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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下一版 2024年06月06日

筑牢自贸港风险防控网 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海南省政法机关护航全岛封关运作“一号工程” 编者按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六年来,海南上下牢记嘱托、担当实干,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努力闯出一条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引领海南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法治日报》采访组近日奔赴海南海口、洋浦、东方、三亚等地,深入调研采访海南打好封关运作准备攻坚战、聚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本报从今天起推出“法治护航自贸港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 本报采访组

  作为海南省唯一的旅游业上市公司——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面临破产危机,一旦公司破产、股票退市,全体职工将面临失业,4万余名中小股东投资将受损,也将对三亚旅游产业结构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要避免退市,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6家子公司必须在2023年12月29日前通过重整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净资产为正。
  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经济产业发展,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当地政府开启了一场全省首例旅游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抢跑赛”。经过努力,仅用时179天,便引入投资资金12.3亿元,纾解债务超过63亿元,有效保护了逾4万名中小股东的权益,最终化险为夷。
  这是本报采访组一行在三亚中院了解到的一个典型案例。
  三亚中院以破产审判“小切口”,助推营商环境“大发展”,是海南省政法机关积极投身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持续优化一流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剪影。
  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也是目前唯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下,全省政法机关聚焦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大局,聚焦封关运作,统筹发展和安全,用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南、法治海南护航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攻坚之年。海南省政法机关将围绕全岛封关运作这一“一号工程”,更加注重厉行法治、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安全稳定、淬炼政法铁军,擦亮“平安自贸港”“法治自贸港”亮丽名片,以政法工作现代化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新篇章。
筑牢自贸港风险防控网
  海南各大离岛免税店是市民游客的打卡地点之一,本报采访组一行近日在三亚离岛免税店看到,排队购物成为海南离岛免税店的常态,不少游客实实在在享受到了离岛免税政策福利。他们向记者表示,这里的商品“不仅价格便宜,质量也有保障”。
  但免税店内醒目的“套代购”风险提示表明,近年来有一批“中间商”,伺机利用他人离岛免税购物额度,组织团伙购买离岛免税商品进行二次销售牟利,从而产生“套代购”这一新型走私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12月至2023年3月,陈某某利用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通过中介雇佣代购人员购买化妆品、洋酒、手机等免税商品,后将上述免税商品进行二次销售牟利。其间,陈某某使用其本人及亲友银行卡支付免税商品货款5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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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偷逃税款930余万元。去年3月,陈某某被抓获归案。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是事关海南自贸港建设成败得失的最关键变量。
  近年来,海南省政法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以自贸港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为主线,全力以赴防范化解中央关注的、群众关心的、海南易发的自贸港建设重大风险,确保既“放得开”又“管得住”。
  按照海南省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部署要求,海南省高院设立9个司法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组。2023年,开展打击治理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靖海”专项行动,全省法院审结走私、洗钱、逃税等涉自贸港封关运作重点领域犯罪案件133件。
  记者注意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把做好检察环节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专门成立重大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全系统统筹发力。深化落实琼粤桂三省区反走私刑事检察协作。深化落实上游犯罪和洗钱犯罪同步审查机制。
  在省委自贸港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组领导下,海南省公安厅完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紧握风险防控主动权。其中,高压严打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行为,织密海上、岸线、岛内三道反走私防控圈,2023年,累计侦办走私刑事案件193起,打掉走私团伙131个,在海关总署、公安部组织的专项工作五项考核中均位列第一。
  2023年5月6日,海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省委、省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开展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专项治理,提出一年“治标”、两年“治本”、三年“承压”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风险防控重点项目建设。省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是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的“一号工程”,是智慧海南建设的亮点工程。2018年11月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单位从无到有建成了社管平台,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防控自贸港风险的重要屏障。
  同时,加强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海警工作站建设,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确保走私风险可防可控。推进政法业务协同平台等项目建设,海口等5个市县相关工作通过中央政法委验收,政法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
  如今,“坚持守牢底线,建设安全有序、风险可控的自贸港”“风险防控做得好,海南自贸港建设才能取得最终胜利”已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
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亚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在此投资兴业提供了很多便利,节省了企业的人力和时间成本。”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报建经理周玮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外地企业首次来三亚异地成立子公司开展业务,体验到了三亚在营商环境方面进行系列改革带来的便利。
  “三亚推出的主题式审批能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定制主题,比如企业发起‘我要建板房’主题,所有审批流程都可以在这个主题下一次性完成,不用企业挨个找政府部门报批。”周玮说,通过主题式审批途径,本来需要半个多月才能办完的审批手续,一周内就能办完,还不用企业“跑腿”,十分便利。
  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核心任务和关键所在。企业家对三亚营商环境给出好评,是三亚市营商环境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的缩影。
  一直以来,海南省政法机关坚持厉行法治,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全面贯彻落实海南自贸港法,加快构建海南自贸港法规体系,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自贸港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为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营商环境专班办公室,加强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领导,出台《海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推动全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推动知识产权“五合一”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被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为典型案例。
  针对海南自贸港对外开放要求,海南法院2023年审结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1258件。制定协议管辖示范条款,扩大国际商事纠纷受案范围,推动海南成为外商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海南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作为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近3年来,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15件。其中,2023年办理45件,同比上升10%。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
  2023年,省公安厅会同省纪委监委、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多部门开展打击整治工程领域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办24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94人,破获一批重特大案件。
  海南省司法厅推动出台《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试行)》《海南省行政调解规定》等,加快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47%。开展“百所进千村”民法典集中宣讲等普法活动。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和仲裁业务开放。
  据了解,海南省司法厅突出自贸港封关运作急需,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去年起草和审查修改15件地方性法规、7件政府规章,特别是运用自贸港法规制定权推动出台7部法规,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创造更宽广制度空间。
  一系列有力的举措,一个个有效的实绩,让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强法治保障。
全力创建全国最安全地区
  近日,本报采访组一行走进三亚市吉阳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一块电子大屏幕映入眼帘,里面涵盖了辖区依托大数据集成基层社会治理所需的数据和开发的平台。只见工作人员正坐在电脑前“巡查”,平台上,吉阳区辖区街道面貌一目了然,数据可视化预警分析平台让城乡基层治理更智慧高效。
  “新村社区第十二网格一处路面凹陷”“红郊社区第八网格地下水管破裂”“落笔大社区南丁村第十三网格有树枝横卧路面”……记者注意到,这是吉阳区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上,网格员在辖区内日常采集的各类事件上报后形成的工单,在“受理—转办—落实—追踪”闭环智慧治理新模式下,推动着群众诉求一“点”就通。
  “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是集网格化服务管理、12345热线工单处置、数字城管、数据分析、职能考核等各项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指挥平台。”吉阳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王锐介绍说,该平台构建以区、大社区、社区、网格员四级管理联动中心,利用智慧治理手段,通过集中办公、集约管理和集成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协调联动,补齐社会治理短板弱项。
  据介绍,海南省委政法委与时俱进推进综治中心、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位一体”机制建设,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没有平安,就没有发展。稳定的治安环境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
  全省受理治安案件数同比下降2.3%,全省命案数下降9.7%,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持续保持建省以来最好水平……回望2023年,海南省公安机关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将“平安”二字镌刻在琼州大地。
  近年来,海南公安机关当好平安建设主力军,一个个打击整治行动在自贸港全面铺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自贸港封关前禁毒三年“固本防风险”行动,整治赌诈违法犯罪问题……
  据介绍,海南法院协助省委政法委建立万人起诉率季度通报机制,将诉源治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成效评估。今年,省高院出台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和质效评估办法,构建全省法院全流程诉源治理体系。海南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从严惩治各类严重犯罪,聚焦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做好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工作。
  少年儿童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未来和希望。2023年2月,海南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成立由省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等单位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推进家庭防护、教育防护、社会防护、司法防护“四大行动”,在琼州大地掀起未成年人保护热潮。
  2023年,在省委政法委推动下,海南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政法干部蹲点指导矛盾化解等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经验做法,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文昌市人民法院、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荣获“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称号。
  海南在全国率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了一批“懂乡音、知民意、有公信、精法律”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实现全省全覆盖,形成了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调解员队伍体系,有效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建功新时代,共筑平安梦。海南省政法机关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平安海南建设,深化全国最安全地区创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2024年4月10日,海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丹阳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时指出,全省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牢牢守住海南自贸港安全发展底线。要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明确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动真碰硬,切实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优化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陈建国 邢东伟 张守坤 翟小功)
“中国有一位绿色发展的领路人”   □ 新华社记者 张代蕾 王建刚 张玉亮

  温柔的夏夜,微风轻拂,厦门大学美籍教授潘维廉(英文名威廉·布朗)漫步在筼筜湖畔的绿色小径上。湖里,喷泉随着古典乐曲起伏,湖边广场上,人们翩翩起舞。“入夜后的筼筜湖水仿佛活了起来,湖面倒映着霓虹灯点缀下的城市天际线,如极光般绚丽迷人。”见证筼筜湖美丽蝶变的潘维廉在自己文章中这样写道。
  近年来,包括潘维廉在内的多位外国友人,从各自见证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巨大成就出发,向世界讲述美丽中国的故事。环境日到来之际,他们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绿色发展奇迹的实现,离不开中国人民为环境治理齐心协力、勤劳奉献,更得益于“中国有一位绿色发展的领路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两山”理论在中华大地上不断书写绿色新篇章,赢得更多来自世界的关注。走向世界的中国实践、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源源不断的中国力量。
“带领人们变梦成真”
  “1988年的筼筜湖臭气熏天,每次骑自行车不得不路过时,我都会用一块湿布捂住鼻子。”自上世纪80年代就定居厦门的潘维廉向新华社记者回忆道,“那时我想不到这里后来能恢复举办龙舟赛,筼筜湖综合整治工程还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评为‘东亚海域污染防治和管理’示范工程。”
  1988年3月,在福建工作的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综合治理专题会议,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筼筜湖综合治理,打响了厦门环境治理的一场硬仗。遵循“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二十字方针,厦门持续治理生态环境,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筼筜湖的水越来越清,景越来越美。
  把厦门视为“第二故乡”的潘维廉也亲身参与到城市变美的进程中。2002年,潘维廉代表厦门前往德国斯图加特参加“国际花园城市大赛”,倾情讲述厦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故事。最终,厦门赢得了“国际花园城市”称号。“在我30分钟演讲结束后,6名国际评委中的一位告诉我:‘我们之前不知道中国有这样美丽的城市。厦门不仅排名第一,而且得分远超第二名。’”他回忆起这段经历,倍感自豪。
  2004年,厦门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厦门不断证明,经济发展不需要以牺牲绿色为代价,”潘维廉说。
  通过写信、出书、拍摄短视频,潘维廉多年来不停向世界分享他在中国的所见所闻,讲述美丽中国、精彩中国的故事。2018年,《我不见外——老潘的中国来信》一书出版,选取了潘维廉30年间写给美国家人与朋友的近50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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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外读者展示了中国的发展变化。潘维廉把书寄送给习近平总书记,总书记回信鼓励他继续写作,“我相信,你将会见证一个更加繁荣进步、幸福美好的中国,一个更多造福世界和人类的中国,你笔下的中国故事也一定会更精彩。”
  抬头仰望是清新的蓝,环顾四周是怡人的绿。经过多年持续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如今已结出累累硕果。筼筜湖从污水溢流、鱼虾绝迹到水清岸绿、白鹭蹁跹,变身为厦门的“城市会客厅”。
  在潘维廉看来,筼筜湖蝶变是绿色发展的力证,也充分说明“再好的目标和规划,也需要一位能激励并带领人们变梦成真的领路人,否则一切都不可能实现”,而“中国拥有这样的领路人”。
  潘维廉说:“我希望国内外更多城市从‘厦门实践’中汲取经验,希望全世界都能倾听习近平主席的环保理念。”
为国际海洋治理提供中国样本
  联合国秘书长海洋事务特使彼得·汤姆森珍藏着一张与习近平主席、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的合影。
  那是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古特雷斯和时任第71届联合国大会主席的汤姆森陪同下,步入日内瓦万国宫会场,发表名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性演讲,深入阐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在那场演讲中,习主席呼吁建设生态文明,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我深受鼓舞。”汤姆森对记者回忆说。
  作为联合国秘书长海洋事务特使,汤姆森近年来多次来华考察沿海城市,数次来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厦门,了解当地海洋生态治理情况,尤其关注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工作。
  “我的家乡位于斐济的红树林海岸,2018年我第一次参观厦门下潭尾滨海湿地时,那里的红树林种植规模以及把红树林保护与城市生态旅游相结合的计划,令我印象深刻,”汤姆森说,“2023年我再次参观这里,看到公园欣欣向荣,为城市如何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了榜样。”
  红树林素有“海上森林”“海洋卫士”之称,具有极高的生态服务价值。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地考察时强调:“红树林保护,我在厦门工作的时候就亲自抓。党的十八大后,我有过几次指示。这是国宝啊,一定要保护好。”
  如今,漫步厦门环东海域的下潭尾红树林公园,一片片红树林枝叶繁茂,如同一块块镶嵌在海面上的翡翠。然而,这片近85公顷的人工红树林,是在消失20多年后才在这片海域重现。
  中国自然资源部最新数据显示,中国红树林面积已增至2.92万公顷,是世界上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长的国家之一。
  汤姆森说,中国推动生态文明发展的许多做法鼓舞人心,他时常在国际场合介绍厦门经验,期待为国际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中国样本。“我经常说,没有健康的海洋,就没有健康的地球,而海洋的健康状况目前正在下降。因此,看到厦门以一种自然、积极的方式努力履行其沿海城市的责任,我感到非常欣慰。”汤姆森说。
  “全球绿色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夏日清晨,河北省最北端的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薄雾弥漫,林海浩渺,一片青绿。
  这一望无际的绿色屏障,诉说着一代代务林人接续谱写的奇迹。2017年12月5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宣布,塞罕坝林场建设者获得联合国环保最高荣誉——“地球卫士奖”。时任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索尔海姆亲手把奖杯颁发给塞罕坝林场的三代建设者代表。
  “塞罕坝奇迹最打动我的,是中国人上下一心治理环境的奉献精神,”索尔海姆近日在挪威奥斯陆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依然对中国这个荒原变林海的奇迹赞叹不已。
  索尔海姆多次访华,从内蒙古的沙漠到海南的沙滩,都留下过他的考察足迹。被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成就牢牢“圈粉”,他多次在国际场合推介美丽中国的故事。
  “中国有太多像塞罕坝一样的故事,”索尔海姆说,从习近平主席在浙江亲自推动的“千万工程”,到四川大熊猫保护基地,从滇池和西湖的保护治理,到深圳和盐城建设湿地公园,“中国人为保护地球环境付出的努力,不断创造出美丽中国的新篇章。”
  在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的绿色发展经验时,索尔海姆经常引用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两山”理论。“习近平主席始终致力于推进环保事业,”他说,“中国有一位绿色发展的领路人。”
  “面对生态环境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来自于实践并不断发展丰富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仅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强指引,还跨越山海,推动中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索尔海姆说:“中国已成为全球绿色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中国持续增加对绿色清洁能源的开发与投资,在保护大熊猫、藏羚羊和雪豹等珍稀物种方面取得巨大成功,通过“一带一路”合作积极参与非洲等地区的绿色转型进程、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有太多经验值得借鉴,世界绿色发展离不开与中国合作,”索尔海姆说。
(参与记者:付敏)  
  新华社厦门/纽约/奥斯陆6月5日电  
李强主持国务院第八次专题学习   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6月5日上午,国务院以“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组织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进行第八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以贯彻实施国务院组织法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作讲解。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何立峰,国务委员吴政隆作交流发言。
  李强在听取讲座和交流发言后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为国务院依宪依法履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政府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养成法治习惯,让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更好贯彻党中央部署、顺应人民群众期待。
  李强指出,要推动科学立法,加快填补立法薄弱点和空白区,确保行政行为于法有据,对于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也要及时推动修改或废止。要坚持问题导向,多推动一些“小快灵”、针对性强的立法,帮助企业和群众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要有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也要有温度,必要时采取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等方式,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要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统一、程序公正、结果合理。要完善监督,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既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也要完善行政监督,养成在有监督的条件下行使权力的习惯和自觉,让政府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李强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围绕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调整优化相关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持续推进依法高效办事。
最高法司法部举行工作交流会商   本报北京6月5日讯 记者赵婕 张昊 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机关围绕相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交流会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最终获益的是人民群众。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去年8月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以来,各级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交流密切、支持配合有力。两部门首次会商形成的《会议纪要》共确定了28项议题,其中21项取得重大进展,4项已经完成。此次会商中,双方围绕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衔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合作等方面确定24项具体议题。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胡卫列作了说明。最高法办公厅、立案庭、民四庭、行政庭、研究室负责同志,司法部办公厅、复议应诉局、促进法治局、法律服务局、律师局负责同志结合调研和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作了深入研讨交流。
  张军指出,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交流会商,是通过能动履职务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结合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的有效措施。经过近一年的探索,本次会商任务清单目标任务更细、工作要求更实,更有利于精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下一步关键是要把“九分落实”抓得更实,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协商沟通,共同推动会商成果尽快落地见效。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从更高站位推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彰显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围绕为大湾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把各项惠民便民举措务实抓好,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实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充分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政治优势,共同担负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责。
  贺荣指出,去年院部交流会商机制建立以来,合作不断深化,取得务实成效,充分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显著优势。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当前司法行政和审判工作共同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破解的有效措施。要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的信息共享、同堂培训,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上形成更强合力,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要在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上取得务实成效,积极构建仲裁、调解、诉讼有效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以法治方式支持港澳地区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要持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不断提高行业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引导广大律师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会议还对下一步合作重点、具体措施等进行了交流,达成了多项共识并要求逐一细化落实。
应勇在黑龙江佳木斯下访接访时强调 以“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每一个群众信访案件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下访接访,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的重要举措。6月4日下午3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一下飞机就前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检察院,专程接访两起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面对面听取他们的诉求和意见。
  接访时,应勇首先询问申诉人收到最高检回复、答复情况。他指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是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提出了就要做到,而且必须做好。检察机关将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方向,进一步提高办信效率、增强办信效果,把这项“民心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接访过程中,应勇逐一听取申诉人诉求,详细了解申诉人工作、生活情况,就案件关键问题细致询问有关情况,既针对他们的诉求和法律疑惑耐心“讲法理”,又结合他们在案件中的过错和疏漏加强教育引导“讲道理”,还从他们生活工作的境遇出发鼓励他们面向新生活、勇敢向前看“讲情理”。经过应勇及承办检察官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两名申诉人均表示认可和接受检察机关的初核意见。
  接访后,应勇就地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及两起申诉案件所在市、县检察院的检察长一起召开座谈会,“四级检察长”共同研究两起接访案件的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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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进一步从这两起案件中总结问题、分析原因、检视不足,共商共议如何做实高质效办案,从源头防范和化解涉检申诉信访。应勇指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指示的载体和抓手,只有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
  应勇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在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履职办案环节,坚持亲历性司法、实质性审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历史、人民和法律的检验。要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应勇强调,检察办案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或错漏,影响的可能都是当事人的一生。要带着对宪法法律的敬畏和信仰,带着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情怀和担当,带着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责任,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持续做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让检察履职办案更契法度、更有力度、更显温度。
  应勇强调,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下访,既是做群众工作的好机会,也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必修课。多与群众面对面,就会更与群众心贴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制度,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为社会增进和谐,从源头减少群众信访申诉案件发生。
  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惠,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最高检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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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研讨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记者齐琪 中国法学会5日在京举行研讨会,与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进行研讨。
  据介绍,中国法学会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依托立法专家咨询会等平台积极服务社会重要领域立法。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地方各级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好用好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助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还围绕“大力推进全民守法 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力量”“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制度机制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全民守法激励机制”等主题进行发言。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在研讨会上表示,中国法学会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持续发挥法学会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社会建设实践,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绝不让青少年受盗版侵扰   □ 林楠特

