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强调
坚定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新华社郑州5月20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河南考察时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河南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农业强省,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动文化繁荣兴盛,以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5月19日至20日,习近平在河南省委书记刘宁和省长王凯陪同下,先后到洛阳、郑州考察调研。
19日下午,习近平首先来到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察。该公司前身为“一五”期间建成的洛阳轴承厂。在智能工厂,习近平了解企业发展历程,听取不同类型轴承产品用途和性能介绍,走近生产线察看生产流程。他对围拢过来的企业职工说,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现代制造业离不开科技赋能,要大力加强技术攻关,走自主创新的发展路子。他勉励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在企业发展中奋发有为、多作贡献。
随后,习近平来到始建于东汉年间的白马寺考察,详细了解佛教中国化和寺院文物保护情况。他指出,白马寺见证了佛教传入、发展并不断中国化的进程。历史证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完全正确的,要积极引导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已有1500多年历史的龙门石窟,是重要的世界文化遗产。习近平来到这里,察看石窟整体布局风貌和代表性窟龛、造像,同现场的文物保护工作者亲切交流。他强调,要把这些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游客们见到总书记,都十分欣喜,纷纷向总书记问好。习近平不时同大家交流,特别鼓励小朋友们多到实地寻溯中华文化,从小树立文化自信。他指出,文旅融合前景广阔,要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真正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
20日上午,习近平听取河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对河南各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习近平指出,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要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河南作为经济大省,要进一步夯实实体经济这个根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现代化产业体系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要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扛牢粮食安全责任,延伸现代农业产业链条,以城乡融合发展带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共同富裕。要持之以恒加强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深化污染防治攻坚,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习近平强调,河南人口总量、人口密度、人口流动量都比较大,社会问题复杂多样,必须扎扎实实加强社会治理。要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健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要更好凝聚服务群众,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确保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高度重视法治和诚信建设,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诚实守信的价值引导,提高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水平。要盯牢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作为,善于从推进社会治理中总结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规律,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切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支持基层干部大胆干事、树立威信,支持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问题。
习近平指出,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标志性措施。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要在一体推进学查改上下功夫,把党员干部个人查摆整改与组织查摆整改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作风硬要求变成硬措施、让铁规矩长出铁牙齿,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学习教育中央指导组要认真履职尽责,把工作重点放到推动解决问题上,精准指导、务求实效。
习近平强调,今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出现旱情,有的还在持续,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用水调度,确保城乡居民供水和农业灌溉需求。有旱就可能有涝,要严防旱涝急转。汛期已经到来,各地对防汛抗洪务必精心准备,确保预案充分、应对从容。容易突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地区,要全面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何立峰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央第二指导组负责同志参加汇报会。
习近平向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
减贫和可持续发展论坛致贺信
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5月2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减贫和可持续发展论坛致贺信。
习近平指出,消除贫困是全球性难题,也是世界各国共同目标。中国经过艰苦努力,成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新篇章。
习近平强调,减贫问题说到底是发展问题。近年来,上海合作组织积极开展减贫和可持续发展合作,取得显著成果。中方作为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愿同各方持续加强政策沟通,分享减贫经验,深化务实合作,帮助更多国家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减贫和可持续发展道路,携手建设远离贫困、共同繁荣的美好世界。
本次论坛当日在陕西西安开幕,主题为“持续减贫 合作发展——推动上合组织国家减贫和可持续发展”,由上合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以法治之力护航民营经济走向世界
四论深入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
□ 本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也需要中国”“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从早期的“小作坊”“个体户”,到如今深度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民营企业不仅在国内市场蓬勃发展,更逐步走向国际舞台,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力量。特别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民营企业凭借过硬技术、创新创意,在守牢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多元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在全球市场的大海中“踏浪前行”。
民营企业“走出去”不仅需要敏锐的市场嗅觉和强大的市场开拓能力,更离不开法治的有力护航。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经贸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显著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持定力,增强信心,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是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关键”。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正是当下办好自己事情的一个非常重要方面。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民营经济组织的国内权益和海外权益实行一体保护。该法既明确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在海外投资经营应当遵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习俗和文化传统,依法合规开展投资经营等活动,也强调加强法律、金融、物流等海外综合服务,完善海外利益保障机制,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海外合法权益。相关规定涵盖民营经济组织“走出去”的各个环节,这种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保护,为民营企业参与全球竞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后盾,提升了民营经济组织“走出去”的信心和安全感。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为契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民营经济组织更好“走出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增强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完善商事调解制度规则,支持设立高水平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提升我国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要聚焦与我国经贸往来密切及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开展涉外法治宣传培训,引导“走出去”的企业自觉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要开展外国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实证研究,形成合规管理指南和工作指引,帮助民营企业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实现稳健发展。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中国经济要发展,就要敢于到世界市场的汪洋大海中去游泳。从“产品出海”到“品牌出海”,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我国民营经济正在国际舞台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新的历史征程中,我们要深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组织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分工,更加有效地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全球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科学调配专家资源 织密法律服务网络
福建法学会打造服务法治实践“八闽样本”
□ 本报记者 宋学鹏 王莹
苍霞新城是福建省福州市首批棚屋区改造的安置房社区,2001年,41栋住宅楼拔地而起,3441户居民迁入新居。20年后,“新颜”不再的苍霞新城迎来了又一轮改造提升。
面对水电管网设施陈旧、公共停车位不足等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问题,福州市台江区法学会依托设立在“苍霞人家”生活馆的基层服务站点,选派多位法学专家参与项目论证,就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向项目组提出专业意见,并通过释法说理,让这里的每一位居民都成为改造提升项目的“明白人”。
2023年,苍霞新城迎来第二次蝶变。智能停车场、长者食堂、幸福便民驿站让居民生活更加便利舒适,也让这项改造工程真正“改”到了群众心坎里。
“法学专家咨询工作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实践,要立足社区、乡村、企业等多样化需求,科学调配专家资源,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织密法律服务网络。”今年2月,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好勇来到“苍霞人家”生活馆,对法学专家咨询工作提出要求。
近年来,福建省法学会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着力构建功能优化、运行高效、特色鲜明的基层服务站点体系,推动基层服务站点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智囊团”“人才库”作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为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探索有益经验,打造服务地方法治实践“八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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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服务大局 赋能科学决策
“要建强用好专家队伍,做实做强基层站点,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更好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在去年6月召开的全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福建省法学会会长黄海昆对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目前,福建省法学会成立了刑法学、诉讼法学、教育法学、婚姻家庭法学等27个直属研究会,会聚了各门类法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及学科带头人,通过高校、政法部门等阵地设置的法学研究平台、法律服务站点不断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法学会充分调动法学专家参与法治实践、法律服务的积极性,组织法学专家参与50多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咨询论证和起草,以及40多部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评估,参与重大公共决策、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750余次、出具意见书530余份,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组织专家围绕重点决策提供咨询12次,在规范性文件论证中提出专家意见40余条,向行政机关提示执法风险点近百个,并通过调研报告、信息专报等形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扎根于经济特区腹地,厦门市思明区法学会在全区重大改革方案、政策措施、重点项目等决策事项出台前,都会组织法学专家参加可行性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立足于世遗之城实际,泉州市法学会聚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采取“学会吹哨、站点派哨、专家应哨、部门接哨”模式,指导推动法学专家加强“一带一路”法治前瞻问题研究,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工作建议。
“我们组织专家参与了《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促使法院、检察院设立了‘海上丝绸之路司法实践基地’和‘古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助力泉州世界文化遗产典范城市建设。”泉州市法学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站点下沉末端 助力基层治理
莆田市荔城区位于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覆盖面广,物业纠纷频发。在一起涉及40家商户的物业纠纷中,某物业公司对商铺租户采取断水断电、拒绝维修维护、阻碍商铺装修等方式催缴物业费,影响了商铺的正常经营。
依托入驻荔城区综治中心的法学专家工作室和物业纠纷调解室,荔城区法学会组织法学专家团队及时介入调处,联合街道、城管、行业协会、商户代表等召开协调会,促成矛盾快速妥善化解。
“我们还引导商户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也要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源头预防纠纷发生。”荔城区法学专家团队成员蔡琳琦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近年来,福建各地法学会找准服务地方法治实践的切入点、契合点,依托县、乡综治中心同步设立基层服务站点,形成覆盖县、乡两级的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网络。
龙岩在市、县综治中心成立了法学专家工作站和法学会会员服务站,吸纳政法干警、律师、调解员、网格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为群众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实现“一揽子”化解矛盾纠纷。
邵武市主动对接邵武经济开发区内的292家竹产业企业及邵武市竹产业协会,成立法学专家“竹立方工作站”,根据企业需求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委托论证、普法宣传、法律培训等法律服务。
“各地法学会组织法学专家和法学会会员以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入驻综治中心开展工作,推动法治力量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有事能第一时间找到人、找到地方、找到解决途径,实现全时段守护群众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需求。”福建省法学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截至目前,福建省已建成基层服务工作站1268个,建立法学专家库94个,选聘入库法学专家3100余名,累计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6027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2万余次,为群众办实事5600余件。
品牌创出特色 护航经济发展
“要总结提升各地经验做法,着力打造具有福建辨识度、可复制可推广的法学专家咨询工作品牌。”石好勇表示。
福建各地法学会注重时代特色、地方特色、法学会特色,聚焦社区、乡村、企业、景区等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场所的独特需求,培育涌现一批基层站点好经验、好做法。
宁德地处闽东,山地丘陵众多,海域和大陆海岸线均占全省的三分之一,旅游资源丰富。立足山海交融的地域特点,宁德市法学会在沿海地区设立“会员海上工作室”,在景区设立“游客法律服务驿站”,为不同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漳州台商投资区是福建省重点侨乡和台胞祖籍地,现有台胞和海外侨胞4万多人,许多台企在此投资兴业。漳州市法学会发挥对台特色优势,在台商投资区综治中心设立“法学专家工作室”,同时联合公安机关探索创设“护台企联动示范点”,有力服务海峡两岸融合发展。
建宁县“法学专家+种业”、清流县“法学专家+鲜切花产业”、泰宁县“法学专家+环大金湖旅游”、沙县区“法学专家+沙县小吃”……三明市立足当地特色产业,探索建立法学专家品牌工作站,打造优质法律服务“主阵地”。
……
不求“大而全”,务求“专而精”。随着一批具有地方、行业特色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在基层遍地开花,群众对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也带动更多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贯彻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福建省法学会还在自贸区、法务区、企业园区、创业园区等设立了基层服务站点,依托海丝法务通、企业法律服务部、会员驻企工作室、律师在线公益服务团队等平台,举办企业“法治体检”活动1300余场,“把脉”民营企业发展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4600多条,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奔着问题去 盯着问题述 追着问题改
宁夏坚持将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贯穿述法工作始终
□ 本报记者 申东
□ 本报通讯员 李艳
建立健全述法报告预审制度,避免党政“一把手”述法蜻蜓点水,回避问题;现场述法中,当场点评,指出突出问题,既“压担子”,更“指路子”;述法后,开出“法治体检单”,针对具体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形成述改工作闭环。
去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坚持将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贯穿述法工作全过程,切实做到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述、追着问题改,确保述法有所触动、立行立改、取得实效。
自治区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近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去岁今春,全区述法总人数达1.15万人,实现区、市、县、乡四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现场述法过程中,区、市、县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共查找问题546个,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通过建立清单交办、跟踪问效、成果转化等工作机制狠抓整改,以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检验述法成效。
现场述法敢于直面问题
“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检查事项多、程序较为复杂,你们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有哪些好的做法……”去年11月29日,在中卫市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行业群众代表组成评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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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冯磊的述法进行现场测评提问。当日,中卫市首次通过在线直播方式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1.6万余人涌入直播间观看,5.4万人次点赞评论,“一把手”述法引发热议。
这场网络直播,中卫市做足了功课。会前通过书记、市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收集群众关切,就征集到的校园欺凌、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等方面问题提问,有关“一把手”当场答复,现场互动有来有往。不仅中卫市给述法者出“难题”,在宁夏党委召开现场述法会议前,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为了将问题找准找实,通过专题调研、邀请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搜集法治建设问题情况,提前形成问题清单。
同时,为使述法报告与实际工作结合更加紧密,防止出现将述法等同于普法汇报、讲成绩多讲问题少等情形,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建立健全述法报告预审制度,以“关口前移”保障述法工作质效,连续两年严格审核5个设区市、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述法报告,各市、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办均对所辖地区(部门)述法主体的报告提前审核把关,“一对一”给出书面反馈。
去年,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共审核述法报告58份,发出修改建议函10份,明确指出具体问题,及时指导修改完善;27个市、县(区)共审核述法报告2301份,退回修改或要求重新撰写138份。通过报告预审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主动结合工作职能和重点任务,在述法报告中反映其亲力亲为抓法治、设身处地思考法治的过程,确保述法在规定内容“保证有”的基础上,又能结合实际“述得准”。
述后点评不再一团和气
“张静同志能够较好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但去年,兴庆区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达23.29%,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兴庆区行政征收补偿类案件较多,在多个征收补偿系列案件中,行政决策缺乏法律依据,导致行政协议难以实际履行,存在行政诉讼败诉风险……”
今年3月18日,在银川市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会上,银川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贾志仁在对兴庆区区长张静点评时,更多的是一针见血指出问题。
在1月23日自治区党委召开的2024年度现场述法会议上,设区市市委书记和民政厅厅长等8名主要党政负责人现场述法。固原市委书记述法后,针对固原市去年底发生的一起事件,现场点评直指该事件反映出有的基层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树得不牢、法治意识亟待加强,要求固原市要持续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全流程规范执法行为。
现场述法结束后,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迅速按照现场述法“一述一评”中指出的具体问题,并结合前期调研摸底的问题情况,首次探索向地市级、区直部门58名述法主体全覆盖书面反馈现场述法意见,逐一开出“法治体检单”,既肯定法治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特色亮点,又指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个性问题,让“一把手”对法治履职薄弱点做到“心中有数”,针对具体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的“路线图”“时间表”,推动“一把手”拿出更多务实管用的真招实招抓好整改。
闭环管理推动述法见效
“宁夏将述法作为解决法治领域具体问题的有效契机,建立健全问题清单机制,压茬推进整改,形成述改工作闭环,上一年度通过述法查找出的76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局局长张磊告诉记者。
2022年起,宁夏将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中指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高等问题列入述法重要内容,经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重点推。2024年,全区53名“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连续3年下降。
银川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依法推动“宝湖鑫都”等29个工程复工建设,历史遗留问题成功化解。吴忠市委主要负责同志重点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市本级及盐池县、同心县等地涉及的个性问题“点名道姓”,严肃要求有关“一把手”落实整改责任、带头推动整改、务必取得实效。石嘴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针对上一年度述法指出的全市行政争议化解难问题,推动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履职情况评价通报办法,司法建议和协调化解结果落实情况、法院判决执行情况评价通报办法,组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旁听庭审,市本级行政争议化解成功率达83%,位列全区第一。
做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的践行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激励干部群众奋勇争先谱新篇
□ 新华社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河南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凝心聚力、鼓足干劲,自觉做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的践行者,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坚持创新引领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
机器轰鸣中,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线上,工人们正在忙碌作业。9大类型、3万余种产品在这里制造,应用于航空航天、工程机械、风力发电等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说,现代制造业离不开科技赋能,要大力加强技术攻关,走自主创新的发展路子。这坚定了我们做好制造业、挺起民族轴承工业脊梁的决心。”现场聆听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新莹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王新莹表示,企业将加大科技研发力度,积极拥抱数字化智能化浪潮,提升核心竞争力,让轴承这一机械设备的核心基础零部件更好服务于各产业,实现从传统制造向先进制造的跃升。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科技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
湖南智电谷新能源技术研究院负责人刘鑫宇说,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创新的重视,让我们深受鼓舞。研究院正在布局建设中试基地,在各个孵化项目逐渐落地过程中,架起从科技创新到产业创新的桥梁。“我们将努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破解转化梗阻,让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总书记再次强调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并为河南推进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让我们更加坚定迎难而上的信心。”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健说,河南将紧抓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机遇,以务实作风推动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五五”开创河南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辉隆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社员谭亮对总书记提出的“要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扛牢粮食安全责任”体会深刻:“我们将运用无人机飞防作业、‘一喷多促’等手段,精细开展田间管理,为丰产丰收筑牢根基,以实际行动为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力量。”
守护文化瑰宝 开辟文旅融合发展广阔前景
河南洛阳伊水岸畔,龙门石窟千载伫立。窟龛、石刻造像、碑刻题记,令无数中外游人流连于此。
“习近平总书记对龙门石窟的保护非常重视,嘱咐要把这些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让我们深感责任重大。”龙门石窟研究院党委书记余杰表示,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把保护工作从抢救性保护转为预防性保护,利用新的科技手段和材料,推动这一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水平再上新台阶。
在四川三星堆博物馆,“90后”文物修复师谢丽正专注地清理着青铜人头像上的锈迹。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让谢丽倍感振奋。
“作为年轻一代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者,我们一定按照总书记要求,发扬工匠精神,努力把三星堆出土文物以最好状态呈现给观众,让中外游客更好感受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她说。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既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和传承,也是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重庆市奉节县白帝城·瞿塘峡景区通过打造诗词文化聚集地、推出“重走诗人足迹之旅”等活动,让游客们在旅游中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自信心。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着力推动文化繁荣兴盛,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打造个性化、智慧化场景,推动文旅融合走深走实。”重庆市赤甲旅游文化创意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彭娟说。
山西应县木塔,是世界上现存最高木塔。为保护这一文化遗产,当地以人防、技防、消防等为抓手,织密文物保护网、筑牢安全防火墙。
应县文旅局局长郭志向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这指引我们在把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的同时,积极探索馆藏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通过设置展板、开发文创产品等方式吸引游客,进一步探索保护与发展双赢的路子。
提升治理效能 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高效能治理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保障和基础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健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这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组织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郑路说。
郑路认为,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的党建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行业、企业发展同频共振,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东彰仪村抓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契机,组织党员带领村民积极发展蔬菜、制种等产业,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基层强不强,要看领头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全面落实党的领导’‘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说到了我们的心坎里。”东彰仪村党支部书记王光新表示,将继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聚焦村民关切事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法治和诚信建设,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各项权利,让我们对未来发展更有信心。”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荣程集团董事会主席张荣华说,“我们将落实好总书记要求,守法善经营,加强风险防范,推动企业健康成长。”
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一体推进学查改上下功夫,我们对关键点位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将坚持‘学查改’一体、‘时度效’兼顾、‘废改立’同步、‘风腐责’并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委书记吴军说。
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关注·平安校园
图① 5月19日,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走进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案例讲析、法规讲解等方式,向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确保学生上学路平安。图为活动现场。 本报记者 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 秦浩 摄
图②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牌头派出所近日开展“打造最美上学路 守护校园安全”主题活动,全力维护好上下学期间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等秩序。图为牌头派出所民警在牌头镇中心小学门口开展护学岗工作。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王科 摄
图③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河北省东光县公安局民辅警近日走进辖区中小学开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主题禁毒宣传活动。图为民警向曲庄小学同学讲述常见毒品的危害,增强其对毒品的鉴别能力。
本报记者 周宵鹏 本报通讯员 朱林林 摄
李明征率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
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34届会议
本报讯 记者赵婕 5月19日,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34届会议在维也纳开幕。本届会议主题是“打击包括环境犯罪、走私商品罪、非法贩运文化财产罪等在内的新兴犯罪”。司法部副部长李明征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会议并在一般性辩论环节做高级别发言。
李明征在发言中重点介绍了近年来我国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取得的新成就;宣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呼吁国际社会加强合作,有效打击各种跨国有组织犯罪和新兴犯罪;表明中国将坚定捍卫多边主义,积极扩大和深化与联合国毒罪办以及世界各国、各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
19日下午,李明征会见了联合国毒罪办执行主任瓦利,全面介绍我国法治建设成就及司法部职能,就落实司法部与联合国毒罪办《关于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开展战略合作的行动计划》、深化双方交流合作等交换意见。
我常驻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李松大使陪同会见。
引导律师工作与党的事业同频共振
安徽首期党外律师培训班见闻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我参加了为期3天的全省首期党外律师培训班学习,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到进一步深化改革;从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前沿动向,到党外律师职能作用发挥……日程安排紧凑,课程设置丰富,让每一位参训学员受益匪浅。”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付磊律师说,作为一名民革党员律师,通过此次学习培训更加坚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今后将努力践行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这是630多名参加4月27日至29日举办的安徽省首期党外律师培训班实实在在的收获,这次培训班是安徽省律师行业的第一次,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党外律师作为律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支高素质重要力量。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勤学善思笃行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政治统领,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把准正确航向;要立足专业专长,在高效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担当作为;要注重协同推进,在广泛凝聚发展共识中厚植家国情怀,示范带动更多党外律师积极投身行业建设和社会服务。”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罗建华在开班式上说。
主题聚焦
培训班在“五一”假期前举办,是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党校、省司法厅为全省党外律师精心组织和安排的培训。在为期3天的培训中,学员们聆听了北京理工大学、省委党校知名专家学者,围绕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中共党史教育和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题授课,安徽省委统战部有关同志作党的统一战线理论辅导报告,省委改革办、省律师协会等负责同志聚焦安徽重点改革任务、做实做细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涉外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发挥等主题进行辅导。培训期间,还为学员们安排了警示教育、交流研讨等环节。
“我累计记录60页形成近万字的培训笔记,深刻认识到作为党外人士必须持续加强自我提升,不断丰富知识储备、提高专业能力。”安徽金亚太(六安)律师事务所陆禹律师来自九三学社,通过培训系统重温了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深入学习了重要历史事件,进一步增进了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
培训班上,学员们表示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在案件办理中践行精细化、标准化、团队化办案要求,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成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我们要强化教育引导,善于把党建工作有机融入律所决策、管理等各个环节,更好发挥党组织参与和保障律所决策、管理的作用,实现党建与发展的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安徽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国安说,把党外律师教育培训放到党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部署,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重要任务来推动落实,引导律师工作与党的事业同频共振,开启了安徽省律师行业党的工作新局面。
收获颇丰
安徽省委党校教授吴梅芳讲述百年大党奋斗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引领民族复兴的历史必然;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韩秀桃以案例强调律师提高政治素养、扛起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指出党建引领是律所发展的根本保证;
安徽省律师协会会长音邦定立足安徽实际,剖析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战,助力安徽企业“走出去”;
……
这次培训班注重协同推进,做好新时代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和统战工作。律师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律师行业党建、统战等工作必须要强化全局意识,提升统筹能力,在广泛凝聚发展共识中厚植家国情怀。
“通过研讨‘党外律师如何服务中心大局’,让我认识到需要以更高站位将专业所长融入社会治理。”民革党员、安徽青合青(安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汪琦说,课堂教学和交流研讨中更让其直观感受到法治进程中党外力量的独特价值,要以中立视角建言献策,以专业素养凝聚共识。
“我们要将律师协会、新联会、知联会等社会团体组织作为联系党外律师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加强沟通,深化合作,及时了解掌握党外律师的思想状况和所需所盼。”安徽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谢思泽说,要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新联会建设,充分发挥平台载体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身份认同感和组织归属感,将个人专业优势转化为服务法治建设的“金点子”,以同心共进绘就法治“同心圆”。
参政议政
近年来,安徽省党外律师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履职尽责,敬业奉献,涌现许多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有424名党外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些代表、委员每年提出提案、建议、参与立法、修法以及其他各类履职事务3000多件次。
“党外律师具有独特的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他们作为联系群众、吸纳民意的桥梁纽带,发挥着展现行业形象、助力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安徽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立权说,今后将进一步推荐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的优秀党外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他们提供参政议政平台,激发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党外律师积极投身行业建设和社会服务。
“现在遍地开花的法律咨询公司严重破坏法律服务行业也就是律师行业的发展,造成老百姓对律师行业的误解,也造成法律服务行业的混乱,动摇律师行业的基础。”民进会员、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纪敏律师是安徽省政协委员,准备就此问题提出提案。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安徽省各级各地党外律师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议案、提案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作为青年党外律师,要扛责在肩、履责于行,找准业务工作结合点,紧扣法治建设职能和‘民意收音台’优势,贡献更多有深度、有分量、有实效的‘金点子’;当好‘参谋员’积极参与村(居)公益法律服务行动,解答群众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维护和实现自身合法权益;当好‘宣传员’,持续夯实自身理论水平,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雅对未来充满憧憬。
奔着问题去 盯着问题述 追着问题改
宁夏坚持将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贯穿述法工作始终
□ 本报记者 申东
□ 本报通讯员 李艳
建立健全述法报告预审制度,避免党政“一把手”述法蜻蜓点水,回避问题;现场述法中,当场点评,指出突出问题,既“压担子”,更“指路子”;述法后,开出“法治体检单”,针对具体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形成述改工作闭环。
去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坚持将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贯穿述法工作全过程,切实做到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述、追着问题改,确保述法有所触动、立行立改、取得实效。
自治区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近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去岁今春,全区述法总人数达1.15万人,实现区、市、县、乡四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现场述法过程中,区、市、县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共查找问题546个,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通过建立清单交办、跟踪问效、成果转化等工作机制狠抓整改,以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检验述法成效。
现场述法敢于直面问题
“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检查事项多、程序较为复杂,你们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有哪些好的做法……”去年11月29日,在中卫市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行业群众代表组成评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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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冯磊的述法进行现场测评提问。当日,中卫市首次通过在线直播方式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1.6万余人涌入直播间观看,5.4万人次点赞评论,“一把手”述法引发热议。
这场网络直播,中卫市做足了功课。会前通过书记、市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收集群众关切,就征集到的校园欺凌、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等方面问题提问,有关“一把手”当场答复,现场互动有来有往。不仅中卫市给述法者出“难题”,在宁夏党委召开现场述法会议前,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为了将问题找准找实,通过专题调研、邀请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搜集法治建设问题情况,提前形成问题清单。
同时,为使述法报告与实际工作结合更加紧密,防止出现将述法等同于普法汇报、讲成绩多讲问题少等情形,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建立健全述法报告预审制度,以“关口前移”保障述法工作质效,连续两年严格审核5个设区市、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述法报告,各市、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办均对所辖地区(部门)述法主体的报告提前审核把关,“一对一”给出书面反馈。
去年,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共审核述法报告58份,发出修改建议函10份,明确指出具体问题,及时指导修改完善;27个市、县(区)共审核述法报告2301份,退回修改或要求重新撰写138份。通过报告预审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主动结合工作职能和重点任务,在述法报告中反映其亲力亲为抓法治、设身处地思考法治的过程,确保述法在规定内容“保证有”的基础上,又能结合实际“述得准”。
述后点评不再一团和气
“张静同志能够较好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但去年,兴庆区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达23.29%,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兴庆区行政征收补偿类案件较多,在多个征收补偿系列案件中,行政决策缺乏法律依据,导致行政协议难以实际履行,存在行政诉讼败诉风险……”
今年3月18日,在银川市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会上,银川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贾志仁在对兴庆区区长张静点评时,更多的是一针见血指出问题。
在1月23日自治区党委召开的2024年度现场述法会议上,设区市市委书记和民政厅厅长等8名主要党政负责人现场述法。固原市委书记述法后,针对固原市去年底发生的一起事件,现场点评直指该事件反映出有的基层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树得不牢、法治意识亟待加强,要求固原市要持续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全流程规范执法行为。
现场述法结束后,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迅速按照现场述法“一述一评”中指出的具体问题,并结合前期调研摸底的问题情况,首次探索向地市级、区直部门58名述法主体全覆盖书面反馈现场述法意见,逐一开出“法治体检单”,既肯定法治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特色亮点,又指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个性问题,让“一把手”对法治履职薄弱点做到“心中有数”,针对具体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的“路线图”“时间表”,推动“一把手”拿出更多务实管用的真招实招抓好整改。
闭环管理推动述法见效
“宁夏将述法作为解决法治领域具体问题的有效契机,建立健全问题清单机制,压茬推进整改,形成述改工作闭环,上一年度通过述法查找出的76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局局长张磊告诉记者。
2022年起,宁夏将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中指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高等问题列入述法重要内容,经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重点推。2024年,全区53名“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连续3年下降。
银川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依法推动“宝湖鑫都”等29个工程复工建设,历史遗留问题成功化解。吴忠市委主要负责同志重点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市本级及盐池县、同心县等地涉及的个性问题“点名道姓”,严肃要求有关“一把手”落实整改责任、带头推动整改、务必取得实效。石嘴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针对上一年度述法指出的全市行政争议化解难问题,推动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履职情况评价通报办法,司法建议和协调化解结果落实情况、法院判决执行情况评价通报办法,组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旁听庭审,市本级行政争议化解成功率达83%,位列全区第一。
最高法发布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司法解释
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审查标准
□ 本报记者 张昊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手段。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法治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审查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判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回应群众需求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耿宝建介绍了《解释》的修改制定背景。为正确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最高法于2011年出台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原司法解释)。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不断推进,特别是为了应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原司法解释需要进行修改。
“《解释》对原司法解释修改篇幅较大,最高法采取了新制定司法解释、同步废止原司法解释的方式。”耿宝建说,《解释》的制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回归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属于给付诉讼的本质,在原被告资格、简易程序适用、裁判方式明确、法定条件下给付到位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和引导,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记者了解到,在《解释》制定时,还统筹兼顾依法保障知情权和维护信息安全。
耿宝建说,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因举证、质证及裁判失当,有可能导致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被泄露,从而产生不良后果。对此,最高法在《解释》第六条中对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形下被告的举证责任作出特别规定,既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在司法层面为保障知情权与维护信息安全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法。
规定受案情形
《解释》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受理情形,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原告资格和适格被告。
在案件受理情形方面,耿宝建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决定予以类型化规定,明确行政机关可以就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予以公开、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及其他程序性处理方式,《解释》在受理情形条款对此进行了呼应。此外,2023年修改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就上述规定中“不予公开”情形,经与有关部门沟通,主要指行政机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作出的不予公开决定。
“《解释》还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申请内容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形,在受理情形条款中予以规定。”耿宝建说。
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原告资格的规定上,耿宝建说,《解释》与行政诉讼法规定保持一致,即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公开或者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从而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对于适格被告的确定,耿宝建说,《解释》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情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谁行为,谁被告”原则,分别就两种情形下被告的确定作出规定。此外,《解释》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被告资格进行规定。
确定举证责任
《解释》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被告与原告的举证责任,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裁判方式。
耿宝建说,政府信息公开诉讼首先要遵循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此外,对被告提出的不同主张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分项进行了规定。原告的举证责任方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在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要求被告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当由原告提供曾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证据。
“考虑到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对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在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不得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诉讼中,原告应当对政府信息涉及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举证。”耿宝建说。
记者了解到,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有不设门槛、保持最大程度的便利性、开放性的特点。在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绝大部分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是获取信息,但也有极个别当事人存在滥用权利的情况。《解释》就原告提供行政机关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等行为可能对其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据也进行了规定。
耿宝建说,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不是获取信息,而是为了引起有关机关对其利益诉求的关注与重视;极个别当事人甚至多次重复申请公开相同、同类政府信息,继而形成大量明显超出正常权利保护需求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此类滥用权利行为,挤占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又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程序与制度空转。
“因此,最高法在《解释》的制定过程中,着眼于做实定分止争、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立足于当事人实体权益保护,从举证责任承担、简易程序适用、裁判方式明确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耿宝建说。
《解释》于6月1日起施行。
本报北京5月20日讯
黄石检察机关实质入驻基层综治中心
检察“小窗口”释放治理“大能量”
□ 本报记者 刘 欢
□ 本报通讯员 蔡明仪
签署调解协议那一刻,柯家人心里的“结”总算解开了。
两年前,老柯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丧生,经交管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然而双方却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眼看矛盾越积越深,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检察院驻区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协调各方力量,历经十余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这起案件是黄石检察机关依托综治中心平台高质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
“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检察工作室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体系,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项金桥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联动解纠纷
“他打伤了我,还不愿道歉赔偿,一定要受到惩罚!”近日,在黄石市黄石港区综治中心,老江情绪激动,声音中满是愤懑。
2024年2月,老江酒后行为失当,在麻将馆里与他人发生冲突。好友老何上前劝架,不料“引火上身”,与老江扭打在一起,致其轻伤。
案件发生后,老何虽认罪态度良好,却坚决不同意赔偿。
“我们不能就案办案,将犯罪嫌疑人一诉了之。”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积极协调,邀请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法官共同参与,在综治中心联合开展调解工作。
最终,老何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老江出具了谅解书,二人握手言和。
黄石港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曾珍介绍说,该院近年来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紧密协作,探索建立轻罪案件矛盾纠纷同步化解协作机制,推进轻罪案件矛盾纠纷在办理中化解。
2024年以来,黄石港区检察院在区综治中心就办案中的矛盾纠纷,召开检察听证会20余次,开展联调联处3次。
“全市检察机关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前移矛盾化解端口,通过构建多元解纷对接平台、实行多元解纷措施,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萌芽、问题解决在基层。”黄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郎昭华说。
黄石市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该市6家基层检察院在县(市)、区级综治中心设立检察工作室,实现入驻县市区综治中心全覆盖。截至目前,入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已处置群众信访300余件,依法实质性化解重大信访案件40件。
高效化积案
20多万元的欠款,执行近8年还不到位,黄石市大冶市的张女士为此走上漫长的维权之路。
今年2月21日,张女士来到大冶市综治中心,向轮值接访领导、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晶反映情况。
鉴于案情复杂,王晶主动包案,组建由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检察官为成员的办案组,推动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
经查,借款人刘某多年来以打零工为生,还需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暂无偿还能力。
大冶市检察院对症下药,组织相关各方开展联合调解,通过“部分现金偿还+第三人担保”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月7日,大冶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会,对张女士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公开听证,张女士当场签订息诉罢访书,多年信访积案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黄石检察机关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治理”,依托综治中心常态化开展领导包案、带案下访、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探索形成“前端排查— 一体履职—联动处置”的信访矛盾全链条、检察业务全覆盖化解模式。
2023年以来,黄石检察机关共化解信访积案26件,群众满意度达100%。全市涉检信访总量同比、信访上行率实现“双降”,重复信访清零。
基层优治理
“前期治疗加后期康复共12万元,一分不能少!”
