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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70周年强调 持续加强政治培训广泛凝聚政治共识
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王沪宁出席庆祝大会并讲话 贺 信
  值此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70周年之际,我谨表示祝贺!
  70年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坚持“社院姓社”,培养了一大批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党外代表人士,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起点上,希望你们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持续加强政治培训,广泛凝聚政治共识,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治院水平,在统一战线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方针政策宣传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习近平  
  2026年10月20日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表示祝贺。
  习近平在贺信中指出,70年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坚持“社院姓社”,培养了一大批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党外代表人士,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重要贡献。
  习近平强调,新起点上,希望你们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持续加强政治培训,广泛凝聚政治共识,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治院水平,在统一战线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方针政策宣传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贺信全文另发)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70周年庆祝大会20日在京举行。会上宣读了习近平的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出席并讲话。
  王沪宁在讲话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向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70周年发来重要贺信,充分肯定70年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取得的成就、作出的贡献,深刻阐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学院建设、更好发挥作用的方向和要求,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高度重视、对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亲切关怀,为做好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王沪宁表示,70年来,中共中央始终重视和关心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和发展。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着眼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长远发展,对加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引领和推动社会主义学院在新时代实现新发展。新征程上,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社院姓社”正确政治方向,引导学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做强政治共识教育主责主业,持续加强政治培训,广泛凝聚政治共识。要着力提升办学质量,更好促进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院,做到严以治院、严以治教、严以治学。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武维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丁仲礼分别致辞。
  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主义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员、教职工和老同志代表等参加大会。
长征,永远在路上 献给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   □ 新华社政论
  
(一)
  历史长河奔腾不息,无数行迹湮没于岁月洪流。九十载风雨淘洗,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这条地球上的“红飘带”鲜亮如初,在我们心底激荡起深厚绵长的精神回响。
  1936年深秋,朔风漫过黄土高原。历经长途艰难跋涉,红一、红四方面军会师会宁,红一、红二方面军会师将台堡,实现三大主力红军会师。漫漫征途,红军将士以信念为炬、以血肉为盾,击退上百万穷凶极恶的追兵阻敌,征服空气稀薄的冰山雪岭,穿越渺无人烟的沼泽草地,在绝境中挺立,在困顿中突围。长征是20世纪最能影响世界前途的重要事件之一,是中国共产党和红军肩负起民族希望北上抗日的战略转移,实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事业从挫折走向胜利的伟大转折,对中华民族历史进程具有十分深远的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强调:“今天的长征同当年的红军长征相比,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走过的新长征之路相比,虽然在环境、条件、任务、力量等方面有一些差异甚至有很大不同,但都是具有开创性、艰巨性、复杂性的事业。”这一重要论断贯通历史与现实,充分彰显伟大长征精神的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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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载天翻地覆。昔日山河破碎、生灵涂炭的艰危时局早已一去不返。我们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风险考验长期存在,斗争步履永不停歇。回望长征、读懂长征、致敬长征,真切体悟硝烟里熔铸、征程上激扬的信仰之力、领航之力、人民之力、奋斗之力,在风云变幻中把准方向,在闯关夺隘中勇开新局,矢志走好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路。
(二)
  “我已远征而去。何日返乡,无可料之。望妻上尊高堂,下抚孩儿,替我尽孝尽责。我已立志革命,而现革命尚未成功,我必将继续为之。革命不成功,我不回家,成功之日见。”
  于都河畔中央红军长征出发纪念馆内,一封家书静静陈列。留下这些文字的,是土生土长的于都人李骏。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在这里集结完毕,随后渡河踏上漫漫征途。离别之际,红三军团指挥员李骏,无暇回乡与亲人当面辞别,只能托人将书信转交妻子钟华英。1935年1月青杠坡战斗,李骏在率部掩护主力突围时英勇牺牲。
  前路迢迢,走到哪里是个头?年轻指挥员萧锋在日记中记下战士们的困惑,而他也只能这样鼓励大家:“我们这两条腿是属于革命的,上级让往哪走,我们就往哪用劲!”纵使一时看不到革命曙光,解救劳苦工农、谋求翻身解放的信念不曾移易。行军途中,红一军团政治保卫局秘书童小鹏写下这样一段感悟:“革命是长期的斗争,流血的过程。胜利是艰苦的结果,困难的总绩……用这半年吃苦的精神,来将它战胜,争取完全胜利的伟大光明!”
  1936年,埃德加·斯诺走进西北革命根据地,寻访亲历长征的红军将士。他在《红星照耀中国》一书中记录了自己的观察:“冒险、探索、发现、勇气和胆怯、胜利和狂喜、艰难困苦、英勇牺牲、忠心耿耿,这些千千万万青年人的经久不衰的热情、始终如一的希望、令人惊诧的革命乐观情绪,像一把烈焰,贯穿着这一切,他们不论在人力面前,或者在大自然面前,上帝面前,死亡面前都绝不承认失败”。一名普通红军战士这样坦露心底的信念:“这里大家都一样,不像在白区里,穷人是地主和国民党的奴隶。这里大家打仗是为了帮助穷人,救中国。红军打地主和白匪,红军是抗日的。”
  长征的胜利,归根结底是理想信念的胜利。凭着矢志不渝、至死不悔的革命精神,红军完成了开创新局的伟大远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长征向全中国、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的、以共产主义为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的。长征路上的苦难、曲折、死亡,检验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向世人证明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坚不可摧的。”
  信仰的火炬一经点燃,就永远不会熄灭。从民族危亡关头砥柱中流,到摧枯拉朽迎来山河解放;从改天换地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到改革开放勇立潮头锐意进取,再到新时代自信自强实现伟大飞跃,共产党人怀着滚烫的初心勇毅笃行。
  时代条件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今天,像战争年代那种血与火的生死考验少了,但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仍然在继续。面对一系列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的艰巨考验,我们需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淬炼攻坚克难的恒心与韧劲。
  “功成名就时做到居安思危、保持创业初期那种励精图治的精神状态不容易,执掌政权后做到节俭内敛、敬终如始不容易,承平时期严以治吏、防腐戒奢不容易,重大变革关头顺乎潮流、顺应民心不容易。”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谆谆告诫,立足政权兴衰的历史镜鉴,深刻揭示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面对的现实考验。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会在乱云飞渡的复杂环境中迷失方向、在泰山压顶的巨大压力下退缩逃避、在糖衣炮弹的轮番轰炸下缴械投降。
  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承载着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的强国追求,寄托着全体中华儿女念兹在兹的复兴梦想,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越是伟大的事业,越充满艰难险阻,越需要艰苦奋斗,越需要开拓创新。心中有信仰,脚下才会有力量。一旦动摇精神支柱、守不住心中定力,前行的脚步就会迟疑彷徨。铸牢理想信念是永恒课题,须臾不可松懈。
  没有崇高理想信念的有力支撑,要取得长征胜利是不可想象的。长征淬炼的信仰伟力,是新时代共产党人砥砺初心、接续奋斗、实干兴邦的坚实支撑。
(三)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次大规模的转移是历史上最盛大的武装巡回宣传。”埃德加·斯诺较早便洞见长征的深远意义,并预言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红色革命这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
  1984年,76岁的哈里森·索尔兹伯里踏上“重走长征路”的行程。七十余天艰苦辗转中深入寻访,这位美国记者写道:“长征是一篇史诗。这不仅是因为淳朴的战士及其指挥员们所体现的英雄主义精神”。在哈里森·索尔兹伯里眼中,长征这座“中国革命的熔炉”锻造了整整一代人,串联起缔造新中国的奋斗历程。
  波澜壮阔的史诗包含着抉择前路的核心密钥。长征不只是一次谋求生存的军事突围,更是一次校准航向的思想突围。我们党翻越把马克思主义当作一成不变的教条的错误思想障碍,找到了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找到了指引这条道路的正确理论。
  校准航向的思想突围,本质上是锲而不舍的真理探寻。长征是一次检验真理的伟大远征。血的教训和斗争考验让我们党清醒认识到,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独立自主解决中国革命的重大问题,才能把革命事业引向胜利。真理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正确路线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确立。在一次次关乎革命前途的重大关头,我们党以非凡的勇气辨析路线是非、廓清思想迷雾,在斗争实践中变得更加强大。
  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集体是靠不住的。“广大干部眼看反五次‘围剿’以来,迭次失利,现在又几乎濒于绝境,与反四次‘围剿’以前的情况对比之下,逐渐觉悟到这是排斥了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贯彻执行了错误的路线所致,部队中明显地滋长了怀疑不满和积极要求改变领导的情绪。”“遵义会议以后,我军一反以前的情况,好像忽然获得了新的生命,迂回曲折,穿插于敌人之间,以为我向东却又向西,以为我渡江北上却又远途回击,处处主动,生龙活虎,左右敌人。”刘伯承元帅在《回顾长征》一文中的两段记述,将我们的思绪带回那段苦难辉煌的峥嵘岁月,让我们的目光投向党中央召开遵义会议的那栋小楼。遵义会议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开始确立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开始形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启了党独立自主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新阶段,在最危急关头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这在党的历史上是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
  宏阔历史进程昭示关乎根本的重大命题的思想价值,推动我们持续深化对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达内在逻辑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我们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一系列重大考验中赢得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众望所归、当之无愧地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正是从长征这一惊天动地的革命壮举中汲取历史智慧的必然结论。
  长征路上冲破“左”倾教条主义束缚、找寻革命出路的艰辛探索,彰显了我们党推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自觉。危局中的思想跃升雄辩证明,马克思主义不是僵化不变的教条,只有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国情,马克思主义才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
  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是否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的理论指导,是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根本性问题。有坚强核心领航掌舵、科学理论凝心铸魂,我们才能站稳脚跟,不断谱写民族复兴更加绚丽的华章。
  中国式现代化之路没有现成答案可以照搬。长征这一革命历程告诉我们,要牢牢把握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不断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对于确保党和人民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大意义,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四)
  江西于都铜锣湾。1934年10月,红一军团在此集结休整。得知老乡要到村外山上取水,战士们便动手凿井。井水汩汩涌出那一刻,军民围拢在一起欢呼雀跃,亲如一家。一口水井,让苏区群众愈发不舍这支就要出征的队伍。
  旧中国战乱频仍,老百姓闻兵色变,加之国民党大肆散布谣言,苏区以外的不少群众对红军心存疑惧。1934年12月,红三军团行至广西龙胜。白面瑶寨阒然无声,村民全都躲入深山之中。红军寻到当地瑶族首领,连夜向他们宣讲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待村民返回家中,秋毫无犯的红军队伍已然再次出发。“红军绝对保护傜民”“继续斗争,再寻光明”,龙舌岩岩壁上的标语令瑶族群众动容。标语中,此前带有歧视意味的“猺”字,被红军改写为平等相待的“傜”。
  红军恪守铁一般的群众纪律。战士们夜宿屋檐阶下,宁愿淋雨受寒,也绝不叩门惊扰群众;自身饱尝饥寒,仍把干粮棉衣分送给穷苦百姓。国民党方面一份致前线将领的密电中这样记述红军:“对人民毫无骚扰,有因饿取食土中萝卜者,每取一头,必置铜元一枚于土中”。红军的严明纪律,就连对手也不得不为之折服。
  这是中国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一支军队。红军以维护劳苦群众切身利益为追求,体恤百姓疾苦,对各族群众平等相待,用一言一行彰显为民情怀。长征不仅是一次战略转移,也是一场广泛的社会动员,吹响了全民族觉醒和奋起的号角,在劳苦大众心中播撒下革命的火种。
  “从前只知道命苦天定,红军让我们知道穷人的苦来自不公世道,我们能自己争活路!”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党,红军是人民的军队、真正的抗日力量,长征是带领人民翻身得解放的光明大道。
  红军打胜仗,人民是靠山。不惧反动派的恫吓威逼,人民群众全力支援和守护自己的队伍。拆下家中的门板为渡河部队架起浮桥,节衣缩食送来粮食保障行军所需,冒着被烧屋甚至灭门的风险悉心照料负伤将士。红军每到一处,通过宣讲革命主张、开展群众工作唤醒劳苦大众。在革命理想的感召下,沿途各族群众挣脱旧制度压迫的枷锁纷纷加入红军队伍。一部红军长征史,就是一部军民鱼水情深的历史。人民群众帮助红军闯过一道道关口,鼓舞革命队伍向前挺进。我们党始终根植于人民,联系群众、宣传群众、武装群众、团结群众、依靠群众,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是长征胜利的力量源泉。
  得民心者得天下。抗日战争的胜利,是全民族众志成城铸就的;解放战争的胜利,是人民倾力支援赢得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是人民用双手干出来的;改革开放的壮丽画卷,是人民以火热激情创造出来的;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是人民用智慧和实干开拓出来的。历史充分证明,人民永远是我们党推进伟大事业的根本依靠。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今天的长征路,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而矢志奋斗。”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取得长征胜利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我们党拥有任何风浪都动摇不了的坚实根基。
(五)
  长征这条“红飘带”,是无数红军的鲜血染成的。战胜千难万险、征服人类生存极限,这支队伍以无所畏惧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品格,蹚出一条走向新生、走向胜利的革命道路。
  新圩是中央红军抢渡湘江的左翼咽喉要地,一旦失守全军将被拦腰斩断。面对数倍于己的强敌,红三军团第五师以血肉之躯扼守隘口,师参谋长、团级指挥员也相继倒在阵地上。完成阻击任务后,该师因伤亡惨重缩编为一个团。同样是在湘江战役中,担负后卫任务的红五军团第三十四师在江东陷入包围圈。少数突围出来的指战员就地集结,转入山林同敌人展开艰苦卓绝的游击战。凭借这份赴汤蹈火的战斗意志,红军杀出一条条血路,上演了世界军事史上威武雄壮的战争活剧。
  1934年12月,转战陕南的红二十五军在庾家河遇袭。军长程子华双手重伤致残,副军长徐海东头部中弹昏迷数日。遭受重创的部队迅速重整建制,在崇山峻岭中扎根立足,边作战边开辟鄂豫陕革命根据地。次年7月,红二十五军挥师北上。艰苦行军中连续接敌,军政委吴焕先在甘肃泾川四坡村战斗中壮烈牺牲。历尽坎坷,这支部队成为率先完成长征抵达陕北的红军队伍。浴火前行,铁骨铮铮的革命者以气吞山河之势闯出一方新的天地。
  “为什么中国革命能成功?奥秘就是革命理想高于天,在最困难的时候坚持下去,这样才能不断取得奇迹般的胜利。我们对实现下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应该抱有这样的必胜信念。困难再大,想想红军长征,想想湘江血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沉厚凝重,有力诠释了长征蕴含的精神内质,对新时代共产党人铸牢钢铁般的意志提出了明确要求。
  长征锻炼了人民军队、磨练了人民军队、成就了人民军队,开启了人民军队发展的新起点。长征途中迸发出的肝胆血性,升华为人民军队鲜明的精神标识。
  奋起御侮,手握简陋的武器,迎着飞机大炮冲锋,把血肉筑成中华民族新的长城,赢得近代以来抗击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革命到底,宁可向前一步死,绝不后退半步生,一场场大仗硬仗中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完成不了的任务、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保家卫国,顶着狂轰滥炸坚守阵地,抱起炸药包、手握爆破筒冲入敌群,忍饥受冻绝不退缩,烈火烧身岿然不动,在立国之战中打出赫赫军威。一代一代革命军人靠着向死而生的英勇决绝,形成了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的伟大气概。前进道路上,人民军队必须大力弘扬敢打必胜的精神品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革命英雄主义的昂扬斗志。
  20世纪80年代初,一位西方学者探访遵义、娄山关、安顺场、泸定桥等长征纪念地后在一篇文章中写道,读懂长征有助于对这个民族及其领导人的内心世界有更多了解;长征的意义绝不只是一部无可匹敌的英雄主义史诗,它也是中国“克服落后东西的必要因素”。
  这位外国观察者所感知的坚韧特质并未随硝烟远去,长征永远是中国人的精神坐标。新中国成立后,曾率领红一军团第一师强渡大渡河的李聚奎出任首任石油工业部部长。他带领石油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以突破天险的顽强意志征战戈壁荒滩,奋力建成克拉玛依大油田。海外归来的钱学森坚信航天人必将像红军一样跨越道道雄关,他和同事郑重提议将我国第一枚运载火箭定名为“长征一号”。龙芯团队勇攀自主创新高峰,为表达对长征的崇高敬意,2006年、2016年,科研人员分别为两代自研芯片赋予CZ70、CZ80工程代号。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源自信仰的凌云壮志托举衣衫褴褛、草鞋裹足的革命队伍跳出重围,更激励着我们奔赴新的征程。唯有建设好无数先烈所期盼、所向往,并为之奋斗、为之牺牲的共和国,才是对他们最好的告慰。让革命先辈开创的千秋伟业永葆生机,续写新的辉煌,这是历史交付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六)
  “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长久生存的灵魂,唯有精神上达到一定的高度,这个民族才能在历史的洪流中屹立不倒、奋勇向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领悟长征的丰厚意蕴提供了思想引领。
  长征留给我们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将士用生命和热血铸就的伟大长征精神——把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坚定革命的理想和信念,坚信正义事业必然胜利;为了救国救民,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不惜付出一切牺牲;坚持独立自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顾全大局、严守纪律、紧密团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人民群众生死相依、患难与共、艰苦奋斗。
  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革命风范的生动反映,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品格的集中展示,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最高体现。历经九十载岁月洗礼,伟大长征精神这一红色基因已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
  长征蕴藏的精神富矿属于中国,也属于全人类。人们从世界各地来到中国探求长征真谛,体悟长征记忆何以在这片土地上代代相传。前不久,由30余位外籍专家、海外媒体人、海外博主、中外青年代表、党史研究者、红军后代共同组成的采访团开启新的发现之旅。采访团从于都河畔出发,一路行经湘江、遵义、夹金山、泸定桥、腊子口、哈达铺、会宁,最终抵达延安。对长征往事的“认知拼图”在行进中愈加完整,对长征之于中国人非同寻常意义的理解也在行进中愈加真切。
  跨越时空的长征记忆,不只留存于历史旧址与文字记述之中。伟大长征精神深深浸润着中华民族的心灵家园。怀着强烈的历史自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以长征映照现实、观照未来,从长征丰厚积淀中汲取信仰之力、领航之力、人民之力、奋斗之力。长征淬炼的赤诚担当、制胜胆识、群众观念、坚韧风骨,正汇入中国式现代化宏大叙事,内化于治国理政的生动实践。
  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还有一个个“雪山”“草地”需要我们跨越,一道道“娄山关”“腊子口”有待我们攻克。红军将士艰难跋涉的身影从未远去,伟大远征铸就的巍峨丰碑昭启来者。长征不仅是彪炳史册的宣言书、宣传队、播种机,更是我们坚定理想信念的压舱石、守牢人民立场的定盘星、锤炼斗争本领的教科书。
  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长征,永远在路上。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大别山下“新长征” 湖北黄冈传承红色基因绘就基层治理新图景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刘  欢
□ 本报通讯员 胡  晨
  
  湖北黄冈,巍巍大别山横亘全境,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核心组成部分。
  当年,红二十五军从这里集结,踏上漫漫长征路,为中国革命立下不朽功勋;红四方面军在这里诞生,“铜锣一响,四十八万”的红色热土,写下“血染红土三尺深”的壮丽史诗。
  如今,黄冈政法人把长征精神融入执法司法血脉,以法治力量守护红色根脉、激活红色资源、筑牢平安防线,让“大别山红旗不倒”的红色传奇在新时代基层治理中焕发勃勃生机。
守护红色根脉
  10月13日,黄冈市英山县陶家河乡。
  一座青砖黛瓦的砖木结构祠堂建筑,静立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英山园区集结广场前,这是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郁氏宗祠。
  1934年9月,军长徐海东率领红二十五军转战来到陶家河,在此完成重要的思想、政治与组织和军事准备。这支平均年龄不足20岁的红军队伍,最早抵达了陕北。
  鄂豫皖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旧址安家老屋、红二十五军七十五师驻地旧址安家新屋……行走在陶家河,一处处散落在群山间的红色旧址,无声地述说着那段峥嵘岁月。
  “这些红色旧址多为清代中晚期砖木结构,历经风雨侵蚀,存在一定火灾隐患。”英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松介绍说,英山检察干警会同“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勘验、同步固定线索,第一时间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联合文旅、消防、属地乡镇等多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共商整改方案。
  相关部门迅速申请消防工作立项,编制消防工程设计方案并完成省市立项批复,检察机关同步推动过渡期防护举措落地,在主入口增设2套微型消防站,增补灭火器等应急器材60余件,建立每日消防安全巡查机制,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放眼全域,黄冈政法机关把守护红色遗存作为传承长征精神的首要任务,对长征步道、战斗遗址、烈士墓群等点位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逐一建立问题台账,推动一批长期悬而未决的消防隐患、环境隐患得到彻底整改,让每一处红色旧址都能在法治护航下安然存续。
  大别山下硝烟早已散尽,但红色旧址承载的烽火记忆永不褪色。
激活红色资源
  保护不是终点,让红色资源从“保下来”转向“活起来”,才是对长征精神最好的传承。
  黄冈政法机关跳出“单纯守文物”的思路,主动联动行政机关探索革命文物活化利用协同路径,让沉睡的红色旧址变成可感可学的精神阵地。
  英山县检察院推动建立县、乡、村三级文物安全管护责任体系,压实部门、乡镇、园区、管护公司四方责任,落实“一处一策”精准保护机制,做到遗址有人盯、责任有人担、隐患有人治。
  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联合文旅、党史等部门深挖陶家河红色史料,系统梳理红二十五军转战驻扎的革命史实,依托郁氏宗祠、安家老屋等旧址阵地,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红色研学、现场教学,把检察保护成效转化为可触摸的红色教育资源。
  如今,全长17.3公里的长征集结历史步道串珠成链,将分散的革命旧址连成完整的红色体验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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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显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英山园区开园以来,承接省市县机关党建活动1500余批次、师生研学10万余人次。
  长征精神、大别山精神如春雨般浸润每一位参观者的心灵,也带动当地群众在餐饮、住宿、农特产经营中增收致富。
  “如今的陶家河乡环境变美了,风气变好了,产业变强了,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红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英山园区管理中心主任陈林说。
筑牢平安防线
  入夜,大别山南麓。
  红安县七里坪镇48个村的乡道、塆组依次亮起手电光。穿反光背心的铜锣联防队员敲响铜锣,与派出所民辅警一道巡国道、进塆组、守校门、查河道。
  七里坪镇是红四方面军的诞生地,也是红二十五军的重建地和红二十八军的整编地。
  2016年,红安县创新打造“铜锣联防”红色治理品牌,让当年“铜锣一响、众人响应”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新时代守护平安稳定的治理行动。
  曾当过村治保主任的叶文斌是七里坪镇铜锣联防队副队长。
  “我们每晚沿着国道、省道巡逻,走村入户了解群众困难,宣传反诈知识和党的政策。”10月11日晚,叶文斌巡到红坪村时,发现两户村民因地界问题发生争执,当晚便组织村委会委员以及村里老人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纠纷。
  据悉,红安县现已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常态化治安防控网络,40余名副县级以上领导每周轮流带队夜巡,120余家单位班子成员带班督查,镇级专职联防队、村级志愿队同步联动,每晚聚焦国省道、红色旅游线、偏远村塆开展全域巡查。
  如今的“铜锣联防”早已升级为“铜锣联防+”多元治理体系,校园晚自习时段定点值守护学岗,夏季常态化巡查河道防溺水,雨雪天气连夜清理急弯桥面隐患,红色文物点位同步排查消防和占道风险,把治安、交通、生态、文保等各类风险全部兜进防控网络。
  运行至今,红安县可防性案件下降60%以上,累计排查安全隐患880余处,现场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600余起,“铜锣响、平安到”成为老区群众最熟悉的平安信号。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2024年,黄冈市以农村自然塆和城镇小区为最小治理单元,组建起一支由5.04万余名群众组成的平安守护员队伍。
  这片红色热土,正把革命年代的组织动员优势,转化为新时代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生动实践。今年9月,黄冈市荣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新的长征路上,黄冈政法机关将继续以红色精神为指引,在大别山麓铺展更高水平平安黄冈的崭新画卷,让老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黄冈市委政法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李学军说。
最高法发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张昊 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人民法院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本批案例涵盖绿色能源、绿色标准、绿色产业、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是全方位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
  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依法维护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合作领域市场秩序,保障基础设施“硬联通”。人民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如案例“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贵阳某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风电机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人民法院在海外风电机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充分尊重国际商事规则,合理分配项目责任与风险,判令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与承包人结算工程款并赔偿停窝工损失,为跨境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提供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保障。
  人民法院压实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商事主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助推规则标准“软联通”,践行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目标,健全完善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更好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不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如案例“塞舌尔某海洋控股有限公司诉山东某海洋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土耳其某国际外贸股份有限公司矿产资源买卖合同纠纷案”,人民法院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将绿色规则纳入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在货物质量审查中严格遵守销售地的环境强制标准,推动交易主体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有效避免原油转运及后续处理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制度优势,厚植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为共建“一带一路”参与方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中外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促使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更加紧密。如案例“斯洛文尼亚某开发计算机水冷工具有限责任公司诉广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节能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引入熟悉国际商业运作的专业调解组织,创新“以合代偿”调解方案,将静态债务清偿转化为未来合作收益,引导中外企业从争存量到创增量,盘活绿色科技库存资源、降低低碳产业损耗,帮助中外市场主体修复升级商业合作关系,赢得长远发展机遇。
精准监管为青少年撑起网络晴空   □ 马树娟
  
