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强调
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蔡奇陪同考察
新华社上海4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9日在上海考察时强调,上海承担着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历史使命,要抢抓机遇,以服务国家战略为牵引,不断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和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29日上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和市长龚正陪同下,来到位于徐汇区的上海“模速空间”大模型创新生态社区调研。
“模速空间”是上海市打造的人工智能大模型专业孵化和加速平台,已入驻企业100余家。习近平来到这里,通过视频短片了解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察看重点孵化企业的大模型产品展示,听取相关技术研发和企业生产经营介绍。习近平对上海积极发展人工智能取得的实效给予肯定。他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正迎来爆发式发展,上海要总结好以大模型产业生态体系孵化人工智能产业等成功经验,加大探索力度,力争在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各方面走在前列,产生示范效应。
在“模速空间”3层,一场以“下一代智能体的自主进化”为主题的沙龙正在举行。习近平高兴地参与进来,同现场青年创新人才亲切交流。大家纷纷向总书记汇报所在团队开展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和产业应用的收获体会。习近平对大家说,人工智能是年轻的事业,也是年轻人的事业。我们正在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正是年轻一代展示才华、大显身手的好时候。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梦想,寄希望于年轻人。大家要怀爱国之心、立报国之志、增强国之能,把个人奋斗同国家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跑好历史的接力棒,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宽广舞台上绽放绚丽的青春光彩。
随后,习近平走进人工智能产品体验店。柜台上,智能眼镜、智能儿童玩具、智能乐器等创新产品琳琅满目,习近平详细了解产品功能和市场行情,还饶有兴致地戴上智能眼镜亲身体验。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他表示,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市场空间巨大,发展人工智能前景广阔,要加强政策支持和人才培养,努力开发更多安全可靠的优质产品。
离开时,创新生态社区的科研人员和企业员工高声向总书记问好,欢迎总书记再来。习近平频频向大家挥手致意,祝大家五一劳动节快乐,勉励大家不断干出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蔡奇陪同考察。
何立峰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习近平对辽宁辽阳市白塔区一饭店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全力救治受伤人员 妥善做好遇难人员善后
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李强作出批示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4月29日12时25分,辽宁辽阳市白塔区三里庄回迁楼附近一饭店发生火灾。截至14时,事故已造成22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辽宁辽阳市白塔区一饭店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及家属安抚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责。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习近平强调,“五一”假期在即,群众出行出游增多,假日活动密集,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作出批示指出,要全力组织人员搜救和伤员救治,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等工作,同时抓紧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当前“五一”临近,国务院安委会要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方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根据习近平重要指示和李强要求,应急管理部已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辽宁省、辽阳市已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处置。目前,现场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习近平访问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
新华社上海4月29日电 4月29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访问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并会见新开发银行行长罗塞芙。
习近平抵达时,罗塞芙率新开发银行4位副行长及员工热情迎接。
习近平祝贺罗塞芙再次当选新开发银行行长。习近平指出,新开发银行是首个由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创立并主导的多边开发机构,是全球南方联合自强的创举,顺应了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的历史潮流,成长为国际金融体系中新兴力量和全球南方合作的金字招牌。
习近平强调,“大金砖合作”已经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开发银行也要开启高质量发展的第二个“金色十年”。要践行初心,紧贴全球南方发展需求,提供更多高质量、低成本、可持续的基础设施融资;练好内功,完善管理和运营,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实施更多科技金融、绿色金融项目,助力发展中国家弥合数字鸿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开拓进取,在国际金融架构改革的讨论中放大全球南方声音,维护全球南方正当权益,支持全球南方国家走好现代化道路。中方作为东道国,将一如既往支持新开发银行运营发展,愿同新开发银行加强项目合作,聚焦绿色、创新、可持续发展,取得更多务实合作成果;愿通过新开发银行同其他成员国分享发展经验,提供更多国际公共产品。
习近平指出,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完善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人类发展进步的大方向不会改变。中国发展靠的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将坚定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罗塞芙感谢中国长期以来为新开发银行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支持,表示在习近平主席英明领导下,中国取得非凡发展成就,为推进全球治理发挥重要作用,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愿景。她说,在当今世界动荡形势下,中国政府坚定维护全球南方利益,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坚定捍卫国际公平正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国际社会树立了典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侵蚀国际法权威,损害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新开发银行将坚守初心,积极作为,为促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发展作出贡献。
蔡奇、何立峰、陈吉宁等参加上述活动。
习近平就伊朗发生严重爆炸事件
向伊朗总统佩泽希齐扬致慰问电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4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就伊朗发生严重爆炸事件向伊朗总统佩泽希齐扬致慰问电。
习近平表示,痛悉贵国南部阿巴斯港市拉贾伊港发生严重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向遇难者表示深切哀悼,向伤者和遇难者家属致以诚挚慰问。
陈文清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时强调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
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的新期待
本报北京4月29日讯 记者蔡长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28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的新期待。
陈文清指出,2024年各地各部门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做好2025年工作,要坚持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督导检查,全面提升依法打击、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有力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陈文清强调,要善于通过科学立法解决扫黑除恶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加快研究涉网黑恶犯罪相关法律制度,丰富依法惩治黑恶犯罪工具箱。善于通过严格执法解决扫黑除恶斗争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推动有关行业部门聚焦黑恶犯罪相对集中的行业领域加强源头治理。善于通过公正司法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依法惩治犯罪,形成有力震慑。善于通过全民守法夯实扫黑除恶的法治基础,在普法宣传、犯罪预防上下功夫,增强全社会依法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决心。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部长王小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从“跟跑者”到“陪跑者”再到“领跑者”
法医向平34年走出我国毒物化学研究拓荒之路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 本报实习生 梁文玥
4月28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公布,法医向平名列其中。向平是司法部直属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法医毒物化学研究室(以下简称毒化研究室)主任,耕耘法医毒物领域34年,面对曾经“难望其项背”的国际法医毒物先进技术,她从“跟跑者”到“陪跑者”,再到如今的“领跑者”,走出一条艰难曲折但终铸辉煌的拓荒之路。
司鉴院党委书记吴何坚说:“向平是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她的成长成才之路是司鉴院不忘初心,‘推动科技进步,践行鉴定为民’的典型缩影,‘全国先进工作者’这个荣誉称号既属于优秀的她,也属于司鉴院这个光荣的集体。”
忘我精神 感召他人
1991年药化专业毕业后,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向平作为全班唯一的共产党员,毅然放弃诸多高薪药企抛来的橄榄枝,来到坐落于上海光复西路1347号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也就是后来的司鉴院,选择投身于当时还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法医毒物化学事业。
彼时毒化研究室刚成立,前面是一片“待垦滩涂”,尤其是体内毒品分析研究在国内尚属空白。为了获取第一手生物样品,向平跟着导师和同事远赴边陲地区的戒毒机构。面对深山老林、山路崎岖,整个团队未曾退缩,终于完成了系统性调研和取样,并详细掌握了哌替啶滥用者体内原体及代谢产物的存在状况、哌替啶在毛干中的分布与滥用史的关系,成功填补了毛发中哌替啶研究的国际空白,该成果荣获1999年司法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34年来,随着技术不断进步,实验条件日益优化,向平却始终发挥着“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党员示范作用,带领团队不畏艰险,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
2017年某日,一起小兄妹离奇死亡案相关资料摆在他们面前。在对100余种常见毒物进行筛查后,仍然未能找到死因。偶然间,向平团队得知兄妹家隔壁是一个粮仓,敏锐的职业敏感性告诉她,作为粮仓常用于防鼠防虫熏蒸剂的磷化铝或磷化锌,在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后会释放出有毒气体磷化氢。
然而,气体毒物检测在国际上都是一个难题,没有现成方法可循。面对挑战,向平没有丝毫退缩,带领团队从零开始,着手研制检测方法。那段时间,整个研究室的成员都全身心投入到实验探索中,夜以继日地攻坚克难。经过整整两个星期,他们终于研发出一套全新的检测方法和数据模型,成功从死者身体中检测出磷化氢代谢物成分,为案件侦破提供了关键证据。
同事陈航感慨地说:“向平家就在单位边上,下班后常常回家吃个饭就又回来了。只要任务在,她就忘了下班的概念,脏活苦活带头干,这种共产党人的忘我精神时时感染着我们,激励着我们。”
追求真理 代代传承
在刚刚举办的“2025年法医毒物鉴定新技术及能力验证点评培训班”课堂上,向平对学员们说:“我们要更好地掌握和运用法医毒物鉴定最新技术,增强应对司法实践中最为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在国际舞台上敢于发出中国强音。”而这不仅是她对学员的期望,更是34年来她对科学真理不懈追求的真实写照。
从青葱少女到如今带领团队连续3年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的中坚力量,向平在科学传承的道路上稳步前行。上世纪90年代,毒化研究主要依靠学习国际先进理论和知识经验。进入本世纪初,司鉴院在相关领域的科研成果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逐步追赶国际一流水平,并在个别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时任毒化研究室主任的沈敏是向平的导师。在她悉心指导下,彼时的向平对单次用药的头发分段检测方法有了重大突破。然而这一成果当时却遭到西方科学家质疑。
向平回忆说:“当时我凭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站到了2010年国际法医毒物协会(TIAFT)会议的演讲台上。面对专家的当场质疑,我坚信自己的研究结果是正确的,尽管英语并不流利,但仍充分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中场休息时,时任TIAFT主席拍拍向平肩膀说:“I agree with you.(我同意你的观点)。”那一刻,她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此后,向平团队的研究成果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2012年TIAFT会议上,西方科学家公开将他们的研究成果作为单次用药分段分析结果评价的依据。从一束到单根,从头发到发根,从毛发到指甲,从传统毒品到新型毒品,从毒品到临床药物、减肥药、鼠药、有毒生物碱……向平团队的研究不断拓展和深入,一次次引领国际法医毒物研究的方向。
如今,向平也已成了年轻一辈的导师。这些年来,她培养的研究生、带教的徒弟遍布刑侦一线、禁毒战线、反兴奋剂行业、高等院校等各行各业,成为我国毒化领域的中坚力量,有的更是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
向平2011年成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9年起担任TIAFT中国地区代表,2021年又获得“上海工匠”称号。她在学术之路上从未停歇,先后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100余篇,主持申请专利及软件18项。她与前辈共同出版的6本专业著作,被业内奉为法医毒物化学鉴定的“字典”“宝书”。
“中国法医毒物研究之所以硕果累累,是一代又一代研究人员持之以恒、不断努力的结果,向平用科学实证打破西方偏见,用推进行业发展体现自身价值,展现了科学与真理的优秀传承。”沈敏说。
心怀大爱 鉴定为民
“法医毒物检测必须非常严谨,稍有疏忽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站在大型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前,向平耐心地指导几位年轻法医开展检测。正如其所说,“科学严谨、鉴定为民”是毒化研究室的工作宗旨,也是她的座右铭。
在那个设备简陋的年代,为了获得乙醇准确的体内代谢、消除数据,向平和同事自饮大剂量白酒,每30分钟抽一次血,半天下来,手臂上留下大片针眼和淤青,有时在酒精刺激下一边呕吐还一边抽血……为获得新型毒药物的阳性样品,确认体内代谢的结构,在没有更合适方法的情况下,她甚至不惜“以身试毒,与毒共舞”。
如今,毒药物检测的技术和标准不断提升,向平带领团队练就“大海捞针”神技。他们率先利用人工智能开展精准识别以及预测研究,成功破解“完全未知物鉴识破解”的国际难题。
34年来,向平完成毒化鉴定逾10万件,其中不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除了服务司法、行政执法之外,她还带领团队长期为医院提供中毒急救检测的公益服务,每年数百次不分昼夜地“与死神赛跑”。
“毒药物是万变的。为了能与犯罪分子角力,从死神手中抢人,我们吃再多苦、出再多力也是值得的,因为我们背后是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向平说。
“‘心怀大爱,行求致远’是向平的真实写照。”司鉴院院长舒国华说,正是有了像她这样的司鉴人,司鉴院才能成为专业领域当之无愧的“国家队”、司鉴为民的“领头羊”,并引领新时代司法鉴定行业勇攀高峰、再创新业。
以科技创新赢得未来发展新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明方向、聚共识、强信心
□ 新华社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29日在上海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上海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并释放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的积极信号。
广大干部群众和业界人士表示,中国经济面临的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坚持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引,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在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未来发展新优势。
“我们深深感受到总书记对上海科技创新一以贯之的殷切期望。”上海市科委主任骆大进表示,上海将紧紧围绕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快提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筑牢经济稳健前行的根基。
当前,人工智能已成为国际竞争的新焦点。此次考察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人工智能发展和监管进行了第二十次集体学习。考察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人工智能再次作出重要论述。
“这充分展现了总书记对人工智能发展的高度重视。”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辛勇飞表示,要深刻领会总书记谋划加快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凝聚产业发展共识,把准未来前进方向,增强以科技创新赢得未来发展的信心。
走进位于上海徐汇西岸的“模速空间”,展厅里的大模型、芯片、智能实验平台、机器人等人工智能产品琳琅满目,青年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的热情扑面而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提到“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正迎来爆发式发展”,这让上海市徐汇区副区长俞林伟感同身受。他介绍,人工智能已成为今年徐汇区发展的重点,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持之以恒支持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吸引更多年轻人投身人工智能发展。
广州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杨春生近些年正带领团队打造一款自主可控的智能焊接仿真软件。他说,总书记提出要总结好以大模型产业生态体系孵化人工智能产业等成功经验,这激励一线科研人员持续加强基础研究,以关键核心技术为主攻方向,更好赋能千行百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是年轻的事业,也是年轻人的事业”,让“90后”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韩东成深受鼓舞。韩东成带领一支平均年龄30余岁的研发团队正在推进无介质空中悬浮成像技术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的‘年轻’属性不仅在于技术的新锐性,更在于年轻人对跨学科知识的大胆探索与整合。”他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发展人工智能前景广阔,进一步增强了各行各业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的信心。
湖北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吉红说,企业刚刚发布了新一代智能数控系统,“通过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智能仓储等设备互联互通,我们有信心推动我国数控机床从数字一代向智能一代跃迁,助力更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走进重庆赛力斯超级工厂,超3000台智能机器人协同作业。赛力斯智造体系总经理何海涛表示,数智化变革是企业决胜未来的关键。“总书记提出要努力开发更多安全可靠的优质产品。我们构建了从数据层到决策层的汽车产业大脑,将不断探索推动产业链高效协同”。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主任周济说,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已成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核心技术路径。“展望未来,到2035年我国各类产品和装备将实现从‘数字一代’向‘智能网联一代’的转型升级”。
在工业领域智能化浪潮奔涌的同时,广袤田野里的人工智能应用也在悄然改变农耕方式。
正值四川春播春种的黄金时期,成都新都区天星村的稻田里,两只“机器狗”灵活地穿行于田埂上。新都区农业农村局总规划师孟桂林说,这类“小而美”的创新,实则构建起从育种到采收的全产业链智能体系,充分印证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市场空间巨大”。
人工智能带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风险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围绕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提出新要求,强调要加强政策支持和人才培养。”西安交通大学教授沈超认为,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是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既要体现鼓励技术创新、防范风险的政策导向,又要完善相关评价机制,加快培养高水平人工智能人才。
临近“五一”假期,福建龙岩新罗区的10千伏输电线路正在进行避雷器更换,全国劳动模范、国网福建新罗区供电公司工程师苏向阳带领作业人员忙着供电保障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勉励大家不断干出新业绩、作出新贡献。作为一名一线电工,我将扎根闽西红色土地,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永葆‘铁塔银线系民生’的初心,用智慧电网守护万家灯火。”苏向阳说。
在考察现场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对年轻人的殷切嘱托和期望,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24级博士研究生黄达倍感振奋:“总书记勉励我们年轻一代要怀爱国之心、立报国之志、增强国之能。我将紧跟时代步伐,主动拥抱新技术、新变革,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落地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激荡实干力量 书写时代荣光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激励广大劳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 新华社记者
连日来,广大劳动群众和工会工作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表示,新征程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脚踏实地、奋发进取、拼搏奉献,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中,奋力书写新时代劳动者新荣光。
历史照亮前路 使命呼唤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工人阶级不愧是中国共产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不愧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阶级,不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不愧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
“习近平总书记用四个‘不愧是’阐明了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让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光荣职责。”云南技师学院教师郑棋元表示,“我们要矢志不渝跟党走,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以更充沛的精神拼搏奋斗,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我国东北的田桓铁路、地处川渝的成达万高铁……20多年来,全国劳动模范、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达万高铁指挥部指挥长韦有波带领团队投身于5条铁路干线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工人运动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的回顾总结鼓舞人心。”韦有波说,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这一中心任务就是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基建工人要牢牢把握时代方位,为大国工程添砖加瓦,用实干扛起使命担当。
工运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10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工会紧紧围绕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团结动员我国工人阶级紧跟党的步伐、走在时代前列。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新征程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让我深感使命在肩、重任在肩。”江西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邹绍辉说,将持续通过“赣鄱工人大思政课”等活动,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思想引领,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贡献力量,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大显身手。
凝聚精神力量 推进创新创造
背着药箱行走在山端和溪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医院一七〇团分院庙尔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李琳在边疆行医38年,诊疗的各族职工群众数以万计。
“‘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话为我们注入强大精神动力。”李琳说,作为基层医务工作者,要以更坚定的信念和更大的干劲,不畏艰苦、拼搏奉献,做脚踏实地的劳动者,守护好深山牧民健康。
用拼搏奋斗拥抱新时代,以创新创造书写新篇章。
研发“地块画像”技术精准监测土壤状况、定制系统改良方案……近年来,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研究员刘焕军和团队攻克技术难题,为黑土地有效保护与高效利用提供科技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劳动创造’,为广大科研工作者指明了奋斗方向。”刘焕军说,为守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我们将持续开展科研攻关,加速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切切实实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全国劳动模范、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转向架分厂加工中心操作工管益辉,与团队曾攻克复兴号动车组关键核心部件制造难题,助力中国高铁跑出创新“加速度”。
“作为一线高铁工人,我真切感受到国家对产业工人的重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发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动力。”管益辉说,将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要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的明确要求,努力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为中国创造、中国速度贡献更多工匠力量。
奋力建功立业 增进人民福祉
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广大劳动群众建功立业正当时。
全国先进工作者、长春海关卫检处检疫监测科科长耿立敏已扎根边检一线15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耿立敏深刻感受到,必须以更大担当更大作为作答新课题、开创新业绩。
“海关处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交汇枢纽,随着我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海关队伍要在严守口岸检疫防线、筑牢国门安全屏障的岗位上扎实履职、建功立业。”耿立敏说,我们将与企业“连心”、与改革“同行”、与风险“博弈”,用“为国把关”的刚毅执着助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劳动创造价值,耕耘成就未来。
“‘共同富裕既要依靠广大劳动者来实现,又要体现到广大劳动者身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让我充满拼搏的动力。”重庆市外卖配送员王列艺说,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休息区24小时开放,保险保障也更加完善,作为新职业劳动者,我们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充足的干劲投入到工作中,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促进职工全面发展,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本遵循。”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赵维玺表示,将持续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职工群众信赖的贴心人、娘家人,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全力救治受伤人员 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新华社记者
4月29日12时25分,辽宁辽阳市白塔区三里庄回迁楼附近一饭店发生火灾,共造成22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及家属安抚等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地方和部门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力量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并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盯紧苗头隐患、落实防范举措。
应急管理部现场工作组加强指导,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线上会诊指导,调派专家紧急赶赴辽阳市中心医院,成立省市联合专家组,全力以赴救治伤员。
在辽阳市急救中心,医务人员正在对送来的3名伤员进行检查和救治工作。“我们一定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持续关注伤者情况,全力救治受伤人员。”辽阳市急救中心创伤中心主任牛世海说。目前,3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暂无生命危险。
目前,饭店经营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各地开展针对性整治,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广西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灾害防范,落实应对举措,强化应急值守,提升救援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厅长周长青说。
在消防安全领域,广西聚焦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生命通道”畅通。“特别是在燃气领域,督促落实做好‘随瓶安检’举措,排查餐饮场所隐患。”周长青说。
“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我们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四川省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涛表示,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强化“山口、路口、村口”防火巡查力度和宣传教育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安全治理,持续建强应急救援队伍。
为确保长江水道航行安全,中国安能三局重庆基地危岩地灾应急救援分队队长李青泉正在带队开展危岩崩塌隐患联合巡查,对山石裂缝、坍塌和土质松动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排查风险隐患’,必须加强巡查工作,保障水道航行畅通。”李青泉说。
“我们村出门就是林子,千万不要在林边点火!”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甘孜支队雅江大队藏族消防员仁青彭措讲得认真,雅江县牙衣河乡江中堂村村民听得仔细。
仁青彭措表示,作为基层消防员,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身体力行把火险火患消灭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
“五一”将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多部门群策群力,共同筑牢安全屏障——
应急管理部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严格落实公众聚集、人员密集等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提升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公安部要求,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同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公共安全隐患。面对即将到来的假期人流车流高峰,各地公安机关加强道路交通、旅游景区、公共场所等安全管理,保障旅客平安出行。
着眼“五一”假期剧增的出行需求,交通运输部加强对重要通道、重点区域的路网运行监测调度,针对繁忙易拥堵路段“一段一策”制定疏堵保畅措施,加密临时车辆救援点,实现事故路段快速救援、快速清障。
针对五一期间游客集中、安全压力增大的态势,文化和旅游部发出“五一”假期出游提示,要求各景区做好假日期间安全预案,并提醒广大游客密切严格遵守场所消防及各类安全管理规定,遇突发、紧急情况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疏导和指引。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张军在最高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中强调
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4月29日讯记者张昊为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4月2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围绕“认真学习党章,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集体学习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并讲话。
据了解,最高法党组自4月下旬起,通过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方式举办读书班,扎实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一体做实学查改,确保取得实效。29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孙润国同志受邀向全院干警作专题辅导报告。下午进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坚持司法的人民性,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领导干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身作则纠治‘四风’”“裁判文书说理是为了让当事人、人民群众看得懂,要把事情讲清楚、把道理讲明白”“作风建设和干事创业内在统一,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在狠抓‘九分落实’上”“小事小节不放过,才能逐渐养成严谨细致的作风,涵养风清气正的生态,提高审判质效”“我们聚焦巡回法庭息诉解纷、便民诉讼职能,把作风建设的成果落实到更好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上”……研讨中,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领学了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成林,党组成员、副院长沈亮,基层党组织书记林文学、杨永清、张俊文结合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密联系各自岗位及分管部门实际,分享心得体会,提出意见建议。
“大家的发言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问题提出来、把自己摆进去,这本身就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能让大家都有更大收获。”结合研讨主题和大家的发言,张军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深刻认识党中央部署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学习教育的务实成果体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学习教育增强党性自觉,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守心”的工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结合主责主业,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不断做深做实定分止争、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抓好责任落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紧盯“见怪不怪”的老问题和新问题、新表现,一体做实学查改,抓实风腐同查同治,以过硬作风保障忠诚履职、担当作为。
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茅仲华、李勇、高晓力,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王淑梅出席。最高法机关各部门、驻院纪检监察组、各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及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参加。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会上强调
聚焦主责主业 持之以恒锤炼党性砥砺作风狠抓落实
本报北京4月29日讯 记者董凡超 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审议最高检领导班子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清单,听取最高检重点督办任务一季度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胸怀“国之大者”,聚焦主责主业,持之以恒锤炼党性、砥砺作风、狠抓落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指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检察职能加强学习和研究,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防风险各项工作,加强涉检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办公厅(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五个坚持”,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当好“两个维护”排头兵。要推动“三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政治把关作用,把“快稳严准细实”要求落实到履职全过程,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业务素质、工作水平,锻造过硬队伍。