“我们这几年生意不景气,拿不出这么多……”
不久前,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业园区(河口镇)综治中心晨鹭检察驿站内,一起因口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正在调解。
“我们认为有达成刑事和解的可能,于是组织当事双方到检察驿站调解,努力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组织调解的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华斌说。
据悉,晨鹭检察驿站现已遍布西塞山区5个镇街综治中心,成为当地检察机关延伸职能、助力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
“自从有了检察驿站,与群众接触更多,工作也更接地气。”西塞山区检察院书记员张雅斌介绍说,群众遇到涉法涉诉问题时,无论大小都喜欢到驿站反映,他们借此机会征集法律监督线索,开展法治宣传。
群众需求在哪里,检察触角就延伸到哪里。
黄石市阳新县是农业大县,当地检察机关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通过“板凳上的听证室”“田间听证会”,广泛邀请乡贤、村干部用方言说理释法,为乡村治理法治化出谋划策。
据统计,黄石检察机关入驻基层综治中心后,已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份,有力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
“我们将加强‘四大检察’融合一体参与社会治理的协同性,推动入驻检察工作室规范化运转、实质性发挥作用,将其打造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阵地,参与基层治理的平台,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黄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瞿义强说。
沈阳浑南法院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挥出“三板斧”全面落实“治未病”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这笔账我要了7年没结果,没想到综治中心的刘法官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近日,李某某向驻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综治中心的浑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刘丽竖起大拇指。
前不久,为讨要被拖欠7年的劳务费,李某某来到浑南区综治中心求助。刘丽介入后,不仅协助查找到拖欠方联系方式,还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参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这个感人故事,是浑南区法院助力浑南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浑南区法院通过延伸触角,将立案和速裁服务入驻综治中心直通民心;对驻综治中心解纷力量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与驻综治中心其他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共同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挥出推进和参与浑南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三板斧’,成效显著。”浑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文艳近日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延伸服务立案速裁直通民心
步入浑南区综治中心宽敞明亮的服务大厅,开放式的浑南区法院接待窗口位列其中,窗口工作人员正有条不紊地接待来访群众。
“接待窗口主要为来访群众提供立案、咨询、调解、信访答疑等服务。”刘丽介绍说,接待窗口还放置了诉答文书示范文本,帮助、指导当事人整理归纳争议焦点,便于纠纷高质高效化解。
在接待窗口对面,一台“辽法云亭”格外吸睛。该亭设有诉讼风险评估、诉状生成、自助立案、文书跨域送达等八大功能模块。
刘丽介绍说:“‘辽法云亭’是一台‘一站式’全域自助诉讼服务设备,能够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智能、全方位的诉讼服务。”
设置在综治中心的浑南区法院速裁法庭,也让记者眼前一亮。
为了让速裁法庭高质效运行,浑南区法院对综治中心常驻审判团队进行“1+2+1+N”配备,即1名长期从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法官牵头负责,配备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同时根据调解工作随时调配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今年3月底派驻以来,速裁法庭共受理各类型案件27件。
“刘法官,我已经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太感谢了!”近日,刘丽接到丁某某的报喜电话。
这是一起由速裁法庭审理的继承纠纷案件,继承人丁某某与其他继承人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导致案涉房产不能过户。丁某某在接待窗口立案后,派驻法官团队通过速裁快审程序审理,仅用3天便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指导培训专业支持助力解纷
“原告居住地在外地,交通事故发生在沈阳,在沈阳起诉可以按照外地赔偿标准计算吗?”“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保险公司免责吗?”
……
3月25日,在浑南区法院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庭审现场,浑南区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庭审结束后,针对死者因伤后治疗及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金额计算方式等问题,主审法官杨甦对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并现场互动答疑。
这次培训,是浑南区法院针对浑南区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员全面开展业务培训的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浑南区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评理说事员、“法律明白人”等法律业务培训17期、1000余人次,实现全区各街道解纷力量培训全覆盖。
为了给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浑南区法院通过“线上+线下”个案指导对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专业意见,提升调解协议书写规范性,进而提高调解效率。对于各调解组织作出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有效76件。
值得一提的是,浑南区法院还助力浑南区综治中心风险研判。
“我们及时针对每周受理、审结案件情况,对于发现的苗头性、隐患性问题发出预警。去年10月,法院在处理一个民事系列案件中发现刑事犯罪线索,经相关单位协力配合,案件进入侦查程序。”刘丽说。
协同联动疑难问题迎刃而解
为了解决纠纷化解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浑南区法院与驻浑南区综治中心其他部门建立起协同联动机制。
刘丽说:“浑南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制定《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10名特邀人民调解员对接全区10个街道的司法所;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生态环境领域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预防和化解生态环境领域行政争议;在区交警大队建立‘交警+法院+保险行业协会’工作模式。”
同时,浑南区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有事好商量”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关于对全区零纠纷工作室开展巡回业务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派干警参与全区260个社区(村)的“三零”(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工作开展。
不久前,祁某某等30余人因劳务合同纠纷来到浑南区综治中心求助。接待窗口工作人员了解到,30余名原告均不会写起诉状,还有些原告在外地务工或生病无法起诉,导致诉讼困难。
随后,浑南区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动,协助原告申请法律援助,同时由人民调解员跟踪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浑南区法院出具调解书,维护了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王文艳说:“基层法院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司法审判是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利器。随着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深入推进,浑南区法院将在区委、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在服务大局的实践中持续抓好‘办案’与‘治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浑南新篇章。”
最高检印发《通知》号召
深入学习检察机关全国先进工作者先进事迹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关于向检察机关全国先进工作者学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号召深入学习检察机关全国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据悉,4月28日,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1670人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756人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检察系统的谢金娜、春华、付冬梅、马玮玮、安伟、章春燕、汤恒明、吴雅芳、刘玲、马玲玲、张玲、刘军辉、谭玉文、张晓波、陈芙蓉、杨莎莎、张树峰17名同志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广泛学习宣传全国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着力形成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和鲜明导向。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激励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求真务实、担当实干。
最高检公布最新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标准
赔偿金按照每日475.52元计算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475.52元。
据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统计局2025年5月16日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4110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475.52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检察院自2025年5月19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475.52元计算。
青海省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典·亮生活,守护美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记者、高校师生、法学专家、企业家、律师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推动民法典实施的检察实践成果。青海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兆录、郭全新参加开放日座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孙文胜发布5件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此次开放日以发布民事检察典型案例、现场观看民事检察工作成效展板、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省检察院融媒体中心、开展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系统呈现了青海检察机关五年来推动民法典实施的工作成效。
民法典实施以来,青海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民事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检察听证等监督手段,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3000余件。聚焦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100多件。司法救助179人,累计发放救助金464.1万元。5起抗诉案件得到法院支持改判,43件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系列宣讲20余场,发布民事检察相关信息、调研文章500余篇,向社会公众发布民事监督典型案例48件。
座谈会上,宋兆录表示,今后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刻领会民法典法治内涵,有效整合民事检察办案资源,推进民事法律监督一体化机制建设,并进一步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自觉做到延伸自省、延伸监督、延伸服务,提升精准化监督服务水平。
北京金融法院近三成案件涉投资者保护
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北京金融法院近日通报,过去两年来,北京金融法院共受理案件15267件,其中涉投资者保护相关民商事、行政案件占总收案数的31%,投资者诉讼请求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本金、投资差额损失等金钱赔偿,要求解除合同、更正信息、行为禁令等情形逐渐增多。
据介绍,北京金融法院通过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立审执访”各环节无缝衔接与协同推进,源头防范“程序空转”和“一案结、多案生”现象,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判罚力度,多措并举引导市场主体归位尽责,促进资本市场生态良性循环。
为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金融法院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在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中,通过“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审理模式,解决近600起平行案件,实现群体性证券纠纷妥善多元化解,有效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
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北京金融法院形成资管产品管理人尽职调查义务的“六步审查法”,引导资管行业规范展业,夯实投资者保护基础。此外,通过建立立体化协同推进机制,持续推动金融审判和金融监管良性互动,建立覆盖证券、信托、基金等领域的专家人民陪审员制度,为司法审判提质加速。
图片新闻
文具改造短视频教程网上流传
“笔枪”风靡校园,风险隐患不少
□ 本报记者 赵丽
“用中性笔组装AWM-狙击步枪,90%超高仿真度,可发射,在学校就能做。”《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在某社交平台展示的视频里看到,3支普通的中性笔被拆解成笔杆、弹簧、笔芯、笔帽等零部件,在博主的重新组装下,不多时,一把迷你“笔枪”便完成了。
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以“用中性笔做一把枪”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搜索结果里热度最高的视频点赞量高达40多万,评论过万条。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自称教程的视频在标题、简介中特意标明“在学校就能做”,还有的视频声称这是“好玩不伤人”的文具改造。
然而,“笔枪”若使用不当,则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根据公开信息,已经发生过男孩自制笔芯弹射穿自己眼角膜的案例,还发生过男孩手掌被同学“笔枪”弹射插入笔尖的事故。
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取材容易制作方便
未成年人跟风效仿
“怪不得我看见我儿子没事就拆笔,好好的笔让他拆得到处都是”;
“孩子买笔,都是一盒一盒地买,家里到处是笔芯和管身,都是分离的”;
“把孩子们教会,去学校都不用上课了,天天‘开枪战’”……
记者注意到,在此类视频的评论区,不少网友表示自己的孩子存在模仿视频的行为,并对孩子们跟风制作“笔枪”表达了担忧。
根据用中性笔组装“笔枪”的视频教程,原材料的获取轻而易举,全程只需用3支中性笔,再无其他零部件。据了解,这类中性笔是中小学生常用的书写工具,中小学校附近的小卖铺、文具店均可买到,平均售价2元一支,在电商平台购买则更便宜。
记者发现,用中性笔改装“笔枪”的教程视频此前早已出现,只是视频里的“笔枪”外形上不如近期流行的精致,但核心逻辑都是以文具为材料制作可发射型“笔枪”。在社交平台上甚至出现了××军工的视频标签,里面是用中性笔、圆规改装“笔枪”、十字弩等各式教程。
有网友认为,取材容易、制作方便,是这种“DIY武器”在未成年人中流行的重要原因,甚至有评论戏称“在家成功率1%,在学校成功率100%”。
记者在采访中也验证了这种说法。
在浙江绍兴上初一的学生李琪(化名)说:“我们班的男生天天玩这个,班主任都快被气炸了。”她所在的班里,比较调皮的几个男生经常下课后拿着“笔枪”互相射击玩耍,她之前还疑惑他们怎么突然玩这个,放假时在网上偶然刷到视频才明白他们从哪儿学的。
北京某小学四年级学生郭同学告诉记者,她前座的男生时常弹射这些自制“笔枪”,“我特别警告过他,不许拿这种‘笔枪’对着我,否则我就告诉老师。”
在浙江舟山某小学担任六年级数学老师兼班主任的王洋(化名)告诉记者,目前,她带的班级里就有男生“迷上”了用中性笔组装“笔枪”。
她非常担忧:“因为弹簧的力量不小,所以笔芯会被射出很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作为老师,肯定是会引导他们不要在教室里玩这种玩具,但他们只顾好玩,不会考虑安全问题。”
上海某小学李老师对此深有同感,自己班上有两三个比较调皮的男生学习网上的视频制作“笔枪”,看着就挺危险,这种“笔枪”不应该是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玩的。
射程可达两米左右
可轻易击倒塑料瓶
中性笔组装“笔枪”的杀伤力究竟如何?
在某教程视频中,博主展示“笔枪”成品,通常会将笔芯作为“子弹”,十厘米左右的亚克力摆件当靶子,发射之后,隔着几十厘米的距离,亚克力摆件被轻易击倒。在某短视频平台的一条高赞视频里,博主将十罐饮料垒成小型金字塔状,用“笔枪”发射的“子弹”可以让最底下的饮料罐移位,小型金字塔随即倒塌。
记者购买3支中性笔按照视频教程将其组装成一支“笔枪”,经过测试,射程在2米左右,发射的笔芯可以轻易击倒一个空矿泉水瓶。
来自安徽淮南某学校的教师徐芳说,去年,在学校一间教室内,一名男生用自制的“笔枪”射出一根串糖葫芦用的竹签,径直穿透了同学的作业本。事发后,她收缴了这个“神器”。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笔枪”肯定不能算枪支弹药或非法改装,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孩子用它来发射一些比较尖锐的物品,还是很危险的。
不少受访家长认为,此类用中性笔改装“笔枪”的视频不宜在社交平台上传播,平台应加大监管力度。
“这种类型视频引导很多孩子制作有伤害性的玩具,危险系数非常高。我们并不是要扼杀孩子的创造力,只是安全要始终摆在第一位。”来自广东中山的尹先生说,他的小儿子在网上看到这类视频后,不吸取教训,也养成了拆装文具的不良习惯。
还有受访家长向记者表示:“有些视频标题强调在学校就能做,没考虑这东西有安全隐患?这种视频怎么通过审核的?为什么没有及时下架?”
中小学生热衷改装
看着好玩实则危险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注意到,热衷于用文具改装“笔枪”的多数为中小学生,家长与老师对这种危险的告诫其实从未松懈,但却难以遏制其在校园内的风行。
江西南昌的张女士是一名五年级小学生的母亲。近日,她在整理孩子文具时,无意中发现很多支中性笔已被拆解散架,起初她并未太在意,后来才知道原来中性笔可以被改装成弹射“笔枪”。经过询问,她才知道孩子是从相关视频教程里学来的,并且这种“笔枪”在男孩子间十分流行。
“我问孩子这个东西射到身上会不会很痛,尤其是夏天,皮肤裸露在外,他说班上有孩子在近距离弹射时,脸部皮肤都被戳破了。我觉得这实在太危险了,万一伤到眼睛就完了。”张女士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严厉禁止孩子再用中性笔组装“笔枪”,同时立即向任课老师反映。老师随后特意在家长群发文提醒,在班级组织学生观看科普这类“笔枪”危害的视频,“但还是有孩子偷偷弄,因为取材太容易了。”
实际上,由“笔枪”引起的意外事故已经发生。
“你的视频赶紧下架吧,存在诱导孩子之嫌,我的孩子就是在学校被其他小孩用这个改装工具伤了眼睛,正在索赔中”——尹先生这样的发言,在某“笔枪”教程视频下的上千条评论中,尤为扎眼。
尹先生的大儿子在午休结束后至下午课程开始前的这段时间与同学玩角色扮演游戏,嬉戏打闹之间突然遭到一名同学用“笔枪”对着眼睛弹射。
“孩子左眼立刻出现流血症状。送往医院之后,医生诊断结果显示,眼角膜破裂,需要紧急实施眼角膜缝合手术。”尹先生介绍说,住院期间,他的大儿子的视力一度降至0.2,被评定为二级伤残。
“学校里玩这种改装‘笔枪’的小孩很多。”事故发生之后,尹先生到学校查看了监控视频,“从监控里看到,七八个男孩参与其中,我儿子躲都没地方躲,一个小男孩拿着自制的‘笔枪’,对着我儿子眼睛发射。”提起这件事,尹先生至今仍然感到愤慨,虽然经过矫正之后,他儿子的视力已经恢复到0.8或0.9,但成年以后随时都有青光眼伴发的可能性。
漫画/高岳
平台应为“手工教学”视频设立红线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宋昕怡
当前,大量用文具(中性笔)组装“笔枪”的教程视频出现在各大社交平台上,还获得了较高的关注度,那么,用文具组装“笔枪”能否被简单地定义为“文具改装”?是否应该对组装“笔枪”类视频进行规制?围绕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
记者:从对未成年人的引导效应来说,这类视频应该如何定性?
任海涛:引导未成年人将文具改造成“笔枪”的教程视频,从对未成年人的引导效应方面来说,应当定性为不良导向内容。这类视频表面上以“创意手工”作为包装,实质上可能引导未成年人尝试制作具有危险性的物品,存在明显的社会风险和伦理隐患。
从发展心理学视角看,未成年人尚处于认知发展的特定阶段。7岁至11岁儿童处于具体运算阶段,他们已经能够按照指令精确模仿动作,但缺乏对后果的全面预见能力;11岁以上青少年虽进入形式运算阶段,开始具备抽象思维能力,但其风险评估和自我控制能力仍不成熟。这种认知特点使他们在接触此类视频后极易产生即时模仿冲动,但却无法充分理解其中潜藏的风险,形成认知偏差。
更为关键的是,此类视频可能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形成产生深远影响。当文具被改造为具有攻击性的“笔枪”并被包装为“有趣”“创意”形式时,容易使未成年人形成错误认知,将具有攻击性的行为与“创造力”“个性表达”等正面概念关联起来,弱化对攻击行为的道德戒备。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手工教学”视频是否应与这种“危险器具改造”类视频划定明确边界?
任海涛:的确如此。
从安全风险角度看,若改造后的文具具备明显伤害性,例如能够远距离发射尖锐物体的圆规改造、具备爆炸性的文具改装等,平台应当设立红线,限制此类视频的传播。这不仅是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量,也是基于公共安全的普遍要求。
从社会伦理角度看,即使某些改造尚未达到明确违法程度,但若具有诱导攻击性行为的倾向,平台同样应该限制其传播。例如,将中性笔改造成迷你弓箭的视频,虽然伤害力有限,但这种导向本身就值得警惕。
从创意表达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平衡角度看,社交平台应当鼓励创意表达,但这种鼓励不应扩张至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领域。“手工教学”视频需要遵循基本的安全伦理底线,不能以“创意自由”为名规避社会责任。对此,平台应建立相应审查制度,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到不适合其认知和判断能力的内容。
记者:视频作者或者相关博主作为传播主体应当负什么样的责任?
任海涛:创作者作为文具改造成“笔枪”视频的传播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和道德责任。创作者享有创作自由,但这种自由的边界是,创作内容不能对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
一方面,创作者应具备内容影响评估意识,在内容生产前,创作者需要充分考量视频可能的受众群体和潜在影响,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群体,创作者更应认识到,自己的创作不仅是单纯的技术展示,还包含着价值导向和行为引导;另一方面,创作者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与法律义务,互联网时代的内容创作者不再是简单的个人表达者,而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公共角色,内容创作者应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具体来说,创作者应该评估文具改造过程中是否涉及危险操作(如削尖、加热金属)、成品是否具有伤害性、模仿者(特别是未成年人)是否可能因操作不当而伤及自身或他人等。对于可能存在危险的操作环节,创作者应在视频中添加明显的文字或语音警示(如“未成年人禁止尝试”“需在成人指导下进行”等),并说明不当操作可能导致的后果。
记者: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始终是基本原则,所以,平台是否应该采用算法、人工审核等方式对此类视频进行限制?
任海涛:平台在审核“手工教学”类视频时,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界定标准,区分“创意DIY”与“危险器具”。
技术界定方法。平台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视频内容进行多维度分析,识别其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元素,如特定结构(弹射机构、切割装置)、使用方式(瞄准动作、射击行为)等。同时,也可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分析视频标题、描述和评论区内容,识别潜在的危险。
制定综合评估指标。平台可从创作目的、使用材料、制作工艺、最终用途四个维度进行综合判断。创作目的是纯粹娱乐还是可能导向攻击性行为;使用材料是否包含锋利、坚硬或具有弹性势能的危险部件;制作工艺是否涉及高风险操作;最终成品是否符合实际功能与是否存在可能的误用风险。举例而言,将圆规改造成具有瞄准功能的弹射装置,其创作目的明显指向攻击性用途;使用了具有较强弹性的橡皮筋和尖锐的金属部件;制作过程可能涉及改造金属尖端;最终成品具备远距离伤人潜能。这类视频显然超出了“创意DIY”的范畴,应归入“危险器具改造”类别。
建立专家介入机制。对于难以界定的边缘案例,可引入安全专家、教育心理学家等第三方专业人士参与审核决策。通过多方评估,确保平台的界定标准既不过于宽松导致风险内容泛滥,也不过于严苛限制正常的创意表达。
记者:在尊重创作者创意的前提下,平台如何引导未成年人观看此类视频?