  为维护良好的版权秩序,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于近日联合启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严厉整治涉青少年权益的侵权盗版乱象。
  盗版侵权问题是文化市场的一大“毒瘤”,也一直是国家有关部门的治理重点。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类侵权盗版行为。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一些不法商家把“生意”拓展到“线上”,将目光瞄向青少年群体,把教材教辅书、少儿读物、考试图书等作为“经营重点”,费尽心思规避监管手段,通过真假掺卖、恶意错放类目、滥发商品信息、短视频站外引流等手段销售盗版图书和音像制品。
  盗版行为是对他人智力劳动成果的窃取,是违反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而且破坏版权市场秩序。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这些盗版产品往往存在印刷质量差、重金属超标、音质画面差、差错频现等问题,既影响孩子们的阅读体验和学习质量,也容易误导学生的认知。
  阅读是孩子们认识世界、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学习环境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坚决维护良好的版权秩序,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绝不能让其成为青少年求知路上的绊脚石。此次有关部门联合启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就是要净化出版物市场、维护版权秩序,通过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的清查摸排,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测监管力度,规范有声读物平台、智能终端产品市场版权秩序等,给出版物市场来一场“大扫除”,切实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整治盗版侵权乱象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应有之义,也是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除了需要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之外,也需要平台、权利人、出版社、行业组织、学校、家长等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形成抵制侵权盗版的合力,共同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守此间青绿
护万物生灵 政法机关以法治之力
护航美丽中国建设   详细报道见五版
最高检挂牌督办3起中央环保督察集中通报线索案件   本报北京6月5日讯 记者董凡超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根据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一批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上海市徐某等人涉嫌盗伐林木案、江西省郭某华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江西省王某强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起案件挂牌督办。
  据悉,5月7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7个督察组分别进驻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此次督察重点聚焦长江大保护。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既有利于当前又惠及长远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相关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逐级确定办案部门,并指定专人加强对挂牌督办案件的台账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办理情况。依法从严惩治破坏长江经济带环境资源犯罪,以案件办理为抓手,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化协作配合,破解执法司法难题,及时发现、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强化立案监督。积极稳妥探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结合办案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做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统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不断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合肥公安事故预防中心统筹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戴陈轶

  安徽省合肥市龙川路与宿松路交口最近有了新变化,十字路口四角都多了一道红色月牙状的停车区,当有大货车右转时必须在这里停一停,避免因为视线盲区发生事故。
  通过分离交通信号灯相位、设置大型车辆右转必停等候区等方式,目前合肥市区141个路口完成右转必停设施设置。近半年来,改造后路口未发生一起涉及中重型货车右转引发的亡人事故。
  这是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以下简称事故预防中心)为解决货车右转事故多发的有效举措。据统计,该中心自2022年1月成立以来,围绕“人、车、路、企业、环境”等要素,全量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科学制定预防对策,统筹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聚合力全面清除隐患
  据了解,事故预防中心设在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下设综合协调、数据分析、交通违法治理、交通组织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源头治理、靶向宣传、技术支撑8个工作组,采取分散办公、集中会商模式开展工作。
  “事故预防中心不仅促进了交警部门内部业务贯通,更是强化了外部协作配合,建立‘四办一专’工作机制,形成市道交办全面统筹,市安委办、市委平安办、市文明办联合推动,市交通专班重点督导的工作格局,统筹推动交通安全从公安交警部门单打独斗向部门、属地协同共治转变。”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梁猛说。
  针对道路绿化遮挡驾驶人安全视距隐患,合肥市道交办去年印发排查整治意见,推动市园林局出台《道路绿化设计安全要点》,治理绿化遮挡视线类隐患1.4万处。联合市安委会对741处隐患路段挂牌督办,联合高校制作《穿村过镇隐患路段排查治理手册》,对21条国省道穿村过镇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整治。
  “今年,事故预防中心将道路交通隐患年度挂牌督办调整为季度挂账督办,1月10日,市道交办、市安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对道路交通风险隐患进行第一批挂牌督办的通知》,对427处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目前已治理完成421处,治理率达到98.59%。同时,第二批挂牌的439处隐患已经下发至各地各部门,治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二级警长常俊清说。
组“战队”开展科学研判
  在合肥骑共享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仅骑行人会受到交警处罚,还可能面临来自共享单车企业的骑行限制。
  “针对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易肇事肇祸等突出问题,我们联合交通和城管部门建立‘一违双查’机制,在对骑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将违法车辆信息通报至共享单车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对违法当事人禁限骑的措施。”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李宇说。
  事故预防中心坚持“以打开路”,多批次组织开展中心城区“治乱”“筑安”“春雨”“还路于民”系列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针对城乡接合部、国省干道、农村道路等管控重点,通过异地用警、规模用警、显性用警,组织开展区域会战、片区联动,同时强化科学研判,对事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季节性、地域性、时间性等事故发生的周期性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一线提前部署谋划,细化应对措施,实现“警力走在警情前,警力围绕警情转”。
  “依托大数据和智能化技术,我们组建8支交管大数据建模战队,利用21项‘交管业务模型+警用无人机’等创新应用,自2023年以来,精准查处失驾、非法运输成品油、厢式货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12万起。”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研所所长盛虎说。
盯源头压实各方责任
  针对客运、货运、危化品等重点企业,交警部门研发实时评分软件,整合企业、车辆、驾驶人信息,与交通事故、违法处罚数据进行碰撞研判,进行运输企业交通隐患积分画像,进一步掌握源头风险隐患,精准开展“敲门行动”,强化日常安全管理。
  同时,全面开展交通事故复查,倒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依法依规开展责任追究。在支队层面,建立交通事故主办侦查员制度,选取骨干民警分片包干基层大队,深入一线踏勘事故黑点,查找问题短板,治理风险隐患,形成风险管控双向闭环。
  “目前,我们联合市交通执法支队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持续对运输企业开展‘敲门行动’,去年约谈运输企业1347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492份,行政处罚286起,其中,对8家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或危险作业罪予以刑事立案。”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许帮新说。
  事故预防中心成立以来,有效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022年全市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4%和17.8%,2023年同比分别下降14.4%、14.7%。
公安部发出端午节道路交通安全预警 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拼团“黑车”   本报北京6月5日讯 记者张晨 端午节假期即将来临,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公安部结合近年来端午节假期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今天发出道路交通安全预警。
  据研判,端午节假期,农忙时节务工务农出行集中,面包车、摩托车超员以及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事故风险上升;家庭自驾出行受大众青睐,高考送考私家车也越来越多,私家车违法肇事风险突出;假期公路运输繁忙,客货混行加剧;端午节前后,全国多地将有明显降雨过程,因雨天路滑导致的追尾相撞、侧滑侧翻事故风险增高,山区道路受山洪、塌方等灾害以及团雾等恶劣天气影响大。
  公安部提示,假期自驾出行应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路况信息和预警提示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假期乘车出行要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拼团“黑车”及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的客车,并全程系好安全带。高速公路行车要谨慎驾驶,保持安全车距,遇交通拥堵按序通行,不要随意穿插、占用应急车道,一旦错过高速公路出口,不要急刹急停、突然变道甚至倒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普通公路、农村地区行车要注意观察道路两侧车辆和行人,遇急弯陡坡、长大下坡、临水临崖路段及平交路口,要减速慢行、按规定减速让行。
魏建锋在湖南省信访工作法治化现场推进会上强调 以最实举措治理信访突出问题   本报讯 记者阮占江 帅标 6月4日,湖南省信访工作法治化现场推进会在常德召开,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建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一鸥主持。
  魏建锋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站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为湖南增光添彩的政治高度,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贡献力量。
  魏建锋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正视问题短板,主动学习借鉴,聚焦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要求,再造工作流程、细化操作规则、完善机制制度,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地见效。要聚焦重点任务、考核质效发力,注重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依法规范登记受理,强化办理法治化,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强化信访工作监督追责,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以最大力度、最实举措加强信访突出问题治理,真正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目标。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调度、协同配合、支撑保障,以信访工作法治化引领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霍步刚在辽宁省委政法委全体会议上要求 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保驾护航   本报讯 记者张国强 韩宇 通讯员王千羽 近日,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认真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全省政法系统党纪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安全稳定、执法司法等政法重点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霍步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霍步刚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开创辽宁公安工作新局面,为打好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保驾护航。
  霍步刚强调,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刻认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越往后越严”要求,立足辽宁实际,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辖,注重提升学习质效,真正使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要持续深入推进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行动,狠抓专项整治、抓实案件评查,切实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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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一位绿色发展的领路人”   □ 新华社记者 张代蕾 王建刚 张玉亮

  温柔的夏夜,微风轻拂,厦门大学美籍教授潘维廉(英文名威廉·布朗)漫步在筼筜湖畔的绿色小径上。湖里,喷泉随着古典乐曲起伏,湖边广场上,人们翩翩起舞。“入夜后的筼筜湖水仿佛活了起来,湖面倒映着霓虹灯点缀下的城市天际线,如极光般绚丽迷人。”见证筼筜湖美丽蝶变的潘维廉在自己文章中这样写道。
  近年来,包括潘维廉在内的多位外国友人,从各自见证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巨大成就出发,向世界讲述美丽中国的故事。环境日到来之际,他们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绿色发展奇迹的实现,离不开中国人民为环境治理齐心协力、勤劳奉献,更得益于“中国有一位绿色发展的领路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两山”理论在中华大地上不断书写绿色新篇章,赢得更多来自世界的关注。走向世界的中国实践、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源源不断的中国力量。
“带领人们变梦成真”
  “1988年的筼筜湖臭气熏天,每次骑自行车不得不路过时,我都会用一块湿布捂住鼻子。”自上世纪80年代就定居厦门的潘维廉向新华社记者回忆道,“那时我想不到这里后来能恢复举办龙舟赛,筼筜湖综合整治工程还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评为‘东亚海域污染防治和管理’示范工程。”
  1988年3月,在福建工作的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综合治理专题会议,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筼筜湖综合治理,打响了厦门环境治理的一场硬仗。遵循“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二十字方针,厦门持续治理生态环境,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筼筜湖的水越来越清,景越来越美。
  把厦门视为“第二故乡”的潘维廉也亲身参与到城市变美的进程中。2002年,潘维廉代表厦门前往德国斯图加特参加“国际花园城市大赛”,倾情讲述厦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故事。最终,厦门赢得了“国际花园城市”称号。“在我30分钟演讲结束后,6名国际评委中的一位告诉我:‘我们之前不知道中国有这样美丽的城市。厦门不仅排名第一,而且得分远超第二名。’”他回忆起这段经历,倍感自豪。
  2004年,厦门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厦门不断证明,经济发展不需要以牺牲绿色为代价,”潘维廉说。
  通过写信、出书、拍摄短视频,潘维廉多年来不停向世界分享他在中国的所见所闻,讲述美丽中国、精彩中国的故事。2018年,《我不见外——老潘的中国来信》一书出版,选取了潘维廉30年间写给美国家人与朋友的近50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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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外读者展示了中国的发展变化。潘维廉把书寄送给习近平总书记,总书记回信鼓励他继续写作,“我相信,你将会见证一个更加繁荣进步、幸福美好的中国,一个更多造福世界和人类的中国,你笔下的中国故事也一定会更精彩。”
  抬头仰望是清新的蓝,环顾四周是怡人的绿。经过多年持续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如今已结出累累硕果。筼筜湖从污水溢流、鱼虾绝迹到水清岸绿、白鹭蹁跹,变身为厦门的“城市会客厅”。
  在潘维廉看来,筼筜湖蝶变是绿色发展的力证,也充分说明“再好的目标和规划,也需要一位能激励并带领人们变梦成真的领路人,否则一切都不可能实现”,而“中国拥有这样的领路人”。
  潘维廉说:“我希望国内外更多城市从‘厦门实践’中汲取经验,希望全世界都能倾听习近平主席的环保理念。”
为国际海洋治理提供中国样本
  联合国秘书长海洋事务特使彼得·汤姆森珍藏着一张与习近平主席、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的合影。
  那是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古特雷斯和时任第71届联合国大会主席的汤姆森陪同下,步入日内瓦万国宫会场,发表名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性演讲,深入阐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在那场演讲中,习主席呼吁建设生态文明,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我深受鼓舞。”汤姆森对记者回忆说。
  作为联合国秘书长海洋事务特使,汤姆森近年来多次来华考察沿海城市,数次来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厦门,了解当地海洋生态治理情况,尤其关注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工作。
  “我的家乡位于斐济的红树林海岸,2018年我第一次参观厦门下潭尾滨海湿地时,那里的红树林种植规模以及把红树林保护与城市生态旅游相结合的计划,令我印象深刻,”汤姆森说,“2023年我再次参观这里,看到公园欣欣向荣,为城市如何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了榜样。”
  红树林素有“海上森林”“海洋卫士”之称,具有极高的生态服务价值。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地考察时强调:“红树林保护,我在厦门工作的时候就亲自抓。党的十八大后,我有过几次指示。这是国宝啊,一定要保护好。”
  如今,漫步厦门环东海域的下潭尾红树林公园,一片片红树林枝叶繁茂,如同一块块镶嵌在海面上的翡翠。然而,这片近85公顷的人工红树林,是在消失20多年后才在这片海域重现。
  中国自然资源部最新数据显示,中国红树林面积已增至2.92万公顷,是世界上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长的国家之一。
  汤姆森说,中国推动生态文明发展的许多做法鼓舞人心,他时常在国际场合介绍厦门经验,期待为国际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中国样本。“我经常说,没有健康的海洋,就没有健康的地球,而海洋的健康状况目前正在下降。因此,看到厦门以一种自然、积极的方式努力履行其沿海城市的责任,我感到非常欣慰。”汤姆森说。
  “全球绿色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夏日清晨,河北省最北端的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薄雾弥漫,林海浩渺,一片青绿。
  这一望无际的绿色屏障,诉说着一代代务林人接续谱写的奇迹。2017年12月5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宣布,塞罕坝林场建设者获得联合国环保最高荣誉——“地球卫士奖”。时任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索尔海姆亲手把奖杯颁发给塞罕坝林场的三代建设者代表。
  “塞罕坝奇迹最打动我的,是中国人上下一心治理环境的奉献精神,”索尔海姆近日在挪威奥斯陆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依然对中国这个荒原变林海的奇迹赞叹不已。
  索尔海姆多次访华,从内蒙古的沙漠到海南的沙滩,都留下过他的考察足迹。被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成就牢牢“圈粉”,他多次在国际场合推介美丽中国的故事。
  “中国有太多像塞罕坝一样的故事,”索尔海姆说,从习近平主席在浙江亲自推动的“千万工程”,到四川大熊猫保护基地,从滇池和西湖的保护治理,到深圳和盐城建设湿地公园,“中国人为保护地球环境付出的努力,不断创造出美丽中国的新篇章。”
  在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的绿色发展经验时,索尔海姆经常引用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两山”理论。“习近平主席始终致力于推进环保事业,”他说,“中国有一位绿色发展的领路人。”
  “面对生态环境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来自于实践并不断发展丰富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仅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强指引,还跨越山海,推动中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索尔海姆说:“中国已成为全球绿色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中国持续增加对绿色清洁能源的开发与投资,在保护大熊猫、藏羚羊和雪豹等珍稀物种方面取得巨大成功,通过“一带一路”合作积极参与非洲等地区的绿色转型进程、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有太多经验值得借鉴,世界绿色发展离不开与中国合作,”索尔海姆说。
(参与记者:付敏)  
  新华社厦门/纽约/奥斯陆6月5日电  
应勇在黑龙江佳木斯下访接访时强调 以“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每一个群众信访案件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下访接访,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的重要举措。6月4日下午3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一下飞机就前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检察院,专程接访两起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面对面听取他们的诉求和意见。
  接访时,应勇首先询问申诉人收到最高检回复、答复情况。他指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是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提出了就要做到,而且必须做好。检察机关将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方向,进一步提高办信效率、增强办信效果,把这项“民心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接访过程中,应勇逐一听取申诉人诉求,详细了解申诉人工作、生活情况,就案件关键问题细致询问有关情况,既针对他们的诉求和法律疑惑耐心“讲法理”,又结合他们在案件中的过错和疏漏加强教育引导“讲道理”,还从他们生活工作的境遇出发鼓励他们面向新生活、勇敢向前看“讲情理”。经过应勇及承办检察官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两名申诉人均表示认可和接受检察机关的初核意见。
  接访后,应勇就地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及两起申诉案件所在市、县检察院的检察长一起召开座谈会,“四级检察长”共同研究两起接访案件的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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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进一步从这两起案件中总结问题、分析原因、检视不足,共商共议如何做实高质效办案,从源头防范和化解涉检申诉信访。应勇指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指示的载体和抓手,只有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
  应勇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在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履职办案环节,坚持亲历性司法、实质性审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历史、人民和法律的检验。要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应勇强调,检察办案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或错漏,影响的可能都是当事人的一生。要带着对宪法法律的敬畏和信仰,带着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情怀和担当,带着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责任,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持续做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让检察履职办案更契法度、更有力度、更显温度。
  应勇强调,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下访,既是做群众工作的好机会,也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必修课。多与群众面对面,就会更与群众心贴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制度,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为社会增进和谐,从源头减少群众信访申诉案件发生。
  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惠,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最高检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接访。
筑牢自贸港风险防控网 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海南省政法机关护航全岛封关运作“一号工程” 编者按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六年来,海南上下牢记嘱托、担当实干,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努力闯出一条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引领海南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法治日报》采访组近日奔赴海南海口、洋浦、东方、三亚等地,深入调研采访海南打好封关运作准备攻坚战、聚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本报从今天起推出“法治护航自贸港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 本报采访组

