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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下一版 2025年04月09日

起笔“防风险” 落笔“新发展” 基层善治好“枫”景黔东南政法之答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通讯员 胡剑平 刘洪琴

  岑巩县凯本镇连续20年命案零发生,“岑义警务”等7个工作法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天柱县持续33年之久的林地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榕江“民歌法庭”等4个典型经验入选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全国“枫桥经验”创新交流研讨西南片区经验汇编;
  黎平县永从镇传洞村37年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无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
  近年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起笔“防风险”、落笔“新发展”,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推动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用坚持和落实绘就一幅民富与民安齐头并进的苗乡侗寨平安画卷。
“一盘棋”协同联动
  黔东南州坚持强化统筹、高位推进,坚持服务大局、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协同联动,不断凝聚平安建设强大合力。各级各部门“一盘棋”协同联动,切实履行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协调指导、督导考核等职能,不断健全完善平安建设体系。
  黔东南州政法委系统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及社会矛盾纠纷,依托综治网格化平台,有效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确保了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法院系统坚持“服务至上、人民至上”,积极推进“调解组织+法官指导”审判模式,通过科学处理前置解决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共治。2024年,全州法院诉前调解成功率排名全省第一;
  检察系统强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高质效办案,深入开展“富矿精开”等专项工作,通过严打市场不公平竞争秩序、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助力农民工讨薪,切实做到民有所需、检有所为。2024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4万余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9个,12个集体和19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公安系统以政治建警为统领,全域打造“枫桥式派出所”,做实基层基础,加强“一体化”打击犯罪和情报侦查专业战队建设,不断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凝聚力。近年来,全州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持续双下降,政治安全和治安形势持续双向好;
  司法行政系统创新打造“苗侗普法”品牌,通过创建贵州首个社区矫正风险量化评估数据模型,创新“新媒体+”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一体化工作法等一系列亮点措施,大幅提升全州社会治理成效。2024年,全州司法行政系统6家单位和5名个人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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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系统创新生产经营工作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断崖式下降。社会工作系统出台《合约食堂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总结提炼“创设‘社区红管家’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案例入选第七届全国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展示。
  一项项举措,为黔东南州高质量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各级各部门积极协同联动,共同构建了黔东南州“大平安”工作格局。
划重点精准发力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岑巩公安充分依托贵警“110”警务平台,抽丝剥茧、循线追踪,迅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12万余元的铜芯电缆线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并追回赃款,有力震慑了盗窃违法犯罪行为。
  突出基层善治,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红白理事会等“人防”机制为基础,突出“数字乡村智慧平台”等“技防”科技赋能,锦屏县魁胆村自新中国成立76年来无命案发生,黎平县传洞村“37年间全村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无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呈现持续良好基层治理态势,创造了黔东南州基层治理的佳话。
  为防止社会矛盾升级影响全州平安建设大局,黔东南州划重点精准发力,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积极引导群众运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支付令”等形式维护合法权益。牢固树立“一个案件一个纠纷”理念,加大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力度。
  同时,常态化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切实帮助群众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解决一批急难愁盼问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保持全省前列。近5年来,黔东南州未发生较大以上恶性案事件,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向好,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想办法创新驱动
  “真是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耐心调解,我们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两家的恩怨也会加深。”近日,岑巩县羊桥乡坪地村当事人张某发握着“义警”张文海的手激动地说。
  经了解,坪地村的张某发与张某州、张某军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纠纷,岑巩县通过深入推广“警地融合、问题联治、平安联创、成果共享”的“岑义警务”基层治理机制,组织以民警、辅警、村“两委”、网格员、乡贤寨老等人员为主体的“义警”团队深入村组调处纠纷,通过精细摸排、精准施策,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有力推动幸福和谐乡村建设。
  与此同时,黔东南州想办法创新驱动,持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实“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铁三角基层治理机制,形成网格事件闭环处置,实现“网格吹哨,部门报到”,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2024年,黔东南州累计通过网格化平台流转、办理矛盾纠纷7万余件,办结率92.43%。通过全链条做好安全稳定及风险隐患源头预防、中端管控及末端处置等各项工作,全州实现各类重大风险化解稳控率100%。
  “黔东南州政法机关将不断寻求化解矛盾风险的有效方法和路径,打造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协同合作、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黔东南州社会治理升级版,为全州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奋力书写黔东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法答卷。”黔东南州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以产业端人才需求和就业端评价反馈为指引,全链条优化培养供给、就业指导、求职招聘、帮扶援助、监测评价等服务,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经过3至5年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提出,优化培养供给体系。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供需状况,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开展人才供需关系前瞻性分析。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推动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更加契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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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完善转专业、辅修其他专业等规定。
  《意见》明确,强化就业指导体系、健全求职招聘体系、完善帮扶援助体系、创新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打造一批国家规划教材、示范课程和教学成果,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引导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健全就业实习与见习制度。强化校园招聘和就业市场服务,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挖掘国家重大战略等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优化规范招聘安排和秩序。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健全困难帮扶机制,为帮扶对象提供服务和援助,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就业帮扶要求,实施“宏志助航”就业能力培训项目,有序扩大培训覆盖面。及时掌握就业市场岗位需求和毕业生求职意向等,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工作评价结果使用,作为高校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等重要因素。
  《意见》要求,巩固支持保障体系。建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打造专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推广数字化就业服务新模式,建强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和良好氛围。强化组织实施,增强工作合力。
  《意见》全文见法治网
李希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巡视省(区、市)动员部署会上强调 持续推动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希8日出席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巡视省(区、市)动员部署会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中央第四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巡视工作,对巡视省(区、市)作出安排,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战略定力、敢于善于斗争,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巡视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李希指出,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政治巡视定位更加精准,方法举措更加优化,巡视整改更加有力,巡视工作在守正创新中深化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进一步做实政治巡视。坚持问题导向、严的基调,突出监督重点,优化巡视方式,做实整改监督,进一步增强巡视监督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坚持系统观念、发挥综合监督作用,深化上下联动,加强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格局。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以精准提质量,以制度促规范,以纪律强管理,强化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巡视工作规范发展。
  李希强调,2025年是推进巡视全覆盖的关键一年,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准确把握巡视省(区、市)的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每个地区的功能定位和战略部署,深入了解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贯彻落实以及统筹发展和安全情况,深入了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视整改情况,着力查找政治偏差,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更好服务保障党的中心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同题共答,坚持稳中求进,以严明的纪律作风,扎实稳妥完成巡视省(区、市)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石泰峰宣布二十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决定,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金国主持会议。
张军勉励最高法第十六批法律实习生 在实践中检验理论 在实习中升华所学   本报北京4月8日讯 记者张昊 4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第十六批法律实习生报到工作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接见法律实习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成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军勉励同学们珍惜实习机会,俯下身子虚心求教、发挥所长积极作为,在司法实践中提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识和领悟,在具体工作中运用、检视在校所学知识,在参与司法审判、司法管理中体悟对法律人才的要求,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在实践中检验理论、在实习中升华所学,为投身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李成林在工作会上指出,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希望各位法律实习生努力通过实习积累实践经验,增进使命担当,通过在最高法院实习看中国司法实践的广阔,看人民法院践行初心的坚持与追求。各部门要做好法律实习生相关工作。
  工作会上,法律实习生代表、接收部门负责同志代表分别发言。各接收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第十六批法律实习生参加会议。
让群众胜诉权益高效兑现   □ 林楠特

  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5批指导性案例。这是自2010年指导性案例制度建立以来,最高法首次发布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集中展现了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的积极作为。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关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关乎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在现实中,执行实施类案件虽在法律适用上争议不大,却常面临查人找物难、执行处置环节多、流程复杂、协调配合难等困境。破解执行难,是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顺应群众期盼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执行方式,开展交叉执行,化解诸多重案、难案、骨头案,通过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不同部门协调配合,凝聚了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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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布的指导性案例,涵盖提级执行、集中执行、指定异地执行等交叉执行方式的运用,执行立案前保全扣划措施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彰显了人民法院在攻克执行难题上的智慧与能力。
  比如在一起跨省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销毁侵权设备等义务,同时案涉生产设备具有易燃易爆属性,拆除难度大、成本高,且双方当事人还有多起异地关联案件,申请执行人希望一体处理所有纠纷。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经过最高法督办,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执行,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既成功兑现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胜诉权益,又实现已投入生产设备的合法利用,达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又如在另一起案件中,面对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腾退房屋等义务,还纠集家属亲友围堵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法院发出拒执犯罪风险预警,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腾房义务,避免对抗升级,以最小成本取得最佳效果。
  执行工作千头万绪,只有做到刚柔并济、精准施策,才会产生较好的效果。这些案例是人民法院攻坚克难、创新实践的缩影。从中,我们看到人民法院精准平衡了法律的刚性与执行方式的灵活性,既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执行力度;又秉持规范文明执行理念,兼顾力度与温度,为各级法院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指引。期待人民法院继续总结经验,努力让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更高效兑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12309中国检察网设立涉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专区   本报北京4月8日讯 记者董凡超 为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在12309中国检察网设立涉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专区,对涉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以及涉企刑事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撤案而未撤案等10类诉求事项,当事人可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微信服务号、12309移动客户端(App)等方式向检察机关反映。
  据了解,根据党中央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决策部署,最高检决定自2025年3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4月1日,最高检召开“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就强化任务落实、加强工作统筹、迅速推进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在12309中国检察网设立‘专项监督专区’后,将由专人负责专项监督线索筛查,加强交办督办。”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厅负责人告诉记者。
从“一键生成作文”到数据泄露隐患 学生用AI,边界何在?   详细报道见四版
刑事治安案件实现同比双下降 辽宁综治中心建设助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感谢综治中心为我做的大量工作,我心甘情愿签息访协议!”许某某感激地说。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居民许某某是水库移民,其口粮地问题20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老边区综治中心2024年12月16日成立后,接访领导多次与许某某沟通协调解决方案,综治中心将常驻律师现场答疑引入日常接访过程,增加释法说理权威性,耐心引导许某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最终,在多部门共同努力下,许某某信访案件形成解决方案,并签订息访协议。
  这个多年信访问题得到彻底化解,综治中心功不可没。
  近年来,辽宁省委政法委积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已建成省级综治中心1个,市级综治中心12个(大连、朝阳市综治中心正在等待编办批复),县级综治中心100个。2024年以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数量分别为549804件、547993件,全省刑事和治安案件实现同比双下降,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整合统筹握指成拳
  群众有了纠纷,需要找一个“说理的地方”,如何让群众在“少跑腿”的情况下,尽快解决“烦心事”,直接关系矛盾纠纷化解的成效。
  实践中,辽宁省委政法委推动全省综治中心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将分散的资源力量握指成拳,实现“一站式”化解的最大效能,让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目前,辽宁全省综治中心已建立“常驻+轮驻+随驻”工作机制,整合利用好政法机关和信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整体合力,以各自专业优势推动基层综治中心工作质效实现“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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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沈阳市大东区综治中心发现一小型物流公司欠薪纠纷存在升级风险,立即启动“综治中心吹哨、常驻+轮驻+随驻部门联动报到”机制。
  “我们立即对接属地东塔街道、新东派出所、东塔司法所,详细了解纠纷处置进展与化解困难,及时听取诉求开展调解,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大东区综治中心主任赵倩影介绍说。
  如今,辽宁全省综治中心不仅注重“事了人和”,还积极强化宣传,既增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也提高综治中心的知晓率,让“有纠纷找综治中心”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今年2月,新宾满族自治县综治中心将当地村民打麻将输钱引发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例拍摄成短视频,普及依法维权路径,提高群众对综治中心的知晓率及法治意识。
  辽宁全省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数据壁垒”被打通,有效汇聚整合矛盾纠纷和社会风险防控数据,并依托大数据强化风险预警。
  大连市中山区综治中心依托大连市基层智慧治理平台,筛选出各类纠纷,分至相关单位,持续跟踪回访,确保案结事了。
依法化解压实责任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最让人信服。只有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判断对错,才能从根本上定分止争。
  工作中,辽宁省委政法委持续推动各级综治中心聚焦矛盾纠纷事项的受理、转办、办理、督办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工作流程规范,督促每个矛盾纠纷都严格按照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行政三级办理、诉讼、法律监督“路线图”和工作流程依法化解。对存在不按照“路线图”处理的矛盾纠纷,加强督办、坚决纠正,及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调处化解。
  近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综治中心依法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员荣庆兰从用车方便程度、车辆损坏司法鉴定费用等方面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
  除了严格按照“路线图”走到底,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同样重要。
  辽宁全省综治中心各入驻单位能否发挥作用,是检验综治中心建设成效与否的重要标准。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入驻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具体负责实质性解决,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督促入驻单位严格依照“三定”规定、依照法治办事、依照岗位责任落实,确保群众的诉求有人在办、依法在办、认真在办,切实把事办好办成。
  锦州市、县两级综治中心,针对入驻部门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保密、请销假等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首问负责、研判预警、协作配合、协调联动、督办问责等工作机制,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闭环管理工作办法》。其中,首问负责机制明确了首问责任人,规定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应当做好解释、疏导、移交等工作。
搭建平台科技赋能
  2024年,通过平安辽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平台共化解46.6万件矛盾纠纷。
  目前,该平台已横向联通辽宁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健委、12345平台,纵向贯通14个市和100个县(市、区),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统一规范、信息联通共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闭环式管理,切实加强风险源头防控。
  据介绍,该平台具备数据统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命案防控等功能,由辽宁省综治中心负责日常运行工作。以纵向贯通为例,省综治中心每日对录入平台的矛盾纠纷进行信息研判,将研判后的重点纠纷通过平台及时转递至相应地市,再由地市转递至相应县区落实相关回访工作。县区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回访工作,上传至市级平台,市级平台审核合格后,上传至省平台形成工作闭环。
  前不久,本溪市溪湖区东芬大桥有一名男子欲轻生。该男子在某企业工作期间被烫伤遭解雇,经济补偿金未达到其心理预期,便想通过跳河引起重视。
  辽宁省综治中心在平台发现该起纠纷后,立即向本溪市转递督办。溪湖区委政法委接到市里转递后立即开展工作,协调民警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和法治教育,告知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溪湖区综治中心的推动下,经过多次沟通,某企业对其再次赔偿,打消了其轻生念头。
“一核多元共治”织就平安网 大连西岗区综治中心揭牌见闻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叫号机的清脆声与键盘的敲击声交织成“服务交响曲”,在这里,“跨域联办”打破部门壁垒,群众心头事变成政府案头事。
  据了解,4月2日新挂牌的西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采用“1+6+N+X”运行模式,推动多部门依法履职、形成解纷合力,真正实现“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形成“一核多元共治”。
全链条服务
  曾经,西岗区群众反映问题需要跑多个部门,费时费力。如何破解这一难题?
  西岗区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打破部门壁垒,由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整合诉讼服务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住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6个中心的部分职能,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N个单位常驻,民政、妇联、社会调解组织以及心理服务等力量轮驻,构建起“窗口式接待+组团式化解”的全链条服务平台。同时,通过综治信息化平台,实现对社会治安、矛盾风险、社情民意的全方位动态监测。
  挂牌当日,市民张某与刘某来到西岗区综治中心咨询财产分割事宜。原来,张某与前夫刘某离婚后,对婚内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综治中心邀请常驻法官、民警、律师、调解员现场调解。在家事调解室,工作人员一方面向双方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说理;另一方面从家庭伦理道德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层面,劝导双方以情谊为重。通过法、理、情三方面劝解,双方转变了态度,在律师的帮助下,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我以为综治中心管不了这么具体的事,没想到工作人员这么贴心。”拿着和解协议,张某由衷地发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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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管管到底
  西岗区综治中心通过“吹响集结号、部门来报到”联动机制,实现矛盾纠纷联合接访、协同处置,让群众诉求“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矛盾纠纷“有人管、管到底”。
  西岗区一家企业拖欠43名员工工资34.7万元,员工代表找到西岗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将大家领进多元调解室,区人社局、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常驻工作人员通过“一杯热茶、一份倾听、一份承诺”的温情接待,迅速稳定员工情绪。
  为防止矛盾升级,工作人员迅速将相关材料上报给有关部门,区人社局负责人紧急部署,联合属地派出所、街道成立专项工作组,立即进驻企业展开调查,仅用数小时便锁定欠薪事实。
  “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也要保住企业发展希望。”在西岗区综治中心,一场“圆桌对话”开始了。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解读相应法律法规,明晰企业法律责任,运用“换位思考工作法”,引导双方从对立面走向合作面。历经数小时的多轮协商,最终促成达成工资支付协议,明确了工资支付期限。
  “原以为这笔工钱要打水漂,没想到政府真帮我们追回来了,谢谢!”员工代表握着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
变被动为主动
  记者发现,西岗区综治中心工作台账中,每起纠纷都标注着“红黄蓝”三色预警。
  前不久,西岗区综治中心接到社区上报的“日报”,社区工作者在入户走访时,了解到居民李阿姨一直闷闷不乐,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和邻居吵架。“事情虽小,但我们研判后认为有潜在隐患,标注为黄色预警,并且第一时间到居民家中走访。”西岗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说,“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是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准则。
  经走访了解,李阿姨一直一个人生活,几年前和儿女大吵一架就再也没了联系。去年底,李阿姨突患重病,无法继续打工,失去生活来源。了解到李阿姨的情况后,西岗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将李阿姨请到中心心理疏导室,由专业心理专家进行开导。中心工作人员还主动做李阿姨儿女的工作,督促他们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在各类矛盾纠纷面前,西岗区综治中心变被动为主动,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真正将“最后一公里”变为“服务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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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助力“病企”蝶变重生 海口中院破产审判为破产企业注入新活力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化解债务危机和退市风险,民营上市公司破茧重生;两名股东从对抗到和解,民营房产公司得以重回市场;盘活资产、清理债务,公司完成从民营企业到国有控股企业转变……
  一家家企业“病愈”的背后,是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专门成立海口破产法庭,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破产企业注入新的活力。
  2025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扩大开放之年。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口破产法庭召开全省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动员部署大会,坚决打赢破产积案清理攻坚战,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公平、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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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预重整
  因自身经营不善,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为准确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海口中院决定先行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024年6月,凭借预重整打下的坚实基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重整计划经各表决组表决通过。同年7月,公司管理人向海口中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
  该公司开发运营的某建材商城是海南“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也是海南最大的“一站式”家居家具建材集散基地。经过重整,盘活资产14亿余元,清理债务45亿余元,该公司完成从民营企业到国有控股企业的转变,再度扬帆起航。
  预重整制度作为庭外重组与破产重整有效衔接的新制度,旨在满足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提升重整效率,及时挽救困境企业。海口中院出台《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通过一系列审判实践,积累了预重整制度的“海口经验”。
  债务人企业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并不意味着其必然破产。对于有生存意愿、生存价值的企业,海口中院充分发挥重整制度及和解制度功能。
  海口某建筑公司共有17名债权人,债权近600万元,和解意见获大多数债权人支持,海口中院最终裁定认可公司和解协议。
  记者了解到,本案的和解成功,使海口某建筑公司得以存续,助力“诚实而不幸”的民营企业家东山再起,为民营企业家提供更加暖心、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帮助,最大程度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商护企”的良好氛围。
  海口破产法庭还到困境企业走访调研,指导企业开展预重整工作。拍摄《“三发挥三提升”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宣传片,诠释破产法治文化,传播破产保护理念。
执破衔接
  2024年2月,债权人以海口某商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破产清算。
  海口中院审查发现,该商业公司在海口、上海、广州、济南等地涉执行案件153件,拖欠284名职工经济补偿金及大量供应商货款,整体负债规模逾两亿元,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公司资产被多地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海口中院采用“执破衔接”新模式,一方面,在破产工作中融入执行手段,借助执行查控系统精准查找破产企业财产,将执行中查封、扣押、评估等成果在破产程序中转化使用,以执助破;另一方面,加快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力争在破产法庭裁定宣告破产后依法终结执行相关执行案件,以破促执。
  该商业公司涉及多家法院百余起执行案件,通过破产清算,统筹清理了债权债务,化解执行积案153件,实现解决“执行难”和推进破产审判的双赢目标。
  涉企案件出清效果不佳、市场主体挽救功能缺失、执行与破产制度优势发挥不足等问题,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难题。海口中院执行局、海口破产法庭推动“执破衔接”改革,组建执破联合合议庭协同办案,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深层次衔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某酒店、海口某商业公司等破产清算案件中,海口破产法庭推动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破产案件一揽子解决,化解千余件诉讼、执行案件,充分发挥了破产程序在避免程序空转、化解执行积案上的制度优势。
  2025年,海口破产法庭将进一步优化“执破衔接”机制,有效解决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问题。
高效办理
  某音乐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后未自行清算,股东李某向海口中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海口中院多次组织某音乐公司3名股东进行面对面、背对背调解。
  经海口中院调解,某音乐公司股东之间就公司财产分配、债务清理等达成和解,不仅快速完成公司清算与注销,及时实现市场出清,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亦促成7件劳动争议案撤诉。
  近年来,海口中院推动破产和强制清算类案件矛盾实质化解,避免各方矛盾升级和潜在的诉讼案件风险产生。同时,推动衍生诉讼案件矛盾实质化解。2024年,海口破产法庭共计调撤衍生诉讼案件39件,调撤率为44.3%。
  海口中院贯彻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挥破产和强制清算制度出清功能,一方面,对明显不具有挽救价值和挽救可能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实现市场出清,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对符合解散条件但未自行清算的企业,通过强制清算程序使其有序退出市场。
  据了解,海口中院深入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管理人履职保障,加强破产审判队伍能力建设,探索运用信息化赋能破产审判,推动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办理。某油气公司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案入选海南法院2024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荣获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
宁夏积极搭建利企暖企“政策库” 建设法治家园绘就营商好“枫”景   □ 本报记者 申东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刘建国专程来到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法律咨询专家组组长,刘建国主要了解公司有哪些法律需求,并为公司解惑答疑。今年初,宁夏法学会选定宁东化工能源基地3家民营企业作为“法治家园示范建设联系点”,选派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等牵头成立法律咨询专家组,签订法律服务框架协议,点对点主动上门服务,送法纾困惠企。
  去年,宁夏党委政法委出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和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14条”等政策措施,积极搭建利企暖企“政策库”。建立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机制,由宁夏法学会牵头推动银川重点开发区、商务圈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市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银川阅彩城示范建设基层服务站点,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集约化法治服务2560余场次,协调处理涉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1360余起。
点对点为企业精准把脉
  最近,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遇到一件令人头疼的事——公司选用了山东一家公司的催化剂,正式投产后,发现实际效果没有宣传的好,产能一直上不去,虽经两次改造,效果也不明显,造成巨大损失。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认为对方公司存在技术欺诈、违约行为,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3月17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建议双方和解,但双方均不认可和解方案。
  “希望刘会长给把把脉,使案件能公平、公正地得到解决。”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希望刘建国指点迷津。
  刘建国告诉他,知识产权转让案件有其复杂性,一是相关法律服务团队少,法官或律师缺少足够的知识背景,导致理解困难;二是知识产权引进、研发、评估、验收等各个环节,无论是在合同设计还是交付时间把控上都是难点;三是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使得损失难以量化,容易造成原、被告双方产生争议。
  由于案件已委托其他律师团队,刘建国表示,他将积极与公司律师团队沟通,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宁夏法学会与3家民营企业签订的法律服务框架协议,刘建国还将带领另两名法律咨询团队成员为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重大法律事务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有关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组织法律培训讲座,内容涵盖最新法律法规解读、风险防范等;对公司经营活动开展法律风险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建议;在公司遇到法律纠纷时,法律咨询团队将协助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建议,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期,法律咨询专家组就帮助签约企业成功化解一起饮酒致人死亡涉企纠纷。签约企业职工杨某某受邀聚餐后于次日凌晨5时许,被室友发现其面部发紫,经抢救无效死亡。面对情绪激动的杨某某家属,专家组以案说法,推理出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家属看到相关判决、调解案例后,态度有所缓和。随后,专家组向签约企业解读相关法律和法规,指出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专家组积极释法明理、消除误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面对面全方位服务企业
  “企业员工如何在职场保护自己,避免触及法律红线?”
  “企业如何保护自身,规避知识产权泄露风险?”
  作为入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10多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宁夏盾源聚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在想办法提升企业员工的法治素养,确保公司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前不久,该公司负责人来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求助,这与法治工作站的组建初衷不谋而合。
  近年来,随着银川经开区入驻企业越来越多,涉及知识产权、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日益增多。2023年,宁夏党委政法委在调研中了解到企业的法治需求,整合各方资源,协调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西夏区人民法院、西夏区人民检察院、西夏区司法局、西夏区法学会等单位,成立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
  工作站高效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经侦护航发展、涉企纠纷审理、日常法律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法治调研等职责,高效发挥坚持党建引领、前端指导预防、云上审判服务、强化多元解纷、强化执行保障、常态普法宣传、日常法律咨询七项服务功能,有力保障经开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工作站已面对面服务企业280余次,覆盖企业310余家1.1万余名职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01件,结案1107件,标的额2.69亿元。
涉企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4月1日,银川市出台《银川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指引》,内容涵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审批备案登记服务、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等8大领域,细化量化为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22项和三级指标80项,不仅为政府部门工作提供规范化指引,更让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预期更加明确。
  银川市司法局副局长蒋丽萍告诉记者,指标体系指引从健全执法体系、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3个方面着手,通过科学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避免对企业过度干扰;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涉企联合执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去年,银川市率先在全区出台纪检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将规范涉企执法工作纳入联合督查范围;开发“银川市规范行政执法小程序”,实现涉企执法精准监督、有效评估;引导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治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宁夏依法治区办近日发文,在全区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自治区34个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28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包容免罚清单,明确包容免罚事项451项。健全完善“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闭环机制,在部分地区探索非现场执法应用场景,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服务式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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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扩大)会议提出 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学习教育   本报讯 记者黄辉 近日,江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扩大)会议暨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会会议部署要求,审议相关工作安排。江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熊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学习教育,深化学习、增强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推进党员民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让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学习的过程成为接受思想教育、增强行动自觉的过程;直面问题、全面查摆,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聚焦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政绩观偏差、搞“面子工程”等方面,全面深入检视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挖背后的思想根源;真改实改、标本兼治,拓展运用监狱集中整治成果,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贯通,坚持具体问题立行立改、普遍性问题全面治理、系统性问题长效整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门教育、提升形象,主动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组织引导党员民警在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提升罪犯改造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日常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服务群众,让群众可感可及,使集中整治成为优化作风建设、锤炼队伍素质、提升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
北京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学习教育部署会 强化学用结合推动走深走实   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近日,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传达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部署市律师行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工作。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卫东主持会议。会议强调,全市律师行业要压实责任链条,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强化学用结合,以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律师纪律意识和服务能力,以实干实绩实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的要求上来,扎实开展好全市律师行业学习教育,切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效,为新时代首都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律师行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推进首都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会议提出,全市律师行业要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注重以上率下带头学,分层分类精准学,抓好党员律师教育培训,同时综合运用多种途径,全面深入查找问题,加强警示教育。此外,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在开门教育方面,全市律师行业要围绕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效,创新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走访调研,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江苏召开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会   本报南京4月8日电 记者丁国锋 江苏省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会今天在南京召开,总结盘点今年一季度工作,专题部署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行动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及时受理、精心办理信访事项,着力纠治“四应四不”问题,有力化解重点信访矛盾,持续攻坚化解信访积案,全省信访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今年是信访工作法治化由“全面推进”到“扎实推进”的关键一年,在全省启动实施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行动很有必要。各地各部门要紧扣“有人办、依法办”的目标,立起“走在前、做示范”的标准,强化“主动攻、持久抓”的韧劲,项目化推进10项重点工作,切实打通堵点、破解难点,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树牢法治观念,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深化源头化解和积案攻坚,全面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在小,促进信访形势持续好转。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以产业端人才需求和就业端评价反馈为指引,全链条优化培养供给、就业指导、求职招聘、帮扶援助、监测评价等服务,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经过3至5年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提出,优化培养供给体系。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供需状况,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开展人才供需关系前瞻性分析。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推动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更加契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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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完善转专业、辅修其他专业等规定。
  《意见》明确,强化就业指导体系、健全求职招聘体系、完善帮扶援助体系、创新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打造一批国家规划教材、示范课程和教学成果,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引导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健全就业实习与见习制度。强化校园招聘和就业市场服务,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挖掘国家重大战略等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优化规范招聘安排和秩序。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健全困难帮扶机制,为帮扶对象提供服务和援助,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就业帮扶要求,实施“宏志助航”就业能力培训项目,有序扩大培训覆盖面。及时掌握就业市场岗位需求和毕业生求职意向等,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工作评价结果使用,作为高校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等重要因素。
  《意见》要求,巩固支持保障体系。建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打造专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推广数字化就业服务新模式,建强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和良好氛围。强化组织实施,增强工作合力。
  《意见》全文见法治网
刑事治安案件实现同比双下降 辽宁综治中心建设助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感谢综治中心为我做的大量工作,我心甘情愿签息访协议!”许某某感激地说。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居民许某某是水库移民,其口粮地问题20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老边区综治中心2024年12月16日成立后,接访领导多次与许某某沟通协调解决方案,综治中心将常驻律师现场答疑引入日常接访过程,增加释法说理权威性,耐心引导许某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最终,在多部门共同努力下,许某某信访案件形成解决方案,并签订息访协议。
  这个多年信访问题得到彻底化解,综治中心功不可没。
  近年来,辽宁省委政法委积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已建成省级综治中心1个,市级综治中心12个(大连、朝阳市综治中心正在等待编办批复),县级综治中心100个。2024年以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数量分别为549804件、547993件,全省刑事和治安案件实现同比双下降,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整合统筹握指成拳
  群众有了纠纷,需要找一个“说理的地方”,如何让群众在“少跑腿”的情况下,尽快解决“烦心事”,直接关系矛盾纠纷化解的成效。
  实践中,辽宁省委政法委推动全省综治中心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将分散的资源力量握指成拳,实现“一站式”化解的最大效能,让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目前,辽宁全省综治中心已建立“常驻+轮驻+随驻”工作机制,整合利用好政法机关和信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整体合力,以各自专业优势推动基层综治中心工作质效实现“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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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沈阳市大东区综治中心发现一小型物流公司欠薪纠纷存在升级风险,立即启动“综治中心吹哨、常驻+轮驻+随驻部门联动报到”机制。
  “我们立即对接属地东塔街道、新东派出所、东塔司法所,详细了解纠纷处置进展与化解困难,及时听取诉求开展调解,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大东区综治中心主任赵倩影介绍说。
  如今,辽宁全省综治中心不仅注重“事了人和”,还积极强化宣传,既增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也提高综治中心的知晓率,让“有纠纷找综治中心”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今年2月,新宾满族自治县综治中心将当地村民打麻将输钱引发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例拍摄成短视频,普及依法维权路径,提高群众对综治中心的知晓率及法治意识。
  辽宁全省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数据壁垒”被打通,有效汇聚整合矛盾纠纷和社会风险防控数据,并依托大数据强化风险预警。
  大连市中山区综治中心依托大连市基层智慧治理平台,筛选出各类纠纷,分至相关单位,持续跟踪回访,确保案结事了。
依法化解压实责任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最让人信服。只有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判断对错,才能从根本上定分止争。
  工作中,辽宁省委政法委持续推动各级综治中心聚焦矛盾纠纷事项的受理、转办、办理、督办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工作流程规范,督促每个矛盾纠纷都严格按照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行政三级办理、诉讼、法律监督“路线图”和工作流程依法化解。对存在不按照“路线图”处理的矛盾纠纷,加强督办、坚决纠正,及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调处化解。
  近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综治中心依法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员荣庆兰从用车方便程度、车辆损坏司法鉴定费用等方面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
  除了严格按照“路线图”走到底,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同样重要。
  辽宁全省综治中心各入驻单位能否发挥作用,是检验综治中心建设成效与否的重要标准。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入驻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具体负责实质性解决,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督促入驻单位严格依照“三定”规定、依照法治办事、依照岗位责任落实,确保群众的诉求有人在办、依法在办、认真在办,切实把事办好办成。
  锦州市、县两级综治中心,针对入驻部门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保密、请销假等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首问负责、研判预警、协作配合、协调联动、督办问责等工作机制,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闭环管理工作办法》。其中,首问负责机制明确了首问责任人,规定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应当做好解释、疏导、移交等工作。
搭建平台科技赋能
  2024年,通过平安辽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平台共化解46.6万件矛盾纠纷。
  目前,该平台已横向联通辽宁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健委、12345平台,纵向贯通14个市和100个县(市、区),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统一规范、信息联通共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闭环式管理,切实加强风险源头防控。
  据介绍,该平台具备数据统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命案防控等功能,由辽宁省综治中心负责日常运行工作。以纵向贯通为例,省综治中心每日对录入平台的矛盾纠纷进行信息研判,将研判后的重点纠纷通过平台及时转递至相应地市,再由地市转递至相应县区落实相关回访工作。县区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回访工作,上传至市级平台,市级平台审核合格后,上传至省平台形成工作闭环。
  前不久,本溪市溪湖区东芬大桥有一名男子欲轻生。该男子在某企业工作期间被烫伤遭解雇,经济补偿金未达到其心理预期,便想通过跳河引起重视。
  辽宁省综治中心在平台发现该起纠纷后,立即向本溪市转递督办。溪湖区委政法委接到市里转递后立即开展工作,协调民警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和法治教育,告知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溪湖区综治中心的推动下,经过多次沟通,某企业对其再次赔偿,打消了其轻生念头。
“一核多元共治”织就平安网 大连西岗区综治中心揭牌见闻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叫号机的清脆声与键盘的敲击声交织成“服务交响曲”,在这里,“跨域联办”打破部门壁垒,群众心头事变成政府案头事。
  据了解,4月2日新挂牌的西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采用“1+6+N+X”运行模式,推动多部门依法履职、形成解纷合力,真正实现“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形成“一核多元共治”。
全链条服务
  曾经,西岗区群众反映问题需要跑多个部门,费时费力。如何破解这一难题?
  西岗区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打破部门壁垒,由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整合诉讼服务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住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6个中心的部分职能,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N个单位常驻,民政、妇联、社会调解组织以及心理服务等力量轮驻,构建起“窗口式接待+组团式化解”的全链条服务平台。同时,通过综治信息化平台,实现对社会治安、矛盾风险、社情民意的全方位动态监测。
  挂牌当日,市民张某与刘某来到西岗区综治中心咨询财产分割事宜。原来,张某与前夫刘某离婚后,对婚内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综治中心邀请常驻法官、民警、律师、调解员现场调解。在家事调解室,工作人员一方面向双方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说理;另一方面从家庭伦理道德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层面,劝导双方以情谊为重。通过法、理、情三方面劝解,双方转变了态度,在律师的帮助下,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我以为综治中心管不了这么具体的事,没想到工作人员这么贴心。”拿着和解协议,张某由衷地发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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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管管到底
  西岗区综治中心通过“吹响集结号、部门来报到”联动机制,实现矛盾纠纷联合接访、协同处置,让群众诉求“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矛盾纠纷“有人管、管到底”。
  西岗区一家企业拖欠43名员工工资34.7万元,员工代表找到西岗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将大家领进多元调解室,区人社局、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常驻工作人员通过“一杯热茶、一份倾听、一份承诺”的温情接待,迅速稳定员工情绪。
  为防止矛盾升级,工作人员迅速将相关材料上报给有关部门,区人社局负责人紧急部署,联合属地派出所、街道成立专项工作组,立即进驻企业展开调查,仅用数小时便锁定欠薪事实。
  “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也要保住企业发展希望。”在西岗区综治中心,一场“圆桌对话”开始了。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解读相应法律法规,明晰企业法律责任,运用“换位思考工作法”,引导双方从对立面走向合作面。历经数小时的多轮协商,最终促成达成工资支付协议,明确了工资支付期限。
  “原以为这笔工钱要打水漂,没想到政府真帮我们追回来了,谢谢!”员工代表握着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
变被动为主动
  记者发现,西岗区综治中心工作台账中,每起纠纷都标注着“红黄蓝”三色预警。
  前不久,西岗区综治中心接到社区上报的“日报”,社区工作者在入户走访时,了解到居民李阿姨一直闷闷不乐,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和邻居吵架。“事情虽小,但我们研判后认为有潜在隐患,标注为黄色预警,并且第一时间到居民家中走访。”西岗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说,“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是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准则。
  经走访了解,李阿姨一直一个人生活,几年前和儿女大吵一架就再也没了联系。去年底,李阿姨突患重病,无法继续打工,失去生活来源。了解到李阿姨的情况后,西岗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将李阿姨请到中心心理疏导室,由专业心理专家进行开导。中心工作人员还主动做李阿姨儿女的工作,督促他们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在各类矛盾纠纷面前,西岗区综治中心变被动为主动,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真正将“最后一公里”变为“服务零距离”。
起笔“防风险” 落笔“新发展” 基层善治好“枫”景黔东南政法之答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通讯员 胡剑平 刘洪琴