任海涛:平台在尊重创作者创意的同时,应针对未成年人制定特殊保护措施。可以实施智能识别与弹窗提示。通过用户画像技术识别未成年用户,当其尝试观看包含潜在风险的文具改造视频时,系统自动弹出风险提示窗口,提醒潜在危险并建议在成人陪伴下观看。构建专属内容池。平台可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定制安全可靠的内容库,确保他们接触到的手工创意内容既有趣味性又不存在安全隐患。这种专属内容池应由专业团队负责筛选和更新,定期引入新颖且安全的创意内容,满足未成年人的创造力发展需求。
饭店餐具不卫生,原来是清洗消毒企业出了问题
贵州瓮安公益诉讼助推行业整治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肖家云
“现在到外面吃饭更放心了。”
“我们饭店的餐具都是交给企业统一清洗消毒,要是消费者用这些餐具出了健康问题,我们就说不清楚了。谢谢检察机关帮我们解决了这一难题。”
前不久,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督促行政机关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管理公益诉讼案组织开展“回头看”时,检察机关坚持以“个案办理”推动“系统治理”、以公益诉讼检察助推餐饮具集中消毒清洗行业整治的做法获得了普通消费者和餐饮企业主的广泛好评。
餐饮具消毒不卫生、餐饮具上有异物、包装未标明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2024年8月,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察监督过程中,瓮安县检察院查询12345民生服务热线群众反映线索时,一个数据引起了检察官秦啟安的注意:此前一年多期间,群众举报餐饮具消毒不卫生达13人次。从举报数量看,可以排除偶发性可能;从举报内容看,部分线索直指餐饮具集中消毒清洗企业。
经初步核实,2024年10月10日,瓮安县检察院将发现的线索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立案后,瓮安县检察院为获得专业指导,邀请具有卫生健康专业知识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办理,采取现场走访、查看餐饮具配送台账、询问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开展全面调查,进一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
“社会影响恶劣,后果很严重。”秦啟安说,有的清洗场所面积不达标,生产区和非生产区未分离;有的未严格按照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的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功能区防尘、防虫、通风设施缺失;有的过量使用清洁剂,清洗时间不够,清洗、消毒温度较低;消毒前后餐饮具储存混乱,存在交叉污染风险,包装袋单位名称、地址、消毒日期、使用期限标注不清晰。该县辖区内18家餐饮具集中清洗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清洗场所不符合要求、流程布局不规范、用水用剂不符合要求、包装储存不规范等情形。
随后,瓮安县检察院委托两家专业检测机构对部分餐饮具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发现,部分餐饮具残留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率为33.3%,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规定。
“阴离子对人体皮肤、肝脏、呼吸系统等均会造成影响,长期摄入会造成慢性中毒,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不卫生餐饮具一旦流入市场,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必然受到侵害。”结合“益心为公”志愿者给出的意见,瓮安县检察院认为,案涉的18家企业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等的相关规定。
2024年10月23日,瓮安县检察院就案件办理情况召开听证会。会前,受该院邀请,瓮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相关听证员一同前往辖区内餐饮具消毒清洗企业,对案情事实开展现场核实。
经过听证,大家一致认为,集中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符合卫生标准,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应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全面规范管理。
卫健部门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有日常监管职责。次日,瓮安县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履行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职责,引导企业完善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流程,规范清洗消毒程序,确保生产、销售的餐饮具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收到建议书后,该局立即对辖区1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隐患34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8份,行政立案2件。同时,邀请食品卫生专家、司法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对餐饮具集中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形成工作制度,通过明确分工、加强联合宣传、定期“回头看”等方式持续强化餐饮具消毒清洗企业监管。
2024年12月20日,案涉行政机关书面回复瓮安县检察院:11家餐饮具集中清洗企业按要求对生产场所进行了质量提升,改进了打印喷码设备,生产场所与其他场所实现分离;5家企业补充完善清洗消毒流程;3家企业增购快速自检设备。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4家餐饮具清洗消毒企业的9个样品随机抽样检测,未从检测样品中检出大肠杆菌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
接着,瓮安县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工党党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等社会各界人士,到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开展效果评估。相关企业生产场所环境明显改善,企业出库餐饮具快检设备自查台账和现场随机抽样检测的结果均未检出阴离子残留,问题隐患得到了整改,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餐饮安全隐患需及时消除,更需常治长效。”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收到瓮安县的汇报后,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组织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分析研讨,通过复盘办案环节过程进一步总结办案经验。
一方面,检察机关重视12345民生热线反映问题线索,聚焦“餐饮前段安全”,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以民生诉求作为检察工作的方向,贯彻落实“群众需求在哪里,检察工作就推进到哪里”的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监督整治。另一方面,善于借助外脑补齐特殊行业专业化短板。邀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志愿者参与办案过程,并委托专业机构对有害物质、微量物质进行检测检验,查明部分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情况,为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撑。此外,积极推动部门协同共治,达到长效治理,集中各职能部门力量,全行业、全链条进行治理,形成卫生健康部门管行业源头、市场监督部门管市场经营、检验检测结果为准入标线的管理机制,确保餐饮具安全卫生得到深入持续的有效监管。
“在以往的办案中,我们已经意识到12345民生服务热线的重要性,制定了许多有效措施,这个案件的成功办理说明,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形成规范的制度机制。”瓮安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25年3月6日,黔南州委政法委、检察院联合出台《黔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将以召开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深化培训交流等措施,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用好督察利剑守护美丽中国
《条例》的出台,有利于牢固树立督察制度的刚性与权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系统推进督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 巩 固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出全面规范,进一步夯实了环保督察的制度基础,为更好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根本在制度保障。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受落后的发展观、政绩观影响,环保积极性不高,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严,对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力,造成严重的环保欠账。能否以制度化方式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至关重要。在此背景下,环保督察应运而生。自2015年开展试点探索算起,环保督察已走过近十年风雨历程。
作为一种监督问责机制,环保督察具有几大特点: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地方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为主要督察对象,全面压实环保责任。主要在省级层面开展,规格高、影响大,倒逼效应突出。督察内容丰富,包括环保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重大改革任务等贯彻落实情况,范围广、要求高、基调严。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手段,将督察结果与考核评价、表彰奖励等紧密挂钩,督促效果显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公众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纠错整改,要求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推动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环保督察运行近十年来,敢啃“硬骨头”、力克“老大难”,查处办理了祁连山生态破坏、腾格里沙漠污染等一大批重大案件,推动解决了长江岸线保护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有效扭转了个别地方“GDP至上”的畸形政绩观,极大激发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环保积极性和主体责任意识,展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环境保护、走绿色发展道路的立场和决心,也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卓有成效的中国方案。
环保督察符合国情、效果显著,理应长期坚持、规范运行。但作为一项在改革进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制度,此前环保督察主要依据政策文件、党内法规探索实施,以党内问责为主,主要针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传统问题,程序规定尚不齐备,运行的稳定性、规范性有待加强。
《条例》以中办、国办印发实施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为基础,以新时代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为指引,总结吸收先进理论和成功经验,构建起完备的制度体系,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得到大幅优化提升。
例如,《条例》把督察范围拓展到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等新领域;明确省级督察相关规则,确立了包含中央与省级的两级督察体系;强化司法衔接机制,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形成党内监督与法律约束相结合的立体化督察体系;细化包括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在内的全流程各环节运行规范,实施规划计划管理,引入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由此,环保督察的范围更加扩展、力度更加强化、体系更加科学、运行更加规范,实现了扩容升级、提质增效。
尤为重要的是,《条例》的出台使环保督察工作从党内主导向法治化治理转型,有利于牢固树立督察制度的刚性与权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系统推进督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可以预见,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环保督察将进入更稳定、更规范、更权威、更系统的新阶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作者系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从婚姻登记改革看身份证明简化之道
□ 王 娈
2025年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本,仅凭身份证即可办理。这一改革不仅体现了政务服务便民化的趋势,而且反映出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进步。长期以来,各类办事机构对身份证明材料的过度要求,已成为群众办事的一大堵点。此次婚姻登记制度的调整,应当成为推动身份证明全面简化的契机,促使相关部门重新审视那些烦琐且无实质意义的证明要求,真正践行“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
笔者认为,在信息化程度较低的年代,户口本作为家庭户籍的法定凭证,确实在身份核实、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入推进,身份证的防伪技术、信息集成度及数据互联能力已大幅提升。如今的身份证不仅具备生物识别功能,还能通过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实时核验持证人的婚姻状况、户籍信息等情况。在此背景下,仍要求群众额外提供户口本等证明,似乎多此一举。
事实上,许多办事机构对户口本的依赖,并非出于实际管理需要,而是源于惯性。一些部门固守传统流程,未能及时适应技术进步带来的变革,甚至将多重证明视为规避责任的“护身符”。这不仅增加了群众的办事成本,也暴露了政务服务与时代脱节的问题。婚姻登记取消户口本要求,恰恰证明身份证的信息承载能力已足够支撑大多数政务服务的办理,其他领域理应跟进。因为,在技术手段高度发达的当下,户口本造假并非难事,而基于全国联网数据库的身份证核验手段更为可靠。
在数字化时代,许多国家已推行“一证通”服务,如韩国的“住民登录证”、新加坡的“国民身份证”,均能覆盖绝大多数政务服务场景。我国若继续维持“多证并行”的模式,既不符合国际趋势,也会给群众带来诸多不便。
婚姻登记取消户口本要求,看似只是一项具体流程的调整,但其象征意义不容小觑:只要技术和管理能力允许,政务服务就应尽可能减少非必要的证明要求。这一逻辑同样适用于其他领域。例如,在房产交易、子女入学、社保办理等民生高频事项中,户口本仍被许多地方列为必需材料。然而,这些事项的核心信息(如产权归属、亲属关系、户籍情况)完全可以通过身份证调取的数据进行核验。若相关部门能够打破信息孤岛,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完全可以在不降低安全性的前提下,大幅减少证明要求。
此外,此次改革也为“证明事项清单”的动态优化提供了范例。国务院近年来多次清理奇葩证明,但少数地方仍存在“清单外增设”现象。未来,应建立更加刚性的证明事项准入机制,凡是能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供。同时,可通过立法或政策明确身份证作为基础身份证明的优先地位,限制办事机构随意增设附加条件。
《婚姻登记条例》的修订是一次值得肯定的进步,但这不应是终点。在数字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身份证明的简化不仅关乎便民利民,更是衡量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尺。有关部门应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全面梳理各类政务服务中的冗余证明,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替代传统纸质材料,真正实现“一证通办”。
政务服务的优化,本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体现。当婚姻登记这样的“人生大事”都不再需要户口本时,那些墨守成规者更应反思:我们是否真的需要那么多证明材料?唯有打破惯性思维,顺应技术发展趋势,才能让群众享受到更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也让社会治理更加契合时代需求。
(作者系本报记者)
与时俱进加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
□ 泮伟江
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5日国际家庭日当天发布了六件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规范、评价、教育、引领功能,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重视程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建立“六位一体”的保护体系,其中家庭保护处于首要位置。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尤其是离婚率上升带来的家庭关系变化,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面临诸多挑战,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如离婚后的“探望难”、抚养权纠纷等。针对这些问题,这批典型案例提供了有益的解决思路,展示了司法机关在这一领域的探索成果。
从宏观层面看,这批典型案例体现了当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两项重要原则。其一,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无论是及时依法确定监护人,还是运用法治手段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职责,抑或依法从严惩处遗弃未成年人的恶劣行为,都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确保幼有所养,少有所依,让未成年人在家庭中得到应有的关爱和保障。其二,采取刚柔并济的司法手段。家事纠纷具有独特性,往往需要运用兼具严格性与灵活性的司法手段,才能实现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例如当父母一方因家庭纠纷拒不向享有抚养权的一方移交未成年子女时,人民法院既要通过预拘留、预罚款等执行预惩戒措施进行威慑,又要利用释法明理、家庭教育指导等柔性手段促成案结事了。
从具体内容看,这批典型案例反映了司法机关准确把握我国社会家庭关系的新变化,并有的放矢地强化了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其中,有两个案例尤为典型。
首先是防范未成年人在重组家庭中被侵害权益。原生家庭解体后,未成年人可能会随抚养人进入新家庭,这种家庭环境的重大变化往往会给未成年人权益带来特殊的侵害风险,亟须法律填补保护空白。例如,此次发布的“丁小某诉丁某、汪某返还财产纠纷案”就涉及这种情况。丁某与赵某离婚后,儿子丁小某随丁某共同生活。丁某用赵某给丁小某的生活费和长辈赠予的财产共83.8万元作为首付款购买了房屋,按约定应将房屋登记在丁小某名下,但丁某却在与汪某再婚后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和汪某名下。丁小某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丁某与汪某向丁小某返还本息。这一判决明确了重组家庭中未成年人财产的归属和权益受损害的判断标准,为重组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重要指引。
其次是创新手段破解“探望难”这一实践堵点。父母离婚后,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探望问题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例如,在此次发布的“胡某与杨某探望权纠纷案”中,胡某与杨某离婚后,双方就探望事宜屡次发生分歧,杨某作为享有探望权的一方曾为此申请强制执行。胡某认为杨某的探望不利于孩子成长,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杨某的探望方式为每月一次。法院考虑到探望对未成年子女人格发展和亲情维系的重要性,没有简单一判了事,而是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协助探望,通过“协助探望-调解-回访”的创新方式,化解了家庭成员间的矛盾,为“探望难”问题提供了新的破解之道。
司法案例是“活教材”,这批典型案例的发布不仅有助于普法宣传,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还为全国法院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同时也为未成年人保护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和素材。当然,要想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需多方共同努力: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民政、妇联、教育、社区、公益组织等部门应深化协作联动,将惩戒、教育、预防、帮扶工作一体推进,凝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合力,打造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法学院校也要加大未成年人司法领域的理论研究,夯实理论根基,积极建言献策,同时加强相关人才培养,打造专业队伍。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少年司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
图说世象
据媒体近日报道,江苏扬州一位盲人在某运营商营业厅办理手机卡时,被营业厅以“相关规定”为由,要求刷脸验证身份。因该盲人无法睁眼,并未通过刷脸验证,最终只能以亲属的名义开通手机卡,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点评:运营商落实实名制要求无可厚非,但这不意味着可以用所谓的“规定”强人所难。这种做法不仅是缺乏担当、不作为的表现,更是对用户权益的侵犯。须知,科技是为人服务的,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文/梁璐
屏蔽高退款人群要兼顾消费者权益
□ 王洪亮
近段时间以来,淘宝上线了“高退款人群屏蔽功能”,允许服饰行业的商家在自定义推广页面设置屏蔽人群。商家既可以选择完全屏蔽高退款人群和异常退款人群,也可以对退款率较高的人群减少曝光。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功能的上线恰好在2025年4月下旬多家电商平台全面取消“仅退款”规则之后。这一时间节点不免让人质疑:平台先是通过“仅退款”条款来“讨好”消费者,在被监管部门约谈后,转而上线“高退款人群屏蔽功能”以“讨好”商家?除此之外,更有声音批评电商平台借此逃避监管责任。
不过,冷静思考之后,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高退款人群屏蔽功能”的法律内涵。“高退款人群屏蔽功能”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对于存在退货空包、谎称未收到货、退货运单造假等异常退款行为的“异常退款人群”,以及近90天退款率超过淘系用户均值3倍且退货量大的“高退款人群”,商家可以在自定义推广页面设置完全屏蔽;二是商家可以通过设置,对综合考虑消费者成交意愿和退款率表现后判定为“退款率较高”的人群减少曝光,从而降低触达概率。
从法律角度分析,“高退款人群屏蔽功能”第一方面内容类似于所有权人禁止他人进入自己的房屋,应当属于商家的自由;第二方面内容实质是商家不向特定人群发出要约邀请,同样属于商家的自由范畴。但问题在于,该功能是由电商平台提供的,但其并没有为消费者提供类似的屏蔽功能。对于消费者而言,对经常售卖伪劣商品的商家,同样有屏蔽的需求。对电商平台而言,开放屏蔽等功能与制定平台规则性质相同,都是在监督控制商品质量,排除违约、不实际履行或“薅羊毛”等机会主义行为,因此在开放功能和制定平台规则时,需要兼顾商家与消费者双方的需求,为双方提供对等的救济手段。
同时,需要考量平台开放“高退款人群屏蔽功能”所包含的条款是否合理。该功能主要用于解决服装行业的高退货率问题。有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直播电商行业女装退货率一般在50%至60%,男装退货率在30%至40%。通过“高退款人群屏蔽功能”,异常退款人群、高退款人群会被自动屏蔽或者减少触达。暂且不论该功能能否实现预期目的,其本身就可能误伤正常的消费者,尤其是那些因款式、尺码等原因多次试用衣服的消费者。
更为严重的是,该功能可能对消费者行使“无理由退货权”造成阻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网络购物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有权无理由退货。“高退款人群屏蔽”功能一旦启用,平台可能会自动将经常行使“无理由退货权”的消费者识别为高退款人群,进而对其减少信息触达乃至屏敝,这无疑是对合法行使“无理由退货权”的消费者的一种惩罚。
当然,无理由退货权制度也有其自身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可以退货的商品范围过窄;“其他不宜退货的商品”则必须依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在当前法律现状下,平台不应仅根据“近90天退款率超过淘系用户均值3倍且退货量大”这一指标确认“高退款人群”,而是应通过算法确定和识别消费者是否在正常行使“无理由退货权”、所购商品是否属于不可以退货的商品、是否属于消费者确认的不宜退货的商品(如婚纱、内衣),以及试用多长时间后不可以退货。同时,依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电商平台需将相关算法规则予以公布,并确保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获取和知晓。
总之,电商平台每一项规则的制定与每一项功能的设置,都需要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进行考量,通过细致分类、精准制定规则,以更好地平衡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
(作者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
攻守异势
□ 钟 燃
贾谊在《过秦论》上篇中以强烈对比收尾,指出秦国“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但极其吊诡的是在四海归一后,却“一夫作难而七庙隳”。最后,他发出千古警言“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点明秦亡的根本原因是“不施行仁义,而打天下与守天下的形势已截然不同了!”文章戛然而止,令人回味无穷。
与“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相呼应,贾谊在《过秦论》中篇进一步指出:“夫并兼者高诈力,安危者贵顺权,此言取与守不同术也。秦离战国而王天下,其道不易,其政不改,是其所以取之守之者无异也。孤独而有之,故其亡可立而待也。”意思是说,兼并天下时崇尚权谋武力是可行的,但安定天下时则应把政权建立在顺应民心的基础上——夺取政权与巩固政权的方法是不同的。然而,秦朝脱离战国纷争而统一天下后,治国方略却未改变,政策依旧如故,其错正是用夺取天下的手段来治理天下。如此孤立而残暴地统治天下,灭亡自然指日可待。贾谊告诉世人,长治久安的一大历史密码是,打天下可用逆取之术,治天下必用顺守之道。
或许,汉文帝在未央宫宣室殿召见贾谊时,这位年轻政论家的政治敏锐和远见卓识深深地打动了他,当文帝听到“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时,分明为这一历史强音而警醒。无疑,“攻守异势”思想在轻徭薄赋、约法省刑的政策中持续发酵,转化为成功实践。
事实上,贾谊的“攻守异势”思想,是汉政权建立以来对强秦速亡深刻反思的承继和发展。在这一思想提出之前,陆贾在刘邦面前时常引用《诗》《书》等儒家经典,劝谏治国需重文教。刘邦出身草莽,以武力取得天下,对此不以为然。一次刘邦不耐烦地骂道:“老子我是在马背上打下的江山,用得着那些酸腐道理吗?”陆贾从容反驳:“陛下能在马背上得天下,难道还能在马背上治天下吗?商汤、周武王推翻暴君夏桀、商纣是逆取,但以仁德顺守天下,这才是文武并用、长治久安的办法……假使秦朝统一后能推行仁义、效法先贤,陛下您又怎么可能取而代之呢?”这一反问让未央宫陷入死寂,刘邦面带惭愧,过一会儿说:“那你给我写本书,讲清楚秦朝为何失天下、我为何得天下,再把历代兴亡的道理都总结出来!”陆贾遂撰《新语》十二篇,每呈上一篇,刘邦都连连称赞,此书被奉为治国宝典。历史常有相似之处。大约八百年后,公元638年,唐朝立国近20年时,社会趋于安定。唐太宗问群臣:“你们说说,创业(打天下)和守成(治天下)哪个更难?”房玄龄说:“天下大乱时,群雄并起,要在血战中征服四方、降服对手,创业的艰难是明摆着的!”魏征却说:“自古以来,帝王得天下时历经磨难,但往往在安逸中失去江山。守成才是真正的难关!”唐太宗总结说:“玄龄和我一起打过天下,九死一生,自然深知创业之难;魏征和我一起治理天下,总担心富贵滋生骄奢,疏忽引发祸乱,所以认为守成更难。如今创业的艰难已成过去,守成的难题正要靠诸位与我共同谨慎应对!”唐太宗的智慧在于深刻认识不同阶段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居安思危,明确守成是当下核心任务。“创业难,守成更难”成为后世治国良训。
“攻守异势”之说,实为经国大略。三场跨越时空的对话,串联起一条清晰的历史逻辑:逆取顺守,因时制宜。暴力只能摧毁旧秩序,而只有仁义才能构建新秩序。当硝烟散尽,唯有认清攻守之势的变化,方能筑牢长治久安之基。
筑牢“饭碗田”保护屏障
□ 马树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前不久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典型案例,进一步筑牢黑土地资源保护屏障,精准打击相关犯罪行为。
黑土地性状优良,肥力高,能够为农作物的生长提供得天独厚的条件,在我国粮食生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饭碗田”,也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黑土地的形成过程非常漫长,一旦遭到破坏,极难恢复。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对黑土地打起了歪主意。他们或采取“掏洞深挖”“蚂蚁搬家”等方式盗挖、滥挖黑土,或在黑土地上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黑土地的生态功能与生产能力,让这片珍贵的土地伤痕累累,也威胁着其可持续利用。
为切实加强对黑土地的保护,2022年我国颁布施行了黑土地保护法。此次“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是对黑土地保护法的有力贯彻,也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具体体现。该司法解释在罪名适用、定罪量刑标准、事实认定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有针对性地回应了司法实践难点。例如,在以往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五亩”“十亩”入刑标准基础上,按60%设定了针对黑土地的入罪标准。按照新的标准,非法占用并毁坏永久基本农田的黑土地达到三亩,或者非法占用并毁坏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黑土地达到六亩,都可以入罪。这些规定无疑加大了对粮食安全的保护力度,体现了对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从严惩处的鲜明司法态度。同时,也织密了黑土地保护的刑事法网,为执法办案提供了明确的裁判依据。
以此次发布的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为例,刘某某在他人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内盗挖黑土出售,致使黑土地耕作层被全部破坏,涉及面积6.93亩。法院认为,刘某某在他人耕地中非法取土,数量较大,造成黑土地被严重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过,考虑到刘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其家属将案涉土地予以平整修复,并取得了耕地承包人的谅解,法院最终依法对其从宽处罚。此案为人民法院办理类似盗挖、滥挖型的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案件,如何准确适用罪名和妥当定罪量刑提供了指引,同时也向全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黑土地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将其作为牟利工具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以法治利剑守护好黑土地“饭碗田”,既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的必然要求。我们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毁了子孙后代的饭碗。此次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的发布,彰显了我国保护黑土地的坚定决心,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也要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相关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让黑土地永远造福人民,让“中国饭碗”端得更稳、更牢。
87万元买的翡翠实际只值几百元
乌鲁木齐警方捣毁“翡翠直播带货”电诈团伙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赵书城 刘晶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民警远赴云南省,捣毁一个“翡翠直播带货”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抓获22名犯罪嫌疑人。该案系新疆首例涉“翡翠直播带货”领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
直播间内暗藏玄机
2024年11月,年近七旬的刘光(化名)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翡翠销售主播,邀请他扫码进入翡翠销售网络直播间,为主播“聚人气”,称直播结束可送翡翠原石。
刘光没多想,添加对方好友后,扫码下载直播软件,进入直播间。
直播间内,在金色的背景下,主播助手在一名身穿缅甸军服的持枪男子护送下展示开窗翡翠原石(开窗是指在翡翠上开一个小口,展示内部成色),主播称原石来自中缅边境。评论区内更是热闹,“666”等夸赞霸屏,“幸运观众”争相购买。
刘光观看直播获赠小挂件后,将目光转向翡翠原石,此后每日坚持观看直播。至当年11月中旬,他花费10万元购买了多块翡翠原石。
按照直播间规定,翡翠原石交易成功后,与主播有合作的翡翠原石收购商有优先收购资格,若价格合适,购买者与收购商达成交易,其所购的翡翠原石会直接邮寄给收购商。
首次与收购商交易,刘光收获2万元,这让他对此深信不疑。而从始至终,他并未收到翡翠原石的实物,仅在直播间看了一眼。
当年11月26日,刘光又在直播间花87万元买了5块原石,却再无收购商联系。主播称原石系盗窃所得,建议刘光再支付售价10%的钱款,由主播团队将原石制成更值钱的成品。刘光于是又支付了8万元。
一个月后,刘光收到了主播寄来的翡翠成品:2个手镯、8个无事牌、1个戒指。
看着材质一般的成品价值高达90余万元,这让刘光及家人产生质疑。刘光赶忙联系主播,却发现对方已将自己拉黑删除。深感被骗的刘光选择报案。
环环相扣布下圈套
案件究竟该如何定性?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成立由网安、图侦等多警种联合组成的专案组,深入摸排调查。
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个精心编织的骗局:直播开始前,主播团队的客服会发布售卖翡翠原石的广告,再通过大数据搜集那些点击或搜索过相关内容的网民信息,针对性发送直播链接。待网民产生兴趣来到直播间,直播团队会迅速活跃起来,热闹非凡的直播间围观者众多,可多数围观者其实是主播团队的“托儿”。
主播租用翡翠商的优质原石在直播间展示。直播间设置抽奖机制,若围观者想购买翡翠原石,需在评论区打出0至88之间的幸运数字,由主播随机抽取幸运观众,赋予其购买资格;通过事先设定的程序,主播会安排“托儿”成为幸运观众,以确保每块翡翠原石都能在虚拟世界售出,并以此营造围观者争相购买翡翠原石的假象,进一步迷惑“有购买意愿”的网民;最后,若网民表露出购买意愿,其便会被安排成为幸运观众,从而完成交易。
交易完成后,圈套进一步缩紧:主播会安排由“托儿”假扮的收购商向购买者加价收购,获取信任,待其尝到甜头追加高额投入后,主播便会以“翡翠原石系盗窃所得”“翡翠原石被缅甸军方查扣”等借口,引诱购买者委托其将所购翡翠原石制成成品。经调查,这些成品系主播团队以10元至百元不等的价格自摊贩处收购,尽管它们含有翡翠元素,却是价值极低的边角料、废料。
团伙成员悉数落网
这一直播团队具有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重大嫌疑。
明确了案件性质,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立即开展侦查。
经查,该团伙藏匿在云南省,分工明确,层级分明,自2024年10月开播以来,所涉案款已超百万元。
接报后,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专题研究,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依托大数据缜密分析,逐步掌握该团队组织架构。
今年3月,经缜密侦查,民警摸清了该团伙具体位置、人员构成、活动规律。
4月3日,在云南省警方全力配合下,特别行动小组兵分五路集中抓捕,抓获21名犯罪嫌疑人,查获翡翠原石、成品100余块、涉案手机73部、现金30万元。
经讯问,该团伙头目尔工(化名)交代,其2017年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警方打击处理。出狱后,其接触到“翡翠直播带货”行业,发现了其中的“商机”。2024年10月,其雇用专业网络直播团队,纠集多名有吸毒、贩毒前科的同乡担任“托儿”,冒充收购商、缅甸军人,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据尔工交代,作案半年内,该团伙诈骗所得达160万元,被害人遍布全国。该案已在全国串并案件16起。
5月初,经深挖审讯,民警又抓获该团伙一名成员。
目前,2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漫画/高岳
“海外专柜正品”却显示从境内发货
上海静安破获一起特大跨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 本报实习生 梁文玥
“海外专柜正品”“香港发货”“拉夫劳伦限时7折”……在一些电商平台的“全球购”栏目,这些噱头吸引了不少顾客,孰料买回来的却是境内制造的假货。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近日破获一起特大跨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去年8月,静安警方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在某电商平台的一家自称“海外专柜正品”的海外专营网店内,购买的多件品牌服饰均疑似假冒。
经鉴定,涉案商品确系侵权产品。警方随即成立办案专班展开调查,发现该店铺宣称“海外直邮”,实则通过广西、广东两地的仓储物流基地从境内发货。
侦查结果显示,该团伙采用“双公司运作”模式:由李某实控的深圳某进出口贸易公司负责注册海外专营店铺及仓储物流,匙某实控的广州某品牌代理公司负责直播引流与售后服务。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团伙还实际控制着5家海外专营店铺,专门以“海外专柜正品”的名义销售假冒商品,价格约为市场价的7折。
这些假冒的“拉夫劳伦”服饰看似与正品极为相似,但其质量低劣,极易掉毛。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案呈现出犯罪网络跨地域、售假链路长、主观故意认定难等特点。
为让“进口”商品更逼真,该团伙将境内生产的假冒品牌服饰包装成“进口正品”,通过多种渠道运送至香港、澳门等地,再通过关联公司报关入境,并为假冒服饰缴税,以此获取进出口单据,在境内主流电商平台申请“全球购”店铺,进而实施规模化网络销售。
同时,该团伙利用境外企业对公账户实施资金转移,并通过地下钱庄“洗钱”,由此形成了“境内制假—跨境洗钱”的犯罪链条。
面对电子证据碎片化难题,静安警方走访多家电商平台,依托企业提供的数据模型,对30余万条交易记录进行碰撞比对,最终成功锁定关键资金链路。
此外,经查证,以匙某、李某等人为首的团伙曾多次因违规经营被平台处罚,但其通过不同的关联公司“改头换面”,重新经营,这成为其“知假售假”主观故意的关键证据。
静安警方在广东、广西当地警方的支持配合下,同步对该团伙多个窝点展开收网行动,抓获以匙某为首的10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假冒品牌服饰2万余件,查封5处仓储窝点。
目前,犯罪嫌疑人匙某、李某等10人均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直播团队在明知店铺存在售假“前科”的情况下,仍持续为其提供带货服务,目前相关主播团队已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涉案电商平台也在警方指导下,进一步强化跨境电商资质核验机制,以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购物环境。
办案专班已展开对嫌疑人制假渠道以及资金结算方式等线索的深挖扩线,后续将对制假工厂和提供“洗钱”业务的地下钱庄实行全链条打击,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者不敢再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男子“搬运”热门歌曲网上销售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葛萑 “音质不错,还都是流行歌曲,强烈推荐”“操作简单,价格便宜,音质很棒”……某宣称售卖“车载U盘、无损音质、精选热歌”网店的评论区内,好评如潮。这类店铺售卖歌曲资源,因为价格低、数量多,商品销量不菲。但实际上,这些网店对一些热门歌曲并没有版权。近日,由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宣判,吴江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23年9月,公安机关接到一条贩卖盗版音乐的线索,经过综合研判后立案侦查。经查,龙某(男)长期从事音像领域工作,一开始做受音乐迷喜爱和追捧的“发烧碟”,后来因为生意不景气,就打起了贩卖盗版音乐的主意。
2023年,龙某在电商平台注册“东某音像”“缘某音像”“龙某音像”等店铺,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苏州某音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发行该公司获得授权的歌曲至车载U盘、CD光盘内,并进行销售。在网店经营期间,龙某聘用彭某等人,分别负责运营、客服、刻录、快递等工作。遇到消费者有疑问时,店铺客服会统一用“正规供货商拿货”的话术回应。
2024年3月,吴江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通过审查案卷,检察官王伟伟发现涉案U盘、CD光盘有2000余个,且歌曲授权情况较为混乱,取证难度较大,如何在有部分授权的情况下准确认定涉案音乐作品的侵权情况和数量成为摆在面前的难题。
为了夯实证据基础,吴江区检察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通过查明苏州某音乐公司签署的授权书、授权证明书等,捋清该公司授权时间、转授权等问题,证实龙某及其注册的店铺均未获得复制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授权,亦未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同时,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结合相关办案规定,建议公安机关通过抽样取证的方式认定涉案音乐作品的版权。
最终,认定结果显示共有未经苏州某音乐公司授权歌曲的U盘290个,CD光盘365张。据此,检察机关判定犯罪嫌疑人确有侵权行为。
2024年12月30日,吴江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龙某提起公诉,因彭某等6人系从犯,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认罪认罚、自首、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遂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结”并非终点。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吴江区检察院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多次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时要注重依法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强化对行政违法行为“可处罚性”审查把关,并建议执法人员加大对网络销售侵权音乐作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吴江区检察院检察长杜建伟介绍,一直以来,吴江区检察院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之一,联合法院、市场监督管理等八部门成立商业秘密保护服务联盟,依托企检服务中心设立全市首个“司法+行政”商业秘密保护体检服务站,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研判等工作机制,打造“订单式”法律服务,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开展法律宣讲、法治体检等活动26次,推动解决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问题两件。
两公司销售“李鬼”光模块非法牟利
浙江西湖法院以组合拳打击假冒光模块犯罪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刘畅 刘玄
光模块是通信网络中的“神经元”,承担着光电信号转换的关键功能。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2024年我国光模块市场规模已突破800亿元,其中华为、H3C等国产头部企业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35%。然而,高利润驱动下,仿冒产业链悄然滋生。
如何斩断名牌光模块背后的黑色产业链?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以“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市场化解纷”的司法组合拳,为一场光模块“李鬼围剿战”画上句号。
5G基站与数据中心建设热潮下,华为、H3C品牌光模块市场需求激增。然而,正品采购需严格授权且有一定成本。
某网络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某网络公司)与某电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某电子公司)嗅到其中的“商机”,通过某光公司购入大批假冒注册商标的光模块,并将这批光模块销往某铵公司等下游企业。截至案发,某网络公司与某电子公司已向下游企业销售假货74万余元,非法牟利3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某网络公司、某电子公司、被告人何某、马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遂向西湖法院对四被告提起公诉。
同时,被害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惩罚性赔偿)及合理维权费用。
“既要让违法犯罪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企业损失得到真金白银的补偿。”承办法官潘素哲介绍,在刑事案件中附带解决民事纠纷是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重要体现,并且,在该案处理上,先解决民事问题可以避免因刑事诉讼的复杂性而延误民事赔偿的确定,同时可以避免审理资源的浪费,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救济提供一条更便捷的通道?审判团队想了个办法。
“我们探索引入市场化解纷机制,确保刑事案件审理的效果和质量的同时,拓宽市场化解纷的应用场景,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西湖法院旅游法庭庭长朱小琼介绍。
在潘素哲的指导下,市场化调解组织的调解员组织被告与被害单位开展释法说理、反复协商。经多轮调解,四被告与被害单位达成调解协议,且四被告及时履行完毕。被害单位出具了谅解书,单位负责人感叹:“没想到能这么快拿回损失!”
