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举行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把毛泽东同志开创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李强赵乐际王沪宁丁薛祥李希韩正出席 蔡奇主持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中共中央2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理论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开拓者、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奠基者,是近代以来中国伟大的爱国者和民族英雄,是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是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改变自己命运和国家面貌的一代伟人,是为世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伟大国际主义者。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对毛泽东同志的最好纪念,就是把他开创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丁薛祥、李希,国家副主席韩正出席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蔡奇主持座谈会。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毛泽东同志的一生是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一生。他带领人民开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锻造了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创建了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缔造了战无不胜的新型人民军队,为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作出了光耀千秋的历史贡献。
习近平强调,毛泽东同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党和人民,留下了永志后人的崇高精神风范。毛泽东同志展现出一个伟大革命领袖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坚定不移的革命信念、勇于开拓的非凡魄力、炉火纯青的斗争艺术、杰出高超的领导才能、心系人民的赤子情怀、坦荡宽广的胸怀境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赢得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爱戴和敬仰,毛泽东同志的崇高精神风范永远是激励我们继续前进的强大动力。
习近平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中心任务。这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未竟事业,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新征程上,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历史自信、把握历史主动,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习近平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汇聚蕴藏在人民中的无穷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历史主动精神。要坚持人民是创造历史根本动力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使中国式现代化拥有最可靠、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
习近平指出,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马克思主义,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自觉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是我们党把握历史主动、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成功之道。实践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远不会完结,要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为党的理论创新开辟了广阔前景,提出了新的更加艰巨繁重的任务。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入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规律,不断回答实践遇到的崭新课题,以理论创新引领实践创新。
习近平强调,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一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要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以改革到底的坚强决心,动真格、敢碰硬,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坚决破除一切制约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全方位为中国式现代化源源不断注入新的动力,不断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空间。
习近平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只有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才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劈波斩浪、行稳致远。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走在时代前列,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确保我们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习近平强调,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全体中华儿女和衷共济、共襄盛举。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大势所趋、大义所在、民心所向,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要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坚决防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习近平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既造福中国人民,又促进世界各国现代化。我们将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构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我们将坚定维护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中国的发展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讲话全文另发)
蔡奇在主持会议时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情回顾了毛泽东同志领导中国革命、建设的伟大实践,高度评价毛泽东同志为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建立的丰功伟绩,强调毛泽东同志的崇高精神风范是激励我们继续前进的强大动力,对以实际行动纪念毛泽东同志、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精辟深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对指导我们党把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所开创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具有重大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
座谈会上,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苗华,湖南省委书记沈晓明先后发言。
在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座谈会。
中央党政军群有关部门、北京市、湖南省委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毛泽东同志亲属、原身边工作人员和家乡代表,以及出席“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学术研讨会”的代表等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前,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等领导同志来到毛主席纪念堂。北大厅内,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爱国人士敬献的花篮摆放在毛泽东同志坐像正前方。习近平等向毛泽东同志坐像三鞠躬,随后来到瞻仰厅,瞻仰了毛泽东同志的遗容。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1-20册)、《毛泽东年谱》(1-9卷)出版发行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为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经党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增补修订后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1-20册)、《毛泽东年谱》(1-9卷)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发行。
原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为内部发行,这次公开出版的修订本新增1069篇文稿,从原有的13册增至20册,共757万字。原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的《毛泽东年谱(1893-1949)》和《毛泽东年谱(1949-1976)》,这次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修订后将两部合为一部,共9卷、437万字。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1-20册)是一部供研究用的多卷本综合文献集。《毛泽东年谱》(1-9卷)是一部记述毛泽东同志从1893年诞生到1976年逝世83年间生平业绩和思想理论发展的编年体著作。这两套系列著作的出版,对于研究毛泽东同志一生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思想理论、工作方法和实践活动,研究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特别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经验和艰辛探索,研究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过程,研究毛泽东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作出的历史贡献;对于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历史,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
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出版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书,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
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本书以人民日报刊发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关报道为基础,收录了任仲平文章《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四篇评论员文章、六篇“人民观点”系列评论文章,有助于读者系统、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对文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赵乐际作关于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蒲晓磊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6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赵乐际委员长出席会议并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王东明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6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赵乐际在作报告时说,党的二十大作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将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作为现代化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对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目的是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种业发展,提高依法治种、依法兴种水平,夯实种业振兴、农业强国建设的法治基础。
赵乐际指出,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国种业总体上是安全的,种子法的贯彻实施有力促进了种业振兴,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进农业强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对照种子法的规定,对标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目标,全面贯彻实施种子法、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进一步贯彻实施种子法,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动良种选育创新攻关,培育壮大优势种子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种子质量监管执法,落实种业扶持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种业法治体系,用法治为种业振兴保驾护航,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见效。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郑建邦作的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执法检查组织实施的基本情况和法律实施取得的积极成效,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推动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系统构建全覆盖责任体系,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统筹发挥政府、社会、市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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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协同推进法治与改革,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整体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充分激发多元主体参与,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报告指出,纲要实施两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成功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稳住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纲要实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介绍了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进展情况,分析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了下一步推动纲要实施的主要措施:着力攻坚克难,努力完成主要目标指标,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推进新型工业化、深化市场化改革和制度性开放、推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强污染治理和碳排放管控、推进公共服务扩面提质、筑牢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屏障。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钟山作的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调研报告。报告认为,纲要实施进展总体顺利,多数主要目标指标进展达到预期进度要求,重大战略任务总体进展顺利,重大工程项目如期推进。报告指出了纲要实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通过年度计划优化纲要实施工作、以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增长动力活力、统筹做好重要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强化重点民生工作保障等意见建议。
会议听取了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2022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出截至今年9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中有92%已完成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总体进展顺利,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措施和计划。下一步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财政文化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关情况、财政文化资金分配使用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重点工作,健全多元化投入激励机制,优化财政文化资金支出结构,创新管理方式,提升使用效益,调动各方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会议听取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雷海潮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精神卫生工作的主要进展和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支撑保障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8314件,依法交由204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郭振华、水利部部长李国英分别作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办理工作强化系统观念,落实“两个联系”要求,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推动代表建议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有关方面履行政治责任,突出办理重点,积极采纳代表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的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收到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共1319件,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共2827件。法工委与全国人大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加强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认真履行审查职责,积极推进有备必审;督促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纠错改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认真做好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备案审查工作。报告还提出了2024年工作初步考虑。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肖捷、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秘书长刘奇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谌贻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委员长会议
听取有关草案和议案审议情况汇报
赵乐际主持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朱宁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委员长会议26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赵乐际委员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关于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公司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相关议案代拟稿、草案修改稿。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雷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博茨瓦纳共和国引渡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内加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批准条约的决定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作的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相关决定草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俊臣向会议作了关于新增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
委员长会议决定,将上述草案修改稿等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出席会议。
“两高”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张昊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案例对于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问题予以回应,进一步明确司法标准,加强办案指导。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是:苏某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某中基集团、孟某、岑某集资诈骗案,郭某挪用资金案,郭某、王某职务侵占案,胡某等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5件典型案例涵盖了非法集资犯罪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侵害投资人利益的挪用、侵占、商业贿赂犯罪等私募基金领域常见多发犯罪,不仅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对司法办案具有指导意义,而且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划出“红线”“底线”,教育警示从业人员要合法募资、合规投资、诚信经营。此外,5件典型案例有的通过立案监督对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依法追诉;有的通过综合运用间接证据有力证明在私募基金复杂运作过程中的挪用、侵占犯罪;有的积极追赃挽损,不让犯罪分子获得任何经济上的好处。各案均根据犯罪事实、情节,依法判处罪责刑相适应的刑罚,彰显依法从严惩治私募基金犯罪的司法态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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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两高”将持续加大对私募基金领域犯罪惩治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依法处置私募基金犯罪。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合力,稳妥防范化解行业风险。促进行业治理,对在办案过程中所反映出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投资运作以及行业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出完善合规和监管的建议、意见,实现不仅惩犯罪治已病,而且防犯罪治未病,更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维护金融安全。
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3年12月26日,上午)
习近平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中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
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理论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开拓者、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奠基者,是近代以来中国伟大的爱国者和民族英雄,是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是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改变自己命运和国家面貌的一代伟人,是为世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伟大国际主义者。
毛泽东同志出生的那个年代,由于西方列强入侵和封建统治腐败,具有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国已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救亡图存、振兴中华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梦想。为了拯救民族危亡,中国人民奋起反抗,仁人志士奔走呐喊,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接连而起,各种救国方案轮番出台,但都以失败告终。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后,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抵御外敌入侵、反抗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伟大斗争。在这关系国家存亡、民族解放的波澜壮阔伟大斗争中,涌现了一批批人民英雄、民族脊梁,毛泽东同志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一代伟人。
青年时代,毛泽东同志就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的壮志豪情,立下拯救民族于危难的远大志向,投身救国救民的伟大事业。为了找到中国的出路,毛泽东同志“向大本大源处探讨”,在反复比较和鉴别中,毅然选择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选择了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崇高理想,从此一生追寻,矢志不移。
毛泽东同志的一生是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一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打败日本帝国主义,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梦寐以求的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新中国成立后,团结带领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消灭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压迫制度,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使中国成为在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大国,积累起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
在几十年艰难而辉煌的战斗生涯中,毛泽东同志为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作出了光耀千秋的历史贡献。
毛泽东同志带领人民开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普遍适用性,只有同各国实际相结合才能显示出强大的真理力量。毛泽东同志说,“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是和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的。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就是要学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的环境。”毛泽东同志高度重视、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在同各种错误倾向作斗争并深刻总结中国革命经验的过程中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毛泽东同志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全部工作,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艰苦斗争中形成了具有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特色的立场、观点、方法,体现为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三个基本方面。这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毛泽东同志用马克思主义之“矢”射中国具体实际之“的”的伟大实践,为我们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提供了光辉典范。
毛泽东同志带领人民锻造了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建设事业必须由一个先进政党来领导。毛泽东同志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努力,没有中国共产党人做中国人民的中流砥柱,中国的独立和解放是不可能的,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也是不可能的。”毛泽东同志是最早一批建立地方党组织的领导人之一,参加了党的一大会议,在井冈山斗争时期领导了红军和根据地党的建设。他明确提出要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的工程”来推进,并且成功领导实施了这一伟大工程。毛泽东同志是我们党党的建设理论的奠基人。他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史上第一次科学地阐明了党的建设同党的政治路线的关系,揭示了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为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着重强调要从思想上建党,创造了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思想教育的整风形式;创造性地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党内关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概括形成了党的“三大作风”,成为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在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深刻思考中,给出了第一个答案,那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等等。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积极探索执政党建设规律,强调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作风,高度警惕并着力防范党员干部腐化变质,坚决惩治腐败,等等,积累了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的初步经验。毛泽东同志亲手缔造的中国共产党,在一次次革命性锻造中不断走向成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成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毛泽东同志带领人民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的初心使命。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毛泽东同志强调,“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国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跨越,掌握了自己命运的中国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迅速地荡涤反动政府留下来的污泥浊水,治好战争的创伤,建设起一个崭新的强盛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共和国。”在党的领导下,新生的人民政权实现和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实现和巩固全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各阶层人民的大团结。大力推动经济建设,奋力改变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有力保障了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立和发展了包括“两弹一星”在内的强大国防力量,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屡遭外敌入侵的历史,我国国防力量走在世界前列;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尊严,彻底结束了旧中国的屈辱外交,中国作为一个独立的、具有完整主权的国家屹立于世界东方。古老的中国在人民的手中换了人间,中国人民扬眉吐气,新中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
毛泽东同志带领人民创建了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毛泽东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在中央苏区和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为建立人民民主主义的制度,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领导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了我国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建立了新中国国家政权组织体系,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6年,我国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开展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中,还探索建立了社会主义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具体制度。毛泽东同志领导建立的植根中华大地、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人民愿望的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比优越性,不仅在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毛泽东同志带领人民缔造了战无不胜的新型人民军队。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毛泽东同志最早提出并领导武装斗争、创建人民军队工作。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战争中,他系统解决了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革命军队如何建设成为一支无产阶级性质的、具有严格纪律的、同人民群众保持亲密联系的新型人民军队的问题。他规定了人民军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唯一宗旨,规定了党指挥枪的原则,确立了政治建军原则,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实行政治、经济、军事三大民主,执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和瓦解敌军的原则,形成了一套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方针和方法,系统提出了建设人民军队的思想,制定了一系列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为人民军队打败国内外异常凶恶的敌人、夺取中国革命的胜利提供了根本指引。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深入探索人民军队建设新的特点规律,提出必须加强国防,建设现代化革命武装力量和发展现代化国防技术的重要指导思想,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确立中国大国地位、维护中华民族尊严提供了坚强后盾。毛泽东同志亲手缔造的人民军队,成为忠诚于党、忠实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力量,成为完全彻底为中国人民奋斗的子弟兵,是保证国家独立、人民幸福、国防巩固的坚强柱石。
毛泽东同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党和人民,留下了永志后人的崇高精神风范。毛泽东同志展现出一个伟大革命领袖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坚定不移的革命信念、勇于开拓的非凡魄力、炉火纯青的斗争艺术、杰出高超的领导才能、心系人民的赤子情怀、坦荡宽广的胸怀境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赢得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爱戴和敬仰,毛泽东同志的崇高精神风范永远是激励我们继续前进的强大动力。
同志们、朋友们!
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事业,由于中国是在极为落后的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在前进道路上出现这样那样的曲折和失误是难以完全避免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的认识,必须有一个过程。必须从实践出发,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从有较少的经验,到有较多的经验,从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到逐步地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获得自由,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到达自由王国。”不能否认,毛泽东同志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走过弯路,特别是发动和领导“文化大革命”这个严重错误。对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功过,我们党已经作出了全面评价,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他的错误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所犯的错误。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解决了正确评价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根据新的实际和历史经验确立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道路这两个相互联系的重大历史课题,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长征。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战胜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同志们、朋友们!
对毛泽东同志的最好纪念,就是把他开创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中心任务。这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未竟事业,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新征程上,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历史自信、把握历史主动,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要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历史主动精神。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汇聚蕴藏在人民中的无穷智慧和力量,才能不断创造新的历史伟业。我们要坚持人民是创造历史根本动力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始终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自己命运的主人,享有更广泛、更真实、更便捷的民主权利和自由。要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机制,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让每一位辛勤劳动、艰苦奋斗、创新创造者都有梦想成真、人生出彩的机会。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解决好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幼、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要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躬身实践中,增进群众感情、把准群众脉搏、精准服务群众,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使中国式现代化拥有最可靠、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
要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马克思主义,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自觉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是我们党把握历史主动、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成功之道。实践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远不会完结。中国式现代化为党的理论创新开辟了广阔前景,提出了新的更加艰巨繁重的任务。我们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入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规律,不断回答实践遇到的崭新课题,以理论创新引领实践创新。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需要全党共同努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增强坚持真理的勇气、探索真理的劲头,开动脑筋、勤于思考,积极提出真知灼见,为党的理论创新贡献智慧和力量。人民的创造性实践是理论创新的不竭源泉,要真心拜人民为师,及时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使党的理论真正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要树立世界眼光,深刻洞察人类发展进步潮流,积极回应各国人民普遍关切,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贡献中国智慧。要以海纳百川的开放胸襟学习和借鉴人类社会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不断丰富党的理论创新的思想文化资源。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一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我们要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以改革到底的坚强决心,动真格、敢碰硬,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坚决破除一切制约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快形成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努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协同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各领域改革,全方位为中国式现代化源源不断注入新的动力。现代化离不开开放,开放成就现代化。我们要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空间。
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只有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才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劈波斩浪、行稳致远。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走在时代前列,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要顺应中国式现代化事业发展新要求,着力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及时更新思想观念,补齐素质短板,提高履职能力,勇立时代潮头,争当事业尖兵,坚决摒弃一切固守旧思维、旧理念、老套路、老办法的懒汉思想,坚决反对一切不担当不作为、推脱躲绕、不思进取的躺平行为。各级党组织要以鲜明态度,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重实干、做实功、求实效,着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集中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斗争一刻也不能停歇。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确保我们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全体中华儿女和衷共济、共襄盛举。我们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大势所趋、大义所在、民心所向,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我们要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国人民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坚决防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胸怀天下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既造福中国人民,又促进世界各国现代化。我们将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构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我们将坚定维护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始终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我们将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共同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反对保护主义。我们将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同各国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国际经济合作打造新平台。我们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中国的发展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
同志们、朋友们!
一百多年前,毛泽东同志说:“我们总要努力!我们总要拼命的向前!我们黄金的世界,光华灿烂的世界,就在前面!”今天,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开创的伟大事业正欣欣向荣,他们追求的伟大理想正在变成现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只争朝夕、顽强奋斗,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奋勇前进!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赵乐际作关于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蒲晓磊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6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赵乐际委员长出席会议并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王东明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6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赵乐际在作报告时说,党的二十大作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将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作为现代化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对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目的是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种业发展,提高依法治种、依法兴种水平,夯实种业振兴、农业强国建设的法治基础。
赵乐际指出,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国种业总体上是安全的,种子法的贯彻实施有力促进了种业振兴,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进农业强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对照种子法的规定,对标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目标,全面贯彻实施种子法、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进一步贯彻实施种子法,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动良种选育创新攻关,培育壮大优势种子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种子质量监管执法,落实种业扶持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种业法治体系,用法治为种业振兴保驾护航,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见效。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郑建邦作的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执法检查组织实施的基本情况和法律实施取得的积极成效,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推动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系统构建全覆盖责任体系,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统筹发挥政府、社会、市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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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协同推进法治与改革,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整体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充分激发多元主体参与,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报告指出,纲要实施两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成功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稳住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纲要实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介绍了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进展情况,分析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了下一步推动纲要实施的主要措施:着力攻坚克难,努力完成主要目标指标,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推进新型工业化、深化市场化改革和制度性开放、推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强污染治理和碳排放管控、推进公共服务扩面提质、筑牢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屏障。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钟山作的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调研报告。报告认为,纲要实施进展总体顺利,多数主要目标指标进展达到预期进度要求,重大战略任务总体进展顺利,重大工程项目如期推进。报告指出了纲要实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通过年度计划优化纲要实施工作、以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增长动力活力、统筹做好重要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强化重点民生工作保障等意见建议。
