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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护航农业“芯片” 打造种业创新高地

新乡法院服务保障“中原农谷”建设

法治日报      2023年11月15日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韦德涛
  
  在黄河北岸,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人民法院驻“中原农谷”核心区法官工作站的标牌格外醒目。
  “这是新乡市两级法院为‘中原农谷’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的举措之一。”近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为了打好“种业翻身仗”,建设一流种业平台,建设国家农业创新高地,2022年4月,河南省政府印发《“中原农谷”建设方案》,举全省之力在新乡打造种业创新高地,旨在到2035年,将“中原农谷”打造成国家区域性农业创新核心力量,河南省全球十强种业企业实现突破,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达30家以上,打造千亿级种业和粮食产业集群。
  河南是农业大省、粮食生产大省,也是育种大省和用种大省,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用种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省委、省政府奋力打造以种业为核心的国家级、国际化农业创新高地,努力在种业振兴上彰显河南担当。作为“中原农谷”所在地,新乡市两级法院持续聚焦企业法治需求,创新服务举措,精准化能动司法,助力项目建设。
  今年4月,新乡中院指导原阳县法院成立驻“中原农谷”核心区法官工作站,指导卫滨区人民法院成立驻“中原农谷”核心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原阳县法院以法官工作站为载体,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在线调解、网上立案、法治宣传等功能,向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服务,法官常态化“进站坐诊”,定期“上门问需”,查堵漏洞、防范风险,让更多纠纷解决在诉前,打通司法服务企业发展“最后一公里”。卫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入驻“中原农谷”核心区企业,普及涉知产类法律知识,近日对一起涉种子、种苗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巡回开庭审理时,邀请8家入驻企业代表旁听庭审。
  新乡中院聚焦“中原农谷”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建立重点案件数据库,指导原阳县法院选聘30名高级农艺师组成涉农审判咨询专家库,采取专家咨询、专家调解、专家陪审的方式,审理和化解涉“中原农谷”建设的土地承包、农地流转、企业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案件。
  新乡中院设立新乡市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积极构建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的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机制。聚焦涉“中原农谷”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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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点案件数据库,确保案件处理的效果最大化。指导原阳县法院选聘30名高级农艺师组成涉农审判咨询专家库,采取专家咨询、专家调解、专家陪审的方式,审结涉中原农谷建设土地承包、农地流转、企业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案件。
  平原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4.46亿元,主要建设农田地力提升、田间道路、农田灌溉、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涉及5个乡镇64个行政村,总面积10.89万亩。该项目立项后,原阳县法院提前介入,帮助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向农户宣传补偿方案及项目未来前景,确保农户对土地流转放心,并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合同的拟定,帮助农户进行风险预判。该项目从进场施工到投产使用,未发生一起因土地流转或附属物清理补偿等纠纷引发的民事或行政诉讼,为后期育种实验基地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印发《关于服务和保障“中原农谷”建设的意见》提出14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农业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保护,依法严惩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行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供应安全。
  “我们将突出升级农业种业知识产权裁判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强化‘府院联动’机制,精准发力升级保障效能,提升服务保障效果,在护航‘中原农谷’高质量发展上建新功。”王静说。