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除影响的声明
法治日报
2023年03月22日
根据(2019)京0108民初56651号及(2022)京73民终429号民事判决书之要求,湖北荆力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作出如下声明:我公司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共青路16号经营的“金凤皇冠大酒店”,在经营场所、内部设施、物品上使用了“金鳳皇冠大酒店”“金凤皇冠大酒店”“Golden Phoenix Crown Plaza Hotel”等名称和标识,与六洲酒店集团注册的“皇冠假日酒店”“CROWNE PLAZA”等注册商标相近似。我公司现已停止使用上述侵权名称及标识。我公司及荆州金凤皇冠大酒店与六洲酒店集团及其在中国经营的皇冠假日酒店(Crowne Plaza)无关,我公司与六洲酒店集团没有任何关联关系、合作关系或商标授权使用关系。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荆力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