  国家网信办近日发布公告,启动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工作。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推动相关制度从纸面规定走向实践落地。
  如今,互联网已深度融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网络平台推送什么样的内容、如何设置付费门槛、处置不良信息是否及时、未成年人身份识别是否有效等,每一项运营设计都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为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既明确了网络平台对未成年人的普遍性保护义务,也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设定了特殊义务。
  为科学界定“用户数量巨大”“显著影响”等概念,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出台认定办法,就相关平台服务提供者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及相关要求作出清晰规范。该办法已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此次启动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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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推动制度落地的重要一步。按照公告要求,符合认定标准的平台,须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材料,如实填报未成年人用户数据、已采取的保护举措等信息,并对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未主动申报的平台,认定工作咨询委员会将督促其补报。这一机制将推动平台主动评估自身产品和服务对未成年人产生的影响,复盘青少年模式、内容审核、消费管控等防护举措,把未成年人保护贯穿于产品运营全流程。
  此次认定,也是差异化监管的开端。完成认定的重点平台,将承担与其影响力相匹配的保护责任。平台流量越大、未成年用户群体越多,守护青少年的责任也就越重。监管方式由此将从“普遍覆盖”转向“精准聚焦”,避免监管资源分散,防止部分大型平台一边依托未成年人用户获取流量红利,一边却在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上打折扣、做选择。
  网络空间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场域。期待各平台正视自身社会责任,扎实做好认定申报各项工作,摒弃流量至上思维,善用技术手段筑牢防护堤坝,以实实在在的守护,为广大青少年撑起一片清朗安全的网络晴空。
2026年全国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教官技能比武举行   本报讯 记者张晨 见习记者江泽萌10月20日上午,2026年全国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教官技能比武在杭州拉开帷幕。本次比武的38支参赛队、190名警务实战教官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部垂管部门实战教官中选拔产生,将进行为期5天的激烈角逐。
  此次比武活动是公安部党委推进全警常态化练兵、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具体举措,既是对全警实战练兵成效、教官队伍建设水平的综合检验,更是以赛促练、纵深推进全警实战练兵的动员号令,对于促进教官队伍技战术素养提升、锤炼全警过硬本领、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公安铁军具有重要意义。
  紧扣实战教官职责任务特点,比武活动聚焦“比理论学习成效、比技能操作能力、比武器使用技能、比教学组训水平、比警情处置规范”五个方面,设置了政治理论、综合体能技能、手枪实战应用射击、典型实战案例演训课等比武课目。比武活动坚持战斗力标准和实战化导向,比武内容来自真实警情,技能操作模拟真实场景;坚持全方位检验,每支参赛队全体队员均参加5个课目的比武,力争把实战教官打造成善教善战的全能型选手;坚持广泛代表性,参赛队员采取各单位推选与组委会办公室随机抽选相结合方式产生,促进精练尖兵与普训全员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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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公安部党委历来高度重视教育训练工作,近年来修订制定一系列制度文件,部署实施政治理论、晋职晋衔、新警入警、体能技能“四个必训必考”和政治、法治、实战、科技、作风“五项练兵行动”等系列活动,有力推动了教育训练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教育训练工作者坚持向教育训练要警力要战斗力,突出实战实用实效,科学组训、精准施训、从严治训,持续掀起实战练兵新热潮。
深耕平安沃土 守护万家安宁 黑龙江省持续筑牢社会平稳“压舱石”   □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以黑龙江省痕检专家崔道植事迹为蓝本的电影《神探之痕迹》在2026年国庆假期冲上了票房榜首,生动再现黑龙江政法干警坚守一线、追寻正义的动人形象,也让大众看见平安背后的默默坚守与付出。一代代政法工作者扎根祖国北疆,忠诚履职,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为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筑牢坚实安全屏障。
  平安是振兴之基、民生之本。作为祖国北疆,黑龙江省委每年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常委会工作要点,以领导责任体系、工作推进体系、督导检查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四个体系”闭环工作机制推动落地见效。省委政法委坚持平安建设季调度、季通报,推动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省各地各部门立足本职、互补优势,形成了平安建设齐抓共管、携手共进的强大合力。
构建立体化巡防体系
  近年来,全省政法机关牢牢把握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建设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不断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做到见微知著、防患未然。
  今年9月28日,伴随着哈尔滨至伊春高铁开通,各地游客奔赴林海秘境。伊春全市两级法院组建“旅游纠纷守护者志愿服务队”,进驻伊春西站站前区域、重点景区与民宿集聚区,围绕旅游消费、住宿服务、出行安全等常见纠纷场景开展普法宣讲,为假日文旅市场筑牢法治屏障。
  哈尔滨中央大街作为城市的一张名片,国庆假期日均客流峰值超10万人次,街区商铺鳞次栉比、文旅活动精彩纷呈。哈尔滨市公安局巡逻队聚焦“全域覆盖、精准防控”核心目标,构建“科技+人力”立体化巡防体系,打造“智慧巡防中枢”,对客流变化、异常聚集、突发情况实现实时监控、动态预警。巡逻民警形成快速联动、高效处置的闭环工作体系。快速反应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对游客来说,一句耐心的指引、一双及时伸出的援手,都是旅途中的暖心注脚。
  全省公安机关扎实开展“全域护游”“全季护游”行动,打造了亚雪公路“六个全覆盖”样板等17处旅游平安道路,形成了景中有警、景警相融的生动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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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全省基层民警人数较4年前增加2600余人,日均部署巡防警力1.5万余人次,街面见警率、管事率不断提升。2025年与2020年相比,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2.7%、33.8%。
筑牢六千里边关堡垒
  黑龙江省陆地边境线全长2981公里,约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13.1%。面对点多线长面广的边防管控实际,2022年以来,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牵头,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边防办等10余个省直部门开展“六千里边关筑堡垒”活动,8个边境市(地)、18个县(区)同步开展党建引领强边固防,用“党建红”串起1300多个边境村,有效凝聚共创平安边境的强大合力。
  今年8月8日,由黑河市司法局组织编写的《俄罗斯人赴中国常用法律知识百问百答(俄汉对照)》正式出版发行。为涉外法治服务、跨境企业经营、文旅行业服务提供了专业参考依据。
  漠河市北极镇洛古河村地处中俄界江黑龙江边,穿村而过的G331国道两旁,民宿旅馆鳞次栉比。“龙江源”民宿的女主人于乐水为火热的边境游、界江游而忙碌:“小史介绍过来一车游客,得赶紧招待。”
  她口中的小史,名叫史先强,是北极边境派出所洛古河夫妻警务室民警,也是洛古河村党支部副书记,他和爱人沈欣坚守洛古河村6年,成为村里发展的守护者,和村民成了“一家人”。
  “与驻地单位建强党建联建共建机制,形成了发展的凝聚力。”北极镇副镇长、洛古河村党支部书记于宝峰感慨。村里建立“党支部+协会+农户”模式,成立马爬犁、游艇和家庭宾馆协会,组织村民抱团致富。
  近年来,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常态运行84个“警地党员示范点”和200余个“警地党员先锋岗”,实现了以一根党建“指挥棒”布局全省涉边“管控网”。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近年来,黑龙江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启动“诛雀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全力清缴涉诈窝点,铲除黑灰产业,开展破案追赃返赃。2025年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财损比2020年分别下降56.2%、22.9%。
  “警察同志,我卡上的9000块钱凭空消失了,我啥都没干啊!”2024年9月,齐齐哈尔市居民李某攥着银行卡急匆匆来到建华分局报案。无独有偶,该市居民王某同期也遭遇银行卡盗刷。反诈中心民警立即启动侦查程序,科学构建“三流合一”综合分析模型,在海量数据中层层筛查,一个隐匿在境外的跨国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经查,该案涉及全国300余名受害者。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抽调58名精干警力组成抓捕组,跨越南北、辗转边境,历经10个月缜密侦查,终于摸清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与藏身地点。2025年6月30日,中缅交界、境内鄂黑两条战线同步收网,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近年来,全省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2025年与2020年相比,全省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命案立案分别下降17.94%、54.46%、49.08%。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帮教率、促进就业率均达98%以上,安置帮教期内再犯罪率明显下降。全省共建成3所专门学校,填补了无专门教育场所的空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黑龙江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关于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的追责功能,通过对民事侵权人提起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加大其违法成本,对侵权人及潜在违法者产生震慑与警示作用。2022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8336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5457件,回复整改率达98.57%。
不断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全省125个县级、1302个乡级综治中心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平均入驻部门达26个,形成了多部门协同发力为民解忧的工作格局,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基础平台作用日益凸显。
  “地里种的大豆全被水淹了,到秋肯定减产,到底有没有人管!”今年9月初的一天,桦川县东河乡兴安村村民老刘涨红着脸跑到乡综治中心叫苦。经初步调查了解,纠纷发生在东河乡与梨丰乡交界地带,相邻地块灌溉放水过量,造成老刘种植的大豆受淹减产。双方就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导致调解陷入僵局。
  东河乡综治中心立即启动联合调解机制,组织召开专题调解会。司法所重点宣讲财产损害赔偿、土地承包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法庭就诉讼流程、诉讼风险及类似纠纷裁判规则进行释明;派出所立足职能做好释法说理和秩序维护;综治中心及人民调解员则从邻里和睦、互谅互让的角度出发,耐心劝说双方换位思考。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该跨乡土地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全省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4.8万件,化解14.5万件,化解率达97.83%。黑龙江省连续5年开展全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2025年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命案较2020年下降52.11%,出台全国首部规范调解工作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调解条例》。
  近年来,黑龙江省委设立平安黑龙江建设领导小组,以上率下落实省、市、县、乡“四级书记”抓平安建设领导机制。省委政法委牵头建立平安黑龙江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季调度、季通报,优化市(地)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推动平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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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夯实共同思想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七十周年的贺信汇聚同心奋进新征程强大力量   □ 新华社记者

  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简称中央社院)建院7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表示祝贺。
  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令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深受鼓舞。大家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贺信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广泛凝聚政治共识,不断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同心奋进新征程。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60周年致信祝贺。时隔10年再致贺信,充分体现总书记对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高度重视、对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亲切关怀。”在建院70周年庆祝大会现场聆听了宣读贺信,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永全表示,总书记的贺信为学院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新时代社院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要按照总书记要求,坚持“社院姓社”,政治立院、质量兴院、特色强院,引导学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甘肃定西市政协副主席、民进定西市委会主委马小兵在中央社院参加各类培训10余次,既是中央社院发展变化的亲历者、见证者,也是中央社院育人成果的受益者。
  “从贺信中,我深切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寄予殷切期望。”马小兵表示,将把总书记贺信精神深度融入民主党派工作,立足本职岗位,笃学笃行、实干担当,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团结奋斗,为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开展了“永远的长征”主题宣讲会,与会无党派人士和港澳台侨学员代表共同感悟伟大长征精神,凝聚团结奋斗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为社院发展指明路径,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江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社院党组书记易军表示,将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持续加强政治培训,依托江西丰富的红色资源,积极探索红色基因赋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和人才培养的方法路径,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教学体系,提升地方社院办学治院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广泛凝聚政治共识”,让四川甘孜县扎拉寺管理委员会宗教事务一科科长吴秋强深有共鸣。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强化政治共识、广泛凝聚人心。”吴秋强表示,将在日常工作中向民族、宗教界等人士讲好甘孜的红色文化故事、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助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文化浸润人心,引导大家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基层常开长盛。
  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贺信,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授许奕锋对今后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有了新的思考:“我们将按照《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深化对统一战线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以学铸魂、以研促教、以培凝心,解读好统一战线实践的鲜活案例、讲好新时代多党合作的生动故事、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实现教研与统战各领域融通互促。”
  “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高等政治学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完整准确全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社院的重要任务。”山东威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林蓉表示,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牢牢坚持“社院姓社”,加强市委统战部、党校和社院沟通协作,优化办学机制、壮大师资队伍、深化教学科研融合,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履职实效。
  在吉林长春市长山花园社区,吉林大学教授孙贺正带领学生开展思政课案例实地教学。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社院在统一战线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方针政策宣传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这也是对我们广大理论研究者提出的要求。”孙贺说,在日常教学研究中,将不断深化对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的研究阐释,引导学生在身体力行中理解时代发展的深刻逻辑,将信仰扎根于现实沃土,让理想生长于实践深处,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
  作为青年归国留学人才,江苏苏州市欧美同学会副会长茅澄怡曾在中央社院归国留学人才研修班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让我们这些新时代海归创业者心潮澎湃。”茅澄怡说,“‘爱国、团结、民主、求实’是中央社院的八字院训,我想用一家企业的成长,一笔一画把院训写实,与更多同怀报国之志的青年人一起,完成企业从‘技术引进’到‘自主可控’的跨越,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大别山下“新长征” 湖北黄冈传承红色基因绘就基层治理新图景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刘  欢
□ 本报通讯员 胡  晨
  
  湖北黄冈,巍巍大别山横亘全境,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核心组成部分。
  当年,红二十五军从这里集结,踏上漫漫长征路,为中国革命立下不朽功勋;红四方面军在这里诞生,“铜锣一响,四十八万”的红色热土,写下“血染红土三尺深”的壮丽史诗。
  如今,黄冈政法人把长征精神融入执法司法血脉,以法治力量守护红色根脉、激活红色资源、筑牢平安防线,让“大别山红旗不倒”的红色传奇在新时代基层治理中焕发勃勃生机。
守护红色根脉
  10月13日,黄冈市英山县陶家河乡。
  一座青砖黛瓦的砖木结构祠堂建筑,静立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英山园区集结广场前,这是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郁氏宗祠。
  1934年9月,军长徐海东率领红二十五军转战来到陶家河,在此完成重要的思想、政治与组织和军事准备。这支平均年龄不足20岁的红军队伍,最早抵达了陕北。
  鄂豫皖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旧址安家老屋、红二十五军七十五师驻地旧址安家新屋……行走在陶家河,一处处散落在群山间的红色旧址,无声地述说着那段峥嵘岁月。
  “这些红色旧址多为清代中晚期砖木结构,历经风雨侵蚀,存在一定火灾隐患。”英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松介绍说,英山检察干警会同“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勘验、同步固定线索,第一时间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联合文旅、消防、属地乡镇等多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共商整改方案。
  相关部门迅速申请消防工作立项,编制消防工程设计方案并完成省市立项批复,检察机关同步推动过渡期防护举措落地,在主入口增设2套微型消防站,增补灭火器等应急器材60余件,建立每日消防安全巡查机制,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放眼全域,黄冈政法机关把守护红色遗存作为传承长征精神的首要任务,对长征步道、战斗遗址、烈士墓群等点位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逐一建立问题台账,推动一批长期悬而未决的消防隐患、环境隐患得到彻底整改,让每一处红色旧址都能在法治护航下安然存续。
  大别山下硝烟早已散尽,但红色旧址承载的烽火记忆永不褪色。
激活红色资源
  保护不是终点,让红色资源从“保下来”转向“活起来”,才是对长征精神最好的传承。
  黄冈政法机关跳出“单纯守文物”的思路,主动联动行政机关探索革命文物活化利用协同路径,让沉睡的红色旧址变成可感可学的精神阵地。
  英山县检察院推动建立县、乡、村三级文物安全管护责任体系,压实部门、乡镇、园区、管护公司四方责任,落实“一处一策”精准保护机制,做到遗址有人盯、责任有人担、隐患有人治。
  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联合文旅、党史等部门深挖陶家河红色史料,系统梳理红二十五军转战驻扎的革命史实,依托郁氏宗祠、安家老屋等旧址阵地,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红色研学、现场教学,把检察保护成效转化为可触摸的红色教育资源。
  如今,全长17.3公里的长征集结历史步道串珠成链,将分散的革命旧址连成完整的红色体验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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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显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英山园区开园以来,承接省市县机关党建活动1500余批次、师生研学10万余人次。
  长征精神、大别山精神如春雨般浸润每一位参观者的心灵,也带动当地群众在餐饮、住宿、农特产经营中增收致富。
  “如今的陶家河乡环境变美了,风气变好了,产业变强了,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红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英山园区管理中心主任陈林说。
筑牢平安防线
  入夜,大别山南麓。
  红安县七里坪镇48个村的乡道、塆组依次亮起手电光。穿反光背心的铜锣联防队员敲响铜锣,与派出所民辅警一道巡国道、进塆组、守校门、查河道。
  七里坪镇是红四方面军的诞生地,也是红二十五军的重建地和红二十八军的整编地。
  2016年,红安县创新打造“铜锣联防”红色治理品牌,让当年“铜锣一响、众人响应”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新时代守护平安稳定的治理行动。
  曾当过村治保主任的叶文斌是七里坪镇铜锣联防队副队长。
  “我们每晚沿着国道、省道巡逻,走村入户了解群众困难,宣传反诈知识和党的政策。”10月11日晚,叶文斌巡到红坪村时,发现两户村民因地界问题发生争执,当晚便组织村委会委员以及村里老人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纠纷。
  据悉,红安县现已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常态化治安防控网络,40余名副县级以上领导每周轮流带队夜巡,120余家单位班子成员带班督查,镇级专职联防队、村级志愿队同步联动,每晚聚焦国省道、红色旅游线、偏远村塆开展全域巡查。
  如今的“铜锣联防”早已升级为“铜锣联防+”多元治理体系,校园晚自习时段定点值守护学岗,夏季常态化巡查河道防溺水,雨雪天气连夜清理急弯桥面隐患,红色文物点位同步排查消防和占道风险,把治安、交通、生态、文保等各类风险全部兜进防控网络。
  运行至今,红安县可防性案件下降60%以上,累计排查安全隐患880余处,现场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600余起,“铜锣响、平安到”成为老区群众最熟悉的平安信号。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2024年,黄冈市以农村自然塆和城镇小区为最小治理单元,组建起一支由5.04万余名群众组成的平安守护员队伍。
  这片红色热土,正把革命年代的组织动员优势,转化为新时代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生动实践。今年9月,黄冈市荣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新的长征路上,黄冈政法机关将继续以红色精神为指引,在大别山麓铺展更高水平平安黄冈的崭新画卷,让老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黄冈市委政法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李学军说。
长征,永远在路上 献给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   □ 新华社政论
  
(一)
  历史长河奔腾不息,无数行迹湮没于岁月洪流。九十载风雨淘洗,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这条地球上的“红飘带”鲜亮如初,在我们心底激荡起深厚绵长的精神回响。
  1936年深秋,朔风漫过黄土高原。历经长途艰难跋涉,红一、红四方面军会师会宁,红一、红二方面军会师将台堡,实现三大主力红军会师。漫漫征途,红军将士以信念为炬、以血肉为盾,击退上百万穷凶极恶的追兵阻敌,征服空气稀薄的冰山雪岭,穿越渺无人烟的沼泽草地,在绝境中挺立,在困顿中突围。长征是20世纪最能影响世界前途的重要事件之一,是中国共产党和红军肩负起民族希望北上抗日的战略转移,实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事业从挫折走向胜利的伟大转折,对中华民族历史进程具有十分深远的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强调:“今天的长征同当年的红军长征相比,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走过的新长征之路相比,虽然在环境、条件、任务、力量等方面有一些差异甚至有很大不同,但都是具有开创性、艰巨性、复杂性的事业。”这一重要论断贯通历史与现实,充分彰显伟大长征精神的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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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载天翻地覆。昔日山河破碎、生灵涂炭的艰危时局早已一去不返。我们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风险考验长期存在,斗争步履永不停歇。回望长征、读懂长征、致敬长征,真切体悟硝烟里熔铸、征程上激扬的信仰之力、领航之力、人民之力、奋斗之力,在风云变幻中把准方向,在闯关夺隘中勇开新局,矢志走好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路。
(二)
  “我已远征而去。何日返乡,无可料之。望妻上尊高堂,下抚孩儿,替我尽孝尽责。我已立志革命,而现革命尚未成功,我必将继续为之。革命不成功,我不回家,成功之日见。”
  于都河畔中央红军长征出发纪念馆内,一封家书静静陈列。留下这些文字的,是土生土长的于都人李骏。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在这里集结完毕,随后渡河踏上漫漫征途。离别之际,红三军团指挥员李骏,无暇回乡与亲人当面辞别,只能托人将书信转交妻子钟华英。1935年1月青杠坡战斗,李骏在率部掩护主力突围时英勇牺牲。
  前路迢迢,走到哪里是个头?年轻指挥员萧锋在日记中记下战士们的困惑,而他也只能这样鼓励大家:“我们这两条腿是属于革命的,上级让往哪走,我们就往哪用劲!”纵使一时看不到革命曙光,解救劳苦工农、谋求翻身解放的信念不曾移易。行军途中,红一军团政治保卫局秘书童小鹏写下这样一段感悟:“革命是长期的斗争,流血的过程。胜利是艰苦的结果,困难的总绩……用这半年吃苦的精神,来将它战胜,争取完全胜利的伟大光明!”
  1936年,埃德加·斯诺走进西北革命根据地,寻访亲历长征的红军将士。他在《红星照耀中国》一书中记录了自己的观察:“冒险、探索、发现、勇气和胆怯、胜利和狂喜、艰难困苦、英勇牺牲、忠心耿耿,这些千千万万青年人的经久不衰的热情、始终如一的希望、令人惊诧的革命乐观情绪,像一把烈焰,贯穿着这一切,他们不论在人力面前,或者在大自然面前,上帝面前,死亡面前都绝不承认失败”。一名普通红军战士这样坦露心底的信念:“这里大家都一样,不像在白区里,穷人是地主和国民党的奴隶。这里大家打仗是为了帮助穷人,救中国。红军打地主和白匪,红军是抗日的。”
  长征的胜利,归根结底是理想信念的胜利。凭着矢志不渝、至死不悔的革命精神,红军完成了开创新局的伟大远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长征向全中国、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的、以共产主义为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的。长征路上的苦难、曲折、死亡,检验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向世人证明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坚不可摧的。”
  信仰的火炬一经点燃,就永远不会熄灭。从民族危亡关头砥柱中流,到摧枯拉朽迎来山河解放;从改天换地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到改革开放勇立潮头锐意进取,再到新时代自信自强实现伟大飞跃,共产党人怀着滚烫的初心勇毅笃行。
  时代条件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今天,像战争年代那种血与火的生死考验少了,但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仍然在继续。面对一系列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的艰巨考验,我们需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淬炼攻坚克难的恒心与韧劲。
  “功成名就时做到居安思危、保持创业初期那种励精图治的精神状态不容易,执掌政权后做到节俭内敛、敬终如始不容易,承平时期严以治吏、防腐戒奢不容易,重大变革关头顺乎潮流、顺应民心不容易。”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谆谆告诫,立足政权兴衰的历史镜鉴,深刻揭示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面对的现实考验。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会在乱云飞渡的复杂环境中迷失方向、在泰山压顶的巨大压力下退缩逃避、在糖衣炮弹的轮番轰炸下缴械投降。
  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承载着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的强国追求,寄托着全体中华儿女念兹在兹的复兴梦想,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越是伟大的事业,越充满艰难险阻,越需要艰苦奋斗,越需要开拓创新。心中有信仰,脚下才会有力量。一旦动摇精神支柱、守不住心中定力,前行的脚步就会迟疑彷徨。铸牢理想信念是永恒课题,须臾不可松懈。
  没有崇高理想信念的有力支撑,要取得长征胜利是不可想象的。长征淬炼的信仰伟力,是新时代共产党人砥砺初心、接续奋斗、实干兴邦的坚实支撑。
(三)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次大规模的转移是历史上最盛大的武装巡回宣传。”埃德加·斯诺较早便洞见长征的深远意义,并预言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红色革命这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
  1984年,76岁的哈里森·索尔兹伯里踏上“重走长征路”的行程。七十余天艰苦辗转中深入寻访,这位美国记者写道:“长征是一篇史诗。这不仅是因为淳朴的战士及其指挥员们所体现的英雄主义精神”。在哈里森·索尔兹伯里眼中,长征这座“中国革命的熔炉”锻造了整整一代人,串联起缔造新中国的奋斗历程。
  波澜壮阔的史诗包含着抉择前路的核心密钥。长征不只是一次谋求生存的军事突围,更是一次校准航向的思想突围。我们党翻越把马克思主义当作一成不变的教条的错误思想障碍,找到了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找到了指引这条道路的正确理论。
  校准航向的思想突围,本质上是锲而不舍的真理探寻。长征是一次检验真理的伟大远征。血的教训和斗争考验让我们党清醒认识到,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独立自主解决中国革命的重大问题,才能把革命事业引向胜利。真理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正确路线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确立。在一次次关乎革命前途的重大关头,我们党以非凡的勇气辨析路线是非、廓清思想迷雾,在斗争实践中变得更加强大。
  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集体是靠不住的。“广大干部眼看反五次‘围剿’以来,迭次失利,现在又几乎濒于绝境,与反四次‘围剿’以前的情况对比之下,逐渐觉悟到这是排斥了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贯彻执行了错误的路线所致,部队中明显地滋长了怀疑不满和积极要求改变领导的情绪。”“遵义会议以后,我军一反以前的情况,好像忽然获得了新的生命,迂回曲折,穿插于敌人之间,以为我向东却又向西,以为我渡江北上却又远途回击,处处主动,生龙活虎,左右敌人。”刘伯承元帅在《回顾长征》一文中的两段记述,将我们的思绪带回那段苦难辉煌的峥嵘岁月,让我们的目光投向党中央召开遵义会议的那栋小楼。遵义会议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开始确立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开始形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启了党独立自主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新阶段,在最危急关头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这在党的历史上是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
  宏阔历史进程昭示关乎根本的重大命题的思想价值,推动我们持续深化对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达内在逻辑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我们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一系列重大考验中赢得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众望所归、当之无愧地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正是从长征这一惊天动地的革命壮举中汲取历史智慧的必然结论。
  长征路上冲破“左”倾教条主义束缚、找寻革命出路的艰辛探索,彰显了我们党推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自觉。危局中的思想跃升雄辩证明,马克思主义不是僵化不变的教条,只有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国情,马克思主义才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
  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是否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的理论指导,是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根本性问题。有坚强核心领航掌舵、科学理论凝心铸魂,我们才能站稳脚跟,不断谱写民族复兴更加绚丽的华章。
  中国式现代化之路没有现成答案可以照搬。长征这一革命历程告诉我们,要牢牢把握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不断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对于确保党和人民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大意义,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四)
  江西于都铜锣湾。1934年10月,红一军团在此集结休整。得知老乡要到村外山上取水,战士们便动手凿井。井水汩汩涌出那一刻,军民围拢在一起欢呼雀跃,亲如一家。一口水井,让苏区群众愈发不舍这支就要出征的队伍。
  旧中国战乱频仍,老百姓闻兵色变,加之国民党大肆散布谣言,苏区以外的不少群众对红军心存疑惧。1934年12月,红三军团行至广西龙胜。白面瑶寨阒然无声,村民全都躲入深山之中。红军寻到当地瑶族首领,连夜向他们宣讲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待村民返回家中,秋毫无犯的红军队伍已然再次出发。“红军绝对保护傜民”“继续斗争,再寻光明”,龙舌岩岩壁上的标语令瑶族群众动容。标语中,此前带有歧视意味的“猺”字,被红军改写为平等相待的“傜”。
  红军恪守铁一般的群众纪律。战士们夜宿屋檐阶下,宁愿淋雨受寒,也绝不叩门惊扰群众;自身饱尝饥寒,仍把干粮棉衣分送给穷苦百姓。国民党方面一份致前线将领的密电中这样记述红军:“对人民毫无骚扰,有因饿取食土中萝卜者,每取一头,必置铜元一枚于土中”。红军的严明纪律,就连对手也不得不为之折服。
  这是中国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一支军队。红军以维护劳苦群众切身利益为追求,体恤百姓疾苦,对各族群众平等相待,用一言一行彰显为民情怀。长征不仅是一次战略转移,也是一场广泛的社会动员,吹响了全民族觉醒和奋起的号角,在劳苦大众心中播撒下革命的火种。
  “从前只知道命苦天定,红军让我们知道穷人的苦来自不公世道,我们能自己争活路!”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党,红军是人民的军队、真正的抗日力量,长征是带领人民翻身得解放的光明大道。
  红军打胜仗,人民是靠山。不惧反动派的恫吓威逼,人民群众全力支援和守护自己的队伍。拆下家中的门板为渡河部队架起浮桥,节衣缩食送来粮食保障行军所需,冒着被烧屋甚至灭门的风险悉心照料负伤将士。红军每到一处,通过宣讲革命主张、开展群众工作唤醒劳苦大众。在革命理想的感召下,沿途各族群众挣脱旧制度压迫的枷锁纷纷加入红军队伍。一部红军长征史,就是一部军民鱼水情深的历史。人民群众帮助红军闯过一道道关口,鼓舞革命队伍向前挺进。我们党始终根植于人民,联系群众、宣传群众、武装群众、团结群众、依靠群众,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是长征胜利的力量源泉。
  得民心者得天下。抗日战争的胜利,是全民族众志成城铸就的;解放战争的胜利,是人民倾力支援赢得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是人民用双手干出来的;改革开放的壮丽画卷,是人民以火热激情创造出来的;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是人民用智慧和实干开拓出来的。历史充分证明,人民永远是我们党推进伟大事业的根本依靠。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今天的长征路,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而矢志奋斗。”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取得长征胜利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我们党拥有任何风浪都动摇不了的坚实根基。
(五)
  长征这条“红飘带”,是无数红军的鲜血染成的。战胜千难万险、征服人类生存极限,这支队伍以无所畏惧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品格,蹚出一条走向新生、走向胜利的革命道路。
  新圩是中央红军抢渡湘江的左翼咽喉要地,一旦失守全军将被拦腰斩断。面对数倍于己的强敌,红三军团第五师以血肉之躯扼守隘口,师参谋长、团级指挥员也相继倒在阵地上。完成阻击任务后,该师因伤亡惨重缩编为一个团。同样是在湘江战役中,担负后卫任务的红五军团第三十四师在江东陷入包围圈。少数突围出来的指战员就地集结,转入山林同敌人展开艰苦卓绝的游击战。凭借这份赴汤蹈火的战斗意志,红军杀出一条条血路,上演了世界军事史上威武雄壮的战争活剧。
  1934年12月,转战陕南的红二十五军在庾家河遇袭。军长程子华双手重伤致残,副军长徐海东头部中弹昏迷数日。遭受重创的部队迅速重整建制,在崇山峻岭中扎根立足,边作战边开辟鄂豫陕革命根据地。次年7月,红二十五军挥师北上。艰苦行军中连续接敌,军政委吴焕先在甘肃泾川四坡村战斗中壮烈牺牲。历尽坎坷,这支部队成为率先完成长征抵达陕北的红军队伍。浴火前行,铁骨铮铮的革命者以气吞山河之势闯出一方新的天地。
  “为什么中国革命能成功?奥秘就是革命理想高于天,在最困难的时候坚持下去,这样才能不断取得奇迹般的胜利。我们对实现下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应该抱有这样的必胜信念。困难再大,想想红军长征,想想湘江血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沉厚凝重,有力诠释了长征蕴含的精神内质,对新时代共产党人铸牢钢铁般的意志提出了明确要求。
  长征锻炼了人民军队、磨练了人民军队、成就了人民军队,开启了人民军队发展的新起点。长征途中迸发出的肝胆血性,升华为人民军队鲜明的精神标识。
  奋起御侮,手握简陋的武器,迎着飞机大炮冲锋,把血肉筑成中华民族新的长城,赢得近代以来抗击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革命到底,宁可向前一步死,绝不后退半步生,一场场大仗硬仗中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完成不了的任务、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保家卫国,顶着狂轰滥炸坚守阵地,抱起炸药包、手握爆破筒冲入敌群,忍饥受冻绝不退缩,烈火烧身岿然不动,在立国之战中打出赫赫军威。一代一代革命军人靠着向死而生的英勇决绝,形成了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的伟大气概。前进道路上,人民军队必须大力弘扬敢打必胜的精神品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革命英雄主义的昂扬斗志。
  20世纪80年代初,一位西方学者探访遵义、娄山关、安顺场、泸定桥等长征纪念地后在一篇文章中写道,读懂长征有助于对这个民族及其领导人的内心世界有更多了解;长征的意义绝不只是一部无可匹敌的英雄主义史诗,它也是中国“克服落后东西的必要因素”。
  这位外国观察者所感知的坚韧特质并未随硝烟远去,长征永远是中国人的精神坐标。新中国成立后,曾率领红一军团第一师强渡大渡河的李聚奎出任首任石油工业部部长。他带领石油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以突破天险的顽强意志征战戈壁荒滩,奋力建成克拉玛依大油田。海外归来的钱学森坚信航天人必将像红军一样跨越道道雄关,他和同事郑重提议将我国第一枚运载火箭定名为“长征一号”。龙芯团队勇攀自主创新高峰,为表达对长征的崇高敬意,2006年、2016年,科研人员分别为两代自研芯片赋予CZ70、CZ80工程代号。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源自信仰的凌云壮志托举衣衫褴褛、草鞋裹足的革命队伍跳出重围,更激励着我们奔赴新的征程。唯有建设好无数先烈所期盼、所向往,并为之奋斗、为之牺牲的共和国,才是对他们最好的告慰。让革命先辈开创的千秋伟业永葆生机,续写新的辉煌,这是历史交付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六)
  “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长久生存的灵魂,唯有精神上达到一定的高度,这个民族才能在历史的洪流中屹立不倒、奋勇向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领悟长征的丰厚意蕴提供了思想引领。
  长征留给我们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将士用生命和热血铸就的伟大长征精神——把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坚定革命的理想和信念,坚信正义事业必然胜利;为了救国救民,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不惜付出一切牺牲;坚持独立自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顾全大局、严守纪律、紧密团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人民群众生死相依、患难与共、艰苦奋斗。
  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革命风范的生动反映,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品格的集中展示,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最高体现。历经九十载岁月洗礼,伟大长征精神这一红色基因已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
  长征蕴藏的精神富矿属于中国,也属于全人类。人们从世界各地来到中国探求长征真谛,体悟长征记忆何以在这片土地上代代相传。前不久,由30余位外籍专家、海外媒体人、海外博主、中外青年代表、党史研究者、红军后代共同组成的采访团开启新的发现之旅。采访团从于都河畔出发,一路行经湘江、遵义、夹金山、泸定桥、腊子口、哈达铺、会宁,最终抵达延安。对长征往事的“认知拼图”在行进中愈加完整,对长征之于中国人非同寻常意义的理解也在行进中愈加真切。
  跨越时空的长征记忆,不只留存于历史旧址与文字记述之中。伟大长征精神深深浸润着中华民族的心灵家园。怀着强烈的历史自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以长征映照现实、观照未来,从长征丰厚积淀中汲取信仰之力、领航之力、人民之力、奋斗之力。长征淬炼的赤诚担当、制胜胆识、群众观念、坚韧风骨,正汇入中国式现代化宏大叙事,内化于治国理政的生动实践。
  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还有一个个“雪山”“草地”需要我们跨越,一道道“娄山关”“腊子口”有待我们攻克。红军将士艰难跋涉的身影从未远去,伟大远征铸就的巍峨丰碑昭启来者。长征不仅是彪炳史册的宣言书、宣传队、播种机,更是我们坚定理想信念的压舱石、守牢人民立场的定盘星、锤炼斗争本领的教科书。
  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长征,永远在路上。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2026年全国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教官技能比武举行   本报讯 记者张晨 见习记者江泽萌10月20日上午,2026年全国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教官技能比武在杭州拉开帷幕。本次比武的38支参赛队、190名警务实战教官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部垂管部门实战教官中选拔产生,将进行为期5天的激烈角逐。
  此次比武活动是公安部党委推进全警常态化练兵、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具体举措,既是对全警实战练兵成效、教官队伍建设水平的综合检验,更是以赛促练、纵深推进全警实战练兵的动员号令,对于促进教官队伍技战术素养提升、锤炼全警过硬本领、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公安铁军具有重要意义。
  紧扣实战教官职责任务特点,比武活动聚焦“比理论学习成效、比技能操作能力、比武器使用技能、比教学组训水平、比警情处置规范”五个方面,设置了政治理论、综合体能技能、手枪实战应用射击、典型实战案例演训课等比武课目。比武活动坚持战斗力标准和实战化导向,比武内容来自真实警情,技能操作模拟真实场景;坚持全方位检验,每支参赛队全体队员均参加5个课目的比武,力争把实战教官打造成善教善战的全能型选手;坚持广泛代表性,参赛队员采取各单位推选与组委会办公室随机抽选相结合方式产生,促进精练尖兵与普训全员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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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公安部党委历来高度重视教育训练工作,近年来修订制定一系列制度文件,部署实施政治理论、晋职晋衔、新警入警、体能技能“四个必训必考”和政治、法治、实战、科技、作风“五项练兵行动”等系列活动,有力推动了教育训练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教育训练工作者坚持向教育训练要警力要战斗力,突出实战实用实效,科学组训、精准施训、从严治训,持续掀起实战练兵新热潮。
匠心打造面向东盟解纷优选地 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四年笃行擦亮涉外司法名片   □ 本报记者 马艳 吴良艺

