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社情民意“调研员” 当好立法工作“参谋员”
河南汝南法院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诉源治理相结合
法治日报
2024年06月25日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近日在驻马店市举行。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国伟指出,要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使其成为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监督执法、宣传普法和促进守法的重要平台,讲好民主故事、法治故事,让立法更接地气、让民主深入人心。
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介绍,2022年5月17日,汝南县法院被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2023年11月,汝南县法院被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省法检系统中唯一一家省、市两级基层立法联系点。
“在基层法院设置立法联系点,就是为了从打官司的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对身边案件发表的意见中,提取原汁原味的民情民意和立法建议。”驻马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谢桂良说,汝南法院曾荣立全国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获得全国优秀人民法院等殊荣,曾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的肖萌菊,另一个身份就是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聘任的立法专家。
辐射全县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一些老年人也不愿意总在家里待着了,这些老年人到商场或出去玩坐电梯时,万一磕着碰着了该咋办,要是有个规定就好了。”前不久,汝南县法院三门闸人民法庭信息采集员在征集《驻马店市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建议时,一些社区群众说。该建议经法院整理报送后被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采用,采用后的规定为:在机关、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人民法庭既是立法信息采集点,又是普法宣传的窗口,也是汇集辖区群众意见建议的‘前沿阵地’,能够充分发挥干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有针对性地收集意见建议,使立法体现更多的群众智慧。我们坚持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诉源治理相结合,在征集立法建议的同时,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解决途径,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肖萌菊说。
汝南县法院把所辖的5个人民法庭作为信息收集点,辐射全县18个乡(镇)、办事处和285个村(居)委,形成了乡(镇)、庭、院三位一体的信息采集体系,以点带面收集意见建议,开展法治宣传,让群众通过亲眼所见、亲身经历,认同、理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
发挥优势
汝南县法院在一线办案单位设立16个信息采集点,每个采集点明确一名干警作为专职信息采集员。16名信息采集员采取“走、请、收、谈”方式,带动全院干警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广泛收集意见建议。
“我们充分利用13名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优势,在征集关于学前教育法草案和《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时,携带调查问卷,到所任职学校开展普法宣传,第一时间收集老师、学生的意见建议。仅《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就征集意见建议41条。”肖萌菊介绍说。
金铺人民法庭信息采集员结合办案实践,到当地妇幼保健院宣讲并征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意见建议时,引导医护人员根据亲身经历的病例,从充分保障妇女生育权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在法律中增加“孕妇生产时应当由孕妇自己或其近亲属签字确认,而不限于其丈夫”的建议。该建议被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采纳并报送。
汝南县法院采取多种途径最大范围征求各方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邀请法律专家和提出意见建议的代表逐条逐项进行研讨,经整理合并后及时上报,为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有力保障。
汝南县法院基层立法联系点专设一个法律专班,由16名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组成。专班成员结合审判实践,从可行性、可操作性上逐字逐句对征求意见的条文认真推敲、斟酌,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凸显了法院特色。
截至目前,汝南县法院基层立法联系点已配合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民事强制执行法、《河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27部法律法规草案开展了意见征集工作,共上报意见建议308条,被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采纳并上报70余条,被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采纳上报17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9条。
做深做实
“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在人民法院,是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为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做深做实奠定了坚实基础。”肖萌菊介绍说,汝南县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格局,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社会各界群众+法院”诉前调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持续释放效能。
汝南县法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产生、发展、演变规律及解决路径,构建“一线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干部、人民调解员”互联互动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同时,坚持把服务立法与宣传普法相结合,借助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个平台,发挥联系点最大功效,使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成为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的过程,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讲好“立法故事”,让更多的基层群众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的生机活力,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绽放更耀眼的光芒。
截至目前,汝南县法院连续两年的受案数呈下降趋势,诉前调解成功率上升至63.8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