会议听取了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2022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出截至今年9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中有92%已完成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总体进展顺利,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措施和计划。下一步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财政文化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关情况、财政文化资金分配使用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重点工作,健全多元化投入激励机制,优化财政文化资金支出结构,创新管理方式,提升使用效益,调动各方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会议听取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雷海潮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精神卫生工作的主要进展和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支撑保障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8314件,依法交由204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郭振华、水利部部长李国英分别作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办理工作强化系统观念,落实“两个联系”要求,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推动代表建议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有关方面履行政治责任,突出办理重点,积极采纳代表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的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收到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共1319件,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共2827件。法工委与全国人大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加强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认真履行审查职责,积极推进有备必审;督促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纠错改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认真做好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备案审查工作。报告还提出了2024年工作初步考虑。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肖捷、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秘书长刘奇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谌贻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两高”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张昊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案例对于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问题予以回应,进一步明确司法标准,加强办案指导。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是:苏某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某中基集团、孟某、岑某集资诈骗案,郭某挪用资金案,郭某、王某职务侵占案,胡某等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5件典型案例涵盖了非法集资犯罪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侵害投资人利益的挪用、侵占、商业贿赂犯罪等私募基金领域常见多发犯罪,不仅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对司法办案具有指导意义,而且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划出“红线”“底线”,教育警示从业人员要合法募资、合规投资、诚信经营。此外,5件典型案例有的通过立案监督对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依法追诉;有的通过综合运用间接证据有力证明在私募基金复杂运作过程中的挪用、侵占犯罪;有的积极追赃挽损,不让犯罪分子获得任何经济上的好处。各案均根据犯罪事实、情节,依法判处罪责刑相适应的刑罚,彰显依法从严惩治私募基金犯罪的司法态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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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两高”将持续加大对私募基金领域犯罪惩治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依法处置私募基金犯罪。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合力,稳妥防范化解行业风险。促进行业治理,对在办案过程中所反映出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投资运作以及行业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出完善合规和监管的建议、意见,实现不仅惩犯罪治已病,而且防犯罪治未病,更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维护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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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甘肃省积石山县大河家镇大河家村大寺广场临时安置点,永靖县公安局抗震救灾临时党支部设立“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图为民警在“党员先锋岗”回答群众咨询。 本报通讯员 姚文全 摄
“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进展情况良好
平安中国建设成效明显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蒲晓磊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今天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指出,《纲要》实施进展情况良好。国内生产总值(GDP)跨过120万亿元台阶,人均GDP达到世界平均水平,实现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良好开局。
评估报告显示,《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实现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目标,并从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生态、安全保障五方面提出了20项主要指标。这些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基本达到预期进度要求,主要指标中16项基本符合或快于预期,4项相对滞后。
评估报告指出,我国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提高。《纲要》提出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两年多来,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评估报告显示,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城乡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平安中国建设成效明显,2022年起诉暴力犯罪人数为近二十年来最低。应急管理水平全面提高,2022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20年下降23.5%。
评估报告显示,我国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家经济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纲要》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两年多来,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粮食、能源资源、金融等领域安全保障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基础更加坚实。评估报告表示,我国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连续两年实现耕地总量净增加,新建改造一批大型灌区,粮食产量稳定在6.5亿吨以上、连续两年创历史新高。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构建。
2023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亮相 多起涉民生类典型案例引关注
备案审查制度独特功效日益彰显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2017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都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已实现显性化、制度化、常态化,备案审查制度的独特功效日益彰显。
“2023年,法工委加大监督纠正力度,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责提供服务保障,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说。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共1319件;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 2827件;接收司法部等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移送的审查工作建议90件;目前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将省市县乡四级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纳入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共计222517件。
围绕新出台的法律开展集中清理
相比以往,2023年法工委开展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有一个显著特点,围绕推动新出台的重要法律贯彻实施进行。
4月1日起,黄河保护法施行。法工委于今年组织开展涉及黄河保护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清理,发现需要修改、废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154件。目前有关方面已修改6件、废止20件,有关修法工作正在推进中。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集中清理工作中,法工委还赴甘肃、河南开展实地调研,召开两个片区座谈会,听取沿黄8个省、自治区清理工作情况和意见。
2023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自9月1日起施行。法工委及时组织开展相关集中清理工作。经清理,发现需要修改、废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49件;已经修改、废止6件。拟出台配套规定10件;已出台1件地方政府文件。
增加制度刚性持续开展跟踪监督
今年以来,法工委对以往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持续开展跟踪监督,推动解决问题,增强制度刚性。
比如,2017年以来,法工委持续开展涉及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推动制定机关废止了一批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处罚、处分等规定。但这项工作尚有个别项目没有完成,有关方面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提出清理建议。据悉,法工委将继续与有关部门沟通,督促尽快作出修改。
又如,法工委发现以前要求纠正的地方性法规将“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作为小区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将具有本地户籍或者居住证作为出租车驾驶员准入的条件等问题,还有一些地方存在类似问题。对此,法工委将继续督促有关制定机关及时完成修改工作。
督促纠错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今年的备案审查报告披露了多起典型案例,其中多起涉及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的案例引人关注。
比如,有的市辖区议事协调机构发布通告,对涉某类犯罪重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其中对涉罪重点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限制。有公民对此提出审查建议,认为这样的限制措施实际上属于“连坐”性质,应予停止执行。法工委研究认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株连或者及于他人,这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关通告对涉罪人员近亲属多项权利进行限制,违背罪责自负原则,不符合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教育、就业、社保等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与有关主管部门督促有关机关对通告予以废止,支持有关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自查自纠,防止、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备案审查在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报告公布了多起涉民生地方性法规案例。
比如,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公民和企业就此提出审查建议。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此外,报告还披露了多起有关单行条例存在问题的案例。比如,有的自治县的单行条例规定,该地区自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招干招工考试时,同等条件下以使用特定民族文字答卷者优先录用。法工委经审查认为,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即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该条例关于用特定民族文字答卷者优先录用的规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应当作出必要修改。据悉,目前有关制定机关正在抓紧修改。
“新的一年,法工委将通过备案审查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密切同地方人大的联系指导,提高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水平。”沈春耀说。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审议
安全生产法配套规范体系更加健全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报告显示,地方各级政府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为抓手,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法总体得到有效实施,法律规定的主要安全生产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相关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更加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日益增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基本实现。
“2018年至2022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比之前五年分别下降80.8%、51.4%,年均重特大事故起数从37.6起减少到16.2起,下降56.9%。”报告中的这组统计数据体现了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报告指出,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为依据,有关方面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法配套规范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法配套规范体系更加健全。比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应急管理部统筹开展安全生产法配套部门规章制定修改工作,截至11月底,各行业领域发布48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地也因地制宜开展地方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制定修改工作,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四川等20个省(区、市)及时修改了地方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方面,报告显示,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规范监管执法,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安水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后,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配套改革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有关改革要求。比如,北京及时调整裁量基准、行政检查单、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等,公示行政执法有关信息;甘肃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机制,合理划分执法管辖权限;福建构建立法、执法、评估“三位一体”跨部门执法模式,建立“直接监管部门挂钩+综合监管部门联系+行业领域专家参与”机制。
尽管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在执法检查中也发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安全生产法规定的重要制度在部分地区、部分企业落实不力,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有所反弹。
对此,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法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要系统构建全覆盖责任体系,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要统筹发挥政府、社会、市场作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协同推进法治与改革,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要整体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救援能力;要充分激发多元主体参与,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国务院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幸福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12月26日,国务院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精神卫生立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审议通过精神卫生法等重要法律,为推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
报告显示,我国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等领域,强化统筹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等,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着力部署推进。
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方面,心理健康师资队伍配备不断强化。截至2021年,全国92.4%的小学和95%的初中配备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全国95.5%的高校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专职教师。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师专题研修,实现了各级各类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全覆盖。
报告显示,近年来,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央财政投资106亿元,改扩建540余所医疗卫生机构,为600余所医疗卫生机构配置精神专科基本医疗设备。同时,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国遴选精神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2个,累计招收培训精神科医师1.1万人。2013年至今,组织实施精神科专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000余项,累计培训精神科医师90余万人次。
报告同时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精神卫生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健全、精神卫生投入保障需进一步加强等。
报告提出,下一步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支撑保障政策,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审议
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结合
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12月25日,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根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有的部门、地方的意见,草案三审稿建议在杂粮的范围中增加列举谷子和燕麦。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建议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的有关规定。对此,草案三审稿作出以下修改:在有关构建粮食供给保障体系的规定中明确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的要求;增加规定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在规定鼓励引导粮食加工结构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
针对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全国人大代表、社会公众提出的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应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草案三审稿予以采纳,增加了相关规定:在总则中增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容;在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的规定中明确促进农业增效、粮食生产者增收;增加提高为粮食生产者提供社会化服务水平的规定。
草案三审稿采纳了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社会公众提出的完善粮食安全的科技支撑、技术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建议,明确规定促进粮食领域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使用,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增加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明确国家推进农业机械产业发展;增加规定支持推广间作套种等种植方法,提高粮食单产。
审计整改成效彰显“如雷贯耳”要求
要求立行立改问题有92%已完成整改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蒲晓磊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侯凯今天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了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报告指出,审计整改成效彰显“如雷贯耳”要求。截至2023年9月底,《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中有92%已完成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总体进展顺利,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9570多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600多项,追责问责2540多人,重大问题整改总体进展顺利,解决了一些不利于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问题。
报告显示,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中央财政和中央部门通过收回结余资金、调整投资计划、清理违规收费等整改1182.22亿元,各地通过追缴退回、统筹盘活、补发待遇、落实政策等整改821.43亿元,央企和金融机构通过调整账目、清收贷款或调整分类、加强投资管理等整改7574.04亿元。
报告指出,对尚未完成整改等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分类处理、加强追责问责、强化源头治理等安排。下一步,审计署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以专业赢信任 用质效树口碑
武汉仲裁委打造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何 倩
因马来西亚的业主单位中途停工,中国一冶集团与马方分包方关于该工程发生纠纷。
案发国外,历时多年,证人联系难,相关证据多有散失。若赴马来西亚进行司法鉴定,仅鉴定费就已接近申请方全部利润。
经多方考虑,中国一冶集团与分包方最终商定在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武仲)通过仲裁解决。
仲裁庭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认后,直接召集双方当事人对往来单据及文件进行核实与确认。
近年来,武仲大力发展涉外仲裁,积极推进仲裁国际化、专业化,紧紧围绕区域国际仲裁中心新定位,拓展仲裁服务国际版图,全力打造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统计显示,武仲今年已办理涉外案件14件,标的额8654万元,案件涉及17个境外主体、7个国家和地区。
不断强化涉外解纷力
因在土耳其的一起建设工程款支付纠纷,双方选择在武仲以仲裁方式解决,总标的额1487万余元。组庭后3个月,武仲审结完毕,有效解决了双方纷争。这是武仲受理的涉“一带一路”纠纷案件之一。
紧抓“一带一路”倡议布局需要,武仲于2016年12月28日发起设立“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着力打造“一带一路”法律争议仲裁服务高地,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
自成立以来,“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已成功受理涉“一带一路”项目或外国主体仲裁案件23件,标的额20亿元,案件当事人涉及越南、印度、马来西亚、冰岛、土耳其等国家,案件类型包括建设工程、航空、金融等行业领域。
“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不是武仲设立的首个专门处理涉外仲裁的机构。
早在2005年,武仲就专门成立了国际仲裁院,负责涉外仲裁市场的拓展和涉外仲裁案件的办理。
2022年8月,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该中心经司法部备案、由湖北省司法厅注册登记,是我国继北京、上海之后第3家挂牌国际仲裁中心的实体机构。
“部分案件已通过调裁的方式解决,另外作出裁决的案件均已得到履行,获得当事人一致认可。在拓展国际商事仲裁服务领域和服务类型的同时,我们不断提高涉外案件办理质效,已审结的涉外仲裁案件无一例被境外法院裁定不予承认或不予执行,国际仲裁公信力不断提升。”武仲有关负责人说。
持续提升品牌美誉度
全英语比赛,案例均为新近发生、真实的国际商事仲裁案例……
11月16日至18日,第三届“武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在武汉举行。
香港高校学生和律师队伍首次参赛,成为本届比赛一大亮点。
大赛由业内资深的仲裁员、律师和专家担任仲裁员评委,使用第30届威廉·维斯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比赛案例,全面展示了仲裁在处理国际商事争议方面的特点和优势。
“‘武仲杯’是华中地区首个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在交流、推广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加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提升涉外仲裁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武仲有关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武仲将发展涉外仲裁与服务长江经济带、武汉都市圈等重大区域战略相结合,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仲裁生态圈。
武仲牵头发起长江沿线31家仲裁机构,建立长江经济带仲裁机构远程庭审合作机制;与长沙、南昌仲裁委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仲裁协作机制。
2022年,武仲持续探索服务“走出去”企业新路径,积极参与组建武汉东湖高新区(武汉自贸片区)进出口企业服务联盟,并制定了《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仲裁规则》,为高效、妥善解决自贸区商事纠纷提供制度保障和智力支持。
武仲不断聚焦国际经贸与国际法治理论实务,由其参与发起和组织的“东湖国际法律论坛”已成为国内国际法领域的盛会。
今年,武仲还积极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代表团深入交流协作,携手共促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与法治发展。
夯实未来发展基石
11月6日,武仲天门分会受理的第一起仲裁案件顺利开庭审理。
4个月前,天门分会正式挂牌启用,是武汉都市圈仲裁协同发展重要成果之一。
近年来,武仲不断融入国家和地区发展大局,与武汉都市圈内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对接步伐逐步加快,携手合作、共同发展的氛围日益浓厚。
适应涉外仲裁需要,武仲不断完善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
武仲科学制定、及时修订仲裁规则,专门设立“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别规定”一章,并在第八十一条中对法律适用作出特别规定:“仲裁庭可以适用有关国际商事惯例作出裁决。”
人才是提升涉外仲裁能力的基石。根据涉外仲裁业务需求,武仲采取市场化模式选聘仲裁秘书,探索建立科学的仲裁员评价体系以及与国际接轨的仲裁员报酬制度,不断改善涉外仲裁员管理体系。
目前,武仲拥有能够服务涉外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占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32.1%;吸纳具备涉外能力仲裁员386人,其中能以外语为工作语言的仲裁员数量占40.1%。
与此同时,武仲增聘来自新加坡、美国、英国等地的22名仲裁员,他们均为境外人士或国内从事涉外业务的专业人士。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和司法部培养涉外仲裁法治专门人才的主张,武仲还与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高校签署联合培养协议,就涉外仲裁业务发展、优化国际营商环境、聚焦涉外人才培养项目凝聚共识,共谋发展。
“我们将继续聚力加强涉外仲裁能力建设,塑造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武汉仲裁新品牌,努力将武汉建设成为全球受欢迎的区域国际仲裁中心,全面建设‘立足中部、引领国内、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武仲常务副主任,武仲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罗平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启东检察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近年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署《深化军地协作开展预防犯罪活动的协议》,建立健全军地协作机制。二是积极开展以“你保家卫国,我护你平安”为主题的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暨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邀请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参与。三是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播放普法视频等方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增强官兵法治观念。 王舒婷
建德新安江街道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近年来,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采取多项措施,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群众信访工作满意度。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坐班接访、下访约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和化解措施。二是积极开展街道办事处主任公开电话接听日活动,采取随机接听方式,听取群众诉求。三是针对诉求合理的重复信访事项,建立健全复盘溯源机制,坚持“一案一策”,推动限期化解。2022年8月以来,新安江街道共受理信访件3500件,均已全部办结。
饶鑫
不登记网上付款即入住 房间隔断分租乱拉电线
警惕日租房成为藏污纳垢之地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孙天骄
12月22日,北京东三环某小区入口处楼栋的玻璃上贴着一张广告——日租房,35元至70元即可入住。
《法治日报》记者致电房东,到了现场看到,一间房里摆满了上下床铺,不大的空间住了10多个人,个人用品摆满一地,充电线混乱纠缠,整体看上去和群租房没什么两样。住在这里的人,多半是外地来打工的,因为工作尚未稳定或想省钱,迫切需要一个价格便宜的暂住地,而日租房成了他们的首选。
所谓日租房,即以天或小时为单位计算租金,将房屋短期租给他人的一种租赁方式。近年来,因价格低廉、入住方便等优势,日租房备受人们喜爱,市场迅速发展。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有不少房主或通过随意张贴小广告,或直接在社交平台上发帖,向外出租日租房。在各社交平台上,以“地名+租房”的组合形式作关键词进行检索(有些甚至有超级话题),可以看到大量求租和提供日租房的帖子。而现实中,由于目前法律定性尚不明确,日租房游走在“灰色地带”,容易滋生犯罪、引发安全隐患等问题。
无需见面转账入住
身份登记流于形式
“你几个人入住?”
“我一个人,现在到您网上发的位置楼下了,去哪办理入住?”
“身份证拍我看下就行,我给你说地点。”
12月19日,记者在网上预订了天津市武清区一家日租房的单人间,到了某民宿App上显示的位置后,发现地址不对,拨打房东电话才知道,住的地方在其他楼栋,钥匙放在所住楼层的电表箱内,得知房间号后直接拿钥匙入住就行。记者将朋友的身份信息发给房东,实际入住人数进行了虚报,但对方对此并未查验,记者顺利拿到钥匙入住。
打开房门,记者看到,屋内布局完全被打乱,原本的卧室被打隔断,成了4个小房间对外出租,原本的走廊也因此变成一条狭窄的过道,上面堆满了纸箱水瓶等杂物,只能容一人通行。记者住的房间只有五六平方米加三分之一阳台,暖气管上放着之前客人留下的半瓶水,地上还有没打扫的外卖盒,床上的被子和枕头上还有未清洗干净的血迹。
而在该民宿App上,该单人间对外显示的简介为15平方米到20平方米大床房,从照片上看家具齐全,宽敞明亮。
在评论区,记者发现有不少差评。房东对此的回应是价格已经够便宜了,有些问题也很正常。
随后,记者以另一身份信息添加房东为好友表示想要租房,并称自己身份证忘带无法拍照,对方表示没有关系,交钱直接入住就可以。
而在天津津南区的一家日租房旅馆,记者在某民宿App上下单添加房东社交账号后,对方直接告诉了记者房间号,没有对租客身份信息进行任何核实登记。
记者以“地名+租房”的组合形式作关键词进行检索,在检索结果中随机选择15个出租日租房的博主,地址分布在浙江杭州、辽宁沈阳、河北廊坊、天津、北京、陕西西安等多地,有的是一套房整租,有的可以提供单间出租,价格为20元一天到250元一天不等。
记者咨询上述日租房房东,大多数称是自家空房,还有几位称自己“专做民宿,在当地多个地点可提供日租房”。例如,陕西西安的“橘子”在记者询问时,直接表明自己是房屋中介,手中有西安各地房源,长租短租都有,“价格绝对低于当地酒店”。
当记者以租客身份提出想要租一天日租房开朋友聚会时,除一人对噪声、人数、卫生问题提出要求外,上述所有房东均表示没问题。进一步沟通后,15名房东中仅有3人明确提出要签合同、要求租客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其他人并未对身份登记提出要求。
记者通过社交平台与上述15名房东取得联系后,其均要求记者添加其私人聊天账号以进行后续沟通。转入私人聊天渠道后,可以直接在聊天软件上以私人转账方式进行交易。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日租房中“无接触入住”十分常见,从入住到退房,房东和租客都不需要见面,转账就能入住,身份登记也是缺失状态。
无证经营风险外露
卫生消防缺少保障
记者在多个日租房里看到,为了方便使用,很多日租房的电气设施不规范,电线乱拉乱接;一些日租房的燃气设备老化,容易漏气,电器电线老化外露;很多日租房没有配备消防设备,或者消防设施过期失效;还有一些日租房的疏散通道、房间过道等被杂物堵塞。
根据有关规定,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为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当记者要求房东出示卫生和消防许可证后,有些房东十分警惕表示不便查看,有些则表示没听过要办理这些证明。
那么,经营日租房是否要取得相关证件?
华东政法大学房地产政策法律研究所所长杨勤法向记者介绍,首先需明确,我国对于旅馆业经营活动和普通房屋租赁活动的管理规则存在显著区别: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规定,旅馆业经营需要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即旅馆业属于特许经营模式,需要取得公安机关的许可证以及消防部门的合格证等资质方可运营;而普通房屋租赁活动则无此要求。
“从日租房核心特征来看,其按日支付房租,租客流动性大,此类经营活动实质上等同于旅馆业经营活动,在司法判例中也多将日租房定性为旅馆。而私下进行的日租房经营活动通常使用经营者的自有居民住房来开展日租活动,由于房屋性质、房屋规模、建筑结构等方面的限制,往往难以达到旅馆业的相应要求,从而无法取得旅馆业经营许可。长期处于无证经营状态下,行政机关难以对其进行必要监管,日租房带来的社会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尤其体现在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相关经营者也可能因无证经营面临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杨勤法说。
疏于监管审核秒过
违法犯罪多发易发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想注册成为一名日租房经营者十分简单。在多家以民宿为主的短租预约平台,想把房屋挂在平台进行经营,主要填写的是个人身份信息和房屋信息,如住址、房产证等,并没有相关营业执照要求。对此平台给出的解释是“按照当地政策进行备案和登记”,也有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一些地方并没有专门规定说民宿必须办证。而房屋照片、房间面积大小,即便是从网上找的素材上传,也能“秒”通过。
缺乏把关的日租房让不少同楼栋邻居怨声载道。河北石家庄的郝女士所住房是一梯两户,对面邻居把房子改成了日租房。“我就没见过房主本人,几乎每周都有不同的人来住,最夸张的一次来了一群男孩,得有七八个人,好像在房间里开Party,音乐声整夜不停。我们家一晚上没睡好。”
由于监管不到位,一些日租房也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了藏污纳垢的场所,强奸、卖淫、吸食毒品、电信诈骗等案件时常在日租房内发生。
今年初,湖北宜昌的王某某提供其租住的位于枝江市马家店街办的出租屋给周某、李某两人从事卖淫活动,王某某按每次30元抽取提成,并为其提供便利,最终王某某因犯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7月,山东临清警方打掉一个为赌博平台“跑分”洗钱的犯罪团伙,共抓获1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5亿元。犯罪嫌疑人平时居住在日租房里,为上线赌博平台组织“跑分”,不定时更换日租房,以此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
近日,河北承德的未成年人小刘在“朋友圈”看到日租房租赁信息后,加了对方社交账号,交了租金后对方就把地址和入户密码告诉他并且没有核实身份信息,小刘借机在日租房内实施电信诈骗活动,最终被抓获。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多数存在问题的日租房,其招揽顾客的方式主要为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私人招租帖,之后将交易转入更私密的一对一聊天环节。这种不经过专门平台备案,私下进行的“日租”交易,是否存在问题?
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谢澍看来,这种私下交易方式存在很大的隐患和弊病。
“未经平台备案审查,一方面,难以确认租客身份,导致日租房极易成为不法分子的容身之所,一旦高危分子入住,不仅会影响公安机关的侦查和监控,也会对周边居民的安全产生威胁;另一方面,房东资质审查的缺失,给没有经营资质的房东提供可乘之机,随之而来的就是卫生和消防安全问题,这种日租房往往未经审核,其消防和卫生设备难以保障。而且这种交易模式往往也不存在正式的租赁合同,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受害者将很难保护其合法权益。”谢澍说,这种私下交易方式还会涉及偷税漏税、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如果租客利用日租房从事违法活动,房东和民宿App是否对此也要承担责任?
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仲凯认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分不同的情形进行分析。
“对于经营者来说,如果明知租客利用日租房从事违法活动而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比如制止、报警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房东对犯罪分子租房用途并不清楚,也没有收取相应的好处,仅仅是没有履行检查义务,一般不宜认定其应当承担共同犯罪的责任。而对于网络服务平台来说,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房屋信息、租客身份、联系方式的登记和审查义务,否则有可能因未尽到义务而受到行政处罚。”张仲凯说。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完善信息采集登记
今年2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中对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以及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从业人员都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今年9月,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约短租房治安管理的通告》,明确要求网约短租房住宿人员应当如实提供、登记个人身份信息。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公安局开展整治日租房(网约房)专项行动,并向社会发布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日租房(网约房)管理的公告》。专项行动处罚日租房违法经营者26人,日租房经营者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16人,日租房内违法犯罪情况得到明显遏制。
虽然多地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网约房、日租房的管理措施,为何日租房市场乱象仍然存在?
谢澍认为,这种现象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首先是日租房的相关规定大多散落在规范性文件中,尚无一个体系化、科学化地规范日租房活动的法律法规,且这些规定大多较为抽象和概括,因此现有规定的实际执行力度和可操作性并不理想。在实践中政府监管介入难度较大,基层治安警力有限,无法做到全辖区全面巡查是否存在违规日租房的现象,同时群众对此的监督积极性也不高。日租房交易往往采取线上的形式,交易较为隐蔽,相关平台的监管也不严格,加剧了政府相关部门介入的难度。
“其次是高收益和低违法成本之间的错位。相较于长租房,日租房的租金收益相对较高;而相关规定中对违规主体的处罚往往仅限于行政处罚,且实践中违规经营主体真正受到处罚的案件并不多见,二者相比之下,其违法成本就显得微不足道。最后是短租市场的需要。从市场需求的角度出发,日租房确实满足了包括旅游、求医、出差在内的诸多群体的需求,因此杜绝日租房并不现实。”谢澍说。
如何才能打造一个安全、便捷、规范的日租房市场环境?
杨勤法认为,为了加强对日租房市场的规范管理,法律应对租客和经营者从管理、监管及法律后果上进行明确规定。针对日租房市场需求量大的问题,应当完善日租房入住者信息登记制度。租客在办理房屋入住时应当参照酒店的入住管理规范,填写入住人员登记台簿,填写信息包括租客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入住时间及退房时间等重要信息。经营者应当将采集到的上述信息报当地派出所备案。此外,当地派出所公安人员要担起高度的注意义务,对日租房日运营、月运营及季度运营情况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当日租房运营出现大幅度变化时,应及时查处,使日租房管理更加安全规范。
“要对经营者设立准入门槛。当前,日租房市场日益兴盛,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纷纷加入日租房市场行列。为了从根源上肃清日租房市场乱象,要建立完备的市场准入制度,设立规范的日租房市场准入门槛,确立相应的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经营者的房屋进行审查,为符合规定的经营者颁发经营许可证和房屋租赁证;由当地公安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和消防部门对经营场所的治安安全、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予以审查,为达到标准的经营者颁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同时网络平台对入驻的经营者应与公安部门实行联网监控,便于更加高效有序地管理。”杨勤法说,在上述法规规范的基础上,对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加以明确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或者不符合相应标准的日租房,要及时予以处置和整顿,并面向社会大众予以公示,为租客在选择房屋时提供参考价值。
他还提出,要将日租房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方面,构建一个从国家到地方的立体制度体系。在国家层面,由国务院建立统一的日租房治安管理规范性文件,通过完善行政法规对日租房市场的核心问题予以规制,如日租房治安管理主体、管理范围、监管内容等。在地方层面,地方政府可以以上位法为依据,结合当地日租房市场乱象和现有制度的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以确保日租房居住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普法进社区等法治宣讲活动,鼓励周边居民积极参与日租房市场的监管;组织开展经营者和租客的法治教育,警惕日租房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温床”,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漫画/李晓军
依靠科技力量让日租房变“阳光房”
七台河公安探索网约房管理新模式
□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李佳昊
“查房时发现一名行为可疑男子,当时怀疑存在吸毒可能,就把人带回局里了。”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桃山分局民警在日常排查旅店、旅馆、出租屋行动中,发现一名入住网约房的男子未实名登记,进一步盘查后排除其吸毒的嫌疑,却通过其手机收到的一条“招嫖信息”,顺藤摸瓜成功打掉一个卖淫团伙。
七台河是一座仅有60多万人口的东北小城,它还有个比“煤城”更加响亮的名字——“冠军之城”,全国各地的速度滑冰爱好者慕名而来,有的进行短期集训,有的来追星。因此,网约房、日租房行业在这座边陲小城日渐兴盛。但因行业规范滞后,网约房、日租房业务的开展不免存在监管漏洞,留下治安隐患。
近年来,七台河市公安局针对本地特点积极探索网约房、日租房管理模式,下发《七台河市公安局网约房、日租房日常管理工作指引》,对网约房、日租房排查登记备案、日常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细致要求,同时依靠科技力量,破解治理难题,构建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网约房、日租房治安管理水平。
精准排查清单式管理
“网络服务发展得快,行业监管的脚步还没跟上,轻则房源品质参差不齐、卫生不能保障、噪声扰民等问题容易产生矛盾纠纷,重则沦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滋生地。”桃山分局局长李春龙说,加强网约房、日租房治安管理刻不容缓。
旅馆行业当属治安支队管辖,房屋出租应在户政支队管理的职能范围之中,而网约房、日租房恰好“站”在了旅馆与出租屋的交叉点。
七台河市公安局户政支队民警姚远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初步调查走访掌握,本市大部分网约房经营者均是普通居民利用自家闲置住房经营,因此前期摸底工作由户政支队牵头与基层派出所共同开展。
在市网安支队的通力配合下,首先对网络运营平台房源信息进行检索,全面筛查接受互联网预定、交易的房源信息,基本掌握了全市网约房、日租房的底数以及分布位置。
与此同时,全市派出所民警充分利用“警格+”应用渠道,联合辖区治安积极分子、义警队员、网格员、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进行拉网式源头排查。在日常走访中,重点检查周边安装密码锁房屋,全面搜集相关信息进行统计核查。按经营方式、房屋类别,对网约房逐一建档,全部纳管,同时明确经营业主管理义务,组织经营业主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将经营场所和经营业主基本信息录入系统登记备案,建立住宿行业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
科技赋能助警方破题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宾馆、酒店住宿行业应严格落实‘四实五必须’管理规定。”七台河市桃南派出所副所长解树国说,“四实”是实名(住宿人与登记人要相符)、实数(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要相符)、实情(如实登记住宿人证件信息)、实时(登记后要立即上传住宿信息);“五必须”是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
但面对无主管单位、无准入门槛、无服务标准的网约房、日租房,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四实五必须”是摆在民警面前的一道考题。
桃北派出所所长韩龙告诉记者,他们辖区共有房产22500套,常住居民44055人,根据民警详细排查后,共发现网约房、日租房经营点位22个。这些经营者多数不在七台河市居住,仅是将家中闲置的住房更换电子密码锁,随后开始在网络平台注册经营网约房。网约房是网上下单、自助入住,房主与用户之间无需见面,退房后房主自行预约保洁人员上门打扫后变更门锁密码。
“网约房入住人员身份核查,每次实际入住了几个人,其中有没有未成年人,经营者能不能如实上报等,都是公安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韩龙说,“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们与网约房业主协商为他们免费安装通知装置,房门开启后通知短信便发到管片民警手机上,便于民警提醒业主及时填报入住人员信息。”
警方利用七台河市电信公司开发的数据系统,对每一户网约房、日租房的人员入住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以准确核准入住人数、是否有未成年人入住等。该做法在桃北派出所试行成功后,目前已经在七台河市推开。
优化执法保护新业态
12月11日下午,桃北派出所民警刘永强接到一则“飞鱼电竞房门开启”的短信,他告诉记者,这就是网约房可能有新的客人入住的提醒。
随后记者按照网络平台提供信息找到了位于桃山区山湖路某大厦13层的“飞鱼电竞民宿”。一间20平方米的公寓里坐着“80后”老板高宇,办公桌前的入住登记册上,每一条信息的记录时间都与民警手机短信相吻合。
高宇告诉记者,他在这栋大厦里共租了10间公寓,以网上预约订房的形式经营电竞主题民宿,入住率月均70%左右,收入比较稳定。“民宿从警方加强管理以来没交过任何费用,但是安全感大幅增加,登记册也是不定期抽查,辖区民警是无事不扰有呼必应。”
对于部分网约房存在无消防手续、无物防技防设施等安全隐患,七台河市公安局积极沟通市场监督、住建、应急救援等部门,在加强信息共享的同时,开展联合执法,整体清查等专项行动,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做到随发现、随查处、随整改。
据了解,七台河市勃利县公安局今年4月召开全县旅馆业单位普法宣传会,100多家宾馆旅店负责人参加,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工作手册等,指导和规范旅馆业经营者经营行为。同时,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讲述典型案例、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防范黄赌毒违法犯罪能力,提升参与打击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桃山公安分局建立网约房业主互动微信群,定期推送治安防范宣传小常识、反电信网络诈骗案例、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等。
采访中,一些网约房业主向记者坦言,规范网约房监管,是帮他们规避风险、排除隐患,让房客放心住宿,让他们安心赚钱,从长远看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山西“订婚强奸案”宣判后审判长答记者问
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王泽宇
12月25日,备受关注的山西“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席某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阳高县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某婚介所介绍认识,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在阳高县某小区的房屋内,被告人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被害人于当晚打电话报警。阳高县公安局侦查取证后,于5月5日对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6月27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向阳高县法院提起公诉。
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阳高县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席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该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经相关部门查证,被告人与被害人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的订婚行为属于民间习俗,不是法定登记结婚。此前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3万元介绍费”等传言,均系不实信息。
宣判当天,该案审判长接受了记者采访,回答了社会大众关注的问题。
记者:该案中,法院经过审理查明的事实是什么?