  近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多件典型案例及优秀事例入选《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三周年典型案事例集》,充分展现法庭在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优化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司法实践与创新成效。
  作为全国唯一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冠名的涉外审判专门机构,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成立4年来,锚定“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目标,以公正司法护营商环境、以创新机制破发展难题、以开放姿态促区域共赢。截至2026年10月19日,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532件,审结2353件,涉及49个国家和地区。
制度筑基
  中外企业开展跨境合作,时常面临诉讼规则不熟、外文诉讼指引不足等问题。
  今年3月27日,南宁国际商事法庭联合多部门在钦州发布《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全流程指南(试行)》,以流程图解把复杂跨境诉讼化繁为简,让境外客商看得懂、用得上、少跑腿。
  “跨境经贸行稳致远,离不开稳固的法治基石。”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副庭长杨钉说,4年间,法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补短板、建机制、立规则,搭建起一套涉外审判制度矩阵。
  在法庭编纂的制度汇编中,收录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规范指南、构建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的意见、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合同示范条款、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示范文本等近30项制度规范。
  去年,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在办理案件中发现,部分地方调解机构出具的调解书不够规范,有些条款没有考虑到后期的可执行性,进入司法确认阶段又要重新调解。
  针对这一痛点,法庭系统梳理历年涉外民商事调解案件,总结调解常见漏洞与条款瑕疵等,联合自治区司法厅等多部门发布涉外民商事案件调解笔录、调解协议统一模板。
  “这些制度成果源自司法实践、服务司法实践,形成‘办案发现问题、研判梳理规律、出台制度规范、反哺审判实务’闭环。”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法官黄启锋说。
  如今,这套制度体系覆盖诉讼指引、仲裁监督、新业态保护、多元纠纷化解等领域,破解了过去涉外纠纷化解流程零散、标准不一、衔接不畅等问题,让中外市场主体在广西投资兴业更有底气。
创新赋能
  涉外纠纷,不仅是法律争议,更是地域文化、商事习惯、语言认知等方面的碰撞。
  “国际商事纠纷往往诉求多元、法律关系复杂,我们主动靠前,推动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构建功能互补的国际商事争端多元化解平台。”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法官方嫄说。
  依托广西的沿边区位,法庭逐步铺展跨境纠纷服务网络。在口岸、贸促机构、边境重点区域,11个诉仲调联动工作站相继设立,实现涉外纠纷“就地受理、就近调解、高效化解”。
  阵地铺就,法庭于个案之中淬炼法治匠心。
  2024年6月18日,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根据《南宁声明》中“推定互惠”关系共识下首次承认和执行泰国法院一起民商事判决,为区域司法互信写下里程碑式的一笔;
  2024年底,在一起涉马来西亚服务合同纠纷中,法庭联合马来西亚籍调解员开展中、马双语同步释法,仅用一个月便促成调解,彰显“以外调外”的柔性司法温度;
  2025年6月,在一起涉孟加拉国合同纠纷中,法庭联动香港调解员、广西贸易政策专家协同调解,促成双方就货款归还、货物返还等达成“一揽子”和解,该案探索的“行枢辅调”创新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
  今年7月,在调解一起涉俄罗斯公民纠纷中,法庭主动对接长春国际商事法庭,邀请该庭中俄双语调解员、吉林外国语大学老师参与调解,推动僵持3年的纠纷在二审开庭后仅一个月便圆满化解。
  一桩桩精品案例,正是法庭深耕涉外法治创新实践的鲜活缩影。“我们把精品意识贯彻审判全流程,力求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事实和历史的检验。”杨钉介绍,法庭推动联动解纷模式向“以外调外柔性解纷—行枢辅调专业破局—域享联调跨域协同”三阶递进,逐步实现解纷模式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以标志性典型案例释放示范效应,推动诉仲调多元联动机制积厚成势。
深耕开放
  人才是涉外法治的第一资源。当前,广西涉外审判队伍建设初具规模,但仍存在资源配置不均衡、专业性水平有待提升、外语能力偏弱等短板。
  为此,法庭创新构建法院、高校、行业机构多方联动的人才共育模式,联动多所知名高校与仲裁、贸促、调解行业组织搭建人才平台,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研究基地、联合开展案例研讨;联合相关部门开办商事调解员培训班,组织涉外法官、仲裁员、调解员同堂业务培训,多维度筑牢涉外法治人才根基。
  与此同时,法庭主动搭建覆盖广西21家集中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基层法院和14家仲裁机构的联络网,推行“法官+助理”结对子负责制,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联合调研,在统一裁判尺度的同时,带动基层涉外审判水平整体提升。
  立足广西区位优势,法庭坚持内外兼修、双向赋能,持续深化区域司法交流互鉴。法庭常态化举办“国商法苑”法官沙龙、法律英语沙龙及共享课堂,派员参加国际交流活动,派出资深法官为中越边境省份法院法官研修班学员授课,传播中国司法理念,增进域外对中国司法制度的理解与认同。
  “每一次握手、每一场座谈,都在积累司法互信,也展示着中国涉外司法的开放与自信。”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常国慧说。
  “回望四载耕耘,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扎根南疆、面向东盟,以制度筑基、以精品立标、以创新赋能,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征程上写下了生动注脚。”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兼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庭长兰曲表示,站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深入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能级持续跃升的新起点上,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将持续擦亮面向东盟的涉外司法名片,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壮阔航程中破浪前行,为中国—东盟自贸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不竭司法动能。
浙江武义法院推进“执破融合”改革护航企业发展 让陷入困境市场主体进退有路去留有序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程仙女

  当企业陷入股东内斗、资金链断裂等困境时,谁来为它们做一场精准的“外科手术”?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以“执破融合”机制改革作答。
  这套机制既不是简单的“一破了之”,也不是机械的“一执到底”,而是一套进退有序、救治与出清并行的“组合拳”。2025年以来,3起典型案件的妥善化解,清晰勾勒出武义法院以司法“硬功夫”优化营商“软环境”的实践路径。
股东“掰腕”,法官当起“老娘舅”
  不久前,武义某电器公司负责人李某满脸愁容地对法官说:“法官,银行说得没错,公司确实遇到了麻烦。我们有订单、有产能,就是股东之间吵了两年,谁签字都不认,资金卡死在审批流程上。”
  这是武义法院在推进“执破融合”改革中,与辖区内多家银行建立企业融资风险预警联动机制后接收到的一条预警信息。
  面对这家基本面良好却“内耗”严重的电器公司,武义法院“执破融合”团队主动介入,决定开展“庭外重组”。
  据武义法院民二庭庭长鲍圣锴介绍,“庭外重组”,就是在企业出现经营困难但尚未进入解散、清算等司法程序时,通过组织股东协商谈判,对公司股权结构、资产负债进行重新安排,帮企业尽早恢复正常经营,避免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而进入破产程序。鲍圣锴打了个比方:“这就好比病人在急诊阶段发现问题,能吃药解决的,绝不拖到开刀做手术。”
  鲍圣锴把各位股东拉到一张桌子前,当起了“老娘舅”。第一轮谈判火药味十足,小股东拍着桌子喊:“我的股份值多少,这个价不可能!”大股东也不让步:“公司现在缺钱,你要走可以,按净资产打折退。”
  对此,鲍圣锴逐条分析利弊,在谈判桌上列明账目,“如果能在这个阶段达成重组方案,省下的诉讼费、评估费、管理人的费用,都是企业实实在在的资产。一旦进入破产清算,残值打折扣,大家损失更大。”
  今天谈股权估值,明天议退出路径,后天敲付款节点。前后多轮磋商,重组方案像拼图一样被一点点拼完整。最终,小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体面退出;公司顺利引入新资金,逾期危机化解,平稳渡过资金险滩。
  这场“庭外重组”,把破产程序中的协商谈判前置到执行预警阶段,以最小成本、最短时间修复了企业“肌体”,避免了一个正常市场主体因内部治理失灵而折损。
“精准解剖”,20余年矛盾终化解
  如果说“庭外重组”体现的是“救”,那么对武义某机械制造厂的矛盾妥善处置,展现的则是“破”的功夫——让该退出的主体退得干净、退得规范。
  2025年8月,某厂区办公室,一位股东情绪激动:“我在这儿守了20多年,想一脚把我踢开?没门!”
  承办法官郑莹不急不恼,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李厂长,咱们算笔账。厂子已经停业20多年了,继续耗着,安保费用、税费都是净支出……”
  这家工厂自2002年起便因股东矛盾停转,厂区里只剩下几间出租给物流公司的仓库还在运转。
  20多年来,围绕股东资格确认、知情权等,小小的厂子竟然衍生出10余件民事纠纷。20余名股东都知道该散伙了,但互相较劲,连一张有效的股东会决议都形成不了。
  收到案件后,郑莹没有机械开庭,而是拿起“解剖刀”,找准症结、精准施策:先摸底,挨个走访股东,摸清真实诉求;再释法,讲清楚解散的法律路径和分配规则;三分调,分头做工作,针对不同股东的具体关切进行个性化疏导,对担任管理人员的股东,重点释明继续控制已无经营基础企业的法律风险和成本负担,对其他股东重点讲清实现资产变现的路径,把矛盾逐一剥离;最后“合议”,集中敲定方案。
  民事调解书落笔,确认各方同意解散。随后,法院依托“执破融合”机制将案件导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接管资产、审核债权、依法分配,企业规范退出。
  土地厂房重新进入要素配置通道,腾出的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机遇。
“府院联动”,助企答好“选择题”
  司法服务营商环境,不止于裁判与执行,更在于当企业徘徊在“十字路口”时,助力它选对路。
  2024年,武义某制造企业因对外担保陷入债务危机,经营一度停摆,系列案件涌入执行程序。是直接清算退出,还是资产拍卖抵债?这是一道“生死选择题”。
  “如果只是走个流程,把厂房设备一挂一拍,看似案子结了,但几百名工人的饭碗砸了,大多数债权人也只能分到点‘残羹冷炙’。”武义法院执行局局长潘饶赟说道。
  武义法院并没有选择这个“省事”的做法。他们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由法院联合发改局、经商局组建的助企纾困协调小组,像一支顶尖的“多学科会诊团队”进驻企业,不仅翻账本更看行业前景,不仅清资产更研判企业核心技术价值。
  经过全面“体检”,结论是:企业尚存生机。法院立即依托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定制了“庭外重组+股权重构”方案。
  一方面引入专业重组力量,协助拟定偿债方案和经营计划;另一方面同步理顺股东之间的权责关系,把“救企业”和“治内部”打包解决。
  “府院联动”机制的深度介入,让企业在“玻璃罩”式监管中完成债务履行,有效降低了逃废债风险。
  最终,企业成功引入投资,化解上亿元债务,关联执行案件同步厘清。挽救企业、兑现债权、稳定就业,一步不落。
  这样的“多赢”结果并非偶然。
  近日,武义法院推动县政府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部署会,出台《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方案》。公安、金融监管、自然资源、税务等10余个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定期会商、信息共享、问题协调、风险防范等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等长期困扰企业破产处置的难题,自此有了制度层面的“解题思路”。
  武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曜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司法服务营商环境,关键在于精准回应企业之需。我们推进‘执破融合’改革,就是要让司法供给与市场需求同频共振,让‘府院联动’真正凝聚起治理合力。让陷入困境的市场主体进退有路、去留有序,有限的资源能流向更有价值的地方。”
大通检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保护水源地   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整改听证会,确认土杆台水源地周边网围栏破损、畜类围栏养殖等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
  土杆台水源地承担区域供水与生态涵养重要功能,保障3个乡镇22个行政村、2万余名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2026年6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反映该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检察机关经实地核查发现,土杆台人饮工程水源一级保护区配套网围栏破损,牛羊随意闯入保护区,现场遗留畜禽粪污;保护区标识牌周边还存在围栏养殖行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受到威胁,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
  大通县检察院依法立案,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水源地保护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逐项推进整改,完成防护设施修缮、警示标识增补,开展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并建立护林员常态化巡查制度。
精准监管为青少年撑起网络晴空   □ 马树娟
  
  国家网信办近日发布公告,启动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工作。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推动相关制度从纸面规定走向实践落地。
  如今,互联网已深度融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网络平台推送什么样的内容、如何设置付费门槛、处置不良信息是否及时、未成年人身份识别是否有效等,每一项运营设计都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为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既明确了网络平台对未成年人的普遍性保护义务,也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设定了特殊义务。
  为科学界定“用户数量巨大”“显著影响”等概念,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出台认定办法,就相关平台服务提供者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及相关要求作出清晰规范。该办法已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此次启动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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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推动制度落地的重要一步。按照公告要求,符合认定标准的平台,须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材料,如实填报未成年人用户数据、已采取的保护举措等信息,并对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未主动申报的平台,认定工作咨询委员会将督促其补报。这一机制将推动平台主动评估自身产品和服务对未成年人产生的影响,复盘青少年模式、内容审核、消费管控等防护举措,把未成年人保护贯穿于产品运营全流程。
  此次认定,也是差异化监管的开端。完成认定的重点平台,将承担与其影响力相匹配的保护责任。平台流量越大、未成年用户群体越多,守护青少年的责任也就越重。监管方式由此将从“普遍覆盖”转向“精准聚焦”,避免监管资源分散,防止部分大型平台一边依托未成年人用户获取流量红利,一边却在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上打折扣、做选择。
  网络空间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场域。期待各平台正视自身社会责任,扎实做好认定申报各项工作,摒弃流量至上思维,善用技术手段筑牢防护堤坝,以实实在在的守护,为广大青少年撑起一片清朗安全的网络晴空。
杨小伟受贿案一审宣判   本报讯 记者张昊 10月20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小伟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小伟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将追缴在案的杨小伟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5年,被告人杨小伟利用担任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副局长,十四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投资、项目竞标和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9万余元。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小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杨小伟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小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小伟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关注·平安校园   图① 10月19日,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镜湖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辖区芜湖师范附属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图为民警向学生发放《致学校及家长的一封信》。
本报通讯员 郑雪俊 摄  

  图② 湖北省天门市公安局侯口派出所近日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学校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为学生讲解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拒毒防毒等相关知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图为民警利用毒品模型向学生讲解禁毒知识。
本报记者 何正鑫  
本报通讯员 雷佳伊 摄  