  岑巩县凯本镇连续20年命案零发生,“岑义警务”等7个工作法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天柱县持续33年之久的林地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榕江“民歌法庭”等4个典型经验入选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全国“枫桥经验”创新交流研讨西南片区经验汇编;
  黎平县永从镇传洞村37年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无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
  近年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起笔“防风险”、落笔“新发展”,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推动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用坚持和落实绘就一幅民富与民安齐头并进的苗乡侗寨平安画卷。
“一盘棋”协同联动
  黔东南州坚持强化统筹、高位推进,坚持服务大局、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协同联动,不断凝聚平安建设强大合力。各级各部门“一盘棋”协同联动,切实履行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协调指导、督导考核等职能,不断健全完善平安建设体系。
  黔东南州政法委系统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及社会矛盾纠纷,依托综治网格化平台,有效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确保了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法院系统坚持“服务至上、人民至上”,积极推进“调解组织+法官指导”审判模式,通过科学处理前置解决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共治。2024年,全州法院诉前调解成功率排名全省第一;
  检察系统强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高质效办案,深入开展“富矿精开”等专项工作,通过严打市场不公平竞争秩序、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助力农民工讨薪,切实做到民有所需、检有所为。2024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4万余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9个,12个集体和19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公安系统以政治建警为统领,全域打造“枫桥式派出所”,做实基层基础,加强“一体化”打击犯罪和情报侦查专业战队建设,不断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凝聚力。近年来,全州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持续双下降,政治安全和治安形势持续双向好;
  司法行政系统创新打造“苗侗普法”品牌,通过创建贵州首个社区矫正风险量化评估数据模型,创新“新媒体+”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一体化工作法等一系列亮点措施,大幅提升全州社会治理成效。2024年,全州司法行政系统6家单位和5名个人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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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系统创新生产经营工作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断崖式下降。社会工作系统出台《合约食堂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总结提炼“创设‘社区红管家’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案例入选第七届全国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展示。
  一项项举措,为黔东南州高质量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各级各部门积极协同联动,共同构建了黔东南州“大平安”工作格局。
划重点精准发力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岑巩公安充分依托贵警“110”警务平台,抽丝剥茧、循线追踪,迅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12万余元的铜芯电缆线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并追回赃款,有力震慑了盗窃违法犯罪行为。
  突出基层善治,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红白理事会等“人防”机制为基础,突出“数字乡村智慧平台”等“技防”科技赋能,锦屏县魁胆村自新中国成立76年来无命案发生,黎平县传洞村“37年间全村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无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呈现持续良好基层治理态势,创造了黔东南州基层治理的佳话。
  为防止社会矛盾升级影响全州平安建设大局,黔东南州划重点精准发力,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积极引导群众运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支付令”等形式维护合法权益。牢固树立“一个案件一个纠纷”理念,加大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力度。
  同时,常态化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切实帮助群众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解决一批急难愁盼问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保持全省前列。近5年来,黔东南州未发生较大以上恶性案事件,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向好,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想办法创新驱动
  “真是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耐心调解,我们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两家的恩怨也会加深。”近日,岑巩县羊桥乡坪地村当事人张某发握着“义警”张文海的手激动地说。
  经了解,坪地村的张某发与张某州、张某军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纠纷,岑巩县通过深入推广“警地融合、问题联治、平安联创、成果共享”的“岑义警务”基层治理机制,组织以民警、辅警、村“两委”、网格员、乡贤寨老等人员为主体的“义警”团队深入村组调处纠纷,通过精细摸排、精准施策,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有力推动幸福和谐乡村建设。
  与此同时,黔东南州想办法创新驱动,持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实“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铁三角基层治理机制,形成网格事件闭环处置,实现“网格吹哨,部门报到”,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2024年,黔东南州累计通过网格化平台流转、办理矛盾纠纷7万余件,办结率92.43%。通过全链条做好安全稳定及风险隐患源头预防、中端管控及末端处置等各项工作,全州实现各类重大风险化解稳控率100%。
  “黔东南州政法机关将不断寻求化解矛盾风险的有效方法和路径,打造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协同合作、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黔东南州社会治理升级版,为全州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奋力书写黔东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法答卷。”黔东南州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
将法治基因植入社会治理肌理 浙江象山法院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周芮

  在东海之滨的象山半岛,法治力量与市井烟火、渔港风情深度融合。面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多元挑战,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纠纷源头,探索出家事纠纷“温情解”、金融纠纷“一站清”、物业纠纷“双赢治”的多元解纷新路径,以“法治温度”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
  家事纠纷的“破冰密码”——
从对抗到共情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矛盾化解不仅关乎个体权益,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象山法院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针对家事纠纷情感属性强、矛盾易激化等特点,创新构建“审判+调解+心理疏导+社会帮扶”全链条解纷机制,以“丁姐婚姻家庭调解室”为情感纽带,以“共享法庭”为智慧支点,探索出一条法理情相融的柔性司法路径,实现从“案结事了”向“事心双解”的深层转变。
  “矛盾表面是教育分歧,根源是沟通缺位。”近日,一对因子女教育问题濒临离婚的夫妻走进象山法院。立案庭法官在了解情况后,通过“家事共享法庭”的“协同治理”模块,将案件委派至妇联下设的“丁姐婚姻家庭调解室”。调解员丁姐联合心理团队入户走访,采取“背对背情绪疏导”厘清诉求、“面对面场景重建”唤醒情感记忆的创新模式,引导双方回溯10年婚姻温情瞬间。共享法庭法官同步在线解读抚养权法律规定,最终促使夫妻撤回诉讼。
  2024年5月至今,该院累计通过“家事共享法庭”平台委派家事纠纷案件82起,调解成功率逾50%,帮助12个家庭重建和谐关系,彰显家事审判改革“治已病”与“治未病”相结合的治理效能。
  金融纠纷的“源头治理”——
从被动审到主动防

  面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逐年增长的态势,象山法院大目湾人民法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部署要求,创新构建“1+26+N”金融纠纷分层过滤机制(以下简称分层过滤机制),通过将解纷阵地从审判庭前移至银行柜台、金融监管部门及社会治理末梢,打造出“业务预警—调解介入—司法赋能”全链条治理闭环。
  “过去客户逾期,我们只能发函催收或起诉,现在有了3层‘过滤网’,很多问题在业务前端就能化解。”某银行负责人提到的“过滤网”,正是分层过滤机制的核心架构:以1个金融纠纷专职调解团队为中枢,串联26家金融机构的兼职调解队伍,联动N个金融网格员与基层治理单元,构建“业务预警—调解介入—司法赋能”三级防线。前端由银行客户经理化身“金融健康顾问”,通过动态监测对潜在风险分级预警与干预;中端整合金融机构调解力量,利用金融共享法庭等平台,对确有还款意愿但清偿能力有限的个人、企业开展“纾困式调解”;末端由法官联合宁波市银行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象山监管支局等组织机构,对类型化案件、重大疑难案件“综合会诊”,形成“非诉挺前、诉讼断后”的解纷格局。
  某小微企业主李某因资金链紧张导致贷款逾期,银行客户经理通过系统预警发现风险后,立即启动前端督促程序。在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专职调解员联合法官实地走访企业,调取经营流水、纳税记录等关键数据,对抵押物现状与价值进行合理化评估,量身定制“分期还款+利息减免”纾困方案,同时约定若未按期还款,则银行有权宣布所有借款本息立即到期,并对抵押财产享受优先受偿权。该方案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顺利调解。最终,企业恢复“造血功能”,银行债权也得到保障,实现双赢。
  2024年3月以来,象山法院利用分层过滤机制,共调解化解金融案件209件。
  物业纠纷的“会诊调解”——
从对立到共赢

  在象山县丹西街道文华苑小区,一场持续半年的物业纠纷曾让业主和物业公司剑拔弩张。因服务质量争议,物业中途撤场后追讨26户业主欠费,而业主则以业委会成员为核心抱团拒缴。这个看似无解的“死结”,最终在象山法院主导的多元解纷机制下悄然化解——调解员蒋先进带领团队实地走访3次,既为业主释法明理,又督促物业纠偏整改,最终促成26户业主悉数履约。这起案件正是象山法院创新推进物业纠纷多元化解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物业纠纷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痛点。面对这类案件标的小、矛盾深、易激化的特点,象山法院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将解纷端口前移,构建起“法院+街道+调解组织”立体化调解网络,丹西街道“老蒋调解室”便是该院重点孵化的品牌调解力量。
  在文华苑小区纠纷调解中,法院与街道形成“双轮驱动”:法官团队全程指导法律适用,确保调解方案合法合规;调解员扎根社区,通过“拉家常”“算细账”消解对立情绪。当发现物业公司确实存在服务瑕疵,法院指导调解员提出“减免违约金+限期整改”阶梯方案;面对业主质疑,又联动住建部门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专业评估。这种多方协作的“会诊式调解”,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又倒逼物业提升服务水平。对于少数经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的复杂纠纷,象山法院则通过“调解优先、裁判兜底”衔接机制,选取典型案件快立快审作出示范判决。此类判决既明确物业服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又为同类纠纷提供裁判尺度参照,形成“解决一个、引导一片”的法治效应。
  2024年6月以来,象山法院已向“老蒋调解室”委派案件173件,调解履行125件,成功调解率为72.3%。
  站在山海交汇处,象山法院正以更具创造力的司法实践证明:多元解纷不是简单的矛盾分流,而是通过机制创新将法治基因植入社会治理肌理。在这里,每一起纠纷的化解都在书写一个关于信任与共赢的故事,每一次调解的成功都在为“海上枫桥”增添新的时代注脚。
让文物“活”起来 让文化“兴”起来 洛阳检察强化公益诉讼助千年石窟重展旧颜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周晓东

  三月的河南洛阳,绿树成荫,花香四溢,游客如织。万佛山石窟的一座座千年佛像,仿佛在向游客诉说着千年的沧桑与辉煌。
  “石窟寺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更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作为中华文明的起源、形成和发展之地,河洛大地拥有丰富的石窟寺资源。它们集建筑、雕塑、壁画、书法等艺术于一体,体现了中华文明在数千年历史发展中,以开阔的胸襟吸收外来文化,又不断创新创造卓越文化成果。近年来,洛阳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探索实践,并就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解决思路与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交流,进一步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新共识,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努力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高质量发展。”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封勇说。
检察建议确保石窟安全
  位于黄河北岸洛阳市孟津区西霞院街道柴河社区的万佛山石窟,坐落于大同至洛阳两座古城之间平洛古道的咽喉之地。3月27日,看到游客纷纷驻足观赏,守护石窟33年的文物保护员张永军感慨道:“万佛山石窟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石窟文化旅游打卡胜地。这与检察机关的监督推动密不可分。”
  2022年夏季,孟津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了解到,万佛山石窟内的佛像有明显被水浸泡的痕迹。
  “万佛山石窟与龙门石窟同凿于北魏时期,现存石窟造像300余尊,2013年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它不仅是黄河流域民族融合、兴衰发展的历史见证,更对我国石窟佛教文化艺术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属于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我们迅速把了解到的情况,向洛阳市检察院报告。”孟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赵斌介绍说。
  在洛阳市检察院指导下,孟津区检察院迅速成立办案组。办案组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万佛山石窟保护设施因年久失修、周边修建县乡道路导致排水不畅等诸多因素,导致一下雨石窟内佛像就被浸泡,情况堪忧。
  孟津区检察院邀请洛阳市文物局、洛阳市博物馆等单位的文物保护专家,会同孟津区文广旅局和文物保护人员,多次召开万佛山石窟保护座谈会,研究制定紧急抢救性保护和未来全方位保护方案。在全面掌握万佛山石窟保护现状后,孟津区检察院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区文广旅局和区交通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迅速完善整体保护设施,修缮道路排水系统,确保石窟安全。
多方联动形成保护合力
  检察建议引起孟津区文广旅局和区交通局高度重视,两部门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拨付专项资金,按照保护方案进行修缮。孟津区文广旅局在修缮中,搭建了遮雨棚等避雨设施,对围墙、门楼等设施进行加固维修,还加强对石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佛像不再受到风雨侵袭。孟津区交通局则对石窟周边道路进行改造,及时破除部分影响排水的道路,建设专用排水设施,确保雨水能够顺畅排出、不再倒灌入石窟,同时加强对道路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发现排水问题当即进行整改。
  孟津区文广旅局和区交通局还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汇报,提出修建替代文物保护范围内道路的具体方案,为万佛山石窟早日实现更高标准的封闭式保护和管理创造了条件。
  在检察机关推动下,孟津区在推进文物保护工作中,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有效利用”工作思路,编制完成万佛山本体保护等项目立项,突出对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宣传推广、融合发展等,不断提升其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做到让文物“活”起来、让文化“兴”起来,多方联动形成保护合力。
检察之力擦亮文旅名片
  据了解,洛阳市共有石窟类文物保护单位10处,其中,龙门石窟、水泉石窟、万佛山石窟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万佛山石窟是北魏时期中原地区一处重要的汉化鲜卑洞窟,在6个窟中有3个窟内保存有场面完整的礼佛图行列浮雕。同时,该石窟更多地保留了大同云冈石窟的艺术表现手法,以三世佛窟为主是该窟群的显著特点。
  “洛阳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寻求党委、政府支持,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协同履职,以检察建议、诉前磋商、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有效推动万佛山石窟、汉光武帝陵等文物古迹的长效保护和利用,以法治之力破解文物保护难题。”一直关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洛阳市孟津区京孟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吕妙霞说。
  《法治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洛阳市检察机关立足工作实际、区域特色,以检察之力擦亮文旅名片,让千年文物重展旧颜,让历史文化焕发新彩。一方面实现执法司法双重协作,与文旅、文物等多家行政执法机关协同配合,搭建范围更广、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壮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创建法律监督新格局。另一方面利用人防技防科技赋能,积极研发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立“洛检云”监督线索管理平台,发现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关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图① 4月8日,在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安徽省含山县司法局、仙踪镇河刘中心学校联合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图为活动现场。
本报通讯员 欧宗涛 摄  

