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纪陈纲:《光绪会典事例》中的立法智慧
法治日报
2025年04月09日

图为《清会典事例》书影。
□ 陈玺 童嘉木
《光绪会典事例》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以“会典事例”命名的立法成果,内容宏富、包罗万象,体现了我国的传统立法智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对集历代会典事例之大成的《光绪会典事例》的探究,有助于我们发掘、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以古鉴今,提高立法质量,稳步推进法典化进程。
“会典事例”的渊源与流变
“事例”原指先前存在的成例。在中国古代,事例对后发类案之处置,多具指导意义。西晋时,杨骏以谋反之罪见诛,其弟杨珧虽陈情自告仍受牵连。“当时皆谓宜为申理,合依钟繇事例”,时人援引钟繇免于钟会之诛事,欲援救杨珧。逮至明代,“事例”已表现出与会典的密切联系。《万历会典》载,“其近年六部等衙门见行事例,各令选委司属官,遵照体例,分类编集”。洎乎清代,“会典事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继续发展。《康熙会典》率先厘定“事例”的类型。乾隆时,认为“夫例可通,典不可变”,典与例当分离。遂在制定《大清会典》之余,另编《大清会典则例》180卷。嘉庆朝在编纂《大清会典》之外,又有《大清会典事例》920卷、《钦定大清会典图》132卷。至此,“会典事例”以一种法律形式独立于“会典”存在。
《光绪会典事例》的制定与内容
光绪九年(1883年),延煦“念会典事例自嘉庆间续修,中更六十余年,典章制度,视昔弥剧。及今不修,恐文献无征,难免舛漏”,请续修会典。上谕表示“必须各衙门则例修辑完备,方能编纂成书”,故敕令各部院整理则例,为制定《光绪会典事例》备办诸事。光绪十二年(1886年),下令“将嘉庆十八年以后,增定一切典礼及修改各衙门则例编辑成书,颁行中外”。为确保制定工作的顺利完成,清廷设立会典馆,并拣选贤才俊彦任要职。历时十余载,终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书成进上。
《光绪会典事例》1220卷,分为奏折、目录与正文三个部分。“大学士李鸿章等奏折”居首,其中提到“凡庙朝典礼、官司职掌,皆据现在所行直书于典。其沿革损益,详著于例”。由此可见,会典记载的六曹庶司之掌,均以当时现行有效的规则为依据;而会典事例则将典章制度的因革损益加以胪列,使得会典中之规则在时间维度上依次展开。“钦定大清会典目录”其次,将全书分为宗人府、内阁、吏部、户部、礼部等各目,体例严谨。正文部分详细规定了清廷诸司的机构设置、行政职权、办事规范以及违法惩处等相关内容。同时,与清末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时代特征相对应,较诸《嘉庆会典事例》增加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相关内容,表现出社会现实对法律制定的深刻影响。
《光绪会典事例》的立法智慧
(一)则例在先,汇编成典的立法经验
作为清廷各部院办事细则的“则例”是会典事例的前身,所谓“则例必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采则例以入会典,名为会典则例或事例”。虽此“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之规则或并未被严格遵循,但清廷纂修则例之事确为频繁。自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嘉庆会典事例》成书讫光绪十二年正式开馆续修会典事例,历时已久。在此期间,出现了如《钦定礼部则例》(1844年)、《户部则例》(1848年)、《宗人府则例》(1849年)、《太常寺则例》(1850年)等一系列立法成果。延煦认为,自嘉庆至今已阅七十余年,而“各部院新修则例,有已编次者,有未编次者”,深罹“岁月虚糜,汗青无日”,故有续修会典之请。由此可见,在光绪朝续修会典事例之前,已有大量的以“则例”为主体的立法成果,亟须汇集成编以修明宪章。《光绪会典事例》便是在此基础上修成的。
(二)以官统事,溯源导流的立法体例
早在唐代,官修政书《唐六典》便采“以令式入六司,象《周礼》六官之制,其沿革并入注”的编纂体例。明清两代修订的会典,亦未脱离“以官统典”的框架。《光绪会典事例》延续了这一传统:“会典大要,以官统事,以事隶官……至事例,则各门各目因革损益皆系按年排比。”兹以《光绪会典事例》卷723为例:将规定封建五刑的《大清律例》正文置于“刑部”名目之下,体现了“以官统事”的特点;刑律正文之后又附以历代五刑执行的变通规定,如“雍正三年奏准:原律笞杖,以五折十。现行部例,以四折十,并除不及五之零数。故杖一百止折责四十板”,体现了“因革损益皆系按年排比”的特点。以诸司为纬,使得各部细则毋得遗漏;以时间为经,使得历代规范一览无遗。
(三)图例分纂,相辅相成的立法模式
会典图系将会典、会典事例所载的部分礼仪器物等内容用图表绘制解析,加以阐释说明。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会典将相关图表附于坛庙舆地条目之下,然“其间图本不多,又即散见会典各门卷内。此有彼无,尚未全备”。因此,嘉庆朝开始将会典图独立成册,光绪朝因袭之。会典事例所载文字与会典图中的相关图表相辅相成,两相对照即可一目了然。如《光绪会典事例》卷294对朝会时各级官员的站位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与此相对应,《光绪会典图》卷26即有“太和殿朝贺位次图”,将复杂的文字说明予以生动图像化。
《光绪会典事例》作为我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以“会典事例”命名的立法成果,是对历代立法智慧的深刻总结。如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实现《光绪会典事例》等一系列传统法典中蕴含的立法智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当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文章系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唐宋时期官僚叙复法转型研究”(23BFX199)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