  图③ 贵州省丹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护学+宣传”勤务模式,进一步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图为10月20日,在丹寨县第二幼儿园门口,护学岗民警向家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本报通讯员 陆德华 摄  
“东西还能用,为什么没人要” 大件旧物回收现状调查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刘培溪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民赵先生打算处理家里闲置的椭圆仪。他先联系厂家,对方表示不提供回收服务;把信息挂到二手交易平台,几个月时间无人问津;又辗转找到专做家具、健身器材回收的商家,得到的答复同样是“不收”。
  赵先生家住南四环,楼层不高且有电梯,搬运物品并不困难,可即便如此,这台仍能正常运转的椭圆仪,始终找不到合适的人接手。最终,他只能找来一位收废品的师傅,倒付70元,才把这件“大件”从家里清了出去。
  “东西还能用,为什么没人要?”赵先生的困惑,正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共同感受:购买大件商品早已不是难事,可要处理一件不再需要的大件旧物,却远没有想象中容易。买新的要花钱,扔旧的同样要花钱。
  一端是居民家中不断增加的大件旧物,另一端是尚未完全畅通的回收、交易和再利用渠道。如何推动大件旧物从“闲置负担”变为“循环资源”,成为消费升级背景下亟待破解的新课题。
闲置大件难寻出口
  “以前真是想不到,连扔垃圾都找不到地方。”北京市民陈先生说,三年前他花费1000多元网购了一套沙发,如今准备更换新沙发时,由于商家不提供旧品回收服务,旧沙发又卖不上价格,陈先生想把沙发扔到楼下的小区垃圾桶旁边,却得知根据有关规定,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场所。无奈之下,陈先生只能花费300元请人上门将旧沙发清理。
  陈先生的困难一些家庭也曾遇到过。《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目前一些地方并未设立官方的大件旧物回收机制,居民要支付不少费用或者想方设法自行处理大件旧物;许多城市虽设立了大件垃圾投放点或清运平台,但缺乏有效宣传,居民知晓率有待提高。
  还有不少消费者认为,大件旧物虽然使用频率不高,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价值。然而,当人们试图通过二手交易让大件旧物重新流通时,却发现过程并没有想象中那样顺畅。
  记者浏览二手交易平台发现,在不少大件家具交易帖文下,买家最关注的问题往往不是价格,而是“在哪个地方”“有没有电梯”“能不能帮忙搬”。对于跨区域交易而言,运输成本更成为难以绕开的障碍;即便是同城交易,大件旧物也往往需要专业工具和多人协作才能完成搬运,而这些额外成本,很容易超过商品本身的价值。由此也导致大件旧物在二手交易平台很难卖出——买家不愿意承担运输成本,卖家包运送的话售价就要大幅上涨,导致买卖双方难以达成交易合意。
  进入传统回收渠道后,价格依然是一道无法回避的问题。记者以“旧沙发回收”为关键词咨询多位回收商家后,不少废品回收站表示“不收家具”,或者仅接受具有较高回收价值的家电、金属类物品,但这些旧物回收价格同样不高。有商家告诉记者,一张原价3000元左右的布艺沙发,回收价格通常只有几十元到一百元,有时还需要卖家自行将其搬运至楼下。
回收企业成本较高
  不只是个人,企业在大件旧物的处置中同样面临难题。
  多位受访从业者向记者表示,对于回收企业而言,回收一件大件旧物并不意味着能够立即实现价值转化。在等待交易、拆解或再利用的过程中,仓储、运输和人工成本仍在持续产生。
  从旧衣回收起步的互联网平台“飞蚂蚁”,业务已覆盖衣物、家电、家具等多品类,但在大件旧物回收领域仍以付费“代扔”为主。平台品牌与可持续发展部负责人邓琦华介绍,目前大件旧物搬运难、运输难、处置难已成为行业痛点。
  “大件旧物回收的成本主要由人工、搬运、运输、处置四部分构成,对于家具等大件旧物而言,搬运和运输都需要支付费用,两项成本叠加,使综合成本更高,如果仓库与上门履约地距离远,成本还会持续增加,这也是二手大件旧物难以高效流通的重要原因。如果缺少临时周转场地,企业运营压力会比较大。”邓琦华说。
  重庆一家经营回收市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张沙发完全拆解成皮革、海绵、木质板材和五金配件,大约需要半小时;一车旧家具上门清运十多公里,在支付搬运工人工费和车辆运输费后,将拆解得到的可回收材料进行销售,收入只有200元左右。目前,不少回收商仍以个体经营为主,缺少规模化、标准化运营能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件物品回收产业的发展。
  成都二手商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单位、四川森锐航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尚勇军向记者介绍,在回收利用渠道不完善的情况下,大量大件旧物最终只能进入末端处理环节,部分可用材料被混杂填埋或焚烧。这本质上是将大件旧物视为“垃圾”而非再生资源,未能充分挖掘其潜在的经济价值。与此同时,记者走访发现,一些居民由于缺少便捷的处理渠道,选择将废旧家具堆放在公共区域,不仅影响环境秩序,也埋下消防安全隐患。
  “如果能够把回收环节和家具配送、安装服务结合起来,可以大幅降低成本。”尚勇军说。以他所在的公司为例,由于公司长期从事家具仓储、配送、安装业务,能够在“送新”的同时完成“取旧”,减少了单独上门回收产生的人力和物流成本;回收后的家具经过分类拆解后,海绵可进入再生资源市场,木材送往加工企业进行再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率可达80%以上。
探索循环利用破局
  事实上,消费端对于二手大件旧物并非没有需求,一些刚搬家的年轻消费者愿意购买价格更低的二手家具,也有家长希望为孩子购买成色较好的二手自行车、运动器材。
  在北京工作的李女士不久前搬进新租的房子,为了节省开支同时提升生活质量,她花500元在二手交易平台买下了一台原价2000多元的对开门冰箱。“即使算上搬运费,我也节省了一大笔钱。平台上还显示了冰箱有哪些使用痕迹、容量、能效等级、维修情况等信息,让人安心。以后我再换房时,也会在二手交易平台流转自己的大件闲置物品。”李女士说。
  像李女士这样愿意购买二手大件旧物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在今年4月举办的绿色消费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主题活动上,中国旧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大磊表示,数据显示,我国二手商品流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我国二手商品交易额达1.69万亿元,同比增长12.4%,近五年平均复合增长率达11.2%;传统品类中,线上主要集中在手机、奢侈品等易搬运物品,线下则以二手家用电器、商用厨具、家具等大件商品为主。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动废旧物品回收网络建设和二手商品流通。2024年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提出完善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区县分拣中心等回收设施,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提出,加强回收循环利用能力建设,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升级,支持平台企业、第三方机构提供二手商品质量检验等服务。
  地方也在进行积极探索:上海试点通过小程序登记、志愿者协调等方式,为居民捐赠的旧家具匹配有需要的个人或单位,并探索社区旧家具拼单收运模式,降低单件运输成本;江苏常州依托“我的常州”App推出相关服务,整合上门搬运、自行投放、清运预约等功能,方便居民查询投放地点、预约收运,并将旧家具统一转运至分拣中心处理。
  “旧的有了去处,新的才能进来。”在尚勇军看来,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地方做法的探索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即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大件旧物循环利用体系,通过社区端提供便捷入口,企业端承担专业回收和处理,平台端促进二手交易流通,同时建立相应的检测标准、质量评价和责任机制。
漫画/李晓军  
依法全链条统筹制度供给打通大件旧物循环利用堵点 让被“放错位置的资源”实现更大价值   □ 本报记者 赵丽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中淘汰的沙发、床垫、书柜、大型健身器材等大件旧物越来越多,成为不少人手中“烫手的山芋”——“卖不掉、没法扔、扔不起”。由于正规回收渠道的缺失,不少大件旧物只能被人们堆放在小区公共空间,破坏环境干净整洁的同时,还埋下了消防隐患。
  世上没有绝对的垃圾,只有放错位置的资源。不少大件旧物实际具备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也有不少人愿意购买。如何将那些放错位置的资源,送到真正有需要的人手中?为此,《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重庆大学生态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秦鹏,以及长期关注闲置旧物处置问题的福建传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淞。
现实需要
  记者:推动大件旧物循环利用,具有哪些现实意义?
  王淞:对居民而言,可破解大件废旧家具“扔不掉、卖不出”的痛点,免去自行清运的高昂成本,从源头减少楼道、公共区域的违规堆放现象,既释放公共空间、消除消防隐患,也能依托规范的二手交易体系降低运输成本与维权风险,切实提升居住安全感与生活便利度。
  对市场主体来说,可为家具企业落地“以旧换新”等服务扫清障碍,助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突破收运成本、进项凭证等制约,实现规模化规范运营,推动产业链各环节高效协同;还能大幅减轻物业公司的管理压力,减少业主纠纷。
  对环境保护来说,能大幅减少大件垃圾填埋量,推动木材、金属等可回收资源循环利用,杜绝露天堆放、非法拆解焚烧带来的水土与大气污染,降低城市环境治理成本,为城市绿色低碳发展与精细化治理提供支撑。
  秦鹏:大件旧物清运与拆解成本高,缺少便捷低价的回收渠道,它们长期积压,即便消费者有购置新品的想法,也会因旧物处置难题暂缓消费,抑制更新需求,旧物处置由此成为新品入户的堵点。
  因此,健全的大件旧物回收循环利用体系,是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重要配套支撑。一方面,回收体系打通了,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居民更换大型家电、家具的顾虑,释放更多消费潜力;另一方面,大件旧物资源化利用可减少原材料消耗,带动再生资源产业,培育绿色消费新增长点,契合生态环境法典、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目的。
堵点成因
  记者:目前来看,大件旧物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立的情况如何?
  秦鹏:随着“以旧换新”等政策持续推进,大件家电、家具消费品的更新需求得到释放,也带动了回收环节的发展。但从实际运行来看,消费品更新与大件旧物回收之间还没有完全形成顺畅衔接。一方面,部分地区的回收网络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居民有处理大件旧家具、旧家电的需求,却不一定能找到便捷、规范的上门回收服务。另一方面,大件旧物体积大、运输和拆解成本较高,一些大件旧家具的再利用价值有限,回收企业难以仅靠回收本身实现盈利。此外,销售、回收、拆解等环节之间的信息衔接还不够顺畅,也增加了规范回收和后续处置的难度。
  记者:这些堵点存在的原因有哪些?
  王淞:目前,相关症结不在成本、技术或需求的单点问题,而在“缺义务、缺分担、缺出口”三重因素的叠加:缺义务,家具未纳入强制回收名录和生产者责任延伸范围;缺分担,没有处理基金或专项补贴分担回收成本;缺出口,家具等翻新再制造缺乏明确法律地位和产品标识规则。成本、技术、需求只是表象,制度供给不足才是根本。
  秦鹏:针对大件旧物回收处理中可能存在的堵点,生态环境法典已经作出了系统性回应:生态环境法典确立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与全过程管控原则(第四百六十六条),设立生活垃圾污染防治专章,要求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第五百条),明确有害垃圾内危险废物组分的专门处置规则(第五百零七条第二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融合发展(第五百一十条)。同时,生态环境法典要求统筹布局回收分拣网点,促进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融合建设,明确地方政府负有按国土空间规划布设回收网点与交易市场的法定职责(第九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九百八十四条第一款)。针对违规投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法典第五编也作出了回应。
制度供给
  记者:大件旧物“进得来、出得去”,循环利用体系才算真正打通。如何才能构建安全可靠、畅通高效的大件旧物循环利用体系?
  王淞:根据生态环境法典等要求,可以从“投放—运输—集中拆解—再利用”全链条统筹制度供给。
  第一,定责定标,明确四环节法律规则。投放端,将大件垃圾纳入社区交投体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运输端,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范上门回收、流动回收等经营行为,实行经营备案与信息公开。拆解端,对废弃大型电器电子产品继续坚持资格许可、禁止无证处理;大型家具等品类纳入绿色分拣中心标准化作业。再利用端,修复销售须标识“旧货”“再利用产品”,同步建立二手质检与翻新说明规则,杜绝以旧充新。
  第二,用地保障,将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范围。按照2024年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要求,科学布局“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区县分拣中心末端分拣”的三级回收体系,并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设置废旧家电家具暂时存放点。
  第三,资金补贴,从“补购新”转向“补收旧”。将财政激励从购新环节延伸到收旧环节,按件数、重量对回收物流和拆解给予直达补贴;探索参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建立覆盖家具等大件品类的回收处理资金池;落实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中关于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的要求。
  第四,税费优惠,修复进项抵扣链条。用足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及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出售者“反向开票”(符合资质的资源回收企业,向卖废旧家具、旧家电的自然人出售者开具发票,即付款方向收款方开票)的制度红利,并推动将大型家具拆解产物、再生材料纳入资源综合利用优惠目录。
  此外,还可以由政府购买服务。对大件旧物上门收运、社区交投点运营等公共服务,按“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讲求绩效”的原则采购,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绩效评价结果与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挂钩。
  秦鹏:要加快完善配套地方立法与实施细则。生态环境法典确立了废弃物治理的制度框架,但大件旧物具体的收运规范、成本分担机制、监管权责、激励政策等细化规则,有赖于地方立法、配套规章予以明确,以此保障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制度能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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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健康中国建设稳步前行   健康中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其目标任务的落地见效,尤其需要依靠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

  □ 申卫星

  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实现到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目标的关键时期,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扬优势、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确保健康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这是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必将有力动员和鼓舞全党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卫生与健康工作者开拓进取,向着到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目标扎实迈进。
  卫生健康事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护航。健康中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其目标任务的落地见效,尤其需要依靠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近年来,我国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成效显著,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从立法层面看,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此后,生物安全法、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相继制定或者完善,一个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统领、众多专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为支撑的卫生健康法律规范体系已然成型。
  从执法与治理层面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医院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医疗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不断健全,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可以说,正是这些法治成果,支撑起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疗服务、传统医药、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保障体系”。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更需因时而进、顺势而为。对照此次大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当前卫生健康法治建设需要在以下领域集中力量予以重点突破,以保障和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目标的实现。
  加快实现“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化建设。“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这对于健康中国建设至关重要,要求我们以“健康入万策”和“健康优先发展”的理念对现有卫生健康法律体系进行梳理和完善,使其从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刚性的法律规则,更好将“健康中国建设”落到实处。
  持续深化“三医协同”改革。深化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是大会明确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三医协同”涉及卫健、医保、药监等多部门职责,最需要依靠法治厘清权责边界、打通衔接堵点。当前,在医疗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统筹下,我国已初步具备“三医协同”的规范体系。未来,要继续细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跨部门监管与执法联动机制,强化基于电子病历信息的智能化、嵌入式监管,实现监管闭环,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医院良性运转、群众负担合理。
  增强法律制度对新兴问题的回应能力。当下,医疗人工智能、医疗健康个人数据利用、生物医学科技创新等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在提升医疗健康服务质效的同时,也对如何通过监管以保障安全、合理划分侵权责任、公平分配数据权益及平衡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带来了新挑战。这要求法治建设要主动跟进,及时完善相关规则。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让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同时,保障人的基本尊严和基本权利。
  加快补齐“一老一小”健康服务的法律制度。抓好“一老一小”健康服务,是大会强调的重点民生关切。去年年底,托育服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部专门立法将为托育服务行业划定准入门槛、明确质量与安全标准。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长期护理、安宁疗护等领域的制度供给仍需加快补齐。相关权益保障亟待更加充分地纳入法治轨道,让“老有所养、幼有所育”获得更充分的法律支撑。
  提升卫生健康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法治素养是每一个卫生健康从业人员都不可或缺的基本素养。未来,应当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法治教育,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医务人员规范行医、监管人员依法办事,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夯实重要的人才基础。
  卫生健康事业是关乎民生福祉的关键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我们要更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完备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护航均衡普惠、优质高效的健康中国建设,确保健康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
  (作者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
多元解纷打通企业账款拖欠堵点   □ 邓志刚

  解决好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事关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预期。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第二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涉及联动破解“三角债”困局、一揽子化解工程款纠纷、在线组织调解、府院联动+总对总机制等多元解纷类型,充分体现了调解在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拖欠企业账款纠纷往往具有拖欠金额大、账期长,案涉主体多元、法律关系复杂、欠款核算专业性强等特征,在工程建设领域尤为突出。若仅以简单判决方式处理,不仅诉讼周期长、易放大保全措施带来的经营危机,还可能加剧行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威胁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与生存发展。如何在实现债权人回款、债务人纾困、合作关系修复多赢效果的同时,降低解纷成本、维护长久合作、实质化解矛盾,已成为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一道必答题。这批案例以调解为核心,有力回应上述问题,为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优选路径。
  典型案例均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法院给出法律适用、司法裁判导向等方面的专业指导,明确各方法律地位及责任边界,确保调解方案不损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商会调解组织发挥熟悉企业、熟知行业的作用,找准化解难点和各方利益关切,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协议。这种“联动+专业”的模式具备公正、高效、便捷的先天优势,实现了“1+1>2”的协同效应。
  例如在案例一中,指导法官开展法律释明,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如果调解不成进入审理执行程序可能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调解员则从商业逻辑和行业惯例角度分析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及上游回款情况,引导被欠款企业理解某设计工程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困境,仅用时15天就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实质性化解涉企“三角债”。案例二中,调解员向某建材公司说明,通过调解方式可有效避免诉累,遂依托线上调解平台,高效调取了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供货单及最终的对账确认函等关键证据,以行业专长化解商事主体间拖欠货款纠纷。上述案例也体现了司法机关从行业规则和交易习惯出发,明确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以专业联动聚力,精准找到定分止争的最优解。
  从商历来重视“和气生财”,一纸判决容易把多年合作伙伴拉入对立关系和时间消耗的境地,多元解纷制度贯彻以和为贵、以义制利的理念,有助于重树信任关系、各方互利共生,规避“一案生、合作止”的后果,这批案例集中体现了和合共赢的调解导向。例如在案例六中,法院考虑到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有调解可能,遂委托商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积极面对问题,向双方分析利弊,寻求解决问题的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就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也为企业之间的继续合作打下基础。
  此外,部分案例在适应调解制度基础上,创新多元调解方式,形成更加专业、灵活、闭环的多元解纷机制。在案例五中,法院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委托化解商事纠纷经验丰富的商会调解委员会开展先行调解工作,调解员积极引导各方化解未支付工程款问题,并组织各方通过继续保持合作关系来推动未支付工程款的转化,以穿透式解纷思路提出“以合代偿”方案,既帮助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盘活项目,也为偿还某建筑公司欠款、稳定业务来源、后续分批回笼欠款提供了可行路径。相关案例的创新实践,实现债务化解与业务发展的双重推进,为复杂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的妥善解决提供了样本。
  这批典型案例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建立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凝聚“法院+商会”多元解纷合力,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愿和合法原则进行调解,实现债权人回款、债务人纾困、合作关系修复的多赢效果。期待人民法院更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推涉企纠纷实质化解、源头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为根治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探索更多“中国方案”。
  (作者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用最严密法治守护“舌尖安全”   □ 张伟珂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政法机关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提出要求。
  近年来,在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严重突破底线的食品安全事件,如近期曝光的“甲醛白菜”“敌敌畏消杀”“药水杨梅”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相关案件既暴露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老问题,如线索筛查难、行刑衔接不畅等,也凸显了违法犯罪治理中的新情况、新特点,如犯罪手段专业化、犯罪形式网络化、犯罪产业链条化等,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发现难、取证难、定性难等一系列挑战。
  依法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政法机关责无旁贷的使命。近年来,全国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健全执法办案机制、发布典型(指导)案例、制修订司法解释等工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升执法取证能力,为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提供法治保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食品安全治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此次发布的《意见》,针对当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治理的难点、痛点、堵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依法治理,从多个方面提出若干具体举措,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操作性高,为推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迈向新阶段提供了有力保障。
  聚焦民生诉求,明确执法办案打击重点。食品安全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必须关注民众诉求,及时消除老百姓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因此,《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社会高度关切的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重点领域,突出强调“依法从严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紧盯工作堵点,强化执法办案机制建设。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治理有赖于健全的行刑衔接机制。《意见》围绕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提出3方面要求,包括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衔接,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健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促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无缝对接等内容。可以说,这些规定将进一步破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壁垒,有助于凝聚工作合力,提升打击违法犯罪的整体效能。
  加强源头治理,推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主体多,链条长。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很容易沿着产业链条扩散放大,造成更大范围的风险。加强源头治理,有助于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为此,《意见》不仅要求针对案件背后反映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制发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而且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检察公益诉讼等,推动有关部门深化线索核查和行业整治,推进食品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同时还要求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这些要求有助于实现从“事后惩处”到“事前预防”、从“单兵作战”到“协同共治”,切实筑牢食品安全的法治防线。
  《意见》为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查办提供了有力指引,彰显了“依法从严”的主基调。把食品安全底线绷得更紧一些,把“严”的基调执行得更彻底一些,捍卫的是公众最基本的安全感。这需要各级有关部门强理念、抓落实、提质效。要根据违法犯罪形势和民生诉求,适时适度调整区域内监管工作重点、工作方式。要强化工作实效,丰富法律法规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地将《意见》要求转化为本地区的工作实践。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健全预警机制、提升检测技术水平、打造智慧办案模式等回应网络化、专业化犯罪形势带来的挑战。相信只要我们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划定法治红线,坚持依法从严查处,强化协同共治,构建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就一定能让百姓的餐桌更安全。
  (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明刑弼教   □ 钟 燃

  据《明史杂俎》记载,朱元璋曾于朝堂问群臣:“天下何人最快活?”群臣众说纷纭,或曰金榜题名者,或曰功成名就者,或曰富甲天下者,太祖皆不以为然。大臣万钢对曰:“畏法度者最快活。”朱元璋听后大悦,深以为然。“畏法度”并非畏缩苟且,而是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自觉守法不越矩,故而心安理得,活得自在。此语切中朱元璋的治国理念。朱元璋出身贫寒,亲眼见过元末法纪弛废、豪强横行、官吏贪腐肆虐、百姓因不知律令而误触刑网的社会乱象。开国之初,便主张“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既重典治吏又大兴教化,借“刑”之威以行“教”之功。“明刑弼教”由此成为明代国家治理与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
  “明刑弼教”一词,最早见于《尚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这句话本意是以刑罚辅助教化,成就教化。宋以前,多在“德主刑辅”框架之下,强调“先教后刑”“大德小刑”。南宋朱熹进一步抬升刑罚在德刑关系中的地位,认为礼与法同为治国要务,德与刑不再是简单的主从关系,施用刑罚不必拘泥于“先教后刑”,亦可“先刑后教”。这一理论转向,为明代朱元璋推行“重典治国”提供了思想支撑,并转化为具体制度,多管齐下打通法律教化下沉民间社会的路径。
  其一,颁行《大诰》。这部历时两年多、分四编刊布的重典,收录朱元璋亲审的案例与训辞,语言直白通俗,乡野百姓亦能读懂。朱元璋命工部选取《大诰》中的典型案例与训辞,镌刻于府州县衙门前的通衢要道,令官吏百姓朝夕观览警醒。同时明确规定:“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意思是每家每户都必须收藏一本《大诰》,如果犯了笞、杖、徒、流这类罪名,家里有这本书的可以罪减一等;没有的,则要罪加一等。其二,设立申明亭与旌善亭。朱元璋诏令天下各乡里普设二亭:申明亭张贴官府榜文、申明礼法教化,调处民间细小纠纷;旌善亭记录表彰乡里善人善事,树起向善标杆。每里推选年高有德的乡老为“老人”,定期向乡民宣讲解读《大诰》与《大明律》。其三,科举与官吏考选融入法律考核。《大明律》专设“讲读律令”条文,读书人需要研习律法,科举考试亦纳入法律相关内容;官员若不通晓律意,还会受到相应责罚。其四,依托《教民榜文》开展乡约宣讲。朱元璋将圣谕六条与法律条文相融,要求地方官每月朔望之日召集士民在乡约集会宣讲,实现道德教化与法律警示相互浸润。
  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五月,《大明律诰》编成,朱元璋亲临午门,对群臣发布谕言,强调“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其中讲到,古人将刑罚称为“祥刑”,初衷便是希望黎民百姓都能安稳生息于天地之间。“今编次成书,刊布中外,令天下知所遵守,刑期无刑,庶称朕恤刑之意”。朱元璋虽推行重典,却反复讲明“祥刑”“刑期无刑”“恤刑”。从这一段谕言可看出,严刑惩戒顽劣只是手段,真正追求的是官民普遍知法、自觉守法,不去触犯法网。这正是“明刑弼教”的基本内核。当然,实践中难免出现偏差,存在刑罚泛滥、株连过甚的流弊。
  “明刑弼教期无刑,何如先使教化明。”一般来说,法的强制性与法的自觉性相辅相成,法的自觉性越强,社会文明进步程度越高。中华传统法制历来强调善教与明刑不可偏废。封建时代将刑罚与教化交织的治理模式,固然无法从根本上约束权力,却也为后世留下值得镜鉴的历史经验。
不容虚假人设污染网络空间   □ 苑广阔

  为净化网络空间、推动行业良性发展,中央网信办近期启动了为期两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虚假人设乱象”专项行动,精准瞄准五类突出问题靶向整治,直击行业痛点、回应群众诉求。
  如今,短视频早已融入大众日常,成为全民获取信息、休闲娱乐、交流分享的重要载体。海量短视频内容丰富了网络生活,但一些乱象也随之滋生。例如,有的博主刻意假扮外卖从业者、困难农户等群体,靠编造苦难经历、摆拍悲情场景博取公众同情,借机带货引流、牟利圈粉;有的博主冒充特定职业输出不实知识、开展付费咨询,误导大众认知、侵害公众权益;有的博主刻意打造豪门名媛、暴富创业者、玄学大师等人设,大肆鼓吹奢靡攀比、封建迷信,通过招商授课、付费测算等方式收割流量。此类现象严重透支社会信任、扭曲价值导向,亟待重拳整治、彻底肃清。
  我国《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及签约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编造背景、情节、人设等,开展虚假或者误导性营销。但受流量至上观念影响,部分平台审核监管存在滞后性,导致短视频虚假人设乱象难以根治。本次专项行动从查处力度、发布规范、流量管控等角度,打出了一套标本兼治、精准高效的治理组合拳。
  从严追责问责,斩断黑色产业链是治理核心。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加大违规账号与平台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批量炮制虚假人设、恶意营销牟利行为,对性质恶劣的账号坚决封禁。通过大幅抬高违规成本,有助于从源头遏制跟风造假风气。
  规范发布标注,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是治本之策。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强化短视频发布环节规范标注,督促网站平台切实履行内容审核义务,不得借已标注虚构演绎、AI生成、营销、转载、个人观点等内容标签及无不良导向声明规避网络生态治理相关要求。这些举措将倒逼平台履行内容审核主体责任,让虚假内容无处藏身,帮助网民清晰辨别内容属性,有效规避误导与欺骗风险。
  严控流量推送,掐断乱象传播路径是关键抓手。专项行动要求严禁在榜单、推荐等位置推送虚假人设类短视频,同时收紧重点领域资质审核,对暂缺乏职业分类、资格标准、认证要求且有严重非法牟利空间的领域,分类纳入日常治理重点。通过切断违规内容的流量分发渠道,破除“劣币驱逐良币”的畸形传播生态,能够让正能量、高质量内容获得更多关注。
  可以说,专项行动是一场规范行业的深度治理。短期看,能有效遏制流量造假、恶意营销、价值误导等突出问题;长远看,将倒逼平台完善审核机制、健全行业规范,推动短视频创作告别“剧本套路”“流量套路”,回归真实、优质、正向的内容本源。同时,引导广大创作者树立正确创作导向,摒弃逐利造假的浮躁心态,坚守内容底线、恪守行业准则,为短视频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筑牢制度与生态根基。
  流量应当向善,内容必须求真。期待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整治短视频虚假人设顽疾,倒逼内容创作回归本心,让真实、温暖、正能量的内容成为短视频生态的主流,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健康的网络空间,推动短视频行业行稳致远、良性发展。
协同推动“从业禁止”制度落地有声   □ 陈佳欣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涉食药犯罪人员依法实行从业禁止,是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防止涉罪人员“重操旧业”的重要制度安排。而制度能否真正落地,关键在于判决信息能否及时进入行政监管视野,禁业决定能否嵌入许可审批、劳动用工、社区矫正等环节。今年7月,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会签出台《关于建立津市市“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旨在防止部门数据各自沉睡、衔接机制不畅,切实将“最严禁令”从纸面落到地面。
  这项机制的运作,可以概括为“信息互通、惩戒联动、责任倒逼”三个层面。一是打通信息链,通过日常联络协调、信息共享推送、信息发布三项机制,让判决结果、禁业决定、人员名单在相关单位间有序流动;二是贯通办案链,通过支持配合、案件会商、案件移送三项机制,明确审判机关推送判决信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禁业处罚并嵌入许可核查、公安机关侦查标注、检察机关移送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日常监管、人社部门用工核查等职责,形成“移送—处理—反馈”全流程闭环;三是拧紧责任链,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和平安建设考核,以“府检联动”压实各方责任,对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三个层面环环相扣,使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每条信息都有去处、每项责任都可追溯。
  这项机制的效果,正在从个案整改走向系统治理。机制酝酿过程中,我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涉食药犯罪被判刑人员逐一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作出禁业处罚并在许可审批系统中锁定,办理登记备案时系统自动提示拦截。更重要的是,机制的建立改变了以往“一案一协调”的被动局面:信息共享由个案推送变为常态推送,部门协作由临时会商变为制度运行,监督问责由事后追讨变为全程跟踪,推动食药安全监管从“一时整改”向“长效治理”转变。
  这项探索带给我们几点启示。其一,从业禁止条款并不“沉睡”在法律文本里,而是容易“沉睡”在部门监管间的缝隙里,把衔接的管道建起来,制度才能好用管用。其二,协作机制不是给各单位增加新职责,而是把法定职责放入同一张流程图中,让各尽其责自然汇聚为治理合力。其三,数据模型能高效筛出异常,但线索是否成立、处罚是否适当,仍须依法调查、审慎判断,唯有把数字赋能与依法监督结合起来,技术优势才能转化为治理效能。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没有终点。一项机制的价值,最终要靠持续运行来检验。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依托协作机制推动刑事判决、行政许可等数据常态化碰撞,跟踪每一个禁业决定的执行情况,以检察履职的“我管”促职能部门履职的“都管”,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牢法治防线。
  (作者系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图说世象   据媒体近日报道,上海某餐饮企业报案称,旗下门店近期频繁出现线上号源被大量抢占的情况,严重影响了餐厅正常经营秩序。当地警方调查发现,一男子为赚取外快利用技术手段对该店使用的取号系统进行破解,非法获取号源后在互联网平台售卖。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点评:技术运用本应向上向善,岂能沦为违法犯罪工具。如此操作,不仅破坏公平消费秩序、扰乱商家经营,更触碰法律红线,必将依法受到相应惩处。
文/孜然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   □ 本报记者 张冲

  莫道桑榆晚,人间重晚晴。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涉老案件呈现出类型多样、诉求多元的特点。如何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晚年安宁,考验着司法审判的智慧与担当。
  2026年10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法治日报》记者从中选取3件案例,期待通过以案说法,厘清涉老纠纷中的法律边界,引导家庭、养老机构及社会各界共同履行敬老、养老责任,增进老年人福祉,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血缘产生法定赡养义务
不能因未抚养单方减付

  2023年,年近七旬的刘某因身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着,将儿子刘某甲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赡养责任。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约定刘某甲每月给付刘某赡养费800元。
  2026年初,刘某甲以经济困难为由,将生父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将每月的赡养费从800元降至200元。刘某甲称,其年幼时父母离婚,此后一直随母亲生活,生父几乎未尽抚养义务。如今,继父确诊癌症,医疗开销较大,加之还需赡养母亲、抚养未成年女儿,同时要偿还房贷、车贷,其微薄的收入难以应付多项开支,故无力按原标准支付赡养费。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甲幼时父母离异后随母亲和继父共同生活,刘某确实未对刘某甲尽到抚养教育义务。法院明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均基于血缘身份产生,二者相互独立,并非等价交换,赡养不能以曾经得到抚养为前提。
  法院同时指出,变更生效裁判确定的赡养费标准,须出现经济能力显著下降、老人赡养需求大幅降低等新的客观情况。本案中,刘某甲虽背负多重家庭责任,但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实自身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恶化,其请求降低赡养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依法驳回刘某甲降低赡养费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多项家庭义务并存时,子女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收入情况,合理统筹规划,调整家庭开支结构,以平衡各项家庭责任,不能以多重责任为由缩减对老年父母的法定赡养支出。确需调整的,也应依法协商或举证,不能单方减付。
  本案系人民法院依法厘清赡养义务与抚养义务关系、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权益的典型案例。一纸判决以清晰规则回应现实难题,引导成年子女理性统筹家庭责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切实守护老年人权益底线。
老人凌晨私自外出身亡
养老机构存疏漏应担责