综合考量量刑情节后,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单位某网络公司、某电子公司及被告人何某、马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何某、马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依法予以从宽处罚。该院遂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某网络公司罚金18万元;被告单位某电子公司罚金29万元;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一审宣判后,四被告未提起上诉,检察机关未提出抗诉。据悉,四被告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已缴纳全部罚金。
据了解,西湖法院依托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创新引入市场化调解,将刑事追责与惩罚性民事赔偿无缝衔接,通过严惩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既维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更向市场传递了清晰信号:法律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试图“傍名牌”“走捷径”牟取暴利的行为,必将付出法律代价。
“光模块是5G时代的‘神经枢纽’,其质量直接关系通信网络安全。”朱小琼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这些‘李鬼’产品外观几可乱真,经鉴定,其稳定性与安全性存在重大隐患,可能埋下通信网络故障甚至数据泄露的‘定时炸弹’,假冒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企业利益,更危及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安全。”
朱小琼提示,这场围绕“小模块”的审判,还留给行业深刻启示:依赖“贴牌造假”终将自毁前程,唯有自主研发才能掌握核心竞争力,并且,企业需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留存进货凭证,远离“低价高仿”陷阱,若发现设备异常,可通过商标鉴定、溯源系统锁定侵权证据。
证据审查纠错,轻微伤“变”轻伤
河北广平检察精准指控犯罪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 李 雯
□ 本报通讯员 张珍珍 高光军
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既有案发现场视频录像,又有嫌疑人供述,看似简单,为何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两次重新鉴定?近日,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技术性证据审查,积极纠正被害人的人体损伤程度,精准指控犯罪,从而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罚,被害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24年5月2日,被告人周某与朋友约好一起吃饭。
当天晚上11点左右,周某在明知自己饮酒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前去买烟,在行驶至滨河路口转弯时,撞上在路边聊天的程某甲、程某乙(程某甲之女)、董某以及在便道上停放的小型客车尾部,造成被害人程某甲、程某乙、董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周某为逃避法律追究,弃车逃离现场。附近听见撞车声音的居民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3名被害人被送往广平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被害人程某甲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4年6月7日,经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广平县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程某甲、程某乙、董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周某在案发当天逃离现场后,于2024年7月19日投案自首。
2024年9月17日,广平县公安局将周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移送广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提审周某时,周某认罪认罚,结合现场的监控录像和证人证言,全案证据锁链环环相扣,相互印证,并排除合理怀疑。但是,检察官在审查卷宗时发现了疑点。
根据卷宗材料,2024年6月23日邯郸市法证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程某乙为轻微伤,董某为轻伤一级。该鉴定意见依据的是程某乙2024年5月2日至9日的住院病历等内容。但程某乙在后续治疗过程中的住院病历等证据与鉴定时依据的住院病历等证据伤情明显不同。
为精准有效指控犯罪,2024年10月15日,承办检察官将该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建议针对上述新的病历重新对程某乙的伤情进行鉴定。广平县公安局对程某乙的伤情重新鉴定后,于2024年11月14日将该案重新移送广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有必要强化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于是提请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中程某乙的鉴定意见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
2024年11月21日,邯郸市检察院向广平县检察院制发的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显示,该鉴定意见相关条款依据不足,且鉴定程序违法。随后,承办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遂委托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对程某乙的伤情重新鉴定,并出具程某乙伤情为轻伤二级的鉴定意见书。
“办案中要克服‘重定罪,轻量刑’的办案倾向,既审查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也要对影响量刑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查。”承办检察官介绍,周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由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认定的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后,最终以造成一人死亡、两人轻伤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一审宣判后,周某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女子发出侮辱性转账被法院罚款
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有经济能力给付抚养费却一拖再拖,给付时却以每次转账“250元”的方式付款,且每条都附有侮辱性言辞。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认为被执行人加女士不当履行的行为已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其罚款1万元。
2022年,加女士因与闻先生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孩子归闻先生抚养,加女士需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判决生效后,加女士未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闻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共8.5万元。
案件受理后,朝阳法院执行局法官柴松依法冻结了加女士的银行账户。加女士与法官联系,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申请解冻部分账户,并承诺在一周内履行完毕。执行法官依法解冻了加女士的银行账户。
让人想不到的是,在后续履行中,加女士却数十次以单笔转账金额250元的方式向闻先生支付抚养费,每次转账具有指向闻先生的侮辱或“诅咒”性质的附言。
法院认为,加女士的履行方式具有较为明显的侮辱性,违反了公序良俗,其行为并不能认定属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因加女士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依法对其罚款1万元,并依法强制扣划其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现加女士已经缴纳罚款,案件执行完毕。
柴松说,本案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人自行转账至申请执行人账户进行履行,被执行人应当遵照诚信原则按期以恰当方式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选择多次以250元的金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250”这一数字在社会大众认知中具有侮辱性,被执行人在履行时对转账进行附言,附言内容也带有侮辱性,被执行人的履行方式具有明显不当,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对被执行人的行为进行罚款,不仅是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更是引导社会大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法律观念和道德观念,营造诚信文明的社会氛围。
老人主动“被诈骗”成“洗钱”帮凶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周梦雅 网上聊天、App下载、网银操作……一名近80岁高龄的老人熟练掌握这些操作,成了电诈“洗钱”帮凶。
“我知道这个东西就是诈骗,但是我出于好奇心,就是想知道他们具体是怎么行骗的……”近日,80岁高龄的老人林某接到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时说。
林某194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24年7月,她多次收到陌生人寄来的快递,内含不同种类的小礼品和印有二维码的文件,文件显示“扫码完成任务,即可收到98万元扶贫款”。林某明知自己收到的是诈骗信息,但强烈的好奇心驱使她扫描了二维码。
扫码后,林某加入了一个聊天群,很快就有人联系她,并远程操控其对银行卡进行“包装”,美其名曰包装后扶贫款才能转入其银行卡内。林某按照指示逐步操作,并被要求录制了承诺保证不挪用包装流水资金、积极配合工作的视频。随后,上游犯罪分子又指示其将收到的赃款分批次取出,并要求其向指定账号汇款。截至案发,林某转移涉案资金共计6.48万元。
“完成一系列操作后,我明白了他们的目的,就是通过我来洗钱,我也意识到自己成了诈骗团伙的帮凶。”林某后悔不已。
鉴于林某犯罪情节轻微、未从中获利,且具有已满75周岁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登封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因林某主动‘被诈骗’造成被害人损失,检察机关依法启动行刑反向衔接,将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进行处理。”登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朝锋介绍说,行政检察部门综合考虑案情后,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给予林某行政处罚的意见。最终,林某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年龄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推进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是构建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制度的重要一环,也是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的生动实践。我们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有效消除追责盲区,切实做好了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王朝锋说。
为强军兴军打造科研创新砝码
记军事科学院某部研究员陈振华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蒋 喆 李雨田
5天时间辗转4座城市,行程2000多公里……近日,为推进某科研设施建设任务,军事科学院某部研究员陈振华带着年轻科研人员到部队一线调研交流。
虽然年近花甲,但行进在科研道路上的陈振华仍步履匆匆。从普通一兵到总设计师,陈振华深耕科研30余载,曾参与或领衔10余项科研设施的设计建设。单位里成排的奖状、奖牌和夜里灯火通明的办公大楼,见证着陈振华和战友们付出的心血和汗水。
“这是值得奋斗一生的事业。”陈振华说。如今,他更加积极对接实战需求,为科技强军贡献智慧力量。
点亮理论这盏灯
20世纪90年代,离开校园的陈振华走进群山连绵的科研军营。在这里,他深刻认识到一个深邃哲理:“点亮理论这盏灯,一生都向光明行。”
走进陈振华简朴的办公室,书架上摆满各类经典著作和理论书籍。陈振华始终把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开展科研工作的根本遵循,他曾讲:“创新理论是智慧的源泉。我们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从中汲取精神动力,才能更好坚守初心使命、破解工作难题。”担任领导职务后,他在抓自身理论武装的同时,还开设“理论沙龙”,经常组织理论班务会,引领大家紧跟党的创新理论发展步伐。
对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陈振华注重学原理,学立场观点方法,在科研工作中深刻领悟“坚持自主创新的战略基点”“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发展新质战斗力”等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
在一次部里组织的学习交流会上,他从坚持面向战场、面向部队、面向未来的战略选择,到坚持军事理论和军事科技紧密结合的实践路径,再到加强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孵化孕育,进行条分缕析。他的宏阔视野、理论素养、全局思维,让大家深为折服。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时,一项科研设施建设进入攻坚阶段,瓶颈关隘接踵而至。陈振华先后组织两次理论研讨和多轮技术恳谈,引导团队坚定攻坚信心、找准主攻方向,为科研设施建设按下“快进键”。
每当科研路上遇到难题,陈振华总会及时想出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给周围的人带来正能量。因为他的存在,大家心里总觉得很有底气,攻坚克难的劲头很足。
2024年,一场“新时代奋斗观”大讨论在某部举行,陈振华深情讲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党的创新理论送我一把‘金钥匙’”的感悟,赢得阵阵掌声。听者说:“我们佩服陈总这个人,也认同他讲的这个理儿。”
强大的精神力量
硕士毕业的陈振华走进大山深处的某科研单位,担负设计建设某类科研设施的任务。他所加入的研究室活跃着一批大师名家。作为团队新人,陈振华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科研设施设计建设涉及几十个学科专业,这里流传着一句口号:“要想当先锋,必须专业精。”
陈振华每年都要学习许多专业书籍,大部分节假日都在读书中度过,写下许多专业笔记。他被同事称为专业技术“新华字典”,享有发现解决问题“一眼准、一口清”的美誉。
陈振华崭露头角的第一仗,就是抢占科研“娄山关”。
那年,一项科研设施重要组件研究设计的重任落在陈振华肩上。初出茅庐的他潜心钻研,经过反复试验、比较、优化,最终的方案便捷性、高效性出人意料。陈振华和团队完成的设计成果成为工程一大亮点,他因此荣立二等功。
从这以后,陈振华开始系统掌握科研设施设计技术,支撑其参与、领衔多项科研设施的设计建设。
开展前沿性设计研究,众多难题亟待破解。陈振华带领团队经过反复调研论证、一次次试验,成功突破多项关键技术。他在不同科研岗位大力弘扬和倡导“敢担当、敢亮剑、敢突破”的创新品格和“坚定、坚韧、坚挺”的执着精神。国内没有的,他带领团队率先突破;国外领先的,他与团队一道竞逐前沿。
陈振华把“我还就不信了”这句话挂在嘴边、放在行动里。他以舍我其谁、不懈攻关的奋斗姿态,带着科研人员高标准完成一项科研设施设计建设工作,实现关键核心技术完全自主可控。
陈振华的沉着、严谨、专业、智慧,折射出新时代军事科研工作者强大的精神力量。
科研人员的标杆
陈振华将严谨治学的学风研风落实到工作中每一个细节,凡是参与的设计项目,从跟产加工到现场安装,他都全身心投入,亲力亲为。他总说:“不到现场看看,总感觉不踏实。”
平时和颜悦色的陈振华,到了评审、验收现场就变成“黑脸包公”。某核心部件验收时,虽然总体性能已经满足基本使用需求,但有个别指标未达到合同规定。陈振华对承建单位负责人说:“达不到原定的设计标准,我绝不签字。”直到承建单位重新奋战20天,通过加工调整达到设计精度要求,才在他那里过了关。他常说,“情况再紧、技术再复杂,也不能留有任何瑕疵。”
陈振华牵头组织的每一项科研设施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他有一本时间账:“科研没有捷径,每天多工作两小时,就能学习更多知识,遇到难题也能更加从容。”
担任科研设施总设计师,不仅需要涉猎范围极广的高新技术,而且要协调大量工作,陈振华常常带着一身疲惫回到家中。但第二天,一进入办公室、试验场,他又像拧紧的发条高速运转起来。
为确保每个细节都万无一失,陈振华消瘦的身影常穿梭在科研试验一线。严冬厂房里格外寒冷,为方便穿越狭窄地带检查,他只能穿着单衣;盛夏他冒着酷暑高温,钻进蒸笼一样的封闭区域,汗水浸透衣服。
陈振华高度关注青年科研人员的成长进步。近年来,他致力于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人才共育的科研团队,为年轻科研人员制订“个性化”发展方案。
学生小尉读研时,陈振华作为第二导师为他设计研究方向,选定了一个大家眼中的“冷项目”。小尉起初颇为不解,但当他完成课题后,发现该项目极具前沿优势,并在多年后的一项科研设施研制中成为重要支撑技术。经过历练,小尉逐渐成为团队骨干。
如今,陈振华身后是一支梯次完备、业务全面的精英团队。在设计与建设一体化的淬炼中,团队成员普遍实现能力升级,成长为青年英才。
“科研立项,胜战在先;项目报奖,青年在先;评选先进,同事在先。”这是陈振华给自己的约法三章。那年,陈振华作为项目负责人,带领团队完成一项高难度结构的设计制造,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申报奖项时,他把机会让给了年轻人。
近年,得知单位准备推荐他选升待遇级别的消息后,陈振华立即找到党委书记,诚恳地说:“感谢党委关心厚爱,但我觉得自己离标准还有差距,请组织考虑其他同志。”科研设施设计建设周期长,成果产出相对缓慢,陈振华长期从事相关工作,论文和奖项并不突出,但组织坚持以实绩贡献为评价导向推荐他。
在参加评审答辩时,专家向他提问:“你怎么评价看待自己近年来的成果奖励?”陈振华回答:“最重要的就是把项目建好,别的都是其次。”
新时代官兵关系的基本准则
□ 杨春贤
良好的官兵关系,是我军特有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也是我军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强大动力。新修订的内务条令重构官兵关系“双六条”,增加新内容、总结新涵义、明确新要求,是新时代官兵关系的基本准则。
官兵关系的“定盘星”。我军自诞生之日起,就明确了官兵关系政治平等的原则,这一优良传统,奠基于井冈山时期、确立于古田会议、发展于延安整风、成熟于解放战争,贯穿于人民军队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全过程。虽然时代在更迭、形势在发展、环境在变化,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始终没有变,赓续官兵一致的优良传统,任何时候都要发扬光大、牢牢坚守。新内务条令在历次关于官兵关系准则、要求、条款的基础上,对官兵关系作出新定位,明确“官兵关系是军队内部关系的基础。军官和士兵之间应当按照官兵一致的原则,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发扬尊干爱兵、兵兵友爱的优良传统,培养同甘共苦、生死与共的革命情谊,构建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同心协力完成任务”,为新时代人民军队进一步密切官兵关系提供了基本遵循,为部队上下同欲、官兵同心、团结一致提供了主旋律和动力源。
尊干爱兵的“指南针”。当前,部队面临的社会环境、使命任务和官兵成分等发生深刻变化,一些基层部队官兵关系、兵兵关系出现新情况新特点,战友加兄弟的情谊淡化、连队就是家的观念弱化、生死与共的氛围虚化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一些干部成了战士“最熟悉的陌生人”,“键对键”代替“面对面”,“冷处理”代替“冷暴力”等,拉大了官兵之间的距离。针对这些问题,条令新增“端正对士兵的根本态度”“尊重士兵的人格尊严”等内容,再次从政治上确立了官兵平等、官兵一致的原则,强化了基层至上、士兵第一的观念,明确了团结官兵、感召官兵的实践要求。
纯洁交往的“航向标”。官兵关系直接反映部队风气和士气,官兵亲如兄弟,部队坚如磐石。特别是进入新时代,00后已成为基层官兵主体,一些年轻官兵出现思想问题隐匿化、人际交往分层化、日常行为网络化的现象,干部战士打不成一片、融不到一起。为此,条令将“主动开展谈心交心,掌握士兵的思想、学习、工作、家庭等情况,做好一人一事工作”“合理表达诉求”写入其中,从法规制度上搭起官兵沟通的桥梁。同时要看到,干部知冷知热,战士才会掏心掏肺;干部吃苦吃亏,战士才会理解体谅;干部真心办事,才能消除官兵间的隔阂矛盾,纯洁战友情、兄弟爱。条令增加“尊重和信赖军官”“自觉抵制庸俗关系”等内容,深刻揭示了治军带兵的内在规律,为加强新时代我军官兵关系指明方向。
全军部队必须牢牢把握时代脉搏,紧跟形势变化,进一步密切官兵关系,始终做到官兵一致的原则不能变、尊干爱兵的传统不能丢、生死与共的情谊不能忘,保持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为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凝聚强大力量。
池州贵池区推出“三优服务”
提升军人军属法援服务效能
本报讯 通讯员王友松 近日,在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现役军人江某说:“仅过去一周,我的维权案件就得到妥善解决。”这得益于贵池区为军人军属推出的“三优服务”。
池州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法治拥军是贵池区双拥工作一大亮点。为提升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效能,贵池区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开设军人军属窗口,打造“一站式”维权服务,为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维权案件依法优先受理、相关资料实施优先审查、法律援助优先指派落实的“三优服务”。同时,公布法律服务热线、维权微信、涉案邮箱,及时便捷高效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法律服务。
贵池区结合老兵退役、新兵入营、演训任务等时机,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向官兵派送“法治大礼包”,通过以案宣讲、模拟法庭、法治授课、维权答疑,提高军人军属合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武警三明支队锻造水域救援尖兵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陈伟聪 林凤华 近日,武警福建总队三明支队结合驻地水文特点,组织舟艇操作骨干集训,重点围绕抢险救援中可能出现的险情、灾情,进行针对性强化训练,确保遇有情况能够第一时间拉得出、打得赢。
连日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龙湖公园水域一片火热练兵景象。随着指挥员一声令下,十余艘舟艇如离弦之箭,破浪而出。
此次集训针对舟艇控制难度大、水上情况复杂等特点,以打造一支“懂救援、会救援、善救援”的专业处置力量为目标,采取理论学习和操作实践相结合、模拟训练和实地演练相结合的方法,重点组织对舟艇离(靠)岸、水上编队与行驶、水上救援和常见故障排除等内容进行强化训练。
“当前,驻地已进入汛期,我们始终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着眼任务需求,开展全要素实战化训练。通过单兵精练、编组合练、综合演练,全面锤炼部队复杂环境遂行任务能力,确保遇有情况拉得出、救得下、打得赢。”武警三明支队领导陶建荣说。
一字开进、三角列阵、多纵并行……训练场上马达轰鸣、浪花飞溅,各个训练课目交替进行,各类特情轮番上阵。参训官兵全神贯注,一条条“银龙”在水面往来穿梭。
据介绍,这次舟艇操作骨干集训中,约六成参训官兵为首次接触操作舟艇装备,复杂水域环境是对受训人员技战术水平的严峻考验。
针对这一情况,武警三明支队采取以老带新结对帮带模式,全流程实操示范教学,帮助受训官兵快速掌握操作技巧。
“训练场对接战场,作为一名舟艇操作手,我们要在实践中锤炼过硬技能,确保打好每一场抢险救援攻坚战。”机动中队刘子威参加完集训后感触颇深。
进入汛期,驻地天气形势复杂多变,极端天气明显增多。为此,武警三明支队每日登录驻地水利信息网查询防汛信息,并积极准备救援绳、铁锹、应急照明设施、药品等物资,做好抗洪抢险救援准备。
福建军地法院开展专题党日活动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李俊 黄毅 5月15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解放军福州军事法院开展“司法护航彰担当 赓续作风助强军”专题党日活动,组织军地法院法官参观永安抗战旧址群。
在军地法院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各方就部队法律需求、军事法理研究、战时司法审判、涉军矛盾化解等议题进行交流,并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5〕6号)中,如何通过优化管辖规则、强化专业审判、平衡军地司法资源等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福州军事法院大校院长黄琛对三明市中院司法拥军展厅、三明市司法拥军协同中心建设给予充分肯定,他说:“三明是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苏区土地。这几年,三明军地双方从战略高度谋划推进,紧盯‘前沿、前线、前哨’聚焦服务备战用力,瞄准‘后路、后院、后代’聚力官兵后方用劲,筑牢‘铜墙、人墙、心墙’聚合军民鱼水用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不断谱写崭新篇章。”
专题党日活动期间,福州军事法院一行还参观了永安市“涉军维权联动中心”“巡回审判点”等司法拥军品牌建设。
军地法官们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军地司法资源向“统”聚力、向“战”聚焦、向“融”聚智,通过技术赋能优化司法为兵举措、通过跨域联动深化涉军维权模式,为部队练兵备战、解决军人军属纠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
西南政法大学成立军事法研究院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近日,西南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院成立揭牌仪式暨自主设置目录内军事法学二级学科专家论证会,在该校渝北校区举行。
据介绍,在当前时代背景与国际形势下,加强军事法学学科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通过成立军事法研究院,搭建高水平学术研究平台,汇聚一批优秀军事法学科研骨干,开展一系列军事法理论与实践前沿性的学术教学研究活动,可以为国家和军队培养、输送更多高素质军事法学专业人才。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西南政法大学创办军事法研究院在我国院校中尚属首次,正逢其时,且具备深厚的传统底蕴和坚实的学科基础。
专家学者围绕军事法学学科设置及建设方案进行了讨论。通过梳理总结军内外院校开展军事法教学科研经验做法,专家们指出,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军事法学是目前我国跨军地学科建设中最具代表性的法学科门类。西南政法大学自主设置军事法学二级学科,对于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主动服务依法治军战略、推进中国特色军事法学学科建设工作、构建多学科协同发展的自主知识体系创新高地和人才中心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军事法学学科建设,应当坚持以精准定位军事法内涵为初心、聚焦“活的”军事法,坚持在创新与融合中使本学科成为国家与军事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引领。军事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应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培养既精通国内法又通晓武装冲突法的复合型人才、擅长涉外军事法律斗争的专业型人才、具备国际视野的智库型人才。
专家们期待军事法学学科建设扬长避短、突出自身特色,助推形成军事法治理论创新前沿阵地,建立健全“需求对接——联合攻关——成果转化”全链条智库运行机制,形成打造服务强军实践的高端智库。
哈尔滨市公安局“春雷行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平安成为冰城最温暖底色
□ 本报记者 张冲 刘青
□ 本报通讯员 黄庆
“以后遇事冷静点,争吵能解决问题吗?为了一点小事伤和气不值当。”3月20日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4人在路边发生激烈争吵并有轻微肢体冲突,起因是出租车司机因3名乘客喝酒拒载。经过民警及时劝导,避免了冲突升级。
自今年3月15日起,哈尔滨市公安局雷霆出击,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春雷行动”。30天行动中,全市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100%;侦破电信诈骗案件159起,追赃挽损1904万元;抓获网上逃犯223名,其中,历年逃犯96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这场覆盖守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共安全、服务经济发展三大维度的攻坚战,为冰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公安动能。正如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收官会上所说:“‘春雷行动’不是终点,而是平安建设的新起点。”
深挖犯罪线索
“我们要通过‘春雷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让平安成为冰城最温暖的底色,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安全触手可及、幸福就在身边。”哈尔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针对春季盗窃案件高发态势,哈市警方依托“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在商圈、地铁站等重点区域布设防撞设施,实现重点部位盗窃“零发案”。
面对松花江非法捕捞抬头趋势,哈尔滨市公安局建立水域巡查机制,累计设置警示标识1233块、布设防护网1700余米,查处非法电鱼案件12起。经济犯罪侦查战线同步发力,破获涉企案件38起,为企业追赃挽损1.5亿元,加大对麻精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紧盯犯罪嫌疑人动向,深挖犯罪线索,不断提升打击毒品领域犯罪效能,守护无毒净土。
织密防护网络
“我奶奶早上5点出门遛弯儿,到现在还没回来,她患有阿尔茨海默病,身上没带手机……”3月25日7时,香坊分局六顺街派出所接到一位女士报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行动,指挥中心实时调度,可视化平台精准筛查,路面警力网格化搜索,最终在离家900米外的凉亭内找到老人,仅用时20分钟。
只要群众有需求,冰城公安的身影就会及时出现。
“随处都能看到警灯闪烁和警察的身影,不光景色美,安全感也是满满的,来这里旅游真是选对了。”漫步在中央大街上,来自外地的游客王女士感慨道。
平安责任重于泰山。为全面提升社会面防控能力,哈尔滨市公安局紧密结合辖区治安特点,精心构建“车巡+步巡+无人机巡+视频巡”的立体化巡逻防控模式,全方位织密社会面“安全网”。
在中央大街、防洪纪念塔等网红打卡地以及繁华商圈,执勤民警佩戴单警装备开展巡逻,给过往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安全感。与此同时,无人机在空中盘旋,对重点区域进行高空巡查,实时将画面传回哈尔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指挥中心立即通知附近警力前往处置,形成空地联动、高效响应的防控格局。一个个生动的场景,是民警快速反应,加大布警力度,提高接警率、见警率、管事率的真实写照。
严查各类隐患
“消防通道不是储藏室,万一出事怎么办?”4月2日晚,道里区某烧烤店内,民警指着堆满酒箱的逃生通道,给老板老刘上了生动的一课。
这种“执法温度”在行动中处处可见。针对近年来保安流动性大、新就业保安多,办证需求量增大的实际情况,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推出电子保安证系统,核发5万余份保安员证。
“小场所”关系“大民生”。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警力不间断地对全市小商店、小餐饮店、小旅馆等“九小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为市民筑牢平安防线。行动期间,共排查2.6万余家场所,发现隐患2326个,其中2221个当场整改,105个疑难问题由属地公安机关跟踪督办。
春融期气温冷暖交替,路面交通安全隐患增大。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力度。同时,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打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滴灌安全知识
“作为管理者和驾驶人,我们都有责任知悉车辆情况,做好日常检查和车辆维护,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宾县公安局交警检查车辆时,耐心叮嘱驾驶人。
哈尔滨市公安局紧盯农时节点,纵深推进“春雷行动”,增派警力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春耕安全宣传。26万份《春耕安全手册》通过无人机投送至偏远村落。
“春雷行动”期间每日8时,“平安哈尔滨”官方快手号准时开启直播,并24小时循环重播,通过云端课堂将安全知识送入千家万户。活动聚焦校园安全、禁毒、反诈、交通安全、抵制网络谣言、文明养犬、防校园欺凌七大主题,累计吸引120万余人次在线观看。冰城农民在直播间留言:警察播下安全种,秋收才能有好果。
全市公安机关以“线上+线下”双轨发力,织密安全教育网络。线上,通过班级群、社区群推送直播回放;线下,组织千余名由民警兼任的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沉浸式教学。一名家长在观看后深有感触地说:“这不仅是安全课,更教会了孩子肩负的责任与担当。”
我国交通运输领域标准国际化水平稳步提升
累计发布交通标准外文版550余项
本报北京5月20日讯 记者刘欣 记者今天从交通运输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以来,在国家标准委指导和支持下,交通运输部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理念,稳步提升交通运输领域标准国际化水平,标准的“软联通”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国际标准制定更加高效。在铁路轨道质量检测、集装箱电子箱封等领域,发布了18项国际标准。另有18项国际标准,已获立项并加快制定。建立了国际标准提案库,加强需求梳理和工作统筹,提交了28项国际标准提案,有力推动中国技术加快融入国际标准体系。
二是中国标准“走出去”步伐更加稳健。累计发布交通标准外文版550余项。其中,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发布多领域多语种的标准外文版125项,并成功应用于印尼雅加达至万隆高速铁路、柬埔寨金港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中国标准在国外认可度明显提升。
三是参与国际标准治理更加有力。我国成功当选万国邮政联盟地理编码工作组主席国。我国专家成为ISO(国际标准化组织)铁路应用技术委员会主席,中国机构承担该技术委员会基础设施分委会轮值秘书处,并与ISO、IEC(国际电工委员会)、ITU(国际电信联盟)等国际组织建立了12个技术对口关系。成功举办现代绿色港航国际标准化论坛以及首届中国民航标准化国际论坛,全面分享中国标准化实践成果。
四是标准国际化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持续加快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批国际标准注册专家,建设了交通运输标准国际化人才库。建立了中国—印尼水运标准计量合作机制。中国交建等交通行业央企搭建了国际标准研发平台,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优势,加强国际标准研制,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
金融监管总局修改部分规章
保持与新修订的公司法衔接一致
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有关监事会设置、关联交易管理的最新要求,对现行部分规章作出修改,保持与新修订的公司法衔接一致。
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修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监事会设置有关规定,明确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可不再设置监事会。二是在《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新增规定,强化对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的管理,明确相关交易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其中,对于单笔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可简化审议程序,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统一作出决议。
据介绍,此次修改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重要举措,有利于机构结合自身实际,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涉及董事、监事、高管的关联交易加强管理,有利于督促关键核心人员更好履行忠实义务,防范潜在利益冲突。
“无人机+AI”化身“空中哨兵”
广东平远创新警务模式守护粤赣边界安全
□ 本报记者 邓君
□ 本报通讯员 钟颖
在位于广东省北大门的梅州市平远县济广省际公安检查站,一场科技赋能的警务变革正在悄然重塑这里的平安防线。
随着嗡鸣声划破长空,搭载AI算法的警用无人机化身“空中哨兵”,从精准缉捕逃犯到智能疏导交通,从黑夜追踪嫌疑人到全时全域巡查,广东平远公安以“无人机+AI”创新模式,打造出“空地协同、人机联动”的现代化警务体系,为粤赣省界安全筑起一道智慧屏障。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平远县公安局获悉,近年来,围绕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平远县公安局在全市首创无人机警航战队,拓展低空警务在侦查抓捕、应急救援、治安防控、踏查铲毒、安全宣传等多个方面的实战应用,用科技力量为这座城市保驾护航,近期又解锁省际边界应用新场景。
智能查控破困局
平远济广省际公安检查站地处粤赣交界,此处与江西省相距不足6公里。作为日均车流量超3000辆次、节假日峰值突破万辆的交通枢纽,传统人力查控模式长期面临高强度工作负荷与有限覆盖范围的双重困境。
“以往依靠人力查车,民警四班三倒,每班执勤超10小时,不仅工作强度大,查控覆盖范围也有限。”平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浩介绍说。
今年5月,搭载AI自动检测与追踪系统的警用无人机正式入驻检查站,彻底突破传统查控瓶颈。
5月1日,警用无人机首次实战即获得战果。当晚6时,警用无人机在空中巡查中通过系统算法发现嫌疑车辆,迅速锁定目标,协助执勤民警当场抓获一名在逃人员。
5月13日,警用无人机俯瞰航拍巡查时,通过AI算法发现一辆符合嫌疑特征的车辆,迅速启动追踪程序,精准锁定目标,并持续跟踪其行驶轨迹,实时将车辆位置、速度、行驶方向等关键信息同步传输回指挥后台。正在执勤的民警立即根据该线索布控。15分钟后,嫌疑车辆进入民警编织的天罗地网,网上在逃人员郭某某被抓获。这种高效的协作方式,实现从预警到处置的无缝对接,凸显科技赋能下“空地协同、人机联动”的合成作战优势。
截至目前,检查站通过空地布控拦截作战模式,累计查获4名网逃人员,抓获5名非法运输香烟嫌疑人,涉案金额超30万元。
夜间抓捕无死角
