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法治日报
2026年10月21日
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张昊 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人民法院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本批案例涵盖绿色能源、绿色标准、绿色产业、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是全方位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
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依法维护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合作领域市场秩序,保障基础设施“硬联通”。人民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如案例“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贵阳某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风电机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人民法院在海外风电机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充分尊重国际商事规则,合理分配项目责任与风险,判令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与承包人结算工程款并赔偿停窝工损失,为跨境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提供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保障。
人民法院压实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商事主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助推规则标准“软联通”,践行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目标,健全完善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更好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不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如案例“塞舌尔某海洋控股有限公司诉山东某海洋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土耳其某国际外贸股份有限公司矿产资源买卖合同纠纷案”,人民法院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将绿色规则纳入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在货物质量审查中严格遵守销售地的环境强制标准,推动交易主体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有效避免原油转运及后续处理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制度优势,厚植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为共建“一带一路”参与方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中外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促使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更加紧密。如案例“斯洛文尼亚某开发计算机水冷工具有限责任公司诉广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节能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引入熟悉国际商业运作的专业调解组织,创新“以合代偿”调解方案,将静态债务清偿转化为未来合作收益,引导中外企业从争存量到创增量,盘活绿色科技库存资源、降低低碳产业损耗,帮助中外市场主体修复升级商业合作关系,赢得长远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