  李某离异多年又年事已高,其膝下有两名子女,一人常年在外务工,另一人刚添幼子,均难以抽身照料。经家人商议,李某被送至当地养老中心暂住,双方签订《养老机构服务合同》。入住时经评估,李某基本生活能够自理,未接受特殊护理。
  不料,入住一段时间后,悲剧发生。某日凌晨4时许,李某独自离开养老中心,后未返回。直到当天17时30分左右,养老中心才从警方处得知,李某已在外自杀身亡。事后,李某子女将养老中心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哈尔滨市方正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李某自凌晨离开至被发现身亡,间隔长达十余小时,养老中心未能察觉其私自离开,存在管理疏漏,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合同虽约定李某在院期间应遵守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外出,但养老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对入住老人负有与其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系法定义务,不因老人“违约外出”而免除。相反,老人擅自外出,正是机构应当通过管理措施加以防范和及时发现的风险。
  同时,法院查明,李某虽腿脚不便,但未丧失辨认能力,应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杀身亡后果负主要责任。鉴于养老机构管理疏漏与悲剧发生存在一定关联,且安全保障义务应有合理限度,法院酌情确定养老中心承担5%的赔偿责任,共计4万余元。
  法官表示,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养老机构视为老年人照护的重要依托。本案既厘清了养老机构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与合理注意边界,也明确了基本导向:既不能对机构苛责过重,也不能放任其管理责任落空。养老机构应以此为鉴,进一步完善人员管理、值班巡查等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法官同时提醒,子女将老年人送入养老院,并不意味着赡养义务的终结,除了物质保障外,更应关注老年人的心理与情感需求,要定期探望、加强沟通,唯有家庭与机构同向发力,方能真正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冒充专家诱骗老年患者
编造骗局团伙成员获刑

  76岁的韩某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常年饱受腰腿疼痛困扰。2023年冬天,她接到了自称某藏医院“专家”的电话。对方称可提供免费义诊,并寄来宣传册、评书机和足贴。还称只要服用其售卖的胶囊,几个疗程即可见效。韩某信以为真,花费上万元购药,服用后却未见好转。后经子女劝说,韩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韩某遭遇的是一个针对中老年患者的骗局。2022年8月,张某成立某公司,使用显示为甘肃、山东等地的电话线路,非法获取中老年人信息,组织员工冒充藏医院、药业科研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免费义诊为诱饵,通过客服、咨询、售后及后期成立的群组层层接力,通过虚假问诊诱骗老年人购药。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该团伙共骗取309万余元。
  2026年3月,通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张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老年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主犯张某有期徒刑十三年,田某有期徒刑十年,从犯闫某等73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单处罚金不等,并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本案扣押的电脑等作案工具依法变卖后,按比例发还被害人;涉案药品、评书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案件宣判后,办案法官逐笔核实被害人身份及被骗金额,并会同社区开展回访,普及防范养老诈骗知识,告知退赔进展。
  法官表示,部分老年人信息获取渠道有限、求医心切,加之“久病乱投医”的心理,容易成为“假义诊”骗局的受害者。本案中,法院在依法严惩组织者及话务、数据、话术骨干的同时,积极运用涉案财物变现退赔机制,竭力为被害老年人挽回损失。法官同时提醒,对于老年人来说,平时要加强与子女亲属的沟通,遇到“免费义诊”“专家荐药”“特效药”等说辞,要向正规医疗机构咨询或向有关部门核实,如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
漫画/高岳  
出车祸私了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赔偿协议因显失公平被依法撤销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孔  潇 孔燕秋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些当事人为快速化解纠纷会选择私下协商、一次性赔付了结争议。但若伤情尚未完全确诊,便容易导致当事人对自身损失产生误判。
  2026年9月,《法治日报》记者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此前枣庄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当事人在发生车祸后选择与对方私了,并签订赔偿协议,在此之后确诊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实际损失远超约定赔偿金额。最终法院认定,案涉协议显失公平,依法予以撤销。2026年6月,被告的再审申请被枣庄中院裁定驳回。
  2024年7月的一天,李某驾驶电动摩托车时,与王某发生碰撞,致王某受伤。交管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不承担责任。事故发生当日,王某前往本地一家医院就诊,该院初步检查诊断仅确认王某左内、外踝骨折,其余骨盆、股骨、膝关节等部位骨质未见明显异常。事故次日,王某基于该初步诊断结果,与李某签订赔偿协议书,约定由李某一次性赔付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损失共计1.8万元。
  协议签订当日,王某转至省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此时王某被确诊存在左侧内、外、后踝关节骨折,同时伴随左踝下胫腓骨关节分离、骨质缺损及左膝关节皮肤挫伤,医院明确要求王某住院接受手术治疗,仅医疗费用支出就达4万余元,远超出此前约定的全部赔偿总额。后经鉴定,王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随后,王某以案涉赔偿协议签订时自身对真实伤情存在认知偏差,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远不足以覆盖实际损失,协议存在重大误解且显失公平为由,向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案涉一次性赔偿协议。
  案涉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是否构成显失公平,能否依法撤销?法院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该规定,显失公平的认定须同时满足主客观双重要件:主观要件为受害方在缔约时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对行为所涉权利义务及损害后果不具备全面、准确的认知基础;客观要件为协议约定的双方给付与对待给付明显不对等,利益分配严重失衡,违背公平原则。
  本案中,王某在事故次日签订协议书时,仅持有初步门诊诊断意见,尚未开展伤残等级鉴定,客观上无法对自身损害的严重程度、是否构成伤残及最终损失总额作出客观、全面、合理的判断,对自身可主张的权利范围缺乏充分的判断能力,满足显失公平的主观构成要件。从客观结果来看,协议约定一次性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8万元,但王某后续仅医疗费用支出便远超该数额,且经司法鉴定,其左下肢损伤后遗踝关节活动功能障碍,构成十级伤残,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与王某的实际法定损失悬殊,双方权利义务明显失衡,满足显失公平的客观构成要件,案涉赔偿协议符合显失公平法定情形。
  据此,市中区法院依法判决撤销案涉赔偿协议。被告提起上诉后,枣庄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承办法官表示,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类案件中,当事人于事故发生后自行达成的赔偿协议,系民事主体意思自治的体现,但意思自治并非不受限制的绝对自由,而是应当建立在信息对等、认知充分的基础之上。若受害人因伤情尚未确诊、对损害后果缺乏完整明确的认知能力,在对损失范围、赔偿标准存在错误认知的状态下签订一次性了结协议,最终实际损失与获赔数额差距巨大,符合显失公平法定构成要件的,受损害方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协议,以弥补实际损失、维护实质公平。
宠物重大疾病检测报告标错时间 保险公司拒赔未获法院支持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 本报通讯员 孙晨星 张文

  宠物生病后,一份时间登记有误的检测报告让被保险人遭遇了理赔难。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宠物保险合同纠纷案,保险公司以检测报告上登记时间瑕疵为由拒赔,法院结合完整证据链还原事实,判决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1万元。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2024年12月11日,曹女士通过线上平台为自家柯基犬投保宠物大病医疗险。保单明确约定保险期限为一年,单次重大疾病赔付限额为1万元,重疾理赔设有60天等待期,淋巴瘤属于保障范围内重大疾病。
  2025年3月23日,曹女士发现宠物犬食欲下降、日渐消瘦,立即带宠物犬前往动物医院就诊。经医院送检,曹女士的宠物犬被确诊为淋巴瘤并产生诊疗费用。因首诊医院无法开展化疗,曹女士随即转院完成后续治疗。之后,曹女士向某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并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交了病历、缴费发票、检测报告等全套材料。
  保险公司收到材料后,发现检测报告登记的病变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早于投保日期。因宠物投保前已患病属于责任免除情形,故作出拒赔决定。
  为此,曹女士找到首诊医院与检测机构核对信息,发现因医院工作人员填写送检单时信息录入失误,将这份报告中的病变时间标注在投保日期之前。之后,检测机构先后两次更正报告,首诊医院出具更正说明,证实宠物犬初次就诊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原报告登记的病变时间存在书写错误,病理诊断结论并未改动。
  保险公司虽然认可宠物犬所患疾病为重大疾病,但不认可更正后报告的真实性。多次协商理赔无果后,曹女士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保险公司给付1万元保险金并承担诉讼费。
  庭审中,法院依职权向首诊医院核实,确认了该患病宠物犬首次就诊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
  法院认为,检测报告、医院说明和诊疗票据等已经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宠物犬患病就诊发生于投保之后,且确诊时已超过60天重疾等待期。原始报告的时间差错仅为录入瑕疵,保险公司仅凭存有瑕疵的单据拒赔,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法院支持了曹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曹女士保险金1万元。
  办案法官提醒,宠物就诊、化验检测后,务必认真核对报告登记时间、病情信息、就诊记录等关键内容,发现错误应第一时间要求医疗机构、检测机构出具正式盖章的更正材料,完整留存病历、缴费凭证、更正报告等全套证据,避免因第三方工作失误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此外,保险机构理赔审核应当秉持全面、客观、审慎原则,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判断,不应片面认定事实、拒绝理赔,不当减损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同时,对等待期、责任免除等与投保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应依法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切实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
男子盗窃二十六只翻翻鸽获刑两年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李慧霞

  不少人听说过“翻翻鸽”,这种鸽子会在空中翻转飞翔,它可不是普通家鸽,而是特有的稀有品种观赏鸽,价值不菲。男子王某在务工时偶然看到了别人家的翻翻鸽,就动起了歪脑筋,一番操作下来,不仅没能“暴富”,还站上了被告人席。
  2025年12月,王某在某小区楼顶干活时,看到李某饲养的一群翻翻鸽在空中盘旋翻飞。看着品相不错的鸽子,王某心里暗暗记下了鸽棚的位置。2026年3月1日,王某来到此小区找活干时,特意前往鸽棚所在的位置,确认鸽子都在,便专门购置剪线钳藏在楼顶隐蔽位置。
  次日上午9时,王某再次前往该小区,他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工具,破坏掉鸽棚门锁,3只鸽子因此飞走,剩余23只鸽子则全部被他装箱带走。返程途中,有8只鸽子死亡,王某把死去的鸽子丢进路边垃圾箱,将存活的15只鸽子带回家中藏匿。
  2026年3月2日上午11时左右,李某上楼准备投喂鸽子,看到鸽棚门锁被破坏,棚内空空如也,当即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王某被抓获归案。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26只翻翻鸽的总价值为43060元,死亡的8只鸽子给被害人造成20040元的财产损失。
  2026年9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私有财物,涉案金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9月21日,霍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表示,他人合法饲养的宠物、家禽、信鸽等,都属于私人合法财物,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只要达到数额标准,就会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
蹭影视剧热度卖酒被判赔偿五百万 法院: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不得擅自使用 □ 本报记者     张海燕
□ 本报见习记者 黄浩栋

  202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9件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狂飙”啤酒不正当竞争案入选。
  “狂飙”字样缘何不能任意使用?生产企业与销售企业为何一同担责?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前往普陀法院进行采访,还原此案的来龙去脉。
“狂飙”啤酒现身市场
  《狂飙》于2023年首播,是知名反黑题材影视剧。热播期间,该剧出品方之一、独家享有该剧全球知识产权的某科技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款“狂飙”牌啤酒。
  这款啤酒在瓶身、瓶贴、瓶盖、包装箱等位置突出使用“狂飙”变体文字,字形与《狂飙》片头所用字体高度近似,还聘请剧中角色扮演者代言,并在营销过程中密集使用剧中经典元素,让不少消费者误以为这是影视剧官方联名周边。但实际上,这款酒并未获得影视剧官方授权。
  法院经调查发现,这款酒的幕后推手是某管理公司和某酒业公司,两家公司均成立于《狂飙》播出期间,其中某酒业公司将“狂飙”文字作为企业字号,某管理公司则从案外人处获得“狂飙”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该商标从事酒类商品的经营和销售活动,并于嗣后受让了该商标。
  随后,某管理公司与某啤酒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其加工生产“狂飙”牌系列啤酒产品,并与某酒业公司共同在线上、线下多个渠道开展宣传、销售,在此过程中大肆使用“狂飙”变体字样及《狂飙》经典台词、剧中画面、角色名称等元素。
可能导致公众混淆误认
  庭审中,原告某科技公司认为,某管理公司和某酒业公司共同经营“狂飙”酒类产品,并在宣传中突出使用影视剧元素,构成不正当竞争;某啤酒公司受委托生产“狂飙”啤酒,但未尽到专业酒类生产企业应尽的审慎审查义务,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某管理公司和某酒业公司辩称,其早在电视剧播出前,就已通过商标授权和商标转让方式获得“狂飙”注册商标相关权利;其使用的“狂飙”标识字体系自行设计,与电视剧存在很大差异;在产品宣传中,也向经销商强调不得与电视剧相关联,不存在攀附情形。
  某啤酒公司则辩称,原告并非酒类产品经营者,不是本案适格主体,不享有商品化权益;“狂飙”并非原告独创,各被告使用“狂飙”属于合法使用商标行为;公司生产前已审查商标证、著作权登记证书,尽到相关义务,且未参与后续宣传销售,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普陀法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是:“狂飙”这类通用词汇构成的影视剧名,是否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影视剧兼具文化传播与商业价值双重属性,‘狂飙’虽是常见汉语词汇,但作为影视剧名称,随着该剧热播,已与剧集形成稳定对应关系,能够发挥识别作用。很多人一看到‘狂飙’二字就会联想到这部影视剧,它已经成为‘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本案承办法官林抒蔚说。
  法院认为,某管理公司和某酒业公司在《狂飙》播出并获得广泛关注后才注册成立,随即推出多款酒类商品,使用的“狂飙”变体字样与《狂飙》片头所用字形近似,可能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倡导的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某啤酒公司未对“狂飙”变体字样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情况进一步审查或询问,就加工生产酒类商品,主观上存在过错,同样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某管理公司、某酒业公司及某啤酒公司应就各自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024年12月25日,普陀法院一审判令三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某管理公司、某酒业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0万元,某啤酒公司就其中的5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方不服,提起上诉。2025年8月25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搭便车”或涉嫌违法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商品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姓名、域名、App名称图标等商业标识,或者擅自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将他人相关标识设为搜索关键词,都属于混淆行为。”本案合议庭成员、普陀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吴大成说。
  吴大成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是扰乱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只要实质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损人利己、“搭便车”等不正当手段争夺交易机会,损害其他经营者竞争利益,就可能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
  “我们所保护的不仅是一个影视剧标题,还延伸到经典台词、角色名称等与影视剧相关的核心元素。这些核心元素达到一定知名度和显著性,就形成作品的商品化权益。”本案审判长、普陀法院副院长刘亚玲解释,这表明,司法保护半径已从传统商标、商号,延伸到具有稳定识别力的内容IP名称,对有效规制新类型仿冒混淆行为、完善不正当竞争领域裁判规则、守护文化创新活力具有积极意义。
  法官提醒,经营者在为商品起名、设计包装、选取宣传素材时,应做好自查并开展检索比对,留存核查记录,切勿心存侥幸“搭便车”;受委托生产方应对受托事项尽到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
编者按   1934年10月至1936年10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工农红军以非凡的智慧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战胜千难万险,付出巨大牺牲,胜利完成震撼世界、彪炳史册的长征。今天,我们走近那些英雄部队,看到了在演训场上冲锋的身影。官兵们淬炼过硬本领,赓续先辈们顽强的意志与精神,在新时代的长征路上奋勇冲锋。
  在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之际,本报推出“走近长征英雄部队”特刊,记录这些英雄部队的强军足迹,记录人民军队大力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团结一心、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陆军第71集团军某陆航旅 战鹰砺翅巡弋海天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向  旭 曹骏鹏

  金秋时节,黄海某海域,陆军第71集团军某陆航旅多架直升机掠过海面,准备在驳船平台上实施起降。
  平台不过篮球场大小,四周无明显参照物。机长教员雷文博目光锁定前方起伏的驳船,沉稳发出指令:“下降高度,注意姿态。”年轻的副驾驶攥紧操纵杆,呼吸略显急促。雷文博精准蹬舵配合修正航向。20米、10米、5米……战鹰成功实施起降。
  1936年10月2日,该旅前身红15军团75师225团与友邻一举夺下甘肃会宁县城,并在县城西面的西岩山上坚守阵地7个昼夜,打退敌人3次较大进攻,最终为10月9日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奠定基础。因为作战勇猛、团结一致,225团被红15军团授予“巩固部队模范团”荣誉称号。
  90年来,部队番号几经更迭,但争当模范的劲头从未改变。“有人无人协同”引导打击,是这个旅近年啃下的硬骨头。侦察无人机与武装直升机建立数据链,由无人机前出侦察锁定目标,直升机在视距外发射导弹完成精准火力打击。
  实施起来难关重重。第一道坎是数据通联。无人机传回的目标信息与直升机火控系统“语言不通”,雷文博带着飞行骨干白天飞、晚上改,反复试验不同飞行高度、不同速度下的数据通联。一次,数据传输不稳定导致通联时断时续。他盯着飞参逐个数据判读,最终从通信链路协议中找到症结——数据封装格式不匹配。连续多天与厂家加班调试,这道关卡终于被打通。
  无人机发现的目标常隐匿于复杂地形,直升机视距外发射导弹,弹道规划稍有不慎即可能丢失目标。雷文博继续带队反复推演,利用直升机低空机动性抢占阵位,无人机持续中继引导,形成“发现—锁定—发射—修正—命中”打击闭环。
  去年参加上级演练,无人机在数千米高空准确发现“敌”装甲目标,雷文博驾机沿山谷依地形飞行建立攻击航线,导弹最终越过山脊精准命中数公里外的靶标。塔台掌声响起,他下机后说:“当年红军前辈们用脚跨过一个又一个生死挑战,现在我们驾驶战鹰也要在空中越过新的挑战。”
  从甘肃会宁黄土路,到黄海上空一道道飞行航迹,战场不断变化,红军部队的冲锋姿态始终没有变。如今,该旅飞行员驾驶战鹰巡弋海天,在数据链中破障、在极限边缘搏杀。
陆军第75集团军某旅“坚守英雄连” 攻坚克难勇攀高峰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吴  瑜 李琦

  “当年红军先辈们身陷绝境、食不果腹,靠的是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坚定信仰、誓死追随党的赤诚初心走出草地。如今,我们野外驻训演练砺剑,直面强敌攻关,这半截皮带的精神,能不能在我们身上继续发光?”某大项演训任务出征前,陆军第75集团军某旅“坚守英雄连”官兵庄严列阵,连长袁海双手高擎连队传家宝——半截皮带,声音铿锵有力。
  1936年7月,该连前身红四方面军274团8连第三次穿越荒无人烟的松潘草地,茫茫草甸阻隔前路,粮草彻底耗尽。
  为了抵抗饥饿,挽救全班战友生命,年仅16岁的红军战士周广才将自己在任合场战斗中缴获的皮带交给战友充饥。看着日渐变短的皮带,他说:“同志们,我们把它留着作个纪念吧,带着它去找党中央、去见毛主席。”最终,一同前行的战友尽数长眠茫茫草地,唯有周广才怀揣着半截皮带,历经千难万险抵达延安。
  如今,每逢新兵下连、重大任务出征,官兵们都要在半截皮带前举行仪式,重温连史、感悟信仰,在连旗下宣誓忠诚……
  “一次次触及灵魂的淬炼,让信仰之光照亮练兵之路。”该旅领导说,半截皮带所带来的精神感悟,早已化作官兵们向战而行的力量。
  前些年,该连在执行某项任务期间,每周都要开展2至3次人均负重30公斤徒步拉练。排长王奇回忆,雨季来临后,雨水顺着山坡奔涌而下,官兵们踏着泥泞艰难逆行,脚下是湿滑的坡路,身旁是潜藏的毒蛇蚂蟥,但大家随时准备战斗,无一人退缩掉队。
  “每一项任务,都是一次磨砺;每一次出征,都是一次成长。”该旅领导说,正是这种“不等不靠、敢闯敢拼、勇于突破”的精神,让“坚守英雄连”不断攻坚克难、勇攀新高峰。
  面对未来战场,连队积极探索训练方向。二级上士张贺牵头组织官兵组建无人机兴趣小组。大家从零起步,利用课余时间钻研理论、摸索操作。大家日夜钻研战法训法,很快,连队自主建成全旅首个无人机模拟专修室。官兵们依托该平台拓展训练内容,系统梳理战法训法,自主编订一批实用教材,在全旅推广普及。
陆军第77集团军某旅“英雄炮兵连” 敢闯敢拼向险而行 □ 本报记者   韩  潇
□ 本报通讯员 何利军

  这是一支从长征硝烟中走来的英雄部队。该连前身部队经过红军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战火洗礼,被中央军委原炮兵司令部誉为“炮兵部队的一面旗帜”。这支部队就是陆军第77集团军某旅“英雄炮兵连”。
  “英雄炮兵连,美名天下传,红军好后代,传统记心间……”深秋的高原演训场上,该连官兵齐唱连歌,以一场特殊仪式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
  91年前,红军强渡大渡河战斗中,面对前有天堑、后有追兵的危急局面,时任连长“神炮手”赵章成,用一具没有瞄准镜、缺少支架的迫击炮和仅剩的3发炮弹精准打向敌军,掩护十七勇士成功渡河,为红军北上开辟通路。“三炮救长征”从此成为该连独有的精神图腾,代代相传。
  近年来,面对武器装备迭代加速、作战样式日新月异的新形势,该连聚焦新质战斗力生成加速攻坚。
  “转型初期,我们也经历过一段阵痛。”“英雄炮兵连”林指导员告诉记者。
  那一年,连队列装某新型信息化火炮。“新装备比迫击炮复杂十倍不止。”曾是迫击炮“全能王”的二级上士周泽民,围着新装备转了好几圈。他是连队技术大拿,可面对屏幕上跳动的数据流,这位曾经的“神炮手”第一次感到手足无措。
  “当年赵连长无瞄准镜仍三炮命中,今天我们缺的不是装备,而是‘换脑’的决心!”连队党支部将教育动员搬到炮阵地上,组织官兵围绕“先辈当年怎么闯关,我们今天怎么破障”开展群众性大讨论,重温“三炮救长征”的绝境突围,强化“敢闯敢拼、向险而行”的血脉传承。
  为了攻克转型难关,连队干部骨干带头签下责任状。周泽民白天泡在训练场测参数、练操作,晚上加班啃教材、推算法。一次实弹射击演练,攻关小组测算的数据存在微小偏差。当晚,他拉着全组逐项排查,从气象修正到雷达测速,从炮管磨损到装药温度,重新核定出修正系数。
  经过多轮实射校验,他们成功总结出一套快速射击方法,把射击反应时间压缩近三分之一。半年后,“英雄炮兵连”成功实现能力素质转型。
  “从当年依靠‘血肉炮架’征服大渡河天险,到新时代驾驭信息化火炮驰骋高原,连队官兵冲锋的脚步从未停歇。”林指导员说。
南疆军区某团“红一连” 戍边砺兵争当先锋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董云杰 彭善宇

  连日来,南疆军区某团驻训营区暖意融融。来自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白腊村3名村民代表辗转千里,带着当年“红军苞谷”结出的新粮,与该团“红一连”官兵共话红色根脉。
  “当年红军留下的苞谷种子在家乡代代生长,如今红军传人扎根祖国边疆,我们感到温暖又安心。”村民代表杜鹏说。
  这场跨越千里的重逢,源于一次寻根溯源。此前,连队排长马迎翔赴白腊村,踏访红军医院旧址、逐段核对军史沿革,最终确认“红一连”前身,是1934年冬驻扎在白腊村的红六军团17师49团2营部队。
  1935年10月,这支部队随红六军团从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誓师出发。1936年7月,部队由甘孜北上进入川西北茫茫草地。在粮食极度匮乏的绝境中,官兵们烧牛皮帽、煮皮鞋充饥,排长田德银把采摘的野菜、钓的鱼分给战友,自己强忍饥饿咬牙走在队伍前列。连队出发时六七十人,抵达甘肃哈达铺时仅剩三四十人,却无一人动摇革命信念,凭着钢铁意志走出“死亡草地”,铸就了“为使命而生、为荣誉而战”的连魂。
  “红一连”官兵把长征精神融入练兵备战全过程,以实际行动续写红军连队荣光。2023年高原驻训期间,刚列装新装备的连队参加英模连队比武成绩不理想。官兵们把长征路上攻坚克难的劲头用到转型攻坚上,从零起步突破无人侦察、精准火力引导等新课目,逐一摸索高原戈壁环境下的作战规律。
  训练场上,人人争当长征精神传人。中士苗伐从步兵班班长转任迫击炮班班长,白天练操作、晚上研数据,摸索出高原不同气象条件下的弹道微调规律,带领全班实弹射击实现“三发三中”,获评“神炮手”;一级上士杜刚担任班长14年,急难险重任务始终站排头,暴雨天带领全班完成战术考核,用行动践行“党员先上”的传统;中士侯强在营“优胜班”比武中身先士卒,面对多课目连贯考核的极限考验,始终冲在队伍最前端,带领全班拿下4项课目第一、总评第一的佳绩。
  如今,全连官兵均掌握两项以上专业技能,14人能够独立操作无人智能作战装备,探索形成的“有人无人协同”示范课目在演训场大放异彩。
图片新闻   图① 陆军第71集团军某陆航旅官兵在海上平台进行直升机起降和吊救训练。                      本报通讯员 曹骏鹏 摄
  图② 陆军第75集团军某旅“坚守英雄连”在大项任务前组织官兵在半截皮带前宣誓。                视频截图 张金瑞
  图③ 陆军第77集团军某旅“英雄炮兵连”开展协同训练。                    本报通讯员 刘柱成 摄
  图④ 陆军第79集团军某旅“模范第三连”组织官兵进行武装5公里奔袭考核。    本报通讯员 戴胜丰 摄
  图⑤ 陆军第82集团军某旅“巩固部队模范红星警一连”组织野外训练。  本报通讯员 徐  超 摄
  图⑥ 南疆军区某团“红一连”官兵进行协同训练。 本报通讯员 马迎翔 摄
陆军第七十九集团军某旅“模范第三连” 荣光映初心续写新辉煌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王明洪

  “逢敌亮剑,我们是一把熠熠生辉的钢刀。先辈们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红心向党,敢打硬仗’的精神丰碑,我们要一代代传承下去……”走进陆军第79集团军某旅“模范第三连”,翻开连史,字里行间透着官兵“把使命举过头顶,用生命践行使命”的理想信念。
  1935年1月28日,该连随团参加长征,作为先遣分队,在赤水河畔歼击国民党军教导第2旅,为红军入川渡江扫除障碍。此役,该连运用灵活的战术打法,一弹未发俘虏敌军一个营,缴获大量武器装备。战后,红一军团授予该连“模范第三连”荣誉称号。
  进入新时代,“红心向党,敢打硬仗”这8个字如同一面旗帜,在三连每一名官兵心底催生出强大的精神力量。
  2017年,连队整编移防,尚未解决转型难题,就被旅确定为“拳头力量”。如何在最短时间内生成战斗力,成为旅拳头连队。时任政治指导员李瑞在军人大会上动员官兵:“组织把任务交给我们,就是对我们的信任,我们要挑起担子往前冲,坚决无愧于连队的荣誉!”
  官兵们铆足干劲攻坚克难,加班加点推方案、搞训练。历经3个月不懈努力,连队培养出履带车辆驾驶员17人、技术骨干15人,各种新列装火器实弹实射全连合格率超过90%,圆满完成应急作战准备任务,如期形成作战能力。
  红色传统是一笔宝贵财富,更是滋养一代代三连官兵的沃土。列兵马卡小林体质较弱,入伍后多个体能课目亮红灯。班长把他带进连队荣誉室:“你是连队第11395名战士,三连的兵个顶个地红、个顶个地硬、个顶个地精,绝不浑浑噩噩……”面对荣誉室里一面面战旗、一块块奖牌,马卡小林找回初心:“当能打胜仗的兵!”此后,他刻苦训练攻克短板,成为连队体能标杆。
  近日,该旅一场实兵演练跨昼夜连贯实施。蓝军占领有利地形后,层层设卡阻击,红军损失惨重。危急时刻,三连主动请缨。连长徐世昊分析态势后,指挥连队灵活变换战斗队形,打了蓝军一个措手不及。
  这些年,三连官兵始终以先辈为榜样,积极发扬顽强的战斗作风,在强军兴军征程上向战而行,锻造胜战铁拳,以优异成绩续写连队新辉煌。
陆军第82集团军某旅“巩固部队模范红星警一连” 赓续传统锻造过硬本领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刘小云