检查站周边山林密布地形复杂,夜间抓捕一直是个难题。平远公安将红外热成像技术融入无人机作战体系,成功破解这一困局。
5月15日晚,民警在出省方向对一辆小轿车开展例行检查时,在后备厢发现一批非法运输走私香烟的证据。嫌疑人徐某和李某弃车往附近山林逃窜。民警果断启用搭载热成像功能的警用无人机对附近山林区域进行高空巡查,即使是在漆黑的夜晚,也能清晰显示出人体的轮廓和位置。
很快,无人机便锁定嫌疑人的逃跑方向。接到指令的地面抓捕警力根据无人机传回的信息,迅速向嫌疑人所在位置集结,形成合围之势。在空地协同紧密配合下,嫌疑人最终落入法网。整个过程仅用30分钟。
“传统‘人海战术’不仅效率低,更存在二次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参与行动的平远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蔡晓映表示,热成像技术的应用使夜间抓捕成功率大幅度提升。
智慧巡逻护平安
在日常交通巡逻中,警用无人机同样大显身手。
“平远公安提醒您,前方20米较拥堵,请及时分流进站”“前方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请勿占用应急车道”……今年“五一”假期期间,平远济广高速公路车流量大幅增加,搭载智能喊话系统的无人机化身“空中交警”,开展空中巡查与文明劝导,实时监控和不间断巡查高速路段交通情况,通过AI算法实时监测车流密度、事故隐患与违法停车行为,一旦发现违停、道路拥堵或事故现场,同步开展“空中喊话”劝导和提示,有效疏导车流,缓解交通拥堵。
“设定巡航路径后,无人机可自动识别应急车道违停、交通事故等异常情况,并将定位信息实时推送至指挥平台。”平远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吴东华介绍说,这种“发现—预警—处置”的闭环管理模式,使单架无人机的巡逻效能达到传统人力的5倍以上。
正在检查站执勤的蔡晓映望着空中巡航的无人机感慨道:“它的视野覆盖范围远超人力,而且可以灵活穿梭,一架无人机的巡逻效能相当于好几名民警,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数据显示,“五一”假期期间,检查站警用无人机累计飞行220多个小时,实现辖区高速公路全程无重大拥堵、无长时间缓行的良好成效。
“下一步,警航战队将持续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提高无人机管理使用的精细化水平,全力推动警用无人机实战化与智能化应用向更深层次迈进。”陈浩告诉记者,随着“无人机+”多元警务模式的不断创新发展,科技赋能的防护网络将为粤赣边界筑起更为坚实的安全防线,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平远样本”。
北京“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多点开花
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近日,由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2025年北京市“民法典宣传月”暨“送法进企业‘典’亮中关村”主题普法活动举办。宣传月期间,北京采取市区联动、多点开花的模式让民法典宣传深入基层,并通过“问需于企+送法上门”、民法典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社会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活动现场,由北京市司法局、市法学会联合打造的北京市法治宣传新品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北京普法·名家大讲堂”正式亮相,并举办首场讲座。现场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设立咨询台,提供涵盖合同纠纷、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税收政策等方面的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向群众发放相关普法宣传品。
据了解,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北京市将举办两场市级示范活动,即“送法进企业‘典’亮中关村”主题活动及在丰台区新发地村举办的“送法下乡”集中宣传活动。
云南举办“民法典进企业”示范活动
本报讯 记者石飞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陆敏 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主办的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暨“法护营商 惠企同行”主题普法活动近日在安宁市产业园区举行。这是今年全省“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民法典进企业”的一次示范活动。
此次活动除设置普法宣传咨询台、发放法治宣讲读本、向企业职工及时答疑解惑外,还为云南安宁产业园区内的50家企业提供法治服务。同时,通过组织市民参与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开放体验活动,并采用线上全程直播方式,让关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实施运行和环境管理情况的广大网友,“沉浸式”感受现代企业高质量发展。
图片新闻
科学调配专家资源 织密法律服务网络
福建法学会打造服务法治实践“八闽样本”
□ 本报记者 宋学鹏 王莹
苍霞新城是福建省福州市首批棚屋区改造的安置房社区,2001年,41栋住宅楼拔地而起,3441户居民迁入新居。20年后,“新颜”不再的苍霞新城迎来了又一轮改造提升。
面对水电管网设施陈旧、公共停车位不足等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问题,福州市台江区法学会依托设立在“苍霞人家”生活馆的基层服务站点,选派多位法学专家参与项目论证,就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向项目组提出专业意见,并通过释法说理,让这里的每一位居民都成为改造提升项目的“明白人”。
2023年,苍霞新城迎来第二次蝶变。智能停车场、长者食堂、幸福便民驿站让居民生活更加便利舒适,也让这项改造工程真正“改”到了群众心坎里。
“法学专家咨询工作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实践,要立足社区、乡村、企业等多样化需求,科学调配专家资源,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织密法律服务网络。”今年2月,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好勇来到“苍霞人家”生活馆,对法学专家咨询工作提出要求。
近年来,福建省法学会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着力构建功能优化、运行高效、特色鲜明的基层服务站点体系,推动基层服务站点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智囊团”“人才库”作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为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探索有益经验,打造服务地方法治实践“八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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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服务大局 赋能科学决策
“要建强用好专家队伍,做实做强基层站点,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更好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在去年6月召开的全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福建省法学会会长黄海昆对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目前,福建省法学会成立了刑法学、诉讼法学、教育法学、婚姻家庭法学等27个直属研究会,会聚了各门类法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及学科带头人,通过高校、政法部门等阵地设置的法学研究平台、法律服务站点不断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法学会充分调动法学专家参与法治实践、法律服务的积极性,组织法学专家参与50多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咨询论证和起草,以及40多部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评估,参与重大公共决策、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750余次、出具意见书530余份,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组织专家围绕重点决策提供咨询12次,在规范性文件论证中提出专家意见40余条,向行政机关提示执法风险点近百个,并通过调研报告、信息专报等形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扎根于经济特区腹地,厦门市思明区法学会在全区重大改革方案、政策措施、重点项目等决策事项出台前,都会组织法学专家参加可行性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立足于世遗之城实际,泉州市法学会聚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采取“学会吹哨、站点派哨、专家应哨、部门接哨”模式,指导推动法学专家加强“一带一路”法治前瞻问题研究,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工作建议。
“我们组织专家参与了《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促使法院、检察院设立了‘海上丝绸之路司法实践基地’和‘古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助力泉州世界文化遗产典范城市建设。”泉州市法学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站点下沉末端 助力基层治理
莆田市荔城区位于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覆盖面广,物业纠纷频发。在一起涉及40家商户的物业纠纷中,某物业公司对商铺租户采取断水断电、拒绝维修维护、阻碍商铺装修等方式催缴物业费,影响了商铺的正常经营。
依托入驻荔城区综治中心的法学专家工作室和物业纠纷调解室,荔城区法学会组织法学专家团队及时介入调处,联合街道、城管、行业协会、商户代表等召开协调会,促成矛盾快速妥善化解。
“我们还引导商户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也要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源头预防纠纷发生。”荔城区法学专家团队成员蔡琳琦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近年来,福建各地法学会找准服务地方法治实践的切入点、契合点,依托县、乡综治中心同步设立基层服务站点,形成覆盖县、乡两级的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网络。
龙岩在市、县综治中心成立了法学专家工作站和法学会会员服务站,吸纳政法干警、律师、调解员、网格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为群众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实现“一揽子”化解矛盾纠纷。
邵武市主动对接邵武经济开发区内的292家竹产业企业及邵武市竹产业协会,成立法学专家“竹立方工作站”,根据企业需求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委托论证、普法宣传、法律培训等法律服务。
“各地法学会组织法学专家和法学会会员以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入驻综治中心开展工作,推动法治力量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有事能第一时间找到人、找到地方、找到解决途径,实现全时段守护群众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需求。”福建省法学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截至目前,福建省已建成基层服务工作站1268个,建立法学专家库94个,选聘入库法学专家3100余名,累计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6027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2万余次,为群众办实事5600余件。
品牌创出特色 护航经济发展
“要总结提升各地经验做法,着力打造具有福建辨识度、可复制可推广的法学专家咨询工作品牌。”石好勇表示。
福建各地法学会注重时代特色、地方特色、法学会特色,聚焦社区、乡村、企业、景区等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场所的独特需求,培育涌现一批基层站点好经验、好做法。
宁德地处闽东,山地丘陵众多,海域和大陆海岸线均占全省的三分之一,旅游资源丰富。立足山海交融的地域特点,宁德市法学会在沿海地区设立“会员海上工作室”,在景区设立“游客法律服务驿站”,为不同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漳州台商投资区是福建省重点侨乡和台胞祖籍地,现有台胞和海外侨胞4万多人,许多台企在此投资兴业。漳州市法学会发挥对台特色优势,在台商投资区综治中心设立“法学专家工作室”,同时联合公安机关探索创设“护台企联动示范点”,有力服务海峡两岸融合发展。
建宁县“法学专家+种业”、清流县“法学专家+鲜切花产业”、泰宁县“法学专家+环大金湖旅游”、沙县区“法学专家+沙县小吃”……三明市立足当地特色产业,探索建立法学专家品牌工作站,打造优质法律服务“主阵地”。
……
不求“大而全”,务求“专而精”。随着一批具有地方、行业特色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在基层遍地开花,群众对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也带动更多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贯彻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福建省法学会还在自贸区、法务区、企业园区、创业园区等设立了基层服务站点,依托海丝法务通、企业法律服务部、会员驻企工作室、律师在线公益服务团队等平台,举办企业“法治体检”活动1300余场,“把脉”民营企业发展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4600多条,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实质法益保护理念下行政犯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展开
□ 刘艳红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强调要“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行刑双向衔接制度不仅包括行刑正向衔接,还包括行刑反向衔接。事实上,行政处罚法已经多次修订并提出行刑反向衔接机制。鉴于行政犯中大多是轻罪罪名,无需过度惩罚,所以应基于实质法益保护理念来塑造行刑反向衔接机制。
行政犯行刑反向衔接的理论与实践争议
行政犯治理理念的不统一导致司法机关难以妥善适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第一,行政犯的保护法益本身具有抽象化与形式化的问题。第二,行政犯的罪状规范结构具有特殊性导致“口袋化”趋势。第三,行政犯的设置高度依赖刑事政策,但刑事政策具有不稳定性而容易引发争议。
当前行政犯行刑反向衔接的具体程序不够完善而限制了适用范围。第一,行刑反向衔接的实体机制存在不足,导致检察机关与行政主管机关衔接困难。第二,行刑反向衔接的程序机制存在疏漏,在具体程序上存在空缺。第三,行刑反向衔接的移送标准尚不明确,导致检察机关难以确定在何种情况下启动行刑反向衔接。
在行刑反向衔接中要事先预设审查监督体系。行刑反向衔接主要包括相对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三种类型,对应的审查监督体系也存在差异,在实质审查监督中要明确实质法益的认定模式,同时完善案件传输程序。
行政犯行刑反向衔接应确立实质法益保护理念
鉴于行政犯的保护法益存在抽象化与形式化的问题,因此要将实质法益保护理念积极贯彻到行刑反向衔接的实体与程序机制以及审查监督机制之中。
大多数行政犯的违法性实质上是对规范的单纯不服从,其保护法益本就相对薄弱,因此在反向衔接过程中要注意对实质法益的解读与保护,综合判断实质法益的内涵来妥善出罪并适用行刑反向衔接。当行为人没有损害实质法益时,则可以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并适用合适的行政处罚。
在行政犯的行刑反向衔接过程中应坚持法益还原保护理念,即实质考察行为所侵害的秩序法益能否还原为个人法益等实质法益,并根据还原后的实质法益来判断是否启动行刑反向衔接,避免公众因为难以认识到抽象的法益内涵而受到刑事制裁。
在司法实践中,行政犯的实行行为造成的法益损失大多可以修复,因此,在行刑反向衔接之前应该实质考察法益是否具有可修复性。行政犯对秩序的违反不但难以伤及实质法益,而且在大多数情形下都可以事后修复,因此在反向衔接后适用行政处罚实际上更为妥当,从而限缩行政犯的重刑主义倾向。
在行政犯的行刑反向衔接中,实质分析情节是否显著轻微并在这类行为实质出罪后适用行政处罚。如果行为人的实行行为情节显著轻微,那么其对于秩序的违反也相对有限,行为的预防必要性也较小,并无适用刑罚的必要,司法机关要实质分析情节并反向衔接移送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行政犯行刑反向衔接的实体与程序机制
(一)行政犯行刑反向衔接的实体机制
第一,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应基于刑法谦抑性构建行刑反向衔接实体机制。当行为人的行为存在争议时,如果可以基于还原后的实质法益损失来证明其不构成犯罪并实质出罪之后,便可以通过反向衔接适用行政处罚,避免过度刑事入罪。
第二,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是否不起诉及适用行政处罚应进行实质审查。在行刑反向衔接的审查程序中,刑事检察部门要判断案件是否属于“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而核心要素在于判断实质法益是否受损,并结合行政犯的语境将表面上的秩序法益还原为实质法益。
第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不起诉后应设置与实质法益损失相应的行政处罚。刑事检察部门在不起诉后通过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意见的方式来建议行政处罚的强度,使行政处罚措施的强度与实质法益损失相匹配,而在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这三种类型的反向衔接过程中则存在差异。
(二)实质法益保护理念下行政犯行刑反向衔接的程序机制
第一,围绕实质法益认定优化刑检、案管和行政检察部门间的职责。在行政犯的行刑反向衔接过程中,优化组织结构有助于提升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的处理质效。
第二,重视实质法益设置防止“双重处罚”的行刑反向衔接审批程序。在行刑反向衔接的程序机制中需要塑造严谨的审批程序,避免出现错误处置或者双重处罚。
第三,围绕实质法益的认定完善行刑衔接中证据反向移送程序。在行政犯的行刑反向衔接程序中要完善证据移送程序,但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的移送上则可能存在争议。在行刑反向衔接过程中,刑事证据与行政证据在内在的证据属性与外在的证据形式上都具有极高的一致性,因此在反向衔接过程中应采用实质认定模式,并重视其中涉及实质法益的相关内容。
(三)行政犯行刑反向衔接的移送标准
行政犯中行刑反向衔接的实体与程序机制构建之后,需要以构成要件为核心,分别从行为要件、罪量要件以及结果要件三个方面塑造合理的反向移送标准。首先,基于实质法益保护理念,行刑反向衔接的移送标准应该以构成要件为核心,充分实现刑法对法益的保护。其次,基于行为要件构建反向移送标准,从刑法与行政法双重视角实质分析实行行为的性质,在反向移送过程中判断实行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处罚所对应的具体类型。再次,基于罪量要件构建反向移送标准,行为对实质法益的侵害只有达到罪量要件的要求才能反向移送,在衡量罪量过程中判断行为是否达到刑事入罪的标准以及行政处罚标准。最后,基于结果要件构建反向移送标准,在判断是否反向移送及行政处罚强度时要考虑法益可恢复性对于案件结果的影响,从案件的整体视角出发来综合衡量最终结果。
行政犯行刑反向衔接的审查监督机制
(一)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的审查监督机制
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的审查监督是双部门双审查模式,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刑事检察部门负责提供意见,而行政检察部门则负责后续审查。此外,行政检察部门审查监督对行政主管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如果发现行政主管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则可以制发检察意见书来督促其纠正。鉴于此,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的审查监督过程需要完善以下方面:第一,检察机关应主动排查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应移送未移送”“应处罚未处罚”等情形;第二,检察机关需要尝试在检察意见书中说明案件需要反向衔接适用行政处罚的原因与建议;第三,在行刑反向衔接中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检察机关与行政主管机关共享相关信息。
(二)存疑和绝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的审查监督机制
行政犯的行刑反向衔接过程中存在绝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的情形,并主要审查以下三方面内容:第一,在反向衔接过程中适时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若行政主管机关没有及时处理检察机关的检察意见书且已经侵害特定领域的公共利益,则可能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第二,审查监督不同部门间的沟通交流,检察机关要及时把涉及实质法益与行为情节认定的信息通知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第三,行政检察部门应该分类反馈不同类型案件的处理结果,及时解决共性问题。
(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学》2025年第2期)
战国时期法家论法的起源
□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战国时期的法家主张法治,与他们关于法律起源的看法密切相关。大体而言,战国时期法家关于法律起源的观点主要有如下几种:
第一,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或者说法律是私有制和阶级斗争的结果。
《商君书·开塞》载:“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故曰:王道有绳。”意思是,远古时代人们爱自己的亲人而喜欢私利,中古时代人们推崇贤人而喜欢仁爱,近世人们推崇权贵而尊重官吏。中古推举贤人治国的制度否定了远古任人唯亲的制度,近世君主治国的制度又否定了中古推举贤人治国的制度。这三个不同时代,遵循不同的规则,是因为社会形势变了,具体说,是因为到了近世“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即:随着人口的日益增多,推举贤人的过程耗时费力,容易发生混乱。因此,圣人顺应当时社会的发展形势,制定了关于土地、财货、男女等的归属权。名分确定了而没有制度不行,因此设立了法令;法令确立了而没有人来管理也不可,因此又设立了官职;官吏有了而没有人统一领导不行,所以设立了君主。
在《商君书·画策》中,商鞅又从另一个角度对远古、中古和近世的历史演变作了说明。《商君书·画策》认为历史分为“昊英之世”“神农之世”和“黄帝之世”三个时期,“昊英之世”的特点是“代木杀兽,人民少而木兽多”;“神农之世”的特点是“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黄帝之世”的特点是“以强胜弱,以众暴寡”,为了治乱,人们制定了“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
在其他篇中,商鞅多次从历史发展的角度阐释法律的起源。例如,《商君书·更法》载,“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商君书·六法》曰:“先王当时而立法,度务而制事。法宜其时则治,事适其务故有功。”
《商君书》的历史进化观像一把锐利的宝剑,为法律的制定、修改提供了有力的论据。其与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样,考察了人类从原始的“自然状态”到“文明社会”的发展过程,阐述了私有制的产生、强者对弱者的统治,但它比卢梭的著作问世要早两千多年。
第二,法律是定分止争、保障商品交换的产物。《吕氏春秋·慎势》引《慎子》云:“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未定。由未定,尧且屈力,而况众人乎?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分定而已矣。”意思是,现在有一只兔子跑,上百个人追,不是因为一只兔子够一百个人分,而是因为这只兔子未决。既然未决,连尧都需要全力去追,更何况众人呢?当满市都是兔子后,人们就不再追了。不是不想追兔子,而是因为这些兔子已经分定了。分定之后,粗俗的人也不再争抢。所以治理天下和国家就在于分定而已。
《商君书·定分》把慎子的商品竞争观点引申到了政治领域:“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骛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关于名分如果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就是尧、舜、禹、汤那样的圣人也会抢夺财物。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两千多年前的法家对此亦有所体悟。
第三,法律是君主平息政治斗争的产物。这主要是春秋战国时期齐法家的主张。
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齐国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被称为齐法家或“管法”。《管子》一书中的《法禁》《君臣上》《君臣下》《七主七臣》《法法》《权修》《重令》《治国》《正世》《禁藏》《任法》《乘马》《版法》《版法解》《立政》《立政九败解》等,大体反映了齐法家的思想。
齐法家认为,法律是君主制定的。“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管子·任法》)那么,君主是如何产生的呢?齐法家认为,君主不是与世俱来的,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管子·君臣下》告诉人们,古时没有君臣上下之分,也没有夫妻配偶的婚姻,人们像野兽一样共处而群居,以强力互相争夺,于是智者诈骗愚者,强者欺凌弱者,老、幼、孤、独的人都不得其所。因此,智者依靠众人的力量出来禁止强暴,强暴的人们就这样被制止了。由于智者替人民兴利除害,并端正人民的德行,人民便把智者当作导师。所以,道术和德行是从贤人那里产生的。道术和德行的义理开始形成于人民心里,人民就都归正道了。辨别名物,分清是非,赏罚便开始实行。上下关系确立,民生有了根本,国家的都城便建立起来。因此,国家之所以为国家,是由于有人民这个根本才成为国家;君主之所以为君主,是由于掌握赏罚才能成为君主。
第四,法律是国家为了解决“人民众而货财寡”问题而制定的。这是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子提出的见解。
韩非子明确提出法律是官府制定的:“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三》)为什么君主、官府要制定法律?是因为要解决“人民众而货财寡”而引发的争斗问题。“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韩非子·五蠹》)人世间的斗争是由人口的日益增长和财富的相对有限之间的矛盾引发的,这就需要制定法律来定分止争。
总之,先秦法家关于法律的起源,或归结于历史演进,或归结于商品交换需要保障产权,或归结于政治斗争。其共同点是没有归结于彼岸的鬼神,都是从人类社会的内部寻找原因。
中国政法大学举办领导干部大讲堂
本报讯 记者黄洁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举办领导干部大讲堂。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院长薛澜受邀作“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专题报告。
薛澜从人工智能发展基本情况、中国人工智能发展及国际比较、人工智能的社会收益及潜在风险、中国人工智能治理情况、人工智能的全球治理及中国贡献、未来中国引领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建议六个维度,以国际比较视野,系统阐述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与治理实践。他结合学校学科特色,就人工智能在法律实务和教学科研等领域的应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表示,学校已建成数据法治实验室、数字纪检监察科学实验室、犯罪数智化治理实验室等多个特色研究平台,为人工智能技术在法治领域的创新应用提供了重要支撑。面向未来,学校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把握人工智能发展机遇、以跨界融合的创新力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场景深度协同、以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感打造世界一流人工智能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合作签约仪式举行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日前,华东政法大学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合作签约仪式举行,共同开启医学与法学交叉融合的新篇章。双方将在党建共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践发展等领域加强交流合作,在更广领域、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定位双方需求,深化优势互补,拓展资源共享,为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创造更多机遇。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表示,学校将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共同努力,将“医学+法学”进行深度融合,打造创新合作平台,聚焦前沿问题;以“人文+科学”进行双轮驱动,两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跨学科课程体系,以多元途径探索合作形式,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树立医学和法学融合教育新典范;以“创新+开放”为引领,打造校际合作新标杆,构建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协作机制。
复旦大学校长、上海医学院院长金力表示,此次合作是两校跨越学科疆界、响应国家战略的主动探索。希望双方以交叉创新筑牢生命健康防线,将科研探索和医学实践融合,在前沿领域推动医学实践与法律规制的协同创新,加快科研成果在实务中的转化;以跨界融合锻造复合型人才,以课程互通、师资共享培养兼具医学与法学素养的复合型人才,服务健康中国与法治中国建设;以协同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立足上海超大城市治理需求,做好医学与法学的学术协同攻关,让社会治理既有医学的温度,更显法治的精度。
此次签约既是基于两校对学科发展趋势的敏锐洞察,也是顺应时代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未来,双方将依托各自学科特色,携手在医学和法学交叉领域开拓新的天地,为我国法治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与力量。
首届中南大涉外法治论坛举行
本报讯 记者刘志月 近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涉外领域法治体系建设研究》开题会暨首届中南大涉外法治论坛举行。与会人员围绕涉外法治的基本理论、涉外立法、涉外执法司法、涉外法律服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议题展开探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侯振发表示,涉外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届中南大涉外法治论坛将学术论坛与开题会相结合,既回应了国家涉外法治重大战略,也有利于学校更好地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期望课题组以此为契机,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国际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产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纪检监察学科创新发展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 日前,纪检监察学科创新发展研讨会在安徽师范大学举行。此次研讨会对纪检监察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对监察法学、纪检监察理论、党内法规学、廉政学等研究方向的发展态势及未来规划进行了集中分析。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郭泽强着重强调了纪检监察学科的重要性,其不仅有着广泛的应用范围,还展现出独特的价值。他表示,学院已围绕纪检监察学科举办了一系列活动,未来将持续推进学科建设,尤其重视监察法学、党内法规学等重点领域,凝练研究特色,凝聚研究成果;进一步强化学科整合,促进团队建设,以推动学科更好发展。
此次研讨会提出的强化学科团队建设、融合多学科资源、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建议,对于纪检监察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
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下)
□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组
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后,党领导人民坚持以科学态度和民主程序与时俱进地完善和发展宪法。在党中央领导下,通过历次宪法修改实践,形成了符合宪法精神、行之有效的修宪工作程序和科学方法:先形成《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草案)》,经中共中央全会审议和通过;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和通过。这种工作程序和科学方法,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确保了修宪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更好体现了人民意志,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发展规律,使得我国宪法能够永葆生机活力。
三、宪法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
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都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都是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宪法集中规定了国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核心价值、基本原则、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集中表现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基本特征
我国宪法序言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宪法具有根本性。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关涉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根本性问题。党团结带领人民成功开辟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道路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确认和体现。我国宪法确立了具有根本性的制度和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政体,爱国统一战线,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文明制度,等等。宪法的重要内容、重要原则和根本性规定,决定了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和性质。
二是宪法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党和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从全局上确立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治国治军以及内政外交国防等各领域的根本法规范,具有鲜明的全局性。宪法确立国家根本任务并指明长远目标,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政治和法治功能,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罗盘仪和压舱石的导航护驾作用,具有鲜明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三是宪法具有最高性。宪法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宪法的最高性意味着,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四是宪法修改具有严格性。与一般法律的修改相比,宪法修改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宪法修改具有极其严格的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我国宪法第六十四条对宪法的修改作了特别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宪法修改的严格性是由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地位作用及其根本性、全局性、最高性等决定的。
(文章节选自《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
(《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上)》详见于《法治日报》2025年5月14日10版)
构建数据权利体系
《数据权属论》引言节选
□ 包晓丽
数据并非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抽象的事实概念。它是对事实、概念或指令进行数字化记录并处理的结果。数据和信息在各国法律文件中常常被混用,但两者实际上是一体两面的关系:数据是信息的表现形式和载体,信息是数据承载的内容。数据具有载体性,必须借助于计算机设备和网络为载体;数据具有代码性,数据的利用和流动都需要通过代码指令的方式实现;数据具有非排他性,它可以被多个主体同时使用;数据还具有非消耗性,对数据的使用并不会减少其本身的价值,往往还能产生更大的福利价值。随着数据资产变得日益重要,研究数据权属的目的在于给重要的利益相关方提供一个公平分配和行为激励的制度机制,以促进数据产业的有序和繁荣发展。
通过对数据生产过程和应用场景展开细致观察可以发现,数据在如下两方面与以有体物构建的财产权体系存在重大差别:一方面,数据的生产是用户和平台持续深度合作,共同投入和维系的结果。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人人共享”成为新的时代精神。数据的生产过程区别于传统的“服务商在一端、顾客在另一端”的管道式服务合同,在此过程中各方均同时扮演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角色,用户数据是新型生产力来源。即使在封闭式数据平台中,数据作为用户消费行为的正外部性溢出,它也是价值产生的重要原材料,这也是为何中央文件明确肯定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此外,数据应用场景的内容取决于人们的想象力和技术可能性,数据服务合同的内容也丧失了经典交易原型中的模块化和确定化色彩,取而代之的是持续变化性和合同的不完全性。