会议指出,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是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把检察职责摆进去、把工作实际摆进去,找准问题、深挖根源,明确靶向、对症下药。问题清单就是“责任清单”,整改成效就是“作风答卷”。抓党组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同志和院领导要带头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最高检机关各部门要结合职责一体抓,以问题整改实效确保学习教育成效。
会议强调,最高检机关重点督办任务,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政法委工作要求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推进效率。办公厅要加强督查督办,动态更新任务清单,强化工作统筹,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强调
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蔡奇陪同考察
新华社上海4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9日在上海考察时强调,上海承担着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历史使命,要抢抓机遇,以服务国家战略为牵引,不断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和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29日上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和市长龚正陪同下,来到位于徐汇区的上海“模速空间”大模型创新生态社区调研。
“模速空间”是上海市打造的人工智能大模型专业孵化和加速平台,已入驻企业100余家。习近平来到这里,通过视频短片了解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察看重点孵化企业的大模型产品展示,听取相关技术研发和企业生产经营介绍。习近平对上海积极发展人工智能取得的实效给予肯定。他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正迎来爆发式发展,上海要总结好以大模型产业生态体系孵化人工智能产业等成功经验,加大探索力度,力争在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各方面走在前列,产生示范效应。
在“模速空间”3层,一场以“下一代智能体的自主进化”为主题的沙龙正在举行。习近平高兴地参与进来,同现场青年创新人才亲切交流。大家纷纷向总书记汇报所在团队开展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和产业应用的收获体会。习近平对大家说,人工智能是年轻的事业,也是年轻人的事业。我们正在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正是年轻一代展示才华、大显身手的好时候。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梦想,寄希望于年轻人。大家要怀爱国之心、立报国之志、增强国之能,把个人奋斗同国家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跑好历史的接力棒,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宽广舞台上绽放绚丽的青春光彩。
随后,习近平走进人工智能产品体验店。柜台上,智能眼镜、智能儿童玩具、智能乐器等创新产品琳琅满目,习近平详细了解产品功能和市场行情,还饶有兴致地戴上智能眼镜亲身体验。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他表示,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市场空间巨大,发展人工智能前景广阔,要加强政策支持和人才培养,努力开发更多安全可靠的优质产品。
离开时,创新生态社区的科研人员和企业员工高声向总书记问好,欢迎总书记再来。习近平频频向大家挥手致意,祝大家五一劳动节快乐,勉励大家不断干出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蔡奇陪同考察。
何立峰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习近平对辽宁辽阳市白塔区一饭店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全力救治受伤人员 妥善做好遇难人员善后
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李强作出批示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4月29日12时25分,辽宁辽阳市白塔区三里庄回迁楼附近一饭店发生火灾。截至14时,事故已造成22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辽宁辽阳市白塔区一饭店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及家属安抚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责。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习近平强调,“五一”假期在即,群众出行出游增多,假日活动密集,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作出批示指出,要全力组织人员搜救和伤员救治,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等工作,同时抓紧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当前“五一”临近,国务院安委会要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方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根据习近平重要指示和李强要求,应急管理部已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辽宁省、辽阳市已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处置。目前,现场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习近平访问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
新华社上海4月29日电 4月29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访问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并会见新开发银行行长罗塞芙。
习近平抵达时,罗塞芙率新开发银行4位副行长及员工热情迎接。
习近平祝贺罗塞芙再次当选新开发银行行长。习近平指出,新开发银行是首个由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创立并主导的多边开发机构,是全球南方联合自强的创举,顺应了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的历史潮流,成长为国际金融体系中新兴力量和全球南方合作的金字招牌。
习近平强调,“大金砖合作”已经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开发银行也要开启高质量发展的第二个“金色十年”。要践行初心,紧贴全球南方发展需求,提供更多高质量、低成本、可持续的基础设施融资;练好内功,完善管理和运营,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实施更多科技金融、绿色金融项目,助力发展中国家弥合数字鸿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开拓进取,在国际金融架构改革的讨论中放大全球南方声音,维护全球南方正当权益,支持全球南方国家走好现代化道路。中方作为东道国,将一如既往支持新开发银行运营发展,愿同新开发银行加强项目合作,聚焦绿色、创新、可持续发展,取得更多务实合作成果;愿通过新开发银行同其他成员国分享发展经验,提供更多国际公共产品。
习近平指出,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完善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人类发展进步的大方向不会改变。中国发展靠的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将坚定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罗塞芙感谢中国长期以来为新开发银行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支持,表示在习近平主席英明领导下,中国取得非凡发展成就,为推进全球治理发挥重要作用,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愿景。她说,在当今世界动荡形势下,中国政府坚定维护全球南方利益,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坚定捍卫国际公平正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国际社会树立了典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侵蚀国际法权威,损害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新开发银行将坚守初心,积极作为,为促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发展作出贡献。
蔡奇、何立峰、陈吉宁等参加上述活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
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持久稳定全面法律保障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近日首次亮相。
4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草案体系完备、结构清晰、内容具体丰富,不仅把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而且还适应生态环境发展的法治需求,作出原则性、引领性的规定,具有时代性、前瞻性。与此同时,委员们对草案也提出了多方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要妥善处理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已经形成了涵盖30多部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以及众多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分组审议中,如何妥善处理生态环境法典与相关法律的关系成为热议点。
郑建邦副委员长指出,生态保护单行法律大都制定不久或正在制定中,在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后将继续独立存在,形成“法典法+单行法”并存的模式,需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以生态保护编为例,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的很多规定仅适用于长江、黄河、青藏高原等特殊流域、区域,无须照搬到生态环境法典之中作重复性规定。其他一些近年来制定的生态保护立法,如湿地保护法等,内容较新、相对独立,建议仅在生态环境法典中作原则性规定,具体制度细节保留在单行法中规定。
据介绍,目前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采取适度法典化的模式,分三类情况进行处理。把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全部纳入,将部分生态要素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适度纳入体现,对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作出原则性规定,形成了“法典+单行法”的双法源格局。
“这种立法安排适合当前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需要,符合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刘俊臣委员强调,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统筹协调好已经纳入编订的法律规范的关系,保证环境法典内部的稳定性;二是处理好法典与生态环境领域其他单行法律规范的关系,衔接好有关法律规定,同步考虑其他单行法的修订问题,保持环境法典一定程度上的灵活性;三是处理好生态环境法典与其他领域法律的关系,维护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结构优化,必然要带动一些法律的修改,也要带动一些法律的制定,需要同步联动考虑。”汤维建委员建议处理好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和同步修改、制定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此外,还应处理好法典编纂和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建议系统梳理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司法解释,将有益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效果好的内容吸收到生态环境法典当中。
“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法典同相关资源、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法律的相互衔接。”王毅委员强调要尽可能避免法典同相关法律以及“多法源”在各项法律规定上的重复交叉和歧义。
卫小春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法典和单行法的有序衔接。“法典的编纂是对现行法律的系统性整合与重构,追求的是体系性、逻辑性,也扭转了当前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等法律众多造成的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的情况。要充分考虑法典和单行法的有序衔接、平衡问题,给国务院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实施一系列生态环境领域法规留下发展空间。”卫小春说。
更好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
分组审议中,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进一步研究推进相关涉外法治问题。
彭清华副委员长建议,对草案中有关涉外条款规定作进一步研究梳理,适当加以整合充实。目前草案中的涉外条款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绿色低碳、气候变化等领域,针对性都比较强。同时,一些其他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包含涉外因素,迫切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对这些问题,是在总则编中把“国际跨境合作”作为一章单列,将其他相关章节的内容整合充实进来,还是在有关章节中适当增加国际跨境合作的条款规定,建议作进一步研究。
“要进一步研究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的涉外法治问题。”刘俊臣指出,一方面,要处理衔接好生态环境法典与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或多边条约,借鉴世界先进成果,总结提炼我国涉外法律立法经验,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的域外适用,特别是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反制他国滥用域外适用,保护我国国家利益。另一方面,统筹国际国内法治优势,以生态环境法典积极推动全球环境治理的改革创新,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坚持开门立法推动各方积极参与
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建议在法典的编纂与审议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法律的制定过程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立法过程同时成为发动群众、普及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法律意识的过程。
“生态环境法典涉及面广,要认真总结和借鉴民法典编纂的宝贵经验。”郭振华委员指出,要进一步扩大法学界的深度参与,加强对法典中若干重大问题的深入研究论证。与此同时,要推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尤其是生态环境法典涉及众多企业,所以更应该深入听取企业的建议。此外,在立法的进程中还要加强宣传解读,凝聚立法共识。
“法典内容的系统性和条文之间的一致性是最关键的。”侯建国委员建议除征求个别专家意见外,也可以把各领域的专家组织起来,从不同角度和专业对法典进行整体研究,综合考虑并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
“生态环境法典涉及面广,体量大,内容繁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非常密切。”汪铁民委员建议在立法的过程中扩大公众有序参与,让立法成为开门立法、广纳民意的过程,也成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环保法律意识的过程。
“生态环境立法在地方立法中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目前我国已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1000多件。”武增委员建议总结地方生态环境立法的实践、创新和经验,上升为法典规定。同时以适当的方式增加地方参与度,有利于地方更好了解立法原意,为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和配套规定的完善奠定良好的基础。
零距离问计于企 面对面共话法治
广州中院召开座谈会讨论司法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谢君源 张楠
“希望深入推广‘先行判决’‘示范诉讼’等机制,为涉诉企业更快解决纠纷。”
“建议加强技术调查官和智库专家库建设,为审判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
近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座谈会”上,企业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市有关单位代表畅所欲言,围绕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近三年助企追回账款735亿元
“广州法院始终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及时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全力营造有利于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广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翔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广州法院司法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时说。
据介绍,近3年来,广州法院审结商事案件62.73万件,涉及标的额6084.46亿元,41件案件入选涉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全省、全国典型案例。出台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18条措施、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12条意见。涉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79件案件,入选全省全国典型案例。
针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广州法院首试“先行判决”制度,对企业诉讼请求对应事实已查清且可独立裁判的部分先行判决,当事人取得部分权利平均用时缩短41%。加大执行力度,近3年帮助企业追回账款735亿元,研发的“微案款”小程序实现案款“一键发放”。
广州法院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供给能力,近3年审结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713件,对实施“傍名牌、搭便车、蹭热度”等行为的57名侵权人判处惩罚性赔偿。推动企业融资拓渠道、降成本,近3年审结金融案件33.64万件,涉及金额2851.33亿元。依法严惩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对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的806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设涉企案件“绿色专窗”,推行涉企服务“一网通办”,实现200余项高频服务事项在线即办,诉讼服务线上办理率达94%。
面对面问需于企问计于企
座谈会上,15家企业代表,广州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讨论,围绕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发言。
“互联网时代,网络舆论的传播速度极快,一些不实信息和恶意诋毁行为可能在短时间内对企业声誉造成损害。”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韩键建议,司法机关加大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更好地维护企业市场声誉。
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张斐说,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枫桥E站”等纠纷解决机制,让电商领域纠纷审理周期大幅缩短。
“这些举措让我们看到,司法服务是真正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张斐建议,法院针对直播营销、社区团购等细分领域持续提供典型判例指引;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机制,确保新型案件裁判标准统一;开放涉电商纠纷的司法大数据分析平台,为企业提供风险预警等。
广州市钱大妈农产品有限公司在全国有3000多家门店,该公司法务总监何荫健关注的是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他认为,调解作为一种柔性、高效的方式,在劳动争议解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希望在司法实践中继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刘艳丽希望司法机关加大商业秘密侵权打击力度,明确举证责任转移规则,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在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黄树培看来,广州法院创新“先行判决”机制,回应了中小企业“快速回款”需求。他建议法院加大对欠款纠纷的调解力度,将恶意欠款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乔武康建议,以科技破解“财产隐匿”,可通过机器学习算法识别异常交易模式,追踪资金最终去向。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申建云建议设立“制造业案件绿色通道”,推动司法服务前移,发布制造业高发风险案例指引、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等。
座谈意见将梳理吸收后落实
“通过座谈会,更深入了解到企业和企业家的迫切需求,有利于我们以更加精准有力的司法举措做足做好服务和保障。”广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表示,将逐一梳理、认真吸收与会者的意见建议,切实转化为优化改进工作的举措。
近年来,广州法院聚焦经济所需、企业所盼,不断优化和完善司法举措,以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审判护航企业发展壮大。
当前,广州正纵深推进“营商环境改革一号工程”,打造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企业家友好型营商环境。
王静说,广州法院将坚持当好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障者,始终以公正裁判定分止争、以司法之力保障权益,努力让企业和企业家安心经营、轻装前行。
一方面,当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护航者,强化对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制药等领域司法规则供给,前瞻研究破解制约技术转化应用的法律障碍,帮助企业抢占发展先机。
另一方面,当好高品质司法服务的供给者,通过畅通绿色通道、强化办案监管、狠抓数字赋能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全力压缩诉讼周期,努力让企业解决商业纠纷更省时、更省心、更省力。
同时,当好公平诚信竞争秩序的守护者,助力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支持引导诚实守信,坚持可重整的不清算,通过破产程序清理企业债务链条,助力“诚实而不幸”的企业家东山再起。
“参会企业分享的每个故事,都是爱拼会赢的现实写照,大家因为信赖广州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而深耕广州,让我们更加坚定了以司法助力广州企业强、科技强、产业强、经济强的信心决心。”王静说,广州法院将继续在“一案一事”中助力增强经营主体发展动力、竞争实力、创新活力,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彰显司法担当、作出司法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原子能法草案二审稿时建议
增加社会力量开展原子能知识普及活动的规定
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4月28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原子能法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参加分组审议的委员们指出,制定原子能法,有利于促进原子能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以法治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完善核能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水平。草案二审稿增加了核安全观、可控核聚变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对乏燃料管理作了细化规定,也提出了相关保密要求,总体较为完善。
段春华委员指出,原子能领域专业性很强,社会公众对此了解较少,草案在明确政府和核设施营运单位宣传、普及原子能科学知识的基础上,有必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原子能知识普及活动。因此,他建议在草案二审稿中增加社会力量开展原子能知识普及活动的相关规定,将第八条修改为:国家加强原子能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利用科普场馆、设施等开展原子能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活动。鼓励和支持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原子能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李纪恒委员也建议在草案二审稿中进一步加大公共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原子能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公众对原子能事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维护社会的稳定。此外,他建议在草案二审稿第十一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表述后面增加“建立健全人才培养、选拔、激励机制”的表述。因为建立健全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机制是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创新活力、应对全球竞争的关键举措,能够最大限度让各类人才“敢为、愿为、能为”,为民族复兴提供不竭动力,同时也能更好与后面“促进原子能领域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表述相呼应。
秦生祥委员关注到了法律衔接的问题。他建议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应注意与国家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相衔接,与有关国际条约相协调,确保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
新疆法院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24年新疆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通报显示,2024年新疆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343件,审结2803件,比2023年分别上升101.17%、89.91%。全区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应对案件激增挑战,强化审判主责主业,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坚持严格保护理念、遵循宽严相济司法政策、依法规制权利滥用,充分释放审判效能,全年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2024年,新疆法院立足全区知识产权审判实际,狠抓“九分落实”,积极探索审判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法庭、巡回审判布局,优化知识产权管辖格局。优化繁简分流机制,及时保障维权救济。加大事实查明力度,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引领保护效能提升。
新疆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自治区党委领导、多方协同的社会治理体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采取“源头治理+组织调解+示范判决”模式,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合作,依法严厉打击不诚信行为。
新疆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衔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打造植物新品种协同保护长效机制。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应用,助推传统特色产业优化升级与乡村振兴建设。
图片新闻
从“跟跑者”到“陪跑者”再到“领跑者”
法医向平34年走出我国毒物化学研究拓荒之路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 本报实习生 梁文玥
4月28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公布,法医向平名列其中。向平是司法部直属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法医毒物化学研究室(以下简称毒化研究室)主任,耕耘法医毒物领域34年,面对曾经“难望其项背”的国际法医毒物先进技术,她从“跟跑者”到“陪跑者”,再到如今的“领跑者”,走出一条艰难曲折但终铸辉煌的拓荒之路。
司鉴院党委书记吴何坚说:“向平是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她的成长成才之路是司鉴院不忘初心,‘推动科技进步,践行鉴定为民’的典型缩影,‘全国先进工作者’这个荣誉称号既属于优秀的她,也属于司鉴院这个光荣的集体。”
忘我精神 感召他人
1991年药化专业毕业后,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向平作为全班唯一的共产党员,毅然放弃诸多高薪药企抛来的橄榄枝,来到坐落于上海光复西路1347号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也就是后来的司鉴院,选择投身于当时还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法医毒物化学事业。
彼时毒化研究室刚成立,前面是一片“待垦滩涂”,尤其是体内毒品分析研究在国内尚属空白。为了获取第一手生物样品,向平跟着导师和同事远赴边陲地区的戒毒机构。面对深山老林、山路崎岖,整个团队未曾退缩,终于完成了系统性调研和取样,并详细掌握了哌替啶滥用者体内原体及代谢产物的存在状况、哌替啶在毛干中的分布与滥用史的关系,成功填补了毛发中哌替啶研究的国际空白,该成果荣获1999年司法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34年来,随着技术不断进步,实验条件日益优化,向平却始终发挥着“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党员示范作用,带领团队不畏艰险,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
2017年某日,一起小兄妹离奇死亡案相关资料摆在他们面前。在对100余种常见毒物进行筛查后,仍然未能找到死因。偶然间,向平团队得知兄妹家隔壁是一个粮仓,敏锐的职业敏感性告诉她,作为粮仓常用于防鼠防虫熏蒸剂的磷化铝或磷化锌,在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后会释放出有毒气体磷化氢。
然而,气体毒物检测在国际上都是一个难题,没有现成方法可循。面对挑战,向平没有丝毫退缩,带领团队从零开始,着手研制检测方法。那段时间,整个研究室的成员都全身心投入到实验探索中,夜以继日地攻坚克难。经过整整两个星期,他们终于研发出一套全新的检测方法和数据模型,成功从死者身体中检测出磷化氢代谢物成分,为案件侦破提供了关键证据。
同事陈航感慨地说:“向平家就在单位边上,下班后常常回家吃个饭就又回来了。只要任务在,她就忘了下班的概念,脏活苦活带头干,这种共产党人的忘我精神时时感染着我们,激励着我们。”
追求真理 代代传承
在刚刚举办的“2025年法医毒物鉴定新技术及能力验证点评培训班”课堂上,向平对学员们说:“我们要更好地掌握和运用法医毒物鉴定最新技术,增强应对司法实践中最为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在国际舞台上敢于发出中国强音。”而这不仅是她对学员的期望,更是34年来她对科学真理不懈追求的真实写照。
从青葱少女到如今带领团队连续3年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的中坚力量,向平在科学传承的道路上稳步前行。上世纪90年代,毒化研究主要依靠学习国际先进理论和知识经验。进入本世纪初,司鉴院在相关领域的科研成果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逐步追赶国际一流水平,并在个别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时任毒化研究室主任的沈敏是向平的导师。在她悉心指导下,彼时的向平对单次用药的头发分段检测方法有了重大突破。然而这一成果当时却遭到西方科学家质疑。
向平回忆说:“当时我凭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站到了2010年国际法医毒物协会(TIAFT)会议的演讲台上。面对专家的当场质疑,我坚信自己的研究结果是正确的,尽管英语并不流利,但仍充分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中场休息时,时任TIAFT主席拍拍向平肩膀说:“I agree with you.(我同意你的观点)。”那一刻,她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此后,向平团队的研究成果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2012年TIAFT会议上,西方科学家公开将他们的研究成果作为单次用药分段分析结果评价的依据。从一束到单根,从头发到发根,从毛发到指甲,从传统毒品到新型毒品,从毒品到临床药物、减肥药、鼠药、有毒生物碱……向平团队的研究不断拓展和深入,一次次引领国际法医毒物研究的方向。
如今,向平也已成了年轻一辈的导师。这些年来,她培养的研究生、带教的徒弟遍布刑侦一线、禁毒战线、反兴奋剂行业、高等院校等各行各业,成为我国毒化领域的中坚力量,有的更是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
向平2011年成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9年起担任TIAFT中国地区代表,2021年又获得“上海工匠”称号。她在学术之路上从未停歇,先后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100余篇,主持申请专利及软件18项。她与前辈共同出版的6本专业著作,被业内奉为法医毒物化学鉴定的“字典”“宝书”。
“中国法医毒物研究之所以硕果累累,是一代又一代研究人员持之以恒、不断努力的结果,向平用科学实证打破西方偏见,用推进行业发展体现自身价值,展现了科学与真理的优秀传承。”沈敏说。
心怀大爱 鉴定为民
“法医毒物检测必须非常严谨,稍有疏忽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站在大型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前,向平耐心地指导几位年轻法医开展检测。正如其所说,“科学严谨、鉴定为民”是毒化研究室的工作宗旨,也是她的座右铭。
在那个设备简陋的年代,为了获得乙醇准确的体内代谢、消除数据,向平和同事自饮大剂量白酒,每30分钟抽一次血,半天下来,手臂上留下大片针眼和淤青,有时在酒精刺激下一边呕吐还一边抽血……为获得新型毒药物的阳性样品,确认体内代谢的结构,在没有更合适方法的情况下,她甚至不惜“以身试毒,与毒共舞”。
如今,毒药物检测的技术和标准不断提升,向平带领团队练就“大海捞针”神技。他们率先利用人工智能开展精准识别以及预测研究,成功破解“完全未知物鉴识破解”的国际难题。
34年来,向平完成毒化鉴定逾10万件,其中不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除了服务司法、行政执法之外,她还带领团队长期为医院提供中毒急救检测的公益服务,每年数百次不分昼夜地“与死神赛跑”。
“毒药物是万变的。为了能与犯罪分子角力,从死神手中抢人,我们吃再多苦、出再多力也是值得的,因为我们背后是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向平说。
“‘心怀大爱,行求致远’是向平的真实写照。”司鉴院院长舒国华说,正是有了像她这样的司鉴人,司鉴院才能成为专业领域当之无愧的“国家队”、司鉴为民的“领头羊”,并引领新时代司法鉴定行业勇攀高峰、再创新业。
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责任边界模糊不清
洞穴探险,谁为安全事故买单?
图①②③④⑤为受访者提供的洞穴内部图。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近日,贵州遵义一名钓鱼爱好者为寻找稀有洞穴鱼,带着绳索、头灯孤身潜入50米深溶洞,在返程时因岩壁湿滑被困洞底,历经彻夜寒冷煎熬后获救。
这并非个例。《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近年来类似事件频发,部分洞穴探险者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洞穴探险缘何屡酿险情?如果发生危险,责任该如何划分?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盲目探险危机四伏
“洞穴潜水救援堪称‘刀尖上的舞蹈’。”中国科学探险协会标准化委员会专家王浩回忆今年2月广西百色溶洞科考事故时仍然心有余悸。当时两名生物多样性研究人员在能见度极低的水下失联,历经73小时生死搜救才脱险。
这段惊心动魄的救援,被王浩用镜头记录下来:2月6日凌晨4:30,失联9.5小时后,搜救人员在第4个气室发现一名研究人员,距离出发点约300米,为了不失温,他把潜水装备拆下来卡在石缝中,人坐在上面。
探照灯的光束在浑浊的水中划出一道微弱的通路,水上勤务救援大队的救援人员沿着绳索缓慢下潜。水下洞穴曲折迷离,钟乳石如利刃般悬垂。救援人员在这片地下迷宫搜索了近3天,而另一名失联的研究人员仍杳无踪迹。
72小时黄金救援窗口即将关闭。在救援人员从一个气室缓慢上升时,一只手突然在黑暗中出现。“在那里不动,我以为他遇难了。”救援人员回忆道,“突然我看到他动了两下。”多日未进食,研究人员的体力已接近极限。返程途中,救援队员架着研究人员的手臂,在能见度几乎为零的水中,一点一点将他托向光明。
“洞穴环境复杂,需专业装备与技能支撑。”王浩强调,其团队每次下洞都需携带一定数量的专业绳索、岩钉挂片、救援滑轮组、无人机及应急医疗包等设备,“一些人在没有做好准备工作的情况下就进入危险复杂的洞穴,很难保障安全”。
抖音探洞博主“探险中国毛毛”对此深有同感。作为国内探洞深度纪录保持者(单体洞穴920米),他坦言:如果没有专业人士陪同,新手盲目探洞危险性极大,洞穴内部往往比较湿滑,裂缝、深洞、竖井……稍不留神就可能让人跌入深渊。
“前不久有粉丝私信我,说家人掉入溶洞,希望我们帮忙寻找。找到遗体时,遗体已有臭味,衣服因为从上面滑落下来有不少口子,皮肤上都是伤痕。”“探险中国毛毛”回忆,找到遗体后,因为自己无法处理,他们拨打了消防救援电话让专业人士把遗体运上去。
禁入缺乏强制规定
洞穴探险屡酿险情,为何还有人趋之若鹜?
“洞穴分为平洞、水洞、竖井。按照惯例,如果是平洞,在地方没有禁令或是洞口没有禁止入内警示牌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可以进去。竖井有落差,普通人不能直接下去,探索者需要具备绳索技能和专业的探洞装备。水洞更复杂,需要防水或保温的衣服、充气船等装备。”王浩说,但目前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探洞需要报备或是具有相关技能才能进洞。
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指出,尽管风险极高,当前我国尚未出台洞穴探险专门法规,相关规定散见于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导致法律适用界限模糊、部门职责交叉、法规冲突等。此外,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及时限标准不统一,各地执行差异悬殊。部分地区程序烦琐效率低下,部分地区审核宽松流于形式。同时,违规处罚力度不足,如对未经许可探险者仅处轻微罚款,难以形成有效法律威慑,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安全生产法确立的安全管理原则缺乏洞穴探险领域专项落地标准,装备技术规范、人员资质要求、风险评估流程等具体细则缺位,导致探险者行为失范、监管部门执法无据,安全事故预防机制在该领域难以起效。”尹玉分析。
在她看来,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在洞穴探险场景中缺乏细化条款,组织者安全保障责任、参与者风险自担范围、管理者监管职责及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界定模糊,事故发生后责任推诿现象较为普遍,受害者权益保障机制运行不畅。
如果未经允许下洞探险,组织者和参与者可能违反哪些法律规定?