审判长:被告人席某某强奸一案,在网络上被传播为“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强奸案”等。法院受理后高度重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后开始谈恋爱。交往期间,双方口头约定订婚彩礼18.8万元。5月1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同时,席某某及其父母书面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被害人的名字。
5月2日中午,被害人一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席某某。饭后,席某某和被害人一同前往席某某位于阳高县某小区某楼14层的房内,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被害人拒绝,被害人称等结婚后再说。之后,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被害人情绪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还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后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其间,被告人拿走了被害人手机,直到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打来电话,被告人才将手机归还被害人。当晚,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身体检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卧室的窗帘被拉下掉落,客厅的窗帘有被烧过的痕迹。
侦查人员也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该录像显示被害人在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后又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案发现场14层房内。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进行询问,被害人称其在与席某某谈恋爱期间,曾明确向席某某表示过自己反对婚前性行为。
被害人母亲也证实,事后被害人哭诉其被席某某强暴了。法院认为,双方系恋爱关系,虽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法院还查明,事发后被害人亲属为了促成被告人、被害人的婚姻,与被告人亲属积极沟通,希望被告人和被害人尽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同时表示为了减轻被告人家庭的经济压力,部分彩礼可以后补,但双方协商未果。法院认为,虽然事后双方有协商的情节,但不影响认定席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记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构成强奸罪。法律对强奸罪是怎么规定的?
审判长: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属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及性自由权,使妇女的身心健康遭受严重摧残,有的甚至造成被害妇女死亡、伤残的后果,因此,强奸罪是刑法重点惩治的犯罪之一。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规定若干从重处罚的情形。
本案中,法院充分考虑双方确系恋爱关系,且在被害人报警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席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据此,按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席某某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
记者:本案中的订婚行为与法定登记结婚行为有什么区别?
审判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由此可见,结婚登记是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的基础。
本案中,尽管双方当事人的订婚行为属于当地民间习俗,并在订婚时交付彩礼,但订婚不是法定的登记结婚,双方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之间的义务。
记者:本案给社会大众的启示和教育有哪些?
审判长:国家大力倡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婚姻家庭建设。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在交往和恋爱中,双方应当遵循平等友善、相互尊重的原则。本案中,席某某与被害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他们之间不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因此,不能以夫妻身份评价席某某对被害人实施的行为。
本案告诫社会大众,法定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途径,法律保护的是合法婚姻;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即构成强奸罪,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本案的审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
视频博主造谣开国少将被判道歉赔偿
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杭互法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诉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令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5万元,用于何克希等革命英雄的纪念、缅怀及保护等社会公益事项。
立案受理此案后,杭州互联网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成强大的合议庭阵容,确定由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陈增宝担任审判长,与具有丰富互联网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经验的2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并全程直播庭审过程。
盗用革命英雄照片
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郭某某(账号粉丝量2.8万)、何某某(账号粉丝量356万)、付某某(账号粉丝量约0.5万)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介绍负面历史人物的短视频。3人发布的短视频中,将开国少将何克希的照片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相关视频在互联网上被大量浏览转发。2023年8月,何克希的家属发现上述情况,并向检察机关反馈。
检察机关认为,3名被告作为网络自媒体博主,应确保发布信息的客观真实,不得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网络虚假信息。3名被告未尽信息发布核实义务,将何克希同志肖像用于指代负面形象历史人物的头像。何克希同志作为革命先驱,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重要贡献,属于法律规定的英雄范畴。3名被告的行为不仅伤害了革命英雄亲属的情感,也破坏了尊崇英雄烈士的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不利于民族共同利益的赓续传承,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庭审过程中,3名被告明确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向何克希家属及社会公众致歉,并愿意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侵害三项人格权益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案中,何克希同志作为革命先驱,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杰出贡献,被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属于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英雄烈士等所涵盖的保护范畴。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该案中,3名被告的行为侵害了革命英雄的肖像、名誉、荣誉三项人格权益。3名被告在网络中私自盗用转发何克希同志的肖像照片,侵害其肖像。在介绍负面形象历史人物的视频中,3名被告将何克希同志的照片用于指代某负面形象历史人物,还称其为“叛徒”,使社会公众将何克希与叛徒联系在一起,进而降低对何克希的社会评价,侵害了其名誉。何克希同志作为革命先驱,为争取民族独立自由和人民解放作出重要贡献,其系“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获得者,英雄事迹令人钦佩、感动,英雄荣誉赢得了全国人民的敬重、敬仰。3名被告诋毁、亵渎了何克希同志因其为民族独立自由和人民解放作出突出贡献而获得的荣誉,侵害其荣誉。
同时,3名被告作为具有较多粉丝量、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自媒体博主,理应对视频内容真实性、客观性严格把关。案涉视频内容涉及“叛徒”,一旦信息错误,极易造成他人人格权益受损。但3名被告为赚取网络流量,未能审慎核实视频内容,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革命英雄不容诋毁
法院判决指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的核心要义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涵是指:民族的共同记忆、共同情感和民族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崇英烈、扬善抑恶的社会风气。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群体的代表,英雄烈士和他们所体现的爱国主义、英雄主义精神,是我们国魂、民族魂、党魂、军魂的不竭源泉和重要支撑,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集体体现。何克希同志的英雄事迹是人民军队誓死捍卫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缩影,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了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国为民奋斗牺牲的精神指引,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英雄人物的个人名誉、荣誉总是与一定的历史背景相关联,也与近现代中国历史紧密相关,更与我国的社会共识和主流价值观相关。
在网络上抹黑这些英烈群体、人物代表,既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的否定和瓦解,也是对民族信仰的消弭和民族根基的侵蚀,容易对群众尤其是年轻人的价值取向造成恶劣影响、冲击,不仅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族情感,也会消解民族意志,更污染了社会风气和社会公共道德。3名被告错误地将何克希同志的肖像用于指代负面形象的历史人物,是对何克希同志肖像、名誉、荣誉的严重侮辱、诋毁、贬损和亵渎,伤害了大众的共同情感和民族精神,也是对英雄事迹所代表的抗战史、解放史的曲解,不利于民族、国家共同记忆赓续、传承,更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严重背离,其行为已构成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
互联网时代下,人人都是自媒体,人人都能发声。因而广大网民在互联网发言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哗众取宠,让生产权威、真实、正能量的优质内容成为新媒体的共同价值追求。自媒体博主应正本清源,摒弃片面追求“点击率”的不正之风,力避断章取义、张冠李戴,做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的发声者,不做失实新闻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各网络社交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也要切实担负起平台的社会责任,对于侵害英烈人格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要积极审查核实,及时删除虚假信息,从源头入手治理网络谣言,建设清朗网络空间。捍卫革命英雄的荣誉和尊严,就是捍卫民族尊严、捍卫国家的前途命运。全社会要积极营造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氛围,更要用法治力量捍卫英雄荣光。
法院认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请求判令3名被告就其各自行为分别在全国性的新闻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均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以支持,遂作出前述判决并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何克希家属在法庭外激动发声,高度认可法院判决结果,并向审判法官表示诚挚感谢。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得利用网络,贬低、诬蔑、损毁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陈增宝表示,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法院专业审判优势,为网络空间注入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法治正能量,用法治力量捍卫英雄荣光。全社会要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保护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纪念缅怀英雄烈士功绩,弘扬传承英雄烈士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促进网络文明建设。
漫画/高岳
□ 链接
何克希同志(1906年—1982年),四川省峨眉县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1955年9月27日,在我国首次将官授衔仪式上,何克希同志被授予少将军衔,成为“开国少将”,并获颁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66年初,何克希同志到浙江工作,担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直至临终。
非法采矿者以10万元利诱他人“顶包”
河北唐县检察一体化办案纠正一起错案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几个月前,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陈某甲涉嫌非法采矿,向河北省唐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办案检察官对该案进行仔细审查,发现案件事实有些蹊跷。
面对检察官的提审,尤其得知自己不仅要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环境的修复责任,陈某甲终于坦白:自己是给同村村民陈某乙“顶包”的。
原来,陈某乙听说开山挖石收入可观,于是找到有土地使用权的陈某甲,以每年1.2万元租用他的土地,借租用之名断断续续进行非法采矿作业。今年5月,唐县开展打击非法采矿“雷霆”行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所在地镇政府注意到涉事地块已经被挖得满目疮痍,立即开展调查处理。
陈某乙为了逃避刑事追究,伙同陈某丙一起找到陈某甲,想要让其替自己顶罪。陈某乙允诺,陈某甲患有心脏病、糖尿病,在服刑期间会为他申请保外就医,并在事后付给他10万元酬金。独居的陈某甲认为挣这笔钱挺划算,于是答应给陈某乙“顶包”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由于担心陈某甲在公安机关侦查中露出马脚,陈某乙精心谋划,找来自己的朋友张某,教授陈某甲如何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中供述非法采矿事实。一切准备就绪后,便让陈某丙带着陈某甲去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7月24日,办案检察官到唐县看守所提审陈某甲,在提讯中发现陈某甲的供述有些问题。陈某甲虽然承认是他自己办理相关采矿手续、非法开采矿石进行出售,但是对于开采的方量和矿石的销售下落均含糊其词,称都是随机从马路上找大货车司机出售矿石。办案检察官敏锐发现,该案矿石开采量数额巨大,没有稳定的销售渠道不符合实际情况。
于是,检察官将该案非法采矿10万多吨、价值200多万元的评估意见出示给陈某甲,告知其不仅需要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环境的修复责任。陈某甲听到上述内容后非常慌张、言辞闪烁,对鉴定意见不认可且情绪非常激动。
检察官以此为突破口,进行长时间的释法说理。前期陈某甲仍反复摇摆不定,最后说到巨额的生态修复赔偿责任后,陈某甲的心理防线终于被攻破。“非法采矿的事不是我干的,是陈某乙要我‘顶包’的……”陈某甲如实向检察官交代了一切。
办案检察官详细记录了陈某乙让陈某甲为其“顶包”的细节,随后唐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进行了详细沟通。公安机关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涉案人员进行抓捕。陈某丙落网后,证实了陈某乙是真正的非法开采者以及陈某甲“顶包”的细节。
唐县检察院根据案件证据情况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完善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建议评估机构对非法开采点损毁的面积进行评估,为后期确定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奠定基础。陈某乙主动到唐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对自己非法采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唐县检察院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健全依法综合履职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在审查陈某甲包庇案时,唐县检察院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由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对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同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形成强大震慑,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在承担刑责的同时还要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犯罪成本大大提升。
“推行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意味着将批捕、公诉、公益诉讼三项检察职能进行整合,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检察官统一行使批捕权、起诉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志祥表示,唐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甲包庇案能成功突破,与办案检察官依托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修复责任对陈某甲所施加的心理影响密切相关,实行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有利于凝聚办案力量,突破办案中的难题,提升办案质效。
大额订单被取消致公司陷入经营困境
东莞第三法院细致调解助企纾困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庄乐波 张瑞岚
“感谢法官,拖了3年的货款终于讨回来了,公司得救了!”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的彭女士把一面写着“耐心调解化民忧,助企纾困促发展”的锦旗送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法官黎中越手中。就在一个月前,她还因为公司深陷经营困境一直愁眉不展。
据了解,彭女士在东莞开了一家制品公司,原本效益良好。但2020年,因疫情等原因,制品公司遇到订单减少、效益下滑等困难。此时,老客户深圳某电子公司送来一份千万元大订单,要求尽快生产一批特制防疫背包。
彭女士立即安排生产。临近交货时,某电子公司突然以上游客户取消订单为由,要求制品公司停止生产。
这下彭女士傻眼了——材料备齐了,货也生产了,车间、仓库满是成品、半成品。随后,双方紧急协商,安排人员对成品、半成品等货物进行清点、检验。但因为对清点和检验的方法有分歧,补偿方案无法达成一致,这事一拖就拖了两年多。
今年4月,在多次协商沟通无果后,制品公司将某电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租金等费用1100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黎中越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勘验。
“法官您看,1000多平方米的库房全是货品,公司资金本来就严重紧缺,每年还要支付近30万元租金,经营压力大得让我整宿睡不着。”在仓库现场,彭女士对法官诉苦道。
“我公司这几年一直亏损,要我全款把这些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都买下来,我岂不是亏更多?”某电子公司老板李先生也在诉苦。
法官听取双方情况后,决定进一步厘清事实后再组织调解。
产品多达数万件,双方原先采用逐一清点和检验的方法费时费力,过程中双方还不时发生争执,为此,法官建议用称重的方式清点数量、用抽检的方式检验质量。
最终双方接受了法官的建议,产品的清点和检验很快完成,但质量问题再次引发双方争论。
李先生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多,其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并申请启动鉴定程序。而彭女士表示,李先生所提的质量问题并不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且因电子公司不提货导致货品存放3年,出现损耗在所难免。
“某电子公司确实可以申请对产品质量进一步鉴定,但质量鉴定耗时长、费用高,必然增加双方诉讼成本。”法官建议双方立足产品现状,分清是确有影响使用的质量问题,还是仅存在小线头之类的瑕疵。对于小瑕疵,电子公司不能拒绝收货,但可以要求适当减少货款。
经反复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同意以成本价792万元了结此案。
前不久,彭女士提前收到了货款。一场历时3年的纷争就此案结事了,两家公司的经营重回正轨。
团伙开发淫秽直播App诱导打赏牟利
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 尹航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网安大队打掉一条专门从事淫秽直播平台开发、推广、运营的网络传播淫秽色情物品黑色产业链。
今年9月,赣州市章贡区警方接到线索,辖区有人经营直播App,存在色情低俗内容甚至“裸播”,严重污染网络空间,败坏社会风气。接到线索后,章贡区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由网安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对线索涉及的App以及经营人员进行调查。
经专案组数月连续奋战,发现该团伙开发的App暗藏涉黄网络直播,诱导用户“打赏”“刷礼物”,表演不堪入目。随后,专案组在锁定目标确定该团伙具体行踪后,立即开展抓捕计划,将黄某甲、黄某乙、刘某等8名嫌疑人抓获。
经查,黄某甲、黄某乙、刘某等人合资雇佣“技术人员”开发多款直播App运营,通过网络招揽女主播吸引观众下载安装该App进行注册、观看直播。直播期间,团伙成员放任甚至教唆女主播直播色情内容来留住观众,并通过礼物打赏、观看时长收费等方式牟取不当利益。
目前,黄某甲、黄某乙、刘某等8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驾驶人因无资质运输烟花爆竹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近日,因本人及驾驶车辆均未具备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资格,却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业务,刘某被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在本人及其驾驶车辆均未具备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情况下,于2022年8月17日晚9时许驾驶一辆轻卡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约7吨,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许昌服务区北100米处发生重大单方事故,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作业管理规定,具有发生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应当以危险作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法运输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辽宁昌图法院审理一起“赌石”电诈案
本报讯 记者韩宇 近年来,在我国西南省份以“赌石”为噱头,以网络直播间为媒介的电信诈骗案悄然兴起,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以被告人孙某某为首的18名被告人团伙电信诈骗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某与他人成立翡翠原石网络销售直播公司,先后在多个直播平台建立直播间,大规模招募主播及助理,并对其进行骗术培训,要求主播及助理以直播“赌石”的方式,统一使用公司规定的话术,利用虚构原石产地、化学染色、灯光渲染、彩光手电、虚假购买等手段,通过单推、合车、盲盒等方式,引诱消费者高价购买,以每公斤不足百元的廉价原石卖到5000元以上,诈骗金额980万余元。
本案庭审历时两天,公诉机关与18名被告人及19名辩护人围绕证据开展举证、质证,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17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当庭表示悔罪,对被害群众表示歉意、愿意退赃。
握手世界 守卫和平
记中国海军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护航15周年
图① 2020年5月2日,第35批护航编队正在开展反海盗、营救遇险船只等针对性训练。 本报通讯员 姜 霞 摄
图② 2009年12月4日,第4批护航编队正在亚丁湾海域执行护航任务,图为被护船舶表达感激之情。 本报通讯员 李金坪 摄
图③ 2022年4月2日,第40批护航编队岳阳舰为多艘上海籍远洋渔船护航,特战队员全程加强观察警戒。 本报通讯员 唐 文 摄
图④ 今年10月22日,第45批护航编队乌鲁木齐舰、东平湖舰为10艘中国渔船进行护航。 本报通讯员 王远方 摄
图⑤ 今年4月26日,海军军舰赴苏丹紧急撤离我在苏丹人员。 本报通讯员 王 鹏 摄
□ 本报通讯员 莫小亮 孙飞 李新凯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亚丁湾海域,海浪翻涌,往来商船云集。
“我是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如需帮助,请在16频道呼叫我。”初冬,中国海军第45批护航编队乌鲁木齐舰、临沂舰、东平湖舰正在这里执行护航任务,过往商船电台里响起熟悉的声音。
时间的指针拨回到15年前,2008年12月26日。根据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和中央军委命令,海军武汉舰、海口舰和微山湖舰启航远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从此,在这片海盗肆虐的危险海域有了维护和平的中国力量。
这15年,世界局势风云变幻、动乱不断,中国海军连续派出45批护航编队、150余艘次舰艇、3.5万余名官兵执行护航任务,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这15年,人民海军转型重塑、挺进深蓝,护航成为海军转型的重要试验场,装备在这里训出极限,战法在这里验证创新,人才在这里淬火历练。
从第45批护航编队回望第1批护航编队,可以清晰地看到护航给这个军种带来的一系列可喜变化:舰艇在变,变得越来越先进;人员在变,变得越来越自信;模式在变,变得越来越高效……
透过这些变化,可以看见一个军种加快转型、向海图强的铿锵步伐,看见一个民族握手世界、守卫和平的使命担当。
从海盗猖獗到踪影鲜见:一场15年的使命接力
打开世界地图,目光聚焦亚丁湾。
人类进入大航海时代后,这里就渐渐成为繁忙的黄金水道,也是海盗猖獗的危险海域。
从索科特拉岛以北到曼德海峡南口,是中国海军护航舰艇与被护船舶会合接护的点,分别为A点、B点,两点相距数百海里。多年来,中国海军护航编队主要在这两点间连续航行、昼夜往返,为中外船舶护航。
第44批护航编队荆州舰舰长马良清晰地记得,2009年他执行第3批护航任务时,海盗几乎每月都会出现几次。
这次是马良第5次护航。他和一起护航的官兵们发现,这些年,亚丁湾上往来商船依旧繁忙,但海盗却越来越少见。有同感的不仅是护航官兵,还有往返这片海域的商船。
7月25日,当无线电传来第44批护航编队荆州舰的接护消息时,航行至A点附近的“海澜之韵”号商船船员十分激动:“就像经过阿拉伯海的狂风巨浪突然进入温馨的港湾,因为感受到祖国母亲般的关怀!”
接下来3天,编队采取接力护航,将该商船护送至B点。解护后,船长卢文山向编队发来感谢信。
卢文山已多次经过亚丁湾。他回忆说,10多年前这里海盗横行,航行的每一刻都提心吊胆。“但现在你们给这片海域带来祥和、安宁!”
1个月后,“海澜之韵”号商船返回时,编队又将其护送至A点。
从海盗横行到踪影鲜见,海盗数量之变,折射中国海军15年如一日护航成效。官兵们一次次直面生死、化解危机、挑战极限,确保了每一次护航行动圆满顺利。
这些年,随着海盗活动海域、目标对象、袭击方式不断变化,各批编队不断改进创新护航组织指挥模式。
护航区域不断拓展。每批编队都会根据海区气象特点和海盗活动形势,将传统上的A、B点延伸数百甚至上千海里,以确保被护船舶百分之百安全。2009年6月,第2批护航编队黄山舰首次护送船舶进入曼德海峡,并成功驱离海盗船只袭扰。2017年5月,第26批护航编队扬州舰位西北印度洋海区,为我国海洋科考船“向阳红10”号开展海洋科学考察提供随船护卫。
护航模式不断创新。从伴随护航、接力护航、区域护航、延伸护航,到舰艇拦截外逼、小艇查证驱离、直升机临空威慑、特战队员武力营救等,再到舰、艇、机一体化协同,针对兵力运用不同特点,灵活创新方法,优化兵力使用效率。
无论舰艇、人员、模式如何变,中国海军维护地区安全稳定的担当从未改变。15年的接续护航证明,日益强大的中国海军,一直在为世界和平作出重要贡献。
在帆樯林立的亚丁湾,高扬五星红旗的中国海军护航编队,以其负责态度和过硬素质,成为附近海域及当地最让人值得信赖的一支和平力量。
一些国家商船宁可等几天也要让中国军舰护航,不少外国商船甚至从“国际推荐走廊”驶来申请加入中国海军伴随护航的队伍,有的外籍船舶先后10多次加入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就像几个月前被护的“旺达”号商船船员所说:每次带船经过亚丁湾,都要申请中国军舰护航!
15年来,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圆满完成1600多批7200余艘中外船舶护航任务,解救、接护各类船舶近百艘,其中外国船舶占50%以上,持续保持着被护船舶的绝对安全。
从单一护航到任务多元:在国际舞台尽展风采
今年11月17日,巴基斯坦卡拉奇海风吹拂,中巴“海洋卫士—3”海上联合演习在这里闭幕。
细数中方参演兵力,临沂舰来自正在亚丁湾护航的第45批护航编队,第44批护航编队3艘舰艇刚结束对中东友好访问。
抽调护航兵力与外军联演,是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加强国际合作、深化军事交流的实践探索。
自第3批护航编队与俄罗斯海军开展“和平蓝盾—2009”联演以来,中国海军以护航为契机,逐步建立结合护航组织舰艇友好访问、参加中外联演的新机制,积极与外军交流合作,不断加深彼此间友谊与互信。
细心的网友发现,很多舰艇参加护航、访问、联演都不止1次。
这次临沂舰全程与巴舰艇组成编队,双方首次位阿拉伯海北部联合巡航。临沂舰的经历很丰富。2015年春,也门内战爆发,第19批护航编队临沂舰、潍坊舰、微山湖舰紧急赴也门撤侨。
“中国海军,带你回家!”这8个字不仅让国人为之动容,也同样温暖了外国友人。在成功撤离683名中国公民的同时,编队还将15个国家的279名公民安全撤出。
“几天前我还在面对炮火和死亡,而此刻我已站在祖国土地上。你想象不到我内心有多么感谢中国。”从也门回到斯里兰卡的侨民格伦·爱德华动情地说。
这一幕时常发生。
早在2011年春,第7批护航编队徐州舰圆满完成为撤离我在利比亚人员船舶护航任务。这是中国军舰首次参与人道主义危机中撤离平民行动,国际舆论给予广泛好评。
近在今年4月底,第43批护航编队南宁舰、微山湖舰紧急赴苏丹撤侨。第2批撤离人员除272名中国公民外,还搭载了221名巴基斯坦、巴西等国人员。巴基斯坦人哈瓦尔激动地说:“谢谢你中国,我们爱你!”
15年来,中国军舰在执行护航任务的同时,一次次在各国需要的紧要关头挺身而出。
2013年9月,第16批护航编队盐城舰奔赴地中海,完成7批叙利亚化学武器海运护航任务。
2014年3月,第17批护航编队远程奔袭3500余海里,参加马航MH370航班联合搜救。
2017年4月,第25批护航编队16名特战队员登上图瓦卢籍“OS35”号商船,抓捕3名海盗,成功救出19名船员……
护航打开了一扇窗,为世界展示中国海军是一支温和而有力的和平力量。
翻阅这几年的护航志能发现,编队与外国海军常态开展联演、互派军官驻舰观察,与数十个国家护航舰艇开展联合护航、反海盗、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演练。
作为中国海军驱逐舰家族的新秀,乌鲁木齐舰去年年初还在第39批护航编队序列里,参加中伊俄海上联合演习和中俄反海盗演练,今年,再次作为指挥舰亮剑亚丁湾。南宁舰、淄博舰入列不过4年,都通过护航、联演等重大任务完成蜕变。
多年来,越来越多新型舰艇像南宁舰、淄博舰、乌鲁木齐舰一样奔赴亚丁湾,在国际舞台尽展风采,增强了大国海军的自信和底气。
如今,对中国海军护航编队来说,奔赴亚丁湾已不仅是为了护航。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人民海军的行动越来越多、航迹越来越远,与外军合作越来越深入。
盛夏,第43批护航编队访问西非5国,多次到当地学校看望慰问,向孩子们捐赠学习用品,展示舞狮、太极拳等中华传统文化。加蓬利伯维尔昂贡杰儿童福利院院长米福姆感慨地说:“孩子们脸上的笑容,是中加友好交往的见证。”
深秋,第44批护航编队访问中东4国,与到访国开展海上联合演练。离开阿布扎比扎伊德港时,前来送行的阿联酋海军副司令员阿卜杜拉准将对编队指挥员说,希望以后双方能有更多、更深的对话合作和军事交流机会,衷心祝愿中阿友谊长存!