  作为海南省唯一的旅游业上市公司——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面临破产危机,一旦公司破产、股票退市,全体职工将面临失业,4万余名中小股东投资将受损,也将对三亚旅游产业结构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要避免退市,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6家子公司必须在2023年12月29日前通过重整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净资产为正。
  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经济产业发展,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当地政府开启了一场全省首例旅游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抢跑赛”。经过努力,仅用时179天,便引入投资资金12.3亿元,纾解债务超过63亿元,有效保护了逾4万名中小股东的权益,最终化险为夷。
  这是本报采访组一行在三亚中院了解到的一个典型案例。
  三亚中院以破产审判“小切口”,助推营商环境“大发展”,是海南省政法机关积极投身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持续优化一流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剪影。
  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也是目前唯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下,全省政法机关聚焦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大局,聚焦封关运作,统筹发展和安全,用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南、法治海南护航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攻坚之年。海南省政法机关将围绕全岛封关运作这一“一号工程”,更加注重厉行法治、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安全稳定、淬炼政法铁军,擦亮“平安自贸港”“法治自贸港”亮丽名片,以政法工作现代化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新篇章。
筑牢自贸港风险防控网
  海南各大离岛免税店是市民游客的打卡地点之一,本报采访组一行近日在三亚离岛免税店看到,排队购物成为海南离岛免税店的常态,不少游客实实在在享受到了离岛免税政策福利。他们向记者表示,这里的商品“不仅价格便宜,质量也有保障”。
  但免税店内醒目的“套代购”风险提示表明,近年来有一批“中间商”,伺机利用他人离岛免税购物额度,组织团伙购买离岛免税商品进行二次销售牟利,从而产生“套代购”这一新型走私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12月至2023年3月,陈某某利用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通过中介雇佣代购人员购买化妆品、洋酒、手机等免税商品,后将上述免税商品进行二次销售牟利。其间,陈某某使用其本人及亲友银行卡支付免税商品货款5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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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偷逃税款930余万元。去年3月,陈某某被抓获归案。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是事关海南自贸港建设成败得失的最关键变量。
  近年来,海南省政法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以自贸港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为主线,全力以赴防范化解中央关注的、群众关心的、海南易发的自贸港建设重大风险,确保既“放得开”又“管得住”。
  按照海南省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部署要求,海南省高院设立9个司法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组。2023年,开展打击治理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靖海”专项行动,全省法院审结走私、洗钱、逃税等涉自贸港封关运作重点领域犯罪案件133件。
  记者注意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把做好检察环节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专门成立重大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全系统统筹发力。深化落实琼粤桂三省区反走私刑事检察协作。深化落实上游犯罪和洗钱犯罪同步审查机制。
  在省委自贸港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组领导下,海南省公安厅完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紧握风险防控主动权。其中,高压严打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行为,织密海上、岸线、岛内三道反走私防控圈,2023年,累计侦办走私刑事案件193起,打掉走私团伙131个,在海关总署、公安部组织的专项工作五项考核中均位列第一。
  2023年5月6日,海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省委、省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开展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专项治理,提出一年“治标”、两年“治本”、三年“承压”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风险防控重点项目建设。省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是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的“一号工程”,是智慧海南建设的亮点工程。2018年11月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单位从无到有建成了社管平台,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防控自贸港风险的重要屏障。
  同时,加强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海警工作站建设,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确保走私风险可防可控。推进政法业务协同平台等项目建设,海口等5个市县相关工作通过中央政法委验收,政法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
  如今,“坚持守牢底线,建设安全有序、风险可控的自贸港”“风险防控做得好,海南自贸港建设才能取得最终胜利”已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
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亚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在此投资兴业提供了很多便利,节省了企业的人力和时间成本。”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报建经理周玮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外地企业首次来三亚异地成立子公司开展业务,体验到了三亚在营商环境方面进行系列改革带来的便利。
  “三亚推出的主题式审批能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定制主题,比如企业发起‘我要建板房’主题,所有审批流程都可以在这个主题下一次性完成,不用企业挨个找政府部门报批。”周玮说,通过主题式审批途径,本来需要半个多月才能办完的审批手续,一周内就能办完,还不用企业“跑腿”,十分便利。
  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核心任务和关键所在。企业家对三亚营商环境给出好评,是三亚市营商环境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的缩影。
  一直以来,海南省政法机关坚持厉行法治,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全面贯彻落实海南自贸港法,加快构建海南自贸港法规体系,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自贸港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为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营商环境专班办公室,加强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领导,出台《海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推动全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推动知识产权“五合一”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被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为典型案例。
  针对海南自贸港对外开放要求,海南法院2023年审结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1258件。制定协议管辖示范条款,扩大国际商事纠纷受案范围,推动海南成为外商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海南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作为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近3年来,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15件。其中,2023年办理45件,同比上升10%。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
  2023年,省公安厅会同省纪委监委、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多部门开展打击整治工程领域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办24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94人,破获一批重特大案件。
  海南省司法厅推动出台《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试行)》《海南省行政调解规定》等,加快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47%。开展“百所进千村”民法典集中宣讲等普法活动。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和仲裁业务开放。
  据了解,海南省司法厅突出自贸港封关运作急需,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去年起草和审查修改15件地方性法规、7件政府规章,特别是运用自贸港法规制定权推动出台7部法规,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创造更宽广制度空间。
  一系列有力的举措,一个个有效的实绩,让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强法治保障。
全力创建全国最安全地区
  近日,本报采访组一行走进三亚市吉阳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一块电子大屏幕映入眼帘,里面涵盖了辖区依托大数据集成基层社会治理所需的数据和开发的平台。只见工作人员正坐在电脑前“巡查”,平台上,吉阳区辖区街道面貌一目了然,数据可视化预警分析平台让城乡基层治理更智慧高效。
  “新村社区第十二网格一处路面凹陷”“红郊社区第八网格地下水管破裂”“落笔大社区南丁村第十三网格有树枝横卧路面”……记者注意到,这是吉阳区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上,网格员在辖区内日常采集的各类事件上报后形成的工单,在“受理—转办—落实—追踪”闭环智慧治理新模式下,推动着群众诉求一“点”就通。
  “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是集网格化服务管理、12345热线工单处置、数字城管、数据分析、职能考核等各项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指挥平台。”吉阳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王锐介绍说,该平台构建以区、大社区、社区、网格员四级管理联动中心,利用智慧治理手段,通过集中办公、集约管理和集成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协调联动,补齐社会治理短板弱项。
  据介绍,海南省委政法委与时俱进推进综治中心、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位一体”机制建设,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没有平安,就没有发展。稳定的治安环境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
  全省受理治安案件数同比下降2.3%,全省命案数下降9.7%,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持续保持建省以来最好水平……回望2023年,海南省公安机关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将“平安”二字镌刻在琼州大地。
  近年来,海南公安机关当好平安建设主力军,一个个打击整治行动在自贸港全面铺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自贸港封关前禁毒三年“固本防风险”行动,整治赌诈违法犯罪问题……
  据介绍,海南法院协助省委政法委建立万人起诉率季度通报机制,将诉源治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成效评估。今年,省高院出台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和质效评估办法,构建全省法院全流程诉源治理体系。海南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从严惩治各类严重犯罪,聚焦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做好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工作。
  少年儿童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未来和希望。2023年2月,海南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成立由省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等单位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推进家庭防护、教育防护、社会防护、司法防护“四大行动”,在琼州大地掀起未成年人保护热潮。
  2023年,在省委政法委推动下,海南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政法干部蹲点指导矛盾化解等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经验做法,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文昌市人民法院、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荣获“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称号。
  海南在全国率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了一批“懂乡音、知民意、有公信、精法律”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实现全省全覆盖,形成了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调解员队伍体系,有效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建功新时代,共筑平安梦。海南省政法机关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平安海南建设,深化全国最安全地区创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2024年4月10日,海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丹阳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时指出,全省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牢牢守住海南自贸港安全发展底线。要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明确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动真碰硬,切实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优化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陈建国 邢东伟 张守坤 翟小功)
最高法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 本报记者 刘洁

  为全面展示2023年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3)》(以下简称报告)《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3年)》、10件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及3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涉及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及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推动法律法规“长牙带电”
  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严格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坚持对环境资源违法和犯罪行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与预防,依法视情对行为人选择或综合适用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成为“长牙带电”的严规铁律。
  最高法副院长杨临萍指出:“2023年,人民法院深化‘能动履职、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五大审判理念变革,做实审判理念现代化,狠抓提质增效,努力在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谋划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风险的过滤器、安全阀,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一道重要防线。但近年来,各地相继曝出了一些环保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了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弄虚作假的案件。
  去年以来,人民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共同针对环保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审理了一批相关案件,治理成效明显。
  “今天发布的3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决贯彻‘最严法治观’、依法严厉打击惩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态度和决心。”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说。
  在杭州某汽车检测公司诉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一案中,杭州某汽车检测公司在检测时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使检测车辆达到最大功率,最终出具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结果合格的报告单,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给予相应处罚。杭州某汽车检测公司认为上述行政处罚认定事实错误、依据不足,遂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相关车辆召回复检结果均为合格,但并不能因此赋予报告单以合法性,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判决驳回杭州某汽车检测公司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该案体现了人民法院始终贯彻“最严法治观”,在工作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支持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环境资源行政执法职能作用,协同保护生态环境。
为生态修复提供更优选
  报告提出,环境资源审判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依法审慎处理环境资源案件。
  在某环境研究所诉某新能源公司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某新能源公司经核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某地区建设某风电项目。某环境研究所认为某新能源公司建设风电项目威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羊的生存环境,遂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审理该案的法院结合案涉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黄羊在案涉区域的活动情况,认定案涉项目的建设未对项目范围内黄羊的生存环境产生难以逆转的损害,判决驳回某环境研究所诉讼请求。
  本案中,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涉风电项目对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影响程度、企业能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消除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等因素,正确处理了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之间的关系。
  此外,避免简单的一判了之、一罚了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既实现对犯罪的惩罚和预防、又做实对环境的修复,也成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一大亮点。
  “人民法院创新适用技改抵扣、碳汇认购等责任履行方式,持续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特色举措,为生态环境修复提供更多更优选项。”杨临萍介绍道。
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报告提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在环境资源案件中开展诉源治理。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存在的重大风险、持续性危害、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或者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并依法监督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做实在诉前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目的才是最佳的司法状态。
  本次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中,全国首例放射性污染预防性民事公益诉讼案引起了《法治日报》记者的注意。
  2005年5月,某市立医院与某仁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书》,合作经营山东省济南市某甲医院。某仁集团利用济南市某甲医院的物资、人员条件,设立某仁肿瘤医院。2008年12月,某仁肿瘤医院引进伽马刀设备一套,内含201枚放射源。2013年,某市立医院代某仁肿瘤医院与九某〇医院签订《医疗设备租借协议书》,约定将伽马刀设备租借给九某〇医院。此后,双方并未对案涉放射源依法进行处置,一直闲置于九某〇医院。2016年12月,某仁肿瘤医院名称变更为某普医院。后案涉三家医院就处置责任承担产生纷争,导致案涉放射源一直未能得到处置,带来放射性污染严重危险。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
  审理该案的法院依法判决某普医院、某市立医院和九某〇医院连带承担案涉放射源处置费用290万元,并向放射源管理机关提出开展放射源排查并加强日常监管的司法建议,从源头上杜绝放射性污染发生的可能,助力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保障水平。
  据介绍,人民法院还注重将法治宣传与司法公开、以案释法与司法便民、普法与科普相结合,通过公开审判一批具有标志性典型性的案件,促进全社会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推动环境资源案件的源头治理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工作。下一步,最高法将继续指导各级法院认真总结经验,通过做深做实源头治理工作,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杨临萍说。
  本报北京6月5日讯  
开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   □ 本报记者 张维