尹玉介绍,多数天然洞穴因生态价值较高,已被划入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区域。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禁止擅自进入核心区,科研活动需提前向管理机构申请获批(国家级核心区须经省级部门审批)。违规者将面临责令整改及100元至5000元罚款。
“如果是‘野洞穴’,未被纳入法定保护区域、尚无明确管理主体,也未建立正式开发或开放机制,其往往缺乏基础设施、无救援保障、环境原貌复杂,对探险者构成高度不确定的安全风险。尽管现行法律尚未对‘野洞穴’的探险活动设立统一的审批制度,但并不意味着该类行为处于‘法律真空地带’,其组织者和参与者因其过错程度而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法律责任。”尹玉说。
她提醒,如果在探险过程中损害了自然资源,其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损害结果若难以恢复原状,则应依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关规定,赔偿修复费用、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及评估监测费用等。若探险行为造成自然资源严重破坏,构成刑法所列犯罪的,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非法采矿罪等。
自担风险≠免责
“有的地方文旅部门邀请我们探洞时,会要求签订免责协议。”“探险中国毛毛”透露。
尹玉解读称,依据民法典规定,只要自担风险的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认定为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然而,探险自担风险的约定,并不意味着组织者或管理方可以完全免责。
“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自担风险可以对责任承担起到一定减轻作用,但若组织或者管理方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未尽到基本安全保障义务、未合理告知已知的重大危险或存在组织、指挥严重失当的,仍需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不能以自担风险条款作为完全免除责任的依据。反之,如果组织者、管理单位或文旅部门已经合理尽到了风险提示和安全保障义务,且探险者基于充分知情和自愿参加活动,在探洞过程中因自身行为或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导致事故的,可以适用‘自甘风险’原则,减轻甚或免除组织方的民事责任。”尹玉说。
她指出,对于同行探险者而言,若其自身并未实施侵权或无加重危险的行为,则其对他人发生的事故原则上不需承担责任。但若有证据证明同行者在事故中存在过错,或在事故发生过程中起到加剧危险的作用,则需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相应责任。
“在洞穴探险活动中,还需特别注意共同探险者之间可能形成的救助义务。法律原则上并不强制要求‘旁观者’或‘通行者’承担救助义务,但在特定情形下,如双方基于共同约定、自愿参与同一高风险活动(如探洞、游泳、登山等),可能被认定为形成了一种基于信赖关系的特定救助义务。这种情形下,探险者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合作、互助期待,例如共同决定进入洞穴、存在某种‘相互照应完成活动’的默契甚至约定,那么一旦一方遭遇危险,另一方未尽合理救助义务,导致损害扩大的,依然可能依法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尹玉说。
在她看来,若探洞活动是由当地文旅部门以公务名义或作为主办方正式组织的,则其负有更高的公共安全保障义务。一旦事故发生,除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可能触发行政责任,情节符合条件的,受害人亦可依据国家赔偿法主张国家赔偿责任。此类情形中,即使存在自担风险约定,也不能完全免除组织方应承担的法定责任。
“自担风险条款在合法、合理范围内有效,但不能成为组织方、管理方逃避应负法律责任的‘免责金牌’,最终责任划分需结合各方过错、履责情况以及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综合判断。”尹玉说。
漫画/李晓军
一家子十四人竟都在网上卖假化肥
河南新密检察严惩售卖假冒伪劣化肥行为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王 瑞 张胜利
网上购物具有价格优惠、送货上门等优势,也为农民选购农资提供了便利。然而每到农民要集中大量采购化肥等农资的春耕时节,往往也是假冒伪劣化肥案件高发易发期。
近日,经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生产、销售假化肥的黄某一审被新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农药、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农资则是粮食的‘粮食’。河南作为产粮大省,我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维护农资安全,持续紧盯春种、夏长、秋收、冬藏关键节点,坚决以检察履职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服务好乡村全面振兴。”新密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晨说。
家族团伙制售假化肥
黄某父亲长期经营一家化肥店,还是某知名品牌化肥的县级代理商,自幼耳濡目染的黄某对化肥的成分、价格、生产技术都十分了解。
2021年3月,28岁的黄某在某化工原料商贸城工作时发现,化工原料“硫酸镁”和化肥“磷酸二氢钾”外观十分相似,但前者价格却只有后者的五分之一。在利益驱动下,其萌生了以假乱真、鱼目混珠的想法,伙同亲戚李某等人做起了生产、销售假化肥的生意。
黄某先购买了正品化肥的包装袋,然后再把买来的化工原料按比例混合搅拌后倒进正品的袋子里。凭借此模式,其先后开设6家网店,上架了多款假化肥产品。
听闻黄某赚到钱了,他的一些亲戚来向其“取经”,也加入卖假化肥的团队中,组成以黄某为首的14人家族犯罪团伙。由黄某负责提供制假原料和制作方法,其余人共同生产,并在各自的网店售卖,黄某向其他成员收取成本费用。
“像这种20公斤装的磷酸二氢钾农资站要卖到400元,而这个网店里只要200元,所以我就买了。但是用了没有效果。”2023年7月,接到多起被害人的报案后,公安机关锁定了黄某的假化肥网店,并在线下捣毁了生产窝点。
经检测,黄某等人生产、销售的化肥中有12种不符合国家标准,其经营的6家网店销售不合格化肥共计256万余元,其余13名成员名下网店销售不合格化肥共计627万余元。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新密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王红涛带领办案团队经过对卷宗材料的精细化梳理和“三查三看”工作法,即查犯罪构成要件对应证据,看是否存在合理怀疑;查言辞证据逻辑链条,看是否存在矛盾漏洞;查客观性证据印证关系,看是否形成完整闭环,将案件审查推向纵深。
在核查黄某涉案金额时,王红涛发现其网店存在16万余元的某知名品牌化肥销售记录。经调取该品牌授权书及物流溯源信息,确认黄某之父确系正规代理商,不排除黄某代卖的可能性。依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检察机关严格区分合法经营与违法犯罪界限,对该部分金额予以剔除。这一认定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彰显司法温度。
在主从犯的认定上,王红涛构建了“三维论证模型”,即从犯意发起维度,黄某最早接触化工原料市场,主动提出“化工原料充当农用化肥”的犯罪构思;从组织控制维度,其掌握核心生产技术,制定“原料配比手册”,统一调配制假资源;从利益分配维度,其通过收取“原料费”、指定物流渠道等方式形成犯罪闭环。综上,应当认定其为主犯。
农资造假呈现新特点
案件虽然办结,但新密市检察院并未止步于个案办理。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办案团队发现涉案假化肥的原料采购、物流运输、资金结算等环节存在异常:化工原料供应商在明知购买方无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仍持续供应硫酸镁等原料;快递网点长期为无证经营网店提供“代发”服务;电商平台对农资类店铺资质审核存在形式化倾向。这些暴露在司法程序中的监管盲区,成为开展类案研判的重点。
“虽然本案已办结,但必须穿透式审视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张晨说,新密市检察院专门召开涉案领域风险研判会,组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法律政策研究等部门骨干,对办理的农资犯罪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假化肥案件普遍存在“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平台销售”全链条违法特征。随后,新密市检察院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农产品领域行刑衔接规范性文件出台,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提升打击合力。
“这些假化肥外包装仿真度极高,连经销商都难辨真伪。”新密市城关镇乡村建设办负责人高晓菊指着扣押样品说,当前农资造假呈现“技术化”“网络化”“跨区域化”新特点。
“购买种子、化肥,要认准商标,看清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千万不要图便宜购买‘三无’商品……”截至目前,新密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同步开展的“送法下乡”活动已覆盖全市12个乡镇,检察官通过普法讲座提醒农民朋友在选购化肥时应保持警惕,帮助农户掌握“三看一闻”鉴别法:看包装标识、看颗粒均匀度、看溶解性,闻是否有刺鼻气味,有效从消费者端口避免假化肥侵害,对于异常低价或通过非正规渠道推销的产品要特别留意,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检察官还结合刑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解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立案追诉标准,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以法治保障市场秩序
那么,为何假化肥在市场上屡禁不止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认为,当前我国肥料市场的竞争秩序不够规范。正规肥料企业的生产成本较高,因此价格也相对较高,导致其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相比之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成本极低,销售价格远低于正规产品,从而在价格上具有显著优势。
“此外农民对于真假化肥的辨别能力相对较弱,也为假肥料提供了可乘之机。”张建成说,长期以来,我国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方法和制度。但与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均有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同,化肥至今还没有专门的相关法规。
因化肥属于产业链条较长的农资产品,其从原材料到生产、销售,最终到终端使用环节,管理职责分属于多个部门,加之网上农资具有跨地域销售等特点,给农资打假、监管和执法带来难题。希望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更有效地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农民权益及粮食安全。
王红涛提醒,若买到假化肥,要留包装、存样品,可通过与经销商协商、向农资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或者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尽快建立洞穴探险分级管理制度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2025年4月,贵州奥陶纪洞穴内,招商团队赤脚踩踏晶花池,造成不可逆地质污染;2024年10月,陕西汉中伯牛天坑内,驴友使用普通登山绳探洞致1人坠亡;2022年8月,重庆武隆11名村民携3岁幼童私闯溶洞避暑,因无照明设备被困……近年来,违规洞穴探险事件屡屡引发安全事故与生态危机。
其中有不少事件因责任承担、救援费用等引发争议。在洞穴探险领域,万一在探洞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要外部救援,救援费用是否由被困者支付?
“探洞圈内遇险多依靠民间救援力量,如蓝天救援队等公益组织通常不收费,国家消防救援亦属公共服务范畴。”中国科学探险协会标准化委员会专家王浩说,具备绳索技能的人,通常具备救援能力,所以圈内人如果遇险通常都是圈内人自救。同时,一部分绳索爱好者加入了公益的民间救援队,大多数救援是不收费的。
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介绍,关于救援费用问题目前在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尤其是在应由政府财政兜底,还是由行为人分担救援成本之间,尚缺乏统一规则。
“若属未经审批、擅自进入限制区域的违规探险,且行为人对风险具有可预见性,具有高度自愿性和明确主观故意,则探险者应对其引发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此类情形下,救援机构在完成公共职责后,依据公平原则、无因管理制度或突发事件应对相关规定,可向行为人追偿部分或全部救援成本。”尹玉说。
她指出,若系经批准、依规组织的探险活动,参与者已履行申报备案程序,组织者亦制定了风险预案,但因不可抗力或突发自然因素导致受困,则可认定为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正常救援行为,相关费用应由公共财政承担,不宜向探险者追偿。即便获得审批,若组织者或参与者在执行过程中违反风险预案,擅自更改路线、超范围探洞等,导致险情发生,同样应承担相应责任。
如何完善不规范的洞穴探险行为?
受访专家建议,尽快建立洞穴探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准入资质、装备标准及救援责任,让“地下冒险”不再游走于法治与安全的灰色地带。
“加快专项立法进程,构建统一法律框架。依据立法法制定洞穴探险管理条例,明确洞穴探险法律定义、适用范围及部门职责分工,构建涵盖许可审批、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的全流程规制体系。例如要求探险申请需提交包含路线规划、装备清单、人员资质的详细方案,从源头规范探险活动。”尹玉说。
她还提议:健全许可制度,强化执法刚性。建立全国统一的许可标准体系,简化审批流程并嵌入数字化监管机制,同步参照行政处罚法提高违规成本:对未经许可探险行为实施阶梯式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审批有标准、监管有力度、处罚有威慑”的制度闭环。
构建专业化安全标准体系。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专家团队、行业协会,依据标准化法制定涵盖装备技术参数、人员资质认证、安全培训考核等内容的专项标准,为探险者行为规范和监管部门执法提供精确标尺,推动洞穴探险活动标准化、专业化发展。
细化权责划分,完善责任追溯机制。在法律法规中明确组织者安全保障义务清单、参与者风险告知与自担规则、管理者监管履职标准及政府应急救援责任,建立“事前风险告知—事中监管留痕—事后责任倒查”的全链条责任体系,确保事故责任认定清晰可溯,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强化安全宣传与能力建设。依托《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通过官方渠道、行业协会等多元平台,开展洞穴探险安全知识与法律法规普及教育,鼓励专业机构提供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技能培训,从意识提升和能力建设双维度筑牢安全防线,源头降低事故发生率。
“洞穴探险须量力而行。”王浩说,如果是商业团队,需要有能力做好安全工作,安全进出,以及进洞后遇到事故有完备的应急方案;个人进入难度大的洞穴之前,一定要系统学习绳索技术,掌握安全装备使用技巧,在专业人员的带领下再去洞穴探险。如果遇到洞口明确有警示牌的洞穴,不要违规进入。
为乡村全面振兴筑牢基层廉洁防线
农村基层干部身处农业农村发展第一线,其工作直接面对群众。从土地承包到宅基地管理,从低保评议到产业扶持,每一项工作都考验着农村基层干部的公正性与廉洁性
□ 本报评论员
为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了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细化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要求,完善农村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乡村全面振兴能否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农村基层干部身处农业农村发展第一线,其工作直接面对群众,处理的都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土地承包到宅基地管理,从低保评议到产业扶持,每一项工作都考验着农村基层干部的公正性与廉洁性。
2011年颁布施行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规范履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职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虚报冒领惠农专项资金、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谋取私利、在救济补助上优亲厚友或吃拿卡要。这些问题不仅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而且会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面临的环境更趋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这对农村工作和基层干部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新修订的《规定》结合农村工作情况的发展变化,对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驻村第一书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等纳入适用范围,明确了“监督谁”的问题,这也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的及时回应。在行为规范方面,《规定》将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廉洁履职高风险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并列项细化“负面清单”。这就有效解决了“监督什么”的问题,既对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又突出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使制度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怎样监督”的问题上,《规定》从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决策制度、强化科技运用、整合监督力量等方面作出规定,这些措施构成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进一步织密织牢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制度笼子。同时,《规定》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在对责任追究进行充实完善的同时,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制度支持。这种既严管又厚爱的做法,体现了制度的刚性和温度。可以说,《规定》作为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划出了清晰红线,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纪法保障。
农村基层干部能否廉洁履职,还关系到乡村治理成效和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从实践来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范村务决策、依法公正处理矛盾纠纷,乡村治理就能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反之,若廉洁履职缺位、基层权力运行失序,乡村治理便会陷入矛盾丛生的困局,进而侵蚀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由此可见,只有每一位农村基层干部做到常怀敬畏之心,严守法律红线底线,乡村社会才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才会有坚实的基层支撑。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规定》的实施为契机,筑牢基层廉洁防线,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以清正廉洁的作风取信于民,以公平公正的履职护航发展,绘就乡村全面振兴的壮美画卷,让农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夯实坚实基层基础。
落实实质审查防止竞业限制滥用
□ 郑爱青
为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审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联合发布了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其中第五个案例明确,主体不适格的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不具有约束力,这对当前竞业限制滥用现象的治理发出了明确信号,具有典型意义。
在这起案例中,某保安公司招聘李某担任保安,工资为每月3500元,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内附竞业限制条款,约定李某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年内不得到与该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其离职后公司按月支付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30%作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若李某违约则要赔偿20万元。合同到期终止后,李某入职另一家保安公司,原保安公司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于是申请劳动仲裁。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为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适格主体。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然而,法律并未明确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要件,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所指又不清晰,因而很多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为避免事后被动,往往不看劳动者岗位是否涉密,一律在劳动合同中增加竞业限制条款,或在劳动合同之外另签竞业限制协议。
近年来,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主体泛化现象日益突出,对劳动者的自由流动明显构成了限制。与此同时,针对相关司法案例的研究显示,法官对竞业限制主体进行实质审查的极少,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当事人签字了,就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这种任由用人单位扩大竞业限制适用主体的做法,客观上损害了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与立法初衷相悖,非常不利于人才的适当自由流动。
此外,在实践中,竞业限制还涉及经济补偿和违约金的问题。法律之所以会有竞业限制的规定,是为了适当限制那些掌握了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防止商业秘密泄露,进而维护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环境。由于这些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受到一定时间、范围和地域的限制,因而用人单位应当在限制的时间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合同法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约定违约金。然而,由于劳动合同法未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水平进行干预,实践中用人单位常常把约定的经济补偿金尽可能压低,同时设置高额的违约金,正如这起典型案例中的情形一样。
因此,为纠正实践中的竞业限制主体泛化问题,防止竞业限制滥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清除对人才流动的不合理阻碍,在现有法律规范修订和细化之前,落实劳动仲裁和司法的实质审查就成为必要。
审查竞业限制主体是否适格,不能遵从私法上“有约定从约定”的意思自治原则,而是应当审查竞业限制约定的必要性是否存在,并从实质上审查劳动者的工作是否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这是因为劳动关系具有一定的从属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非民事上的平等主体关系。例如,在这起典型案例中,李某的主要职责为日常巡逻安保,很明显其所在岗位难以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某具有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事项的可能,因此仲裁委员会认定李某不是竞业限制义务的适格主体,并驳回了公司要求李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的请求。
在审查竞业限制约定的必要性是否存在时,要根据商业秘密的定义,结合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参考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审查时应从商业秘密的这三个特点着手分析,看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是否接触到这些特殊商业信息,以判断劳动者是否是竞业限制的适格主体。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常务理事)
以信用建设助力基层治理提档升级
□ 刘 杨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其成效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中明确提出,推动信用赋能基层治理。这一要求精准把握了社会信用与基层治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契合当前基层治理的实践规律,对夯实国家治理根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从历史经验来看,中国传统“熟人社会”便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信用机制。这种信用机制以社会关系和社会信息的熟悉化为基础,本质上是依托对社会主体品性、道德的信赖而形成的“人格化信任”。在传统中国,这种信用机制奠定了良好的社会治理基础,人们比较在意道德、伦理、舆论等社会评价,在社会交往活动中更倾向于遵守社会规范和秩序。
改革开放后,我国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基层社会进入高速转型期,社会关系逐渐从“熟悉”走向“半熟悉”乃至“陌生”,利益和观念日趋多元,一些群众出现重权利轻义务、重利益轻责任的观念及行为偏差,基层治理面临诸多挑战。面对违反公德的行为和轻微违法问题,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往往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时常被迫游走于法律边缘,通过灰色手段规制越轨者,这使得治理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备受质疑。
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探索将社会信用机制引入基层治理。例如,有地方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建立诚信档案制度,详细记录家庭成员的守法诚信和违法失信行为,并以此为依据开展诚信家庭创建评选活动,对诚信家庭予以表彰奖励,对失信家庭成员进行惩戒。这种创新实践将基层治理事务与家庭诚信直接关联起来,通过诚信档案制度建立起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使信用由道德层面的“软约束”转变为制度层面的“硬规则”,有效促进了自律与他律、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的有机结合。
经验表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可以从多个维度改善基层治理状况。首先,以社会信用为抓手,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可以制约甚至制裁轻微越轨行为,解决基层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其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治手段的局限性,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最后,可以有效弘扬社会文明风尚,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可以说,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社会信用机制通过整合自治、法治、德治等多种治理思维和治理方式,有助于再造基层治理能力。
可以预见,在国家战略导向和社会现实需求的双重驱动下,社会信用体系将对基层治理提供基础性、系统性和持续性的支撑作用。《意见》也明确提出,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明确采集责任,优化精简采集指标和评价规则,提升对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水平;推动信用赋能社区治理,支持信用园区、街区建设。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目标出发,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应当注重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建立涵盖基层治理领域的信用体系。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不仅仅是围绕经济交易和金融活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而是希望社会信用机制能够向社会治理领域广泛拓展,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的社会治理功能。因此,应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的信用信息归集和管理,使社会信用体系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各类主体的守法守规守信状况。在此基础上,将基层治理需求和目标合理嵌入社会信用评价标准,助力纠纷解决、公共服务、政策执行等治理工作。
第二,提高信用体系与基层治理的适配性。目前,部分基层主体生产生活实践的规范化程度不高,难以纳入现代化信用体系。例如,一些农业经营主体无正规的经营、财务数据,没有固定报表,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识别存在困难。因此,对这类主体可以适当简化采集指标,并优化评价规则,使信用体系更加适配基层治理现状和需求,确保社会信用机制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三,确保在基层治理中规范运用信用机制。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泛化运用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侵犯了公民权利,引发群众不满。因此,要完善基层治理运用社会信用机制的制度体系,防止信用机制泛化滥用,切实保障基层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国家治理学院)准聘制教授)
六条问事
□ 钟 燃
汉武帝时期,面对诸侯势力尾大不掉、地方豪强兼并土地、郡国守尉贪腐成风的严峻形势,为确保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算缗告缗、推恩令等政策落实到位,朝廷加强了对地方的巡回监察,将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作为监察区,每州派遣刺史一人为固定的监察官。汉武帝手订“六条”,要求刺史依六条对地方进行问事、开展监察,史称《六条问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化规范地方监察官职权范围的监察法规,不仅在西汉中期对于加强中央集权、保证中央法令统一有效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六条问事》共6条,内容简明扼要,针对性非常强。监察的对象仅有两类:地方豪强和地方最高行政长官郡守,不涉及基层小吏和普通百姓。监察的行为仅有六种:一是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即地方豪强兼并土地,僭越礼制,欺压百姓;二是二千石(因郡守俸禄为二千石,故以“二千石”指代郡守)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即郡守不执行中央政令,贪污腐败,盘剥民众;三是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即郡守滥用司法权,草菅人命,或凭个人好恶施政;四是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即郡守任人唯亲,压制贤能,提拔庸劣;五是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即郡守子弟利用父兄权势干预政务、谋取私利;六是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即郡守与豪强勾结,收受贿赂,破坏中央法令统一。
汉代的《六条问事》和刺史设置,堪称制度创新,在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一是以法律形式明确监察范围和标准,规范监察行为,减少监察随意性,推动汉代形成“以法治吏”传统。二是创设“巡回监察”制度,刺史不常驻地方,而是定期巡查,避免与地方势力勾结。三是采取“以卑临尊”的权力制衡策略,刺史品级虽低(六百石),但可监察郡守,防止监察官自身坐大。四是实行监察与行政分离,刺史仅负责纠举,无兵权、财权,不干预地方行政,确保监察权的独立性。这一制度的精髓为后世历代王朝所继承,如唐代的六察制度、明代的巡按御史制度,都可看到汉代刺史制度的影子。
汉代的循吏、良吏多,特别是“昭宣中兴”的吏治清明,与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不无关系。据史料记载,汉宣帝时期,益州广汉郡太守扈商纵容家族侵占民田,其子扈辄更勾结豪强,在涪江沿岸私设关卡,向商旅勒索“过江钱”。当地民谣传唱:“涪江水,流不尽,扈家索钱无时尽”,怨声直达长安。时任益州刺史王襄巡行至广汉,收到百姓状纸十余份,于是乔装为贩盐商人,带两名随从乘船渡涪江。船至江心,果然有扈氏家奴持械登船索要“过江钱”。次日,他突袭扈氏庄园,搜出扈商与豪强签订的“分利契书”和记载五年间非法获利九千万钱(相当于广汉郡两年赋税)的账册。王襄依据《六条问事》上奏弹劾。宣帝震怒,下诏将扈商腰斩于市,家产充公;其子扈辄及涉案豪强三十七人发配敦煌戍边;没收非法侵占田地二千顷,分给无地流民。
西汉后期,刺史权限逐渐扩大,开始干预地方行政,参与司法审判。东汉时期刺史有了固定治所,演变为州牧,掌握军政大权,最终导致群雄割据,反噬中央集权。这说明,这一制度在后来运行过程中发生了异化,逐渐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暴露出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所固有的结构性矛盾。
图说世象
近日,一男子报警称其妻子刚买的蛋糕被偷,且蛋糕上抹了老鼠药,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寻找蛋糕。多番查找无果后,民警联系报警人的妻子李某了解情况,却发现事有蹊跷。原来,李某丢失蛋糕后为引起警方重视,编造了“蛋糕上被涂抹老鼠药”的虚假信息,并指使不知情的丈夫帮其报警。目前,李某因谎报警情被依法行政拘留。
点评:虚构警情表面上看是“病急乱投医”,实质上是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警力是宝贵的公共资源,任何滥用警力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惩处。
文/易木
莫让“数字插队”破坏公平竞争
