。因该单位已注销,故我局对宁波市鄞州白鹤惠鑫食品商行经营者张波进行催告。因我局采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两种方式均无法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鄞应急催告〔2024〕003号《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联系人:俞老师,电话:0574-89298327),逾期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李洪刚、李军:本院受理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辽0115民初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刘二堡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李洪刚、李军:本院受理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辽0115民初1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刘二堡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胡中生:本院受理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诉你与肇启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辽0115民初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刘二堡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王城:本院受理胡文娟与王城离婚纠纷一案,由于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雷敏、赵会蓉:本院受理原告徐培良与被告雷敏、赵会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867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6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02民初9641号 李斌:本院受理江敏诉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监理费业务提成人民币3167540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LPR的4倍支付利息至款清时止;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LPR的4倍支付利息至款清时止;3.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被告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的权利。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苏雄:本院受理(2024)川1302民初408号蒋英与你离婚一案,原告诉请:1.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苏隽豪由原告抚养,并由被告承担抚养费;3.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债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30在本院新建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田贵润:本院受理唐仕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转程序裁定书。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万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自2022年1月17日起以18万元本金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节假日顺延)11时在潆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向娇: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2111号赵虎诉向娇、向加林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1.向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赵虎借款本金38400元及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384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1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2.向加林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驳回原告赵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63元,由向娇、向加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肖兵:本院受理(2024)川1302民初1139号唐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肖兵立即偿还唐兰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100万为基数,从2014年9月12日开始,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2024年1月31日,暂计452406.94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肖兵承担。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罗忠文、罗兴民:本院受理李永高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转程序裁定书。原告诉请:1.依法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家具款85000元(并从2015年12月30日起以85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行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至其款项全部归还之日正)。2.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15时在本院潆溪巡回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周园:本院受理南充市同利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7470元及利息(利息以欠本金为基数从2023年12月4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付清止);2.本案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2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海南良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罗祥烽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丛培有:原告陈胜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803民初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张家口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云诉你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本委业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张仲(2023)民裁字第41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期间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陈飞、刘强:河北百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陈飞、刘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本委业已审结,现依法向陈飞、刘强公告送达张仲(2023)民裁字第440、441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期间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丛培有:原告通辽市致兴轻钢彩板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803民初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张超峰:本院受理陈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7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宋富玲:本院受理孙风群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74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杨丰铭:本院受理周彬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上海鸿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亚特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核实暨告知联合公告
万月英:向你致函核实并告知有关情况的信函被退回,因涉及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宜详细公告,故通过本形式简略核实:你是否有万正喜、焦梅花2017年5月16日之后留下有效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等。如果有,请于2024年4月23日之前带遗嘱原件到本处核验,或者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本处将依法出具《遗嘱继承》公证书。联系地址: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75号,联系人:熊先生,电话:0512-5022664。
安徽省青阳县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