  图②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无锡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近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出境游旅客提示涉外安全风险相关内容,持续深化“法润国门”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图为民警向旅客宣传国家安全法相关知识。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王亚兵 许鹏昊 摄  

  图③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公安局组织民警走进杏花园,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图为民警设立法治便民服务站,向游客讲解国家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窦明媛 杨宇豪 摄  
司法助力“病企”蝶变重生 海口中院破产审判为破产企业注入新活力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化解债务危机和退市风险,民营上市公司破茧重生;两名股东从对抗到和解,民营房产公司得以重回市场;盘活资产、清理债务,公司完成从民营企业到国有控股企业转变……
  一家家企业“病愈”的背后,是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专门成立海口破产法庭,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破产企业注入新的活力。
  2025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扩大开放之年。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口破产法庭召开全省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动员部署大会,坚决打赢破产积案清理攻坚战,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公平、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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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预重整
  因自身经营不善,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为准确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海口中院决定先行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024年6月,凭借预重整打下的坚实基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重整计划经各表决组表决通过。同年7月,公司管理人向海口中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
  该公司开发运营的某建材商城是海南“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也是海南最大的“一站式”家居家具建材集散基地。经过重整,盘活资产14亿余元,清理债务45亿余元,该公司完成从民营企业到国有控股企业的转变,再度扬帆起航。
  预重整制度作为庭外重组与破产重整有效衔接的新制度,旨在满足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提升重整效率,及时挽救困境企业。海口中院出台《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通过一系列审判实践,积累了预重整制度的“海口经验”。
  债务人企业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并不意味着其必然破产。对于有生存意愿、生存价值的企业,海口中院充分发挥重整制度及和解制度功能。
  海口某建筑公司共有17名债权人,债权近600万元,和解意见获大多数债权人支持,海口中院最终裁定认可公司和解协议。
  记者了解到,本案的和解成功,使海口某建筑公司得以存续,助力“诚实而不幸”的民营企业家东山再起,为民营企业家提供更加暖心、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帮助,最大程度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商护企”的良好氛围。
  海口破产法庭还到困境企业走访调研,指导企业开展预重整工作。拍摄《“三发挥三提升”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宣传片,诠释破产法治文化,传播破产保护理念。
执破衔接
  2024年2月,债权人以海口某商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破产清算。
  海口中院审查发现,该商业公司在海口、上海、广州、济南等地涉执行案件153件,拖欠284名职工经济补偿金及大量供应商货款,整体负债规模逾两亿元,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公司资产被多地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海口中院采用“执破衔接”新模式,一方面,在破产工作中融入执行手段,借助执行查控系统精准查找破产企业财产,将执行中查封、扣押、评估等成果在破产程序中转化使用,以执助破;另一方面,加快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力争在破产法庭裁定宣告破产后依法终结执行相关执行案件,以破促执。
  该商业公司涉及多家法院百余起执行案件,通过破产清算,统筹清理了债权债务,化解执行积案153件,实现解决“执行难”和推进破产审判的双赢目标。
  涉企案件出清效果不佳、市场主体挽救功能缺失、执行与破产制度优势发挥不足等问题,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难题。海口中院执行局、海口破产法庭推动“执破衔接”改革,组建执破联合合议庭协同办案,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深层次衔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某酒店、海口某商业公司等破产清算案件中,海口破产法庭推动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破产案件一揽子解决,化解千余件诉讼、执行案件,充分发挥了破产程序在避免程序空转、化解执行积案上的制度优势。
  2025年,海口破产法庭将进一步优化“执破衔接”机制,有效解决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问题。
高效办理
  某音乐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后未自行清算,股东李某向海口中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海口中院多次组织某音乐公司3名股东进行面对面、背对背调解。
  经海口中院调解,某音乐公司股东之间就公司财产分配、债务清理等达成和解,不仅快速完成公司清算与注销,及时实现市场出清,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亦促成7件劳动争议案撤诉。
  近年来,海口中院推动破产和强制清算类案件矛盾实质化解,避免各方矛盾升级和潜在的诉讼案件风险产生。同时,推动衍生诉讼案件矛盾实质化解。2024年,海口破产法庭共计调撤衍生诉讼案件39件,调撤率为44.3%。
  海口中院贯彻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挥破产和强制清算制度出清功能,一方面,对明显不具有挽救价值和挽救可能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实现市场出清,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对符合解散条件但未自行清算的企业,通过强制清算程序使其有序退出市场。
  据了解,海口中院深入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管理人履职保障,加强破产审判队伍能力建设,探索运用信息化赋能破产审判,推动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办理。某油气公司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案入选海南法院2024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荣获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
从“一键生成作文”到数据泄露隐患 学生用AI,边界何在?   《AI“助手”》 漫画/高岳

□ 本报记者  赵丽
□ 本报实习生 陈颖

  在某AI(人工智能)工具中输入“五年级游记,不要太复杂,有游览过程,中间和结尾提升环保主题”,不到30秒,屏幕上便跳出一篇结构完整、内容丰富的文章。
  再轻轻滑动屏幕,快速浏览一遍后,调整几个句式,摘除过分华丽的不属于五年级水平的词汇。就这样,在北京某小学上五年级的刘晓畅轻轻松松便完成了清明假期的作文作业。
  “只要不写得太‘完美’,老师就察觉不到。”刘晓畅对《法治日报》记者说,“班上很多同学都在电脑、iPad、手机里装了AI应用,有时作业太多,时间不够用,AI能帮上大忙。”
  像刘晓畅这样熟练使用AI应用的学生不在少数。某机构去年对全国范围内14岁以上未成年人和学龄儿童家长展开的调查显示:处于学习黄金阶段的青少年对人工智能技术等前沿科技的了解意愿较强烈,听说过人工智能技术的青少年比例有92%,近半数青少年使用过人工智能产品,内容生成是主要用途之一,占比超30%。
  多名受访家长反映,从语文作文,到数学方程,再到英语听力,对孩子们来说,样样皆可求助AI。“这会不会影响孩子的自主学习能力?”“AI工具‘适当使用’的边界在哪里?”……不少家长对此亦有担忧。
AI在学生群体盛行
  记者近日随机采访了北京、上海、贵州等地30名中小学生,几乎所有受访者都表示曾使用过AI辅助完成语文作文、英语翻译、数学解题等作业。
  “我用AI写作文已经半年了,效果还不错。”来自上海的高一学生林亮告诉记者,他常用AI生成作文初稿,再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修改,“初稿虽然有种浓浓的‘AI味’,但至少给了我一个思路,省去了很多思考的时间。这种做法没啥不妥,反而是一种‘高效学习’的方法。”
  在贵州贵阳某中学读寄宿的王泽龙说,学校不允许学生携带手机,因此日常作业没法用AI。但一到周末,如果作业写不完,就用搜题软件,拍照就能出结果。
  记者试用了两款在学生中较为流行的App,发现这两款App均有拍照作业批改、检查等功能。AI写作功能更是被两款软件单独突出展示。输入作文标题、写作要求及字数要求,片刻间就能生成一篇成熟的文章。
  “一些学生回家后完成的习作,交上来就‘AI里AI气’的。”北京市西城区某小学语文教研组组长段老师说,他通常会根据文章的逻辑连贯性、语言风格及是否贴合学生实际生活经验等方面,判断学生的作业是否由AI辅助完成。
  记者采访发现,除了中小学生外,一些大学生也在用AI工具辅助完成论文撰写等作业。
  “即使老师在布置结课论文时百般强调‘现在AI这么强大,禁止你们使用是不可能的,只希望大家用AI来获取新的灵感,不要照搬照抄’。但一到期末,我们要写很多篇论文,时间紧任务重,我和很多同学都会用AI写论文。但没有人会把AI生成的内容原封不动地粘贴到正式文本中,因为AI给出的一些论文参考并不准确,所以我们通常是生成内容,自己再顺几遍,确保有十分的‘人味’和准确度。”在江苏南京某高校读研的李婷说。
  教育数据公司麦可思发布的2024年中国高校师生生成式AI应用情况研究显示,国内高校师生几乎都曾在学习和工作中使用过生成式AI,从未使用过生成式AI的高校师生比例仅为1%。其中,近六成高校师生频繁使用生成式AI。
AI是一把“双刃剑”
  学生完成作业是否需要此类“神器”辅助?频繁使用AI会给学生带来怎样的影响?
  “上课做几乎全错,回家做就几乎全对。”北京市民张芳(化名)的孩子今年上小学六年级,她发现孩子在家写作业都是用AI工具“一扫”“一搜”完成的,可一到课堂或者考试就露馅了,“这不是糊弄家长和学校吗?如果是启发孩子动脑思考、自主找寻答案还好,但直接告知答案,等同于作弊”。
  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看来,AI在教育中能够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理解能力和兴趣,为其量身定制学习内容,帮助学生有效提升学习效率。然而,这种个性化的帮助也可能导致学生缺乏对问题本质的深刻理解和对知识背后逻辑的探索,进而逐渐失去主动思考和自主探索的能力。
  来自贵州贵阳某中学的数学教师汤捷认为,对于中学生来说,使用AI完成作业弊大于利,因为它会让学生产生一定的依赖性。尤其是数学,学生长期用AI做题而不自己深入思考,数学思维就培养不出来。
  “虽然现在流行AI进课堂,用于提高课堂效率,但教育是有温度的,是针对人的教育,AI没法代替师生间的互动。”汤捷说,为了更好地教学,发掘教师和学生的主体价值,她开发了“四满课堂”,并在授课时增加了“一课多问”的步骤,鼓励学生对数学进行质疑与创新,拓展学习的边界。
  在湖南株洲某中学任教的英语老师李沐纯说,自己赞成学校开展AI教育,但不赞成让学生自由使用,因为初中生自律性相对不足,尤其是小县城中很多家长没有充足的时间陪伴监督孩子,一些孩子为了尽快玩耍就用AI写作业。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指出,AI生成的文章在表达上有时候看似观点很全面,但其中不乏逻辑性、准确性、真实性的问题,尤其会出现数据和材料的伪造情况,需要学生在使用AI时警惕可能带来的学术伦理问题。
须发挥AI辅助作用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为杜绝AI在校园中的滥用,教育部和一些高校出台了相关举措。
  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加强教育App管理、推动与“双减”政策衔接提出明确要求,对于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的作业App,暂时下线。整改到位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恢复备案;未通过审核的,撤销备案。
  福州大学发布通知,对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AI代写的检测,结果将作为成绩评定和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的参考依据。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学生使用指南》,规定使用生成式AI时应明确标注,且直接生成内容不超过全文的20%。
  复旦大学发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使用AI工具的试行规定,明令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语言润色和翻译等。
  在姚金菊看来,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可以通过智能管理与权限分层来规范,通过“实名认证+人脸识别+设备绑定”三重验证,防止未成年人冒用他人账号用AI代写作业。同时,硬件设备和数字化平台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根据不同年级向学生开放对应内容。教育、网信、公安等部门也应联合加强监管,对违规App及时下架、实施相应处罚。
  “学生要学会质疑AI生成的内容,评估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培养自主判断能力。在使用AI时,可以分阶段、以辅助的形式使用,以自主构建的逻辑框架作为AI优化的引导指令,真正发挥AI的辅助作用。学校和教师也可以通过制定明确的AI使用规范,规定文章中的AI生成内容比例。”姚金菊说。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2024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通知》,提出要于2030年前在中小学基本普及人工智能教育。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则更早拿出了行动方案。
  有受访者焦虑道:AI教育的本质是数据驱动,而这些数据直接关联学生的个人信息。一旦数据泄露,将对学生的成长、安全乃至未来发展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蔡海龙建议,学校等教育机构在引入AI技术时,必须严格遵守数据保护法规,选择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并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和安全防护机制。技术提供商更应承担起保护学生数据的重任,采用最先进的加密和匿名化技术,杜绝数据泄露的风险。
(文中受访学生均为化名)  
私域直播成电诈新温床 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筑牢直播反诈防线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刘 璜 杨博文

  “不当运营、错误宣传差点把企业毁掉,行政机关已经指导我们制定了《禁播注意事项》,相关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近日,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从事私域直播业务的某公司进行回访时,企业负责人这样说道。
  这是郑州高新区检察院接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的线索后,对私域直播进行监督治理的一幕。
  郑州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沈宏伟介绍,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高速发展,人们利用视频直播平台进行娱乐、学习、购物已经成为常态,为企业量身定制直播服务、精准抓取目标客户的私域直播也逐渐被广泛运用,成为迅速“生长”的直播新形态,但私域直播具有用户圈层封闭、传播内容隐蔽的特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的新温床。
  2024年初,家住南京市的陈某在刷视频时,收到一条直播程序链接,声称进入后有免费玉石领取。陈某平时就喜爱收藏玉石,在视频平台也经常观看鉴赏、赌石类视频。受福利诱惑,他当即点击了该链接。
  “家人们,这块绝对‘绿货’,开了咱们一起发财!”在赌石直播间,这样的话术已司空见惯,但陈某眼见切开的石头大多都能见“绿”,也抱着赌一把的心态参与进去。
  热火朝天的直播间里,数百名网友在线参与,镜头前大大小小的原石正在等待被切割,然而最终被收割的却是观看直播的“家人们”。参与赌石半个月,陈某已经投入数万元,可回报却寥寥无几,在亲朋好友的提醒下,他才惊觉自己被骗,遂向当地警方报案。
  2024年8月,郑州高新区检察院接到南京建邺区检察院移送的线索称,注册于郑州高新区的某私域直播平台被犯罪团伙利用,通过主播、水军、货主等不同角色相互配合,对粉丝实施赌石、开蚌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半年已有全国各地300余名被害人被骗,涉案资金600余万元。
  收到线索后,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立即联系南京建邺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了解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对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经实地走访,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发现,由于某私域直播平台缺乏信息审核监管,易成为网络诈骗犯罪传播媒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前行政机关对私域直播平台运营公司的监管极弱,亟须采取措施加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9月2日,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郑州高新区检察院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某私域直播平台隶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开发多个私域直播平台,为各类企业进行私域直播提供技术支持,但该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以“公域限制多、高效变现在私域”为宣传口号,易产生歧义,并且对入驻企业核验流于形式,对直播间内容合规审查不严格,未能发现并制止直播间的违法行为,致使直播间观众面临潜在的巨大风险,多名消费者被骗。根据电子商务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检察机关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调查期间,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对私域直播这一新业态进行了解发现,随着直播行业的发展,不少企业为提升直播运营效率,纷纷采用私域直播形式。某公司在私域直播行业发展势头良好,虽然一直在提升直播监管力度,但由于合作企业众多,审查监管确实存在难点盲点。
  “这起案件并不复杂,但案件办理后,我们要规范企业发展运营,让私域直播不再‘野蛮’生长。”2024年10月,为厘清各行政机关应负的监管职责和企业自治监管义务,郑州高新区检察院邀请辖区相关行政机关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召开磋商座谈会,明晰职责,对网络直播齐抓共管。
  2024年11月6日,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公司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规范平台内营销活动。
  检察建议下发至今,某公司在行政机关的监督下,已逐步完善企业内部审核监管制度。针对该案发现的网络直播监管问题,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监督辖区多个行政部门建立直播监管协作机制,对网络直播营销信息内容依法进行审查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区块链高效赋能遗嘱存证 数据互联打通全流程智慧办证 上海公证服务实现“一次都不跑”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法制与新闻》记者 黄浩栋

  “这么快就拿到了公证书,这样的速度让我惊喜。”不久前,在上海工作的韩国人安女士要到国外工作,需要提供自己在中国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认证,致电后得知只要在“长宁公证在线申办”微信小程序上提交申请即可,并很快拿到了公证书。
  《法治日报》记者在后台看到,公证员依托“智慧公证”办证系统视频连线安女士后,便办理了公证手续。
  坚持科技赋能、打通数据壁垒、推动线上办理、优化服务供给……近年来,上海公证行业切实将“公证为民、减证便民”和“一次都不跑”的服务理念落到实处。
  “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迅猛发展,为司法行政系统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海峰说,上海公证行业借助科技与法律深度融合的东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推进行业重塑,以日新月异的新变化和新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上海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持续赋能。
拓展全新领域
  随着老龄化和社会观念的改变,广大市民逐渐从避讳遗嘱向理解遗嘱、订立遗嘱转变,与遗嘱相关的公证业务数量也快速增长。市北公证处探索引入区块链与智能合约应用,推出了“建证区块链遗嘱存证服务平台”。该平台使老年居民可以更加便捷地对自己的生前遗嘱、遗言等进行摄录或上传并上链保存。区块链遗嘱存证服务不仅是公证服务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也是法律科技在遗嘱公证领域的全新应用。
  “建证区块链遗嘱服务平台不仅简化了遗嘱存证的繁琐流程,减轻了中老年人的负担,更为公证处提升服务效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从遗嘱的自主设立到遗产继承的顺利处置,我们实现了‘一链式’闭环管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真正实现为群众办实事的社会价值。”上海市公证协会副会长、市北公证处主任凌云峰说。
  截至目前,区块链、数据云等新科技在上海公证行业已普遍应用,同时还在多个新兴领域开展研究创新,构建了迭代清晰、高效实用的法律科技应用体系,一系列全新服务项目如雨后春笋。
  东方公证处全新打造了“线上存证、电子数据指纹、在线抽奖、远程视频”四大法律科技服务平台;徐汇公证处专门为大型游戏公司、园区科创公司等重点企业打造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平台,又名“汇保全”;松江公证处为城管“非现场”执法量身定制数据实时上链存证平台;张江公证处创新推出新能源汽车电子数据存证服务;卢湾公证处开辟“信证链”线上协查通道,突破传统发函协查局限……
  “法律科技的发展应用改变了传统公证服务的表达方式,也全面更新了老百姓的服务体验,将公证行业守护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决心传达给每一位老百姓,将安全和信任融入社会的方方面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法治上海’贡献公证力量。”上海市公证协会副会长、徐汇公证处主任潘浩说。
打通数据壁垒
  “全程网办!”这是虹口公证处最近推出的不动产继承经过公证即可“全程网办”产权变更登记。公证员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申请,线上提交相关公证文书,“全程网办”系统将自动抓取相关身份信息和记录,同步协同开展核查和验证工作……
  “自2023年底,公证处和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共同推动虹口区不动产法定继承公证‘一件事’项目在‘随申办虹口旗舰店’正式上线后,双方数据互联,实现线上文书递交,申请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身份核验与意愿表达,并办理所有登记手续。”虹口公证处负责人富晓燕说。
  这项全新服务正是上海公证行业积极落实“一网通办”,推动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公证网办服务水平的缩影。
  “要实现公证服务的安全快捷,就必须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字的互联互通,全方位保证‘一次都不跑’服务承诺。”上海市公证协会副会长、浦东公证处主任曹凌说。
  为此,上海公证行业创设了“办件码”,实现了智慧公证一体化办证平台与“一网通办”平台的全链条、全周期、全领域对接,被老百姓誉为“小小‘办件码’服务‘大引擎’”。
  在此基础上,上海公证行业持续优化智慧公证办证平台,积极落实“一次都不跑”小程序在线预约、预审、咨询服务,实现电子亮证服务,提高数据复用,通过与城市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将公证服务接入“随申办”三端平台,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证效率,全面提高公证事项网办率、全程网办率及数据质量,为市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在线公证服务。
探索发展空间
  长宁公证处积极参与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实现公证认证全程联办。在提供线上咨询、线上受理、代办认证、快递送证等服务的基础上,将“公证+互联网”“公证+区块链”“一网通办”等新型公证模式推广到海外人才服务,打造科技赋能公证提质增效新高地。
  “数字化革命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需要不断迭代升级。公证行业只有勇于探索、敢于应用,才能为行业发展带来全新空间和无穷潜力,才能创造出更多应用新成果和服务新品牌。”上海市公证协会副会长、长宁公证处主任李逊敏说。
  记者在浦东新区了解到,之前公布的《浦东新区促进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明确指出,支持公证机构开展运营机制改革与探索,扩展更多公证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支持公证机构通过网络视频通话、生物识别、证件核验、电子签名等方式,开展海外远程公证事项和事务的办理;鼓励公证机构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新型领域拓展业务,参与区块链存证等新兴公证领域的行业标准制定。
  “科技赋能为公证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插上‘腾飞翅膀’,随着技术不断进步和应用场景持续拓展,上海公证行业将通过长远布局,向更深层次的应用发力,努力推出更多便民利企的创新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公证行业输出更多优秀的‘上海样本’和‘上海模式’。”上海市公证协会会长陈铭勋说。
  据了解,上海市公证协会近日在部署全年工作时,在多年持续发力的基础上,依然把加快“法律科技”应用作为重点项目。
构建全链条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价格不仅是市场经济中配置资源的“无形之手”,更与大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 翟 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部分行业价格乱象频发现状,从监管环节、监管方式及监管主体维度出发,提出了“优化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的治理思路,为更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提供了指引。
  价格不仅是市场经济中配置资源的“无形之手”,更与大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一些价格乱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民生福祉。如在医药、液化气、殡葬等行业,有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向消费者收取垄断高价,有些经营者联合起来排除价格竞争;在电商、图书等行业,有些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开展恶性竞争,极大压缩了行业的盈利空间,使行业发展陷入“内卷式”竞争的混乱局面。
  从监管环节的维度出发,《意见》提出强化事前引导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这种相互衔接、全链条的监管机制呈现出“刚柔相济”的属性。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当强化事中事后的刚性执法,对价格垄断、低价倾销、虚标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精准识别和监管,尤其要对民生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以回应公众关切。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必须防患于未然,通过监管关口前移的方式,引导经营者做好事前的价格合规体系建设,督促其拒绝采用低水平价格竞争、恶性价格竞争的经营模式而采取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创新驱动型经营模式。
  从监管方式的维度出发,《意见》提出综合运用公告、指南、提醒告诫、行政指导、成本调查等方式,推动经营主体依法经营。在事前、事中、事后的市场价格监管场景下,视情况采取“组合拳”方式,能够有效提升监管效能。例如,监管部门曾约谈网约车平台企业,要求整改“一口价”“特惠价”模式,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监管部门也曾通过成本调查方式,获取医药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药品的证据。
  同时,在当前科技飞速发展的背景下,监管部门还应当以数字技术赋能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意见》特别强调要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为此,监管部门要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探索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智慧化、数字化监管,健全全链条、全场景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在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领域,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日益呈现汇合和联动态势。对此,监管部门应当遵循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模式,健全覆盖国内外、产供销、期现货的监测分析预警机制,并提升监测的信息化水平,设立电子证据和传统证据相互转换、组合、印证机制,塑造混合型的市场价格监管证据体系。
  从监管主体的维度出发,《意见》提出要推进高效协同共治。为此,具有价格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跨部门价格监管机制,打通相互协作堵点,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形成市场价格监管合力。在监管部门的引领下,行业协会、大众媒体、社会公众等也可成为协助市场价格监管的民间治理主体,从而实现行业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协同配合。例如,行业协会可以依据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要求成员企业反对“内卷式”价格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虽然这类公约属于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软法,但它们能够为行业经营者提供柔性的价格合规指引,同时也可为价格监管法律法规的落地实施提供助力。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市场中价格现象的产生原因和发生场景极其复杂多元,而价格监管法律法规的内容又相对简洁精炼,这可能使一些经营者产生困扰,难以精准判断自身价格行为是否合法。如在“内卷式”竞争中,如何界定“合理价格竞争”与“恶意低价倾销”,成为一些经营者关注的焦点。为此,监管部门有必要在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探索制定价格监管的细则性规定,设立类型化、场景化的违法性认定标准和参照指标,以夯实经营者的价格合规经营信心,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让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保障更有力   □ 王 琦
  