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其中一例“抢票软件不正当竞争案”引发关注。被告因售卖针对票务平台的自动化抢票工具,被法院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判赔2万元。该案被认为是全国首例认定抢票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判例。
这一判决所涉金额虽不大,但意义重大:其首次明确技术外挂不是创新,而是破坏市场秩序的“数字插队”,必须依法予以打击。当普通消费者还在手动填写信息、焦急等待系统响应时,外挂软件却以毫秒级速度发起数百次请求,瞬间挤占票源。这种“数字插队”不仅违背了“先到先得”的公平原则,也让票务平台沦为技术霸凌的受害者,导致其服务器超负荷运转,运营成本激增,这无疑破坏了公平有序的购票秩序和市场竞争环境。更讽刺的是,许多抢票软件卖家一边打着“科技造福用户”的旗号,一边对每张票加价出售,其本质是借技术之名行“数字黄牛”之实。此案的判决亮点在于,法院精准戳破了“技术无罪”的伪命题,并为技术的使用划下红线。然而,要根治这一问题,仅靠个案审判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平台主动拦截抢票软件等违规商品、监管部门建立技术黑名单,形成预防打击各类技术外挂行为的合力。毕竟,当“技术作弊”成为一门生意时,公平就成了一句空话。 (王志高)
遏制“AI造谣”乱象要形成法治合力
□ 梁修明
近日,一则“孝子农民工提塑料袋带走母亲骨灰,谁在啃食生者的尊严”的不实信息在网络平台传播,引发网民关注讨论。经查,网民康某某为博取流量,利用AI工具对某市殡仪馆骨灰盒收费情况进行杜撰,生成谣言信息在互联网平台发布。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利用AI生成谣言并传播并非个例。公安部网安局前不久公布了10起涉民生等领域网络谣言案件,其中就包括一起利用AI工具编造“暴雨后许昌满目疮痍”谣言信息进行传播的案件。
近年来,AI技术迅猛发展,为生成合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提供了便利工具,海量信息得以快速生成并在网络平台传播。这在便利大众工作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技术滥用、虚假信息传播加剧等问题。相较于过去,利用AI生成谣言的成本更低、速度更快,且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这加剧了治理的难度。
这类谣言的危害不容小觑,其对社会个体、网络生态乃至经济社会都具有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误导社会公众认知、引发恐慌焦虑情绪、侵害公民合法权益、污染网络生态环境、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利用AI技术编造网络谣言的乱象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2月,中央网信办发布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其中特别提出整治AI技术滥用乱象,打击借AI技术生成发布虚假信息、实施网络水军行为等问题。同样,为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前不久发布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明确自9月1日起AI生成合成内容必须添加标识。
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治理“AI造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仅靠约谈、罚款、关停下架等措施。尽管目前我国已颁布实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但面对快速发展的AI技术及日益丰富的应用场景,仍需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落地执行机制,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形成强大合力,提高造谣者的违法成本。
在完善立法上下功夫。目前,我国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均有打击治理谣言的相关规定,但面对“AI造谣”这种新型违法犯罪,仍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要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前瞻性、精准性和落地性,做到AI技术发展到哪里,法律法规就延伸到哪里,使“AI造谣”治理更加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以健全的法治引领AI技术向上向善。
在执法司法上见真章。要深入研究、准确把握“AI造谣”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强化源头精准施策,坚持惩处与预防并举,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的威慑力。例如,细化AI谣言认定标准和AI技术使用规范,建立健全涉网络谣言公益诉讼制度等,都是治理“AI造谣”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普法宣传上求实效。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网民的法治意识和媒介素养,不断提升识谣、辨谣、防谣、抵谣的能力。
国无法不治,网无法不兴。法律是治网之利器,深化法律制度建设是治理“AI造谣”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尤其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凝聚立法、执法、司法等共识合力,以法律的刚性约束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提供坚实保障。
博主爆料网游“角色皮肤”引流被判刑
四川高院发布一起侵犯《王者荣耀》角色皮肤著作权案
□ 本报记者 杨傲多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涉侵犯《王者荣耀》网络游戏角色皮肤著作权犯罪案”,通过民、刑双重手段打击侵犯数字权益行为,全面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数字内容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护航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王者荣耀》是诞生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的一款英雄竞技手游,由腾讯公司出品。在游戏运营中,游戏出品公司设计、开发并不定期推出多款可对游戏英雄角色进行美化的可替换外观、技能动作、出场动画,即通常所称的“角色皮肤”,供玩家选择。
刘某是以发布《王者荣耀》游戏操作解说短视频为业的资深博主,在各大视频平台拥有数十万粉丝。同时,刘某大量承接平台广告任务,通过发布添加商业广告的解说视频获取收益。2023年年初,刘某非法获取到《王者荣耀》官方尚未公开的新角色皮肤,此后又自行在互联网上搜集大量新角色皮肤,利用软件剪辑形成“爆料视频”发布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上。为了逃避平台审核,刘某还专门给视频添加了特效和水印。
短短4个月间,刘某发布《王者荣耀》“爆料视频”33个,获取点赞178万余次,账号粉丝数量飙升至70余万,获取平台结算的广告收益数十万元。
2023年6月,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对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4年4月,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腾讯公司作为著作权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刘某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者荣耀》游戏中的角色形象外观、技能动作、出场动画效果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腾讯公司依法享有著作权。根据平台收益结算规则,账号主体在视频中发布广告的结算收益与粉丝数量、视频有效播放量紧密相关,刘某通过发布“爆料视频”实现“涨粉”“引流”的目的是增加广告收益,其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其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25万次以上,具有特别严重情节。
同时,法院对腾讯公司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部分进行合并审理并组织双方调解,在庭审中,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由法院出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被告人刘某需停止侵权、公开为腾讯公司消除影响并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法院根据双方协商方案在调解书中详细列明了消除影响责任的承担方式,确保发表声明内容明确、方式可行,同时督促被告人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各项义务。法院依法以刘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现该案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介绍说,游戏中的“角色皮肤”是以线条、色彩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出场动画及人物技能动作则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造型艺术画面组成,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视听作品,游戏公司依法享有著作权。网络环境下,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的营利目的表现形式多样,部分主体为了吸引流量不当传播他人作品首先构成民事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同时,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该种行为的营利性认定及行为要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旦构成犯罪则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据了解,该案是成都法院审结的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高新区法院创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模式,充分发挥刑事程序规范庭审、民事经验辅助查明的“三审合一”专业优势,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
平台纵容侵权视频传播被判赔偿160万元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张海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通报的一起“长短视频”之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引发关注——因平台存在4000余条《甄嬛传》侵权短视频,北京快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法院判令赔偿优酷网经营者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0万元。
优酷公司系电视剧《甄嬛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2023年,优酷发现快某App中存在大量用户上传的《甄嬛传》短视频,其中大部分为直接剪切原片的“切片视频”,部分为混剪、解说视频。这些侵权视频被集中归类于“甄嬛传”“电视剧甄嬛传”等话题下,用户可通过话题便捷获取相关内容。优酷多次向快某公司发送侵权通知,要求删除侵权链接,但快某仅部分删除,仍有大量视频持续传播。优酷遂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快某公司诉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索赔40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快某公司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在收到侵权通知后未采取合理措施,可认定其明知相关侵权行为。同时,法院基于三方面因素认定快某公司应知侵权行为:其一,快某公司通过平台运营获取经济利益,对用户侵权行为负有较高注意义务;其二,《甄嬛传》作为长热作品,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商业价值,平台应知其为权利作品;其三,平台设置多个与《甄嬛传》强关联的话题,客观上为侵权视频提供传播便利。据此,法院认定快某公司对涉案侵权行为构成明知及应知,需承担帮助侵权的民事责任。
对于赔偿金额,浦东新区法院综合考虑《甄嬛传》的商业价值、侵权视频数量、平台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快某公司赔偿优酷160万元。一审判决后,快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据了解,本案裁判厘清两大争议点,其一,平台不能以“算法推荐”为由免责,若通过话题整理等方式集中呈现侵权内容,将提高其注意义务,进而影响法院对其是否构成应知的认定;其二,判决明确“热播作品”不限于首播或现播阶段,长期保持高知名度、播放量及讨论热度的作品同样适用。
漫画/高岳
四岁男童跌落泳池致残家长担责七成
三亚中院: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和保护义务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酒店、游泳馆、游乐场等经营场所往往客流量较大,因存在地面湿滑或者其他未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而导致顾客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涉公共场所安全保障责任纠纷案,判决落水儿童的父母承担70%的责任,案涉游泳池管理者天某物业公司承担30%的责任。
男童不慎跌落泳池受伤
一个夏日,4岁的阿明(化名)随母亲彭某和哥哥阿光(化名)到三亚某酒店的泳池里游泳。阿明年纪尚小,不用购买门票就能进入泳池。
当天19时许,阿明在泳池边玩水时,不慎落入水中。随后,阿光发现阿明落水,向彭某的朋友陈某求助。陈某闻讯后,立即对阿明进行施救,并呼喊他人来帮忙。
当天的监控视频显示,泳池救生员听到呼救声后,赶往阿明落水点。随后,阿明被救出水面。在现场人员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后,阿明于当日被送至三亚市人民医院。
据了解,该泳池由天某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经查,天某物业公司取得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游泳),具备经营游泳场所的资质。事故发生时,涉案泳池周围立有《游泳池安全须知》《游泳池安全管理制度》《游泳人员须知》等警示牌,并有《游泳救生员值班信息栏》公示。其中有“年龄在14岁以下儿童需在大人的监护陪同下游泳”“1.2米以下的儿童,不会游泳的12岁以下的儿童和65周岁以上的老人,须由50周岁以下的成年人陪同入池及监管”等提示。
此次事故发生后,天某物业公司向阿明支付了医疗费3万元。因双方对后续赔偿商议未果,阿明作为原告,对天某物业公司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监护人担主责
根据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查明的情况,事故发生时,一名游泳救生员在泳池一侧进行游泳教学,另一名游泳救生员在泳池中间的廊桥处,二人所在位置对泳池均存在部分视野盲区,救生观察台处无人执勤。此外,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海南某司法鉴定公司对阿明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等进行了鉴定。经鉴定,被鉴定人阿明构成一级残疾。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三亚市城郊法院查明,事故发生时,阿明年仅4岁,其父母应当尽到监护职责,保护阿明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本案承办法官介绍,从该案监控视频可以看出,案发当天的19时37分6秒,阿明独自在泳池边玩水时不慎落入水中,在70秒的时间里,均有挣扎迹象。彭某于19时40分14秒左右第一次出现在监控画面中,且在寻找过程中,两次经过阿明落水点,均未发现阿明落水。
三亚市城郊法院认为,阿明的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和保护义务,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天某物业公司虽具备经营游泳场所的相应资质,但在事故发生时,配置的游泳救生员均不在救生观察台执勤,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为此,三亚市城郊法院判决阿明父母承担70%的责任,天某物业公司承担30%的责任。一审判决后,天某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父母明显存在监护疏漏
二审中,天某物业公司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承担30%责任有失公允。根据天某物业公司提交的完整视频资料显示,自从阿明与其母亲进入泳池区域,该公司员工多次要求监护人注意看管幼儿,不得在池边奔跑、戏水,但监护人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阿明意外落水被救起后,公司的救生员第一时间做了心肺复苏等一系列抢救,并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才挽救了阿明的生命。”天某物业公司辩称,阿明落水导致伤残,完全是监护人疏于看管的原因。
而阿明的父母却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天某物业公司仅承担30%的责任,明显过轻。
双方各执一词,该案的侵权责任比例应如何划分?这是本案最大的争议点。三亚市中院经审理认为,事故发生时,阿明仅4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负有完全的监护义务,也是其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阿明不慎落水前,是独自在泳池边玩水,此时其父母未在身边陪同和保护,不能第一时间发现其落水并呼救,明显存在监护疏漏。
为此,三亚市中院认为,既然阿明母亲单独监护一个小朋友,尚且不能做到100%视线跟随和关注,要求天某物业公司在泳池有多人游泳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完全密切关注到阿明的行为和危险,明显超出其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所负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
三亚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海淀检察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3年来,该院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检察案件213件457人。面对反侦查手段日益智能化、专业化,海淀检察院持续完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数据互联互通、法律监督模型共享共用,促进个案办理、类案监督和社会治理。
海淀检察院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负责人白云山介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近年来在衣食住行领域多发。犯罪分子利用“年份”“生肖”或者“特供”“专供”等标识欺骗误导消费者,或将咖啡、糖果包装打上“天然成分”“膳食纤维”来掩盖有毒有害成分的添加,又或以“副厂”“下线”“大机”“小机”等概念混淆假冒伪劣的概念。此外,短视频与直播电商也催生了售假新形式。犯罪分子在发布短视频或直播时,先分享生活与人生感悟打造人设、博取关注,然后开始售卖假货“收割粉丝”。
例如,张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无业人员张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虚构的在清华大学生活学习等视频,捏造自己“清华大学学霸”身份,获取粉丝好感,再通过直播与短视频带货方式销售假冒清华大学品牌的文创产品,涉案金额共计74万余元。
白云山在办案中发现,近年来,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多元的交易方式,也反映了反侦查手段的日益智能化、专业化。犯罪分子通过用简称、谐音等行业黑话在即时通信工具上沟通,或者同时利用多个不同属性与功能的网络平台完成售假。
针对上述情况,海淀检察院持续完善“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将侦查思维与大数据思维相结合,并与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合作机制。依托“销假销劣类投诉涉刑线索未移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12345”销假销劣类投诉线索落地,形成打击整治销假销劣违法犯罪合力。
据介绍,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托资金状况证据和网络通信记录证据“两必审”证据审查模式,提高检察官对专业证据的审查能力,夯实犯罪指控证据基础。同时,还依托数据审查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办案机制,破除技术手段和专业知识壁垒,辅助专业案件司法认定。
下一步,海淀检方将积极探索数字产业、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务实有序推进相关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法律监督模型的推广应用,运用DeepSeek等国产AI大模型开展数据治理,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原价上千元“贵妇霜”网店卖不到百元
湘潭岳塘检察起底护肤品网络售假套路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赵 明
原价上千元的“贵妇霜”,在某网络店铺里标价不到百元,看似“捡个便宜”的背后,实则是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在审查该案件时,引导公安机关在证人证言核实、物证鉴定补充等方面进一步侦查,通过回访证人、重新鉴定关键物证,提升证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推动案件办理进程。
2024年5月24日,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收到一条群众举报,称在网上购买的一款高档面霜可能是假货。被举报的兰蔻菁纯面霜,出自小红书一家名为“Beaustry护肤社”的店,在这家店铺,60毫升规格的兰蔻菁纯面霜售价仅为89.9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这款面霜官方售价为2889元。89.9元的售价背后,很可能有猫腻。
经检验鉴定,该产品为假冒“LANCOME/兰蔻”注册商标的产品。
通过调查,“Beaustry护肤社”的实际负责人蒋某身份曝光。
2023年下半年,蒋某在社交平台上开设店铺,主营日化、防晒用品等,但生意惨淡。
时间一晃来到2024年3月,蒋某无意间发现兰蔻、希思黎品牌的产品销量不错,大有市场。她于是在某批发类App上寻找货源,就此添加了一名销售商“再来”。两人商谈后协议,由蒋某将兰蔻、希思黎护肤品上架到店铺,接到顾客订单后,由“再来”负责按单代发货。
对于是否知情为假冒商品这一关键点,检察官审查时发现,蒋某曾交代,她有过从正规渠道购买上述两品牌商品的经历,熟知两品牌护肤品的市场价格。“这个价格,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只是不捅破这层窗户纸。”蒋某认为市面上售假的不止自己一家,问题不大。
经审查,至案发时,蒋某网店内的假冒产品销售额近24万元。
在案件报捕阶段,检察官还发现了一个细节。就产品真伪,蒋某确实有过怀疑,也曾向“再来”索要相关凭证,但对方仅邮寄了商品小样及进口商品报关单,其中并无最关键的品牌方授权凭证。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蒋某明知假冒产品仍然销售的行为已确定,但仍有一些细节影响对其定罪量刑,因此,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建议就受害人所购商品进行鉴定,判断其是否符合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同时对从蒋某家中扣留的小样同样予以鉴定。
2025年4月1日,岳塘区检察院对蒋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一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综合蒋某退缴违法所得等情况提出了量刑建议。
承办检察官提醒,消费者自身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与辨别能力,在购买商品时,要选择正规的购物渠道,如大型商场、官方旗舰店等,这些渠道对商品的质量与品牌授权把控相对严格,能降低买到假冒商品的风险。
“学术大佬”套取科研经费上千万元获刑
本报讯 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沈娟 周心怡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近日提起公诉的孙某贪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孙某因利用职务便利套取科研经费10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经查,2017年至2020年间,孙某利用担任某高校计软学院院长、深度国际化试点工作组组长的双重身份,设计“学术政绩—资金套取”双循环链条,通过制定偏向性论文奖励规则、虚构合作期刊联络人、虚设客座研究员等方式,骗取合作期刊奖励和客座研究员奖励以及科研项目经费1000万余元。此外,孙某主导刊发的国际会议论文数量激增300%,但质量却被学界质疑,严重背离学校“提升国际学术影响力”的建设初衷。
该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于该案涉及专业性内容,部分犯罪行为较为隐蔽,检察机关与教育、监察机关加强沟通配合,共同研究完善证据体系。
承办检察官表示,在本案中,需要厘清孙某利用个人学术资源与利用行政职权在骗取公共财物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孙某虽拥有一定的学术资源,但其能够顺利骗取科研经费等公共财物,在于其制定奖励规则的行政权力,通过虚设身份、虚构交易等手段骗取公款,即使形式合法仍构成贪污罪。
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重要结合点,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针对案件暴露的管理漏洞,检察机关推动涉案高校建立“项目申报—过程监管—绩效评估”全周期管理系统,对学术评价、职称评审等关键环节实施动态监测。开展“清风校园”专项行动,组织职务犯罪案例巡讲,覆盖3000余名教职工;开发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强化项目管理,实现项目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可管理,提升科研管理绩效。
游乐场因让儿童单独进入受伤担全责
本报讯 记者唐荣 李文茜 通讯员王娟 6岁儿童在游乐场内受伤,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认定被告某旅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2024年4月,6岁的黄某与其父母一同到某旅游公司运营的游乐场游玩。黄某的父亲购票后,因该园规定1.2米以上的儿童入园无需父母陪同,验票人员没有要求家长进入,黄某独自进入该游乐场游玩。一个多小时后,黄某在游乐场海盗船项目内被海盗船船体撞伤。
监控视频显示,黄某坐在海盗船上时,船两头有其他小朋友手动晃船。船头的小朋友跳上船后,黄某下船走到船头,此时船尾的小朋友仍在晃船,致使黄某被海盗船迎面撞击受伤。该游乐设施未设安全隔离区,其间也无工作人员警示、制止。
事故发生后,黄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前往医院治疗。经诊断,黄某的前额皮肤裂伤,其治疗损伤产生了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黄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将某旅游公司诉至宝安区法院,请求该公司赔偿黄某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具有法定监护职责,但当经营者允许儿童独立游玩且未设置有效监管时,应认为其对儿童安全作出了极其高度的管理、注意和安全保障的承诺,使得监护人有理由相信孩子的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在本案中,某旅游公司未要求及确保原告黄某的监护人入场陪同,视为其对黄某的安全作出承诺及给监护人安全保障信赖,故某旅游公司应当承担极高的安全防护、保障及管理义务,但某旅游公司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履行了安全告知、注意及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义务,存在严重的安全防护疏忽及过失,由此导致黄某在游玩过程中受伤,某旅游公司应对黄某的受伤承担全部责任。
尽管黄某在游玩时应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但鉴于其年龄较小,对潜在危险的识别和规避能力有限,且某旅游公司同意黄某单独入场,故法院认定黄某及其监护人不存在过错责任。
据此,宝安法院判决某旅游公司赔偿黄某各项人身伤害损失1.3万余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重庆垫江警方打掉一地下流动赌场
本报讯 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王梓宇近日,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集中精干警力,打掉一个跨川渝两地三县的农村地下流动赌场,涉案赌资流水高达5000余万元。
近期,垫江县公安局得知有一不法团伙盘踞在重庆垫江及四川邻水、大竹三地农村地区开设地下流动赌场,招揽赌客以500元拖1000元的“倒倒胡”麻将的方式,开展赌博活动。
获悉情况后,垫江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和摸排,逐渐掌握该团伙的活动轨迹和不法事实。待抓捕时机成熟,垫江县公安局出击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周某等犯罪嫌疑人30人,参赌人员20余人,捣毁赌场窝点20余处。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等30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参赌人员已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前哨卫士永葆本色铸忠诚
记武警广东总队珠海支队执勤一中队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黄 畅
廖彬华
4月23日下午,随着红绸徐徐揭开,由广东省珠海市委宣传部牵头建设的“红色前哨连”广场正式投入使用,成为当地军民鱼水情深的又一重要标识。广场不远处,便是“新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港珠澳大桥。
晨光熹微,武警广东总队珠海支队执勤一中队指导员陈振炜带领官兵从拱北口岸出发,前往中队原“一号哨位”。那里,曾是他们守护港珠澳大桥建设的前沿阵地。哨位旁的巨石上,“红色前哨”4个红色大字格外醒目。
中队组建于1944年,1964年被国防部授予“红色前哨连”荣誉称号,先后涌现出张继、尚其山、梅开春等战斗英雄。岁月更迭,“红色前哨连”历经23次调整转隶、移防搬迁,赓续红色基因的优良传统始终未变。
强固政治信念
“‘红色前哨连’的战士必须永葆‘红’的底色,‘清’的本色。”陈振炜告诉记者。
中队官兵担负特殊任务,经常会面对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利益诱惑,但官兵拒腐防变的防线坚固如磐。
早在1969年,中队移防至此,支部“一班人”便制定“三条铁律”和“四个不准”规范官兵行为。近些年,他们与目标单位互聘执纪监督员、制作廉政监督卡,每月定期组织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把警句箴言悬挂在醒目位置,创作廉政歌曲、话剧等文艺作品。
近日,一堂以“传承‘红连’精神,打好攻坚之战”为主题的“红连讲堂”,在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人工岛举行。班长黎举平将“一桥跨三地,天堑变通途”的巨大变化娓娓道来。
“讲好时代故事,坚定忠诚信仰。中队始终把强化军魂意识、深扎信念之根作为首要政治要求,直面现实问题、突出政治锻造、加强理论武装。”武警珠海支队领导说。
“红色历史既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教科书,也是面向未来踔厉奋发的冲锋号。”陈振炜表示,他们通过参观见学、事迹报告、仪式教育等方式,以“红连讲堂”“哨位巡讲”等特色活动为载体,不断激发官兵学习理论的积极性、主动性。
“每年我都要回到这里,讲当年那些故事……”2023年6月1日,是“红色前哨连”授称59周年纪念日,中队第4任连长邹金凤回到部队分享红色记忆。从“一把柴刀用三代官兵”聊到“赤手搏斗嫌犯”,从艰苦岁月谈到幸福生活,邹金凤仿佛有说不完的故事,现场官兵深受鼓舞。
陈振炜说,“红色前哨连”之所以支部坚如钢、党员是榜样,关键在于他们始终坚持和发扬党员问题群众敢讲、支委问题党员敢点、书记问题支委敢批的好传统。
“红色前哨连”授称以来,中队党员干部骨干“五先四后”的好传统一直延续至今,示范引领官兵个个站排头、人人敢争先。
勇立时代潮头
今年年初,武警广东总队教育实践活动第一专题集中辅导时,受领总队“四讲一读”教育模式试点任务的“红色前哨连”官兵通过生动讲解,展现了中队官兵勇立时代潮头、开拓创新发展的实绩。
从守卫见证到亲身讲述,官兵们对改革开放成绩的来之不易感触很深。面对困难,他们拿出革命前辈“有条件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劲头,克服各种困难搞训练。针对担负任务实际,将多课目结合起来练技能,将半身靶胸环靶按比例缩放练射击,实打实投融入连贯演练……
中队在任务区域安装了视频实时监控系统,但仍有个别点位处于盲区。中士叶俊生对任务区内的每块碑、每条通道、每段线路都熟记在心,他主动请缨担负扫除监控盲区的任务。
监控“死角”几乎都在湿地和灌木丛中,荆棘密布、寸步难行,叶俊生把任务区域全部走遍,逐个确定点位。虽然身体多处被荆棘划伤、蚊虫叮咬,但是他圆满完成了任务。
如今,中队加速推进执勤信息化建设,在总队率先试点可视化执勤信息系统等多功能系统,还配备了无人机救生圈抛撒器等多种救援装备,确保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号哨位前方发现可疑目标,迅速前往查看。”2024年春节前夕,寂静的夜晚被对讲机里突然传来的声音打破,一场由支队组织的方案演练拉开序幕。
作战勤务值班员黄泽聪目不转睛盯着电子屏幕。“2号区域发现可疑人物,哨兵正在前往处置。”听到对讲机突然报告,黄泽聪迅速调整指挥,及时将可疑人员抓获。
虽然成功处置,但是黄泽聪却感到疑惑:“之前为什么没能发现,难道监控没拍到?”在查看视频回放时,才发现视频边缘一个黑影一闪而过。
“‘千里眼’固然重要,但‘人’才是决定性因素。”中队长的话及时提醒了黄泽聪。自此以后,黄泽聪开始深入研究设备操作使用,积极引导中队官兵熟悉每一个哨位上的新设备,带领中队干部和领班员熟练掌握执勤信息系统操作方法,促进人装高度协同。中队针对可能发生的18种一般情况、14种重大情况逐个反复研究、演练、复盘,不断提高哨兵执勤应变能力,探索总结出“一线执勤哨兵能应急、二线临近巡逻能增援、三线周边力量能封控”的战法,并在全总队推广。
坚守初心履职
中队荣誉室内,一面“猛打稳守英雄连”的战旗熠熠生辉。这支部队诞生于抗日烽火中,战争年代参加大小战斗数百次。近年来,中队先后担负急难险重任务100余次。
2017年8月23日,超强台风“天鸽”以16级风力席卷珠海,港珠澳大桥人工岛两万余名工人受困。
“红色前哨连”闻令而动,官兵们在齐腰深的海水中摸索前行,赤脚涉险1公里抵达灾区。面对情侣路被海水倒灌、树木横阻的险情,60余名官兵连续3天每天奋战10小时,用斧头劈开倒伏树干,徒手搬运数百斤树枝,清理被淹车辆十余台,转移群众30余人,疏通情侣南路3.7公里。
狂风中,时任中队指导员邓伟强带队突破被巨浪封锁的道路,9名即将退役的老兵组成突击队,在随时可能坍塌的危墙下抢运物资。有的官兵被钢丝网割破皮肤,仍坚持待全部群众脱险后再撤离。
在当地,中队“三让营房”的故事一直被传为美谈。从2009年到2024年,中队为支援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先后两次搬迁,3次腾让营区。虽然环境越来越简陋,但官兵毫无怨言,人民群众赞誉道:“粤港澳大湾区的和平安宁,离不开‘红色前哨连’的默默奉献。”
近日,珠海市某儿童康复中心舞蹈室内,中队官兵用大鼓震动地板,引导听障儿童随节拍起舞——这是他们与这群特殊天使延续18年的默契。
2007年,时任中队长古小彬路过康复中心时,偶然间瞥见孩子们用手语“唱国歌”深受感动,中队就此开启“迷彩守护”行动:定期为孩子们理发、维修设施、编排无声舞蹈。现在,中队官兵已从帮扶者变为孩子们的家人。
2024年10月12日,武警广东总队举办青少年进军营活动。50余名青少年受邀到中队观摩军事课目表演、武器装备展示,学习部队光荣传统,亲身体验军事训练和日常生活。
“走近‘红色前哨连’,才能更加深切感悟到粤港澳大湾区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武警官兵的默默奉献。”中学生马俊逸感慨地说。
神二十乘组:跑好属于我们的这一棒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占 康
4月24日17时17分,神舟二十号航天员乘组指令长陈冬与航天员陈中瑞、王杰出征太空。
在前一天的乘组与记者见面会上,陈冬深情地说:“我们一定追随先辈的足迹,牢记先辈的重托,不忘初心,不辱使命,跑好空间站属于我们的这一棒!”
