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
今年以来全国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下降百分之十六
法治日报
2023年08月23日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近年来,公安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大幅压减,持枪、爆炸犯罪案件连续大幅下降(2022年已降至历史最低),我国成为世界上枪爆暴力犯罪发案最低的国家之一。
《法治日报》记者从公安部8月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了新一轮为期三年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枪爆违法犯罪的严打严治和对枪爆物品的严管严控态势。今年以来,全国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6%。
狠抓打击破案震慑违法犯罪
“近年来,少数境外人员和公司瞄准我境内五金加工成本低、工艺精的特点,大批量订购枪支配件,通过伪报方式走私出境,客观上催生一批地下窝点。”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亓希国在分析当前枪爆违法犯罪规律特点时表示,从近年来专项行动情况看,枪爆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有枪爆案件总量仍然较大、网络制贩仍较活跃、内外勾连仍较频繁、合流问题仍然突出等特点。
对此,公安部围绕境内制贩、网上贩卖、境外走私三个重点,突出缉枪、治爆、净网三个战场,统筹网上网下两条战线,坚持以打开路、主动进攻,强化警种联动、情报共享,部署开展在逃人员缉捕会战,挂牌督办70起重大枪爆案件,集中开展破案攻坚,形成了强大打击震慑声势。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查破枪爆案件1.3万起,打掉团伙37个,捣毁窝点258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万人。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四川等地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特大非法制贩枪爆物品案件,取得了显著战果。
据亓希国介绍,各地公安机关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发动基层力量,对枪爆问题突出的农村地区、林区、牧区、山区、矿区和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废旧厂房等重点地区和部位进行滚动式排查,进一步强化公安检查站、治安卡口动态查缉和社会面巡逻查控,全力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边境一线和重点口岸堵截、查缉力度,加强对旅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严查非法携带、运输的非法枪爆物品。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收缴枪支4.3万支、子弹110万发、炸药25吨、雷管10.3万枚。
依法精准惩治贯彻宽严相济
2023年1月至7月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枪爆犯罪600余件800余人,起诉3000余件4000余人,有效形成打击震慑声势。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在发布会上表示,在新一轮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坚持区分情形、区别对待,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于社会危害大、主观恶性深的涉恐涉黑涉恶等有目的的严重暴力持枪犯罪,涉案人数多、覆盖面广的网络贩枪系列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对于社会危险性小,主观恶性较轻的因个人收藏、爱好、历史遗留等非法持有少量枪支,主动上缴枪支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依法从宽、从轻处罚,该不起诉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张建忠说,在强化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方面,各地检察机关推动侦监协作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运行。对于重大疑难涉枪爆案件做到关口前移,适时对侦查机关侦查取证、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通过信息共享、案件研商、庭审观摩等方式,进一步统一程序规范、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政策落实等标准。聚焦证据收集审查运用,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捕后诉前督促、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坚持常态管控铲除安全隐患
以部际联席会议名义对17个枪爆问题重点地区进行挂牌整治,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深入推进问题解决;会同有关部门深化网上巡查,全面清理网上贩卖枪爆物品、传播枪爆制作技术和犯罪方法等违法有害信息……近年来,公安部部署开展枪爆物品安全检查、枪弹运输排查整治、民爆危化品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各地共排查枪爆从业单位299万家次,整改安全隐患1.1万起。
与此同时,公安部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全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各地接到群众举报枪爆线索1052条,据此查破案件379起,兑现奖励26万元。
“在新一轮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压紧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平台治理,坚决铲除网上滋生蔓延土壤。加强寄递物流和货运行业安全监管,加大安检技术装备应用力度,彻底封堵非法流通渠道。加强对涉枪涉爆从业单位日常监管,严防发生‘灯下黑’问题。加强对易制枪爆原材料的管控,建立完善制度措施,严防被非法获取利用。”亓希国表示。
本报北京8月2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