另一方面,数据同时承载了不同主体多样化的利益期待,它是包含了公共利益、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开放的权益集合。数据权利束理论突破了传统的物上所有权概念。由于法律概念是对社会生活的抽象和总结,当观察的对象由工业时代的有体物转变为数字时代的数据的时候,我们对权利概念的理解也发生了变化。实际上,所有权只是财产权谱系中的一个类型,从公共物到权利最圆满的所有权,财产权的形态表现出由简及繁的特征。而数据权利恰恰处于该频谱的中间部分,表现出合作性和有限共享性的特征。需要强调的是,本研究以“数据权属”为题并不代表肯定了一个单方的、排他的、绝对的数据权利归属,而是遵循了既有法律制度用“权属”这个概念描述权利安排和分配方案的表达习惯。
通过对数据合作生产过程的描述和对数据背后权利哲学与权属分配的社会效应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对于数据权属的分配并非简单归属于某一方的问题,而应当结合数据的具体类型,在对利益期待的重要性和各方贡献值予以测量的基础上,判断利益实现的先后顺序。具体而言,对于与人格利益有关的数据,如果用户和平台在标准化的数据服务合同中就数据权属作出明确约定的,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对私权利的自由安排,但隐私等不可让渡的权利不在此列。当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时,用户隐私保护和积极利用社会关系链数据等诉求构成用户重大利益期待,应当得到优先满足。但用户应当通过支付隐性对价或者显性对价的方式,对平台的投入和可能受到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对于与人格利益无关的数据,数据企业在数据增值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应当根据具体贡献程度分享数据收益。
在数据资源价值流通方面,数据的非排他性与非消耗性为流通与共享提供了技术可能。与此同时,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数据收集与共享行为同样引发了隐私泄露、数据独裁的风险与担忧。在网络借贷法律关系中,授信机构依据平台提供的信用评价作出信贷决策,而该分析结果又以平台及其关联企业和外部机构间的广泛数据共享为基础,涉及主体众多。在此情形下,知情同意规则存在被架空的风险,用户信用利益存在遭受隐蔽侵害的可能,“超级平台”还将产生数据垄断和算法歧视的问题。对此,我们应当从强化数据主体权利、明确网络借贷平台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两方面入手,构建公平、有序、健康的数据共享生态体系。
任何权利框架都并非空中楼阁,而需要具体制度规则的支撑。构建数据权利体系的最后一个步骤即在法律规则上对其予以妥当安排。实际上,数据权利的财产权保护和侵权法保护并非二者必居其一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财产权保护有利于加强当事人对数据的控制、鼓励交易的自由协商,但是也有“敲竹杠”、阻碍数尽其用的风险;侵权法保护正好相反。就数据权利规则的规范类型而言,由于数据是一宗开放的权利束,其中的人格权益是与用户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密不可分的,是用户不可让渡的权利,与此对应的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的范畴。而财产利益的分配规则是一项任意性规范,对双方的意思表示起补充解释作用。除非用户能够证明该格式条款具有法定无效的原因,或者数据中还承载了用户的人格权益(如继承),否则法院不宜否定平台政策的效力。
唐朝重视治吏的思想
□ 王立民
中国古代实行专制统治,君主掌握着国家的各项大权。官吏是君主与百姓的中介,君主通过官吏去治理百姓。从这种意义上讲,官吏就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治理的效果,难怪早在先秦时期就有“明主治吏不治民”之说。唐朝是中国封建时期的鼎盛朝代,治吏之术已经十分成熟。《唐律》是唐朝的一部主要法典,对唐朝的一些重要问题都作了明文规定,其中包括官吏言论犯罪。这一规定对管控唐朝官吏的言论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成为当时吏治较为清明的一个重要原因。
首先,《唐律》规定的官吏言论犯罪中,既包含口头言论犯罪,也包括书面言论犯罪。《唐律》对官吏言论的用语有:“漏泄”“口误”“奏事”“上书”“言上”“指斥”“妄述”“讽喻”“上表”“下言”“妄言”“弹事”“报上”“实对”等。官吏因为这些言论而构成犯罪行为的,都要受到《唐律》的处罚。
《唐律》规定的官吏言论犯罪大致可以分为六大类,即侵犯皇权、国家安全、官文书管理、封建官绩、农民的经济权、人身权的犯罪。在这六大类言论犯罪中,《唐律》用刑最重的是侵犯皇权的言论犯罪,最高刑为斩、绞刑。除此以外,《唐律》对侵犯国家安全的官吏言论犯罪也用刑很重,最高刑为绞刑。《职制律》的“漏泄大事”条规定:“诸漏泄大事应密者,绞。”从这一用刑中也可得知,《唐律》对皇权与国家安全的保护力度最大,特别是对皇权的保护。
其次,《唐律》官吏言论犯罪的规定得到了实施。《唐律》对官吏言论犯罪作出规定,是为了实施这些规定,从而达到肃正吏治的目的。这一规定确实得到一定程度的实施,还有案例流传至今。这里以违反“漏泄大事”“指斥乘舆及对捍制使”“诈为制书及增减”条规定的官吏受到的处罚为例。
第一,有的官吏因违反了“漏泄大事”条的规定而受到了惩处。《新唐书》记载,贞观十四年,淮阳王李道明在奉命护送弘化公主和亲吐谷浑途中,因漏泄了弘化公主并非唐太宗亲生女儿的机密,而受到了惩处。即李道明“与武卫将军慕容宝节送弘化公主于吐谷浑,坐漏言主非帝女”,结果他被“夺王,终郓州刺史”。无独有偶。到了开元十年,又发生了一起官吏因违反“漏泄大事”条规定而受处罚的案件。据《旧唐书》记载,秘书监姜皎因坐“漏泄禁中语,为嗣濮王峤所奏”,因其“亏静慎之道,假说休咎,妄谈宫掖,据其作孽,合处极刑”,可“念兹旧勋,免此殊死。宜决一顿,配流钦州”。姜皎也因违反了“漏泄大事”条的规定而受到了惩处。
第二,有的官吏因违反了“指斥乘舆及对捍制使”条的规定而受到了惩处。据《旧唐书》记载,在武则天执政期间,刘祎之得罪了武则天,后以违反了“指斥乘舆及对捍制使”条的规定而受到惩罚。“(刘)祎之尝窃谓凤阁舍人贾大隐曰:‘太后既能废昏立明,何用临朝称制?不如返政,以安天下之心。’(贾)大隐密奏其言,(武)则天不悦,谓左右曰:‘祎之我所引用,乃有背我之心,岂复顾我恩也!’”到了垂拱三年,有人控告“祎之受归诚州都督孙万荣金,兼与许敬宗妾有私,则天特令肃州刺史王本立推鞫其事。本立宣敕示祎之,祎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则天大怒,以为拒捍制使,乃赐死于家,时年五十七”。刘祎之被罚而赐死的依据就是《唐律》“指斥乘舆及对捍制使”条的规定。
第三,有的官吏因违反了“诈为制书及增减”条的规定而受到了惩处。据《新唐书》记载,王弘义是冀州衡水人,在武则天执政时期,“以飞变擢游击将军,再迁左台侍御史,与来俊臣竞惨刻”。延载时,因违反《唐律》中“诈为制书及增减”条的规定而被侍御史胡元礼处以杖杀之刑。“延载初,(来)俊臣贬,(王)弘义亦流琼州。自矫诏追还,事觉,会侍御史胡元礼使岭南,次襄州,按之,弘义归穷曰:‘与公气类,持我何急?’元礼怒曰:‘吾尉洛阳,而子御史;我今御史,子乃囚。何气类为?’杖杀之。”王弘义被杖杀的根本原因就是其“矫诏”,明显违反了“诈为制书及增减”条的规定。
对这些官吏的惩处,一方面证明《唐律》关于官吏言论犯罪的规定得到实施,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一规定能起到治吏的作用,有利于当时肃正吏治。
最后,《唐律》官吏言论犯罪规定体现的基本精神是重视治吏。《唐律》把官吏作为言论犯罪的主体,对其言论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涉及官吏言论中的方方面面。说明唐朝的统治者十分重视通过《唐律》来管控官吏言论,推行治吏。
重视治吏是中国古代的一种传统。唐朝以前已有重视治吏的思想与相关法律。早在先秦时期,就已认识到治吏的重要性,提出“明主治吏不治民”的主张,同时还认识到依法治吏是一种有效手段。此后,治吏的思想不断被传承。在治吏思想的指导下,治吏的相关法律也被颁行。在秦的语书中,已有关于良吏、恶吏的区分,并明示要处罚恶吏。汉朝以后,还专门对官吏的各种言论犯罪作了规定,治吏在唐朝以前就已形成了传统。
(文章节选自王立民的《法苑内外》,人民出版社出版)
李姗萍谈网络虚拟财产——
是一种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新型财产
上海政法学院李姗萍在《法商研究》2025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网络虚拟财产的离婚分割》的文章中指出: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以及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各种网络虚拟财产不断涌现。网络虚拟财产在诸多方面不同于现实中的有形财产,它的出现给各部门法带来新的挑战。随着离婚率的攀升以及离婚年龄年轻化趋势的加强,关于网络虚拟财产夫妻离婚分割的争议,在司法实务中日益增加。
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新型财产。所谓人身专属性,是指与个人的人格、才能以及法律地位密不可分,难以由他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属性。网络虚拟财产的人身专属性主要体现为创设专属性、运营专属性、个人信息专属性以及社会关系专属性等方面。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决定了其原则上能够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网络虚拟财产的人身专属性虽然不妨碍其成为离婚分割的对象,但是影响其离婚分割时的财产归属。
人身专属性意味着一定程度上与人身不可分离,网络虚拟财产的人身专属性越强,在离婚分割时越应该分配给相应的主体。因此,以人身专属性的强弱来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类型化划分十分必要。根据网络虚拟财产人身专属性的强弱,可将网络虚拟财产分为强人身专属性的、中等强度人身专属性的以及弱人身专属性的。强人身专属性的网络虚拟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必须且只能归属于其所依附的一方当事人,这既是保护权利人的个人信息权益的需要,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发挥此类网络虚拟财产的使用价值或经济价值;中等强度人身专属性的网络虚拟财产原则上应当分配给有人身关联的一方,同时由取得方对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弱人身专属性的网络虚拟财产之分割与一般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相似。对于实名注册方与实际运营管理方不一致的网络虚拟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可以考虑将其判归(主要的)实际运营管理方所有,原始注册方及相应的网络服务平台应当予以配合,为实际运营管理方办理相关的实名变更手续。
对于大部分具有较强人身专属性的网络虚拟财产而言,在离婚时应当尽量将其归属为发生人身关联的一方,但与此同时,取得网络虚拟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主要涉及估值方法与补偿标准两个问题。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可参考用户买入价、官方平台回收价或交易价、第三方平台交易价、评估机构估价等方式来确定。补偿标准适用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性原则,即推定双方各享一半份额,同时可参考双方的实际贡献等因素予以调整。
吴勇谈平台用工算法管理规制的三重维度——
能有效回应从业者权益保障的迫切需求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吴勇在《中国应用法学》2025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超越劳动关系:平台用工算法管理规制的三重维度》的文章中指出:
随着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算法管理重塑了传统劳动形式,已成为平台用工模式的核心特征。平台企业(以下简称平台)通过算法对订单分配、任务执行、薪酬调整、绩效考核以及用工关系终止等环节进行自动化调控,以实现对平台从业者(以下简称从业者)整个劳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在此过程中,平台算法凭借快速运算和准确分析能力,在大幅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又推动了生产和消费环节的联通。然而,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平台算法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运行,在最大限度地挖掘从业者潜能的同时,也有可能引发挤压从业者权益保障空间的担忧。因此,如何在平台商业利益与从业者权益之间实现合理平衡,已成为亟须破解之难题。
从保障从业者基本权益的立场出发,对算法管理的规制不应以认定劳动关系为前提,而需借助公法手段从事前透明性、事中公平性和事后可追责性三重维度确立平台责任。
第一,平台算法由专业团队基于复杂的技术框架和程序语言开发,由此产生的“算法黑箱”问题已成为算法侵害的主要根源。提高透明度是破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它要求算法管理所依赖的个人信息及其运行逻辑能够被利益相关方所知悉和理解。透明性要求合理限制平台处理从业者个人信息,并在不同主体层面设立算法披露义务,以破除“算法黑箱”。提升算法管理的透明性是保障从业者权益的基础,但尚不足以全面应对现实挑战。第二,立法还需对实际运行的算法进行规制,以确保其公平性。公平性要求平台防范就业歧视和禁止不当施压,人工审查重大自动化决策,定期评估系统性算法风险。第三,责任机制是法律实效性的基石,确保平台算法管理的事后可追责性对于保护从业者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可追责性要求明确平台与合作企业之间的责任分配,引入举证责任倒置规则,防止出现责任真空。以上三重维度相辅相成,分别从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与事后追责环节,构筑算法管理的立体化规制体系,能够有效回应从业者权益保障的迫切需求。
刑事司法视角下的民营经济促进法
“涉企犯罪刑事治理”专业论坛述要
□ 本报记者 蒋安杰
□ 龚炜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要求,对于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意义。
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阳光诚信联盟联合举办的主题为“刑事司法视角下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涉企犯罪刑事治理专业首期论坛(2025)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来自法学界、律师界、企业界、政法实务部门等九十余名代表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涉刑事司法领域相关条款的落实及相关实践做法进行了研讨。
民营经济促进法指引涉企刑事执法司法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时延安认为,法律将民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等基本权利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后续相关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依据,尤其在刑法和刑事诉讼领域,为企业防御权利奠定了法律基础。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基本理念方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提出,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了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相结合的立法精神,确立了地位平等、共同发展、公平竞争、互利合作、平等监管与平等保护六项核心原则,应当通过立改废释纂等配套立法举措,全面清理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相抵触的法律规范体系,全面构建民营经济友好型的规范体系。在具体实践路径层面,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俞启泳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为检察机关提供了履职路线图,更通过制度设计强化了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法治意义。检察机关未来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精准发力:重点加强涉企犯罪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监督,重点整治“以刑代民”问题,重点规范跨区域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行为。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春雨认为,在刑事司法领域,落实该法需把握三个重点:一是用好“两个禁止”,即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禁止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二是用足“两个区分”,即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财产与涉案财物;三是用实“两个监督”,通过内部合规管理和外部法律监督,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规范异地执法司法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规范异地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助制度……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
泰康保险集团法律合规部诉讼主管王鑫和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辛明认为,当前异地刑事司法程序规范存在滞后的情况,对民营企业可持续性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障碍。由于管辖权规定相对粗疏,“多头管”和“随意管”的困境不仅困扰企业,也影响司法机关办案。一方面,从管辖确立角度来看,现行管辖制度上缺乏一些位阶要求,管辖权异议难实现,协商机制运行效果存疑,当事人和律师的权利保障缺失。另一方面,趋利性执法不仅在于罚没资金归属的问题,难以实现地方所有的罚没资金归中央,对事权冲突、财权冲突问题也造成障碍。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文华提出在程序法角度,要强化源头管理,完善对涉企犯罪案件的管辖,特别是要关注企业涉网络犯罪管辖权连接点确定的合理性;在实体法层面,对违法进行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人员的法、纪责任追究应当秉承宽严相济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起到真正的威慑作用;从促进法视角看,应加强调研,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促进法尽快出台。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教授施鹏鹏认为,异地执法司法应注重比例原则和平衡性,围绕实体、程序和监督层面的问题,需要出台制定统一的异地执法司法操作规程和政策指引,通过顶层设计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廉洁合规与出海合规
京东集团监察部高级总监、阳光诚信联盟战略决策委员会秘书长段秋斌认为,应不断加强合规体系建构,以适应企业内外部风险。爱奇艺职业规范宣传与监督总监王嘉晟表示,廉洁合规的关键在于获得管理层支持与加强廉洁宣导,从而实现廉洁文化的传达与养成,可建立公检企跨部门协作与反馈机制,将廉洁合规融入企业业务的全链条。CPE源峰合规风控部负责人程力远指出,投资机构合规主要聚焦于投资产品的周期风险与被投企业的法律合规风险,可以考虑加强控股企业法律合规负责人的常态化派驻、强化董事会治理、健全重大决策的程序机制等。协鑫集团纪检监察部总经理张丽祥指出,海外合规需系统性破解三大痛点,一是持续加强海外合规的体系化建设,探索建立海外总部集中化管理机制,破解属地法律差异与管辖障碍;二是不断强化与国际化水平较高的本土专业顾问机构、律所的合作;三是完善海外员工的合规培训体系,针对海外员工特点定制宣导方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伟指出,企业出海应当着重把握合规的三个维度——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实现本土化经营;应对国际化挑战,特别是美国制裁等风险;恪守国内法律要求,维护国家利益。盈科刑辩学院副院长肖兴利认为,廉洁合规应成为企业出海的关键配套措施。企业应当提升合规意识,将合规上升到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建立科学系统的廉洁合规制度体系;强化企业合规全流程的穿透式监管,让合规管理嵌入企业业务全方面。
调查、协助调查与涉案财物查扣冻中的权益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训虎认为,应当转变观念,将涉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界定为基本权利干预行为,从而细化有关措施的监督审批程序,完善适用过程中的公民权利保护体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续开源提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检察履职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但当前数字经济空间与法律规则冲突、检察监督职能发挥不足以及保护企业合法权利尚未成为共识等因素,造成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现实困境,包括管辖权泛化、涉财产强制性措施适用不规范以及权利救济途径不畅通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砺兵提出可以考虑设立相对独立的案外人参与程序,案外人如何有效参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关涉宪法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对司法公正有着重要影响,引入“对物之诉”概念可以切实保障案外人的合法财产权。
民营企业权益的救济与监督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方玉指出,要依法审慎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等界限,防止刑事手段违规干预企业经营,同时也要坚持平等保护,严打靠企谋私等行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适当延伸审判职能,向涉案企业及监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发布案例创新普法方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李晓蕾从检察履职中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角度出发提出,一是调研问需,将企业“需求清单”转化为“履职清单”;二是发挥示范作用,以典型案例引领企业法治意识;三是注重法治宣传,以优质的宣传产品共助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聚焦风险防范化解,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段秋斌认为应完善畅通无阻且行之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还应发挥人大、政协、司法、社会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形成的监督合力,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地行使权力,减少执法过程中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刑事司法具体制度层面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田力男认为,要确立“疑赃从无”或者“无赃推定”的原则;配套对物之诉建立物卷制度;加强程序性责任的规定和实施,明确违法诉讼行为无效等程序性制裁机制。在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上,理想汽车法务负责人张建肖指出,有必要通过典型案例、配套文件等给予行业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以更明确的指导,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的合规高效流通。盈科刑辩学院副院长郑旭认为,维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需要多主体协同,律师及企业家应积极申请救济与监督,检察机关、人大及新闻媒体也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法学科学性的验证逻辑与实现路径
以“活法”理论为蓝本
□ 连赛君
法律科学的概念最早由德国学者于十九世纪初提出。法学的科学性研究回答的是法学的可验证性和存在理由等问题。相关研究在科学缘由方面往往没有多着笔墨,这会导致科学一词表达与沟通的混乱,使法学科学性的原因和体现相混淆,也易导致对其含义的泛化理解,使科学性似乎完全可以替换为正确性、合理性、正当性等。而科学如果什么都是,也将什么都不是。笔者将以科学性的验证逻辑为基点明确法学科学性的含义,并依此着重分析活法的科学性及其如何参与实现法律事业的科学性。
法学科学性的内涵
因验证方式的不同,社会科学可分为由理性和经验可验证两类。法学据此呈现出不同的科学性:一种是由理性可验证的法学科学性。其具有科学性的原因在于,法律技术以及法律系统内部的知识体系可以用理性予以阐释。多数法学家所认可的规范性诠释的科学都属于此类。此种对法学科学性的寻求能够促使法学方法的精致化发展、促进法学的专业化。另一种是由经验可验证的法学科学性。很多法学研究因为由经验可验证而被宣称具有科学性,有的是以内心感知来判断可验证性,有的则是因事物的重复性而被认为可验证。道德科学也被称为精神科学、人文科学或人性科学,属于由经验可验证的社会科学的重要一支。
在统计归纳基础上进行概然性推断的研究方法在科学性归类中存在争议。休谟将人类理性分为根据知识的推理、根据证明的推理和根据概然性推断的推理。据此,基于概然性推断的研究由理性可验证。但休谟解释道,上述分类是因为学界的知识通说被迫所为,前两种推理可由理性来验证,而第三种推理实际上来自人的感觉。也就是说,概然性推断基础上的研究可由经验来验证。需要进行推断的统计研究方法具有局限性,根据有限样本总结的因果关系只是一种概然性存在。致力于将实然转化为应然的法学研究,如果根据反复发生的习惯推出一般,就可能是偏离事实的。
活法及其科学性
活法是一种包含法律与非法律性规范的、参与社会关系的、有助于达致良好秩序的社会内在法则。活法常被与习惯法混同使用,实际上习惯法可能不在活法的基础上形成,也可能在提炼活法后产生,且活法不是只有通过转变为习惯法才能发挥作用。理论上常将来源活法的法作为主要的法,而将官方命令式的法作为次级法。
运用活法的核心支撑是基于统计推断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吗?笔者认为,活法的适用原因不在于存在与反复出现,而在于人的判断与社会文明(如权力分配方式、正义倾向等),活法具有科学性的根由在于:可由经验来验证,其由经验观察得来并由人性和人的主观意义予以阐释,进而言之,以对知性的实验推理为基础,就如休谟的努力,推断出——经验与心灵能够为认知提供根源性解释。具体来说:一方面,活法的科学性来自现时经验性。活法能够由通过观察产生的经验来验证。活法是有生命力的新法律的萌芽,随社会发展不断更新,体现的是对正在发生的社会生活的调整。另一方面,活法的科学性来自道德性。道德能被经验所验证,这是因为:其评判标准即道德情感是一种感觉经验,其因同情而产生,而情感是真实的感知与体验,且道德产生于生活现实。活法能够使人产生道德认同感,其具有道德性之所以是科学的,也是因为由经验可验证。
活法如何赋予法律事业科学性
活法在社会自治和法的运行中发挥作用,有助于尊重生活经验和个体感受、关照情理和生活意义。法学应有能力从生活实践中寻得答案,也应从广义上理解法学家的范围(包括学者、立法者、裁判者等在内)。法官等通过将活法融入裁判等具体的实务工作和智力劳动,在个案中也能够实现一种法学家的创造性价值。而很多法官倾向于仅根据法律文本或先例裁判,以避免更多的法学思考与说理、减少担责风险。法律事业科学性的实现需要法律人明确其法学家的定位,也需要相应的制度支持。
在司法活动中,律师总结提炼与案件相关的活法,并作为法律文件起草者提起诉讼,将案件中的社会关系、利益诉求呈现到法庭上。后续法官在裁判时根据社会事实,考量何种规则能够得到社会认同,从社会关系中发现事物的本质,提炼出活法。法官考察案件事实并依据法律命题(制定法),裁量确定裁判规范作为裁判理由,而裁判规范对未来的案件具有约束力。应予注意的是,法律命题存在与否并不影响活法的适用,不应认为活法在没有制定法依据、在疑难案件或在适用法律原则时才可予以适用。也应确认的是,活法可以体现在社会观念和行动之中,未必以文本为载体。活法转化为制定法有助于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大量的制定法都来源于活法,很多法律规范则明确对接于活法。
运用活法的理论检讨
警惕盲信建构理性。涉及活法如何判断、法律价值等问题,使用统计归纳方法并不合适,因为其结论可能是建构性的。风俗习惯在很多情况下就是活法本身,认为某种风俗习惯长期存续则其在将来也会存在,或者认为风俗习惯因为存在而必然合理也都是一种不现实的建构。
避免拘泥于权威裁判依据。英国法学中司法判决的绝对拘束力限制了法官的裁量空间。有历史法学派学者认为法律是由民族意识决定的法律命题,而忽略了社会关系对法的塑造。概念法学更是在概念金字塔中使法学远离了生活。自然法学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理论对接现实的方案,而将其主张寄托于由制定法实现。运用活法时应有鉴别地对待上述各种法学理论。
明晰活法理论对普遍规律的追求。常有观点认为活法理论只适用于地方性研究,只能解释少数地区或族群所适用的法则。活法理论寻求的是普遍规律,而非地方性经验。虽然活法来源于具体的个性经验,但不代表活法研究只是为了证明地方规则的正当性,更不是为了推广地方经验。
保证活法的正确识别。不可将脱离社会现实的历史习惯等作为活法,如很多历史法学家的习俗观念都停滞于特定历史时间而脱离了现实,不应被认定为活法。也不可将违背道德情感的习惯等作为活法,如在经济法方面,不是所有行业惯例和规范都可认定为活法,违反良好与诚实的行业惯例和规范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不同研究体系可以表达相同的科学愿望或科学路径。专业性易使学者沉迷于自身理论而偏居一隅,认为只有某领域的研究才具有科学性,就此而言,宽容精神十分必要。需要在特定语境中明确科学性之所指。活法是法律事业实现科学性的原材料,并能够使法律事业科学性的内在机理清晰地呈现。活法的科学性建立在道德科学之上,活法赋予法律事业科学性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此。社会科学研究不可照搬自然科学的方法,因为自然科学不直接研究善恶与美丑、人格与尊严,也不直接关涉悲悯与人道。从人性角度阐释科学应是法学科学性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无论从事理论还是实务工作,法律人都应致力于做有科学精神的法学家。遵照科学之精神,秉持志业之追求,倾注生活之智慧,释明活法之运行,法律事业的科学性便正在实现。
(原文刊载于《政法论坛》2025年第2期)
增强基层知识产权执法理念 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 杜兴涛 张修浩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职能。公正高效的执法保护才能助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才能为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通过完善的保护体系协同配合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可以更高效、更便捷地处理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从而降低维权成本,保障权利人权益。面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形势,承担着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职能的市场监督管理基层机构和知识产权机构,应积极创新和转变执法方式,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组织查办,提高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质效,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配套制度,优化知识产权执法体制。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成熟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为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优化知识产权执法体制应当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法治化建设,结合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特点和趋势科学地设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执法体制,处理好新兴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交叉管理问题,依法规范不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职权划分和协同衔接机制。依据传统知识产权分类进行的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设置和机制,结合新质生产力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的特点,建立适应数字技术等新兴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机制。根据新质生产力发展特点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资源、技术资源配置,做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制度、知识产权援助机制等重点问题的综合管理法治保障。深入剖析侵犯新兴技术违法行为的规律,推动完善网络环境下调查取证制度规范,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全链条执法机制。完善执法部门与平台经营者、权利人的沟通合作机制,依托电商平台大数据资源、快递物流等信息建立跨部门衔接、跨区域协作机制,根据市场流通环节强化全链条执法、源头打击。要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政策指导、管理监督、服务扶持等多元职能统一起来,服务于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体制完善,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机构的综合职能优化。
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法治环境。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代表着未来高新技术的发展方向,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适应现代高新技术发展,探索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执法,才能更好地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近年来,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取得显著成效。市场监督管理基层机构和知识产权机构根据《专利审查指南》,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及审查标准,通过典型案例明确新领域、新业态热点问题的执法标准。积极做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及时组织做好宣传推广、政策解读、登记辅导等工作,引导和鼓励创新主体积极开展登记。加大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加强对《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试行)》的宣传。结合不同区域产业特点加大对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等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和保障措施。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强化执法技术支撑,增强执法能力。市场监督管理基层机构和知识产权机构要加强与行业协会及商标、专利等领域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为执法办案提供必要支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同机制。畅通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沟通渠道,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商品鉴别、信息溯源中的作用。建立执法数据报送、情报实时归集、线索科学分析、数据有效利用系统,及时发现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苗头,高效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知识产权执法专业性强,执法机构要对知识产权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规划,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开设网络课程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现代高新技术水平和执法素质。执法机构要对典型案件、执法实务经验进行整理总结和交流研讨,加强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合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标准的统一。通过学习、借鉴相关经验提高新质生产力发展形势下的办案技能和执法水平。
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案件分工、分流机制。行政执法机关一般以处理案情简单、类型传统的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知识产权案件为主,行政执法机关办案具有周期短、权利人维权成本低、行政执法主动性强等优势。司法机关以办理复杂、新型的个案为主,能够发挥司法主导的作用,引领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水平的提升。因此,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案件引导、分流机制,依托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引导权利人选择合理的救济途径。行政执法人员要向当事人充分释明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的优势,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的合理分流,改变当前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案件量严重不均衡的状况,构建知识产权法治协同保护体系。
罗凯杰谈为了有效应对互联网商业言论的监管新情境——
可搭建并落实双层合作治理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罗凯杰在《经贸法律评论》2025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互联网商业言论的监管逻辑及制度优化》的文章中指出:
商业言论,主要是指为了实现特定主体的商业利益而发表、传播或展示的各种观点、宣传类信息内容,最典型的商业言论便是广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进步,商品与服务的营销方式已发生根本性转变。经营者通过互联网进行商业宣传,不仅成本大幅降低,传播形式及渠道选择也愈发多样化,信息传播效率更是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空间的商业言论量急剧增长,呈现发布门槛低、传输精准以及形式多样的特征。这一变化要求革新传统监管模式,该模式过往依赖于对广告的界定,主要适应于传统媒体环境。
进入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与广度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飞跃,在极大地丰富商业交流形态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商业言论监管边界与尺度的界定难题。针对互联网商业言论的监管问题,现行制度规范体系以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为基础,构建形成了一个以“广告”与“非广告”(即一般经营宣传行为)区分为核心的监管框架。然而,随着数字经济的迭代演进,这种基于媒介形式和主体身份的静态划分模式,已难以应对新型商业传播形态的复杂性,呈现规范供给不足与规范适用失灵的双重困境。