  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直接关系广大经营主体的生存发展,是稳就业、保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前不久,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针对中小企业账款拖欠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重要调整,旨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构建“四位一体”的支付保障体系。原条例将工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而在现实生活中,保障企业款项支付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单靠一个部门很难做好。此次修订对条例的实施体制进行了大幅调整,作出了迄今为止力度最大的组织动员。条例首次提出“支付主体负责、行业规范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原则,逐一明确了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金融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并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明确了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工作负总责。这就建立起了“四位一体”的保障体系。此外,条例细化了政府可采取的监管手段,包括函询约谈、督办通报、责令整改及失信惩戒等,形成了全流程的监管闭环。由此,我国构建起覆盖多个政府部门的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保障法律制度,为世界范围的中小企业权益保障提供了“中国方案”。
  第二,进一步强化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法律约束。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具有更强的谈判能力,若不加以约束,其可能会利用优势地位,与中小企业签订不合理的合同条款,如设置过长的付款期限、苛刻的付款条件等,这无疑会损害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此类问题,条例打出“组合拳”。一是限制支付期限的可约定范围。原条例没有对大型企业付款期限的可约定范围进行专门限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大型企业滥用合同自由原则约定过长付款期限的情况,条例将大型企业的默认付款期限限定为60日,这大大压缩了大型企业“合理拖延”中小企业款项的灰色空间。二是禁止约定不合理付款条件。实践中,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合同中往往约定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但由于审计耗时较长,容易导致付款期限大大延后。条例明确规定,只有具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才能将审计结果作为付款条件,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这就破解了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因审计久拖不决的困局。三是限制使用“影子票据”。随着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广泛应用,部分付款义务方利用其拖延支付的问题日益突出。条例将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纳入与商业汇票同等严格的监管范畴,禁止利用其变相延长付款期限,填补了“影子票据”的监管空白。这些举措致力于从源头遏制久拖不付、变相拖欠等顽疾,预计可显著缩短平均付款周期,有力改善中小企业现金流状况。
  第三,创新中小企业权益保障机制。条例秉持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原则,从多个维度强化了中小企业的市场地位。如减轻保证金支付负担。中小企业在交易中常常需要先行支付保证金,这会占用中小企业本就不多的资金,带来沉重负担。对此,条例明确,中小企业可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提供保证,这意味着除传统保函外,中小企业可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的其他担保文书,如差额补足承诺函、流动性支持承诺函替代现金支付,而且接收保证金一方必须在保证期限届满后及时退还保证金,这有利于释放大量沉淀资金、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再如拓宽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缺乏高价值担保财产,这是其融资的最大障碍。为此,条例将“政府采购合同”明确为中小企业融资工具,有利于中小企业突破融资难的瓶颈,预计数以万计的中小企业将从中受益。这些措施切实增强了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话语权,为其健康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此次条例修订立足中国发展实际,精准回应时代命题,不仅有助于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未来,应从两方面持续发力:一方面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条例落实,另一方面要推动条例与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未来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形成制度合力,完善中小企业款项支付长效保障机制。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小企业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以知产法治竞争力提升创新竞争力   □ 许春明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更好支持全面创新”的具体举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知识产权领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性制度,知识产权法治是优化支持全面创新营商环境的基石,其不仅能增强创新收益的可预期性,稳定创新主体预期、增强创新主体信心,而且可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同时还能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文化。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制度环境指标是衡量创新的重要指标。《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创新指数排名第11位,是全球创新指数排名前30位中唯一的中等收入经济体,同时也是10年来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上升最快的经济体之一。这表明我国创新能力在稳步提升,其中知识产权法治功不可没。
  经过多轮立法修法,我国已初步形成以民法典第123条规定为引领,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单行法为核心,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且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然而,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正在对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提出挑战。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保护标准有待进一步拓展和调整,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滥用的界限有待明确细化,国际性、区域性知识产权保护有待进一步统筹协调。
  《意见》提出了“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系列举措,从商标法修改到地理标志专门立法,从著作权法配套法规修订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完善,从全国性法律法规完善到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表明我国正在积极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法治的基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系统性深化知识产权法治,是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回应,也是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保障。
  当前,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规则滞后及空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产权属性不明、产权界定不清、交易规则缺失已成为制约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瓶颈;开源已成为全球协作创新的重要模式,但代码贡献规则模糊、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等问题制约其可持续发展。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空白急需填补。
  对此,《意见》提出了“健全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政策部署,具体包括推进前沿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探索完善开源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开源社区代码贡献规则标准等,这一系列举措将推动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法治化进程加速向新兴领域纵深拓展。
  在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推动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新兴产业实践的动态适配、及时建立健全相关规则不仅是对技术革命的制度回应,更是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手段。
  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还需进一步推动立法与司法、行政的协同保护,做好知识产权严格保护与权利过度扩张预防的平衡,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完善以及知识产权的全球治理,从而以知识产权法治优势保障创新优势,以知识产权法治竞争力提升创新竞争力,更好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系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图说世象   近日,某地一名62岁女子撬取盲道上的不锈钢条,意图售卖获利,被热心市民制止。目前,该女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相关部门正对受损盲道进行修复。
  
  点评:盲道既是公共财物,也是视障人士安全出行的“生命道”。撬走盲道上的不锈钢条不仅犯法,更是置特殊群体的安危于不顾,对此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文/易木  
用好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   □ 孙天乐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以“三农”为主题发布了一批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耕地保护、农村农业文化遗产传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特殊人群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大局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食为政首,地为粮本。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年来,检察机关以耕地保护为切入点,以公益诉讼为重要抓手,不断加大办案力度,通过案件办理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在助力提升耕地质量、确保粮食产量上取得明显成效。
  例如,在此次发布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督促农用薄膜污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针对江西全省普遍存在的农用薄膜使用处置、回收利用监管不到位,废弃农用薄膜残留土壤污染耕地,威胁生态环境与粮食安全的问题,依法立案调查。为解决这一问题,检察机关多次走访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并开展磋商,督促主管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办、处罚力度,推动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制度机制,最终实现了对农用薄膜污染问题的系统治理,促推耕地质量提升,有力护航粮食安全。
  此案成效显著,启示检察机关:一方面,省级检察机关要对深层次损害公益难题直接立案,依法与省级主管部门开展问题磋商,建立省级层面的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工作机制,做好问题解决的顶层设计;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下级检察机关要用好“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办案模式,向同级党委、政府进行专项报告,推动建立全省范围内的执法监管协作机制,形成最大工作合力。
  莫道桑榆晚,人间重晚晴。保障农村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农村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针对发现的管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有助于切实保护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助力维护乡村稳定安宁。
  例如,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诉毛某等人侵害农村老年人个人信息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在办理毛某等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中发现公益受损线索,研判认为农村老年人个人信息存在被他人冒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随后立案。通过大数据建模,调取支付宝账户注册数据等信息,并对关键要素进行数据比对,锁定了317个案涉账户的具体信息。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毛某等8人协助被侵权人注销涉案支付宝账户以消除风险,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最终,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有效阻断了后续风险扩散,避免了安全隐患。
  农村地区留守老人防骗意识较弱,极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侵害的目标。此案的成功办理,启示检察机关在办理侵犯老年人群体权益刑事案件时,要高度关注背后可能存在的公益诉讼线索。对于严重侵害老年人群体个人信息权益和财产安全的案件,要充分发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作用,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筑牢农村老年人信息、财产安全防线。此外,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定位,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协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共同推进相关问题的源头性解决,进而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要自觉融入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以道统法(一)   □ 钟 燃
  
  1972年至1974年陆续发掘的长沙马王堆汉墓是20世纪最重大的考古发现之一,其出土文物所展现的汉代文明辉煌程度令人叹为观止。其中“素纱襌衣”和帛书《道德经》甲乙本是两件极具代表性的文物,分别展现了汉代纺织工艺与思想文化的高峰。“素纱襌衣”是世界上现存年代最早、最轻薄的丝绸衣物,其质地薄如蝉翼、轻若烟雾。帛书《道德经》抄写于西汉初期,是现存最早的《道德经》抄本传世本。特别是《道德经》乙本卷前附抄的四篇古佚书,被学者认为是成书于战国中晚期、汉以后逐渐散佚的黄老之学代表性著作《黄帝四经》,马王堆帛书的出土使其重现于世。可以推测,该抄本为墓主生前所喜爱,因而被选为永远陪伴。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黄老之学在西汉初期的思想地位,以及当时社会对“道”的精神追求。
  “道”是中国哲学的元问题,是自然规律,是宇宙法则,是天人联结的纽带,是社会秩序的根基,也是理解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一把钥匙。《黄帝四经·经法》开篇就讲:“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大意是:“道”即宇宙的根本规律,衍生出人间的法律准则。所谓法,就像木匠用墨线衡量木材的曲直一样,是衡量是非得失的标准。因此,掌握“道”的统治者制定法律而自己不敢违犯,法律确立后也不敢随意废除。统治者能够以法度为准绳约束自身,才能明察天下而不被迷惑。“道生法”强调“道”是法的本源,是法律制度的合法性、正当性的终极依据;法是“道”在人间的具象化,法根植于自然之道,必须顺应自然法则。“执道者生法”,强调统治者应遵循“道”而立法,实现“无为而无不为”的治理。“自引以绳”,强调统治者自身也应当受法律制度的约束,避免权力任性。古代木工用墨线标记直线,以此比喻法律是客观、公正的准则,如同工匠的准绳能区分曲直,统治者应通过客观、公正的准则而非个人意志管理国家。
  这一段话集中体现了黄老之学“以道统法”的思想,具有制度理性的当代价值。黄老之学是战国至汉初流行的思想流派,以黄帝、老子为依托,融合道家、法家等学说,汉初学者将其系统化,后又融合儒家学说,为国家治理提供理论支持。黄老之学和纯粹的老庄道家都尊奉“道法自然”,强调顺应自然规律,但两者又有明显不同。黄老之学是道家思想的政治化转型,其“无为”并非消极,而是克制,要求统治者减少不当干预,不折腾、不扰民。“法者,引得失以绳”,不仅是黄老之学的基本主张,更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将形而上的“道”转化为形而下的“治”。它告诉我们:真正的良法,既像墨线一样公正不阿,又如“道”般尊重万物自化的生机;既能防止如战国纷争的无序,又要避免像秦法“密如凝脂”的过度干预。
  西汉初期将黄老之学作为治国指导思想,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明智选择。汉初统治者循“道”而行,以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政策,应对秦末战乱使社会生产力遭受严重破坏的局面,使经济得以恢复发展;以约法省刑、删繁就简,缓解秦政严刑峻法之弊,造就了“刑措之风”。汉初统治者犹如能工巧匠,以精湛的手艺织就了“文景之治”这一亘古罕见的“素纱襌衣”,流芳了千古,惊艳了世人。
互联网莫成非法荐股“隐秘角落”   □ 江德斌
  
  前不久,公安部公布了5起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典型案例。从曝光的案件看,除了传统的非法经营证券、期货行为外,还有不法分子利用小程序和直播间等互联网工具,实施更具隐蔽性和破坏性的违法行为。
  例如,有的犯罪嫌疑人在网上招揽客户,以高回报、交易杠杆服务等为诱饵,吸引客户开立期货账户,再以销售交易课程、代课老师直播等方式开展非法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业务;有的以销售商品为掩护,变相提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这些行为不仅是以非法手段牟取巨额利益,还给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带来了全新挑战,需要高度警惕。
  近年来,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聚焦场外配资、非法投资咨询等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持续开展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成功侦办破获一批重点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股市形势向好,新老股民纷纷进场。此时,网络平台上冒出来一批“股神”“投资老师”,利用“锁定牛股”等话术吸引投资者,借机售卖高价投资课、收取会员费并非法荐股、诱导交易,这种将非法服务包装成知识付费的行为极具迷惑性,投资者往往在所谓的专业分析中放松警惕,进而落入“陷阱”。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采取“商品+金融”的复合模式逃避监管。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所谓的“股神”在网络上荐股都是一种违法行为。股市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波动非常大,走势往往难以预测。部分投资者缺乏投资经验和风险意识,在一些“股神”的话术诱惑下盲目跟风炒股,不仅没赚到钱,反而沦为“接盘侠”;部分投资者花重金购买投资课、交纳会员费等,最终也成了“被割的韭菜”。
  互联网不能沦为非法荐股的“隐秘角落”,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全面治理。此前,中央网信办和中国证监会曾印发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清理处置涉非法证券活动的信息、账号和网站,建立健全常态化处置工作机制。为此,监管部门应加大对网络非法荐股信息的监测清理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同时,要探索形成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
  互联网应成为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助力器,而不是非法荐股的“避风港”。互联网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审核和管理机制,建立严格的账号注册和认证制度,对发布荐股信息的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和资质审核;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涉股信息的监测和筛选,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荐股信息,并将所掌握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积极配合执法工作。
  此外,要加大普及投资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力度,及时曝光新型投资骗术。投资者也要保持理性,不断学习投资知识和方法,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荐股行为,以防沦为“被割的韭菜”。
村卫生室打针被感染,19名患者讨说法 太原法院“个案调解+类案处理”妥善化解医疗纠纷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只是在村卫生室打了一针,19名患者的臀部先后肿起鸡蛋大小的硬块,疼痛难忍。其中,年龄最小的刚满1周岁,最年长的74岁,孩子因为疼痛日夜哭闹,老人因为疼痛辗转反侧。
  “这针有问题!”患者们涌向村卫生室讨要说法,从此踏上了维权之路。
  近日,山西太原法院通过“个案调解+类案处理”模式妥善化解了这一医疗纠纷案。
起因:打针感染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某村19名村民因感冒、发烧等疾病,先后来到村卫生室就诊。谁也没想到,一针普通的针剂注射后,他们的臀部注射部位相继出现肿痛硬块,并伴有疼痛、发红等症状,部分患者甚至皮肤溃烂,需要做外科手术。
  患者中,年龄最小的刚满1周岁,最年长的74岁,看着孩子因为疼痛日夜哭闹,老人辗转反侧,家属们心急如焚。
  事情发生后,镇中心卫生院及时对所有患者进行救治,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多次组织专业人员现场调查、采样检验,为患者们安排了公益律师、指派医调委评估调解。
  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组织专家作出评估,认为村卫生室存在注射不洁、消毒不到位的情形,这是短期内造成多名患者感染的原因,判定村卫生室构成医疗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责任明确了,赔偿问题如何解决?经过医调委几轮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19名患者随后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东太堡法庭提起诉讼。
开庭:厘清责任
  东太堡法庭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初步调查、研判,法官发现一系列复杂的问题——患者们的诉求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矛盾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此案牵扯部门较多;患者提供的资料缺少就诊病历或相关记录,存在鉴定难度……
  案件事关民生,必须妥善办好。
  东太堡法庭与医调委、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社区居委会、镇卫生院等部门,以及19名患者的委托代理人召开了听证会,就村卫生室医生资质评定、经营运作机制、保险理赔、医调委前期评估、调解情况等内容,一项项进行沟通。
  那段时间,法官们白天走访村卫生室等地查证,倾听医疗专家意见,晚上挑灯研究医疗文献,找准症结,厘清责任。
  “既要平衡19名患者的不同诉求,又要协调保险公司、卫生室等多方赔偿主体。”东太堡法庭副庭长、该案主审法官刘保荣说。
  2024年10月24日,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开庭审理,法庭组成了由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参加的7人合议庭,并邀请迎泽区检察院、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及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人员30余人旁听庭审。
  参加旁听的迎泽区卫体局副局长蔺玉杰说:“这个案子对推动乡村卫生体系建设具有很大意义,法官在座谈交流时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医疗水平,注重医疗安全,为患者的生命健康负责。”
赔偿:定分止争
  庭审结束了,根据事实证据作出判决,这是最快的结案方式。但是,患者们是否能及时拿到赔偿款?
  刘保荣决定,在庭审基础上,继续对各方开展调解工作,真正做实定分止争。
  连着3个通宵,法官们翻着厚厚的卷宗,把每份医疗记录做成对比图表,通过庭前证据交换和开庭举证质证,认真计算每名患者的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
  调解时,法官把精心制作的PPT投影展示,与每位患者逐一核对、逐一沟通。
  和19名患者沟通的同时,法庭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在区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下,与省医调委、区检察院、区卫体局、镇政府、镇卫生院、经济联合社、村卫生室、保险公司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商赔偿方案。
  联席会上,大家激烈地讨论着,赔偿方案改了7稿。连日的调解工作,刘保荣的嗓子早已沙哑,他向参加联席会的各方一遍遍阐述着患者的诉求与法律依据,一遍遍讲明法理与情理:
  “这场调解关乎19名患者的健康、关乎19个家庭的安宁”“咱们坐在这里,不是为了争个输赢,是要给这些老百姓一个公道”“患者们承受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赔偿方案必须合理、公正”……
  经过多轮协商,赔偿方案最终落地。
  “我们依托‘个案调解+类案处理’模式,妥善化解了这起系列案,向19名患者赔偿了51万余元,并将赔偿款送到了每名患者手中。”刘保荣欣慰地说。
  据介绍,东太堡法庭负责受理全区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干警们通过日复一日的磨砺,都练就了一身本领——既能看懂CT片子,也能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讲得通俗易懂,让老百姓心里有底。
  近三年,东太堡法庭审结医疗侵权、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132件,对283份人民调解协议书予以确认,诉前鉴定179件。法庭还多次对省医调委、其他调解组织的调解员们进行专业培训,定期与医疗机构座谈,及时总结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涉案医院、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患矛盾。
  “医疗纠纷案件,连着民生,更连着民心。审理这类案件时,要设身处地考虑当事人实际,把老百姓的难事当作自己的家事来办。这是一项‘守心’的工作,我们得做深做实。”看着19名患者代表送来的锦旗,刘保荣如是说。
首例体育注册权注册优先权仲裁司法审查案审结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马 军 张 哲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孙晓(化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作出裁判,依法驳回其申请。该案系新修订的体育法施行后,全国首例涉体育注册权、注册优先权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涉及注册权、注册优先权纠纷撤销体育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应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结合国家关于体育运动的相关规定,全面理解、运用法律法规,并兼顾体育行业特殊规定。
  本案中,孙晓与某地体育局因运动员注册、交流发生纠纷,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确认某地体育局享有对孙晓在此前某一时间段的注册优先权及另一时间段的注册权等。孙晓认为,其此前签订《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无劳动收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依据《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注册权、注册优先权的认定和适用法律错误。
  北京四中院经审理认为,孙晓在签订案涉协议书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在其父母未签字以及追认的情况下,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综合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行为与本人生活的关联程度及运动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本案中,孙晓在签订案涉协议书时已满十六周岁,从事相应体育运动已达5年,从其多年的训练、参赛行为判断,其智力、运动训练、参赛、生活和社会经验使其拥有一定的社会认知,应当对该项运动训练内容和签订协议书的行为具有辨认、理解、判断的能力,并能预见到相应后果。《管理办法》系按法定程序基于我国体育运动实际而制定的特别规定,涉及十六周岁本人独立签署代表资格协议书的内容,符合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对注册权、注册优先权的认定和适用法律不存在错误。
  法官庭后表示,体育仲裁具有专业性、时效性和效力性特点,对于维护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秩序,确保体育组织、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本案明确了涉青少年体育运动注册权、注册优先权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规则,针对青少年体育运动员,应充分考虑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在培养人才、传承工艺方面对年龄的特殊要求,综合行为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行为与本人生活的关联程度,以及注册权、注册优先权的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重庆潼南检察机关推动乡镇商超山寨品治理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现在,统一销毁行动正式开始!”近日,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的全程监督下,561箱仿冒某知名品牌的植物蛋白饮料在逐一进行清点、核对后被集中销毁。
  “我要举报老板卖假货!”潼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一次食品安全专项巡查活动中,遇到了气愤的李女士。“这个东西虽然喝起来像花生露,但是香精味很重,我还以为过期了,结果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山寨货。”李女士告诉检察官。
  检察官接到线索后立即展开初查,后对该案立案调查,发现辖区多个乡镇商超均在售此山寨饮料。该饮品在品牌名称、包装字体、红蓝配色设计等外观细节上与某知名植物蛋白饮料高度相似,名称与正品仅有“一字之差”。
  “山寨饮料除了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外,还有可能因质量问题对消费者造成身体损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必须严厉打击。”办案检察官说道。
  如何才能对“山寨”食品标本兼治?如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此,潼南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辖区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该局对辖区商户进行全面排查后,要求商户下架在售“山寨”饮料,并就该案相关情况向侵权商品生产厂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虽已将在售商品下架,但如何防止该山寨饮料“余烬复燃”?经检察官调查,潼南乡镇市场销售的“山寨”饮料均为潼南区某商行代理并批发给各个体工商户,在检察建议下,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代理商召回各商户处剩余的81箱饮料,查处代理商库房中所剩的480箱饮料,累计561箱。
  前不久,检察官随机抽取部分乡镇超市开展“回头看”工作,发现各商户不再销售该“山寨”饮料。近日,在潼南区检察院的全程监督下,561箱山寨饮料被集中销毁。
  案件办结,怎么做好“后半篇文章”,提高乡镇消费者对山寨产品的防范意识成了检察官最关心的事。潼南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同“进乡镇”“进广场”“进市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检察官以实物对比、案例讲解等方式为乡镇消费者传授防假识假技能。
团伙开发恶意捆绑“流氓软件”敛财1600余万元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陈梦清 杨扬琴