  秀甲天下,壮美广西。
  6月5日,2024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在有着“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南宁举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活动时表示,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力抒写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成效逐步显现。我国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超过6%的经济增长,单位GDP能耗下降26.8%,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超35%,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60%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全国煤电装机容量,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都稳居世界第一,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推动者、贡献者和践行者。
  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国家主场活动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以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这一点。
  《公报》显示,全国环境空气质量保持长期向好态势。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好于年度目标近3微克/立方米,“十三五”以来累计下降28.6%。全国优良天数比例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为86.8%,好于年度目标0.6个百分点。
  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优良(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实现“八连升”,累计上升21.6个百分点。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明显,长江、黄河干流全线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海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
  全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全民共同参与共同享有
  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方面,我国也做了大量工作。
  黄润秋介绍,我国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生态安全屏障日益牢固。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的比例超过30%,有效保护了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并不断优化,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优良等级面积占比达43%以上,超过低差等级比例。
  在这一系列成果基础上,美丽中国建设再上新台阶。去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
  今年的六五环境日也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黄润秋特别强调,生态文明是全民共同参与、共同享有的事业,美丽中国建设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园区、企业、社区、学校、家庭和个人积极行动起来,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我们要坚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黄润秋说。
  黄润秋提出,要广泛进行社会动员,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加强生态环境社会宣传,推动企业、公众等各社会主体自觉遵守和履行相应义务。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壮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价值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倡导全社会积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拒绝奢华和浪费,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新风尚。
多措并举抒写好新篇章
  美丽中国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产业界更是不遑多让。
  2024年度生态环境特邀观察员、清华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吕军特别提出,美丽中国建设是产业界的责任,是园区和企业发展的一项必答题。企业要有心态的开放、信息的开放和场所的开放。
  其中,信息公开有助于减少沟通成本,增进政府、企业、公众之间相互理解。“一方面,企业要敢于亮剑、亮相,正面展示自身形象;另一方面,企业也不要文过饰非、对居民投诉无动于衷,要积极应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陈吕军说。
  在如何抒写好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方面,黄润秋提出如下意见:
  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围绕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综合治理。
  更加自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优化调整。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
  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监管,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加大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和查处力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积极引领推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落地实施,正式启动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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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环境污染案发案同比下降逾三成   本报沈阳6月5日电 记者韩宇 记者今天从辽宁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4月1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专项行动以来,创新“以打开路、以打带建、以打固防、以打聚力”的“四打”工作模式,牵动战、建、防、治一体推进,全省环境污染案件发案同比下降35%。
  据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环境污染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余人,打掉犯罪团伙92个,捣毁黑窝点168个,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辽宁公安机关紧盯环境污染犯罪形势发展变化,创建省市县三级“数智化侦查中心”,实现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采取警种、岗位混合编组方式,推动思维同步交流、手段同频共振、侦查同步工作。专项行动期间,排查环境风险隐患105个,整治突出问题68件,切实推动主动警务、预防警务落地落实。
  此外,辽宁公安机关以“公安+行政”联合执法为依托,协调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出台10个规范性文件,完善线索移交、案件移送机制。专项行动以来,与各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执法联动4846次,合力治理环境问题125个,构建起“联合督导、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格局。
创新裁判规则 实施精品战略 江苏法院先行先试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国方案”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判决全国首例涉农药召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令生产百草枯的生化公司对该农药实施召回,推动企业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认真履行召回义务,有效预防农药对公众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重大风险;判决以虚拟治理成本法为参考,确定废酸液治理成本,判令某生化公司等3家公司因违法排放、严重污染新通扬运河,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2035.8万元……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多起案例系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2014年12月,江苏高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先行先试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国方案”。2019年7月,江苏法院创建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设立长江流域、太湖流域等9个基层环境资源法庭,跨设区市集中管辖全省基层法院环资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全省应当由中院管辖的环资案件。2023年以来,根据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要和各地环境治理实际需求增设5个基层环境资源法庭。
  近5年以来,江苏全省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174件,其中刑事案件4242件、民事案件667件、行政案件1665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1600件。
  此外,江苏法院尤其注重通过培树经典案例创建环境案件裁判规则和执行方式,为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贡献了“江苏智慧”。其中包括确立惩罚性赔偿裁判规则、全链条追责裁判规则、损失整体性认定规则、“环境信息不利推定”证据规则、“船舶污染综合认定”证据规则等。
  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偷排工业废液案件中,涉案公司不仅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总经理刘某还与某水务公司“内鬼”杨某等协商,通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窨井口实施偷排,非法获利由涉案4人分成。涉案公司后将工业废液通过槽罐车运至苏州并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导致污染事件发生。
  在这起典型的跨区域运输、内外勾连倾倒危废的案件中,公安机关通过水质指纹溯源技术,将污染水体的水质指纹和沿线泵站、窨井采样检测数据进行比对,确定异常废液排入点为某污水处理厂4号泵站,再经过排查监控发现了槽罐车并锁定了涉案公司。案件审理中,涉案公司缴纳了全部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共计1400万余元及某污水处理厂的应急处置费用,4名主要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江苏法院在环资案件执行工作中,通过首创“技改抵扣”方式,判决准许以技术改造资金抵扣部分损害赔偿资金,引导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有效减少环境污染,被最高法向全国推广。此外还首创“分期付款”方式,判决准许企业分期缴纳环境修复费用,推进破解“案件执行企业经营难、案件不执行环境修复难”“两难”问题;首创“现金+全域修复”赔偿方式,依法准许排污企业以实施替代性生态修复项目的方式抵扣部分损害赔偿金,促进实现“一地污染、全域修复”。
  江苏法院在环资审判中始终坚持精品审判战略,不断提升环资审判的复合性、系统性和专业技术性,着力培养一支既精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又熟悉相关经济、社会及环境科学知识的专家型法官队伍,同时借助各相关领域专家和现代科学技术辅助环资审判,不断增强环资审判专业化能力。
  2023年1月12日,由最高法主导、江苏高院承建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正式运行,构建了环资领域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计算公式等专业化知识库,截至目前已收录全国环境资源领域170家鉴定机构及176位专家,支持动态更新、用户自行上传等功能,方便全国法院及时共享评估鉴定机构和专家信息。
湖南法院一年审理环资案5409件   本报讯 记者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陶琛 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3日召开的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通气会上获悉,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409件,其中判处刑罚1536人,单处或并处罚金878人。
  为打造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凝聚多元共治保护合力,湖南法院积极推进区域司法协作,持续强化司法行政协调联动,积极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的区域合作新格局。湖南高院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等五部门共同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等专项文件,建立专门协作机制。
  湖南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设。坚持“谁损害谁修复”“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积极探索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巡山护林”“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逐步建立起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机制。一年来,湖南法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创新生态司法修复审判工作模式,设立了南山国家公园、长株潭生态绿心、永州湘江源、张家界八大公山自然保护区、怀化五溪湖、岳阳东古湖等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江西首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基地   本报景德镇(江西)6月5日电 记者黄辉通讯员吴丹 龙浩然 6月5日,江西省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基地在景德镇市成立,旨在依托法院巡回审判机制,严惩采伐、毁坏古树名木等违法犯罪行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同时发挥古树名木的生态、经济、历史、科研价值,擦亮绿色生态底色,推动构建古树文化一体化保护大格局。
  据了解,该基地设在景德镇市浮梁县蛟谭镇礼芳村,由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市林业局、浮梁县人民法院、浮梁县林业局等单位联合打造。基地占地面积为54亩,有南方红豆杉、浙江楠木、香樟等古树1600余株,其中百年以上古树45株。基地具有两大特色,一是为每株古树名木挂牌制订专属名片,然后统一编号登记入册,纳入台账管理,形成信息档案;二是建立“法官+林长”机制,相关单位在基地均设立联络员,负责信息沟通和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做好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生态修复、案件会商等工作,打通涉林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之间的“数据壁垒”,推动林长制与生态司法保护有机融合。
还没动工,装修公司就跑路了 记者揭秘装修预付费陷阱 □ 本报记者     文丽娟
□ 本报见习记者 丁  一

  装修进行了一半,装修公司却跑路了。湖南长沙市民蓝先生没想到自己竟然遇到了这样的奇葩事。
  蓝先生此前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对方包工包料负责装修,并支付了11.5万元装修费。可装修进程极为缓慢,之后装修公司突然人去楼空。
  像蓝先生这样遭遇装修公司跑路的人不在少数。《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仅今年以来,就有多家知名家装企业被曝分公司或经销商跑路,涉及不少消费者,有的甚至还没有动工,装修公司就玩起了失踪。还有一些不良装修公司利用各种优惠折扣吸引消费者,短时间聚收大量装修预付款后携款跑路,给消费者带来经济财产损失。
  受访专家指出,防止装修公司拿钱跑路,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须谨慎审查装修公司的资质、信誉及相应注册资金,尽量选择已成规模或有较好口碑的装修公司,避免“踩坑”。监管部门也要落实事前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装修公司注册和运营标准,提高家装行业市场准入门槛,同时应当加强风险预警,加大执法力度,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装修公司列入诚信黑名单,多措并举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装修公司闭店跑路
业主装修款打水漂

  蓝先生工作后省吃俭用,攒了几年钱,终于在长沙买了一套110多平方米的新房。
  交房后,有装修公司频繁地给他打电话推销。经过仔细筛选、比较,蓝先生选择了一家,与其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后支付了11.5万元装修费,由该公司以部分全包的形式负责装修。
  不久后,装修队伍入场,蓝先生隔三差五便去看看进度。本来双方约定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装修完,可过了3个月,才做完了水电、吊顶等。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该装修公司项目经理竟然“卷钱”跑路了。材料供应商没拿到钱,装修无法继续进行下去。蓝先生赶到该装修公司时,发现屋内一片狼藉,公司已经人去楼空。
  蓝先生介绍,整个装修就只做了泥工、水电、吊顶等,没到工程的一半。他曾联系该装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对方称自己只是一个小股东,钱已经被项目经理卷跑了。
  无独有偶。四川西昌市民张先生也遭遇了装修公司跑路事件。
  今年3月,张先生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并交付了5.9万元装修款。开工不到半个月,装修公司就唱起“空城计”。
  张先生介绍,其与该装修公司约定以19.68万元的价格装修新房。按照合同规定,装修款分4次支付,第一次是合同签订时支付总额的30%;第二次是开工时支付总额的30%;第三次是中期验收后3日内按总额的37%加上增减项目款项支付;第四次是完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剩余3%装修款。双方约定4月6日开工,工期是120天。
  没想到才过了几天,该公司装修设计师便联系张先生,称“公司的钱被卷跑了”。张先生立即赶到装修公司,发现对方连人影都没了。他又反复给公司负责人打电话,均未得到回应。
  来自四川成都的陆女士也有类似经历。她曾将自己名下公寓委托给成都某装修公司装修,第一次支付装修预付款5.8万元,第二次支付了2.9万元。在支付第二笔装修款后,该装修公司跑路了。
  “装修公司跑路之前,除了出具平面布局图和效果图外,没有提供过其他任何实质性服务,甚至连装修队伍都还没进场。”陆女士吐槽说,为了避免遇到装修公司“卷走”装修款的情况,她事先还专门对该装修公司进行了非常细致地考察,不仅去公司现场看过,还去正在装修的其他工地考察过,“没想到说跑路就跑路了”。
  据陆女士介绍,和她一样被该装修公司坑了的,还有100多位业主,目前大家正在合力依法维权。
公司跑路构成违约
要回损失却难实现

  事已至此,陆女士说只能自认“倒霉”,但她还是希望能把钱要回来,毕竟是自己辛苦工作多年省下来的积蓄。陆女士告诉记者,有不少业主买房已经掏空了所有积蓄,为装修贷了不少款,如果要不回来钱,损失就太大了。
  装修公司跑路,能否要回已支付的定金和装修款,又该找谁去要回呢?这是多位受访业主的疑惑。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叶刚说,装修公司倒闭、跑路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装修公司还是装修包工头,取决于其与消费者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王叶刚介绍,实践中,房屋装修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在此情形下,无论装修公司自己完成装修任务或是将装修任务分包给其他装修包工头,当装修公司倒闭、跑路或者包工头跑路时,违约责任应由装修公司承担。二是消费者与装修包工头签订合同。此时,装修包工头是合同当事人,当装修包工头跑路时,违约责任应由装修包工头承担。三是消费者与装修公司、装修包工头共同签订合同。当装修公司倒闭、跑路或者装修包工头跑路时,违约责任应由装修公司和装修包工头共同承担。
  “如果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无论装修包工头跑路或者装修公司跑路,违约责任均应当由装修公司承担。但依据公司法和破产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公司承担的责任以公司资产为限。如果装修公司是因为资不抵债、濒临破产而跑路,面对众多债权人,单个消费者的债权或许无法完全实现。”王叶刚说,如果消费者与装修包工头签订合同,则违约责任由包工头承担,包工头个人应以其全部责任财产承担责任。在此种情形下,消费者的债权理论上能够完全实现,但现实中,装修包工头的经济实力相较公司而言更弱,消费者的债权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实现,甚至根本无法实现。
  受访专家指出,装修公司或者包工头一旦跑路,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亦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如果装修公司或装修包工头仍有履约能力,消费者与其之间仍存在信任基础,消费者可以请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完成装修任务。然而,在其资金链断裂、濒临破产的情况下,合同不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消费者对其亦丧失了信任,选择解除合同对消费者来说更为有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消费者选择解除合同的同时仍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退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等。”王叶刚说。
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信息共享协同监管

  现实中,装修市场水平参差不齐,一些装修公司以低价竞争、最后卷款跑路的现象时有发生。遇到这种情况,业主该如何维权?
  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选择装修公司时,务必谨慎审查装修公司的资质、信誉及相应注册资金,可通过网络查看公司有无“案底”。尽量选择已成规模或有较好口碑的装修公司,避免“踩坑”。签订合同时,对于装修项目、工期、材料名称及产品规格、数量、价款,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均要明确约定。妥善保存装修合同、支付装修款的收据、转账截图等文件。切忌一次性付款,可分阶段、分部分验收合格后付款。警惕装修低价套餐,以免损失。
  某地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说,消费者在装修时如果产生纠纷,要及时通过拍摄视频或照片、公证等方式保留证据,及时进行索赔,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如果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联系的装修公司,消费者可以通过平台进行维权。
  “消费者一定要重视装修合同的约定。明确约定装修面积、开工竣工时间、装修材料品牌规格、装修设计图纸、付款条件、验收方式、装修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要定期跟进装修进度,定期检查装修完成情况,通过拍照、录视频等固定证据,分期付款。”王叶刚说,若此类事件已经发生,消费者可以通过与装修公司协商、向消费者协会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王叶刚建议,一旦装修公司出现跑路迹象,消费者即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暂停支付剩余款项,待装修公司履行装修义务或恢复正常经营后再向其支付装修款。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杨尚东认为,监管部门要落实事前监管,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装修公司注册和运营标准,提高家装行业市场准入门槛,确保进入市场的装修公司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同时要对申请装修业务的企业进行更加严格的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他提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通过数据分析、市场调研等手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市场上的装修公司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对于存在风险的装修公司的财务状况、合同履行情况要予以重点关注。
  “对发现的装修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有效震慑。要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让相关行业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让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可以尝试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装修公司列入诚信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示,限制或禁止其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杨尚东说。
  他还建议,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畅通无阻。家装行业协会也须加强自律管理,推动建立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督促家装行业自我约束。通过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相关机构的协同监管,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监管合力,共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漫画/李晓军  
防患未“燃”,检察建议助力消除“飞线充电” 重庆涪陵检察推动建成六十五个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张懿萱 陈晓熠

  近日,在重庆涪陵清溪沟社区明瑜国际小区,数十辆电动车整齐地停放在雨棚下,居民白璐用手机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完成支付后即可为电动车充电。
  “自从小区修建了集中充电场所,我们再也不用从家里拉充电线了。电动车充电方便了,我们心里也就踏实了。”白璐对《法治日报》记者感慨道。
  为解决涪陵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问题和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开展立案调查,通过召开磋商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全程跟进,累积督促相关部门清理“飞线充电”问题433起,推动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65个。
私拉乱接隐患重重
  明瑜国际小区有11栋住宅楼,共1236户,属于典型的老旧小区。
  涪陵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李姣至今记得,一年前他们专案组第一次踏入该小区时,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漫天飞线”:电动车充电线在马路边、楼道及安全通道等公共区域随处可见,有的直接拖在地上,有的从家中“空降”电线及插线板至房屋外围;私接的充电线大多直接裸露在外,长期遭受风吹日晒或雨淋,已经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磨损和老化,缺乏防燃防电措施,极易导致线路漏电、短路,危及人身安全。
  当时的涪陵,正值高温天气,用电量非常大。深入走访调查后,李姣还了解到多数居民楼的用电负荷未把电动车考虑在内。“私拉乱接电线会增加小区整体的用电负荷,存在较大的公共安全隐患。”李姣说。
  像明瑜国际这样的老旧小区,在涪陵还有很多。专案组在对涪陵城区7个主要街道,30余个老旧小区走访调查后发现,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飞线充电”现象,一旦引发火灾及触电事故,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我知道这样充电不安全,但是没有办法,我全靠这辆电动车养家糊口,小区里面又没有地方给车充电……”一位外卖员无奈说道,而这也是大部分居民的心声。
  专案组整理调查结果发现,“飞线”频发的小区通常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共性问题。尤其是老旧小区,由于建成年份早,人群构成复杂,多为城乡居民混住,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概念比较模糊,难以统一管理。长期以来,社区街道虽然尝试通过宣传教育来推动整治,但由于缺乏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且在安装集中充电桩的资金来源上同居民发生分歧,导致“飞线充电”现象屡禁不绝,整治行动停滞不前。
建充电点优惠电价
  安全隐患必须排除,居民的出行需求也必须保障。如何彻底消除“飞线充电”现象?
  为此,涪陵区检察院组织7个属地街道召开磋商会,厘清属地政府对“飞线充电”行为的职能职责,要求各单位充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联动执法,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向区消防救援支队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联合各职能部门全面整治辖区“飞线充电”问题,并健全长效机制,合力推动建设集中充电场所。
  收到检察建议书或磋商意见书后,各相关行政单位迅速在全区展开“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各小区不仅设立了集中充电场所,还增设了不少摄像头,不仅在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附近有人看守和巡查,大门处也每时每刻有安保人员驻守岗位,加强出入车辆和人员管理工作,加大打击和监管力度,杜绝‘飞线充电’问题再发生。”敦仁街道应急办主任谭有强说。
  集中充电场所建成了,新的难题又摆在了大家面前——因为价格较高,居民使用集中充电场所的频率不高。
  “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充电桩与‘飞线充电’的电价差距,即使小区内已经建成集中充电场所,居民也更倾向于低廉的家庭用电,致使充电桩难以得到有效使用,安全隐患也无法根除。如何弥补电价差距又成了一个新的难点。”清溪沟社区党委书记何建君告诉记者。
  检察院、社区、街道等决定统一使用物业用电,经多方协商,最终帮助居民争取到了优惠的电价。
  整改过程中,涪陵区检察院全程督导跟进。为确保检察建议及磋商意见书取得实效,相关部门累计出动检查400余人次,清理“飞线充电”问题433起,收缴插座及电线125套。同步督促多家单位推动投入200万元经费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截至目前,涪陵区共有65个小区集中充电点,1047个充电桩位,面积约6775平方米。
疏堵结合消除隐患
  “公益诉讼的目的是通过检察履职推动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李姣说,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的大环境已经完善,但在走访调查回头看时,仍然有少部分群众意识还是跟不上,存在“飞线充电”侥幸心理。
  如何才能根除“飞线充电”乱象?
  “一方面要以案释法,向社区群众宣传‘飞线充电’的消防安全隐患及违法依据;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举报消除‘飞线充电’等隐患。”李姣说。
  记者了解到,涪陵区检察院联合街道、社区开展了一系列送法进社区活动,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份,发放传单400余份,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让群众的安全理念入脑入心,促进源头治理。
  “线上,敦仁街道和辖区社区工作人员在每个楼栋的微信群进行相关视频推送;线下,通过开坝子会来普及消防知识。”谭有强说,“此外,我们还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幼儿园教育。不同群体有不同的宣传方法,但对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一定要精准宣传到家家户户”。
  据涪陵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彭贵勇介绍,未来涪陵区将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主心骨”作用,深化“五员共治”基层治理,运用好“陵”家大妈群防群治平台,充分凝聚网格力量,将“飞线充电”整治工作持续化、常态化,着力构建感知预警、决策处置、监督评价、复盘改进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精准化服务水平,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稳定与危机管理中心主任邹东升认为,“飞线充电”问题作为一道棘手的基层治理难题,始终牵动着公众的敏感神经。地方检察机关积极介入,能够有效发挥能动履职理念,构建府院联动机制,有效推动难题解决。
  “检察机关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通过公益诉讼类和社会治理类的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尽快解决跨部门协作的难题,并与其他行政机关构建起长期、稳固的合作机制;另一方面,通过个案的处理来解决一类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治理效能的显著提升,是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实践的生动体现。”邹东升说。
一起医保案带动类案专项检查整改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一起车祸案件,受伤的人为何成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京伟向《法治日报》记者揭秘。
  2022年9月20日,徐某骑电动自行车,途中与骑电动三轮车的巩某发生碰撞,致使其左脚脚踝骨折。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巩某负此起事故全部责任,徐某不承担责任。巩某与徐某达成赔偿协议,巩某赔偿徐某医疗费用3.3万元。徐某在住院治疗期间,故意向医院隐瞒其受伤存在第三方责任的事实,向平顶山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提交虚假材料,办理医保报销审批手续,共骗取国家医保基金7456.95元。
  案发后,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退赃,认罪悔罪态度好,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2024年2月1日,卫东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此案涉及医保等行政管理部门,卫东区检察院行政检察组办案人员及时与刑事检察部门办案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在卫东区检察院对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行政检察办案组办案人员立即着手进行反向衔接监督。
  卫东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组办案人员认为,虽然检察机关依法对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但其隐瞒受伤存在第三方责任的事实,在第三人已经赔付的情况下,虚构受伤原因,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仍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机关给予其行政处罚。
  “此案是个案?还是类案?”带着这样的疑问,卫东区检察院就涉及医保诈骗的案件进行类案监督。由刑事检察部门排查侵犯人身权利案件是否存在类似的情况,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通过大数据排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是否也有类似情况发生。经过排查,发现存在第三人赔偿后,又由医保报销的数起案件。为此,卫东区检察院依法向医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并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
  接到检察建议后,医保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徐某进行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4913.9元。随后,医保部门针对类案又进行了检查整改,加强对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提高风险意识,持续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筑起医保基金坚固防线。
  卫东区检察院收到医保部门的回复后,对当事人徐某及其家属进行了回访,并在其所在社区进行普法宣传,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认识和守法意识。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案中,我们通过办理医保骗保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不仅打击了犯罪行为,还成功挽回了医保基金的损失,保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使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有效避免了‘不刑不罚’的情况,提升了行政检察的监督质效,增强了群众的守法意识。”吴京伟说。
编者按   生态兴则文明兴。进入新时代,生态文明发展成为一道必答题。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近年来,政法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作用,协同打好“组合拳”,严惩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以法治之力护航绿色发展之路,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从蓝图变为现实。本报今天刊发一组报道,敬请关注。
守此间青绿 护万物生灵 政法机关以法治之力护航美丽中国建设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这是标注在中国大地上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坐标——
  东。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浙江省公安机关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推进省、市、县三级“生态行刑共治中心”建设,全链条深挖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守护好绿水青山。
  西。初夏时节,站在陕西省府谷县墙头村放眼望去,黄河在两岸绵延的绿色中静静流淌。陕西省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专门审判机构司法保护基地全流域覆盖,常态化开展环资案件执行“回头看”,打出人民法院护航黄河安澜的法治“组合拳”。
  南。云南大理,洱海澄碧似玉、苍山积雪如银,苍山洱海交相辉映,自然的绝美馈赠吸引着无数游客纷至沓来。大理白族自治州检察机关持续健全完善“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的协作机制,坚持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多举措全面强化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建设。
  北。河北塞罕坝机械林场,一棵棵绿树挺拔,曾是“黄沙遮天日,飞鸟无栖树”的荒漠沙地,变成“万里蓝天白云游,绿野繁花无尽头”的万亩林海。河北省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给塞罕坝森林草原这片“绿色长城”再筑“法治防线”。
  ……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作为守护绿水青山不可或缺的力量,政法机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书写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法治护航答卷。
夯实法治保障
兼顾“质”与“效”

