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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七家法院共签“红松保护协议”

法治日报      2026年07月13日     
  本报讯记者张冲通讯员白宇 为凝聚司法保护合力,共筑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日前,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内拥有天然红松林资源的七台河、鹤岗、哈尔滨、佳木斯、双鸭山、牡丹江六个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在伊春市签署《红松林生态系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正式建立红松林全域跨区域司法保护机制。
  据了解,红松是小兴安岭核心旗舰物种、“绿色活化石”,是维护东北亚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盗伐、损毁红松的违法行为仍偶有发生,且红松林生态系统往往跨越多个行政区划,单一辖区司法保护存在短板。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七地法院打破地域壁垒,建立常态化会商、信息共享、协同办案机制,统一涉红松林案件裁判尺度,实现线索移送、案件协作等多维度联动。深化恢复性司法理念适用,积极探索“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模式,坚持惩修并举,通过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筑牢生态司法保护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