  互联网时代,流量就是资源,每一次点击都可能带来真金白银的兑现。有不法分子就瞄准了这样的“商机”,通过开发、运营系列“流氓软件”,平均日活量500万台,两年间累计非法获利1600余万元。近日,由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某等6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获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某等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三年,缓刑二年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该案系公安部督办案件。
  2022年12月,张家港市市民李先生通过网络搜索下载了一个音乐软件安装包,没想到下载的其实是伪装成音乐软件的恶意软件——某软件管家,在其未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电脑上自动安装了十多个软件管家想要推广的软件,并且难以删除。意识到不对的李先生立即去派出所报案。
  公安机关经侦查,一个靠“流氓软件”恶意捆绑来敛财的团伙进入警方视野。经查,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间,郭某等人分别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多家公司,开发某某软件管家、压缩软件、桌面软件等系列软件并分别进行运营。其中部分还伪装成音乐软件等上传至互联网,通过竞价推广诱导用户下载。
  经鉴定,上述软件内均预留有“内存加载”或“云控模块”公共代码,通过互联网与服务器后台连接,接受后台指令,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实现在用户电脑静默安装其他软件、修改浏览器首页、推广锁屏广告、防删除等功能,以获取广告推广、流量费用,最终违法获利1600余万元。
  2023年11月、2024年9月,张家港市公安局分别将郭某等人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移送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严厉打击“流氓软件”这类新型犯罪,确保办案质效,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慎研判案情,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账册等证据,扣除相应的推广和服务器成本,准确认定违法所得数额。承办检察官依据涉案人员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主观恶性等因素,区分对象分层分类予以处理。将提起犯意、主导利益分配、负责组织管理的郭某等人作为惩处重点,对两名受雇参与犯罪的程序员,在查明未直接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后,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平台擅自修改保险条款被判无效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张海燕 实习生张晓颖 上海金融法院近日通报一起外卖骑手责任险纠纷案。一名骑手送单时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配送服务商为此支付了97000元的车辆维修费,当请求保险公司理赔时,却发现购买的雇主责任险中第三者物损赔偿限额已从45万元降为5万元,遂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定变更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应支付97000元,上海金融法院维持原判。
  “平台既非投保人,也非投保人的代理人,其与保险人协商变更相关条款的行为不能直接约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上海金融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许晓骁说,如果平台与保险人协商新增格式免责条款,需在新增条款纳入日保单的合理期限内,向投保人提示并明确说明格式免责条款的相关内容,合理期限过后,如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才能视为对新增条款表示同意。
  法院认为,在本案中,平台与保险公司协商变更第三者物损限额,使得投保人原本可得到全额赔付的第三者财产损失,现只能在限额5万元的范围内获赔,应认定为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格式免责条款,需要向投保人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然而,平台向配送服务商发布条款变更的时间晚于新保险方案的切换时间,无法构成有效的提示和明确说明。此外,平台虽然组织保险公司提前开展内部培训,但培训未能明确告知变更后的保险方案具体上线时间,未能预留合理期间以便配送服务商作出决策,也不能构成有效的提示和明确说明。
  因此,法院认定变更后的格式免责条款对配送服务商不发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全额支付保险金97000元。
团伙借虚拟货币交易诈骗3万人   本报讯 记者刘欢 通讯员陈倩 记者近日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成功审结两起虚拟货币网络诈骗案:由程某等34名被告人组成的诈骗团伙,借助新型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精心策划实施诈骗,短短一年,近3万人被骗,涉案金额4.6亿元。
  经查,该诈骗团伙设立“OURBIT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欧比特平台),对外宣称“新加坡注册”“持有美英金融牌照”,推出“全新止盈止损”“首创交易0滑点”等噱头,参照比特币市场交易价格伪造交易K线图,虚构9种虚拟货币交易假象,营造出专业合规的平台形象,吸引投资者入局。
  实际上,欧比特平台是封闭的“用户-平台对赌市场”,与外部平台及国际市场并无真实关联。平台通过数据操控,设置“滑点”、制造“插针”、设置模拟账户、推行高杠杆交易等方式,大幅增加客户亏损概率,提升平台对赌胜率。对于极少数大额盈利客户,平台和代理勾结,采用锁定账号、游说追加投资或直接封禁等方式,让客户血本无归。
  法院经审理认定,程某等3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34名被告人三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分案审理,目前判决均已生效。
百色边境管理支队查获192罐“笑气”   本报讯 记者吴良艺 通讯员王鹏宇 施思 记者近日从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百色边境管理支队了解到,该支队龙邦边境派出所在边境附近查获192罐走私“笑气”,抓获涉案人员两名。
  事发当日,龙邦边境派出所民警开展边境巡逻时,发现一辆装满货物的无牌三轮摩托车十分可疑。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厢内装满了形似“热水瓶”的粉色罐体,但是三轮摩托车司机覃某排却无法提供该批粉色罐体的任何合法有效手续。
  “当询问嫌疑人车上拉的是什么东西时,他一口咬定是煤气罐,但我们发现罐体颜色粉红、整个罐体都没有任何文字标识,和煤气罐的特征极为不符。”龙邦边境派出所民警刘垚说。随着民警深入盘问,嫌疑人覃某排开始神色紧张、支支吾吾,供述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随后,民警将覃某排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经查,覃某排运输的不明罐体为危险化学品“笑气”,约80瓶,每瓶重约11斤。随后,警方持续展开侦查,在边境辖区一处民宅内将另一名涉案人员覃某旺抓获,并在其住处另外查获“笑气”罐体112瓶。
  目前,覃某排、覃某旺因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被依法处罚,涉案的192罐“笑气”被依法查扣,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笑气”,化学名为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吸入后会感到愉悦并致人发笑,又名“笑气”。警方提示,当前,“笑气”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非法贩卖、存储、运输,将受到法律严惩。
昆明法院司法拘留违法人员109人   本报讯 记者石飞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今年2月该院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昆明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扎实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司法权威。
  今年一季度,昆明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司法拘留违法人员109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21件。全市法院执结案件43567件,首执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2.75亿余元。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立案、刑事、执行等部门力量,加强研判、协同作战、精准施策,强化横向联系,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协调配合,统一认识,形成合力。盘龙、官渡、呈贡、嵩明、禄劝等县(区)法院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共同发布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晋宁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联合印发《昆明市晋宁区关于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高位统筹部署,全力组织落实;西山、寻甸等县(区)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司法处罚力度,推动执行质效进一步提升。
江西都昌警方侦破“开盲盒”赌博案   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傅迪怡 “家人们!开盲盒爆钻石,手气好的一天赚半年工资!”深夜的语音直播间里,主播亢奋地呐喊穿透屏幕。这看似新潮的娱乐背后,实为精心设计的网络赌局。近日,江西省都昌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以“开盲盒”为幌子的网络赌博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冻结涉案资金200余万元,揭开了“钻石盲盒”的罪恶面纱。
  2025年2月,都昌县公安局接到举报,某语音平台直播间存在可疑抽奖活动。该局治安大队侦查发现,名为“西域风情”“机甲擎天柱”的盲盒游戏实为赌博平台:玩家被告知可以1:10比例充值金币参与抽奖,开出钻石后能够1:1提现。实际运营中,平台通过算法控制中奖概率,多数参与者血本无归。
  “主播不停怂恿‘再试一次肯定回本’,结果我充值5000元换来的‘钻石’根本无法提现。”受害人王先生痛述被骗经历。
  经查,该平台自2024年9月运营以来,采用“三级分销”模式,通过话术诱导、虚假中奖展示等手段,累计吸纳赌资超千万元,涉及参赌人员近2000人。近日,专案组跨省收网,在贵州、安徽等地将主要运营人员王某、罗某等4人抓获,现场扣押电子设备23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此类新型网络赌博具有极强迷惑性,犯罪团伙将传统赌博改头换面,利用盲盒经济热度,以“开盒暴富”为诱饵,结合实时互动直播形式,构建起虚拟赌场。平台不仅设置提现门槛,更通过层级抽成、拉新奖励等机制,形成严密犯罪网络。
男子为填赌债诈骗他人获刑12年   本报讯 记者刘中全 通讯员丛群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因赌博引发的合同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在朋友的介绍下接触到了赌博。起初,这只是一种消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沉迷赌博,一场牌局下来,输赢动辄几十万。深陷赌局的李某背上了巨额债务,为了填补债务窟窿,他开始打起了投资人的主意。
  2019年下半年,李某谎称自己持有某影城40%的股份,计划以每股12万元价格收购其他股东60%的股份后与其他投资人共同经营。三名被害人被李某的花言巧语蛊惑,累计投入了420万元。然而,这笔承载着创业希望的巨款,却被李某转手投入了赌场,挥霍一空。投资人陆续将投资款汇入账户后,李某却迟迟没有兑付股份,最终东窗事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在与三名被害人签订合同时,实际上仅持有某影城20%的股份,其余股份均为代持。同时,亦未将420万元款项投入收购公司股份,而是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挥霍,故可以认定被告人李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真相的方式,让被害人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南关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美女主播以奔现诱骗粉丝刷礼物   本报讯 记者韩宇 美女主播柔声喊刷礼物,当心,这可能是诈骗。近日,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接到某平台报警,称已有多位用户向平台举报,美女主播诱骗其刷礼物,自己被骗了。
  经平台查证,其中多名女主播均与阜新县辖区内某通信公司签约。由于金额巨大,平台选择报警。
  阜新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经过侦查,发现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团伙诈骗案件。在锁定犯罪团伙在阜新的确切位置后,专案组迅速出击,将该特大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一网打尽。
  经调查发现,该团伙主要以美女主播私聊,承诺同城线下见面为由,不断骗取网友打赏。可每次提出约会要求,主播总以各种理由推脱,还会被主播设置直播间禁言,联系方式也被拉黑。受害者这才意识到被骗,于是选择求助平台报警。通过进一步工作得知,该诈骗团伙成员及组织架构分工明确,共有女主播83人;已有200余人被骗,合计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目前,21名团伙骨干成员均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军事科学院某部精准对接部队需求提升科研为战质效 科研人员到部队 创新成果送上门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李文武

  近日,在某部队营区内,来自军事科学院某部多名技术专家,与一线官兵深入讨论某科研成果的部署和推广策略。这是该部积极响应部队需求,加快科研成果向战斗力转化的缩影。
  不久前,该部组织科研成果“走基层、下部队”交流推介活动。活动现场,各式科研样机吸引众多指战员前来咨询。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军事科学院各单位最新科研成果,一线官兵穿梭其间,不时与科研人员探讨交流。一名部队领导说:“科研单位有组织、成体系地把创新成果送到部队推广,不仅为一线官兵与科研人员面对面交流提供难得的机会,而且为部队提升战斗力提供宝贵机遇。”
  通过现场交流推介,科研人员帮助部队官兵进一步了解掌握相关科研成果主要性能特点、应用场景、作用效果等。他们还收集部队技术需求,对成熟的成果直接转化试用;对需要孵化的成果,与部队进一步对接合作。推介活动后,部队领导专门就某前沿科研成果与科研团队进行深入交流,探索长期合作机制,打通科研创新成果精准对接部队需求的路径,推动相关成果尽早在部队落地。
  长期以来,该部紧盯科研成果转化周期、利用率、含战量等指标,坚持以战领研、研战结合,精准明晰科研导向,推动需求、研究、转化、应用深度耦合,积极探索与一线部队对接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科研人员到部队,创新成果送上门。他们深入挖掘科研成果资源,结合各研究方向技术领域,定向推荐部队选用,灵活采取“集中+分散”的成果交流和技术服务形式,解决部队实际需求;对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保障部队规范使用;及时总结应用效果和改进意见,建立科研成果需求对接、指导应用等机制,持续推动科研成果以多种形式转化运用。
  该部某研究团队与多支边防部队建立稳定联系,定期调研交流、听取一线官兵反馈;某新型设备从立项论证到研制调试,团队成员分批次赴部队一线反复调研试验;某高原病防治医学专家团队深入高原、踏上冰川,扎根基层开展研用,切实提高官兵在高海拔环境的作业效能。
  “我们始终树立‘科研成果姓军为战、管用好用、顶尖一流’的目标导向,不断提升军事科研服务一线、服务部队、服务基层的质效。”该部一位领导说。
  前不久,该部某科研团队再次携多项科研成果深入部队调研。官兵详细询问某系统功能后表示:“这个工具正是我们现在急需的,能帮我们解决作战演训中相关难点痛点问题。”该团队结合部队实际需求,与多支部队深入合作,持续开展某科研领域联合攻关。
西宁军事检察院开展新兵役前法治教育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郭英杰 金乐 白皛

  “拒服兵役人员将受到被纳入失信名单、户籍永久备注‘拒服兵役’等处罚……”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役前教育点,解放军西宁军事检察院检察官向役前训练的准新兵列举拒服兵役将受到的处罚。“没想到拒服兵役后果这么严重。”大家发出感慨。
  为提高入伍新兵法治素养,从源头筑牢法治思想防线,近日,西宁军事检察院深入西宁市、海东市役前教育点,为数百名即将奔赴军营的准新兵送上“法治大餐”。
  普法教育中,军事检察官围绕依法服兵役的公民义务、当兵后如何融洽官兵关系、如何保守军事秘密等,讲解宪法、国防动员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感谢你们,每年都在役前训练中为准新兵开展普法教育,为他们扣好军旅生涯第一粒纽扣,减少了拒服兵役的问题。”西宁市城东区人武部副部长陈宪伟说。
  宣讲中,军事检察官向准新兵详细介绍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2023年4月,西宁军事检察机关助力军属薛某协调地方法院起诉,成功追回企业拖欠薪资20万元,用法律武器保护军属合法权益。”军事检察官用鲜活的案例告诉大家,当兵服役在前方训练,“后院”遇事有法律保障。
  宣讲后,针对新兵提出的考学提干、立功受奖、学历提升、家属优待、退役创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军事检察官开展面对面咨询,依据法律法规逐条进行解答。“我们的法律咨询电话保持全时畅通,遇有涉法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军事检察官为大家发放高原法治文创产品和“检察服务名片”,积极宣传推广法律监督职能和依法维权渠道,方便新兵及军属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法律帮助。
  “第一次近距离和军事检察官交流互动,让我开阔了眼界。作为一名大学生士兵,这次普法教育使我深刻认识到,在军旅道路上依法起步的重要性。我一定认真学习、刻苦训练,努力在军营建功立业。”新兵张文德说。
  “西宁军事检察院连续6年开展新兵役前教育普法宣传,此举既是军事检察机关创新探索法治服务的有益尝试,也是体现司法关怀的暖心之举。”西宁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说。
南宁军事检察院为预定新兵普法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何懋成 罗旺

  连日来,解放军南宁军事检察院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开展2025年度春季入伍预定新兵役前普法教育,以“需求清单+法治服务”的普法模式,通过现场及视频连线方式授课65场次,为8500余名预定新兵送上“法治第一课”。
  活动筹划伊始,南宁军事检察院就确定以“新时代军人使命与法治担当”为切入点,将法治教育作为役前训练必修课,通过普法宣传、案例警示、法律咨询等形式,强化预定新兵法治意识与使命担当。
  军事检察官围绕刑法、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剖析近年来网络涉密、涉赌涉贷、军民纠纷等典型案例,通过播放警示教育视频、展示涉案物品照片,再现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惨痛教训。
  在授课现场设置的“法律门诊”环节,军事检察官针对预定新兵关切的问题答疑解难;围绕军人军属权益保护、见义勇为法律边界、民间借贷风险防范等话题展开互动;针对部分预定新兵涉法维权问题,军事检察官现场登记信息并启动军地协作机制,承诺优先受理、快速办理。
  “这堂法治课就像军旅生涯的导航仪,既告诉我们哪些红线不能碰,又教会我们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战友。带着这样的法治铠甲入伍,我们更有底气建功军营。”预定新兵代表小李说。
  此前,南宁军事检察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署《关于加强征兵检察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将法治教育纳入常态化役前训练体系,建立“预定新兵法律档案跟踪机制”,依托“12309军检服务专线”提供全周期法律支持。此次活动不仅是役前教育创新实践,而且是协作机制的深化拓展。未来,南宁军事检察院将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拓宽法治服务渠道,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检察服务产品,持续提升普法教育实效性。
抗战老兵话军旅   在今年上半年新兵役前教育训练中,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武部邀请抗战老兵宣钜华与新兵分享交流从军经历,讲述战斗故事,激励广大新兵扎根军营苦练军事本领,争当新时代“四有”革命军人。
  图为3月13日,宣钜华与新兵一起高唱《强军战歌》。   本报通讯员 徐伟 摄    
跨越4500公里的军民鱼水情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董蓝琳 姜鑫 王宁

  近日,新疆军区某边防团北湾边防连官兵迎来几名特殊客人——吉林省通化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教师代表。他们跨越4500多公里,将全校师生精心制作的围巾、手套、书信和鞋垫等手工作品送到官兵们手上。
  北湾边防连驻地被称为“蚊虫王国”,夏季高温难耐,每立方米蚊虫可达1700只。冬季寒冷漫长,大雪被风刮得形成一座座高达十几米的雪山,官兵们每天巡逻执勤,都要拿一根绳子系在腰间,防止陷进雪槽。60多年来,一代代戍边官兵发扬“蚊虫叮咬不言苦、牺牲奉献不言亏、卫国戍边不言悔”的战斗精神,忠实履行卫国戍边神圣使命。
  今年1月,通化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领导带队到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开展援疆送学送教时,了解到连队官兵感人事迹。“我想让学生们知道守防官兵的故事,让他们学习英雄事迹。”看到一代代官兵用青春、热血和生命忠诚守护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学校领导深受感动。
  “我们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在学校领导引导下,学生们热烈讨论,精心策划了“万里边防万里情”援疆拥军活动。学校将寒假劳动教育与拥军活动结合,鼓励学生学习编织围巾并自愿捐赠。学生们积极响应,利用周末一针一线编织着对边防军人的深情厚谊。初高中部的同学们写下一封封饱含深情的书信,向边防官兵表达崇高敬意。幼儿园和小学部的孩子们则利用课余时间,围绕新时代卫国戍边英雄群体主题,创作了一幅幅充满童趣的绘画、一张张精美的贺卡和一件件可爱的手工作品。
  3月的北湾边防连驻地白雪皑皑,冷风刺骨。连队指导员杜钰伦拿出一沓信笺,官兵们围到指导员身边,一行行略显稚嫩的字迹映入眼帘。
  杜钰伦为大家深情朗读,官兵们认真聆听:“解放军叔叔,没有你们的牺牲和付出,就没有我们的和平生活”“看着你们那皲裂的双手,我又心疼又崇敬”……这些情真意切的信件,将师生和官兵的心紧紧连在一起。
  副班长熊波说:“没想到远在边关,还有这么多同学牵挂我们,心里特别温暖。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以后为国防事业贡献力量。我们一定发扬优良传统,加强练兵备战,忠诚履行好卫国戍边职责,努力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离别之际,连队官兵和教师代表庄重约定:扎实做好双拥工作,继续加强联系沟通,寻求更多协作机会,把国防教育基地建在西北边防,引导广大师生强化家国情怀、增强国防观念。
拉萨军事法院送法到边关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蒋涛 王邦同 连日来,解放军拉萨军事法院派出宣讲组深入边防、走进哨所,开展“雪域边关送法行”普法送法活动。
  军事法官围绕军人保密规定、涉军典型案例、军人权益保护等内容进行讲解,就官兵们关心的婚姻家庭、财产权益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当前电信诈骗、网赌网贷等新型犯罪手段多样的情况,重点讲解如何保护个人信息、识别诈骗手段、依法维护权益等,引导官兵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在巡逻途中,军事法官向官兵们阐明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要意义和神圣职责。在哨所里,他们给官兵播放普法教育微视频。
  近年来,拉萨军事法院立足军事司法审判职能,不断探索并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该院将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和服务内容,持续开展“雪域边关送法行”活动,确保普法活动到边防、法律服务上哨所,满足官兵法律需求。
军地检察协作
共同守护英烈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刘元 谭志伟 4月1日,解放军广州军事检察院联合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涉军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效。
  走进台山市北陡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素白的烈士纪念碑修葺一新,烈士墓整齐分列两侧,环境庄严肃穆,令人肃然起敬。军地检察官绕行献花,列队默哀,寄托深切哀思。
  据广州军事检察院检察员王晓飞介绍,去年日常走访时,发现北陡烈士陵园因疏于管理杂草丛生,残破之相令人痛惜。该院迅速核查线索,启动协作机制,军地检察机关联合调查取证,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整治修缮,有效保护了该处烈士纪念设施。
  “北陡烈士陵园是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开展公益诉讼的成果,清明节组织参观,旨在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检验成效,在追思崇敬中汲取担当干事的强大动力。”王晓飞说。
  纪念仪式结束后,军地检察官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对烈士陵园排水设施、管理标识、道路环境等进行检查,并与烈士陵园管理单位、政府职能部门现场办公,共同研究下一步陵园管理、维护及使用的常态机制。
安徽岳西为退役军人
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束伟 沈国柱 “欢迎回家!”近日,在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大厅,随着一声声亲切的问候,2025年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一站式”报到欢迎仪式暨适应性培训班拉开帷幕。
  “我们把退役报到、组织关系接转、保险关系接续等多项业务整合到一起,大家不用到处跑,省时省力。”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退役军人解释“一站式”服务的便利。
  “从填表到手续办完,全程都有专人指导,效率特别高,心里感觉很踏实。”刚完成报到手续的退役军人刘智健说。在这里,每一个疑问都能得到详细解答,每一个环节都被精心安排,确保退役军人能顺利就业。
  完成报到后,一场为期3天的适应性培训随即展开。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学习+现场参观”的创新模式,内容丰富多样。课堂上,专家们解读政策、分析就业创业形势。心理辅导环节,通过互动游戏和案例分享,帮助他们调整心态,适应新环境。现场参观环节,组织退役军人走进当地知名企业,拓宽就业渠道。
  “这次培训太实用了,不仅让我们了解了相关政策,而且学到很多实用技能,让我对未来充满信心。”一名参加培训的退役军人说。
  此次培训还特别邀请参战老兵王岳峰作政治引领报告,他用亲身经历激励年轻退役军人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军人本色,在新的人生舞台上续写辉煌。
  岳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新民表示:“我们始终秉持‘退役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的理念,致力于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保障,帮助他们实现从军营到地方的平稳过渡,让每一名退役军人都能感受到温暖和社会的尊重。”
紧盯企业急难愁盼 着力解决痛点问题 徐州公安全力护航民营经济稳定发展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王  彪 王  野
  
  民营经济是徐州经济增长的“主力军”。2024年,民营经济占徐州GDP比重超过50%,贡献了约70%的税收、80%以上的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经营主体。
  近年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紧跟中央和省市部署,精准把握民营经济发展脉搏,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因企施策、多措并举,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障稳定发展环境,切实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打击挽损“绿色通道”
  近日,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一家民营物流公司报警称,厂房内钢板、电缆线等物品被盗,损失5万余元。铜山公安分局立即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机制,专班侦办,最终成功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及时挽回企业损失。
  为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徐州市公安局与民营企业建立同步协作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对企业报案第一时间受理,法制部门及时参与案件会商,依托“报案快受、案件快侦、损失快追”机制,坚持“专案打击、集群打击、全链打击”并重,力争侦破一起个案、整治一片区域、净化一类行业。
  “涉企违法犯罪手段专业化程度高,疑难、复杂、新型案件日益增多,对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涉及千万家庭的收入稳定。”铜山公安分局利国派出所所长郭飞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民营企业对市场波动变化很是敏感,挽损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徐州市公安局坚持“打击与追损”并重理念,对侵害民营经济犯罪案件迅速查清犯罪事实,运用资金查控手段,及时发现、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积极配合检法机关,加快案件资产处置进度,最大限度挽回民营企业经济损失。
  “铁腕护品牌,丹心铸匠心。”经开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公室里的一面锦旗格外引人注目。这背后是经侦民警成功侦办的一起假冒某品牌润滑油案,多个抓捕组奔赴五省同步收网,捣毁窝点10个,抓捕犯罪嫌疑人15名,查封假油800吨,为企业挽回损失3000万元。
  “中小民营企业本来抗风险能力就弱,经济上的损失只是表面,名誉上的损失更难以估量,能快速结束无妄之灾、挽回损失是我们最大的期许。”受害民营企业负责人说,徐州警方将办案经验变成“护企良方”,结合案件侦办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指导企业完善管理机制,筑牢内控外防“双保险”,让他们非常感动。
  解决一个问题,让一批企业受益。在积极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犯罪中,徐州公安在与民营企业建立双向联络制度基础上,严打快处企业反映强烈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侵犯知识产权等涉企突出违法犯罪,为企业发展强信心、增动力,确保企业安心、放心。
靠前服务“一网通办”
  “这事我一直记着,没想到一周不到就办好了特行许可证,真心感谢!”邳州市某商务宾馆负责人刘女士告诉记者,春节前各项手续和准备工作都已就绪,只差《特种行业许可证》即可开张营业,她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民警根据“开旅馆一件事”办理流程,迅速完成业务受理,第一时间联合相关部门对宾馆进行实地查验,并将办好后的证照直接送到了她手中。
  徐州市公安局坚持“严紧细实”工作作风,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职能、优化结构、靠前服务,围绕“少材料、减环节、缩时限、不跑趟”做足文章,在线上办、多点办、一窗办上不断推动服务企业水平提档升级。
  “为解决民营经济痛点问题,我们提供‘点单式’服务,优化完善公安行政审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绿色通道’,提供错时办证、优先办证等便民惠企措施。”云龙公安分局政务服务管理大队大队长张娟说,不仅要“点对点”线上服务,也要线下“面对面”主动靠前服务,让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公安政务“零距离”的温暖。
  从今年3月6日起,云龙公安分局政务服务管理大队持续开展“‘警’跟发展、不负‘企’望”系列活动,主动上门为辖区多家民营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帮助企业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隐患,开展法律培训和管理制度建设,实现风险防控从零到一的转化,从源头上化解潜在风险。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民营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徐州市公安局先后推出《服务高质量发展助企优商十项措施》《出入境便民八项措施》《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车驾管业务六项便民举措》等,积极纾解民营企业燃眉之急、后顾之忧,切实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风险防控“一企一警”
  “厂里有什么问题我们能帮助解决的,不要客气!”3月12日,丰县公安局常店派出所社区民警滕森再次来到辖区电动车产业园区走访,开展反诈宣传、排查安全隐患、搜集企业诉求,为企业解忧纾困。
  滕森介绍,他们辖区建有两个电动车产业园区和一个配件园,共有民营企业738家、企业员工上万人,流动频繁、租住环境复杂、安全隐患较多,各类矛盾时有发生。据了解,在徐州,像这样的各类产业园区约有500多个。
  为更好护航民营企业在徐州茁壮成长,徐州市公安局坚持主动警务、预防警务,充分发挥“警企工作站”作用,紧盯企业急难愁盼,常态化开展“万警入户、平安到家”走访排查活动,围绕消防设施配备、监控设备运行、安全制度落实等重点,指导规范企业“三防”制度,压实安全主体责任,细化风险排查整改。
  “零距离”对接需求,“实打实”解决问题。依托“一企一警”一对一帮扶机制,徐州市公安局定期组织警企座谈会、警营开放日等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与企业双向互动交流、深化挂钩联系,倾听企业呼声、征集意见建议、梳理突出问题、解决实际困难,精准把脉企业需求,实现企业诉求传达“零时差”。
  针对涉企矛盾纠纷,徐州市公安局有效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力量,通过法律服务前移、解纷平台前置、调解力量下沉,创新 “调解+法律服务”工作模式,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合,切实为企业分忧解难,努力做到小事不出车间、大事不出厂区。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规定 明确学校幼儿园违反要求应从重处理   本报讯 记者万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规定》的出台旨在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维护群众饮食安全。
  《规定》提出集中用餐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对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经营行为的管理;在确定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时,须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企业;从供餐单位订餐的,须按要求查验所订购食品;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同时考虑到学校、幼儿园的特殊性,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委托承包经营的,学校、幼儿园也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明确学校、幼儿园违反《规定》要求的,应当从重处理。
  《规定》要求集中用餐单位应当与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义务,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会商机制,定期交流沟通,共同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规定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各相关主体应当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并按照规定报告。
金融监管总局持续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 提高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集中度比例   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优化保险资金比例监管政策,加大对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上调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上限。简化档位标准,将部分档位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进一步拓宽权益投资空间,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股权性资本。二是提高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集中度比例。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三是放宽税延养老比例监管要求。明确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不再单独计算投资比例,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通知》的发布是优化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更好发挥长期资金和“耐心资本”优势。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全国推广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   本报北京4月8日讯 记者刘欣 4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对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的主要内容、办理流程和施行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将该项服务措施从多地试点推广至全国。
  据了解,“即买即退”作为一项便利服务举措,是离境退税政策的升级优化,旨在为境外旅客提供更加便捷、多样化的退税选择。该举措前期先后在上海、北京、广东、四川、浙江、深圳等地开展试点。
  “‘即买即退’政策试点以来,整体运行平稳,受到广大境外旅客的欢迎,现已具备全国推广的条件。”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与传统离境退税的办理流程相比,‘即买即退’最大的特色和亮点在于,将退税环节提前,境外旅客在购物环节就能拿到退税款,更加直观地感受到退税带来的实惠,有利于旅客在购物现场领取退税款用于再消费。”
  《公告》指出,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在现场领取等额退税款;旅客离境时,海关核验旅客身份和退税物品;退税代理机构审核购物退税信息无误后,当即解除信用卡预授权担保,并办结离境退税事项。同时明确,有意愿提供“即买即退”服务的退税商店,在与本地退税代理机构商谈一致后,即可成为“即买即退”商店。
网信部门持续打击文娱领域“饭圈”乱象 查处一批低俗炒作娱乐明星信息账号   本报讯 记者刘欣 记者近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网信部门持续打击文娱领域“饭圈”乱象,近期,督促网站平台依法依约关闭和长期禁言处置“超能摄影阳阳”“摄影刘大锤”“老板王大发”“娱乐冇饭”“追星少女卓小宴”“贴小君”“娱三少”“ba哥专用”“Real皮皮王”“八酱日常”“明星娱乐一线”“明星娱乐最前线”“娱蜀黍”等一批低俗炒作绯闻丑闻八卦的违法违规账号。
  一段时间以来,相关账号通过偷拍、跟拍明星非公开行程,发布未经核实的“爆料”信息;或以“知情人”名义编造、转发不实信息,或借“标题党”和虚假预告等形式,制造噱头,恶意博取流量;或使用暗语、隐喻等手段,无底线炒作明星八卦信息,严重破坏网络生态。
  下一步,网信部门将继续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督促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聚焦泛娱乐化倾向和低俗炒作现象,坚决整治流量至上和“饭圈”乱象,加大网络执法力度,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清远清新聚焦“五个维度”为法治督察聚能增效 “把脉问诊”找“病因” “综合体检”除“病灶” □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杨欣欢
  