  水质连续3年保持全国第一、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领跑广西壮族自治区……从昔日的“酸雨之都”向国家园林城市“华丽转身”的背后,柳州市生态环境领域精细化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功不可没。
  近年来,紧扣依法治市需求,柳州市先后出台《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以高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柳州市注重从‘小切口’、民生问题出发,出台多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生态环境保护定好边界、划好红线、筑好防线。”柳州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千帆竞发,奋勇争先。从柳州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再到全国,政法机关坚定前行,注重实绩实效,兼顾“质”和“效”,护航逐绿前行、因绿而兴的绿色发展之路。
  公安部连续5年组织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连续4年会同生态环境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行动,遏制环境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一个个专项行动,表明了公安机关以“零容忍”态度,剑指破坏生态环境安全违法犯罪的决心。
  锚定守护绿水青山蓝天净土的任务目标,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自2020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人数基本保持在年均7万人以上。对盗采锂矿乱象、盗采海砂犯罪等问题,最高检会同公安部、中国海警局印发《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发布典型案例5批22件,不断强化指导。
  人民法院立足环境司法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一批包括“绿孔雀”保护案、三清山巨蟒峰保护案、非法进口“洋垃圾”案等一批标志性案件,通过公开审判、释法说理,使法律法规从刚性约束的“文本法”转化为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的“内心法”。
  司法部全面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建设、质量建设、队伍建设,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287家、鉴定人5098名,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活动提供了重要证据支撑。
  ……
  向美丽中国进发,法治轨道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愿景愈行愈近,法治力量托举起一抹抹盎然绿色。
强化协同联动
统筹“防”与“治”

  仲夏时节的祁连山脉,挺拔的松树直入云霄,阳光穿透茂密的树枝落在厚厚的苔藓上。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森林警察大队的民警们走进一片林区开展徒步巡查。空中悬停的无人机俯瞰大地,为民警们做着路线引导。
  “打要打得狠,但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张掖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人王瑛说,张掖森林公安机关在探索推行“治安林长”“河警长”警务模式的同时,积极与毗邻的省市建立跨区域警务合作模式,提高对跨省市违法犯罪的快速反应和动态打击能力。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树立系统观念和全局观念。近年来,政法机关主动融入长江大保护、国土资源与耕地保护等重大战略实施,强化跨域司法协作,服务流域区域系统保护和协调发展。
  公安部指导长三角、成渝等重点区域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区域警务协作和部门执法联动机制;指导、支持沿黄九省区公安机关成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警务合作组织,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如今,全国90%以上省级检察机关、80%以上市级、县(区)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会签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司法+行政”履职合力。各地检察机关还依托“益心为公”志愿服务平台等公众参与机制,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拓展法律监督线索。
  建设生态文明,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责任担当。中国司法始终以开放的姿态,与世界交流共享。
  中国法院深化环境司法国际合作,召开“新时代绿色丝绸之路”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气候变化司法应对国际研讨会等国际会议,形成《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北京共识》等重要成果,不断拓展国际交流广度和深度。
推动建章立制
着力“破”与“立”

  时值春夏交接,站在贺兰山上眺望大磴沟,2000亩槐树林绿意盎然,削坡覆土后,一片片绿色在这里扎下了根,让人无法想象这里曾是一处“地球伤疤”。
  多年前,此处散乱分布着50余家煤矿企业和洗储煤场,煤尘弥天、污水横流,山体植被被破坏殆尽。
  “沉疴”当需“猛药”。2018年5月,宁夏首个环境资源法庭——贺兰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应运而生,负责沿贺兰山走势南至青铜峡市、北至石嘴山市的贺兰山区域内的环保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很快,该法庭办理的首例环境资源案件就公开宣判,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并破坏大面积原始林地的武某某、郑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的惩戒让我们深深认识到自身过错……”被告人武某某当庭忏悔道。
  从全局上谋势,更要从关键处落子。推动建章立制、加强专业化建设,是在更高起点推进生态环境司法的必然要求。
  人民法院顺势而为,持续深化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专门化审判组织体系。目前,全国已有30个高级法院及兵团分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依托专门审判机构,各级法院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促进依法全面追责与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的协调统一。
  公安部组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统一承担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职责。各地公安机关大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食药环”犯罪侦查队伍建设,集中开展破案攻坚。
  最高检组织编写《环境卫生犯罪办案指引》,指导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办理;联合最高法颁布相关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共同发布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首个司法解释;会同生态环境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做得好,自然资源再生能力强,经济发展可持续,后劲才更足。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官员曾这样评价:“中国在推进环境法治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和振奋的成就,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处于引领地位。”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从万里长江到九曲黄河,从东北平原到热带雨林,政法机关助力绘就的一幅“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的图景正在徐徐铺展。
漫画/高岳  
生态法庭以“重修复”实现“强保护” 国家公园内的司法保护“密钥”   □ 本报记者 张昊
  
  都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鬣羚与中华斑羚有什么区别?很少有人能说出来,但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的法官知道。
  武夷山国家公园里,有多少种兰草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本地人不一定了解,但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的法官知道。
  如何保持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基础上保护自然,为生态安全构筑最强有力的司法屏障?这些守护着国家公园的法官们,不断思考并用司法实践作答。
  “大熊猫国家公园在青藏高原东缘、四川盆地向青藏高原过渡的高山峡谷地带,有着丰富多样的生态系统。这里是大熊猫和许多野生动物生长的乐土。”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琦说,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于2021年4月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揭牌成立。自当年5月1日开始收案至今,法庭共受理环资案件273件,其中刑事案件54件,民事案件135件,行政案件81件,恢复性司法执行案件3件。
  这串办案数据背后隐藏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密钥”——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7市(州)20县(市、区)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并采取刑事、民事、行政、恢复性司法执行“四合一”审判模式。
  “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被大家称为‘行走的熊猫法庭’。来挂职前,因法庭的同志们经常在路上,常常只能‘文来文往’。”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副庭长廖宇羿说,法庭设立至今,法官在巡回审判过程中走过的路程已达5.5万余公里。2023年5月,她从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到法庭挂职后,与同事们一路同行。
  “1+20”司法协作机制、“1+N”多效巡回机制、低碳行为令、环境资源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森林法官工作站……这些以往在工作总结中出现的词汇,都在廖宇羿的感受中变得真切、立体。
  在各项机制中,恢复性司法执行、低碳行为令、“1+N”多效巡回机制等新司法理念、司法实践值得一提。
  余琦介绍说,为鼓励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被告人以自我约束的低碳行为补偿对生态造成的损害,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创新建立缓刑考验期“低碳行为令+绿色矫正”制度——被告人自愿签署“低碳行为承诺书”,并承诺通过“四川法院司法碳普惠”App认真践行绿色低碳行为以获取碳积分,法院认可其承诺效力,在判决生效后制发《低碳行为令》并请当地司法局协助执行,确保被告人的承诺内容能够有效实现。
  “巡回办案常常山高路远。以一起发生在九寨沟县的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为例,除了到当地对该案进行巡回审判,法庭还围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替代性修复方案安排了多方座谈,并安排了进校园普法活动。”廖宇羿说,法庭创设“1+N”多效巡回机制,一项工作对接N个单位,一次巡回涵盖N个内容。
  “踏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你会看到山披锦绣、水清岸绿。”对于武夷山国家公园中的景色,武夷山市法院副院长余崇斌这样描述道。
  余崇斌曾在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担任庭长,他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法庭守护国家公园生态系统,靠的是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不断扩大的“朋友圈”,靠的是细化办案、延伸司法职能的久久为功。
  滕某听说金线兰有药用价值,为了食用,在明知金线兰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情况下,驱车从江西到武夷山市某景区,从岩石上采摘野生的金线兰、草珊瑚等草药,后被国家公园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现场查获。
  这是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办理的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这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于2022年5月宣判。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及赔偿生态植被修复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
  “如何才能从源头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法庭开展了多项诉源治理工作。”余崇斌介绍说,法庭组织法官、志愿者到国家公园及周边村庄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
  “但守护武夷山国家公园仅靠法院一家远远不够。”余崇斌说,2023年,法庭联合环保志愿者组织、国家公园管理局共同开展“萱草花·夷路同巡”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司法巡护志愿服务项目,推动“环境问题联排、矛盾纠纷联调、巡回审判联开、司法保护联动”。
  从武夷山国家公园巡回审判法庭成立,南平建阳区、武夷山市、邵武市、光泽县4地法院同步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巡回审判点,形成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机制矩阵化格局,到在武夷山市法院设立全国首个以国家公园命名的人民法庭;从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到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余崇斌介绍了近年来为守护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当地法院筑起的一道道坚实屏障。
  “生态资源具有特殊性,我们在严惩涉生态刑事犯罪的同时,以修复生态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重点,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始终。我们将义无反顾守护这方美丽山水、这座满眼青绿的小城,这正是我们要留给世界的‘宝藏’。”余崇斌说。
生态警长用“平安蓝”守护“生态绿” 候鸟栖息地里的生态警务“密码”   □ 本报记者 张晨

  “看,那一大群鸟都是天鹅!”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介绍二卡国家级湿地公园候鸟种类情况时的一幕。
  作为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候鸟栖息地里的生态警务“密码”是什么?近年来,公安机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候鸟栖息地的保护工作,用“平安蓝”守护“生态绿”。
  “5月是候鸟大规模迁徙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我们会专门安排警力协助开展巡逻监测,以确保候鸟平安过境。”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负责人说。
  据了解,候鸟迁徙中一般会沿着固定的路线行进,在内蒙古地区短暂休整后一直继续北上,直到飞回俄罗斯西伯利亚等地生活繁衍。海拉尔地区是候鸟迁徙重要的中停地,每年春季从外省北迁的大批候鸟会经此停留、觅食,海拉尔公安的春季保护候鸟行动也从四月初一直持续到六月中旬。
  在候鸟来临前,为了及时消除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环食药侦大队不仅会提前对候鸟集中的栖息区域、湿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巡护,还会重点清查和清除猎套、鸟网等非法猎捕工具,进一步严防发生投毒、猎捕等违法犯罪行为。
  除了在巡逻防护上下功夫,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还主动走访候鸟栖息地附近群众进行候鸟保护宣传工作,并在核心区外围制作了醒目的标语、条幅。随着群众动植物保护意识的增强,仅去年民警就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救助了20余只野生鸟类,其中不乏红隼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同时,海拉尔公安分局还与呼伦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野生动物繁育救护中心建立了野生动物救助协作机制,让候鸟更及时地得到专业科学救助,早日回归自然。
  从各地实践来看,浙江、湖北、青海、内蒙古等地公安机关近年来相继推进“生态警长”机制,实施“生态警务战略”,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治理格局。
  其中,湖北省公安厅组织全省森警专干担任“生态警长”,持续强化野生鸟类分布区、越冬地、迁徙停歇地、迁飞通道、驯养繁殖等重点场所的“拉网式”巡查巡护。各地“生态警长”围绕湖北省58处鸟类迁徙通道重点保护区域,在传统“步巡+车巡”基础上,打造警用无人机巡查和视频巡查的空地联勤新模式,构建全方位空中巡防圈层,为鸟儿栖息、迁飞保驾护航。
  在加强巡查守护的同时,湖北各级公安机关还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汇聚专业资源,畅通快速救助渠道,规范救助程序,构建鸟类救助体系,帮助受伤鸟儿重回大自然。据统计,2023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共协助救治鸟类等野生动物700余只。
  “现在湿地周边村民环保意识很强,知道不能进入保护区,里面的鸟类也越来越多,我们当好‘生态警长’很有成就感。”浙江省玉环市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联勤警务站警长张铭说。
  黑脸琵鹭、卷羽鹈鹕、白腹隼雕……多种国家级保护动物如今栖息在这里。漩门湾湿地科普馆通过设置漩门湾湿地全貌、围垦历史等模块,全面展示了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的生物多样性,引导公众从爱护生态环境、学习生物知识、分享保护理念等方面,积极参与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中来。
  据张铭介绍,玉环市公安局对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游客中心进行改造,建成了集视频指挥、联勤会商、服务接待、值班备勤为一体的生态联勤警务站,成为生态保护的“前哨站”、方便游客的“服务站”。同时,配套制定“1+7+N”警务联盟新模式,社会力量灵活参与,破解偷捕盗捞、破坏生态等方面难题。
  为全时空守护野生动植物的安全,玉环公安与自然规划、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部门携手,实现“湿地有哨声、警官来报到、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共同担负起守护湿地的重要责任。
  此外,玉环市公安局以派出所和各部门为主干力量,建立“萤火虫”先锋队,结合“水上船巡+陆上步巡+无人机空巡”,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巡逻防范、志愿服务等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多部门联合巡查50余次,收缴河沟内违法设置的捕鸟粘网、地笼、捕兽夹等20余件,开展无人机喊话驱散可疑人员20余次,让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成为鸟类繁衍栖息的乐园。
能动做好保护发展文化治理四篇“大文章” 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一年间   本报记者 张昊
  