4月27日,神舟十九号、神舟二十号航天员乘组进行交接仪式,两个乘组移交了中国空间站的钥匙。
陈冬:三度入选再征星河
陈冬是第二批航天员中首个三次飞天的航天员,对于这个纪录,他不以为意:“这个数字代表的是责任。我走在了前面,并不意味着我比别人强,可以吃老本。相反,飞得越多越要做好表率,越要高标准严要求。”
9年前,陈冬首次叩响苍穹之门,与指令长景海鹏共同执行神舟十一号飞行任务。他们在飞船起飞时的一段对话当时刷爆网络:“我问你爽不爽?”“爽!”彼时的陈冬还是个青涩新手。
3年前,陈冬以指令长身份与刘洋、蔡旭哲共同执行神舟十四号飞行任务,言谈间尽显从容。
今年,两鬓已有些斑白的陈冬再度作为指令长,带领两名年轻航天员迎接全新挑战和考验。出现在大众视野里的陈冬愈加沉稳。
提起第一次飞行任务,陈冬说,飞船返航前几天,我们遭遇了话音通信中断故障。“我呼叫飞控中心没有反应,以为不在通信区。隔一会儿再呼叫,还没有反应。”陈冬说,“我们就在摄像头前写下‘无线电通信故障’,让地面科技人员看到。在与地面联手排故的3小时里,我们在镜头前非常镇定,还在手册空白页上写了‘我们很好,请你们放心’告知地面。”
驻留太空时,陈冬常透过舷窗凝视地球,在浩渺星河中寻觅祖国的轮廓。“当我望向祖国,仿佛感受到祖国也在凝望着我。我们就像风筝,无论飞多高多远,线的另一端永远紧握在祖国手中。”
经历过前两次飞行,陈冬对这次任务训练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他将训练重心锚定在操作精准度、心理稳定性、团队协同默契度与应急处置等能力的强化上。队友王杰说:“指令长虽然有丰富的飞天经验,但是每次训练他都以身作则,比我和陈中瑞更专注、更细致,对自己要求也很严格。”
工作之余,陈冬积极投身航天科普,尤其关注青少年教育。在一次讲座中,一名学生激动地称他为“陈冬学长”,说:“我特别想成为你这样的人。你们不怕危险,能够为国家去执行任务,我觉得非常了不起。”
陈冬深感欣慰:“其实他并不是想成为我,而是想成为像我们这样为祖国奉献的航天人。”
陈中瑞:从田间飞向苍穹
陈中瑞出生在河南省滑县桑村乡陈大召村。他在机械操控方面有着过人天赋,无论是作为战斗机飞行员,还是成为航天员,他都能找到操作机械时的快乐。他说:“这是一种天生的感觉,操作的东西越复杂就越兴奋。”
确定入选神舟二十号乘组后,每次大型试验、大项操作,陈中瑞都精益求精、追求极致,对任务流程、操作手册一遍遍推演,一遍遍练习。
指令长陈冬评价他说:“性格随和、心理素质好、思维敏捷,经常会有好点子。操作上手快,一步一动很稳当,让人很放心。”
“当飞行员时,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像是一只善战的鹰。但航天事业涉及众多复杂系统,需要严格执行每一步操作。”陈中瑞说,“对我而言,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成为航天员后,陈中瑞发现,不仅自己要一步步比照手册,而且乘组也要对照手册分工协作,一人读手册,一人操作,一人复查把关,确保每一步每一个操作都准确无误。陈中瑞逐渐改变以前当飞行员期间养成的思维方式和操作习惯,剔除曾不懈努力才烙在身上的肌肉记忆。
对于太空生活,陈中瑞说:“我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一名拖拉机驾驶员,喜欢柴油伴着轰鸣的味道。后来成为战斗机驾驶员,在祖国的蓝天上飞翔。现在,我作为航天驾驶员进入中国空间站,期待徜徉浩瀚宇宙。”
王杰:从阴山脚下到深远太空
王杰出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一个小村庄。上高中时,王杰常去爬阴山。“人虽渺小,但心可以无限广阔。”在他看来,人生就像爬山,爬得越高越能看到更美的风景。
2011年,王杰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攻读力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一年后,得到硕博连读机会,继续向工程力学方向深造。从事科研的过程,虽然漫长而枯燥,但对王杰来说是一种享受。在这个过程中,他的人生目标渐渐清晰:成为一名航天科技工作者。
2016年,王杰进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五院,被分在某航天器平台总体,负责减隔振相关工作。
2018年,第三批航天员选拔工作启动。王杰在基本条件选拔、临床医学检查、航天环境适应性耐力选拔等层层选拔中表现出色,成为一名航天员。
由于参加工作的3年时间里经常加班,王杰身体机能有所下降。“跟着教员学动作时,我发现一些没怎么用过的肌群很难调动起来。”王杰说。为了竭尽全力做到最好,他把体能锻炼细致规划到每一天,并向队友和教员请教经验,针对性地加练上肢力量特别是握力。每次在体训场,他都坚持锻炼到很晚。
王杰习惯随身带个笔记本。他说:“我一直把自己当成一个笨人,坚持隔段时间就鞭策自己,把不熟悉的东西过一过。”
不仅要会操作,还要懂得背后的原理。王杰始终保持对自己的高要求:“我希望达到‘专家型航天员’的状态,问啥我都知道。”
“做踏踏实实的人,干实实在在的事。”这是王杰的人生信条,也是中国航天精神最生动的注脚。
长二F火箭以技术迭代架设“通天坦途”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邓雨楠
4月24日,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院(以下简称一院)抓总研制的长征二号F(以下简称长二F)遥二十火箭托举神舟二十号载人飞船直刺苍穹,顺利完成我国载人航天工程新年度任务。
本次神舟二十号载人飞行任务中,全新启用的发射场诸元设计系统成为技术亮点。该系统将火箭发射所需核心环节整合为数字化平台,通过软件实现数据在线生成和传递。相比以往依赖人工传递光盘、纸质文件的操作模式,新系统能显著提升发射场数据处理效率。
一院陈牧野介绍,该系统在长二F火箭本次任务开始试用,为我国高密度航天发射提供技术保障。系统由一院一部开发的数字化平台——“天元”软件开发平台为基座,通过九大功能模块协同运作,将传统发射流程中的纸质文件流转转化为实时线上交互,标志着我国运载火箭靶场诸元设计正式迈入“数字时代”。
“过去,一次火箭发射需要传递上百项诸元参数,各传递过程和比对过程需要通过人工完成,在分秒必争的射前流程中比较浪费时间。现在动动手指,数据就能穿透1000公里。”一院常武权说,如今,发射场诸元设计系统打通网络传输链路,所有数据互联互通,增加前后方诸元设计保障,同时消除繁琐的人工传递环节,避免人为操作失误,提高发射场诸元传递效率和质量控制水平。
这套系统的“智慧内核”,藏在几个精密咬合的模块中,包括加注计算、常规利用、风修正、故检诸元等模块。例如风修正模块可以实时接入发射场气象数据,大幅提升高空风补偿设计效率,让火箭在戈壁滩的狂风中依然稳如磐石。
作为我国唯一一型载人运载火箭,长二F火箭是航天员进入太空的“飞天座驾”。此次任务中的技术突破,不仅延续了该型号100%发射成功的辉煌纪录,其可靠性评估值更提升至0.9905,创下历史新高。
陈牧野介绍,长二F火箭的设计方案、系统设计和产品设计采用“一度故障工作,二度故障安全”的设计思想。为提高可靠性,长二F火箭多措并举,广泛采用冗余设计和裕度设计、提高元器件等级和筛选标准等措施。
在长二F设计哲学中,冗余不仅是技术策略,更是一种安全本能。其控制系统采用“三冗余”架构,例如,即便某一电路板失效,系统仍能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机制维持运行。
冗余的代价是复杂度飙升。长二F火箭零部件数量远超普通火箭,其国产化率也一直在攀升。陈牧野坦言:“冗余设计是安全基石,但若元器件受制于人,再多备份也是空中楼阁。”在产品筛选方面,每一批原材料和元器件入厂后,火箭研制团队需进行数据包络分析,其性能指标必须处于历史成功数据编织的“安全包络线”之内,稍有偏离即被淘汰。
“可以通过优中选优来为载人火箭选择质量更优的产品。在长二F火箭的设计体系里,关键参数必须预留20%安全余量。”陈牧野说,产品筛选时,工程师会主动“掐头去尾”,仅保留性能数据集中在80%区间的产品。现役常规火箭芯级和助推器的对应部段总体而言大同小异,可在通用的产品中选择质量更优的部分供应载人火箭,构成长二F火箭高可靠性的基础。
真正的安全,建立在对每个“毫厘之差”的执着打磨。未来,“神箭”长二F还将继续向深空迈进,正如陈牧野所说:“火箭升空只需几百秒,但守护这份安全,需要几代人用一生去打磨。”
法治思维赋能数智航天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张 龙 江佳丽
“以数智化技术促进法治化建设,以法治化理念引领数智航天发展。”近日,走进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某单位数智中心,深蓝色的环境光如同凝固的星河,曲面主屏实时流淌的参数正以高速刷新率,展现神舟二十号载人飞行任务动态。
“太空探索,法治先行”,这是酒泉卫星发射中心载人航天发射场法治文化墙上的鎏金大字。如今,数智化管理系统和规范化的运维模式,呈现出“法治+数智”深度融合。
在数智中心建设初期,该单位就不断探索如何将法治理念贯穿数智中心建设全域。科技人员历经无数个昼夜的努力,将法治思维融入到任务管理中,形成一套规范化的任务管理模式,让航天任务每一个流程都有条不紊、岗位人员每一个操作都有章可循。
都说数据能说话,实则是航天人破译了数据密码。神舟二十号任务总检查时段,数字化火箭系统呈现在测发大厅屏幕上。科技人员通过动态直观的显示画面,就可以掌握火箭状态,实现火箭升空“数字伴飞”。
“我们将严格校验的规范化数据和火箭模型融合,构建了一套严丝合缝的火箭伴飞数字系统,这套系统不仅能同步解析上万条参数,而且可以智能判别关键指标,辅助岗位人员更加直观、全面地完成测试发射。”该单位赵磊说。
来到载人航天发射场配电室,电力机器人正在按照定制路线对设备供电情况进行全面巡检,将巡视目标按照任务进程进行划分,做到日常保障全面覆盖,任务阶段突出重点。采集到的信息实时上传至终端,大大减轻了科技人员工作强度,为发射场电力保障人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按流程规范去执行,不能随意更改。这就是法治化最典型的代表。目前,我们发射场地面设备系统已经实现数智运维,在无人值守、状态管控、运行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模式。”该单位张帆说。
目前,该单位运用数智化手段和法治化思维,实现神舟二十号任务全域感知、多线精控、资源联动。在不同特定场所,岗位人员可以观看本区域工作推送,复杂的工作流程一眼洞悉。
衢州智造新城“一站式”服务化解园区纠纷
构建劳动争议解决法治“生态圈”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姚晴佩 蒋建飞
“过去遇到劳动纠纷,工会、仲裁、法院多头跑,现在有了治理中心,问题在‘家门口’就能解决。”4月25日,在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劳动争议协同治理中心内,某企业负责人与员工在法官指导下签订调解协议,劳动监察部门同步介入后续用工整改。据悉,这样“调解+普法+监管”的协同调解,几乎天天都在进行。
衢州智造新城作为全市招商引资主平台、工业强市主阵地,重点企业超1100家,吸纳逾11万名产业工人。2024年,园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达520件,占全市总量的86.7%,涉裁员、调岗、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引发的纠纷占近四成。
如何升级劳动争议解决法治“生态圈”?今年2月,多方协同一站解纷的劳动争议协同治理中心应运而生。
企业办事更方便
4月11日,一场围绕企业是否要补发绩效工资的纠纷正在紧张调解。2023年,离职员工卫某向某材料公司主张相应的绩效奖金,引发纠纷。承办法官运用“三步调解法”: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明晰举证责任边界、引导利益平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14000元的补偿协议。
调解结束后,法官现场开展以案释法,重点解析绩效工资考核制度构建要点。
“劳动争议解决法治‘生态圈’升级后,既能及时化解矛盾,更能帮助企业‘强身健体’。”参与本次调解的省人大代表、企业财务主管陆利红由衷感慨道。
针对劳动争议高发问题,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编制《劳动争议案件十大典型案例》《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控100问》《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指引》等手册,定期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从加班费争议到竞业限制纠纷,136件审结案件被分类梳理,揭示用工管理中的共性问题。
2月28日,由智造新城管委会、衢州两级法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设立的劳动争议协同治理中心挂牌成立。该中心设有劳动争议法律咨询、立案、调解、开庭等区域,为企业和工人提供劳动监察、调解、仲裁、诉讼、执行、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有效实现了劳动争议纠纷在园区就地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地”。该中心自运行以来,多部门开展联合普法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
纠纷解决更高效
在调解员郑关新的记事本上,不同颜色的便笺纸贴着紧急、续调、诉讼风险等提示信息。休息片刻后,郑关新开始了一起案件的调解。
这是一起关于劳动工资的纠纷,申请人为某企业的5名员工,该企业于2024年底停止经营,5人因工资发放和劳动补偿金与企业开始长达4个月的谈判,一直未果,直至劳动仲裁。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很显然,调解程序更有优势,调解成功后文书生效时间短、处理流程快。”经过郑关新释法明理后,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合意,企业承诺按时履约。仅用了半天时间,这起持续了4个月的纠纷顺利化解。
参与调解案件24件,调解成功率84%,其中,仲裁前调解成功14件,诉讼前调解成功6件,这是郑关新入驻治理中心一个半月的成绩单。
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核心价值在于从源头化解矛盾,智造新城法院副院长苏来琪介绍说:“现在,我们通过将调解程序前置到劳动仲裁之前,在纠纷刚产生的时候就及时介入,快速锁定争议焦点,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矛盾,不仅节约仲裁和司法资源,更通过源头介入实现劳动纠纷化解的高效闭环。”
裁判尺度更统一
2024年,原告叶某因被告某燃气公司调岗降薪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后叶某不服裁决,将该燃气公司诉至智造新城法院。
今年3月,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法院经审理认定,该燃气公司基于效率调整岗位属合法用工自主权,薪酬变动未违反劳动合同变更强制性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诉请,与仲裁结果形成裁判统一。
治理中心成立以来,智造新城法院与劳动仲裁委通过机制共建与标准衔接的双向联动,构建起劳动争议化解的协同治理体系。通过月度联席会商、联合发布“裁判指引”、同堂培训等机制,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劳动争议化解效能。
如今,在衢州智造新城劳动争议协同治理中心,随着劳动监察、调解仲裁、诉讼的标准更趋统一,当事人对诉前调解和调解员的信任度明显提升,很多原先需要通过诉讼才能解决的纠纷,现在通过调解就能解决,进入仲裁和诉讼的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
截至目前,该中心共办理劳动争议案件36件,其中,进入仲裁和诉讼的仅11件,同比下降10%。
智造新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舒燕华介绍说:“智造新城法院立足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小切口’,深化当事人‘一件事’改革,未来将持续打造商事调解中心、破产公共服务中心等更多‘一件事’解纷场景,让司法服务精准对接产业需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司法动能。”
图片新闻
国务院安委会对辽宁辽阳一饭店
重大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应急管理部派工作组赴当地指导调查处置
本报北京4月29日讯 记者刘欣 4月29日,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一饭店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2人死亡、3人受伤。根据《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要求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责问责。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派出由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周天带领的工作组紧急赴当地指导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成都世运会筹办情况
营造“纯洁干净”竞赛环境
本报北京4月29日讯 记者蒲晓磊 再过100天,第十二届世界运动会将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成都世运会筹办情况。成都世运会组委会副主席、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李静介绍说,反兴奋剂工作是保障赛事顺利运行的重要基石,是维护参赛运动员身心健康的前提。成都世运会反兴奋剂工作严格遵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以及相关国际标准,严格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和国际世运协相关政策要求有序组织开展。
在兴奋剂检查站设置方面,在国际世运协及国际检查机构、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指导下,成都世运会期间计划在所有竞赛场馆和运动员村设置兴奋剂检查站,对运动员开展尿样、血样以及干血点的兴奋剂检查。还将使用我国自主开发的中国反兴奋剂智慧管理平台,“中国制造”的干血点检查器材,开展无纸化兴奋剂检查。所有运动员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有可能接受事先无通知的兴奋剂检查。
在反兴奋剂教育方面,为了营造“纯洁干净”的竞赛环境,将按照国际世运协相关政策要求和反兴奋剂教育计划,通过设置反兴奋剂教育课程和反兴奋剂教育拓展站,提供知识答题、教育展览、互动游戏等丰富多样的反兴奋剂教育宣传活动,向赛事参与者普及反兴奋剂知识,提升其反兴奋剂意识和能力,营造赛事期间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在食源性、医源性、药源性兴奋剂防控方面,赛事组委会坚决落实最严要求,建立从源头开始的全链条兴奋剂风险防控工作体系,确保运动员食品、就医、用药安全,确保成都世运会简约、安全、精彩。
今年以来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1月至3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308万人
本报北京4月29日讯 记者朱宁宁 记者今天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今年1月至3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308万人,同比增加5万人。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据了解,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设立以来,已累计发放贷款超6400亿元,帮助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530多万个。人社部门制定出台加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岗位开发计划7个重点方向和支持重点群体就业6项重点任务。出台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并印发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的通知,将小微企业最高授信额度从30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将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纳入、最高授信额度1000万元。
同时,人社部门强化惠企政策落实,出台新一轮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一季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企业减少成本456亿元,向58.8万户次企业发放稳岗资金35.2亿元。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等活动,累计举办5.6万场招聘活动,发布岗位3700万个。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抓好政策落实。实施就业支持计划,及时下拨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健全创业支持体系,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提早启动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为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提供“1131”实名服务,多措并举拓展农民工就业渠道,稳定和扩大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此外,还将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优化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
青海启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本报讯 记者徐鹏 4月28日,由青海省法学会、省司法厅、团省委共同主办,青海民族大学、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25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启动仪式在青海师范大学举行。
启动仪式要求,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场推动普法工作,主动服务群众,以“法律九进”为抓手,突出生态环保、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分层分类分众精准普法,真正把普法转化为维护权益、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先手棋;始终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普法工作,自觉服务发展、上门服务企业、深入服务乡村、注重服务民生;始终坚持以保障高水平安全提升普法工作,切实以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助力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
启动仪式上,与会领导为青年普法志愿者代表授旗,并发放了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图书。来自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的青年普法志愿者代表及青海师范大学师生2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以最优调解力量开展调解工作
沈阳和平区法院智慧调解劳动纠纷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孙 冲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呈现纠纷类型多样化、群体性纠纷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涉互联网等新业态案件不断涌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现逐年增加态势。
在此背景下,2022年8月,和平区法院、区人社局与区总工会共同建立了全省首家融合“线上+线下”资源为一体的专业化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形成了“工会+仲裁+司法”智慧调解模式。
数据显示,该中心成立以来,和平区法院通过开展智慧解纷、诉裁衔接、一体联动等工作,助力区总工会、区仲裁委成功调解结案2532件,解决欠薪及补偿款金额3700余万元。同时,和平区法院2024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较2021年相比下降518件,降幅达23.6%。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和平区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探究该中心运行近3年,让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案数量由增幅78.4%反转为降幅23.6%的秘诀。
发挥联动优势
“围绕强化联动解纷力量,我院设立了智慧调解工作室,与区人社局建立联动机制,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保持常态化沟通,定期对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调解工作指导,力争以最优调解力量开展调解工作。”和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冶介绍说。
前不久,和平区法院开展了一场调解员业务培训,由劳动争议审判团队法官进行专题授课,围绕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调解技巧、文书写作等重点内容展开系统讲解。
如今在和平区,已然实现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全地域、全时间、全事项、全通道”实质性化解。在和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办事大厅设立全市首个24小时“一站式”诉讼服务站;在和平区劳动仲裁中心设立诉讼服务自助设备、“互联网+”视频调解平台等智能处理设备,将智慧调解中心融合互联网调解平台,为诉讼群众提供“指尖调解”渠道。
“公司一共欠我7万余元,我在外地回不去,这事能帮我解决吗?”近日,劳动者周某拨打和平区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电话询问。
中心调解员刘绣访以在线视频形式对周某欠薪情况详细记录,并多次通过在线视频调解,最终帮助周某如愿拿到了全部欠款。
加强诉裁衔接
“依托和平区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2024年10月,我院作为全市试点单位,联合区人社局、区劳动仲裁委、区总工会等多家单位,合力推动建设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和平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刘强介绍说。
实践中,和平区相关单位做好“四调联动”,实现企业、工会、行政与司法调解协作联动,各类调解组织优势互补。同时开展“四轮调解”,引导企业内部调委会首轮调解,指导工会二轮调解,支持劳动仲裁委切实三轮调解,由法院专业团队四轮调解。
在一起员工伤残纠纷中,公司及工会调解均未成功,劳动仲裁阶段促使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确认补助和补偿金额并签署了调解书。
为助力提升仲裁解纷力量,和平区相关单位积极推荐退休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力量进入劳动仲裁队伍。同时,由和平区法院劳动争议团队法官定期对仲裁员开展法律指导,旁听庭审和业务交流。
从2024年10月开始,每月在和平区法院召开业务交流会,沟通协调争议仲裁与诉讼中的程序衔接、法律适用标准等问题,着力提升裁审一致率。
围绕法律法规宣传,和平区法院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用工风险预防与处理法律常识宣讲活动,同时定期选取类型化纠纷典型案例对外发布,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
实现多纷共解
为进一步拓宽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服务范围,和平区法院、区劳动仲裁委与区劳动监察大队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司法与监察执法、仲裁调解协同工作模式。
“在具体工作中,我院与和平区劳动监察大队建立联动,采取定期派驻法官调解、定期派员参与集中清理欠薪的专项行动、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培训会等形式,将涉农民工欠薪案件纳入和平区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平台。”和平区法院民一庭法官王诚予介绍说。
2024年9月,和平区劳动监察部门收到一起拖欠工程款及60余名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和区法院及时介入,在层层转包、分包中梳理出付款责任主体。经联动调解,施工单位将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完毕。
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互认,也是联动机制的亮点之一。劳动仲裁委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劳动监察部门遇有可能引起群体性案件隐患的,及时向劳动仲裁委、法院通报。对劳动监察部门认定的证据无其他特殊情况,在仲裁、诉讼中均直接认定。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欠薪及新业态维权案件,和平区法院推进劳动监察、仲裁及诉讼有效衔接,引导相关人员依法理性选择维权方式。2024年,和平区法院民一庭建立涉农民工讨薪案件、新业态就业者权益保护审理团队,当年共审理相关案件112件,涉及标的额300余万元。
“感谢和平区法院帮我确认了和雇佣方的劳动关系,让我享受到工伤待遇。”一位外卖骑手感激地说。
原来,前不久,这位骑手在送餐过程中受伤引发工伤纠纷,和平区法院根据骑手工作内容、佣金支付等,依法认定骑手与雇佣方存在劳动关系,为骑手主张工伤待遇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川两年以上长期未结行政案件全部清零
本报成都4月29日电 记者杨傲多 “全省两年以上长期未结行政案件全部清零。”这是记者今天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行政审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介绍了全省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2024年,四川全省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9154件,案件结收比达99.06%,较2023年增长2.08个百分点。2024年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77天,比2023年减少了1.91天。
全省法院行政审判树牢“如我在诉”意识,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6.57%,创历年新高,确保人民群众“告官能见官”。省高院调研总结了全省74家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运行成效,联合省司法厅建立四川省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指导、多方参与”的行政争议调处机制不断完善。
下一步,全省行政审判将紧扣“守正创新,拓优增信”工作主线,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一体抓实审判管理、条线指导、队伍建设,以公正司法促推依法行政,以改革创新提升审判质效,以实质解纷做实司法为民,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行政审判保障。
秦皇岛检校共建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
本报讯 记者李雯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与燕山大学共建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揭牌仪式近日在燕山大学举行。本次共建基地是双方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促进检校合作,以更高水准办案、更高水平研究促进长城保护的重要举措。据了解,这是国内首家长城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双方将通过深化检校合作,整合司法实践与学术研究资源,持续推出更多研究成果,为长城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与智力支持。