  “针对上次督察发现的问题,你们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按要求提升了无纸化办案率,做好了执法结果公示工作……”近日,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清新区法治督察人员现场反馈了“回头看”督察情况。根据反馈,2024年,浸潭镇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以下简称“粤执法”办案平台)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及时率、无纸化办案率均达100%。
  这是清新区法治督察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据了解,2024年以来,清新区以整体推动、多方参与、“把脉问诊”、持续发力、凝聚合力为抓手,推动法治督察在高度、广度、精度、深度和力度这“五个维度”上取得显著成效。
  清新区委依法治区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坚持高位统筹谋划,将法治督察作为推进法治清新建设的重要抓手,出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综合执法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科学部署法治督察重点任务,压实各镇各单位党委、政府的法治建设责任,提升法治督察高度。
  为进一步拓宽法治督察广度,清新区全面摸排收集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完成“法治预检”,形成“问题清单”,并纳入督察重点。去年,该区组织11个单位和8个镇的执法人员对全区15个单位进行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并将评查结果运用到法治建设考评中。对于实地督察中发现的使用“粤执法”办案平台办案率低等问题,督察人员进行现场反馈和指导。2024年,全区25个单位通过“粤执法”办案平台办理行政检查4858宗、行政处罚832宗、行政强制101宗,办理执法文书19021份,平台办案率达98.18%。
  针对涉企乱罚款、职权下放“重放轻管”、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清新区开展专项督察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和督察组,开展“四不两直”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法治督察精度,实现精准“把脉”、精准“问诊”、精准发力。
  为挖掘法治督察深度,清新区聚焦全区各镇各单位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对各镇、区属各有关单位开展全方位法治“综合体检”消除“病灶”。对各镇综合执法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开展深入督察,确保规范化建设任务完成。
  在强化法治督察力度方面,清新区依托区委依法治区办及区委依法治区执法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通过召开会议、分享案例、现场办案督导等方式,提升法治督察工作水平,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同时,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院、复议办等部门信息共享,构建协作配合机制,将纪检监察、复议监督、执法监督等与法治督察深度融合,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察工作机制,全力构建法治督察大格局。
  “接下来,我区将进一步创新督察方式方法、拓展督察范围,加强与其他监督机制的协同配合,加大对法治建设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清新区委依法治区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关注·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图① 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联合椰海学校举办“校园头盔创意绘画评选活动”,民警协助学生用交通安全元素创作个性安全头盔,强化学生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认知。图为民警向学生讲解画在头盔上的交通安全知识。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摄  

  图② 连日来,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图为4月8日,民警在章贡区沙石镇龙岗村向群众宣讲交通安全知识。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叶海燕 李凡 摄  

  图③ 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日深入辖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图为民警在凤山街道中心小学与学生互动问答。
本报通讯员 郝洪伟 摄  

  图④ 4月8日,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管大队民警深入辖区开展“知危险 会避险”主题交通安全警示活动。图为民警利用事故车辆残骸“现身说法”,警示学生遵守交通规则。
  本报通讯员 季龙 摄  
让群众胜诉权益高效兑现   □ 林楠特

  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5批指导性案例。这是自2010年指导性案例制度建立以来,最高法首次发布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集中展现了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的积极作为。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关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关乎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在现实中,执行实施类案件虽在法律适用上争议不大,却常面临查人找物难、执行处置环节多、流程复杂、协调配合难等困境。破解执行难,是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顺应群众期盼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执行方式,开展交叉执行,化解诸多重案、难案、骨头案,通过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不同部门协调配合,凝聚了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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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布的指导性案例,涵盖提级执行、集中执行、指定异地执行等交叉执行方式的运用,执行立案前保全扣划措施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彰显了人民法院在攻克执行难题上的智慧与能力。
  比如在一起跨省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销毁侵权设备等义务,同时案涉生产设备具有易燃易爆属性,拆除难度大、成本高,且双方当事人还有多起异地关联案件,申请执行人希望一体处理所有纠纷。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经过最高法督办,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执行,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既成功兑现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胜诉权益,又实现已投入生产设备的合法利用,达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又如在另一起案件中,面对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腾退房屋等义务,还纠集家属亲友围堵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法院发出拒执犯罪风险预警,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腾房义务,避免对抗升级,以最小成本取得最佳效果。
  执行工作千头万绪,只有做到刚柔并济、精准施策,才会产生较好的效果。这些案例是人民法院攻坚克难、创新实践的缩影。从中,我们看到人民法院精准平衡了法律的刚性与执行方式的灵活性,既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执行力度;又秉持规范文明执行理念,兼顾力度与温度,为各级法院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指引。期待人民法院继续总结经验,努力让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更高效兑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论法律与诗歌   陈锐

  法律与诗歌似乎处于对立的两极。有人明确提出,“在法律领域,应拒绝诗歌”,更有人夸张地认为,若允许判决采用诗歌形式,一些法官会“为押韵而杀人”。法律与诗歌真的如此排斥?事实并非如此。在很长的时间里,法律与诗歌保持着密切关系。
法律与诗歌产生于同一张温床之上
  古代有“诗法同源”之说。意大利学者维柯曾说,“古代法学全是诗性的……古罗马法是一篇严肃认真的诗,是由罗马人在罗马广场表演的,而古代法律是一种严峻的诗创作”。日本学者穗积陈重得出了大致类似的观点,德国学者雅各布·格林发现,流行于北欧地区的古老法典都具有诗性特点,古代盎格鲁-萨克森人的法律同样充满诗意。其实,在中国古代的歌谣中也可见法律的影子。
  古代的一些伟大诗人被奉为“未被世人承认的立法者”,维柯列出了他们的名字:东方的佐罗斯特、埃及的霍弥斯、希腊的奥辅斯、意大利的毕达哥拉斯、中国的孔夫子。或许还可以添上荷马的名字,因为“希腊人视他们的诗人为法律权威,荷马的诗歌和他们的法律卷册经常一起摆放在法庭的桌子上”。
  近代时,法律与诗歌之间的紧密关系以另外的形式呈现,用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的话说:“很多诗人是从法学院逃逸出去的学生。”很多拥有世界性声誉的诗人最初是学习法律的,如歌德、席勒、海涅、薄伽丘、彼特拉克、乔叟、莎士比亚、蒲柏、雪莱、泰戈尔等。很多较有名气的英国诗人曾是律师会馆的学徒,如托马斯·米德尔顿、约翰·马斯顿、威廉·布朗、沃尔特·司各特等。美国情况大致类似,华莱士·史蒂文斯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威廉·卡伦·布莱恩特曾在威廉姆斯学院学习法律,桂冠诗人埃德蒙·克拉伦斯·斯特德曼短暂地学过法律,之后逃离法学院。辛辛纳图斯·海涅年轻时曾担任地区法院法官,执业之余写下了大量描绘美国西部的诗歌,赢得了“西拉斯的诗人”之美誉等。
  法律与诗歌之间的密切关系还表现在:法律为诗歌提供重要素材,诗歌则是表达法律的重要形式之一。自古以来,法律一直是诗歌的不竭主题。诗人们用诗歌赞颂良善的法律,讴歌公正的司法,诅咒恶法,批判不公正的司法,传达深刻的法哲学道理。
法律与诗歌在现代的疏离及其原因
  到了现代,法律与诗歌之间的密切关系不复存在。用美国结构主义诗学倡导者乔纳森·卡勒的话形容,法律与诗歌之间产生了“围墙”。美国学者德文·拉金特夸张地认为,法律与诗歌之间的密切关系已终结。用稍和缓的说法就是法律与诗歌在现代已开始疏离。具体表现在:很多法律期刊不再刊发法律诗歌,有关法律与诗歌的讨论大大减少,没有人像柯克大法官那样,用诗歌撰写法律报告。少数大胆的法官用诗歌撰写法律意见,会招致非议,甚至受到处分,一个经常引用的例子是“关于罗姆的调查案”。法官罗姆在撰写一件案子的判决书时,曾用诗歌解释判决理由,最后却受到了处分。州最高法院的解释是:“虽然法官有权用诗歌撰写判决书,但无权让诉讼当事人成为公众嘲笑或轻蔑的对象。”
  法律与诗歌疏离是一种普遍现象。其实,造成法律与诗歌疏离的深层次原因是社会分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诗人和法学家都逐渐专业化,法律与诗歌开始出现分野。马克斯·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分析道,由于经济不断发展,现代的法律逐渐由非理性、经验性的法律向着更系统化、更逻辑化的法律方向发展,法学教育逐渐由“技艺”转向“科学”,这使得法律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攀升,该趋势无形中加剧了法律与诗歌的疏离。此外,法律与诗歌的疏离还有其自身原因。现代法律讲究语言的规范性和明确性,追求真实性、客观性和统一性,而诗歌中充斥着隐喻和象征,其语词富于主观性、创造性、多义性,这使得法律与诗歌在语言风格上差异巨大。
  当然,法律与诗歌疏离,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完全绝缘,只是两者之间的关系不像以前那般紧密,诗歌从法律事务的某些部分退了出来,或者说,在某些法律领域,原本常见的法律诗歌,现在已变得比较罕见了。
当代法律领域为何仍需要诗歌
  很多有识之士指出,若法律与诗歌长久处于一种割裂状态,会引发诸多问题,因此,需要重新审视法律与诗歌的关系,了解诗歌能为法律做些什么。
  首先,诗歌能软化法律语言,改变法律语言晦涩难懂的状况,消除群众与法律间的隔阂。虽然有法官因运用诗歌进行判决而受到处分,但仍有法官根据手头案件的特点,得当地运用诗歌,取得了较好效果。如一名法官用抑扬格形式,以野生松鼠的口吻描述了被人收养的痛苦经历:“我,一只松鼠,因为被人爱怜,来到这里,处于被囚禁状态,很多年来,我确实独立生活,住在一个没有恐惧的地方,可爱而多变的人儿,一直关心着我,我不用四处找寻橡子,因为橡子就在那里,我被人宠着、爱着,虚度着光阴,饥饿的记忆,不再属于我。但那不符合我的本性!我不过是野生动物,不是被宠着的孩子……”这种以诗歌形式发表法律意见的做法成功地说服了当事人。
  其次,诗歌通常以精炼、富有节奏和韵律而著称,易于引起情感共鸣。美国民权活动家玛雅·安吉洛的自传体小诗《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就能唤起人们对“自由”的憧憬:“笼中的鸟儿唱着歌,带着恐惧的颤音,歌唱着未知事物,渴望自己的歌声能传到远方山丘,因为笼中的鸟儿在歌唱自由。自由的鸟儿畅想着微风,畅想着轻风吹拂的树木,畅想着黎明草坪上的肥美蚯蚓,并宣告天空属于它。但笼中的鸟儿站在梦想的坟墓上,它的影子在噩梦的尖叫中回响,它的翅膀被剪断,双脚被缚住,它张开喉咙歌唱。”
  再次,诗歌可以为法律注入人文社会价值,弥补现代法律中人文社会价值之匮乏。众所周知,现代社会的法律已经“异化”,法律中的人也被“异化”,用努斯鲍姆的话说,“个人甚至比不上一只可以被清晰计算的昆虫那样具有独特性”“个人的独立性、个人内心深处的希望、爱和恐惧被视而不见”,因此,在法律领域,强烈呼唤人文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回归,诗歌正好可以贡献力量。
  最后,诗歌还可以在当代法学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诗人重视雕琢语言,立法者亦应如此;诗人喜用隐喻、夸张,这些手法在法庭辩论中同样重要,成为说服法官与听众的重要工具。此外,将诗歌当作一种教育工具,可以使学习过程变得更有吸引力,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背后的价值。正如阿克里伯尔德·麦克利士总结的那样:“诗歌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理解我们的混乱生活,使困惑、愤怒的心能认识到一种秩序……若没有诗歌,就不能真正地理解人类、人性。”
  总之,当代的法律领域呼唤诗歌。正如卡多佐的小诗:“诗歌无处不在,常出现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它优雅地出现在书本上,在新闻里,在法律中,在肥皂剧内。它似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表达方式。它是我们的惊奇,我们的恐惧,我们的平凡日子。诗歌是意象的创造,是激情,是脚尖的节奏,是歌唱。法律中充斥着,反映人性的极端案件,等待干预,等待执行,就像诗歌等待评判一样……”
(原文刊载于《政法论坛》2025年第1期)  
周朝土地分配制度的三种样式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时下一些教材论著关于周朝土地制度的论述,总以单一的井田制来概述,我认为这样做有点简单化。周朝的国家结构是国野制,国和野分别指国都和鄙野。总体而言,征服者周人居住在“国都”,国都分为若干“乡”,被称为“国人”;被征服者居住在“鄙野”,鄙野分为若干“遂”,被称为“野人”。土地制度既受国家结构的制约,还受山区平原等地理形势的制约。
  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超经济束缚,周朝的土地制度总体上呈现土地国(王)有制,周王朝对土地的分配,主要有如下三种样式:
  第一,“国人”实行以“家”为基础的井田制分配方式。《孟子·滕文公章句上》载:“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此其大略也。”值得注意的是,孟子在这里不断强调国人和野人的土地制度是不同的,即“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国人的井田制是“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讲完国人的这一土地制度(井田制)之后,孟子又强调这一制度是“所以别野人也”。这说明国人和野人的土地制度是不同的,井田制仅是国人的制度。
  《周礼》也有以“家”为单位的土地分配方法,《周礼·地官司徒·小司徒》载,“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意思是,上等土地授给七口以上人家,这样的人家可以胜任兵役和劳役的一家有三人;中等土地授给六口的人家,这样的人家可以胜任兵役和劳役的两家有五人;下等土地授给五口以下的人家,这样的人家可以胜任兵役和劳役的一家有两人。
  第二,“野人”实行以“夫”(男子)为单位的井地分配制度。《周礼·地官司徒·遂人》载,“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上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五十亩,余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亩,莱百亩,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二百亩,余夫亦如之”。意思是,辨别野地的土地,分为上地、中地、下地,据以颁授田地和宅地。上地,一夫授给一处宅地,田一百亩,休耕地五十亩,余夫也照这样授田。中地,一夫授给一处宅地,田一百亩,休耕地一百亩,余夫也照这样授田。下地,一夫授给一处宅地,田一百亩,休耕地二百亩,余夫也照这样授田。
  第三,“国”“野”逐渐融合的土地分配制度。春秋战国时期战事频繁,各国都需要扩充兵力,因此,野人也逐渐获得当兵的资格。此时,国人和野人的土地分配制度趋同,即“国都”“鄙野”逐渐实行以“室”“家”为单位的土地分配方法。《周礼·地官司徒·大司徒》载,“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意思是,凡建造采邑,制定该采邑的地域,通过挖沟堆土划分界线,根据采邑的室家数制定井田规模。无须休耕的地每家一百亩,种一年休耕一年的地每家两百亩,种一年休耕两年的地每家三百亩。这里的“都鄙”,“都”是“国”的组成部分,“鄙”是“野”的组成部分,以“室”“家”为单位的土地分配方法同时适用于一部分国都和鄙野。
  为什么国人的土地分配方法多种多样呢?一是和地理形势有关。根据《西周不存在井田制》一文所述,时人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像通常概括的那样,仅仅是“黄土地带,土地疏松,易于农耕”。比如,当时黄河中游的天然植被大致分成森林、草原及荒漠三个地带。森林地带包括黄土高原东南部,豫西山地丘陵,秦岭、中条、霍山、吕梁山地,渭河、汾河、伊洛河下游诸平原。这里正是周人及其主要侯国活动的中心。繁盛的森林不仅会给土地垦辟造成困难,而且也为野生动物的生存提供了条件。据记载,周人居地附近的密林茂草中常有群兽出没,直接威胁人们的生产和生存,今日看来平衍无阻的华北大平原,往昔也布满着浊水充斥的泽薮,呈现出复杂万端的起伏地形。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土地分配制度的样式必然是多种多样的。二是和当时国人可以当兵、野人不能当兵的制度有关。国人当兵要自备武器、干粮,因此必须占有较好、较多的土地,否则不堪其负。
  综上所述,关于周朝土地制度的论述既有史实,也有推理。我没有斩钉截铁地断言“西周没有井田制度”,但也反对学术界目前把纷繁复杂的周朝土地分配制度仅归结为井田制一种的做法。我更希望将来后辈们或者依据新的史料得出新的结论,或者纠正我的一部分结论。
西北政法大学备案审查研究中心成立大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日前,西北政法大学备案审查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备案审查基本理论研讨会举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表示,备案审查研究中心的成立体现了学校服务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担当。研究中心应当统筹学科优势和师资力量,与各级法治实务部门紧密协作,聚焦备案审查制度,力争打造人才培养高地、重要智库、知名研究平台。研究中心全体成员要凝聚智识力量,加大理论攻坚力度,以高水平成果赋能备案审查新发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
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推进会   本报讯 记者刘志月 近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推进会暨深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正式启动高质量发展大研学活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侯振发表示,学校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上,细化工作举措,为全面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攻坚克难,保持定力;携手同行,凝聚合力。全校上下要形成改革一盘棋的局面,共同为改革想招、一起为改革出力,携手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朱方伟表示,学校要坚定“非改不可”的信念、诠释“非我莫属”的担当、共创“非常期待”的前景,以坚定信心、十足干劲,全力拼出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新天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申祖武表示,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大局观、全局观,加强互学互鉴和协同联动,以高质量发展大研学活动为契机,凝聚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与合力,着力强化改革的责任意识,群策群力,集中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2025年度全国法科学生
模拟立法大赛启动仪式举行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日前,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的2025年度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启动仪式暨“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立法人才培养”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许安标就筹办2025年度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提出要求:要确保比赛内容、选题贴近现实需求,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议题作为大赛题目;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评审过程透明公开,评出经得起检验的优秀成果;要以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倡导参赛者从不同角度提出创新条款;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认真研究相关选题领域的中央政策精神和立法规定。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表示,学校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致力于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是培养新时代立法人才的重要平台,参赛者应当从身边的小问题入手,通过真刀真枪的立法案例实战,提高政治判断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天津大学法学院举行法学学科建设研讨会   本报讯 记者张驰 近日,天津大学法学院举行法学学科建设研讨会。与会人员围绕学院未来发展方向、师资队伍优化建设、教学与科研平衡发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方面展开探讨。
  天津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俊艳表示,人才是衡量学科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激励广大教师牢记教书育人初心,深刻把握未来法学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律。文科事业发展需守正创新,既要聚焦我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也要用好学科交叉这一抓手,实现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的共进,天津大学法学院要深入谋划发展大计,早日实现法学学科建设的长远目标。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强调,学院发展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为理论根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既要融入新技术浪潮与时俱进,又要勇担服务国家建设光荣使命。为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学院将对标对表,发挥长处、补足短板,通过创新方法与落实责任制提升人才培养质效,以个人提升共筑集体进步,推动法学学科的高质量发展。
宪法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上)   □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组

一、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这是世界历史发展和人类文明演进的基本规律。
  从我国古代看,凡属盛世都是法制相对健全的时期。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主张“以法而治”,偏在雍州的秦国践而行之,商鞅“立木建信”,强调“法必明、令必行”,使秦国迅速跻身强国之列,最终促成秦始皇统一六国。汉高祖刘邦同关中百姓“约法三章”,为其一统天下发挥了重要作用。汉武帝时形成的汉律六十篇,两汉沿用近四百年。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一部《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从世界历史看,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三千多年前,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即位后,统一全国法令,制定《汉谟拉比法典》,并将法典条文刻于石柱,由此推动古巴比伦王国进入上古两河流域的全盛时代。德国法学家耶林说,罗马帝国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靠武力,第二次靠宗教,第三次靠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灭亡而消亡,宗教随民众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近代以来,我国仁人志士也认识到了法制和宪法的重要性,自戊戌变法和清末修律起,一直在呼吁法制,主张“立宪救国”“制宪图存”。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治条件下,仅仅靠法制是不能改变旧中国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悲惨命运的。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命运,也改变了中国法治的命运。自成立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设法治,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赓续推进、矢志不渝。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围绕巩固革命成果、建立统一战线、促进革命斗争等方面进行了丰富的法制理论和实践探索,为新中国成立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后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过一段弯路,付出了沉重代价。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须臾离不开法治的引领、促进和保障。
  二、世界宪法制度发展与人类政治文明进步
  宪法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重要成果,世界各国对宪法制度的长期探索和不断完善,又推动了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的。”英国是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最早实施宪法制度的国家。1215年,英国国王向贵族妥协,签订了《自由大宪章》,确认了国王与贵族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国王也要受到制定法的约束,这一文件被视为英国宪法的源头。1688年,英国议会发动“光荣革命”,次年颁布《权利法案》,建立了君主立宪制政权,从此确立了“议会高于王权”“法律高于一切”。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通过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奠定了美国的宪制基础。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鼓舞了法国革命者,1789年,法国颁布《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拉开了法国立宪运动的序幕。1791年,法国制宪会议制定的《1791年宪法》生效,成为法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92年,法国废除君主制,建立了共和国。较之于封建专制统治,资本主义宪法制度的出现有力推进了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正如列宁所说:“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相比,是在‘自由’‘平等’‘民主’‘文明’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一步。”
(文章节选自《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  
行政复议基本理论阐释 《行政复议原理》后记   □ 王青斌

