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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为方:本院受理原告陈绪俊与被告奚为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刘蒂鹏、王涛:本院受理福建省弘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毕节朗云台足道有限公司,第三人刘蒂鹏、王涛、毕节康瑞足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黔0502民初13772号,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襄阳市天佐农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0626民初20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许标:本院受理原告建湖县金鑫石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24)苏0925民初131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之日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7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杨波: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廖成进服装店诉被告杨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9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马鞍山市恒河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建湖华星液压元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7日9时在本院第四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黄石嘉悦摩码置业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审理原告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石嘉悦摩码置业有限公司、大冶联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石绽蓝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需对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大冶当代阅MOMA项目启动期及一期住宅总承包工程已施工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以及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各项停窝工损失进行鉴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到大冶市人民法院参加选择鉴定机构,如不按时到场,不影响摇号结果确定。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倪勇:本院受理原告周道松与被告建湖联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兴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倪勇债权人代位权纠纷(2024)苏0925民初613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晓震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并定于2024年5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无锡荣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永嘉县奥搏来楼梯厂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洁办案告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中皖:本院受理杜永桂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甸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毕节市天翼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诉被告吴娇燕、龙庆、毕节市天翼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4746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旺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勇诉被告贵州金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旺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20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旺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斯安泽诉被告贵州金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旺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1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封二平:本院受理河北金顺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王利波、于龙龙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9民初4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500号 奥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千开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奥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5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1662号 河北骏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本院受理浙江新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骏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5月13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627号 深圳市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台邦电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5月1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陈卫林(原靖江市永琪美发店经营者,身份证号码:342623199009256319):你在经营原靖江市永琪美发店期间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违法行为,我局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4年2月29日对你作出《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靖人社察处告字〔2024〕第6-004号),因靖江市永琪美发店已注销,经邮寄送达,均非你本人签收,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局领取《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靖人社察处告字〔2024〕第6-004号),逾期则视为送达。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城关区兰海商贸城逸居瓷业经营部:2024年1月23日何颖琳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于2024年2月5日受理。本局通过电话告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20240054)和《兰州市城关区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兰城人社工伤举证〔2024〕14号)但均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请你单位在举证期限内向本局提交何颖琳2022年9月3日在城关区兰海商贸城逸居瓷业经营部工作时被瓷砖砸伤是否属于工伤的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如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局将根据何颖琳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街子81号7楼719室 联系电话:0931-8712006 8430918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甘肃宏锦厨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16日裴建琴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于2024年1月26日受理。本局通过电话告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20240037)和《兰州市城关区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兰城人社工伤举证〔2024〕6号)但均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请你单位在举证期限内向本局提交裴建琴2022年5月16日在你公司承包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第五食堂工作时滑倒摔伤是否属于工伤的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如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局将根据裴建琴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街子81号7楼719室 联系电话:0931-8712006 8430918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甘肃鹏丰建设劳务有限公司:2024年1月15日张朝松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于2024年1月26日受理。本局通过电话告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20240031)和《兰州市城关区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兰城人社工伤举证〔2024〕12号)但均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请你单位在举证期限内向本局提交张朝松2023年5月5日在G312线傅家窑至苦水公路的桥梁工程项目一标段安宁区忠和镇二道岘大桥桥面施工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如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局将根据张朝松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街子81号7楼719室 联系电话:0931-8712006 8430918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公告
孙林: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申请人孙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合仲字第0897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提出反请求、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10日、7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开庭时间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
杨菁: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申请人杨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合仲字第0897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提出反请求、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10日、7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开庭时间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