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国际传播中心成立大会
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座谈会在京举行
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五周年之际,4月29日,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国际传播中心成立大会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座谈会在京举行。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张文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徐显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大学特聘教授江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镇平,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晓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祎,新华社副社长刘健,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郭林出席会议并发言。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姜泽廷、校长马怀德出席会议,副校长时建中主持。相关部委、地方部门、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的代表及法大校领导班子、中心理事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媒体代表共计60余人参会。
姜泽廷在致辞中指出,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国际传播中心是中国政法大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国际传播中心的三大核心使命是:第一,有组织推进体系化研究,筑牢理论根基。整合全国各类资源,形成一批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理论支撑。第二,有组织加强学理化阐释,赋能教育实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打造集思想研究、人才培养、智库服务、文化传播于一体的国家级法治协同创新平台。第三,有组织推动国际化传播,彰显法治自信。作为学校“一中心多基地”空间发展布局的核心枢纽,构建国际传播矩阵,阐释中国法治道路的制度优势,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中国方案。
姜泽廷和马怀德一同为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国际传播中心揭牌。该中心将通过3至5年建设,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高地和传播平台,推动深刻领会、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更好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与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需求,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智力支撑和创新动能。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主题进行座谈交流。马怀德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与会专家对中心成立予以肯定,尤其对关于下一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内容、重点、路径以及如何做好国际传播,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今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第五年,五年来,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更加完善、思想更加深刻、法治实践更加突出。未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国际传播中心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尤其是聚焦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建构、大众化传播,最终形成原创性成果,并将成果教材化,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同时要不断拓展传播路径的多元化,在学术化表达和学理化概括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的大众化国际化传播。
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中“信息错误”的民事责任
□ 郭金良
由于ChatGPT服务中所用信息数据的真实性不可控,生成成果中必然会产生“信息错误”并由此引发违约或侵权纠纷。学界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研究,集中在主体及责任能力、著作权归属、信息保护、风险监管与法律治理及刑事责任等,关于服务中“信息错误”民事责任的具体内容鲜有专门论及。信息真实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供给中确保生成成果合法的基础,为了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规范健康发展、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需要从“信息错误”的类型、民事责任困境、民事责任内容解构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法律回应。
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中的“信息错误”及民事责任困境
(一)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中“信息错误”的类型
第一种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存储数据不真实产生的虚假信息。ChatGPT大模型训练中的数据和信息大都来自无法确认真实性的互联数据资料。第二种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因技术缺陷导致“信息错误”。即使所使用的信息数据真实,也可能因专业术语、情感意识、价值观差异等因素导致生成内容出现“信息错误”。第三种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使用者“提示”信息虚假产生虚假信息。第四种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故意掺入虚假信息导致生成的文本、图片、视频等成果中含有虚假信息。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中“信息错误”归责的法律困境
1.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中违约责任适用的困境
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中如果出现因“生成内容”不符合“使用者指示”而引发的合同履行纠纷,因对使用者的“指示信息”理解错误导致生成成果虚假时,可能产生责任承担主体认定难题。人工智能生成成果的认定标准不明,服务提供者是否可以免责尚无定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九条第2款中“服务协议”的性质亦存在解释为注册协议或服务协议的争议以及根据该协议认定服务各方权利义务亦存在不确定性。
2.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中侵权责任规则适用的困境
第一,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中侵权行为主体识别难题。基于不同类型“信息错误”的侵权行为中,技术提供者、服务提供者(管理者)、服务使用者等主体应如何承担责任不明确;《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生产者责任”存在适用困境。第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中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困境。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因“信息错误”引发的四种侵权纠纷中,如按现行侵权法规则处理,由于使用者搜集人工智能相关信息的劣势地位,存在较大的举证难度。第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存在特殊难题。让受害人证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决策程序中使用了虚假数据变得异常困难,面临一定的技术障碍和取证难题。第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中损害的类型及认定依据不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特殊性与侵权行为的多样性,决定了损害认定的复杂。ChatGPT生成虚假信息所造成损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既因为信息数据来源不确定,也源于ChatGPT不具有人的理性决策和认知能力,特别是价值判断上的缺陷,现行法律对此类侵权并没有特殊的规定。
以控制理论建立“信息错误”民事责任体系的基本逻辑
第一,责任承担与主体行为控制。法律主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内在逻辑源于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人的行为,受人的意志的支配和控制是法律行为的一个基本特征,当某一法律主体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而另一主体又基于法律或合同对该主体享有控制权或控制力时,控制方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人工智能本身无法实现真正的“意思自由”,其自动生成在本质上会受生产者、管理者或服务提供者的控制。人类本身特有的意志性、感知力和回应能力决定了人工智能不应成为法律责任的主体。
第二,依据控制理论进行分类,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中的主体控制包括技术提供者的控制、服务提供者的控制和服务使用者的控制,相应的会形成技术提供者的控制关系、服务提供者的控制关系和服务使用者的控制关系。
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中“信息错误”民事责任的规则重塑
(一)改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中“协议”的规范及法律适用规则
1.明确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协议类型
《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协议”应为注册协议,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类型,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使用者签订“格式合同”,明确服务的基本内容。建议将该条修改为:提供者应当与使用者签订注册协议,明确用户使用人工智能系统的基本规则;提供者应当根据服务类型制作服务合同范本,并与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建议在《暂行办法》中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即明确此类服务合同的法定事项。
2.不同“信息错误”情形下违约责任的规则适用
一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如对使用者的“指示信息”理解错误造成生成成果虚假,或服务提供者因自身操作原因导致生成成果出现“信息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服务提供者应承担违约责任。二是由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数据错误,导致生成成果“信息错误”。此种情况下,如果依服务合同内容由服务提供者承担违约责任则缺少法律依据,服务使用者可以通过特殊侵权责任(需立法设计)寻求法律救济。三是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中可能存在“使用者认为”“信息错误”的情形,当服务提供者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服务提供者不应承担责任。人工智能生成成果应仅限于辅助工具的定位,生成成果只有经过使用者确认才被社会所认可;此时如因生成成果产生侵权,使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中侵权责任规则的改进
1.控制理论下“信息错误”侵权归责原则的选择
因技术缺陷造成的生成成果存有虚假信息并造成损害,可参照民法中产品责任进行调整,适用无过错责任;对于因存储数据本身错误造成的损害,本质上属于控制者未尽信息审核义务,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由控制者承担证明数据缺陷是其无法控制造成的举证责任。建议依法明确:技术提供者、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的生产者责任,履行信息安全审查义务;因使用者过错造成生成成果缺陷的,技术提供者和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使用者追偿。对于第三种和第四种侵权行为,从体现法律的公平性出发,应当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只需要使用者或第三人举证证明生成成果存在虚假信息即可,使用者或服务提供者能够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中“信息错误”侵权因果关系的识别
在第一种系统存储数据错误导致“信息错误”造成损害的因果关系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受害人只需要证明生成成果存在“信息错误”以及其与服务提供者之间存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合同。在第二种和第三种因技术缺陷或使用者指示错误导致“信息错误”的损害案件中,受害人只需证明含有“信息错误”的生成成果给其造成损害;服务使用者如想免责,需要证明其指示没有错误。在第四种因服务提供者故意掺入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导致生产成果“信息错误”的情形中,使用者或受害第三人只需要证明其因该“信息错误”造成损害,服务提供者如想免责可提供证据证明该“信息错误”是由技术提供者造成的。
3.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中“信息错误”侵权中损害认定的规则适用
在四种因“信息错误”的侵权中,除了有证据证明存在直接损失,直接损害一般应认定为现有利益的减少,即给付的服务费。间接损害可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中的“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综合考量生成成果因错误使用或使用造成不利影响等因素认定损失范围。对于间接损害,不应无限扩大,应当采取“合理预期收益+法院自由裁量确定”的方法进行认定。
(原文刊载于《政法论坛》2025年第2期)
“党的自我革命与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
学术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战海峰 日前,“党的自我革命与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学术研讨会暨首届纪检监察本硕博学术论坛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本次会议聚焦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重点议题,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樊伟表示,本次会议既是对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战略部署的再落实,也是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贡献纪检监察学科智慧和力量的再推动。西南政法大学要牢记使命,感恩奋进,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与全国实务部门、兄弟院校携手并肩,共同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理论的“研究者”、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学科的“建设者”、纪检监察人才队伍的“培养者”,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作出纪检监察学科新的更大贡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第二十一届法律文化节开幕式举行
本报讯 记者黄洁 近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第二十一届法律文化节开幕式举行。本届法律文化节以“数智拓界法治·青春点亮未来”为主题,聚焦数智时代下的法治新发展,既体现赓续法治精神的使命感,也展现贸法青年学子守正创新的活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小锋表示,学校历来高度重视法学人才培养,法学院不仅培养了一批具有扎实法学功底、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的优秀学子,更通过学生辩论赛、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实训等实践平台,将“书本中的法”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他对法学学生提出四点殷切期望:以文脉为鉴,深植法治信仰;以实践为舟,锤炼过硬本领;以创新为翼,拓宽成长边界;以时代为卷,书写青年担当。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冯辉认为,法律文化节不仅为法学院师生创造了共同的美好回忆,更凝聚了全院师生共同的价值观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始终致力于打造特色法律文化活动,此次法律文化节是学院文化建设和学生思政工作的又一重要成果。活动为广大师生提供了接触前沿法律知识、与业界专家交流的机会,也为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师生法治素养发挥了积极作用。
山东政法学院2025年教学工作会议举行
本报讯 记者姜东良 日前,山东政法学院2025年教学工作会议举行。本次会议以“深化改革,加强创新,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聚焦数字化背景下,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张祥云强调,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学校要牢牢把握育人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要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利用技术赋能做好网络思政育人,实现全环境思政立德树人;要坚持应用导向,对接需求优化专业布局,创新模式提升课程建设质量,深化协同增强实践教学成效;要以校院两级改革为契机,各部门协同合作,塑造数字教育发展新优势。
山东政法学院校长王效彤表示,人工智能已成为推动教育变革的核心力量,学校将2025年定为“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年”意义深远。他强调,要正视人工智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智能驱动的教育教学新生态,坚守教育初心,筑牢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的价值根基。
“知识产权护航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阮占江 近日,由中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承办的“知识产权护航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湖南醴陵举行。
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蒋建湘表示,中南大学与醴陵市政府及醴陵企业在近年来建立了深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期待以“智造+知识产权”为内核,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生态,为全国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树立“醴陵样本”。
本次研讨会作为中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活动之一,旨在加强与地方的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本地特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未来,中南大学法学院将继续发挥专业知识和人才资源优势,秉持服务社会理念,进一步为知识产权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中南力量。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的宪法
在我国宪法发展史乃至世界宪法制度史上都具有开创性意义(上)
□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组
我国宪法是立足中国国情和借鉴域外经验的产物,既具有一般宪法的普遍性特征,更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特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我国宪法在世界宪法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和独特性价值,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一、我国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提出了关于未来国家制度的主张,并领导人民为之进行斗争。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进行了不懈努力,通过制定宪法确立并巩固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国家结构形式等国家制度体系,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现行宪法文本中,“人民”二字出现高达360多处。人民宪法始终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且属于人民,国家的一切建设事业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宪法不仅专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且以修正案形式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使之成为一项宪法原则。实践证明,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起来,是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主体、充分保障人民权利和根本利益的宪法,是名副其实的人民宪法。所以,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二、我国宪法是具有马克思主义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的社会主义宪法
我国宪法之所以能够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民宪法,成为在世界宪法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的社会主义宪法,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党能够始终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制定、修改和贯彻实施宪法,牢牢坚守马克思主义的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把“两个结合”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到立宪、修宪、行宪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守好这个魂和根,是我国宪法的内在要求和显著特征。
我国宪法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个立党立国、兴党兴国之本,坚守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植根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所积淀的深厚历史文化传统,吸收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的伟大创造。
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源不同,但彼此存在高度的契合性。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科学社会主义的主张受到中国人民热烈欢迎,并最终扎根中国大地、开花结果,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同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和广大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相融通的。比如,我们党开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华文明的民为邦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传统、“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等都有深刻关联。我们没有搞联邦制、邦联制,而是确立单一制国家形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顺应向内凝聚、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发展大趋势,承继九州共贯、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大一统文化传统。
我国宪法根植中华制度文明沃土,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我国古代典籍中早已使用过“宪”“宪法”“宪章”等词汇。例如,《尚书·说命下》中的“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尚书·益稷》中的“率作兴事,慎乃宪”;《国语·晋语》中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后汉书·袁绍刘表列传》中的“触情放慝,不顾宪章”;等等。这些都是中华古代文明的宝贵财富。在几千年的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形成了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其中的精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宪法的文化根脉和历史底蕴。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我国宪法有了更加宏阔深远的历史纵深,拓展了我国宪法制度的文化根基,赋予了我国宪法制度深厚底蕴。我国宪法确认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规定了国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体现了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和中华民族的共同意志,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是确认和保障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根本法,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法。
三、我国宪法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目标的根本法治保障
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借鉴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代表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展现了不同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新图景,是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
(文章节选自《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
为公司法的研究与实践注入新活力
《中国公司法论》前言
□ 周友苏
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在中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公司法始终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首部公司法诞生至今,历经三十年的风雨兼程。可以说,公司法见证了中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深刻变迁。2023年岁末,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本轮修订历时两年多,共经最高立法机关的四次审议,被认为是修改力度最大、涉及条文最多的一次。新公司法的实施,对于完善我国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产权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法治环境的形成发挥重大的推动作用。
公司法从立法之初到历次修改我都有幸亲历其间,三十余载的研究与思考,不仅是个人学术追求的坚持,更是对中国公司法发展历程的深情记录。每一次公司法的修改都是对原有法律理念的再审视,对市场经济实践的再响应,更是对我学术思想的一次挑战与升华。自本轮公司法修订启动至最终出台的两年多时间里,我不仅多次参与了相关的学术研讨,而且应邀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集的公司法修订专家论证会,直接向最高立法机关提出自己对修法的见解与建议。通过这些活动,我深感公司法的每一次变革都是与时俱进的必然选择,不仅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更体现了法治国家的进步与民主社会的要求。回首过往的研究,一路的执着初心,一路的艰辛探索,自己对公司法的理解思考与学术积累,都与公司法立法完善的进程密切相连。
《中国公司法论》是我长期研究公司法的心血结晶,选择这一书名既是对我国公司法立法巨大进步的致敬,也是对国内公司法学研究深度的一种印证:
