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法庭高效化解劳务合同纠纷
法治日报
2024年12月29日
□ 本报记者 徐鹏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三合人民法庭携手特邀调解员,在一天时间内高效化解一起涉及17人的劳务合同纠纷,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2018年3月,新庄村村民张某、李某等17人到祝某经营的蔬菜基地从事蔬菜种植、采摘、装车等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日工资80元,务工结束后祝某只支付了部分工资,经村民催要,祝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17位村民将祝某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劳务费合计133500元。
案件受理后,三合法庭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充分了解案情,认为原被告对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合同关系及存在拖欠劳务费的事实并无争议,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且考虑到17起纠纷涉及农民工工资,应尽快解决,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原被告双方,展开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特邀调解员找准案件症结所在,仔细向被告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被告也向承办法官表示自己目前资金周转困难,经济状况窘迫,希望众原告能够宽限还款日期;同时,承办法官多次向原告做思想工作,希望其能以心平气和、互谅互让的态度解决此次纠纷。
最终,在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祝某于2024年12月31日前给张某、李某等17人每人2000元劳务报酬合计34000元,剩余劳务费99500元于2025年8月15日前支付给张某、李某等17人。
近年来,三合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了以调解、速裁、简易程序、小额诉讼为基础,符合法庭审理特点的工作机制,目前有特邀调解员1名,除婚姻家庭类、确权类案件外,在得到当事人同意后,一律将案件推送调解平台,指派给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今年以来成功化解各类纠纷21件。
三合法庭还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建立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等的联系,建立常态化矛盾纠纷调处协作机制。今年以来,三合法庭与基层治理单位联手化解案件35件,这35件案件均是由司法所调解员先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由法院出具裁定书予以司法确认,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