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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法治日报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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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顺县犇鸿牧业有限公司、苏永鸿:本院受理原告长顺县赋星众行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132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被告长顺县犇鸿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长顺县赋星众行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支付货款借款300000元;二、被告苏永鸿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800元,公告费以实际票据为准,由被告长顺县犇鸿牧业有限公司、苏永鸿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陈宗文:本院受理原告陈国发诉被告陈宗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3)皖1502民初809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本院孙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于清武:本院受理陈玉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江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
闵凯、赵丽: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邵书祥粮油干货批发部诉被告闵凯、赵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08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赵一泓:本院受理原告胡万德诉被告赵一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0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罗建明:本院受理原告李晓莲诉被告罗建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0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严梅:本院受理贵州盛华传奇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6235号案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刘万海:本院受理陈汉国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53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兰润年:原告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省蓝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蓝翔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兰润年、安徽聚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64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安徽省蓝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750387.46元、借款期限内利息485423.62元、截止2023年8月9日的逾期罚息4110156.84元,合计14345967.92元,后续罚息以9750387.46元本金为基数,自2023年3月9日起按年利率8.02%计算至本清息止;二、被告兰润年、安徽聚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收取计108276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安徽省蓝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兰润年、安徽聚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沈达:原告孙在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谢永平:原告俞海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705民初53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夏晓星:本院受理孙学满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68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士勇与被告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海运与被告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文亮与被告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鹏与被告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粟少鹃与被告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商水县海虹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虹万佳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铁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商水县海虹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虹万佳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05民初102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追加当事人申请书、追加当事人通知书、传票等。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陈超:本院受理原告徐法诉被告陈超买卖合同纠纷(2023)苏0925民初633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2月27日09:3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速裁(一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王士锦:本院受理原告建湖县上冈正华种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4日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袁旭明:原告袁红梅与被告袁旭明离婚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4856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袁红梅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周博科:本院受理原告徐国华与被告周博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31民初2269号民事判决书,裁判结果:被告周博科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徐国华支付货款155247.81元及利息(从2023年10月4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3412元,保全费13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5332元,由被告周博科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结案提示函,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公告
兰州龙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机关受理王新贵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一案已依法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在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城人社工伤字〔2023〕165号)情况下,现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王新贵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931-8712006 8430918(社会保险办公室)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甘肃摩都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1月8日马艳婷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已通过电话告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20230219)和《兰州市城关区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城人社工伤举证〔2023〕25号)但均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请你单位在举证期限内向本局提交马艳婷2021年6月25日在摩都KTV后厨操作压面机时双手挤压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如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局将根据马艳婷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街子81号7楼719室,联系电话:0931-8712006 8430918。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