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本雄谈刑事责任实现的标准——
是社会秩序修复和刑法规范确证程度
法治日报
2023年03月22日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孙本雄在《现代法学》2023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事后行为出罪的法理依据及判断标准》的文章中指出:
事后行为出罪的实质是将符合犯罪成立条件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论证其法理依据的现有理论学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将刑事责任实现理论作为事后行为出罪的法理依据,其基本逻辑在于:(1)犯罪是刑事责任产生的依据,刑事责任是犯罪的直接法律后果;(2)刑事责任是刑罚的前提,刑罚只是实现刑事责任的重要方式之一;(3)刑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评价,能够通过多元化的方式予以实现;(4)出罪是将刑事责任已经实现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刑事责任实现理论作为事后行为出罪的依据,不仅能克服理论缺陷,而且具有明显的相对优势。第一,以刑事责任实现理论作为出罪依据能保证刑法理论间的自洽性。第二,刑事责任实现理论作为出罪依据具有普遍适用性。第三,刑事责任实现理论作为出罪依据符合刑事司法的一般规律。刑事司法认定犯罪是个逐渐深入的过程,从有关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直至案件事实被查清,整个过程都伴随着犯罪的认定。第四,将刑事责任实现理论作为出罪依据不存在强人所难的问题。即使是在司法机关敦促下实施的事后行为,也可以作为出罪的依据。这不仅有助于激励行为人实施事后认罪悔罪、退赃退赔行为,也更能够发挥刑法规范教育、引导的作用。
刑事责任实现理论也存在不足,最为明显的不足是刑事责任实现标准的主观性。从刑事责任是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出发,立足刑法修复犯罪行为所破坏之法秩序的基本立场,判断刑事责任实现的标准是社会秩序修复和刑法规范确证程度。首先,社会秩序修复和刑法规范确证是我国纠纷解决的目标。刑事责任实现的实质在于刑事纠纷的解决。我国纠纷解决的原则是和谐包容正义,即坚持和谐与正义兼容并存且和谐高于正义。其次,社会秩序修复和刑法规范确证与法益保护的目的相契合。刑法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并通过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维护该规范的内容,目的在于通过防范刑法规范所禁止之行为的方式保护法益。最后,社会秩序修复和刑法规范确证兼顾报应刑论与预防刑论。具体而言,在有被害人的犯罪案件中,刑事责任实现以被害人利益弥补和法益损害预防为具体标准;在无被害人的犯罪案件中,刑事责任实现的判断标准是法益损害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