造成上述监管困境的深层根源在于,现行制度规范体系未能建立适应新型互联网商业言论特征的弹性认定标准,导致“广告”与“非广告”成为互联网商业言论界定中非此即彼的对立性概念选择,而缺少中间缓冲地带。在规范层面缺少回应的基础条件下,这种制度惯性不免导致反不正当竞争法成为规避复杂监管认定的工具性选择,最终造成执法层面的监管不能与监管混淆困境。为了有效应对互联网商业言论的监管新情境,须突破现行“广告”与“非广告”的互联网商业言论监管框架,明确划分“一般商业展示信息”“非广告的商业宣传”“互联网广告”三类互联网商业言论类型,通过搭建并落实监管责任与平台治理责任相结合的双层合作治理机制,以此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数字经济发展与现实监管需求的互联网商业言论监管新框架。
刘仁文谈生成式人工智能财产犯罪的应对——
要在织密法网等方面有效建立惩防机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仁文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5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生成式人工智能财产犯罪的特点与应对》的文章中指出:
人工智能的大规模应用致使财产犯罪从传统的以依靠人工为核心的“人力犯罪”演化为以依靠算力算法为主力的“智能犯罪”,尤其是在技术的支持下,犯罪形式更为多样,财产犯罪的智能化和隐蔽化程度愈发凸显。由于数据生产要素的进一步发展,人工智能算法也更加注重对数据的挖掘与分析。生成式人工智能财产犯罪具有更加智能化、更加精准化、更加去中心化的特点。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介入财产犯罪后,财产犯罪领域出现一系列新的演变态势,给传统财产犯罪理论带来冲击与挑战,也使得刑事归责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棘手。当前,迫切需要面对和解决的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疑难问题。一是刑事责任主体问题。生成式人工智能体能否成为刑事责任主体,这是近年来中外刑法学界讨论最热烈的一个话题。虽然分歧很大,但至少不是一个伪问题,而是一个真问题。不过,从司法实务的立场来看,现在的立法只有自然人和法人(单位)两种刑事责任主体,因此,在他人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进行财产犯罪的情况下,尚无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体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共犯认定问题。与前述生成式人工智能财产犯罪呈现的自动化、智能化特征相呼应,多人分工合作、共同实施某一具体财产犯罪的传统模式逐渐减少,反而在犯罪预备阶段,基于批量作案的需求而呈现前移趋势。三是平台责任界分问题。一般而言,大型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往往只提供中立的技术工具,无法直接控制或支配用户输入的数据与指令,因此若犯罪行为人滥用人工智能技术从事犯罪行为,平台通常不因最终犯罪结果而承担责任。然而,在研发与部署该类技术时,技术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合规措施,并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以防止因重大技术漏洞或滥用风险而导致严重侵害后果。四是明知的判断问题。一方面,需要探讨“明知”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关系;另一方面,需明确“明知”与共同犯罪的边界。
除了司法层面积极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财产犯罪,推动新兴技术背景下财产犯罪的共同犯罪理论、归责理论的发展,还要在织密法网、提高防控能力等方面有效建立惩防机制。
张家口税务落实税惠政策赋能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在大青山观赏云卷云舒,在智慧农场体验田园采摘,在草原雄关聆听泉水叮咚……近年来,河北省张家口市成为游客夏季避暑旅游的热门选择。
张家口市尚义县大青山山势蜿蜒飞绝,金蟾石、京广玻璃桥、“十里椴树画廊”等景点密布,每到入夏平均气温仅14摄氏度,吸引不少游客到此纳凉避暑,并在附近的二道背村民宿入住。“我们依托‘公司+农户’模式,鼓励村民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和农宅合作社,带动村民发展农家乐,实现公司与农户共同富裕的目标。”张家口京广庭院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大青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由张家口京城广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已建成庭院酒店等多个景观项目。“公司发展离不开政府各部门的支持,特别是税务部门开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活动。近年来,我们已累计享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费优惠53万余元。”该公司负责人说道。
小番茄颗粒饱满,香白杏的清香令人垂涎……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利用双休日到近郊农场和采摘园感受田园风光、品尝时令蔬果。张家口市桥东区东望山乡元子河村“樱桃红了”智慧农场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四位一体合作模式,积极打造以农事体验、观光旅游等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为农场提供产品和劳务的农户多是自然人,不会熟练使用电子设备,这可把我们忙坏了。”据智慧农场负责人介绍,为消除企业后顾之忧,桥东区农业农村、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组队,定期到农场开展农业种植技术培训活动,“手把手”辅导农户“掌上代开”增值税电子发票,并在相应时间节点提前推送涉税提醒,让“政策找人”更加暖心。
远观其山,近听风声簌簌。位于张家口市康保县的草原雄关南天门奇峰叠嶂、怪石林立、泉水叮咚,山口天然成门,形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近年来,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走访,送来税收优惠政策‘大礼包’,让景区发展更有信心、更有底气、更有干劲。”康保县伟誉诚旅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说道。
接下来,张家口市税务部门将继续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聚焦旅游企业涉税需求,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辖区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赵媛媛 凌亚如
三门峡供电简化涉电审批流程跑出办电“加速度”
今年以来,国网三门峡供电公司依托“一窗受理”云平台,同步推送城市绿地占用、树木迁移、道路挖掘等涉电行政审批事项至市城管局、住建局等多个部门,利用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实现跨部门并联办理,3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全部审批流程,审批结果自动反馈至供电用电报装系统,跑出办电“加速度”。
为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三门峡供电公司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聚焦企业用电需求,推行并联审批机制,通过优化流程、数据共享、政企协同等举措,大幅压缩办电时间,助力企业“快接电、早接电、用好电”。
以往,企业办理电力接入工程时,需要依次办理规划、掘路、占道等多项行政许可,流程繁琐、耗时较长。三门峡供电公司主动对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住建局等部门,申请开通联合审批涉电事项报审入口,具备获取11类涉电工程许可申请事项基本信息的权限。同时,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模式,通过线上平台实现多部门同步审核,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理效率大幅提高。
李恒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河源市大元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将拥有合法处置权和受益权的河源市添城水泥制品厂等103户企业(见债权清单附表一)债权及从权利和河源市经济发展公司等5户企业应收表内利息(见债权清单附表二)债权及从权利依法全部转让给王浩屹(身份证号码:440301198612272711)所有,请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承继人立即向王浩屹履行还款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承继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由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河源市大元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王浩屹
2025年5月21日
债权清单(附表一)
编号 借款人名称(债务人) 担保人名称 截止2006年9月20日债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判决书及执行案号
本金 利息
1 河源市添城水泥制品厂 15.33 17.81 (2002)源法经初字第191号(2005)源法执字第138号
2 惠州市新星贸易公司 惠州市新星实业总公司 470.00 749.41 (2002)源法经初字第281号(2002)源法经初字第288号(2003)源法经执字第268号
(2005)源法经执字第138号
3 河源市粤东旅行社 河源灯塔盆地开发有限公司 40.00 55.58 (2002)源法经初字第216号(2002)源法执裁字第496号
4 河源市商业总公司 400.00 620.30 (2002)源法经初字第279号(2001)河中法执字第80号(2001)河中法执字第128号
(2003)源法执字第175号
5 河源市二轻工业总公司 河源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源城区二轻工业局、
河源市二轻工业总公司 185.00 422.78 (1993)河中法经初字第4号(1996)河中法执字第6号(2001)河中法执字第59号
6 河源市五金交电化工公司 河源市商业企业集团公司 180.00 318.36 (2002)源法经初字第319号(2003)源法执字第193号
7 河源市化工建材公司 河源市物资总公司、龙川县化工建材公司 130.00 197.24
8 河源市华侨商品供应公司 河源市商业企业集团公司 145.00 256.64 (2002)源法经初字第272号(2002)源法经初字第285号(2003)源法执字第173号
(2003)源法执字第178号
9 河源市百货公司 河源市商业企业集团公司 232.00 413.48 (2002)源法经初字第280号(2002)源法经初字第304号(2003)源法执字第188号
(2003)源法执字第199号
10 河源市航运物资供应公司 河源市东航实业公司 130.00 242.70
11 广东省河源市二轻塑料皮革工业公司 河源市二轻工业总公司、河源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
河源市燃料总公司煤炭公司河源市燃料总公司 170.00 334.93 (2002)源法经初字290号(2002)源法经初字第291号(2003)源法执字第181号
(2003)源法执字第182号
12 河源市食品公司 河源市商业企业集团公司 50.00 93.24 (2002)源法经初字第315号(2003)源法执字第192号
13 河源市复合材料厂 河源市燃料总公司、河源市燃料总公司煤炭公司 18.00 42.17 (2002)源法经初字第194号(2002)源法执裁字第451号
14 河源市冷冻食品厂 河源市水泥厂 128.81 176.08
15 河源市商业贸易公司 河源市商业企业集团公司 70.00 121.50
16 河源市工贸实业发展公司 184.25 22.29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咸经监(1998)第76号民事判决书后,
由担保人中国工商银行河源市分行替债务人垫付了款项,《债权确认书》确任债务人应偿还
17 河源市大华实业总公司 100.00 190.30 (2002)源法经初字第306号(2003)源法执字第254号
18 河源市大兴实业公司 308.31 525.65 (2000)源法经初字第100号(2002)源法民初字第120号
19 河源市药材公司 河源市医药采购供应站、河源市医药总公司 206.50 533.56 (2002)源法经初字第277号(2002)源法经初字第279号(2002)源法经初字第286号
(2003)源法执字第177号(2003)源法执字第179号(2003)源法执字第269号
20 河源市丰源企业总公司 河源市计划委员会,河源市福源彩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6.91 198.50 (1998)河中法经初字第92号(2001)河中法执字第16-1号
21 河源市华冠贸易发展总公司 河源华冠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6.33 (1991)河中法经初字第73号(1997)河中法经初字第73号(1997)河中法经初裁字第73-2号
22 河源市医药采购供应站 河源市医药总公司 160.50 360.08 (2002)源法经初字第276号(2003)源法执字第176号
23 河源市商业企业集团公司 河源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 720.00 1,192.47 (2001)河中法经初字第1号(2002)源法经初字第276号(2001)河中法执字第80号
(2001)河中法执字第128号
24 河源市广大物业服务公司 叶百兴 44.00 58.99 (1999)源法经初字第116号(2000)源法执裁字第113号
25 河源灯塔盆地开发有限公司 河源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110.38 159.93 (2002)源法经初字第265号(2003)源法执字第270号
26 河源市糖烟酒公司 河源市商业企业集团公司 200.00 292.20 (2002)源法经初字第269号(2002)源法经初字第287号(2003)源法执字第172号
(2003)源法执字第180号
27 广东河源鸿达企业集团 河源市源南铸轧钢厂、
惠州对外经济合作公司河源分公司、
河源市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应收(表外利息)267,405,236.21/元
28 东源县升威贸易公司 25.01 14.95
29 东源县机电设备公司 东源县物资总公司 52.00 78.65 (2002)源法经初字第362号源法执(2003)196号
30 华侨生产联合公司 河源宝马实业发展总公司、河源新丰江中国旅行社 328.00 678.74
31 河源市源城商贸实业开发总公司 30.00 64.01
32 河源市中旅汽车出租公司 张基传 20.00 34.42 (2002)源法经初字第350号(2003)源法执字第125号
33 河源市源通技术实业发展公司 45.00 64.70 (2002)源法经初字第346号(2003)源法执字第117号
34 河源市冠城实业公司 98.00 113.99
35 河源市农业机械发展公司 河源市水利电力局物资供应公司 20.00 54.65 河中法经审字(1989)第17号河中法执(1992)第12号
36 广东省河源市乡镇企业发展
总公司经贸部 河源市乡镇企业发展总公司 20.00 39.73 (2002)源法经初字第211号(2003)源法执字第240号
37 广东省河源市郊区百货公司 东源县商业总公司 34.00 66.45 (2002)源法经初字第267号(2003)源法执字第272号
38 河源市交电电子公司购销部 罗定宏 20.00 37.48 (2002)源法经初字第182号(2005)源法执字第128号
39 河源市安华房产开发公司 朱乃安 15.00 23.35 (1998)源法经初字第42号(1998)源法执裁字第42号
40 祥港投资有限公司 河源市通达实业公司、祥港投资有限公司 260.00 409.13 (1999)河中法经初字第20号
41 河源市中旅旅游经济开发公司 河源市中国旅行社 80.00 147.20
42 河源市中旅侨汇服务公司 河源市中国旅行社 30.00 34.09
43 河源市轻工业物资供应公司 河源市轻工业总公司 15.00 33.11 (2002)源法经初字第170号
44 河源市糖纸工业公司 河源市轻工业总公司、河源市制药厂 50.00 90.59 (2002)源法经初字第224号(2002)源法字裁字第448号
45 河源市通洲实业发展公司 曾强、陈玲 37.96 69.29 (2002)源法经初字第207号(2003)河民一终字第108号
46 河源市信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河源市二轻塑料皮革工业公司、
河源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河源市经济委员会 266.55 585.36 (1993)河中法经初字第5号(1994)河中法执字第8号
47 刘仕发 10.00 16.83 (2002)源法经初字第94号
48 河源市乡镇供销公司贸易部 广东省河源市乡镇企业供销公司 12.00 32.60 (2002)源法经初字第177号(2003)源法执字第253号
49 河源市东都大酒店 邓贵香 44.33 55.27 (2002)源法经初字第49号(2002)源法执裁字第512号
50 东源县友谊贸易商行 周达兴 15.00 23.43
债权清单(附表一)
编号 借款人名称(债务人) 担保人名称 截止2006年9月20日债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判决书及执行案号
本金 利息
51 河源市郊区新江开发区贸易部 15.00 19.46 (2002)源法经初字第173号(2002)源法执字第126号
52 河源市郊区扶贫实业公司 廖振球 280.00 483.66 (1999)河中法经初字第67号(2000)河中法执字第1号
53 广东省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河源公司 河源市机械电子工业总公司 65.00 98.52 (2002)源法经初字第225号(2003)源法执字第170号
54 河源汽车工业总公司 广东省河源市郊区汽车配件公司汽车修理厂、张东英、张仕源 40.00 57.73 (2002)源法经初字第218号(2002)源法执裁字第445号
55 罗初文 河源市上角中心街21号2-1-4 5.21 10.96 (2002)源法经初字第92号(2002)源法执字第432号
56 河源市亿万利竹地板有限公司 河源市城市信用合作社、河源市丰源企业总公司 289.68 296.03 (1999)河中法执字第5-1号(1997)河中法经初字第47号
57 河源市新安房产发展公司 河源市典当行 15.00 12.84 (2002)源法经初字第168号(2005)源法执字第125号
58 河源市郊区蔬菜公司富华商场 38.00 66.89
59 河源市新城医药公司 东源县医药总公司 35.00 19.54 (2002)源法经初字第273号(2003)源法执字第174号
60 河源市种子公司 河源市种子公司 50.00 63.01 (2002)源法经初字第217号(2005)源法执字第133号
61 广东省河源市金属材料公司 河源市物资总公司 175.30 285.20 (2011)源法民二初字第2号
62 河源市发得机电设备贸易公司 河源市劳动服务公司 20.00 34.09 (2002)源法经初字第196号(2002)源法执裁字第502号
63 河源市燃料总公司 河源市工贸实业发展公司 400.00 817.07
64 广东省冶金工贸公司粤东分公司 河源市制药厂 190.00 295.23 (1999)源法经初字第112号源法执(1999)第112号
65 河源市商办工业开发公司 47.22 24.66 (2000)源法经初字第165号
66 河源市电子工业公司 河源市银河电子实业公司 80.00 144.01 (2002)源法经初字第228号(2002)源法执裁字第439号
67 河源市机械电子工业供销公司 河源市机械电子工业总公司 32.00 55.10 (2002)源法经初字第193号
68 广东省河源市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 河源市物资总公司 60.00 118.31
69 河源市燃料总公司煤炭公司 河源市燃料总公司 400.00 817.07
70 河源市银河电子实业公司 河源市通用机械厂、河源市燃料总公司、
河源市奥生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807.50 1,851.05
71 河源市安华贸易公司 河源市安华实业总公司 15.00 21.30 (2002)源法经初字第172号(2002)源法执裁字第499号
72 东源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东源县建设局东源县房地产管理局 50.00 85.12 (2002)源法经初字第221号(2002)源法执裁字第503号
73 东源县生产资料服务公司 东源县物资总公司 24.00 45.56
74 河源市郊区船塘中草药加工厂 河源市郊区财贸实业发展总公司 36.00 56.87
75 河源市郊区矿冶总公司矿山服务部 河源市东源县矿冶总公司 13.00 17.62 (2002)源法经初字第169号(2002)源法执裁字第452号
76 东源县汽车贸易中心 东源县物资总公司 20.00 28.53 (2002)源法经初字第364号(2003)源法执字第197号
77 广东省东源县物资贸易中心 东源县物资总公司 40.00 72.32 (2002)源法经初字第361号(2003)源法执字第195号
78 东源县计委物资调剂公司 河源市郊区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总公司 40.00 47.55 (2007)东民二初字第414号
79 河源市民族实业发展公司 河源市东源手袋服装场河源市环宇汽车修配厂
河源市民族贸易公司邬海云 400.00 472.76 (2008)河中法民二初字第3号(2013)河中法执字第28号
80 河源市耀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09.80 403.67
81 河源市惠康胜利大岭岗红砖厂 广东省河源源发五金塑料制品厂 50.00 63.70
82 河源市光唛企业有限公司 55.00 130.65 (2001)源法经初字第87号(2001)源法执裁字第87-1号
83 河源市新城药材公司 李俊文对其50%承担责任 20.00 17.63 (2002)源法经初字第318号(2003)河中法民二终字第10号
84 东源县医药总公司基层药店 东源县医药总公司 40.50 38.30 (2002)源法经初字第300号(2003)源法执字第184号
85 东源县商业信托贸易公司 20.00 25.97 (2002)源法经初字第302号(2003)源法执字第186号
86 河源市源佳实业公司 河源市制药厂 80.00 148.75 (2002)源法经初字第239号(2002)源法经初字第320号
(2003)源法执字第145号
87 东源县奇力特种装饰材料厂 丘亚化 10.00 13.00
88 河源市粤东经贸发展公司 181.29 21.93 (1995)惠中法经初字第95号(1995)河中法经初字第23号
(1996)粤高法审监经字第78号
(1996)粤法经一上字第26号河中法执(1996)第24号
89 南方日报河源办事处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河源市分行营业部 50.00 95.21 (2002)源法经初字317号(2002)民字第353号
90 河源香江酒店 15.00 24.32 (1995)东法经调初字第7号(1995)东经调初字第7号
91 河源市医药总公司 河源市医药采购供应站 58.50 155.80 (2002)源法经初字第303号(2003)源法执字第217号
92 河源市铝材厂 河源市矿冶总公司 120.00 208.11
93 河源市建筑工程装饰装璜公司 河源市劳动服务公司 20.00 29.24
94 河源市新天地发展总公司工程部 河源市新天地发展总公司 50.00 78.27
95 河源市广信物业发展公司(原河源市广厦物业发展公司) 河源市广厦物业发展公司 36.00 52.43
96 深圳益海公司 412.51 49.90 (1995)深中法经一初字第505号(1996)粤法经一上字第347号
97 河源市物资贸易公司 668.72 80.90 (1996)河中法经初字第22号
98 深圳市宝安区富达实业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商业总公司 1446,69 424.28 (2007)河中法民二初字16号(2007)河中法执字第136号
99 河源源城装饰工程家私厂门市 3.70 3.33
100 河源市源城区金田农贸商行 4.00 5.77
101 广东省南方企业公司河源溜冰城 12.00 6.28
102 河源市源城区源城镇上角综合购销部 44.50 32.12
103 河源市河隆广播电视联合发展总公司 1.90 2.87
债权清单(附表二)
序号 借款人名称(债务人) 担保人名称 截止2005年4月20日止(以下币种:人民币)
贷款应收表内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 河源市经济发展公司 3,190,714.84
2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矿冶公司 广东省河源造纸厂、广东省河源糖厂 269,228.19
3 和平县河明亮水库电站管理局 174,229.97
4 河源市东江米面制品厂 河源市粮食局 761,768.37
5 河源市通用机械厂 河源市机械电子工业总公司、河源市通用机械厂、
河源市机械工业总公司 2,952,343.70
公告专栏
2025年5月21日
申请人许昌茂兴金属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31300051/52127188、出票日期2025年3月24日、出票金额50000元、出票人慈溪市微众电器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紫峰进出口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背书人宁波紫峰进出口有限公司等,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票据付款日后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柏付兴:原告李斌与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856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郑先海,杨四满:原告许令仓与你不当得利、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7527号、(2024)浙0402民初7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许传应:原告朱国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386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特217号 申请人欧阳锦津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一案。下落不明人欧阳锦标,男,1937年7月10日出生(族谱显示民国廿六年六月初三),汉族,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仓门土庙新基北巷14号。申请人欧阳锦津称,申请人欧阳锦津系下落不明人欧阳锦标的胞弟,欧阳锦标自1959-1960年期间离家至今未归,经多方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今一直没有音讯。下落不明人欧阳锦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欧阳锦标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欧阳锦标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欧阳锦标情况,向本院报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高建坤:本院受理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路旭东、徐马平:本院受理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白宇、沙烨婷:本院受理李娴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1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九龙:本院受理王文娟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1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董冰:本院受理唐得新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次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黄小高:本院受理朱瑞金诉常州极免物流有限公司与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李勇、天宁区兰陵拥嘉建材经营部:本院受理王南京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脏话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顺利:本院受理吴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启贤、常州胜杰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你方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6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澍:本院受理吴军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15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静:本院受理刘小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李岁:本院受理王丽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15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郭一峰:本院受理王庚武与被告郭一峰、第三人王登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唐华忠:本院受理唐小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1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香草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帅夕英:本院受理符姝燕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飞:本院受理洪沂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3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临安海丽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保洁洗涤剂制造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154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中栎苏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受理谢羽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作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琼9005工受〔2024〕0181号)及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琼9005工举〔2024〕0014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5号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电话:0898-63330471)领取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及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公告
宋婷婷:嘉善皇家帝豪娱乐会所与你方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答辩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7月21日14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沈秀云:嘉善皇家帝豪娱乐会所与你方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答辩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7月21日15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许学奎(身份证号码:32092319590822****):本委受理申请人石风根与你之间的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将于2025年7月7日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5年7月19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杨耀(身份证号码:32092219890525****):本委受理申请人淮安润淮农产品批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将于2025年7月7日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5年7月20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淮安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组成由马宁担任独任仲裁员审理本案,并将于2025年6月30日9时在本委一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公司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做出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天津轻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高云飞与你方的服务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595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市春华兴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济宁弘昌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春华兴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2087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2087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赵月明:本会受理的昆山博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争议(2024)苏仲裁字第0282号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沈佳伟、朱洪娟:本会受理的昆山博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争议(2024)苏仲裁字第0283号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赵红霞:本会受理的昆山花桥游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争议(2024)苏仲裁字第1650号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沈国俊、王学生:本会受理的昆山花桥游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争议(2024)苏仲裁字第1849号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巫文秀:本会受理的昆山花桥游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争议(2024)苏仲裁字第1851号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姚忠辉:本会受理的昆山花桥游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争议(2024)苏仲裁字第1852号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宫内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合肥魏宇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2024)苏仲裁字第1035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鸿锐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王娟珍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292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滁州品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彭妍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争议(2024)苏仲裁字第1344号案,由仲裁员马涛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6月30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第六仲裁庭开庭。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补充证据。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安徽欣豪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志华:本会受理的南方雄狮精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与你、孙强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2208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及仲裁通知书、变更请求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南京机敏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你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846号],定于2025年6月23日9时30分在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申请人补充证据,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裁决,限你自裁决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市尚芫家装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白百与你合同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0994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戚凤雪: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健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年27号),你与李健未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2025年4月30日本会指定仲裁员孙玉红组成独任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5年7月1日上午9:00在淮南仲裁委员会开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海南扁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王业俊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70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扁药堂中医门诊连锁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李瑶、骆鲜、辜武锦、莫静阳、陈婷婷、杜伟珍、丁勇、蔡宝升、谢小娟、李明翰、陈井燕、王业俊、冯乃姑、符玲、石雪云、王小龄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651、652、654、657、658、659、661、668、678、693、699、700、712、713、778、797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热舞派对娱乐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绵泊、张玉湘、陈积伟、李正基、莫凯晖、谢圣程、谢会特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670、671、690、691、692、854、85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中如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彭津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99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金海洋滴滴货运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周海恋、陈主未、黄荣华、符振英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900、901、902、914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金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亚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1116号),并定于2025年7月1日15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星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廖佳英、吴霄珍、李菊香、王裕文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1132、1133、1144、1173号),并定于2025年6月30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易燃体育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爱云、王小丹、符爱菊、林禄宁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1049、1050、1053、1122号),并定于2025年6月26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邓剑晖:本委已经受理您与艾彼斯国际供应链管理(海口)有限公司、海南汇际商贸有限公司、海南的安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1166号),并定于2025年7月8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您,限您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达坤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冯行锦、叶民威、王家贤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145号-147号)定于2025年6月25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文书无法送达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查寻公告
