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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注入稳定性和确定性

法治日报      2026年07月13日     

  图为6月7日,浙江杭州,中外嘉宾与社区老人互动。当日,“人权行动看中国·2026”主题参访活动浙江行走进杭州,来自多国的官员、代表、专家与中国人权学者、媒体记者走进杭州和睦社区,探访养老服务综合街区建设情况,近距离感受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CFP供图
  □ 本报记者 王艺茗
  
  7月6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在联大通过人权理事会地位重审决议草案后的解释性发言中表示,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有人权,不能以别的国家标准来衡量,更不能搞双重标准,甚至把人权当作干涉别国内政的政治工具,将联合国平台变为施压对抗的场所。“中方欢迎联大协商一致通过‘人权理事会的地位’决议草案,保持人权理事会联大附属机构地位”,中方这一立场在当前全球人权治理面临挑战背景下备受支持。国际社会认为,中国一贯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活动,成为推动全球人权治理重要的建设性力量。
  当前,地缘冲突此起彼伏,全球发展失衡,技术伦理危机日益凸显,全球人权保障机制正经历严峻考验。中东危机已产生远超地区范围的深远连锁效应,对全球人道主义供应链及援助交付的负面影响日益严重;红十字国际委员会5月12日发布的一份年度报告显示,哥伦比亚安全局势持续恶化,导致2025年该国人道主义危机达到十年来最严峻水平;美国政府正在对古巴实施一场多维度的“非传统战争”,企图在古巴引发人道主义危机并破坏国家稳定,从而为其军事干预铺平道路……部分西方国家将人权政治化、工具化,在人权领域劣迹斑斑,却拒不反躬自省,遭到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一致反对和坚决抵制。
  人权理事会地位重审,是重温初心、与时俱进的重要契机。相较于部分西方国家,中国高度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提升人权保障水平。中国始终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近日发布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以自身人权进步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注入稳定性和确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旨在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促进共同发展繁荣。过去二十年,中国将人权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中国取得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且令人印象深刻的发展,这得益于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也得益于中国人民对自身文明和历史的传承以及对美好未来的追求。”伊拉克前总统拉希德评价道。
  中国立足自身人权实践,主张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助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进步。和平是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中国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积极斡旋地区争端,为守护世界和平不遗余力。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从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到提出全球发展倡议、持续深化南南合作,中国始终致力于通过共同发展,带动其他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进步。中国以合作谋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的不懈努力,生动践行了《发展权利宣言》的核心要义,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了强劲动力。
  中国始终倡导各国平等参与、平等决策、平等受益,致力于推动建设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中国六次当选人权理事会成员,始终是全球人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倡导者、推动者。中国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为解决全球治理赤字提出中国方案,对加强和改进人权理事会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近日中国发布《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中国的理念、倡议与行动》白皮书,再次表明中国积极践行“以发展促人权”理念,参与全球人权合作,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
  今年是人权理事会成立20周年,也是《发展权利宣言》通过40周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促进和保护人权这一全人类的共同事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国际社会团结合作。中国高度重视促进和保护人权,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将继续同各方一道,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共建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推动人权理事会更好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