  从古至今,黄河治理都是安民兴邦的大事。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为黄河安澜、流域高质量发展以及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健全了法治保障。
  黄河保护法施行后,截至今年4月30日,沿黄河九省区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73998件。其中,刑事案件6848件,民事案件50592件,行政案件15134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424件。
  黄河保护法施行一年来,人民法院依法能动履职,切实以司法之力扛起治黄兴黄的使命担当、筑牢黄河秀美安澜的法治堤坝。
共筑司法屏障
  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开发利用、文化遗产保护,沿黄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民生改善,都是司法审判要扛起的重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4次组织召开黄河流域审判工作推进会,制定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环境资源司法解释14部,出台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意见等规范性文件15件,发布流域保护等专题指导性案例15件,与有关部委开展黄河生态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指导地方法院依法准确适用包括黄河保护法在内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法规。
  在此基础上,沿黄九省区法院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制度规则,立足山水相济大保护的流域司法特色,依法能动履职。
  ——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持续优化。沿黄河法院提升环境司法专门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设。截至今年3月底,黄河流域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组织424个。内蒙古法院设立乌梁素海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乌梁素海沿岸、渔场民商事纠纷及涉乌梁素海流域的相关案件。青海法院在可可西里管理处索南达杰保护站、麦秀国家森林公园和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等处设立警示教育基地、司法协作修复基地,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司法保护体系。
  ——环资裁判规则不断完善。最高法不断丰富完善包括黄河流域保护在内的环境司法规则。沿黄河法院在此基础上,根据流域特色及审判需要做实做细。四川法院针对黄河上游冻土、若尔盖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制定相应保护措施,完善上游司法保护政策依据。陕西、甘肃、四川、重庆4省市11家中院联合制定非法采矿刑事案件证据指引,统一类案裁判标准。
  ——流域司法协作协同走深走实。最高法联合相关部委签订建立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合作协同机制框架协议、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沿黄河九省区高院签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不断推动完善跨区域协作、跨部门联动的流域保护长效机制。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5省区7地市中院召开黄河“几字湾”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共筑流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用法治力量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全国首例非保护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推动出台联合惩治机制,有力保护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文物局构建文物保护协作机制,在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建立“黄河文化司法保护基地”。
  积极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的使命与担当。黄河保护法施行一年来,人民法院找准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平衡点,能动做好保护、发展、文化、治理四篇“大文章”。
守住安全底线
  黄河流域最大的问题是生态脆弱,必须以最严法治守住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底线。
  陕西韩城地处黄河西岸,是一座以煤为基、因钢而兴的工业之城,也是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之一。如何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司法提供了有益样本。
  韩城市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焦化公司)系陕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环保部门要求在其焦化厂焦炉烟囱上安装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国家环保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联网。
  2022年9月,某焦化公司焦化厂副厂长徐某杰接到关于烟尘测试仪在线监测颗粒物排放数据超标的请示后,私自决定并授意环保主管郭某伟拆卸相关装置,并由炼焦车间工人张某具体实施。炼焦车间主任贾某敏在巡查中发现相关装置被私自拆卸,未予制止,默许、纵容拆卸。
  2023年2月,生态环境部督导检查时,为逃避监管,徐某杰授意郭某伟、贾某敏指使张某再次拆卸相关装置。多次拆卸相关装置的行为造成某焦化公司焦化厂烟囱颗粒物在线监测数据明显低于排放标准,严重失真,影响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2023年3月,执法部门对某焦化公司处以100万元行政罚款。检察机关对徐某杰等4人提起公诉。
  面对这起重点排污单位非法干扰环境监测设备的犯罪案件,韩城市人民法院落实最严法治,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4名被告人刑事责任。在严厉惩治逃避监管违法犯罪的同时,韩城市法院依法能动履职,督促某焦化公司进行整改,健全完善环保考核监督管理制度,并督促企业学法、知法、守法,延伸审判效果,实现企业降污减碳协同增效。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黄河保护法确定的基本原则。黄河保护法施行一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流域审判职能作用,最高法下发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意见,沿黄河法院积极行动,聚焦节水利用、水沙调控、防洪安全、污染防治等方面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对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预防,让黄河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真正“长牙带电”。
推动协同共治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
  黄河保护法施行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办理了罗某福等5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该案涉幼鸟达1000余只、蛋卵6000余枚。该案中,人民法院着眼于如何让野生鸟类顺利回归自然,与有关部门建立协同治理机制。
  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罗某福多次到宁夏收购野生鸟类幼鸟及蛋卵,孵化饲养后出售获利。罗某福还将两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疣鼻天鹅对外出售。杨某兵、李某楠、薛某、张某弟分别在宁夏沙湖、星海湖和内蒙古乌梁素海等黄河湿地,通过网捕、掏窝等方式猎获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野生苍鹭、灰雁等幼鸟及蛋卵出售给罗某福及案外人。除自行猎获野生鸟类外,张某弟多次收购他人猎获的野生鸟类出售给罗某福,杨某兵在罗某福收购部分幼鸟及蛋卵时提供临时放置场所并担任驾驶员。
  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鸟类及蛋卵,阻断了迁徙候鸟自然繁殖,严重损害物种和生物基因多样性。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对罗某福等5人猎捕与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缴违法所得,全链条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在办案的同时,主动协调林草、水利等相关部门做好扣押在案的鸟类和蛋卵救助养护,促使孵化出1100余只鸟类。经过四个月的喂养后,1100余只鸟类顺利回归自然。法院还促成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了互助配合协作机制,形成了多部门联合保护黄河流域野生动植物的强大合力。
  黄河保护法施行一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沿黄九省区法院司法协作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以常态长效协调联动促推大保护、大治理。
  宁夏法院以诉源治理为契机,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出台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将环境资源民事纠纷、行政争议纳入“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平台。山西法院建立河曲黄河湿地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黄河万家寨库区生态保护巡回法庭、“零碳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黄河宁,天下平。黄河保护法为人民法院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服务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人民法院在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中履职担当,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而不懈奋斗。
漫画/高岳  
银川公安深化无人机应用加强智慧警务建设 “空中作战团队”为警务巡防“添翼”   本报记者 申东

  5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公安局临河派出所接群众杨某报警,称其家中的68只羊丢了,和家人已经找了两天仍未找到,请求民警帮助。民警一边以羊圈为中心进行地毯式搜查,一边启动警用无人机侦查,最后精准定位,找到羊群。
  近年来,银川市公安局持续聚焦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紧紧围绕智慧警务建设,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原则,积极探索科技赋能警务实战,让警用无人机为公安警务工作添上“警鹰之翼”,在治安巡逻、高空勘察、现场取证、搜寻搜救、巡河护林、安全宣传等工作中大显身手。结合辖区特点,加强人机结合、空地协作、开启“空地立体化”警务巡逻新模式,定时定点使用警用无人机对重点区域开展视频巡查、空中巡逻、智能跟随,与巡逻警力同频共振,做到“人机互动、监巡互补”。
  “快看,怎么有无人机在田里飞?”近日,一架警用无人机划破天空,在贺兰县洪广镇全域范围内飞行,引发了村民的好奇。
  当前,正值毒品原植物生长期,为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强化毒品源头管控,银川市禁毒办按照“不放过一处,不留一块死角”的工作要求,组织辖区禁毒专干、禁毒志愿者,以“无人机+人工踏查+走访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辖区开展禁种铲毒踏查行动,对相对偏远且地形复杂的田间地头、闲置杂院、废弃工厂等重点地段和重点区域,利用警用无人机机动性强、灵活性高、监测范围广等优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为禁种铲毒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让禁毒工作更具智慧、效能。去年以来,全市通过警用无人机开展禁种铲毒踏查96次,航测破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6起。
  “亲爱的游客朋友们,银川交警提醒您,景区周边车流人流较大,请减速慢行,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5月2日中午12时,镇北堡西部影视城停车场已经饱和,附近也积压了不少车辆。就在此时,银川交警“空中警察”再次起飞,在空中“喊话”,把游客引导至附近停车场,对景区周边道路实行实时动态巡逻、违法教育、交通诱导,全方位、全时空监测景区交通态势。
  为积极应对节日期间交通流量大的问题,银川交警紧扣警用无人机俯视范围大、机动灵活、快速抵达现场,有效弥补日常管控盲区和死角等优势,实施空中巡查监控,将区域内整体交通流量、实时高清画面动态传回到指挥中心,及时发现道路拥堵情况。根据航拍路况情形,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实现警力精准投放。
  同时,如接到事故报警,使用警用无人机拍摄现场实时视频,可以快速勘察、绘图、疏导,避免二次伤害。同时,银川交警还积极探索无人机在交通管理建设中的应用管理,在市区重要景区、核心路段布设4座“无人机机巢”,每座机巢内配备搭载超高清云台相机及喊话器,由指挥中心搭建的5G网联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部署控制,实现远程操控、起降便捷、定速巡航,与手控无人机实现有机结合。
  此外,银川市公安局进一步提升黄河生态保护科技化应用水平,依托警用无人机专业设备,与水面巡逻艇、河岸巡逻车形成“空地一体”巡防模式,对黄河重点水域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立体化、网格化覆盖,今年以来,利用无人机巡湖河50余次,发现在黄河禁渔期持多杆钓鱼人员32人,在森林防火期未经允许私自进入林区人员8人。
  近年来,银川公安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推进警航工作正规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大警航人才培养力度,从指挥中心、交警支队、各分县局等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无人机战队,在特警支队、西夏分局分别成立无人机中队、无人机工作室,聚力打造“空中作战团队”;日常开展无人机实战轮训专题讲座,组织基础飞行、垂起操作等多科目练兵,共培养警用无人机驾驶员89人,助力智慧警务提档升级,积极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今年以来,警用无人机参与银川市各类安保任务102场次,处置各类警情51起,参与案件侦查46起,成功救助群众55人,发现问题线索20余条。
遵义检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织密织牢野生动物保护网 本报记者   王家梁
本报通讯员 远  航 王洋

  珍奇的飞禽、高大的树木、成群的鱼儿……在贵州遵义,山林茂盛,虫鸣鸟叫,碧水清泉,这些都离不开近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市两级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深入推进野生动物法治保护工作。
  汇川区山林广阔,野生动物种类丰富,但由于非法盗猎猖獗,野生动物资源曾一度陷入危机。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从猎捕、养殖、收购、运输、出售等多个环节入手,依法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
  既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又要在全社会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优良风尚,这是遵义市检察机关希望达成的治理成效。
  余庆县的顾某某与陈某某、杨某某3人使用捕鸟笼通过电子诱捕的方式非法捕猎野生褐鸦雀7只。余庆县人民检察院认为3人使用禁猎工具以诱捕方式非法捕猎野生鸟违反了法律规定,但由于3人犯罪情节轻微、有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余庆县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写明了不起诉理由、移送行政机关处理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以及检察意见回复期限等内容,并同步移送了认定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跟踪处罚进度。
  1月3日,行政机关依法采纳了《检察意见书》的全部内容,依法作出没收捕猎工具、分别给予3人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3人表示将积极配合行政机关依法缴纳罚款,承诺今后不再出现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让人民群众享受到青山绿水、美丽环境,让野生动物继续繁衍、安全生存,这样和谐的关系,离不开严格监管,离不开各部门的共同治理。
  3月15日,四川、云南、贵州三省六地检察机关在赤水河畔签订《关于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协作意见(试行)》,六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扬相互配合、积极协作的精神,通过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业务交流等协作机制,共同加强对赤水河流域野生动物、森林资源、水土环境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方面的司法保护,凝聚跨区域协作合力,助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时,遵义市两级检察院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双驱动,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凝聚多方合力,堵住监管漏洞,织密织牢野生动物保护网。日前,湄潭县人民法院、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贵州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令》,并在贵州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区域进行竖牌公告,织严织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网。
  “遵义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野生动物保护新局面,共筑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屏障,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遵义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法院维护黄河淤背区土地开发利用秩序 运用法治手段保障黄河安澜   黄河保护法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黄河保护法施行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与黄河行洪安全隐患有关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18年2月,被告常某龙、常某峰等人与山东东阿黄河河务局(以下简称东阿河务局)签订《东阿黄河淤背区开发种植协议书》,承包黄河淤背区土地,期限自2018年3月至2026年3月。种植内容约定为种植经济林、果树、绿化美化树种、苗圃等,不提倡种植杨树,禁止种植小麦、玉米、棉花等高秆农作物。
  2023年3月,原告谭某祥与常某龙、常某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并为此支付6万元承包费。签约时,谭某祥表示租赁该块土地欲种植玉米,常某龙表示可以种植,也未向谭某祥出示与东阿河务局签订的种植协议及告知相关禁止性约定。
  后东阿河务局在巡视过程中得知谭某祥欲在案涉土地种植春玉米,告知黄河流域淤背区禁止种植高秆作物。谭某祥即停止作业。双方多次协商种植事宜未果,引发纠纷,并诉至法院。
  二审法院聊城市中院认为,黄河淤背区的开发使用应当遵守黄河河务管理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案涉《东阿黄河淤背区开发种植协议书》中关于种植范围的特别约定不仅是常某龙、常某峰的合同义务,也是履行黄河保护法的法定义务。常某龙、常某峰向谭某祥转包案涉土地时,隐瞒该块土地禁止种植高秆作物的事实,导致谭某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聊城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解除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由常某龙、常某峰向谭某祥返还承包费6万元。
  
【法官说法】
  聊城市中院环资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王玉东认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在黄河河道承包经营土地违反管理要求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案件。黄河淤背区是为加固黄河堤防,通过抽取河流泥沙堆积于黄河两岸之外形成的地块,是黄河防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涵养水源、增强工程抗洪能力、提供防汛材料等作用。开发利用黄河淤背区应遵守黄河河务管理规定,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则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聊城市中院严格执行黄河保护法的规定,依法判令当事人解除合同、返还财产,维护黄河淤背区土地开发利用秩序,消除黄河行洪安全隐患,运用法治手段保障黄河安澜。
  进一步而言,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也是推动黄河流域保护治理的治本之策。人民法院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就要在司法办案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自觉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协同服务创新发展战略,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以司法之力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张昊整理  
普法为民 “典”入人心 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扫描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组织法律顾问进园区、进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举办民法典知识网上有奖答题,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载体开展专题宣传……在刚刚过去的5月,一场场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在大江南北、线下线上如火如荼地开展,全方位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各地坚持用听得懂、学得进的方式,宣传讲解记得住、用得上的民法典知识,让更多群众在“润物细无声”的普法宣传中,真切感受民法典的法治力量,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精准对接企业需求
  “我们正在开展活动,可以针对您所咨询的劳资问题为企业上门开展公益普法讲座,您也可以提出其他法治需求。”北京市房山区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接线员通过电话向企业咨询人介绍专项活动的相关举措,并征集企业需求。
  连日来,房山区利用多条政务热线了解企业需求,同时组织“助企惠民”普法讲师团成员走进企业开展以案释法等公益普法宣传工作。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今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重心所在。各地针对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广泛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河北省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精准对接乡村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将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向乡村延伸,全面统筹涉农领域法治力量,加强涉农领域立法和执法监督,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深入规模以上企业,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
  四川省发挥工商联、商(协)会积极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配套活动,形成部门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为契机,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综合执法业务素质;四川省工商联持续推进“法润川商”十项活动,推动法治民企建设,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江苏省扬州市在全市遴选25名政治素质较高,熟悉涉企法律法规、政策,热心普法事业的专家学者和律师,组建市级民营企业普法宣讲团,围绕依法纳税、安全生产、规范用工等与市场主体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组织宣讲团成员编写普法宣讲课件、录制普法课程、开展法治讲座,帮助民营企业熟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企业和职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打造法治宣传阵地
  “老年人在意识清楚的时候,可以指定一个自己信得过的人或者组织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提前消除近亲属之间的争议……”5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街道中路南社区文化活动室内,社区法律顾问舒琴律师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法治讲堂”,针对老年人所关心的、贴近生活的身边事,结合民法典规定及典型案例,宣传讲解老年人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
  “在活动室办‘法治讲堂’比在居委会的效果更好,前来参加文体活动的群众都可以直接加入进来。”中路南社区党委书记池学敏说,社区辖区内老年人较多,涉及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活动室是群众日常休闲娱乐的“老地方”,这次讲堂也改变了之前单向授课的枯燥形式,让群众充分参与讨论,让民法典“亮”于市井,更接地气,收获了群众一致好评。
  “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将民法典宣传与文艺节目融合在一起,推动民法典元素融入各类普法阵地建设,以“寓法于乐,化教于心”的方式,为群众送去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大餐”。
  5月13日,西藏自治区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举行。活动现场,歌曲、舞蹈、小品等各类法治文艺作品轮番上演,精彩纷呈、高潮迭起,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环节更是吸引着不少市民驻足、观看、竞答。“这样的活动既有趣味,又能学到民法典知识,希望以后能多开展一些这样的活动。”现场群众如是说。
  北京市通过开展环湖普法、体验法治专列、青少年法治书画展、法治主题文创印章打卡、公益法律服务等活动,不断拓宽法治文化的输出渠道,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甘肃省聚焦落实《甘肃省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各地各部门依托门户网站、融媒体中心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推动报纸和广播电视主频率、主频道、新闻网站开通专版专栏,运用“两微一端”、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广泛传播民法典宣传作品,深入开展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学会民法典、善用民法典。
  从工厂到社区,从城镇到乡村,从线上到线下……各地通过组织开展法治讲座、知识竞答、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参与度高的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形成了“文化搭台、普法唱戏”的生动局面。
量身定制普法产品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让法条走进百姓心中、融入百姓生活?5月8日晚,一个小型露天电影院吸引着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佛奥阳光花园小区周边的群众围观驻足,这是中山市司法局举办的法治电影进社区活动。
  电影放映前,工作人员向现场居民发放法律宣传折页等宣传品,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露天影院”不仅为群众带来法治电影的视觉盛宴,更为群众带来了丰富的法律知识。
  “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是民法典宣传月的重要抓手。”中山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祠堂和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广泛开展民法典阅读、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普法为民,才能“典”入人心。
  “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因地制宜为群众“量身定制”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普法产品,通过制作普法动漫、短视频等,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供给,让民法典知识更加入脑入心。
  北京市制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民法典主题普法宣传挂图,张贴到全市7000多个社区、村,发放到相关单位、重点公共场所;围绕社会关注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制作民法典普法短视频、普法折页、宣传品,邀请法学专家录制民法典普法系列微课堂,让民法典随处可见、融入日常。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进民企”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新疆首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微电影《希望之地》在现场首映。
  活动现场,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还联合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实践体验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及“法治巴扎”普法宣传活动,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民法典百姓普法读本》,“零距离”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随着一系列“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相继开展,“典”燃了群众学法热情,“典”亮了群众生产生活。各地将坚持从群众需求、群众感受出发,久久为功,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深走实,让民法典深入人心、与民相随。
连发五年年终奖突然停发合法吗 人民法院支持劳动者年终奖诉求   年终奖意味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肯定,一般于本年度末或次年度初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的发放权是否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单位拒发年终奖时,劳动者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年终奖纠纷案件,北京某公司因未就年终奖发放办法及不予发放原因举证而被判败诉。