15年来,护航编队先后118次出访3大洋6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中外联演150余次,所到之处无不受到当地群众热烈欢迎。
从伴随保障到基地化保障:保障条件越来越成熟
10月下旬,走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吉布提保障基地营区,第44批护航编队千岛湖舰炊事班长、一级上士韩绿文身心放松地说:“仿佛找到了回家的感觉,舒适又温馨。”
这是千岛湖舰每个月的例行性靠泊休整,护航官兵们在基地休闲娱乐,接接地气。那几天,韩绿文和战友们打台球、逛书吧,外出购物,到健身房挥汗如雨,在基地医院为他诊疗的是来自海军军医大学的专家。
这也是2017年8月我驻吉布提保障基地开营以来,护航舰艇例行性靠泊休整的日常。
在以前,这是韩绿文不敢想象的。自2009年起,韩绿文执行了第3、4、7、8、12、20、29、44共8批次护航任务,亲身经历了护航保障模式的变化过程。
10多年前,出海没几天绿叶菜就变黄。第3批护航编队首次在海外过春节时,官兵们吃完绿叶菜再吃根茎类,最后只能吃土豆。
“那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第44批护航编队保障组助理程广杰说,海军会同国家机关部门建立从菜源筹措、采收预冷、气调包装到冷链运输的完整体系,先进的装备、技术让蔬菜保鲜时间大大延长。
编队从舟山出发前,来自上海某研究所的研究员侯建设到码头为各舰采购主副食,甚至连菜品入库顺序、摆放位置都会提出指导建议。他根据各舰人数预测消耗量,建议再增购数百斤上海青。
以往受装备数量限制,1艘补给舰连续保障两批编队,长时间在海上对人和装备都是很大考验。随着海军装备体系高速发展,远洋补给舰数量大幅增加,性能也提升很多,伴随保障能力不断升级换代。如今,在科技与装备的加持下,战斗舰艇即便不靠岸,基本能实现天天见绿、顿顿有菜。
随着护航舰艇的航迹越来越远,访问交流越来越多,国外靠港补给、商业运作与外方支援相结合的模式逐渐走开,更好适应了长时间远距离高强度护航任务需要。
多年来,护航装备保障建立了一体化保障力量体系,形成编队伴随自主保障、远程维修技术支援和应急前出支援相结合的路子。今年7月,淄博舰主机一个备件坏了,从国内转运到海外基地再送到舰上,不过几天时间。
在科特迪瓦、加纳等西非5国友好访问,第43批护航编队官兵吃上了当地时令海鲜。在吉布提,第44批护航编队直接在当地为舰艇补给燃油。在阿曼,第45批护航编队官兵早餐喝上了新鲜浓郁的阿拉伯牛奶。
“依托供应商从靠泊地直接补给很方便,价格实惠、食材新鲜,但当地筹措与局势关联大,立足自己的海外基地才能更可靠、更安全。”曾在海军后勤部机关任职的谭佳介绍。
谭佳参与设计并经历了我驻吉布提保障基地的建设使用,至今已在这里工作两年。他说:“护航基地化保障,有助于舰艇编队更好地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
保障基地的使用,使护航保障从以往补给舰伴随保障为主、国外靠港补给为辅的方式,发展成海外基地保障为主、国外其他港点和国内支援为补充的新模式,护航基地化保障条件越来越成熟。
成熟优质的保障为护航官兵带来家一般的舒适体验。今年9月,第45批护航编队起航赴亚丁湾途中,特战分队二级上士张世龙喜得贵子,编队立即安排其与家人视频连线。望着屏幕里平安健康的妻儿,张世龙满含热泪。
考虑到亚丁湾与国内5小时的时差,在千岛湖舰的“千岛话亭”里,官兵们可以随时与家人联系;通过互联网,他们随时掌握世界时事动态。
从青涩忐忑到自信从容:人才在风浪中淬火历练
10月25日晚,卡塔尔多哈哈马德港灯火通明。
正在这里访问的海军第44批护航编队举办的甲板招待会上,看着眼前的中尉军官邓啸天与外方军官用英语侃侃而谈、自信从容,机电部门少校政治教导员方思航的思绪回到10年前。
10年前的方思航中尉军衔,有幸参加第17批护航编队。那时,他和邓啸天一样刚毕业分到舰上,第一次参加远洋重大任务,与外军交流还有些腼腆。如今,方思航已成为海军一线政治工作的行家里手,专业能力、国际化素养提升很大。
对方思航个人而言,相隔10年的中尉和少校,从青涩忐忑到自信从容,是两次护航让他完成蜕变。
方思航参观卡塔尔海军舰艇时,向对方介绍中国军队政治委员制的历史由来和政治干部的责任。他还兼职这次编队的宣传工作,经常面对面采访国外军人和当地民众。
对方思航和邓啸天来说,相隔10年的两个中尉,国际素养的差异,反映的是15年常态化连续护航,模式越来越科学、高效带来的人才成长周期越来越短。
个人的成长蜕变,是一群人成长的缩影。
海军择优选派作战部队军政主官、机关干部,跨战区海军、跨专业选配专业技术人员随编队护航,各批护航编队也相继探索建立各类制度规定,让这些人才在多国军舰云集、海盗活动猖獗、环境异常复杂的国际水域开阔视野,在参与决策、指挥和突发情况处置中历练胆略、增长才干,进一步增强带领部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如今,一大批有护航经历的军官走上中高级领导岗位。
2009年,马良第一次护航时是徐州舰的中尉军官。第一次走出国门,他边干边学边进步,在亚丁湾上忐忑地喊话几十艘商船,组织他们按编队航行。
经历5次护航、15个国家访问、10余项重大演训任务历练,其间还出国留学,马良已成为一名自信从容的大国海军舰长。他在亚丁湾上与被护商船顺畅对接,在赛瑟尔甲板招待会上和外交部长、前总统零距离友善交流,在远海大洋与外军舰机自信交流……
“如果不来护航,我可能也会在国内当舰长,但没有这么开阔的视野、丰富的经历。”谈起护航感受,马良感慨地说,“这些都是大风大浪里一步步闯出来的。”
千岛湖舰一级军士长朱文亮参加了8批次护航,随舰访问40多个国家。为更好适应国际舞台,入伍前只有初中学历的他考取浙江大学本科文凭,访问中能以流利的英语为外国友人讲解中国海军发展历程,并因护航表现突出荣立二等功1次。
经历亚丁湾风口浪尖的淬火历练,一大批优秀年轻官兵迅速成长起来。一批批舰长、政治委员提高了远海指挥能力,舰载直升机飞行员练硬了高飞的“翅膀”,舰艇部门长成为海军舰艇长的后备人选,还有随舰出海的机关人员展开课题研究,院所科研人员也收获了科研成果。
杭州临平发挥“共享法庭”效能高效化解纠纷
今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依托“共享法庭”,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整合多方资源,打造“一站式”解纷阵地。临平区健全完善“区社会治理中心+信访大楼+解纷大楼”的“一体两翼”机制,建立“访、调、仲、诉”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依托“共享法庭”推动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同时,推行“一般纠纷就地调、复杂纠纷指导调、涉诉纠纷邀请调”机制,在8个镇(街道)、196个村(社区)建成204个“共享法庭”,形成“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积极打造“线上+线下”服务平台,通过举办培训班、开设“共享法庭e课堂”等多种方式,组织村(社区)信访干部轮流到区社会治理中心,与法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推广应用“共享法庭”集成应用2.0系统,网格员、调解员可通过系统发起在线指导,由结对法官进行线下或远程指导。
建立健全机制,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临平区建立信息预警联动机制,组织法官团队利用“共享法庭”下沉联系镇(街道)、村(社区),在法院立案、诉前调解等环节,提前研判苗头性信访风险,预警并处置矛盾纠纷4000余件。同时,建立“访、援、调”合作机制,区司法局、区信访局、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共同制定信访事项处置方案;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通过“共享法庭”承接、参与和协助信访部门的案件调处工作,引导部分信访矛盾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充分发挥全区215家调委会、1168名专兼职调解员作用,妥善化解一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262件,其中疑难复杂矛盾纠纷242件。
聚焦重点领域,打造纠纷化解“专业版”。针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临平区成立行业特设“共享法庭”,依托区调解协会和各类调解组织,提供专业化、系统化解纷服务。例如,临平区“商会共享法庭”聘请近百名调解员,以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助力涉企矛盾纠纷高效化解;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率先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成立“共享法庭”(公积金服务站),妥善化解公积金投诉540余件。此外,该区优化案件接收和分派流程,畅通案件信息流转链条,不断提升“访、调、仲、诉”对接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共享法庭”调解指导功能,联系法官对劳动社保、涉法涉诉等领域案件给予指导,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通过前期调处和有效处置,该区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房地产四大领域信访量均实现同比下降。
苏杨杨
湘潭“两必审两必问”高质高效回应群众诉求
近期,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市民颜某等6人多次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上访,反映颜某丈夫因交通事故死亡,要求肇事者赔偿。接到诉求后,湘潭市信访局立即组织责任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经过思想疏导和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为进一步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今年以来,湘潭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信访系统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业务水平的若干措施》,要求信访部门相关负责人和有权处理单位相关责任人收到信访件办理责任单位《办理意见书》时,严格落实“两必审、两必问”机制。“两必审”即每个交(督)办件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必须由信访部门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园区)信访部门责任领导亲自审核,必须由律师审核并提出意见。“两必问”即必须问清责任单位分管领导是否对《信访处理意见书》进行审核并签字;必须问清责任单位具体承办人是否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以及信访人是否参评、参评是否满意等情况;达不到要求的,原则上发回重新办理,必要时延期办理,确保信访事项办理依法规范有序。
此外,该市积极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工作,通过专业咨询、调解和解、法律援助等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目前,全市信访事项参评率达98.3%,参评满意率达98.1%。 李冬平
贵州关岭检察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
自今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办理一批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
关岭县检察院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清理相结合,重点对近3年办理的刑事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法变更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等类型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并安排专人调查核实。针对摸排出的重点线索,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中研判是否属于重大违法事项,并明确承办检察官。对于被明确为重大违法的事项提请立案办理,制定调查方案,及时进行核实,作出调查处理结论,并将相关文书材料装订成卷,标注为重大监督事项案件进行归档。此外,各业务部门办案检察官按照“创特色、创品牌、创经验”的“三创”工作要求,认真撰写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形成系列工作成果。
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关岭县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挖掘重大违法事项线索意识不断增强,线索发现数、可查价值均大幅提升。接下来,该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全方位、规模化构建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完整流程,推动监督事项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切实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 侯颖
河北蔚县检察依法能动履职助力基层治理
近年来,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十佳集体、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该院坚持数字赋能,自主研发新开工项目环保税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归集、比对、碰撞,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应缴纳环保税而未缴线索10条,督促税务部门追缴环保税24万余元。同时,采取“委托+调取”模式,研发特种行业用水法律监督模型,从2000余条数据中筛选发现线索,立案2件。
蔚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今年以来,共办理破坏资源环境犯罪案件5件17人。“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共立案38件,恢复被侵占耕地、林地、草地30余亩,疏通河道6.9公里,拆除河道内违法建筑493平方米,清运垃圾53万余立方米。
蔚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优势,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今年,该院成功办理邹某等59人特大电信诈骗案,为10省受害人全额“云退赔”,对7名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深入2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法治副校长讲好“开学第一课”活动;联合县教体局制作暑期安全提示微动漫3期,阅读量达3万余人。 赵志鹏 张楠
文成大峃镇加强源头治理推进多元解纷
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推行“组团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推动辖区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不断提高群众信访工作满意度。
该镇依托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积极打造“和立方”调解工作室,每天安排3名调解员轮岗值班,做到群众诉求“即刻受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同时,推动“三官两师一员”(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心理咨询师、执法队员)包联村(社区),组建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乡贤等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队伍;联合“三官两师一员”,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梳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大峃镇探索推行“N+M”组团“出诊”调解模式,即由N名镇级调解员负责案件受理和线索研判,吸纳M位威望高、公信力强的村干部、老党员、退休干部、网格员及热心村民“搭班”,推动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就地化解。“N+M”模式推行以来,已累计化解矛盾纠纷341件。
此外,大峃镇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调解员“上挂”培训机制,积极开展金牌调解员、优秀案例评比等活动。截至目前,已累计兑现人民调解奖补案件5件,其中,普通矛盾纠纷3件、历史遗留案件2件。
周晨曦
江苏海安检察精准普法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今年以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护航现代化、建功新征程”讲百案、进千企、访万家法治宣传行动为契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精准滴灌”式普法,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寓教于乐,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组织检察干警走进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每学年讲授50余堂法治课。同时,积极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让孩子们在角色扮演中“沉浸式”感受法律威严,在少年儿童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
“定制式”普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海安市检察院联合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召开高新技术企业代表座谈会,向企业征集法治需求,提供“点单式”普法、“点对点”法律服务。同时,组建“企明星”宣讲团,制定《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录制普法小课堂,开展以知识产权保护等为主题的普法活动21场。
“情景式”普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海安市检察院以党员“双报到、通通在”“检察官进网格”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警到10个区、镇和212个村(社区)报到,发放普法宣传手册4000余份,努力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米”。同时,深入田间地头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讲解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晓率。
卢佳 陆吟秋
仙居南峰街道实行矛盾纠纷“闭环式”管理
今年以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积极开展接访活动,建立“开门接(约)访+集中会商+通报督评”的矛盾纠纷“闭环式”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开门接访,全域做实前端化解。南峰街道坚持关口前移,明确街道每周四集中接访,村(社区)每周工作日开门接访。同时,分设4个接访室,街道党工委书记在1个接访室坐班,15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各管理区党委书记、主任、联系领导、驻村干部在管理区接访室集中接访。10月以来,共接待信访群众162人,化解信访问题103件。
集中会商,全员推动积案化解。南峰街道对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实行“挂牌销号”制度,由联系村领导、管理区党委书记或业务条线分管领导共同包案化解。同时,每周召开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会商疑难案件;针对化解难度较大的案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牵头,组织各方力量化解,努力从源头减少信访存量。截至目前,共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和历史遗留问题15件。
通报督评,全链提升化解质效。南峰街道建立信访办理情况清单和重点案件化解情况清单“两张清单”,实行“交办单、督办单、警示单”三单督办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督办。同时,建立群众满意度评议机制,将工作完成度、群众认可度等作为干部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张齐
兴化农商银行警银联动15分钟成功阻诈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呈现多发态势,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反诈防骗意识和能力,从源头遏制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农商银行)结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点,进一步加强警银联动,凝聚反诈合力。
近日,兴化农商银行与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联防联动,用时15分钟,成功阻止一起刷单电信诈骗案件。当日,客户卞女士匆匆赶到兴化农商银行千垛支行办理汇款业务,该行大堂经理进行“三问两看一核对”后,发现卞女士并不认识收款人,于是向其询问汇款用途。卞女士表示自己下载注册一款App用来刷单返现,在家中已充值3500元,平台返点100元。她正要提现时,平台提示资金处于冻结状态,需要再充值1万元到指定银行账户才能解除冻结。
该行工作人员基本确定卞女士遭遇了典型的刷单电信诈骗。大堂经理一边向卞女士进行劝阻,一边向运营主管和支行行长汇报。为防止客户不听劝阻冲动汇款,千垛支行决定先对其银行卡采取保护性止付措施。此时,兴化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也监测到卞女士疑似遭遇刷单电信诈骗,并立即派遣民警抵达千垛支行,对其进行再次劝导。经过警银联动,卞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避免了1万元的经济损失。 孟小勇
深圳粤海街道就地解决群众诉求
今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采取多项措施,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信访诉求。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事件分级分类处置、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等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二是依托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常态化机制,通过网格巡查、开门登记、群众扫码、上级交办等渠道收集群众诉求,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诉求服务体系。三是聚焦重点领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推动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限期化解。截至目前,粤海街道共办理信访件18049件,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达99.7%。 罗紫允
福州仓山检察推动党内法规落地见效
今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党内法规落地见效。该院将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列入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把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活动,把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常态化。同时,在官方网站转发党内法规10余部,在微信公众号“声入检心”广播专栏宣讲党内法规6次,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吴昌峰 陈敏臻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开展“组团式”帮扶
今年以来,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深入实施“组织共建”“干部派驻”“产业互助”三项行动,扎实开展“组团式”帮扶工作。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各部门(单位)党组织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凤亭乡各村党组织结对机制,推动“理论共学、阵地共建、问题共解”。同时,定期组织各部门(单位)赴凤亭乡开展以“助力驻村帮扶”为主题的联建活动,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借鉴龙洞堡街道见龙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经验,统筹党建工作经费,支持凤亭村和班台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 凌辉 郑兴艳
武安警方三举措强化民宿治安管理
今年以来,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民宿治安管理。该局治安大队主动延伸服务触角,为51家民宿安装管理系统,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将其全部纳入特种行业安全监管。同时,积极协调辖区派出所和村民委员会,做好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态化开展巡控行动,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让游客更加安心、放心、舒心。
刘新顺 孔密君
抚州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委信访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职能作用,推动该项机制在全市所有乡镇实体化运行。黎川县委信访局制定信访工作方案,指导全县15个乡镇及城市社区党工委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黎川县日峰镇党委书记坚持每天接访,下辖16个村每周定期分析信访工作形势、会商研判信访案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日峰镇共接待信访群众1000余人,走访群众3000余人,化解信访问题600余件。 徐坚 欧阳仁保
兰州新区创新机制为群众排忧解难
近年来,甘肃兰州新区探索推行“党建引领+党群说法+四方四联”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该区依托园区、镇、村(社区)三级党群说法中心,推行坐诊接访、出诊下访、会诊约访“三诊三访”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区党工委书记落实信访积案、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包案制度,定期开展下访接访活动,采取研判解剖、问症解事、帮助解难、宣传解惑、交心解结“五解”工作法,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李双红
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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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
任红超:本院受理刘巧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336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5734.04元;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采用公告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河北三严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梁升光: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蔡奕忠与被执行人河北三严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申请执行人蔡奕忠申请追加梁升光为(2022)冀0191执1996号案件的被执行人。该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执异17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被申请人梁升光为(2022)冀0191执1996号案件被执行人,被申请人梁升光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河北三严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刘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蔡奕忠与被执行人河北三严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申请执行人蔡奕忠申请追加刘杰为(2022)冀0191执1996号案件的被执行人。该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执异17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被申请人刘杰为(2022)冀0191执1996号案件被执行人,被申请人刘杰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冀0191民特10号
本院于2023年12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韩吉生申请宣告公民失踪一案。申请人韩吉生称,其儿子韩伟鹏(公民身份号码:13012419920209361X)于2018年7月5日从石家庄高新区郄马镇南郄马村进安西路进安十里6号走失,下落不明,距今已超两年。下落不明人韩伟鹏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韩伟鹏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韩伟鹏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韩伟鹏情况向本院报告。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兆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亚亚门业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资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中尚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帅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资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韩鹏: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诉你及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3)冀0403民初3939号
赵波:本院受理原告赵军诉你继承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39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3)冀0403民初2548号 李学春:本院受理原告王永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2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3)冀0403民初5938号 马鹏程: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隆宫娱乐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593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6日。并定于2024年2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1221号 王来闯:本院受理徐州鑫诺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12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1460号 颜海洋:本院受理徐州宝泰物资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14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1466号 杨蕊、王海涛: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博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追缴未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1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613号 廊坊市旭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天晟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旭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齐裕天商贸有限公司、江苏途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修建票据追索权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6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刘益:本院受理泰兴市鑫博水暖器材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83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顾刚:本院受理周立峰与江苏洋洲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你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57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曹阳:本院受理赵勇与任沛军、你、第三人陈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1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陈向良:本院受理陈月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839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林进:本院受理朱锋儿与黄俊、你、苏海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5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吕扣寿:本院受理王银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2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何彬:原告封海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王啸峰、蔡颖慧: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72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滨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徐晓琴、商平:原告成都御鑫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与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川1002民初3044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凌家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易彩月:原告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002民初3027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凌家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洪梅:原告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002民初3030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凌家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晓斌:原告邹淑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002民初3824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凌家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晏孝琴:原告李天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002民初3390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凌家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葛泽彬:原告朱铁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川1002民初4596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状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在本院凌家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涛:本院受理原告马建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鲁1324民初1105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董凤珠、董凤珍:原告董明根与董明祥、第三人你们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3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业:原告韩具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山东瑞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原告德珂斯(江苏)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刘开余: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7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朱云忠:本院受理武进区前黄常英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封士中:本院受理温美侠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67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陈辛龙:本院受理湖州合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李迎冬:本院受理顾菊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4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全秋红:本院受理徐建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6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赵柏:本院受理太仓立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杜丽丽:本院受理太仓立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王海兰:本院受理太仓立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李成好: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558号原告王宗云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杭州维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7977号原告江苏三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江桂兵:本院受理常州市鼎天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7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魏占国:本院受理金改革与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2民初494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王荣林、昆山市福旺团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立志与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马继章:本院受理马孝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2民初4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常州桂城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林春旺:本院受理王甜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阮景军、上海疆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何佳辉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06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窦怀港、卢海丽:本院受理冯昌奇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五个严禁、廉政及三个规定监督卡、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余圆圆:本院受理李华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99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付志桃:本院受理刘天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7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宋广杰:本院受理蔡成武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市依充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杜刘:本院受理张晓丽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艳胜:本院受理赵惠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1023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廖超:本院受理梁毕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78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蔡云萍、魏春华:本院受理伏瑞林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806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王震平:本院受理詹先冬诉你买卖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7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宋惠峰:本院受理兰建琼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104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刘海林:本院受理常州万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1016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李兵、王华山、张雨、徐雪妹:本院受理姚仁凤与你们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宴仲超:上诉人江苏华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2023)苏0402民初4150号之一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瑞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卡莱司卓奥斯曼(太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们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7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凡思亮:本院受理吴双友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88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张旺:本院受理天宁区茶山华纳英皇歌厅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664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中健健身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弘阳广场店、中健健身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宿迁洁华清洗服务中心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623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司建功:本院受理徐志勇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兰陵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白海波:本院受理李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永康市乐宝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07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古长平:本院受理赵水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6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桂城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玉华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838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张思明:本院涂瀚与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09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志龙、鄄城顺安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汪华先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邵文杰、马英: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894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李传兵:原告谢发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8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周霆: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79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钱希明: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7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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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芳: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79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曹国清: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7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王艳宾:本院受理丁学民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9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吕勇:本院受理毕传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7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王大伟:本院受理王冬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2民初3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林慧、林雅娟、林文娟、林名娟、林红娟、林美娟:本院受理吕丹萍诉你们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58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硕柏宇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迪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4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林泽亮:本院受理天宁区雕庄合众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78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浩之瀚建筑有限公司、徐培林:本院受理常州中益丰供应链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江苏泰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恒闽物资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靖江辰跃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维扬纺织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4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关于认领资金的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在侦办“117”开设赌场案时,依法查明招商银行6214857213750328等13个银行账户并非户主本人使用,账户内的资金与户主无关。请上述银行账户的实际使用人或者账户内资金的实际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证明材料到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配合调查,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依法予以发还,逾期无人认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上缴国库。