首先,新中国自1993年颁布首部公司法以来,经过三十年的不断修改与完善,尤其是2005年和2023年两次关键性的修订,中国公司法不仅深植于厚重的中华法律文化之中,而且立足于中国丰富的公司实践基础。这些修改兼容并蓄、博采众长,使新公司法在科学性、严谨性、适用性上均提升至新的高度,不少内容在国际公司法舞台上也凸显其领先地位和独有的中国特色,为本书命名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其次,随着公司立法的蓬勃发展,中国的公司法学研究同样从无到有、日臻成熟。从老一辈学者的辛勤耕耘到新生代学者的活力涌动,一个庞大的公司法学研究群体已经形成。其中,许多学者不仅学识渊博,具有国际视野,而且脚踏实地,对中国公司法特有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深刻见解。他们的工作不仅是对早期学者开拓性工作的继续,更是对中国公司法研究领域的深化和拓展,通过新老学者的共同努力,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法理论框架和话语体系已基本形成,为撰写本书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和基础性的理论支撑。
本书力图全面展现中国公司法的独特面貌。它是在中国公司法立法、实践和学术研究的基础上撰写而成的,旨在通过历史的演变、资料的引证、内容的论述,以中国的视角和语言传达中国公司法的声音。在这里,既能看到中国公司法的案例,也能回顾中国公司法的经验。它不仅是中国读者的实用指南,也是解决中国公司法实践问题的智慧结晶。总之,本书是立志于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智慧、服务于中国实践的学术作品,期望能够为中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并助力每一位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中国公司法。
为了不负厚望,塑造一部经典之作,我竭尽全力,在忠实反映国内学界研究成果的同时加入了自己对于当前公司法实践、国际公司治理趋势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司法律制度的深刻理解,更多展示我对公司法理论和实务的原创观点;力求在严谨的学术探究与生动的实务分析之间架起桥梁,致力为读者描绘出一个法理与实际操作相融合的公司法全景。对于初学者,本书旨在勾勒出一幅清晰的图景,帮助他们把握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的立法理念;对于法学研究者,本书提供了丰富的参考文献和深化路径,助力其在学术探索中更进一步;对于法律实务工作者,本书梳理分析了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许多重大疑难问题,希望能成为他们办案时的得力助手。
学术研究无止境,公司法的进步需要我们持续的探索和思考,本书倾注了我对公司法治理论与实践的不懈追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展望以及对国际公司治理模式的深入分析,希望它能够成为各界人士——无论是学者、法律实务者、企业管理者还是更广泛的读者群体——理解和学习公司法的重要参考书。我坚信,随着公司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公司法的明天必将更加灿烂、公司的成长必将更加健康、市场经济必将更加稳固。
游眅夺妻
十二月,郑游眅将归晋,未出竟,遭逆妻者,夺之,以馆于邑。丁巳,其夫攻子明,杀之,以其妻行。子展废良,而立大叔,曰:“国卿,君之贰也,民之主也,不可以苟。请舍子明之类。”求亡妻者,使复其所。使游氏勿怨,曰:“无昭恶也。”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解析:官员犯罪惩戒之法
游眅抢夺人妻案记载于《左传》,讲述了郑国的执政大臣处罚卿大夫游眅犯罪的故事。游眅是春秋时郑国郑穆公的后代,承袭父亲职位,当上了郑国的卿大夫。当时郑国位于晋、楚两个大国之间,经常需要开展外交活动。郑国派游眅前往晋国做使节,途中游眅却因抢夺人妻被杀,可谓罪有应得、有辱使命。郑国执政大臣废除了游眅儿子游良按惯例继承其父职位的权利,而改立游吉继承游眅的职位。游吉擅长外交辞令,多次代表郑国出使晋、楚等国,后在郑国继任执政之位。由此可见,我国早在春秋时期已注重官员的品行,对官员犯罪进行惩罚,对官员选任加以考察,体现出中国古代士大夫阶层严谨的法制与道德传统。经过几千年的沉淀和发展,传统的为吏之道仍值得我们借鉴,在打造新时期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建设过程中予以倡导。
1.治吏以严:官员犯罪惩戒之法律规范
对于官员犯罪惩戒的规定,自古有之,以涉及职务犯罪的为主。《左传》引《夏书》记载了“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其中的“墨”指“贪以败官”,即贪得无厌败坏风纪。这是中国最早的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则记录了秦朝有“不直、失刑、纵囚、不胜任、不廉、吏见之不举”等官吏职务犯罪的罪名。至《唐律疏议》,更有官员职务犯罪的系统规范,其中《职制》《厩库》篇规定了普通渎职犯罪,《捕亡》和《断狱》篇对司法渎职犯罪作出特别规定,《杂律》篇中编入了其他渎职罪,如市场管理的渎职行为等。《宋刑统》对公罪和私罪作了明确区分并规定“公罪谓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私罪谓不缘公事私自犯者,虽缘公事,意涉阿曲,亦同私罪”。此处的私罪指盗窃、强奸等犯罪。公罪是履职中的过错,公罪在没有徇私枉法的情况下,惩处力度较低,可适用官当、赎刑等,如有受人嘱托、枉法裁判等情况,则与私罪同以决罚论。清朝的官员革职事由,大致可以分为不力、疏误、侵贪、乖谬、疏防、违抗、欺蒙、营私、败检、纵容、衰庸、迟玩、滥刑残酷、循庇、贻误、扰民等十六大类。纵观中国古代的官员惩戒规定,虽有官当、赎刑等与现代司法理念不一致之处,但其规定内容之全面、考量之细致已经达到很高的程度。
2.治吏以德:官员品性修养之自律文化
中国古代向来重视官员的道德修养,古籍中也有大量记载。尧舜禹时代在王位禅让时将“德”作为考量标准。《尚书·皋陶谟》中记载了皋陶提出官吏应“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后世称之为“皋陶九德”,对官员品行、能力、处事等方面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西周吸取夏商两朝官吏失德而亡国的教训,提出“六德”以及“六行”。《周礼》还对官僚群体提出了“为官六廉”的要求,以廉为本,为民勤政,具备“善、能、敬、正、法、辩”六种品质。在这样的文化传统下,中国古代涌现了一批道德高尚的官员。如宋朝的苏洵与其子苏轼、苏辙三人就是传统中国“君子—士大夫”型模范人格的典型代表,父子三人为官均践行孝悌忠信、正气仁民、尽责奉公、廉洁崇俭的道德准则。这些优秀品质历代传承,成为文人士大夫的气节、操守和节义,形成了他们的是非观、荣辱观,也成为百姓的道德表率。
3.治吏以规:官员选拔监督之制度设计
《礼记》记载“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汉朝时,确定了察举制和征辟制的选官制度,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考核后任命。而从隋唐时期开始推行的科举制度大大改变了官员选任的机制,通过考试形式选拔人才,寒士亦可入选成为官员,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也形成了文化水平、素质更高的文官队伍,对后世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为官期间,官员还要接受政绩考核。从官员的考核机制来看,历代均有不同,如西周的“六计课群吏”、秦朝的“上计”和“法官法吏制度”、唐朝的“四善”和“二十七最”、宋朝的“考课法”和“磨勘法”等。除考核制度外,历代还设有监察机关对官员品行进行监督。西周时期设立“司士”进行监察。秦朝设立御史大夫、监御史,分别位于中央和地方,行使监察、弹劾百官之职。汉朝时则设立御史台。唐朝的御史台分为台院、殿院、察院,尚书左右丞具有弹劾御史台官员的功能。宋朝允许“言官风闻奏事”,广泛推行弹劾制度。各朝各代通过不同的官员选拔、考核和监察的方式,对官员的品行、才能和实绩进行遴选和监督。
(文章节选自崔亚东主编的《法治文明溯源:中华法系经典案例解析》,商务印书馆出版)
储陈城谈数字技术风险刑法应对的模式——
应构建以“看门人义务”为核心的治理体系
安徽大学法学院储陈城在《法学论坛》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间接治理:刑法应对数字技术风险的基本模式》的文章中指出:
近年来,数字技术更迭日新月异,数字技术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给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带来全方位、深层次的变革。数字技术的发展为刑法学研究提供了基础,而技术创新附随产生的风险又为刑法介入提供了正当性。随着数字技术迭代发展速度的加快,人们因难以把握技术发展的方向,进而产生不安、惶恐情绪,要求刑法积极介入在所难免。因此,一直以法益保护为根本任务的刑法,理所当然地成为人们抵御技术创新伴生风险的依靠。但是,根据社会系统论的观点,社会是由分工不同的各个子系统组成。技术与刑法分属不同的系统,子系统间价值目标和功能均存在差异。同时,社会又是多元的,不同子系统在社会演进过程中并存共生。无论是数字技术抑或刑法都难以避免地受到对方价值目标和运行逻辑的影响。数字技术变革对刑事治理提出了挑战,刑法应如何回应数字技术所伴生的法益侵害风险、寻求社会系统内部的平衡,是刑法学界研究数字技术必须首先厘清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数字技术的伴生风险导致积极规制成为刑法面对全新数字技术的主流声音。相关经验显示,与其他法律不同,刑法的直接积极介入有阻碍新兴技术发展的可能。然而,刑法若对数字技术风险置若罔闻、消极回避,则会导致刑法的保护范围出现漏洞。数字时代的刑法必须转变原有的思维定势,顺应数字社会的发展规律。
刑法参与犯罪治理的模式具有一定规律性。根据犯罪种类的不同,刑法参与犯罪治理的模式可分为直接治理模式和间接治理模式。直接治理模式主要适用于刑事犯(自然犯),间接治理模式则主要适用于行政犯。进入数字时代以后,数字技术不断发展,在带来社会福祉的同时也隐藏了一系列的技术风险。刑法应对数字技术风险无论是直接治理模式还是传统的间接治理方式,都难以适应数字社会的发展,无法满足法益保护和技术创新间的平衡。刑法参与数字社会治理应借鉴并改进应对行政犯的间接治理模式,转向“国家管平台、平台管用户”的新型间接治理模式。其中平台在数字社会的犯罪治理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发挥着数字“看门人”的作用。数字技术风险刑法应对的模式应构建以“看门人义务”为核心的数字平台治理体系,形成“平台+前置法+刑法”这一阶层性、渐进式的新型治理模式。
张正昌谈云取证的制度调适——
应构建体系化技术规制与程序制约方案
中国政法大学张正昌在《财经法学》2025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云取证的学理反思与制度调适》的文章中指出:
云计算是一种可提供无处不在、快捷方便、按需使用的网络连接以访问可配置的计算资源(如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和服务)共享池的模式。这一资源共享池可被快速调配和释放,且只需最少化管理或服务提供商交互。伴随犯罪形势与犯罪结构网络化,云计算环境成为世界范围内违法犯罪活动多发空间。
一般认为,云取证是数字取证的一项重要分支,是指对云计算环境中的电子数据进行取证。与大数据侦查不同,云端是承载数据的环境,云取证还存在小数据情况,故两者并不等同。云取证针对客户端、网络端和服务器端,需要运用不同技术,搭建起系统性的取证架构,特别是进行网络端实时取证时,传统的扣押封存措施难以适用。主流观点指出云取证包含技术、组织和法律三个层面的内容。因此,云取证不仅是一项技术问题,也是一项法律问题。
与传统网络环境相比,云计算环境具有鲜明差异,对取证活动提出更高要求。云计算环境具有分布式、虚拟化、实时性、多租户、弹性伸缩等典型特征。较之常规电子数据,居于其中的云数据表现出分割离散性、动态变化性、第三方控制性等新特点,要求云取证符合更严苛的实时化、更复杂的自动化、更强效的协同化要求。既有取证措施规范仍建立在传统环境取证经验之上,秉持以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为主、提取电子数据为辅、打印拍照为例外的取证原则,折射出实践运行仍以物证而非数据为本位的规制进路和思考惯性,并试图通过增补先行冻结措施单兵突进解决云取证问题,加之原有远程勘验与在线提取数据在规范逻辑上的失洽以及对数字取证与事件响应、蜜罐取证等新式取证手段或方式规制不足,导致实践困境难以化解。既有取证管辖规范偏向纯粹的数据存储地模式,其程序繁琐性难以适应云取证过程中数据实时变动所要求的高时效性。
云取证的实际运行状况表明,既有取证规范与相应制度难以完全适应其实际需求,应当予以适当调整。为此可根据云取证现实要求,以数据为本位,确立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与提取电子数据并重,打印拍照为例外的取证原则,构建体系化技术规制与程序制约方案,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基点完善取证管辖机制,增强云取证灵活性。
(赵珊珊 整理)
首届中国政法大学民行刑一体化创新发展论坛在京举行
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4月26日,首届中国政法大学民行刑一体化创新发展论坛暨星来涉企民行刑交叉业务发展年度论坛在京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与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学界及律师代表五十余人与会。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姜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艳红,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创始合伙人程晓璐先后致辞,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志远主持开幕式。
姜伟指出,当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数字化转型进程加速,商事活动中的权利争议呈现复杂性特征。民事侵权、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交叉问题日益突出。这些既是企业的法律风险,也是司法实践的诉讼难题。他从法官三大诉讼一体化思维的角度出发,讨论了上述问题的一体化研究和系统性解决。第一,差异化审理与三合一审理各有利弊。差异化审理,有利于统一正确适用法治。三合一审理如何实现不同诉讼裁判思维的兼容,是当前司法裁判领域的一个问题。第二,法官审理民行刑交叉的案件,应该融合三大诉讼的裁判思维。法官需要从各个角度分析,在刑事审判中注重民商事法律的运用,在民事审判中注重刑法上的思考。法官需要观察分析案情,并依法合理解决,不能以案件诉讼的性质割裂诉讼案件内部案情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第三,一体化思维应是新时代法官的基本素养。目前,我国探索三合一审理的模式,一般是将具有不同审判背景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一个案件。将不同背景的法官组合成一个合议庭,不如将法官个人的三大诉讼知识融合,从差异化审理转向多角度一体化思维。
徐景和从三个方面探讨了在药品监管领域如何综合运用一体化思维实现民行刑协同推进、高效衔接,加快推进中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的跨越。第一,从概念界定到理念提升。我国以往对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进行概念区分时,采用的是内涵和外延的传统定义方法,难以达到尽善尽美。第二,从静态法学到动态法治。社会运行是快速旋转的车轮,民法像轮胎,构建社会第一秩序。行政法和刑法像轮辐,构建社会第二秩序。哲学家讲,“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行业律师和各个部门都需要进行更多的沟通与交流。第三,从质量监管到安全治理。中国已经从仿制药为主进入创新药引领的时代。深化药品安全治理,应当将民事手段、行政手段、刑事手段统筹安排,将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一体推进。综合施治、协同治理才是最佳选择。
刘艳红指出,民行刑一体化是案件认定的实际需要,无论是在实体案件的认定方面,还是在程序的衔接方面,乃至相关的保障机制方面,都需要研究。在轻罪治理时代,民行刑一体化的研究尤其有着重要价值。同时,这次民行刑一体化建设的合作,对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加强学科建设以及推动理论和实践的交叉融合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程晓璐对于未来的展望,提出了三个期待:第一是打造学术与实务的旋转门,加强学术圈与实务圈的交流,联合培养涉企民行刑交叉领域复合型法律人才;第二是打造问题导向的解决方案库;第三是勇当法治改革的探路先锋,未来不仅要研究国内问题,还要聚焦涉外的民行刑交叉难题。
会议期间,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星来民行刑一体化科学研究基地揭牌仪式举行。程晓璐被聘为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李怀胜被聘为联合主任,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珺被聘为执行主任。
民行刑创新发展的基础理论
本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王立梅担任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晓东,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解志勇进行主旨演讲。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点评。
赵旭东以《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民商事权益的保护》为题,表达了对于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的观点。高景峰以《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的行刑衔接有关问题》为题,在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下,谈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问题。王晓东以《民行刑一体化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为题,从历史、现实和未来三个维度对民行刑一体化进行了讨论。解志勇以《国家治理体系中民行刑的理想疆域和边界》为题,对于民行刑一体化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樊崇义强调了三个重要的基础理论,分别是程序正义理论、证据裁判原则、人权保障理论。樊崇义认为,我国目前司法实践存在“重人权轻财权”的情况。当前司法实践中涉案财物处置混乱的现状必须加以纠正。第一,建立以证据为核心的办案体系,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制度体系。辩护律师也要建立以证据为核心的辩护体系,审判机关也要建立以证据为中心的审判体系。第二,将“三个善于”作为辩护手段、起诉手段和法律适用手段。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难点中把握界限关系,把握民事、行政、刑事三大法律关系;善于从发生的事件上把握法律本质、诉讼的人本主义、人文关怀,即法律的温度;善于从天理、法理、情理中把握和判断,从而得出公平正义的结论。
食药环知领域的一体化法律治理
本议题由李怀胜担任主持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春雷,程晓璐,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分别发言。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唯宁,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炳旭进行与谈。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黄永维点评。
李春雷以《综合交叉视角下民行刑法律规范+技术规范一体化探析》为题,发表了对于民行刑一体化的观点。程晓璐结合自己代理过的案件,以《商业秘密民行刑三合一综合保护的困境及出路》为题,指出了单位维权的种种困境,并给出了商业秘密民行刑三合一综合保护的出路。于文轩以《生态环境司法专门化中的“三审合一”模式》为题,从环境法的视角探讨环境司法领域的“三审合一”以及与之相关的生态环境司法的专门化,并从生态环境法治的角度给出了进一步推进“三审合一”的建议。
王唯宁表示,刑事案件不仅仅是辩护的问题。法律人要通过多种程序综合化解案件背后的矛盾纠纷。一是要综合审查整个案件可能涉及的刑事、民事、行政问题,而不是单独割断;二是要变,根据事实、风险、程序进展等灵活应变。
张炳旭结合实务经验谈到了“三审合一”在实务中的应用程度以及实践中面临的困境。他认为,未来的“三审合一”发展过程中,审理程序的统一可能也是一个制度改进方向。
数字经济的民行刑一体化法律治理
本议题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卫跃宁担任主持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华伟,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犯罪学研究所副所长印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谢澍进行发言。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证券业务中心主任王营以及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公司业务中心主任杜佳虹进行与谈。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谢鹏程点评。
李华伟以《数字时代民行刑一体化的基层检察实践——以流量劫持治理为切入点》为题,介绍东城区检察院在数字治理中探索民行刑协同路径以及在电信诈骗、数据安全犯罪等案件办理中贯彻民行刑协同治理的思路。印波以《贷款犯罪的穿透式认定》为题,发表了自己对于民行刑一体化的看法。谢澍以《数字经济时代的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为题,从三方面阐释观点。他认为,律师在检察一体化履职过程中应当发挥纠错功能,发现并指出民事、行政、刑事证据标准的差异,提出反向信息和证据。
王营与谈的话题是《关于证券民行刑司法实践中关于重大性认定的差异性思考》。杜佳虹从民行刑交叉案件治理与流量劫持法律规制的困境两方面进行与谈。
谢鹏程认为,民行刑一体化实质上是思维、知识和能力的一体化,而不是部门法的一体化;从诸法合体到法律分类再到民行刑一体化的发展过程,是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是螺旋式上升的过程,而不是回归。
论消费者滥用网络评价行为的合作规制
□ 林慰曾
网络评价是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的新生权益,对于提升购物体验、降低交易风险和维护市场秩序有着积极作用。消费者在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第三方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等输出网络评价,补全商品、服务或经营者的相关信息。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竞争监管当局颁布了消费者行为指引,旨在“对误导信息和反竞争的行为采取行动,确保正当消费者的利益不因此被侵蚀”。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了《网上消费者评论:信息收集、限度与出版的原则与要求》,为全球范围内的评价管理活动提供了标准化的行业指导。
理论界的相关研究主要强调经营者不得雇佣消费者从事不实或虚假评价,往往忽视消费者对于交易秩序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容易诱发消费者的侥幸心理并纵容他们滥用网络评价的行为。对消费者滥用网络评价行为进行规制有利于强化消费者的责任意识,引导消费者通过网络评价有效行使监督权。
消费者滥用网络评价行为的主要表现是通过误导性、虚假性评价换取返利或礼品,包括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好评和恶意差评两大类型。此类行为广泛出现在电子商务领域,以“刷单炒信”为典型代表。从事滥用网络评价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消费者的身份,故意作出与事实明显不符的网络评价,发布具有误导性或虚假性质的评论。该行为扰乱了互联网市场的竞争秩序,不利于网络评价信息与经营者信用形成良性循环。这种以市场秩序为交易对价的行为在短期内对评价者的消极作用不明显,却具有高昂的远期成本,容易使社会公众产生对于网络评价的信任危机。
目前,以市场监督机关为主的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执法活动查处了一批涉嫌“第三方刷单”“好评返现”“虚假交易”的不法商家,但是难以有效兼顾打击不当行为和节约执法成本的目标,无法对消费者滥用网络评价的行为形成持续性监督。此外,这一规制模式忽视了消费者之间的互助关系以及消费者对交易秩序的社会责任。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没有明确滥用网络评价的消费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缺乏规制消费者滥用网络评价行为的直接依据。既有实定法体系重点规制经营者的不当竞争行为,没有直接回应消费者滥用网络评价的问题,而是将其视为经营者不当竞争行为的衍生品,通过规制经营者而间接回应消费者滥用网络评价的行为,容易助长消费者的侥幸心理并放纵消费者的不良评价行为。以名誉权为核心的私法保护方式重视维护经营者的社会声誉,有赖于经营者主动发起维权行为。司法机构主导下的个案裁判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消费者滥用网络评价的问题,却难以有效应对互联网环境中与网络评价相关的大规模争议,具有回应被动、程序冗长和便捷性弱的不足之处。
互联网平台具有很强的社会公共性。首先,平台通过构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双向、多维度评价,对消费者进行分类或后台备注,重点关注异常评价的消费者,防止来自竞争对手的恶意诋毁。其次,平台逐渐从评价信息的生产、加工、展示、删除等环节提升评价的质量,系统地优化网络评价机制。如果消费者利用网络评价从事其他不当行为并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平台及网络经营者将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降低曝光率、修改或删除评价、限制评价主体评价活动和封禁评价账号等,防止不利影响进一步扩大。再次,平台制定消费者网络评价的主体与行为规范。平台提升了评价主体的门槛,试图筛选出合格的评价主体。平台完善了消费者评价行为的具体规范,明确了消费者滥用网络评价的行为要件、惩戒主体及责任类型。最后,平台提供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在承认传统规制主体权威的前提下,平台成为新的规制主体,承担提供交易场所、制定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和简易裁判等职能。平台试图以必要的前置程序降低交易秩序的维护成本,形成常态化监督。
平台参与规制的优势在于:分类处置与网络评价相关纠纷,稳步探索规制依据;平台干预措施符合大众预期和比例原则;能够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推动多元主体合作治理。在解决消费者滥用网络评价的问题上,互联网平台与市场监督机关等相互配合。合作型的规制模式有助于形成作用互补、内容衔接、形式协调的规制体系。为了进一步发挥合作规制的积极作用,一方面需要明确不同主体在规范消费者网络评价领域的职能分工;另一方面需要优化平台规制、行政规制以及司法裁判之间的衔接,引导消费者通过网络评价合理行使监督权,完善互联网市场良性竞争的长效机制。
将消费者纳入规制体系建立在这一前提之上:消费者不再只是被动受到保护的弱者,而是积极行使权利、保障合约安全的交易相对方。应当认识到,对消费者网络评价行为的规制活动不是为了限制消费者的言论自由,也不是要严格追究消费者的法律责任。这一规制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消费者成为权利的滥用者,引导消费者合理行使被赋予的监督权,构建消费者评价信息、经营者信用和市场秩序之间的良性循环。
为了矫正消费者滥用网络评价的行为,互联网市场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平台规制主导在前、行政机关规制在后的合作规制模式。合作规制模式顺应了规制理论深入发展的趋势,有利于强化规制体系的完整性和实效性。抑制消费者滥用网络评价的行为需要进一步发挥多元主体合作规制的优势:充分发挥平台及其交易规则的灵活性,同时发挥行政机关及司法机构的配合与兜底作用,促成不同方式之间的合力。在此进程中,消费者通过网络评价有效行使监督权,塑造了富有社会责任感的消费者。这将潜移默化地培育消费者的健全品格,引导消费者成为交易秩序的维护者,健全互联网市场的长效稳定机制。
(原文刊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5年第2期)
略议中国古代县以下治理模式
□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早在20世纪40年代,费孝通先生在《基层行政的僵化》《再论双轨政治》中提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双轨制”看法。费先生认为,中央所派遣的官员到知县为止,县以下没有任何行政单位。中央所做的事情是极有限的,地方上的公益不受中央干涉,由自治团体管理,县以上是“中央集权”,县以下是“地方自治”。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大概受费先生观点的影响,1999年,温铁军先生发表了《半个世纪的农村制度变迁》一文,将费先生古代政治“双轨制”进一步概括为“皇权不下县”,即自秦置郡县以来,农村仍然维持乡村自治,地主和自耕农纳税,贫雇农则只交租。这种政治制度得以延续几千年的原因在于统治层次简单、冗员少、运行成本低。
我觉得,上述结论不合乎史实。根据符奎先生《五一广场简所见东汉乡里社会治理》一文所述,县以下的基层没有自治,而是围绕朝廷的指示运行:
朝廷鼓励农桑政策“下县”。五一广场简出现了“东部劝农贼捕掾”“兼左部劝农贼捕掾”等职官。这些官吏负责分部巡视乡里,执行国家农业政策,督促乡里百姓践行农桑,地方农业生产因此得到保障和发展。
朝廷维护稳定政策“下县”。由五一广场简可知,东汉中期临湘县自上而下形成了“县廷—部—亭部”的社会治安体系。在县廷层面,由县令统筹辖境内的治安,贼曹、辞曹、法曹、狱曹等部门负责协助。临湘县内设置多个被称为“部”的治安辖区,由县廷派驻的劝农贼捕掾、游徼等定期负责巡视。每个“部”又下辖数个“亭部”,设亭长、亭卒和伍长等负责维护乡里社会秩序。
朝廷赈济灾民诏令“下县”。《后汉书》记载汉和帝、安帝时期,朝廷数次下诏赈济灾民,从五一广场简看,这些诏令确实广泛下达到了乡里社会。简399、简410至简413是一件从基层上行至临湘县廷的汇报文书,文中收录了一份朝廷诏令,提到“方东作,布德行惠,其敕有司,动作顺之”。所谓“动作顺之”,就是要求各级官府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实施惠民德政以恢复农业生产。该诏令还载有“勉崇宽和”一语,所谓“宽和”,就是善待和帮助受灾百姓。诏令通过临湘县廷下达到乡里社会,说明东汉中央政府制定的社会保障措施能够直达基层官吏和百姓。而收文的“东部劝农贼捕掾鄷”依据上级机关“书到言”的要求,向县廷报告“即日奉得诏书,尽力奉行”,显示中央诏令在基层社会的权威地位不容动摇,体现了郡县乡里制度下,国家与社会治理“要在中央”的特点。
朝廷抑制豪强政策“下县”。《后汉书》记载永元五年(公元93年)二月丁未诏规定,郡国官府要严格督促县令、长核实辖境内乡里百姓的资产状况,若有包庇豪强、苛责小农、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形,郡国长官要首先受到处罚。五一广场简2145载临湘县民“长”年老穷困,同县人“伯”不肯归还积欠“长”的5800钱,临湘县廷获悉此事后,立刻敦促基层执法吏展开调查。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伯”将自己的一块田地作为替代物交付给“长”。
再看一下《唐律》对县以下的基层里正职责的规定:
里正不觉脱漏户口罪。《唐律》规定:“诸里正不觉脱漏增减者,一口笞四十,三口加一等;过杖一百,十口加一等,罪止徒三年……若知情者,各同家长法。”意思是,凡是里正不觉察有脱户、漏口及增减人口年龄等情况的,有一口笞四十,三口加一等;过杖一百后,满十口加一等,最高处三年徒刑……如果是知情的,各自以处罚家长的办法处罚。
里正脱漏户口使赋税有出入罪。《唐律》规定:“诸里正及官司,妄脱漏增减以出入课役,一口徒一年,二口加一等。赃重,入己者以枉法论,至死者加役流;入官者,坐赃论。”意思是,凡里正和官员,非法通过脱漏户口及增减人口年龄来增减赋税徭役的,有一口处一年徒刑,两口加一等。由此成赃之罪比脱漏户口及增减人口年龄罪重,自己得财物的,以受财枉法罪论处,要处死刑的,改处加役流;财物归官府的,依坐赃罪论处。
里正应授田不授罪。《唐律》规定:“诸里正依令授人田,课农桑。若应受而不授,应还而不收,应课而不课,如此事类违法者,失一事,笞四十;三事,加一等。”意思是,凡是里正都要依法令给百姓分田并督促从事农商。如果该得田的而不给,应交还的而不收回,应征赋役而不征,像这一类违法的事,错失一事,笞四十;错失三事,加一等处罚。
对于朝廷而言,最重要的权力就是要求老百姓为国家履行赋税徭役义务,然后就是让老百姓有田耕种,安居乐业,使社会稳定。《唐律》对基层里正职责的规定,紧紧抓住了这两条,能说朝廷的权力“不下县”吗?