  概念乃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没有概念,我们便无法将对法律的思考转变为语言,也无法以一种可理解的方式把这些思考传达给他人。如果我们试图完全否弃概念,那么整个法律大厦就将化为灰烬。因此,在讨论行政复议的整体制度之前,首先需要对行政复议的概念进行整体把握。
  目前,尽管行政复议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名称不尽一致,但行政复议却普遍存在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行政法律体系之中,并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英国的行政裁判所制度、美国的行政法官制度、日本的行政不服审查制度、韩国的行政审判制度。
  从语义上讲,“复”即再次、重新之意,而“议”即议决、审议等。简言之,复议就是对原来的决定进行重新审议。“复议”一词在我国并非固定的法律用语,与其类似的用语包括“复查”“申诉”“再审查”等。“复议”作为固定用语被广泛接受乃肇始于行政诉讼法的出台。在该法出台之前,应松年教授曾指出,“复议”和“申诉”“复核”“复审”等词语在立法中同时使用,容易造成概念上的含混,因而主张予以统一。这一主张亦得到了其他学者及实务界的认同,故1989年通过的行政诉讼法采用了“复议”一词。至此,“复议”一词在我国已经成为被广泛接受的法律术语。
  主流概念认为,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该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对引起争议的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但也有部分学者将“行政复议”描述为“法律制度”,如姜明安教授主编的教材将行政复议界定为:“行政复议,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与此类似的定义也见诸其他行政法学的著作、教材中。
  从语义上讲,行政复议也应当是一种“活动”而非“法律制度”。虽然人们也经常使用“行政复议制度”这一术语,但是从前述两种定义来看,前者更符合字面意义,即将行政复议定义为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定活动。
  我国现在通行的行政复议的定义与行政复议法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在很大意义上是由2023年修订前的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转化而来的。但是,以该法第二条为基础作出的定义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即拘泥于现行法律规范的约束,从而会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和变革造成一定的限制。2023年修订前的行政复议法的定义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将申请复议的对象局限为“具体行政行为”,这必然会限制行政复议范围的扩展;二是将行政复议机关的活动主要描述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政复议机关处理复议案件的形式,妨碍和解、调解等方式在行政复议中的运用。对此问题,2023年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1款作出了较大的调整,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法。”
  《行政复议原理》一书认为可以将行政复议定义为:行政复议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基于申请而予以受理、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该定义与通行的定义相比,主要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用“行政行为”取代了“具体行政行为”,为行政复议范围的扩展保留了余地;二是用“作出裁决的行为”取代了“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为丰富行政复议机关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形式提供了可能。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含义是明确的,这也是行政复议审查后最常见的裁决方式,但是,“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不包括调解、和解等裁决形式在内。因此,用“作出裁决的行为”取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更有利于将当前已经被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调解、和解等结案形式纳入其中。
  本书是笔者第二本关于行政复议的专著,但本书并不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全新专著。2013年,笔者出版了第一本行政复议的专著《行政复议制度的变革与重构——兼论〈行政复议法〉的修改》,正值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的修改窗口期,当时的着眼点也主要在于行政复议法的修改。由于各种原因,行政诉讼法在2014年就完成了修正,但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却迟迟没有落地,直到该书出版十余年后,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方于2023年9月1日尘埃落定。在行政复议法的修订过程中,第一本专著的一些观点已经被采纳,如关于行政复议调解的范围、条件,关于扩大行政复议前置范围的观点等。在第一本关于行政复议的专著出版后,笔者又陆续发表了一些关于行政复议的文章,对于行政复议制度也有了一些新的观点。因此,方有了修订该书的想法。但鉴于行政复议法已经修改,再叫原来的名称——“行政复议制度的变革与重构”显然并不合适。而且,从内容上讲,本书虽然保留了一些第一本行政复议专著的观点,但保留的篇幅并不算大。因此,笔者将本书名称确定为“行政复议原理”,定位为对行政复议制度作理论上的阐释和解构。
  作为行政诉讼之外的另一个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行政复议的功能目前并未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也并未得到学术界的充分重视,国内的研究群体也相对较小。期望本书的出版,能够进一步引起学界对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视和研究,也期望行政复议制度能够真正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并促进我国行政法治的进步。
令尹子文不护亲   楚令尹子文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曰:“凡立廷理者,将以司犯王令而察触国法也。夫直士持法,柔而不挠,刚而不折;今弃法而背令,而释犯法者,是为理不端,怀心不公也。岂吾有营私之意也,何廷理之驳于法也?吾在上位以率士民,士民或怨而吾不能免之于法。今吾族犯法甚明,而使廷理因缘吾心而释之,是吾不公之心,明著于国也。执一国之柄而以私闻,与吾生不以义,不若吾死也。”遂致其族人于廷理,曰:“不是刑也,吾将死。”廷理惧,遂刑其族人。成王闻之,不及履而至于子文之室,曰:“寡人幼少,置理失其人,以违夫子之意。”于是黜廷理而尊子文,使及内政。国人闻之,曰:“若令尹之公也,吾党何忧乎!”乃相与作歌曰:“子文之族,犯国法程。廷理释之,子文不听。恤顾怨萌,方正公平。”
——《说苑·至公》

  解析:法家“法不护亲”理念
  《说苑·至公》中记述的“令尹子文不护亲”事例,体现了楚国令尹子文维护司法公正、执法不“私”的品行。这与先秦法家的执法观相契合,即主张“上法不上贤”,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从而维护法律的权威,保障国家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总体来说,先秦法家执法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借鉴:
  一是要审慎执法。关于这一点,先秦诸子尽管出发点不一,但意见较为一致。儒家把慎刑看作取得民心的关键,在其看来,百姓之所以犯罪,往往是由于执政者不能先教而后刑,民众是因无知而犯罪,责任在于统治者,因此在使用刑罚的时候应该慎之又慎,对死刑的适用更应如此,千万不能草率行事。道家认为法律制度掌握在统治者手中,并不是专门惩罚人的,有德的统治者只掌握法律,无德的统治者才运用惩罚。墨家从“兼爱”立场出发,主张慎重执法,主张如果刑法使用不当,就会致乱,其关键在于执法是否慎重。法家虽然主张厚赏重罚,强调重刑,但那只是制定法律时的原则。在执法时,则强调不能肆意妄为、任意而行,而是必须严格谨慎、不枉不纵,既不能因为仁爱而“有过不罪,无功受赏”,也不能任意用刑,虐杀臣民。这样才能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否则将导致亡国。由此可见,法家把慎重执法当作关系天下安危的大事。
  二是要秉公执法。成文法的公布使得法令彰明,执法者不能擅自增损法律内容,而必须秉公执法,这成为一种历史趋势。《管子·立政》说:“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受宪于太史……宪未布,令未致,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滞留法令,是不可赦免的死罪。商鞅更是把公布法律条文、使全体臣民知晓法律作为以法治国的首要条件:“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赏行而兵强。此三者,治之本也,夫错法而民无邪者,法明而民利之也。”错法,就是明法,使“天下吏民无不知法”。这样,可以增强吏民的法制观念,“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司法官吏在执法过程中就只能秉公行事。先秦诸子已经明确意识到,只有秉公执法,法律才能成为维护统治秩序的最根本的保障,韩非子在《有度》中对秉公执法的后果作了准确的描述:“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
  三是要严格执法。法家把维护法令尊严看成是关系国家安危的大事,因此要求一准于法。为保证法律的权威性,严格执法,法家要求做到两点:第一,一准于法,把法令看作治国的唯一标准。一方面要求“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另一方面,执法官员在司法过程中,要“不淫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也,动无非法”。总之,一切要依法办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为达到这一目的,韩非子要求君主清除“五蠹”,“一法而不求智”。第二,法律一经制定,就必须君臣共守,君主也有遵守法律的义务,法令的权威高于君主的权威。《管子·法法》指出,“不为君欲变其令,令尊于君”“明君……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也。故上不行,则民不从;彼民不服法死制,则国必乱矣。是以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先民服也”。把“禁胜于身”作为“令行于民”的前提,强调执法者带头遵守法令。
  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深度转型期,法院作为执法、司法的主体,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无疑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先秦法家主张的“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的法治观和执法观,与我国当前法治建设所倡导的公平公正法治理念存在诸多契合之处,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想底蕴和理论参考。
  (文章节选自崔亚东主编的《法治文明溯源:中华法系经典案例解析》,商务印书馆出版)
曲益良谈预付式消费反悔权—— 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吉林大学法学院曲益良在《西部法学评论》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预付式消费反悔权适用之省思》的文章中指出:
  科技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不断改造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效率逐渐成为人们追求的主流价值之一。消费作为最重要的生活职能之一,其理念和方式也经历着趋于效率化的变革。作为一种新兴消费模式的预付式消费即是这种变革的产物,既满足了经营者加快资本周转的需求,又满足了消费者降低消费成本的需要,使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两端更具效率。然而,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结构性不平等导致两者间信息严重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又不可避免地导致市场失灵。在市场失灵的状态下,预付式消费效率优先的价值观引发了诸如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一系列违背公平的问题。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未对预付式消费进行概要式描述和原则性规定,这就形成了预付式消费是否以及如何适用反悔权的困惑与盲区。
  预付式消费使消费者面临更大的消费风险,这种消费风险不仅来源于消费者自身的冲动消费,而更多体现为经营者对其经营风险的转嫁。因此,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下消费者的利益极易受到侵害,赋予消费者以反悔权符合权利的应有之意。从权利的性质来看,反悔权是对契约原则以及合同稳定性的挑战,反悔权的滥用将严重损害权利承受方对合同的期待利益,但是,反悔权对以消费者和经营者为主体的预付式消费仍有适用之必要。
  将反悔权制度扩大适用于预付式消费在保护消费者权益、避免消费者冲动消费等方面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反悔权的无因性无限放大了其权利属性,相对的也无限增加了权利承受方的义务,反悔权的存在使经营者陷入不稳定的经营状态,难以对长期经营进行合理预期和规划。另外,反悔权的行使本质上属于违约行为,是对契约精神提出的挑战,即使是为了实现实质公平而赋予这种违约行为以合法地位,也不能忽视反悔权行使的边界。所以,立法者为限制反悔权的滥用,在反悔权制度的构建中通常都设置了权利行使的期限,即“冷静期”。
  由于预付式消费具有时间延续性的特点,并体现为动态进行的消费过程,有必要对预付式消费的消费过程进行细化。将预付式消费分为成立过程与消费内容两个部分,其标准在于,前者不存在经营者义务的实际履行,而后者存在。在这两个阶段中行使反悔权对经营者影响的程度是不同的。在成立过程阶段行使反悔权,经营者返还消费者预付的资金,合同即被解除,此时行使反悔权几乎不会产生任何变动成本,既起到了冲动消费时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又没有对经营者造成实质性损害。而在消费内容阶段,经营者已经开始实际履约,此时无偿反悔的思路显然不能适用。因此,有必要适当引入有偿反悔的概念,以期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兼顾经营者的利益。
邢会强谈我国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规范—— 应重构为二元模式并设置两套规范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在《法学研究》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我国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规范模式之重构》的文章中指出:
  我国证券法基于“威慑导向策略”,以统一的侵权责任规范、相同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规制不同市场以及不同发行方式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形成了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规范的一元模式。
  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规范一元模式形成于我国证券民事诉讼不活跃的时期。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证券民事诉讼的兴起,一元模式引发的诉讼滋扰和威慑过度问题越来越突出。诉讼滋扰和威慑过度只是问题的表象,根源在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规范一元模式的内在缺陷,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一元模式不区分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实行相同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不但导致欺诈发行侵权责任规范的构成要件应简未简、应繁未繁,更重要的是,一律实行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交易因果关系(信赖)推定和损失因果关系推定导致程序便利向原告过于倾斜,忽略了无辜被告的利益;第二,一元模式不区分(拟)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定向发行),扰乱了证券法的基本逻辑与内在秩序;第三,一元模式不考虑交易市场是否为有效市场,一律实行信赖推定,与欺诈市场理论不符。
  我国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规范应重构为二元模式,并设置两套规范:一套是公开发行市场欺诈发行(以下简称公开欺诈发行)时的特殊证券侵权责任规范;另一套是适用于除公开欺诈发行之外的其他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的一般证券侵权责任规范,但仅在有效市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隐瞒重大信息情形下实行信赖推定。公开欺诈发行特殊侵权责任规范由侵权行为、主观过错、损失、因果关系四个要件组成。一般证券侵权责任规范是一般侵权规范在证券法领域的具体适用,其将废止我国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交易因果关系(信赖)推定和损失因果关系推定,原告除需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失之外,还要证明过错和交易因果关系。
关于新文科建设与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若干思考   □ 秦前红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到今天,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但也面临许多新时代的新任务与新挑战。面对多面向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与改革任务,应该用联系的观点去理解与回应。新文科建设与自主知识体系建构都属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二者不应当做割裂化的理解。遗憾的是,当下无论是针对新文科建设的讨论,还是针对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讨论,都存在相互割裂的问题——在谈论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时会忽视新文科建设这一任务,在谈论新文科建设时又会忽略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这一使命,尚未触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探究,将会导致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呈现碎片化状态,无法进行体系化、系统化的建构。在我国当前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新文科建设与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应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各自功能,实现二者的一体化推进。
  无论是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还是新文科建设,都可以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层面展开讨论,这也是认识科学发展规律的重要视角。本体论视角是指研究存在和本原以及有关存在者的本质、分类及范畴的视角,主要讨论“自主知识体系”与“新文科”是什么的问题;认识论视角是指研究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主要讨论“自主知识体系”“新文科”与社会存在的辩证统一关系;方法论视角是指认识、评价与改造世界的方法,主要讨论认识、评价与改造“自主知识体系”或“新文科”的方法。
  第一,从本体论视角来看,其揭示的是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或是新文科建设都面临一些共同性的问题。何谓“新文科”、何谓“自主知识体系”?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都是,它们的基本概念是什么、基本原理是什么、基本范畴是什么?需要用具有通用性的方法进行讨论。以基本概念建构为例,新文科体系实现了“学科交叉”到“交叉学科”的范式转型,矫正了精细化、专业化社会分工背景下对知识的整体性与统一性的不断消解,减少了专业之间、学科之间的知识壁垒以及知识本身的碎片化,弥合了学科之间的龃龉,形成了学科合力。尤其是现代社会的迅速发展,单一化、碎片化的学科知识结构已经难以回应与解决复杂的实践难题。这也就意味着,新文科体系中的基本概念群不是叠加模式,而是融贯模式,需要从既有的学科体系中提炼概念内涵与外延,并经由科学方法融合为全新的、独立的概念,从而成为供给交叉学科独立运作的自主概念。同时,新文科背景下所建构的新概念也需要接受自主知识体系的检验,并将其纳入自主知识体系之中,丰富自主知识体系内部的概念体系层次。
  第二,从认识论视角来看,其揭示的是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与新文科建设都会面临一些具体的问题需要回应与解决,二者存在各自的问题域。以“问题导向”开展新文科建设与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认识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基本原理的体现。那么,什么是新文科建设与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中的问题意识?首先,问题意识本身要关乎中国,以中国实践为起点,扎根中国大地,进而才能使无论是新文科建设还是自主知识体系建构都能够解读中国实践、阐释中国道路、彰显中国特色与中国气派。例如,关于自主知识体系的问题意识,在中国的语境中仍然可以对一些传统的命题作出属于中国的回答,比如主权或人权问题、道德和法律问题、国家安全观与正义权利保护问题等;又如,在宪法学领域中关于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理论建构的问题、关于腐败治理与监察法理论建构的问题、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党内法规理论建构的问题,均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提升后在世界范围内需要呈现中国话语、中国视角、中国方案的问题。在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之中,这些问题既有中国的本土性,又包含与世界各国的关联性,哪些问题涉及理论变革与知识体系重塑、哪些问题又可以在传统理论中获得解答,都需要深入探究。其次,问题意识本身要打破学科壁垒,强调学科交叉,不局限于单一学科内部与单一知识域。新文科中的“新”强调的是以跨学科的视角思考问题,寻找不同学科知识之间的关联性与共同点;知识体系本身也因为体系特质而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具备知识融贯的基础,通过问题驱动知识结构重塑。最后,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与新文科建设都进入共同的社会背景之中,需要深刻认识学科、理论知识与社会变迁的关系,面临传统知识体系与学科体系能否检视与回应中国式现代化场景的检验。若割裂理论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将会使理论失去生命力,难以指引实践发展。人类历史的演进经历了石器时代、农业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现代科技时代多个阶段。当下,中国社会正在进入数字社会形态,新技术不断迭代,科技的高度创新与高度发展塑造着充满未知的未来。但是,现有的概念或理论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之间存在明显的脱节,社会共识尚未形成,传统具有支撑性的理论或概念失焦于社会实践之中。无论是新文科建设还是自主知识体系建构,都需要回应数字社会这一外部环境的影响。例如,在数字时代,平台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某些情况下扮演着一定程度上的“准政府”角色,行使着“准公权力”。那么,能否用宪法学里的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理论来分析相关现象,还是需要建构一套全新的理论?又如,关于数字时代的权利冲突规则,无论是传统的宪法理论还是部门法理论,都对权利冲突规则有着基本的理论建构,但面对来势汹汹的数字化趋势,新型权利不断衍生,传统的权利冲突理论能否回应?抑或需要建构新的权利冲突规则?再如,数字社会的运转虽然以技术为驱动核心,但是传统理论上的共识是不可忽视“人”的因素,要避免人的物化与异化,那么新的问题是人们有没有逃避数字的相关权利?人们有没有放弃和选择的权利?人们如何在可能存在的算法黑箱、算法歧视中保障自己的决策参与权?这些问题的讨论都与每个个体息息相关,传统理论的回应能力也有待检验。当然,在数字时代背景下讨论新文科建设或者进行自主知识体系建构,需要走出传统理论的束缚,又会面临一些“无病呻吟”“假问题”“泡沫化”“虚假繁荣”“新瓶装旧酒”等争议。例如,数字人权问题在这几年形成了一批可观的成果,但是不少成果可能只是提出了问题,甚至有人认为这些研究是制造问题,共识性有限。到底什么是数字人权?究竟有没有数字人权这个概念?数字人权是人权在数字场域的表现还是全新的形态?这是数字时代人权知识体系建构需要回应的问题。同时,在讨论数字人权的时候,数字人权与一般人格权的关系是什么?建构新概念时必须讨论其与传统概念之间是否具有相容性,要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
  第三,从方法论视角来看,其揭示的是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与新文科建设都面临如何进行知识生产的路径问题。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新文科建设与自主知识体系建构需要共同遵循的方法。首先,要准确把握好自主理论与西方理论之间的关系。自主知识体系建构首要强调的就是“自主性”,新文科建设之新也在于破陈出新,以此为契机建构自主的文科体系,可见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方向在于摆脱国外学术话语对我国学术学科体系的不自觉影响,走出颇具时代特征的“洋泾浜语”,真正服务中国社会,并为全球发展尤其是后发国家的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但是,在扁平化的世界面前,强调自主性并不意味着新文科建设或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走向关门主义、闭门造车的极端,仍然要博采众长,保持学科与知识体系的开放性,是要能够交流的、可供讨论的,但亦不可以用西方理论的议程设置标准来指引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正如学者所言,我们要研究的不仅有在中国的问题,也要研究属于中国的问题,还要研究中国在世界的问题。其次,要准确把握好政治与科学之间的关系。知识生产同样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并非单纯的逻辑思维过程,也存在政治与科学的内在张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与新文科建设都肩负着特定政治意义上的使命——打破知识生产国际分工中的知识霸权。因此,无论是新文科建设还是知识体系建构,都需要自觉阐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大表述。
立纪陈纲:《光绪会典事例》中的立法智慧   □ 陈玺 童嘉木

  《光绪会典事例》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以“会典事例”命名的立法成果,内容宏富、包罗万象,体现了我国的传统立法智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对集历代会典事例之大成的《光绪会典事例》的探究,有助于我们发掘、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以古鉴今,提高立法质量,稳步推进法典化进程。
“会典事例”的渊源与流变
  “事例”原指先前存在的成例。在中国古代,事例对后发类案之处置,多具指导意义。西晋时,杨骏以谋反之罪见诛,其弟杨珧虽陈情自告仍受牵连。“当时皆谓宜为申理,合依钟繇事例”,时人援引钟繇免于钟会之诛事,欲援救杨珧。逮至明代,“事例”已表现出与会典的密切联系。《万历会典》载,“其近年六部等衙门见行事例,各令选委司属官,遵照体例,分类编集”。洎乎清代,“会典事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继续发展。《康熙会典》率先厘定“事例”的类型。乾隆时,认为“夫例可通,典不可变”,典与例当分离。遂在制定《大清会典》之余,另编《大清会典则例》180卷。嘉庆朝在编纂《大清会典》之外,又有《大清会典事例》920卷、《钦定大清会典图》132卷。至此,“会典事例”以一种法律形式独立于“会典”存在。
《光绪会典事例》的制定与内容
  光绪九年(1883年),延煦“念会典事例自嘉庆间续修,中更六十余年,典章制度,视昔弥剧。及今不修,恐文献无征,难免舛漏”,请续修会典。上谕表示“必须各衙门则例修辑完备,方能编纂成书”,故敕令各部院整理则例,为制定《光绪会典事例》备办诸事。光绪十二年(1886年),下令“将嘉庆十八年以后,增定一切典礼及修改各衙门则例编辑成书,颁行中外”。为确保制定工作的顺利完成,清廷设立会典馆,并拣选贤才俊彦任要职。历时十余载,终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书成进上。
  《光绪会典事例》1220卷,分为奏折、目录与正文三个部分。“大学士李鸿章等奏折”居首,其中提到“凡庙朝典礼、官司职掌,皆据现在所行直书于典。其沿革损益,详著于例”。由此可见,会典记载的六曹庶司之掌,均以当时现行有效的规则为依据;而会典事例则将典章制度的因革损益加以胪列,使得会典中之规则在时间维度上依次展开。“钦定大清会典目录”其次,将全书分为宗人府、内阁、吏部、户部、礼部等各目,体例严谨。正文部分详细规定了清廷诸司的机构设置、行政职权、办事规范以及违法惩处等相关内容。同时,与清末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时代特征相对应,较诸《嘉庆会典事例》增加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相关内容,表现出社会现实对法律制定的深刻影响。
《光绪会典事例》的立法智慧
  (一)则例在先,汇编成典的立法经验
  作为清廷各部院办事细则的“则例”是会典事例的前身,所谓“则例必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采则例以入会典,名为会典则例或事例”。虽此“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之规则或并未被严格遵循,但清廷纂修则例之事确为频繁。自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嘉庆会典事例》成书讫光绪十二年正式开馆续修会典事例,历时已久。在此期间,出现了如《钦定礼部则例》(1844年)、《户部则例》(1848年)、《宗人府则例》(1849年)、《太常寺则例》(1850年)等一系列立法成果。延煦认为,自嘉庆至今已阅七十余年,而“各部院新修则例,有已编次者,有未编次者”,深罹“岁月虚糜,汗青无日”,故有续修会典之请。由此可见,在光绪朝续修会典事例之前,已有大量的以“则例”为主体的立法成果,亟须汇集成编以修明宪章。《光绪会典事例》便是在此基础上修成的。
  (二)以官统事,溯源导流的立法体例
  早在唐代,官修政书《唐六典》便采“以令式入六司,象《周礼》六官之制,其沿革并入注”的编纂体例。明清两代修订的会典,亦未脱离“以官统典”的框架。《光绪会典事例》延续了这一传统:“会典大要,以官统事,以事隶官……至事例,则各门各目因革损益皆系按年排比。”兹以《光绪会典事例》卷723为例:将规定封建五刑的《大清律例》正文置于“刑部”名目之下,体现了“以官统事”的特点;刑律正文之后又附以历代五刑执行的变通规定,如“雍正三年奏准:原律笞杖,以五折十。现行部例,以四折十,并除不及五之零数。故杖一百止折责四十板”,体现了“因革损益皆系按年排比”的特点。以诸司为纬,使得各部细则毋得遗漏;以时间为经,使得历代规范一览无遗。
  (三)图例分纂,相辅相成的立法模式
  会典图系将会典、会典事例所载的部分礼仪器物等内容用图表绘制解析,加以阐释说明。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会典将相关图表附于坛庙舆地条目之下,然“其间图本不多,又即散见会典各门卷内。此有彼无,尚未全备”。因此,嘉庆朝开始将会典图独立成册,光绪朝因袭之。会典事例所载文字与会典图中的相关图表相辅相成,两相对照即可一目了然。如《光绪会典事例》卷294对朝会时各级官员的站位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与此相对应,《光绪会典图》卷26即有“太和殿朝贺位次图”,将复杂的文字说明予以生动图像化。
  《光绪会典事例》作为我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以“会典事例”命名的立法成果,是对历代立法智慧的深刻总结。如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实现《光绪会典事例》等一系列传统法典中蕴含的立法智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当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文章系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唐宋时期官僚叙复法转型研究”(23BFX199)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  
我国基础教育中的法律意识培养   □ 乌云塔娜