联系人:汤警官,联系电话:0535-6922721。特此公告。
附:《银行账户明细表》
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年12月27日
银行名称及账号如下:招商:6214857213750328、6225885952226959;工商:6212262314006592540、6212263602116154097、6222081408003415685;建行:6227073750213366、6232111830000610567;农行:6228480089227722074;平安:6230580000164867512;民生:6226192302465224、6216912308162299;浦发:6217923651722372;福建农信:6230361107096087542。
公 告
原告湖南知了青年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了青年公司”)与被告赵普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号:(2022)湘0105民初2505号】,本院于2022年2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知了青年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青、吴茵茵,被告赵普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晨、陈晶晶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将原告权属相关事实与部分判决公告如下:
1.《了不起的匠人》片尾显示,出品单位为优酷、知了青年,联合出品单位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2021年12月,原告知了青年公司与案外人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公司”)共同签署《说明》,其上载明,《了不起的匠人》系列纪录片是优酷公司与原告知了青年公司共同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知识产权由优酷公司与原告知了青年公司按35%:65%的比例共有。
2.因被告使用涉案视频,未标明著作权人的信息,割裂了原告与作品之间的联系,故应当向原告赔礼道歉。判决被告赵普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分别在其抖音号(ZhaoPu0424)、快手号(ZhaoPu0424)、微信视频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七天刊登文字致歉声明……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7日
精耕法治土壤打造“三最”普法品牌
上海黄浦扎实推进普法赋能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前不久,在上海市第35届宪法宣传周期间,黄浦区推出诸多“最红色”“最海派”“最江南”的“三最”普法产品,成为一道亮丽风景。
据介绍,自“八五”普法开展以来,黄浦区立足上海的“心脏、窗口、名片”的城市定位,精耕法治土壤打造“三最”普法品牌,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构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这里的大街小巷,探寻“三最”普法带来的巨大变化。
深挖“最红色”法治文化
作为中国共产党诞生地所在区,黄浦区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各类红色遗址遗迹、纪念场馆多达140余处,位居全市首位。如此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为“法治黄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文化基础。
一方面,黄浦区积极挖掘红色文化中的法治基因,推出系列红色普法活动。例如,在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门前,常态化举行“青少年国旗下学宪法”活动;在黄浦区检察院会审公廨旧址开展系列“向阳花课堂”“莫阿姨”未检品牌活动等,持续提升红色普法的效能和影响力。
另一方面,黄浦区借助红色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努力构建水土相服的法治文化建设和传播体系。比如,结合法治名人故居和红色旧址,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红色法治好故事”宣讲活动,并广泛开展红色普法打卡活动;依托“海派律师文化起源地”,打造“律聚初心地”行业党建品牌,推动广大律师参与普法与促进社会依法治理,持续提升普法浸润效力。
黄浦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建忠说:“我们持续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高地,充分体现黄浦普法辨识度,尤其用好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等红色法治文化遗址,形成一整套体系自成、运行紧凑的红色法治文化建设系统,铺就‘法治黄浦’亮丽底色。”
提升“最海派”法治素养
“宪”在请答题、一“法”即中、圈住“法宝”、民法典绕口令……“上海市宪法宣传周”黄浦区法治嘉年华活动在南京东路街道的石库门弄堂中火热进行,吸引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
作为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8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是上海唯一的试点单位,南京东路街道自2022年便开始启动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而作为上海的“城市之心”,这里社会形态复杂,居民法治素养参差不齐,利益表达各不相同,南京东路街道充分发挥海派精细化治理的经验优势,通过细化“三项任务”,明确“四大行动”,成立7个法治素养实践基地,15个法治民意直通点,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最海派’的辨识度就在于‘绣花’般的精细治理,在于对卓越一流的自觉追求和不懈坚持。我们在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中,不断细化内容、丰富形式,依托科技赋能,将相关内容植入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渗透居民生活的点点滴滴,力求在无声处听惊雷,在无色处见繁花。”南京东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周明说。
如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的试点成果在黄浦全区推广,其体现的“最海派”特色成为黄浦区推进“八五”普法的工作导向。据悉,当地积极贯彻嵌入式、融合式、浸润式“三式普法”工作新理念,将“最海派”的普法内涵精准嵌入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推进“最海派”普法活动与社会治理、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的高度融合,将“最海派”法治文化浸润至城市肌理。
诸如黄浦区教育局、区司法局、五里桥街道联合举办的高中生法治辩论赛;淮海中路街道开启的“法治之旅”专题活动;瑞金二路街道组织的一堂好课与“法”同行普法进校园活动和“走读法治瑞金、‘宪’在就出发”法治打卡活动等一大批法宣品牌活动如雨后春笋,极大提升了公民法治素养。
供给“最江南”法治为民
近日,黄浦区司法局创设制作的“浦江微法剧”正在热播,系列短剧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以旧式里弄为背景,由干部群众自导自演,一口地道的上海方言,尽显“最江南”的地域特色和人文风貌,把一个个法治为民的真实故事演绎得生动精彩。
“普法最终要落在为民办实事上,由‘精’至‘雅’的江南文化,自古便有以民为本的家国情怀。在‘八五’普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法治为民的宗旨,上拉天线下接地气,以通俗乐见的方式强化普法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黄浦区司法局副局长王翔说。
据了解,黄浦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不断推出新举措:
率先创新机制建设,成立上海首个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建立“全区域统筹、全方面联动、全领域融合”的工作新机制;持续强化基层治理中的“软法之治”,制定发布首个区级《住户守则》,破解基层治理中的各种难题;率先编撰《黄浦区社区工作者法律实务指引》和《黄浦区基层依法治理手册》,为破解社区管理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供系统化、法治化、流程化解决策略。
“我们始终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三最’特色走出了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路子。”王建忠说,下一步,黄浦区将进一步精耕“八五”普法后半程,传承弘扬最鲜亮的红色基因、最海派的城市文脉、最江南的文化肌理、最法治的思维理念,让人民群众在双向奔赴中感受普法温度,为更好落实“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贡献“黄浦样本”。
西安未央推进诉调机制有机衔接
联动联调形成解纷“乘数效应”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鲍静
□ 本报通讯员 高敏
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以建设法治未央、平安未央为目标,通过优化调解队伍、构建化解合力、疏通矛盾堵点等方式,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2021年以来,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060件,化解矛盾纠纷8717件,有效筑牢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未央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继坤今年荣获“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员”称号。
为积极推进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运行,未央区积极推进诉调机制有机衔接,建立司法确认“绿色通道”,通过“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提高调解的效力和权威性。
今年4月,未央区司法局与区总工会、区法院以及区人社局联合签订《关于推进劳动关系领域联动联调治理机制建设的合作协议》,推动未央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未央区‘工会+法院+司法+人社’四部门劳动关系领域联动联调治理机制的建立与运行,形成了叠加倍增的‘乘数效应’,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助推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是人民调解在践行劳动领域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探索,对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周泽说。
未央区司法局在完善区、街、社区(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在矛盾集中的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领域,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等设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促使矛盾在行业内部化解;延伸基层调解组织触角,发挥社会力量在基层调解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目前,未央区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45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600多名,基本实现了纵向贯通、横向联调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未央区司法局副局长刘程州介绍,该局将全区62家律所、789名律师、112名法律专家、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3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整合,贯通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职能,全力打造了未央区矛盾纠纷化解大厅这个“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
“未央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所、基层调委会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到的简单矛盾纠纷,实行就地受理、调处;对于复杂疑难、跨区域的纠纷,第一时间报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处理,实现了矛盾纠纷不累积、不升级、不激化。”未央区司法局局长王晓熊说。
宁波北仑“三举措”化解涉企信访难题
本报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凌舟洋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众多。近年来,北仑区通过不断探索和发展“枫桥经验”,通过领导干部进企下访、开设一条服务专线、强化决策源头预防“三举措”,进一步优化辖区企业营商环境,有效化解涉企信访难题。
区领导定期到所联系企业下访接访,围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进行走访调研,用心用情听取企业需求,研究解决企业现阶段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今年以来,下沉企业开展接访127人次,化解企业矛盾197件。
北仑区增设12345“营商环境咨询投诉”专席,健全营商环境“三方通话”模式,强化话务员及“政策专员”培训,扩充惠企政策知识库,积极宣讲解读营商环境保障相关政策。同时,狠抓涉营商环境事项相关事件的办理质效,确保矛盾诉求化解到位,压实压紧部门工作职责。目前,共办理营商环境事项1800余件,一次性化解率达100%。
北仑区将各街道人民意见建议征集站点功能下沉至企业,及时收集企业及职工意见建议,把人民群众的“金点子”转化为推动城市建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金钥匙”。
菏泽以监督“硬杠杠”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本报讯 记者姜东良 李娜 通讯员张永林 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聚焦行政执法规范运行,用一系列执法监督“硬杠杠”提高行政执法质效。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倒查违法违规行政行为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市司法局制定《菏泽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聚力打通阻碍法治建设壁垒,形成有效的行政权力监督运行机制。
为汇聚执法监督合力,菏泽市司法局建立与相关监督主体的贯通协调机制,推动违规行政执法行为查究结果与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抓依法行政的良好局面。市纪委选派人员全程参与倒查违法违规行政案件专项行动,形成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调配合机制;将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对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建议内容融入案件倒查监督行动;加强与相关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综合在开展法律监督、行政审判、备案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一些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线索,开展针对性查究。
为增强监督实效,今年5月,菏泽市启动“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组成市纪委参与的三个工作组对行政败诉案件和被复议纠错案件开展首轮责任倒查。菏泽市还突出执法监督结果运用,由市司法局牵头成立行政执法事业单位专业考核委员会,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等15个单位进行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将监督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环境联抓 民生联解 发展联促
清远三坑镇探索跨区域协作基层治理机制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潘迪锋
初冬时节,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的圩镇热度丝毫不减。挑着扁担的、推着单车的、开着汽车的农户从四面八方赶来,谈笑声、叫卖声响成一片,构成了一派乡村振兴的和谐景象。
“如果说经济发展是区域协作的主题,那么基层治理就是其根基。”三坑镇党委书记王家文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三坑镇地处清远、肇庆、佛山三市交界,乡镇交接、村村相连,彼此田土交错、产业相似、商贾互通,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由此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治安形势一度不容乐观。
为此,该镇以化解边界矛盾纠纷为契机,以环境联抓、民生联解、发展联促为重要抓手,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N”的力量,积极探索跨区域协作基层治理机制,将“接边劣势”转化为“接边优势”,将“各自为营”转化为“互利共赢”,有效探索出一条“1+6+N”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新路径。
经过三坑镇与上游有关乡镇的合力治理,漫水河从曾经的“水患之河”变成了如今造福群众的“生态之河”;
村里发生失窃,疑为流窜人员作案,在友邻的警力协助下,三坑镇派出所得以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踪迹;
……
小视角折射大思路,小故事反映大变化。从“三不管”地带分散治理到资源整合、协商共治,一桩桩、一件件,背后彰显的是三坑镇跨区域联动基层治理理念的不断转变、治理机制的不断完善、治理方式的不断创新。
“当前,全面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是省委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实施‘百千万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王家文说,三坑镇将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强化智治支撑,提升边界区域治理质效,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力争为基层治理贡献自身力量。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报送法制审查
拟推动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同审查制度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万静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负责人赵春雷在会上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在总结近年来审查实践和开展试点探索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加强了制度的刚性约束,有效防止政策措施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报送司法部进行法制审查。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内容,并推动加快立法进程,争取让条例尽快出台。
据悉,《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强调要进一步压实政策制定机关的审查主体责任,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确保应审尽审,强调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的程序、标准不得出台有关的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健全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完善了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经营者成本、影响经营者行为四个方面的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的适用情形,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同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和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机制,提高审查质量。
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4部配套规章文件制修订工作
将与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时生效实施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张维 近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已经公开发布。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为严格落实《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同步完成了《专利审查指南》《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等4部配套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这些配套制度将于明年1月20日与《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时生效实施。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介绍,上述文件在便利申请人和创新主体、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的保护、与专利国际规则衔接等方面都作了规定。
其中,持续优化专利申请审查流程。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安排,为申请人和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具体包括: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专利审查各环节的适用;具体规定了援引加入、优先权恢复、增加和改正、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补偿、专利开放许可等制度的审查和处理规则;扩展了专利权评价报告提出的主体和时机,简化了提交方式和办理手续等。这些措施都将进一步提升专利制度的便利性,增加创新主体利用专利制度的获得感。
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警示视频会
督促狠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本报讯 记者蔡岩红 应急管理部近日召开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警示视频会议,督促推动各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保持高度警觉,狠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会议强调,中央企业要带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央企总部管理责任,强化“事中”日常监管,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反思近期典型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管理原因,举一反三持续改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当好安全生产“排头兵”。
会议要求,各地区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事故通报、原因分析和警示研判,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盯试生产、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强化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升级管理,落实冬防各项措施。对不放心企业和薄弱环节强化明察暗访,排查管控人员聚集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创新基层党建品牌化建设
本报讯 记者马艳 通讯员韦家永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和“四强”党支部创建,创新基层党建品牌化建设,全系统共建成“四强”党支部41个,创建支部品牌455个。注重抓好典型选树和学习宣传,选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王猛等一批在全国、全区都具备一定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扎实推进清廉建设,每季度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通过多措并举加强党建工作,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实现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有序有力、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发展。
忻州公安紧急处置涉爆物品交通事故
本报讯 记者王占平 通讯员韩波 近日,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民爆支队接到省厅治安总队通报,一辆载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小型集装箱式危货运输车在G55高速原平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开展相关救援、处置工作。忻州市公安局党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处置领导组,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德华迅速组织警力,协调救援人员、车辆、专用设备火速赶赴事故现场。救援民警和工作人员将该车驾驶员、押运员送往医院检查医治,使用专用车辆将民用爆炸物品妥善转运暂存。
六盘水六枝特区推进信访法治化
本报讯 记者王家梁 通讯员远航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以来,进一步抓实信访工作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探索全链条解决信访难题,全区信访态势平稳有序,群众对信访工作满意度大幅提升。
六枝特区建立矛盾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厘清矛盾纠纷性质类别和责任,促使信访事项受理精细化、具体化。
福建福安集中统一销毁非法烟花爆竹
本报讯 记者王莹 通讯员陈丹 近日,福建宁德福安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非法烟花爆竹集中统一销毁活动,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对今年以来查处的2616件非法烟花爆竹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处理。销毁前期,福安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处置涉爆物品安全操作规范,通过销毁审批、选择地点、委托单位、制定销毁方案、应急预案等措施,做好销毁准备工作;销毁过程中,福安公安局严格落实统一指挥、现场监督、运输装卸、安全警戒、应急处理等各环节安全,销毁任务圆满完成。
辽宁法库推动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
本报讯 记者韩宇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法库县检察院创新“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方式,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庭审监督、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司法办案工作。法库县检察院建立“事前告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常态化联动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纳入检察办案各环节,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今年以来,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刑事案件24件、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18件、参与其他司法办案工作9件次。
河南兰考检察做好行刑反向衔接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赵光东 今年以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运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与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内部联动、外部协同,加强对不起诉案件的依法后续处理,及时跟进监督行政机关对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了解,该院针对40件相对不起诉案件向多家行政机关发出监督意见,目前已作出行政处罚27人,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有效实现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
河北张北检察精细案件质量评查
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杨晓娜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人民检察院以精细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强队伍、建机制、抓整改,打造案件质量评查新格局。该院组建评查人才库团队,组织评查员全流程参与重特大案件办案;完善机关内部评查机制,由业务部门与案管部门共同制定评查计划;坚持以评促管、以查促改,对评查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今年以来,该院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2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5条,办理类案监督案件3件,没有被评查为瑕疵或不合格案件。
杭州高新区以无碍建设筑就有爱家园
今年以来,浙江省杭州高新区(滨江)聚焦残疾人信访诉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稳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让残疾人生活有爱无“碍”。
杭州高新区(滨江)打造一批无障碍示范点,统筹推动残疾人公共服务更配套、友好环境建设更优化、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及时了解残疾人需求,该区通过“民呼我为”平台、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专线、民意恳谈会、“两委员一代表”建议征集、人民建议征集站等渠道,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全部落地落实。同时,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小区、公园、医院、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区域“断、阻、错、缺”等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梳理并进行现场确认,形成涵盖14大类、30家责任单位共11960个问题的无障碍问题清单,全部整改完毕,惠及全区4000余名残疾人。截至目前,共在7个地铁站增设16个残障人机动轮椅车泊位,在5家商业综合体增设46个无障碍坡道、卫生间和电梯。
针对残疾人关心关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杭州高新区(滨江)将建设质量把控工作纳入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将残疾人试用体验作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组织开展现场体验和成果监督活动47次,有序推进工程预验收、验收和移交工作。目前,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项目监督覆盖率、整改完成率、群众满意率均达99%以上。 汤杰成
图片新闻
实践法学研究如何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
理论与实践必须双向奔赴
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以深化实践法学研究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暨《法律适用》创刊500期”座谈会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主持座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全部与会。
来自法学界的王利明、马怀德、胡建淼、陈甦、黄进、秦前红、陈卫东、叶青、林维、易继明、时建中、黄勇、张建伟、车浩14位专家学者畅所欲言,就如何办好实践法学期刊、如何推进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融合发展、如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发表观点。
张文显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格外关心、高度重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要加强法学期刊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推动法学学术期刊多样化、差异化、高质量发展。要加强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研究,回答实践之论,回应实践之需,破解实践难题,在实践中发挥法学期刊的作用。要加强对新时代能动司法的研究,把其中的规律性认识形成科学理论,指导解决审判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李成玉介绍,1986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亲切关心下,《法律适用》的前身《学习与辅导》,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正式创刊。1993年年初,更名为《法律适用》,正式明确定位,要以服务审判实践为目标,运用法学理论研究法律适用问题,及时探讨审判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站在500期的历史节点上,《法律适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改进完善编审工作,不断打磨提升稿件质量,肩负起法学期刊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三大体系中的职责使命,奋楫杨帆,赓续前行。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陈志远介绍,《中国应用法学》办刊7年来,紧紧围绕“沟通理论与实务”的办刊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拓展司法实践研究,从实践中找准真问题,与理论界共同研究,向理论界问计问策;同时,及时传播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司法实践,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理论,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促进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促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强介绍,作为作者,从1999年第一次在《法律适用》上发表论文,到目前一共有16篇论文见刊于《法律适用》。早年发表配偶权相关论文时,编审老师标注的按语:婚姻法中是否应引进配偶权制度,专家学者之间颇多争议,这里选登两篇审判前沿法官撰写但观点截然相反的论文,见仁见智,读者不妨也来参与争鸣。去年发表居住权所涉实务问题一文时,同期也刊载了一位高校学者对居住权制度的研究。这充分体现出期刊用心尽心地为法律共同体搭建着理论与实践对话、碰撞、交流的平台,引导、鼓励实务界将鲜活的经验和问题加以理论提升,推动理论资源和实践支撑实现了双向的滋养与奔赴。
法学是一门实践之学 理论与实践需要密切结合
王利明强调,《法律适用》《中国应用法学》应坚持服务于中国司法实践、服务法治建设的宗旨,搭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正如一位著名的德国学者所说,“没有实务的理论是空洞的,没有理论的实务是盲目的”,法学本来就是一门实践之学,理论与实践需要密切结合,希望两个刊物为理论研究者提供更多的总结实务经验和具有理论创新价值的高水平的文章。
马怀德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办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提高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需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体制壁垒,建议领导干部在高校兼职要适当放开,让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们都能参与到高校的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来;第二,开放“法答网”或者向学界提供司法审判问题的清单;第三,《法律适用》《中国应用法学》与高校刊物联合组稿、共同举办学术论坛、小型研讨会等。
陈甦认为,实践法学研究是中国法学知识体系构建当中最重要的一个理念与方法,所以实践法学研究的价值和作用不仅是在司法实践过程进行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也是在中国整个法治建设和法学建设过程中需要坚持的理念与方法。他建议,两本期刊在选题和内容上更具有开放性,这样对于完善司法经验的形成机制和司法规则的形成机制非常重要。
秦前红认为,审判工作与法学研究,两者之间必须是良性互动的关系。对审判工作的研究,当然要研究个案问题,研究法律适用和法律解释问题,这是术的层面,而在道的层面上有更深层次的理论问题要解决,在审判工作中可能出现行为规则和裁判规则不一致的问题,审判工作需要下大气力研究;司法解释的功能和法源地位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理论问题。
陈卫东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适用》,区别于《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要高度聚焦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坚持审判工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定位,集中力量研究审判实务工作中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同时要建立一些固定的、在学界有影响的作者队伍,发好力,要灵活多样,提高对读者的吸引力。
叶青提出三点具体建议:第一,司法机关办的《法律适用》刊物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应该有其特色,应始终关注或者深耕司法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第二,要尝试用外文讲好中国法治故事。讲好中国的法治故事,讲好中国的司法审判,司法现代化、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故事;第三,加强期刊和院校之间的共建,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各自的人才优势,强强联合,在选题方面、开展研讨方面、课题合作研究方面都可以深化合作。
时建中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强化选题的前瞻性,前瞻性选题的持续性。各级法院审理了大量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案件,凝聚着法官智慧,积累着审判经验,不仅保障了相关法律制度的正确适用、统一适用,而且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极为珍贵的经验渊源,值得进一步在理论上深入研究,予以归纳和提炼;第二,建议尽快推出期刊英文版;第三,开拓思路,开门办刊,加强与各级法院、法学院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助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的互动。
黄勇表示,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我们还会不断遇到新的司法问题,特别是更加注重专业性和综合性的新问题。因此,我们要继续关注司法裁判对商业模式和产业发展的影响;要注重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例如,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案件,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定的垄断,但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就落入了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界限究竟在哪儿是每个案件都要深思熟虑的;不仅司法案件甚至是司法程序和机制,也面临与国际规则、标准、原则的协调。例如,透明度,特别是涉外案件,这方面的研究今后可以进一步加强关注。
车浩提出《法律适用》要注重刊发应用性法学研究成果,助力审判工作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三效统一,是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法理基础。
告别法律问题唯一正解的观念,努力实现多元解决方案,是实现审判工作三效统一的前提,而提供多元化的解决方案,这正是法学研究特别是部门法理论指导和服务司法实践的重要方式,助力审判工作的现代化,法学研究和法学期刊大有可为。具体理由为:三效统一是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法理基础;三效统一的前提是法律效果的多元化;作为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前提,法律效果的多元化需要法学研究的不断深化,提供多元化的解决方案,让司法者在考虑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之前,有多个法律效果可供选择。
《周礼》对古代刑法的影响
□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礼》对后世刑法影响甚巨。举其荦荦大者,约有以下数端:
1.“八议”制度
“八议”制度,是八类权贵人物犯罪以后,“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享受特殊优待,司法机关不得擅自处理的制度。“八议”制度的直接渊源是《周礼》中的“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七曰议勤之辟,八曰议宾之辟。《唐六典》卷六称“是八议入律,始于魏也”,即自曹魏《新律》开始,正式载于律文,一直沿用到明清。
“议亲”之“亲”,指皇室一定范围的亲属;“议故”之“故”,指皇帝的某些故旧;“议贤”之“贤”,指朝廷认为“有大德行”的贤人君子;“议能”之“能”,指“有大才业”,能整军旅、莅政事,为帝王之辅佐、人伦之师范者;“议功”之“功”,指“有大功勋”者;“议贵”之“贵”,指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议勤”之“勤”,指“有大勤劳”者;“议宾”之“宾”,指“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唐律疏议·名例》)。这八种人犯了死罪,官府不能直接定罪判刑,而要将他的犯罪情况和特殊身份报到朝廷,由负责官员集体审议,提出意见,报请皇帝裁决。这8种人犯“流”以下的罪,都要减一等论罪。唯一例外是,如果他们犯“十恶”罪,则不适用上述规定。
“八议”自曹魏《新律》始正式载于律文。从“八议”的实际适用来看,其中最重要的是“亲贵”。所谓“亲贵犯罪,大者必议,小者必赦”。例如,东晋成帝时庐陵(今江西省吉水县)太守羊聃,“刚克粗暴,恃国戚,纵恣尤甚,睚眦之嫌,辄加刑杀。疑郡人简良等为贼,杀二百余人,诛及婴孩,所髡锁复百余”(《晋书》卷四九《羊聃传》)。“有司奏聃罪当死”,但是他的祖姑是皇后,应“八议”。结果是免死罪。刘宋雍州刺史张邵,掠夺人民,贪赃白银达二百四十万两,依法当死,但谢述却上表说:“邵,先朝旧勋,宜蒙优贷(《宋书·谢述传》)。”
“八议”制度暴露了封建法制是等级法、特权法的本质,是以皇权为中心构筑法律适用原则的集中表现。
2.宫廷警卫制度
古代奉行“君为臣纲”,皇权至上,因此,皇帝的人身安全及皇帝的居所安全就成了法律保护的重点。《周礼·冢宰》中专设宫正一职,掌管王宫中的戒令、纠察违反禁令的人。白天按时检查宫中大小官府人员的多少,记载在木板上以待考核。黄昏时敲击木梆检查值班人员。王国有非常事故就命令宿卫王宫,对这些宿卫者也像平常一样进行检查。辨别宫外、宫内的人而禁止他们不在规定的时间出入。考察宫中官吏的功业,纠察他们的德行,检查他们的出入,合理发给他们食粮。摒弃那些放纵、懈怠的官吏以及官吏家属中那些诡异、邪恶的人。按照什伍编制把宫中官吏的子弟组合起来,教他们礼乐射御书数。月底合计宫中官吏的报酬,年终总结宫中官吏的任职情况。凡王国有大事,就命令王宫中大小官府的人员,不要擅离职守、听从命令。春秋时节,摇动木铎告诫宫中严格遵守有关用火的禁令。
《周礼》的上述规定,被晋朝采纳入律。《唐律疏议》说,卫禁律者,秦汉及魏未有此篇。晋太宰贾充等,酌汉魏之律,随事增损,创制此篇,名为卫宫律。自宋洎于后周,此名并无所改。至于北齐,将关禁附之,更名禁卫律。隋开皇改为《卫禁律》。卫者,言警卫之法;禁者,以关禁为名。该篇旨在保卫皇宫安全,敬上防非,于事尤重,故次于《名例律》之下,居诸篇之首。《唐律·卫禁律》为后世法典所沿用。
3.“五听”审理案件方法
《周礼·司寇》中的小司寇的职责之一,是“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这“五听”是: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意思是,要依据五个方面来听断诉讼,求得诉讼人的实情:一是依据言辞听断,二是依据神色听断,三是依据气息听断,四是依据听觉听断,五是依据眼神听断。“五听”制度早在周朝以前即有萌芽。《尚书·吕刑》记载,“听狱之两辞”“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孚,正于五刑”,意思是说当时的司法官“断狱息讼”时,在要求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都到齐后,应当认真听取诉讼双方的陈述,通过察看“五辞”的方法,审查判断其陈述是否确实,并据以对案件事实作出判断,进行定罪量刑。
“五听”制度作为古代听讼的基本方式,其核心任务在于通过“五听”获取并辨别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的供述,从而为查明案情提供依据。秦汉以后的法律大体承继了《周礼》“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规定。学界一般认为,“五听”制度以人的感性认识为基础,进而上升为理性认识,运用事理、情理和逻辑推理对案件进行判断。其含有一定合乎审讯学、心理学和逻辑学等的正确成分,但其过于强调司法官利用察言观色对证据作出判断,具有较大的任意性和盲目性,很容易导致主观臆断、造成冤假错案。
4.建立民事诉讼制度
《周礼·地官·大司徒》载郑玄对“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中的“狱讼”一词注释说:“争罪曰狱,争财曰讼。”这表明有关犯罪方面的刑事诉讼曰狱,有关财产纠纷的民事诉讼曰讼。《周礼·司寇》中士师的职责之一,是“凡以财狱讼者,正之以傅别约剂”,即凡因财物诉讼的,依据契约、合同来裁决。这与“以五刑纠万民”的刑事诉讼方式是不同的。《周礼》对刑事和民事诉讼的区分,对后世影响较大。《唐律疏议》对民事诉讼的起诉期间,管辖与受理,终审权与越诉以及司法机关应受理而不受理的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周礼》不是一部法典,但对后世法典却影响甚大,表明古代学者的学说也是法律的来源之一。
北京大学宪法实施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举行
本报讯 记者黄洁 日前,北京大学宪法实施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研讨会举行。来自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出席了活动。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介绍了北京大学法学学科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历史发展与学术传承,并表示北大法学院将全力支持宪法实施研究中心的工作。
北京大学宪法实施研究中心主任张翔对中心的设立情况及未来工作设想进行了汇报。他表示,在推动宪法全面实施的背景下,中心将依托北京大学和北大法学院,沟通宪法研究与宪法实践,以法律草案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和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研究为重点开展工作。
北京大学宪法实施研究中心的成立,将有助于加强宪法研究共同体的建设,增进学术与实务界的交流,为我国宪法全面实施贡献学术力量。
“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国际法与涉外法治”
