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02版:法治

03版:关注·世界环境日

04版:法治经纬

05版:平安中国

06版:平安中国

07版:守法普法

08版:综合

09版:公告

最高法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法治日报      2024年06月06日     
  □ 本报记者 刘洁

  为全面展示2023年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3)》(以下简称报告)《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3年)》、10件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及3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涉及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及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推动法律法规“长牙带电”
  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严格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坚持对环境资源违法和犯罪行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与预防,依法视情对行为人选择或综合适用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成为“长牙带电”的严规铁律。
  最高法副院长杨临萍指出:“2023年,人民法院深化‘能动履职、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五大审判理念变革,做实审判理念现代化,狠抓提质增效,努力在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谋划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风险的过滤器、安全阀,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一道重要防线。但近年来,各地相继曝出了一些环保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了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弄虚作假的案件。
  去年以来,人民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共同针对环保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审理了一批相关案件,治理成效明显。
  “今天发布的3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决贯彻‘最严法治观’、依法严厉打击惩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态度和决心。”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说。
  在杭州某汽车检测公司诉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一案中,杭州某汽车检测公司在检测时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使检测车辆达到最大功率,最终出具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结果合格的报告单,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给予相应处罚。杭州某汽车检测公司认为上述行政处罚认定事实错误、依据不足,遂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相关车辆召回复检结果均为合格,但并不能因此赋予报告单以合法性,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判决驳回杭州某汽车检测公司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该案体现了人民法院始终贯彻“最严法治观”,在工作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支持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环境资源行政执法职能作用,协同保护生态环境。
为生态修复提供更优选
  报告提出,环境资源审判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依法审慎处理环境资源案件。
  在某环境研究所诉某新能源公司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某新能源公司经核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某地区建设某风电项目。某环境研究所认为某新能源公司建设风电项目威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羊的生存环境,遂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审理该案的法院结合案涉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黄羊在案涉区域的活动情况,认定案涉项目的建设未对项目范围内黄羊的生存环境产生难以逆转的损害,判决驳回某环境研究所诉讼请求。
  本案中,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涉风电项目对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影响程度、企业能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消除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等因素,正确处理了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之间的关系。
  此外,避免简单的一判了之、一罚了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既实现对犯罪的惩罚和预防、又做实对环境的修复,也成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一大亮点。
  “人民法院创新适用技改抵扣、碳汇认购等责任履行方式,持续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特色举措,为生态环境修复提供更多更优选项。”杨临萍介绍道。
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报告提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在环境资源案件中开展诉源治理。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存在的重大风险、持续性危害、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或者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并依法监督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做实在诉前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目的才是最佳的司法状态。
  本次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中,全国首例放射性污染预防性民事公益诉讼案引起了《法治日报》记者的注意。
  2005年5月,某市立医院与某仁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书》,合作经营山东省济南市某甲医院。某仁集团利用济南市某甲医院的物资、人员条件,设立某仁肿瘤医院。2008年12月,某仁肿瘤医院引进伽马刀设备一套,内含201枚放射源。2013年,某市立医院代某仁肿瘤医院与九某〇医院签订《医疗设备租借协议书》,约定将伽马刀设备租借给九某〇医院。此后,双方并未对案涉放射源依法进行处置,一直闲置于九某〇医院。2016年12月,某仁肿瘤医院名称变更为某普医院。后案涉三家医院就处置责任承担产生纷争,导致案涉放射源一直未能得到处置,带来放射性污染严重危险。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
  审理该案的法院依法判决某普医院、某市立医院和九某〇医院连带承担案涉放射源处置费用290万元,并向放射源管理机关提出开展放射源排查并加强日常监管的司法建议,从源头上杜绝放射性污染发生的可能,助力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保障水平。
  据介绍,人民法院还注重将法治宣传与司法公开、以案释法与司法便民、普法与科普相结合,通过公开审判一批具有标志性典型性的案件,促进全社会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推动环境资源案件的源头治理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工作。下一步,最高法将继续指导各级法院认真总结经验,通过做深做实源头治理工作,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杨临萍说。
  本报北京6月5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