一、1999年3月4日凌晨2时许,在西城区鼓楼西大街东娇杆胡同南口58路公共汽车站发现一名男子倒地死亡,年龄25岁至30岁,身高1.65米左右,上穿深色外套,下穿蓝色裤子,脚穿黑色皮鞋。
二、2013年12月18日9时53分,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大成大厦门前地下通道内有一名男子倒地死亡,年龄40岁至50岁,身高1.60米左右,长发,上穿褐色毛衣,带白色图案,下穿棕色裤子,穿蓝色袜子,黑色皮鞋。
恳请社会各界人士帮助留意,如有线索请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侦支队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小马厂路一号院六号楼西城刑侦支队
联系人:鲍警官
联系电话:010-83560000、83560099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侦支队
2025年5月21日
协查通报
西公治查[2009]0720号
2009年7月20日9时许,在西城区积水潭河道内发现一具男尸。现场勘查:尸长177厘米,黑色短发,尸体全身赤裸。身上无任何身份证明。
请知其情况者与西城分局治安支队现场组联系。
联系人:王东明,电话:010-68052107。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治安支队现场组
2025年5月21日
公告专栏
5/8中缝
赵德峥:本院受理吴风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及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刘二堡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郑立新、李郑兴:本院受理付晓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115民初8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杨辰:本院受理原告杨静为与被告杨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被告归还借款33000元及支付以33000元为基数,按照LPR四倍自2020年10月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2月20日为23000元;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B70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刘艺豪:本院受理原告姚飞与被告刘艺豪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6000元、交通费500元、误工费8355元、营养费1500元、护理费8355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B70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王健:本院受理蔡金枪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98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尤中军: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98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芮金荣:本院受理(2025)苏1183民初4377号孔凡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超男:本院受理曹媛媛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方家祥、张军:本院受理蔡朝文与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8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飞、南京飞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水洁与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下蜀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陆明峰:本院受理句容市下蜀镇永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9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阴梧桐尚院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赵洪洋:本院受理冯利新与你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835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荣忠针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同洲纺织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江阴荣忠针纺织品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苏0281民初4272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追加被告申请书、情况说明、调查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海南超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谢单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定于2025年7月7日9: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具体地址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搬迁公告为准)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繁峙县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0621号,申请人繁峙县鑫石嘉鸿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繁峙县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田鑫: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0570号,申请人山西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田鑫之间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杜忠: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08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杜忠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08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邦驰(莱州)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2025)烟仲字第185号申请人沈泽宇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独任仲裁员李阁霞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7月17日9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新疆中雄星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高建军与被申请人新疆中雄星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5]270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5年7月1日16时30分(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二楼,联系电话:(0902-2316004)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2025年5月14日刊登的卢芳芳公告中,开庭时间应为:2025年6月24日12时30分,特此更正。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编号:沈自然资辽中林罚催字(2025)03号
吴威:你于2017年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占用辽中区六间房镇吉庆台村1林班6小班、6.3小班0.0999公顷(1.4985亩)林地建设鸡舍和料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7月12日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辽中林罚决字〔2024〕第(10)号),并于2024年8月12日向你送达。你至今尚未履行1、限你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该地块恢复原状;2、处以罚款999平方米×20元/平方米=19980元人民币;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加处罚款1998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现催告你自觉履行。本催告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后,如你仍未履行,我局将向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张峻齐、李明翰,电话:19990593219,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东环街54号。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9日
附1: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
缴款码:21010125000037798433,填制日期:2025年5月15日,执收单位编码:550007,执收单位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执法分局,缴款人全称:吴威,收款人全称:沈阳市财政局,金额(大写):壹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小写:¥19,980.00,项目识别码:00000000,项目编码:05013401,项目名称:自然资源罚没收入,单位:元,数量:1,标准:19980,金额:19,980.00。查验网址:http://218.60.151.85:18002/billcheck/html,有效期:15天,至2025年05月30日前有效。现支持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储蓄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盛京银行、鞍山银行、抚顺银行、本溪银行、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辽沈银行、铁岭银行、朝阳银行、盘锦银行、葫芦岛银行、广发银行。
附2: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
缴款码:21010125000037801858,填制日期:2025年5月16日,执收单位编码:550007,执收单位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执法分局,缴款人全称:吴威,收款人全称:沈阳市财政局,金额(大写):壹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小写:¥19,980.00,项目识别码:00000000,项目编码:05013401,项目名称:自然资源罚没收入,单位:元,数量:1,标准:19980,金额:19,980.00。查验网址:http://218.60.151.85:18002/billcheck/html,有效期:15天,至2025年05月31日前有效。现支持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储蓄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盛京银行、鞍山银行、抚顺银行、本溪银行、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辽沈银行、铁岭银行、朝阳银行、盘锦银行、葫芦岛银行、广发银行。
公告专栏
6/7中缝
张宗龙:本院受理李昌林你与李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马孝辉:本院立案执行的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与马孝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安徽安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马孝辉名下的皖DGM532梅赛德斯奔驰小型汽车进行价值评估,结果为:67968元。因未能联系到你,现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及本院(2024)皖0422执4130之一查封裁定书、(2024)皖0422执4130之二拍卖裁定书,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满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邢台雨竹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3MA0CTC9X60):我中心已按程序向薄广银(身份证号:1322011968******1X)家属先行支付工伤待遇,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稽核追偿通知书》,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中心(河北省威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威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王家兵:在你与安徽成功置业有限公司执行案件中,本院依法对你名下六安市皋城东路阳光欧洲城26#楼806室房屋进行评估,安徽盛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出具[皖盛华评咨字(2025)042号]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620956.2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挂网拍卖。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顾正东:本院受理原告陈莹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5)苏0925民64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7月7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11908号 徐继玲:本院受理原告徐蕊诉被告徐继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子2025年7月8日9点2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5)皖13民终945号 周佳顺:本院受理上诉人石海涛与被上诉人周佳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皖13民终971号 灵璧县渔沟镇宏大石业:本院受理上诉人南京垚晟起重吊装公司与被上诉人灵璧县渔沟镇宏大石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5月30日10时至5月31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中原路的不动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相关信息。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刘宇:本院受理原告苏州黑蛛蜂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辽0902民初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兹有台湾省居民郑黄铮(男,1953年3月23日出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00820240,身份证号码:B100791320,2019年8月27日在台湾省桃园市死亡)的配偶陶嘉莉,委托他人向我处申请办理不动产、存款、理财产品、基金等财产继承公证,提交材料表明郑黄铮仅有两名子女即女儿郑青青、郑亭亭,其父母均已先于其死亡,无其他继承人。如有郑黄铮的继承人,或继承人以外的依靠郑黄铮扶养的人,或继承人以外的对郑黄铮扶养较多的人,或对陶嘉莉继承郑黄铮遗产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及相关材料。联系人:刘公证员,电话:0791-82219970,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中大道1218号(秋水广场旁)新地中心2708室。
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公证处
2025年5月21日
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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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杨柳于2025年5月18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21100219850222****,本人已申领新证,原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王艳清身份证遗失,证号:42282319970310****,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邱昕熠(性别:男,母亲:游巨红,父亲:邱桂剑)出生于2011年11月26日,编号K35028966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王语菲(父:王治平,母:刘慧慧)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1150151243,声明作废。
李昊东遗失军官证,证号武字第1492157号,声明作废。
袁末晓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31日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码15020319891227****,特此声明。
屈如沛遗失坐落于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美林美寓25011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复印件,多次找各相关部门复印不动产产权证书原件无果,或称遗失或称被领走,证号:20210107118,声明作废。
曲殊池遗失坐落于大东区和睦路72号4-3-4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72331号,声明作废。
余华杰遗失由贵州省仁怀市大中华白酒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的仁怀市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C座公寓(住宅)18-11号房的购房收据两份,编号:BJJY20211340,金额206063元,编号BJJY20211339,金额50000元,声明作废。
杨晶晶,2025年5月12日因保管不善遗失广东省司法厅2023年5月5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911097555,执业证流水号11604254,现声明作废。
夏瑜蔚,王哲卿遗失舟山万达置业公司开具房屋认购收款收据1份,收据号:0003394,金额:10000元,声明作废。
父亲:(无),母亲:吴琴玉,其女:吴诗淇2019年1月23日出生,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编号:T350128819,声明作废。
父亲孙福胜,母亲李丽丽不慎遗失儿子孙鸣朗出生医学证明,编号:R230021711,出生医院:同江市大医院,出生日期:2017年11月03日,声明作废。
穆凯代斯罕·麦提图尔荪遗失医师资格证书,编号:200765110653225198011240025;遗失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编号:110653200001759;遗失新疆医科大学毕业证书,编号:107605200605000050,现声明作废。
广东大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嘉伟的律师执业证不慎遗失,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2310579840,流水号为11938663,发证日期为2024年01月18日,特此声明作废。
湖南省株洲市居然之家经销商李刚遗失5032400号收据,经营品牌星派门窗质保金40000元,特此声明作废。
莎车永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莎车县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8946000656601,声明作废。
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2MA4Q89612X)遗失公章,编码:4307000506497,声明作废。
福州嘉福港建材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1340038067)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福建众兴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10310091112)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澜沧荣和工程队(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828MAD94N4U42)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327002093051,声明作废。
榕江县水尾乡水盆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522632MF5019725E)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26322119617,声明作废。
陕西羲长杰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2MAB0L2W78H)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杨杰)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下寺湾采油厂地质资源调查项目部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6106270008101,声明作废。
贵州研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01MACMXY2C2Y)不慎遗失法人章(罗华龙),声明作废。
盘州市创裕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唐鸿印,编码5202025063759)、财务专用章(编码5202025023439)、公章(编码5202025023438),声明作废。
新疆依可莱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遗失,声明作废。
水富德胜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在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水富支行预留的财务专用章(编号:5306006025696)、法人(周光顺)私章各一枚,账号:840031010000051021,登报作废。
东兰县智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527280006225号公章,4527280007920号发票专用章,谭昌建印,4527280007921号法人章,因遗失,声明作废。
贵州省品威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81MABM7L9BXK)遗失公章(编码5203813120282)、财务专用章(编码5203813120283),声明作废。
贵州我在行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22328MA6H80D428)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23282115222,声明作废。
沿河乡建商品混凝土经营点(个体工商户)遗失法人章(张浪印,编码5206271090983)、公章(编码5206271090980)、财务专用章(编码5206271090981),声明作废。
清丰县振雷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10922MA45GXABX1)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清丰县马庄桥天文食府鸽子老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22MA42EGXF9T)遗失财务章一枚,声明作废。
广州竞展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合创牌V09车型的《车辆合格证》一张,车架号:LMWU11S55P1000303,发动机号:P1023010013 证芯编号:WET1483000162559,声明作废。
福建省欧森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11110012076)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湖北天银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具体信息如下:权证编号:145909,不动产证号:江陵房权证郝穴镇字第1424717号、江陵房权证郝穴镇字第1424718号、江陵房权证郝穴镇字第142462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声明该他项权证作废。
福州光翼无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10310120835,声明作废。
贵州米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现变更为贵州米家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原公章(编码:5201150204076)、原财务章(编码:5201150204079)因公司名称变更,特此声明作废。
兹有字样为“盘州市竹海镇卫生院预防接种专用章”印章不慎遗失,印章编码5202025086162,声明作废。
河南叙缘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MA474KAJ61)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湖南恒盛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3MA4M6L6M2F)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大连长海鸿禧水产有限公司遗失公章210224001001976,刘长敏的法人章210224001001980,声明作废。
内蒙古乃蛮岩磊货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1505250006275,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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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濮阳县康森纸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8MA456XNN6J)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09280043184,声明作废。
福州富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1710034153,声明作废。
福建中云数谷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210091376,声明作废。
辽宁荣意鑫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编码210113001028890,法人赵艳峰)丢失,声明作废。
天津市云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1MA06XN7696)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史宝云)人名章,声明作废。
减资公告:北京兆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585884031K)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960万元减少至1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德威诗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X98E87)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梁小培,清算组负责人:梁小培,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岱山县女干部联谊会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债务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清算组电话:0580-4473374
注销公告:定西市安定区宏远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21102MJ00401918)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清算公告:云南省澄江市广龙小博士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30422077644381L)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金玉梅,13577799137
社会组织清算公告:太仓市百川职业培训学校,经理事会会议决议注销并清算,现由杨帆、王明芳、王爱丹等人组成清算组,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地址:太仓市常胜路16号四楼,联系人:杨帆,电话:18906136616。太仓市百川职业培训学校2025年5月21日
社会组织清算公告:太仓市洪泾小学经会员理事会会议决议注销并清算,现由高本杨、杜敏、杨静等人组成清算组,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地址:太仓市沙溪镇洪泾村4组,联系人:高本杨,电话:18012715558。太仓市洪泾小学2025年5月21日
社会团体成立公告:长垣市钓鱼运动协会现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并指导完成验资同意成立,现予以公告。成立登记后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对长垣市钓鱼运动协会的监督,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特此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
致:泰州市第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泰州市第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南京汤山欢乐水世界旅游有限公司
根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2019)苏0115民初8282号民事判决书,本人对你公司享有工程款及利息债权。现本人已将上述判决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江苏澳惠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请你公司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江苏澳惠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特此通知。
通知人:周加明
2024年10月17日
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张涛先生(身份证号:13063319890228xxxx):依据债权转让方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债权受让方陶晶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河北省易县人民法院(2021冀0633民初282号)和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冀06民终4817号)民事判决(案号:2020冀1003民初3246号)确认债权中的264220元和资金占用利息,及该债权项下的一切其他权益(包括要求支付逾期利息、赔偿损失等)转让给乙方陶晶晶行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公司对你方(现金返还人张涛,身份证号13063319890228xxxx)264420元债权及以26422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2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等该债权项下的一切其他权益(包括要求支付逾期利息、赔偿损失等)均转让给陶晶晶行使。现公告通知你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陶晶晶履行该债务。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红牌楼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4月25日将下列款项提存于本处:1、依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川01行赔终80号《行政赔偿判决书》确定的黄晓英户房屋拆迁赔偿款及相关款项共计人民币¥1,449,056.20元(大写:壹佰肆拾肆万玖仟零伍拾陆元贰角整);2、依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川01行赔终87号《行政赔偿判决书》确定的刘德琼户房屋拆迁赔偿款及相关款项共计人民币¥1,208,358.7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零捌仟叁佰伍拾捌元柒角整);3、依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川01行赔终90号《行政赔偿判决书》确定的周红英户房屋拆迁赔偿款及相关款项共计人民币¥1,103,709.60元(大写:壹佰壹拾万零叁仟柒佰零玖元陆角整);4、依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川01行赔终3号《行政赔偿判决书》确定的何晓鸰户房屋拆迁赔偿款等相关款项共计人民币¥4,778.00元(大写:肆仟柒佰柒拾捌元整)。
请受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来本处领取上述提存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款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地址:成都市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政务中心四楼八区。电话:028-85068844
公告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公证处
提存公告
深圳深朗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李框合、刘翔、何兴和、吴映如的继承人、刘木隆、陈雁、陈建阳、蔡鹤群、彭美意、肖飞、王晓薇、徐大鹏、王宁、张水平: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已将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苑新村3栋501、9栋304、28栋503、7栋603、10栋703、16栋303、20栋103,南山区南光路东区南苑新村东区03栋701、01栋402、01栋702、04-05栋C602,南山区南光路以西南苑新村30栋102,南山区南光路南光市场南座704的房屋征收补偿款提存至本公证处(其中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苑新村3栋501、9栋304、28栋503、7栋603的房屋征收补偿款提存之日为2025年3月25日,其余房屋征收补偿款提存之日为2025年4月25日)。
请您尽快持有效身份证件、收款账户信息、继承公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法律文书等材料到本公证处办理提存款领取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联系电话:0755-22672826联系人:王公证员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公证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