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关于徐开来申请执行陈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3)新2201执恢499号,现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你需向申请执行人徐开来共计支付100138元,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报告自己名下的财产,如不履行本院将强制执行,我院将对已经查封的陈丹名下车牌号为新QY3293车辆一辆,进行评估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伊斯马伊力·尕吉提:本院受理亚森·玉素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201民初543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蒋伟平、哈密市建居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201民初470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晴隆县恒腾装饰工贸有限公司、周伟、任羽、周斌:本院受理廖鹏与你们追加、变更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2324民初1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重庆聚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任顺文诉你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青0103民初3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陈永霞申请宣告陈付金死亡一案,经查陈付金,男,汉族,1947年12月5日出生,住枣阳市印刷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民身份证号码420683194712050058。于2010年7月20日起以外出务工为由从枣阳市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1年,希望陈付金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章青:本院受理原告吴牡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1723民初2512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正本)。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张付红:本院受理原告程琳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1723民初2415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正本)。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吴美林:本院受理原告丁志坤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1723民初1069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送达组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樊然然:本院受理原告青阳县蓉城镇凯兴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1723民初990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送达组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樊然然:本院受理原告刘啟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1723民初972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送达组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腾冲尖芒时刻文化娱乐有限公司、陈熹、杜显君:本院受理季杰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39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由被告陈熹、杜显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支付原告季杰杰货款90308元,并承担自2023年5月31日起至货款付清为止,以未偿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计算的违约金;2.驳回季杰杰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58元,由被告陈熹、杜显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高华林:本院受理金学春与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黄秀春:本院受理江阴市金三角仁达石材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087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滨江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苏通华朗升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钱良红诉你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9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三元钢铁有限公司、申志刚:本院受理邹万碧、李旭诉你们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8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百馨美居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余才松诉你单位、第三人张宏兵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3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孙仪征:本院受理陈兴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蒋芳泽:本院受理的(2023)川1302民初3206号南充技师学院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蒋芳泽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充技师学院返还416,218元;二、蒋芳泽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南充技师学院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式:以236,26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2020年9月18日;以416,218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款项返还之日止。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返还之日返还,上述利息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童开伟:本院受理周剑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杨婷:本院受理原告王克恒与被告杨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192民初1614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炳贵:本会已于2023年9月27日受理了唐远申请与你方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清仲字第434号],因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告知本案相关情况并送达仲裁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选定仲裁员的函、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按照仲裁规则规定,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本案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及提交仲裁员选定函为公告期(60日)满后10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相应权利。本案将于2024年1月2日组成独任仲裁庭,请在五日内领取组庭通知及开庭通知,并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10时在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鹿鸣路12号三楼开庭审理本案;若你方经通知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本案将于2024年2月6日作出裁决,请你方于裁决作出之次日起十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案件过程中,你方前往下述联系地址取得本案仲裁文书。联系电话:(0763)3362203-立案室,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嘉富苑首层。
清远仲裁委员会
舒德龙、姜玉香:饶红俊于2023年8月23日与陈素丽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转让方饶红俊对你方享有的债权30000元(依据(2018)鄂1223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及相应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方陈素丽,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由受让方陈素丽合法取代转让方饶红俊成为你的债权人,债务人舒德龙、姜玉香直接向受让方陈素丽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现予以通知。
饶红俊
熊森:汪菊华于2023年8月23日与但汉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转让方汪菊华对你方享有的债权250000元及到期利息(依据(2020)鄂1223民初887号民事判决)及相应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方但汉勋,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由受让方但汉勋合法取代转让方汪菊华成为你的债权人,债务人熊森直接向受让方但汉勋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现予以通知。
汪菊华
杨武:深圳市庆丰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与但汉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转让方深圳市庆丰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你方享有的债权350000元(依据(2022)鄂1223民初2810号民事调解书)及相应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方但汉勋,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由受让方但汉勋合法取代转让方深圳市庆丰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为你的债权人,债务人杨武直接向受让方但汉勋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现予以通知。
深圳市庆丰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