【案情回顾】
  高先生于2015年3月入职北京某公司,担任驻厂员,月工资标准3万元。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年终奖是否发放由公司根据整体经营状况、员工个人工作表现等因素自主决定。”每年3月前后北京某公司发放上一年度年终奖,高先生接连五年领取了2016年至2020年的年终奖。
  2022年,北京某公司以“年终奖发放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公司经营困难”为由,告知高先生不再发放2021年年终奖,双方产生争议后诉至法院。诉讼中,北京某公司未就年终奖的核算或企业经营状况提供任何证据。
  海淀法院一审审理认为,首先,北京某公司已连续五年向高先生发放年终奖,作为负有管理责任的用人单位,北京某公司应当就年终奖的具体发放条件、发放标准以及核算方式承担举证责任,但北京某公司并未就此提交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进而,北京某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主张无需支付年终奖,但未就所主张的经营亏损情况提交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法院参照2020年年终奖发放数额,判令北京某公司向高先生支付2021年年终奖2.5万元。
  该案宣判后,北京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海淀法院法官王芳介绍说:“年终奖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奖励,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现行法律法规并未硬性规定用人单位应否设定、如何设定年终奖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年终奖发放标准或条件有约定的,则应从约定;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应依据用人单位内部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既往发放惯例、发放条件的相关要素是否成就等,对应否发放年终奖进行综合评定。”
  审判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以企业经营困难、劳动者年度考核不合格为由拒发年终奖,则应就己方主张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若无任何证据提交,则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为避免因年终奖发放引发劳动争议,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规范自身用工管理,在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发放标准等与劳动者作出明确约定,或通过规章制度形式对年终奖的发放规则作出细致规定,规范年终奖的发放,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亦应规范履职,积极完成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及规章制度,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芳说。

【专家点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沈建峰指出,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一年经营情况和劳动者工作业绩进行奖金发放的激励机制,其可以顾及企业总体经营情况,也可以对劳动者进行长效激励,在当前用工管理实践中被较多采用。因年终奖本身具备的长期性特点,也因部分用人单位的年终奖奖励规则不明或用工过程中的各种调整等,从而引发的争议较多。对用人单位来说,完善年终奖规则,合理设置奖励条件、考核程序、特殊情况下的奖励规则等,对于发挥年终奖的激励作用并预防劳动争议具有积极意义。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用人单位对年终奖的奖励条件或程序不明,或对年终奖没有任何规则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认为没有规则可依,则用人单位享有了支配年终奖的完全自由,一方面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反而会变相促使用人单位不设置年终奖规则。因此,本案中,基于用人单位连续多年发放年终奖的事实,法官通过证据规则的运用,正确分配举证责任,在双方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条件,而用人单位对不发放年终奖的理由未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支持了劳动者的年终奖诉求,相应裁判结果具备合理性。
  “本案还涉及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惯例,在多大程度上具有面向未来的约束力,可以成为劳动者提出请求的请求权基础。劳动关系是一种继续性的、具有较强信赖和合作色彩的法律关系,当事人的预期和信赖是这种法律关系良性运行的基础。为此,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惯例,在劳动关系协调、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决定中,具有非常特别的地位。”沈建峰说,“本案基于用人单位连续给付年终奖的既往实践,通过分析年终奖的约定内容,在用人单位未能举证证明己方主张的情况下,支持劳动者年终奖请求的这一裁判思路,不仅是在个案中保护了劳动者权益,平衡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利益,对类案的裁判也有启发意义。”
本报记者张晨整理  
赣州开展“法治护苗 百校百讲”活动 普法剧本杀让学生“沉浸式”学法 □ 本报记者   黄  辉
□ 本报通讯员 陈勇平 宋学勤
  
  “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让法治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佩群走进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赣江创新研究院分校,为该校师生送上了一道“法治大餐”。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其间,赣州市司法局组织普法工作者深入园区、企业、学校、集市、社区等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结合群众法治需求,进行案例宣讲、互动答疑,让民法典走进老百姓生活。
  “工程领域法律风险常见于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工程分包转包及挂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环节。”赣州市青年律师走进章贡区某建筑企业,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工程领域法律风险防范重点,并提出防范措施和法律建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民法典宣传月”期间,赣州市普法志愿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园区、商会、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助力企业提升依法经营水平,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赣州市普法志愿者共回应企业法律问题400多个,提出法律意见建议380余条。
  5月19日上午,一场“不要彩礼要幸福”的集体婚礼在赣州市崇义县阳明心城举行,在亲朋好友的共同见证下,16对穿着中式婚典礼服的新人步入礼堂,在“不要彩礼要幸福”婚书上签字。
  高额彩礼背离了爱情的初衷和婚姻的本质,有的行为甚至涉嫌违法。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树立婚嫁新风,推动移风易俗,“民法典宣传月”期间,赣州市司法局部署开展抵制高额彩礼专项普法活动,组织律师、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家庭教育指导师等深入农村、社区、集市开展普法宣传,并联合相关部门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宣讲、巡回审判、举办集体婚礼等方式,向广大基层群众宣传阐释民法典关于彩礼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结合真实案例,分析高额彩礼将带来的不良影响及法律后果。
  近日,一场“普法剧本杀体验课堂”(以下简称“体验课堂”)在赣南科技学院演出。体验课堂把案例变为故事,用故事讲述法理,让同学们在扮演角色中“沉浸式”学习法律知识,逐步走近“案件”真相。体验课堂结束后,普法志愿者还引导同学们对扮演的角色进行“复盘”,思考校园欺凌带来的后果,让法治教育入脑入心。
  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赣州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法治‘护苗’、百校百讲”活动,结合未成年人的法治需求和社会热点问题,挖掘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普法小课堂、普法剧本杀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赣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扎根基层一线的优势,扎实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并持续擦亮“有法帮你”品牌。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赣州市普法志愿者共调解群众矛盾纠纷4060件,调解成功率超98%。
精美糖画“法味儿”浓 南通开展“邻里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吉宏莉 张艳

  糖画艺人娴熟地展示糖画技艺,如丝的流糖随着手腕时抖时顿,顷刻间,一幅“法治天平”的精美糖画便出现在底板之上,浓浓“法味儿”吸引了不少市民群众驻足欣赏。
  近日,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幸福公园的法治集市上,法治剪纸、法治泥塑、法治风筝、民法典“灶头画”等“法治+非遗”文创产品让市民群众在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的同时了解了法律知识,获得众多点赞。
  初夏伊始,万物并秀。今年5月以来,南通市全面开启“邻里法治文化节”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聚焦村居邻里法治需求,市县联动、部门互动,共同开展“法典护航·共护成长”“民法典宣传进网络”“乡里乡气唱法治文艺演出”“邻里法治进万户”等17项主题活动,直达基层、覆盖城乡、特色鲜明,持续深化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村(居)邻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群众日常生活。
  截至目前,南通市已开展相关活动1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吸引30余万人次参与其中。
  “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让邻里同乐、邻里齐享、邻里共学,为群众带来了充满感染力、艺术性的‘学法’体验,使他们在欢声笑语中享受文化大餐、增强法治意识。”南通市司法局局长朱志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在崇川,诗歌朗诵《新时代的中国民法典》、音乐情景剧《身边的“法律明白人”》、舞蹈《花开江海》等节目轮番上阵;在海安,尚法文化剧社带来了精心编排的法治文艺演出,《维权宝书》《齐心合力防诈骗》等节目深入人心;在启东,沙地普法名嘴微联盟组织了“法润东疆文化行”文艺汇演,双人快板《说说我们的民法典》、情景小品《有事好商量》等节目精彩纷呈……
  “城镇户籍子女还能继承宅基地吗?”“邻居建房堵住出入口,怎么办?”5月16日下午,海门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主任孔德娥律师及常乐镇“杨大姐工作站”负责人杨立娟,围绕民法典中的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与基层及个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为海门区各镇级网格中心、司法所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网格员千余人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指导“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网格员、法律明白人是助推基层依法治理的“法治带头人”,为其“普法充电赋能”,将有效叠加释放示范带头效应。
  此次活动中,南通市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宣传“桥梁”作用,推动全市1.8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利用人熟、地熟、事熟优势,穿梭于胡同小巷、村居民舍,对所在村(社区)、网格内的村(居)民进行“点对点”普法,开展“面对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收集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带动周边村(居)民共同学法、依法办事,用具体鲜活的案例和讲解推动民法典中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诚信观念、法治思维更加深入人心。
普法·镜头   图① 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公安局林头派出所组织民警走进辖区乡村,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本报通讯员 冯善军 摄    
  图② 近日,四川省华蓥市委宣传部、司法局组织普法队伍走进华蓥市经开区,以“‘典’亮企业,护航发展”为主题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为企业员工宣讲法治知识。
本报通讯员 邱海鹰 摄  
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建成112个社会化延伸工作站 打通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最后一公里” □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通讯员 梁 刊

  主动融入地方、强化后续照管、开展法治宣传……近年来,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按照司法部“一体两翼”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禁毒戒毒工作形势,紧密结合广西实际,以“一盘棋、一条链、一张网”为载体,持续推动社会化延伸工作提质增效,打通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最后一公里”,助力平安广西建设。
主动融入地方
形成共同治理一盘棋

  4月23日,横州市横州镇司法行政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站内,一场以“毒品戒治中社工心理干预方法探讨”为主题的培训正在进行,来自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民警、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廖洁柳为当地禁毒社工授课。
  “目前我们已在广西建成112个社会化延伸工作站,同时派出精干力量,定期到各个站点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在提供专业化戒毒培训、强化后续照管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委龚成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近年来,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主动融入地方社会综合治理,积极与地方政府、禁毒委、社区等单位“结对子”,建立司法行政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站,搭建“警察+白大褂+专职干部+义工”组织框架,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无缝对接,形成“密切配合、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有效实现了社会毒品治理一盘棋。
帮助重获新生
拓展延伸帮扶一条链

  “感谢你们把我从泥潭中拉了出来。”近日,黄某在打给广西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电话中感激地说。两年前,黄某强戒期满后,凭借在戒毒所内学习的螺蛳粉烹饪技术回到家乡创业,在管教民警后续指导帮助下,黄某的螺蛳粉事业逐步走上正轨。目前黄某已有两家螺蛳粉店,雇佣员工10余人,每月总营业收入近40万元。
  这是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展后续照管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针对戒毒人员无法正常回归社会导致复吸、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主动拓展后续照管服务链,通过强化技能学习、积极联系爱心企业、争取当地资金和政策支持、在创业过程中给予指导等方式,不断加强戒毒人员就业帮扶工作。
  广西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针对女性特点,在所内开展“一门手艺 一句话”米食技能培训民族传统手艺传承活动,为戒毒人员解戒出所就业奠定基础。
  广西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某地司法局共同支持戒毒人员回乡创业,利用当地的月柿和柿饼资源,为30多名戒毒康复人员经商办实业给予政策支持与帮助。
  广西北海康复戒毒所引进加工项目,提供所内服务性岗位,安置戒毒康复人员就业超3143人,同时加强所企合作,累计推荐190余名戒毒康复人员到爱心企业就业。
提升防毒意识
铺开法治宣传一张网