论坛举行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复旦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国际法学科建设与涉外法治研究及人才培养,为回顾学科建设和发展历程、总结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成果,并展望未来发展,于近日举办了“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国际法与涉外法治”暨国际法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二十周年论坛。
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尹冬梅指出,法学是复旦大学最早设立的学科之一,也是当前重点建设的学科。而复旦国际法教育源远流长,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国际法和涉外法治人才。回顾其发展历程,国际法学科每十年就会迈上一个新台阶。希望国际法学科再接再厉,为推进中国涉外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为推动中国国际法学迈向更高水平、走向世界贡献力量。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宇表示,复旦大学法学院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尤其是在当前涉外法治建设的关键时期,更需要共同努力、砥砺前行。
首届“中国法治原创性范畴”论坛举行
本报讯 记者黄洁 为丰富中国法治理论的学术意涵,促进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学界对法治基本范畴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和体系化构建,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的首届“中国法治原创性范畴”论坛于近日举行。本次论坛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主题,由论坛启动仪式、主报告阶段和两个分论坛组成。来自全国各地的一百余名专家学者参与了本次论坛,总结提炼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为法学同行,尤其青年法学同行搭建起高水平学术平台。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指出,中国法治原创性范畴是法学研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努力做中国学术的创造者,世界学术的贡献者,建设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始终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与时代同前进,积极参与到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此次论坛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拓展新空间,为世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西南政法大学数字西政建设大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战海峰 日前,西南政法大学召开数字西政建设大会。会议总结西南政法大学数字校园建设的成绩和经验,客观分析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明确目标和工作要求,安排落实当前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西南政法大学数字化建设,以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现代化,全力开辟教育发展的新赛道,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全面融入高效能治理的新范式,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樊伟强调,数字化正在深刻改变经济形态、社会形态、治理形态,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改革所向。“数字变革,西政何为”“教育未来,西政何位”,是学校必须思考好、回答好的必答题。要明确数字西政建设的根本遵循;要锚定数字西政建设的主要目标;要围绕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落实数字西政建设的重点任务,以数字西政建设引领开创学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中国式现代化、教育数字化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贡献西政智慧和力量。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复议法学术话语体系
《行政复议原理》序言
□ 马怀德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内部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和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现行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施行,于2009年、2017年部分修正,于2023年全面修订。行政复议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
2010年,应松年教授公开发表了《行政复议应当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一文,该文观点迅速引起法律界普遍共鸣,被有关部门采纳。2011年,中共中央首次提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此后,2020年2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再次强调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定位。之所以提出这一命题,主要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急剧增加,但是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优势和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申请行政复议的人的数量还不如提起诉讼的人多,更无法和信访的人数相比。在这一背景下,行政复议制度迫切需要改革和完善。以应松年教授为代表的中国行政法学界多次呼吁关注行政复议在解决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2020年11月,司法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及202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均在第一条明确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写入立法目的条款,这意味着行政复议制度的目的、结构、体系将迎来全方位的调适。
王青斌教授撰写的《行政复议原理》一书,立足于行政复议实践,深刻洞察、思考和解读了当代中国行政复议的历史演进脉络。阅读完本书会有两个很直观的感受:一是作者试图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话语体系,对“复议”概念进行了基于我国本土实践的解释。其指出行政复议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名称不尽一致,“复议”一词在我国并非固定的法律用语,与其含义相近的用语有诸如“复查”“复核”“申诉”“再审查”等。二是作者充分运用理论思维分析中国问题,譬如从理论上解释了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坚持复议为民、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将行政复议打造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等重要问题。可以说,本书是构建中国自主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的一次有益尝试。
毛泽东曾在1944年指出:“我们既反对盲目接受任何思想也反对盲目抵制任何思想。我们中国人必须用我们自己的头脑进行思考,并决定什么东西能在我们自己的土壤里生长起来。”实际上,在我国行政法学科体系初创阶段,西方法学话语对我们产生了较大影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们在研究方法上的“路径依赖”;少数学术研究存在“言必称希腊”的话语惯性,忽视了本土国情和文化影响。很显然,简单的制度移植不能有效解释中国的现象,更不可能妥善解决中国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只有以我国实际为研究起点,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才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行政复议原理》一书便是以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实践为研究对象,试图提出关于行政复议的主体性、原创性的原理命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行政法学的学术话语特色。
《行政复议原理》一书对行政复议发展历程的历史性回顾,回答了近现代以来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缘起何处、何以至此。要对这个发展历程进行充分的理论解说,毫无疑问超出了“行政复议原理”的范畴,甚至超脱了行政法学的思维框架,属于近现代中国与行政法治邂逅的整体叙事的一部分。我想行政法上还有许多类似的话题很值得做这种“历史生成论”,譬如行政诉讼、国家赔偿、行政许可等。申言之,我们不可能凭空从德国、日本、美国搬来一座行政法制度的“飞来峰”,我们所有行政法制度的“历史生成”,必然有其特定的理论根基和文化依凭。《行政复议原理》一书在本土语境下把握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历史生成”,体现了作者强烈的主体意识,而不是简单地到奥托·迈耶、盐野宏、理查德·J.皮尔斯等人的经典中寻找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源头和本相。坦言之,这展现了中国行政法学者的理性与自信。
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中要求:“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切实加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学理论研究,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不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行政复议原理》一书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制度与实践,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为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尤其是行政法学知识体系作出了贡献。未来,期望青年行政法学者继续努力,把论文著作写在祖国的大地上,努力构建中国自主的行政法学知识体系,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
《唐律疏议》中的“引经据典”
□ 殷啸虎
《唐律疏议》作为中华法系的集大成之作,不仅在于其汲取了前朝法律的立法精华,法律文本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更在于其“疏议”部分对法律文本的解释继承了汉魏以来的律学成就,阐释法理清晰,解释精到,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而其中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延续并发扬光大了汉魏以来以经注律的传统,特别是“春秋决狱”的实践。笔者在《春秋决狱的法文化意义》一文(详见于《法治日报》2023年2月15日10版)中也提到:“作为中华法系代表的《唐律疏议》,也深受春秋决狱传统的影响,在其‘疏议’部分,大量援引儒家经书解释法律,阐释法律文本的经义。”《唐律疏议》用儒家经书和礼仪著作解释法律,阐明立法目的以及法律适用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并通过这种“引经据典”,集中阐述了法律的基本精神,为法律的适用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指引,对中国古代的立法及司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唐律疏议》中,特别是在作为总则的《名例律》的“疏议”中,连篇累牍引述了儒家经书和礼仪著作。从其引述的目的和作用来看,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第一,阐明制定《唐律疏议》的目的。首先,通过儒家经典论证了“因政教而施刑法”的法律观,指出了刑罚的目的:“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明确以儒家思想的核心——德礼作为刑罚的基本指导思想,并以此“铨量轻重,依义制律”。其次,通过对“律”和“律疏”的名称的来源,阐明了《唐律》及其“疏议”作为国家大法的正统地位。《唐律疏议》引《尚书大传》“丕天之大律”,注云:“奉天之大法,法亦律也,故谓之为律。”而“近代以来,兼经注而明之则谓之为义疏”因此,“律”和“律疏”的名称的解释都源于儒家经典,《唐律疏议》也是沿袭了汉代以来儒家注经的传统,自然也具有同经典注疏同等的地位。最后,通过对《尚书大传》《周礼》等儒家经典关于古代法律发展历史的记载的引述,梳理了先秦至唐朝法律发展的历史脉络,指出了制定《唐律疏议》的目的,就是明确法律的作用,解释疑难问题,以防止人们误触刑网,“不有解释,触涂睽误”“爰造律疏,大明典式”。
第二,阐明《唐律疏议》重要制度的理论渊源。《唐律疏议》作为一部以刑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典,在沿袭前代立法成果的基础上,确立了一系列的刑法制度。《唐律疏议》在阐述这些制度时,从儒家经典中去寻求和探索其渊源,以说明其正当性与合法性。最典型的事例,就是关于“五刑”“十恶”“八议”等重要制度渊源的阐述。以作为基本刑罚制度的“五刑”为例:
五刑即笞、杖、徒、流和死五种刑罚。《唐律疏议》通过引述儒家经典中的相关记载,阐述其渊源与内容。关于笞刑,《唐律疏议》通过引述《尚书》的记载,指出了笞刑的目的是“人有小愆,法须惩戒,故加捶挞以耻之……故《书》云:扑作教刑,即其义也”;关于杖刑,《唐律疏议》说“《国语》云:薄刑用鞭扑,《书》云:鞭作官刑,犹今之杖刑者也”;关于徒刑,《唐律疏议》引《周礼》:“任之以事,寘以圜土而收教之。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并指出“此并徒刑也”;关于流刑,《唐律疏议》说:“《书》云:流宥五刑,谓不忍刑杀,宥之于远也。”并指出“今之三流,即其义也”;关于死刑,《唐律疏议》也通过引证儒家经书,说明死刑虽为极刑,但是不得已而用之。
为了论证儒家所主张的“顺天罚罪”,《唐律疏议》援引《孝经·援神契》中“圣人制五刑,以法五行”的说法,作为五刑的理论依据,并根据儒家所主张的阴阳五行学说,论证了“五刑”与“五行”之间的关系,体现了儒家法律思想所主张的刑罚适中的观念。
第三,阐明《唐律疏议》文本规范的理论依据。根据“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指导思想,儒家经典教义是法律之魂,相关法律规定不仅根据儒家礼教的要求而制定,并且根据礼教的要求适用。首先,一些规定本身就是基于儒家礼教的要求制定的,如关于老幼减刑的问题,《唐律》规定:“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疏议”对此的解释是:“依《周礼》:年七十以上及未齓者,并不为奴。”并指出,“为矜老小及疾,故流罪以下收赎”,明确了这一规范适用的目的和理论依据。其次,说明立法和法律适用的基本意图和依据,如《斗讼律》中关于“殴伤见受业师,加凡人二等”的规定,“疏议”的解释是:“《礼》云:凡教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道尊,方知敬学。”因此,“如有亲承儒教,伏膺函丈,而殴师者,加凡人二等”。最后,直接以礼教所主张的道德义务作为判定法律责任的依据,如《捕亡律》在谈到邻里救助义务的规范时,指出:“依《礼》:五家为邻,五邻为里。既同邑落,邻居接续,而被强盗及杀人者,皆须递告,即救助之。若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实际上就是将礼教的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责任,类似情形在《唐律疏议》的文本规范中也是不少的。
因此,《唐律疏议》的“引经据典”,阐明了立法的原旨与精神,解决了法律适用过程中规范的法律文本与复杂的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协调了司法实践中情、理、法之间的矛盾冲突,特别是用儒家经典去解释法律文本的做法,揭示了法律规范的内涵,有利于准确理解和适用。这一做法,也被后世的一些律学著作所沿袭。
原情定罪
□ 张守东
从唐律开始,儒家的立法即“一准乎礼”,以礼为准。根据礼之仪、义(理)、制之间,理即礼、事理即义理的“礼论”。因此,“一准乎礼”实际上意味着以情理为准,既然如此,“论法不可忽视情、礼(理)。但因礼为理的规范化,情、理(礼)、法乃成为量刑定罪的三要素,最终目标在求其‘平’”。让我们从一个“刑事”案件进一步了解古代官员的司法实践。
此案见于《名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墓木》蔡久轩(1193年-1259年)所判“争墓木致死”。本案系因胡家砍伐余家墓地林木而引起斗殴,致胡家佃户危辛一死亡。人命案件通常需要抵命,但在蔡氏看来,此案不可与其他人命案一概而论。他开宗明义提出裁决命案的基本原则:“决断大辟公事,要见行凶人起争之因,所谓原情定罪者是也。”蔡氏认为,本案之情关键在于“行凶人起争之因”。本案“行凶人”是余细三十与其子余再六、侄余再三,其祖墓与买官人胡小七田地连接。所谓“买官人”,就是通过向官府输送钱财等方式获得荣誉性官位的人。蔡氏在叙述这一因财产纠纷而导致的命案时尽力还原案情真相,以此说明“起争之因”。他先从胡小七明知余家祖墓林木茂盛,不免遮蔽附近田地,胡某却还是购买与余家祖墓毗邻之地说起:“余家墓山,累世之业也。胡家之田,近年得之也。墓林茂盛,宁免岚蔽田地,在在如此。倘使此田为木岚蔽,胡小七当日勿买可也。”然后言及租佃其土地的洪某声称因林木遮蔽田地而退佃,其实只是为了让田主胡小七减租:“及至交业之后,佃人洪再十二欲行退佃,不过与干甲通同,欲邀田主退减苗租而已。”
胡小七的仆人向他报告洪某声称退佃的事情,他便指派仆从率佃户一百多人以“自耕”的名义带刀斧任意砍伐余家墓地的林木,整座坟山几乎砍光:“胡小七之悍仆胡再五、周先乃具状申闻胡小七者,小七遽就状批判,差诸悍仆率群佃百余人,名曰自耕,其实将带刀斧,喧噉直将田畔余家墓木恣行斫伐,几于赭山。”
蔡久轩认为,余家人保护墓林,属“人情之常”,只是不该带“管刀杖棒”:“其余细三十并子若侄闻之,急往占护坟木,此亦人情之常,但不当将带管刀杖棒而前。”但如果不带这些工具,赤手空拳又如何阻止一百多个手持刀斧的砍伐者,蔡氏没说。好在余家三人到场时砍伐者已散去,“一时余再六登山赶捕不获,已行回归,适又遇见危辛一持斧上山,遂成对头。危辛一先以斧头抵敌,余再六次以管刀敌擉,余再三又以长棒击打,遂致危辛一为刀伤要害身死”。危某也是胡某佃户,他也是参与砍伐余家墓林的人,不知何故,在众人散去后又独自持斧回山,斗殴过程中被余家三人打死。
说完案情,蔡久轩转向“起争之因”,以此回应其判词开篇即已明示的“原情定罪”原则:“推原起争之因,皆胡小七者以判状付之悍仆,依凭威势,平白斫伐他人墓木。余再六所以不忿者,爱护墓木也。爱护墓木者,所以爱护其祖宗也。”蔡氏把胡某仗势欺人、砍伐他人墓林而余家护林合乎情理当作关键,并以设问的方式作结:“人谁无坟墓,此其起因,原情实有可悯。”对于蔡久轩而言,子孙为保护祖墓而杀死砍伐墓林之人,其情“可悯”,值得同情。“人谁无坟墓”,这一必然引起时人共鸣的设问,等于强调人人都会与毁损其祖坟的人发生冲突。“正当防卫”属于另一种法律概念体系,但在“人谁无坟墓”的同情理解中,自然有一种没有正当防卫概念的正当防卫意识在里面:护坟乃在情理之中,而护坟作为“人情之常”,即防卫墓林的“正当”所在。
说完余家保护墓林的情由,蔡氏转谈胡家的霸道:“买官胡小七事发一年有半,更不出官,州院虽已勾追,竟以本人见在绍兴辛提干处为言,通神之钱,且有免追之判,可见豪强。”南宋各州有州院,负责审理案件。州院虽已追捕胡某,但事过一年半仍然逍遥法外,竟然还得到“免追”的判决。蔡氏认为此人属于典型的土豪劣绅。这些情况显然对蔡氏适用法律有影响:“照得余再六所犯在减降赦前,其弟余再三已毙于狱,其父余细三十已作余超名,前经刑部特与贷命,决脊杖二十,刺配二千里军州牢城。”也就是说,余家已有余再三在监押过程中死亡,已改名余超名的余细三十也已在脸上刺字后发配到距家两千里外的牢城,即宋代囚禁流配罪犯的场所,而余再六的犯罪是在赦前,所以他可以因赦而被释放。
从判词可知,为保护祖坟林木而在斗殴中杀死一个砍伐者的余家已经为此付出惨重代价,父亲已经刺配,侄子也已死于监禁;仗势欺人的胡家却毫发未损,是典型的黑恶势力。蔡久轩扫黑除恶,在根据赦令放掉受害人余再六的同时,对胡家“为恶之人”依法惩治:“胡再五、周先凭恃威势,号召诸佃,决脊杖十三,编管一千里。方辛四、梁兴二皆佐助胡小七为恶之人,勘杖一百,编管邻州。”办案过程中,舞弊的州、县公职人员也受到处罚:“县吏周元、州吏徐必选、周思民免追,杖一百,罢逐,并牒州照断。”即要求州官对三个责任人杖一百后罢职。
最后,蔡氏要求州官派专人抓捕此次事端真正的祸首——“黑社会头目”胡小七:“其买官胡小七,何物小子,乃以威力激成凶祸,牒州专人追解赴(提点刑狱)司,两限不到,定追都吏。”就是说,如果抓不到胡小七,唯负责追捕的职员是问。
当然,蔡氏不会忘记余家的经济损失。他要求将被砍伐的林木及其土地证明文件还给余家:“其已斫伐木赃及砧基簿责还余家有分之人取领入案。”
(文章节选自张守东《传统中国法叙事》,东方出版社出版)
欧阳本祺谈数据犯罪的双层法益构造——
由互联网的分层及事实与价值的分离决定
东南大学法学院欧阳本祺在《当代法学》2023年第6期上发表题为《论数据犯罪的双层法益》的文章中指出:
在建设数字中国的背景下,万物都可以被数据化,数据本身成了重要的生产要素,同时数据的信息内容又体现了经济利益、人格利益、财产利益等各种传统法益。于是,越来越多的犯罪以数据为对象,行为人采用技术手段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对数据进行处理或破坏,以获取数据或侵害他人的信息内容,这使得如何厘清计算机犯罪、数据犯罪、信息内容犯罪之间的关系变得极为重要。
关于数据犯罪的法益,数据财产说、混合法益说以及传统的数据安全说采取的都是单层法益观,这平添了数据犯罪法益论的混乱。实际上,数据之上存在的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项法益,也不是“不分彼此”的多元法益,而是“先此后彼”的双层法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三者之间依次形成阻挡层法益与背后层法益,并由此使计算机犯罪、数据犯罪、信息内容犯罪区别开来。数据犯罪直接侵害数据安全法益,间接侵害信息内容法益。数据安全应当从内涵与功能两个方面进行界定。数据犯罪的双层法益构造是由互联网的分层以及事实与价值的分离决定的。
数据犯罪双层法益观的应用,是指双层法益观对数据犯罪的解释指导功能。数据安全法益是作为手段的阻挡层法益,信息内容法益是作为目的的背后层法益。这种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决定了对阻挡层法益的保护应当受到比例原则的限制,符合适当性、必要性和均衡性的要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数据抓取行为的违法性判断。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三者之中,数据抓取行为的违法性判断标准应当着眼于数据安全。只有在双层法益观下,把数据犯罪的法益界定为数据阻挡安全,才能正确理解数据抓取行为的违法性判断标准;第二,数据犯罪的竞合性认定。数据犯罪与财产犯罪的想象竞合说采取的是双层法益观,符合数据犯罪的逻辑关系;第三,个人信息(个人数据)的识别性界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以个人信息(个人数据)为对象的犯罪,属于数据犯罪的范畴。但是,对于个人信息(个人数据)的范围界定,理论与实务界存在很大的争议。争议的厘清,需要借助数据犯罪的双层法益观。
刘伟谈热点事件网络谣言的应对规制——
采取内外有别的针对性整治
山东政法学院刘伟在《政法论丛》2023年第4期上发表题为《热点事件网络谣言的内生逻辑与规制》的文章中指出:
进入网络时代后,互联网技术极大拓展了社会生活的边界,消弭了信息地域传播的固有障碍,影响甚至改变了整个人类生活,“网络热点”成为占据公共资源的核心要素。热点往往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能在网络空间中迅速传播,占据网络热搜榜的前列。热点既可以是某一现象,即特定的社会现象经媒体传播扩散后,在某一特定时间(时期)内成为舆论关注与社会热议的网络焦点。热点也可以是某一事件,即在一段时间内,通过网络传播形成舆情的特定事件。相对于较为长期、固定和静态的现象来讲,热点事件的突发性、紧迫性与时效性更强,更容易在短期内积累大量关注,对舆情发展的冲击力更大,对司法执法的影响也更深刻,所以更具研究价值。
网络热点事件是网络时代背景下热点新闻事件的简称,通常是指通过多种网络传播工具,在网络平台上大量复制转载并引起公众热议,能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波及形成网络舆情的社会性事件。从网络热点事件的内部结构来看,所有的网络热点事件均具有四大要素、两个走向及两种类型。热点事件极易滋生网络谣言。谣言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其本质属性却是唯一的,即信息。谣言是通过媒质工具进行传播扩散的特定信息。依据热点事件网络谣言的行为演变规律,谣言的产生可划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制造谣言”,即无中生有;第二阶段是“传播谣言”,即在无中生有的基础上进行网络传播。在第一阶段,应当注意区别“科学质疑”与“非法造谣”,在第二阶段应注意区分“善意传播”与“恶意传谣”。
纵使热点事件网络谣言在形态上表现各异,但其核心内容只有一点,即行为人基于对非法利益(包括“非法经济利益”与“非法影响利益”。非法影响利益是指行为人恶意制造影响)的追求,恶意制造、炒作虚假信息,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以最大限度地获取流量、博取关注。热点事件网络谣言行为的结构链条为:社会公共话题领域内的基础性热点事件+不良心理动机的虚假信息发布者+“主动配合”或“被动接受”的当事人+虚假信息制造与传播+有意或无意的网络受众发酵+真相揭秘舆情反转。
热点事件网络谣言的应对规制采取内外有别的针对性整治。主要包括:首先是对内部环境中“人”和“事”进行应对治理。对“人”采取网络禁言与失信惩戒措施;对“事”进行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细化规定。其次是对外部环境中的有权机关或部门进行策略调整。第一,坚守法治底线;第二,构建完善网络热点事件的发生、进展及处理的法治化通报制度;第三,完善奖惩与激励机制。
(赵珊珊 整理)
论“正常经营买受人”的善意要求
□ 郑永宽
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以下称为“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来源于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有关动产浮动抵押的特别效力规定。但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已然跳脱于浮动抵押的适用界限,规定所有动产担保均不得对抗正常经营买受人,难免引发关于规则正当性的质疑与反思。而该条规定的正常经营买受人之构成要件是否足以划定动产担保对抗效力受限的合理边界亦殊值探究。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六条第1款第5项似乎为正常经营买受人的构成引入了善意的要求。因此,本文将探究反思正常经营买受人的法律构成对于规则之价值功能实现的意义与限度,重点阐述善意要件并回应应否引入善意要件的分歧。
正常经营买受人构成之善意要件
(一)正常经营买受人是否应属善意
在第四百零四条规范措辞之外,就不受动产担保权追及的正常经营买受人是否需属善意,学界和实务界分歧仍然颇大。《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六条似乎秉持了肯定善意要求的立场,按照司法解释起草者在《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中的说明,对于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所称“正常经营活动”的判断,要求从买受人的角度看,交易本身没有异常性。如果交易本身具有异常性,买受人也不能被豁免查询登记。而若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被设定担保物权,其就不能援引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阻却担保权的追及效力。所以,《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六条第1款在罗列了4种应认定为异常交易的情形之外,还于第5项兜底规定了“买受人应当查询抵押登记而未查询的其他情形”。
(二)“善意”内涵的界定
在担保人出售动产担保物之情形,对第三人善意与否的判断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十四条规定的标准,将之界定为第三人不知道标的物上存在动产担保负担,且无重大过失。
(三)《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六条对于正常经营买受人善意要求的规范分析
1.买受人应当查询抵押登记而未查询时的应知。
根据《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六条第1款第5项的兜底规定,在“买受人应当查询抵押登记而未查询的其他情形”中,买受人无以对抗标的物上动产担保物权的追及。在此,省略的推论环节为:买受人应当查询登记而未查询,即属应知,不受善意保护。然则,此中买受人应知的推论是否可靠,仍不乏反思的空间。
动产种类繁多、易移动,难以精准特定化,这些属性决定了动产登记簿只能采取人的编成主义,即以人为单位设立登记页并进行物权变动登记的模式。而且,动产登记实行声明登记制,仅登记一份简单的担保声明书,使得登记只是权利的有限公示。在声明登记制下,买受人无法仅通过查询登记获得担保交易的具体信息,因此将不得不付出高昂的调查成本。笔者以为,若买受人基于登记已作必要的调查仍未能发现权利真实情况,且不存在重大过失,应判定其属善意。
综上所述,即使动产担保已登记,能否简单基于买受人应当查询登记而未查询即推定其应知,值得怀疑。
2.不受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特别保护的买受人知情。
按《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六条第1款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查询登记而未查询,若属应知即不受保护,则明知应亦然。而且,若异常交易情形中的买受人知情不受保护,则正常交易情形中的买受人知情也不应受到保护,否则,保护的基点将不在买受人主观层面的知情与否,而是自客观层面判断的交易异常或正常。
此外,《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六条第2款将担保物权人限定为“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人、所有权保留买卖的出卖人、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若将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的适用限定于“已办理登记”范围,则不能适用第四百零四条为未登记动产担保情形中的知情买受人提供保护。相应地,在动产担保登记场合,知情的买受人亦应被同等对待。
概言之,买受人若欲援引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以阻却动产担保权的追及效力,需以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标的物已被设定担保物权的善意为要件。自此而言,第五十六条在很大程度上引入了对正常经营买受人构成的善意要求,如此必将对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的构造及适用产生重大影响。
正常经营买受人规范引入善意要求的正当性反思
(一)冲击第四百零四条提升交易效率的价值
《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六条第1款将查询登记的要求限制在自买受人角度观察的异常交易。依此,在异常交易情形,买受人负有查询登记的义务,若未查询而应知当不属善意。但这一规定在适用中存在以下问题。
问题之一是,即使将对买受人查询登记的要求限定于异常交易场合,此异常性当由谁判断,如何判断?若由纠纷解决中的法官立于理性买受人地位进行判断,则交易中买受人个体又如何事先有效预期把握并妥当回应?如果买受人因异常性判断的模糊、疑难无法获致可靠预期,则可能为避免不利后果而谨慎计算,推动交易中查询实践的扩张,而在经查询知悉权利负担后,又或因惮于动产权利负担不得对抗而放弃交易,如此将损害交易效率,反向冲击商事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
问题之二在于,《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六条对正常经营买受人提出的善意要求,很可能引发适用的疑难或混乱。动产交易每日无以计数,对买受人施加似乎有限却模糊不清的查询要求,只会增加交易的不确定性,影响交易便捷,损害交易安全。而规定买受人知情即不获免受动产担保追及的保护,更将加剧当事人主观层面的纠缠与对峙,阻碍交易的进行。
(二)转变第四百零四条规范的保护逻辑
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的文义,其本义是指动产担保无论是否登记,均不得对抗正常经营买受人。但若对正常经营买受人引入善意要求,使其仅在不知情且不应当知情的条件下方可获得不受动产担保追及的保护,将使得第四百零四条本有的特殊政策保护底色在很大程度上转变为信赖保护图像,从而大大限缩其固有的价值空间。
动产担保经登记的,即使在异常交易情形,买受人仍可能系属善意。已登记的动产担保权能否对抗善意买受人,因此遂成问题。在逻辑上,自第四百零三条能否反向推论得出登记的动产担保权可对抗善意买受人的结论,值得怀疑。在法律效力上,既然确认动产担保已登记情形中买受人仍属善意,对于买受人的合理信赖即应一以贯之地予以保护,不容有别。
值得注意的是,按此信赖保护原理,只要对正常经营买受人的构成要求善意,对买受人不受动产担保权追及保护的价值基础将归于善意,则是否属于正常经营活动将不再重要。由此,买受人将无法简单基于交易是否属于出卖人的正常经营活动之判断而理性决断是否交易,第四百零四条原定的保护逻辑也因而转变。
(三)损害浮动担保中出卖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如上所述,民法典将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上升为动产担保普适的效力限制之举引发了关于动产担保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之担忧,为此,《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六条试图通过对买受人施加善意要求进行平衡,希望实现兼顾动产担保权益之效。但《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六条并未区分浮动担保与固定担保,使得买受人在浮动担保中亦面临在应知或明知时将不得特别保护的处境,这显然有损作为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原有适用领地之浮动担保中出卖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学》2023年第4期)
以高质量立法夯实全面依法治国之基
□ 徐雨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我国的立法工作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坚持国家安全利益至上的立法理念,坚持厚植制度根基发挥我国制度优势的立法原则,将立法工作贯穿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
其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立法工作应当重点关注民生。推进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必须保民生促发展,必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制定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重点领域立法的显著成果,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不仅汲取我国优秀的法律文化,而且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以及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其二,推进依法行政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打造人民满意政府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司法部会同多部门对部分行政法规进行集中修改和废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罚款、以罚代管和逐利执法等问题,取消和调整不合理罚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修订道路运输条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衔接;修订国际海运条例与海警法衔接;修订《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衔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废止《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等行政法规,加强政务服务和监管执法。行政执法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国家安全利益至上的立法理念
其一,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体两翼,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发展对外关系是国家的重要职能。2023年6月28日,对外关系法正式通过,随着对外关系法的生效实施,不仅向世界展示中国在对外关系方面的典范性,而且通过主张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将全人类的美好愿景呈现出来。
其二,国家安全立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点领域立法,维护国家安全必须构建科学、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华民族复兴的根基在于国家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写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健全反间谍法律体系是筑牢国家安全法律防线的基本保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作为党的二十大后国家安全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立法,对于依法打击各种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厚植制度根基发挥制度优势的立法原则
第一,国家强盛的前提是社会稳定,社会稳定离不开制度保障。立法法是管法的法,修订立法法有助于健全立法体制机制,有助于与时俱进完善立法指导思想,有助于在立法工作中贯彻宪法精神。
第二,坚持依法治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反腐败的法治化。为适应与腐败作斗争的形势需要,扭转重受贿轻行贿的办案观念,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实现了行贿犯罪的系统治理,更好地发挥出刑法的震慑作用,令相关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第三,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结合。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能够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有力保障。
将立法工作贯穿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一方面,高质量的立法是形成完备法律规范体系的关键要素,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之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从五个方面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要求。自此拉开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序幕,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航程,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旗在中国大地上高高扬起。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将不断随着高质量的立法而得到深化。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对五年的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是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的第一个重要步骤。
综上所述,立法是法律体系的首要环节,既要推进依法治国,又要维护良法善治。全面依法治国不仅要有法可依,还要有良法可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良法就是人民群众满意、管用、能解决问题的法;就是协调本土化和国际化具体实践的法;就是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来约束权力运行的法。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始终把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一项政治使命,始终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立法一体谋划,始终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一项长期而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良法的引领下,一体化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主义改革事业,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风险治理智慧
□ 邵登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灿若星河的风险治理思想,完善中国式风险治理制度应从中汲取智慧,在推进风险治理思想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创造风险治理文明新形态。
以“见微知著”思想型塑风险预见制度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见微知著”的风险预判思想。比如,《韩非子·说林上》有“圣人见微以知萌,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之不足也”的提法。《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有“盖明者远见于未萌,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的说法。见微知著、见微知萌、洞幽察微等典故均闪耀着古代先贤事前预判风险的智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有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一叶易色而知天下秋的见微知著能力,对潜在的风险有科学预判,知道风险在哪里,表现形式是什么,发展趋势会怎样,该斗争的就要斗争。”风险预判思想在当前的立法上被具化为“风险预见”“风险预测”“风险预判”等法律概念,“加强或提升风险预见、预测或预判能力”是其典型表述。风险预判的实效与风险自身以及主体的经验、理性计算能力等变量相关,高度的不确定性使立法者难以建构出明确的规范指令和责任规则。故,可采取程序主义进路,通过建立健全风险预判的程序机制强化其实操性。基于风险预见的程序逻辑,应建构涵括风险预见原则、组织架构与职责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健全基于风险特性的异化程序机制,强化风险信息沟通交流的程序建设,同时应对科技运用与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支撑与保障条件等配套制度进行整体性安排,使高度依赖个体“见微知著”能力的风险预判转化为既定程序内的常规操作。
以“防患于未然”思想型构风险预防制度
“防患于未然”是我国古代风险治理的精髓。被誉为中华文明之源头活水的《周易》有“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之精义。《道德经》亦有“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说法。“治未病”“治未乱”“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这些经典彰显着“防患于未然”的预防性风险治理思想。现在社会风险的复杂性、联动性、动态性更为明显,细微的、局部的风险隐患经过堆积叠加可能升级为重大风险、系统性风险和跨地域风险,风险预防制度应体现出动态化、差异化和综合化的特点。一方面,建构差异化、动态化、综合化的风险预防制度。根据风险的不同,将风险预防具化为“一般性事先预防”和“超前性事先预防”的风险治理场景,明确针对的事项以及规制措施选项。立法应根据风险的复杂性、联动性与动态性特点精准供给规制工具,在强化规制措施强制性的同时保持其对风险适应的敏感性。此外,还应强化风险信息共享建设,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风险预防协同机制,完善风险治理的国际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常态性预防与应急处置的“平战转化”程序机制。另一方面,强化法律责任的预防性面向。若待风险现实化后再进行追责,无异于取消风险预防。因此,应建构出适配风险治理的预防性法律责任。在风险动态过程中精细化责任适用的条件,灵活运用主体资格剥夺和限制、风险行为消除或禁止、风险状态管理等责任形式,通过前瞻性责任的设定以达到风险过程性预防。
以“源头治理”思想塑造风险分配制度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源头治理”的智慧。比如《战国策》中有“削株掘根,无与祸邻,祸乃不存”的提法。《国语》中有“伐木不自其本,必复生;塞水不自其源,必复流;灭祸不自其基,必复乱”之论。拔本塞源、杜弊清源、端本澄源、穷本极源等成语、典故蕴含的“源头治理”智慧在新时代创造性转化为“访源治理”“诉源治理”“执源治理”的实践探索。法律应对风险的模式有预防控制和分配两种方案。预防控制是我国当前风险治理制度建构的主导逻辑,“风险防控”“风险处置”“防范风险”“风险管理”等法律概念体现了此立法立场,“风险分配”制度被忽视。风险的普遍化、规模化、持续化决定预防控制并不能完全消除风险,剩余风险的分配应纳入立法考量。“人类社会的分配过程,实际上是对两种不同性质事物的配置:一种是发展成果的分配,如财富分配;另一种是发展成本的分配,如风险分配。”基于公平理念价值,立法者可从分配标准和程序两个维度建构由谁来承担剩余风险并决定其分配份额的制度。一方面,确立风险分配的实质标准。风险分配应以“风险共担”为基本原则,每个社会个体都有平等承担风险的机会,以最大化的风险分散机制减少特定阶层、地区、群体或个体承担风险的份额。值得注意的是,与财富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的分配逻辑不同,社会弱势群体的风险承担能力为弱,风险配额应最大程度向其收缩。另一方面,建构风险分配的程序机制。风险尤其是公共风险的分配属公共决策,包括专家在内的多利益相关者参与协商机制,通过决策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分配结果的可接受性。立法者通过对风险分配的原则、议程设置、利益相关者与专家的确定机制、跨地区跨部门风险分配的组织协调机制、决策交流机制、民意征求机制、紧急风险的特殊决策机制、对风险承担者的救济补偿机制等进行周密安排,以达到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之效。
吴高臣谈企业信用监管制度——
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吴高臣在《法学杂志》2023年第5期上发表题为《企业信用监管制度研究》的文章中指出:
数字经济的发展必须依赖良好的社会信用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信用监管成为市场监管的创新治理手段,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企业信用监管存在不同监管部门职能交叉、监管领域地域条块分割、事前监管有所弱化等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妥善解决之。
我国企业信用监管是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制度创新,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市场主导型的企业信用监管。我国信用监管的制度创新沿着两条主线演进:一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随着信用内涵的变化,信用监管应运而生;二是“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促使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与西方市场型信用制度不同,我国顺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客观需求,强化政府主导的信用监管,信用监管亟须更具解释力的理论支撑。只有紧密结合企业信用监管的中国实践,才能阐明数字时代中国企业信用监管的理论基础,才能更好地解决我国企业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我国企业信用监管的理论基础是社会治理理论和信用管理理论。社会治理理论是企业信用监管的“社会—政治”理论基础,信用管理理论是企业信用监管的“社会—经济”理论基础。
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信用监管的目的旨在维护市场秩序,提升市场信用水平。从治理理念出发,信用监管应当尊重多元共治,在发挥市场监管部门作为企业信用监管牵头单位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其他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并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企业、社会公众等参与企业信用监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新格局。从法治理念出发,信用监管必须纳入法治轨道,以国家立法明晰企业信用信息的范围、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界定、惩戒措施的种类与适用等,从而实现信用监管立法的统一,坚持常态化监管,消除运动式监管。从数字时代背景出发,信用监管必须强化智慧监管,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实现信用监管实时化精确化,降低信用监管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同时辅之以传统监管实现全过程监管。从监管方式变革出发,信用监管并不意味着完全抛弃传统监管,而是需要传统监管合理因素的支撑,发挥传统监管方式注重事前监管的优势,弥补过度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不足。遵循上述思路才能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殷继国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以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为立足点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殷继国在《比较法研究》2023年第5期上发表题为《我国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理论阐释与规范再造》的文章中指出:
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是审查机构判断政策措施是否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准则,体现了国家在处理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经济效率与经济公平、竞争政策与经济政策三对关系时的基本立场。在处理竞争政策与经济政策关系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扮演了“守门人”角色,从源头上对产业政策、招商引资政策等经济政策的竞争效果进行“把关”,防范经济政策越过政府干预的应然边界。现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以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为立足点,从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四个方面基本厘定了市场与政府的边界,以期解决政府干预过度的问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通过审查标准纠正政策措施中排除、限制市场自由竞争的内容,实现市场公平竞争。
我国现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体系由4项一级标准和18项二级标准构成,在审查实践中暴露出审查标准因缺乏实质性和差异化审查标准而显得过于僵化、部分列举式审查标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审查标准与相关法律制度缺乏有效衔接等问题,不利于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应有功能。
作为公平竞争制度框架的重要内容,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规范再造应当立足于协调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政策关系,以问题意识为导向,聚焦于政策措施的竞争影响,增强审查标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首先,提炼公平竞争审查的实质性标准。应当确立竞争效果标准和合法性标准作为实质性审查标准,其中,竞争效果标准是主导性标准,合法性标准是补充性标准;其次,针对重点领域和行业制定差异化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再次,进一步完善列举式审查标准。明确列举式审查标准中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细化列举式审查标准的基本内容;最后,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与相关制度有效衔接的机制。
(赵珊珊 整理)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创新“枫桥式工作法”
浙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现代化县域实践
编者按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浙江省坚决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使命担当,创新“枫桥式工作法”,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实现“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郡县治,天下安。本报今天特刊发浙江省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信访工作现代化的县域实践成果,敬请关注。
杭州党湾镇“三端发力”打造解纷“全链条”
今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持续擦亮“湾事和”调解品牌,实现信访与调解无缝对接。同时,以化解信访诉求为目标,重塑信访工作关键“三端”,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前端“一站式”受理。党湾镇社会治理中心整合信访、法律服务、诉讼服务等10余个线上、线下工作平台,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分流和跟踪督办。同时,建立群众诉求无差别受理窗口,进行统一登记,努力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的目标。
中端多元化调处。党湾镇树立“信访‘吹哨’、调解优先、法治‘兜底’”理念,镇、村(社区)职能科室收到群众信访诉求后,坚持“一案一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推动矛盾纠纷限期化解。同时,整合调解工作室、乡贤调解队、“共享法庭”、检察工作室、律师工作室等多方力量,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及时预防和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
后端“闭环式”运行。党湾镇社会治理中心统一事件流转体系,在“红领通·民呼我为”平台及时签收事件,坚持分级分类流转,将诉求交由各村(社区)、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情况。针对超期未化解的信访事项,及时发放督办单;针对办结案事件,常态化开展跟踪回访,形成“发现—受理—研判—分流—调处—督办—问效”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
祝笑天 傅娜
慈溪新浦镇“三治融合”破解矛盾调解难题
今年以来,浙江省慈溪市新浦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三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做到第一时间、最快速度解决。
以自治为核心,加强访源治理。新浦镇在各村(社区)全部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落实“1名领导干部+1名值班干部+1名综合指挥室干部+2名综治调解干部”的日接访制度;将信访工作重心前移,设置信访接待室,做到“矛盾纠纷全过程记录、全周期调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以法治为保障,推进依法治访。新浦镇全面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做到“按规定、按程序、按时限”处理信访事项。同时,绘制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依托信访工作“双向规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全天候轮流接待制度;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德治为引领,加强诚信信访建设。新浦镇充分发挥道德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宁波好人”“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同时,依托警调衔接工作室(杜松根工作室),发动乡贤、“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平安志愿者等力量,将诚信信访理念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信用善治”水平。 蔡亚尔 沈益锋
绍兴东关街道用心用情化解信访积案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一批“骨头案”“钉子案”。今年以来,11件重点信访积案均已实现动态化解。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东关街道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和轮流接访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街道、村(社区)两级信访干部工作责任。同时,明确信访办理流程、处理时限,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督查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构建信访工作闭环。东关街道定期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集中会商,督促经办人做好联系、调处、回访等各项工作;按照“重新明确工作责任,重新接待信访群众,重新梳理问题情况,重新制定解决方案,重新开展化解工作”要求,将每件信访积案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同时,建立“五个一批”工作机制,对有政策依据的,从快解决一批;对虽然没有政策依据但反映问题合理的,从实际出发解决一批;对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一批;对诉求不合理的,通过思想工作疏导一批;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依法处理一批,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动态清零。
发挥网格管理优势。东关街道全面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进一步延伸网格“触角”,坚持“边巡查、边走访、边劝导”,做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化解。同时,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网格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 葛艳洁 任迪萍
宁波奉化“周一夜访”让群众“一次不用跑”
2022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进一步拓展“周一夜访”活动参与面、覆盖面,建立“干部全员参与、基层全域走访、问题全链解决”的闭环式机制,全力打造“周一夜访2.0版”,形成“领导往下跑、群众一次不用跑”的信访工作格局。
奉化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将夜访单位从村(社区)拓展至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企业工程项目等,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根据岗位分工和当前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走访信访群众。同时,拓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督查社情民意信息、信访督查摸排问题、基层党建反馈信息、网格排摸信息、“12345”重点受理问题6大类问题来源渠道,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难题。
该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每周一晚安排12名区领导及各镇(街道)、区直部门负责人以“轮值制”形式,分赴12个镇(街道),对村(社区)和企业进行夜访,做好“听民意、解民忧、纾民困”等各项工作。同时,结合“包乡走村”活动,积极开展结对村(企业)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等活动。2022年2月以来,已累计走访群众1613人,解决信访问题和民生实事666件。
此外,奉化区依托“周一夜访”机制,出台《“周宣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变“单兵作战”为“协同破难”;依托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定期开展三级人大代表进网格活动,宣讲法律政策,收集社情民意,实现“代表齐参与、网格全覆盖、治理同助力”的目标。 周辉
衢州衢江抓实信访履职审计评估工作
近年来,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以乡镇“一把手”为重点,实施领导干部任期内信访履职审计评估工作,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努力从源头防范、化解、减少矛盾纠纷。
为有效解决信访评估方向不清、聚焦不准、内容不全、指标笼统等问题,衢江区推动构建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社会治理中心联合审计评估机制,由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检法“两长”带队,政法、信访、社会治理中心等多个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通过列席班子会议、研判信访积案等方式,分赴10个重点乡镇(街道),对党(工)委书记任期内信访履职情况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评估。
评估结束后,评估小组根据任前对比、趋势倾向、排名情况等进行分析,出具各乡镇分报告,“点对点”向被评估对象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区委办公室牵头汇总形成区级总报告,报送市委主要领导及区四套班子领导,实现对领导干部工作情况实时了解、全面掌控、立体评价。针对排名趋势明显下降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针对表现优秀的领导干部,在职级晋升、提拔使用方面予以倾斜,形成评估闭环,推动信访履职评估结果运用落到实处。在今年第三季度区党政月度工作交流会上,衢江区信访局对10个乡镇“一把手”履职审计评估结果进行通报晾晒,起到了良好的督促作用。 张一帆
长兴建立“五访”机制力促事心双解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信访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五访”工作机制,做好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目标。
坚持固定下访,县级领导下沉基层。建立县级领导每月固定下访日制度,确定每月18日为县级领导固定下访日,耐心倾听群众诉求,“一对一”解决群众难题。
坚持坐班接访,县级领导每日坐诊。落实县领导到县信访局坐班接访制度,对接访案件进行批示和交办。同时,将坐班接访日程进行公示,每月月底公布下月坐班接访县领导名单及时间安排。今年以来,共通过坐班接访化解信访问题112件。
坚持基层迎访,科级干部开门接待。建立健全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信访工作;全县16个镇(街道)领导干部开门迎访,群众可直接向分管领导反映诉求。
坚持联席会访,联席会议协商会办。落实风险预判、协商会办制度,由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相关单位会商,责任单位负责落实意见建议,及时化解重点信访事项。
坚持研判约访,领导包案约谈化解。落实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纪要、一个化解报告”的“六个一”工作责任制,重大复杂信访积案由县领导包案,一般积案由单位“一把手”包案。今年以来,42件重点信访积案已全部化解销号。
陈斌
杭州高新区浦沿街道“三心”工作法促进源头解纷
浙江省杭州高新区(滨江)浦沿街道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建立“三心”工作法,努力从源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371件,化解359件,化解成功率达96.8%。
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在浦沿街道新浦社区老街国有土地房屋收购工作中,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在丈量和测绘时阶段耐心倾听群众诉求,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同时,及时将各类诉求进行归类,分发至各业务科室,要求限期答复反馈。
真心解答群众疑惑。针对居民在收购工作中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浦沿街道召开答复会,及时消除群众疑虑。针对退休职工反映的要求参与收购原供销社房产所得款分红的问题,街道社会治理中心组织5名退休职工代表及新供销社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确保收购工作顺利完成。
做好群众“贴心人”。收购过程中,社区网格积极配合街道、部门,全力做好涉拆迁群体帮扶救助工作。针对因历史原因未能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群众,街道视情给予每月1000元至2000元的关爱补助;针对身体残疾、自理能力差、家人无暇照顾的群体,积极协调安排到社区养老院生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的关爱与温暖。
此外,浦沿街道积极组织街道、社区干部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在辖区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来平
衢州打造“六五三”信访工作法治化机制
近年来,浙江省衢州市以打造四省边际社会治理“桥头堡”为总目标,积极打造“六五三”信访工作法治化机制。
衢州市围绕信访受理、调查核实、法制审核、书面答复、送达评查、复查复核“六道关口”,进一步规范信访业务办理流程。各事权单位主要领导签批诉求类初次信访事项,信访分管领导签批其他类初次信访事项;针对信访答复意见书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严格进行审核和把关;组织工作人员当面向信访人送达处理意见书,开展初次信访事项办理满意度评价,形成工作闭环。
该市梳理“决策源、管理源、纠纷源、作风源、民风源”五个方面信访源头,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访前。市、县层面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村级层面严格落实村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报送乡镇(街道)进行法制审查和备案。同时,依托“警务融治”机制和“共享法庭”,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优先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针对违法信访行为,衢州市扎实做好法治教育、诚信信访信用积分管理、维护信访秩序三项工作。该市进一步完善信访法治教育工作规程,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诚信信访信用积分管理机制,强化诚信信访宣传教育;健全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联动机制,市委政法委及市信访局、公安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对全市范围内扰乱正常信访秩序的案件进行研判会商。 徐成
新昌健全体系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今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初步形成“1+3”框架体系。“1”为整体工作方案,即《新昌县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工作方案》,“3”为3项具体实施细则,即《新昌县初次信访事项“1211”办理规程(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其中,《新昌县初次信访事项“1211”办理规程(试行)》明确,一要落实“1天内见面、1天内调查”制度,事权单位收到初次信访事项后,需在1天内落实专人与信访人或信访委托人见面核实,查清诉求详情。二要落实“两级包案”制度,即事权单位分管负责人首办包案、主要负责人提级包案。三要落实“一周闭环”制度,坚持及时、快捷、高效原则,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要落实“一周回访”制度,事权单位在初次信访事项办结后一周内,组织信访干部对信访人进行回访,并将回访内容记录在“民呼我为”统一平台。
此外,新昌县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由县综治办牵头,统筹司法所、综合执法队、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成立县级合法性审查协同中心,确保审查工作科学规范、运行顺畅。
梁赟赟
宁海“三融合”着力打造良好信访生态
今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三融合”工作法,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
一是与社情民意收集机制深度融合,依托“聊天长廊”“信访代办站”“人民建议征集点”,打造“家门口”信访服务体系,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每天安排1名领导干部在当地矛调中心值班接访,联村干部每周二进村入户接访,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二是与信访工作规范化运行机制深度融合,建立信访事项办理“清单+闭环”工作机制,整合“网、信、电、访”渠道所有初信初访件,打造县信访督办管理系统,实现信访事件“入库—流转—出库”全过程可视化操作、清单化销号。同时,坚持“有理推定”,充分挖掘信访诉求中的合理成分,带着感情倾听群众诉求,消除对立情绪;坚持“随时诉、即时办”,按照“归口办理、全程追踪、闭环管理”要求,实现办理全过程图、影、音留痕,不断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效。
三是与信访生态重塑机制深度融合,加强部门联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宁海县建立检法提前介入机制,要求检察院、法院干警靠前参与,对案件进行沟通研判,提供有效的法理支撑。同时,充分发挥司法部门职能作用,组织律师进行释法明理,引导信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依法信访良好氛围。
邬红莹
临海古城街道推进信访前端预防法治化
今年以来,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依托村(社区)网格和调解、警务力量,打造“功能合理、业务聚集、特色鲜明、资源共享”的崇和平安驿站,努力从源头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进信访前端预防法治化。
建立“平安驿站+网格联动”模式,画好信访治理“同心圆”。古城街道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要求,组建“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团队,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打造网格名家工作室,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大事项调研等活动,实现“矛盾在网格发现、资源在网格整合、纠纷在网格化解、服务群众在网格完成”。
建立“平安驿站+矛盾联调”模式,搭建多元解纷“连心桥”。古城街道坚持源头预防、多元化解,采取“1+2+X”矛盾联调工作法,即1名人民调解员常驻,2名网格员轮值,视情组织X名村(社区)党员干部、民(辅)警、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200余件,化解成功率达99%。
建立“平安驿站+警务联勤”模式,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古城街道实行“1+X+Y”工作法,“1”即平安驿站“指挥小脑”,“X”即下辖X个警务室,“Y”即信访、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Y个部门,通过每日会商、联合作业等方式,打造联勤联动实体平台。今年以来,共完成联勤巡逻138次,开展联合执法21次,老城区违章建筑、噪声扰民等一批信访难题得到有效化解,街道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1%。 李许伟
泰顺罗阳镇高效解纷为群众排忧解难
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始终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积极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创新“3个3”工作法。罗阳镇结合辖区实际,探索推行“3个3”工作法,即针对每件重大信访问题组建3人专班,3天时间整体复盘,30天内攻坚化解。针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依法明确处置流程,坚持“新项目新办法,老项目老办法”,凝聚共识搁置争议,有序推进化解。
推行“板凳议事”解民忧。针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信访问题,逐一会商研判、“把脉问诊”,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同时,在各村(社区)创新推行“板凳议事会”模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下沉一线,与群众进行面对面沟通,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和化解措施。
建立调解品牌提质效。罗阳镇成立镇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乡贤、能人“有声望、能服众、敢说话”的优势,积极吸纳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在辖区12个社区成立乡贤调解室,配备兼职调解员218人、专职调解员8人,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行动。近两年来,共化解矛盾纠纷700余件,化解成功率达97%,辖区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刘识建
天台政协和合调解团倾力调解化纠纷
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深挖和合文化内涵,打造政协和合调解团,将“以和为贵”“善解能容”理念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点、线、面有机融合,县、乡、村纵向贯通,连续5年获评全省“无信访积案县”。
设立一线问诊“议事堂”。天台县推行“政协委员+”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依托县政协和合履职平台,以乡镇(街道)“民生议事堂”为载体,组织政协委员定点入驻。今年以来,共主动预防和事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7件。同时,将“和合信访”理念融入基层治理“微网格”,创新推行“以和促和·政民互助”机制,自主化解邻里之间的小矛盾、小纠纷。
开辟矛盾化解“快车道”。天台县以县社会治理中心为载体,设立政协委员和合调解工作室,推行信访工作代办代跑制度,搭建多元解纷矩阵。同时,聘请金牌调解员、县调解协会会长担任工作室主任,利用“政民e心”在线派单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化解矛盾纠纷。
勾勒基层善治“新图景”。天台县加强政协和合调解团与县社会治理中心沟通,实现乡镇、村(社区)与部门、行业之间的全面联动。同时,打通信访与其他救济路径之间的屏障,主动邀请和合调解团成员参与信访听证评议,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案件最佳处理方案。
褚旭
象山“一体化”解纷提升访源治理效能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以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为契机,持续优化“村民说事”制度,建立乡村善治“说系列”体系,不断提升访源治理效能。
该体系坚持分层分类研究,由县信访局统筹推动各地各部门“一把手”发挥“头雁效应”,落实信访难案积案领导包案制度,一般性信访问题由镇(街道)负责化解,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由村(社区)做好排查处理。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7304件,调解成功率达99%。
象山县在村级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基础上,广泛发动乡贤、能人,建立“村民说事、村嫂说情、村舅说理、村官说法”乡村善治“说系列”体系。同时,依托“村民说事”制度,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书记账本、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诚信、信访代办、包联入户、干部考核”等村级运行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村级组织主体责任。该项经验入选全国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白皮书。
此外,象山县信访局充分发挥县、乡两级社会治理中心中枢作用,整合信访、调解、诉讼、仲裁等多元化解纷渠道,打造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劳动仲裁、诉讼服务、信访调处“五位一体”矛盾纠纷化解“总枢纽”。同时,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综合型激励奖惩机制,每年落实专项经费用于类别奖补,保障“说、访、调、诉、裁”一体化体系运行;培育解纷能手607人,建立品牌调解室65个,聘任专兼职调解员1414人,进一步充实调解组织力量。 徐旭 单旭东
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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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物博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恒讯锐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资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山西兰花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霸州市荣江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为票据纠纷一案,我院已审结并作出(2023)冀0403民初23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河北文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深圳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分公司:本院受理陈雯诉你公司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2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2023)冀0403民初2296号民事判决书,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建投西柏坡宏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致信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武安市徘徊镇鸿润物资经销处诉你们为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资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胡建明: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与被告胡建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青0104民初37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胡建明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欠款本金129959.51元;二、被告胡建明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利息8454.31元(截至2023年6月25日),并支付以129959.51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以上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九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46元,由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负担78元,由被告胡建明负担3068元。公告费1450元,由被告胡建明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李一凡诉你(2023)辽0115民初400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均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在本院满都户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郝迎春:本院受理丁松诉你(2023)辽0115民初5875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在本院满都户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北京德嘉环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江苏乐派思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原告胡群、邓艳、姜丽、夏莉、李增桂、李秀娟、邓婉春、田勇、马妮娜、周燕莉、嵇丽华、朱晓丽、周莉与你们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5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平:本院受理黄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2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星仁:本院受理黄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2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东柱:本院受理黄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2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展审理。输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杨子荣:本院受理芮世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2月2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洪伟、阙美丽:本院受理句容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林志清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镇江蓝京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张艳明:本院受理周龙银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良栋:本院受理唐琴(曾用名唐小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8民初8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周裕发、陈三儿: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诉你们、无锡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281民初1763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徐霞客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江阴市徐霞客镇外环东路18号)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城区丝恋美容美发店、胡兴凯: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281民初1787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徐霞客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江阴市徐霞客镇外环东路18号)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邵栋明:本院受理江阴市明悦纺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81民初171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邹祥兵、张朋飞:本院受理张能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4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江法庭第九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俞联海:原告黄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新2325民初4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405办公室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世春:本院受理余茂花与你离婚一案(2023)黔2324民初174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告知书、开庭传票,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尹鹏:本院受理李占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天津恩宝如科技有限公司:兰飞飞、黄园园、霍青与天津恩宝如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3〕376、377、37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天津恩宝如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3〕376、377、378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市黄陂区艾尔美衣服装厂:本局2023年12月18日受理张芹工伤认定申请一案,于2023年12月19日前往你单位注册地送达《举证告知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你单位拒绝签收,我局进行留置送达。后向你单位注册地址快递送达《举证告知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快递于2023年12月25日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举证告知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武汉市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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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刚、李惠玲:原告谢风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265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审判组织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8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人民法院
白连民、白采霞、郭沫弟、承德盈通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821民初26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原告撤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刘淼、马小君、王雪、付子洋、胡春雨、刘志国、白云霞、陈锦平、承德康臣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要求承德康臣商贸有限公司偿还贷款1000万元及利息,刘志国、白云霞、付子洋、马小君陈锦平、胡春雨、王雪承担连带责任,对刘淼、付子洋提供的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九被告承担律师代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张永川:本院受理卿松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转程序裁定书。原告诉请:1.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33800元及利息(以3380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的1.5倍计算,从2021年2月9日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十点在本院潆溪巡回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届时未到,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田长英: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2360号李洪安诉被告曹帆、第三人田长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请求:1.中止对被执行人田长英名下位于仪陇县新政镇云水路东一段100号2层52号附2-2至2-10号、2层52号附2-12至2-17号16套商业用房的拍卖,解除查封,并依法确认前述商业用房系原告李洪安所有;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2月22日14:3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陈国强:本院受理钱冠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诚信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潘伟:本院受理徐成刚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须知、诚信诉讼须知、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徐梦晴: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356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徐霞客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杨程栋:原告朱腊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2月20日作出(2023)苏1183民初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糜森庆、南京成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武建林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6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糜森庆、南京成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克运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苏188民初6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庞超凡:本院受理鲍文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5民初13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汤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何波:本院受理黎小梅与张伟林、戴宗毅、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直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314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何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黎小梅198,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嵇宝龙:本院受理程裕杰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379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殷慧军:本院受理秦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437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田艳龙:本院受理季爱年诉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58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徐琴: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6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旭:本院受理陈德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7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许如成、吕立军:本院受理赵福祥诉许如成、第三人吕立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66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映平:本院受理郑玉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吴来顺:本院受理陈明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7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高启兵:本院受理句容市华阳中心供销合作社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2)云05民终1902-1910号 陶正星: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国双、陶春亮、王双仙、王志芳、杨阿文、贾学累、袁路花、朵武兴、范兴志诉你及保山交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共计九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5民终1902号、1903号、1904号、1905号、1906号、1907号、1908号、1909号、19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永晋:本院受理陈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201民初691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赵洲:本院受理曹杨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115民初58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韦和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晴隆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3年11月16日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超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吕佳军:本院受理孙士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581民初3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王飞:本院受理杨振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28民初2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姚思广、季曼、肖同、吴晓轩、王双平:我委受理的申请人河北东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两起案件(张仲[2023]民字第381号、391号、397号、434号、435号),现依法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公告期满(3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五天上午九点(姚思广)、九点半(季曼)、十点(肖同)、十点半(吴晓轩)、十点半(王双平),开庭地点为张家口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公告期满后第五天若遇节假日,则开庭时间往后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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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犇鸿牧业有限公司、苏永鸿:本院受理原告长顺县赋星众行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132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被告长顺县犇鸿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长顺县赋星众行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支付货款借款300000元;二、被告苏永鸿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800元,公告费以实际票据为准,由被告长顺县犇鸿牧业有限公司、苏永鸿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陈宗文:本院受理原告陈国发诉被告陈宗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3)皖1502民初809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本院孙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于清武:本院受理陈玉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江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