  法律意识作为公民法治素养的核心构成要素,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石。在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时代要求下,法律意识培养已突破传统高等教育和专业法学教育的局限,逐步向基础教育阶段延伸。基础教育承担着塑造公民基本素质的关键职能,在学生法律意识形成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法律意识培养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在教育理念革新、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方式创新及评价机制完善等方面仍存在改进空间。特别是在网络环境复杂化、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频发、校园欺凌现象屡禁不止的现实背景下,强化基础教育阶段法律意识培养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笔者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策略,着力构建系统化、实效化的法律教育实施路径,为培育具备现代法治精神的新时代公民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建立循序渐进的法律教育课程体系
  构建科学完善的法律教育课程体系,需要遵循认知发展规律,实现不同阶段教学内容的有效衔接与梯度递进。首先,应建立分学段阶梯式课程框架,精准定位各阶段培养目标。小学阶段以法治启蒙为核心,通过设置《生活与规则》校本课程,每周安排两课时开展交通法规、校园守则等基础性法律常识教育,重点培育学生规则认知与权益保护意识。初中阶段侧重法律实践应用,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增设“法治与社会”专题模块,每学期设置16课时系统讲授民事权利、消费维权等实用法律知识,强化学生权利义务观念与责任意识。高中阶段注重法治思维塑造,在思想政治课程中嵌入“法治中国”研习单元,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法律逻辑推理训练,提升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需制定可量化的法律素养评估标准,建立学段衔接的质量监测机制。小学阶段重点考察校规遵守率、安全自护知识掌握度等基础指标,要求四年级前完成20项基本行为规范的学习认证。初中阶段着重检测法律案例辨识能力,建立包含网络诈骗识别、校园纠纷处置等12项技能的评价清单。高中阶段实施法律素养综合测评,通过模拟法庭辩论、社会法治问题调研报告等多元形式,每学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能力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可联合司法机构开发统一测评工具,构建覆盖各学段的法治素养成长数据库。
探索多元融合的法律教育实施模式
  创新法律教育教学范式,关键在于突破传统课堂局限,构建多维立体的教育生态。实践层面应强化体验式教学,建立“三位一体”的法治实践平台。区级教育部门应统筹司法资源,每学期组织辖区内中小学生开展法院旁听、检察开放日等法治实践活动,确保每生每年参与实地研学不少于两次。学校层面应深化院校合作,与属地法院、律所共建法治教育基地,聘请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校外辅导员,每月开展“法律诊所”“模拟调解”等情境教学活动。班级层面应建设法治教育角,定期组织“今日说法”案例研讨,鼓励学生自编自演法治情景剧,将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具象行为准则。数字技术应用方面要着力打造智慧法治教育空间。开发“法治微课堂”数字资源库,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制作5分钟至8分钟的情景动画课程,内容涵盖网络安全、消费者权益等热点领域。建设VR法治教育实验室,通过虚拟现实技术还原庭审现场、网络侵权等场景,增强教学情境的真实性与代入感。构建动态法律知识图谱,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学生法律认知盲区,智能推送个性化学习方案。例如,针对校园欺凌高发问题,系统可自动生成预防指南并结合相关法条进行解读。
构建多层次的法律教育保障机制
  健全法律意识培养长效机制,需要制度保障与资源供给双轮驱动。首先,评价体系建设方面研制《中小学生法治素养评价标准》,从法律认知、法治情感、守法行为三个维度设置三级指标。实施法治素养成长档案制度,记录学生参与法治实践、解决法律问题的典型表现。将法治教育成效纳入学校督导评估体系,建立“法治示范校”分级认证制度,对达标单位给予政策倾斜和经费奖励。其次,资源保障方面推进“双师型”法治教师培养工程,师范院校增设法治教育辅修专业,司法机关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财政部门设立法治教育专项经费,按照生均标准保障课程开发、实践活动等支出。构建区域法治教育共同体,整合教育部门、司法机关、社区组织等多元主体资源,定期召开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席会议,协同破解课程实施、师资培训等难题。例如,针对网络直播打赏引发的未成年人财产纠纷,可组织跨部门研讨形成教育对策。
  基础教育阶段的法律意识培育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需要教育系统与社会各界的协同努力。通过建立阶梯式课程结构、创设体验式教学场景、实施学科融合策略、健全长效保障机制等综合措施,能够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践效能。这不仅关乎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随着教育改革的持续深化,我国基础教育必将培养出大批尊法守法、明理笃行的新时代建设者,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未来的法治中国建设,需要从每一节课堂的法治启蒙开始,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信仰的种子,使之成长为支撑社会文明进步的参天大树。
打破普法宣传“次元壁” 推动全民学法“零距离” 广西掀起“法治三月三”民族法治宣传热潮   3月31日是农历三月初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地举行活动庆祝“三月三”传统佳节。各民族同胞穿上绚丽多彩的服装,唱山歌、抛绣球、品美食,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如画山水间处处盛开。
  广西司法行政系统以民族节庆为纽带,掀起民族法治宣传热潮,持续擦亮“法治三月三”特色品牌,让法治之音随山歌唱响八桂大地,以文化交融绘就民族团结进步新画卷。
潮玩街区成普法前沿阵地
  3月31日,由自治区司法厅主办的潮玩普法活动在南宁市青秀区民歌湖开幕。作为今年“广西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文化旅游品牌活动的核心板块,“有得耍”潮玩街区摇身一变,成为广西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
  “学法懂法,学会才能运用它……”在“万物秀”宇树机器人共舞环节,一段20秒的普法RAP以动感节奏点燃全场;东盟国家留学生作为志愿者,与民族普法乐队乐手以快闪方式出现,演绎用摇滚风格改编的传统民歌《茉莉花》,让民族与法治相交融,让法治宣传“声”入人心;“三月三NPC(非玩家角色)普法团”与群众进行互动,市民和游客拍照打卡即可赢取礼品……
  自治区司法厅将人工智能“玩转”到底。活动现场,“法智未来”潮玩普法课堂邀请科技竞赛获奖学生进行交流分享,还有AI下棋机器人、AI电吉他、消防“汪汪大集合”等多个法治体验场景;自动售卖机变身“法治图书角”,市民和游客扫码即可带走心仪的法律书籍;“法治润八桂、科技兴未来”集章打卡活动现场设置“法治能量站”“AI律所智能空间站”“自在‘活’法市集”等7个打卡区,集齐7枚印章即可兑换一份礼品。
  “第一次知道学法可以这么有趣。每个打卡点都很有创意,有些是玩法律拼图,有些是翻阅法条合影,有些是提问法律知识让AI律所回答,大人小孩都玩得很开心。”来自贵州省的游客小聂兴奋地说。
  “有得耍”潮玩街区以“文旅+法治”为核心,通过“奶茶社交+科技赋能+亲子沉浸+音乐潮玩”的多元形式,让法治教育融入消费新场景,积极探索“有趣、有料、有温度、零距离”的全民学法模式,为市民和游客带来一场法治与潮流碰撞的文化盛宴。
将法治种子撒遍八桂大地
  3月28日,自治区司法厅以“三月三”传统佳节为契机,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广西三月三·法治伴你行”全区民族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突出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广西高质量发展和中心工作、“人工智能+法治”创新实践、法治与文旅深度融合及未成年人、农民、边民等重点人群精准普法等内容。活动还将进驻机关、社区、乡村、校园、企业、广场、网络,实现民族法治宣传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让普法宣传“走新”更“走心”。
  3月27日,贵港市司法局、覃塘区司法局等10个部门在覃塘区樟木镇举行贵港市“广西三月三·法治伴你行”民族法治宣传暨全面实施“网格+普法”项目启动仪式。活动通过举行文艺演出、打造“法治宣传一条街”等方式,将法治元素融入演出节目和各类民俗活动,并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月28日,玉林市博白县司法局同心普法团队走进博白镇第七小学,开展“广西三月三·法治伴你行”法治进校园活动。活动现场,法治宣传员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禁毒反诈、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法律知识。团队成员还与同学们一起唱山歌、跳竹竿舞,让孩子们在感受法治力量的同时,领略民族文化的魅力。
  3月31日,柳州市司法局联合融水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在三防镇开展“山歌唱法治·红耀三月三”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活动以“红色法治+民族普法”为主题,通过“法治服务+红色教育+民族文化”相结合的方式,将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让法治精神在革命老区焕发新活力。
  此外,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等地还结合民族边境地区特色,推出“法治趣乐园”“双语法治宣传集市”等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法治宣传活动,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八桂大地的每一处角落。
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自治区政法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一系列具有民族特色、富含法治元素、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法治宣传活动,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广西监狱系统打造“法治+民俗”普法品牌,以山歌为媒架起民族连心桥。“全民普法提素质咧,嘿撩撩啰;社会和谐又平安咧,嘿撩撩啰;法治山歌大家唱咧,共建法治新壮乡咧……”3月22日,一首首法治山歌在柳州文庙唱响。乡音俚语间,柳州监狱将法治案例化作动听旋律,让法治种子扎根群众心田。
  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以“文”为媒,开启“三月三”法治盛宴。广西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联合戒毒人员创作并录制禁毒歌曲《壮乡禁毒传中越》,采用中、越双语对唱形式,实现禁毒戒毒知识跨文化传播。同时,开设“指尖上的法治课堂”,将绣球、壮锦等非遗技艺与禁毒宣传相结合,创作百余件禁毒主题作品,让群众在感受民族文化魅力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教育。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全区政法各单位,在铜鼓广场设置造型别致的“政法小屋”“法院小屋”“检察院小屋”“公安小屋”“司法小屋”,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身穿民族服饰的河池市法学会普法志愿者将法律知识编成朗朗上口的山歌,通过即兴对唱的方式,在欢乐律动中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背篓绣球、三人板鞋竞速、打油茶比赛……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萤火虫普法团队走进两安瑶族乡两安民族中学,与中学生一起体验丰富多彩的民族特色活动。同时,通过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同学们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靖西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人民法院,走进龙邦镇中心小学、壬庄乡初级中学,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同学们“沉浸式”感受司法审判的庄严与公正,深刻认识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线下普法遍地开花,云端异彩同绽风华。自治区司法厅同步启动“普法RAP征集赛”“民族法治网络竞答”等线上活动,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助力“法治三月三”话题在线上平台实现裂变式传播。
  从一本正经到有趣有料,从非遗技艺到模拟法庭,从云端竞答到反诈集章,广西用创新打破普法宣传“次元壁”,让法治知识在互动中悄然生根,让民族情谊在笑语间愈发紧密。全民学法热潮为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能量”,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法治护航下绽放新光彩。     梁斯
芜湖龙山派出所组建义警队伍强化联防联治   “所长,昨天的拉车门案件发生在安置小区,我们已经研判了两天两夜,还是没有一点线索……”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龙山派出所案件队民警小李向所领导汇报办案进度。
  “你联系一下保安潘师傅,看看他们‘龙山义警’联防联治队伍有没有线索。”按照张所长的要求,小李立即联系潘师傅了解情况。根据他提供的可疑人员线索,龙山派出所顺藤摸瓜,将拉车门盗窃团伙一网打尽。
  为做好联防联治工作,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9月,龙山派出所发动辖区企业员工、保安、治安积极分子等社会治安力量,组建“龙山义警”联防联治队伍,作为派出所民警、辅警的补充力量。截至目前,“龙山义警”队伍共开展治安巡查活动120余次,协助龙山派出所破获案件11件。
  成立以来,“龙山义警”队伍结合辖区治安形势和警情分布特点,在人流量较大的夜市、人员密集的小区设置多个夜间执勤点,对案件易发、高发区域加大值守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出动义警500余人次,救助群众11人,化解矛盾纠纷15件。巡逻过程中,义警同步开展护校安园、法治宣传、服务群众等工作。今年第一季度,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400余份,播放宣传视频和音频10余次,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     黄雨娴
快手联合多方力量共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   近日,在北京市举行的第十三届“林护杰出社会工作奖”颁奖典礼上,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席小华获得“林护杰出社会工作奖”,由她联合北京快手公益基金会开展的“繁星计划——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者公益培养项目”(以下简称“繁星计划”),获得专家和评委高度评价。
  “林护杰出社会工作奖”被誉为社会工作界的诺贝尔奖,其颁奖词《繁星成网照后生》体现了“繁星计划”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专业化建设中的标杆意义。
  “繁星计划”由北京快手公益基金会、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联合多个机构开展,旨在通过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者的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搭建多层次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者队伍,为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助其早日回归正常生活。截至目前,“繁星计划”共开展培训活动30余场,为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专业咨询服务2000余次,惠及未成年人6万余名。
  近年来,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手)联合多方力量,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快手探索推行“平台资源+专业力量”模式,构建覆盖司法社工培养、行业标准建设、特殊群体救助的保护体系,积极打造互联网企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典范样本。同时,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技术、社区优势,推动建立网络内容分级标准,助力搭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绿色健康的互联网环境。
  此外,快手与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加强合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启动特殊困境未成年人社会救助项目,建立未成年人安置救助、家庭综合救助、医疗援助、遣返救助“四维保障机制”。同时,通过公益捐助的方式,支持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参与制定我国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第一项国家标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快手副总裁、北京快手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宋婷婷表示,作为国内首家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深度参与跨界合作的互联网企业,快手将以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准则,陆续开展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项目,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龚晓义
公告专栏 2025年4月8日 邯郸开发区新世纪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欣、鲁宁、魏黎明、商朋与被告邯郸开发区新世纪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卢国炯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冀11民初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伟:本院受理张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182民初6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2025)苏0925民初2288号
王永芬:本院受理原告李乃圣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吉林铁路分局建筑工程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杨国强与被上诉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吉林铁路分局建筑工程公司、吉林市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8点40时在本院第5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茆明:本院受理原告丁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5)苏0925民117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5月26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陈元罗:本院受理原告邵为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5)苏0925民168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5月26日下午15时2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杭州达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郑磊:本院受理对原告刘道君与被告杭州达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郑磊、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205民初88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10497号
杭州万比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京庆(山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万比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5月29日9点2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6642号
孙强:本院受理原告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孙强、叶茂勇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6月16日9点2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买日哈巴:本院受理的崔芳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新2828民初2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买日哈巴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崔芳支付商品赔偿款5300元及违约金263.67元;二、驳回原告崔芳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翁国共:原告黄才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36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沈雅军:原告刘小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367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傅国华:原告张有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86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予兴:原告汪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4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英、茶咖艺趣品牌管理(嘉兴)有限公司、王月玥:原告嘉兴市南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家港市依太纺织品有限公司、朱乔周:本院受理常州众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内蒙古宝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赢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栋:本院受理张新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90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徐云安:本院受理吴杰丰与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746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敏:本院受理卜现云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告当事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山西宏达昌盛建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阿美泰克工业设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常州浩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玉芬诉你、符利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6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江苏台优智能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劳特(常州)机械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8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周伟伟:本院受理朱峰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龚胜杰:本院受理陈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曹文春:本院受理常州世界家具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常丽停、常田增: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及贾红涛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仲裁庭已做出裁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邯仲裁字第0424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青海嘉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马国龙与你服务合同争议案,由仲裁员郁建新组成仲裁庭,并于2025年5月15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开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王金水:本会受理的蔡志康与吴江市松陵镇锦吴旅馆、胡建伟、潘熙珍、施福明、王金水合伙协议纠纷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1517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鲁云亮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5月12日13时30分在A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补充证据等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天津阳光力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周庆维与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仲裁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1310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方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1310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优优网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牛淑旭与你方的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2090号。仲裁庭已于2025年4月3日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2090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上海昊润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君和四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东营港资产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东仲字第397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员名单、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函。限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限及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0日内。公告期满之次日起第11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方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时,地点为本会第五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仲裁委员会
尼布: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拉萨市城关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拉仲裁字第331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朱国民: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安徽省熙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淮仲裁字〔2024〕725号裁决书及〔2024〕725号补正决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海口星翰元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陈长领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5〕第87号),并定于2025年6月9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电话:65852550)领取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受理的〔2024〕717陶斯江诉北京中鼎扬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长青汇远建设有限公司、〔2024〕966张庆满诉湖南省玖州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以上单位、个人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上述单位、个人送达以上案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河南东路781号4楼)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后,非终局案件15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终局案件30日内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不起诉或不申请撤销,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声 明   依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浙01民初978号民事判决书,杭州一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天青青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滴答出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畅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为消除滴答商标侵权行为对嘀嗒拼车的不良影响,本院依据生效判决内容登报申明如下:
  1.杭州一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天青青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滴答出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北京畅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15519442A号、第17888860号、第24229617号、第25830648号、第27160428号、第28079932号、第36736534号、第36736535号、第5588534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杭州滴答出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已变更为杭州天青青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网站已更名。
杭州一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天青青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公告专栏   10/11中缝
  遗失声明
徐阳于2025年3月11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32068220021228****,特此声明。
郑杨于2025年4月5日不慎遗失身份证件,证号:63282519860804****,现声明作废。
丁宁身份证于2025年4月5日遗失,证号:21028219990727****,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王波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人民警察证,警号:303733,声明作废。
谢军不慎遗失残疾军人证,证号:陕军E012851,声明作废。
曾紫沐(性别:女,父亲:曾宏伟,母亲:谢恩)出生于2019年1月21日,编号T43001439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潘文浩(性别:男,母亲:胡芳,父亲:潘江岚)出生于2017年1月29日,编号Q61039157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张诗琪(性别:女,母亲:范小平,父亲:张庆阳)出生于2010年5月1日,编号J350280647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刘馨瑶(性别:女,母亲:何海波,父亲:刘三多)出生于2012年4月18日,编号O43079244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伍姿仪于2025年3月30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45032820010201****,特此声明。
汤诗涵(性别:女,母亲:黄雪玉,父亲:汤泽仁)出生于2014年2月23日,编号O35011662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万永波遗失行政执法证,证号:17120252025,声明作废。
刘妙涵,性别女,2019年3月16日出生(父:刘潇,母:陈由)遗失出生证明,出生证号T320027667,声明作废。
产权人叶毛杰不慎将坐落于贵南县过马营镇角色村32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青(2020)贵南县不动产权第0004363号,特此声明作废。
承租人:马贵龙身份证:11022119290406****不慎将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站北宿舍78号的房屋租赁房本遗失。契约编号:12562,特此声明作废。
专职律师黎泰君2025年4月8日因保管不善遗失广东省司法厅2022年4月12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510513517,流水号:11478931,声明作废。
河南诚友律师事务所李志伟,因保管不善将河南省司法厅2020年9月8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4107199510648552,声明作废。
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的何杰律师,因个人原因将贵州省司法厅2021年05月06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5202202110316060,执业证书流水号:11246549,特此声明作废。
重庆美翎(贵阳)律师事务所陈洋律师不慎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类别: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5201202410771663,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彰坑村大塘二经济合作社崔嫦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460228F-0061,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德化县盒什包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DA9PXG83)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顺昌县绿农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1MADH7BBE9U)不慎遗失铜质公章,编码:35072110007294,声明作废。
靖边县华泰保险东新专属代理店遗失原公章(编号:6108240008525)、财务专用章(编号:6108240008524)、法人章(姓名:景贵峰,编号:6108240008526)各一枚,声明作废。
甘肃美潮美家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02MAD03A7252)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204010033202,声明作废。
梨树县孤家子镇嘉瑞副食批发超市(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322MADM8EC179)不慎遗失公章(编码:2203224462959),声明作废。
新疆炽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MADANL4K1Y)不慎遗失财务章,编码:6531010133854,声明作废。
新源县七十一团天香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不慎丢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8996000178401,账号:3073730104000094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伊犁阿合奇兵团支行,声明作废。
湖南建工岳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华容县人民法院开具的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一份,票号:湘财通字(2022)4871856735号,金额121657元,声明作废。
德江县张家脆皮猪脚粉(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626MAE941CA3X)不慎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顾昌红),声明作废。
富锦市辉腾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遗失农村信用社银行富锦支行开户许可证,账号:459990122000048364,核准号:J2731001075201,以及预留的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新疆恒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01MACUMEXY2T)不慎遗失财务章,编码:6529010098579,现声明作废。
特克斯县阔克铁热克柯尔克孜族乡中心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4127076096803U)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40275005588),现声明作废。
印江自治县华信阳光家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625MA6DRMA78C)不慎遗失公章,编码5206250000219,声明作废。
清原满族自治县成业物资经销处遗失公章,编码:210423000025246、财务专用章,编码:210423000025247,声明作废。
灵宝真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4112823006841、合同专用章4112823006843、叶金成法人章4112823006844、发票专用章4112823006842,声明作废。
福州猪哥联盟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12110057300)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濮阳县迅普打字印刷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28MA43YDLQ41)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莆田市尚诚赫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4MACC61DJ3D)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彭阳县腾飞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425MA7612AN8L)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王博)印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庆祖镇庆北村村民委员会不慎遗失字样“濮阳县庆祖镇庆北村民委员会”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黔西市永祥道路运输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522MA7H6K6G1P)不慎遗失公章(编码5205810014642)、法人章(刘永祥印,编码5205810014643),声明作废。
新疆锦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21MA7G2PQM9F)不慎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秦彦武),声明作废。
湖州卓红服饰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声明作废。
贵州大龙金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90MA6HJYKT43)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222912001090,声明作废。
贵州柠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3年12月遗失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02MA6H5PX09M,声明作废。
新疆天科隆化学有限公司遗失合同专用章(编号:6505020103732)一枚,现声明作废。
成都鼎丰金烨珠宝销售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5101075219856、财务专用章,编码:5101075219857、法人章(王轶昕)编码:5101075701739,声明作废。
汝州市洋豪养殖家庭农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2MA9FTM179B)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104821098383),现声明作废。
宁化县翠江镇沈丽华小吃店(个体工商户)不慎遗失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1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504240076080,现声明作废。
贵州大龙乾源科技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90MAE0Y8FU0L)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206901009536,声明作废。
镇赉县鱼米之家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2208210003487、财务专用章2208210003488、刘国明印法人章2208210003489,声明作废。
六枝特区郎岱土司府民宿客栈(个体工商户)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2031043685,声明作废。
沈阳志成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公章210103000187357、财务章210103000187358、发票章210103000187359、合同章210103000187360、谷峤法人章210103000187361丢失声明作废。
辽宁国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号210000004966451),公章、董红卫法人章,丢失声明作废。
天津豪宇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7GEUJ5A,声明作废。
北京福顺熙信息咨询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2MA00W39R84)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经营者:王利,注册号:371702600293478,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天湘天餐饮中心(注册号:110108604094342)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中县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39670142H)遗失公章(印章编码:1101050832026),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建业恒昌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032L7XR)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湘潭市岳塘区民办教育协会(统一信用代码:51430304687425856B)经理事会2025年1月24日研究决议解散,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后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或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定代表人:胡敏姿,联系电话:18975220332,特此公告。
债权债务注销公告:岳阳县长湖乡乐康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6210835562068)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林小兵,联系电话:15273022929。
债权债务注销公告:岳阳县新墙镇长枫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621083584063J)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周爱冬15675059500。
债权债务注销公告:岳阳县新墙镇米老鼠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621395645259T)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袁美香13874019400。
债权转让公告
史立锋:债权出让方郑建伟与债权受让方郑玉栋于2025年4月2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调解书(2021)津0110民初9997号确定的全部债权转让给郑玉栋。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对新的债权人履行支付义务,特此通知!
债权人:郑建伟
2025年4月8日
公告
蔡嘉玲(公民身份号码:430923200106112642):本委受理湖南墨崇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仲裁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益仲字第100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裁决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益阳市高新区迎宾路555号C区318,邮编413000,电话0737-4236689)。
益阳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