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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琨:阳光民行路 公益守护人

法治日报      2024年06月25日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6月21日,雨后的玉米苗绿油油的,微风吹来,叶子左右摇曳。目睹此景,来此回访的谢琨感慨道:“风调雨顺,又是一个丰收年!”
  今年38岁的谢琨,现任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他自2007年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后,精研业务,积极创先争优,先后荣获“全国民行检察业务能手”“全国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等称号,入选“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全国民事检察人才库”。
  谢琨回访的这块玉米地曾是一块撂荒的耕地。2023年3月,他带领干警在走访中发现,辖区处于城乡接合部的4个乡镇(办事处)存在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耕地撂荒等情况,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现象突出,他把了解到的情况向院领导报告后,二七区检察院随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程序,依托行政检察与自然行政执法衔接平台,及时调取了有关数据,认为耕地撂荒现象严重,部分地块多次调整边界不清。
  “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检之重者’,我们与区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共同会商,研究解决方案,执法部门与涉及的乡镇(办事处)自然资源所对有争议的土地边界进行测量确认,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谢琨说,二七区检察院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向相关乡镇(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压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拆除、复耕责任,确保耕地实至名归、良田粮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乡镇(办事处)抽调精干力量,每天两次督促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自拆及复耕。二七区检察院积极发挥“田长+检察长”机制作用,持续跟进监督、督促系统整治,一块块“问题耕地”变成了希望的田野。
  “谢琨常说‘阳光民行路,公益守护人’这句话,这也是他坚守初心、司法为民的感悟。他带着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情怀和担当,带着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责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二七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俊华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谢琨锁在办公桌抽屉里的一封信,见证了他敢于监督的勇气。
  “我丈夫借了别人140万元,我完全不知情。我诊断患有癌症后,丈夫失联了,法院查封了我婚前买的房子,还有银行卡,说是承担连带责任。我该怎么办?”谢琨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接待群众时,引导反映情况的赵女士按程序到控告申诉窗口提交诉讼监督材料。
  二七区检察院受理后,谢琨立即调取原审卷宗审查,带领办案团队到法院了解案件执行情况。见他这么较真儿,有人劝道:“这个案件经历了那么多程序,申请执行人还在四处信访,要求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你这不是自找麻烦吗?”他坚定地说:“如果当事人是我们自己,我们该怎么办?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是我们的职责。办案就是办民心,我们检察官只有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去办案,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谢琨对赵女士一案进行查实后,报请院检委会研究同意,依法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意见被全部采纳。化疗结束的赵女士拖着病体来到二七区检察院,给谢琨送上一封感谢信。
  “民事案件大多数与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这些案件常见多发,对办案人员来说可能就是一起普通的案件,但对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就是‘天大的案件’。案件没有大小之分,只有办好民生‘小案’,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厘清法律关系,才能让检察履职办案更契法度、更有力度、更显温度。”谢琨说。
  谢琨积极推动党建融合业务发展,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组建公益诉讼党小组,打造公益诉讼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队伍,把“阳光民行路,公益守护人”的党建品牌做大做强,他带领团队凝心聚力办理一批又一批高质效案件,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本人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