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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优调解力量开展调解工作

沈阳和平区法院智慧调解劳动纠纷

法治日报      2025年04月30日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孙 冲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呈现纠纷类型多样化、群体性纠纷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涉互联网等新业态案件不断涌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现逐年增加态势。
  在此背景下,2022年8月,和平区法院、区人社局与区总工会共同建立了全省首家融合“线上+线下”资源为一体的专业化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形成了“工会+仲裁+司法”智慧调解模式。
  数据显示,该中心成立以来,和平区法院通过开展智慧解纷、诉裁衔接、一体联动等工作,助力区总工会、区仲裁委成功调解结案2532件,解决欠薪及补偿款金额3700余万元。同时,和平区法院2024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较2021年相比下降518件,降幅达23.6%。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和平区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探究该中心运行近3年,让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案数量由增幅78.4%反转为降幅23.6%的秘诀。
发挥联动优势
  “围绕强化联动解纷力量,我院设立了智慧调解工作室,与区人社局建立联动机制,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保持常态化沟通,定期对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调解工作指导,力争以最优调解力量开展调解工作。”和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冶介绍说。
  前不久,和平区法院开展了一场调解员业务培训,由劳动争议审判团队法官进行专题授课,围绕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调解技巧、文书写作等重点内容展开系统讲解。
  如今在和平区,已然实现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全地域、全时间、全事项、全通道”实质性化解。在和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办事大厅设立全市首个24小时“一站式”诉讼服务站;在和平区劳动仲裁中心设立诉讼服务自助设备、“互联网+”视频调解平台等智能处理设备,将智慧调解中心融合互联网调解平台,为诉讼群众提供“指尖调解”渠道。
  “公司一共欠我7万余元,我在外地回不去,这事能帮我解决吗?”近日,劳动者周某拨打和平区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电话询问。
  中心调解员刘绣访以在线视频形式对周某欠薪情况详细记录,并多次通过在线视频调解,最终帮助周某如愿拿到了全部欠款。
加强诉裁衔接
  “依托和平区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2024年10月,我院作为全市试点单位,联合区人社局、区劳动仲裁委、区总工会等多家单位,合力推动建设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和平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刘强介绍说。
  实践中,和平区相关单位做好“四调联动”,实现企业、工会、行政与司法调解协作联动,各类调解组织优势互补。同时开展“四轮调解”,引导企业内部调委会首轮调解,指导工会二轮调解,支持劳动仲裁委切实三轮调解,由法院专业团队四轮调解。
  在一起员工伤残纠纷中,公司及工会调解均未成功,劳动仲裁阶段促使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确认补助和补偿金额并签署了调解书。
  为助力提升仲裁解纷力量,和平区相关单位积极推荐退休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力量进入劳动仲裁队伍。同时,由和平区法院劳动争议团队法官定期对仲裁员开展法律指导,旁听庭审和业务交流。
  从2024年10月开始,每月在和平区法院召开业务交流会,沟通协调争议仲裁与诉讼中的程序衔接、法律适用标准等问题,着力提升裁审一致率。
  围绕法律法规宣传,和平区法院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用工风险预防与处理法律常识宣讲活动,同时定期选取类型化纠纷典型案例对外发布,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
实现多纷共解
  为进一步拓宽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服务范围,和平区法院、区劳动仲裁委与区劳动监察大队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司法与监察执法、仲裁调解协同工作模式。
  “在具体工作中,我院与和平区劳动监察大队建立联动,采取定期派驻法官调解、定期派员参与集中清理欠薪的专项行动、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培训会等形式,将涉农民工欠薪案件纳入和平区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平台。”和平区法院民一庭法官王诚予介绍说。
  2024年9月,和平区劳动监察部门收到一起拖欠工程款及60余名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和区法院及时介入,在层层转包、分包中梳理出付款责任主体。经联动调解,施工单位将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完毕。
  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互认,也是联动机制的亮点之一。劳动仲裁委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劳动监察部门遇有可能引起群体性案件隐患的,及时向劳动仲裁委、法院通报。对劳动监察部门认定的证据无其他特殊情况,在仲裁、诉讼中均直接认定。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欠薪及新业态维权案件,和平区法院推进劳动监察、仲裁及诉讼有效衔接,引导相关人员依法理性选择维权方式。2024年,和平区法院民一庭建立涉农民工讨薪案件、新业态就业者权益保护审理团队,当年共审理相关案件112件,涉及标的额300余万元。
  “感谢和平区法院帮我确认了和雇佣方的劳动关系,让我享受到工伤待遇。”一位外卖骑手感激地说。
  原来,前不久,这位骑手在送餐过程中受伤引发工伤纠纷,和平区法院根据骑手工作内容、佣金支付等,依法认定骑手与雇佣方存在劳动关系,为骑手主张工伤待遇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