  “谁来打头阵!”“报告,我们连!”近日,一场战术训练在燕山山麓某训场拉开帷幕。
  面对“敌”层层设阻,陆军第82集团军某旅“巩固部队模范红星警一连”官兵驾驭某型猛士突击车,有效应对突发特情,犹如一把利刃,迅速将“敌”防御阵形撕开。
  该连诞生于南昌起义,1935年1月遵义会议召开期间,连队承担会场保障和警戒任务。连队先辈陈士法在执勤时,遭遇敌机侦察轰炸,面部鲜血直流,他强忍剧痛坚守岗位,没有发出一丝响动。事后,朱德总司令夸赞这支部队“政治素质高,战斗力强”。长征路上,连队官兵无一人掉队,攻克一个个天险。同年,被红军总政治部授予“巩固部队模范红星警一连”荣誉称号。
  “当年,先辈们不惧艰险、不怕牺牲,坚决完成党赋予的使命任务;今天,我们赓续光荣传统,更要锻造过硬的本领和作风,用优异成绩续写新时代荣光。”连队指导员孙义说,“忠诚、善战、顽强”的连魂,成为官兵们攻坚克难的动力。
  改革转型之初,连队承担全军首批轻型高机动步兵连试点论证任务。面对无经验、无场地、无教材、无指导的境况,连队官兵无一人喊苦叫累、无一人退缩推诿。他们成立党员突击队,抽调骨干力量,远赴平原大漠、深山密林、高原戈壁,测试不同气候和复杂环境中车辆性能数据。
  试验中,每当遇到困难,连队官兵都会用先辈精神激励士气。“当年,参谋曾美接到前出侦察遵义会议会址任务时,冒着城中未知敌情的风险,既要勘察街巷宽窄,反复对比场地利弊,又要确保会议安全、保密,为的就是不留一丝隐患。”任务当前,一名干部带领大家重温长征故事,“先辈冒风险前进,将困难踩在脚下,获得胜利。今天我们也要有这股劲头,多试验一组极限数据,都是在为将来打赢增加一分底气。”
  半年时间里,官兵白天练实操、晚上背理论,攻克一个个技术难关,向厂家提出建议3000余条,自主编写训练手册,总结出数十种配套的战法训法,为其他单位开展训练提供参考依据,输出大量的人才和经验指导。
  去年底,连队再度承担某型地面无人装备试验任务。官兵依据实战标准,设置场地、特情、攻关重难点内容,白天练技能、晚上研方法,把每个按钮功能、每项操作规程都背下来,轮着试验每台装备,在寒冬时节里开展昼夜连贯对抗,采集了数百份试验数据后,他们在“有人无人协同”领域探索出一条战斗力新路。
严管公信固本 科技赋能提质 深圳司法鉴定行业以专业力量守护司法公正   □ 本报记者 唐荣

  “不久前,在一宗交通肇事案件中,涉案血液样本急需送检固定证据,传统地面运输耗时久、样本易损耗,依托深圳专属无人机航线,样本快速安全送达实验室,高效完成酒精含量司法鉴定,为案件快速办理锁定关键证据。”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实验室负责人徐代化介绍说。
  2025年10月,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首创司法鉴定血液证据无人机运输航线。截至目前,已累计飞行337次、运送血样1938个,凭借安全、高效、规范的优势,有效缓解办案机关血液物证运输压力。
  这是深圳司法鉴定行业创新履职、提质增效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深圳市司法鉴定行业立足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从严监管为抓手、队伍建设为根基、科技创新为动力、协同共治为支撑,全方位推进行业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发展,司法鉴定质量与公信力持续跃升,以科学公正的鉴定意见筑牢司法证据底线,为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党建引领行业发展
  司法鉴定是司法公正的重要技术支撑,政治属性是行业第一属性。
  “我们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行业发展全过程,成立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健全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党建工作体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党建工作深度融入机构设立、执业许可、日常监管、考核评估全链条,有效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从源头杜绝人情鉴定、关系鉴定,筑牢行业廉洁执业防线。确保司法鉴定工作始终坚守客观公正、为民司法的初心。”深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邹煌华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据了解,目前深圳25家司法鉴定机构已实现党建全覆盖,其中5家设立独立党支部、12家依托设立单位开展党建工作、8家通过党建联络员机制兜底覆盖,党建整体成效稳居全省前列。多家机构党组织及党员获评市、区两级“两新”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
构建规范公正行业生态
  “近日,在一起保险伤残纠纷案件中,市民李某因交通事故致残引发理赔争议,通过我们出具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后,顺利化解理赔纠纷。”徐代化介绍说。
  为持续凸显监管效能、提升行业公信力,深圳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司法部“严格准入、严格监管”工作要求,坚持源头管控、全程监管、信用赋能,全方位净化行业执业环境。严把执业准入关口,常态化组织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四大类司法鉴定从业人员专业考核,近3年累计232人次参考,以常态化考核倒逼从业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同时创新监管模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督查、重点领域文书评查、常态化风险提示等举措,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重点紧盯酒精检测、亲子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等高频风险领域,精准整治执业乱象。
  据悉,近3年全市司法鉴定业务量达29万余件,累计受理投诉205件、作出行政处罚3件,有效投诉率仅为万分之零点一。同时,常态化开展诚信等级评估,全市A级诚信鉴定机构从2023年的7家增至目前9家,以信用奖惩机制倒逼机构规范管理、合规执业。
行业创新举措走在前列
  为立足科创优势,持续推动司法鉴定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深圳司法鉴定行业多项创新举措走在全国前列,以科技赋能破解传统鉴定痛点难点,大幅提升司法服务质效。
  深圳司法鉴定行业首创“1+1+N”(政府统筹保障场地供给、行业协会规范运营管理、多家鉴定机构共享优质资源)解剖室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应用虚拟解剖技术,替代传统解剖流程,既保障鉴定精准度,又兼顾人文关怀,相关经验获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等专题推广。同时主动规范行业收费标准,完善价格管控体系,杜绝乱收费乱象,夯实行业长效发展基础。
  像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这样具有责任感、拥抱科技创新的司法鉴定机构在深圳还有很多。
  在标准化建设领域,持续输出行业标杆。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 高通量测序基因分型数据注释格式》,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填补了国内行业标准空白。市司法鉴定协会完善团体标准管理体系,持续推动行业服务精细化、专业化升级。
  在环境保护领域,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广东华测司法鉴定中心跨省提供专业、高效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仅用40天便完成了某贮灰场生态环境司法鉴定任务,为当地精准执法、固定证据、整改修复提供重要法定依据和专业技术支撑。
  在电子数据固证领域,为网络违法案件筑牢证据根基。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运用专业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技术,严格按照电子数据取证规范对某互联网婚恋平台虚假营销行为进行固证,为执法办案机关提供关键技术证据。
  “人才队伍建设为行业发展蓄力赋能。”深圳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刘兆利介绍说,深圳司法鉴定行业覆盖四大类全领域业务,承接大量全国性疑难复杂案件,从业人员专业素养突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90%,专业技术职称持证率约为80%。行业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标准宣贯,锤炼出一支科学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鉴定队伍。
  刘兆利表示,下一步,深圳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多元协同共治,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监管格局。通过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畅通司法、公安、鉴定联动渠道;联动保险行业化解伤残鉴定争议,组织全市机构签署行业自律公约,严查低价恶性竞争。同时携手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深化产学研合作,完善行业惩戒机制,全方位筑牢司法鉴定质量与公信力防线,以专业、精准、高效司法鉴定服务,守护司法公正、护航法治深圳建设。
云南峨山推进多民族互嵌式社区治理 从“同住一小区”走向“同为一家人” □ 本报见习记者 任  锐
□ 本报记者     郭文青
  
  清晨,位于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的双江街道练江社区同心亭里,早起的各族老人已围坐闲谈;不远处,爱心早市的瓜果香飘出街巷,综治大厅窗口前,前来办事的群众有序等候。这个由汉、彝、哈尼、回等民族1.1万余名群众共同生活的城市社区,正以看得见的改造、摸得着的治理,守护着各族群众的家园。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跟随“铸牢共同体 中华一家亲”主题采访活动走进练江社区,探访这个多民族互嵌式社区的治理之道。
  2026年8月,云南省委社会工作部、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常态化推进“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建设的通知》,把互嵌式社区建设纳入社区工作准入事项。当“和和美美一家人”的命题落到基层,练江社区的选择清晰而坚定:把民族工作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空间互嵌打牢基础,以法治之力化解纠纷,以文化认同凝聚人心,推动各族群众从“同住一小区”走向“同为一家人”。
  练江社区的变化,从拆掉一堵堵围墙开始。2019年起,社区在全县、全市率先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就涵盖钢铁厂、塑料厂等22个年代久远的老旧小区,如今已推进至第五期,累计拆除围墙及违法建筑1.19万平方米,整合闲置用地3.2万平方米。
  空间打开了,治理跟上了。面对老旧小区最头疼的停车难,社区用“共享”破题:二期规划995个停车位,住户以2万元租用20年、再获赠10年使用权;每个车位锁上都有二维码,外来访客扫码即可停进闲置车位,收益由物业公司、业委会、车位业主三方分成。居民反映“晒衣难”,社区便利用零碎空地安装了28个公共晾衣架。如今,幸福食堂、彝绣室等34个服务阵地连点成片,“15分钟便民生活圈”让各族群众下楼就能买菜、吃上热乎早点。
  练江社区推进党群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实行“一个阵地、两块牌子、一体运行”,让各族群众“进一扇门、解万般事”。综治大厅里,调解、法律咨询、纠纷受理等窗口一字排开,“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三官一师”服务点同步运作,法治力量下沉一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依托网格化管理落实“三必到、四必访”,建立“发现—上报—推送—办理—反馈”工作闭环。截至目前,社区累计化解矛盾纠纷96件,化解率达95%。
  练江社区将10个业务网格细化为410个微网格,由楼栋长担任微网格长,专职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入户走访和意见收集,并晒出网格员身份信息,确保居民遇事“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成事”,形成“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难在网中解、情在格中聚”“一网共治”格局。
  法治的底色,是人心;治理的归宿,是相融。练江社区把法治宣传与文化建设融入日常,让“法”在烟火气里可感可知。社区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重点,推动法治宣传进社区、进网格、进家门。
  近年来,该社区先后获评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玉溪市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实践基地、五星级党群服务中心等。
  “当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个网格,当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基层善治便有了最坚实的根基,民族团结之花也必将在峨山常开长盛。”社区党总支书记罗加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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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供电保障果会用电安全可靠   近日,第二十届金城果会在河南省灵宝市举办。本届果会以当地苹果产业为核心,涵盖果品展销、电商直播、产销对接、行业交流、文旅配套等多个板块,是推介“灵宝苹果”品牌、助推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为保障果会用电安全可靠,国网三门峡供电公司提前对接主办方,全面摸清重点区域用电需求,科学制定专项保电方案。同时,对果会相关线路设备开展“拉网式”排查,安排专人24小时现场值守,实时监测用电负荷,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果园、冷库与果品分拣点,协助果农检查灌溉、冷藏设施,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将优质电力服务送到果农身边。   侯碧  
国新办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突出“严”字推动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   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蒲晓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凯红介绍说,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构建大保护格局,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贯穿全篇的一条主线。
  胡凯红表示,《规划》在保护举措上突出一个“严”字,着力彰显保护文化遗产的国家意志。《规划》坚持问题导向,构建资源调查、法治保障、空间管控、安全监测、督察问责相贯通的工作链条。目前,一些地方存在“拆真建假、拆旧建新、重用轻保、重旅轻文”错误倾向,破坏历史古迹,过度利用开发。对此,《规划》提出,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解决历史文化街区等类型文化遗产“无法可依”的问题。强化空间规划管控,开展国家文化遗产安全监测。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统筹运用教育培训、审计监督、公益诉讼等方式,对破坏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让文化遗产保护真正成为不可挑战的国家意志。
农业农村部部署“十五五”时期种业振兴工作 加强知产保护打击假冒侵权行为   本报讯 记者王策 农业农村部近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进会,部署推进“十五五”时期种业振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各地各方面上下协同、合力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初见成效,“十五五”时期是种业振兴“十年实现重大突破”的攻坚阶段,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要聚焦种业“十五五”目标任务,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上再加力,加快鉴定改良和共享利用,提升资源保护整体效能。要在有组织体系化攻关上再加力,“一品一策”强优势补短板,推动人工智能赋能育种创新,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品种,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科技领军企业。要在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上再加力,建强国家种业基地,加强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全面提高种源供给质量。要在品种全链条管理上再加力,强化优良品种大面积展示推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立足实际科学谋划种业发展任务和项目工程,强化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奋力推动种业振兴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部门部署防控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 减少教学过程中电子产品使用时长   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赵晨熙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防控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各地、学校和家庭持续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科学认识、切实防控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
  《通知》明确了高度近视的内涵和危害,并就主动预防高度近视发生提出防控举措。《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等采光照明要求,使用并定期维护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有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施,采购高度和学生身高、发育相匹配的可调节式课桌椅,减少教学过程中电子产品使用时长。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推行“课间15分钟”。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和督促中小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生每学年1次健康体检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准确报送视力监测主要信息。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要加强对防控高度近视的宣传教育,医疗机构、中小学校要为高度近视的学生建立视觉健康档案,规范记录眼轴长度、眼底检查、矫正视力等信息,及时发现高度近视并发症风险并进行针对性干预。
七部门发文健全养老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 对欺老虐老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   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蒲晓磊记者今天从民政部获悉,为强化联动协同,健全跨部门常态化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民政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养老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聚焦建筑、燃气、用电和特种设备、消防、食品、防汛、服务质量、资金等方面,协同推进养老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工作,健全“检查—整改—评估—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推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整合检查事项,联合制定检查事项“一张表”,实现“进一次门,一表通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进一步为基层减负。
  《意见》要求,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各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符合相关情形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参与评比表彰、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降低等级评定等惩戒措施;对欺老虐老、涉嫌非法集资等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涉嫌违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医保钱包迭代升级至2.0版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在全国落地   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获悉,国家医保局近日将医保钱包迭代升级至2.0版,自今年10月16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上线运行。至此,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给近亲属已在全国全面落地。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医保钱包2.0版操作更便捷,支持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支付宝小程序、线下经办窗口等多渠道办理跨省共济业务。操作界面和响应速度得到进一步优化,参保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共济关系绑定、额度设置、查询等操作。
  保障资金安全方面,医保钱包2.0版强化身份核验、共济关系绑定、共济额度管控、风险预警功能。严格限定共济对象为近亲属,额度不可再次共济他人。不断完善异常交易监测,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守好参保群众的医保“救命钱”。
  跨省使用方面,被共济人使用医保钱包进行就医购药由过去支持本地使用,逐步扩展到支持跨统筹地区使用。2026年底前,医保钱包2.0版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购药,被共济人既可以在参保地使用,也可在省外使用共济额度进行就医购药结算,便利性显著提升。
深耕平安沃土 守护万家安宁 黑龙江省持续筑牢社会平稳“压舱石”   □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以黑龙江省痕检专家崔道植事迹为蓝本的电影《神探之痕迹》在2026年国庆假期冲上了票房榜首,生动再现黑龙江政法干警坚守一线、追寻正义的动人形象,也让大众看见平安背后的默默坚守与付出。一代代政法工作者扎根祖国北疆,忠诚履职,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为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筑牢坚实安全屏障。
  平安是振兴之基、民生之本。作为祖国北疆,黑龙江省委每年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常委会工作要点,以领导责任体系、工作推进体系、督导检查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四个体系”闭环工作机制推动落地见效。省委政法委坚持平安建设季调度、季通报,推动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省各地各部门立足本职、互补优势,形成了平安建设齐抓共管、携手共进的强大合力。
构建立体化巡防体系
  近年来,全省政法机关牢牢把握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建设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不断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做到见微知著、防患未然。
  今年9月28日,伴随着哈尔滨至伊春高铁开通,各地游客奔赴林海秘境。伊春全市两级法院组建“旅游纠纷守护者志愿服务队”,进驻伊春西站站前区域、重点景区与民宿集聚区,围绕旅游消费、住宿服务、出行安全等常见纠纷场景开展普法宣讲,为假日文旅市场筑牢法治屏障。
  哈尔滨中央大街作为城市的一张名片,国庆假期日均客流峰值超10万人次,街区商铺鳞次栉比、文旅活动精彩纷呈。哈尔滨市公安局巡逻队聚焦“全域覆盖、精准防控”核心目标,构建“科技+人力”立体化巡防体系,打造“智慧巡防中枢”,对客流变化、异常聚集、突发情况实现实时监控、动态预警。巡逻民警形成快速联动、高效处置的闭环工作体系。快速反应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对游客来说,一句耐心的指引、一双及时伸出的援手,都是旅途中的暖心注脚。
  全省公安机关扎实开展“全域护游”“全季护游”行动,打造了亚雪公路“六个全覆盖”样板等17处旅游平安道路,形成了景中有警、景警相融的生动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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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全省基层民警人数较4年前增加2600余人,日均部署巡防警力1.5万余人次,街面见警率、管事率不断提升。2025年与2020年相比,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2.7%、33.8%。
筑牢六千里边关堡垒
  黑龙江省陆地边境线全长2981公里,约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13.1%。面对点多线长面广的边防管控实际,2022年以来,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牵头,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边防办等10余个省直部门开展“六千里边关筑堡垒”活动,8个边境市(地)、18个县(区)同步开展党建引领强边固防,用“党建红”串起1300多个边境村,有效凝聚共创平安边境的强大合力。
  今年8月8日,由黑河市司法局组织编写的《俄罗斯人赴中国常用法律知识百问百答(俄汉对照)》正式出版发行。为涉外法治服务、跨境企业经营、文旅行业服务提供了专业参考依据。
  漠河市北极镇洛古河村地处中俄界江黑龙江边,穿村而过的G331国道两旁,民宿旅馆鳞次栉比。“龙江源”民宿的女主人于乐水为火热的边境游、界江游而忙碌:“小史介绍过来一车游客,得赶紧招待。”
  她口中的小史,名叫史先强,是北极边境派出所洛古河夫妻警务室民警,也是洛古河村党支部副书记,他和爱人沈欣坚守洛古河村6年,成为村里发展的守护者,和村民成了“一家人”。
  “与驻地单位建强党建联建共建机制,形成了发展的凝聚力。”北极镇副镇长、洛古河村党支部书记于宝峰感慨。村里建立“党支部+协会+农户”模式,成立马爬犁、游艇和家庭宾馆协会,组织村民抱团致富。
  近年来,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常态运行84个“警地党员示范点”和200余个“警地党员先锋岗”,实现了以一根党建“指挥棒”布局全省涉边“管控网”。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近年来,黑龙江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启动“诛雀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全力清缴涉诈窝点,铲除黑灰产业,开展破案追赃返赃。2025年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财损比2020年分别下降56.2%、22.9%。
  “警察同志,我卡上的9000块钱凭空消失了,我啥都没干啊!”2024年9月,齐齐哈尔市居民李某攥着银行卡急匆匆来到建华分局报案。无独有偶,该市居民王某同期也遭遇银行卡盗刷。反诈中心民警立即启动侦查程序,科学构建“三流合一”综合分析模型,在海量数据中层层筛查,一个隐匿在境外的跨国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经查,该案涉及全国300余名受害者。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抽调58名精干警力组成抓捕组,跨越南北、辗转边境,历经10个月缜密侦查,终于摸清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与藏身地点。2025年6月30日,中缅交界、境内鄂黑两条战线同步收网,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近年来,全省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2025年与2020年相比,全省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命案立案分别下降17.94%、54.46%、49.08%。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帮教率、促进就业率均达98%以上,安置帮教期内再犯罪率明显下降。全省共建成3所专门学校,填补了无专门教育场所的空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黑龙江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关于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的追责功能,通过对民事侵权人提起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加大其违法成本,对侵权人及潜在违法者产生震慑与警示作用。2022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8336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5457件,回复整改率达98.57%。
不断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全省125个县级、1302个乡级综治中心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平均入驻部门达26个,形成了多部门协同发力为民解忧的工作格局,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基础平台作用日益凸显。
  “地里种的大豆全被水淹了,到秋肯定减产,到底有没有人管!”今年9月初的一天,桦川县东河乡兴安村村民老刘涨红着脸跑到乡综治中心叫苦。经初步调查了解,纠纷发生在东河乡与梨丰乡交界地带,相邻地块灌溉放水过量,造成老刘种植的大豆受淹减产。双方就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导致调解陷入僵局。
  东河乡综治中心立即启动联合调解机制,组织召开专题调解会。司法所重点宣讲财产损害赔偿、土地承包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法庭就诉讼流程、诉讼风险及类似纠纷裁判规则进行释明;派出所立足职能做好释法说理和秩序维护;综治中心及人民调解员则从邻里和睦、互谅互让的角度出发,耐心劝说双方换位思考。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该跨乡土地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全省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4.8万件,化解14.5万件,化解率达97.83%。黑龙江省连续5年开展全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2025年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命案较2020年下降52.11%,出台全国首部规范调解工作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调解条例》。
  近年来,黑龙江省委设立平安黑龙江建设领导小组,以上率下落实省、市、县、乡“四级书记”抓平安建设领导机制。省委政法委牵头建立平安黑龙江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季调度、季通报,优化市(地)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推动平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立足检察履职 深化文明互鉴
推动中国法律文化走向世界   □ 苗生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中华法系是世界法制史上的一块文明瑰宝,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民惟邦本、德主刑辅、缘法而治、良法善治等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丰厚历史滋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责。中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坚定法治自信,立足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不断加强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努力为推动中国法律文化走向世界贡献检察力量。
  当好中外法治对话桥梁纽带,在双边执法司法互鉴中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中国检察机关是中外法治对话的重要参与者,通过高层会晤、检察官互访研修、检察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搭建司法检察领域中外沟通的专业平台。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来自亚洲、欧洲、非洲以及美洲的数十个国家的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双边会晤,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国际司法协作等主题开展交流,积极深入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人民检察院常态化组织中外检察官互访研修,选派优秀检察官赴俄罗斯、越南、埃及等国开展专题研修,接待来自亚洲、非洲、欧洲、南美洲多国的检察同仁来华交流,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等课程,介绍中国检察机关守护公共利益的制度成果,传播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的优质成效等。通过双向交流,更好促进国际执法司法同仁充分理解中国检察制度扎根中国大地、契合中国国情、传承中国文化,具有历史必然性、内在合理性和显著优越性。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在多边检察合作平台中传递中国法治智慧。中国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元首外交为战略引领,深度参与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各项事务,不断健全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等多边合作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把中华法系“协和万邦”的文明理念转化为司法治理务实方案。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首届中非检察合作论坛,主动对非交流和合共治、良法善治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国法治文明融入多边检察国际合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
  切实履行国际司法合作职责,在跨国司法协作实践中诠释中国法治理念。中华法系历来重视惩恶扬善、崇尚协作共济,这些理念在新时代跨国司法协作中得到充分体现。近年来,中国检察机关依托国际司法协作机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检察机关开展案件协查、证据交换、通缉遣返等合作,共同破解资产隐匿、跨国追赃等难题。2025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外刑事犯罪5.5万人,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54件,协调引渡跨国赌博、电信诈骗等犯罪嫌疑人,对重大跨国赌诈犯罪集团提起公诉。办案过程中,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司法管辖权和国内法律的基础上,既严格依法惩治犯罪,又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务实的司法合作,有效协同打击各类跨国犯罪,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诠释合作共赢的法治价值。
  知古鉴今,薪火赓续。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检察机关将紧密结合助推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刻诠释中华法治文明的时代内涵,主动宣介中国法治方案、中国司法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进步作出中国检察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学理化阐释的十大重点领域   □ 黄文艺 (中国人民大学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院长、教授)

  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已成为中国法学理论研究的热点领域和突出亮点,呈现从总体性研究到分领域研究、从宣介性研究到学理性研究、从一般阐释研究到学术性贡献研究、从解读性研究到应用性研究等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研究格局。
  202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在新征程上,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应聚焦溯源性、全景式、贯通性、分领域、原创性贡献、实践伟力、创新发展、宣传教育、应用性、世界贡献等重点领域研究,开展多学科、多视角、多维度研究,推出更多具有理论高度、学术厚度、思想深度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溯源性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期的法治领导实践中持续探索与深邃思考的伟大理论成果。从地方工作时起,习近平总书记就矢志不渝追求法治、谋划法治、推进法治,提出了诸多立时代之潮头、发时代之先声的法治新思想新论断,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和发展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溯源性研究,就是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前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思想贯通起来研究,系统研究党的十八大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法治建设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理论和实践成果,深入揭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孕育、萌芽、形成、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实践性、真理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景式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法治篇。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中,无论是“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还是“十三个方面成就”,都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其中,“十个明确”中的第六个“明确”是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四个坚持”中的第六个“坚持”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十三个方面成就”中的第六个“成就”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成就。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景式研究,就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置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大思想体系之中进行研究阐释,深刻揭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脉络、鲜明特征、科学方法,精准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战略地位、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通性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党建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等重要领域思想密切关联、深度融合,共同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体系的重要内容。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通性研究,就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党建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其他重要领域思想关联起来一体研究,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其他重要领域思想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密切关系,推出一批交叉融合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分领域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由一系列法治理论构成的博大精深、结构严谨、内在统一的科学理论体系,涉及法治基础理论、法治运行理论、领域法治理论等众多理论板块,覆盖法治建设各领域和法学各学科。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分领域研究,就是要运用法学各学科的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基础理论、法治运行理论、领域法治理论等方面的众多理论成果,充分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卓越理论贡献,并使之成为法学创新发展的思想指引和核心资源。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对中国和世界法治理论作出了诸多独创性原创性理论贡献。这些原创性贡献至少包括三类理论贡献:一是从无到有的理论贡献,即提出了前人未提出的新范畴、新命题、新理论,阐述了前人未言明的新哲理、新原理、新道理;二是从旧到新的理论贡献,即在前人已有理论成就的基础上作出新概括、新表述、新阐释;三是从浅到深的理论贡献,即在既有理论成就的基础上进行内涵拓展、思想深化、学理升华。
  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研究,必须立足党的法治理论发展史、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中国法治思想史、人类法治思想史的宏阔视野,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研究,阐明这一思想在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发展规律认识上的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研究
  新时代以来,面对国内外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类风险交织叠加的时代挑战,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耀眼的真理光芒照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前进道路,以磅礴的精神力量开启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格局,展现出强大的政治凝聚力、思想引领力、话语影响力、社会号召力、实践变革力。
  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就是加强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的系统梳理和调查研究,深刻揭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的鲜明实践品格,推出一批反映习近平法治思想真理伟力的生动实践案例。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开放理论体系,必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大实践的深入推进而持续丰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即2015年,党中央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将其内容概括为八个方面;2018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将其内容概括为“十个坚持”;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核心要义概括为“十一个坚持”;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发展为“十二个坚持”。这个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法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越来越科学、深入、系统,也凝聚着学术界关于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贡献。
  面向未来,我们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新经验新成就的理论总结,加强对红色法治文化的系统研究,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学术挖掘,提炼更多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新概念、新观点、新理论,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发展提供学术论证和学理支撑。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研究
  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公民法治素质的重要内容,是高素质法治人才应有的专业基本功,也是领导干部治国理政必需的专业素养。按照受众主体的不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包括以普通群众为对象的大众宣传、以青少年学生为对象的国民教育、以各类党政干部为对象的干部教育、以法治专门人才为对象的专业教育、以国际社会人士为对象的国际传播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
  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就是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宣传、国民教育、干部教育、专业教育、国际传播等宣传教育形式的规律特点进行全方位深入研究,推动构建全覆盖、立体化、系统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大格局,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用性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的科学指导思想,是引领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创新的强大理论武器。
  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用性研究,就是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学学术应用研究,使之成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四梁八柱;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学教育应用研究,使之成为我国法学教育体系的理论支撑;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实践应用研究,使之成为破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难题困境的思想利器。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贡献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为解决各国法治建设共同问题、国际法治发展普遍问题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贡献研究,就是要面向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的普遍关切,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世界法治重大问题的睿智思考和独到创见,以听得懂、传得开的话语讲述中国法治故事、阐释中国法治理论、传播中国法治声音,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动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上的重要作用。
凝聚学术与实践力量 推进教育法治建设 教育法治联盟成立大会暨教育法治论坛举行   □ 本报记者 柳源远