  “太可怕了,我一定要远离毒品。”4月11日,在“广西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文化旅游品牌活动现场,游客们来到广西戒毒“法治三月三”展位,一边通过VR眼镜沉浸式体验吸毒后的模拟场景,一边听着现场关于毒品危害的讲解,不时发出感叹。
  “我们积极融入属地禁毒戒毒法治宣传教育整体部署中,将法治宣传作为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推进,构筑覆盖线上线下的宣传网。”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副局长刘喜存说。
  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聚焦重点人群,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禁毒宣传、毒品预防警示教育。在线下,持续推进“六进”禁毒宣传教育品牌活动,实施禁毒戒毒法治宣传升级行动,推进平安边境建设,在边境地区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沿边行”。在线上,充分利用“广西戒毒”微信公众号、“云课堂”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
  2023年以来,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以“线上+线下”方式共开展社会禁毒宣传活动200多场次,受众达70余万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识毒拒毒防毒意识,为平安广西建设大局起到了积极作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 加强银发经济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统筹用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银发经济健康发展,助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通知明确,要加大银发经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引导技工院校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加强涉老专业产教融合,及时将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医疗服务等银发经济急需紧缺职业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并开展特色培训。畅通银发经济领域人才发展空间,指导银发经济领域用人单位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护理等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医务人员按规定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在相关职业技能大赛中设立专门赛项。
  通知要求,加强银发经济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将银发经济领域重点企业纳入用工服务保障范围,线上开设银发经济招聘专区,线下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做好人才需求预测。落实银发经济企业吸纳就业政策,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设立一批银发经济领域见习基地,增强青年对银发经济领域就业的体验感和认同感。支持银发经济领域自主创业,开发一批创业项目库,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开设银发经济创业孵化专区和基地,对自主创业的重点群体,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强化银发经济领域岗位认同,加强企业用工指导,鼓励企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激发员工积极性,稳定用工规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本报讯 记者万静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33个,涵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业态,以及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食品类别,旨在督促指导食品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守稳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知》明确了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的重点环节、风险点、管控措施及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通过指导企业精准识别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清单,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全面提升全产业链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此次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为食品企业精准防控风险提供了参考和指南,企业可以结合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查找确认风险点,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合理确定管控频次,明确责任人员,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把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融入现有管理制度、嵌入日常管理,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两部门加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监管   本报讯 记者刘欣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发布《关于加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厘清监管界面、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制度规则、强化标准供给,加强系统治理,进一步推动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规范有序、健康持续发展,为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地方管理责任,有力推动完善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地方人民政府监管机构分层分类监管体系,压实了监管责任。《意见》鼓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技术特点、服务区域出行要求等,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多种方式,建立与本地发展实际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
  《意见》对完善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监管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优化《城际铁路设计规范》,完善市域(郊)铁路设计、验收、造价等相关标准,推进“四网融合”。二是优化行政许可制度,根据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特点,优化铁路运输企业经营、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等许可办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便利申请人。三是完善运营安全评估制度,加快制定《铁路运营安全评估规范》《新建、改建铁路运营安全评估办法》,推动运营安全评估规范有效。
关注·护航2024高考   图① 6月5日,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举行爱心助考活动,组织警力对考点周边区域持续开展清查行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图为交警在巡逻警车上张贴助考标志,随时接受考生求助。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高纪才 摄  
  图② 为确保高考考点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前部署,科学制定各学校考点交通疏导和管理工作方案,并成立交警护考队,全力以赴为考生保驾护航。图为新余交警护考队集结待命。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李翠 摄  
  图③ 6月3日,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赭麓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建筑工地、运输企业、社区广场等地开展禁噪护考专项行动。图为民警在建筑工地开展高考期间降噪禁噪宣传。
本报通讯员 张红 摄  
苏州吴中推动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以“法润吴中”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为契机,以“发展、理念、能力、规范、服务”为主线,推动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
  该局制定《吴中分局法治文化建设考评细则》,明确各部门、基层所队在践行法治理念、提升执法能力、创建示范品牌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同时,抓实法治文化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压实各单位法治文化建设主体责任,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吴中警方坚持领导带头学,印发《吴中分局局务会议学法制度》,每月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全警理论学习常态化,加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力度,通过组织专项测试、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主题征文活动等方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进一步提升民警履职能力,吴中警方积极开展知识竞赛、检警同堂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学法练兵活动。针对执法办案不满三年的青年民警,落实法制员随岗跟班培训制,通过短期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系统学习刑事案件办理流程,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此外,吴中警方编纂《查处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指引》,明确处置原则、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要求。同时,下发办案指引和典型案例,落实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指导办案单位依法依规办理。
巩康迪  
鄂尔多斯东胜法院开展夏季执行行动   本报讯 通讯员白慧 5月20日至29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10天的“东法猎赖”夏季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计执行完毕案件213件,达成和解案件189件,出警906人,拘传453人,拘留9人,履行到位金额8699.03万元。集中执行行动以首执案件为主,重点加大对10万元以下首执小标的案件执行力度,创新性构建了“1+1+1”集约执行工作新模式,即1个首执团队搭配1名中小企业联合会商事调解组织调解员和1名“执源治理”调解团队调解员,充分利用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力量对案件进行执中调解。
海林法院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近年来,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坚持“院校共建、法治同行”,将法治思维融入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全力守护“少年的你”。该院对近年来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深入调研,全面总结和梳理案件特点,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就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达成共识。同时,选任32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模拟庭审、普法讲座、“开学法治第一课”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截至目前,海林法院已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40余次,覆盖师生1万余人次。
王兴佳  
杭州凤凰村擦亮共富共美清廉底色   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凤凰村依托樟树议事会、清风茶吧等载体,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积极打造“共富共美”新图景。该村聚焦“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目标,坚持“干群互联、村民互助、乡贤协助”,建立“情景式+沉浸式+体验式”研学模式,推出“寓教于乐、寓教于游”的勤廉研学线路,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持续擦亮“公·富凤凰”勤廉文化品牌。2023年,凤凰村入选“杭州市清廉村居特色样板”和“全市首批共富村”名单。
方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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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1/4中缝
  王芳勇:本院受理党碧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你立即偿还原告党碧琼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从2024年3月2日起诉之日起,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一年期利率标准支付利息,到借款付清为止),利随本清;2.判令你赔偿原告党碧琼保全费1000元;3.由你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281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林云志: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131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2887.78元、生活垃圾处置费187.2元,合计3074.98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王芳勇:本院受理王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你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86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见你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贷款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利息至付清本金之日起);2.判令你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其它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213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曾颖: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131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842.9元、生活垃圾处置费46.8元,合计889.7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梁兴红:原告敬自文、李祥坤与被告梁兴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判决书,依照法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1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1.原告敬自文、李祥坤与被告梁兴红签订的《木工班组劳务承包合同》予以解除;2.被告梁兴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敬自文、李祥坤支付测绘费680元、劳务费62826.61元及利息;3.驳回原告敬自文、李祥坤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王再红:我院受理徐文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49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15000元,支付利息13162.1元,两项合计28162.1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鲁巧美:我院受理奇台县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63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垫付款47945.92元;并以垫付款47945.92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2日起至垫付款付清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市场报价一年期利率3.45%计算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临海市钰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邦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赵林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1134号民事判决书。结果:1.由赵林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98560.85元;2.由赵林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支行自2022年8月1日起至信用卡欠款本金98560.85元清偿完毕之日止,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的利息、违约金,但以上利息、违约金等之和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案件受理费2664元,由赵林芬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郑永龙、张玲:本院受理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叶青怀:本院受理夏大凤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小健:本院受理许立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302号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中平:本院受理高三好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5民初3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云南创屹之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朝凤诉赵上志、腾冲市志成二手车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案件与你有利害关系,原告申请追加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追加第三人申请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监督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告与被告赵上志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2.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三倍购车款138000元、保险费1315.02元、鉴定费600元及其他损失1263元,合计141178.02元;3.判令解除原告与第三人签订的《汽车抵押贷款合同)》);4.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已经归还第三人的贷款本息1616.85元;5.判令二被告向第三人偿还《汽车抵押贷款合同》剩余的贷款本息56589.75元;6.本案的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李晓平(公民身份号码510721195802169426):原告田明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781民初22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田明均的诉讼请求。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260元,由原告田明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常玉波:本院受理徐建成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115民初271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8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柯勇:本院受理何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24民初7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李娟: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刘义江、余静与被执行人乌鲁木齐德银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密浩宏嘉和生态畜牧有限公司、秦斌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刘义江、余静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追加李娟为(2020)新2201执恢353号案件被执行人,本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201执异56号裁定书,现告知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被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将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姚建梅:本院受理申请人高院生与被执行人石河子开发区科盈机械制造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高院生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追加姚建梅为(2009)哈市法执字第268号案件被执行人,本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201执异53号裁定书,现告知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被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将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张萌:王平川申请执行你(2024)冀0432执116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432执116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你未提异议且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孙晓阳:本委受理申请人瑞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被申请人)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4)温仲字第51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5日、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14:3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于2024年9月6日之前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领取裁决书(或者决定书)的时间为2025年1月5日至1月10日,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7-88965657)
温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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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川1321民初3797号 罗家青:本院受理原告蒲俊昌与被告罗家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19000元及资金利息;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3778号 邓伟:本院受理原告雍洪烈与被告邓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55000元,并支付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31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3972号 何同全:本院受理原告李军与被告何同全、黄小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800000元;2.判令二被告支付逾期未付利息185097.79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公告费均由二被告承担。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31日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任永利:我院受理李西洋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47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35000元、利息5936.7元,两项合计40936.7元,并以欠款35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3.96‰计算自2023年7月26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董邵婷:原告武雨涵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62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抚养费26000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0元,公告费300元,共计75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405办公室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王斌: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25民初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偿还赔偿款73263.94元;2.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支付保险费1684.34元;3.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934元;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81元,由原告负担1073元,被告负担190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405办公室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海荣:本院受理李海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115民初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刘二堡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杨达鹏:原告李亦冰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4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滁州辰峰钢结构有限公司、刘友峰: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712号句容鼎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周乾:本院受理刘玉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2024)苏0281民初581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日8时4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陈涛:本院受理肖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赵国虎:本院受理王迎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满:本院受理张金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绍兴迦丰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建磊纺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26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无锡东方烧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鑫润塑泡制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192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长固钢业有限公司、曾剑:本院受理江阴市巨凯金属有限公司诉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156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希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怀远县扬天化工产品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161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谢朝华:本院受理的虞祖松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18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被告谢朝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虞祖松货款10000元,并支付自2021年4月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未偿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39%计算的逾期利息;二、被告谢朝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虞祖松公告费350元;三、驳回原告虞祖松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谢朝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王翔:本院受理虞祖松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18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被告王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虞祖松货款181900元,并支付自2023年8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未偿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4.83%计算的逾期利息;二、被告王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虞祖松公告费350元;三、驳回原告虞祖松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38元,由被告王翔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湖北白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局2024年5月14日作出文光照于2023年6月13日在你单位工作时受伤为工伤的决定,于2024年5月30日向你单位注册地址快递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快递于2024年6月3日退回,2024年6月4日我局前往你单位注册地点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你单位注册地点无人办公。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武汉市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中盛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百官分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温州鸿辉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被申请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3)温仲字第633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温仲裁字第633号《裁决书》。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地址:温州市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12层1220室;联系电话:88961216)
温州仲裁委员会
海南艇海会游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刘义佩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4〕第949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徽利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彭思孝、王鹏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14日上午0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肖婷婷诉你公司及三亚哈达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三亚森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7日上午9点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六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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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孜买提·阿依达尔汗:本院受理艾日丁乔龙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罗布加:原告才恒拉布吞与被告罗布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青2821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梁桂月:关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成武与被执行人李亮、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未履行本案的给付义务,依照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李亮、梁桂月名下所有的坐落于旗口镇康乐小区一号楼三单元东户房产一处。责令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院领取(2014)大执字第01627号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及关于选择评估拍卖专业机构的函,本裁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白华:本院受理周世全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郑美丽:本院受理贺小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豫0402民初2028号 黄国东: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泰瑞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贵州胜隆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昌平与张友权、贵州胜隆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黔2732民初58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30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董长达:本院受理原告黄月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16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爱苗学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营山县淑敏超市与被告四川省爱苗学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王朝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8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四川省爱苗学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营山县淑敏超市支付货款67,500元;二、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四川省爱苗学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营山县淑敏超市退还保证金5,000元。案件受理费1,614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四川省爱苗学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罗平: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川1322民初205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24日上午9:30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湖北丹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依法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丹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需对被执行人湖北丹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与铜都大道交汇处电子信息配套产业园20#厂房内机器设备等物品价值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到大冶市人民法院参加选择评估机构,如不按时到场,不影响摇号结果确定。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黔西南州中大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刘光军、黄永华、黄永国:本院受理郑德美因与范荣、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市支行、范琴、黄永华、范敏、刘光军、黔西南州中大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黄永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3民终9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420元,由郑德美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林茂玉:本院受理上诉人向成江因与被上诉人贞丰县齐全兽药行、林茂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3民终4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吴传芝、柏仕祥:本院受理上诉人柏成蕊与被上诉人贺敏,原审被告柏仕祥、吴传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3民终8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尹磊磊:本院受理原告涡阳县金大地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2024)皖13民终2387号 宏能天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能天木建设(宿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宿州市方嘉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绿地集团宿州置业有限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刘超、原审被告赵雪山、第三人宏能天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能天木建设(宿州)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第三日开庭,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7月9日上午8:5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航:本院受理的(2024)川1322民初2124号原告四川信合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张航,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送达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 2024年7月25日下午03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5082号 叶武斌:本院受理原告叶松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许国俭:原告周珍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张洪玮: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兰卡百货经营部与被告毕节市七星关区摩杰音乐酒吧、吴昌勇、张洪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6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李富贵:本院受理原告邱荣禄诉被告李富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黔0502民初699号,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杨华:本院受理杨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各一份。自公告之日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永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黄远芳:本院受理原告肖荣全诉被告张坤玄,第三人万云飞、万建、王伟、唐书科、黄远芳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肖荣全通过本院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的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十一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2023)浙0382破71号之三 2024年5月30日,浙江供力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浙江供力电气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完结,请求终结浙江供力电气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本院认为:浙江供力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审核、表决,确定了债权人身份和债权金额,本院依法作出裁定,确认无异议的债权总额为1,851,820.3元,浙江供力电气有限公司欠法院诉讼费、执行费共计18,626.03元。根据管理人调查,浙江供力电气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总额为52,068.19元,扣除破产费用、预留费用、管理人报酬等费用后,余款41,981.45元用于清偿划入职工个人社保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浙江供力电气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现已分配完结,该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现管理人请求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5月31日裁定终结浙江供力电气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更正:本院于2024年5月28日刊登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与邵荣丽、崔红、崔岩”公告中“邵丽荣”更正为“邵荣丽”,特此更正。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平综执催字〔2023〕SL0039号
付德宝(身份证号:3713261985****7312):本局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处罚决定(平综执罚字〔2023〕SL0039号),决定对你处罚2万元。你于2023年11月20日收到后,未履行该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缴纳罚款2万元和加处罚款2万元。你收到本催告书后,对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不服的,可在接到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电话:0539-4682160。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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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历杨不慎将医师资格证(证号:202215110152127199710030927)和医师执业证(证号:110150200008232)丢失,声明作废。
杜星泽(性别:男,母亲:毛春惠,父亲:杜康)出生于2018年11月20日勉县医院,编号R61066437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王锦松(性别:男,母亲:詹艺辉,父亲:王益兵)出生于2017年11月30日,编号R430429438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斗世昌遗失临洮县洮阳镇东城巷9号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斗世昌,产权证号:临房权证总字第5988号,声明作废。
徐庭青遗失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医疗美容技术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编号:138021201406001505。声明作废。
郭永超于2024年6月4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35052419780514001X,特此声明
何城玉棠遗失贵州中广文创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定金收据,票号07020652,金额:50000元;以及意向金收据,票号07020655,金额:10000元,声明作废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二级警督张传金不慎遗失警官证,证号:030713,声明作废
第三师其盖麦旦监狱民警李程(654322199104230055)遗失警官证,警号:6587306,特此声明。
高州市大坡镇清湖村冲尾经济合作社李启瑞遗失《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39802990-0023,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东湖村张志娥、蔡建雄夫妇不慎遗失婴儿蔡梓轩出生证壹份,出生证号码为Q350377766,现声明作废。2024年6月5日
南京心恩派明湄餐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1W09NJ4A)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张家界秀明维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11MA4LBTWG7P)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308110013063,声明作废。
宁化县上谢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4MA2YB8H95Y不慎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4240012217)现声明作废。
东山大胡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6MA2XWTAH70)不慎遗失公章、财务章,声明作废。
贵州泓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02MA6DMWNX3Y)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5021133255,声明作废。
濮阳县自然水岸侯记快餐饭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28MA9FJJ6E5F)不慎遗失发票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睢县海燕之家鞋服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2MA9FUJR129)不慎遗失法人章(候慧芬,编码4114220019887),声明作废。
盘山县胡家美味饭店遗失公章一枚,编号:211122001004891,声明作废。
海南悦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9CXD0T)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玉龙县黄山镇绿森林建材经营部遗失在中国工商银行象山支行预留的公章、法人(邹芳)私章各一枚,账号:2512022409200045437,登报作废
莎车县依盖尔其镇提孜那甫博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公章(6531250036832)、财务专用章(6531250036833)、法人章(编码6531250036835)声明作废。
海口美兰百慧财商务服务工作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60000MABNNFAX8A遗失公章,财务章和靳光华法人章,声明作废
郴州市北湖区御璟华庭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3100310013367现声明作废。
泉州德化双坑工艺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3372DK5T)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都匀清鼻堂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1MABPPP7765)不慎遗失法人章(薛成杰,编码5227016245919),声明作废。
桂林市德源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4MA5KDPAW9U,声明作废。
兹有蓝山县荆竹友爱电站(基本存款账户:82014200003648547)遗失在湖南蓝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城支行购买的转账支票6张,转账支票凭证编号:4020432501049564、4020432501049566、4020432501049567、4020432501049569、3140432503598404、3140432503598405,声明作废。
田林县冠鑫办公用品销售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510290007480,声明作废。
晋安区南天华盈装饰材料商行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110045399,现声明作废。
大理市洪旗篮球俱乐部遗失曲靖市商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510004254401,账号:53290101120000127863,登报作废
巴楚县振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531300013740,声明作废
湘潭高新区炳哥商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编号:JY14303040325939,声明作废。
黎平县宏凯劳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5226316003833)、财务专用章(编码5226316003834)、法人章(张发明印,编码5226316003835),声明作废。
榕江县爱霓儿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22632MJT098580A)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26322116622,声明作废。
沈阳广起树脂销售部遗失盛京银行沈阳市松陵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2210007239202,账号:0383010140200002957,声明作废。
贵州鑫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原公章,原财务专用章,原发票专用章,原合同专用章,原法人(勾海燕)印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湖南九真辣贵妃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6MA4LHEUJ0K)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306260010683,声明作废。
山东泉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MA3MR5RT2B)不慎遗失营业执照副本。特此声明作废
新疆盛锐天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阿克陶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MABYEJCG3J)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30220006630声明作废。
和田市创伟门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3201MA780DEX1W)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32010012161声明作废。
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长潭经济联合社遗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翁源县支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正本1份,核准号J5826000704801,声明作废。
通化县快大茂镇宏立设备租赁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521MAC8216D42)遗失公章(2205212197908)、财务章(2205212197980)、法人章(2205212197926),声明作废。
海南阳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4R4C2C)不慎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李阳),声明作废。
遗失贵州诺曼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壹枚,编号5202018621787;公章壹枚,编号5202018651262,声明作废。
杭州公路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遗失杭州公路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延延高速公路第AQ-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公章,声明作废。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罗场乡财政所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22260000241,声明作废。
郴州市北湖区魅力海豚图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002MA4RE6L3XK)不慎遗失公章,现声明作废。
湖南天意木国康养酒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MA4Q9M218M)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309000102060,声明作废。
惠水县好花红文化艺术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22731MJT12198XB)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教民252273170000028号)声明作废。
希好(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7KG0Q27N)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北京金迪蒙换能新技术开发公司餐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55QXR08)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北京亿阳万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遗失《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石永岳;证书编号:81110105069648753F。声明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易剪宝理发店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320022729,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纳司特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7E956Q6K)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中环柏德(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076613356L)作废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53086377Y)作废江苏腾盛纺织5MWp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53086377Y)作废江苏福来居1MWp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53086377Y)作废宿迁恒达2.8MWp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53086377Y)作废尚义县集中安置点屋顶光伏项目项目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53086377Y)作废世界银行贷款北京2018年第三批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经理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53086377Y)作废世界银行贷款北京2019年第五批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经理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53086377Y)作废大连松下汽车能源有限公司1#、2#厂房屋顶2.4043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经理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53086377Y)作废孟州市盛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5.89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经理部章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华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188292X)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2571.8万元人民币减至273.435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提出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请求.
注销公告:扶绥县山圩镇喜洋洋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1421MJN7622335)经理事会决定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朱有兰15977456898
注销公告:扶绥县山圩镇启智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1421MJN851375Q)经理事会决定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黄苏华13377165020
注销公告:扶绥县阳光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1421MJN7624797)经理事会决定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黄喜红18377144169
注销公告: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博雅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232MJL126444R)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珠海市翠微村腾凤里叁号之壹不动产权益人:鲁康(珠海)置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已将应向珠海市翠微村腾凤里叁号之壹的不动产权属人支付的房屋补偿款共计人民币肆万捌仟零捌拾元陆角柒分(¥48080.67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提存到我处。请提存受领人于2029年5月27日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凭有效的司法裁判文书或继承权公证书及提存款受领人的收款账户(代理人代领的需持有效授权书)到我处领取提存款。如提存款受领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上述提存款,有关款项将按照法律规定上交国库。我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1083号花园大厦二层珠海市横琴公证处。联系人:黄国民,电话:0756-2680200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公证处
2024年5月31日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珠海市翠微村大坊街32号不动产权益人:鲁康(珠海)置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已将应向珠海市翠微村大坊街32号的不动产权属人支付的房屋补偿款共计人民币贰拾万陆仟壹佰壹拾贰元(¥206112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提存到我处。请提存受领人于2029年5月26日前,凭有效的司法裁判文书或继承权公证书及受领人身份证(代理人需持有效授权书)、提存款受领人的收款账户到我处领取提存款。如提存款受领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上述提存款,有关款项将按照法律规定上交国库。我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1083号花园大厦二层珠海市横琴公证处。联系人:吴雪怡,电话:0756-2680200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公证处
2024年5月28日
公告
四川欣荣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我局已依法受理四川欣荣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夏中孝的工伤认定。现我局做出关于夏中孝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漳州市(芗城区)认定工伤〔2024〕266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告,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96-2022470,联系地址:漳州市大通北路74号芗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机构。特此公告!
漳州市芗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
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江苏华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罗克曼·努日以“2021年9月30日在工作时受伤”为由,向本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予以受理并于2024年04月24日做出编号为新工伤认字:65292420220139405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罗克曼·努日为工伤。因通过邮寄、微信、彩信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未果,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单位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新疆沙雅县育才北路行政服务中心2楼B46号人社局窗口。联系电话:0997-8336192
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