历朝历代莫不重视对社会基层的管理。明朝创设申明亭和发布《教民榜文》颇具典型。洪武五年二月,鉴于“田野之民,不知禁令,往往误犯刑宪”,特“命有司于内外府州县及乡之里社皆立申明亭,凡境内之人民有犯者,书其过,名榜于亭上,使人有所惩戒”。《大明律·刑律·杂犯》为此规定:“凡拆毁申明亭房屋及毁板榜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洪武三十一年颁行《教民榜文》,赋予里甲、老人以诉讼权,规定“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告官,务要经由本管里甲、老人理断。若不经由者,不问虚实,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发回里甲、老人理断”。如遇疑难案件,或事涉里老子弟亲戚,“须会东西南北四邻里分,或三里五里众老人、里甲剖决”。对于参加审理词讼的老人的资格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老人理词讼,不问曾朝觐、未曾朝觐,但年五十之上,平日在乡有德行、有见识、众所敬服者,俱令剖决事务。”
由于古代国家财力有限,无力养活县以下的办事人员,但不等于基层人员不管事。
吴双谈完善虚拟空间安全保障法律机制——
应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公正保护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吴双在《北方法学》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论虚拟空间视域下安全保障义务的规范适用》的文章中指出:
网络虚拟空间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在元宇宙等虚拟现实环境中,服务提供者和经营者对于其运营的虚拟空间内用户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数据信息安全等所负有的一种法定义务。虚拟空间如何适用安全保障义务是数字时代下法律领域的新问题。安全保障义务在虚拟时空环境下的存续条件与现实空间中存在差异,导致义务人和受保护对象的确定方法不同;同时,虚拟空间安全风险的发生与现实空间也存在差异,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化路径需要针对性研究。
虚拟空间中安全保障义务的规范适用是一个涉及多元要素、动态发展的复杂过程,虚拟社区与现实世界相得益彰、法律规范与科学技术密切交织。在场所边界模糊化的虚拟空间中,安全保障义务的存续条件应从静态区域标准向动态交互标准转变,以“社会活动组织和参与”来识别不同场景下的义务主体和受保护对象。作为活动组织者的虚拟空间平台或服务提供者是安全保障义务人,而参与相关虚拟活动的用户是受保护对象。虽然在虚拟空间中物理边界的参照作用减弱,但在某些具体情境中,尤其是当证明难度增加时,可以将虚拟环境的进入与退出作为一种推定标准。安全保障义务的发生标志在于活动的参与,安全保障义务的消灭包含受保护对象脱离活动场景、自甘冒险等情况。
对虚拟空间不同应用场景的权利义务进行类型化是规制风险的前提。现实空间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体现在物理环境的安全维护上;而在虚拟空间中,安全保障义务则更多涉及数据安全、通讯保护等方面。尽管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但安全保障义务的核心理念并未改变。安全保障责任覆盖风险现实化的前、中、后三个阶段,安全保障义务对应这三个阶段分别体现为非紧迫状态下提供安全保障资讯和配置的义务、紧迫状态下提供及时有效保护的义务、损害发生后提供及时救助的义务。
在构建和完善虚拟空间安全保障法律机制的过程中,应当秉持以人为本、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公正保护的同时,促进虚拟环境的健康发展和网络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陈如超谈公安机关涉案虚拟货币的制度化处置——
应当遵循程序规则明确等原则
西南政法大学陈如超在《中国刑事法杂志》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刑事涉案虚拟货币的制度化处置》的文章中指出:
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匿名性、跨境交易性等特征,使其成为刑事犯罪的天然载体。当前,虚拟货币在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运用存在两种发展趋势:一是从特定网络犯罪向其他犯罪蔓延;二是从犯罪分子销赃环节的洗钱工具,向前延伸到犯罪预谋、犯罪实施阶段的通用结算工具。无论是全球,还是我国涉虚拟货币的犯罪形势都相当严峻。随着刑事犯罪涉虚拟货币的普遍化与常态化,基于返还被害人合法财产等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扣押或者冻结涉案虚拟货币。但随之而来的棘手难题,则是对被扣押或被冻结的涉案虚拟货币的先行处置。涉案虚拟货币不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将会损害国家、受害人、犯罪嫌疑人等各方财产权益,甚至还可能存在办案人员渎职、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风险。为了解决公安机关先行处置涉案虚拟货币的实践合理性(变现需求)与制度合法性(国内禁止变现)之间的矛盾,刑事司法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化处置机制。
公安机关的涉案虚拟货币处置通常涉及两类到三类参与者,包括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第三方公司。上述参与者从功能上又可以概括为两类:一类是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的委托主体;另一类是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主体。根据参与者的类型与功能,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存在四种模式:公安机关的直接处置模式、犯罪嫌疑人的直接处置模式、公安机关委托第三方公司的间接处置模式和犯罪嫌疑人委托第三方公司的间接处置模式。基于规避法律风险与克服技术障碍的双重考虑,公安机关整体上倾向鼓励或默认第四种处置模式。虽然形式上表现为犯罪嫌疑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但实质上仍主要由公安机关主导控制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过程。
相比传统涉案财物的先行处置,公安机关对涉案虚拟货币的先行处置产生的问题更多、风险更大。基于结构主义与制度主义视角,这些问题与风险分别存在于公安机关处置涉案虚拟货币的启动、实施、监督等环节,并且忽略了犯罪嫌疑人的实质参与性与其他主体的过程监督性。公安机关涉案虚拟货币的先行处置需要制度化,制度化处置应当遵循程序规则明确、犯罪嫌疑人充分参与、其他主体有效监督等原则,并在启动、实施、监督各个环节进行结构化设计。
(赵珊珊 整理)
甘肃武山检察“三个强化”提升干部监督管理水平
近年来,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的要求,坚持“三个强化”,不断提升干部监督管理水平,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强化政治教育,筑牢思想根基。武山县检察院将政治教育作为干部监督首要任务,把廉洁教育贯穿干部工作学习全过程,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暨集体约谈会,常态化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强化日常监督,织密风险防控网。武山县检察院以“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紧盯岗位廉政风险点,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该院建立健全检务督察制度,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在重要节点和节假日开展专项督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预防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发生。
强化外部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武山县检察院树牢“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检察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王冬东
南方电网“国旗巡线班”推动普法宣传常态化
近年来,南方电网广西崇左凭祥供电局配电线路维护班在为边民和边境学校提供用电服务的同时,将普法宣传融入线路巡视工作,建立健全普法宣传常态化机制,推动“大普法”格局在边疆民族地区落地生根。
配电线路维护班的安全帽、电工包、工作服上都印有国旗,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国旗巡线班”。为保障边境地区生产生活用电安全,“国旗巡线班”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定期深入边境村屯、红木加工厂、商品交易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用电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用电安全隐患。同时,利用检查间隙,向边民、商户等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通过案例解析、现场答疑等方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引导群众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巡线过程中,“国旗巡线班”深入边境学校,以“六一”国际儿童节等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知识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动画宣传片、进行互动问答等多种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安全用电与电力设施保护知识,让同学们更加直观地认识到违规用电的危害,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电意识,使“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赵荣弋 陆嘉俊
奎屯供电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护航春耕
“大型机械进地一定要注意安全,车辆与电力设施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挂线造成人身伤害……”近日,国网奎屯市供电公司党员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全力筑牢春耕用电安全防线。
活动期间,服务队队员深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各村(社区),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悬挂普法宣传横幅、在机械车身张贴安全小贴士等多种方式,详细讲解在杆塔和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等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的严重危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引导农机手和施工人员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发现电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被破坏时,第一时间拨打电力抢修电话和举报电话,确保春耕期间电力可靠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设施保护不仅关系到正常生产生活用电,也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保护电力设施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奎屯市开干齐乡棉花种植户李师傅说道。
针对春耕春灌期间农机作业频繁及作业车辆机体庞大、转弯半径大、车身高、盲区大等特点,服务队队员还在现场“手把手”指导农机手如何在作业过程中与电力设施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误碰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手册300余份,使“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周亚珍
江门中院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5起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努力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这5起案例分别是:灵活运用AI智审平台,对涉案作品进行图片查重、创新参考、侵权对比;对侵害本地民营企业商标权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对侵犯中医药传统品牌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人宣告从业禁止;对侵害商标权的生产、销售全环节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非法转移客户资源等关键经营信息的侵害商业秘密行为判决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古慧琳 林愈
宁波实现“带押过户”在银行“一站式”办结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创新推出“带押过户”在银行“一站式”办结服务模式。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强“链式管理”,重塑不动产过户“一件事”业务体系,推动登记延伸服务再提速。现在,客户只需就近跑一次银行窗口,即可高效办理缴税、过户、新抵押设立、放款、资金结算、领取房产证等涉及多个部门的多个事项,交易成本大幅下降,交易效率显著提升,过户时间明显缩短。截至3月底,宁波市参与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的银行共有34家,交易时间从平均60天压缩至15天内。
杨晓琴
大庆红岗法院入驻综治中心联动解纷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选派一支由党员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的诉讼服务团队,常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运行工作,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该团队坚持“整合资源、协同治理”理念,与综治中心紧密协作,为群众提供指导调解、以案释法、委托调解、诉调对接等服务。截至目前,共指导调解案件16件、委托调解案件21件、化解矛盾纠纷11件、及时转入诉讼程序15件,群众往返办事次数平均减少两次以上。
王冬雷
深圳坂田街道开展寄递物流业禁毒联合检查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禁毒办组织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宝岗派出所、坂田街道平安法治办、象角塘社区,开展寄递物流业禁毒联合检查行动。工作人员对各企业是否落实100%实名收寄、100%技防安检、100%收寄验视、100%持证经营、100%从业人员登记“5个100%”制度进行重点检查。同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普及禁毒知识,传播无毒生活理念;要求企业负责人加强快递包裹管理,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严防毒品等违禁品通过寄递物流渠道传播。 周继全
周口供电保障“五一”期间用电安全
“五一”假期临近,国网周口供电公司以“设备零缺陷、服务零距离、监督零死角”为目标,统筹安全、营销、纪委等多个部门协同发力,全力保障假期电力安全可靠供应。该公司下属国网项城市供电公司成立15支特巡小组,利用红外测温、无人机巡检等手段,对高铁站、景区、商超等重点场所供电设备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9处。同时,加强“纪检+保电”专项监督,通过现场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18个供电所服务站的值班纪律、应急响应等进行动态督查,下发整改建议书3份。 袁海清
吴忠供电大力推广应用国产化终端
近年来,国网吴忠供电公司以2027年底实现国产化终端全覆盖为目标,将国产化终端推广应用纳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核心任务,积极构建自主可控的终端体系,进一步提高电网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该公司成立由技术骨干组成的专项攻坚团队,坚持“以点带面、分层递进”,在金积、扁担沟供电所及调度、营销等核心部门启动“双轨并行”试点计划,聚焦国产化终端操作系统兼容性、专业软件适配等11项技术难题,率先实现不同业务系统在国产化终端环境下的稳定运行。
罗英汉
公告专栏
2025年4月30日
于乾:原告刘锡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8971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周健欣:原告上海东辰聚力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908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罗彬峰:原告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912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智谷家智能家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嘉兴玉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79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瑞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浙江凯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9449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喻钟秀:原告卿泉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催18号 申请人黄景耀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99股普通记名股票(号码:00064610;每股面值:1元;发行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黄景耀;发行日期:2005年7月22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股票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股票权利的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催19号 申请人翁志明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99股普通记名股票(号码:00102522;每股面值:1元;发行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翁志明;发行日期:2005年7月11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股票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股票权利的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张旭、雷蕾、张祖发:本院受理王巧英、第三人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诉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6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昊宇:本院受理王凤娣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崔胜楠:本院受理雷成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8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令狐刚强:本院受理吴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9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上海福芸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黄涛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洪选文:本院受理唐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杨夫东、陈仕良:本院受理陈士科诉你们排除妨碍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陆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饮食服务总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与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三个工匠全屋整装家居有限公司、蒋金海:本院受理莫琴玉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呼伦贝尔市森豪新能源照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夏士权:本院受理常州灯猫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万建军:本院受理张春玲与你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海安越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蓝博环保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1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袁鸿奎、王琴:本院受理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周珊珊:原告周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9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程纪华:本院受理原告赵岚诉你与卫辉市奋飞农机专业合作社姓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质证传票、鉴定申请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到期后第一周的周二上午9时到卫辉法院技术室进行摇号选择鉴定机构,逾期将依法随机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后,第十日到法院技术室同鉴定人员及法院工作人员一起去调取样本并现场提取样本。
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李伟豪:申请人谭立征与被申请人李伟豪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作出裁决。因你地址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徐州仲裁委员会(2024)徐仲裁字第10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慈康(天津)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与你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1265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公司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1265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谢朝康:本会受理的赵建冲与你装饰装修合同争议案[(2023)苏仲裁字第0314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振湖电炉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斯特林汉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042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知桔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樊悦、徐丹与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1055号],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1055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方诚法律咨询(苏州昆山)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林颖鸿与方诚法律咨询(苏州昆山)有限公司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1863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吉鹏程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6月6日13时30分在本会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江苏乾太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任岳敏与你合同争议案[案号(2024)苏仲裁字第180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及仲裁员选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电话:0512-68701372)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泰蒙空间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沈月灵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1795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上海福力猫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杭州筑链饰家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湖州拾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4)裁字第176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广东艺境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杨艳与你方之间发生的装饰装修合同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连仲字第0060号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授权委托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选定仲裁员,同时将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交回本会。你方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未提交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的,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连云港仲裁委员会
海南春晖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文俊、刘雪男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447、448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83、84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健轩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莹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614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73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伟立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羊川学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4〕416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龙天润食品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林璐、李灵溪、梁昌菊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196、197、198号),并定于2025年7月3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历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邓世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4〕402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海岛诚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谢惠兰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237号),并定于2025年7月8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成至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陈长爱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4〕25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建省永辉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刘永理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4〕第356号),并定于2025年6月27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开庭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儋州星之光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罗冼玥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4〕352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儋州那大劲风家具经营部:本委已经受理王定兵、王行壮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181、182号),并定于2025年7月4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儋州那大金乐迪歌舞厅娱乐活动厅:本委已经受理李惠媛、张定卿、林家豪、符岳婷、严玉娟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168、169、170、171、172号),并定于2025年7月2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优贝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杨珺淇、宋凤贞、赵建元、孙可人、陈慧莹、柯伟燕、郭喜鹏、刘朝阳、郭丽萍、张晓茹、林士停、薛德桃、杜雪琴、陈梅花、王丹、曹艳奎、杨芊芊、孙欣、杨琦诺、沈运文、文洁、毛月倩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948-956、975、1066、1067、1071、1094、1095、1146号,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3、4、151、224、327、369号),并定于2025年6月17日9时、2025年6月18日9时、2025年6月20日9时、2025年6月23日9时、2025年6月24日9时、2025年6月26日9时、2025年6月27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皓邦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杨珺淇、宋凤贞、赵建元、孙可人、陈慧莹、柯伟燕、郭喜鹏、刘朝阳、郭丽萍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948-956),并定于2025年6月17日9时、2025年6月18日9时、2025年6月20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优贝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龙华口腔门诊部: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杨珺淇、宋凤贞、赵建元、孙可人、陈慧莹、柯伟燕、郭喜鹏、刘朝阳、郭丽萍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948-956号),并定于2025年6月17日9时、2025年6月18日9时、2025年6月20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2/3中缝
盐城永锦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申请人盐城永锦纺织有限公司非诉申请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苏0925行审76号行政裁定书,准予执行响人社察罚字〔2024〕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中确定的罚款10000元及加处罚款10000元,合计20000元。申请执行费50元,由被申请人盐城永锦纺织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董红全:本院受理原告宋萌萌与被告董红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77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6437号 吴宇鑫、俞凯:本院对原告汤国灿诉被告吴宇鑫、俞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08民初6437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7172号 樊锦: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河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樊锦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6月17日10点1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5634号 浙江威尔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京杭电气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6月2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3779号 水发众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水发京顺(青岛)能源有限公司、众兴(浙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杭州马钱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城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胡雪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6月23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晏云飞:本院受理黄慧玲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1322民初8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城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辽宁昆泰药业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的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提交选定仲裁庭组庭方式、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若你未在公告期限内答辩及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仲裁员,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答辩期满后第16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整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1号10层本溪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务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裁决。特此公告!
本溪仲裁委员会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5年3月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2)苏0509执3843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被告李栩丞罚金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64,0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王艳: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3984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18,0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张星媛: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3992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16,5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公告专栏
5/8中缝
楚能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王辉诉你与杨春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豫0402民初2702号
张金生、平顶山市新华区良木道木铝门窗店:本院受理原告张铮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罗永明:本院受理的原告党进元诉被告罗永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程建桥:本院受理张宽庆与程建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张宽庆要求:1、程建桥立即偿付张宽庆欠款5000元;2、程建桥偿付张宽庆违约金15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程建桥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6月17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刘艳:本院受理原告张朋与被告刘艳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24)皖0323民初37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刘艳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张朋服装加工费31949元及案件代理费用3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4元,保全费369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刘艳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李高寿、陈享多、周如超、张军、翁兴荣:本院受理申请人执行人徐海燕、徐海滨与被执行人黄山市和泰投资有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5)皖1021执异1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2024)粤1971破11号之二 本院于2024年1月16日裁定受理东莞市美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于2025年4月27日裁定终结东莞市美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霍桂荣:本院受理原告于洪飞、陆丽丽、张守宝、邹玉杰、于春、朱承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5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5年6月3日10时至6月4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漯河市源汇区柳江西路与创业东路交叉口的不动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相关信息。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3日10时至5月14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漯河市郾城区沙北路建业森林半岛16#楼703号房产(二拍)。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相关信息。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3日10时至5月14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漯河市郾城区盛世浩苑小区19#楼102号房产(二拍)。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相关信息。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我院定于2025年5月30日10时至5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第一次公开拍卖位于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西侧建业壹号城邦四期32#楼1单元1302室房产一处(不动产权证号20170015764,建筑面积共计119.51平方米)。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2,搜索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我院定于2025年5月30日10时至5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第一次公开拍卖位于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黄河路北侧滨河路东侧金色龙湾二期52号楼52幢3204号房产一处(不动产权证号20220064564,建筑面积共计119.18平方米)有意竞买者请登录 http://sf.taobao.com/0395/02,搜索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专栏
6/7中缝
刘大菊: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宁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424民初14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盘溪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梁燕丹:本院受理周绍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10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货款59441元、公告费230元。案件受理费1286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保山市成宜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腾冲市兴怀蔬菜店诉你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7047号判决书。(判决:1.由被告保山一瓢商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腾冲市兴怀蔬菜店蔬菜款98516元;2.驳回原告腾冲市兴怀蔬菜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62元,由被告保山一瓢商贸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袁淑宜:本院受理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867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袁淑宜:本院受理江阴泓泰置业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910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万宽建设有限公司、随州市晟拓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华、徐锋:本院受理江阴永盛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26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高云峰:本院受理刘学才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870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南通海智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靳银涛诉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张仲顺:本院受理江阴市聚锟新型建材厂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1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刘思莉、王进飞:本院受理夏顺花、孙学琴、沈小芳、邰永兰、卢秀琼、孙太利、李四妹、汤桂芳、龚安美、陈素兰、孔庆风、吴春琴、赵良英、张远香、潘开玉、孔庆云、袁秀清、常立艳、胡金娣、罗先兰、越敏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5年6月23日9时在后白人民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雷刚:本院受理(2025)苏1183民初3472号周立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蒋梦君:本院受理(2025)苏1183民初1097号曾梦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笪君:本院受理巫建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964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朱庆林:本院受理句容市华阳街道茂发烟酒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2504号案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6月26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齐东:原告王军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开庭手续。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25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齐东:原告王海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开庭手续。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剩余借款27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7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21日起按银行同期LPR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2.本案律师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必要花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格萍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刘格萍称,2011年6月22日彭辉(身份证号:42010719650117****)无故离家出走,经家属多方寻找仍无下落,至今杳无音讯。下落不明人彭辉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彭辉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彭辉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彭辉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泰岳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亚三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6月30日9:00在本委第四仲裁庭(具体地址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搬迁公告为准)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成都道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0565号,申请人李淑红与被申请人成都道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武乡县中象新材料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0482号,申请人武乡县西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武乡县中象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5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曲梓源: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烟台纽卡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曲梓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独任仲裁员宗国艳组成仲裁庭于答辩期满后第10日9时(法定假日及周末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武文昊: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烟台纽卡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独任仲裁员宗国艳组成仲裁庭于答辩期满后第10日9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吴星龙:本委受理的[2025]大仲字第111号申请人大连金仕达投资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合作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公告期满后第17日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方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仲裁员声明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9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大连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大连市西岗区英华街55号)。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大连仲裁委员会
东台市蜗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人社察理字〔2025〕第6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3日内支付卢晶、毛丽艳2人工资和赔偿金23559元,并以书面形式报本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专栏
9/12中缝
遗失声明
胡凌遗失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12级聘任书,声明作废。
陈忠荣遗失军人残疾证,证号:00805757,声明作废。
刘传奇(已故)不慎遗失座落于湖北省南漳县巡检镇院子湾村三组林权证,林权证号:83516,声明作废。
万思彤(性别:女,母亲名字:万红英,父亲名字:何美刚)出生于2019年12月13日,编号:T430551979,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冯泽勇遗失坐落于湖北省南漳县巡检镇院子湾村三组林权证,林权证号:083530,声明作废。
况语谦(性别:男,母亲:吴林丽,父亲:况建伟)出生于2019年4月23日,编号T430223788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李琪灏(性别:男,父亲:李顺国,母亲:邓雷敏)出生于2016年1月26日,编号P430701593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陈昕莹(性别:女,母亲:曹莉娟,父亲:陈潘)出生于2011年10月23日,编号K43112160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阿依努尔·木卡西(652922197007185020)遗失护士执业证,证书编号:200965020269,特此声明。
北京观韬(洛隆)律师事务所高立伟因保管不善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5403199910887362,流水号:11666024,遗失时间2025年3月31日,声明作废。
高州市古丁镇新龙村大水口一经济合作社陈继勇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52274520-033,声明作废。
奇台县德海恒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25MA794D4X07)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23250023705,现声明作废。
华容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557300002340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容县支行,声明作废。
贵州宏财聚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22MA6DMNHL2A)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202025083269,声明作废。
贵州天堑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520000MD0255553P)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202025050087,声明作废。
乌兰浩特市红娘阁婚纱摄影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2201MA0NWD3L9H)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名章(法人:赵林),声明作废。
海南省远淼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J67LM1E)不慎遗失公章、法人章(法人:李林钰),声明作废。
古田县吉巷乡前洋坂村村民委员会不慎遗失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第二联收据联4份,票据号:9494047、9494932、9493104、9494949,声明作废。
南昌好水汆汤餐饮店遗失公章,编号3601081130003;财务专用章,编号3601081130004;邓永晟法人章,编号3601081130005;发票专用章(91360103MABYQX8M04),编号3601081130006,声明作废。
福州市晋安区延沁茶叶店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11110072551)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莆田市煌铭鞋业有限公司遗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壹份,证号为350302200558,声明作废。
吴忠市利通区金博威通讯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302MACUX6838X)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郑州锦绣前程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55704087N)遗失公章、财务章,声明作废。
郑州市新正弘装饰布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66235807C)遗失公章、财务章,声明作废。
榕江盛源木业有限公司原财务专用章(编码5226322108390)遗失作废,现启用新备案财务专用章(编码5226322123995),特此声明。
奇台县旺奇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52325072239176H)不慎遗失财务章,编码:6523250007270,现声明作废。
桃江县财政局不慎遗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江支行的开户许可证壹本。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5615000074902。开户许可证编号:5510-00176418,特此声明作废。
桃江县财政局不慎遗失中国银行桃江县劳动支行的开户许可证壹本。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5615000056403。开户许可证编号:5510-00172583,特此声明作废。
桃江县财政局不慎遗失中国建设银行桃江文化路支行的开户许可证壹本。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5615000059903。开户许可证编号:5510-0017647,特此声明作废。
桃江县财政局不慎遗失中国工商银行益阳市分行桃江支行的开户许可证壹本。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5615000001401。开户许可证编号:5510-00042014,特此声明作废。
保康县过渡湾镇龙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康光千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285000611001,声明作废。
镇赉县嘉依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821MA7CD80035)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姓名:刘敏超)各一枚,声明作废。
海南新恒立货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MDBK12)不慎遗失公章、法人章(法人:刘元恒),声明作废。
吉林省嘉宜米业加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821MAC2HM3TXK)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姓名:刘敏超)各一枚,声明作废。
湖南星中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4PNLKY5U)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3040610000291,声明作废。
镇赉县镇赉镇嘉乐煤炭经销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821MACCF2Y382)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姓名:张洪杰)各一枚,声明作废。
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豫恩诚机械设备租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100MA78F523X6)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01040199728,现声明作废。
镇赉县镇赉镇嘉铭煤炭经销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821MACAML849L)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姓名:刘敏超)各一枚,声明作废。
赫章县果司食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7MABY3RQQ6F)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205271076300,声明作废。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138991134G)遗失公章,编号:3207050923417;遗失财务章,编号:3207050923418,声明作废。
贵阳天德信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91MA6E1Y1L79)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1009012877,声明作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山普鲁镇欧吐拉比孜里村村民委员会遗失欧吐拉比孜里村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合同专用章,编码:6532240012558,现声明作废。
我单位南京艺之佳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丢失原财务专用章壹枚(我单位原名称为江苏艺之佳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章冬林个人名章壹枚,声明作废。
贵州全盛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25MAAK386G0Y)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何元光),声明作废。
公告专栏
10/11中缝
遗失声明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兴强商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编号:JY12330010002968,声明作废。
天津市凯米克斯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592923799J,声明作废。
博曼瑞(天津)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078Q032F,声明作废。
天津隆正成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CA26BR6T,声明作废。
北京翰林昊诚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675719806P)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北京经纬盛世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XEP30F)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北京亚安胜隆科贸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5005275859)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110107746724697)和公章,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中控信达(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994491064)作废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瑞海福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06487054XM)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安义萌翔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0123MJC790189G)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龙业创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39688131D)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孙程龙,清算组负责人:孙程龙,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公告:本企业北京翠泉同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庄大园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庄大园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庄大园,电话:18810728134。
债务债权公告:十堰市郧阳区和谐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社会代码:(52420304MJH5143353),经本单位理事决议,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或清算小组申请处理债权债务,特此公告。十堰市郧阳区和谐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2025年4月30日
成立公告:天津市北辰区田径运动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20113MJ0519709K,成立时间2024年4月28日,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汉沟村东(天津市北辰区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中心内),法定代表人贾海力,特此公告。
公 告
北京承安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许春祥向本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已经由我局做出其所受伤害是工伤的认定结论(冀伤险认决字[2023]08011824号),因无法送达你单位,请你到我局领取,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弘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工伤职工李小坡经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作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4.5个月的鉴定结论(承德市劳鉴委2024年08011274号)。因无法送达你单位,请你单位到本委领取鉴定结论,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特此公告。
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四川德浩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职工杨怀军向本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已经由我局做出其所受伤害是工伤的认定结论(冀伤险认决字[2022]08010582号),因无法送达你单位,请你到我局领取,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下列当事人涉嫌交通运输违法行为,限期内未按要求前往交通部门接受调查,相关文书经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法予以公告:1.高安市新百诚汽运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3MA35L87Y6N。2024年10月25日17时36分,在国道318线K1820+300M万州区长岭镇万利路高洞子处,高安市新百诚汽运有限公司的赣C5K453六轴重型货车超限定标准行使公路,车货总质量51700千克,超限定标准2700千克。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20241015439,行政处罚告知书时间:2025年3月12日,拟处罚金额1000元。2.石门县吴可货运部,社会信用代码:92430726MACE015KX4。2024年10月25日22时55分,在国道318线K1820+300M万州区长岭镇万利路高洞子处,石门县吴可货运部的湘J5B866六轴重型货车超限定标准行使公路,车货总质量53000千克,超限定标准4000千克。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20241015441,行政处罚告知书时间:2025年3月12日,拟处罚金额1500元。3.邓云刚,身份证号码:422802195402116831。2024年11月03日21时09分,在国道318线K1820+300M万州区长岭镇万利路高洞子,邓云刚的鄂QE9H94二轴轻型自卸货车超限定标准行使公路,车货总质量19500千克,超限定标准1500千克。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20241015530,行政处罚告知书时间:2025年3月12日,拟处罚金额500元。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单位(电话号码:023-87669030)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送达后五日内你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特此公告。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