  10月1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教育法治联盟成立大会暨教育法治论坛在中关村校区举行。来自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及立法、行政、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教育法治建设中的规范体系、权利保障和教育治理等议题展开研讨。
  凝聚协同研究力量,服务教育法治建设
  教育法治建设既需要扎实的理论支撑,也离不开实践经验的积累。如何汇聚学术与实务力量、推动协同创新,成为本次论坛重要话题。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马怀德指出,教育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法典是对教育领域法律规范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对于建成教育强国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办学治校水平的有力保障。教育法治联盟应把准政治方向、价值取向与实践导向,打造教育法治知识共同体、学术共同体、创新共同体,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介绍了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教育领域行政案件相关情况,提出要坚持保障合法权益与规范权力运行并重,厘清各类主体的权利、责任与义务;要坚持适度前瞻性与可执行性相统一,夯实良法善治的制度根基;要顺应数智时代教育发展趋势,适配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法治需求;要注重司法实践成果转化,推动理论研究与实务深度融合,促进立法、行政、司法良性互动。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郑新业主持开幕式,宣读《教育法治联盟成立倡议书》并宣布联盟成立。教育法治联盟将推动协同研究、理论实践互动、资源共享和交流互鉴。
完善规范体系,加强教育权利保障
  在主旨发言环节,与会专家围绕教师权利义务、教育规范体系、教材立法和学习权益等议题,探讨教育法治建设中的制度安排与权利保障。
  首都师范大学资深教授劳凯声提出,教师职业具有专业性与公共性,应当分类构建权利、义务与救济制度。教育法典编纂应立足教师职业群体分化的现实,突破传统单一的法律身份预设,通过科学的立法技术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教师的权利、义务与救济途径作出层次清晰、分类规范的制度安排。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主张,应当构建以教育法典为中心的多层次规范体系,完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责任。法典编纂应以国家教育权、社会公权力、受教育权与权利束以及多元主体义务配置为逻辑主线。教育法典编纂是立、改、废、释、补相结合的系统性立法工程,应以法典编纂为契机,持续推进教育法治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围绕教材治理法治化,提出应以权利保障为立法起点,推动教材建设国家事权的法定化,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兼顾教材的市场属性,通过分级分类管理、全链条权责配置、部门协同治理和程序性规制,完善教材治理制度体系,实现教材质量保障与多元利益的合理平衡。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李红勃主张,要坚持相对理性主义与适度功能主义导向,采用总则、分则、罚则的法典结构,兼顾规范的稳定性与开放性,在立法层面容纳多元法源,在治理层面为教育自治、政策和专业标准保留必要空间,编纂一部切实可行、务实管用、面向未来的中国教育法典。
深化基础理论研究,回应教育法治实践
  在主旨发言的基础上,教育法治论坛围绕“教育法典的基础理论”和“教育法典的核心议题”两大内容展开,将讨论进一步引向规范整合、制度构建与法治实施。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李昕指出,教育法基本制度应具备基础性、构成性、稳定性与全局性,主要包括教育规划、教育保障、教育组织、教育管理和教育监督五项制度,彼此形成协同、约束与矫正的互补关系。她强调,应明确基本制度的规范边界与效力层级,合理划分法律、政策与标准的功能,推动教育法律制度的体系化建构。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姚荣主张,要以权利保障为主线,综合考量权益受影响程度、教育专业判断需求和法律关系属性,构建分层分类、动态匹配的多元救济体系,强化不同救济程序的衔接与协同,并通过总则与分则的规范配置,为教育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提供制度保障。
  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管华提出,要以宪法规定、民法典编纂经验和修正后的“行业法”范式为依据,筛选适宜入典的五类规范,并综合考量规范性质、体系关系、实际功能及部门职责分工,确立科学合理的规范入典标准。
  关于教育权利保障,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教育标准研究所副所长马雷军基于对世界主要国家教育立法的比较研究,提炼出以个体受教育权、实质公平和人的全面发展等为核心的三个层次、九项价值共识。他强调,应尊重个体差异与儿童主体地位,立足中国国情,合理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教育权利保障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德规制法研究所执行所长喻文光作总结时指出,本次论坛体现出鲜明的体系性、实践性与时代性,并以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法典编纂的根本价值旨归、国家教育职责与受教育权保障两条主线以及通过功能主义进路统合体系、制度与实践三个逻辑层次,对论坛的学术研讨进行系统提炼。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在闭幕辞中表示,中国人民大学将充分发挥法学、教育学等学科优势,依托教育法治联盟,汇聚学术与实务力量,推进协同创新,更好服务教育法典编纂和新时代教育法治建设。作为教育法治联盟秘书处所在单位,人大法学院将切实履行秘书处职责,全力保障联盟高效运行,为推动我国教育法治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民法典中的中华传统天下观   □ 王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我国民法典实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守正创新。我们可以将民法典中汲取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系化、学理化提炼,概括为法律观、天下观、社会观和家庭观。民法典实现了对中华传统法律观、天下观、社会观和家庭观的古为今用,实现了创造性转化。中华传统天下观坚持以人为中心,立足本土而胸怀天下,可以具体化为民为邦本、生命至上、协和万邦。
民为邦本
  民本理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精华,至今蕴含时代价值。民为邦本,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尤其是政治正当性的核心。《尚书》有言:“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论语》有言:“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孟子》有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朱熹曾经说:“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民本思想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精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历史充分证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民法是人法,是“以人为本”的法。孟德斯鸠有句名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中,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我们研究法律的所有出发点都应当以人民的利益为最终归属。民法典第一条开宗明义该法的首要立法目的——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三条进一步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法典是权利本位的法。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民法典保护的不局限于民事权利,还包括其他合法利益,如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人格权益”,体现了民法典人文关怀理念。
  民法典中的“民”不局限于自然人,还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等。民法典对民事主体贯彻强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韩非子·有度》中就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民法平等原则从近代到现代的发展,包含着民法上价值判断问题的一项实体性论证规则:在没有足够充分且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应当坚持强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一视同仁。
  民为邦本天下观在民法典中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还体现在丰富发展平等原则的内涵,从民法典第四条强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对民事主体不作类型区分、平等对待)发展到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兼顾弱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对民事主体进行类型区分、区别对待,对社会特殊群体倾斜保护),弱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并不是对强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的否定,而是必要发展,两者并存。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民事财产权利平等保护原则,物权平等保护是民事财产权利平等保护的应有之义。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一方面,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不足以涵盖所有的民事主体,因此,“其他权利人”可以包括国家、集体、私人之外的其他物权主体,如机关法人;另一方面,民法典将民事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人也是组织体。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组织”可以涵盖个人以外的民事主体。
  基于民为邦本思想和人文关怀理念,我国民商法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是进一步区分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重视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予以倾斜保护。在中小微企业民事权益保护上,要依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公法私法手段并举。中小微企业日渐成为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立法未尽之言中的特殊群体。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等”是等外等,该条对应的社会特殊群体不局限于所列举的几类自然人,劳动者、中小微企业都可以被纳入。拖欠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成为一大顽疾,现金流对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需要依法治理“货卖出去、钱收不回来”的情况。基于民法平等原则的价值融贯性,债权平等保护包括对特殊群体债权的倾斜保护。例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八条和第十五条在款项支付问题上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倾斜保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法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互利共赢的良好生态,畅通经济循环。基于民法平等原则的价值融贯性,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也应包括对特殊群体物权的倾斜保护,具体表现为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至第二百四十五条有关征收和征用的规定。
生命至上
  民法典是人法,儒学也是人学,儒家思想有重人轻物的仁爱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讲仁爱的思想精华和时代价值。《论语》记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维护生命尊严和人格尊严是民法典人文关怀理念的具体内容和表现,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要求,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诠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本着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法定救助义务、第九百九十七条人格权保护禁令、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第三十四条第4款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等制度都以对自然人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的细致呵护为制度目的。
  第一,法定救助义务以生命至上为首要法理。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二,人格权保护禁令适用的主体范围不局限于家庭成员之间,以实现对生命健康的更周到保护。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第三,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有助于充分尊重成年被监护人的意愿,在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充分维护其生命尊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协和万邦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求大同的思想精华和时代价值。中华传统文化有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博大胸怀。中国人历来主张“世界大同,天下一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人与世界相处之道。《尚书》有言:“百姓昭明,协和万邦。”
  民法典第十二条规定了针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的司法主权,否认治外法权,展现了我国民法典面向人的基本立场,体现出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取向。
  民法典平等保护中外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展现了涉外法治的民法立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外国人中文译名的保护,源于乔丹姓名权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乔丹公司对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乔丹的在先姓名权,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制度基础,民法典中的功能担保规则、商法规则等财产交易制度具有国际性面向,是商人的“世界语”,是向世界展现当代中华法系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载体。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融入现代司法工作的时代价值与实现路径   □ 刘玉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法治的底蕴在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新时代人民法院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必须坚持“两个结合”,坚持法理为本、以德润法,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入立案、调解、裁判、执行、普法全链条,实现法理、事理、情理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司法工作的时代价值
  厚植司法公信力,弥合法律规范与群众朴素正义观。法律条文具有专业性,普通群众对法律的理解,往往根植于世代传承的道德准则。“百善孝为先”“一诺千金”“退一步海阔天空”,是老百姓心中的是非标尺。在审判工作中吸收这些价值共识,裁判结论更容易获得当事人认同,减少“案结事不了”现象。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依托灵水村“灵水八德”文化,挖掘孝悌、勤俭、诚信乡土家风,邀请熟悉本地民俗的乡贤参与家事调解,推动80%的纠纷在诉前化解,大量矛盾避免进入诉讼程序。安徽省黄山市黟县人民法院推行“作退一步想”工作法,立足徽州家训、乡土民俗,引导邻里、家事纠纷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创立“擂茶调解法”,以乡土礼仪缓和对立情绪,化解千余起民间纠纷。
  丰富源头治理手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传统“无讼”思想,不是否定诉讼,而是倡导纠纷实质性化解,从源头减少矛盾对抗。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矛盾就地化解,与传统“息讼止争”等理念一脉相承。人民法庭直面邻里、婚姻、赡养、宅基地等乡土纠纷,把“和为贵”“邻里互助”等乡土民俗、家风教化融入诉前调解,能够切实推动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节约司法资源。
  发挥司法教化功能,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司法裁判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一份说理充分、浸润传统美德的判决书,不仅可以解决个案纠纷,还能向社会传递价值导向。对于违背公序良俗、失信不孝、背信毁约的行为,在裁判说理中予以否定评价;对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的行为予以褒扬,以司法力量弘扬传统美德,推动文明社会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将孝悌、诚信、友善等传统美德融入裁判,以个案裁判引领社会风气,为全国法院提供示范样本。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入现代司法的实现路径
  锚定“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守住法治底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司法,首要原则是法律底线不可突破。裁判结论必须严格依据现行法律,传统文化只用于释法说理、价值引导,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要坚持择善而用,区分精华糟粕。传承恤老矜弱、诚实守信、以和为贵、明德慎罚的合理内核,摒弃等级特权、宗法专制等不符合现代法治的陈旧内容。在轻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借鉴“明德慎罚”思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生态环境审判中,借鉴“天人合一”生态理念,推进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实现“惩、治、修”一体,倡导敬畏自然、永续利用,推动生态修复机制落地。
  把“和合无讼”理念贯穿源头治理与案件调解全过程。将传统“以和为贵”思想赋能多元解纷,推广安徽桐城“六尺巷调解法”,将礼让、诚信、互助理念嵌入诉前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吸纳乡贤、非遗传承人、家风宣讲员加入特邀调解员队伍,处理赡养、邻里、宅基地纠纷。在家事审判中,坚持“家和万事兴”理念,建立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家风教育机制,把“百善孝为先”融入说理,倡导诚实守信、相互体谅,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引导理性处理家庭矛盾。对于涉中小微企业、涉邻里经营的商事纠纷,倡导诚信守约,引导当事人互利和解,避免简单“一判了之”。
  优化释法说理,让裁判文书兼具法理硬度与人文温度。推动传统文化精准融入裁判说理,杜绝简单摘抄古文,做到论理有据、贴合案情、适度引用。对涉及公序良俗、诚信、孝道、邻里礼让的案件,结合案件事实阐释传统美德,增强文书感染力。商事案件侧重“民无信不立”,规制违约、欺诈行为;邻里纠纷侧重邻里守望、相互礼让;家事案件侧重孝亲、和睦;知识产权案件结合“一诺千金”的价值理念,倡导尊重智力成果;行政案件融入“民惟邦本”理念,兼顾依法行政与民生关怀。建立文书审核机制,完善裁判文书层级把关,业务庭、审判管理部门共同审核,避免引用不当、过度抒情,守住法律底线。多地法院在遗赠扶养协议纠纷裁判中,在法律论证之外阐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厘清双方权利义务,既严格依照民法典裁判,又倡导敬老守信,促成双方服判息诉,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培育法官传统文化素养,夯实人才根基。法官是传统文化融入司法的主体,没有相应文史素养,传统文化融入就会流于表面。要构建分层分类常态化培训体系,将中华法系、传统法律文化、国学经典纳入法官教育培训体系,在初任法官培训、在职法官轮训、庭长研修班中增设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专题研修。定期开展案例研讨沙龙,组织法官研讨传统文化融入裁判文书的典型案例,明确适用边界、适用场景、引用规范。推进法院文化阵地建设,展示古代良吏、经典法治典故,把传统法律典籍纳入法院馆藏,营造崇德尚法的氛围。
  融入法治宣传教育,以司法案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司法案例的普法功能,把典型案件变成鲜活的法治文化公开课。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在村口、文化广场审理赡养、邻里纠纷,结合本地乡土文化宣讲,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依托线上新媒体平台,发布融合传统文化的典型案例,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把蕴含传统美德的生效裁判向全社会推送。联合宣传、文旅部门,将优秀司法案例与地方传统文化资源相结合,全面扩大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量和影响力。
  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构建传统文化融入司法的全链条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全国性案例库与指引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梳理家事、邻里、商事、生态等领域的优秀裁判文书,汇编传统文化融入司法典型案例,明确适用边界、引用规范,为法官提供参考,避免随意化。各高级人民法院可结合本地地域文化特色,出台地方指引,兼顾全国统一要求与地方文化差异。二是健全多元联动协同机制。加强法院与妇联、民政、乡镇政府、村社、乡贤智库、非遗保护机构的联动,构建“法官+乡贤+调解员”协同解纷模式。建立特邀调解员人才库,吸纳熟悉本地民俗、家风的乡贤、退休干部、非遗传承人参与调解。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针对民俗、家风争议问题,组织文史专家、民俗学者提供专业咨询。三是完善案件评价导向。优化案件质效评估体系,在坚持审判质量底线前提下,关注案结事了人和、服判息诉成效,鼓励法官运用传统智慧实质性化解矛盾。将情理法融合优秀文书、典型案例纳入法官业绩评价、评优评先参考范围,激发法官探索创新的内生动力。四是强化理论研究支撑。鼓励法官研读历代法典和名案名判,总结本土文化融入司法的经验,厘清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边界,辨析民俗、家训的法律效力,为司法实践提供深厚的理论支撑。
司法人机协作中的认知风险与防范治理   □ 黎娟 (中南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确立了安全合法、公平公正、辅助审判、透明可信、公序良俗五项基本原则。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积极稳慎研发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坚持“辅助”定位,明确法官是裁判的唯一责任主体。尽管制度层面已经明确权责划分,但自动化偏见这一新的认知风险却在司法应用中逐步显现。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在人类监督条款中也提示了这一风险。自动化偏见本属认知心理学概念,是指决策者过度依赖系统输出、弱化独立判断与实质审查能力所产生的认知偏差。人机协作模式下,司法人员落入此认知陷阱风险持续上升。为规范人工智能司法应用、防范衍生风险,有必要厘清自动化偏见的生成机理、识别其具体表现,明晰人机权责划分。
自动化偏见的特征与形成方式
  自动化偏见与算法偏见紧密关联但内涵有别。自动化偏见在生成路径、表现形态以及对司法个体影响上更为复杂,且会放大算法偏见的衍生风险。具体而言:
  一是自动化偏见形成于人机交互过程。算法偏见多由训练样本失衡、标签歧视、模型架构缺陷等导致,属客观层面的系统性偏差。自动化偏见则是使用者非理性信任、依赖系统,放弃人工核验与独立思考的结果,属主观层面的认知偏差。
  二是自动化偏见具有自我强化的特性。算法偏见程度仅受模型与训练数据影响,不因使用频次变化。自动化偏见则随使用时长、依赖加深而愈加牢固;对算法输出的长期依赖还可能引发“认知卸载”,即使用者将原本应当自主完成的认知任务转移至系统,导致专业判断、独立思考等核心能力渐进式退化,而能力退化又会强化其对系统的依赖。
  三是自动化偏见具有个体差异性。算法偏见对相同输入输出一致,与使用者身份、经验无关。自动化偏见则高度依赖个体特征与场景,在对系统了解甚少且面临紧迫任务或处于高压环境时,使用者对系统的依赖往往更深,更易形成自动化偏见。
  自动化偏见由外在技术权威与内在认知惰性双重因素共同催生。
  技术权威是诱发自动化偏见的外在因素。系统输出多呈现标准化、格式化外观,使用者易将其视作客观中立的权威工具,忽视系统固有的黑箱、算法偏见等局限。即便存在相悖的系统外信息,仍可能因盲目信任技术权威而选择性忽略。
  认知惰性是固化自动化偏见的内在因素。面对烦琐紧迫任务,人类倾向减轻认知负荷。系统一键输出契合使用者简化认知的心理,由此带来的便利在反复使用中逐渐消解独立判断、强化依赖。使用者起初逐项核验,多次使用后认为系统常规输出无明显偏差,警惕性随之下降,省略核验并建立稳固信任,自动化偏见就此固化。
自动化偏见在司法审判领域的渗透
  大语言模型深度嵌入司法裁判流程,有效提升了司法办案效能。然而,当前智能辅助审判系统高度依赖算法输出,易使办案人员形成算法依赖,滋生自动化偏见。特别是庭前准备与裁判文书生成两个环节,均以文本处理为主,系统介入更深、人工核验空间有限,更容易引发自动化偏见风险。
  庭前准备阶段,系统输出先于法官独立心证形成,极易成为认知锚点,诱导法官弱化甚至放弃自主核查。传统模式要求法官亲自阅卷、提炼事实、归纳争点后形成对案件的初步判断;系统的自动提取功能虽能减轻庭前负担,却前置于法官心证构建过程。即便法官开展审查,仍易受模型预设叙述框架的影响,忽视与算法结论相悖的质证细节,可能放弃反向核验。自动化偏见由此渗透,不仅削弱庭审实质化,还可能滋生“未审先决”的隐患,固化“案卷中心主义”倾向。
  裁判文书生成阶段,系统依托法官初始判断生成说理内容,可能迎合甚至放大其判断偏差。其一,标准化的文书外观易使法官放松实质审查。大语言模型优化的是语言流畅度而非事实准确性,算法输出虽结构完整、文辞流畅,却未必真实可信,法官可能因文书形式规范而弱化对实质内容的审查。其二,人机判断的高度契合进一步强化法官信赖。系统多围绕法官预判组织说理、逆向推导论证,可能有意无意忽略与初始判断相悖的信息;在输出与预判高度契合时,容易使法官认可其合理性,抑制批判性审查,导致初始偏差被放大,自动化偏见由此深度嵌入说理环节。
自动化偏见的协同治理路径
  自动化偏见并非单纯源于法官主观疏忽,即便历经严格专业训练也难以完全规避。治理之道,在于恪守人主机辅原则,清晰划定司法AI的应用边界,筑牢司法裁判的人工主导底线。
  首先,强化司法人员主体意识,破除技术盲从。法官需熟悉智能辅助系统的运行逻辑、固有短板与潜在缺陷,摒弃“算法即公正,技术即正确”的片面认知,坚守人为主导的裁判理念,以专业审查思维制衡技术偏见。
  其次,优化司法人工智能技术设计,升级人机协同运行模式。针对智能系统一味迎合法官预判的弊端,需推动司法AI角色由顺从型向纠错型转变。一方面,系统除生成支撑性说理外,还应主动检索、标注与法官预判相悖的事实、证据及类案观点,排查事实漏洞与逻辑缺口,辅助构建严谨的裁判说理体系;另一方面,系统应避免定论式输出,对辅助建议标注可信度区间,提醒法官独立思考、审慎研判,实现技术辅助与人工裁量的良性协同。
  最后,合理划定人机权责边界,严守司法裁判底线。案件事实认定、法律价值判断、判决结论生成等核心裁判事项,必须由法官亲自完成,人工智能不可越俎代庖。
  自动化偏见属于人机协作场景下使用者产生的认知偏差,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统一裁判尺度需求迫切的司法环境中更易滋生,侵蚀司法公信力。防范之道,在于坚守人工智能的“辅助”定位,清晰划定人机权责边界。推进智慧司法建设,需统筹办案效率与司法公正,牢固确立法官的裁判主体地位,让人工智能服务审判,而非主导审判。
生存兜底:永久性用益物权的制度使命与规范构造   □ 杨立新 (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普通民事主体实现居住生存,只能依托土地上的用益物权。物权中的永久性用益物权,是一个尚未被立法文本正式采纳,但具备极强解释力的学理概念,对于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具有重要价值。
  现行法中存在的永久性用益物权
  传统民法理论对用益物权的分类,一般不作期限性用益物权和永久性用益物权的划分,但实际上,永久性用益物权与期限性用益物权存在严格的区别。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30年,一般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为70年,居住权、地役权都具有期限性,不是永久性的。
  但是,民法典未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因而属于永久性用益物权。值得研究的是,法律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了70年的期限,属于期限性用益物权。但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在70年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并未明确续期的时长,若续期的期限还是70年,在第二个70年到期后还应当自动续期。由于民法典未对用益物权自动续期的次数作出限制,因此可以是多次甚至无限次续期。这就使得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除在自动续期的费用等问题上还有价值外,对于这种用益物权的永久存续性没有影响,因而其性质也属于永久性用益物权。这两类永久性用益物权,实际上都不受期限约束,其目的是保障公民居住的基本生存需求。
  此外,还有两类永久性用益物权,虽然未被民法典明文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一是农村中的族产。族产系以家族关系为支点形成的财产,是自宋代至明清普遍存在的产权制度,至今仍部分存在的宗族祠堂及附属设施等的权利也属于永久性所有权,其土地利用的权利与宅基地使用权相似,但却是不可分割的总有,故族产用地的权利属于永久性用益物权,为该家族全体成员享有总有性质的共同共有权。二是祖坟与坟茔地。在部分农村地区,仍存在家族或者家庭的祖坟和坟茔地。坟茔作为地上物,其所有权不受期限限制;坟茔用地的权利同样无期限限制,亦属于永久性用益物权。
  怎样理解永久性用益物权的概念
  通过对民法典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族产和祖坟用地权利的分析研究,可以概括永久性用益物权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永久性用益物权,是指没有期限限制,或者有期限限制但通过自动续期而永久存续,权利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土地的用益物权。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关于“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的规定,用益物权是不具有处分权能的权利,是指不能处分公有土地所有权,而宅基地使用权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本身是可以处分的,具有可转让性。
  结合权利运行实际,永久性用益物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永久性用益物权是土地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是土地的用益物权,包括族产和祖坟用地的权利,是在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用益物权。为什么土地上可以设立永久性用益物权,设立永久性用益物权后,土地所有权就会受到限制。这是因为在现行体制下,私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但为了满足公民在土地上生存的基本需求,通过设立用益物权的方式解决土地公有和私人利用之间的矛盾。可见,土地是公民生存权的基本保障。
  第二,永久性用益物权的标的物是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这是我国土地公有制性质所决定的。土地公有和住宅建设的私有利用土地之间存在天然张力,这一矛盾必须予以化解。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建造私有住宅必须利用土地。如果存在私有土地所有权的基础,就无需取得土地用益物权。但在土地公有制的框架下,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若建造住宅,须将公有土地的利用实现私有化,方可实现在公有土地上建造私有住宅,实现生存权中的居住生活权益。因此,我国立法采用在公有土地上设立永久性用益物权的方法,将用益物权私有化,既不破坏公有土地的公有制属性,又能使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在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通过行使用益物权建造住宅,保障居住生活的生存权得以实现。因而永久性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就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在公有土地上实现私人的土地利用权利。
  第三,永久性用益物权的权能具有高度自治性。用益物权行使的权利是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一般不包括处分权能。不过,对处分权能的限制,是对所有权不能处分,而永久性用益物权却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永久性用益物权的这四项权能,与所有权的权能几乎相同或者极为相似,因而永久性用益物权的权能高于其他用益物权。例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永久性用益物权,具有处分权能,当住宅所有权人转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时,其所依附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一并处分,土地所有权人即国家不得限制住宅所有权人的处分行为。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亦如此,农村住宅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可见,永久性用益物权的权能具有高度自治性,并不是只享有用益物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还包括对其本身的处分权能。
  第四,永久性用益物权不附有期限或者打破所附期限。永久性用益物权的基本特征是不得有期限限制,因为一旦有期限限制,这种用益物权就不具有永久存续性。宅基地使用权最具有这一典型性特征,因为现行法律并未对其设定期限,因而能够长期使用,长期不变,故认定宅基地使用权是永久性用益物权符合法律要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虽然设定了期限,但自动续期规则的存在,使得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在实质层面趋于虚化,难以产生实质性约束。
永久性用益物权的重要价值
  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属于永久性用益物权,具有以下三个重要价值:
  一是确定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在利用公有土地居住生活的永久性,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生活无忧。以城镇居民为例,根据相关数据,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达79.25岁,百岁老人已不罕见。若一个人自青年时期购买一套住宅,其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期限届满,仍可继续生存若干年,届时房子尚可存续,土地利用权归于消灭,显然不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客观需要。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未设置期限,才能实现世世代代安居乐业。
  二是永久性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生存权。生存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是人权中最重要的权利。人生存的最基本条件,就是有家可归,此处的家并非单指亲属关系意义上的家,而是以土地为载体、以住宅为依托的家。流浪汉无固定住所,晚上经常栖身于桥洞或者屋檐下,正是缺少生存权保障的土地利用。只有农村居民或者城镇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或者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永久存续性,人的生存权才能有最基本、最基础的保障,否则,生存权就是一句空话。
  三是永久性用益物权成为恒产,能够世代传承。古有云:“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有恒产者有恒心,恒产中的最首要者为土地。地上建筑物虽然属于恒产,但终有灭失之时。在我国土地公有制下,住宅作为生存的刚性需求,其利用土地的权利若不具有永久性,很难保障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恒产,难以使权利人对自己、对国家、对集体有恒心。只有将宅基地使用权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定性为永久性用益物权,才能使其世代传承,成为真正的恒产,建立公众的恒心。
  当然,我们应当客观看到,永久性用益物权制度立法上仍有空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法律尚未出台细化规则;族产和坟茔用地的权利,也没有成文民事立法确认。
  总而言之,永久性用益物权是适配我国土地公有制的制度安排。它打通物权制度与生存权保障之间的通道。目前,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永久性用益物权的特质,能够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做到有恒产者有恒心,也使其具有可继承性,能够永续传承。
行政规划立法:体系重塑与质效提升   □ 杨伟东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

