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绪论节选(三)
法治日报
2025年03月19日
□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组
在宪法本体论上,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深入宪法的本质,揭示了宪法特别是我国宪法的本体属性、基本特征、本质规律、内在逻辑,系统回答了“宪法是什么”这一本原性理论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论述中:“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而“宪法是国家布最大的公信于天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宪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我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在宪法学历史上,习近平守正创新,用中国式话语体系和国际融通的概念范畴深刻阐述了宪法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等原理问题,建构了当代中国宪法观、二十一世纪宪法观。
在宪法价值论上,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站在宪法价值的制高点,论证了民主、人权、法治、公正、发展、秩序、安全等社会主义宪法核心价值,回答了“宪法为了谁、宪法为什么好”这一根本价值问题。诸如:“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正是由于我国宪法跳出了一切旧宪法的窠臼,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一致,因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价值决定功能,功能呈现作用。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宪法价值论驱动宪法在治国理政、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宪法制度论上,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切准了宪法的制度逻辑,全面总结了我国宪法具有的制度优势和特色,系统阐明了我国宪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回答了“中国宪法制度为什么行”的重大现实问题,展现了“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国与国的竞争日益激烈,归根结底是国家制度的竞争”的战略思维和深邃洞见。诸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在实践中显示出巨大优势”;“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国家机关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绪论节选(二)》详见于《法治日报》2025年3月12日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