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学理化阐释的十大重点领域
法治日报
2026年10月21日
□ 黄文艺 (中国人民大学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院长、教授)
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已成为中国法学理论研究的热点领域和突出亮点,呈现从总体性研究到分领域研究、从宣介性研究到学理性研究、从一般阐释研究到学术性贡献研究、从解读性研究到应用性研究等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研究格局。
202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在新征程上,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应聚焦溯源性、全景式、贯通性、分领域、原创性贡献、实践伟力、创新发展、宣传教育、应用性、世界贡献等重点领域研究,开展多学科、多视角、多维度研究,推出更多具有理论高度、学术厚度、思想深度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溯源性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期的法治领导实践中持续探索与深邃思考的伟大理论成果。从地方工作时起,习近平总书记就矢志不渝追求法治、谋划法治、推进法治,提出了诸多立时代之潮头、发时代之先声的法治新思想新论断,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和发展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溯源性研究,就是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前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思想贯通起来研究,系统研究党的十八大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法治建设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理论和实践成果,深入揭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孕育、萌芽、形成、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实践性、真理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景式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法治篇。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中,无论是“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还是“十三个方面成就”,都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其中,“十个明确”中的第六个“明确”是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四个坚持”中的第六个“坚持”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十三个方面成就”中的第六个“成就”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成就。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景式研究,就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置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大思想体系之中进行研究阐释,深刻揭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脉络、鲜明特征、科学方法,精准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战略地位、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通性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党建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等重要领域思想密切关联、深度融合,共同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体系的重要内容。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通性研究,就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党建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其他重要领域思想关联起来一体研究,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其他重要领域思想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密切关系,推出一批交叉融合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分领域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由一系列法治理论构成的博大精深、结构严谨、内在统一的科学理论体系,涉及法治基础理论、法治运行理论、领域法治理论等众多理论板块,覆盖法治建设各领域和法学各学科。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分领域研究,就是要运用法学各学科的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基础理论、法治运行理论、领域法治理论等方面的众多理论成果,充分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卓越理论贡献,并使之成为法学创新发展的思想指引和核心资源。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对中国和世界法治理论作出了诸多独创性原创性理论贡献。这些原创性贡献至少包括三类理论贡献:一是从无到有的理论贡献,即提出了前人未提出的新范畴、新命题、新理论,阐述了前人未言明的新哲理、新原理、新道理;二是从旧到新的理论贡献,即在前人已有理论成就的基础上作出新概括、新表述、新阐释;三是从浅到深的理论贡献,即在既有理论成就的基础上进行内涵拓展、思想深化、学理升华。
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研究,必须立足党的法治理论发展史、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中国法治思想史、人类法治思想史的宏阔视野,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研究,阐明这一思想在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发展规律认识上的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研究
新时代以来,面对国内外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类风险交织叠加的时代挑战,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耀眼的真理光芒照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前进道路,以磅礴的精神力量开启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格局,展现出强大的政治凝聚力、思想引领力、话语影响力、社会号召力、实践变革力。
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就是加强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的系统梳理和调查研究,深刻揭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的鲜明实践品格,推出一批反映习近平法治思想真理伟力的生动实践案例。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开放理论体系,必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大实践的深入推进而持续丰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即2015年,党中央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将其内容概括为八个方面;2018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将其内容概括为“十个坚持”;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核心要义概括为“十一个坚持”;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发展为“十二个坚持”。这个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法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越来越科学、深入、系统,也凝聚着学术界关于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贡献。
面向未来,我们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新经验新成就的理论总结,加强对红色法治文化的系统研究,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学术挖掘,提炼更多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新概念、新观点、新理论,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发展提供学术论证和学理支撑。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研究
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公民法治素质的重要内容,是高素质法治人才应有的专业基本功,也是领导干部治国理政必需的专业素养。按照受众主体的不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包括以普通群众为对象的大众宣传、以青少年学生为对象的国民教育、以各类党政干部为对象的干部教育、以法治专门人才为对象的专业教育、以国际社会人士为对象的国际传播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
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就是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宣传、国民教育、干部教育、专业教育、国际传播等宣传教育形式的规律特点进行全方位深入研究,推动构建全覆盖、立体化、系统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大格局,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用性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的科学指导思想,是引领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创新的强大理论武器。
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用性研究,就是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学学术应用研究,使之成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四梁八柱;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学教育应用研究,使之成为我国法学教育体系的理论支撑;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实践应用研究,使之成为破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难题困境的思想利器。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贡献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为解决各国法治建设共同问题、国际法治发展普遍问题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贡献研究,就是要面向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的普遍关切,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世界法治重大问题的睿智思考和独到创见,以听得懂、传得开的话语讲述中国法治故事、阐释中国法治理论、传播中国法治声音,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动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上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