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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法治日报      2025年04月10日     
  潘玉江:本院受理原告顾永丰与被告潘玉江、成永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6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陆祖梅:本院受理原告周德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5)苏0925民初151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4150号 田锋水:本院审理原告唐苹诉被告田锋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2民初4150号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传票(2025年5月30日10时第八法庭)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有关当事人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内,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4180号 姚彪:本院审理原告程仁华诉被告姚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2民初4180号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传票(2025年5月29日10时第十一法庭)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有关当事人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内,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5047号 王明军:本院审原告李杨诉被告王明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2民初5047号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传票(2025年5月29日10时20分第十一法庭)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有关当事人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内,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新疆如升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海妮萨·穆萨与你劳动争议一案(硕劳人仲字〔2024〕175号)现已审理终结,裁决新疆如升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海妮萨·穆萨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8240元、丧葬补助金48372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和硕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康荣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红花岗区良睿粮油批发部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2024)皖0304执1163号 李法茂、段万翠、李明:申请执行人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法茂、段万翠、李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2月25日将被执行人李法茂名下号牌为苏GS1319的柳工牌汽车起重机提交委托评估,现评估报告已出,评估结果为205000元。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评估报告、评估结果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未向本院提出异议的,本院将参考评估报告的结果确定上述财产的起拍价,进行司法拍卖。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遵义市林俊豪猪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陈俊:本院受理祝怀林与你们、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包江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被告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沈祥:原告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292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顾人杰:原告田江山诉嘉兴市瑞合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吴林瑶、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苏州友友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市龙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4)苏仲裁字第0747号],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0747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海口琼山陈海石商行、海口美兰陈洁手机店:本委受理梁霞与被申请人海口琼山陈海石商行、第三人海口美兰陈洁手机店的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4〕第12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限被申请人海口琼山陈海石商行、第三人海口美兰陈洁手机店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电话:6585255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琼山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田雨: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为被申请人于2025年1月23日向本机关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收悉。本机关于3月28日向你邮寄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但你拒收邮件,导致邮件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甲。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