  行政规划是行政机关基于对经济社会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和发展要求的判断,对一定时期内经济社会整体或特定领域的发展目标、任务和行动作出的部署和安排。作为重要的政府治理工具和手段,行政规划广泛适用于我国政府管理实践。相较于丰富多彩的行政规划实践,我国行政规划法律规范虽然已有一定数量,但总体而言尚存在体系性不足、法律规制不强等问题。2026年3月12日,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国家规划法治化建设进入新阶段,为行政规划立法的体系化建设和质量提升提供了重要契机。
推动行政规划法律制度整合统一
  在我国,国家与各级地方编制的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下,存在大量应用广泛、场景多样的行政规划,如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规划等,由此形成涵盖领域广、形式多元的行政规划并存的局面。就上述规划,已有不少法律规定,但相关规定呈现明显的分散性,甚至可以说一部立法对应一类行政规划规定。
  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是我国起步最早、规范最完善的两类法定规划,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分别对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等作出系统完备的制度规制。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上海市等地已通过地方性法规对发展规划加以规定。随着国家发展规划法落地实施,将为地方相关立法提供上位法依据,必然带动此类规划的立法持续推进。具体领域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发展专项规划种类繁多,散见于特定领域的立法中,如森林法设置“发展规划”专章对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规划作出规定,草原法和水法采用了类似安排。在水法的基础上,长江保护法和黄河保护法分别专设“规划与管控”章对长江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规划作出规定。就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领域基本法的教育法有原则规定外,学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分别对相应的专项发展规划作出规定。能源事业发展规划,立法规定采用的方式与此大体相当。
  分散立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可增强规划的针对性,但不可避免地带来规定的不一致性甚至冲突,从而消解行政规划的作用,降低行政规划的权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动同类别规划的整合和统一改革,实行“多规合一”。经整合后,目前我国的规划主要分为四类,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不只在于对国家发展规划作出规范,还在于对统一的国家规划体系构建提出明确要求,即国家建立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和地方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这一要求构成了行政规划法律制度整合统一的基础。鉴于行政规划类型多样,推动行政规划法律制度整合需要从两个方面着力:
  一是推动大分类的规划类别统一立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最基础的规划,构成了其他规划的遵循,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在国家发展规划法确立的制度框架下,地方应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地方立法,做好规则细化、制度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是“多规合一”生成的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战略性指南与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为各类开放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2023年9月,国土空间规划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目前正在推动之中。该法构成了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等各个不同类别的国土空间规划的统一性立法。各类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是否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统合性立法值得研究,一个可行的思路和方案是先将二者纳入省级发展规划条例加以规定,提出统一要求。
  二是推动规划单行立法的衔接协调。由于之前的专项规划规定基本是通过单行立法分别规定的,不同法律之间存在内容交叉、规则冲突问题,应在统一立法的基础上推动相关单行立法的衔接协调。一方面,消除立法规定的不协调和冲突之处,增强单行立法规定的针对性,单行立法应侧重于规定某类规划的特殊要求,对于共性要求可不予规定。由于涉及法律规范多,可以联动修改或在统一立法后集中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提高立法效率,增强规划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另一方面,通过立法规定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构建内在统一、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从而形成规划合力。
构建合理有序的行政规划法律规范层次
  行政规划法律体系应当是由不同效力层级、不同调整领域的法律规范共同编织而成的规则之网。大分类的规划类别立法与专项规划的单行立法,构成相关规划法治体系的顶层制度框架,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类别立法和单行立法规定的细化和配套内容,应由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加以规定。如有必要,具体操作指南、规程等事项,可以由高层级的行政机关予以制定发布。
  目前有关行政规划的法律规范,虽然大部分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法予以规定的,但是相当多的立法主要是对规划的内容、编制(修改)主体、审批要求和主体、实施等事项作出的总括性规定或提出的原则性要求,对行政规划编制程序、技术标准、监督和责任追究、法律救济等事项缺乏规定或未充分规定。针对总括性规定或原则性要求以及未作出规定的必要事项,应由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加以具体化或者予以补充,从而形成相应的立法梯层。
  然而现实中,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规定以及尚未规制的事项,本应由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予以细化和补充,实践中却大量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加以配套和填补。这使得行政规划的法律规范层级偏低、偏内部化,不仅削弱相关规范的权威性,还因缺少中间层导致法律规范不连贯。要构建合理有序的行政规划法律规范层次,需按照法律的位阶或层级形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合理梯次,通过逐级细化形成严密的行政规划法律规范体系。
  强化行政规划运行的外部监督和民主参与
  行政规划是针对未来作出的安排,由于未来的变化性和不确定性,规划制定者拥有较大的政策判断空间与行政裁量权。为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规划编制者和制定者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对复杂多变的场景和因素进行审慎研判,科学确定发展蓝图和行动纲领,阐明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社会主体行为。
  然而,现行部分行政规划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制定较早的立法规定,主要涉及的是规划的编制主体、审批等基本事项,有关规划的编制方式、工作机制、公众参与程序等重要内容存在缺失,这些事项主要通过政府文件予以明确,内部性较强。即便立法中设置了行政规划的相应制度安排,常常体现为行政机关之间或国家机关之间的程序运转规定,面向社会公众参与、意见反馈等外部约束机制供给不足。
  国家发展规划法明确提出,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通过公众参与机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智力辅助支持机制予以保障,旨在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这些要求为行政规划制度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方向指引,行政规划制度建设必须致力于提高规划编制或制定的外部性和民主性,搭建“人民有所呼、规划有所应”的桥梁,着力提升行政规划的质量和有效性。2019年公布施行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依据该条例,重要规划应当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纳入相关行政规划类别立法之中,强化制度刚性,保障落地执行。
  总之,行政规划法治化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依托国家发展规划法实施带来的契机,做好行政规划立法的制度整合,理顺规范层级、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规划引领发展的治理价值。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中的六项程序性内容   □ 张云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现代侦查技战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程序的重要意义在于确保实体法的规定从抽象走向现实。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程序内容是该制度具体实施合法性、权威性、严肃性的基本保障和内在要求。一套较为科学、完整的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程序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正式启动程序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的正式启动应当坚持“依职权启动为主、依申请启动为辅”。对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当日同时宣布启动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并开展相应的考察工作;对于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法院应当依法在作出判决当日同时宣布启动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刑罚执行完毕后开展相应的考察工作,其中对于判决有罪但免予刑罚的,则立即开展相应的考察工作。此外,轻微犯罪人员若发现决定机关没有依法启动犯罪记录封存的情形,可以书面形式提请启动犯罪记录封存程序。
具体封存程序
  首先,对作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决定的,由相关单位封存该人员的犯罪记录(档案)并实行专门管理,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此相关的犯罪事实不在对社会公开的各项载体中载明,所受犯罪处罚的事项不再记入户籍登记、学籍档案、人事档案;对于已经记入的,由相关单位予以撤销。有关单位在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时,不得载明该犯罪情况。
  其次,对被封存轻微犯罪记录的人员,在复学、升学、从事法律没有明确限制的职业时,与其他人享有同等权利,免除犯罪记录报告义务;学校、用人单位不得因曾经的犯罪事实而拒绝其复学、升学、就业和录用。
  当前,我国的两大司法信息公开渠道,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12309中国检察网,应当对案件的信息公开进行必要的限制,对于需要封存的司法文书且确有网上公开必要的,应当对诉讼主体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笔者建议,可以尽快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对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设置复制、转载的必要管理权限,建立与第三方的数据合作交换机制,并引导搜索引擎设立便捷删除功能等,以进一步保障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的实践效果。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节点,应当建立常态化的数据筛查与清理机制,定期对已被封存或下架的轻微犯罪记录信息进行主动检索和移除。同时,相关技术运营主体应当完善内部合规审查流程,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及时履行删除义务,防止已封存记录通过缓存、镜像或关联推荐等方式继续扩散。
相关查询程序
  查询犯罪记录并不意味着解封犯罪记录,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适用领域。就“查询”而言,我国刑事诉讼法就其适用的场景规定较为明确,即“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却并不仅局限于办理刑事案件,还有可能在办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中依法查询被封存的轻微犯罪记录。若简单认为所有出于“办案需要”的查询轻微犯罪记录就意味着具有自然解封的效力,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将名存实亡、形同虚设。此处应当注意的是,需要将司法机关与一般单位的查询加以区分:对于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而申请查询的,封存主体依法可以允许其查阅、摘抄、复制相关案件材料;对于司法机关以外的一般单位申请查询,封存主体原则上应当依法审核申请的法律依据与用途,分别通过告知其是否受过法律处分、被判处的罪名、刑期、提供裁判文书的方式满足其需求。
权利救济程序
  公民权利救济是权利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故意或者过失泄露轻微犯罪记录的行为,不仅侵害轻微犯罪人员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同时损害国家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正常管理秩序。为此,轻微犯罪人员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保障自身的轻微犯罪记录不被泄露或者不当使用的权利。除此之外,一方面,轻微犯罪人员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控告等刑事手段,维护自身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后不被违法侵害的权益;另一方面,轻微犯罪人员也可以依法向检察机关反映被封存的轻微犯罪记录遭到不法侵害的情况,借助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力量维护自身犯罪记录封存的隐私权益及其他合法权益。
基本解封程序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后的解封程序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法定解封,即因再次犯罪、发现漏罪、再审改判后不符合封存条件的法定事由,之前的轻微犯罪记录应当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予以解封,不再予以封存。第二类是酌定解封,即相关权利人、公民、单位等发现犯罪人员不符合轻微犯罪记录封存条件的,可向检察机关或者法院提出申请,经其审查后,再决定是否予以解封。检察机关或者法院依法作出的解除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的决定,应当向行为人送达解除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决定的相关法律文书,并通知其他职能部门执行解封程序。
法律监督程序
  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加大对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的监督力度,将法律监督贯穿履职的全过程。首先,在审查逮捕环节,检察机关对发现可能适用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的案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办案提示的函件,明确建议在侦查环节注意加强保密工作。
  其次,在审查起诉环节,检察机关应当通过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能,注意审查所办案件是否适用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制度机制,并在起诉书中予以明确;同时,对可能已出现的泄露轻微犯罪记录情形,应当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再次,在刑事审判环节,检察机关应当庭讲明所办案件是否适用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以及具体依据等内容。
  最后,在执行落实环节,检察机关应当对未履行轻微犯罪记录封存责任或者履职不到位的单位,依法及时开展相关的监督工作。此外,检察机关应依托“数字检察”建设,迭代升级政法智能办案系统,打通犯罪记录封存与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实时动态更新。
甘肃清水“检察+妇联”做实家庭教育指导   近年来,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留守儿童监护缺位、家庭教育薄弱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检察+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走深走实。
  该院联合县妇联出台《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挂牌成立集家庭教育指导、涉案未成年人行为矫治、心理健康辅导、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暖馨枫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检察官立足司法职能,开展释法说理,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县妇联工作人员开展心理疏导,传授家庭教育方法,构建权责明晰、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双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行“检察院通报案件情况、妇联跟进回访”闭环管理,持续做好涉案家庭跟踪帮扶。
  该院将涉案家庭划分为涉罪未成年人家庭、被害未成年人家庭、临界预防家庭三类,坚持靶向施策,分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针对监护失职的监护人,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65份,压实监护主体责任。2024年以来,共对18件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倒查,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追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暖馨枫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开设小班化家庭教育课程,围绕亲子沟通、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等内容开展专题授课,引导外出务工家长加强亲子交流、修复亲子关系。
  该院牵头组建由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组成的专业队伍,通过开设家长课堂、制作法治情景剧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近年来,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0余场,覆盖群众3万余人次。同时,聚焦农村留守儿童,创新开展“亲情连线”活动,搭建异地亲子沟通渠道,引导未成年人安全使用网络,有效防范网络风险;针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联合县妇联开展观护帮教,由县妇联负责心理干预、职业规划指导,检察机关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进一步健全精准帮教机制。
  在马某故意伤害案中,未成年被害人张某经鉴定为重伤一级,处于植物人状态。清水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联合县妇联为张某家属提供心理疏导,防范因案致贫风险。同时,组建“检察官+妇联干部+爱心妈妈”一对一结对帮扶小组,在儿童节、春节等节点上门走访,送去生活物资与法治图书,将司法温情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从个案办理延伸至类案监督,从司法救助拓展至社会帮扶……下一步,清水县检察院将依托“检察+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健全“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司法保护。
刘春雨 周文娟  
合肥供电跑出居民充电桩报装“加速度”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加快打造“新能源汽车之都”。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65万辆,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枪约39.16万把、换电站161座、闪充站120余座。
  便捷高效的充电接电服务是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保障群众绿色出行的重要支撑。今年以来,国网合肥供电公司优化居民充电桩报装服务,推出购车即办电“一件事”服务、“一小区(社区)一证明”等便民举措,让群众充电接电更省心、更便捷、更实惠。
  “没想到短短两天就能通电,为你们的优质高效服务点赞……”9月16日,合肥市瑶海区毓德雅苑小区居民牛先生提交充电桩电表报装申请。他原本以为要准备多份证明材料、长时间等候,没想到办电过程十分顺畅。此前,该小区物业公司已与国网合肥供电公司签订《合肥市居住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合作协议》,车位装表许可实行批量出具、小区统一授权,居民无需单独提交用电报装材料,省去往返奔波的麻烦。
  9月17日,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结合现场情况,直接在牛先生车位附近的集中表箱开展装表作业,实现“勘查即装表”,当日完成送电。通过精简办电材料、优化报装流程,有效压缩群众接电时限、降低办电成本。
  这是国网合肥供电公司创新服务举措、精简办事流程的积极探索。针对充电桩报装材料多、跑腿多、周期长等问题,该公司推出购车即办电“一件事”服务,打通政务平台与电力系统数据通道,居民提交报装申请即可实时调取各类电子证照。截至目前,已在各车管所及全市40余家汽车4S店张贴办电二维码,客户扫码便可发起申请。购车即办电“一件事”服务在“皖事通”App上线以来,大幅压缩居民充电桩报装时长,该模式后续将在全省推广。
  国网合肥供电公司推出“一小区(社区)一证明”服务,由小区或社区统一出具充电桩安装许可证明,实行批量备案、集中授权,业主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即可完成报装。同时,进一步加大充电桩配套电网延伸投资力度,保障居民“最近最优”接电。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该公司累计受理2.43万户居民充电桩报装业务,帮助客户节约接电成本约0.8亿元。
  此外,国网合肥供电公司积极探索数字化服务新模式,在合肥市蜀山区试点充电桩智慧报装辅助系统。系统集成小区车位、表箱、配电变压器等基础数据,实时抓取报装信息,研判表箱、配电变压器可开放容量,自动生成最短接入方案,实现“勘查即装表、次日办结”。下一步,该公司将聚焦新能源车主办电难点、痛点,持续提升办电效率,以更加贴心、高效、精准的便民举措,跑出居民充电桩报装“加速度”,为群众绿色出行保驾护航。
刘裕峰 丁文康  
博乐供电高质量推进风控矩阵建设   今年以来,国网博乐市供电公司将潜在风险、防控举措、岗位职责嵌入业务全链条,高质量推进风控矩阵建设,高标准夯实风险管理基础。
  针对风控制度与现场作业脱节、营销和配网等业务领域经营风险识别处置滞后等突出问题,国网博乐市供电公司摒弃模板化套用思路,组织一线业务骨干对照风控矩阵标准条目,结合岗位职责与现场作业场景逐条校核优化,编制风控矩阵应用表及配套管控清单,通过定岗、定人、定责,厘清各岗位风控职责,打通风控制度落地“最后一米”。
  在营销售电领域,该公司围绕客户合同、电价执行、电量采集等9大业务板块,全面复盘27项核心业务流程,将潜在风险、突出问题与关键管控节点一一对应,聚焦会计信息质量、资金资产安全、税务合规等管控目标,实现营销业务风险精准识别、动态防控。在配网工程领域,聚焦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紧盯合同管理、工程验收转资、竣工决算三大高风险环节,对13项重点流程开展合规校验,推动风控标准贯穿项目建设、结算办理、资产转资全流程。
  目前,国网博乐市供电公司已建成全覆盖、可追溯的风控责任体系,有效提升电价执行规范化水平、工程合同合规率、资产转资及时性与结算准确率,推动风险管控模式从“事中、事后管控”向“事前预警、全程穿透”转型。
王文锋  
七台河新兴法院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近年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依托“五牢记五融合”党建与业务融合实施体系,推动党建与业务同向发力、深度融合。该院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集中研学、个人自学、现场践学、线上导学四维学习体系,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各环节。同时,设立党员先锋岗,以“一支部一特色”品牌创建活动为抓手,精准对接一线办案需求,推动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司法服务效能;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组织党员干警下沉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参与矛盾调解,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韩蕾  
广州横沥镇开展反邪教宣传进校园活动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平安法治办走进广州市南沙横沥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在横沥中学,工作人员将识邪防邪知识融入拼图游戏,在寓教于乐的氛围中普及反邪教知识。在南沙实验学校,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等多种方式,讲解邪教的种类、伪装形式及防范要点,引导同学们认清邪教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本质,牢固树立“崇尚科学、抵制邪教”理念。此次活动兼具知识性与趣味性,进一步提高师生识邪、防邪、拒邪意识和能力,为建设平安校园奠定良好基础。
陈玉玲  
公告专栏 2026年10月21日 丁小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县支行诉你与张开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23民初336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正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12月9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张文开:本院受理赵富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1.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24年9月5日签订的《租赁合同》;2.判令被告立即将其遗留在租赁标的物(腾冲市腾越镇满邑中村96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范围内的可移动物品搬离腾退返还原告土地及房屋;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6年1月27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租金,暂计至2026年8月31日,拖欠租金为477773元;并支付违约金160000元(当年度租金总额80万元的20%);两项暂共计637773元;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费7000元;5.判令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2026)皖1723民初3472号 薛强: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凡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23民初3472号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12月7日9时在本院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亿捷通(武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余大海、喻自立、曹伶俐、喻建立、杜林、邓坤、孙倩与亿捷通(武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6]280、281、282、283、284、285、28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亿捷通(武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6]280、281、282、283、284、285、286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亿捷通(武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海波。本委受理蒋超与亿捷通(武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6]521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亿捷通(武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年12月11日上午9时到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黄陂区百秀街249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杜鹏、彭小明:本委受理申请人金海平与你们(被申请人)之间的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6)温仲字第939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们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5日、10日内。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2026年12月30日14:30在第四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们于开庭3日前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12层;联系电话:0577-88965662)
温州仲裁委员会
山西泰豪城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6)并仲裁字第1649号,申请人北京信德源科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泰豪城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黄劳人仲案字〔2026〕149号 武汉锦上添花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汪兵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黄劳人仲案字〔2026〕149号),申请人要求:请求确认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自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6月1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年12月8日上午9时到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6号二楼一号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湖北省黄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黄劳人仲案字〔2026〕114号 武汉锦上添花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林超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黄劳人仲案字〔2026〕114号),申请人要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6年3月7日至4月6日未足额支付工资2386.2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500元整;3、裁决交付一份劳动合同给申请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年12月8日下午15时到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6号二楼一号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湖北省黄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黄劳人仲案字〔2026〕92号 湖北宗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熊克伟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黄劳人仲案字〔2026〕92号),申请人要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5年6月2日至2026年5月14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年12月9日上午9时到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6号二楼一号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湖北省黄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的公告
赵广亮:本机关于2026年10月9日作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滨农渔海执催〔2025〕49号),拟催告你履行滨农渔海罚〔2025〕49号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本机关于2026年10月9日向你户籍地址邮寄送达该文书,邮件因“迁移新址不明”于2026年10月12日被邮政退回;经尝试直接送达、电话联系等方式,均无法完成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到滨海县阜东南路128号滨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领取文书;收到催告书后享有陈述、申辩权利;逾期仍不履行,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1日
张文博: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硕县支行诉你与佟玟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6)皖1522民初10548号
韩彦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支行与被告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通知书、诉讼监督表、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宋德鑫、李庆庆: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6)第59号案申请人宁波新裕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就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商仲裁字(2026)第59号仲裁裁决书。请你们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商丘市珠江东路99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仲裁委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商丘仲裁委员会
朱士婷、杜得皓、陈继成、葛娜珍、黄标、王杰、李兆冉、申键涛:本会受理的商仲裁字(2026)第62号、63号、65号、66号、68号、69号案申请人舟山仁裕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就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商仲裁字(2026)第62号、63号、65号、66号、68号、69号仲裁裁决书。请你们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商丘市珠江东路99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仲裁委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商丘仲裁委员会
苏州海派美墅建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李凤君与你方合同争议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659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刘长伟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6年12月3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1号楼)C厅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变更请求仲裁通知书、增加仲裁请求申请及申请人补充的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即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汇诚成(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林巧与你方合同争议一案[(2026)苏仲裁字第0068号],由仲裁员刘秋梅组成仲裁庭,并于2026年11月27日9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美伊典装饰有限公司:本会受理何燕与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6)苏仲裁字第0906号],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美伊典装饰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徐志华与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6)苏仲裁字第1222号],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市山水空间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梁伟伟与你方之间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苏仲裁字第0033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江苏大风收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卞忠平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2026)苏仲裁字第0735号],由仲裁员陆伟光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6年11月23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座801)第二仲裁庭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送达回证。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孙慧: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社县支行与被申请人孙慧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晋仲裁字第14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晋中仲裁委员会
赖浩宇、赖浩然:本会受理申请人淮南市仁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典当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湖北东正恒焱建设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武汉市晨超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孝仲裁﹝2026﹞56号案,现依法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选定书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材料并选定仲裁员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并于2026年12月14日9时30分在本会105室参加庭审,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孝感仲裁委员会
赵明中: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金晟设备租赁与被申请人山南成翊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赵明中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拉仲裁字第164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申请人补交的补充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6年12月7日(星期一)10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蕲春县宏盛硅石英有限责任公司:鲁金波与你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蕲劳人仲案字〔2026〕51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蕲劳人仲案字〔2026〕51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蕲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一路22号,电话:0713-7308805)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蕲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路燕: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飞、私立怀远禹王中学与被上诉人黄学兵、路燕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路燕公告送达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皖03民终302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蚌埠唛芮食品有限公司、王兆玉: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学飞与被上诉人蚌埠市绿明包装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你们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03民终4174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6年11月24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桂玲、杨恒: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新城支行与你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3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王泽军、片治强、臻爱逸家(深圳)酒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秦文军诉被告王泽军、片治强、邵辉、王生孝、张相磊、张峰、第三人臻爱逸家(深圳)酒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26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朱德龙:原告卜华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3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因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轻纺供销公司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现已裁定终结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轻纺供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特此公告。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山东佰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顾达刚、李广秀、马进、马福水、魏玉珍:本院执行的黄占双与被执行人山东佰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顾达刚、李广秀、马进、马福水、魏玉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刘玉玲向本院提交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如下材料: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申请将(2019)鲁0103执3063号、(2020)鲁0103执恢459号案件,申请执行人由黄占双变更为刘玉玲。”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声 明
  北京嘉润(南宁)律师事务所与戴泽俊律师已于2026年1月1日解除聘用关系。自解除之日起,其不能以本所名义从事任何法律业务。
北京嘉润(南宁)律师事务所
2026年10月21日
公告专栏   10/11中缝
  遗失声明
张超(身份证号:220125197208041051)于2026年10月17日遗失身份证,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张红丽遗失伊犁云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云山水·锦园小区24号楼1单元501室的购房款首付收据,票号:0517037,金额:95600元,开票日期:2026年5月8日,声明作废。
吾热克孜·阿布拉(身份证号:653126199601120328)遗失教师资格证,证件编号:20146509712000019,特此声明。
兹有刻制字样为“德化县赤水镇归国华侨联合会”公章一枚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新疆金瑞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6501040267801)、财务章(编码:6501040267803)、法人章(冯永刚,编码:6501040267807),声明作废。
福建省德化素瓷静舍陶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E5JYYD61)遗失公章,编码:35052610045267,声明作废。
泉州市云涧智造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E9EHG72C)遗失公章(编码:35052610050158)、法人章(法人:王志坚),声明作废。
莎车县阿瓦提镇提干库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6531250036982,声明作废。
莎车县阿瓦提镇塔斯克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653125MF8290529M)遗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副本和财务专用章(编码:6531250037783),声明作废。
榕江县升尹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5226322116570)、财务专用章(编码:5226322116571)、法人章(杨水霞,编码:5226322116573)、合同专用章(编码:5226322116572),声明作废。
湖南择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遗失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发放的编号为91430424MA4PB7153B001V的排污许可证,声明作废。
辽宁江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210106001243014,声明作废。
辽宁佰事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210106001243016,声明作废。
沈阳博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2101060080587)、财务专用章(编码:2101060080588)、王学军法人章(编码:2101060080589),声明作废。
北京中联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79039341R)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司赟赟(身份证号:41102320010820****)于2026年10月6日遗失身份证,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因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吴毅浩(身份证号:32058419980531****)遗失身份证,自公告见报之日起不承担因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温宿县消费者协会开户许可证遗失,开户许可证编号:J8912000013501,账号:65001693100050002327,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支行,特此声明。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834749687)遗失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证号:境外投资证第N3600201800040号,声明作废。
金留余(商洛)典当行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021MAB3PRD53P)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永春县一都镇吴殊村村民选举委员会遗失木质公章一枚,印章名称:永春县一都镇吴殊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13D)作废董事会印章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清算公告:河池市金城江区六圩镇凌霄花朵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1202310233643D),经主管部门同意,决定依法注销,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清算组负责人覃琼媛联系,联系电话:13387782508,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六圩镇凌霄村委。河池市金城江区六圩镇凌霄花朵幼儿园 2026年10月21日
注销清算公告:河池市金城江区拔贡镇北香神童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1202310164377P),经主管部门同意,决定依法注销,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清算组负责人莫林花联系,联系电话:13117785227,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拔贡镇北香街。河池市金城江区拔贡镇北香神童幼儿园 2026年10月21日
注销清算公告: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星光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1202096989852E),经主管部门同意,决定依法注销,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清算组负责人覃璇联系,联系电话:159493344578,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集镇安置小区大院内。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星光幼儿园 2026年10月21日
注销清算公告: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启蒙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1202MJN696336T),经主管部门同意,决定依法注销,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清算组负责人李秋琼联系,联系电话:18176100912,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长排村下甫屯。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启蒙幼儿园 2026年10月21日
注销公告:湘乡市爱上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381MJJ774712W)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告知书
(冀沧河)应急失〔2026〕193号
  拟列入人员姓名:张洪顺,性别:男,身份证号:32102319650506****,家庭住址:江苏省宝应县安宜东路500号,邮政编码:225800,联系电话:1381244****。
  按照《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决定,依据:张洪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我局已于2026年9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冀沧河)应急罚〔2026〕193-2号,该决定书现已生效,符合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条件。
  应急管理部门对被列入对象可以采取《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管理措施,管理期限为自决定之日起3年,符合《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信用修复条件可申请提前移出。
  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你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应急管理部门地址:河间市曙光中路48号,联系人:胡玉华,联系电话:0317-3223455,邮政编码:062450。
河间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0月21日
遗失声明
  苏州中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1WTDA72C,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等,声明作废。
苏州中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