闵凯、赵丽: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邵书祥粮油干货批发部诉被告闵凯、赵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08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赵一泓:本院受理原告胡万德诉被告赵一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0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罗建明:本院受理原告李晓莲诉被告罗建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0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严梅:本院受理贵州盛华传奇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6235号案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刘万海:本院受理陈汉国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53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兰润年:原告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省蓝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蓝翔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兰润年、安徽聚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64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安徽省蓝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750387.46元、借款期限内利息485423.62元、截止2023年8月9日的逾期罚息4110156.84元,合计14345967.92元,后续罚息以9750387.46元本金为基数,自2023年3月9日起按年利率8.02%计算至本清息止;二、被告兰润年、安徽聚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收取计108276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安徽省蓝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兰润年、安徽聚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沈达:原告孙在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谢永平:原告俞海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705民初53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夏晓星:本院受理孙学满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68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士勇与被告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海运与被告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文亮与被告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鹏与被告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粟少鹃与被告无锡美特家建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商水县海虹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虹万佳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铁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商水县海虹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虹万佳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05民初102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追加当事人申请书、追加当事人通知书、传票等。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陈超:本院受理原告徐法诉被告陈超买卖合同纠纷(2023)苏0925民初633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2月27日09:3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速裁(一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王士锦:本院受理原告建湖县上冈正华种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4日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袁旭明:原告袁红梅与被告袁旭明离婚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4856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袁红梅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周博科:本院受理原告徐国华与被告周博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31民初2269号民事判决书,裁判结果:被告周博科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徐国华支付货款155247.81元及利息(从2023年10月4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3412元,保全费13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5332元,由被告周博科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结案提示函,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公告
兰州龙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机关受理王新贵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一案已依法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在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城人社工伤字〔2023〕165号)情况下,现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王新贵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931-8712006 8430918(社会保险办公室)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甘肃摩都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1月8日马艳婷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已通过电话告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20230219)和《兰州市城关区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城人社工伤举证〔2023〕25号)但均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请你单位在举证期限内向本局提交马艳婷2021年6月25日在摩都KTV后厨操作压面机时双手挤压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如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局将根据马艳婷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街子81号7楼719室,联系电话:0931-8712006 8430918。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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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川0903民初4850号
李慧英:本院受理原告唐君杰诉被告李慧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903民初485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被告李慧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唐君杰借款本金80 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李先加:本院受理的原告多吉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青2321民初7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沙依木江·夏迪:本院受理的原告图尔迪·如则、依不拉音·肉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10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沙依木江·夏迪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图尔迪·如则、依不拉音·肉孜支付牛款1434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王明新:本院受理了原告喻世阳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903民初65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明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喻世阳赔偿416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王明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谢明友:本院受理了原告唐志林与被告谢明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903民初6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谢明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唐志林赔偿2 047.8元;二、驳回原告唐志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谢明友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谢家龙:本院受理原告马彩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100000元借款以及贷款利息9570元,共计本金+利息10957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谢国月:本院受理原告马彩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20000元借款,从2019年12月开始按照国家银行利率(0.04%)结算至今利息共计人民币3200元,共计本金+利息人民币23200元; 2、并承担本次所有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徐州市班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潘与被告徐州市班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9096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3693号 徐州青蜂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井立沛与被告徐州青蜂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369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1、请求贵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入会合约书;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服务费2580元)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80号 重庆谛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廖强华: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11民初3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8298号 徐州润阳伟业置业有限公司:原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州润阳伟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829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结案提示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沈燕萍:原告杨林森诉被告四川诚虹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陈伦雄、沈燕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26民初20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四川诚虹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杨林森退还履约金17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70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计算);二、被告陈伦雄在未出资的3000万元范围内对被告四川诚虹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不能偿付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被告沈燕萍在未出资的2000万元范围内对被告四川诚虹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不能偿付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杨林森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700.00元,由被告四川诚虹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陈伦雄、沈燕萍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海南龙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阿斯波罗(常州)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6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聂成、常州嘉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辉诉你方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56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湖北省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佑寻:原告昆山焱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及追加第三人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送达(2023)冀0281民初35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马春梅:本院受理喜林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新4202民初3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马合荣:本院受理张迪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新4202民初3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公告
昭通市三江科技有限公司:本局受理苏顺义以你公司为用人单位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认定完毕。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53069920230106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2022年8月2日17时左右,苏顺义在你公司(靖安新区思源路)1号生产车间内收手机钢化膜时,被机器压伤。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昭通市昭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苏顺义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昭通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昭通市昭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公告
本委于2023年12月11日刊登的被公告人冯双勇的公告中,申请人“刘栋杰林”应改为“刘栋杰”。
邯郸仲裁委员会
四川环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山西景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晋仲裁字第14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晋中仲裁委员会
连云港惠丰服装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连云港惠丰服装有限公司、王林善、赵永霞:申请人连云港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就与你方之间发生的抵押合同争议,向本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本会已受理该申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连仲字第0381号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授权委托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同时将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交回本会。你方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交答辩书。未提交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的,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连云港仲裁委员会
海南海医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飞鹏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3﹞第836号),并定于2024年1月30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与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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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狗: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小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张小狗公告送达(2023)豫0202知民初4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小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000元;二、驳回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5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610元,由被告张小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於建富:本院受理原告李阳阳与被告於建富、杭州宝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2023)豫0202民初18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於建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阳阳违约金32010.38元;二、驳回原告李阳阳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收取2946元、公告费560元,合计3506元,由被告於建富承担1160元,由原告李阳阳承担2346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
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费金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诉被告费金苹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27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费金苹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信用卡本金99,993.78元及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利息、手续费、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按照双方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标准计算,但总和以年利率24%为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孔显红、吴林臻:本院受理原告郑金卉与被告孔显红、吴林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39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吴林臻、孔显红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共同给付原告郑金卉13,4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13,4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其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郑金卉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宇航:本院受理原告吉林省力宇汽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宇航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32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高宇航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吉林省力宇汽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42,137.80元;二、原告吉林省力宇汽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对登记在被告高宇航名下的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的车牌号为吉A79XR1的抵押车辆拍卖或变卖的所得价款在42,137.8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吉林省力宇汽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郜峰、焦作市天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永立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825民初306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永立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610元,由原告李永立负担。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邓珣:本院受理原告张晓斌与被告邓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通知书
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司欠我司慈溪市新城河区块一期改造PPP项目新城河东侧(三北大街-北二环路段)地下停车场桩基工程。该案已经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2023浙0282民初6482号生效判决),判决贵司给付工程款1725191.03元及相应的利息、诉讼费用。现我司于2023年12月4日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江苏中岩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由江苏中岩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向贵司主张上述转让债权。根据我司与江苏中岩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约定,请贵司可将以上款项直接归还给江苏中岩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岩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及帐号: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新兴支行10428201040006874,联系电话15305109839)
江苏中岩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
吴江市同里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贵公司已于2023年11月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5)吴江执字第00151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81,358.32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贵公司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李长远: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1)苏0509执1568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94676元(其中2023年11月16日提存94676元、2023年11月17日提存2000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余方龙、吴秀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已于2023年11月14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7)苏0509执4964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0194元(退赔金额中余方龙10194元,吴秀珍100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曹海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已于2023年11月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2)苏0509执5182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56,566.91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3年11月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7)苏0509执1025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执行申请人金明观与杨尔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52,871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3年11月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4)吴江执字第1189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申请执行人史霆与被执行人陆羽、翁燕红、陆敏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1,410,0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3年11月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08)吴江执字第0937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执行申请人尹立军与被执行人吴强、凌晓、上海浦天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4,645.17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提存受领人: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4日将(2022)苏0581执6798号潘叶飞、惠怀友罚金(敲诈勒索罪)一案执行款261700元提存到本处。请于2028年11月24日之前,持有效证件及常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领取提存款通知书到我处领取。法院联系电话:0512-52344232,法院联系人:徐鑫,联系地址:常熟市九里大街30号,邮编:215500。公证处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颜路99号,电话:0512-52079712。
江苏省常熟市公证处
提存受领人: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7日将(2022)苏0581执6855号曲振良、罗列纯、朱爱军刑事财产刑一案执行款6361元提存到本处。请于2028年12月7日之前,持有效证件及常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领取提存款通知书到我处领取。法院联系电话:0512-52345949,法院联系人:章磊,联系地址:常熟市九里大街30号,邮编:215500。公证处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颜路99号,电话:0512-52079712。
江苏省常熟市公证处
提存受领人: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7日将(2022)苏0581执5233号王如兰、孙德刑事财产刑一案执行款107595.24元提存到本处。请于2028年12月7日之前,持有效证件及常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领取提存款通知书到我处领取。法院联系电话:0512-52345949,法院联系人:章磊,联系地址:常熟市九里大街30号,邮编:215500。公证处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颜路99号,电话:0512-52079712。
江苏省常熟市公证处
提存受领人: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1日将(2023)苏0581执5888号张闯刑事财产刑一案执行款3990元提存到本处。请于2028年12月11日之前,持有效证件及常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领取提存款通知书到我处领取。法院联系电话:0512-52340195,法院联系人:邵英 胡晓阳,联系地址:常熟市九里大街30号,邮编:215500。公证处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颜路99号,电话:0512-52079712。
江苏省常熟市公证处
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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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阎梓璇(父亲:阎创,母亲:张晶)出生于2016年3月6日,编号P430921554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程伟于2023年12月20日遗失身份证证号371481198910180014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他人冒用的后果。特此声明。
李星于2023年11月29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412301198007230544,特此声明。
张洪身份证遗失,证号:533001198711122143,2023年12月25日不小心遗失,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曾桥仔,2023年12月26日因保管不善的原因遗失广东省司法厅2021年12月15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号:(14403202110401066),执业证书流水号:(11476920),现声明作废。
胡小恒遗失绿地控股集团西南区域管理总部贵州区域中心(贵阳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6-负1-12购房发票,发票编号0023196,金额102231元,声明作废。
陶鸿清河南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票据票号,03115722声明作废。
蔡瑞杰身份证遗失,证号:371502198606037838,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本人林源(身份证:350128197008022313)不慎遗失股权证,股权证号35012820020200845,现声明作废。
本人吕敏,身份证号码:410928198609010021,不慎遗失天津保利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智雅苑45-1-1301)购房收据1张,收据编号:BLHGCY0006269-6272,金额:979750.78元,声明作废。
湘潭爱民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30008359611XW)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303010060622,声明作废。
挂失兰州汇通华盛商贸有限公司预留在浦发银行兰州分行公章印鉴,特此声明作废。
福建省三明工贸学校不慎遗失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06月2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33504240036973,现声明作废。
高州市曹江镇溪田白坡三经济合作社张丽贤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3898244A-0081,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航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车牌号闽E96793营运证,证号:350629200744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凯利达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闽B52922货车道路运输证壹份,证号为350302200797,现声明作废。
凌海市双羊镇午旗移动专营店遗失公章一枚,编号:210724000011329,声明作废。
汝阳县鑫丰养殖厂(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6MA3XX9NW53)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闪迅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号:J8856000548401,现声明作废。
吉首市铭联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3101MA4T5XFW5C)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莆田云上传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4MA355LTF9E)不慎遗失公章,现声明作废。
邵阳市众庆消防安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编码:4305020020401,法人章(高红国),声明作废。
河南省林淮防腐木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30MA46W2K071)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沅江市乐庭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30981MACDUPNB9P)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3098110013895,声明作废。
益阳市赫山区熠良建筑劳务经营部遗失公章43090310040805、财务章43090310040806、发票章43090310040807、孙小良的法人章43090310040808,声明作废。
沈阳市浑南区鲜鲜品聚生鲜超市,公章(编码210112001038781)丢失,声明作废。
贵州飞舍劳务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5205810022189、发票专用章5205810022162、财务专用章5205810022161、法人章5205221060141,声明作废。
海南观为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4MAC9PCXG7K)不慎遗失公章,现声明作废。
龙里县谷脚镇谷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522730MF26703449)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编码5227302103095,声明作废。
海南玺玛装备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5MAA92KXK24)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6900700012567现声明作废。
昆明市东川区因民镇人民政府移民新区专用章丢失,编号:5301002049622,声明作废。
汝阳县振兴矿业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4103260016365,声明作废。
湖南小飞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3070210009872,声明作废。
常德创联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3070210001597,声明作废。
喀什昶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31010024220)、财务章(编码6531010024221)、法人章(法人:王红军)现声明作废。
辽宁城益万顺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程亮,210181001016254),声明作废。
凌海市大凌河德合芙瓷砖店遗失公章一枚,编号:210724000010764,声明作废。
金秀县深海海鲜店遗失发票专用章一枚,编号:4513020037522,声明作废。
福州超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10210019769)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福州蓝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10410084276)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龙津村闸兜老年协会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820047664,声明作废。
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王森波律师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101199420539481),特此声明作废。
天津市顺嘉鼎盛装饰装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7J6BTD0H,声明作废。
天津市武清区杨佳英建筑材料经营部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杨佳英)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222MA06C2KF38,声明作废。
北京卓仑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30639599XK)不慎将2014年7月至2020年12月的所有账本、会计凭证、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会计报表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上丢失的会计资料全部作废,特此声明。
北京齐鲁鹏达面食销售部(注册号:110112600962677)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百济堂诊所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登记号:110102084915,有效期限: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圣康和家(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BFKA7C)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二十二城一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MA01XPKT0B)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北京慧得金时代科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WLFT2N) 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天津滇草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减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300428738F,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万元减少至1万元,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45日内向公司提出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联诚恒州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7M7NUH0D)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减少至1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万金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4EDJK7J)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6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众晟蓝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HNND6F)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9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磐石数科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4EP8B67)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张天乐、北京银融贷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清算组组长:张天乐,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法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7LHFD3XL)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李飞、北京磐石数科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组长:李飞,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衡山县开云镇有福气养老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4233216777093)现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已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衡山县开云镇有福气养老院 2023年12月27日
公告
张胜新、中铁物流集团(营口)有限公司、栾丽丽、滕强:邢台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河北超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邢仲裁字第226号裁决书。一、被申请人张胜新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申请人河北超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垫付款67076.62元,并支付利息(以67076.62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1日起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二、驳回申请人河北超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其他仲裁请求。三、本案仲裁费2512元,由被申请人张胜新承担(该费用申请人河北超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申请人张胜新在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申请人河北超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邢台市红星街139号市政府对面邢台仲裁委员会办案中心,邮政编码:054001,电话0319-3288737)。
邢台仲裁委员会
淮北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皖盛工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淮北高罗输送装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淮仲字第338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淮北市人民中路招商大厦4楼),逾期视为送达。
淮北仲裁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下列当事人发生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交通部门接受处理,现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现予以公告:
1、德阳金道冠物流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代码91510600MA620HAH9N,违法行为:川F39RE0于2023年9月8日在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街道万利路高洞子处经超限运输检测系统,车货总质量19.2吨,超限定标准1.2吨行驶公路。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202311012002817,行政处罚告知书时间:2023年11月23日;
2、德阳金道冠物流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代码91510600MA620HAH9N,违法行为:川F39RE0于2023年9月14日在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街道千口岩处经超限运输检测系统,车货总质量20.79吨,超限定标准2.79吨行驶公路。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202311012002898,行政处罚告知书时间:2023年11月23日;
3、蒙阴宝赢道路运输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代码91371328MA3WEY270Q,违法行为:鲁Q237SV于2023年07月30日在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万分路石宝塘处经超限运输检测系统,车货总质量51.9吨,超限定标准2.9吨行驶公路。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202311012001885,行政处罚告知书时间:2023年10月26日;
4、吴兴顺,身份证号51222419711113071X,违法行为:川Q5660Z于2023年10月02日在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万分路石宝塘处经超限运输检测系统,车货总质量20.0吨,超限定标准2.0吨行驶公路。 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202311012003156,行政处罚告知书时间:2023年11月21日;
5、济宁市宝旭运输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代码91370811MA3TNN293U,违法行为:鲁H99Y83于2023年10月17日在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万分路石宝塘处经超限运输检测系统,车货总质量51.9吨,超限定标准2.9吨行驶公路。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202311012003511,行政处罚告知书时间:2023年11月8日。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局(电话号码:023-87669038)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死亡公告
死亡公告
姓名:刘松玉(自述),性别:女,年龄:约80岁,户籍:不详。该人自述刘松玉,经过公安机关人脸识别、采集DNA比对、站内头条发布寻亲和问询核实未能找到家人和亲属信息,多次寻亲无果。2023年12月25日10时50分因病抢救无效死亡。请其直系近亲属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务必与我站联系,逾期按规定处理,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救助管理站
联系电话:010-63464201
受助时间:2021年12月1日
其他信息:盼您提供家属线索
北京市西城区救助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